医学检验职业规划(6篇)

daniel 0 2025-06-04

医学检验职业规划篇1

关键词: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一站式”;实践教学体系

“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满足社会需求”在我国高职教育发展方向和培养目标上已形成共识[1]。高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的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专业技术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2],实践操作技能是毕业生立足社会的基本技能[3]。我们在实践教学中积极探索改革,构建“实践导向教学-实践教学环节-综合应用型人才评价”一站式实践教学体系,培养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且能迅速适应工作岗位的“一站式”技术技能型检验人才,以增强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1确立实践教学观,以实践活动为导向建构实践教学体系

贯彻“以实践教学为主导”的职业教育理念,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通过人才市场调研、行业专家咨询、合作医院参与、专业分析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对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职业岗位群进行细致分析,根据岗位能力与职业标准要求,分析各岗位典型工作任务,制订以实践活动为主体、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并重的专业培养计划。划分出本专业六大核心实践教学模块:临床血液检验技能模块、体液检验技能模块、生化检验技能模块、免疫学检验技能模块、微生物学检验技能模块、血液细胞学检验技能模块。每个模块归纳出核心知识点和技能点,并以典型工作任务为导向组织教学内容,在实践教学中渗透理论教学。

2实践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必须是对学习者有实际意义的内容,才能让学习者主动将新知识融入原有的知识结构中。我们的具体做法是:增加更符合实际工作岗位的实验内容,为学生搭建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实际操作中程序性知识的学习框架,将理论知识充实到框架中。比如,一位糖尿病患者就诊,检验程序包括:医生初诊、医生填写检验申请单、患者准备标本采集、标本标识与核对、标本运送与收检、标本处理、标本检测、数据确认与审核、标本贮存与复检、质量信息反馈。其中的理论知识包括糖尿病的疾病概要,检验申请单的填写要素,标本采集的注意事项,标本因素对检验结果的影响,标本的正确接收及处理方法,标本检测的方法、注意事项、参考值、临床意义,标本检测的质量控制。又比如伤寒抗体效价测定实验,其程序包括:免疫原的制备、动物免疫、免疫血清采集和分离、抗体效价测定。其中的理论知识要点包括免疫原的概念、制备方法,免疫佐剂的概念、佐剂作用机制,免疫动物的种类、免疫剂量、途径和时间,动物采血的方法,抗血清中抗体的纯化和抗体效价的测定。

3实践教学环节

以高职学生实践教学的需求为根本目标,划分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夯实实验操作基础、强化技能实训、“双主体”毕业设计指导。坚持将严格扎实的基础训练放在首位,增加验证性实验,开设综合性实验;通过专业技能训练、综合技能训练、顶岗实训来强化岗位职业能力;由学校指导教师和医院带教教师共同完成毕业设计的指导,遵循“选题—开题报告—初稿—修改—定稿—答辩”程序,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建立综合应用型人才考核评价标准

建立高职高专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临床操作技能考核与评价标准,编写《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技能抽查标准与题库》一书,考核内容注意与医院检验岗位接轨,注重标准化和规范化操作技能,突出专业核心技能的考核。该书涵盖88个专业核心技能考查点,包括114道专业技能抽查考题,为医学检验职业技能的评价提供了一个可操作性的量化考核标准,针对核心技能项目的考核要点制订了合理、明确的扣分细则,可对每位被考核学生逐条逐项地进行考核与评价。

5实践教学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实践教学保障机制,包括“双师”素质的专业教学团队,完善、先进的设施设备,“理实一体化”开放式实验实训中心、仿真实验室。建设了一支实践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强、创新型的具有“双师”素质与结构的专业教学团队,进行定期顶岗实践,熟悉和了解行业岗位工作流程、要求和标准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对原有课程结构、教材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及手段进行改革。“理实一体化”开放式实验实训中心、仿真实验室的建立让学生能在校内实训中心完成专业理论学习、专业技能虚拟实训、仿真实训,教学紧贴临床工作岗位,实训项目开发紧跟检验技术的发展,为模仿真实岗位的实验实训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顾力平.高职院校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研究[J].中国高教研究,2005(11):67-68.

[2]朱建军,尹一兵,涂植光.探索建立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实验教学模式[J].西北医学教育,2001,9(3):186-188.

医学检验职业规划篇2

关键词:医学检验技术;人才需求;专业建设

作者简介:沈亚平(1984-),女,浙江杭州人,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医学二系,助理实验师;吴怡春(1961-),女,浙江金华人,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医学二系,教授。(浙江杭州310053)

基金项目:本文系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项目编号:YB08099)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0079(2011)20-0057-02

为进一步提高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我校”)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开阔办学思路,增强专业特色,[1]根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有关要求,我们于2011年1-2月开展了以医院的岗位需求和实际应用能力为主线的调研,明确用人单位对高职高专类医学检验技术的实际需求,从而为进一步优化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供参考。

一、调研范围与内容

本次调研主要在浙江省医疗单位进行。调查内容包括:近三年录用医学检验技术人才主要学历层次及人数;用人单位近三年新聘人员综合素质状况评价;用人单位未来三年对医学检验技术人才需求的分析。

二、调查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共发出问卷100份,收回问卷96份,其中县级及以上医院64家,乡镇卫生院2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家。从这些问卷里抽取资料完整并具有代表性的样本75份(县级及以上医院48家,乡镇卫生院1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家)进行统计分析。

三、结果分析

1.近三年录用医学检验技术人才主要学历层次及人数

由表1我们可以看出目前县级及以上医院的录用对象基本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而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科类医学检验技术人才的就业市场较大,基本在50%以上。这提示我们以后要更注重面向基层医疗单位的人才培养,更注重基本操作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

2.用人单位近三年新聘人员综合素质状况评价

此项调查发现用人单位对于各个层次的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毕业生敬业精神、道德修养、专业能力、基本技能能力的整体评价较好。现仅列表分析就业单位对专科类医学检验技术学生的评价,结果见表2。

由表2可以看出,用人单位对高职高专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毕业生的敬业精神、诚信品格、职业技能、敬业与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精神、社会适应能力方面评价较高,但对其专业知识、人际交往能力、创新及自学能力、外语应用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水平有较高的期待,这要求我们要加强对学生这些能力的培养。

3.用人单位未来三年对医学检验技术人才需求的分析

(1)用人单位未来三年对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人才类型的需求。各级用人单位对于未来三年所招聘的毕业生类型的要求各有不同,分别对专业型、通用型、创新型和复合型有着不同的侧重,我们对这一问题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查,结果见表3。

由表3我们可以看出,大部分用人单位都需要专业型和技能通用型的人才,而创新型和复合型相对需求较小。因此,我们毕业生要明确自己的职业规划,把握机会,这样可以提高就业机率。

(2)用人单位未来三年对高职高专类医学检验技术专任人才需求情况。关于用人单位未来三年对不同层次的医学检验技术人才的需求情况,我们也做了进一步的调查,结果见表4。

由表4我们可以看出,在未来三年,县级及以上医院大部分的就业对象集中在本科及以上学历水平的毕业生,而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就业对象则还是以大专学历为主,这提示我们要调整教学计划中的教学重点,突出培养更加适应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人才。

四、对我校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教育的讨论与建议

通过调研分析,我们更加明确了用人单位对高专高专医学检验技术人才的需求特点,并依此对专业教育进行改革和创新,调整相应的教学思路和教学内容,结合特色专业建设,提出以下建议。

1.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基层卫生单位

通过调研得知,目前用人单位对高职高专类医学检验技术人次需求的层次主要集中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此我们要调整教学计划中的教学重点,培养出更加适应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人才,提高学生就业率。对此,我们调整了2011级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的教学计划,将部分课程进行整合,增加基本技术课程课时和内容,使学生掌握更多基本技术,更好地适应基层医疗单位的工作要求。

2.夯实学生专业知识,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调查显示,用人单位认为高职高专类医学检验技术人才的专业知识、人际交往能力、创新及自学能力、外语应用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水平有待加强,为此我们可以两方面着手。一方面我们继续加强专业知识的教育,加强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将校内实训中心建成学生实践技能培训的基地,[2]同时也积极和医院进行合作,和浙江省人民医院进行院校合作建设,提高学生操作能力。另一方面,我们建议在人文基础课教学过程中,加强学生对社会、职场等的认识,也要加强对学生与专业应用密切相关的英语和计算机水平的教学培训,为学生进入社会做好充足的准备。

3.优化双师教师队伍,完善专兼师资建设

专业型和技能通用型人才的培养离不开一支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因此我们也应从两方面解决。一方面我们要鼓励校内专职教师经常参加继续教育,通过与行业、企业合作,在一线从事实践服务锻炼提升自己专业技能,要求专任教师每年要有2-3个月的时间下临床,以保证理论知识不与实际工作脱轨;另一方面,我们要积极聘请校外专家或行业能手担任兼职教师,目前已有一百多名各个医院的教师成为我们的兼职教师,分为来校上课和后期实习的指导老师,并且形成一个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

总之,本次问卷调查加深了我们对于高职高专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人才培养及专业教育理念的理解,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明确培养目标、调整办学思路、深化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从而为行业培养岗位适应能力更强的专业型和技能型医学检验技术人才。

参考文献:

医学检验职业规划篇3

关键词:检验;职业暴露;安全防护

职业暴露是指由于职业关系而在危险环境中暴露,因而可能会危害到生命或者损害健康。医务人员的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时接触有毒、有害物质、传染性病原体,从而损害健康或危及生命的一类职业暴露。检验科工作人员每天接触各种病患者的血液、尿液、多种体液及分泌物,时常会有职业暴露的发生,危害广大检验科工作者的健康。现就我院检验科工作人员近几年的职业暴露状况进行分析,并作如下报告。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选择2009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我院检验科工作人员的职业暴露事件21例。

1.2调查方法根据检验科工作人员出现职业暴露后登记的表格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具体包括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暴露方式、暴露源、暴露时间、损伤程度、损伤部位以及事后处理等等,然后再结合相关文献对感染事件开展比较分析,最后实施归类总结。

2结果

在选取的我院检验科工作人员的职业暴露事件21例中,8例为取血针头刺伤皮肤,占38.1%;6例为血液、体液、化学试剂等污染皮肤、粘膜,占28.6%;5例为负压管破裂划伤,占23.8%;2例为仪器针头戳伤,占9.5%;暴露后第一时间已实施局部急救处理措施,从上述数据看出检验科工作人员为职业暴露的高危人群,其中以皮肤暴露为主,暴露源主要为传染性暴露源和化学损伤性暴露源。

3讨论

3.1检验科职业暴露的现状检验科工作人员每天都要接触病患者的各种标本,工作过程中被病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或非胃肠道粘膜,及被污染了的针头等锐器刺破皮肤,从而感染HIV、HBV、HCV的风险很高[1]。另外检验科日常工作中经常用到强酸、强碱等刺激性、腐蚀性强的试剂等有毒有害物品,致使检验科工作人员受到化学性损伤的风险也很高,上述两方面因素对检验科工作人员的健康已构成了严重威胁,应引起广大医务工作者的高度重视。

3.2检验科职业暴露的防护措施

3.2.1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规范操作流程,提高防护意识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根据科室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职业暴露后处理流程,例如:当检验工作人员的粘膜、皮肤与含有病原体的标本接触后,应立即用肥皂水或流动水清洗,如血液不慎接触黏膜,应该用生理盐水冲洗。对于开放性伤口,尽可能挤出伤口处的血液,用肥皂水或流动水进行冲洗,再用75%酒精或碘伏消毒创面,后将伤口包扎,暴露人员应撤离工作岗位,派专家对暴露级别进行评估,制定用药种类及原则[2]。定期开展职业安全知识讲座,强调对手部和呼吸道的保护,工作时戴手套和口罩,一次性乳胶手套可以避免手部皮肤与标本的直接接触,对机械性的损伤也有一定的保护作用,并且乳胶手套必须一次一用一换,不可重复使用,不断强化科室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意识。

3.2.2做好化学试剂管理、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化学试剂按规定严格保管,并有使用记录,严格出入库管理制度。实验室内加强通风,有条件时安装换气设备。工作人员要穿合适的防护服、防护眼镜、乳胶手套,工作人员皮肤如直接接触到强酸、强碱或剧毒试剂,应立即用自来水充分冲洗,随后立即送医院相关科室救治[3]。医疗废弃物应分级、分类,保存,运送,处理,并完善交接记录。

综上所述,检验工作人员应该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熟练掌握应急预案,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以预防为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才能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暴露。

参考文献:

[1]陆丽君,宁勇.检验科工作人员的自我防护与应急措施[J].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16(33):169-170.

[2]黄海东,李婉红.检验科医务人员锐器伤害与职业安全[J].环境与职业医学,2012,29(8):529-530.

[3]FischerM,BaesslerA,HenseHW,etal.Prevalenceofleftventriculardiastolicdysfunctioninthecommunity.ResultfromaDopplerechocardiographic-basedsurveyofapopulationsample[J].EuropeanHeartJournal,2003,24(4):320-328.

[4]JessupM,AbrahamWT,CasseyDE,etal.2009focusedupdate:ACCF/AHAguidelinesforthediagnosisandmanagementofheartfailureinadults:areportoftheAmericanCollegeofCardiologyFoundation/AmericanHeartAssociationTaskForceonPractice[J].Circulation,2009,119(14):1977-2016.

医学检验职业规划篇4

第二条医药卫生档案,是指在医药卫生工作中从事医疗、防疫、科研、教学、生物制品、生产、药品管理、卫生行政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以及其他不同载体、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医药卫生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和发展医药卫生事业及其他各项工作的必要条件和依据,是重要的信息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必须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便于开发利用。

第四条各级医药卫生部门,必须把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的发展计划,在档案机构、人员配备、经费、库房等方面给予保证。

第二章档案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

第五条医药卫生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下进行。卫生部档案处在办公厅领导下,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档案工作,并对部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地方各级医药卫生档案机构负责管理本部门医药卫生的档案和档案工作,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各级医药卫生部门应有1名领导同志分管档案工作,把档案工作列入领导议事日程,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第七条各级医药卫生部门要理顺档案管理体制,建立综合档案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档案工作和统一管理本部门形成的全部档案(病历档案除外)。规模较大、内部机构和下属单位较多、负有监督、指导和检查任务的单位,应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设立档案馆或综合档案室;对下没有指导任务、但本部门档案工作任务较重的,应设综合档案室(处或科级);设立档案馆的具体条件可参照1989年国家教委的第6号令执行。规模较小的单位可视档案工作的实际情况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

设档案馆的应配备工作人员8-12人;设档案科、室的,应配备工作人员3-6人。

综合档案机构的设置,按有关规定报上一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同时报所在地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医药、卫生部门单位档案馆具有双重职能,既是收集、保管档案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又是本单位档案工作职能管理部门。

第九条综合档案管理机构的基本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卫生部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制定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本单位形成的全部档案及有关资料;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有关档案;

(四)负责编辑档案参考资料,编制各种检索工具,积极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全心全意地做好服务工作;

(五)加强档案工作的横向联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协作,积极开展档案信息交流及学术研究活动;

(六)负责对本单位或所属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七)负责收集档案利用效果的反馈信息,宣传利用档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扩大档案工作影响,增强领导干部和科研人员积累档案、利用档案的意识。

第三章档案工作人员

第十条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并具备一定的档案专业技术水平和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知识。

第十一条档案工作人员(包括以做档案工作为主的兼职人员),均属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其业务能力的考核、技术职务的评定和晋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实行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或任命制),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医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档案工作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

第四章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

第十二条各级医药卫生部门要建立健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制度,并纳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确保每项重要的医疗、防疫、科研、教学、药品管理、行政管理等工作都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

第十三条各级医药卫生部门的档案工作要与本部门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实行"四同步"管理,即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时应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第十四条各级医药卫生部门对科研成果、产品规划与试制、基建工程等项目进行鉴定、验收时必须有档案部门参加。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应会同档案部门,对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未经档案部门检查或经检查没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的项目,不能通过鉴定、验收,科研成果不予上报。

第十五条各级医药卫生部门应实行文件材料形成单位及科研课题组立卷归档制度。由立卷人按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和保管期限表系统整理组卷,编排张号,填写卷内目录和案卷标题,经立卷单位负责人检查,装订后向本部门档案室移交。卷内目录和案卷标题一律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第十六条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一)党政管理方面

凡是本部门党、政、工、团,包括纪检、人事、保卫、财会、基建、生产、科研、外事等单位和临时机构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收、发文(电)和内部形成的会议文件、会议记录、纪要、重要电话记录、各类统计报表、出版物原稿和样本、剪报(不另行文的)等文件材料,以及反映本部门工作活动的影片、照片、录音带、录相带等声像材料,均应收集齐全,立卷归档。

(二)医疗技术方面

凡是医疗单位形成的以下材料应收集归档。

1.医疗技术的法令标准及各项规章制度。

2.医疗计划、总结。

3.处方章印模。

4.各类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包括计算机盘片等)。

5.医疗技术常规、操作规程、质量标准等文件。

6.医疗质量调查和监督检查中形成的文件。

7.突发事件、传染病暴发流行抢救工作记事、照片、录象、总结等文件材料。

8.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来信来访调查分析,医疗事故鉴定书和处理意见。

9.新疗法、新技术的鉴定及实施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0.名、老中医的临床经验总结、医案原稿、中药炮制等。

11.传统的药物标本、成分、配方、工艺等材料。

12.制剂处方单、质量检验报告、药检证书及制剂配剂的有关材料。

13.住院及门诊病历和各种检查的申请单、报告单、登记本以及病理切片、照片、图纸、X光片等(单独存放保管)。

14.医疗单位开展医疗合作形成的协议书、合同、聘书等。

15.地方病、职业病及肿瘤、心血管病等疾病防治的专题材料。

(三)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方面

凡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部门所形成的以下材料应收集归档。

1.有关卫生防疫和监督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种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流行报告、防治方案、规划、总结、监测点、防治点记录数据等有关材料。

3.传染病暴发流行防治工作记事、照片、录像、总结等文件材料。

4.疫情报表和统计材料。

5.青、少年健康检查、生长发育和调查分析总结。

6.青、少年学习、生活保健用品监测及学校卫生标准技术材料。

7.计划免疫效果观察以及异常反应、事故调查处理等有关材料。

8.消毒杀虫剂专题计划、实验数据、图表、实物标本及总结材料。

9.卫生监督规划、审查意见书、技术性总结及环境对人体健康影响的调查、环境卫生监测等材料。

10.食品卫生标准、规划、技术报告、审核意见书、批准证书及城乡居民营养调查、食物结构、食物成分表。

11.食品卫生监测、重大食品污染、食品中毒典型案例等有关材料。

12.射线防护、计划设计方案、实验数据图表、专题调查总结报告、仪器制作等有关材料。

13.放射事故(包括核武器、核电站)损伤救治方案、救护措施及远后期观察材料。

14.职业病危害现场调查、测定及劳动条件评价、职业病防治、急、慢性职业中毒报告、报表和统计数据。

1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的审查意见及有关材料。

16.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卫生处理技术材料。

17.国境卫生检疫管理材料。

(四)妇幼卫生方面

凡妇幼卫生部门所形成的以下材料应收集归档。

1.有关妇幼卫生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2.妇幼卫生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及工作总结。

3.妇幼卫生工作年报表。

4.妇幼卫生工作中考核评比标准及综合性评价材料。

5.妇女多发病防治材料。

6.青春期及绝经期调研材料。

7.孕产妇死因研究材料。

8.围产保健信息网监测及围产儿死亡率及死因研究材料。

9.女工保健卫生学调研材料。

10.计划生育手术规范化管理材料。

11.婚前保健、优生、遗传调研材料。

12.0-7岁儿童生长发育监测材料。

13.0-3岁营养性疾病患病率及分析材料。

14.四个月以内婴儿3种不同喂养率的调研材料。

15.有关儿童保健课题及调研材料。

1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死亡原因。

(五)科研方面

按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关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教学方面

按国家教委、国家档案局关于《高等学校教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执行。

(七)药品、生物制品监督、检定和生产技术方面

凡药品、生物制品监督、检定、生产部门形成的以下文件材料应收集归档。

1.有关药品监督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项规章制度。

2.药品标准(国家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审评材料、批件或批复。

3.新药及新生物制品审批、审评记录、批件。

4.药品抽验报验结果、汇总和公报材料。

5.重大假药、劣药案件原始调查材料、处理结论和有关批复及来往文件。

6.执行药品监督任务的原始记录、报告和批复。

7.国外厂商申请进口药品注册的申报材料和批件。

8.生物制品产品计划、规划设计任务书、产品试制说明书、实验设计、实验数据、现场考核及临床试验观察记录、协作合同及完成情况报告等。

9.生产及技术检定记录。

10.产品质量及经济技术指标完成统计及说明。

11.生产检定规程、细则、生产工艺、产品目录、说明、规格及使用方法的有关材料。

12.生产及检定工作经验交流会等有关材料。

13.生产及检定工作管理办法、定额指标及责任制等有关材料。

14.药品质量考察检定中的实验数据记录及临床观察中所形成的有关技术材料。

15.安全生产制度、规定、规范、统计报表、工作安排、总结及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等有关材料。

16.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等方面材料。

(八)基本建设方面

按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九)仪器设备方面

各种国产和国外引进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及在接收、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十)出版物方面

包括出版社、健康报社、医学会、医学院校、医学科学部门出版的书籍、报纸、杂志、其他学术刊物以及自行编辑出版的学报审稿单、原稿、样书及出版发行记录等。

(十一)财会方面

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十二)其他医药卫生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不同载体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十七条归档时间:

各医药卫生部门的文书档案,应在次年6月底以前移交档案室。医学院校应在次学年度寒假前归档,科研、医疗卫生技术和基建档案应在项目及技术工作完成后两个月内归档。

第十八条几个单位协作完成的医疗、防疫、科研等工作项目由主办单位保存一整套档案。协作单位除保存与自己承担任务有关的档案正本之外,应将复制本送交主办单位归档保存。

第十九条各医药卫生部门的个人在从事各种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向本部门档案室归档,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档案室的档案应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对于个人在其非职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档案部门可通过征集、代管等多种形式进行收集。对于个人向档案部门捐赠档案的,各医药卫生部门应予以奖励。

第五章档案的管理和库房设备

第二十条医药卫生部门的档案馆、室对接收的档案进行分类、排列、登记、编目及必要的加工整理。

第二十一条医药卫生部门的档案馆、室,对接收的档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鉴定、划分保管期限和密级。对保管期限的变动、密级调整和需要销毁的档案提出建议,报本部门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医药卫生部门的档案馆、室,要建立保密、保管、借阅、统计等项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所在地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第二十三条医药卫生部门的档案馆、室,应根据《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下属单位的档案工作经常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或奖励。对因档案管理混乱、工作失职给档案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报请有关行政部门按照《档案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各级医药卫生部门必须为保管档案提供专用档案库房,库房门窗要坚固,并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要有防盗、防火、防光、防腐、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等安全措施。对存放声像等特殊载体的档案要配备恒温、恒湿设施。档案库房要指定专人管理,以保证档案的安全,延长档案寿命。

第二十五条各级医药卫生部门,要有计划地为档案部门配备复印、录音、照像、录像等设备,同时结合本单位业务管理工作的现代化进程,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第六章档案的利用与开放

第二十六条为了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各级医药卫生部门要按《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划分开放与控制的界限,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第二十七条医药卫生部门档案馆的档案应向社会开放。开放档案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凡持有合法证明的单位、个人在说明利用目的和范围后,均可查阅属于开放范围的档案。

(二)港、澳、台及海外华侨利用档案,需经有关主管部门介绍。

(三)外国机关或个人要求利用档案,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向社会公布档案,需经本单位及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任何组织或个人无权公布。

第二十八条凡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和专利的档案,不得对外开放。

第二十九条查阅、摘录和复制尚未开放的档案,需经档案部门负责人批准,涉及未公开的技术问题,需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查阅绝密档案需经分管档案工作的行政领导批准。

第三十条各医药卫生部门的综合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部门利用,其他部门查阅需持单位介绍信,经综合档案室或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医学检验职业规划篇5

这次会议是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召开的,主要是总结工作,分析形势,研究部署今年的行风建设和计划生育工作。刚才同志回顾了去年全县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并对今年的工作任务做了具体安排,希望大家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下一步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行风建设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过去的一年,全县卫生系统认真贯彻省、市、县有关精神,把行风建设和计划生育工作放到了重要位置来抓,不断强化治理措施,较好地完成了行风建设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

在行风建设方面,认真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探索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狠抓中央《实施纲要》和省市委《具体意见》的贯彻落实,党风廉正建设和纠风工作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在计划生育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从行业管理的角度,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下发了《2011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方案》、《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实施意见》和《接生、引产审验计生部门证明及计划生育个案报告制度》等一系列文件。加强了对全县各医疗单位的B超室和检验室规范化管理,落实了B超和检验室双人、双锁工作制,规范了B超室和检验室人员管理,为控制我县出生婴儿性别比例失调做了大量积极的工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的认识到行风建设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差距和问题。一是个别医院乱检查、滥开贵药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二是个别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仍然有收取回扣的现象。三是行业监管和行风建设方面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四是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始终比较突出。据计划生育部门统计的数字显示,今年1-2月份,全县出生婴儿性别比达到了129.6,严重超出正常值范围。这些问题,我们应该给予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明确任务,采取措施,坚定不移地做好行风建设和计划生育工作

(一)切实做好行风建设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和思想道德教育。反腐倡廉教育,是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党组织关心爱护干部的根本性措施。要通过全员培训、自律学廉、案例警示和推动廉正文化建设等方式,不断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县卫生系统要抓好教育活动,要从《》学习、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廉政廉医教育三个方面入手。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实践,率先垂范,作出表率,以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努力提高道德修养。要认真学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决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和行业歪风,忠实的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做到为病人着想,牢记“无德不行医”的古训,做到廉洁行医。要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医院文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运用多种形式营造有利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广大职工廉洁行医、全系统廉洁为民的道德风尚和工作氛围。当前,卫生改革已进入攻坚期、转型期,尤其需要严明党的纪律,形成统一的意志和行动,用铁的纪律,铸造一支刚强的干部职工队伍,为卫生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大力推进行风制度建设。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全县卫生系统各单位要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行风建设工作的根本途径,建立健全与卫生改革发展相适应,与行风建设进程相协调,与各项工作实践相结合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牢牢抓住不放。要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工作机制以及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完善对权利进行制约和监督的相关制度,要紧密结合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和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对机关工作人员、医疗卫生人员和监督执法人员的纪律约束,严格规范从政从医和执法行为,在全系统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要善于抓住党风、政风和行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是从严治理卫生领域不正之风。必须本着标本兼治、多措并举、从严管理的要求,下决心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强化院长责任。各级公立医院院长,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办院方向,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规范医疗行为和收费行为,为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努力探索出一套新的管理体制;要规范医务人员分配机制,坚决取缔医务人员收入同医院、科室业务收入挂钩的行为;要落实有效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的具体措施,积极探索建立单病种限价收费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医院自立项目乱收费问题。积极探索和建立医学检查互认制度;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抓好商业贿赂的专项治理,对于商业贿赂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严惩,绝不心慈手软;要强化医德医风考核和民主评议行风制度,完善承诺服务和医德医风考评工作,要大力宣传卫生系统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方面的种种努力,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监督意见,及时改进服务,密切医患关系和干群关系,取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强医疗市场的治理整顿,严厉查处非法行医和虚假医疗广告,严禁公立医疗机构对外承包出租科室,严禁各类医疗机构聘用无法定资格的人员从事医疗活动。

四是认真抓好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要建立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制度,完善办案工作责任制、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严格履行办案程序,对那些顶风违纪、线索清晰的案件,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办,决不姑息迁就,决不能让不法之徒逃脱党纪国法的惩治。对少数贪赃枉法、、以医谋私的害群之马,必须给予严厉制裁。要根据省政府转发的省监察厅、卫生厅等四部门《关于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行政处分规定(试行)》,加大对违反新农合法规制度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保证新农合制度的顺利实施。

(二)务必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一是要继续加强管理培训。3月25日和3月26日分别举办的两期“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培训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后这样的培训要经常组织,并且要组织好,要起到实效,要真正强化我们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深化法制观念,增强自觉性。

二是要加强行业监管。全县各医疗单位要认真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加大对违反规定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流引产的查处力度,对违反B超机和染色体检验技术管理规定,私自为孕妇进行检查、检验或私自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开除公职,给予经济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惩处。

三是要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要对全县B超机和执机人员进行一次摸底调查、登记,完善B超执机人员管理档案。严禁个体行医者购置使用B超机,坚决没收个体行医者使用的B超机。要定期检查B超机使用和染色体检验技术应用,尤其要加强对行业医院、企业医院和个体行医者的监督管理,取缔非法行医。各医疗服务单位,要选拔政治素质高、纪律观念强、职业道德好、业务技术精的人员担任B超机操作和染色体检验技术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签订岗位责任书,落实双人共同操作、检查结果共同签字负责等制度。对确需使用B超进行医学检查的,要由接诊医生和科室负责人共同签字后方可实施。

四是要完善终止妊娠报告审批制度。持生育证怀孕的妇女,胎儿是否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是否有严重缺陷,孕妇是否患有严重缺陷,应由县级以上计生或卫生部门鉴定,出具终止妊娠证明,加盖部门公章。育龄妇女持证明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卫生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手术,各医疗单位要规范和完善登记、审验、诊断、施术、报告等工作制度,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遇到特殊情况,如果不及时施行手术将会严重影响孕妇健康的,要由两名施术人员共同签字,术后及时报告计生部门,由计生部门登记备案。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医学检验职业规划篇6

1.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根据院长负责制原则,全面负责院内的各项管理领导工作。

2.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卫生行政部门的政策规定,不断深化改革与完善院内改革,坚持社会主义办院方向,制度本院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总结工作,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

3.负责领导和组织检查全院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检查和了解情况,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风尚。

4.制订人才培养计划,组织院内职工学习,引进新技术和先进仪器设备,不断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5.认真组织实施辖区内的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等公共卫生服务。

6.组织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和目标管理计划,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7.加强院内人事、财务、后勤管理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8.以法人身份,签署对外各项协议、合同,并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

二、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具体分工,分管院内相应工作。

2.负责分管范围内各项规章制度的拟定,并经常检查督促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组织检查门诊和住院病人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疗、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保健工作,定期分析,采取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组织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领导信息统计工作。

5.根据院内实际,全力协助院长决策,及时提供意见和建议。

6.认真做好院长或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门诊医师职责

1.认真接待每一位就诊患者,平平等待人,认真检查,正确诊断,妥善处理,并认真填写有关医疗文书。

2.对危重症病人应全力以赴积极抢救或转诊,及时向上级医师或院长报告。

3.及时掌握病人病情变化情况,合理诊治。对传染病人要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按规定上报,不漏报、错报、重报、误报。

4.做好防病治病、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

四、急诊值班医师职责

1.负责本班的应诊和急诊,留观病人的诊疗和抢救工作。

2.及时对就诊病人进行检查、诊断、治疗,书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3.遇有危重及疑难病人时,要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会诊。

4.对留观病人要及时巡诊,并书写病历。

5.严格执行急诊工作制度和首诊负责制。

6.严格执行抢救程序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7.严格交接班制度,急诊病人转病房和手术室,急诊值班医师需亲自交班。

8.员有大批抢救病人同时就诊时,应在抢救的同时报请院领导妥善处理。

五、正(副)主任医师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指导院内医疗、科研、技术培训和理论提高工作。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死亡病例的讲座会诊。

3.指导本科主治和住院医师做好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定期参加门诊工作,担任村级卫生人员的培训工作。

5.运用同内外先进经验和服务技术指导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服务质量。

6.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六、主治医师职责

1.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服务范围内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病情变化,及时处理病危、死亡、医疗事故等主要问题,并向院领导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人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发生,协助护士做好病房管理工作。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方法。

8.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和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和进行学术交流。

七、住院医师(士)职责

1.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诊疗工作,担任住院、门诊、急诊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好一些必要的辅助检查。

3.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病历一般应在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负责病人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病人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及病情变化情况,提高需要转科、转院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人应全面负责,下班前应做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危重症病人,要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对新管病人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上级医师查房或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人病情和治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8.认真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方法。

9.随时了解病人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八、护师(士)职责

1.在院领导或上级医护人员的指导下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和交班制度,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3.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认真做好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工作。

5.协助医师进行各种诊疗工作,负责采集各种检验标本。

6.拟订病房工作计划,加强病房管理。参加本病房组织的护理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

7.定期组织病人学习,宣传卫生知识和住院规则。经求病人意见,改进护理工作,在出院前做好卫生保健宣传工作。

8.办理入院、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及有关登记工作。

9.做好病房管理,消毒隔离,物资、药品、相关材料清领、保管、发放等工作。

九、药剂士(员)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工作。

2.负责药品的预算、请领、分发、保管、采购、报销、回收、下送、登记、统计和药品制剂、处方配发等工作。

3.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不断改进药品供应工作,检查科室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管理毒性、麻醉、精神、贵重药品,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5.负责处方调配和一般制剂工作。

6.经常检查和校正天平、冰箱、干热灭茵器及注射过滤装置等仪器设备,保持性能良好。

7.负责科室清洁卫生和值班工作。

8.药品要建帐建卡,做到出入有据、帐物相符、定期盘点、各种收支凭证应分类按月保存盘查。

十、检验师(士)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亲自参加检验工作,检查核对检验结果,负责检验技术操作和试剂的配置、鉴定、检查,定期校正检验试剂、仪器设备,严防差错事故。

2.负责实验标本、材料和器材管理,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收集和采集检验标本,发送检验报告单。

4.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随时核对检验结果。

5.做好检验器材的清洗、维护和保养,检验室消毒隔离工作。

6.不断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检验方法,开展新项目,提高检验质量,并做好有关登记、统计工作。

十一、放射师(士)职责

1.制订工作计划,认真实施。

2.负责X线诊断和放射治疗工作,及时诊治病人,按时完成诊断报告,遇有疑难问题,及时会诊和向院领导汇报。

3.参加会诊和临床病历讨论,加强与临床科室联系,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

4.掌握X线机的一般原理、性能、使用及投照技术,按照医师要求,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放射防护工作。

5.负责X线投照、洗片、治疗等具体工作。

6.负责机器及附件、药品、胶布等物品请领、维护、保养、保管及登记、统计工作。

十二、B超室工作人员职责

1.热情接诊患者,需预约患者,要详细为患者交待清楚注意事项,取得病人合作。

2.检验者必须持有申请单及交款单,仔细了解患者病情,对传染病患者应排在最后检查,检查完毕应做好消毒工作。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定期保养、维修、检测机器。

4.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疑难问题应与临床医师联系或报告院长,妥善处理。

5.各种检查记录要及时登记,分类归档。

十三、心电图室工作人员职责

1.根据申请单的要求,及时完成心电图检查。

2.热情接待病人,做到文明服务,取得病人合作与信任。

3.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注意仪器保管、保养,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4.及时完成急诊病人心电图等检查。

5.做好其他兼职工作或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四、会计职责

1.搞好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控制预算定额。

2.负责各项会计事务处理,做到科目准确,数字真实,凭证完整。装订整齐,记载清晰,日清月结,报帐及时。

3.及时、正确地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帐表对口,并认真分析说明,经院长核准按时上报

4.经常检查收支情况,分析费用增减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

5.严格执行结算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6.收集整理,装订会计档案,归档备查。

7.分类编制收支报表,做好经济核算,加强院内经济管理。

8.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严格财经纪律。

十五、出纳职责

1.做好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收付,并随时记帐,每日下班前向会计提交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日报。做到日清月结。

2.逐笔核对当日收付款项,随时核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

3.做好各项有价证券及收据的保管,发放及收据存根的回收管理工作。

4.每月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入库,当日存入银行。

5.经常核对定期抽查收据存根。

6.保证库存现金不超过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

7.认真做好差旅费审核报销工作。

十六、保卫门卫人员职责

1.负责医院治安、消防等具体工作,努力完成院领导及公安机关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严格交接班及夜间值班巡视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不安全因素,负责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3.负责全院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内部治安管理,依法行使保卫人员职权,确保医疗秩序及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负责全院门卫、传达、收发、车辆出入、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

5.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执行交接班及填写值班日志,严格作息时间,负责迟到、早退、私自外出等违纪人员的登记工作,每月下旬报院办。

6.应坚持工作岗位,不准在值班室下棋、打扑克或酗酒,不准在值班室寄存院外人员的物品,保持室内整洁,严格出入车辆及自行车管理。

十七、妇幼保健人员职责

1.掌握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开展孕产妇、儿童保健、妇女症普查普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搞好幼儿园等卫生保健指导。

2.宣传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有关方针政策,宣传指导妇女五期保健和婴幼儿卫生及节育方法。

3.掌握本乡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基础资料和各项统计数据。

4.定期召开乡村医生例会,了解情况,部署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督促村级卫生服务人员落实各项工作。

5.有计划地培训乡村医生,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技术水平。

6.开设妇女、儿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门诊,并接受妇女儿童患者住院治疗和产妇住院分娩。

7.深入村级卫生组织进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的业务指导,检查各项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的执行情况,并帮助解决疑难问题。

8.接受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并及时反应情况,报告工作。

十八、疾病预防控制人员职责

1.认真做好辖区内有预防接种工作。

2.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及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

3.指导有关单位和群众开展消毒、杀虫、灭鼠和环境卫生工作。

4.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5.承担服务范围内疾病预防控制的具体工作。

6.定期召开村级例会,培训乡村医生,提高服务质量。安排部署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7.承担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公共卫生监管职能。

8.接受上级业务技术指导和交办的其它工作,及时上传下达工作进展情况。

秘书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起草全院性工作规划、计划、总结、情况汇报、交流材料与领导讲话稿、工作报告等文件,办理以学校名义的有关行政事项的通知、通告、通报等;

2、负责医院公文的收发、审核、办理工作;

3、负责搜集、汇总医院有关的工作计划、总结、汇报等文字材料。

4、完成医院行政管理机构职责和工作规范的起草、修订、审核和汇总、编辑工作;负责对医院行政规章制度和重要文件的合法性提出审核意见。

5、做好医院有关活动、会议的文件、资料的准备工作及会务工作;负责有关行政会议的记录、录音,草拟会议纪要和会议决定,整理有关资料等。

6、协助做好医院行政工作计划、会议决定事项、有关公文和领导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

7、根据领导指示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搜集材料,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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