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运营商盈利模式范例(12篇)

daniel 0 2024-03-20

虚拟运营商盈利模式范文篇1

关键词:互联网支付;市场结构;市场行为;支付宝;财付通

国内互联网支付主要模式主要有三大类,分别是商户直联网银、网关支付与虚拟账户支付模式。其中,基于虚拟账户支付提供方是否提供交易担保,虚拟账户支付模式又可分为直付型虚拟账户支付和第三方担保虚拟账户支付两种模式。这里的互联网支付,主要限定于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包括网关支付和虚拟账户支付两种支付模式。

一、市场参与方

目前,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公司,主要有支付宝、财付通、贝宝、chinapay、快钱等几十家。经过最近几年的激烈市场竞争和探索发展,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公司均从单一互联网支付模式向网关支付与虚拟账户支付的混合支付模式发展,并且以互联网支付为依托向其他支付渠道延伸,大都逐渐发展成为综合支付服务提供商。由于其各种支付模式均依托于银行网银渠道的交易授权,所以总体上看,以互联网支付为基础向综合支付服务商目标发展的支付公司,仍属于互联网支付的细分行业。

二、市场结构

1.各参与方的市场份额

2008年,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额为2,743亿元,其中支付宝的交易额是1,391亿元,占比为50.70%,超过半壁江山。财付通和Chinapay紧随其后,其市场份额分别是19.30%和10.10%。广州银联支付、快钱、上海环讯等其他机构的市场份额在10%以下。

与2007年相比,市场份额领先的支付宝、财付通的市场份额分别上升2.0和1.9个百分点,市场份额较低的易宝和首信易则分别上升0.2和0.4个百分点,而中间力量的快钱、环讯、网银在线的市场份额分别下降1.1、0.5和1.0个百分点(图1)。

2.市场集中度与市场结构特征

(1)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属于高度垄断的寡头垄断市场。2008年,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的市场集中度指标贝恩指数CR4为86.10%,H.I指数为0.312。贝恩指数反映出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属于寡占Ⅰ型市场,市场结构为最高垄断度的寡头垄断市场。一些经济学家认为,一个大公司的市场份额如果超过40%,又没有规模相近的竞争对手,这个大公司便成为支配企业,并且可能有效地控制市场,并不断提高垄断力。目前,支付宝已经成为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的支配企业,形成了其他竞争对手难以超越的市场垄断力,这个垄断力体现在其独特而富有竞争优势的担保交易模式和庞大用户规模。

(2)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垄断度有所上升。2008年,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的CR4和H.I指数分别较2007年上升2.60个百分点和0.022,可见寡头垄断的垄断度有所上升。上升的原因主要是市场领导企业支付宝与财付通的份额继续上升,而其他跟随企业的市场份额则升降不一,并且波动幅度明显低于支配企业的市场份额上升幅度。这也反映出,互联网支付市场具有典型的强者恒强、赢家通吃特征,这源自互联网支付的边际成本递减、边际效用递增以及规模经济特性。

3.支付宝一家独大和寡头垄断市场格局的成因

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形成目前的支付宝一家独大和寡头垄断市场格局,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1)支付模式差异是形成支付宝一家独大的最重要因素。支付宝是淘宝网为了降低C2C网络交易欺诈而开发出的一个互联网支付工具,其核心特征是交易担保功能,以此来弥补我国的诚信体系不健全和发展滞后对C2C电子商务发展来的制约。支付宝是由应用驱动而产生的,因此其模式与其他互联网网关支付形成鲜明的功能差异。支付服务功能差异强化了用户使用偏好,长期形成的用户使用偏好具有自我加强效应,将进一步强化支付宝的市场垄断力和一家独大市场地位。

(2)纵向一体化战略是寡头垄断格局形成的主要原因。2004年以来,随着淘宝网、拍拍网等网络商城快速成长,C2C网络购物的快速兴起,网络购物的市场规模成爆炸式增长。支付宝、财付通分别发源了淘宝网和拍拍网,得益于淘宝网和腾讯的巨大用户规模。在网络购物爆炸式增长推动下,支付宝、财付通获得了超乎寻常的增长,由此奠定了二者在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的寡头垄断地位。支付宝和财付通的纵向一体化战略,是其市场规模快速扩张并成为市场寡头的主要原因。

(3)用户资源优势是强化寡头垄断格局的助推因素。2008年末,支付宝和财付通的用户规模分别为1.3亿户和6,000万户。虚拟账户支付模式成功地将用户留在了支付平台,虚拟账户提供商由此掌握了大量用户,形成了互联网网关支付提供商难以逾越的竞争优势。另一方面,互联网支付的网络外部性,以及虚拟账户支付的“正反馈效应”和“滚雪球效应”,将助推支付宝和财付通基于用户资源优势的寡头垄断度进一步上升,并将进一步强化其寡头垄断的市场地位。

三、市场行为

企业市场行为,是企业为了实现其目标利润最大化以及更高市场占有率,而采取的适应市场环境变化而不断调整的战略决策和实际行动。市场行为包括市场竞争行为和市场协调行为。

互联网支付在我国经过了十多年的快速发展,但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发展空间非常巨大,同时行业发展环境仍未成熟,特别是政策环境仍未成熟,构成了互联网支付行业发展的主要不确定性因素,也构成了目前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竞争的主要大背景。这个大背景下,各参与方都想在市场规范发展以前尽可能做大规模,抢占更多市场那份额,这也导致目前参与方之间主要是竞争关系,合作基础较弱、可能性较小。因此这里主要分析市场竞争行为。

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竞争,一方面体现为阿里巴巴集团和腾讯集团之外的独立B2C和B2B网上商户的市场拓展竞争,另一方面主要归结为商业模式竞争。市场拓展竞争,主要是争抢独立的B2C和B2B网上商户,以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由于第三方为独立的B2C和B2B网上商户提供的支付服务同质性较高,因此价格竞争成为第三方市场拓展竞争的主要形式。第三方之间的价格竞争看似很激烈,但商业模式竞争才是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竞争的核心内容,具体体现在差异化的业务模式、运营模式、商务模式和盈利模式等。因此这里的市场竞争行为,主要围绕商业模式的几个方面展开。

1.业务模式竞争行为

第三方互联网支付的业务模式,主要有虚拟账户支付模式和网关支付模式。支付网关集成了银行网银,但只是一个支付渠道,所以网关支付模式的差异性小、可替代性高。更重要的是网关支付模式不能积累用户资源,无法积累支付网关提供商的客户资源。

目前,单纯的网关支付模式的互联网支付服务商只剩下银联电子支付Chinapay、广州银联网络支付和汇付天下。环讯IPS、快钱、网银在线、首信易支付等都由单纯的网关支付模式发展成为拥有网关支付和虚拟账户支付的混合支付模式的支付服务商。

业务创新方面,主要体现在第三方为不同细分行业提供特色化的行业支付解决方案,业务围绕应用的变化而创新。汇付天下联合民生银行面向航空公司航空客票的B2B销售,先行为航空商提供“先出票、后付款”的信用支付,优化商的资金周转,促进了航空公司的B2B销售量,得到了业界广泛认可。同时,汇付天下还为网上、网络游戏和基金理财细分领域定制特色支付解决方案。而支付宝分别为B2C实物销售行业、电话销售行业、航空机票行业和网络游戏行业提供特色的行业解决方案,实现了业务创新。

2.运营模式竞争行为

运营模式方面,支付宝和财付通主要是纵向一体化运营,同时具有独立和非独立的支付服务商特征,而其他第三方互联网支付服务商则主要是独立运营。作为独立的支付服务商,支付宝和财付通均为阿里巴巴集团和腾讯集团之外的独立B2C和B2B网上商户提供网上支付服务;作为非独立的支付服务商,他们分别为阿里巴巴集团和腾讯集团的B2C和C2C业务提供网上支付服务。一体化运营的优势在于,充分共享网上商城的客户资源,同时借助网上商城的用户粘性增加虚拟账户支付服务的用户粘性,培养用户使用偏好,提升忠诚度。

支付渠道多元化经营是运营模式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各参与方纷纷向支付渠道多元化发展,以为用户提供更多可选交易渠道,提升支付的便利性,吸引更多用户。比如支付宝拓展手机短信和便利店信付通渠道,快钱拓展手机短信、电话银行和自助刷卡终端渠道,网银在线、环讯、易宝和首信易拓展电话银行渠道。

3.盈利模式竞争行为

成功的盈利模式必须能够突出一个企业不同于其他企业的独特性。互联网支付企业的盈利来源主要是支付交易手续费收入,然而支付宝推出的网上商户支付清算服务,通过销售方案,实现了差异化的盈利模式。支付宝的网上商户支付清算服务是一整套傻瓜式的支付结算解决方案,大大降低了网上商户使用网上支付结算的门槛。

商户手续费的价格竞争,仍是现阶段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竞争的重要方面。在支付产品与支付服务差别不大的情况下,价格行为几乎成为一些第三方可以使用的主要方式。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公司向B2C网上商户的收费标准一般是0.1%~1%之间,具体根据交易规模差别定价。支付宝作为支配型企业,其价格水平似乎已成为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的基准价,因此支付宝,将更有市场主动权,为商家提供最有利于其竞争优势的价格水平。

参考文献:

[1]杨公朴.产业经济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2]芮明杰.产业经济学[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3]艾瑞咨询.2005年网上支付研究报告[EB].省略,2006年.

[4]艾瑞咨询.2006年网上支付研究报告[EB].省略,2007年.

虚拟运营商盈利模式范文1篇2

电子商务企业代表:京东

电子商务企业拥有比较大规模的用户群体,具有较强的用户粘性。发展购物赠送通信资费,如京东“211”特权,银牌及以上会员购物金额每满2元,赠送1分钟国内语音+1M国内流量的免费通信特权,充分利用网购行为习惯引导消费者尝试自家虚拟运营资费。但除了购物赠送资费流量外,电子商务类虚拟运营商应针对网购达人普遍喜爱的生活和购物便捷的特点,充分运用自有互联网平台提供更多创新业务产品,如开发虚拟资费用户免流量,运用京东APP购物平台提供虚拟移动智能家具布置方案、互联生活(音乐、电子书、游戏、社交)不限流量使用;或运用自有物流的特别优势,新推虚拟移动用户免运费、享受优先售后服务、虚拟移动用户购买家电延长售后服务年限,使用一定的虚拟移动通信资费赠送免费上门清洁或维修等服务。这样一来,若一个消费者在京东购物500元左右,将获得500分钟国内语言+500M国内流量,还可以通过京东开发的APP平台得知最新促销信息/看电子书/听音乐,并获得优秀的售后服务。这样既可以发挥电子商务的优势,加速货物出售,又可以以优质的服务拉动虚拟移动用户入网。

互联网类企业代表:阿里万网、百度

互联网企业与电子商务相比具有更多元化的业务可以创新,如阿里万网,其平台、金融和数据三大业务包括淘宝、一淘、天猫、聚划算、阿里国际业务、阿里小企业、阿里云、金融理财、小企贷款等。当前其面向消费者推出了虚拟移动优惠主要以懒人计费的方式,把语音和短信统一折算为流量,和流量统一结算,阶梯打折,用得越多越便宜。且将可能推wifi免费通话,一旦成功,这可成为其最大的优势。鉴于用户细分的角度,互联网企业除了虚拟移动资费优惠外,更应该针对网购达人心理,创新B2C、C2C和物流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数据库分析,挖掘用户消费行为,结合用户消费心理和虚拟移动联系方式,推荐购物生活、娱乐、理财等各方面的搭配购物建议。如,喜欢追求利益货比三家的用户,利用网店与实体店,本地与全球购的对比,实行虚拟运营用户不同的购物积分、会员等级和物流优惠待遇。而追求个性表现自我的用户,则重点利用虚拟运营联系方式为消费者提供极为丰富个性搭配与众不同的产品资讯。赛立信通信研究部认为,虚拟运营通信对于互联网企业来说,更多的是作为与消费者联系、宣传和提供服务的渠道,因此,创新产品销售模式、完善物流配送和售后保障才是关键。终端销售类企业代表:苏宁、国美、天音通信、话机世界、爱施德、迪信通

而终端销售类的虚拟运营商,如苏宁和国美,其既拥有线上平台,也拥有线下平台,能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线下实物体验和上门售后服务。从苏宁170放号开始,苏宁启动170充值返券的交叉补贴,170号合约机政策,取消了基础运营商普遍需要预存款的门槛,且给予一定的话费补贴,此外,终端销售类虚拟运营商还可以结合数码达人频繁更新数码产品的消费心理,为其虚拟运营用户推以旧数码产品购物积分兑换流量/语音,或虚拟资费积分优惠兑换新数码装置。另外,虚拟号码与数码产品捆绑销售,补贴话费的模式,对于家电卖场类的虚拟运营商在业务起步之初,可以充分利用自身资源,打通行业资源壁垒。

行业应用类企业代表:苏州蜗牛、北纬通信、乐语通讯、分享在线、华翔联信

行业应用类的虚拟运营商分为两大类别,分别是面向个人应用和企业应用。均以提供软件和广告传播为主。主要面向个人应用的虚拟运营商以提供软件服务为主,如定位于手游虚拟运营商的蜗牛移动和定位于移动健康领域的乐语通讯“妙”品牌。当中精准的客户定位及细分可以根据用户的爱好,细分为运动爱好者,文艺爱好者,旅行爱好者,居家者等,运用自有虚拟运营平台分别提供体育新闻、旅游、游戏、健康服务等,实现差异化竞争。如蜗牛移动推出语音免费卡,主打“免流量”概念,为手游用户提供免费流量下载、畅玩不同主题与类型的手机游戏。另外,赛立信通信研究部认为还可以结合免商店和虚拟移动用户ARPU值,进行用户分析,根据不同消费类型用户创建粉丝玩友组合游戏群平台、针对性设计虚拟用户游戏套餐,推积分兑换抽奖活动,创新手游设备,开发手机游戏安全监控软件等。开发自有特色软件应用,结合虚拟移动用户消费类型进行平台宣传和软件体验,对于行业应用类虚拟运营商充分使用虚拟移动用户数据信息应用到软件开发和推广产生的盈利十分有利。

综上所述,在三大基础运营商提供网络和资费的限制下,虚拟运营商进军通信行业的意义不应仅在于开拓通信市场,限于语音通话/数据流量/短信等基础业务带来收入,而更多应从坚持自身产业特色的前提下,挖掘细分用户需求,完善平台服务、优化渠道服务、创新主流产品/软件和增值应用,结合移动通信服务整合企业产业链,提升品牌价值,才能争取将自身手上的客户转变成自己电信领域的用户,实现多元化发展!

虚拟运营商盈利模式范文

本文研究对象为:SNS网站,研究角度定格在如何为SNS网站选择一套合理有效的盈利模式。近年来,随着SNS网站的兴起,针对SNS网站经营模式的研究也越来越多,其中更多的是对SNS网站用户基数发展趋势的研究,针对其盈利模式的研究比较少。本文中将广泛应用于绩效评价的层次分析法应用于SNS网站盈利模式研究中,结合国内外相关研究,逐层剖析网站盈利模式的源动力,直到可执行的末梢盈利方式为止;并且针对不同的盈利方式制作调查问卷采集用户数据,站在用户角度为各末梢盈利方式对SNS网站的贡献赋权,勾画出相对明晰的SNS网站盈利模型,并最终为SNS网站发展提供建议。

一、文献综述

SNS网站发展历史较短,虽然近年来兴起了SNS网站盈利模式研究热潮,但研究方法较为单一,多为简单的文献总结陈列。主要研究方法有;文献分析法,调查问卷法,比较分析法,层次分析法。

文献分析法应用最多,严格意义上为相关领域研究的文献综述,是对相关研究的罗列、总结。该方法的缺点在于停留在理论层,缺乏实证。

问卷调查法多用于个案分析,增强实证说服力,该方法多结合其他方法使用。比较分析法多用于相关研究较少而对比标准(对象)较易寻找的环境中。

层次分析法多用于评价指标选取。2005年,Morris首次将层次分析法引入SNS网站盈利模式研究中来。层次分析法运用广泛,指标全面、评价结果详细、方法思路简单、明晰,且方便制定行动策略。本文中将SNS网站假设为评价对象,将盈利方式假设为待选取评价指标,通过层层剖析,旨在使盈利方式的选取更具全面性、系统性。

二、基于层次分析法的盈利指标选取一以人人网为例

采用层次分析法进行SNS网站盈利方式选取,以文献综述为理论基础,依次选取顶层盈利方向、中间层盈利方向、末梢盈利方式。

经过层次分析法的各层级指标选取,SNS网站各层级盈利方向(方式)选取如下:

顶层指标为:用户基数和商务模式;

中间层为:用户满意度(外观满意度、内容满意度,操作难易度)、广告、虚拟货币、电子商务、运营商分成。

末梢指标即可控制指标包括:页面布局、模块布局、获取好友信息、个人信息、获取娱乐信息、娱乐信息、获取热点新闻(评论)信息、热点新闻(评论)信息、小应用、页面广告、植入广告、游戏、礼物、会员费、团购、移动终端SNS应用等。

三、调查问卷设计与处理

通过用户调查问卷确定上节各末梢盈利方向指标对人人网盈利目标的敏感度。

问卷设计过程中,利用模糊评价中的“李克特量表法”将项目特征转化为问题,进行比较选择。然后通过最终各个特征的得分求和可以看出该项目特征对人人网实现盈利的敏感度信息。

参考李克特量表,对各题得分进行量化。汇总171份有效问卷各题目最终得分如下:获取好友信息,个人信息,移动终端SNS应用,植入广告收入,团购业务,获取热点新闻评论信息,获取娱乐信息,页面广告收入,娱乐信息,网页功能模块布局,热点新闻评论信息,游戏中虚拟货币收入,送礼物中虚拟货币收入,使用小应用,网页个性化装扮,使用便捷度,会员费。四、盈利模式分析根据上表,从用户感知角度为人人网发展期实现盈利提出工作建议,工作建议按照推荐力度可分为三个层次:重点推动、兼顾推动、谨慎推动;

(一)重点推动。1.好友状态信息交流模块建设是人人网工作的重中之重。2.移动终端SNS网站使用流量分成、植入广告、团购业务可作为人人网商务模式推动重点。

(二)兼顾推动。1.娱乐新闻、热点新闻(评论)信息、小应用、页面美化模块的推动需兼顾重点推动内容。2.页面广告、页面游戏,送礼物中虚拟货币收费等商务模式应适度推动。

(三)谨慎推动。尽量避免开展“用户使用人人网收取会员费”工作。

五、创新点

文章在研究过程中有两处创新:

(一)研究方法的创新。本文将生命周期理论运用至SNS网站盈利模式选取的过程中尚处首次。

虚拟运营商盈利模式范文篇4

在互联网高速发展并被普遍应用的今天,“网络营销”成为炙手可热的营销模式。随着网络营销应用的深度和广度日趋扩大,不仅有效地消除了企业、经销商以及顾客之间的信息流通障碍,更强化了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使其实现了“无缝”链接。

对于顾客来说,网络提供了更多的产品服务和价格选择,顾客可以从供应商那里以更多的方式方便地挑选和购买商品。对于营销产品和服务的企业而言,网络营销彻底改变了许多营销的传统思维,打破了营销旧规则,使精准营销的原则得到了彻底贯彻,并真正成为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模式。

网络营销中的盈利模式

整合的网络营销盈利模式――将传统营销活动与在线营销活动结合以实现价值的一种网络营销盈利模式。其主要表现为企业网站+在线销售或订购产品或服务。

该模式又分为两种情况:

传统制造业公司建立网站,辅助或直接销售自己的产品,既包括提供在线订购服务,客户定制个性化产品或服务,也包括通过在线的营销工作促使顾客离线购买。如海尔,顾客可以在其网站上按照自己要求定制个性化的冰箱,还可以在线搜索产品信息,并比较、分析和选择。

企业或公司以渠道商的面目出现,建立自己的网站,让消费者通过网上订购来销售别人的产品。如亚马逊的离线营销工作力度,其户外广告牌、物流体系的建立和维护甚至远远超过了在线营销活动,这也是把亚马逊划为整合的盈利模式的根据之一。在线销售的盈利模式从电子商务的角度看既有B2B、B2C模式,也有C2C模式。前者如阿里巴巴、亚马逊等,后者如淘宝、易趣等。

综合门户网站的跨平台多元业务盈利模式――

网站+广告。广告收费是早期阶段网站主要的盈利方式。新浪、搜狐、网易等,作为国内的三大门户网站,其综合性和提供的海量信息,使其拥有大量较为忠诚的网迷,保证了很高的点击率,并遥遥领先,因此,广告收费成为其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网站+广告+付费会员制。早期阶段,点击率换成的广告收入,还不能弥补综合网站的运营成本及维护成本,远远不能满足盈利的要求。盈利的压力迫使各网站纷纷推出各种差异化的会员服务,如收费邮箱和社区会员,收费邮箱针对商务客户(VIP)和企业,在功能和容量上都优于免费邮箱;社区会员付费制为有各种需要的会员提供差异化的特色服务,如163在线视频聊天、新浪交友等。

网站+广告+付费会员制+搜索引擎。在网站点击率稳定在一定的峰值以及会员规模稳定的情况下,使用搜索引擎竞价排名成为综合网站的又一种收入来源。搜索引擎的出现实际上是由于网站太多,信息量太大,迫使人们思考如何能够更方便地搜索信息,于是便有了该模式。今天所看到的三大门户网站基本上都可算是该模式。

专业的或细分的基于不同应用平台的盈利模式――根据网络营销利用的平台或以网站为基础提供的不同专业服务。

可以将该模式分为以下五种:

――在线交易的盈利模式:该模式是利用网络的商务平台作用,通过支持企业或消费者的在线交易并对企业和个人用户进行信用评级,代表性的公司有阿里巴巴、淘宝网及易趣等。

――网络游戏、娱乐模式:该模式利用的是网络的交互平台,通过对时间点卡收费或道具增值服务计费,代表性的公司有盛大、网易。

――付费的在线专门(业)服务:主要有在线教育类,如提供E-Learning的新东方;招聘类,收取企业会员费,如中国人才热线、智联招聘网站;提供数据和专业信息服务的各类研究网、期刊网,如国泰研究网和万方期刊网等;以及提供学习交流平台的各类管理咨询网。当然,后两种服务类型的网站,既信息,同时也收取会员费,可以看作会员制营销。

――专业的搜索引擎盈利模式:竞价排名,搜索营销是收入的主要来源,实质是做推广,作用类似于广告,代表有百度、谷歌。

――新生的盈利模式:主要是新兴的网络中间商,如虚拟商场、虚拟评估机构以及智能。

如何从价值链中寻找盈利模式

网络营销盈利模式虽然各不相同,但其成功均有共同点――为顾客(包括企业或商业机构及网络消费者)提供价值。以网络为基础,在不同的程度上恰到好处地介入价值链或价值链的不同环节是它们成功的秘密。

创新思路,如前所言,盈利前提是创造和提供价值,因此,在网络营销中,创新盈利模式,必然围绕价值链做文章。当然,做文章的前提是将网络运用和价值链联系起来,如能确定两者联系,则就具体思路而言,可采取以下方法:

从现有的价值链中寻找和捕捉机会。一是从其他公司或商业机构现有的价值链中寻找可以插入的缝隙,帮助他们更好地创造、生产或输出价值;二是改造公司现有的价值链,使其完整、完善。完整、完善的涵义是使价值链环节更紧凑,效率更高。以上两种方式,从本质上讲,就是使市场更有效。这可以通过压缩价值链的环节,利用网络降低搜索成本和交易成本来实现。阿里巴巴和亚马逊就是成功的例子。

利用网络创造全新的价值,在此基础上建立新的价值链,并利用价值链将价值提供给顾客。使用该方式,可以先将市场进行细分,然后再采取相应的措施。现阶段的常用的方式有,网上定制产品或服务,建立全新的功能或体验等。

总之,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我们在饱食网络营销给置身于今天的人们带来方便和效率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其另外一面。因此,一定要防微杜渐,取其所长,在不断追求完善和创新的前提下,真正让网络营销成为现代营销系统大家族中的主干力量。

不可忽视的八个问题

网络营销是极具生命力的一种新兴的营销方式,它所具有的长处是现今任何一种方式的市场营销无法比拟的,但是所谓“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网络营销也具有它自身的不足,作为网络经济的产物,网络营销的发展尤其在我国仍处于尝试和起步阶段,还存在不少问题:

问题一:就目前而言,我国人口知识水平总体不是很高,对网络营销认识不足,主体空位,市场难以定位。中国人受传统思想“眼见为实,耳听为虚”的观念束缚至深。

问题二:由于经济实力和技术方面的原因,网络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薄弱,已建成的网络设施的质量也与网络营销的要求相差甚远。

问题三:中国的物流系统和国际标准物流系统相比有较大的差距。国外利用的是成熟的计算机技术,采用国际通行交易方式,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系统资源优先的原则,由计算机自动撮合成交,完成异地和远程货物运输。

问题四:目前我国各国有专业银行网络选用的通信平台不统一,不利于各银行之间跨行互联和中央银行金融监管以及宏观调控政策实施。

问题五:安全问题是企业在网络营销中最担心的问题。安全包括信息内容安全和网络系统安全两部分。信息内容的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个人隐私。

问题六: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只能解决传统的书面型合同、保险单、发票等文件。而目前,网络上相关问题的出现,需要我国在今后的立法工作中尽快解决。

问题七:目前对网上的交易征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同时对网络营销的销售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等,都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难度。

问题八:基于网络的虚拟性和跨时空性,一些网络犯罪开始滋生。

网络营销盈利模式的产生并不是与互联网相伴诞生的,而是随网络营销的应用和发展而逐步演变、成长、成熟的。那么如何才能做到防微杜渐,取其所长?还是需以网络营销现有的盈利模式为基点,打造创新型的网络营销。

了解作者更多观点,请登录中国管理传播网:省略.cn

中国网络营销发展阶段

启蒙阶段(1997年之前)――网络营销概念和方法不明确,而且其是否产生效果主要取决于偶然因素,多数企业对于上网几乎一无所知。

虚拟运营商盈利模式范文篇5

>>虚拟运营商抢跑虚拟运营商来了虚拟运营商开跑!虚拟运营商叩门何谓虚拟运营商虚拟运营商,监管之难“危险”的虚拟运营商移动虚拟运营商探路虚拟运营商的虚火虚拟运营商大门将开虚拟运营商生存“陷阱”虚拟运营商迎“生死大考”虚拟运营商“信”苦恼虚拟运营商愁云惨淡虚拟运营商20佳虚拟运营商与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结算机制的探讨虚拟运营商对省级基础运营商的影响研判移动虚拟运营商的商业模式刍议电信虚拟运营商是否还来得及?虚拟运营商也有成功法则常见问题解答当前所在位置:中国>管理>虚拟运营商入场虚拟运营商入场杂志之家、写作服务和杂志订阅支持对公帐户付款!安全又可靠!document.write("作者:谢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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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手机当月用不完的流量套餐可顺延至下一个月;如果你是明星,你的通话安全级别可比一般人更高、更私密;如果你有孩子,还可给他(她)定制一个“宵禁”套餐,以禁止其在夜间通话、发短信和上网。

这些并非想象。美国的多数虚拟运营商,均已实现了上述内容。

虚拟运营商,是指从基础电信运营商手里租用网络资源,并将其包装成自有品牌、销售给最终用户的公司。该公司可同时是多家电信运营商的虚拟运营商。

虚拟运营商可帮助基础电信运营商提升管道价值,并有利于后者搭建应用丰富的开放生态平台。目前,全球有503个公司运营633个虚拟运营网络。

在中国,工信部今年5月17日下发了《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试点通告》)。此处所言的“移动转售业务”即为虚拟运营商经营内容。

对于陷入互联网困境之中的中国电信运营商而言,虚拟运营商此时入局,或将成为其抵抗OTT厂商的一个好帮手。

目前已有90多家企业有意申请虚拟运营商牌照。其中,以苏宁、国美、迪信通、乐语等连锁零售商居多,同时还包括了阿里巴巴、京东为代表的互联网厂商,以及华为、鹏博士、红豆、万达、山西煤企等其他企业。

有接近工信部决策层的相关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政策出台历经多次修改和利益博弈,“决策层的决心很大,寄望于试点期间虚拟运营商和运营商擦出火花,为市场引入新力量”。机会窗口

中国基础电信运营领域曾保持了十余年的垄断竞争,直到2010年,国务院出台相关文件(即俗称的“新36条”),鼓励民资进入包括铁路、核电站、电信、油气勘探乃至军工在内的多个领域。

开放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便是“新36条”的落地政策。今年1月初,工信部在其网站公布《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

在收到48份包括来自民营企业、协会,甚至美国政府的书面反馈之后,5月17日,工信部正式了《试点通告》,并公布了试点流程。

10月之前,运营商应确定最少两位合作伙伴,试点期为两年半,截至2016年底。

若按7%的市场占有率来保守估算,中国虚拟运营商市场可能带来超过500亿元的市场容量,将高于中国移动今年超400亿元的网络建设投资额。

在境外成熟市场,虚拟运营商大多占据约10%的市场份额,其中荷兰为14%、法国10%、德国19%、英国13%、美国7%、中国香港8%。

从国外虚拟运营商的发展来看,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上世纪90年代至2010年,虚拟运营商多以语音通话、短信等为主要业务,以低价为特征。全球两大虚拟运营商——维珍移动(VirginMobile)、Tracfone便是此类代表。

但是,这一阶段的虚拟运营往往被认为是资源“分食者”。因此,大批虚拟运营商被基础电信运营商收购,或在挤压中死亡。以美国为例,MobileESPN和迪斯尼移动(DisneyMobile)两大虚拟运营商分别于2006年和2007年停止运营。

2011年开始,全球虚拟运营商进入第二阶段的发展。该阶段的虚拟运营商将竞争焦点定位于新兴的智能终端和移动宽带市场。

特别是随着美国4G业务的逐步开放,基础电信运营商急需发展用户填充其网络容量,虚拟运营商便再次掀起一波浪潮。

仅2012年上半年,美国就新涌现出Ting、GSMNation、Zact、Karma、Voyager等多家虚拟运营商。

它们推出了更加创新的流量资费套餐,如Zact和Ting推出了话费返还机制,当用户每月的实际使用量超出或低于其选择的资费等级时,Ting将对用户做自动的升级或降级处理,并将当月多余的话费返还至用户账户。

中国正处于第二阶段的起点。中国移动通信在话音、短信服务上已至瓶颈,但智能手机和移动宽带应用却在高速发展,StrategyAnalytics预计中国智能手机市场渗透率将在2014年-2015年间达到或超过50%。4G规模网络部署亦在同期展开。

埃森哲中国通信、媒体和高科技事业部总监印敏向《财经》记者表示,空置网络带宽通过它们的转售,会为基础电信运营商带来额外收入,从而快速提高运营商的盈利水平。

一位接近工信部高层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正是基于对全球电信市场发展潮流的乐观评估,政府高层一开始“决心很大”,希望能够在中国电信市场的敏感期,改善环境,引导一个新的市场发展模式。

这是一个不错的时间窗口,但官方通知的出台,并非一帆风顺。政策博弈

民营企业均希望抓住第一波电信业开放的契机,但电信运营商仍在揣度:管道资源是否会被分食。

正因双方迥异的诉求和态度,有接近工信部决策层的业内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从酝酿到公开征求意见,再到正式方案,《试点方案》的出台经历了多次博弈和修订。

据了解,早在一年多前,工信部就牵头成立了“专家协会”,专门讨论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政策。成员包括:工信部人员,核心的、有兴趣的企业代表,运营商代表和独立专家、学者。

在政策酝酿前期,牌照的发放流程曾被设计为“谁想做,可以先备案,申请牌照,然后再去找运营商合作”。

但最终规定,牌照申请者应先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签订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合同。这一规定旨在抬高申请资质的门槛。运营商代表认为,先拿合同才有资格拿牌照,这样可有效减少无效牌照的发放。

另据上述人士透露,此前一些企业强烈建议运营商分配固定的网络资源供移动转售业务,这一方式在其他地区已有先例,如香港规定电信运营商必须出租30%网络资源给虚拟运营商。但中国运营商认为,中国网络资源紧俏,“不可能同意这么做”。因此,在最后出台的方案中,这一条款并未出现。

不过,在码号资源的分配上,其方式由原来的运营商主导变更为工信部统一分配。

乐语中国集团高级副总裁赵健向《财经》记者表示,“如果码号资源由运营商分配,给不给、给多少,都由运营商来决定,申请企业会很被动。”

乐语目前为国内移动通讯产品最大的分销商之一,并已申请虚拟运营商牌照。

野村综合研究所高级分析师陶旭骏认为,《试点方案》仍不完善,需尽快出台配套政策,明晰更多细节。

例如,该方案明确基础运营商的业务接入质量不低于自营业务。但有申请企业负责人表示,方案在网络覆盖率、掉话率、数据连接速率等具体接入质量指标上,未作规定。

“运营商很可能在技术上对转售商的服务质量做一些‘手脚’。”此外,企业最为关注的批发价格要约也将可能成为双方来回拉锯的地方。

受轻运营商挤压的基础电信运营商,是否有足够智慧驾驭“亦敌亦友”的虚拟运营商?中国三大运营商似乎仍未制定出清晰路线图。“玻璃门”隐忧

“我们内部比较排斥这个政策,为什么要把网络和码号资源给他们?毕竟市场已非常难做了。”中国移动战略部的一位人士向《财经》记者表示。

5月31日,中国移动对外公布,由采购部负责移动转售业务的洽谈,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则分别是渠道部和集团监管事务部。

有人戏称,中国电信把虚拟运营商看成是渠道,联通将其看作是合作和监管,而移动则将其当成是谈判。野村的陶旭俊认为,双方高层若未出席,非常容易造成谈判无果。

上述中国移动内部人士坦言,中国移动内部曾数次开会讨论如何执行方案,“但大家很自然地就统一到,如何充分利用和对付转售商”。

中国移动之所以将采购部设为接洽部门,是因采购部的谈判能力比较强,和转售商谈判的时候可以占据更多优势。“毕竟价格、服务都需通过谈判来最终确定。”

年初,中国移动就定下将所有重心都放在TD-LTE(4G)的建设和推广上,要建设超过20万座基站。移动GSM基站规模属全球最大,也只有60万座。因此,在无暇顾及之下,虚拟运营或将成为一件走过场的事情。

这一态度并不意外,从国际经验来看,热衷于借力虚拟运营商的,一般为从属运营商,而非中国移动这样的市场主导型企业。

作为美国市场排名第三的运营商,Sprint在市场份额和财务状况上,都与前两名的VerizonWireless和AT&T存在较大的差距。加强与虚拟运营商的合作,成为Sprint赢得竞争的一个重要手段。

2012年7月,Sprint推出了一揽子解决方案,承诺向合作伙伴提供从后台的系统、流程,到客户服务,乃至终端的仓储分销等一系列的“交钥匙”服务,使任何企业都能成为虚拟运营商。

今年3月Sprint又表示,将帮助虚拟运营商对智能手机进行定制。Sprint的开放策略,吸引了诸多新兴的虚拟运营商。

在中国,早在《试点方案》正式出台之前,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就已开始积极寻找能够带来“想象空间”的合作伙伴。

4月初,中国电信董事长王晓初和中国联通董事长常小兵就主动与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密会,商讨的一项重要内容就包括虚拟运营合作。两者较中国移动都更为积极主动。

“聪明的运营商,可借虚拟运营商的力量形成制衡。”中国联通的一位管理人士透露,联通内部达成共识,只要中国移动TD-LTE上马,中国联通的优势将很快消失,所以它需要做各种尝试,“只要掌握好合作模式,多少都能为联通增加收益和用户数”。

在全球市场上,虚拟运营商遭遇“玻璃门”的情况并不少见。根据日本总务省截至2012年3月1日的数据显示,日本一共有44家虚拟运营商,除了少数锁定特殊细分人群的,其他都龟缩在企业用户市场。

常小兵在今年3月谈及虚拟运营商模式时表示,如果能为消费者服务得更好,做大蛋糕,任何一种方式都是有生命力的。

但如果就是简单地切蛋糕,可能吃了今天,就没有明天。常的态度十分明确,要寻找可带来利益的虚拟运营商。

有中国电信人士认为,试点是否成功并不完全取决于运营商,目前在接洽的企业中,除了针对细分人群和行业市场的转售业务,鲜有眼前一亮的商业模式,运营商希望,那些能互补且擦出火花的转售商加入。谁将入局

阿里巴巴的青睐,提升了整个移动转售业务的想象空间。有消息称,阿里巴巴将通过旗下的阿里软件公司申请虚拟运营牌照。中国电信韦乐平认为,运营商可借此向互联网厂商学习更先进的制度和文化。

有实力且能为其带来网络资源的互联网企业,或将成为虚拟运营商的首选。其次,拥有互补资源且能提供差异化、细分服务的电信企业,被选中的概率也很大。

埃森哲印敏称,对那些无法快速进行全国运营、潜在虚拟运营商而言,风险最小的方式,是在用户层次丰富的中大型城市寻找相对覆盖不足的细分市场,以价格优势、渠道优势或服务优势区隔竞争对手,快速提高渗透率,并实现盈利。例如美国虚拟运营商——TúYo,建立时瞄准的细分市场就是4200万讲西班牙语的墨西哥人。

在此次虚拟运营商试点申请的名单中,民营宽带商鹏博士便试图瞄准细分人群。鹏博士集团高级副总裁张光剑告诉《财经》记者,鹏博士具有宽带社区运营的经验,因此比运营商“更擅长社区营销”,运营商则可借此把移动服务从店面延伸到社区,尤其是信号不好的社区,鹏博士维护起来更方便。

他计划,一旦申请到牌照,就在北上广三个城市开展试点,然后规模铺开。并乐观预计:“第一年就可带来几十亿元收入。”

因为鹏博士是国内第一大民营宽带运营商(拥有固定宽带用户约2500万户),手中握有中国移动相对稀缺的固网宽带资源,故将合作运营商锁定为中国移动。

第三类可能受电信运营商青睐的虚拟运营商是,为行业用户提供服务的企业。

申请企业之一信威通信,在专网通信方面有技术、市场优势,因此它认为公众网络的商秘通信将很有市场潜力。比如,在普通的手机上加装保密通话服务,双方若同是保密人员,可自动切换到保密通话模式。信威通信计划,拿到牌照后,就面向党政军等对保密要求较高的部门、企业家、演艺人士推出该项服务。

此外,信威通信还打算将转售业务用于发展此前一直深耕的油田、石化、水利、电力等行业客户。“之前服务的客户,一直有公网通信的需求,公网和专网结合,用户转化容易、市场大,也为运营商带来增量市场。”

从国际市场来看,行业用户市场是目前国际虚拟运营商涉足最多、利润率最高的领域。美国部分圈到如通用集团这类企业客户的虚拟运营商,年利润率可高达30%。

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组织架构体系比较适合于服务大规模、需求相似的公众客户,而企业客户的通信需求则很小众、个性。特别是当遇见小企业客户时,运营商更加无暇触及。

有国外媒体报道称,一些虚拟运营商已经开始专攻社交网络应用、M2M(机对机)设备的纯数据应用。在欧美日韩,虚拟运营商已大多集中在政企客户领域。

在国内,用友、红豆、万达等申请企业便将主打中小企业市场。但亦有运营商人士直言:“想法都不错,但怎么把已有的客户变成运营商的客户?双方之间的黏性有多大?”

埃森哲印敏强调,虚拟运营商必须具备运营移动业务的关键能力,例如混业经营经验、跨行业客户忠诚度计划,以及运营移动虚拟网络所需的专业设计和实施经验,其中包括IT与业务支撑能力等。

多位接受《财经》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那些高调炒作入局的渠道商(如国美、天音通讯等),应不会成为最佳候选者。这些渠道公司股价正处于历史低点,商业模式陷入困境,新政出台是一个绝好的概念炒作题材,但对于运营商而言,与之合作则缺乏想象空间。

虚拟运营商盈利模式范文

增速放缓

目前,中国虚拟运营商的发展遇到了瓶颈。中国联通监管事务部总经理周仁杰在MVNOSummit2016虚拟运营峰会上表示:“转售企业的挑战也传递到联通公司,大家都感受到了压力。”

严格的实名制下,挤掉水分的虚商发展速度放缓:月增长用户由去年的200万下降到170万,移动转售净增用户占比也由去年的48%下降到30%左右。实名制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转售企业的成本,“仅从线上销售来说,实名制要求快递回单,这其中不回收和回收,成本相差8-15块钱。”业内人士表示。

但实名制是虚商发展的底线已经成为行业共识。没有了实名制,170成为违法信息的通道,虚商业务也会走进死循环。周仁杰也表示,长远而言,实名制对于虚商健康发展。

盈利之路漫漫

虚商遭遇寒冬,核心还是其他因素所致;不同于国外成熟的虚拟运营市场,中国的虚商进入的是一个移动渗透率90%以上、三家基础运营商竞争激烈的通信市场,留给虚商的市场空间并不多。而在批零倒挂的现实下,虚商如果走传统通信的老路无疑会走入死胡同。“其实所谓的移动转售业务,这是一个非常传统的业务。如果要去建立一个完善的、完整的电信运营商的运营管理体系,对于任何一个民营企业、包括互联网企业都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阿里通信总经理余鹏武的观点颇具代表性。

虚商需要创新之路,需要寻找盈利模式。目前,42家虚商都在亏损,“有一两家实现当季盈利,但算上前期投入的话还是亏损。”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高工许立东表示。

从国际经验来看,虚商盈利之路也非一蹴而就。即便是品牌和客户运营较好的维珍在2000年开始后的第三年EBITDA才勉强转正,之后的EBITDA可以维持在20%的水平。而TescoMobile在进入MVNO领域后的第五年,EBITDA才勉强转正,折旧摊销后净利润率仍然是负的。

正视现实,回归理性的虚商仍需寻找盈利之路。“假如说170的移动转售业务本身不能成立、本身不能盈利的话,上面叠加任何的‘互联网+’、或者叠加任何的生态,无非就是给170的业务加一个紧箍咒。”余鹏武表示。多家虚商负责人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首先是活下去,之后才有资格谈怎样活得精彩。”

抱团取暖赢未来

如何活下来?在讲究生态的移动互联网时代,单打独斗早已过时。聚合产业链各方力量已是必选项。虚商之间、虚商与运营商已经不再是单纯的竞争关系。

爱施德与263合作国际业务、远特将自身定位为平台,通过云端的方式给平台合作伙伴提供不同的支撑体系,新的合作模式都初见端倪。与基础运营商之间,对于虚拟运营商与商的最大区别就是前者能与基础运营商成为长期捆绑的合作伙伴,而商与电信运营商只是简单的线性关系,按照完成业务的数量提成。

基础运营商也需要长期合作伙伴。业内专家表示,电信运营商欢迎的虚拟运营合作伙伴是能够推动自身核心竞争力增长,并通过多边契约优化产业治理结构的,提高资源利用率和价值提升。

在通信业人口红利逐渐消失,三大运营商市场格局基本固定的情况下,对虚拟运营商而言,绝对的市场空隙减少,但随着2G到3G,再到4G,差异化的市场空间增大,电信运营商的产品优势在于规模化、标准化,虚拟运营商的市场机会就在于小众化、定制化。业内专家向《通信产业报》(网)记者表示,电信运营商如果什么业务都做,那企业规模就会太大,而需要相应的成本和投入。从比较优势的角度来看,虚拟运营商也有机会。在专家看来,虚拟运营商要获得成功,要找到与电信运营商的利益互补点,利用原生优势找到细分市场,为目标客户群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把握行业发展的大势,方能找到创新的方向。方正证券通信首席分析师马军认为,目前最关键的问题是如何能把流量、用户、增量的用户,还有整个数据流,这些所有的环节,进行不断地叠加,形成新的用户体、新的数据体,再承接一个新的业务。虚拟运营商未来应该要做的是考虑我要做什么?

在实践中,不同于以前总是将差异化、细分市场作为口号,而今更多的虚商开始亮出干货:巴士在线旗下的中麦通信针对青少年市场发力,远特的平台、263主攻国际市场等。远特通信总裁王磊谈及两年来的虚商历程表示:两年走下来,离不开两件事,一个是精细化运营,必须思考好所有的整体生命周期,精细化运营它。另外一点就是要创新发展,不管是模式创新、平台创新,还是合作者一起通过产品的整合再创新。

马军表示,虚商一定要依靠资本的力量。只有依靠资本的情况下,才有底气、有资产,整个企业的ROE、整个的财务指标才能走得更好。要借助资本,实际上,虚商中很多企业已经开始对接资本,拓展产业版图。

但玩资本也需要有商业模式的支撑,马军表示,商业模式决定未来谁是赢家。资本市场的一些上市公司,不管是未来的流量经营也好,在整个行业的需求非常巨大、非常旺盛,但是这个市场上目前还没有看到任何一个赢家,很多赢家仅仅是基于需求而适应这个市场。

从资本的角度看虚商,在一个产业的不同时期、资本市场会有不同的爱好。初期比如用户、业务等,资本会从用户价值到企业价值都进行投入,但如果向前走,需要更大的成本、甚至很难支撑其后续的发展,那么资本认为企业具备很大的风险。关于用户和业务发展比较稳定的情况下,资本会嫌弃你发展的速度不够快,从估值指标来看,从用户价值到企业价值、从收入价值到企业价值,会以PS或者其他方式来估值,可能会预估发展到的某一个阶段,会要求现金流折现,估值又会很低,在不同的时期怎么平衡也是一个技巧。

评论

蒙羞的170招牌该怎么重塑

170作为分配给移动转售的号段代表,已经成为虚商服务的符号。从无到有、全新而生,从夹缝中脱胎本为创新而来的170,本可以成为金字招牌,然而,渐渐地170在很多时候,却成为了骚扰电话、垃圾短信的代名词,十分令人惋惜。

今年以来,媒体关于170不实名随便买的报道屡见报端。而普通用户接受来自170的垃圾短信、骚扰电话、信息诈骗也从无到有、逐渐增多,成为重灾区。为此,工信部专门约谈部分实名制不到位虚商企业,4月份专门出台“加强规范管理促进转售健康发展的通知”,重申严格执行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要求,依法保护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然而,在7月份工信部网络安全管理局组织的对虚商新入网电话实名登记暗访中,依然有15家转售企业存在违规行为。而据8月8日的媒体报道,在济南有些170仍然不需实名随便买。

170自2014年5.17电信日扎堆放号以来,两年多发展用户3000万,成绩斐然。特别是170很多创新做法,如流量不清零、与更丰富应用的结合,给通信产业注入活力。170的很多新风,也影响基础运营商改善服务优化产品。目前,170的41家企业新增用户(注:发牌42家企业,1家未放号),已经占到当前整个移动新增用户市场三成以上,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成绩。但遗憾的是,被业界寄予厚望、本可以成为金字招牌的170,却蒙上不该有的阴影。部分虚商自毁长城的做法,让170这个招牌暗淡。

移动转售是通信产业一项创新的改革,无论是促进民资进入,还是激发市场搞活,170都背负重要期望,这不仅是41家企业的事,更关系产业改革创新。特别是对于长期以来传统运行模式下的通信市场和互联网挑战下的运营商重构,这些并不多的改革都难能可贵。让170健康发展,发挥正向效应,带来创新体验,而不仅是“二道贩子”、低价圈地,相信是决策层、虚商业者乃至普通用户的共同期望。

重塑170招牌,首先是41家转售企业的共同责任。转售企业必须懂规矩、守底线,严格遵从电信业务管制规矩,坚守实名制底线。区别于电信央企,转售企业的任何违规,都有可能带来严格的管制,因此,转售企业必须爱惜自己的羽毛,必须高于行业水准自律,而不是染上国企沉疴旧病。

重塑170招牌,转售企业应该从本源做起,发挥创新活力,以创新的业务、崭新的体验、差异化的服务,树立170的别致亲和感。这应该是转售企业区别于传统运营商的优势所在,大有可为并是希望所在。每个转售企业的创新,都可为170添彩。只做“二道贩子”,对行业没意义,对企业没“钱途”。

重塑170招牌,转售企业也要强加宣传。相比于传统运营商的体制机制和几十年来已经固化的品牌形象,在互联网时代,虚商更有机会。运用好新兴媒体力量和社交平台,开展好互联网+下营销,是市场留给转售企业的良好时间窗口。可惜的是,170两年并未见令人惊艳的案例,在这方面,虚商还需加把劲。

给虚商新的号段,给不同的企业以不同的号段,与已经受伤的170区隔起来,从监管层面扶优抑劣,这应该是监管部门思考的。给虚商中那些少数懂规矩、守底线,业务创新、服务真诚、放号积极的优秀者,以专属号段,让他们在专属空间中创新经营,这是监管中的正向激励,也是差异化监管创新。有利于转售市场防范“劣币驱逐良币”。毕竟,170的41家企业,还有很多是真心想做好移动转售和虚拟运营的,是想为通信产业改革创新做贡献。“一只老鼠害了一锅汤”,是对那些良心企业的不公。

170是手好牌,业界不该把它打砸了。

链接

截至2016年6月底,移动转售用户数达3137万;移动转售用户占全国移动用户数为2.36%。

自2015年5月起,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月净增超过100万户,其中,2015年10月起连续6个月净增超过200万户。

虚拟运营商盈利模式范文篇7

论文关键词虚拟财产网络游戏现实交易可税性

一、经济上的可税性

(一)虚拟财产交易的收入具备收益性

网络中获取虚拟财产的合法途径只有三种:第一,网络游戏运营商向玩家赠送;第二,玩家在游戏中通过自身努力获得;第三,在专门的网络游戏交易平台上购买。这三种途径中的第一种和第二种,由于虚拟财产都是在游戏中获得,并没有与现实世界的货币相联系,因此依旧保持了其“虚拟性”,没有显示出其现实价值。而第三种途径,又被称为“离线交易”,已经完全突破了网络游戏的虚拟世界,将网络虚拟财产与现实货币联系起来,虚拟财产的经济价值通过现实的交易手段也完全突显。以5173、6870、淘宝网游等为代表的网络游戏交易平台从中获得的收益也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虚拟财产交易的收入具备收益性。

艾瑞资讯通过数据分析统计,2011年中国网络游戏市场中排名前15的网络游戏运营商的市场规模总计达到了357.7亿元。其中,虚拟财产对于网络游戏运营企业自身盈利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2005年盛大盈利模式的转变标志着游戏企业对传统的以点卡为主的盈利模式的觉醒。根据诺达资讯的数据分析结果显示,2011年中国虚拟物品交易市场规模达到273亿元,较2010年增长了28%。销售虚拟物品及提供相关的增值服务已经深刻影响了大多数游戏运营商的收入结构,成为了重要收入来源,占到到收入的70%以上。其中的商机显而易见。可见,对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征税符合经济上的可税性要求。

(二)对虚拟财产交易征税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

以销售虚拟物品来获得利润的盈利模式的成本几乎为零,凭借已有的网络游戏平台,只需要动动手指敲上一组程序,便可创造大量虚拟物品和虚拟货币供销售来获取现实货币。在这个过程中,网络游戏运营商仿佛成了虚拟货币世界中的“中央银行”,发行虚拟货币、虚拟物品的控制权似乎完全掌握在了运营商手中。但是,科技的发展依旧不免存在许多漏洞。早在2006年,浙江等地就出现了虚拟货币的“造币工厂”利用程序的漏洞或其他方式使得虚拟货币的世界里秩序紊乱。由于目前虚拟货币与现实货币可以双向流通,此种盈利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也威胁到了我国的金融秩序。虚拟货币的世界里存在的严重通货膨胀的问题也极有可能会传到到现实世界中。

目前,所有游戏运营商发行的虚拟货币几乎都出现了贬值现象。所有的企业在推出虚拟货币时,其虚拟货币和人民币的兑换比例都是1∶1的,但是,实践中,虚拟货币真实的价值却难以维持在这个水平。这些虚拟货币在推出后不久都会有不同程度的贬值,例如,Q币目前的比例只有0.75,盛大元宝的比例是0.8,U币的比例是0.82。这主要就是由于虚拟货币的泛滥而造成的。此外,游戏运营商之外还产生了一些“虚拟造币工厂”,这些因素导致了虚拟货币发行的控制力实际上并不能完全掌握在运营商手中。相比于虚拟货币,游戏装备等虚拟物品的价格波动则更加剧烈。在2009年就出现了与虚拟物品严重通货膨胀相关的新闻报道,采访中显示,一个装备在短短的几十个小时内价格变成了原来的十倍,从10金(一种虚拟货币的计量单位)变成了100金。严重的通货膨胀的推手就是存在专门的“打金工作室”通过“内挂打金”等各种方式囤积虚拟财产,抬高价格。虚拟货币与现实货币的双向流通对于金融秩序的稳定形成了一个潜在的威胁。

因此,对虚拟物品的交易征税则使国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其进行宏观调控,以免造成严重后果。“税收调控”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对虚拟财产交易征税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网络游戏运营商滥发虚拟货币和虚拟物品,也可以减少在玩家间的交易频率,以打击非法的“虚拟造币工厂”。

二、法律层面上的可税性

依据张守文先生的“可税性”理论,征税还应该考虑其法律上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即:法律上的可税性。判定某类收益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可税性应该从四个角度来考虑:效率性、公平性、可确定性和既存性。

(一)效率性

首先,虚拟财产交易征税的规定已经广泛存在于许多国家和地区,尤其是韩国,作为网络游戏蓬勃发展的国家,已经在2007年就出台了对虚拟物品交易征收增值税的法律。从国外征收的情况显示,并未对网络游戏行业产生负面的影响。

其次,网络上虚拟货币的发行情况混乱。在2009年6月4日,经中国人民银行会签同意,文化部、商务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从事相关服务的企业需批准后方可经营。并且明确指出,网络虚拟货币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兑换发行企业自身所提供的虚拟服务,不得用以支付、购买实物产品或兑换其它企业的任何产品和服务。这一系列的规定给虚拟货币的发行主体设定了市场准入条件,但是,并没有完全解决网络虚拟货币发行的混乱状况。已有资格发行虚拟货币的运营商的发行行为无法在该《通知》中得到规制。并且,该《通知》第一条就明确了其所规范的仅仅是网络中虚拟货币的的发行和使用,而不涉及网络游戏中装备等非货币的虚拟财产。

最后,网络游戏中,用奖励虚拟物品等方式吸引用户的方式导致了很多青少年,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由于沉溺于网络游戏而频频成为新闻热点,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和对网络游戏的批判。因此,网络游戏行业中用虚拟财产疯狂敛财而不顾社会影响的情况有待通过纳税以提高交易成本来遏制其发展。因此,对虚拟财产交易纳税并不会对其经济活动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反而能使各个游戏运营商将吸引用户的方式从“毒品般的物质奖励”转换为更具有内涵的方面,有助于其长远发展。

对于征税的行政效率,笔者认为,征税成本的高低取决于征税的种类和方式。仅仅就目前的条件来看,非实名制、线下交易频繁等状况似乎给征税打上了一个问号。但是,根据笔者在网络上发起的问卷调查显示,经常进行线下交易的玩家仅仅占24.5%。并且由于线下交易的安全性没有保障,其交易额度普遍都不是很大。因此,在网络虚拟财产交易中,获得最终的巨额利益的是虚拟财产的发行人,即网络游戏的运营商。因此,将运营商和虚拟财产的销售商作为征税主体则既避免了非实名制而导致的交易人的隐蔽性和交易数额的不确定性引发的征税成本过高的问题。销售商为销售而构建的品牌不仅有助于交易的便捷和安全,也有助于征税时数额的确定。

(二)公平性

税收的公平性在税法原理上体现为“税收平等原则”。税收平等原则是税法的最高原则之一,是指各个纳税人在法律地位上平等,且纳税的额度也应该与其经济状况,例如收益、负担能力等相适应。

按照税收平等主义原则的要求,不仅要考虑课税物品量的税负能力,更应考虑课税物品质的税负能力。综合考虑,虚拟财产符合税收平等主义原则。首先,网络的虚拟财产交易不涉及生活必需品和最低生活标准的问题。虚拟财产是以虚拟账号为载体的,在虚拟世界中使用的物,与现实世界中的生活没有直接联系,更不会影响到生存权的问题。其次,虚拟财产交易所得具有收益性。税收其本质是财产权的一种权利成本或社会义务,但这种成本或义务必须被限制在有限的范围内。因此,对虚拟财产征税应该对实际的收益征税。在前文已经提到,虚拟财产的产生成本微乎其微,为销售虚拟财产而专门设立的网络游戏交易平台也可以说是一劳永逸,其交易所得除去投资本体也具有收益性。因此,对于虚拟财产交易征税符合税收的本质要求。再次,对虚拟财产交易征税符合人税化趋势。虚拟财产的发行商和销售商是互联网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排行榜-2011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排行榜中,腾讯以196.46亿元的主营业务收入高居榜首,盛大游戏和完美时空分别一45.05亿元和24.7亿元分列第8和第14位,4399、巨人网络等也排名靠前。相比于在互联网行业中的其他企业主要依靠广告作为收入来源,游戏行业既可以广告又可以发行和销售虚拟财产等增值类服务,其优势显而易见。因此,发行和销售虚拟财产获利的企业不应以生存权或产业权来阻却对其因虚拟财产所获得的收益征税的要求。综合考虑,对虚拟财产交易所得收益征税符合税收平等主义原则的要求。

(三)可确定性

可税性中的可确定性是指征税的对象可以可确定其具体价值。笔者认为虚拟财产的交易符合这一条件。由于虚拟财产是存在于虚拟网络世界中的,因此确定其具体价值的方式目前可以通过三种方式:第一,通过游戏运营商在发行虚拟财产时确定的价格,例如腾讯Q币定价1元1个。由于货币类的虚拟财产在发行后普遍会遭遇贬值的状况,而有些非货币类的虚拟财产会由于其稀缺性而升值,所以,官方定价的意义仅是作为对虚拟财产发行而获利的部分的征税基础。第二,通过市场上销售的价格来确定;目前,根据《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经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发行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因此,虚拟货币的销售商——网络游戏交易平台则会推出各种营销手段来增加盈利。市场上虚拟货币的交易价格普遍低于官方定价,此外,非货币类的虚拟财产价格会因为游戏内容和活动的原因而产生波动。因此,对于网络游戏交易平台等虚拟财产的销售商应通过销售价格来确定其销售的虚拟财产的价值。第三,通过拍卖来确定。对于有一定稀缺性的特殊的虚拟物品,网络上同样存在拍卖竞价的情况。因此,对于此类虚拟物品的价值确定可以参考拍卖后的价格。

(四)既存性

根据可税性理论,要达到法律上的可税性,该征税对象必须是已经存在的,即具有既存性,也成为现实性。只有已经真实发生的事实,而不是尚未发生的预测性事实,能成为课税的事实。如果对于完全在网络虚拟世界里发生的交易行为也要征税,则不仅违背的税收公平原则,也违背了可税性中的效率性。税收活动实际是一种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完全处于网络虚拟世界中的交易行为由于还未涉及到现实的金钱货币,其“财产”的属性仍然处于休眠状态,不应与现实的交易行为等同。因此,对虚拟财产的征税是对其与现实货币交易后所获得的收益征税。对其在网络上的“以物易物”的交换,由于未涉及现实货币对其价值的评估和衡量,所以仍未突破虚拟财产的“虚拟性”,不应征税。而对于目前发生在各个网络游戏交易平台上发生的网络虚拟财产的交易行为,就像网上购物一样,虚拟财产作为一种商品在网络中用现实的货币进行交易结算,所产生的是真实发生的、可确定的收益,符合既存性的要求,结合上述的效率性、公平性、可确定性,虚拟财产交易符合法律上的可税性,应该成为课税的对象。

三、征税层面上的可税性

(一)征税依据和税种税目的确定

目前,对于网络游戏行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网络游戏运营商和网络游戏交易平台发行和销售虚拟财产的行为属于企业经营所得,应当征收企业所得税。按照现行的税收政策,网络游戏的运营商、网络虚拟财产的销售商的行为属于销售商品和从事经营活动而取得业务金额的范围,应该征收流转税。具体应该按照《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六条的规定来征税。该《注释》规定:娱乐业,是指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网络游戏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京地税营[2008]21号)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对通过搭建支持网络游戏运行的服务器,完成游戏运行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游戏消费卡的销售收入,和对单位和个人代售游戏消费卡所取得的代售收入应按“娱乐业——其他游艺”税目征收营业税。

但是,笔者认为,网络游戏服务的提供以及虚拟财产的发行与销售毕竟还是不同于娱乐活动场所和服务的提供。因为,依照2009年文化比、商务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虚拟财产的发行和交易服务必须由不同的企业承担。在承认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的前提下,虚拟财产在交易过程中与商品是没有什么不同的。因此,对于虚拟财产的发行企业,其通过编程等方式使虚拟财产产生的行为符合营业税所规定的应税劳务,其与电子商务性质的虚拟财产的销售企业应该分属于不同的行业。对于发行虚拟财产的企业而言,应属于娱乐业,应执行5%至20%的营业税。而对于销售虚拟财产的企业而言,其性质更接近于电子商务,应将其纳入服务业征收5%的营业税。

而对于个人而言,则再要区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通过游戏取得的射幸类的虚拟财产和通过技术或者劳动累积而获得的虚拟财产。由于此种虚拟财产仅仅是在网络中获得,既未与现实的货币交易,又未因此获得现实的利益,所以,其财产属性依然未突破其虚拟性。对于此类虚拟财产的获得,不应征收个人所得税。因为,征税的对象应该是现实性的收益。虽然,我们承认虚拟财产具有财产属性,属于新型财产,但也正是因为其作为一种新型财产,有其特殊性。当玩家在游戏中获得,而不是通过付费获得虚拟财产时,其所得到的仅仅是虚拟的收益,该收益不具有税法上对收益的可税性要求。因此,仅仅获得此类虚拟财产,不应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一旦玩家将其与现实货币进行交易而获得现实的收益,符合一定条件的,则可以征收个人所得税。第二种情况,则是涉及面广泛,即个人之间的虚拟财产交易。虽然,依据网络游戏企业提供的用户协议上明确表示不允许玩家变卖游戏中的虚拟财产获取现实收益,并且以封号作为惩罚措施,但是,效果却不尽如人意。依据笔者在网络上的调查问卷显示:超过60%的游戏玩家经常或偶尔进行玩家间的虚拟物品交易。由于没有相应的措施来保障交易安全,每次交易的数额不会太大,但是交易的次数多导致交易总额不容小觑。因此,对于个人之间的虚拟物品交易,尤其是现在日益增多的以出售虚拟物品为职业的个人,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

虚拟运营商盈利模式范文1篇8

在过去的2011年,国内银行业资产规模达到创纪录的113.3万亿元,同比增长18.9%,是同期GDP增幅的两倍多,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税后利润1.25万亿元,同比增长39.3%,商业银行净利润达1.04万亿元。中资银行的盈利能力在国际同业中表现亦相当“抢眼”,2011年中国银行业所实现利润占全球银行业总利润的29.3%,而在2007年,这一数字仅是4%。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更是分别包揽全球最盈利银行榜单的前三名,实现的税前利润高达432亿美元、348亿美元和268亿美元。相比之下,欧美银行业则是“相形见绌”,逊色很多。不止是大型商业银行,国内140多家城市商业银行中,每家亦能轻松实现至少几亿元的净收入。突出的盈利能力似乎成为紧紧贴在国内银行业身上的长期标签,但2011年以来出现的一系列经济运行变化和金融体系结构性调整端倪,已经开始“撕动”这一标签。今年以来,国内银行业利润增速下降的趋势已经开始显现,当前乃至未来的几年,这种下降趋势将更为明显,国内银行业将面临盈利能力止升下滑的“危机”。

由于国内经济金融体系的深层次问题和内外部因素推动下的变革调整,我国银行业盈利能力下滑的态势在短期内将会强化,由此带来的不均衡冲击,将造成诸多反应迟缓、实力落后银行的严重危机。国内一些刚刚发展起来的城市商业银行、农商银行等,尤其是正处在起步阶段的中小型银行,或将遭遇更为严重的冲击。抛开欧债危机为代表的国际金融环境恶化和银行业经营困难的拖累,以利率市场化为核心的国内金融运行体系的深刻变革,以及由此带来的多方面影响,将彻底改变银行业经营发展环境,“逼迫”银行业从整体上变革自身经营模式,尤其是盈利模式。唯有如此,才能在以利率为核心的价格决定体系中,获得发展的空间。

实体经济形势下的金融变革

一直以来,存贷款利差是我国银行业盈利的最重要来源,这一模式自我国银行业商业化改革和发展以来从未扭转,且在过去的几年更为突出。这种主要依靠存贷利差的盈利模式之所以持续存在,很重要的决定因素之一在于利率的管制。长期以来,我国对金融运行的监督和调整,基本都是运用数量型工具,而对以利率为核心的价格型金融运行调整工具,几乎从未使用。其中之原因,众所周知——在于我国利率市场化并未实现。无利器,则不能善其事。既然无法实现利率的市场化定价,一系列围绕此的调控机制、措施和手段就无从得来,监管机构也就无法积累和总结价格型工具调控经验,因而只能依靠数量型调控工具,或从需求方调整,或从供给方调节,或二者兼顾。

从过去的经验来看,存款准备金是人民银行最常使用的调控工具。以存款准备金为核心的数量型工具,成为调整国民经济运行,尤其是调整金融运行秩序的最重要工具,对提振实体经济发展和维持资金运行顺畅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过分依靠存款准备金等工具,越来越无法以最小成本有效“熨平”经济波动,尤其是数量型工具自身的作用机制和滞后特性,反而进一步加剧了经济运行“硬着陆”的风险。例如,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为复苏国民经济,国家推出“四万亿”投资刺激计划。在这一计划的“庇护”下,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膨胀,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飙升,在种种因素驱动下,银行新增贷款规模不断扩大,2009年达10万亿元,超过当年银行业总资产的10%。在这种过度刺激下,国内通货膨胀形势异常严峻,2011年CPI一度突破6%的高位。由此带来的一系列连锁反应,使中央陷入了三重挑战:通货膨胀、高房价引发公众不满以及地方政府债务危机。作为应对,中央采取了“多管齐下”的策略,除清理整顿地方平台贷款、减缓高铁建设速度和对房地产“限购”外,在金融运行领域,人民银行2010年至2011年内连续12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由15.5%上调到历史最高的21.5%(如图1所示),调整频率之快、间隔之短,从未有过。

虚拟运营商盈利模式范文篇9

关键词:电子商务企业;投融资;内部控制;盈利模式

基金项目:部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项目编号:201910298036)。

引言

自电子商务问世以来,其对人类活动的影响已渗透到方方面面,信息技术革新给传统产业提供了新的发展契机,同时也对传统的企业运作模式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改变。电子商务活动主要是借助互联网、企业内部信息网络和增值网络等各种网络资源为平台,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进行商务等价交换的一种商务活动。

通过将传统商业活动与电子化和信息化技术相结合,使商业活动与互联网技术高度融合。从财务角度来看,会计对象不再仅仅局限于资金运动,同时也是一种信息传递过程,实现了会计与业务的統一。电子商务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必将对企业传统财务管理理论到实践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文结合电子商务企业财务管理的具体内容,从筹资管理及投资管理、内部控制管理及预算管理、盈利模式及分配模式角度具体展开创新研究。

1、筹资管理及投资管理创新

相比于传统企业借款、发行债券、发行股票等融资渠道,网络虚拟交易的形式以及行业较低的进入门槛造成电子商务行业长期受到信用风险的挑战,因而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方式相对较少,初创期融资主要依靠风险投资,在一段时间发展后,企业有了利润点,则可以通过IPO实现股权融资。目前电子商务企业没有发行债券的权利,主要的融资方式就是权益融资。同时,从投资角度出发,绝大多数的电子商务企业依赖电子贸易方式进行经营销售活动,特定造成企业内部资金流动速度快、交易金额不确定性高等一系列特征,最终导致难以进行企业资金集中管理,增加了企业投资管理的难度。电子商务企业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创新筹资管理及投资管理。

1.1落实风险管理,树立品牌形象

电子商务行业的高速发展下,企业管理者和投资者要加以注意,对国家相关政策保持密切关注,抓住政策导向,积极把握适合企业的政策优势,降低企业面临的政策风险。同时,电子商务企业还应进行系统的信用风险管理。针对电子商务企业,消费者主要受到虚假交易、合同诈骗、网上哄抬标的等等信用风险的威胁,极大地损害了网络交易主体的利益。要使电子商务交易健康发展,电子商务企业必须努力维护可靠、可信的网络环境,降低企业信用风险,打造自身品牌可信度。电子商务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努力降低系统风险以实现更低的资本成本。

1.2推动项目分类,实行资金集中

电子商务企业应尝试对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对重点盈利项目完善细化制度,并提供个性化服务,促进资金集中度的提高。电子商务企业可以按照规模对全资及控股子企业应当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通过集团总部行政力量的推动,强化账户清理,加强资金集中力度。对规模以下的管理链末端企业或非独立法人子企业除加强资金预算管理外,可借助子集团内部资金管理需求,引导其应用财务公司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行资金集中管理,为企业投资管理提供资金支持。

1.3变革传统制度,提升管理素质

电子商务企业应当密切关注当下制度经济环境共性,同时结合自身企业特性,确立具体明确的财务管理制度方向,变革传统的财务管理制度,以适应企业需求,为企业商务信息提供安全保障,为企业财务管理提供制度支持。同时,电子商务企业经营业务活动的特殊化性质也对企业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水平的要求,企业应积极构建学习型组织,为管理人员组织定期培训,丰富网络技术理论知识、提升自身专业技能和专业修养,也使管理人员更了解电子商务企业行业环境及特性,以更好地满足电子商务企业进行科学合理筹资管理和投资管理的制度需要及人才需求。

2、内部控制管理及预算管理创新

大数据浪潮下电子商务企业所呈现出的数据体积大、种类多、价值密度低等特点,都对企业财务数据信息处理环境及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电子商务企业在全球范围内的高速发展,财务数据瞬息万变,做好内部控制管理和预算管理成为企业支撑长短期战略实施的关键。电子商务企业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创新内部控制管理及预算管理。

2.1建设内控环境,提升管理效率

企业内部控制环境作为企业内部控制其他要素发挥作用的重要基础,对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活动以及员工管理意识都存在重要影响。因此,电子商务企业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首先要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环境建设。电子商务企业随着网络信息系统技术的不断深入,对企业内部的管理幅度需求逐步提升,扁平化的组织结构有助于企业减少管理层次,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效率,电子商务企业应结合自身具体特征构建稳定高效的企业组织结构,加强内部控制环境建设。

2.2结合信息技术,创新内控管理

凭借现代信息技术,电子商务企业可以实现内部控制活动的动态信息化,使管理人员能随时了解企业供产销各个环节的具体实际情况,努力实现全员控制和全过程管理。互联网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为电子商务企业实现实时高效内部控制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持。同时,高素质的专业复合型技术人才也是电子商务企业快速发展不可缺少的必要准备,电子商务企业的行业特性决定了员工不仅要具备业务技能更要拥有网络技能,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有助于提升电子商务企业整体内部管理控制创新能力。

2.3实施管理信息化,加强科学预算

财务共享作为建立统一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的前提,有助于推动各电子商务企业之间、企业内各层级、各部门之间的财务业务及财务数据通过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整合和共享。对于电子商务企业预算管理模式来说,如果企业过于强调按照计划执行预算,会让执行层在进行具体操作时畏首畏尾,不利于应用机会,获取更强的竞争优势,也不利于人事激励。但如果给予执行层太高的预算执行自由度,可能会导致执行层在执行时过于随意,造成过高的管理费用,形成企业成本压力。因此,电子商务企业全面实施预算管理信息化是实现企业科学预算管理的前提和保障。

3、盈利模式及利润分配模式创新

盈利模式是对企业利润产生环境、利润产生方式、利润产出结构等進行系统归纳形成的方法总结。随着信息时代网络经济全球化、多元化、个性化的发展,电子商务企业能否在有别于传统企业的实际经营中构建恰当的盈利模式,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决定性价值。同时,企业将实现的利润进行内部合理分配以实现企业内部协调发展。电子商务企业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创新盈利模式及利润分配模式。

3.1合理控制成本,维护平台稳定

企业的经营目的之一是获得利润,在电子商务企业的运营过程中要注重对成本的管理。电商企业要对自身经营成本进行科学预算、合理调控,在考量各种可能对企业日常经营所造成影响的因素后,作出最优选择,制定最为合理的投资方案。另外,电子商务企业还要对相关数据信息进行严谨分析,通过最具性价比的技术投资,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在这个过程中电子商务企业还要考虑到后期的维护成本。但在控制投入成本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平台搭建的质量,如果成本过于节约而导致企业前期投入不足,这就会造成电子商务企业平台运行不稳定,进而就会为企业客户带来不好的购物体验,最终影响企业收益。为了满足电商企业日常运营需求,电子商务企业应不断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引进,使专业人才成为平台建设和维护的核心骨干,这既能节约由于外包而带来的费用,还有利于平台今后的运营管理和技术开发,总体来说对于企业是有益的。

3.2发展社会化功能,提升用户粘性

新型电子商务企业应该更多的关注企业的社会化功能。社会化电子商务是指消费者通过对商品的购买体验和信息分享,形成大量的推荐信息,推动企业商品对的持续性销售。由此可见,消费者在在虚拟社区的活跃度、虚拟活动的参与度、商品的购买频率对于电子商务企业的盈利至关重要。电子商务企业应当积极发展企业平台的社会化功能,对积极参与互动宣传的消费者及时给予积分或等级奖励,提升消费者体验粘性。这不仅满足了新时代消费者多样性、个性化消费的需求,同时也为电子商务企业自身挖掘了更多的潜藏价值,谋求了更多的行业盈利空间。

3.3管理合作伙伴关系,实现资源有效共享

在合作伙伴关系中,当代运营商和运营企业都能持续稳定地获得收益,凭借1+1大于2的协同效应,努力构建双赢局面,以实现合作伙伴关系的长久健康发展。首先,代运营商要及时增强对于运营企业的了解,高度关注运营企业的主要业务,积极配合运营企业工作,满足运营企业的各项合理需求。其次,代运营商要尽可能与运营企业树立共同的目标,实现资源的有效共享,更好地实现协同效应。最后,代运营商应尝试与合作伙伴树立共同的价值观念,就合作规范、利润分配等等问题达成共识,长久持续地维护双方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

4、结语

网络全球化的大趋势给传统商务活动带来了一场电子化、数字化的大变革。与传统商务活动相比,电子商务活动绝非仅仅简单地将线下交易转变为线上交易。电子商务活动凭借其一系列的行业特性,已经深刻的提升了交易双方的交易效率,同时改变了传统的利益分配模式。因此,作为企业经营管理核心内容的财务管理必然也将产生深刻变革。

本文结合电子商务企业的具体特征,力求为电子商务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本文认为电子商务企业应当通过在投融资管理、内部控制与预算管理、盈利模式与利润分配等财务管理的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管理创新,以适应外部商务环境的变化和电商企业发展的要求,从而促进电子商务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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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徐政,杭俊.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发展中直面的风险与对策建议[J].电子商务,2018(06):15-16.

[3]陆仕超,张宝明.电子商务企业创新能力探析——基于企业财务视角[J].电子商务,2016(07):44-47+94.

[4]许道惠.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财务风险管控研究[J].电子商务,2016(05):67-68.

[5]杨春丽,刘亚平,赵奚.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财务信息整合系统研究[J].情报科学,2016,34(04):118-123.

[6]张敏.企业财务组织模式对预算准确性的影响分析——以P2P电子商务企业为例[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10):66-70.

虚拟运营商盈利模式范文篇10

产业链争夺

移动互联将成为未来人们的生活方式。移动终端制造商、移动运营商、互联网公司等都希望拥有产业链上多个环节的话语权。

三大运营商,同时拥有固网和移动网络,基础设备优势明显,控制了传统互联网向移动互联网过渡的基础。互联网企业和手机企业,不得不倚赖它们的网络。

运营商的不足在于缺乏互联网应用和内容开发经验,提供的互联网服务,缺少与使用者的互动和个性化内容,而这正是互联网企业的优势。

互联网企业在搜集、识别消费者偏好并针对性地开发产品上的经验是可以移植的。但能否转化成移动互联网市场中的优势,还有待考察。

手机制造商的优势在于开发适合移动互联网的交互界面,内置相关的应用,帮助消费者更便捷、更具娱乐性地使用移动互联网服务。

5大盈利模式

尽管移动互联网市场前景巨大,但盈利才是各方参与者的最终目的,目前有以下五类盈利模式:

有偿内容模式:消费者向门户和运营商支付费用,后者再向内容商支付相应报酬,消费者的费用包括网络接入费用、通讯费用和内容费用;

免费内容模式:消费者向门户和运营商支付费用,后者收取广告费用,消费者的费用只包含通讯费。

率先在移动互联网市场盈利的日本NTTDoCoMo,其i-mode服务的盈利模式则是上述两种模式的结合。

随着市场的不断扩大,运营商管理大量用户、内容商和广告商的成本不断增加,盈利模式将不断分化。

虚拟运营商模式:广告接入、内容提供和向消费者提供都由虚拟运营商和基础运营商共同负责,虚拟运营商向主要运营商购买通路;

内容平台模式:运营商经营内容平台,或向平台支付技术支持费用,向广告商和用户收费,支付给内容提供者;

第三方服务模式:运营商的收入主要来源不是普通用户,而是为第三方提供网络、计费、数据处理等各项服务,核心竞争力是高效的通讯基础设施和全面的服务。

修补4大脱节

相比于国外移动互联网市场中,各方参与者在产业链中协调发展,国内的移动互联网产业链存在4大脱节,制约了市场发展。

定制手机和运营商官方WAP绑定,但官方WAP尚不能满足用户需求。定制手机只内置官方WAP入口,部分手机连接独立WAP不方便,存在菜单复杂、需要经过官方门户跳转等问题。空中网、泡泡网等独立WAP,注重用户细分,并结合传统互联网和社区化发展方向,已成为市场的重要部分。

移动互联网内容、应用开发未能与移动终端的特性相联结。目前移动互联网应用和内容大多是从PC互联网移植而来,可视电话仿佛成为了惟一亮点,应更多利用手机随时在线、移动性和可定位等特性开发相关应用。

运营商对内容、应用开发者控制力过强。中国运营商更多地强调用户资源和内容提供商的控制,而日本的运营商则通过对整个行业的技术支持、网络支持和商务支持,推动整个行业的融合和健康发展。

运营商和终端制造商之间的定制合作不够深入。运营商手机定制由浅到深可分为:外观/Logo级定制、软件/业务定制、硬件/主板设计定制等,目前国内的定制基本停留在前两个阶段。

以传统优势切入

显然,运营商是市场中最为强势的一方。内容质量的提升、终端向市场需求靠拢,都需要运营商牵线。但是,运营商不一定要事必躬亲,制定行业标准、拥有领先技术等方式,是运营商控制产业链的省力良方。

手机的用户界面、应用导向设计变得重要。手机继PC后将成为移动互联网的新核心,越来越多的软件、硬件、应用程序开始为手机量身打造。手机软、硬件设计在追求技术领先和功能全面的同时,应该适应运营商和用户需要的各类应用。

现在许多企业都迫切想从传统行业向移动互联网转型,但事实上,他们不应该忽视自己在原行业中的优势,要以传统优势为切入点。

中小企业单靠移动互联网本身很难盈利,建议采用“移动+线下”的商业模式,移动网络作为产品推广、联系用户、搜集信息的渠道。移动广告方案设计也是一个机会,帮助传统企业将线下商业和移动营销联系起来。

虚拟运营商盈利模式范文篇11

【关键词】虚拟经济经济意义运营

1虚拟经济概识

虚拟经济简判:虚拟经济是充分利用虚拟资本进行搏弈,实现资本的积累、创利和效率最大化。即虚拟资本的交易活动。在资本货币、票券、权证、彩码、数卡化的基础上,进行各种投资经营,追逐经济利益,是形成一定规模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虚拟化程度越高,创造的条件就越充分。人类一切的发展以经济为基础,经济的发展更需要空间,有了空间人们就会设置出新的经济增长点。但经济发展的空间是客观存在的,即客观存在的空间能否实现或达到经济增长的空间,关键是人的虚拟能力。虚拟经济就是加快和满足现代化条件下市场经济发展的路径和要求。

虚拟经济与虚拟资本:因为任何人要从事经济活动,就要有资本,而资本中存在着虚拟资本,利用虚拟资本进行经济活动,就产生了虚拟经济。虚拟经济的劳作和虚拟经济的歉丰也都是实在的,都要有艰辛的付出,都需要承担亏损的风险。有了虚拟资本才能进行虚拟经济。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实体经济的资本投入需求量越来越大,而各个实体经济在投入经营中对资本的需求量又是不同的,就要通过不同的资本信用平台,进行资本的市场化流转。从而繁衍出庞大的虚拟经济就业岗位和资本运筹队伍,成为实体经济资本需求的服务者和利益的竞争者。

2虚拟经济的内涵

虚拟经济在现代科技的作用下,发展比较快,这里归为五个方面:一是虚拟经济的收益:获得收益是每一个经济工作者的首要目标。虚拟经济的收益不是商品,而是一种扩大了的虚拟资本。虚拟经济的收益率从普遍来讲是比较低的,但由于虚拟经济运作额度大、速度快,只要有收益的空间,人们还是愿意积极参与的。二是虚拟经济的载体:资本要进行虚拟化操作,就要有一个替身,这个替身包括货币、存单、股票、债券、数据及其他票据凭证。这些信息进入交换领域就有了经济意义。三是虚拟经济的机构:虚拟经济的组织机构,也就是平常说的一个运作系统。一部分是政府组织的;另一部分是民间自为的。政府组织的机构比较稳定,信用度比较高,主要有银行、证券交易所、产权交易所、基金组织、搏彩行业等。不同的组织机构,保持着虚拟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四是虚拟经济的监管:如果虚拟经济中虚拟资本急剧澎胀,会影响整体经济的稳定发展。这就需要对虚拟资本进行严肃科学监管,保持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合理关系。五是虚拟经济的作者:虚拟经济的作者是一个不虚的经济实体。是一个拥有一定资产积累,具有投资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作为虚拟经济的作者,一切必须是真实的。

3虚拟经济的特征

在现代化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虚拟经济是一个十分受到关注、议论、调控的领域,他的运转有他自身的特征:一是经营载体非商品化。虚拟经济的载体不是千姿百态、新异陈出的商品,而只是一个充当物。二是经营市场非实物化。虚拟经济经营虽是一个市场,但市场中只有人群,网络和资本虚拟化的代表物,没有可供人们选择、挑剔的实物。三是经营劳作非团队化。经营劳作以自然人的个体为主,虚拟经济中的经营者无论交易规模有多大,一般情况下都可以独立完成。可以非团队化经营,但有了团队当然更好,经营大规模的虚拟经济活动就需要有团队。四是经营资本非媒介化。虚拟经济中的资本是一种微价量的充当物,不同与货币那样具有媒介的功能,只能在同类中进行交易,没有进行买卖活动的中介意义。五是经营运行非创利化。资本在没有投入产出之前是不可能创造出利润的,虚拟资本在虚拟化的利润过程中逐渐减少。虚拟资本和虚拟经济的扩大来自于实体经济的发展。六是经营价格非自定化。虚拟经济市场中的资本价格不是实体经济市场中商品的随行就市价格,商品价格可以自定。整个虚拟经济市场中的价格基本上是趋于一致的。单个投资者不可能就自己的单个资本定出一个价格。七是经营秩序非单一化。虚拟经济的市场是一个综合市场,要想获的好的经营效果,就要多掌握一些经营秩序,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经营领域。

4虚拟经济的意义

虚拟经济是由实体经济的经营者创置的,是一个资本余缺的调节市场。一是开辟了资本筹措的脉络。把大量积余资金和投入拟用资金通过虚拟化程序转化成新的资本,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服务。二是推动了经济增容的空间。各类虚拟经济经营机构,不断进行金融资产的生产,千方百计地扩大虚拟资本的容量,不断增设经营网点,提高资本的虚拟化程度。三是增强了人们的资本经营意识。虚拟经济中的资本经营是以资本换取资本的经营,虚拟经济的蓬勃发展为普遍地开展资本经营创造了氛围和环境,在互相的投入竞争中增强了资本经营的意识。四是创造了劳动者的就业领域。虚拟经济需要组织管理和操作人员。使社会大量劳动者走上了就业岗位。五是促进了虚实资本的互动。实体资本是虚拟资本的基础,虚拟经济在经营中形成强有力的资本力量,产生对实体经济的冲力和压力,迫使实体经济经营要千方百计地加快自身的积累,增强资本效益。六是调节了经营者的消费意欲。广大消费者都愿在节约的增长中向虚拟经济领域注入资本,进行投资,不断改变消费者的消费观念,参与虚拟经济。七是设置了宏观调控的重要窗口。虚拟经济的终端是一个货币的值,国家时刻关注着虚拟经济的宏观变化,不断地采取措施,进行货币流通量的调整。

5虚拟经济的渊源

虚拟经济从民间实践到社会认可,与其他事物一样,也有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第一阶段为原始借合阶段:所谓借合,一是指生活、生产中付息的成本借用;二是盈亏共负的合股投入,这种借合关系的长期存在发展,成为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的重要社会力量。虽不能讲这是虚拟经济的关系,但他是虚拟经济最原始的行为。第二阶段为银行业的构建时期。银行业是一个信用行业,全社会都认同他提供的资产凭证,于是人们就开始了大规模的借贷活动。由于银行业对经济发展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往往受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所以银行成了资本的摇篮。随着银行业的不断完善,虚拟资本就诞生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述的虚拟资本就是以银行的信用机构为依托的。第三阶段为股票的诞生运行时期。股票从十七世纪初发行以后,股企团队不断得到壮大。从个别行为发展到国际行为,从单纯的资本行为发展到广泛联系的市场经济行为。股票对经济的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在现代通迅和网络的环境中,人们对股票的交易显的更加便捷,这一阶段,可以确定为虚拟经济的成长阶段。第四阶段为虚拟经济的发展阶段。世界各国在二次世界大战后,经过几十年的国内发展,经济实力明显上升,进行国际性资本输出、资本输入和跨国经营成为继续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开始了大量的国际资本流动。中国为适应这一时期的国际竞争和挑战,走上了改革开放的发展道路,资本的虚拟化程度不断得到深化和规范。

6虚拟经济的现状

由于虚拟经济的各种要素所产生的历史条件和发挥作用是不同的,品种在不断地分孽和更迭,因此不作细分,大致分为五大类:一类是货币经济就是依托货币进行经营的经济活动,一是经营货币集散流动,获得利息;二是货币买卖流动,获的差额;二类是票券经济就是以各种票据和债券的值为变动目标的经济活动。进行票据信息的差值交换;三类是权证经济就是指产权证的交易。先把各种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经一定程序获的有价值证明文书,后用有价值的证明文书通过信用机构进行交易;四类是彩码经济就是以虚拟资本为赌注的一种资本经济。社会上最普遍的彩码就是,的工具很多,形式更是林林种种,手段是千奇百怪,胜者为圣;五类是数卡经济就是以数字和卡片进行虚拟资本的交换,从中产生盈亏利益的经济活动,数卡资本是比较新奕的一种虚拟资本现象。

7虚拟经济的发展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是一个持续高速发展的国家。投资的前景和投资的收益比较可靠地给人们带来实惠的期盼,人们对资本的筹集投资越来越表现出强劲的力量。虚拟经济无论从总量和分类上都在经济的发展中得到增长。一是虚拟经济的发展与存量资产的增多有关。随着经济的发展,生产规模的扩大,存量资产迅速增多,提高了资本的虚拟化后盾。二是虚拟经济的发展与共同认可的机制建设有关。虚拟经济以信用为基础,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公共信用不断提高,为资本的虚拟化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三是虚拟经济的发展与交易便捷的条件有关。由于资本虚拟化有了现代化的技术条件,无论是制作、传输、交结都相当现实,大大刺激了人们的快便需求。四是虚拟经济的发展与筹资发展能力有关。如果实体经济发展能力不强或者说发展能力不能持续,就会产生虚拟资本的膨胀或失去效用。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新经济体国家都有比较强劲的发展能力,因此,虚拟资本有足够的经营空间和去处,虚拟经济也有良好的发展条件。五是虚拟经济的发展与国内国际的资本市场化率有关。随着经济实体的规模扩大和跨国经营的发展,资本的市场化率明显提高,就必须借助虚拟资本市场。六是虚拟经济的发展与实体经济的生产能力有关。实体经济的生产能力实际上就是生产资本与商品资本的转化能力。实体资本的利润率高,对虚拟资本有强的吸引力,从虚拟经济市场获得大量的资本支撑。实体经济的生产能力弱,资本转化能力差,对虚拟经济的发展带来不可乐观的影响。

8虚拟经济的运用

现在我们研究虚拟经济的过去和现在,不仅仅是为了认识他,而是为了在认识的基础上运用他,控制他,发展他,使虚拟经济真正成为市场经济向深度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努力提高财富的资本化成份。一个独立的社会主体的生活环境,工作条件,形态品位称其为财富。这些财富要视为资本,进行紧迫地改变财富形态,把财富变化为各异功能的资本形态,那么资本的力量就扩大,发展的支撑力度就增加。二是端正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在互相发展中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共同点是满足自身和社会日益增长的需求,不同点是经营中的形态差异。三是正确认识虚拟经济运用方法。经营者要领市面,比较专心地去寻找信息,寻找市场;要懂规则,入行学理;要勤操作,虚拟经济经营瞬息变幻,必须及时把握;要善转换;要窥全角。四是虚拟经济的投入与盈亏。虚拟经济要持续经营就必须进行投入,分析盈亏。五是充分开拓虚拟经济的运用时空。延长交易时间,获得更正确的交易信息;扩大交易空间,动员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交易;及时拆除经营中的壁垒,增各虚拟资本之间的通用性,实现多种虚拟资本价值的直接流动。

9虚拟经济的缺陷

由于虚拟经济的积累率、信息化、电子化、信用化、智力化要求的程度比较高,经营化的普遍程度比较低,各交易渠道的规范指导也存在着不完善和欠科学、欠现代的情况,因此,还有不少缺陷需要研究改进。一是虚拟经济与传统观念之勃。虚拟经济是资本经营,传统经济是商物经营,经营感觉完成不同。二是虚拟经济与经济稳定有壑。人们总希望经济稳定的发展,走阶梯型上升之路,但虚拟经济易跌荡起落,稳定性差,形成投入产出消费的比例失调。三是虚拟经济与资本控制绞劲。在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发展中,如何对资本经营存在着严肃的决择,实体经济投入目标难找,虚拟经济投入效益难获。四是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分利。无论是虚拟经济还是实体经济都需要实现经济利益,而经济利益的来源只有一个,就是劳动创造的物质产品。不同的经济主体,充分利用资本在不同的运营过程中实现经济利益,这是一种客观的追求。

虚拟运营商盈利模式范文篇12

尽管目前大热的Tesla正在国内通过网络销售的方式售车,但是互联网之于汽车,绝对不仅仅是贩卖途径那么简单。

按照Tesla的设计,从燃油到用电,这是颠覆汽车领域的开始。更大的目标在于让汽车联网。实现车联网后,先是要改变汽车的驾驶方式——没错,自动驾驶。第二,改变汽车产业链的服务模式。未来,汽车的维护、售后、升级,都完全可以通过云端推送的方式来完成,通过互联网来降低用户的使用成本。

互联网汽车的出现,意味着汽车厂商的盈利模式出现新的变化,这跟从功能机到智能手机的变革差不多,不排除有第三方制作的汽车ROM,能提供更丰富的功能,能与汽车计算机结合的外部传感器、数字周边,能够给汽车带来各种新功能的应用与增值服务,这个行业的规则就要被重新改写。

所以,在今年MWC展会上,出现了更多的汽车厂商。除了通用、福特等汽车公司亮相外,包括高通、中兴通讯、HTC等通信厂商的展台上也出现了汽车,可见,车载互联网应用已经成为展望未来几年互联网发展趋势的重要内容。当然,在更早的时候,苹果、谷歌、黑莓这些传统的拥有操作系统的IT企业,也已经把互联网汽车当成了一个重要的战略方向。

现在距离苹果公司在2013年WWDC上宣布车联网合作伙伴名单——雪佛兰、现代、日产、本田等,已经八个月了。IOSinthecar将会在本月,不过苹果一惯保持其高端至低端的战略,最快实现的3家厂商分别是法拉利、沃尔沃和奔驰。

如果汽车都联网了,安全问题怎么解决?

奇虎360作为互联网安全厂商,也在MWC上亮相,意在寻觅全球合作机会——360副总裁李涛与通用汽车首席信息官和车联网事业部首席技术官在通用汽车展台进行了会谈,这意味意味着360将进军车联网安全的传言并非空穴来风你。此前李涛在接触TeslaModelX后曾表示,“ModelX整车都是智能系统,行车数据可以反馈到云端,服务器会帮忙运维,会提示问题,全程实时监控,智能控制,这在没有黑客病毒木马的情况下应该很酷,很关心马斯科在车载智能系统是怎么确保不被病毒黑客木马光顾的”。

看来,在车联网领域里,传统汽车厂商、IT、电信、互联网几种势力,已经搅合在一起,一种生态体系正在潜滋暗长。(似乎哪个领域都可以看到奇虎360,正如小米也在不断跨界,最新的方向是小米地产。)

地产

马佳佳“90后不买房”的PPT着实唬住了地产界的一些大佬。先甭管这个论点靠不靠谱,至少地产业已经开始思考互联网所带来的冲击。比如冯仑,比如万通地产,再比如最近有真动作的龙湖。

2月26日,龙湖集团流程与信息管理部总经理万国锋介绍,龙湖的互联网云社区交互平台建设将分3个三年计划进行。第一阶段是硬件平台的探索,这个已经完成;第二阶段是软件平台的建设,目前正在推动;第三阶段是平台功能完善,丰富业主云社区的体验功能。

万国锋说,今年是第2个三年计划的开始,“社区生活APP将在下个月上线,具备日常支付功能,业主可实现水电气缴费;未来2~3年,业主可通过APP对所有龙湖的服务包括物业、家政等下达指令,并实现居家智能化等功能”。

此外,龙湖商业部分的APP也会在今年内上线。“消费者可通过APP实现所有的消费行为,比如团购、预约停车位等。人流量、消费数据等也可以实时推送给商家,帮助其提升业绩。”万国锋说。

记者了解到,除龙湖以外,包括协信集团、东原地产等在内的本土房企都在积极探索互联网基因。

协信方面表示,房企必须主动对用户体验进行深层次的探索。为此,协信开发了APP掌上星光,集成了会员卡的全部功能,实现一卡逛协信购物中心。东原地产相关人士则认为,互联网对房地产最大的影响是商业地产的智能革命,可以让营销更接近终端、实时、精准。

当然一直努力学习的冯仑,对万通地产的发展也有计划:“研究了(互联网)以后我们已经有相应的办法了,我们得建立一个互联网时代的,虚拟开发商的平台,我们的目标是商业开发商自由主义业者,用最低价钱满足所有人居住的需要和大家在生活当中的便利性,我们对于未来的创新充满了期待,整个春节假期所有的团队都扑在上面,就是要在3月份推出这些东西”。

看来,三月份的地产业一定会刮起一股互联网改造的“春风”。

媒体

2014年的阳历第一天,《新闻晚报》宣布停刊,休刊启事边上同时发出了新媒体招聘广告。6天后,传媒大佬黎瑞刚宣布重回上海文广,主持集团的改革——这次文广的改革,成立了两个小组,一是改革领导小组,由徐麟部长担任组长,黎担任副组长;下设一个改革工作小组,黎任工作小组组长。在新年讲话上,黎提到了五个关键词:战略性整合、产品创新、新媒体、价值观和整体上市。

在数字经济的冲击下,传统媒体日益困顿。传统媒体人都在各自寻出路,有的进入了新媒体,还有一些在坚守。相较之下,《创业家》杂志创始人牛文文的转型则超前、路径清晰:在他眼里,媒体植入互联网基因,就是媒介转型。做一本杂志,同样可以这个思路去做,即内容产品化、产品服务化、服务众包化。

内容产品化。媒介的内容其实是很难重复生产的,比如说今天报道这个事件,明天要报道另外一个事件时,需要重头来过。无论是文字还是图片抑或视频,都是重新生产。互联网的产品思维其实就是:复杂的事情简单化,简单的事情重复做。互联网追求的是规模效应,无法重复的事情,在互联网上很难形成规模。

产品服务化。向读者提供服务。在这个环节中,媒体的读者变成了服务的用户,并且,构建起了包括弱关系到强关系的用户关系。

服务众包化。牛文文认为,对于《创业家》来说,众包包括两个部分,一个是聘请外来的创业导师;二是创业者对创业者的服务。有些早先从黑马系列服务中脱颖而出取得一定成就的创业者,本身就可以回来成为后来者的创业导师。这是典型的整合他人服务他人的做法。

当然,牛文文的路径复制的可能性有多大,还少有人尝试。不过,按照智慧云传媒创始人陈雪频的理解,“在考虑媒体方向在哪里前要回答一个问题:媒体的本质是什么?我的理解是:媒体首先是一种信息传达的中介,其次是一种价值观汇聚的载体。从媒体本质上去分析媒体未来的走向,可能会让我们看得更加清楚”。这话说得挺接地气。

电信

移动互联网技术和应用的成熟不仅仅在改变互联网产业本身,也加速了电信运营商企业的转型。

在移动互联网的趋势下,通信行业已被分割为两大业务形态:电信业务和在线业务,电信服务是指固定和移动语音业务和SMS、MMS业务。在线业务又叫OTT业务(OTT是“OverTheTop”的缩写,是指基于开放互联网的服务,OTT企业是指供OTT业务的企业),是指VoIP、对等间、社交网络、电子邮件、即时消息传递、博客、论坛及wikis等业务。虽然传统的通信服务在中国相对饱和市场上还是呈现出总体增长,但传统电信运营商的话务MOU或是SMS和MMS都呈下除趋势,而OTT通信业务(如微信、微博等业务)却是呈现爆发性的增长,增值业务和连接收入的增长却未能抵消电信运营商总体收入增长乏力的趋势。

对于这种趋势,一方面传统运营商严阵以待。中国移动总裁李跃表示,传统电信运营商业务正在受到猛烈冲击,尤其是OTT企业对传统运营商的挤压非常明显,这些业务使得运营商原来的短信、话音、甚至包括国际电话业务都受到了很大挑战。比如腾讯QQ占用运营商信令资源非常大,原来的一些机制不太适合传统运营商的网络设计。可以发现三大电信运营商为了应对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特别是OTT企业的挑战,都提出了相应的战略策略和战术执行。另一方面,在第二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企业(即“虚拟运营商”)牌照发放后,目前市场上已经有19张牌照。

一种疑问是,传统电信运营的模式走得是规模经济,现有的19张牌照已然形成了僧多肉少的局面。据了解,目前运营商按7折左右价格将短信、流量资费“批发”给虚拟运营商,这个价格与现行运营商资费大致相同。一方面是用户下调资费的期待;另一方面是难以压缩的资费成本,面对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虚拟运营商靠什么盈利?

对此,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曾剑秋表示,未来的手机将成为集合在线购物、手机办公、游戏等多种服务的应用终端。进行跨界融合和业务创新,形成自己的利润池和盈利模式,是虚拟运营商未来的方向。

事实上,获得牌照的虚拟运营商正摩拳擦掌,酝酿推出新型服务模式。通过子公司万网志成获得牌照的阿里巴巴将与阿里云手机、手机淘宝、天猫等平台进行结合,推出更便于手机购物的服务;国美将分别对语音、数据以及家庭影音部分服务进行命名,致力于给消费者提供智能影音“一站式”购物解决方案。

这意味着,虚拟运营商的盈利主要是通过跨界整合服务做电信的增量而非存量市场。而这恰恰是互联网服务模式对电信服务模式最好的互补。

制造业

互联网是制造业的升级良药么?这是最近一个月记者与一些制造业企业负责人交流的一个话题。他们的答案莫衷一是,有赞赏,有观望,也有质疑。而讨论的也是目前比较热门几个标杆:小米、海尔和乐视。

关于小米有这样一个段子,“当初网友跟小米开玩笑,PS出来一个‘小米豆浆机’的图片来,后来雷军发微博说没想到九阳的老板当真了,真找来要一起做豆浆机,搞得雷军满头大汗,只好问大家需要啥功能,到底做还是不做。过了几天,九阳的股价迅猛涨停”。

那么靠谱的分析是什么,曾就互联网模式多方取经的万科总裁郁亮表示,小米在用互联网方式创造出以前无法想象的高性价比产品,即小米采用“平进平出”定价原则,不赚原材料、零部件等硬件的钱,而是首先用硬件争取消费者,再建立平台,再在软件与互联网应用中开展增值服务。当然,这也是冯仑所推崇的“简单极致的产品路线以及它的粉丝经济”。

相较而言,乐视则把这种路径成功地由手机复制到了电视上。在第三方数据调研机构奥维咨询(AVC)的数据显示。乐视的S50在上市的首个月中,销量6.8万台领跑,在50寸尺寸平板电视产品集团中,把海信、创维、长虹、TCL等品牌远远摔在后边。不过,乐视CEO贾跃亭在“粉丝经济”上还有一个更大的布局——电视只是开始,生态必须搭建,这才代表未来。

乐视真正的核心竞争力在于,从电视制造中的每一个最小的部件,再到电视送到用户手里后所播放的内容,乐视都可以控制,从而帮助用户可以有更好的体验。它所完成的是一个电视产业链上完整的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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