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可研报告范例(12篇)
土地开发可研报告范文1篇1
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基本情况
在市委的领导和指导检查组的指导下,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生态和保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的落实”的目标要求,突出“构建共同责任机制,科学管理国土资源,提高服务与保障能力”这一主题,严格执行《××市国土资源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经过学习调研、分析检查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开展了组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专题分析研究、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培训教育、专题调研、民情访谈、征求意见、撰写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组织社会评议机关作风和群众评议活动、制定整改措施、实施整改、建章立制、满意度测评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全面认真地落实了上级“规定动作”和结合本局实际的“自选动作”。
在整个学习实践活动中,市局领导及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全体党员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学习实践活动,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市局党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统筹兼顾、两手抓两促进,坚持时间服从质量,不走过场、不马虎应付,切实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紧密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实际,突出实践特色,领导带头、率先垂范,边整边改,狠抓落实,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发出测评表81份,收回81份,满意的67票占82.72%,比较满意的13票占16.05%,不太满意的1票占1.23%,不满意的无。
二、主要做法和特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领导重视,安排及时。在市委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后,局党组召开两次党组会议,就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了专题研究,传达学习了省委市委召开的有关会议精神,统一了思想认识,安排部署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相关工作。
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印发了《关于成立××市国土资源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玉国土资党〔2009〕19号),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太文任组长,局党组成员海秀兰、梅荣生、袁金忠和杨长飞任副组长,调研员、副调研员及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组成员袁金忠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万标、人事教育科科长廖勇兼任副主任,抽调局属单位办公室主任为成员,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为顺利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提供了组织保障。
联系实际,制定方案。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市国土资源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玉国土资党〔2009〕20号),对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参加范围、方法步骤和组织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广泛宣传、深入动员
召开动员大会。2009年3月30日组织召开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太文作了动员讲话,对整个活动作了安排布置,进一步明确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以及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和组织保障。强调指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一定要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扎实实、富有成效地抓好学习实践活动,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同时要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向市委、向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积极营造开展活动的良好氛围。利用××市国土资源局网页公开××市国土资源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方案,领导动员讲话,及有关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简讯、材料。在《××日报》专版刊载领导讲话、答记者问、学习实践活动情况综述等文章,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编发“××国土信息”、“××国土信息专刊”等,及时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情况及局领导的讲话。
(三)组织多形式学习教育培训活动
1、组织集中学习和开展个人自学。在职工大会上,组织党员、领导和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邓小平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及等中央领导同志有关讲话精神。大家在认真参加集中学习的同时,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自觉利用业余时间和休息日努力学习,撰写心得体会、做读书笔记等,做到工作与学习“两不误”、两“促进”。
2、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交流。2009年4月29日,市局组织开展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科级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讨论交流。20余名科级干部在参加集体集中学习和自学的基础上,联系国土资源管理的形势和要求,结合各自岗位的职责,认真准备,撰写交流发言提纲,踊跃发言,畅谈了对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重大意义、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意义及科学发展观丰富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的理解、认识,分析了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及各科室(单位)存在的问题、困难,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措施办法,确保国土资源管理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和圆满完成。同时,局长黄太文和局班子成员适时对各位科级干部的发言进行点评,充分肯定了大家总体上学习和思想认识有深度,分析问题全面、准确,解决问题的思路清晰、措施办法可行,指出了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重点领域、重要工作。
3、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4月29日至30日,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邀请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实职科级干部参加。组织学习了相关文件、理论文章,开展了县处级干部学习心得体会交流发言。黄满德组长亲临会议给予了指导,对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给予了肯定,对继续深入持久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提出了要求。
4、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为加强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教育,预防职务犯罪,邀请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谭福运处长对市局及其所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八县国土资源局副科以上干部进行了专题讲课。杨处长以“腐败离我们有多远”为题,从腐败与职务犯罪的关系、腐败在不同领域的主要表现、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讲解,从引用一首古诗开始,广征博引,列举了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告诫大家腐败离我们只有一线之隔、一念之差、一步之遥,要慎用权、用好权,走好人生的每一步。提醒大家在工作和生活中要过好初始关、亲情关、交友关、美色关、节庆关、小节关等“六关”,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等“七笔账”。引用有关法律条款,阐述了党和国家打击和惩治腐败的决心,告诫大家不要心存侥幸,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廉洁自律,警钟长鸣。
5、开展案例分析。针对近几年来,××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2009年市局、红塔分局就有10名干部职工因涉嫌、受贿犯罪,被市、区人民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而逮捕、拘留、取保候审等问题,开展加强廉政建设案例分析。在分析会上,黄太文局长分析指出:干部队伍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和出现,令国土资源系统的领导、干部职工、家属非常痛心,损坏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形象,给全市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带来了不可忽视的损失。面对这些严峻的问题和形势,各级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进行深刻的剖析,反思产生和发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深层次原因。从客观方面讲,国土资源部门权力相对集中,是一个高风险部门;国土资源领域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仍然存在;服务对象为了自己的利益拉拢腐蚀各级干部。从主观方面讲,主要是干部职工放松了主观世界的改造,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注重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学习,无视党纪政纪、国法;顶不住诱惑,耐不住寂寞,存在侥幸心理。务必要进一步加强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队伍的思想教育、廉政教育,深入持久做好反腐倡廉工作,长抓不懈,发挥教育、预防、惩戒的作用。
6、开展“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主题实践活动。4月30日召开市局及其所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八县国土资源局副科以上干部参加的干部职工学会,组织传达学习了白恩培同志在全省县(市、区)委书记队伍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黄太文局长对贯彻落实省委白书记的讲话精神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按照白恩培同志提出的“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要求,着力解决国土资源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在工作和生活中始终树立和保持良好的形象,要有过硬的本领,务实的工作作风,用自己的言行感动人、感化人、带动人。三是要把践行“三个一”的要求体现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生态、保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的落实工作中,敢于面对困难,加大综合协调力度,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超前服务,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用地保障服务工作。
7、开展“11·28”专题案例警示教育。5月22日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了《关于在全省各级干部和广大党员中深入开展“11·28”专题案例教育的通知》精神,通报了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邹韶禄、原副总经理余卫平和云铜地产公司原总经理汪建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组织观看了《白占金腐败案警示录》、《高墙悲歌》警示教育片。教育大家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各项规定,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慎用权利;要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德,廉洁奉公、警钟长鸣。
8、开展学习“李龙伟”先进事迹活动。按照市纪委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收看李龙伟同志先进事迹新闻报道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市局及所属单位120余名干部职工于6月19日、20日收看、学习了《云南新闻联播》播出的李龙伟同志先进事迹新闻报道片。红河县垤玛乡司法所长李龙伟,曾兼任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法律援助站站长、办主任等职务,13年来,李龙伟同志勤奋工作,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排忧解难,化解社会矛盾,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00余件,接待、代访、陪访300余件,垤玛乡司法所和调解委员会年年被评为“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优秀集体”。李龙伟同志任劳任怨,工作不讲条件,带病坚持工作,因劳累过度,突发脑溢血不幸去世,留给家人的,只有工资卡上的36.76元和一台700多元的彩电。
李龙伟同志对工作负责,为民办实事,不图回报,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吃苦耐劳的先进事迹深深感动了每名干部职工。大家决心向李龙伟同志学习,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廉洁自律,为我市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9、召开××市国土资源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进会。6月5日召开了市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进会,及时传达学习了省委、市委推进会的精神,传达学习了孔祥庚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推进市局的学习实践活动提出了要求。党组书记、局长黄太文强调,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主要是要解决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措施问题,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要按“三个一”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四)明确主题,开展专题调研
按照“严格保护资源、有效保障发展、强化市场配置、加强执法监管、改进公共服务”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保红线、保用地“双保”行动和市政府“强工业,保增长”的目标要求,保障××扩大内需项目的用地需求,促进××经济的平稳较快增长,我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专题调研活动,确定调研题目和调研提纲,认真扎实开展调研活动。市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到新平、元江、易门、江川等县进行了为期三天的调研,撰写了《关于建立责任制管理长效机制的调研报告》,对建立和完善责任制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了分析,提出了办法和措施。市局领导、相关科室人员深入八县一区开展双保工作调研,组织召开四个片区的双保行动推进会,形成了《吃透政策,强化服务,切实搞好建设项目用地保障》专题调研报告,对我市今年用地保障和耕地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对存在问题提出了解决的思路和办法。
(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开展交心谈心活动
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为进一步在学习活动中找准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发放调查问卷、征求意见表、个别听取意见等形式,征求了市委办、市政府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各县区委、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近40个单位,以及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共征求到原始意见建议96条(其中征求到班子的原始建议18条),梳理出建议41条(其中对班子的建议7条);征求到个人的原始建议10条,梳理出建议10条。
深入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为开好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四谈心“活动,在局党组成员之间、党组成员与分管单位和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党支部书记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开展交心谈心。通过交心谈心,解决了一些小问题、个别问题;沟通了领导、党员、干部职工之间的思想,增进了团结,找准了问题,形成了共识,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奠定了思想基础。
(六)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召开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6月30日,局领导班子召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并邀请了第七指导检查组、市纪委派出第一纪检组的领导亲临会议作指导。会前,局领导班子认真开展了组织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开展交心谈心、研究并起草局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认真撰写个人发言提纲、检查2008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活动,为民主生活会的召开进行了认真、充分的准备。会上,班子成员进一步查找了局领导班子在学习科学发展观、处理“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关系、服务指导与督促落实、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了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明确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体思路、工作要求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措施。提出要紧紧围绕市委的“生态立市、烟草兴市、工业强市、农业稳市”战略和“三优一特”经济发展思路,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国土资源全局,以服务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首要目标,以严格监管保护资源为重要任务,以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为工作主线,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增强国土资源保护保障能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展;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转变管理职能,转变管理方式,转变工作作风;要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环境管理、执法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和国土资源基础工作;要加快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要按照“一面旗、一团火、一盘棋”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同时,局班子成员结合思想、工作实际,查找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剖析了存在问题的根源,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了整改措施。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高度重视,准备认真,程序规范,查找问题准,整改措施实,联系实际紧密具体,分析检查深刻到位,是一次民主、团结、鼓劲、奋进的民主生活会,是一次比较和谐、成功的民主生活会。
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党委下属4个党支部(局机关党支部、市土地储备中心党支部、执法监察支队党支部和老干部党支部),截止6月底共有党员55名(去世1名,转出1名)。市局机关党委按照分析检查阶段的总体安排,通知各党支部(老干部支部除外)充分准备,认真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各党支部发出预通知,要求每名党员加强学习,认真撰写发言提纲,作好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各项准备。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带头发言,每名党员结合各自的岗位和职责,踊跃发言。大家畅谈了对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意义,科学发展观的内涵、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意义等的学习认识,分析了自身及国土资源系统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出了解决和改进的措施、办法、建议。会议气氛轻松、热烈,大家畅所欲言,分析问题深刻,提出的办法、措施可行,达到了统一认识、交流思想、团结干事的目的。
(七)紧扣主题,精心撰写分析检查报告
坚持把形成高质量的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作为分析检查阶段的中心环节、重点工作认真抓好,多次分析研究、再次听取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市委第七指导检查组同意并通过了班子的分析检查报告。一是为形成高质量的分析检查报告,党组书记、局长黄太文高度重视,多次主持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分析检查报告初稿形成后,印发给市局各位局领导,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进一步听取意见建议。三是在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围绕班子的分析检查报告,进一步查找局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研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体思路、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四是组织干部群众评议分析检查报告,进一步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
(五)组织开展社会评议机关作风和群众评议工作
开展社会评议机关工作作风。积极配合市委指导检查组认真开展社会评议机关作风工作,进一步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找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共征求到意见建议17条。
开展群众评议。组织召开了市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的群众评议局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会议,个别走访听取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代表的意见建议。共发出“××市国土资源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群众评议表”37份,收回37份,认为对科学发展观认识深的占64.86%,较深的占27.03%,一般的占8.11%,不深的无;查找问题准的占62.16%,较准的占27.03%,一般的占10.81%,不准的无;原因分析透的占54.05%,较透的占37.84%,一般的占8.11%,不透的无;发展思路清楚的占67.57%,较清楚的占16.22%,一般的占16.21%,不清楚的无;工作措施可行的占59.46%,较可行的占27.03%,一般的占13.51%,不可行的无;总体评价好的占67.57%,较好的占18.92%,一般的占13.51%,不好的无。
(六)制定整改落实方案,边整边改
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在进一步分析研究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指出的五个方面的存在问题和提出的今后工作的总体思路及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解决问题的轻重缓急、难易程度,制定了××市国土资源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落实方案。方案明确了需整改的问题、整改要达到的目标、整改的时限要求、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整改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部门)、责任人。同时,将方案在××市国土资源局网页公开,接受全系统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坚持边整边改,把整改工作贯穿学习实践活动的始终。坚持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本系统教育与参与社会教育相结合、走出去教育与请进来教育相结合,通过干部职工学习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培训、上党课、专题讲座等,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教育力度,使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改革创新意识、依法行政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采取超前谋划、工作前移、挂钩推进、主动服务、提高效率等措施,确保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各类项目的用地。加强土地储备工作,大力实施中低产田地改造和“三项整治”,增强保障能力。继续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决定》、《关于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制度、国土资源执法共同监管责任制度、××市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协调机制、责任政府四项制度、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等,进一步强化制度的监督执行力。研究制定出台责任制管理、干部队伍管理、储备土地前期整理等方面的制度或具体实施意见,健全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
(七)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
组织召开了市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职工、各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参加的群众满意度测评会,个别走访听取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代表的意见建议。共发出“××市国土资源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表”81份,收回81份,对我局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表示满意的67票占82.72%,比较满意的13票占16.05%,不太满意的1票占1.23%,不满意的无。
三、取得的经验和成效
(一)通过学习实践活动,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深刻认识到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我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凝心聚力谋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新形势下科学配置资源,做好保障发展的有力手段;是着力破解国土资源管理难题,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的重大机遇。进一步深化了对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意义及科学发展观丰富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的理解和认识。从而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市局党组的具体要求上来,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变了作风
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思想作风进一步转变。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坚定不移地实施生态立市、烟草兴市、工业强市、农业稳市战略和“三优一特”经济发展思路,大局意识、发展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从全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从国土资源管理新的形势和要求的实际出发,用唯物的、辩证的观点,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开拓新境界,努力在理论认识、思想认识上有突破,在解决问题的思路、措施上有突破。关注民生、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
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变了学风。进一步确立了“靠学习生活、靠智慧工作”的理念,自觉学习、努力学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全面系统地学习领会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掌握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及业务,学习了解经济社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不断扩大知识结构,工作技能进一步提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发挥在建设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单位、学习型机关、学习型队伍中的带头作用,把学习的体会、心得和成果转化为谋事布局的思路、推进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动力、破解难题和履行职责的能力,端正、严谨的学风进一步培养和形成。
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坚持实践的观点,围绕发展主题,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前瞻性,执行力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分析和正视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理清了破解难题的思路,有力地促进重点、难点工作的突破和推进,有力地推动国土资源管理事业的向前发展。面对人少事多的工作局面,克服畏难思想,直面困难、正视矛盾,出思路、想办法、定措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年度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目标任务有序、稳步推进。
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身边的人和事教育身边的人,从中吸取了深刻教训,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各项规定,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要顶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不能存在任何侥幸心理。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慎用权利。要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德,廉洁奉公、警钟长鸣。
(三)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党的建设
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党支部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市局机关党委加强对党支部的领导,市局党组加强对党支部的指导,各支部认真制定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坚持“”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党员活动、党员谈心活动、讨论交流,认真做好发展党员等工作,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
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党员的党性修养进一步加强。每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不懈地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改造主观世界、加强个人修养,增强宗旨观念、提高实践能力、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政绩观和利益观、增强党的纪律观念,努力使自己成为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勇担重任、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党员带头学习、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带头交流心得体会、踊跃发言,带头调查研究、找准存在的问题,带头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发展,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
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促进了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完成。完成规划调整评估报告项目19宗,总用地规模65.4公顷;完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23个,总用地面积553.3972公顷;上报省政府农用地转用征收报件7件,总面积101.9856公顷;供应各类建设用地203宗,面积189.8342公顷,确保了扩大内需的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用地,确保了国家、省重要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和重点工业建设项目用地,确保了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保障性安居工程、生态环境、农村基础设施等民生项目用地和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用地。征用征收土地20.8公顷,供应储备土地16.3895公顷,组织实施储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7个面积132.99公顷,清理国有闲置房屋、土地资产46宗面积34.16亩,清理储备土地64宗面积8196亩,土地储备工作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年度计划顺利实施。启动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29个,面积8.8万亩,投资15502万元;确定××市2009年度第一批“三项整治”土地复垦项目5个,总预算投资985.05万元,建设规模81.83公顷,预计新增耕地66.22公顷;市级投资补充耕地的四个项目已经省国土资源厅组织验收,总投资533.0508万元,建设总规模415.8848公顷,新增耕地323.6085公顷,入库耕地占补平衡指标323.6085公顷,中低产田地改造和“三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7件/101人次,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征地补偿、违法占地和权属争议等热、难点问题。完成采矿许可证年检444个,审查到期的探矿权许可证142个,依法办理延续登记采矿权2个,完成采矿权挂牌出让1个,开展峨山县煤矿资源、澄江县磷矿资源整合,矿产资源管理进一步规范。发放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通知书628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599份,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卡6000余份,明确监测人员1190余人,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8次并提交应急调查报告7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1424次,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40件、矿产资源违法案件5件,建立了××市国土资源执法共同监管责任制度、××市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协调机制,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扎实稳步推进。责任政府四项制度继续贯彻执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贯彻落实扎实有效。
总之,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巩固和应用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取得的成果,突出了实践特色,更新了观念,转变了作风,推动和促进了各项工作,整个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经验和体会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这是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前提;广泛深入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要求,自觉投入到学习实践活动中来,这是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基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履职,严格程序,狠抓落实,这是搞好活动的关键;指导检查组指导有方,帮助有力,督促检查到位,这是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力保障;坚持从实际出发,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主题鲜明、形式多样,这是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有效方法。
土地开发可研报告范文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保护及管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和本规定。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采取措施,全面规划,加强土地资源资产管理,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四条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乡土地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区县(自治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和监督工作。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规定。
第二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五条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计划、规划、建设、农业、林业、移民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编制,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国务院批准。
区县(自治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有关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予以公告。
第六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有关部门应当提供编制规划所需资料。
下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第七条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以及三峡库区移民用地规划等,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和三峡库区移民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
在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
第八条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改变的,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第九条市和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
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计划、规划、建设、农业、林业、移民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区县(自治县、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由有关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不得突破。
当年农用地转用为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节约部分,可结转至下年度继续使用;抢险救灾使用土地的,可以追回该年度用地指标。
第十一条市和区县(自治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每半年向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市和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列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内容,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第十二条土地调查、土地等级评定、土地统计及地籍测绘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耕地保护
第十三条实行耕地保护行政区域首长责任制,依法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区县(自治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耕地开垦计划,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开垦计划,安排占用耕地的单位在指定的区域内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耕地开垦费。
耕地的开垦,由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并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新开垦的耕地进行验收。
第十五条本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保护及管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基本农田保护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一次性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审批权限为:
(一)除市区外,国有土地7公顷以下、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20公顷以下的,由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批准,报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前项规定以外的国有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或报批。
第十七条一次性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申办程序是:
(一)申请。当事人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向区县(自治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属农民集体所有的,还应先征得集体土地所有者的书面同意;
(二)审批。区县(自治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开发申请后30日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开发条件的,依照规定权限报批;不符合开发条件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签订合同。土地开发项目经批准后,属于国有土地的,由批准机关所属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开发者签订土地开发合同;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开发者与集体土地所有者签订开发合同,报批准机关所属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验收。土地开发工程竣工后,由土地开发者向区县(自治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批准机关所属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验收。
单位和个人未按合同约定投资开发或者改变用途的,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连续2年未按合同约定投资开发或者改变用途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还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第十八条开发荒山、荒地、荒滩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可以通过出让或租赁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开发者有优先承包经营权,开发合同、承包经营合同可以一次签订。
承包者享有以下权益:
(一)在承包期间内承包经营权可继承,经发包方同意可以抵押、转包;
(二)承包的未利用土地不纳入原承包土地的基数与调整范围;
(三)承包经营期满后,原承包者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第十九条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要求制定土地整理方案,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对田、水、路、林和农村居民住宅区及闲散地、废弃地进行土地整理。
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的60%可以用作折抵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偿指标。
第二十条单位和个人因挖损、塌陷、压占等行为而致土地破坏的,应当将被破坏的土地恢复到可供利用的状态;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的土地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应缴纳土地复垦费。
第四章建设用地
第一节建设用地审批
第二十一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分批次向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
(二)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或上报;
(三)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按具体建设项目供地。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由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按照前款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具体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农用地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申请。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法定工作日内,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定额标准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建设单位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申请立项及规划选址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申请建设项目用地选址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办通知书。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有关文件同时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选址和建设用地预办申请,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在25个法定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符合城市规划及建设用地要求的,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及其附件、附图和建设用地预办通知书;
(三)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持建设用地预办通知书、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等有关文件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提交规划设计方案,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审查并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
(四)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区县(自治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用地申请。对合格的,受理建设项目用地申请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征用土地方案、补充耕地方案(涉及国有农用地的,不拟定征用土地方案),经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或上报;其中,补充耕地方案由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的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时一并批准;供地方案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在批准征用土地方案时一并批准(涉及国有农用地的,供地方案由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的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时一并批准);
(五)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补充耕地和供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区县(自治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六)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按照本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权限,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签订交地备忘录。划拨使用国有土地的,按照本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权限,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所属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签订交地备忘录。
第二十三条具体建设项目依法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建设单位向区县(自治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申请。按照本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权限,经由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所属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二)建设单位持计划、规划等部门对该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区县(自治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用地申请。经审查合格的,由区县(自治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供地方案,按照本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权限,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三)供地方案批准后,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并由同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签订交地备忘录。
第二十四条具体建设项目依法以协议方式提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建设单位向区县(自治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申请。按照本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权限,经由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所属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二)建设单位持计划、规划等部门对该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区县(自治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用地申请。经审查合格的,由区县(自治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供地方案,按照本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权限,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三)供地方案批准后,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并由同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交地备忘录。
第二十五条具体建设项目依法应以招标方式提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有土地出让计划,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出让地块的位置、范围、使用性质和规划管理的有关技术指标要求;
(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招标公告或邀请招标通知;
(三)投标者领取投标须知、地块资料、投标书、合同范本等有关招标文件,在规定截止日期前到指定地点将密封的招标书投入标箱,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
(四)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开标、验标、评标、定标,并向中标者发出中标证明书;
(五)中标者持中标证明书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出让合同,按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六)中标者持出让合同到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法定手续。
第二十六条具体建设项目依法应以拍卖方式提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有土地出让计划,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出让地块的位置、范围、使用性质和规划管理的有关技术指标要求;
(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前公告拍卖有关事宜;
(三)竞买者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竞买手续;
(四)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持拍卖活动,有意竞买者参与竞投,应价最高者为受让方;
(五)受让方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出让合同,按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六)受让方持出让合同到规划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法定手续。
第二十七条具体建设项目依法以租赁方式等其他有偿使用方式提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参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的规定程序办理。
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用地的,参照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征占用林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前,应先征得林业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申请划拨或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用地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个月内未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设用地申报资料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后,按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另行确定建设用地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九条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审批权限,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的划拨或有偿使用以及下列建设项目国有土地的划拨或有偿使用,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一)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
(二)跨区县(市)的建设项目;
(三)外商投资企业建设项目;
(四)占用2公顷以上土地的建设项目;
(五)其他应由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
前款规定以外的国有土地划拨或有偿使用,由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使用土地的,应持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还须持乡镇人民政府的审核意见),向区县(自治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报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一次性占用土地超过0.5公顷的,应报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占用农用地的,应按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的,还应按规定办理征用土地手续。
第三十二条市区范围内村民宅基地标准为每人20至25平方米,其他区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村民宅基地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扩建住宅新占的土地面积应连同原有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
市区范围内城镇居民修建住宅用地标准为每人10平方米,其他区县(自治县、市)范围内城镇居民修建住宅用地标准为每人15平方米,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住宅用地;
(一)人均宅基地面积已达到前款规定限额的;
(二)出卖、出租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除回乡落户的外,禁止批准城镇居民占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建住宅。
第三十三条农村村民建住宅,由本人提出用地申请,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会议讨论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按管理权限批准后,由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其中,占用农用地的,应按本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城镇居民修建住宅,由本人提出用地申请,经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许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按本规定第三十条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开发可研报告范文篇3
例1
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建设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政府的必由之路。党的xx大明确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作为一名来自区县政府的人大代表,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和体会,通过与部分省人大代表、相关专家进行交流,广泛借鉴省外成功经验,形成该调研报告。
一、加快推进四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迫在眉睫
(一)新形势迫切需要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当前,四川同全国各地一样,改革步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就政府自身建设而言,改革必须破除部门既得权力和利益格局形成的阻力,必须改变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的现象。政府部门的权力集中在行政审批领域。顺应群众的期盼和要求,必须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而不断提高广大公民和法人的满意度。
(二)新目标迫切需要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四川省第十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今后五年要努力实现三个翻番、五个提升的奋斗目标。目标催人奋进,关键在于加快发展。四川要加快发展,重点是抓招商、增投资、上项目。只有栽下梧桐树,才能引来金凤凰只有优化服务,打造一流的政务环境,才能实现四川的快速发展。在制度上,就需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审批权限,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
(三)新成果迫切需要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四川虽偏居西部,但通过各级各部门的齐心协力,取得较为可喜的成果。2016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研报告2016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研报告。2016年以来,全省先后10次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取消和调整了一大批行政审批项目,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由2906项减少到478项。同时,规范了审批行为,优化了审批程序,行政效率有所提高。但改革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当前我们既要巩固来之不易的成果,更要乘胜追击,扩大战果,因此不能须臾懈怠,不能半点停顿,否则可能前功尽弃。
二、四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行政审批的项目有待进一步减少。调查发现,不少企业认为:相关政府部门虽然大幅削减了审批项目的数量,但多数是监管风险高或不收费的项目;对于涉及经济事务的可收费项目,却采取化零为整的方式加以保留。因此,减少行政审批的数量与政务服务水平的提升程度不成正比,审批项目仍有进一步缩减的空间。
(二)行政审批的流程有待进一步优化。一些政府部门对审批流程的改进缺乏系统性和整体性,缺乏与相关平级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只是对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制度作一些局部的改良。由于缺乏完善的制度设计,一些部门仍然存在审批的前置条件过多过细;审批流程重复、阻塞。以市政项目为例,在各项工作顺利的情况下,从立项、用地预审、选址、环评、节能、可研、规划许可、土地、消防、设计审批、概预算审批等需16个环节219个工作日,还未计入项目本身需要的勘察、规划、设计、其它资料准备、方案图纸修改和专题论证研究的时间。由于项目审批一环扣一环,若某一阶段不批,则下一阶段就无法实施,项目单位开展工作相当被动。更严重的是,部分审批甚至相互前置。例如:新上企业在生产经营前,应在发改部门进行备案登记,根据规定,办理备案登记证时需要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需要环评批复意见,办理环评批复又需要提供备案登记证,发改、工商、环保三个部门的审批事项互为前置,又都有相关政策依据,因此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更无法投产运行。据了解,某地来川的客商投资一个项目,相关部门的公章盖了80多个。最后,该客商感慨四川是一个休闲的天府,却不是一个干事创业的好地方。此例子虽不一定具有代表性,但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审批流程的繁杂以及效能的低下。
(三)行政审批的授权有待进一步到位。一些地方的政务服务中心存在定位不明确,管理权限和职责不到位,对审批窗口授权不充分,不能实现窗口接件与部门审批的前后动,当场办结率低,甚至变成单纯的接件窗口。
(四)行政审批的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一些政府部门只审批不监管,或重审批轻监管;有的监管手段单一,监管不到位;甚至有个别人受利益驱动滥用监管权。同时,虽然有些政府部门出台了行政审批的责任追究制度,但缺乏落实审批责任制度的可操作的程序和具体行动。公众反映最强烈、最难解决的3个难题拖、卡、推现象便屡禁不绝。
三、省外成功经验
(一)浙江省行政审批向下放权。20xx年6月27日,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服务保障改善发展环境,大力推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和XX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压缩办事时限,做到能放就放、能减则减、能快则快。20xx年9月24日,浙江省政府出台《关于下放部分省级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的通知》,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依法交办、委托等方式,向各设区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下放406项省级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
(二)海南省行政审批实行三集中。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实行审批事项、审批权力、审批人员三集中,其核心是审批权的集中。通过集中审批权,并配合监督制衡机制,海南实现了对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权的有序管理,提高了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以海南省住建厅为例,该厅有48项审批事项,以前分散在7个内设处室,由3位领导分管,涉及53位审批工作人员,使用7枚行政审批专用章进行审批。进入省政务服务中心后,改为11人一个窗口对外,首席代表全权审批,只需1枚审批专用章。
(三)广东省行政审批先行先试。国务院批准广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其主要思路是以取消为主、转移下放为辅,宽准入、严监管,其独特处在于部分中央设定的审批事项经向上汇报争取后也被改革掉。20xx年7月17日,广东省公布了省政府20xx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全部调整事项达到354项,占省级政府现有实际审批项目的1/3以上。其中,明确取消的有179项、转移的有55项、下放的有115项、委托管理的有5项。20xx年11月23日,印发《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方案》,提出到20xx年,省内各级行政审批事项压减40%以上,办结时限总体缩短50%左右,网上审批办理率90%。
四、加快推进四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具体建议
(一)科学确定目标。力争通过4-5年努力,实现西部地区透明度最高、效率最高和收费最少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省级相关部门有必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在制定本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路线图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年度工作目标。
(二)设定基本原则。一是效率优先原则。要按照规矩服从效率、权限服从效果的要求,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下大力气削减审批事项,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加快推进全省在科学发展的轨道上实现跨越提升。二是注意中立原则。建议由省编办这个相对超脱的部门牵头审批改革,其他同属相对超脱的省委政研室、省政府研究室、省社科院协助,从而破除核心权力部门自我改革难题。三是社会协同原则。建议广泛召开企业、社会组织、行业专家座谈会,广泛发放调查问卷表,详细听取审批行为相对人的意见,打好一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人民战争。
(三)选择合适路径。
1.做好省级层面的顶层设计。对于依据省人大制定的有关法规而设立的相关审批,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经论证不合理的,建议省人大修订有关法规,从而取消相关行政审批,为加快发展清除障碍。同时,建议省政府在加强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按照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原则,尽快出台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文件体系,如:《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简化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能的意见》、《关于优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业项目、旅游项目、房地产项目等四类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流程实施方案》、《关于简化建设项目立项规划环评审批程序的实施方案》、《关于下放或委托市(州)审批投资建设项目有关审批事项的实施意见》、《关于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
2.突出重点深化改革。根据中央部署,结合四川实际,着力在三大领域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投资领域。与投资审批相关的企业登记注册,目前前置审批项目多、环节多。因此,建议改革企业登记审批制度,最大限度地激发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二是社会事业领域。现在以审批代替服务的现象、政府大包大揽的现象仍普遍存在。对此,一方面要下决心减少或下放审批权限;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逐步把部分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转移给成熟的社会组织。三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领域。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临时性行政许可有效期只有1年,超过1年仍需实施的,必须上升到法规,如果1年之内没有上升到法规,就自动取消。
3.再造审批办理流程。一是突出高效化,全面优化审批流程,做到减事项、减流程,特别是着力消除部分审批事项相互前置的羁绊。二是突出便民化,分领域编制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内容涉及办理依据、办理机构、审批条件、审批数量、申请材料等,切实方便企业办事。三是突出集中化,建议借鉴海南模式优化省级部门机构设置,实行三集中。四是突出标准化,全面实行阳光审批,凡工作流程中不涉及的事项和材料,不得要求企业或相关组织提供。
4.强化审批监管。加快创新和强化政府监管机制,建议省级各部门针对每一项取消、下放、转移的事项,紧密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逐一制定相应的具体监管办法,充分发挥各类社会主体的作用,着力构建行政管理、社会自治和公众参与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防止出现管理真空。
(四)强化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建议省政府成立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审批权的省级部门主要领导要带头抓,带头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切实摆脱固有利益的束缚,还权于社会、还权于市场,换来四川加快发展的无限生机。
2.强化工作监督。省人大每年组织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视察活动,听取省政府的工作报告,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不断把改革推向深入。
3.强化技术保障。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着力建设全川统一使用的通用审批系统,建立省、市、县三级联网审批服务平台,拓展完善网上审批服务大厅的功能,抓好人员培训,全面推行网上审批,促进审批提速提效。
4.强化社会评价。坚持开门搞改革,建议由省统计局、省监察局牵头,在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建立四川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众评价体系,完善行政审批绩效考核制度,强化效能问责,做到审批提速不越轨、加快不违规,确保人民群众放心满意。
例2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创新大河西先导区行政审批管理及运行机制,提高政府工作的服务质量,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大河西先导区行政审批试点改革的总体要求,现就行政审批流程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改革目标
通过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力争审批环节明显减少、审批行为得到规范、审批效率显著提高、审批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构建科学、规范、透明、高效的行政审批快速通道。
二、审批原则
(一)集中原则。一是集中受理行政许可申报,先导区管委会设置一个专门的政务窗口,统一受理44项行政许可事项的报批卷宗,统一对外发卷。二是集中统征土地,先导区范围内征用土地,由先导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统一进行。三是涉及项目建设的行政事业性税费集中在三个环节收取,即所有土地税费统一在土地呈报批准后、用地审批发证之前收取,商品房项目报建费统一在商品房预售许可前收取(非商品房则仍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收取),房产契税统一在产权证发放前收取。
(二)公开原则。先导区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流程、项目申报条件、行政许可时限、办理责任人等内容将全部向社会公布,为办事人创造一个公开透明的办事环境。
(三)精减原则。先导区管委会将履行11个市级行政审批部门44项行政许可或审批工作职能。先导区建设项目审批以规划审批为主线,国土、建设、环保、房产等审批为辅线,其报建总时限利用大部委办公的平台,通过各审批环节的整合、并联,原体外环节的纳入、简化,统筹利用各部门资源来予以压缩,而并非简单的压缩某个办事环节时限,并力争单个审批项目报建总时限在原各部门承诺的总审批时限基础上再缩短50%。
(四)便民原则。为减少当事人往返行政审批机关的次数,降低项目报批成本,对当事人申报的行政许可事项所必需的资料,窗口工作人员须一次性告知。根据当事人的自主选择,对所有行政报批事项均可由先导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实行全程,跟踪服务。
(五)廉洁原则。在行政许可过程中,明确界定各级行政审批人员的职能职责,保持政策的刚性与连续性,实行电子化办公,建立部门之间、处室之间相互监督办事机制,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和效能考核机制,真正做到精减廉洁,公开便民。
三、土地征用、转用、供应基本流程
(一)土地征用、转用、供地分三个阶段进行,即用地预审,土地征用、转用报批,土地供应。先导区所有用地均由先导区管委会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下称储备(交易)中心】统一征、转,统一储备,统一安置补偿,统一供地。
1、用地预审。由储备(交易)中心准备下列资料:
(1)用地、规划申请表
(2)选址意见书(由国土规划部规划处提供)、立项文件(由项目建设部提供)或土地开发利用方案【省级审批部门有要求的即需要该项资料】
(3)1:500至1:2016地形图
(4)土地规划调整批文(若需调整规划的)
(5)其他相关资料
报国土规划部国土处审查,由国土处组织本部规划处、环境资源处进行用地预审,主要审查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是否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是否符合环保的要求、是否属禁止、限制供地范围(项目用地)等,审查通过出具预审报告,规划条件,划定规划定点蓝线。
2、土地征用、转用报批。由储备(交易)中心准备下列资料:
(1)用地预审阶段的所有资料及预审报告
(2)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汇总表及拟占土地权属证明(国土分局承担)
(3)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和勘测定界图、土地利用现状图
(4)预征土地公告(国土分局承担)
(5)听证笔录(有听证要求的、国土分局承担)
(6)补充耕地验收文件(占用耕地的)
(7)相关部门意见
(8)其他相关资料
报国土规划部审查,规划处审查合格发《规划用地许可证》,国土处审查合格划调查红线,编制一书四方案,环境资源处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及压覆矿产、地质灾害等情况,各处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上报先导区管委会、省、国务院审批。
3、土地供应。上述地块经省、国务院审查批准后,交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统一储备。根据土地开发进度,由储备(交易)中心协调区级政府搞好土地安置补偿工作。
4、土地划拨。地块符合划拨条件的,由项目申请人准备下列资料:
(1)用地申请表
(2)选址意见书(由国土规划部规划处提供)、立项文件(由项目建设部提供)
(3)1:500至1:2016(下基层调研报告)地形图、红线图
(4)测量测绘成果表
(5)单位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
(6)法人委托书原件
(7)法定代表人及人身份证复印件
(8)先导区管委会同意土地划拨批文
(9)其他相关资料
报国土规划部国土处审查并上报先导区管委会审批后发划拨决定书及划拨土地红线图。
5、土地出让。地块进行招、拍、挂出让,由项目建设部就项目准入、投资强度等问题提出审核意见,由国土规划部规划处尽可能做好该地块的规划要点及控制性详规。规划一旦确定即不再变更,土地招、拍、挂出让后,不得改变土地性质,不得修改容积率,不得减少公共绿地,不得占用公共配套设施用地。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由用地人将土地交回管委会重新招、拍、挂。储备(交易)中心根据规划编制土地出让方案,测算土地出让金,测算土地供应后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有税费,一并列入土地成本,报国土规划部国土处审批后,上报先导区管委会批准,由储备(交易)中心组织招、拍、挂出让,项目用地单位取得出让土地后在建设过程中不再向行政管理部门缴纳任何税费。
项目用地单位通过划拨、出让途径取得土地使用权,交清所有税费后,准备相关资料报国土处审查,核发《土地使用证》。
四、项目建设报批、预售、竣工验收
(一)项目建设报批分五个阶段,即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竣工验收。
1、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项目建设人准备下列资料:
(1)建设用地规划申请表
(2)土地权属资料(红线图、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合同等)
(3)总平面图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经国土规划部规划处审查总平面图,环境资源处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后,规划处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由项目建设人准备下列资料:
(1)上一步骤中所有资料
(2)相关设计文件和图纸
由建筑房产处牵头,规划处、环境资源处参与,审查合格后签发批复文件。
3、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两证分别由规划处、建筑房产处牵头,环境资源处参与,同步进行。
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项目建设人准备各类设计图件报规划处审查,规划处审查上述资料,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各部门同意,签署意见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家投资项目及国有(控股)企业先由项目建设部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社会化运作模式组织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招投标。再由项目建设人准备下列资料:
(1)施工项目报批表
(2)中标通知书(非公有制企业不须提供)
(3)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4)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核实表及建筑工地计划生育管理登记表
(5)建设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报告
由国土规划部建筑房产处审查上述资料,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商品房预售。由项目建设人准备以下资料:
(1)房地产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2)土地使用权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审查批准的报建图
(7)工程进度证明材料
(8)商业房预售及物业管理方案
土地开发可研报告范文篇4
关键词轨道交通BOTTOD结合发展
JointDevelopmentofRailTransitBOTProjectandTODMode
KONGRong
(FoshanRailwayInvestmentConstructionGroupCo.,Ltd,Foshan,528000)
Abstract:Governmenttakesrailtransitfranchisetodevelopthesocialinvestmententitiesofrailtransitproject,andpromotetherapiddevelopmentofrailtransitproject.RailtransitTODmodemaximizesthevalueofthelandalongtherailtransitandachievecapitalflowbalanceofRailtransitBOTproject.Inadditiontobalancethecapitalflow,Governmentshouldalsobalanceprojectstakeholders,toensurethesuccessfulimplementationoftheproject.
Keywords:Railtransit;BOT;TOD;Joint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P1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1引言
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政企分开以及引导社会投资主体进入轨道交通领域,北京、深圳和杭州等多个城市都尝试以BOT模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进程。目前,国内也有多个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在尝试采用BOT特许经营方式进行开工建设。
由于轨道交通是公益性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盈利能力弱,因此,社会投资人无法从项目运营中获利。为确保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资金缺口得以弥补,除轨道交通票务收入及附属资源收入外,政府还需以轨道沿线土地注入并通过土地开发收益来弥补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缺口。传统的土地招拍挂模式,政府无法获取轨道交通给土地带来的增值收益。为获取土地增值收益并使土地增值收益能够反哺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政府可以尝试以TOD模式实现轨道交通沿线土地的“深加工”,为政府带来更大的收益。
2概念与程序
BOT,是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运营—移交,是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权协议,授权外国投资者或社会投资者进行项目(主要是基础设施和自然资源开发)的融资、设计、建设、经营和维护,在规定的期限内(通常10~30年)内向该项目的使用者收取费用,由此回收项目的投资、经营和维护等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满时,将项目移交(通常为免费)给政府的项目实施方式。可以说,采用BOT融资模式进行轨道交通建设可以缓解政府集中支付的压力,但是类似于银行的分期付款业务,政府也需承担BOT融资所带来的融资成本负担。
轨道交通项目TOD模式就是“以轨道交通为导向”的开发模式,充分发挥城市轨道交通“运量大、速度快、安全、准点、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和用地”的特点,通过对轨道站点周边土地与交通一体化的设计,提高公共交通的吸引力,提升土地价值,并借鉴香港“轨道+物业”模式实现土地增值收益反哺轨道建设和运营,实现城市轨道交通的可持续发展。
轨道交通项目TOD模式研究可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选择合格的供应商作为总承包项目顾问。总承包项目顾问以及其组成的跨专业顾问团队被称为总体规划设计投融资顾问团队(以下简称“顾问机构〞),负责提供包括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建筑、轨道交通、经济、交通、公共配套设施、环境评估、景观、结构及机电、土地收益分析、市场调研、物业发展组合建议、投融资等相关方面的顾问及设计服务。顾问机构将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分批提交沿线综合开发的潜在合适地块报告、站点周边土地使用优化报告、重点站概念性总体规划设计报告、重点站土地价值评估报告、投融资策略及方案报告、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重点站物业发展组合报告。
3轨道交通TOD模式研究效益
3.1优化工可研究阶段的线站位布局,明确线站位布置
在工可研究阶段的线站位布局遵从的是SOD(客流追随型)的规划或未充分考虑地铁站点商业开发需要,线站位的布局考虑存在一定的缺陷。轨道交通TOD模式研究将通过分析站点周边的用地现状、土地用途、建筑密度、容积率等开发设计条件、以及从相关政府部门搜集及研究现有土地资源、土地权属概况及土地利用规划,从而确定沿线可进行“轨道+物业”综合开发的潜在合适地块,并就优化线路、站点、车辆段及停车场的位置对工程初步设计研究提出建议。
3.2优化沿线站点土地规划,提升客流量
通过分析现有城市规划,运用轨道交通引导新市镇开发的理念、市场情况和趋势及创新思维,优化沿线站点周边至少800米范围内土地的规划,对于停车场、车辆段等土地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土地规划优化范围会相应的扩大,并就重点发展区提出城市设计及TOD开发建议,从而达到利用轨道交通建设带动地区发展并提升客流的目的。
3.3制定重点地块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为初步设计提供基础资料
轨道交通TOD模式研究将制定重点地块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展示道路及行人网络,绿化系统分布,景观通廊、公共及私人开放空间场所,发展密度分布;展示建筑及楼面面积分布,大楼设计、布局和高度,道路网络,各个组合开发项目的进出口﹑人行天桥接口,停车场,公众流通场所,公交换乘站及公共配套设施,以及地铁站和相邻开发区的相互联系等,为物业开发的初步设计提供依据,有利于尽快落实潜在的房地产开发商,加快重点地块的物业开发工作。
3.4评估已有工程技术资料,提供优化及组合等建议
通过对工程初步设计研究及相关专题研究的初稿、中间稿及送审稿进行评估,可以制订出地铁站与地块衔接的预留工程方案,优化轨道和物业发展的经济性整合;可以制订各发展区的人行和车行系统及道路布置;可以确定物业发展与地铁站、街道和其它发展设施之间的连接面,设计人行天桥,地下通道以及/或者与之配对的连接通道;可以评估现有和将来的公共道路和附近的铁路设施对重点地块所造成的环境影响;
3.5评估土地开发收益,确定投融资方案,解决建设和运营资金缺口
通过分析投资建设、运营、设备更新及追加投资的整体财务状况,明确资金缺口并通过评估出的土地开发收益及其他融资方式相结合的方案来解决资金缺口问题。
3.6结合地方财政状况及法律法规,提出成果实施的操作建议
为确保成果真正的落地实施,轨道交通TOD模式研究还将结合地方财政状况及现有法律法规提出成果实施的操作性建议,做好各方利益的平衡。
在借鉴香港的“轨道+物业”的发展模式时,我们不能简单地看作是在地铁沿线或站点周边做一些商业开发项目,而不去做好轨道交通沿线的前期策划工作,不能不考虑中国国情而对香港的“轨道+物业”照抄照搬,而要考虑实际的落地实施。
4轨道交通BOT项目与TOD模式结合建议
轨道交通投资巨大,采用BOT融资可以引入社会投资者,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同时,利用TOD模式发展地铁线路,可以将地铁与周边附属资源的开发效益最大化,并将地铁所带动的沿线土地的升值纳入地铁项目等都可以实现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
引进社会投资者可以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解决项目初期投资(即建设阶段的投入),但随着建设阶段结束,项目也面临投资回收及运营补亏的压力。因此,TOD模式下轨道交通运营收入便成了资金缺口来源。也就是说,以TOD模式实现轨道交通运营收入最大化,就可以减少政府补贴投入。
轨道交通项目BOT融资与TOD模式结合最终要落实到资金流的匹配,即用现金流量法做好项目投资回收和运营补亏的资金流出与轨道交通运营收入的资金流入在时间点和金额上的匹配。同时,通过融资后分析,给予项目投资人以合理投资回报率。因此,政府和项目公司需要明确成本和资金来源,并建立动态修正资金平衡财务模型的机制,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4.1政府加大财政补贴和扶持,降低融资成本
政府运用闲置资源和政策资源,对轨道交通BOT项目明确进行资本性、经营性、资源性补贴,加大项目投资力度,降低项目运营成本,从而达到减少融资额和融资成本的目的。这方面的补贴和扶持政策有:设立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实行财政退税、房产税减免、所得税优惠、财政贴息贷款,赋予轨道交通公司沿线物业开发经营权等。
4.2推动政企分开,发挥企业自主融资能力
在政企分开情况下,当地轨道交通企业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拓宽融资渠道,协助政府解决轨道交通建设资金问题。轨道交通公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融资:设立智能交通卡公司发行交通卡,发行债券、股票,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公司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融资租赁等。
4.3建立轨道沿线土地注入BOT项目的机制
轨道交通沿线土地资源是政府吸引社会投资人参与轨道交通BOT项目的筹码,是项目投资回收和运营补亏的主要资金源,如果轨道交通沿线土地资源或土地资源收益无法注入到项目中,必然会影响到项目收尾。
此外,政府还应注意对轨道沿线土地资源的把控。过多的轨道沿线土地资源的开发并用于BOT项目可能会影响到当地的长远发展,对其他经济主体、其他部门也不是很公平。所以,在使用轨道交通沿线土地资源时,政府应循序渐进地开发土地资源,规划长期,考虑兼顾地方利益诉求,在寻求BOT项目资金平衡的同时,同时保障地方利益或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留有余地。只有这样,才能使轨道交通项目成为人心所向的民心工程。
参考文献
土地开发可研报告范文篇5
关键词:岩土工程勘察方法
1、存在问题
1.1勘察手段单一
岩土工程勘察中常常运用综合的勘察手段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岩土问题。可目前许多勘察单位仍旧按工程地质勘察方法,手段比较单一。勘察报告内容多停留在定性评价,而定量评价数据较少。
1.2勘察质量不高
目前许多勘察单位已实行企业化,由原来的行政拨款改为自负盈亏,勘察任务也由原来的上级下达改为单位自找。于是,有的勘察单位为了眼前利益,放松了对勘察质量的管理,造成勘察成果质量下降。主要表现有:第一,由于勘察工作量不足,为了能争取任务,只好压低预算价,但又要利润,就减少工作量,该做的项目不做或者少做;其次,是钻探、测试及取样不符合规范要求,现场勘察时,为了抢速度,钻探取样不执行规范,往往是2~3m才提一次钻,结果往往造成分层位置不准确,或漏掉一些特殊的地质现象,如薄的软弱透镜体,小裂隙等。此外取样时,有的不用取样器,而直接从岩芯管中取原状土样。更有甚者个别单位原位测试时,现场只做少量几个,其余的照此编造了事。
1.3勘察报告
勘察报告中只注重定性分析,定量数据较少,建议措施针对性较差至今,一些勘察单位还没有摆脱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的框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仍以描述为主,其结果往往是所下的结论和建议比较笼统,缺乏针对性,设计及施工人员很难采纳,甚至无法采用。根据某开发公司提供的资料,某新村五幢高层住宅的桩基承载力,由于勘察单位建议的安全系数偏大,经建设、施工与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后将该系数由215改210,原设计为38m和32m的桩,分别改为22m和18m,仅此一项,每幢高层即可减少工程预算费用约30万元。
1.4忽视面上的研究
勘察成果就某种程度而言,是经验的积累,如果没有地区性的研究成果,就难以了解该地区各地基土层的特点及其性质的变化规律,对该地区的地基土就难以给予准确评价。目前岩土工程勘察中,往往只是对工程点的研究,而忽视工程所在地区的研究。勘察报告中常常因缺乏地区性的经验成果,其结论及建议过于保守,造成很大的经济浪费。如在高层建筑地基勘察中,本来用箱基已满足要求,可有的勘察单位由于缺乏当地经验,建议采用箱基加桩基复合基础,结果不仅延长了工期,还造成巨大的经济浪费。又如某地区有一层含砾粘土层,该层土具有蠕变特征,遇水及扰动后强度迅速下降。但在一般条件下,无论原位试验还是室内土工试验,都表明该层土承载力标准值较高。如果不了解当地经验成果,而建议该土层采用较高的承载力值,其结果必将造成时间与资金上的浪费。
1.5忽视工程与环境的共同作用
目前工程建设的发展主要三个特点工程愈来愈复杂(建筑层数增加,结构及功能复杂化),工程建筑场地的地质条件愈来愈差,岩土问题愈来愈复杂。新建工程周围往往早已高楼耸立,工程建筑的基础与地基的共同作用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相互制约,相互作用愈来愈强烈。有的勘察单位对此认识不足,表现在对岩土工程设计、施工论证不足,其结果是导致灾难性后果。如建筑场地四面紧邻高层建筑物或马路,对于这种建筑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时,除了按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定的一般要求进行外,还应重点论证工程施工及运营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但勘察报告中常常忽略这方面的工作,致使无法满足岩土工程施工及设计的要求。基坑开挖时使用的很多技术手段很难取得预期效果,反而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
2、对策
2.1加强勘察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尽早推行岩土工程监理体制
第一,加强对勘察合同、勘察纲要的审查和管理。防止越级或盲目勘察;其次,加强勘察现场工作的监督,防止打假孔及不规范的编录、取样及试验等现象发生;最后,加强对勘察报告的审查,对勘察报告中的工作量、勘探质量、资料数据分析及结论建议逐一进行审查,特别是对基础选型论证,场地稳定性评价及施工建议等内容进行重点把关,防止勘察报告中只重视描述,缺乏深入分析的现象发生。可见,勘察单位自身必须健全和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同时还必须加强政府部门和社会监督机构对勘察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即尽早推行岩土工程监理体制,以确保勘察市场健康发展。
2.2加强岩土工程技术人员培训
我国推行岩土工程体制进展缓慢,主要原因之一是缺乏岩土工程技术人才,而工程地质专业人员对岩土工程的理论、内容及方法等缺乏了解,习惯于工程勘察的原理及方法。因此,要全面推行岩土工程体制,当务之急是加强岩土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岩土工程设计及施工技术人员的培训,以适应岩土工程市场发展的急需。
2.3重视地区性研究,尽早制订地方性勘察规程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是全国统一的勘察准则,是根据我国各地区的特点,总结几十年来勘察经验成果制订而成的法规。具有普遍性指导意义。但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地质环境条件十分复杂,同一名称的地基土,由于成因环境不同,其物理力学性质,特别是力学性质都有差异。就地基土的承载力而言,有的地区高一些,有的地区稍低一些,而规范是从工程建筑的安全角度来考虑,所建议的指标,对大多数地区是可行的。但对有的地区,可能偏于保守。因此必须加强地区性研究,尽早制定出地方性规程。
2.4重视工程与环境的共同作用
工程兴建对环境的影响,特别是工程施工及运营时对环境可能产生的不良岩土问题,必须作充分论证和预测,并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
3、初步结论
多年的经验证明,推行岩土工程体制是我国工程勘察体制改革的唯一出路。但总的说来,岩土工程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岩土工程勘察中存在一些问题亦所难免,为此,今后岩土工程的发展应注意如下方面:
3.1要大力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及新方法,以保证岩土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使之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
3.2加强计算机技术在岩土工程中的应用研究。当前,岩土工程正朝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岩土工程问题日趋复杂,传统的岩土工程方法,已难以适应发展的需要,因此,利用计算机技术对岩土工程的各项工作进行科学、系统的管理,以提高工作的效率;对岩土工程资料进行分析处理;更重要的是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分析、模拟复杂的岩土问题的发生、演化过程,以便制定出正确的处理方案;还可用计算机进行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施工模拟以及岩土工程治理效果模拟。这样不但可以对岩土问题作预测预报以及防治,而且还可以节省大量人力和物力。
3.3加强与建筑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合作,力求做到勘察、设计及施工一体化。
土地开发可研报告范文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分别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64号,陕政办发〔〕1号,以下简称《通知》),随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召开了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为全面准确理解、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以及五部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国家、省要求与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起来,努力做到既服从大局、又促进发展,既规范管理、又保持活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重要意义
新开工项目管理是投资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于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防止经济由偏快转为过热具有重要作用。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是国家严控投资盲目过快增长、实现“双防”宏观调控任务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我市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结构调整的重要途径,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重要手段,是维护投资建设秩序、规范投资行为的重要环节。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及五部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改变单纯依靠投资拉动经济的发展思路,更加重视消费和出口的作用,促进投资、消费、出口协调拉动。要对投资盲目过快增长的负面影响和危险性有清醒地认识,把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作为当前各级政府宏观调控工作的重要工作之一;要继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切实从源头上把好项目开工建设关;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指导投资工作,维护投资项目建设秩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严格规范投资项目新开工条件
各类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必须符合下列八项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
(二)已经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其中,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已经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的项目已经批准初步设计及概算;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已经核准项目申请报告;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已经完成备案手续。
(三)规划区内的项目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并依照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
(四)需要申请使用土地的项目必须依法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并已经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取得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其中,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投资项目,应当依法以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
(五)已经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的规定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六)已经按照规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七)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依照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已经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并已采取保证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具体措施。
(八)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要求。
三、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联动机制
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和市统计局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开工项目管理联动机制。各县市区也要比照省、市模式,建立相应机制,密切协作,共同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工作。
(一)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首先向发展改革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分别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完成相关手续后,项目单位根据项目论证情况向发展改革部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等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项目单位依据批复文件向城乡建设规划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手续。
(二)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分别向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手续。完成相关手续后,项目单位按规范要求向发展改革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并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文件。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履行核准手续后,项目单位依据核准文件向城乡建设规划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手续。
(三)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必须首先向发展改革部门等备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分别向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手续。此前的《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与本条规定程序不一致的,以本条规定为准。
(四)各级发展改革、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要严格遵守上述程序和规定,加强相互衔接,确保各个工作环节规范运行。对未取得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文件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不得审批或核准。对于未履行备案手续或者未予备案的项目,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对应以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城乡建设规划、环境保护等部门将有关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方案。对未按规定取得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规划许可、环评审批、用地管理等相关文件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对于未按程序和规定办理审批和许可手续的,要撤销有关审批和许可文件,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新开工项目报告制度和信息公告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以及社会监督,省政府已决定从年1月1日起建立全省新开工项目报告制度和信息公告制度。
无论实行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投资项目,项目单位依照前述规定完成各项手续后,预备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负责该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发展改革部门报告拟新开工项目基本信息和拟开工时间,主要说明项目是否具备本意见第二条的八项开工条件,并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在建立新开工项目报告制度的同时,建立健全相应的新开工项目登记管理档案。在项目完成各项审批和许可手续并报告开工后,每月5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新开工项目信息。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全市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新开工项目单位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各项审批和许可文件的名称、文号等信息,通过一定的方式按月向社会公告。
五、认真搞好年以来新开工项目全面清理工作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对年以来在建和年计划新开工项目进行一次自查,对不符合国家规定新开工八项条件的项目要分门别类,妥善处理。
(一)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但审批、核准、备案或规划、土地、环评、节能评估等手续不完善的项目,要限期完善手续。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在年3月31日前将清理结果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省上将于近期进行复查,我市将配合省上进行该项工作,以确保新开工项目规范建设。
六、切实加强新开工项目统计和信息管理
各级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要加快完善本部门的信息系统,并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将各自办理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规划、土地、环境影响评价等文件相互送达,同时抄送同级统计部门。统计部门要依据相关信息加强对新开工项目的统计检查,及时将统计的新开工项目信息抄送同级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部门之间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建立新开工项目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交换项目信息,实现资源共享。上述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制订相关实施细则,明确信息交流的内容、时间和具体方式等。
各级统计部门要坚持依法统计,以现行规定的标准为依据,切实做好新开工项目统计工作。要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保证新开工项目统计数据的质量。地方各级政府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不得随意干预统计工作。
七、进一步强化新开工项目的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管理,强化对新开工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在新开工项目管理联动机制的基础上,要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等协调机制,加强对新开工项目管理及有关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交流和检查,不断完善管理办法。
各类投资主体应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投资建设程序。项目开工前,必须履行完各项建设程序,并自觉报告和接受监督。对于以化整为零、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的项目,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部门要依法撤销该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并责令其停止建设。对于违反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施工许可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以及开工报告制度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一经发现,即应责令停止建设,并由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项目投资者承担。对于在建设过程中不遵守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和施工许可的项目,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罚,责令其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于篡改、编造虚假数据和虚报、瞒报、拒报统计资料等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对于存在上述问题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项目单位和个人,除依法惩处外,还应将相关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市发展改革、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区、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对项目建设程序的政策规定执行不力并已造成严重影响的,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的惩处。
土地开发可研报告范文篇7
1、召开常务理事会议,成立换届领导小组,制定**县土地学会理事会换届方案,研究确定会员代表名额、理事名额分配方案;
2、全面开展个人会员网上登记和发放个人会员登记号工作,为推选会员代表奠定了基础。
3、根据《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行)》和《中国土地学会章程》进行**县土地学会章程修改工作,现已完成修改草稿并进一步征求意见;
4、进一步扩大**县土地学会团体会员队伍,20*年新增加了**会员。
二、搭建学术交流平台,努力推动土地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
1、组织重点学术会议,进步学术交流水平
20*年11月24日至25日,在**县国土资源局举办了20*年**县土地学会学术会,主题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耕地保护与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内容涉及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土地集约利用与经济增长、土地可持续利用与规划、土地市场与政策、土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等多个方面。此次会议特聘专家学者做学术报告。
2、围绕土地资源治理中心工作开展专题研讨
为活跃土地研究学术气氛,引导对土地热门重点题目的研究,我会20*年制定了双周座谈会和每月报告会方案,与**县土地勘测规划局共同举办了土地形势报告会3次,土地热门题目研讨会5次,60多人次参加。并组织相关职员就《物权法》与国土资源治理、土地市场建设、农村宅基地等专题进行了深进研讨。
三、搞好科普
工作,推进公民土地科学素质建设
1、大力开展土地科普活动
设计制作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主题的展板,先后参加4.22“地球日”和6.25“土地日”宣传活动。
。2、开展继续教育
20*年10月20日至25日,与国土资源局联合举办《物权法》与国土资源治理”研讨培训班,来自全县各乡镇和国土资源系统从事法规、执法监察以及国土资源治理的近50名职员参加了培训。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活动
土地学会于20*年9月29日与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股联合召开以“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为主题的研讨会,与会职员围绕如何有效增加优质耕地,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如何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开辟建设用地新空间等题目进行了研讨。
县土地法学分会于20*年10月15日与国土资源局和乡国土局法科股联合召开“《物权法》与国土资源治理”座谈会,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王福顺,法制科科长马宝成与会参加。座谈会围绕《物权法》与现行国土资源治理法律特别是土地治理法律之间的衔接与发展、如何完善国土资源治理立法特别是土地治理立法等题目展开了深进的研讨。
20*年的工作思路
党的十七大提出促进科学发展,构建***社会的指导思想,为科技社团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社会各界对土地题目高度关注,使土地学会的社会角色也变得愈来愈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服务,最重要的是组织高质量的学术交流活动,对此,我会预备把工作重点放在以下几方面。
1、组织高质量的学术交流活动,必须牢牢围绕中心关注的重大题目、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门题目、关系人民群众亲身利益的突出题目。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土地利用矛盾日益尖锐,解决保护耕地、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是关键。我会20*年将我们的工作重点仍然要放在此方面,牢牢围绕这个核心组织各项学术活动,为政府决策提出建议。
2、组织高质量的学术交流活动,必须不断创新活动方式。我会将在学术活动形式在保持每年系列化的学术会议的基础上,如每年举办学术年会、研讨会外,20*年建新增双周座谈会、月报告会、学术沙龙等新的交流形式,组织高层专家学者与不同层次的土地科技工作者,共同探讨土地热门和土地学科发展的重要题目。
土地开发可研报告范文篇8
【关键词】核电前期执照申请核安全许可制度项目核准
通常情况下,以核岛基础(筏基)浇注第一罐混凝土(FCD)作为里程碑分界点,FCD之前为项目前期阶段,之后为项目建造阶段。
项目前期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围绕厂址选择和满足建造开始条件等工作开展的。近年来,国内各在建、拟建、筹建的核电项目,其前期工作中均呈现各自的特色。但通过对各项工作的梳理和总结,基本可归纳为四条主线工作:执照申请、前期设计、设备采购、现场施工准备。
1执照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针对民用核设施实行严格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即安全许可制度,由国家核安全局负责制定和批准颁发核设施安全许可证件[1]。在项目前期涉及的许可证为《核电厂厂址选择审查意见书》和《核设施建造许可证》。根据《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国家核安全局颁发《核电厂建造许可证》后,营运单位方可动工建造。通常将取得《核设施建造许可证》的过程称之为执照申请。项目建造许可证的取得,标志着项目前期执照申请工作全部结束。项目前期执照申请通常按以下主要工作流程实现:厂址普选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项目核准建造许可证申领。
1.1厂址普选
对于新选厂址,为了合理布局核电厂、优化利用资源和尽可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前一般应开展厂址普选工作,编制厂址普选报告,筛选出2个或2个以上条件相对独立且较好的可能厂址,继续开展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
1.2初步可行性研究
对于新建工程,针对厂址普选筛选出的可能厂址,评价其适宜性,基本排除厂址颠覆性因素,编制初可研报告,确定优先候选厂址、备选厂址及与厂址相对应的全厂规划容量。对于扩建工程,如果属于超规划容量(台数、容量)的,也应在原厂址重新开展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而如果在原审定规划容量内,则可直接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2]。此外,根据初可研报告审查结果,编制项目建议书,等待厂址(项目)纳入国家核电发展规划。在此同时,做好相关厂址资源的保护工作。
1.3可行性研究
针对初可研确定的优先候选厂址,进一步开展厂址单项或专题研究,编制选址阶段的环境影响报告和厂址安全分析报告、可研报告,取得《核电厂厂址选择审查意见书》,确定推荐厂址。无论新建或扩建工程,均应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且可研报告的编制应以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和国家核电发展规划为依据,以审定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3]。
1.4项目核准
对于企业投资建设的项目,根据可研报告审查结果,编制项目核准报告,提交国家发改委审查,并报国务院核准。对同意核准的项目,项目申报单位依据项目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城市规划、安全生产、设备进口和减免税确认等手续[4]。
1.5建造许可证申请
根据《条例》第九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所申请的项目已按照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及国家计划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计划部门批准,方可批准发给《核设施建造许可证》。国家核安全局颁发《核电厂建造许可证》后,营运单位方可动工建造。
2前期设计
前期设计工作与执照申请、设备采购、现场施工准备等息息相关,是各条主线工作的纽带。通常情况下,对于技术基本成熟的堆型,项目前期设计按以下三个步骤实现: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1总体设计
根据拟定厂址特点,在确定的总体技术方案的基础上,确定拟实施的厂址适应性修改、重要的技术方案和设计依据等,通常与执照申请主线中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同步开展,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前完成。总体设计的工作成果,一方面用于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另一方面将作为开展初步设计的基础。
2.2初步设计
在总体设计、可研阶段各专项成果及可研报告审查结论的基础上,对主回路系统、核岛主要构筑物和系统、常规岛、总平面布置和BOP工程开展进一步设计工作,为施工图设计创造必要条件。
2.3施工图设计
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图纸和文件,用于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设备采购或制造及调试运行。
3设备采购
根据目前二代改进型(M310)核电机组的经验反馈,反应堆压力容器从设备订货到出厂发货需要40个月,蒸汽发生器需要42个月,如果再考虑运输时间,这些设备至少要在FCD前13个月签订制造合同。此外,一些预装、预埋设备,虽然制造周期不长,但由于到场需求时间较早,因此也应在FCD前签订制造合同。
4现场施工准备
在初可研工作结束之后,应对优先候选厂址和备选厂址进行必要的厂址保护工作。
在项目核准通过之后,应首先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项目用地范围,开展征地、征海(滨海厂址)工作。开展现场四通一平工作(土石方工程)。针对满足FCD条件的关键路径工作,开展核岛负挖、坑基处理、垫层防水施工、廊道施工(M310堆型)、筏基钢筋绑扎等。此外,针对滨海厂址,还需开展海工工程。海工工程通常与土石方工程同时进行,将挖出的土方和石料用于修筑防波堤等。
5结论与建议
四条主线中涉及的各项主要工作,在主线内、主线间都具有一定的逻辑顺序,相互穿插。
项目前期执照申请工作不确定性因素较多。理论上,在项目核准通过前,都可能存在厂址、技术路线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项目前期设计工作是重中之重,与执照申请、设备采购、现场施工均有直接关系。此外,经验显示,一个项目在全周期内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都与设计息息相关。因此做好设计工作,特别是项目前期的设计工作,不仅对于FCD、乃至这个项目周期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
参考文献:
[1]国家核安全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规汇编[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
[2]NB/T20033-2010核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S].
土地开发可研报告范文篇9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手续办理程序的有关问题作一发言。
一、规范投资项目建设手续的重要意义
为规范项目建设手续,国务院办公厅以[2011]64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以鲁政办发明电[2011]196号文件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2011]64号文件精神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从新开工条件、管理程序等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上述通知下发后,我市认真贯彻执行,以菏政办发[2012]29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建立加强和规范新开工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通知》,项目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但仍有部分项目建设手续不完善,据初步调查摸底,手续齐备的比例不到30%。
投资项目手续完备,是项目建设的先决条件,是维护投资建设秩序、规范投资行为的重要手段,更是得到法律法规政策保护、争取土地、资金等支持的最低门槛。否则,将成为每次清理的对象,严重者将被拆除,造成投资浪费,不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利于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因此,各级各部门要紧密联系我市实际,从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提高经济管理水平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规范建设手续的力度,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推动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优化奠定基础。
二、中央和省的有关要求
(一)新开工项目的“八个必须”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
2、已经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已经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需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的项目已经批准初步设计及概算;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已经核准项目申请报告;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已经完成备案手续。
3、规划区内的项目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并依照城乡规划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
4、需要申请使用土地的项目必须依法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并已经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取得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其中,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投资项目,应当依法以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5、已经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的规定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6、已经按照规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7、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依照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已经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并采取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的具体措施。
8、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要求。
(二)新开工项目管理程序
1、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按照程序先向规划、国土资源和环保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其中,需上报国家审批的投资项目,项目单位要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其中,技术改造类项目报经贸部门,下同),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分别向规划、国土资源和环保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完成上述手续后,项目单位按规定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其中钢铁、电解铝、铜冶炼、铁合金、电石、焦炭、水泥、煤炭、电力等行业的新、改、扩建项目和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还要附节能评估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手续完成后,项目单位再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手续。
2、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项目单位首先向规划、国土资源和环保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然后向发展改革等项目核准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并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文件,其中钢铁、电解铝、铜冶炼、铁合金、电石、焦炭、水泥、煤炭、电力等行业的新、改、扩建项目和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还要附节能评估报告。完成项目核准手续后,项目单位再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手续。
3、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项目单位要首先向发展改革等备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其中钢铁、电解铝、铜冶炼、铁合金、电石、焦炭、水泥、煤炭、电力等行业的新、改、扩建项目和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在申请备案时报送节能评估报告。备案后再分别向规划、国土资源和环保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三、办理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的具体要求
(一)审批类
建设资金中包含财政预算内资金、政府专项建设资金和由上述资金提供担保进行融资的政府投资项目,机关和事业单位建设的项目,实行审批制,除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有特殊规定的外,由财政出资的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
项目申请人需向发展改革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1、由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不需要新征建设用地的,提交原有土地证明;新征建设用地的项目,提交同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审意见,其中,经营性用地需提交土地“招、拍、挂”的批准文件,工业用地需提交土地“招、拍、挂”的《成交确认书》或《中标通知书》。
3、相应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文件。
4、城市规划区内的项目,提交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预审意见。
5、项目建设资金相关证明。
6、钢铁、电解铝、铜冶炼、铁合金、电石、焦炭、水泥、煤炭、电力等行业的新、改、扩建项目和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提交节能评估报告。
7、按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核准类
企业投资的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中需发展改革委核准的建设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允许类的外商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根据目录规定的权限进行核准。
项目申请人需向发展改革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1、由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申请报告。
2、不需要新征建设用地的,提交原有土地证明;新征建设用地的项目,提交同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审意见,其中,经营性用地需提交土地“招、拍、挂”的批准文件,工业用地需提交土地“招、拍、挂”的《成交确认书》或《中标通知书》。
3、相应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文件。
4、城市规划区内的项目,提交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预审意见。
5、钢铁、电解铝、铜冶炼、铁合金、电石、焦炭、水泥、煤炭、电力等行业的新、改、扩建项目和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提交节能评估报告。
6、按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外商投资项目,还要提交合作各方签署的合作意向书或增资、购并的公司董事会决议以及合作各方的资信证明和营业执照证明。
需发展改革部门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外商投资项目,由企业直接向发展改革部门提交正式申请文件和项目申请报告,其中需上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的,还需提交本级发展改革部门的初审意见。
(三)备案类
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均实行备案制,建设项目备案按属地原则实行分级管理。
项目申请人需提交下列文件:
1、《建设项目备案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需提交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需提交由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只提交项目简介。
4、钢铁、电解铝、铜冶炼、铁合金、电石、焦炭、水泥、煤炭、电力等行业的新、改、扩建项目和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提交节能评估报告。
5、按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需发展改革部门备案的建设项目,由企业直接向发展改革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备案申请表》,其中需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的,还需提交本级发展改革部门的初审意见。
(四)高耗能项目
钢铁、铝冶炼、铜冶炼、铁合金、电石、焦炭、水泥、煤炭、电力、造纸、烧碱、玻璃等高耗能行业中属于鼓励类、允许类的项目和限制类的非新建项目,除按规定应转报国家核准的外,其余项目的核准、备案权统一集中到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等投资主管部门。其中,基本建设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办理,技术改造项目由省经贸委办理。对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项目,还要提交省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联席会议审核后由省投资主管部门办理核准、备案手续。
四、办理节能评估审查手续的具体要求
钢铁、电解铝、铜冶炼、铁合金、电石、焦炭、水泥、煤炭、电力等行业的新、改、扩建项目和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审查。
土地开发可研报告范文
科研开题报告是科学研究人员准备对某一科研项目开展研究的时候,针对这一项目所作的论证和规划。
选定一个课题开展研究,事先必须对该项目的研究价值、研究现状、准备采用的研究方法、预期达到的研究目的、研究的工作进度计划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论证,为即将展开的研究设计一个蓝图。这样做可以避免研究项目的仓促上马,盲目展开,保证研究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计划性。
科研开题报告的作用有两个:一是报上级科研管理部门或导师审批,并为他们以后检查科研成度、经费使用提供依据。从这个角度看,科研开题报告在科研管理中有重要作用。二是与科研计划相结合,作为科研人员掌握研究方法和进度的依据。从这个角度说,科研开题报告是一种计划性文书,对研究工作的程序、步骤有着规划、设计作用。
(二)科研开题报告的特点
1.论证充分,逻辑严谨
科研开题报告中有相当一部分文字是对项目的研究意义、研究价值、效益前景进行论证。这一部分对该项目能否成功立项起着重要作用,要求做到立论科学、论据充足、论证充分,逻辑严谨,具有强大的说服力。
2.考察细致,预测准确
科研开题报告还要汇报本学科领域国内外的发展情况,显示本项目当前的研究现状,预测本项目可能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些都必须以细致考察、准确预测为前提,建立在大量调研数据的基础上。可以说,科研开题报告的写作并不以文本的写作过程为重点,而是以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为重点。
3.方法得当,切实可行
科研开题报告要提供将要采用的研究方法,要申报研究经费购置研究设备,要制定研究计划。这些方法和计划是否切实可行,直接影响到报告被批准之后能否顺利实施。如果将来出现研究方法不当、经费不足、计划不周的情况,研究工作将陷入被动甚至出现混乱。
(三)科研开题报告的类型
1.研究型开题报告
这是由科研机构或科研人员向科研管理部门提交的开题报告。它是纯科研型的,在各类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科研工作中运用广泛。
2.教研型开题报告
这是由高校的研究生向导师和学位点提供的开题报告,一方面是为了开展专项研究,另一方面是为了申请硕士或博士学位,这样的开题报告属于教研型的,在高等院校的研究生教学工作中运用广泛。
(四)科研开题报告的写作
1.标题
有两种基本写法:一是项目名称加文体名称,如《磁化节能燃烧技术科研开题报告》;二是申报学位名称加文体名称,如《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2.正文
科研开题报告的内容丰富,如下一些基本项目或是必不可少,或是可能出现的:
其一是科研选题的目的和意义。这是报告的开头部分,主要用来表述为什么要选择这一研究课题,它的价值和意义何在。
其二是国内外对本课题的研究现状。如果本课题在国内外尚无人研究,那就是开拓性的研究;如果本课题在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则要说明继续研究的意义何在,准备在哪些方面取得新进展,获得新突破等。
其三是主要研究内容纲要。要列出在本课题之内的具体研究内容,分几大部分,每部分包括哪些单元或章节等。
其四是研究的方法和手段。打算采取哪些研究方法,如调查、比较、实验、技术开发、技术演示、开论证会、综合研究与专题研究等。
其五是预期达到的研究目标及其可能产生的效益。
其六是所需设备及解决途径。人文学科和社会学科一般没有此项。
其七是经费预算。有些学位性研究没有经费来源,可省略此项。
其八是课题组的组织结构和分工。如果是个人研究,可省略此项。
其九是研究步骤与进程安排。
【例文】
天津市排水管理信息系统研究开题申请报告
前言
城市排水设施是城市建设的基础设施,搞好城市排水管理对城市的环境保护、城市的建设和规划、城市的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及人民生活保障都具有重要作用。
天津市排水地理信息系统是城市排水管理的综合信息系统,是对城市排水进行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该系统的实现将对天津市的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及决策起到一定作用,以实现排水管理定量化、信息化和网络化。
天津市排水地理信息系统最初在1990年由排水管理处提出建设意向,并开始了这方面研究的筹备阶段,开展了全市排水系统设施普查的基础工作,于1996年在天津市建委的大力支持下,中国测绘学研究院、天津市测绘院、天津市排水管理处、天津市规划设计管理局合作进行了天津市城市地理信息系统数据模型的预研究。近年来成立了排水地理信息办公室,投资了60余万元购置了一批设备,在近几年不断研究探索的基础上,安排了排水地理信息建设研究工作的总体规划,现特向市政工程局提出科研开题申请报告。
排水地理信息系统研究的主要内容,
国内、外研究概况及水平
(一)研究的主要内容
1.将排水设施及排水现状通过计算机实现系统化、科学化管理,加快排水各类信息传递和处理,推动整体工作不断进步和发展;
2.通过有线及无线工具和文表形式采集集中处理排水动态信息;
3.
将静态信息以及动态信息合一进行成果分析,最后得到排水管理所需的各类信息资料和最终的排水状况综合评估报告。(1)在排水规划上的应用研究利用计算机内储存的大量排水设施、地形情况,结合市区规划,利用输入的数字地图,自动生成排水服务地域内居住区、办公、商业、工厂的分类面积总和,由面积推算出排水量并结合现有排水设施状态,结合地形特性,生成最佳排水规划方案,并模拟进行排水管线建设后的效果分析。
(2)排水地理信息系统在防汛调度上的应用研究排水地理信息系统在防汛调度上将有很大的优势,按照我处排水地理信息系统规划,降水时各地区降水量、泵站运行状况及泵站流量、河道水位等动态信息可通过有线(无线)自动传入系统计算机内,计算机结合储存的排水设施情况及地形、地物等属性可提前预报市区的积水地点及深度,并生成最佳排水调度方案,并预测排除积水所需的时间,在遇特大降水时,根据地面高程特性(由地面高程形成的洪水缓冲区)及地面建筑物特性(主要是建筑物的使用重要程度)生成最佳市区防洪、分洪方案。使洪水造成的损失减到最小。
(3)排水地理信息系统在排水养护管理上的应用研究该系统应用于排水设施的日常养护管理中,由计算机内的排水设施情况及在排水中遇到的问题,生成排水设施的大、中、小修计划,并结合维修的情况,对人、财、物方面的投入进行统一的核算,利于排水设施养护费用的合理使用。该系统还测控泵站的日常运行,控制排水设施中的水位,对污水跑、冒进行综合分析。
(二)国外gis系统应用与发展
世界第一个gis系统1964年产生于加拿大。它是针对保护与开发加拿大土地资源,为农业服务为目的的。该系统也是目前最为成熟的一个gis系统,并为后来的各种gis系统的开发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在美国,gis系统已广泛应用于森林、土地、交通、设施管理与市政工程、农业与环境资源等各个方面。
在过去的十几年中,澳大利亚在gis系统软、硬件研究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相继取得了世界各国领先的研究成果。澳大利亚最为活跃的gis系统应用领域是州政府各个部门之间的gis系统的应用,如:再生资源的利用、社会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规划、交通管理、生活供应以及地籍的注册和管理等。目前,澳大利亚的gis在国际市场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其主要特点是:技术新颖、通用性强、简单实用。
gis系统在日本的发展始于30年代,主要进行人文地理统计、空间结构分析和坡面侵蚀分析等研究。本世纪70年代后,由于日本经济腾飞,城市与环境问题日趋严重,开始重视系统的应用研究主要集中在城市规划、设施管理和社会服务等几个方面。
(三)国内系统的应用及发展
我国从70年代起开始研究gis系统,1994年4月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成立,标志着我国的gis技术和产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系统在北京、上海和天津等大城市以及沿海地区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并在测绘、城市与规划、土地管理、破产资源管理等方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取得了较大的成果。如北京大学遥测遥感所研制的citystar软件作为联合国亚太地区教科文组织指定教材。测绘行业是我国gis应用较早的行业之一。已形成地理信息获取处理和服务为一体的产业化体系。
在地理数据库的建设方面,部级1:100万的国土基础gis系统已建成,同时1:25万的国土信息数据库也正在建设中。在系统方面,北京测绘院研制开发了北京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城市建设和规划是gis的重要应用领域之一,在国内起步较早,也取得了许多成果,推动了我国城市地理信息系统的发展。
土地利用和土地资源管理是gis较早的应用领域,在我国也是应用较好的领域之一,已建成的有三亚地籍管理信息系统(sycmis)和海南省国土资源信息系统。此外,gis在我国林业、农业、市政设施管理、生态环境等领域都有较好的应用。
采取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1.由windows95支持以北大三秦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研制开发的“城市之星citystar2.”地理信息系统为开发平台;
2.以foxpro2.6为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开发平台;
3.确定实施步骤,写出实施方案;
4.首先以河东区二号桥地区作为实验小区开发一个集图、文、声、像、表于一体的演示系统;
5.演示系统试运行;
6.根据试运行结果完成本课题研究报告书。
计划进度及经济、社会、环境效益
1.计划进度为尽快完成排水管理信息系统,使其服务于我处排水管理工作,我们将于97年11月底完成二号桥演示系统。静态系统将于1998年开始,争取在两年内完成;动态系统由98年开始进行准备工作,20__年开始设计,在三年内完成。
2.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城市排水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之一,具有城市载体功能,随着市政建设的不断发展,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对排水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工作也就提出更高的要求。
排水管理处是我市负责排水设施管理的主要单位,对市政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处对排水设施的管理绝大部分采用的是手工管理方式,作为管理依据的文字档案及图形档案都存储于纸介质上,由于使用频率高,图纸资料破损严重,随着时间的推移,纸张老化,字迹模糊。另外,大量零散的图纸资料不但给查询工作造成了极大的不便,而且也不易进行统计分析,降低了决策的科学性。如果引入计算机管理,上述问题便迎刃而解。存储于磁介质上的信息可以长期保存,而且成本大大降低,检索统计亦可方便、快捷地进行,为辅助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
土地开发可研报告范文篇11
所谓毒地,是指曾从事生产、贮存、堆放过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因其迁移、突发事故等,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并产生人体健康、生态风险或危害的地块。
近年来,中国有大量毒地被开发为住宅用地,甚至成为昂贵的地王。北京广渠门15号地块原来就是一家化工厂,入市拍卖成为2009年的北京地王,经修复后建起豪宅。
毒地开发的背景是正在进行中的城市“退二进三”计划。在工业结构调整和城市用地结构调整之中,占据市区优越位置的一些劣势工业企业,纷纷通过易地、搬迁改造,退出繁华地段(二环路),进入城市边缘(三环路);或者退出第二产业,兴办第三产业,这一计划使产生于50多年前“”时期的众多高污染工业企业关闭、搬迁,大量毒地亦随之被暴露于城市的阳光之下。由于其地理位置往往优越便利,几乎所有的地块都被开发。其中,有不少毒地未经治理,就被“正常使用”。
一位业内资深专家指出,各类不同性质的全国污染场地应以万计,仅是农药厂污染的场地就占据相当高的比例,但处理和正在处理的屈指可数。
自2004年以来,毒地开发引发的急性中毒事件陆续被曝光。2004年4月,北京市宋家庄地铁工程建筑工地,三名工人在地下作业时中毒,症状最重的一人接受了高压氧舱治疗。出事地点原是北京一家农药厂。
2006年7月,位于苏州南环路附近郭巷的一家化工企业搬迁后,留下20亩毒地,导致六名筑路工人挖土时昏迷。
2007年春节前,武汉赫山地块施工中,有工人中毒被紧急送往医院获救。该地原属武汉市农药厂。
然而,见光的毒地属极少数,更多毒地在政府和居民毫不知情之下,仍悄然威胁着人们的健康。而毒地对人体的危害,往往需要十年、数十年才会显现。美国原为工业废弃物垃圾场的拉夫运河,在1953年被填埋覆盖后开发成大量的住宅和一所学校。24年后的1977年,当地居民频频发生孕妇流产、儿童夭折、婴儿畸形、癫痫、直肠出血等病症,经调查后才真相大白。
中国面对毒地这一新污染问题,目前既缺乏搬迁前强制性的污染评估程序,又缺乏事发后谁污染谁负责的处理机制,大体呈现“哪里出事、治理哪里”的被动应对状态。
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之下,毒地的潜在风险也大大加剧,因此,对全国已存并新增的毒地的真实状况,包括面积、污染程度、治理情况、开发再利用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通过立法、经济和环境治理等手段解决隐忧,已然刻不容缓。
——编者
上篇
污染土地密集出现,毒性释放可达上百年,尚不包括地下水的污染。没有修复的土壤的影响与危害很可能长达几十年、几百年甚至上千年,致使环境污染,人体致病。而修复越往后拖延,投入的修复资金就越高,付出的代价就越大。
毒地凶猛
进入5月,北京东五环外朝阳区管庄乡,康泉新城二期工程工地上,挖掘机轰鸣作响,尘土飞扬。
现场一个被挖开的大坑足有20米深,负责土方挖掘储运的一位工程人士称,“还要再深挖7米,预计两个月后,土方挖掘工程完工。”从深坑中挖出的土,一度被直接堆放在工地上,散发出难闻气味。受到侵害的邻近施工人员与康泉新城二期施工方协商后,后者才将土方运走。
这块场地为铁道部所属防腐枕木厂原址,七八年前该厂迁走,之后这块土地闲置。按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2010年247号文件《关于调配朝阳区建国路八里桥南1号部分土地用于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宅建设的函》,2011年1月,该地块从市政用地调整为经济适用房居住用地,由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住宅建设服务中心(下称国家公务员住宅中心)承接,为各部委公务员建设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26.19万平方米。
枕木防腐厂在此生产30余年,其间需大量使用防腐蚀、抗老化的化学品,多种有机污染物经年不息地慢慢渗入地表土、深层土、地下水,直至更深、更远处。
对此,多个工程队仅知道,在建的是一个高层住宅楼小区,下设四层地库。除了少数相关人士,鲜有人知晓这个埋藏在土地深处的秘密。
两个版本的调查报告
国家机关公务员住宅中心承接此地块后,一些专家曾受邀对该场地进行前期调查。2011年5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下称中国环科院)出具了一份公开环评报告,评价了该场地的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大气污染物排放、废水排放和噪声排放的现状。在水文地质方面,报告仅称,该区域地下水属重碳酸钙、碳酸镁型水,污染较为严重。
但这份环评报告只字未提该地块严重的土壤污染问题,历史用地和原址环境也未着一字。其后公示的版本亦是如此。
然而,《财经》记者获得的另一份同样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所做的《康泉新城二期场地土壤和地下水初步调查报告》(下称《初步调查报告》)显示,中国环科院在2011年3月21日、23日、24日分别对该场地的土壤和地下水采集取样分析,结果发现土壤中的污染物超标严重,主要为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多环芳烃。这种碳氢化合物种类繁多,大部分具有较强的致癌性和致突变性。
《初步调查报告》显示,从康泉新城二期场地土壤样本中,共检出超过“北京市场地风险评价筛选值”的污染物种类19种。其中,主要污染物为多环芳烃,包括苯并[a]芘、苯并[a]蒽、菲(PHE)等,最大超标倍数甚至超过千倍。其他挥发性、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最大超标倍数也在三、四百倍。
多环芳烃多具有致癌毒性,是重要的环境和食品污染物。其中,苯并[α]芘更被视为高致癌物。
此外,该地块由于土壤与地下水的相互渗透与系统循环,地下水的污染也较为严重。
《初步调查报告》还指出,此地块需要修复的总土方量为12万立方米。一位参与该项目修复的专家对此表示怀疑,“需要修复的土方量怎么可能就10多万方?那片场地面积的修复,远不止这个数字。”
《初步调查报告》称,这一场地0-7米深度为最严重污染,到达12米深度时,污染物还有超标,按其公布的修复面积1.32万平方米粗略计算,修复土方量应超过15万立方米。
据这位专家称,目前该地块污染土壤的处理几近结束,而地下水修复工程尚未完成。
城市毒地涌现
康泉新城二期污染的土方量在业内人士看来并不惊人,比其面积更大、修复更难的地块不胜枚举。
“上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北京南三环有一片化工厂、农药厂聚集地,这片场地有多少做过调查,做过土壤修复?而今这片土地早已纳入住宅或商业开发了。”北京一位参与多起修复项目的专家称。
2001年,中国城市“退二进三”的政策,随着〔2001〕98号文而逐渐增加力度,长三角、珠三角以及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有大批污染型企业外迁。尤其是2008年,国家安监总局要求各地采取鼓励转产、关闭、搬迁等多种措施,进一步淘汰高污染化工企业,企业搬迁风生水起,污染场地大面积暴露。
土地开发可研报告范文1篇12
在这些堪称重拳的调控措施之下,房地产行业会继续毫发无损还是终于迎来一个拐点?
2008年1月7日,国务院名为《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强调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是中国长期方针,并提出了23个方面的要求。
《通知》最引人注目的地方是将闲置土地的处置作为一个方面单列,明确要求,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
国土部于1999年出台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了对闲置土地征收闲置费,上限为土地出让金的20%。国务院3号文此次不再将20%仅作为上限,而是明确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
此外,对于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还要征缴增值地价。该通知要求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具体办法。2008年6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要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向国务院做出专题报告。
双重理由
“这个《通知》实际上已经不是‘宏观调控’,而是‘微观调控’了。”一位上海的房地产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实际上,以后开发商手里握着的地就是一个定时炸弹,期限是一年。一年内不开发,没事,超过一年不到两年,收20%闲置费;超过两年,最狠是无偿收回,最轻也是等价置换,还要征缴增值地价,也就是说,开发商一分钱没赚,还要白亏进去自己的资金成本。”
这个针对房地产开发商囤地行为的狠招并不是无缘无故出台的,此前,社会各界舆论和专家学者普遍把2007年的房价猛涨归咎于开发商的囤地捂盘行为。
而从宏观层面来看,十七大后中央政府把耕地保护工作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据《财经》杂志报道,牵头负责起草该《通知》的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官员表示,国务院此次《通知》主要是为全国各地膨胀的建设用地需求“找出路”,并不等于一般的土地调控措施。面对各地强劲的用地需求,中央政府开出的“药方”很简单,就是要立足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尽可能节约使用土地。
在此多种理由交织下,针对房地产行业的土地闲置问题开刀是完全顺理成章的。
囤地之祸
开发商囤地捂盘现象在多大程度上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我们从一些相关的研究报告中就可窥一斑。
2007年8月初建设银行研究部的《下半年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与预测》报告显示:2001年初至2007年5月份,房地产开发商累计购置土地面积21.62亿平方米,但实际仅开发完成12.96亿平方米,相当数量的土地被囤积和倒卖。
另一份由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所作的《中国房地产土地囤积及资金沉淀评估报告》则估测,到2007年底,开发商通过规范渠道的囤地规模约为8亿平方米,规范和非规范囤地约为10亿平方米。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更是以资金为王、土地为祸形容现在的房地产行业,并认为,这是对房地产行业和金融行业是一场危险而巨大的。
根据公开资料的统计,实际土地储备规模在1000万平方米以上的开发商包括碧桂园、万科、保利和招商地产(60.37,-0.95,-1.55%,吧),其他土地储备较多的开发商还包括金地、北京城建(24.30,0.00,0.00%,吧)、中宝、华侨城和河南建业。而从省份来统计,近5年闲置土地量最多的4个省分别是山东、江苏、浙江和四川,四省占全国闲置土地总量的三分之一。开发商大量闲置土地,直接造成了市场上商品房供应不足,而供需失衡最终推高房价不断疯涨。
开发商捂地从短期看有助于提升开发商的利润,但从长期看,给整个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背上了沉重的包袱,通过对土地购置费用、开发土地面积、房地产公司资金来源、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等数据进行分析,钟伟初步估算,截止到2006年年底,沉淀在囤积土地上的资金高达2.4万亿元,可怕的是其中有1.08万亿元来自银行信贷。也就是说,一旦房地产行业发生大面积风险,将直接严重影响到整个金融系统。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冷宏志此前也在接受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时表示:“土地闲置这个情况,按照国务院文件的要求,我们2004年之前搞了一个对城镇规划区内的闲置土地进行了一次清理,清理结果是到2004年底,全国的闲置土地是107万亩左右(相当于7.13亿平方米左右,记者注),空闲土地是84万亩左右。我们前不久发了一个明传电报,明传电报里边就明确要求各地要加快对闲置土地清理和处置利用,那么重点是要清理房地产这块的闲置土地,这块的数字按照我们的时间和进度安排,到2008年6月份,整体一个数字才能出来。”
种种数据和现象都表明,针对房地产企业囤地行为的遏制措施已经是不得不发了。问题是,很多人担心,这个针对闲置费的措施很可能也是到了地方上就“无疾而终”了,真的是这样吗?
力度加大
值得注意的是,“闲置费”并不是首次针对囤地行为的调控措施,从2007年10月份至今,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等相关部门已经多次发出相关的紧缩措施。
2007年10月28日,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在对近期土地调控政策进行解读时强调:各地土地管理部门要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重点对囤地开发商进行查处,为此国土部门已经制定了详细的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
一、要求实行“净地”出让。
二、合理控制单宗土地出让规模。
三、规定每宗土地的开发建设时间。
四、是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其中就规定,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要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要责令有关企业限期动工、竣工。土地闲置费原则上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要坚决无偿收回。对虽按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不足四分之一,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要严格按闲置土地依法进行处理。
而这次《通知》实际上就是对“国土部土地新政”的强化和细化。
强化处在于,此《通知》以国务院名义直接下发各条块部门,力度远超由某个部委下发的文件;细化处《通知》新增加的两条:
一、对于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还要征缴增值地价。
二、该通知要求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具体办法。2008年6月底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要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向国务院做出专题报告。
这两个条文让地方政府从中“做手脚”的空间大大减小,不仅明确了“增值地价归国家所有”,还设定了“6个月”的处理期限。这个游戏规则意味着,囤地者风险和收益将不成正比,土地如果贬值了,自己负责,土地增值了,利益归国家所有,而地方政府如果到时候做不出令中央满意的专题报告,政治前途很可能大受影响,这种“利益”式的调控手段显然比以往空喊口号来得有力。
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东分院副院长陈晟表示:“《通知》首次出现‘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这是一个重要政策。之前对囤积土地的处理也有很多说法,但多半是征收闲置土地的闲置费。这个费用相对于轮番上涨的地价来说,是非常少的,实际上不足以抑制开发商囤地以待增值的冲动。而这一新政策及其后续细则的出台,有望抑制多数开发商的囤地念头。”
规避不易
在时间把握和打击力度上都明显提升的《通知》显然还无法回避一个疑问:所谓“闲置土地”该如何定义?这个问题不解决,开发商也就很容易规避掉政策了。在这里,我们不妨看看在整治囤地中走得比较前面的几个城市的做法。
2007年房价涨幅最高的城市当属深圳,而整治囤地的脚步也数它最快。据深圳市国土房产局透露,深圳已清理已批未建地738宗,约2026万平方米,收回使用权27宗,面积约87万平方米。此外,据深圳国土部门表示,有望在2008年开始尝试征收闲置土地增值地价。
深圳市国土房产局相关人士介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一是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二是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土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土地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
三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比邻深圳的广州市也不含糊,据广州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已经开始按照土地出让金20%的比例征收土地闲置费,并会按照国家要求对闲置土地征缴增值地价。
据介绍,广州市去年对商品住宅用地开发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清查范围覆盖了1992年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建立以来至今所有的商品住宅用地,共清查商品住宅用地7296宗、用地面积78平方公里。其中,对清查中发现无法定原因闲置2年以上的土地,按“应收尽收”的原则无偿收回,累计收回商品住宅用地10.4平方公里。2007年收取土地闲置费3200万元。
2007年9月后,广州修改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立了更加严厉、严格和严密的闲置土地、囤积土地处置办法。在约定动工时限的基础上,又严格约定开发建设项目的预售、竣工等环节的时限。违反约定超期限动工、预售或竣工的,将采取收取违约金、调整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直至解除合同、无偿收地等措施追究违约责任。
-
儿科护士总结范例(3篇)
儿科优秀护士总结范文谁没有几分娇惯几分脾气?但为了天使梦想,我们奉献,没日没夜,没年没节,视患者,如亲人,视工作,如生命。在为患者治疗时,我们有过被患者拒绝的困扰,有过被误解而遭..
-
儿科个人总结范例(3篇)
儿科个人总结范文[关键词]幼儿园;大班;科学区角活动;对策研究【中图分类号】G61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4244(2014)01-137-2一、幼儿园科学区角活动的概念及意义(一)..
-
中西医结合的概念范例(12篇)
中西医结合的概念范文篇1中医文化教学是中医药对外教育的关键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医文化逐渐成为了中医药学界的研究热点,很多院校也开展了中医文化教学,如:开设中国传..
-
统计学重点范例(12篇)
统计学重点范文篇1主要问题分析课堂教学。教学效果虽然取决于学生和教师两个方面,但归根到底还是看教学方法是否得当。电子系统设计”课程一般安排在第7学期,此时大部分..
-
针灸推拿医生述职报告范例(3篇)
针灸推拿医生述职报告范文篇1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时光如水,光阴似箭,充满机遇与挑战的20XX年即将过去,在院领导的领导下,全科通力合作,协调发展,在汗水和智慧的投入中,收获了..
-
针灸减肥范例(3篇)
针灸减肥范文篇1关键词:针灸;推拿;减肥;肥胖症中图分类号:R184.1文献标识码:A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超重和肥胖现象也越来越普遍,肥胖症已成为一..
-
杜绝校园欺凌的建议范例(3篇)
杜绝校园欺凌的建议范文在我国通过各种传播媒介,青少年可以十分方便地接触到暴力场面。影视作品中、游戏中的一些血腥、刺激场面使暴力虚拟化,潜移默化地教唆孩子们杀人,所..
-
对中华传统文化的理解范例(3篇)
对中华传统文化的理解范文当前,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提高和对外文化交流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产生浓厚兴趣,纷纷从世界各地沓至而来,吸取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