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对高层建筑的要求范例(12篇)

daniel 0 2024-04-19

消防法对高层建筑的要求范文篇1

关键词:规范住宅消防设计

1前言

《住宅建筑规范》于2005年11月30日,于2006年3月1日实施。《住宅建筑规范》(以下简称住规)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都是国家现行技术标准,但对于住宅的防火设计内容有着不尽相同的规定,特别是关于住宅的安全疏散和消防设施的具体规定差异较大,给建筑设计和消防设计审核工作带来了分歧,甚至造成了混乱的局面。

2《住宅建筑规范》与现行消防规范规定的不同之处

2.1住宅建筑的概念

《住规》2.0.1条规定明确了住宅建筑的定义为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包含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中的住宅部分。《高规》没有规定住宅的具体概念,只有明确商住楼和综合楼的概念,根据《高规》3.0.1条规定,商住楼为公共建筑,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的消防设计有着迥然不同的要求。

2.2建筑层数

《住规》9.1.6条规定,当住宅和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物内时,应将住宅部分的层数与其他功能空间的层数叠加计算建筑层数,当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的层高超过3m时,应对这些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m进行层数计算,余数不足1.5m时,多出部分不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或等于1.5m时,多出部分按一层计算。《高规》没有明确建筑层数的确定方法,建筑层数是一个自然层的概念。建筑层数是建筑物消防设计的重要参数,建筑层数的不同可能决定建筑物的分类差别,从而决定建筑物的消防设计要求也不同。

2.3消防车道

《住规》9.8.1条规定,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至少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高规》4.3.1条规定,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消防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住规》规定的可沿高层住宅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和《高规》规定的应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的要求明显冲突。

2.4消防电梯

《住规》9.8.3规定:12层及12层以上的住宅应设置消防电梯。《高规》6.3.1规定:塔式住宅、12层及12层以上的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住规》规定建筑物设置消防电梯的决定参数只是建筑层数,而《高规》规定建筑物消防电梯的设置条件,不仅考虑建筑物的层数,而且考虑了建筑物的形式。

2.5疏散宽度

《住规》5.2.1规定: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2m;5.2.3规定: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m。《建规》5.3.13规定:疏散走道和楼梯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1.1m,不超过六层的单元式住宅中一边设有栏杆的疏散楼梯,其最小宽度可不小于1m。《高规》6.1.9规定:居住建筑走道净宽单面布房不小于1.2m,双面布房不小于1.3m;6.2.9规定:居住建筑疏散楼梯的最小宽度为1.1m。《住规》对走道和楼梯疏散宽度的规定比较统一、简单明了,而《建规》、《高规》规定了不同情况下的具体要求。

2.6安全疏散

《住规》9.5.1规定:10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当住宅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m2,或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该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10层及10层以上但不超过18层的住宅建筑,当住宅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m2,或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0m时,该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19层及19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个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高规》6.1.1规定:18层及18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可设一个安全出口;18层及18层以下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顶连通,符合条件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超过18层,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18层以上部分每层相邻单元通过阳台或廊连通,符合条件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住规》关于安全疏散的规定只是考虑了疏散距离(或建筑面积)和建筑层数两个因素,而《高规》的具体规定比较复杂。

2.7消防给水与灭火设施

《住规》9.6.2规定:35层及35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高规》7.6.1规定: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除不设集中空调且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住规》规定住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依据参数是建筑层数,《高规》规定住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依据参数是建筑高度,两者规定在具体工程要求上容易产生分歧。例如住宅建筑为34层,层高为3m,建筑高度为102m,按《住规》规定不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高规》则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又如一住宅,35层,层高2.8m,高度98m,按《住规》规定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高规》规定不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住规》9.7.2规定:35层及35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高规》9.4.1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均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根据两个技术标准的不同规定,住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要求的差异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的分歧一样出现。

2.9消防供电

《住规》9.7.1规定: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的消防供电不应低于二级负荷要求。《高规》9.1.1规定:一类高层建筑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二类高层建筑应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显而易见,《高规》对住宅建筑消防用电的要求高于《住规》的相应规定。

3建议

3.1明确住宅建筑的概念

住宅建筑与公共建筑相比,具有单元面积小、人员少、火灾荷载小、火灾危险性小、火灾损失小、火灾社会影响不大的特点,住宅建筑的消防设计要求明显低于公共建筑,不管住宅建筑是否和其他功能空间的处于同一建筑物内,都有必要把住宅建筑和其他功能建筑区分开来,以体现建筑防火设计的“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原则。

《建规》和《高规》也应明确住宅建筑的概念,保持概念的统一。由于住宅建筑和其他功能建筑的火灾危险性不同,当住宅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内时,不论是高层还是多层建筑,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都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不燃烧体楼板和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与住宅部分完全封堵,且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

3.2确定建筑层数

建筑高度是直接影响到火灾时建筑内人员疏散的难易程度、外部救援的难易程度以及火灾可能导致财产损失的大小的直接参数。但住宅建筑每个防火分区面积都不大,而且有较好的防火分隔,火灾蔓延扩大受到一定限制,危害性较小,从解决安全性和经济性的矛盾出发,住宅建筑以层数作为衡量高度的指标。《住规》关于住宅建筑层数的规定,很好地结合了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两个参数,在住宅消防设计上,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其他防火设计规范可参照执行。

3.3按具体情况设置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的设置应以有利于消防车容易靠近建筑物、顺利开展外部消防扑救和人员搭救为基准要求。住宅建筑一般建筑宽度不大,火灾危险性较小,消防车道的设置要求可以低于公共建筑。但在建筑物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有困难的条件下,要求沿建筑物一个长边或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应根据建筑物的具体情况而定。如住宅建筑沿宽度方向只布置一户住宅或布置的多户住宅之间有通道连通,则可沿建筑物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如住宅建筑沿宽度方向布置的多户住宅之间没有通道连通,则至少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或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3.4消防电梯的设置

消防电梯是火灾情况下供消防队员扑救火灾之用。建筑物设置消防电梯主要考虑消防队员的体能条件和徒步登高能力,确保消防队员能适应高层建筑的火灾扑灭工作,因此建筑高度是建筑物设置消防电梯的主要依据。住宅火灾,不论是塔式住宅还是其他形式的住宅,特点大致相同,都具有可燃物少、难于蔓延的特点,住宅建筑消防电梯的设置可以不考虑建筑的形式。建筑层数是衡量住宅建筑高度的参数,消防电梯的设置可以建筑层数作为依据参数。

3.5疏散宽度的确定

疏散宽度与疏散人数和百人宽度指标成正比。从现行的国家消防技术标准来看,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百人宽度指标是一致的,在特定的建筑物中,疏散人数是一定的,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疏散宽度也应一致。可能考虑火灾时疏散楼梯的安全性比疏散楼梯的高,现行消防规范规定疏散走道的最小疏散宽度比疏散楼梯的最小疏散宽度一般要大一些。住宅建筑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宽度应经实际计算确定,疏散宽度的决定因素是疏散人数,与房间的布置形式没有直接关系。针对住宅建筑一般具有人员少、人员对疏散线路熟悉和疏散走道不长的特点,建议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最小疏散宽度都为1.1m。

3.6安全出口的数量

安全出口的数量,取决于疏散人数、疏散距离和建筑高度。住宅建筑的人数一般不多,按标准设置的安全出口一般能满足疏散宽度的要求。也就是说,住宅建筑的安全出口数量取决于疏散距离和建筑高度。《高规》规定的单元之间通过屋顶连通和相邻单元通过阳台或廊连通的方式,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由于屋顶空间的利用和管理问题,往往无法实现连通功能。

《住规》根据建筑层数和疏散距离(或建筑面积)的不同,硬性规定了住宅建筑的安全出口数量,作者认为是可取的。

3.7消防设施的设置

建筑火灾扑救的难易程度与建筑高度有直接关系,《高规》和《住规》关于消防设施设置的有关规定充分体现另了这一点。不同的是,《高规》在住宅建筑的有关规定中,把建筑层数作为衡量建筑高度的参数。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两个参数在一般情况下大致相对应,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有所差异。考虑高层住宅建筑与多层住宅建筑的划分以建筑层数为依据,高层住宅建筑的分类也以建筑层数为依据,为统一起见,建议在消防设施的设置规定中引入衡量建筑高度的建筑层数这一参数,以避免分歧。

3.8消防供电的要求

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和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的火灾危险性不同,住宅火灾一般具有火灾荷载小、蔓延难、损失少的特点,一类高层住宅建筑的消防供电要求可以适当降低,高层住宅建筑的消防供电不应低于二级负荷要求即可。

4结束语

对于《建规》、《高规》和《住规》关于住宅建筑消防设计的有关规定,相关规范管理组应尽快沟通协调,以一定的形式予以统一明确,以消除住宅建筑消防设计的分歧和争执。

参考文献:

[1]《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消防法对高层建筑的要求范文篇2

关键词:高层建筑;给排水;消防设计;设计问题

中图分类号:TU208文献标识码:A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城市土地资源变得十分紧张,已经很难满足各行业对土地资源的需求。因此,为了缓解土地资源需求压力,提高土地资源的经济价值及使用效率,在各项工程建设中,各类建筑的高度也越来越高。高层建筑的兴起,在提高土地经济价值和缓解土地资源压力的同时,也增加了建筑物的安全隐患,尤其是消防安全隐患,在非常大的程度上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为了能够有效解决该问题,在对高层建筑给排水消防系统进行设计时,就需要在满足《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合理设计。接下来,本文就以进一步提升高层建筑给排水系统中的消防设计为主要目的,对高层建筑给排水消防设计进行详细探讨。

一、当前高层建筑给排水消防设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设计人员的设计理念存在问题

高层建筑与普通建筑不同,其对消防系统的设计具有更高要求,因此,在对高层建筑给排水消防系统进行设计的过程中,设计人员应该不断学习提高自身设计水平,不能再依照普通建筑的消防理念对高层建筑给排水消防系统进行设计。但是在实际设计过程中,消防设计人员并没有对自身的设计理念进行转变,依旧以普通建筑的消防设计观念对高层建筑给排水消防系统进行设计,从而导致设计过程中出现问题,留下消防安全隐患。

(二)消防给水管网试压问题

在对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管网进行施工的过程中,要对管网进行试漏检修以及强度试验,以此来确保消防给水管网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但是在当前的高层建筑给排水消防系统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对施工环节不够重视,没有强调应按施工规范要求对消防给水管网进行试漏检修和强度试验,甚至,有的时候还会忽略这两个环节,留下较大安全隐患。

(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问题

该方面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方面,在对直立型喷头进行设计的过程中,没有吊顶的场所按照有吊顶场所进行设计,导致在对直立型喷头进行设计的过程中,其合理性缺失,满足不了消防需求[1]。除此之外,在图纸上对喷头位置进行布置设计的过程中,设计师没有考虑实用性,导致施工无法顺利进行。

第二方面,设计师在对自喷系统的水力警铃进行设计的过程中,没有将警铃设计在便于进行控制的值班室或者是走廊外墙壁上。这种设计方式,会导致在发生火灾的过程中,即使水力警铃自动报警,相关人员也无法顺利感知到,进而导致灾害加剧。

二、高层建筑消防水泵房设计

地消防水泵房设计是整个高层建筑给排水消防系统设计中的重点内容,对整个高层建筑消防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具有较为重要影响,在对高层建筑给排水消防系统进行设计的过程中,应该对其引起足够重视。在对消防水泵房进行设计的过程中,首先应该对消防水池进行设计,如果建筑所拥有的天然水源和市政给水管道无法满足建筑消防需求,就要设置消防水池。在对消防水池进行设计的过程中,建筑消防用水量应该根据建筑消防用水需求进行合理计算。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中规定,一类建筑在消防设计过程中,室内消防用水量应该满足表1规定需求。

表1一类建筑消防需求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中相关规定,在对高层建筑给排水消防系统进行设计的过程中,其他用水应该与消防系统用水进行分开设置[2]。同时,在对消防水泵房中的水池进行设计的过程中,还应该确保在平常状态下,水池中应该至少储存540m3的消防用水,并设置一个体积不小于36m3的高位消防水箱,满足消防初期的用水需求。

三、高层建筑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消火栓系统设计

(一)走道喷头设计

按照《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中规定,为了能够及时对走道火灾进行扑灭,至少要设置八个走道喷头。在对走道喷头进行设计的过程中还应该注意,为了使走道喷头能够与支线水管进行合理搭配,设计人员应该对给排水管线进行合理布置。在高层建筑给排水管道设计过程中,就应该将消防管网设计考虑其中,从各个方面入手对给排水消防系统进行合理设计。

(二)配水管入口的减压设备

在高层建筑给排水消防系统设计中,在对配水管入口减压设备进行设计时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考虑。一方面,在对减压设备进行设计时应该对高层建筑的整体高度和供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损失进行详细计算,将其考虑到减压设备设计中。另一方面,在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应该对水泵扬程进行详细计算,以此来准确推算出配水管入口处压力的大小,然后根据压力的大小对减压设备设计方案进行合理选择。

(三)信号阀

信号阀的主要作用是对火灾发生情况进行警报,使高层建筑的管理人员能够及时发现火灾发生情况,进而对火灾进行及时控制。信号阀的位置应该设置在走廊墙壁或者是值班室墙壁上,确保只要信号阀发出警报,管理人员就能够及时听到。

(四)增压泵

消防排水泵的主要作用是为了给高层建筑给排水消防系统中的排水系统提供足够强大排水压力,从而确保高层建筑的消防水能够顺利排出,设计人员在对消防排水泵进行设计的过程中,要先对消防系统的排水量进行精确计算,从而选择合理的设计方案。在高层建筑给排水消防系统设计中,增加系统压力的方式有很多种,可以增加增压泵的扬程,也可以提高消防水箱的位置,具体设计方案,应该根据需求具体选择[3]。

(五)消火栓

在整个高层建筑给排水消防系统的设计过程中,消火栓设计是其设计工作中的重点内容,对整个建筑的消防系统具有较为重要影响,因此,在对高层建筑给排水消防系统进行设计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规定要求对消火栓进行合理设计。首先,设计人员应该对高层建筑的消防需求进行详细调查和了解,根据具体需要设置合适数量的消火栓;其次,在对建筑每一防火分区内消火栓设计的过程中,要确保两股水柱能够到达任何位置;最后应复核管网压力,如果超压需采取减压措施。

结束语:

与普通建筑相比,高层建筑所具有的火灾隐患更加严重,发生火灾时消防难度也要远远大于普通建筑物,更为重要是,一旦高层建筑发生火灾,其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要远远大于普通建筑。因此,在高层建筑施工设计过程中,一定要对消防系统设计引起足够重视,尤其是给排水消防系统。在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应该通过精确计算和严谨设计来确保高层建筑给排水消防系统设计的合理性和高效性,以此来降低高层建筑的火灾隐患。

参考文献:

[1]张茹,梅魏华.高层建筑给排水的消防设计[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4).

消防法对高层建筑的要求范文篇3

关键词:高层建筑;防火;关键问题;应对策略

鉴于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及城市化水平的持续升高,高层建筑已然成了城市建筑的核心发展方向,众多高层建筑如同雨春笋般破土而出。所以高层建筑防火问题不但系建设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亦属于消防业必须面对的难题。由于高层建筑火灾的出现势必会给国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带来特别大的损害,因此人们理应给予高层建筑防火问题应有的重视,以更好地确保人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一、当前我国高层建筑防火存在的关键问题

(一)设计问题

就以前修建的老式高层建筑而言,其消防设施设计原本就存在先天不足,且由于建筑性质及建筑结构制约等因素的存在,业主为了更好地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会选择对建筑实施改建及内部装修,致使消防设计不达标现象更加严重。此外,如今的高层建筑却普遍存在“三同步”现象,即设计、施工及审核三步同时进行。虽然此种做法可以为施工企业实现节省成本的目的,然而对于那些设计不合理的建筑而言,此种做法便会为高层建筑埋下特别大的消防安全隐患,致使诸多高层建筑虽投入使用多年却始终无法通过消防验收。

(二)管理问题

于高层建筑使用时,鉴于管理者消防意识低下,无视对消防器械的管理及维护,致使建筑时期耗巨资购置的消防设备出现老化及损坏等情况,质量大幅降低。特别是那些拥有诸多产权,且由多家公司、多个业主共同使用的高层建筑,其消防无人管理的问题更加严重。如果火灾出现,那么其建筑内所配备的消防设施根本就无法较好地发挥火灾预警及扑灭初期火灾的作用。

(三)施工问题

就高层建筑施工现场而言,其施工仍然存在如下问题:其一,火及电的使用不科学;其二,消防用水缺乏;其三,原料堆放无法达到防火要求;其四,消防通道被占用;其五,外墙保温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所具有的防火性能均不高等,诸如此类的因素均是引发高层建筑火灾出现的重要原因。

二、解决高层建筑防火问题的应对策略

(一)给予设计应有的重视,严抓设计质量关

鉴于设计系高层建筑关键组成部分,且属于建筑消防安全之起点。所以各相关部门理应以自身职责为依据,自起点抓起,共同努力,防止高层建筑设计火灾隐患的出现。当然,消防机构亦必须强化对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审核及日常监管,以最大限度降低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出现的可能性。与此同时,其他相关部门也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规划部门理应科学规划建筑布局,给予消防车通道及消防水源等方面充分的重视;市政部门理应创建市政道路和城市共同前进的发展体系;供水机构应确保城市消防用水的充足。

(二)创建多元化监管体系,确保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质量

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的出现势必会给国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带来特别大损失,所以为了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相关部门理应从如下几方面出发,创建多元化监管体系,确保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质量:其一,创建正确、恰当的资质评估体系及获取程序,不发放设计及施工等资质给不拥有相应能力的公司;其二,对已然获取资质的公司实施动态监管,把承建工程质量和公司资质紧密地联系起来,严厉惩处不遵照政府消防工程技术规定展开设计及施工的行为;其三,对招标管理实施严格的监管,杜绝挂靠投标及恶意压价等不良现象的出现;其四,汲取其他地方火灾事故出现的教训,强化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监管,将施工消防安全归入监管领域,要求施工公司重视消防安全管理,采用一系列切实可行的防范对策,杜绝火灾事故的出现。

(三)举办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监管员综合素质

不管是哪种消防器械,其操作者均是人,所以如果我们想最大限度地降低高层建筑火灾出现的几率,那么我们就必须想尽一切办法促进消防监管员安全意识及综合素质的提升。对于提高消防监管员安全意识而言,举办消防安全培训即属于一种特别有效的方法。我国政府拟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亦明确指出:各组织消防监管员必须符合如下两大标准:其一,固定;其二,接受过专业培训,且取得了合格证。所以相关企业于实施消防监管员招聘时理应以上述两大标准为依据,挑选最恰当的人员担任消防监管员。与此同时,各企业还应根据科学技术及时展的需要,定期举办消防安全培训,以切实提高员工消防意识,从而促进自身综合素质的提升。

(四)扩大宣传力度,促进民众消防意识的提升

鉴于消防工作牵涉的行业及领域特别广,所以其所具有的社会性及群众性即意味着其宣传工作理应走多样化及立体化道路,遵循以人为本及分级宣传的原则。就以人为本而言,我们理应以群众的需求及生活实际为依据,收集公众重视的消防热点,借助案例实施消防安全教育,且定期举办消防演习,促进民众消防意识及自救水平的提升。至于分级宣传,相关部门则应以消防设计、安全管理及建筑施工消防实际需求为核心,选用兼具分层式及有针对性特性的方式实施消防安全培训。此外,我们还应给予消防监管员入职必要条件应有的重视,加大消防监管员消防安全宣传力度,让他们打心底生出消防安全的意识,从而促进其消防安全意识的有效提升。

三、结语

综上所述,由于经济的飞速前进、土地资源的大幅缩减,国内人口数量的日趋增多,高层建筑已然成了社会前进的根本趋势。与此同时,防火问题又属于高层建筑可持续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所以我们理应给予其应有的关注,不仅应从建筑的起点即设计着手杜绝火灾隐患,亦应将消防安全意识贯彻至高层建筑施工、审核、运行及监管等所有环节,以有效杜绝火灾事故的出现,实现中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林英健,黄奕肾.浅谈高层建筑防火措施[J].科技资讯,2013(21);

消防法对高层建筑的要求范文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供水设计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飞跃式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高层建筑在我国城市建设中已屡见不鲜。但越来越多的高层建筑也对高层建筑消防供水性能化设计带来了新的挑战,高层建筑功能多,结构复杂,这对消防供水设计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消防供水设计是整个建筑消防系统中的基础环节,关系着消防系统在面对火灾时能否高效控制和扑灭火情,本文针对消防供水设计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探讨,既考虑到控制火灾的高效性,又考虑到成本的经济性。

1高层建筑消防供水系统特征

高层建筑的功能呈现多元化、人口量大、结构复杂,火灾潜在风险多而不易发现,而且高层建筑一旦引发火灾,火势的蔓延速度非常快且不好控制,由于是高层人员也很难逃离,通常都会造成非常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当今时代,要减少火灾为人们带来的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就需要科学合理的做好高层建筑消防供水设计,充分的发挥消防设施的效能,将火灾控制在初始阶段。高层建筑消防供水设计与一般消防供水设计相比,在系统设计上要复杂的多,因此要依据实际建筑物的设计特点,科学合理的对管网设计和水池修建等设计进行统筹安排,保证消防系统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2高层建筑消防供水性能化设计分析

2.1高层建筑消防水池的设计

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的部分条款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有着明确的要求。在高层建筑物中消防给水的设计中,要充分考虑火灾发生时出现室外给水管网是否可以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消防水池的水容量能有效保证在火灾延续的这一时间阶段,用于灭火、控火和冷却三方面的用水量总和,从而保证救灾的时效性。在实际建筑当中要满足这一要求就会占用很大的建筑空间,同时也会造成大量的水资源浪费,使建筑投资成本加大。如果消防水池的容量过小或者位置不合理,又会影响消防工作的时效性,降低扑灭火情的效率,甚至带来更大的危害。因此,在高层建筑消防水池位置设计中设计师应当充分的考虑高层建筑消防的实际需要及建筑物的现实情况。综合利用建筑物周边有效水源,使水源利用最大化,减少水资源的浪费。同时,要充分利用建筑物周边公共资源,结合公共设施进行区域内公共消防水池的设计和建设,和周围公共设施形成相互依托的消防体系,这既减少了资源浪费,有提高了消防工作的效率。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对高层建筑的消防理念是火灾的扑救应当以自救和室内消防供水系统为主,位于城市繁华阶段的高层建筑建议可减少其室外消防水的储存。而位于城市边缘的高层建筑,消防水池就必须严格按要求建设,以满足消防用水需要。

2.2高层建筑室内外消防设计流量分析

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是火灾初始阶段最有效和最便捷的消防设备,在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有效的控制火情,对于扑灭火情和防止火势的蔓延具有重要作用。很多高层建筑物的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建设不科学,有的甚至没有稳定的给水系统。因此,设计师在进行室内外给水系统设计流量时,室外消火栓的设计流量给定值的50%计,大于10L/s,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给定值的50%计,大于10L/s。另外,一定要对各种消防设施的口径尺寸及相配度进行确认,保证各设施的有效连接。同时,在设计时要保证同一层建筑物中都有两个消火栓水枪的充实水柱能同时到达,保证高层建筑中消火栓距离控制在30m内;裙房中消火栓距离控制在50m内。在设计中消火栓的位置应以建筑物的主楼梯为起始点,消防箱体的位置要放置在人流量相对较少的地方,还要有利于消火栓的有效。此外,当建筑高度为小于27m的多层住宅建筑,无法使用室内湿式消火栓系统时,可以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室内消火栓接口和无止回阀消防水泵接合器;对于冬季容易结冰的地区可以根据城市隧道和建筑物建设消火栓系统,做好防冻措施,可以采用干式室外消火栓和消火栓系统。在高层建筑物中消防系统中,如果室内消防的供水是通过室外管网提供时,室外消火栓的设计和数量取决于水泵接合器的设计和数量,各个水泵接合器和室外消火栓一一对应。

2.3高层建筑高位消防水箱的设计

在《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中要求一类高层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不小于36m?,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不小于50m?,建筑高度超过150m,不小于100m?;在以前规范的基础上得到了大幅提升,在短时间内无法补水的情况下依靠重力消防给水维持室内消防系统灭火,更有利于短时间达到控火、灭火的效果,从另外一个侧面增大高位消防水箱对建筑设计和结构影响较大,提高了建筑物的建造成本,由于火灾是一个概率事件,因此更应该在灭火功效与建筑成本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

2.4高层建筑消防供水系统的稳压设计

在高层建筑消防供水系统水压的稳定关乎着整个消防系统的正常使用。在灭火工作中如果消防供水系统水压过低,对于灭火工作和控制火势蔓延都会带来非常不利的因素,影响灭火效果;如果消防供水系统水压过高就会造成对管道和消防设备的破坏,同样也影响消防工作。因此,消防供水系统的稳压设计合理的重要性,在消防工作时,如果水压过低时,可以通过稳压泵、气压罐、管道增压等方法达到有效水平;如果系统内的水压过大时,可以通过调整水泵类型、提升系统的承压能力,设置有效的减压设备等等方法进行调控。消防供水系统设计中还可以通过变频调速恒压设备,来控制消防系统的水压稳定,以保证消防工作的正常进行。

3结语

总之,高层建筑消防系统设计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的设计工程,而供水系统性能化设计,是高层建筑消防系统的关键因素。因此,在高层建筑消防供水系统性能化设计中要充分结合建筑物本身的特点,做出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从而在经济上、效能上设计出最佳的供水方式。

参考文献:

[1]王亚斌.试论性能化设计在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中的应用[J].江西建材,2014,2(2):36.

消防法对高层建筑的要求范文篇5

关键词:高层建筑防火安全

一、存在问题分析?

1?设计存在先天不足

前几年,许多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均未引起设计人员的重视,设计人员只是一味地根据甲方要求的建筑布局、设想来设计,并未考虑消防安全,且大部分建筑设计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就投入使用,因而问题不少。例如重要的公共场所未设消防自动系统,缺少消防水源,疏散楼梯间也不符合规范要求等等,而这些问题在形成后就成了极难整改的固疾,一次次地被消防部门列为重大火险隐患,又一次次地无法整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高层建筑中哪些应设、哪些可不设,在国家标准中均有明确规定,应该严格遵守,但有些设计人员对各类消防技术规范了解不深,甚至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因而作出的设计肯定问题不少,例如:惠安县惠泉大酒店,建筑层数8层,高24米,属二类高层建筑,内设有中餐厅、会议室、旅馆等,均未设计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投入使用不到半年,便被消防部门列为重大火险隐患单位,由于无力整改,只好停止使用,给业主带来重大经济损失。

②内装修大量采用可燃物

建筑火灾中由于装修材料选用不当而引起火灾或因此而使小火蔓延扩大成灾的案例屡见不鲜,例如:惠安县启明商住大厦一居民住宅,室内装修大量采用可燃、易燃物,吊顶采用木龙骨三合板,墙壁采用可燃软包,终因电源线路短路引起窗帘燃烧,蔓延成灾,整个室内装修及家具化为灰烬。但有些设计人员就是一味地追求美观、效果,浑然不顾防火安全。?

③耐火设计不符要求。?

主要体现在防火分区和安全疏散。任意划分防火分区或者未设防火分区,因而起火后未能将火灾控制在局部区域内,阻止火灾在水平和垂直方向的蔓延。无安全出口或安全出口数量少、宽度、楼梯型式不符要求。例如:丰泽区某工业大厦,该大楼仅有一个消防通道,建筑随意分隔,电梯没有设防火门,多个厂家分别在该大楼的每层生产、加工,存在严重火险隐患。2000年6月10日该大厦四楼起火后,大火沿电梯迅速蔓延,楼梯为敝开式楼梯,被浓烟封堵,员工无法逃生,30多人被困六楼,最终被消防云梯车救下,6人抢救无效死亡。?

④无防排烟系统或形同虚设。?

大量建筑火灾案例表明,烟和毒气是火灾中引起伤亡的重要因素之一。而有的设计人员在建筑设计时根本没有考虑或敷衍了事,导致火灾中人员无法逃生和消防施救困难。如惠安东方花园桑拿,位于惠兴大厦地下一层,及第一、二层,因无防排烟设施,又无自燃排烟,在一次地下室初起火灾中,消防队用了大量排烟设备才进入火场扑灭余火,所幸发现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

2?消防审核把关难?

建筑防火审核,目的之一是为了在建筑做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时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于萌芽状态。但现在消防部门在建筑防火审核时仍会遇到种种难关。一类是三边工程,建设单位为节省工程投资,尽快见效益,在施工过程中,边设计边施工,甚至擅自更改消防设施。如惠安县广电局办公楼便硬是在施工过程中私自去掉一座消防安全疏散梯。另一类是一把手工程。一把手拍板,一锤定音,什么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登高设置要求,在一把手的权威下均无效。如泉州广海大厦,原设计七层,在县一把手要求下擅自增加到十一层。结果造成建筑消防安全的隐患,高层建筑消防扑救登高面要求与规范相去甚远,或与另一高层建筑防火间距严重不足,这些问题要整改,只有推倒建筑重新建造。第三就是边施工边报审,审核未通过,工程已经建了一大半,造成未按要求建设,存在先天隐患,如中新花园大厦消防审核还未通过,工程已经进行到快一半,一些该设防火分区的没防火分区,该增加疏散梯的没增加,造成施工隐患,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只好局部敲掉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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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施工质量要求不高?

现在不少高层建筑是由私人建筑队承包施工的,人员流动性大,素质差,业务水平低,与高层建筑结构复杂、施工要求高不相适应。特别是建筑消防工程的施工,有些中标单位因自己没有消防资质,便挂靠其它有资质的单位,而施工仍旧是原班人马,造成工程施工质量粗劣。泉州惠兴大厦二类高层,投入运作后,检测三个楼层的自动报警均无反应。有些施工队伍为了赚取利润,暗地更改图纸,在施工中偷工减料,影响建筑耐火性能。一些消火栓、消防水带、消防水喉、防火门、防火卷帘,以劣质次品充当合格品,给工程带来重大火灾隐患。?

4?高层建筑消防管理难?

现代高层建筑内各种消防设施名目繁多,一般建设即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防排烟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火卷帘操作系统,有的还有气体自动灭火系统、雨淋或水幕系统、自动闭门装置系统,而现在建筑内的消防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往往是沿袭了以前的保安人员工作体制。不要说怎么去定期维护、检测、操作上述各类消防设施,有些管理人员竟连灭火器是否过期怎么判断也不懂。有的高层建筑管理的另一隐患是领导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这种淡薄表现在单一使用主体的建筑物上要好一些,若是两家以上单位共租一座高层建筑时问题就出来了,建筑使用上各自为政,造成安全门封闭,疏散楼梯堵死,消防问题互相推诿,拖而不决。例如:惠明商住大厦,为一类高层建筑,一、二层为大型商场,分别由两家单位承租,一层商家将安全门封闭,二楼商家将三层以上住宅的一个疏散楼梯堵死,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上互相推诿,多次被消防部门责令改正。?

二、建筑防火安全技术和管理对策?

1?把好设计源头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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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实行建筑设计资格证书?

建筑设计是建筑构成的第一步,是建筑消防安全的源头。提高设计质量是保证建筑防火系统安全的首要环节。设计单位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及规定进行设计。为了加强对从事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单位的管理,国家特设立《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证书》,设计单位应取得相应资质的设计证书,同时要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建筑设计单位应建立防火设计内部审核组织及制度、工作人员岗位责任追究制度、定期业务培训及考核制度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有效运作,使之逐渐形成科学、完善的管理体系,以切实保障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得以可靠落实。

②严格实行消防专篇,自审制度。?

公安部30号令已明确规定,带自动消防工程系统的高层建筑等必须有消防专篇。因此,该消防专篇应有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等方面的消防设计内容,专篇应在初步设计中体现完善,并应由设计院完成自检自审工作,由设计院签字盖章负责,同时有关法规应进一步强化谁设计,谁负责,确定设计人员对所设计工程的终身负责制,以督促设计与自查自审不流于形式。?

2?严把审核关?

公安部1998年对现有专(兼)职建审人员实行了建审岗位资格考试,说明了领导的高度重视。但目前消防队伍内建审人员良莠不齐,建议上级领导是否按建审人员实际水平高低,安排分工相应的审核项目和繁简程度,可能更有利于审核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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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防火安全责任制?

消防工作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审核工作,也应落实谁审核,谁负责。传统的建审办法是,建设方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图纸送来,消防部门出具相应的审核意见书,在出具意见书前必须先填写内部审批表,由具有岗位资格的经办人员和分管领导签字负责,本人认为是否可以改变一下这个传统模式。尤其是在施工图送审时改动与强化这一过程,施工图审查是整个设计审查中的最重要环节,而从审核程度上来说,这应该已是一个设计相对完善化的阶段(要是施工图仍问题很多,说明前期方案、扩初的建审工作根本没落实)。因此,建议实行施工图审查签字制度,对消防施工图纸,须具备相应资质的消防工程师签字方可生效,消防部门才给予受理审核。?

②提高领导专业技术水平?

建审工作必须由经办人员和分管领导共同完成,特别是在基层消防部队,更是由经办人员和分管领导两人负责。在提高建审经办人员素质的同时,分管领导专业技术水平也应相应提高,一方面,在审核把关时,有起到防微杜渐作用,防止一些审核失误,另一方面,消防部队又是一支军事化队伍,领导下达命令指示,一定要照办,那么在建筑审核中,牵涉到图纸更改、施工中的隐患整改,以及消防验收中出现擅自更改设计造成先天隐患,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等情况,建设方整改起来必须牵涉到大量资金,因此,一些建设单位就会想方设法托关系,找人情,务求勉强过关。这必然找到消防部门分管领导头上,如有的领导专业技术水平不高,对建审工作责任意识不强,抱无所谓态度,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会随意指使经办人员违规操作,让建设单位蒙混过关,给建审工作带来不利因素。?

3?严抓施工管理?

①实行施工人员资质证?

高层建筑消防工程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消防专业资质队伍承接,这一点已很明确。但实际操作中,施工队伍转手分包、换人施工等做法却很多,监管部门亦极难控制与管理,要真正控制这一点,建议可实行资质单位消防水、电施工员及施工管理员上岗制度,这样消防监督部门在施工检查中,可以有的放矢检查施工人员的上岗证,严格落实责任制,从而也就确保了高层建筑自动消防工程设计的施工质量,增加了建筑施工的安全性能。?

②实行消防工程施工监理制。?

高层建筑消防工程施工具有技术含量高、施工过程复杂的特点,因此,技术性的咨询指导工作亦就显得极为重要。建立消防工程施工监理制,既可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施工质量又可以了解施工中的一些实际问题,特别是对一些隐蔽工程质量的把关极有益处。?

③加强建筑施工检查。?

高层建筑的火灾危险性表现在施工过程中则主要体现在装修阶段,现代综合性高楼,装修投资惊人,可燃物质数量巨大,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消防监督,一方面要按《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规定,控制可燃材质的使用,监督某些隐蔽工程中木龙骨、木框架的防火涂料处理,线路穿管敷设、有关孔洞的封堵等方面;另一方面要严抓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清理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监督施工单位采取封闭式管理施工,严格各项防火规章制度,施工现场严禁无关人员出入,施工人员一律佩戴统一标牌。?

4?严抓后期管理?

①签订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移交书?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要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必须确定专门管理部门专人管理,因此消防部门应及时签订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移交书,同时根据高层建筑的有关规定签订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合同,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作。但据现在的调查表明,大多数中小城市的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并未达到上述要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仍处于无绪状态。看来要做好这项工作,一方面要加大消防验收、检查的监管力度,适当地强制执行;另一方面要提高现有维修保养资质企业的业务水平与人员素质,提高社会服务的能力。?

②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目前,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明文提出的建筑管理中需要经正式消防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的工种有:消防控制室值班与管理人员和专职消防保卫干部;从实际情况看,一方面这些人员的培训率仍不高,另一方面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仍普遍不高,针对这个现状,我们应发挥培训中心的巨大作用,加强培训,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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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利于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因而要建立一套有效的管理机制,该机构应由专业的中高级技术人员组成,拥有符合标准的先进检测设备,建立完善可行的检测规程,严格依据国家标准,运用科学手段,对建筑消防设施系统进行检查、测试,对系统工作状态作出合格与否的判定。?

④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消防法对高层建筑的要求范文篇6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南京地区高层居住建筑普遍存在的一些火灾隐患,分析了高层居住建筑的火灾危险性,提出公安消防部门在消防安全管理中采取的应对措施。

随着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土地资源越来越匮乏,城市高层住宅建筑逐年增多,并成为城市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标志。2011年,南京市公安消防局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据最新排查数据统计,南京地区共有各类高层建筑4998栋,其中高层居住建筑3576栋。通过对3576栋高层居住建筑进行火灾隐患调查摸底,发现了不少普遍性的消防安全隐患,值得我们相关职能部门思考。

一、高层居住建筑消防安全存在的普遍性问题

(一)主城区“不放心”高层居住建筑多。在梳理出的全市195栋“不放心”高层建筑中,存在较为严重火灾隐患的居住建筑就占149栋,约为总数的76.41%,且绝大部分位于南京市鼓楼、玄武、白下、秦淮、建邺、下关六个主城区内。

(二)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等隐患较多。全市梳理出的195栋“不放心”高层建筑共存在451处火灾隐患,其中,消防设施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或未能及时维修保养的共356处,占总数的78.94%;单位消防管理制度未制定、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等方面的隐患共50处,占总数的11.08%;堵塞消防通道、封闭安全出口、设置障碍物等消防违法行为共37处,占总数的8.2%;单位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的共8处,占总数的1.78%。

(三)高层建筑内居民擅自改建情况较多,人为增加了

火灾隐患。有的入住居民为了自身的利益和图方便,擅自变更、破坏公共安全设施。按设计要求,部分户门原为甲级、乙级防火门,但被入住居民擅自变更为普通防盗门。部分顶层住户为了扩大使用面积,占用屋顶公共疏散平台,搭建违章建筑。更有甚者,擅自改变消防供水、火灾报警的管线敷设位置。个别物业管理公司在未按规范要求调整、增加相应消防设施的前提下,将地下人防工程出租给居民作为机动车库,增加了火灾隐患。

(四)高层居民建筑管理缺位,缺少机制保障。高层居住建筑特别是多产权的高层居住建筑,消防法律责任主体多元化,缺乏对各方消防安全的责任约定,一旦滋生隐患,相互推诿,难以实施整改。同时,消防设施维护资金保障性机制缺位。部分小区物业费标准较低,收取困难,日常维护资金不足。动用专项维修基金的审批手续繁琐,时间跨度长。部分早期高层建筑,房管部门未按标准收取房屋大修基金。

二、高层居住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分析

近年来,高层居住建筑火灾层出不穷,往往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通过对高层居住建筑火灾原因进行分析,其火灾危险性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可燃物较多,火势蔓延较为迅速。在高层居住建筑的楼梯间、电梯间、管道井、风道、电缆井、排风道等竖向井道部位,如果防火分隔或防火处理不好,一旦发生火灾就好像一座座高耸的烟囱,成为火势迅速蔓延的途径。同时,现代生活室内装修家具等可燃物较多,起火后发烟量大,燃烧猛烈,火灾容易蔓延。据测定,在火灾初起阶段,因空气对流在水平方向造成的烟气扩散速度为0.3m/s;在燃烧猛烈阶段,由于高温状态下的热对流而造成的水平方向烟气扩散速度为0.5~0.8m/s,烟气沿楼梯间或竖向管井扩散速度为3~4m/s。如一座高100m的高层建筑,在无阻挡的情况下,烟气能在半分钟内达到顶层。

(二)建筑高度较高,平面结构复杂,安全疏散困难。高层建筑的特点,一是层数多,垂直疏散距离长,疏散到地面需要较长的时间;二是人员集中,疏散时容易出现拥挤情况;三是发生火灾时烟气和火势向上蔓延快、且易窜入楼梯间,而火灾发生时人们大量涌向楼梯,增加了疏散难度(平时使用的普通电梯,在火灾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因此,高层建筑的安全疏散主要靠楼梯)。火灾案例分析表明,被烟薰死的(包括被烟薰倒后烧死的),占火灾死亡人数的一半以上。

(三)火灾扑救难度较大。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消防队员使用的灭火救护设施往往不易达到建筑高度,因此,扑救高层建筑火灾主要立足于室内消防给水设施。由于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扑救的难度很大。火灾现场热辐射强、烟雾浓、火势向上蔓延的速度快和途径多,消防队员难以堵截;当火势扩大,形成大面积火灾时,室内消防水量显然不足,需要利用消防车从室外进行补给,但消防水带耐压能力常常不能适应需要。此外,建筑物如果没有安装消防电梯,消防队员则需要“全副武装”的通过楼梯冲上高层,不仅体力消耗大、速度慢,还会与向下疏散的人流发生对撞而延误时间,不能及时到达着火层进行扑救,消防器材也不能随时得到补充,均将严重影响扑救。

三、高层居住建筑防火安全对策

近些年来,高层居住建筑火灾的预防与扑救一直是消防部门关注的重点,上海“11.15”火灾发生后,高层居住建筑火灾更是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话题。如何切实提高高层居住建筑消防安全保障能力,笔者认为,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关口前移,加大公安消防监管力度。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对居民住宅室内装修等并没有强制性要求,消防部门往往将工作重点放在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一般普通居民住宅火灾危险性不大,消防设施要求不高,也没有列为消防重点管理对象,高层居住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往往容易被忽视。随着高层居住建筑的逐年增多,从消防审核、验收、监督管理、灭火演练等各个环节都应强化管理。审核、验收环节除了正常高层建筑的配备相应消防给水、自动报警、消防电梯等,还应重点审查是否按一、二级负荷供电;在消防安全疏散方面,一个防火分区内只有一个安全出口的单元式住宅,每个单元都应设通往屋顶的疏散楼梯,且从十八层以上起每层相邻单元都应设有连通阳台或凹廊;按规范要求户门该采用甲级、乙级防火门的不能随着降低标准。在消防通道方面,不能因小区景观、绿化布置的需要占用消防车道,能形成环形车道的应形成环形车道,实在不能形成的,可沿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在消防管理环节,公安消防部门对堵塞消防通道、破坏消防设施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坚决予以纠正。。同时当地消防部队要将高层住宅更为消防重点保护对象,加强此类高层建筑的灭火演练,合理制定灭火预案,熟悉建筑内部构造及消防设施,并定期组织演练,做到心中有数,发生火灾时能快速处置和有序疏散群众。

(二)服务前置,切实履行物业管理责任。高层居住建筑的消防管理是小区服务管理不可分隔的一部分,物业管理公司是管理主体,要确立其责任主体意识,逐步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物业管理部门工作要超前,服务要前置,要与房屋开发公司做好安全责任对接,在移交管理权的同时,移交消防安全防范管理的责任。开发商、物管公司在交付钥匙签订物管协议、收取装修保证金等环节,应将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确保安全通道畅通、维护公共安全具体要求列入协议内容,以《入住须知》、《告知书》等形式告知住户消防安全要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维护公共消防安全责任。物业公司要明确专人负责消防设施的维护、检查,操作使用人员上岗前要经公安消防部门专门培训,明确有资质的单位负责自动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查,签订维保协议。物业公司要完善宣传教育、安全检查等消防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住户在装修过程中是否存在损坏消防设施、擅自更换防火门、堵塞消防出口等现象,检查小区在道路、绿化改造过程中有没有影响消防通道,居民停放车辆时是否占用消防车道等问题,发现隐患要及时予以制止纠正,必要时采用扣除装修保证金等形式予以处罚,经劝阻无效的,及时上报消防部门依法处理,工作程序、服务、责任都不能脱节,防止遗留隐患。

(三)工作前瞻,大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首先,要有计划地对物管人员进行专门的消防培训,除了对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的培训外,还应该逐步提高其他消防管理人员的培训率,做到持证上岗。大多数物业管理人员没有消防管理工作的经历,对有关高层住宅的消防规范要求不了解,要增强物管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解决为什么要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其次,对高层住宅的居民要全面宣传。我们在检查中也了解到,大多数居民并不是故意违反消防规定,而是没有领会消防设计的意图。例如,不少居民认为通往顶层的出口及邻里之间的相互连通的阳台不防盗,不知道是防火安全通道。除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外,更要注重利用小区内的公共宣传栏、板报等阵地以及社区业主委员会活动等形式有针对性进行宣传。

综上所述,高层居住建筑的消防工作应从住户安全和方便使用的角度出发,设置合理的消防基础条件,充分发挥各单位、部门的职能作用,走群众化消防之路,才能真正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3]包世华,新编高层建筑结构,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

[4]李碧雄,建筑姐都设计,中国电力出版社,2008

消防法对高层建筑的要求范文篇7

关键词:高层民用建筑登高面探讨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各地高层建筑越来越多。为适应扑救高层火灾的需要,各地配备的云梯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和举高喷射消防车(统称举高消防车)数量不断增加,在扑救火灾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由于举高消防车的外型、自重都明显大于普通消防车,因此,在使用举高消防车时,对消防扑救面、登高作业场地及消防车道转弯半径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消防登高面的涵义及问题的提出

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是指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和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和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登高作业场地就是沿建筑登高面实施登高作业的操作空间。高层建筑的平面布局和使用功能的复杂多样,给消防灭火、救援带来诸多不利因素,特别是在设计中对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的考虑不周,火灾时消防车无法靠近主体建筑实施救援,造成本可以避免的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因此,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一些设计和建设单位存在着注重建筑的外立面造型和建筑内部功能的设计,对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的设置往往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在设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

2.1在消防登高面设计过程中易出现的几个方面的问题

2.1.1与消防登高面对应的建筑立面未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2.1.2与消防登高面对应的建筑立面设置大面积的幕墙玻璃。玻璃幕墙多采用全封闭式,玻璃幕墙上的玻璃多采用热反向玻璃、钢化玻璃等,这些玻璃耐火性能差,高空破拆玻璃幕墙难度大,而且火灾时玻璃幕墙因高温会引起大面积脱落或炸裂,造成“玻璃雨”,对疏散人群、消防队员造成危害,影响灭火救援行动,增加火灾的扑救难度和危险性。另外,玻璃幕墙的破裂,给新鲜空气的进入创造了条件,易造成轰燃或加速蔓延。

2.1.3与消防登高面对应的建筑立面未在每个楼层设置可以提供消防队员通过登高车进入建筑内部的门、窗或洞口。目前许多高楼为了体现造型在外墙上增设了许多框架构架或仅仅是为了采光通风而设计山型、凹型建筑,因其凹口宽度小于登高消防车的载人平台,使得登高平台根本无法与建筑的开口搭接,造成消防队员既无法进入建筑内,其他人员也无法从建筑内撤出,因此登高操作面的长度应适合实际情况,且不宜太短、太零碎。在登高操作面的立面上应尽可能地设有阳台或较大的开窗。

2.1.4屋顶疏散平台及避难层未与登高面保持一致。登高车在很大程度上担负着把屋顶疏散平台和避难层的人员解救到地面上的任务,但目前较多的建筑追求立面设计的效果,在屋面设置各种形式的屋架和玻璃棚,这样,既不利于人员的安全停留,也不利于消防人员登高救援。

2.1.5消防登高面设置大面积的广告牌。部分高层建筑在登高面和沿登高面的屋顶侧设置大面积广告牌,在登高面及屋顶平台与登高车之间设置了一道屏障,这违反了规范要求。

2.1.6消防车道转弯半径过小,消防举高车不易到达登高作业场地。登高作业场地坡度设计过大,对举高车无法升起。

2.2原因分析

设计单位应建设单位的要求,片面追求建筑立面的美观和过分注重建筑内部的使用功能,对消防扑救面和登高作业场地在灭火和人员施救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到位,忽视了消防扑救面和登高作业场地的设计,这是造成消防扑救面及登高场地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而现行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消防扑救面的要求过于简单,对登高场地未作任何要求,使建审人员无据可寻,无法从源头上进行把关,也是造成消防扑救面及其登高场地存在问题的重要原因。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2.2.1设计人员在进行总平面布置时,都是先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防火间距把总平面布置好,而后再从四个立面中选定一个认为最佳立面作为消防扑救面,而忽视了登高作业场地对操作空间的要求。实践表明:满足与相邻建筑防火间距的要求,并不能保证高层建筑消防扑救面的操作空间。如两幢超过50m的一类高层建筑,其中一幢裙房与另一幢高层建筑主体之间只需要满足9m的防火间距。而一辆登高消防车的宽度为2.5m,登高作业时两侧的支撑臂须向外展开1.5m,加上消防车停靠时所需预留的宽度,这就要求消防登高场地的宽度大于5.5m,而为了避免登高消防车在建筑坍塌时受损,根据施救建筑物的高低,登高消防车应与建筑物保证7至15m的安全距离。换言而之,要保证登高消防车安全地工作,就至少需要12.5~20.5m的空间,9m的间距是不能满足操作要求。显然,颠倒设计顺序,很可能造成消防扑救面的登高作业场地空间不足。

2.2.2举高消防车在作业时,须快速调整撑角,保持车辆稳定,如场地不平,坡度较大,登高车将无法作业。而且举高消防车的自重一般在40T以上,工作时的安全荷载更是不小于50T,而这么大的荷载一般集中在消防登高车的两个支撑点上,这都要求登高作业场地及消防车道地面有足够的承载力。如在登高作业场地及消防车道的下面设计了地下管沟或污水井、化粪池、煤气管道、通气孔、埋地油罐等辅助设施,对这些设施的水泥盖板在结构上不作任何处理,是很难满足大型消防车作业和通行要求的。

2.2.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没有对消防扑救面的材质作任何要求。而许多高层建筑,因片面追求建筑立面的美观,在外墙上大量使用玻璃幕墙,消防扑救面也不例外。而消防扑救面是消防队员进行施救的主要作战场地,火灾时大面积脱落的玻璃幕墙会对消防队员造成人身伤害。由于在消防扑救面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是火灾时室内人员逃生自救的主要安全出口,火灾时大面积脱落的玻璃幕墙也会对疏散人群造成人身伤害。同时,玻璃幕墙的大面积脱落也给火场补入了大量的新鲜空气,易造成火场轰燃,加速火灾蔓延,给火灾扑救带来更大的困难。

2.2.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小于4m,而对消防车道的转弯半径没作要求。而现在的许多大型登高消防车长度均大于12m,4m的车道在转角处很难保证大型消防车顺利通行。

2.2.5目前许多高层建筑为了突出建筑造型,将建筑外立面设计成不规则形状。特别是一些居住建筑,为了满足采光、通风的需要而将建筑设计成山型、凹型,其凹口宽度比举高消防车的载人平台还小,并且在外墙上增设了许多构造梁,使得云梯平台根本无法与建筑的门窗洞口搭接,造成消防队员无法利用举高消防车的载人平台进入建筑物内进行灭火,其他人员也无法利用举高消防车的载人平台从建筑物内逃生。

三消防登高面设置的合理化建议

3.1把握好建筑立面与登高面的关系

登高面作为消防车登高操作立面,是解救被困人员、火灾扑救的主要立面,为确保人员疏散安全及火灾扑救的顺利,与登高面相对应的建筑立面满足上文所提到的方面。

3.2把握好登高作业场地的设置形式

笔者认为,在寸土寸金的城市里,为了更加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资源和土地利用率,减少投资成本,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可以根据建筑物的高度等实际情况结合登高作业面的环行通道,适当增加道路宽度作为登高作业场地。这样既有利于沿登高面开展多方位灭火救援,又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

3.2.1.车道距建筑物的距离、宽度的确定。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车辆交会和考虑到云梯车的支腿跨距,车道宽度宜设为6-7.5m的双车道;根据火场实际作战经验,车道距建筑物不应小于5m,距建筑的最大距离可由建筑高度、当地消防部队登高云梯车的装备情况确定,如建筑高度为40m,辖区内配备的额定工作高度为52m的马基路斯云梯车,根据车辆的登高安全工作范围应在距建筑5-13m处设置车道;具置还应根据消防登高平面来共同确定。

3.2.2.登高作业场上空举高车作业幅度范围内不能有架空管线和高大树木、路灯等障碍物。在消防车道附近,应设有供消防车取水的设施,并且在该范围内不得设有影响消防车停靠的地下车库、人防工程的出入口。消防车操作平面范围主要参照消防车的技术参数决定。对于高度50米左右的建筑,距离消防扑救面17.89范围内不得有任何建筑物和妨碍登高的架空物。因此50米以上高度的高层建筑留有18米的消防车操作空间,沿登高面设置7-8米宽的消防车道,车道离建筑10-11米间距,这样基本可以满足一般的高层建筑登高作业。但是如果建筑物的高度在30米左右,那么消防车的臂高不用50米,上倾角也适当减少,则消防车操作空间可以适当减少,通过计算可知,预留14米左右的登高操作空间已经足够。

3.3把握好作业场地和周围环境之间的关系

3.3.1登高作业场地必须为硬地,承重力应满足大型消防车荷载要求,并设置消防车道直接进入登高作业场地内,确保登高车迅速到达现场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3.3.2登高面和登高作业场地应避免设置影响登高作业的架空电力、通讯、电车管线。

3.3.3登高作业场地应设置在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避免与市政管线、道路、绿化等发生矛盾,登高作业场地应尽可能设置在用地红线范围内。

3.3.4登高作业场地要尽量平整,范围以内不能有较大的高度差,以方便登高车操作时,快速调整撑角,保持车辆稳定。

3.3.5要合理布置消火栓和水泵接合器的位置,避免消防车供水与登高作业冲突。根据灭火的实际需要,登高作业场地40米附近最好应有两个以上的环状消火栓,因为一辆登高车或高喷车出水,一般需要两辆普通消防车同时供水,为此,要给供水车辆留有停车位置和空间。水泵结合器应设在距离登高作业面足够远处,这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以普通消防车给水泵接合器供水时,不占用登高车的作业场地而影响登高作业为准。

参考文献:

消防法对高层建筑的要求范文1篇8

关键词: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高层建筑建设工程数量不断增加,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问题日益凸显,火灾逐渐成为影响高层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2009年2月9日,北京市朝阳区中央电视台在建的附属文化中心大楼由于违法燃放烟火导致火灾,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6亿元;2010年11月1日,上海市静安区高层住宅在进行外立面墙壁施工时,由于4名电焊工无证违规操作,引燃周围易燃物导致火灾,造成58人死亡,70余人受伤。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4年,江西省高层建筑总数已超过2.7万幢,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火灾也时有发生,及时吸取火灾经验教训,加强对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火灾预防工作日益重要。

一、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分析

1、结构通常较复杂

高层建筑功能多样,结构通常也较为复杂,在施工期间门窗孔洞、楼梯间、各类管道井等大多均尚未封闭,水平、垂直流通迅速,“烟囱效应”强烈,一旦发生火灾,蔓延迅速,在短时间内就能形成猛烈燃烧,极易发展成大面积的立体火灾。有的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受场地局限,办公室、员工宿舍、仓库等建筑相互毗邻,临时建筑之间防火间距不足,发生火灾时易形成火烧连营的局面。

2、火灾负荷大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多,有的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随意堆放,尤其是电焊、氧割作业以及部分施工还存放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一旦接触到火源,就极有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此外,有的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房采用可燃泡沫彩钢板搭建,发生火灾时迅速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

高层建筑由于施工工期长,施工单位人员多而杂,人员流动性大,消防安全管理难度大。部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消防意识淡薄,消防安全责任相互推诿,未建立并落实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未组织对员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导致员工消防意识淡薄,发生火灾时缺乏处置的经验和能力。

4、违章用火、用电现象时有发生

施工现场机械化操作用电量大,设备长时间使用甚至超负荷运行。临时性用电多,电器线路安装不规范,私拉乱接现象突出。动火作业多,电焊、氧割等作业普遍,作业产生的火花、熔珠飞溅。有的特殊工作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不遵循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时也不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5、消防设施、器材不完善

由于建筑尚未建成,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往往忽视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有的虽然有临时水源,但压力达不到灭火的要求,再加上施工现场周围环境复杂,消防车通道、场地经常被占用,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火灾扑救难度大。

6、擅自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少数高层建筑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施工,或者虽然经过审批,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擅自降低消防施工标准和质量,大量选用易燃、可燃材料,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增加了火灾危险性。

二、加强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措施

1、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

(1)要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研究、解决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重大问题,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经费。(2)要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结合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的特定,科学、合理的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3)要强化责任追究机制。要明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和管理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落实逐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责任追究制度。

2、强化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1)要合理规划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合理划分各功能分区,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重点区域应设置显著标志,相互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施工现场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尽端式道路应设回车场,消防车通道的宽度、净高和路面承载力应当满足大型消防车的要求,并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不得堵塞、占用消防车道、场地。(2)要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格管理好明火,对于建筑工地中存在的明火源应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护。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短路、发热和绝缘保护层损坏的要及时处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将焊接作业作为重点防范对象,作业时应安排专人监护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在焊接点附近还采用非燃材料隔板遮挡,防止焊珠向四周喷溅。(3)要加强对易燃、可燃材料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材料管理要定点、定位、定人,分类存放,远离电源和火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易燃、可燃垃圾材料要及时清理。(4)要配全消防器材装备。要按照要求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各类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挪作他用。根据《江西省消防条例》的相关规定,建筑物施工高度超过二十四米时,施工单位还应当随施工进度落实消防水源。

3、加强消防教育培训

要把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重要环节常抓不懈。要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学习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灭火技能,切实提高各级管理人员与现场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尤其是要加强对电焊等特殊工种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技能培训,坚持持证上岗制度。要针对建筑工人整体文化程度偏低的实际情况,丰富教育培训的形式和内容,采取观看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图片、施工现场讲解、消防安全操作实际演示等方式,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消防安全意识和水平,掌握初期火灾的扑救和火场逃生能力。

4、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消防部门要加大对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指导单位健全消防安全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要针对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员工集体宿舍等重点部位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备案的建筑工程,要依法实施处罚,并限期补办相关手续。同时要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建设、安监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分析总结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积极建立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2]付振华.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及火灾防范对策分析.《中国电子商务》,2011(12):107-107.

[3]任丽娟.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火灾危险性及防火对策.《山西建筑》,2012,38(2):275-276.

[4]王洪强.浅谈建筑工地火灾成因分析及消防安全管理对策.《经济视野》,2013(15).

消防法对高层建筑的要求范文

[关键词]建筑消防设计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98.1[文献码]B[文章编号]1000-405X(2015)-9-365-1

建筑消防设计在建筑防火安全中有着举足轻重地位,是建筑消防安全各项防范工作的基础。所以建筑消防必须从消防设计出发,减少因设计失误而造成的火灾隐患。但是在实际中由于受到各类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减少消防设计中还存在着很多不可忽视的问题,正是因为存在这些问题,不仅对建筑消防设计质量与水平造成严重影响,同时还会直接导致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因此要综合采用多种有效的解决措施,确保建筑消防设计的更加科学、合理。

1建筑消防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1.1建筑烟气控制设计问题

建筑火灾烟气是导致人员伤亡的关键性因素,在对公共建筑、高层建筑、住宅楼以及居民室内装饰等场所的烟气控制调查中可知,很多高层建筑消防电梯与排烟楼梯数量不足,与主要防火防烟区距离较远[1]。在防烟楼梯间、前室和走廊等无法自然通风的地方,未能设计必需的排烟、排风设施。住宅楼共享排风通道没有设计烟、火净化设施,这样只要一个地方出现火情,经常会影响到其他相邻住户,严重时整个楼层都会出现火灾。

1.2建筑消防给水设计问题

第一,很多建筑室外没有消防水池、消防栓,即使有也是消防水池容量低、消防数量少,并且位置设计的也不合理,不是太近就是太远。第二,对于高层建筑物来说,室外消防给水管数量偏少,未能形成环状水管网。第三,很多水枪最小充实水柱长度未达到10米。第四,建筑物内消火栓处没有设置远距离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等。

1.3高层建筑避难层、避难间设计问题

很多高层建筑并没有设计必要的避难层与避难间,部分高层建筑虽然设计了避难层与避难间,但是知识象征性的,设计并不合理科学,所以无法满足实际消防需要。比如,一些高层建筑内虽然设置有避难层与避难讲,但是相隔了较多的层数,并且避难场所四周材料的耐火等级也很低,无法保障人们生命安全。

1.4建筑结构、室内装饰材料问题

很多建筑与室内装饰所使用的材料耐火级别很低,近年来我国城市迅速扩张,房地产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时期,在建筑领域中也难免出现了很多不具备相关资质、实力、资金尤其是设计能力不高的装饰公司或者建筑企业,。这些装饰工作和建筑企业为了谋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往往会偷工减料,使用与国家质量标准不符的建筑装饰材料,尤其是其耐火级别达不到相关要求,这样导致存在着大量火灾隐患。

2解决建筑消防设计中问题的对策

2.1科学合理设计建筑烟气控制

建筑烟气控制设计的要合理、科学,能满足消防要求及实际需要[2]。对于高层建筑来说,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的数量,并与主要防火防烟区的距离要适宜,不能太近也不能太远。按照建筑工程规模、性质、用途及图式要求,合理制定建筑防烟控制方式。如果建筑防烟楼梯间、前室和走廊无法进行自然通风时,要采取加压送风的防烟措施,同时还要在建筑平面上对送风口、排烟口大小、标高与位置,以及通风竖井、通风机房的面积、位置进行规划。要将必要的烟、火净化设施设置在建筑物共享排风通道中,尤其是要设置先进消防设施。

2.2建筑消防给水设计要满足实际防火需要

高层建筑的消防水池、室外消防栓数量要足够、布局要合理,并且确保高层建筑物室外消防给水管能够形成环状水管网[3]。在设置消防竖管过程中,要确保相邻消火栓水枪充实水柱能够到达室内任何位置。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用阀门要分为若干独立段,在布置阀门的过程中管道检修所关闭的竖管数量最多为一条,同时阀门启闭标志要在较为明显的地方。若室内消火栓静水压力不低于80米水柱后,要采取分区给水的办法,并将远距离启动消防水泵按钮设置在建筑物中的消火栓中。室内管网和消防水泵接合器连接点要与室内管网和消防泵出水管连接点隔开,这样能够让消防水泵接合器向室内管网补水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

2.3建筑避难层、避难间设计

建筑楼层数若超过10层就必须设计避难层,而其他一般建筑楼房则要设计避难间。在避难层与避难间四周要设计耐火围护结构,并将独立的防烟排烟系统与空调设置在室内。另外,在建筑消防设计过程中,可以将露天花园、屋顶平台等地方作为避难区,从而妥善解决了由于楼层数量高需要大量设置避难层,导致过多占用建筑面积的问题,这样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减少自己投入,同时又能符合建筑消防安全需求。

2.4建筑材料耐火等级要达标

建筑和室内修饰所有材料的耐火级别必须与相关标准要求相符,不能为了贪图便宜而使用耐火等级偏低的材料,否则一旦火灾发生,必然会给人们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第一,建筑消防设计是消防部门、设计者及建筑商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要将建筑消防设计列为重点工作来抓。第二,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要定期组织对施工质量的检查,对于建筑材料耐火等级不达标的要责令整改。第三,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建筑消防设计问责制度。只要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仅要追究事故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查看地,查找建筑消防设计上的问题,从而让设计者提高重视。第四,定期组织开展对建筑消防设计施工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学习国内外先进建筑消防设计技术,实现设计质量及水平的提升。

3结语

总之,建筑消防设计在建筑消防安全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正确认识到建筑消防设计的重要性,全面考虑各种影响因素,认真细致的进行建筑消防设计工作,从而最大限度降低火灾事故的发生,避免火灾对人们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另外,消防部门也要将保护人们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将建筑消防设计工作制度、措施及责任真正落实,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建筑消防设计工作的水平。

参考文献

[1]林海.高层建筑消防设计问题及管理对策分析[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4,03:38.

消防法对高层建筑的要求范文篇10

[关键词]结构设计;解决方案;高层建筑结构;建筑施工

中图分类号:TP1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0-0081-01

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也在加快,在这两种作用的推动下,建筑行业的发展十分迅速,使我国的建筑物建设不断发展扩大;高层建筑的要比普通建筑的设计相比要复杂的多,它的建造难度也相对加大,这给工程师们在进行高层建筑的结构设计中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

一、高层建筑的结构设计意义

在进行当前的高层建筑结构设计时,一般都是在建筑施工图设计的基础上来进行结构的设计,这种设计还达不到建筑的设计结构系统要求;尽管没有成形单独的建筑结构设计体系,但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作用是不能被忽视的;由于高层建筑的结构设计影响着整个建筑的设计施工,还影响着整高层建筑物的消防设计,抗震设计和抗风设计等结构设计的合理性,甚至还影响着高层建筑的施工质量和建筑的安全性等。因此在高层建筑的结构设计时,要对其进行全面考虑,不能只局限于高层建筑的施工过程,而不重视高层建筑的结构设计问题,这会致使高层建筑物在完工后的安全性得不到有效保障,可能会影响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高层建筑结构的设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当前我国高层建筑结构设计存在的若干问题

1、高层建筑结构设计的消防问题

我国现阶段的建筑正向着高层化、密集化的形式发展,在进行高层建筑的设计过程中,对建筑的消防及防火要求有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若没有合理的消防设计,在发生火灾时就可能造成生命财产安全问题和重大的经济损失。目前建造的高层建筑通常都非常复杂,建筑的使用功能也非常多,然而使用的建筑材料还存在很多易燃材料,如果出现火灾就会很难控制,因此,在高层建筑结构设计的过程中,应合理的选择建筑材料,采用耐火性、耐久性较高的材料,当采用钢结构时,钢构件本身的物理性能一定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同时也要做好防火措施,比如喷刷防火涂层,以达到消防防火要求;另外,供人员安全疏散的楼梯、避难层、避难间、避难走道等消防相关的部位,在结构设计时,应采用合理的方案,以利于火灾发生时这些区域能更快的进行人员疏散、避难要求。在进行结构设计时,由于结构工程师对消防及防火规范的理解不到位,在消防相关部位设计时的结构方案不合理、结构主要构件材料的选择不严谨等,都会对高层建筑使用过程中的消防安全形成隐患。

2、高层建筑结构设计的抗震问题

在对高层建筑进行设计时,还需要注意其抗震的相关结构设计,这对高层建筑来说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对设计高层建筑的抗震结构设计的要求也非常高;在设计高层建筑的抗震结构时必须进行综合考虑,只有全面考虑建筑物的实际情况,才能确保其发挥抗震的作用;我们生活的地带发生地震的概率非常小,这也是建筑设计人员没有足够重视高层建筑的抗震结构设计的原因,致使能真正担任抗震设计结构的专业人员非常少;我国现阶段的高层建筑对抗震结构的设计只是分析其建筑的抗震数据,并进行了粗略的计算,只得到一个并不清晰的抗震结构参考,设计人员就根据这处结果设计高层建筑的抗震结构,致使我国高层建筑的抗震结构都远远达不到理想的设计效果。

3、高层建筑的结构设计的抗风问题

在进行高层建筑的结构设计过程中,高层建筑的抗风性结构设计也是很重要的,必须提高对抗风结构设计的重视程度。我国目前的抗风结构设计中,设计师一般都是在建筑物的玻璃防护,装饰物设置和墙体方面下功夫,却忽略了建筑结构的主体保护方面,这使得高层建筑在经受大风后,造成高层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受到巨大损坏。

三、解决高层建筑的结构设计中存在若干问题的措施

1、对高层建筑的消防结构进行设计优化

优化高层建筑设计的消防结构,必须要做到三点要求:第一点是在进行选择使用的材料时,要尽量选用耐火性好的建筑材料,这种建筑材料可以延缓火势蔓延的速度,这有利于建筑在发生火灾时能进行其更好的控制;第二点是设计科学合理的高层建筑的防火带,也能起到控制火灾的火势作用;第三点是进行消防结构的设计优化,其中包括设计防排烟的结构系统,疏散消防通道及其报警系统的设计等;这能有效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马上施救,帮助人们逃离危险。

2、对高层建筑的抗震结构进行设计优化

针对高层建筑的抗震结构的设计时,我们必须运用专业的设计工作人员来设计高层建筑的抗震结构方案,全面分析高层建筑的相关建筑特点和发生地震的概率等情况;在达到高层建筑抗震结构的设计要求上,要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高层建筑的抗震设计,必须通过抗震数据资料来进行准确的分析计算,再考虑高层建筑物的梁柱,主体结构,剪力墙和地基的设计结构等抗震结构的设计及抗震构件的作用效果,从而提高高层建筑物的抗震能力。

3、对高层建筑的抗风结构进行设计优化

在进行高层建筑的抗风结构进行设计优化时,必须事先思量高层建筑物的水平作用力效果对建筑物本身的影响因素,还要考虑当建筑物遭受风力作用时,怎样能确保建筑物结构设计起到抗风的作用,在建筑物受到风力荷载作用下,它所能承受的最大抗风能力;还有要加强高层建筑物的建筑主体结构设计;加固建筑物的办法通常有两种,一是运用高级的技术手段,或者运用现在的先进施工技术办法来对建筑物的地基进行加固施工作业处理;二是运用高性能的混凝土来对高层建筑的主体结构进行施工,这也是加固高层建筑物主体结构的有效措施;在进行优化建筑物的抗风结构设计时,还要做到对建筑物的整体结构设计施工中存在的建筑耗能结构也要进行其设计考虑。

四、结束语

在我国的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城镇化进程脚步也在逐渐加快,从而出现越来越多高层建筑,高层建筑的施工质量与建筑相关的安全问题等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为此,我们着重研究了高层建筑的结构设计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并对此提出了合理的解决建筑结构设计问题的对策。

参考文献

[1]赵明凯,李前锋.高层建筑结构设计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价值工程,2016,23:86-87.

消防法对高层建筑的要求范文1篇11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核

随着时代的发展,为了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高层建筑就出现了,它的出现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是,相对的,它也给居民的生命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譬如,火灾。对于高层建筑来说,火灾是它们致命的弱点,一旦发生火灾,将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所以,为了能更安全、舒适的居住在高层建筑中,消防措施设计是必不可少的。

1浅析高层火灾的特点以及高层消防设计的现状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人数的不断增长,为了使得我们这个世界的生活能有更多的空间,高层建筑被建造了出来,它的出现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便利,理所当然的,它的发展是非常迅速的。但是,任何事物都是具有两面性的,高层建筑也是一样的,而它的缺点就是容易发生意外,从高层建筑被投入使用到现在,它出现了很多的意外,造成了很多生命的消亡,以及大量产的损失,经过大量数据表明,造成高层建筑损伤最多的意外是火灾。所以,为了高层建筑能更好的投入使用,能为人们带来更好的生活环境,消防设计的建立是必不可少的。高层建筑在发生火灾后,会造成巨大损失的原因与它的构造有关系,高层建筑的空间小、密闭性好、易燃物多,在发生火灾后,火势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扩散,浓烟不能被排出去,充斥在一个狭小的空间内,很容易使得人们因为缺乏氧气而窒息,这也是为什么火灾对高层建筑造成的损伤最大的原因。所以火灾的特点就有:蔓延快、火势大、排烟困难等。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也已经被意识到了高层建筑需要进行严格的消防设计,迄今为止,各个高层建筑都根据自己独特的结构设计了属于自己的消防措施,以此来防止火灾的出现。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火灾源头的出现,使得原本设计的消防设施不能起到应该有的作用,所以,需要对这些消防设计进行更新和更换,以此来满足现在高层建筑的需求。

2为了防止高层建筑火灾需要设置必要的消防措施

高层建筑在审核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它的安全性,为了保证高层建筑在建成后能有更够好安全保障,所以,在进行建设前,就要设计它的消防措施,一般使用的消防设计有:高层建筑布局要合理、消防给水竖向分区、消防水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做好了这些,就基本的保证了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

2.1布局合理

在进行高层建筑建设的时候,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要对高层建筑的结构进行设计,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高层建筑在以后能正常的运转,除此之外,在进行高层建筑设计的时候,还要考虑它周围的一些配套设施,因为这些设施也会对消防安全造成影响,所以,高层建筑的布局合理是非常重要的。相反的,如果布局出现问题,那么就会出现很多的消防问题,譬如:一旦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时候,却因为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没有设立或者比较窄,使得消防车没办法直接通过,除此之外,高度也要设计合理,因为消防车的高度是一定的,过高会使得消防车没法达到火灾的核心区进行救援,导致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为了防止火势的蔓延,楼与楼之间要有一定的距离,以此来保证火势不会蔓延开来。

2.2消防给水竖向分区

在进行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时候,为了建筑物的安全考虑,就应该使用消防给水竖向分区这个原则。消防给水竖向分区原则主要指的是根据不同的高层建筑,使用不同压力进行供水,主要与高层建筑的高度有关,不同的供水区也需要使用不同的立管进行加压供水,因为随着高度的不同,所需要的压力也是不同的。在现在的社会中,一般使用的供水系统主要有两种,低压供水系统和高压供水系统,但是随着楼房的不断增高,现在越来多的高层建筑都使用高压消防供水系统。高压供水系统也是根据楼层高低的不同而进行供水的,一般的情况是1到6层使用0.3MPa的水压即可,到8层以上就属于高层建筑了,需要进行二次加压,水压才能达到要求,更高层的建筑都使用特殊的供水方式,譬如:单独加压供水;中转水箱加压供水等方式。

2.3消防水池

消防水池的作用就不言而喻了,它主要的作用就是在发生火灾的时候,对所需水的系统进行水源保障,使得有足够的水来进行灭火。根据理论来说,每一个高层建筑都必须要有一个消防水池,但是,在现在这个寸土寸金的时代中,显然这是不现实的,为了满足这个要求,可以好几个高层建筑共用一个消防水池,为了使得消防水池能彰显出更大的作用,可以把它建设成一个景观或者一个休闲的场所,以此来节省更多的成本。但是,一定要保证消防水池的水源要一直充足,防止突发的火灾。

2.4火灾报警系统的安装

这是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中最重要的一步,因为高层建筑虽然外部所占的空间比较小,但是,它内部的空间是非常大的,在一般的情况下,高层建筑的很多地方都是没有进行看管的,甚至有些地方限制别人进去,这就为火灾的发生埋下了一个隐患,为了解决这个隐患,火警报警系统是少不了的。但是,以前的火灾报警系统已经变得非常落后了,它只能在感受到足够高的温度才会进行报警,但是那时火势已经很大了,救援的难度也增加了,为了更早的发现情况,现在推出了烟雾报警器和火灾探测器等,这些报警系统都要比以前的报警器更加的先进,会更早的发现火灾情况,并及时的报警。报警系统一般与自动喷水系统相互联动,当火灾报警系统进行报警的同时,自动喷水系统也会进行工作,使得火在最短的时间内被扑灭。

3结语

根据我们国家的国情,高层建筑的发展速度将会变得越来越快,城市化也相应的会加快,为了使得这一过程能安全的进行,就需要对高层建筑进行各种管理,尤其是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对于高层建筑来说,消防安全是非常重要的,必须要时刻对它进行关注。所以,为了使得人们的生活能变得更安全、舒适,消防设计审核就必须要进行严格的把关,提高高层建筑的安全性。

参考文献:

[1]姬枫.浅谈无机结合料在路基路面工程应用中压实质量控制试验研究[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3(11):107―108.

消防法对高层建筑的要求范文篇12

关键词:消防扑救登高设计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类高层建筑拔地而起,但就其高层民用建筑扑救登高面的设计来说,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为切实解决好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登高面问题,笔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建筑实际,就实践中如何改进和补救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登高面、登高场地消防设计等问题做了一些探讨,供大家参考。

一、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扑救登高面和登高场地在火灾中的作用

高层民用建筑,一般功能复杂,体量较大,但由于高层建筑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街景及建筑学的需要,往往在高层民用建筑主体附建与高层建筑相连的裙房,用作商场、餐厅、营业厅、会议厅等。这无疑满足了城市规划和使用者的要求,但同时也增加了消防工作的难度。尤其对高层建筑的裙房,登高面等诸多问题设计时稍有忽视,及易导致一旦高层建筑火灾对人员的抢救,扑灭火灾带来严重的影响。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现有的电梯往往由于停电,不能正常使用,即便是设计有消防电梯或者是消防客运合用电梯,但在实际现实中供电多是来自一个区域变电站,达不到双电源供电要求,有的由于施工,敷设电缆等满足不了防火要求,火灾时往往也会导致断电。而多数高层建筑的疏散楼梯或剪刀梯都布置设计在建筑的筒体中部,火灾停电时往往无照明,消防电梯、疏散楼梯不能正常使用,给迎救人员、疏散人员带来困难。二是消防人员难以接近着火层扑救,由于人员在火灾时惊慌外逃,顺楼梯或下或上,与消防人员逆向行走。极大的导致人员阻设等因素,给抢救和人员疏散带来混乱。三是火灾时往往是烟气顺其楼梯间、电梯间、竖向的管导井、电缆井等上下漫延,由于高层建筑的烟囱效应,烟气在很短时间内就会迷漫疏散楼梯间、电梯间、烟气的毒性导致人员难以疏散。许多高层建筑火灾事例证明,一旦火灾时由于人员的求生欲望,往往会接近建筑的外窗部位以求得新鲜空气和寻求一线得救的希望。在这时唯一补救的措施就是科学的设计一个让消防员能扑救火灾的登高面。国内外,众多的火灾案例证明,在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登高消防车在实施救人员和灭火中都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为了在发生火灾时,登高消防车能够靠近高层主体建筑,迅速抢救人员和扑救火灾,设计合理的消防登高立面,确定可靠的登高消防车操作场地,保证在空间有效的操作范围和核实登高车的最小轻弯半径是保证消防人员到达目的地救人、灭火的关键。因此,高层民用建筑登高面的设计是保障火灾时抢救人员生命、逃生和扑灭火灾的重要保证。

二、现有标准和实际存在的设计缺陷问题

(一)现有规定。《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自1995年颁布实施以来,历经了1997年、1999年、20xx年几次局部修订,对于及时总结防火设计的实践经验和火灾的经验教训,适应现代城市建设和新技术、新工艺的需要,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火灾危害、减少人员伤亡,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在扑救、涉及民生至上的内容上得到充分体现。现有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1.7条要求,“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米、进深大于4米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该条明确了高层建筑消防扑救登高面的基本要求。同时为保证消防车在扑救上能充分发挥作用。规范4.3.1条、4.3.4条、4.3.5条、4.3.6条、4.3.7条要求,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米,消防车道距建筑外墙宜大于5米,消防车道上空4米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消防车辆的压力。穿越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高均不应小于4米。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以上条款,对消防车道要求作了进一步明确,无凝更好地保障了消防车扑救高层建筑火灾的基本设计要求。

(二)存在问题。随城市化建设加快,中心城市土地使用率的不断提高,给高层民用建筑扑救面设计带来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裙房的设计问题。在城市区域内的高层建筑,多为追求商业价值,建筑裙房设计多在四层左右,由于裙房作商业用途,每层层高净空多为4-4.5米以上,往往裙房高度超过防火规范5米要求,多数裙房的进深也大于4米。二是幕墙问题。城区内的多数高层建筑,为达到设计美观,协调繁荣城市的效果,许多高层建筑均设计有幕墙,尤其是设计玻璃幕墙且作为消防登高面考虑。三是登高面一侧、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设计问题。临街高层建筑底层均设计为商铺。当考虑作为登高面时,而多数设计为追求商业价值而规避设计布置直通室外疏散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往往将疏散楼梯或出口布置在非登高面的另一侧。四是消防车道的设计问题。城区内的高层建筑为充分利用当街的立面效果和商铺的价值,许多建筑将消防登高扑救面布置在建筑的背街一侧。然而,对环形消防车道和回车场的设计更多的是消防车道转弯半径不能满足消防车辆的使用要求。五是地下车库出入口道与环形消防车道交叉处的设计问题。城区内多数高屋建筑均设计地下车库,而地下车库的出入道又多为利用高屋建筑的环形消防车道引入地下,在设计时往使得消防车道与地下车库的出入口车道连接交叉外出现坡度及倾斜面。许多建筑由于用地的限制,引入车道较短时,在环形消防车道上形成的坡度倾斜面更大,影响或无法满足消防车辆的行驶。六是幕墙下设计室外消火栓等问题。高层建筑临街面往往设计有装饰幕墙,而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及消防水池等也宜临沿街设置。稍有忽视,很容易将室外消火栓等布置在幕墙之下,一旦火灾幕墙坍塌,严重影响消防车吸水、供水等扑救。七是登高消防车场地的设计问题。许多高层建筑对登高消防车辆的操作场地考虑不周,多数仅以环形消防车道宽度来考虑。以此宽度作为登高消防车的场地,将远远不能满足登高消防车的操作空间要求。

三、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地设计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扑救登高面和登高场地

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观念,以保障民生、保障公共消防安全为发展,以创新思想、合理设计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登高扑救面的问题非常重要。以下为作者结合现有的规范、标准在工作实践中针对存在问题与读者作共同探讨。

(一)临街登高面外墙设计。建在市区或商业街的高层建筑,当确定其临街一面作为消防扑救登高面时,其优点是可以充分利用临街一侧的道路保障登高消防车的场地需要,但特别要注意,设计时要避免在登高扑救面一侧外墙设置玻璃幕墙。由于幕墙的设置增加了建筑外观美的效果,对装点城市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设计思路上考虑采用较多,但往往一旦火灾,会给消防扑救带来极为不便的后果。火灾证实,玻璃幕墙在火的作用下会炸裂和塌落,导致消防人员扑救火灾时无法靠近建筑。同时、一旦幕墙下设计有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火灾时由于幕墙的塌落下掉。这些灭火设施将无法使用,也容易导致扑救人员的伤亡。在临街登高面乃至最高顶层还应避免设计霓虹灯之类的大型商业广告和其它影响消防登高扑救的景观设计。登高面一侧还应避免过多的凹凸造型,影响登高消防车登高平台靠近各层门窗、洞口。

(二)登高边长、裙房、疏散楼梯与出口设计。《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1.7条明确规定:“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米、进深大于4米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我们在进行消防设计时要尽力考虑规范的强制规定。其意义是登高边不应小于1/4周边长度且不小于一个长边的长度。尤其是一些矩形建筑、多边形平面的建筑应考虑满足一个长边的长度作登高扑救边;其二是在登高扑救面一侧必须设置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这一规定是确保一旦建筑火灾时能保证人员及时逃生和便利消防登高车扑救的需要,在实际设计中,城区的高层建筑为节约用地,往往将登高面和登高场地的布置多与商业街、步行街等主要街面一侧一同考虑。但是,许多处于繁华的商业区、商业街、步行街的临街面的商场、门面商业价值又使得房开商或设计时规避在这一侧面布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笔者认为,如果设计直通室外的楼梯确有困难,在考虑消防安全经济价值的综合因素上,每栋建筑最基本的设计要满足有一个直通楼梯间的出口于登高面一侧、且设防火挑檐,同时各层宜设外挑阳台,否则无法满足规范要求;其三,是对裙房高度和进深的要求,其目的是保证登高消防车曲背靠近高层建筑施救的需要。城区内多数高层建筑裙房都为商业使用。设计都在二到三层不等,有的大型商场一层高度即达5米,因此要求裙房高度小于5米,确有不少困难,因而在登高扑救一面的设计时要尽量满足规范要求,在高不超过5米的裙房时,可考虑进深在四米范围内的裙房设计,一旦裙防高度超过5米时,在登高扑救面一侧,可不设计凸出裙房,以达到规范要求。

(三)环形消防车道设计。“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在设计环形消防车道时应注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消防车道的净宽不应小于4米,同时,消防车道上空4米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尽可能地考虑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距离大于5米,以保证消防车的顺利通畅。二是在消防车道上尽量避免设计地下暗沟、化类池、燃气管道、电缆沟等,确有困难时,在结构设计上应满足大型消防车的荷载通行。三是消防车由于运载的多为水,在运行时由于贯性作用,车辆的控制难度较大。因此,在山地或有坡的消防车道其坡度不宜大于10%。防止车辆打滑。四是设计消防车道时应重点考虑消防车的最小通行转弯半径要求,在城市密集区的建筑往往容易忽视该问题。所谓消防车的最小转弯半径是指消防车回转时消防车的前轮外侧循园曲线行走轨迹的半径。目前,因内轻系列消防车一般≥7米、中型系列消防车≥9米、重型系列消防车≥12米。因此,要根据城市消防装备的不同情况设计环形消防车道,最小轻弯半径不应低于上述标准,高层建筑扑救登高车道应按重型消防车转弯半径考虑。五是当设环形消防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如遇有尽头路,应考虑设计回车场,一般为1.5米×15米,大型消防车回车场不宜小于18×18米。六是由于城市用地的紧缺,许多高层建筑为满足日益增多的车辆需求,均设计了地下停车库,而地下停车库出入口的车道往往也借助于高层建筑的环形消防车道而出入。因此,在设计地下车库出入车道与地面环形消防车道接壤处必须考虑保证4米宽的消防车道平整性,即地下车库出入车道的降坡起点不应设在环形消防车道上,保证消防车行驶的4米有效宽度路面不倾斜和平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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