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业的特点范例(3篇)
金融服务业的特点范文
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是新形势下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促进信贷结构优化调整的重要内容,对于支持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变化以及农民金融服务需求多元化的特点,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和相关金融机构在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在我国农村不少地区金融产品少、金融服务方式单一、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不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的问题仍然突出。在继续优化农村金融基层网点布局、放宽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条件、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网络、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为了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以点带面,推进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决定在全国选择粮食主产区或县域经济发展有扎实基础的部分县、市深入组织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现就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为着力点,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可持续的有效资金投入,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农村金融服务,努力满足多层次、多元化的“三农”金融服务需求,推动城乡金融协调发展,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大力支持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试点的目的和原则
试点目的是通过积极不懈的努力,在试点地区努力创造和发展一些适合农村实际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和完善涉农金融服务新机制,不断满足农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让农村和农民得到更实惠、更便捷的金融服务,试点模式力争可复制,易推广,在更大范围内和更高层次上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试点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一要坚持市场化和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原则,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政策扶持为支撑,健全和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内在积极性和创造性;二要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实际特点,积极探索、创新适合当地实际、可操作性强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重在实际效果;三要坚持优化服务和风险可控原则,积极运用现代商业网络信息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改进和提升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审慎稳健开展金融创新,合理分散金融风险。
三、试点内容
(一)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信用协会或信用合作社等信用共同体的合作,运用联保、担保基金和风险保证金等联合增信方式,积极探索发展满足信用共同体成员金融需求的联合信用贷款。通过规范信用共同体内部的资信公开、信用评估、贷款催收等程序,完善内在激励约束机制,调动成员自我管理的积极性,促进金融机构有效降低信息采集、贷前调查、资信评估和贷后管理等成本,在有效控制和防范信贷风险的基础上扩大信用贷款发放。鼓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等利用多种方式建立和完善农户资信评价体系,积极发放不需要抵押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扩大农户贷款覆盖面,提高贷款满足率。支持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批发或转贷方式间接参与小额信用贷款业务。鼓励和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对守信用、按时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实施贷款利率优惠、扩大贷款额度等激励措施,促进农民和涉农企业提高信用意识。
(二)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扩大有效担保品范围。鼓励金融机构根据试点地区农业发展情况和农村经济特点,依照相关法律,进一步扩大农户和农村企业申请贷款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积极规范和完善涉农担保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建立健全涉农贷款担保财产的评估、管理、处置机制。按照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原则,探索发展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抵押贷款,规范发展应收账款、股权、仓单、存单等权利质押贷款。原则上,凡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财产权益归属清晰、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可用于贷款担保的各类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试点用于贷款担保。积极推进和完善多元化的农村信贷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各类信贷担保机构通过再担保、联合担保以及担保与保险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农村的融资担保服务。
(三)探索发展基于订单与保单的金融工具,提高农村信贷资源的配置效率,分散农业信贷风险。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农业资金需求的季节性特点,围绕形成订单农业的合理定价机制、信用履约机制和有效执行机制,建立和完善农业订单贷款管理制度。积极推动和发展“公司+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公司+专业市场+农户”等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信贷模式,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辐射拉动作用,推进优质高效特色农业加快发展。鼓励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村信贷担保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以订单和保单等为标的资产,探索开发“信贷+保险”金融服务新产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农村种养大户和有资质的农业生产企业通过投资“信贷+保险”和信托理财产品,有效防范和分散涉农信贷风险。
(四)在银行间市场探索发行涉农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拓宽涉农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鼓励产品有发展前景、业务经营好、资信优良的涉农中小企业,采用“分别负债、统一担保、集合发行”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探索发行涉农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鼓励有实力、经营稳健、信用好的涉农金融机构利用信息、技术优势和在银行间市场的销售渠道,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和涉农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提供增信和承销服务。鼓励各类担保机构联合提供担保服务,提高集合债券信用等级,促进涉农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顺利发行。
(五)改进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方式,提高涉农金融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鼓励涉农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农村金融产品营销力度,扩大对农村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覆盖面。对符合条件的县级分支机构合理扩大信贷管理权限,优化审贷程序,简化审批手续。推广金融超市“一站式”服务和农贷信贷员包村服务。结合试点地区的新农村建设规划,通过推行手机银行、联网互保、农民工银行卡、信用村镇建设等多种方式,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手段电子化、信息化和规范化,逐步普及农村金融产品的网络化交易,发展基于现代信息科技的低成本的商业可持续模式。鼓励拥有网点优势的涉农金融机构大力拓展收费类和服务类资金归集等中间业务,积极开展农村金融咨询、保险销售和涉农理财业务。
四、试点的配套政策
(一)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建立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正向激励机制。加大支农再贷款额度调剂力度,拓宽支农再贷款使用范围,根据试点绩效适当向试点地区倾斜。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可优先办理支农再贷款;对支农贷款发放比例高的农村信用社,可根据其增加支农信贷投放的合理需求,通过允许其灵活支取特种存款等手段,拓宽其支农信贷资金来源。
(二)通过银行间市场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和信用衍生产品,拓宽涉农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分散农业贷款的信用风险。鼓励涉农金融机构根据自身需要和市场状况,积极探索开发以中长期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等涉农贷款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产品,防范和控制涉农信贷资产风险。试点开发以涉农贷款为基础资产、由保险公司或者贷款担保机构提供贷款保护的信用衍生产品,为金融机构加大支农惠农力度提供成本低、流动性好的避险工具。
(三)加快农村支付体系建设步伐,提高农村地区支付结算业务的便利程度。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建设和完善支付清算系统和业务处理系统。有重点地鼓励和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开发和推广适合农村实际的支付结算服务品种。加快推进农村地区支付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扩展和延伸支付清算网络在农村地区的辐射范围。
(四)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区域金融生态。中国人民银行试点地区的分支机构要进一步扩大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农村地区的信息采集和使用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涉农企业的电子信用档案,设计客观、有效的信用信息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资信打分和信用积分制度,推动建立农村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五)按照“宽准入、严监管”和“区别对待”的原则,完善和实施鼓励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市场准入扶持政策。对于支农成效显著、风险控制能力强、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有特色的涉农金融机构,在金融产品创新和基层机构网点布局调整方面实施市场准入绿色通道,风险可控的新业务可实行备案制,并支持其跨区域兼并重组、出资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或分支机构。
(六)发挥财政性资金的杠杆作用,增加金融资源向农村投放的吸引力。在有条件的试点地区,鼓励地方政府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制度,用于补偿涉农金融机构由于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原因形成的信贷损失,同时,也可对涉农企业与农户的贷款实行贴息,或者建立保险补贴金制度,为提供涉农业务的保险公司和参保企业与农户提供保费、经营费用和超赔补贴。
五、试点的组织实施与工作步骤
试点地区的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支机构会同当地银监局统筹协调组织本省的试点工作并制定试点工作具体实施意见或试点管理办法报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备案。试点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县级分支机构和当地银监会派出机构要加强与所在地财政、保险和农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信息沟通交流,共同制定和落实试点工作的具体措施,加强试点工作管理,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试点进展情况,加强跟踪监测和效果评估。
金融服务业的特点范文篇2
银行业服务小微企业实现四个优化
近年来,通过监管部门的政策引领与支持,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着力优化发展战略、信贷结构、机构体系、服务能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成效十分明显。
优化发展战略
银监会坚持以商业可持续原则引导银行业服务小微企业,并出台了一系列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加强正向激励。在监管引领下,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从战略高度理解和认同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义,并将其确立为转型的重要途径。
国有大型银行调整发展战略,将小微企业业务作为新的增长点,率先引进国外先进模式,与自身机制、网点、人力优势相结合,发挥着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主渠道作用。中小银行坚持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道路。一些股份制银行在二次转型中将小微企业列为战略重点,加大资源投入和创新力度。许多城市商业银行明确“立足当地、立足基层、立足社区”的市场定位,将小微企业作为主要服务对象和信贷支持重点。仅以民营经济发达、小微企业活跃的浙江地区为例,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台州银行等90%以上的客户都是小微企业,既支持了地方经济,也初步破解了经营同质化的困局。
优化信贷结构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一直是监管部门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重要目标。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小微企业受到的冲击较为剧烈。银监会及时提出“两个不低于”目标(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督促银行业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并明确了“打好基础、突出实业、科技为先”的指导思想,要求银行业将信贷资源向科技型小企业、重点领域优质小企业和单户贷款余额500万元以下的微型企业倾斜。近年来,小微企业贷款稳健增长。主要表现在:
“质”“量”齐头并进。贷款总量顺利实现“两个不低于”的目标,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持续下降,对银行信贷质量的改善起到了积极作用。
占比逐年攀升。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小微企业贷款占其全部贷款的比重从2010年末的19.28%上升到2012年末的21.95%。一些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小微企业贷款占到其全部贷款的半壁江山。
地区差距缩小。中西部部分地区小微企业贷款持续高速增长,体现了银行业与当地经济共生共荣的良性互动。
行业分布合理。2012年末数据显示,超过75%的小微企业贷款投向了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和民生领域,银行信贷资金服务实体经济、夯实稳健经营基础的效果更加突显。
优化机构体系
完备有序的机构体系是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基石,也是银行业落实转型战略的支点。各级监管部门着力引导不同类型的商业银行根据自身小微企业战略定位与管理水平加强机构建设,做到层次分明、重点突出,并通过设立专营机构,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推动大型银行发挥网点优势。大型银行网点分布广泛、人员储备充足、信息技术先进,为服务小微企业奠定了良好基础。在监管引导下,大型银行在基层网点配备小微企业专业团队,并将面向小微企业集中区域的网点改造为专营支行、特色支行。同时,借助强大的中后台技术,实现对小微企业业务快速高效处理。
推动中小银行建设专营机构。自2008年银监会《关于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以来,已有100多家商业银行设立了不同形式的专营机构,专门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如招商银行在苏州成立离行式的小企业信贷中心,并在全国设立36家分中心。民生银行将所有支行纳入小微企业专营体系,由总、分行小微金融部垂直管理,实现“商户进支行,商户进柜台”。浙商银行对专营机构提供优惠的行内资金拆借利率,并对新成立的专营网点给予专项费用补贴。
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合理布局。为服务县域经济和涉农小微企业,银监会着力推进以村镇银行为代表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截至2012年末,全国已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939家,其中村镇银行876家。小微企业贷款占村镇银行全部贷款的70%以上。
优化服务机制
小微企业金融需求的特殊性,决定了银行业过去以规模扩张为导向的发展方式在这一领域难以为继,需要银行对服务机制进行全面改进和优化。银监会提出“六项机制”和“四单原则”,推动商业银行按照市场规律和商业化运作模式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并鼓励商业银行立足于小微企业和产业的运行规律及资金需求特点,探索创新高效服务小微企业的机制,并全面提升服务能力。
内部管理取得长足进步。在“六项机制”和“四单原则”指引下,商业银行不断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内部制度、流程、系统、队伍。如招商银行基于大数法则打造了决策引擎系统,运用风险识别和量化技术,对小微企业客户实现批量化风险管理策略。包商银行开发出基于现金流的单人单户分析技术,在授信审批环节对客户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进行逻辑交叉验证。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建立泰隆学院,结合岗位锻炼、以老带新,形成较为完整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人才培养模式。
业务模式取得长足进步。如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引入信贷工厂模式,前台名单式批量营销,中后台集中进行标准化审批维护,以集约化、规模化的方式服务小微企业。一些股份制银行面向商圈、产业链等小微企业集群客户,根据行业特色定制服务方案。许多小型银行积极探索社区银行模式,利用地缘、人缘、亲缘优势,注重收集分析非标准化信息,破解小微企业贷款信息不对称的难题,并通过延长网点营业时间、扫街式营销、深入生产经营一线做贷前调查等形式,为小微企业提供贴身服务。
产品开发取得长足进步。特色化的金融产品是银行服务能力的集中体现。根据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各商业银行积极创新,涌现出一批有代表性的产品。如,解决小微企业抵押物瓶颈的无形资产质押产品、支持小微企业产业升级的绿色节能信贷产品、简化小微企业贷款手续的网络贷、手机金融IC卡等产品、提供贷款、理财、结算一揽子服务的综合金融卡产品等。
当前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面临三大考验
2012年以来,随着全球经济形势的波动和银行业自身经营情况的变化,小微企业金融市场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对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加快自身转型提出新的考验。
小微企业贷款风险上升的考验。小微企业由于自身经营管理缺陷和融资能力不足,贷款风险相对较高。目前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比企业贷款平均水平高出近一倍,其中单户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是平均水平的近四倍。由于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和产业升级的双重压力,小微企业经营困难加剧,部分地区贷款风险有上升趋势。
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多元化的考验。经济波动中的小微企业正如大浪淘沙,加剧了优胜劣汰的进程。经受住这一轮洗礼后,优质的小微企业将激发出更加多元化的融资需求。如跨产业转型的企业需要大额启动资金支持;制造型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改造需要长期贷款周转;出口型企业随着贸易额扩大,需要银行提供贸易融资、跨境结算、汇率避险等服务。对于这类小微企业,单一的发放贷款已不能满足其需求。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考验。在监管部门政策激励和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目前银行业总体上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积极性很高,服务水平明显上升。但部分银行在战略定位上尚未树立差异化、特色化的经营理念,专业化机制和体制建设落实还不到位,也缺乏对市场和自身的了解,专业水平有限,服务模式和产品设计出现简单趋同的苗头,导致市场竞争力不足。而互联网、电商等新兴的第三方机构凭借掌握信息流和物流的优势,也加入对小微企业客户的争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领域的竞争日趋激烈。
继续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四项举措
下一阶段,监管部门将把“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拓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作为工作目标,并继续推动配套政策和外部制度环境的改善,从增供给、强服务、防风险、筑合力四个层面,更好地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增加供给
监管部门和银行机构要想小微企业之所想、急小微企业之所急,制定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和信贷政策,不断增加小微企业金融供给,满足小微企业信贷需求。
机构供给。鼓励银行机构增设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引导网点向基层延伸、向薄弱区域和空白点延伸。增设服务县域经济与“三农”领域小微企业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信贷供给。银行机构要单列年度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合理调整信贷结构和资金计划,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倾斜,持续增加信贷供给。
优惠政策供给。允许符合条件的小微信贷降低资本占用、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发行专项小微企业金融债、优先选择小微金融成效显著的机构进行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等。
加强服务
各级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做好监管引导、政策研究等工作,激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内生动力,以专业化、综合化、差异化为目标,提高与小微企业金融需求特点相匹配的专属服务能力。
专业化服务。商业银行要进一步落实“六项机制”,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建设、管理和资源配置力度。做实专营机构,做好小微企业特色分支行,强化专业人才队伍的培训建设,积极推进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
综合化服务。商业银行要根据小微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金融需求特点,由单纯提供融资服务转向提供集融资、结算、理财、咨询等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要根据小微企业产、供、销各环节上不同的金融需求,提供一揽子、全方位、综合化的金融服务方案。
差异化服务。商业银行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领域开展差异化竞争,以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型银行要继续深化改革,发挥网点、人力和技术优势,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效率,切实践行社会责任;中小银行要将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和战略转型相结合,科学调整信贷结构,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涉农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防控风险
针对当前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个别地区和行业小微企业风险暴露增加、不良贷款反弹的情况,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要遵循市场原则,做好三项前瞻性工作:
主动防范风险。科学把握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管理的客观规律,将风险防范从被动防御转向主动进攻。当前,要及时调整完善小微企业客户甄别技术和信贷管理文化,创新服务方式、信贷产品、管理流程、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提高风险防控的前瞻性、主动性。
及早化解风险。力争做到对小微企业信贷风险早预警、早识别、早处置。对潜在的重点风险和苗头性、趋势性风险隐患,要提高敏锐性,重点加强监测和管理。要坚持在发展中防范和化解风险,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转型升级。
审慎科学开展创新。小微企业的创新活动必须务实推动,稳中求进,要统筹创新发展和合规风控,提升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各商业银行要有效跟踪、研判和管理创新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要健全风险隔离措施,把风险控制在自身可承受的范围内,切实防止风险外溢形成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共筑合力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从来不是银行业的“独角戏”,而是政府、企业、社会团体等多方力量各司其职、各尽所能的“协奏曲”。我们期待进一步推动形成小微企业金融发展合力,在三个方面取得突破:
有效的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配套使用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主动性、引导性和带动性,通过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增加财政贴息资金、增加担保公司资本金、减免税收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引导信贷资金投向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领域。
多元化的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要从单纯的债务融资向多元化融资模式转变。要更加充分地利用股票市场、公募基金、私募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渠道融资,推动解决小微企业“借不到、借不起、借不长”等问题。
共享的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构建信用体系信息共享平台,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已有的企业和个人征信平台的作用,并在不断充实完善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同时,破除部门利益障碍,整合工商、税务、电力、海关等各部门信息,增加小微企业的非信贷公共信息及小微企业主信用信息,形成统一的平台,共同提升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质效。
金融服务业的特点范文
关键词:新疆少数民族地区;金融机构;金融服务
目前经济活动中,社会闲置资金通过不同的途径集中在金融机构,银行机构根据金融需求主体的经济能力实现金融资源配置,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金融机构的这种特殊的经营性质决定了金融服务的范围及客户群体。在新疆少数民族地区(和田、喀什和克州)的金融需求主体主要是当地的维吾尔族企业家和农户。当地的维吾尔族群众信仰伊斯兰教,主要从事种植业和特色民族产业等特殊行业,金融服务需求具有特殊性。当地金融发展水平较滞后,经济发展水平在全疆较落后,也是提高新疆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的主要障碍。当地金融机构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关系到缩小新疆区域经济发展差异和贫富差距的关键问题,同时在保证全国政治稳定、加强民族团结、建立和谐社会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新疆少数民族地区金融供给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服务模式存在的问题
1.金融服务意识存在的问题
目前,全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央政府不同时期制定了金融支持“三农”、中小微企业、农民增收、缩小经济发展差异、促进城镇化建设等政策。但金融机构对农业和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水平一直没有太大的变化,同时由于欠发达地区金融服务的风险高、成本高等原因,当地银行业金融服务意愿不强。银行业特殊的地位和经营模式决定银行的服务意识,全国银行类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意识可以总结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选优质客户服务的意识及范围,扩展到了地区,全疆或全国范围内,只是形式上发生了变化,基层行抢客户的模式,上升到分行或总行的形式。优质客户来源是各家银行提供金融服务较主动和积极提供金融服务的群体。存款业务方面,一般各家银行都设有大客户专柜,提供便利,甚至对有些企业提供上门服务,贷款业务方面也是很主动的去提供金融服务。第二、有偿服务意识。各家银行根据自己的特殊地位,增加自己中间业务的利润来源,不断扩大有偿服务的范围。这种全国性的金融服务趋势在新疆少数民族地区,引起金融需求的降低,不利于金融发展。第三、排斥弱势群体的服务意识。目前随着我国商业银行的商业化性质不断增强,对中小企业、农户等弱势群体的排斥程度越来越严重。银行业经营过程中积累的金融服务意识,是影响欠发达少数民族地区金融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2.金融业务创新存在的问题
金融创新是提高金融服务质量的关键。金融创新不是西方先进的电子化金融产品业务或把国内的金融创新服务模式直接应用到新疆欠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直接模仿不适合欠发达地区实际情况,必然引起投资浪费。目前的金融创新具有全国性的特点,没有体现地方性的差异。特别是新疆少数民族地区客户群体的金融需求平时较简单,存款业务和贷款业务,客户群体的文化素质低,有着语言障碍严重,宗教意识强的特点,全国统一的发展模式忽视了民族文化,语言障碍缺陷等特点,对基层行没有留下金融市场开发的权利和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的余地。这种固有的发展模式必然制止金融服务的范围和效果。
3.政策性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
新疆少数民族地区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里,商业性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存贷款规模占的比例较大,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业务,只是从事农业龙头企业粮、棉、油收购的金融支持,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支持规模低。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机构结构配置不合理。根据商业银行的经营性质,欠发达地区在没有形成通过市场调节资金融通机制的背景下,显然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必要增加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种类,解决区域金融发展差异和贫富差距的关键问题。同时重视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和金融支持功能。
(二)保证银行经营利益存在的问题
1.缺乏补偿银行经营利益的机制
提高银行经营利润是银行经营的最终目标。银行选择是否进入某一个地区时,必然选择经济发展较好的区域,选择客户时,也必然选择经济效益好的行业,不会选择经营成本高、风险较高的行业或客户群。这就是新疆少数民族地区银行机构提供金融服务功能不断弱化的主要原因,从国家或地方政府层面没有建立保证银行正常经营利润的补偿机制。
2.引起地方经济发展的难度
地方政府根据中央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相关经济发展政策,安排经济发展的相关目标,需要的资金要求银行信贷支持。但是,目前银行是自负盈亏的企业,安全性是其经营准则之一。在银行利润低、风险补充机制不完善的背景下,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力度也相应减弱。
3.优惠政策存在的缺陷
国家为了发展欠发达地区金融发展水平,对金融机构采取税收优惠政策和贴息贷款政策,金融优惠政策,对提高基层银行或农村区域金融机构贷款积极性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国家虽然对金融机构采取优惠税收政策,但基层银行没有改善服务标准,没有起到预期效果。贷款利息补贴政策上,安居工程项目、妇女创业、大学生创业等贷款种类采取贷款利息补贴政策,然而在实际操作上不同区域的金融机构因地方财力不同而存在差异,影响银行贷款的积极性。另外,利息补贴政策的范围较窄,不包括农民增收关键的贷款种类,在妇女创业贷款上,新疆少数民族地区不太符合实际情况,由于少数民族习惯和封建思想影响,农村妇女主要从事家务事,男性种地打工来维持生活。
二、提高新疆少数民族地区金融服务质量的对策建议
(一)重视创新符合当地的金融产品
西方国家金融发展的理念与民族文化之间冲突的背景下,在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西方金融发展模式和伊斯兰金融发展模式。我国是多民族的国家,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文化传统和,同样,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主体民族是维吾尔族,具有独特的传统文化,信仰伊斯兰教、生活习俗等方面具有独特文化传统。因此,结合维吾尔族的特点,在新疆少数民族地区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可以试点办理相关业务。目前,新疆的民族企业经营目标已经明确以民族特色为主的做为服务的方向。从语言障碍的考虑,充分体现民族顾客喜爱的金融服务。
1.设置免息存款种类
在新疆少数民族地区,有些民族企业家、个体工商户、大农户等经济收入比较高的群体和一般的农民由于禁止利息(riba)的原因,无法到银行办理存款业务。这些群体的这种遵守宗教教义的习惯,一方面,影响当地银行资金来源,另一方面引起维吾尔族办理金融业务的难度。根据当地的宗教文化,银行可以考虑设置不同期限的免息存款种类,根据不同的期限,以适当奖励和利润分成的形式,增加银行资金来源,解决维吾尔族办理银行业务的难度。
2.设置信用贷款
目前,银行业的贷款种类中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和保证贷款的比例比较高,一般也只向效益较好、风险低的部分企业办理信用贷款。新疆少数民族地区金融机构资金来源于个人和企业存款,银行只是中间调节资金融通需求的机构。金融机构可以给信仰伊斯兰教的农民和个人办理信用贷款。由于维吾尔族宗教文化中,特别注重按时还债务。他们的念头是“欠别人的债务,债务人去世后,在九泉之下,上帝是不会饶恕的”,有了这种观念,维吾尔族人去世后,下葬礼拜之前,必须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主持葬礼的人,当众过问亲朋好友间是否有过债务来往,如有,家人当场还清所有的债务后,方可做礼拜下葬。因此,给这些群体办理信用贷款是可行的。
(二)银行机构要重视改善金融服务意识
目前,金融机构的服务模式是顾客被迫接受金融服务的局面,顾客主动找银行办理相关业务。这种被动的提供金融服务意识不利于提高金融服务水平。银行应按当地的金融需求,改善金融服务模式。正确认识顾客对银行的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
1.灵活调整贷款手续和条件
银行贷款手续的复杂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银行业务的发展。在国家中小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指导下,国有银行设置专门的机构提供服务,但由于贷款条件苛刻、手续复杂,贷款企业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抵押物(或质押物)的评估、公正、保险和银行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等;贷款客户必须本行开户和盈利的企业,信用等级达到银行的相关要求,中小微企业贷款难题依然存在。再加上贷款审批周期长,时效性差,不能及时满足企业资金需求,部分企业因而放弃贷款申请。
银行贷款手续和贷款条件应该根据当地贷款需求的特点灵活调整,而不应依据全国统一标准。在欠发达地区,应尽量简化流程,适当降低门槛,根据不同企业的特殊性,灵活调整,提高金融服务质量。
2.重视双语人员的配置
在新疆少数民族地区提供金融服务的柜员和信贷人员配备时应该考虑双语人员的配备,特别是国有商业营业网点经常遇到很多少数民族顾客无法办理金融业务的现象。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的文化素质低,基本上使用本民族语言,办理相关金融业务时的程序、规则无法理解。另外在银行办理的相关凭证必须用双语言印刷,存款凭证、取款凭证、贷款申请、贷款合同等也应用双语言印刷,给少数民族群众创造办理金融业务的便利环境。
3.提高银行信贷人员的职业道德
银行信贷人员的专业素质,是提高银行信贷服务质量的关键。提高银行职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是银行提高金融服务的保证,在新疆少数民族地区部分银行信贷人员要求弱势群体贷款要请客、送礼等,这种不符合相关规章制度的不正之风时有发生,这种违规现象不断破坏银行金融服务的形象,而且降低顾客的金融服务需求。银行应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三)强化金融需求者的金融意识
强化金融意识,是当地金融发展非常关键的问题。欠发达地区的金融需求主体因经济因素,贷款条件、或宗教文化等原因,对待金融业务意识保守,金融意识弱的局面还是没有发生变化,无法达到提高当地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同时严重影响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金融发展。
1.宣传示范类型
最近,新疆乌鲁木齐市电视台专门开设栏目,组织创业者经验介绍,进行辩论竞争,这种栏目有利于提高地方创业者的经济意识。地方政府高度重视,通过相关媒体,宣传银行产品,强化少数民族企业金融意识。通过地方宣传部、组织当地银行支持致富的企业家,农业大户,在当地或新疆电视台组织专门栏目,选择不同行业的示范类型,重点介绍银行贷款的过程,银行贷款归还的经历,对银行金融服务看法等内容。这种宣传示范类型的介绍和宣传对金融业务的发展有利,同时对金融意识强化的作用较明显。
2.金融机构重视宣传金融业务
金融机构应通过电视和广播等介绍银行业务及相关金融知识;相关媒体也应开设金融业务介绍的栏目,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使用少数民族语言宣传金融产品。金融机构应通过强化金融营销工作,开发新的客户群,提高金融业务影响力,从而提升当地居民金融意识。
3.重视提高弱势群体的文化素质
提高文化素质是改变弱势群体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基础,是增强市场意识和经济意识的关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重视弱势群体文化素质的提高,加强不同级别、不同层面的培养力度。如加强对小微企业负责人企业经营理念、管理技术、财务管理等方面培训,加强对农户关于国家优惠政策、创业知识、金融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参考文献:
[1]李萍,张道宏.金融发展与地区经济差距(J).统计研究.2004.12:21-23
[2]陈双庆.伊斯兰金融业及其发展特点(J).国家资料信息.2009.6:8-11
[3]胡烧业.新疆地区金融发展水平差异研究-基于金融地理学的视角(D)乌鲁木齐:.新疆财经大学.2012:12-17
-
金融危机引发债务危机范例(3篇)
金融危机引发债务危机范文关键词:VAR;金融危机理论;希腊主权债务危机2008年金融海啸还未平息,各国的债务危机又席卷而来。我们不可否认,在过去几年里金融危机对国际经济状..
-
环境创设的建议范例(3篇)
环境创设的建议范文为进一步推进珠海生态文明建设,将珠海打造成“环境宜居与欧美先进国家相媲美”的滨海城市,近日,珠海率先在广东省成立首个环境宜居委员会(以下简称“环居委..
-
专题教育学习方案范例(3篇)
专题教育学习方案范文一、准确把握主题紧紧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认真贯彻“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组织支部党员召开一次专..
-
扶持资金范例(3篇)
扶持资金范文一、筹集对象凡注册地和经营地均在本区范围内的各类经济组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各类混合型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当为本单位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
科技在农业上的应用范例(3篇)
科技在农业上的应用范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实施科教兴农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紧紧围绕我市农业发展规划的目标要求,抓住农业现代化..
-
教育知识与教学能力范例(3篇)
教育知识与教学能力范文关键词:任职教育;教员;知识;能力;素质一、任职教育的内涵军队院校的任职教育就是指“为使受教育者适应岗位职务以及逐级晋升而进行的专业教育”。就其内..
-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知识范例(3篇)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知识范文篇1[关键词]戏剧影视;古代诗歌;教学模式;表演[中图分类号]I207.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234(2013)11—0101—02在高等院校汉语言文学专业中,中..
-
武术太极拳教程范例(3篇)
武术太极拳教程范文篇1那个时候学校对教学抓的不是很紧,学生的课余作业很少,好像没有感觉到学习上有什么压力,平时很自由。晚上,大人们都回来了,一家人吃了晚饭,就各自忙自己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