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制度(整理7篇)

666作文网 0 2026-03-28

供应商管理制度篇1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提高经营合理化水准,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之供应商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章办理。

1.3权责单位

(1)采购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供应商管理规定

2.1供应商开发

供应商开发程序如下:

(1)供应商资讯收集。

(2)供应商基本资料表填写。

(3)供应商接洽。

(4)供应商问卷调查。

(5)样品鉴定。

(6)提出供应商调查申请。

2.2供应商调查

供应商调查程序如下:

(1)组成供应商调查小组。

(2)分别对供应商之价格、品质、技术、生产管理作评核。

(3)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列。

2.3订购、采购

订购、采购程序如下:(1)请购。(2)询价。(3)比价。(4)议价。(5)定价。(6)订购。(7)交货。(8)验收。

2.4供应商评鉴

供应商评鉴程序如下:

(1)每月对供应商就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项目作评鉴。(2)每半年进行一次总评。

(3)列出各供应商之评鉴等级。(4)依规定奖惩。

2.5供应商复查

(1)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复查。(2)复查流程同供应商调查。

(3)有重大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问题时,随时能够作供应商复查。

2.6供应商辅导

(1)对C等以下之供应商采取必要的辅导。(2)不合格供应商应予除名。

(3)不合格供应商欲重新向本公司供货,应予辅导及重新作调查评核。

2.7供应商奖惩

2.7.1奖励方式

对优秀之供应商有下列奖励方式:

(1)A等供应商,可优先取得交易机会。

(2)A等供应商,可优先支付货款或缩短票期。

(3)A等供应商,可获得品质免检或放宽检验。

(4)对价格合理化及提案改善,品质管理、生技改善推行成果显著者,另行奖励。

(5)A、B、C等供应商,可参加本公司举办之各项训练与研习活动。(6)A等供应商,年终可获公司“优秀供应商”奖励。

2.7.2惩处方式

(1)凡因供应商品质不良或交期延误而造成之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2)(2)C等、D等之供应商,应理解订单减量、各项稽查及改善辅导措施。

(3)(3)E等供应商即予停止交易。

(4)D等供应商三个月内未能到达C等以上供应商之标准,视同E等供应商,予以停止交易。

(5)因上述原因停止交易之供应商,如欲恢复交易,需理解重新调查评核,并采用逐步加量之方式交易。

(6)信誉不佳之供应商酌情作延期付款之惩处。

标准的采购流程能够划分为战略采购和订单协调两个环节,战略采购包括供应商的开发和管理,订单协调则主要负责材料采购计划,重复订单以及交货付款方面的事务。

统一标准的供应商情景登记表,来管理供应商供给的信息。这些信息应包括:供应商的注册地、注册资金、主要股东结构、生产场地、设备、人员、主要产品、主要客户、生产本事等。经过分析这些信息,能够评估其工艺本事、供应的稳定性、资源的可靠性,以及其综合竞争本事。在供应商审核完成后,对合格供应商发出询价文件,一般包括图纸和规格、样品、数量、大致采购周期、要求交付日期等细节,并要求供应商在指定的日期内完成报价。在收到报价后,要对其条款仔细分析,对其中的疑问要彻底澄清,并且要求用书面方式作为记录,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

后续工作是报价分析,报价中包包含很多的信息,如果可能的话,要求供应商进行成本清单报价,要求其列出材料成本、人工、管理费用等,并将利润率明示。比较不一样供应商的报价,你会对其合理性有初步的了解。

A:申请人按“申购程序”提出申请,经本部门经理审查签批后,交供应部经理,进入“寻价比价程序”。

B:供应部经理按资金使用情景,经“寻价比价程序”后,转交财务部,进入“采购申请申查程序”。

C:财务部有关人员分别进行成本、利润核算、出纳备款审核后,决定签批,报总经理批准后,进入“采购程序”。

C1:在财务部审核后决定签否的情景下,将资料退回申请部门,申请部门视情景进入“坚持申请采购程序”或放下申请。

C2:经过“坚持申请采购程序”后,报总经理审核,如总经理签批,进入“采购程序”;如总经理签否,仍退回申请部门,由部门经理放下申请,用其他方法解决。

D:进入“采购程序”后,由供应部经理根据采购属于属长期及大宗情景,进入“合同签定及审核程序”;若属小额采购,则由供货商处直接采购。

E:进入“合同签定及审核程序”,由供应部根据供货商供给的资料,构成合同文本,交财务部进行成本利润分析,财务部审核签批后,报总经理,签批后交供应部签定合同并执行,进入“收货程序”;若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核后浅否,退还供应部与供货商重新谈判。

F:收货人员按“收货程序”检验所购物品,如不合格,进入“退货程序”

G:收货人员按“收货程序”检验所购物品合格,进入“入库程序”和“结算环节”。G1:进入“入库程序”后,通知申请部门,能够进入“使用、销售环节”。

G2:进入“结算环节”后,由采购部、财务部共同按财务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付款。

1、目的

评定、选择合格供应商,经过评审以证实供应商具有供给满足本公司规定要求的产品或服务的本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向本公司供给产品或服务的供应商的评审与选择。

3、定义

3.1【供应商】为本公司供给产品或服务的组织。本公司供应商主要有以下情景:A类:由本公司直接评审选定,包括:

a)物料供应商--直接为我公司供给标准产品的制造厂商。

b)外部协作加工商--按照特定的要求为我公司制作、加工的部件和器材,简称“外协厂”。c)物料代理商--根据协议要求为我公司供给标准产品的经销商。

d)OEM--按照规定要求供给完全属于我公司品牌的成品制造厂商。

B类:由可信或有密切合作关系的外部组织推荐其选定的供应和服务商,包括物料供应和货运商等(此类供应商我公司不再进行认证和建立其档案)。

3.2【产品】(Product):活动或过程结果。包括服务、硬件、流程性材料、软件或它们的组合。

3.3【基本物料】是指直接构成本公司产品的物料。基本物料分为采购物料和外协加工物料两种。

3.4【非基本物料】是指不直接构成本公司产品,但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消耗的辅助性物料。

3.5【采购】为取得外部产品所付出成本的商业行为。本文指物料供应采购。3.6【安规器件】在特定条件下,因其失效或不能承受高压而对人或财产造成损害或危险的物料。如保险丝、隔离变压器和光耦等。

3.7【物料替代】在不能采购标准物料情景下,行使风险采购方式,采购能够满足使用要求的物料替代标准物料。

3.8【一次性物料替代】在特定条件和要求下,采购不可简单二次使用的替代物料。如有二次使用应在受控状态下进行。注:“特定条件和要求”应在构成申请单时确定,它能够是以下情景之一:一次生产任务令、规定时期内的用料、限定的产品数量、特指有限的非标产品、一个限定的采购批次、一种技术状态下的用料。

4、职责

4.1采购部

a)负责组织评审选定供应商活动,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

b)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评审、建档和定期复审。确保这些供应商具有供给满足本公司规定要求的产品或服务的本事。

c)采购部经理或其授权人负责采购合同的批准,和对物料的紧急采购的批准;

d)分派采购任务,负责对采购订单的批准。按计划与认证结果进行采购工作,并跟踪到货情景,确保如期完成采购任务。

e)理解各业务主管部门的质量信息反馈,协助改善供应商的产品或服务质量。

4.2公司领导

负责确定相应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对选定的供应商进行批准和发布。

4.3技术工程部

a)按规定程序验收采购物料。

b)负责向业务主管部门反馈本公司与元器件供应厂商、外协加工制作厂商合作的质量信息。

5、过程要求

代号过程过程资料与要求职责者执行依据和输出01初次甄别供应商获取供应商的信息能够使用多种途径,评审、认证活动有指定的负责人组织实施。采购部(初定方案)02实地考察

交流根据初定方案,进行有目的的考察。

对供给有形产品的厂商应考察、了解其:经营的资格、硬件设施、组织管理、质量保证、技术水平、商务条件和售后服务等。评定小组参照:供应商评定表

03技术认证

在基本满足02要求情景下,必要时,提取样品进行测试或试用(可重复)。评定小组04商务谈判

在贴合技术条件情景下,与其进行商务谈判(和重复谈判)。评定小组

05综合评议

适当时,组织品质、工艺、生产、采购等人员进行综合评议。评定小组参照:供应商评定表

06意向协议

当双方基本确定时,应交流、确定操作方式和计划日程。需要时,拟签合作意向,或相关备忘记录。评定小组

07试合作

a)此期间,我方必须明确并传递与对方采购、加工、验收等要求。

b)需要我方供给技术文件的应予及时供给齐套、有效的文件,以及其他必须品。c)必要时,我方可派出技术支持人员。采购部

08阶段评定

必要时,对以往合作情景作阶段回顾、总结、评定,并作出或坚持现状或签订正式协议或暂停或撤销的意见。评定小组供应商评定表

09签订协议

条件成熟时,在双方要求都能够理解情景下,签订合作、采购、质量保证等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评定小组协议

10执行采购

a)按协议要求执行下单、采购。

b)当技术要求变更时,订单应予明示。

c)无协议约定的,按即时条件采购。采购部采购订单

11验货按程序要求实行验货。

合格,办理入库;不合格按不合格品处理。技术工程部检验和试验程序验货记录

12反馈质量信息与考核检验部门应适时向采购部反馈质量信息;采购部门应适时向供应商沟通质量信息,推动其实施改善行动,有考核要求时,应进行考核。对已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或对突发质量问题未能做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供应商,可降为试用供应商,直至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采购部品质报告

13复评与改善

根据历次合作、考核等情景,为实施持续改善,在以下情景进行复评:

a)质量问题频繁或严重;

b)合作本事不能满足公司发展需要;c)成本控制需要;

d)公司经营策略调整;

e)其他重要原因。评定小组采购部供应商评定表

6、管理程序

6.1操作程序

6.1.1本公司规模经营情景下,对基本物料的定点外协厂、OEM的选择(A类供应商)按照“过程要求”执行。

6.1.2以下情景的选择厂家和执行采购可参照(但不受制于)“过程要求”执行。a)试用新物料;

b)小数量加工;

c)当前供应商不能供货而执行物料替代流程;

d)进口物料;

e)来自关联公司的`物料;

f)已获得行业品牌认可的标准物料;g)元器件代理商;

h)友好合作厂家的物料;i)非基本物料;

j)运输、服务等供应商;k)其他新情景。

6.1.3在保证过程受控的条件下,“过程要求”中的01至10过程能够并行或超前。

6.1.4其他另外情景以公司领导批准为准。

6.2供应商控制程序

6.2.1直接选用的外部组织推荐的供应商,各业务主管部门质量检验部门应定期向评审小组反馈与之合作的质量信息。

6.2.2风险采购和一次性临时服务需求可不在此列,但其相应的供应商必须由评审组织进行确认。

6.2.3评审人员应拥有工程技术背景,良好的商务谈判、管理才能以及对制造商质量体系进行评审的本事。

6.2.4评审和认证活动应由指定的小组进行,成员必须包括技术、质量、商务等专业人员,活动形式能够是以下方法或其组合:

a)现场考察、验证;

b)样品检验和试验;

c)以供给可证实质量保证本事的数据进行验证;

d)试合作必须的期限;

f)历史业绩情景;

g)委托外部组织验证或认证;

h)直接选用由可信或有密切合作关系的外部组织推荐其选定的供应商。

6.2.5所有的合格供应商都应建立并保存见证性文件和记录。

6.2.6凡复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可终止业务合作关系或降为试用供应商,每次评审结果应反馈给供应商。

6.2.7B类供应商在本公司无评审要求。

6.3采购控制程序

6.3.1采购工作以“采购计划”和“认证结果”为依据。

6.3.2采购安全性关键器件必须是其获得了安规认可。

6.3.3在可行时,能够委托物料加工者或采购代理方进行进货检验,但应与之构成质量保证协议。

6.3.4采购人员必须具备采购活动需要的专业知识,能熟练运用电脑在信息网上进行数据处理工作,有必须的英语水平和较好的谈判技能。

6.3.5根据生产计划,采购部下达经批准的基本物料采购计划、零星采购计划,该计划是采购活动中“采购什么?采购多少?何时到货?”的基本依据。

6.3.6采购部根据器件的分类,把基本物料采购计划分配给不一样的采购职责人。

6.3.7采购职责人员在收到采购计划后,应认真核对计划的可执行性,如有不可执行的项目,应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计划制订部门,以便计划部门及时调整计划。

6.3.8采购人员将采购计划逐项核对评定的供应商相关信息,拟制采购订单,采购订单应清楚列明采购物料对应的本公司编码、生产厂家、相应的厂家规格型号、采购数量和要求交货的日期等。货期不能满足时,需注明新的定约时光。

6.3.9采购订单必须按采购订单审批、签返流程进行规范化和审批,采购人员将经采购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的订单发给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光内签返以示确认。采购订单签返后即生效,其复印件应由采购部存档并妥善保管。

6.3.10签返的订单如有价格、货期、包装的更改,采购人员应重新评议。

6.3.11采购计划中,未列入评定合格供应商的物料,则属风险采购;风险采购必须在申请单获得准许后,方可实施采购。此物料的使用应由相关技术人员明确特定用途和要求,不可简单二次使用的此类物料,如有二次使用应在受控状态下进行。

6.3.12订单下达后,采购人员负责跟单,不断提醒供应商按期交货。

6.3.13货到暂存库,采购员应告知暂存库收货人员物料的紧急程度,以便及时送检。

6.3.14采购安全关键器件必须是其获得了安规认可,未获认可不得采购;因技术改善或其他特殊要求需作物料替换时,必须履行规定的认可审批手续。

6.3.15当顾客要求时,可在本公司或供应商处对采购物料进行贴合性验证。

6.3.16外协加工控制

a)外协加工采购小组负责及时、正确地申请、传送外协加工所需技术文件、专用工装和仪器;b)对重点物料,由外协采购人员组织对外协供应商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生产现场技术指导和并进行首次加工评审。外协物料能够由IQC检验员或授权人在供应商现场检验,也能够送回AS检验,具体检验方式由技术工程部提出、实施;

c)由采购部负责坚持和外协加工供应商的日常沟通和联络,协调解决外协加工过程中的品质、工艺等问题。

d)由技术工程部组织对外协供应商实施定期考评,组织工艺辅导和品质稽查,监督供应商落实纠正、预防措施。

e)外协供应商必须按公司的要求供给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有关品质数据,该数据由质量工程部管理并纳入公司质量月报中。

6.4验货控制程序

6.4.1供应商将物料送到暂存库,暂存库管理人员在接收送来的物料时,应对其品种、数量和包装进行核对和登记。

6.4.2暂存库管理人员填写送检单并送到IQC,由IQC人员实施验证,对于风险采购物料IQC应按加严方式验证或检验方可入库。

6.4.3对于已经在外协厂或其他场所检验的物料,暂存库根据IQC开具的合格单据进行“直接接收”操作。

供应商管理制度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是指在公司内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在公司内从事各种公务活动和进行业务往来的外部单位和个人。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主要包括:

1、依照与公司订立的有关合同,在公司内从事基建、维修、安装、运输、后勤服务、劳务输出以及其他承包各种项目的外来单位或个人。

2、经公司生产安全科或各对口业务单位同意,进入公司内开展各类公务活动的外来单位或个人,如进行商务洽谈、参观访问、工作检查的外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建立公司合格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和性质定期识别服务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对承包商、供应商开展安全绩效监测。公司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坚持“谁承办、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凡公司各类合同项目的承办单位负责项目所涉及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各接待单位负责其他外来人员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公司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相关方的交叉作业实行统一管理。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包括合同约定、安全监督检查、安全培训教育、安全事项告知、违章处罚等。公司为保证双方或多方的作业安全,各承包商、供应商单位进场作业前,还要根据各自作业区内的实际情况,在工程项目承包协议中,与可能危及自己或自己可能危及对方的分包单位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门人员进行安全监督与协调,通过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互相告知本单位生产的特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以使各个单位对该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一个整体上的把握,确保不发生任何生产安全事故。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相关的承包方、供应商、租赁方及施工区内非本公司人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安全科是公司对承包商、供应商等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实施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审核或签订各类安全协议或合同,负责进行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作业现场和租赁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各种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或备案工作,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能源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公司办公室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的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动火作业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监督管理,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各种火灾、交通等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第八条公司办公室还应负责劳务用工合同的签订和合同的管理,负责协调和督促劳务公司处理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伤事故。各煤炭业务站负责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九条各项目承办单位(指负责基建、维修、安装等施工项目及租赁项目的公司下属各二、三级项目牵头单位)负责承包方、承租主的安全管理,负责其相关法律文件的各类证件和资格的预审、签订合同,负责承包方、承租方的安全教育,负责其人员的安全管理和从业资格审核。

第十条销售部负责各产品配套、物资供应、废品回收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因各类公务活动进入公司的其余外来人员,由各接待(邀请)单位负责其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项目承包方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以合同形式外包各项目时,各项目承办单位必须对外来项目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方”)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内容为:

1、验证承包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承包方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资格证、法人委托书,建设、安装等项目必须具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建筑施工许可证、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证书。以上证书必须真实有效,未按期审验,视为废证;

2、承包方的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3、承包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关安全资质的单位。

第十三条安全保证条件确认完毕后,由项目承办单位依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与承包方签订合同。合同书必须体现安全管理的条款,或另行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合同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及违反规定的处罚条款。

第十四条从事基建、维修、安装等项目的承包方,在开工前必须落实施工(维修)方案,定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将施工(维修)方案递交环境安全保障部备案。

第十五条开工前安全保证条件审核。对需要在公司内进行基建、维修、安装、运输、加工等作业的项目,由承办单位组织、环境安全保障部及相关单位参加,进行联合审查合格后,方能开工作业。

第十六条承包方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必须做到:

1、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

2、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现场安全员”)。

3、环境安全保障部、公司办公室负责对承包方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并将教育情况记录备案。

4、项目承办单位负责对承包方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对承包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作业条件,一同落实安全措施。

5、承包方对项目的全体作业人员(含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安全三级教育,并作好相关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

第十七条承包方在作业期间,必须做到:

1、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入厂、动火、用水、用电等管理和审批制度,并取得公司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作业。其中,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人员进出公司、动火作业、危化品运输使用等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审批,用水、用电等能源使用由环境安全部负责审批,临时租用公司设备由设备保全处负责审批。

2、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使用的各类机具、材料、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

3、现场作业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着装和佩戴防护用品。

4、现场作业人员应接受公司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对违章作业人员或妨碍公司安全生产的作业,公司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

5、承包方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由承包方负责调查和处理。涉及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承包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公司环境安全保障部备案。

6、为加强对承包方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使其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公司对承包方收取安全风险抵押保证金。若承包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能严格履行合同,无不安全因素,无违章违纪等现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公司将收取的安全风险抵押保证金100%返还。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违章违纪行为,将按照合同中的有关安全协议条款规定处罚,在其风险抵押保证金中进行扣罚,并责令进行整顿,若整顿无效,公司有权停止其施工,一切后果由承包方负责。

第四章租赁单位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公司以合同形式进行对外出租业务时,出租项目的各承办单位应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应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或协议。审查内容包括:

1、承租单位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是否具有承担安全生产风险的经济能力,是否具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有成熟的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经验。

2、承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与租赁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业务的,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第十九条承办单位与承租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时,应体现安全管理的内容或签订《租赁安全管理协议》,并向环境安全保障部备案。

第二十条承办单位应为承租单位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并在合同中予以体现。承办单位应如实告知承租单位租赁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公司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消防、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对租赁方的消防、交通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生产安全科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租赁安全管理协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标准,对租赁方的安全生产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考核。

第五章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凡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必须按规定办理临时用工手续,由办公室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安全管理、工伤保险、职业病等方面内容,同时办理工伤保险。公司办公室在与劳务公司订立合同前,应将合同中涉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有关内容征求生产安全科的意见,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办公室、生产安全科及各劳务派遣人员使用单位,共同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对劳务公司违反合同规定,公司有权责令其实施整改。

第二十四条依据公司《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分别由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各项目部及班组对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从事任何作业。

第二十五条各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参加安全学习和培训,接受安全检查。

第二十六条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享有相应的安全权力和义务。凡在公司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务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供应方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销售部负责各配套企业、供应商、物资回收企业及其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如物流公司)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对其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作好培训记录。

第二十八条销售部与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签订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充分体现安全管理的内容,明确合同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凡进入公司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1、服从公司的管理,自觉遵守公司生产安全、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生产现场以及环境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公司的安全检查。

2、未经公司相关部门允许,严禁进入各种危险作业场所、重点办公区域、涉密场所等;

3、未经公司相关单门审批,严禁擅自在公司内进行动火作业、擅自动用生产设备或私接管线等;

4、凡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车辆需要进入公司的,应严格遵守公司《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使用、运输、储存易燃易爆及危化品时,项目部应提前告知公司办公室,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第七章其他往来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其他往来人员主要指在厂区内进行临时作业(如临时搬运、修理工)、商务接洽、参观访问、工作检查、业务咨询等公务活动的非公司人员。

第三十二条其他往来人员的安全管理按照“谁邀请、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由各二、三级单位负责本部门邀请(接待)的外来人员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对其他往来人员的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参照配套(供货)方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考核

第三十四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各单位和责任人,公司将视情节给予直接责任人、责任单位以及各级安全负责人100-5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三十五条公司每年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履行职责与义务情况、安全文明作业情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审核。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承包方、承租方按合同的约定严格执行考核。如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等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不按公司要求履行法定职责义务的,将取消其续约资格。

第三十六条对劳务派遣人员和其他外来人员违反本管理制度的,按公司内部的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处罚;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规定对责任单位各级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给予考核,如不符合继续录用条件的,将其解聘。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安全部。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篇3

●xx谈判部是代表公司统一采购商品和确定供应商的唯一部门

●在确立合同前,供应商须向谈判员提供其厂商资信材料,商品的有关证明及特殊商品政府要求的其它证明(供应商须备有传真机,否则不能合作)。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生产许可证/代理证书复印件。

☆质量检测合格证/卫生检疫合格证/进京销售许可(对外埠产品)/商检证书(对进口产品)。

●xx超市总部供应商合同,对xx超市各店均有效。供应商和xx超市及其各店均需遵守执行。

●合同经双方确认后,谈判部将供应商的基础资料及合同条款的谈判结果录入电脑传送到店,并给供应商在xx超市唯一一个"厂商编码"(同一供应商供应xx超市不同部组单品,仅在"厂商编号"前加部组号以示区别)。

●xx购销单品清单为合同的重要附件,该附件为xx超市选购供应商具体单品的依据,是对确认每一单品基础信息的全面描述。

●购销单品清单须经双方签字确认,确认后谈判部将单品基础信息录入电脑传送到店,并给每一供应商的每一单品在xx超市唯一一个"单品编码"。

●供应商基础资料和其供应的单品基础信息(单品调整或包装/规格/价格等)如有变动,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谈判员,以便及时更正购销单品清单,变更电脑系统记录的供应商基础资料和单品基础信息。这样就会保证订货、收验货、对帐及结款的顺利,提高双方数据的准确和效率。

●双方确认合同后并非承诺购买,商品的采购需通过店订货单进行。如对合同或购销单品清单有疑问请与谈判员联系。

●有关商品及商品促销的所有问题,供应商应与谈判员联系解决。

●谈判部每星期一、二、四、五为供应商洽谈接待日。为提高效率,请与谈判员预约洽谈时间。

●为节省往返时间,供应商及其单品基础信息变更和促销确认请尽量以传真形式通知谈判员。

关于订/送/验收货

●店营业部门依据谈判部传送的供应商及单品基础资料,根据店内销售及库存情况向供应商发送订单(订单须是电脑打印,手写订单无效)。

●订单须以传真方式向供应商下达(非传真方式供应商可拒绝送货,并向公司稽核部反映)。

●供应商收到订单后,要按订单及时备货并按要求时间送到订货店的收货组。

●供应商必须按订单送货,与订单不符收货部拒绝收货,商品质量有问题拒绝收货。同样错误不允许重复发生。

●订单传真不清楚或订量不清楚,请与店指定人员联系确认。临时货量不足或断货,请及时向各店营业主管或经理反映,协商解决方案。长时间(15天以上)断货或供应商已停止生产供应的单品请提前一周向谈判员反映,以便谈判在电脑系统内及时终止,店营业不再订货。

●收货完成后,供应商请在订/验货单上签字确认。有退货请确认退价、量、额后,在退货单上签字。并记录订/验货单、退货单的流水号。

关于对帐和结款

●店财务部核算员负责与供应商对帐业务。

●在结款日前15天开始对帐。对帐时间为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30到12:00。

●为节省时间,请供应商在对帐期以传真形式向核算员报数,在确认核算员收到传真后的最晚第三天核算员须向供应商电话答复数额是否相符,如不符双方应预约时间详尽核对。

●对帐完成后,请按双方核对的`数额开具增值税票,并请供应商在结款日前至少7天将税票送至财务部,以保证按期结款。

●供应商第一次办理结款,请提供:

☆公司授权的结款代表人的证明,包括公司抬头的信纸、结款代表人的姓名和签名、盖有公司章。

☆结款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有公司章(A4规格纸张)。

☆供应商的开户行及帐号。

●供应商发生退票,请用公司抬头的信纸说明支票作废原因,并加盖公司章,同时交纳10元手续费。财务部收到作废支票日起五个工作日后重新开具支票。

●供应商支票遗失,请立即到xx超市开户行挂失。如支票未被冒领,自供应商报告之日起30天后财务部重新开具支票。

关于工作划分

●谈判部谈判员负责:供应商的签约、终止,单品的新增、终止、变价等变更,促销,赞助费用。

●财务部负责:核收区谈判部谈判员与供应商确认的各项赞助费用。

●店营业/收货组的营业员/主管负责:订货、验货、退货。

●店财务部核算员/会计负责:对帐、结帐、赔偿。

●店营业经理负责:长期租用店内堆头、店内广告。

供应商在以上各环节遇到问题可投诉于谈判部:谈判经理/区经理;店内:店长。

关于业务其它要求

●我们合作双方都希望向顾客提供最低价优质的商品,这样可以赢得更多的顾客。对于我们双方,这就意味着销量的增加和生意的提升。为此,xx超市必须拥有最低成本。

●为推动店内销售,xx超市要求供应商积极参与促销,并支持xx超市的促销活动、新店开业和店庆等到活动。

●xx超市希望供应商和谈判员就商品调整、价格调整、促销活动等方面多加交流和建议,并愿与供应商分享销售业绩和市场信息。

●xx超市要求供应商在合作上必须诚实,提供的所有资信和证明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供应到店的商品必须与谈判员洽谈选定的商品一致。

●因商品质量问题导致顾客投诉或政府专业部门检查处罚的,造成xx超市相关损失由供应商补偿。xx超市并视严重和影响程度决定是否加重处罚或终止合作。

●xx超市规定所有业务洽谈必须与谈判员在公司的谈判间进行,所有业务活动公开。

●xx超市为保护我们合作双方的利益和顾客的权益及员工队伍的清廉,所有业务活动公开透明。

●xx超市相信供应商给予谈判或营业员工的任何好处(如回扣、礼品或其它好处)都会导致双方经营成本的上升和不必要的费用支出,我们不希望有这种情况发生,所以xx超市规定:

☆凡xx超市员工,不论职务高低,都不得出于个人利益从与xx超市有业务往来的公司或个人,收受任何礼品、小费、现金等形式的馈赠。这些馈赠包括:娱乐活动票券、有价证券、现金或商品形式的回扣,供应商支付的旅行、节日礼物、餐饮等。

☆该规定请供应商支持配合。如供应商出于自身利益贿赂xx超市员工,一经发现即终止合作。如xx员

工出于个人利益向供应商索要或利用权力压制供应商的正常合作,请直接向公司稽核部反映。

☆供应商赞助xx超市的任何费用,都须有谈判员和供应商双方确认的xx超市的收费单据,供应商凭此单据到财务部交纳确定的费用,财务部收讫后在收费单据上核章并向供应商开具相应发票,供应商将财务核章的收费单据交给谈判员,谈判员将此单据粘贴在合同中。谈判员未填收费单据或财务部未开具相应发票,供应商有权拒绝交纳。

☆未按时限交纳的费用,总部凭确认的合同或收费单据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

关于供应商建议或投诉举报

●xx超市愿意听取接受供应商对双方业务合作有帮助、生意有提升的好的建议或意见。

●xx超市对供应商利益的维护,就是各级严格执行双方确认的合同、协议、单据及公司的规定。供应商对不执行的员工、部门可写清事实向公司稽核部投诉举报。公司对所有投诉举报内容(信件、陈述、举报人等)高度保密。

供应商管理制度篇4

供应商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有助于企业降低采购成本,通过优化供应商组合,实现成本效益最大化。优质的供应商能保证产品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增强品牌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关系有助于企业在市场变化中迅速调整,增强应变能力。有效的供应商管理还有助于防止供应链中断,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

供应商管理制度篇5

供应商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确保质量:严格的供应商管理能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维护企业品牌形象。

2.控制成本:有效管理供应商可以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率。

3.提高效率:优化供应链流程,减少延迟,提升运营效率。

4.降低风险:预防潜在的.供应中断,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5.建立信任:通过公平公正的交往,增强供应商的信任,巩固长期合作关系。

供应商管理制度篇6

为切实加强店内仓库管理,提高仓库利用率、减少损耗、提升进出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范围

本制度管理范围为所有商品仓库,包括联营及otc仓库,不含赠品仓、团购集货仓、物料仓、设备仓。

所有商品仓库内只允许存放商品、场内赠送赠品(试吃试用品),不得出现任何道具、物料、工具及其他非商品物品。

二、出入管理

1、进出仓库需两人同行,严禁无证人员进入库区,严禁非本店员工、促销人员借用本店人员工号牌卡进出仓库;

2、二楼大仓入口防损人员负责仓库人员进出管理工作,所有员工、促销员进入仓库都需留下工号牌卡;

3、门店设有加货专用车,禁止普通购物车进入仓库,仓库门岗应做好现场管理工作;

4、二楼大仓实行定点开放制,非开放时间禁止员工、促销员进入仓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仓的,需由分管业务主管向防损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

5、otc精品仓库仅限总台人员出入

三、台帐与责任

1、各部门应根据员工分管商品品类设定仓库责任区,责任到人、到货架;

2、所有仓库的管理,处长为部门负责人、课长为区域负责人、员工为货架第一责任人,促销员负责协助整理工作;

3、各仓库货架责任人负责本货架商品的现场管理、三信管理、台帐管理工作,如因保管不当、或违规操作造成损失的,由货架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4、各部门查询商品由对应商品货架责任人负责管理;

5、赠品等同于商品,所有赠品按所属品类、品牌由商品货架责任人负责统一管理;

6、otc精品仓库由总台负责管理,所有商品应建立仓库库存管理台帐。商品短少由货架责任人按进价赔偿;

四、库区商品管理

1、仓存商品的管理应遵循:分类存放、先进先出、封箱储存等原则;

2、分类存放原则:

①各部门仓库应设单位的赠品存放区、查询商品存放区,与正常商品区别存放;

②仓库应按公司新分类原则按货架、层板进行分类管理,不得出现混放现象;

3、先进先出原则:所有商品的进出应按商品进货时间、生产日期,按先进先出原则管理和提取,以确保商品品质;

4、封箱存放原则:

①仓库储存商品应整箱存入,如在上货过程中出现零散商品的,应用大小合适的纸箱、封箱后存放,并将商品码、商品名称、数量标于外箱上;

②商品存放尽量做到一箱一品,需拼箱存放的,每箱品种数不得大于3个,同时应在外箱标明商品码、品名及数量;

③禁止商品开放存放、严禁使用购物车、购物篮、周转知筐存放商品;

④外箱破损的商品,应及时更换外箱,以减少商品储存过程中出现的商品损耗;

5、所有商品应离地离墙放置,离地不少于10cm,离墙距离不少于5cm;

6、商品存放时应将重量较大的商品放于底部,避免压坏商品;

7、易碎商品应在外箱上标注“易碎”标志,以提醒员工搬运、上货时轻拿轻放;

8、货架商品的存放应确保外箱外侧面拉平,无通道两侧凹凸不平的`情况出现;

9、货架顶部存放商品应注意高度,离灯带距离不得小于40cm;

10、使用仓板存放商品的,堆垛间间距不得小于50cm,高度根据商品的承压能力和商品特性确定,并以提取方便为宜,沿窗口存放的商品还要防晒、防雨淋;

11、商品拿取应轻拿轻放,如因人为原则造成商品损失的,由责任人按进价赔偿;

12、因三信原因撤架商品应单独存放,用红色封箱带封箱后,应在外箱注明商品码、品名、撤架原因

13、破包、变质等商品应单独存放于查询区,根据商品属性定期清理----按商品品质情况及保管要求(如蛋类需每日清理,百货可按月清理);

14、买断破包不可换货商品应做好商品记录,每月结转次日由业务处提交清单及处理意见,经经理室审核后确认处理方式,避免出现商品积压;

15、各部门应保证库存货架之间的畅通,不得以库存大为由在通道内存放商品、不得堵塞货架间通道及仓库主通道;

16、所有部门不得将商品存放于消防黄线范围内;17、各部门应重点关注易失窃商品的储存情况,重点商品、贵重商品应在货架上放置库存卡,登记商品进出情况;

18、各部门应保持库存卫生清洁,不得在仓库内大量存放纸箱、每日应安排人员进行库存卫生清理工作;

19、退货商品应单独存放于退货区域内,并按要求在外箱粘贴退货单据;

20、食品、生鲜商品的储存,应关注其储存条件,避免因保存不当出现商品质量问题;

21、门店允许供应商活动用道具临时存放于仓库内,但应在活动结束的三天内清理出门店;不正常使用的供应商陈列架不得长期滞留在仓库内;防损部门有权定期(每月末)清理;

22、严禁在仓库内使用明火

五、禁止事项

1、严禁无证人员进出仓库

2、严禁在仓库区使用明火

3、严禁在仓库内使用、放置非加货专物车;

4、严禁商品开放储存

5、严禁所有物料、道具存放于仓库内;

6、严禁一人单独进仓;

7、严禁商品着地存放;

8、严禁堵塞通道

9、严禁在消防黄线内放置任何物品;

供应商管理制度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入网后的合格供应商管理,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有效防控经营风险,保证物资采购质量,切实服务好安全生产和项目建设,根据《合格供应商入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集团范围内生产经营、基本建设及其他日常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物资采购的合格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三条:xx集团对合格供应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合格供应商档案资料及日常考核资料(以下统称档案资料)有分公司采购部工作人员收集和完善,合格供应商管理办公室负责合格供应商档案资料审核,建库及管理工作。

第四条:供应商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荐优用优、入网审批、分级管理、动态考核原则;

(二)供应商资源内部共享,合格供应商优先使用原则;

(三)常用供应商必入库原则;

(四)公平、公正、公开录用,谁推荐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

第五条:合格供应商的入网管理严格按照xx集团《合格供应商入网管理办法》执行,合格供应商入网后管理严格按照xx集团《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

第六条:为加强供应商管理工作,成立合格供应商管理办公室(以下统称办公室)统一由集团总经理负责。

第七条:合格供应商管理职责划分

(一)分公司物资供应部或采购部(以下统称采购部)职责:

1、参与制定xx集团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和办法,经办公室审定后贯彻落实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监督;

2、对供应商进行入网推荐和资质初审,推荐企业信誉好、产品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3、根据办公室安排组织或参与对拟入网的供应商进行考察;

4、按照合格供应商管理的相关制度要求做好合格供应商的日常考核和监督;

5、及时反馈合格供应商的投标合格率,价格情景,供货质量,销售业绩,交货情景,售后服务,用户投诉等履约信息。

6、收录和维护合格供应商信息,对入网在库的合格供应商配合办公室的管理进行动态管理;

7、参与调查xx集团合格供应商的不良行为,提来源理意见和提议;

8、负责处理合格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

(二)合格供应商管理办公室职责:

1、制定和审核合格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与办法;

2、办理合格供应商入网,入库、退网;

3、审批合格供应商日常考核和年度审核结果;

4、负责处理合格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协调解决供应商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6、监督xx集团合格供应商入网推荐、考察和定期评审工作;

6、审查监督物资采购中合格供应商使用及管理工作;

7、查纠合格供应商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8、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供应商分类

第八条:供应商分为四类:合格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内部供应商、临时供应商。

(一)合格供应商:经审核经过入网条件的,办理入网手续的供应商;

(二)不合格供应商:经审核未经过入网条件的供应商;

(三)内部供应商:是指与xx集团或其下属企业之间存在不一样形式的股权结构关系,能够生产满足xx集团安全生产和基本建设所需产品的生产厂商。

(四)临时供应商:除上述三类以外的能够满足xx集团使用要求的其他供应商,一般情景下等同于合格供应商。

第四章:档案管理

第九条:办公室将复核、审批后的合格供应商信息建立电子和纸质档案库。纸质档案一般由分公司采购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办公室只负责管理电子档案。

第十条:合格供应商档案库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档案包括:供应商入网资格预审的所有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以及供应商推荐及资质初审表、评定审批表、考察报告及日常考核表等。

第十一条:对合格供应商档案库实行动态维护和考核,办公室必须及时将与档案库内合格供应商业务合作情景、对其考核情景等相关信息录入档案库并及时更新。第十二条:合格供应商入网入库实行职责追究制度。对因故意或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职责单位、部门和人员进行严肃职责追究。

第五章:合格供应商日常考核评价

第十三条:对合格供应商采用日常考核和年度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动态考核评价,临时供应商亦参与考评。

第十四条:采购部应当对合格供应商及产品、服务等方面信息实行跟踪,根据使用部门反映的产品质量、现场使用、售后服务等情景,对供应商产品、业务信息进行收集、记录,作为供应商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对合格供应商在日常业务往来中发现的问题,采购部负责及时填写《xx集团合格供应商违规违约行为记录表》见附件3报办公室,由其汇总整理后上报xx集团。

第十六条:对合格供应商的年度考核评价于次年1月份进行,评价结果作为供应商入网、退网等分级与使用的重要依据。

(一)xx集团合格供应商年度评价按《合格供应商入网管理办法》和《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二)xx集团合格供应商年度考核评价程序:

1、办公室发布合格供应商考核评价通知;

2、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按要求报送办公室。

3、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结合日常考核信息掌握情景,根据是否需要,牵头组织技术、生产、财务、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汇总后统一进行公开发布,年度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无特殊情景维持原评价结果。

第十七条:对合格供应商年度考核评价采用量化打分方式进行(评价资料和办法详见附件4《xx集团供应商年度考评资料及评分表》),评价采用百分制,资料包括产品质量、产品价格、履约本事、售后服务等项目。在评分汇总时同一供应商同类产品在不一样项目中出现扣分的,可累计扣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对于同一供应商同类同批次产品出现的相同问题涉及多个单位或部门扣分的,评价时不累加计算;分项考评中各考评分项所设分值扣完为止,不进行越项、超分值扣分。

第十八条:合格供应商年度评价等级确认

合格供应商年度评价分别评出三个等级:优秀合格供应商得分≥90分;合格供应商70≤得分<90分;不合格供应商得分<70分;临时供应商不参与评价定级。

第六章:供应商退网

第十九条:发现合格供应商在日常业务往来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并可随时终止其在xx集团的供应业务,及时清理出网包括年审不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损失需由供应商自我承担。

(一)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景骗取xx集团合格供应商网络成员资格的;

(二)供给虚假认证材料的;

(三)采用不正当手段抵毁、排挤其他网络成员的;

(四)与xx集团子公司或者社会中介机构违规串通的;

(五)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供货合同的;

(六)擅自变更或者终止供货合同的;

(七)向xx集团各采购主管部门、社会中介机构等行贿或者供给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向xx集团或各子公司供给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并造成后果的;

(九)拒绝xx集团有关部门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景、供给材料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对于容忍、纵容合格供应商不良行为的或知晓后而未及时反馈的,无论是否给各分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单位及个人,均将进行严肃职责追究。

第二十条:合格供应商在评价及退网处理中发现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书面形式或经过指定电话向合格供应商管理办公室提出质疑和投诉,质疑和投诉时应供给明确的事实证据及理由,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发此刻合格供应商入网、选用推荐、审核报批、评价考核、招标评标等环节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吃拿卡要等行为的,视情节对有关职责人给予处罚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归xx集团合格供应商管理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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