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一则作文500字(精选19篇)
读后感一则作文篇1
前不久,我看了一个童话故事??海的女儿它讲述一个人鱼和人之间的动人故事。让我最感动的几段,就是王子和小人鱼之间发生的那一幕幕。
我觉得,小人鱼是一条心地非常善良的?美人鱼?。因为当她的六个姐姐用自己漂亮的头发,从巫婆那换来了一把可以让小人鱼重生的尖刀。只要小人鱼把尖刀刺进王子的胸口,让王子的鲜血滴在她的脚上,那么她的脚就会立刻变成鱼尾巴,她又可以在大海里自由自在地活上整整五百年。假如是我,我一定不会辜负姐姐们的期望,会把王子杀死。但她并没有这样做。因为她知道,假如她把王子给杀掉了,那么会有另一个人和她一样痛苦,所以她不忍心下手,更不愿下手。
小人鱼宁可牺牲自己,都不愿牺牲别人的幸福。从这可以看出,小人鱼的心灵是多么纯真,善良啊!小美人鱼就这样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可是这生命却异常的美丽。因为她的生命中有着人世间最可贵的人性美。无论是成年人还是孩子,都需要这样的品质??善良。小美人鱼因为善良救了王子,因为善良选择结束生命。虽然结局是悲剧,可是他带给人的是精神上的美感,从中看出善良和美丽的东西。在物质文明的今天,我们总是过分追求物质享受,忽视对精神的重视。这会给孩子带来很多负面影响,使他们分不清善与恶、美与丑。
我不知为这个故事,为那条善良又可怜的小人鱼流了多少泪。一个人为了自己所爱人的幸福而牺牲自己的幸福是多么的不容易啊!又是多么的伟大!可我们平时在班中为了一点点小事而斤斤计较,甚至打起架来。在小人鱼面前,我显得很渺小,我不禁惭愧。
是一个动人的童话,这部电影很唯美,它在我们每个看过它的人的心灵深处留下了一个美丽的泡沫。泡沫是美丽的,她在波澜中泛起,让自己的生命如此绚烂;泡沫是稍纵即逝的,她在空气中消失,却让人无法忘怀。
小美人鱼就是这样一个泡沫,美丽而短暂。
读后感一则作文篇2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映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
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
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读后感一则作文篇3
曾几何时,在上世纪那个现代通讯不发达的时代,闲来无事,愁绪来袭,人便会铺开一张信纸,提笔写下自己的心绪,装入信封,交给邮筒,等待远方亲朋的回复,《傅雷家书》便是在那个时代诞生的。一位父亲用自己默默的坚持,书写着一封封家书,尽着父亲的教育责任,带给后人无限的启迪。
《傅雷家书》不是普通的家书,是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夫人1954—1966年间写给孩子傅聪、傅敏的家信摘编,该书是一本优秀的青年思想修养读物,是素质教育的经典范本,是充满着父爱的教子名篇。傅雷夫妇作为中国父母的典范,一生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培养的两个孩子,傅聪——著名钢琴大师;傅敏——英语特级教师。高尚的父母培养出成功的儿女,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了我强烈的感染启迪。
在这本集子里,傅雷在给傅聪的信里这样说:“长篇累牍的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不是莫名其妙的Gossip,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青年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间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做面‘忠实的镜子’,不论在做人方面,在生活细节方面,在艺术修养方面,在演奏姿态方面。”贯穿全部家书的情意,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这些家书凝聚着傅雷对祖国、对儿子深厚的爱。信中首先强调的,是一个年轻人如何做人、如何对待生活的问题。
书中处处闪耀着智慧的光芒,时时给人深刻的开导。其中贯穿始终,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关于做人、修养以及学问的关系实为一体的思想。在我看来,这就是重视和强调“一般修养”的重要。在其他信中,这种思想都有出现,比如关于去博物馆、去森林等建议,便是希望通过这些方式提高一般修养,而不是一味练琴、搞音乐。对我的启发则是,读书只是修养途径之一,另外还应有其他。特别是在现代社会,不能死读书,要学会变通,即使读书,也不应仅限某某学科。一般修养的建立和提高即要求文学艺术,科学、哲学、社会学、经济学,历史诸领域都需阅读,即不能偏科。因为,人生或生活绝不像学科分类那么规范齐整。各领域都只是我们所生活的世界的一个侧面,要理解我们生活的世界以及我们自己,广泛阅读是有必要的。
《傅雷家书》是教育成功的标榜,对教育有着独到的见解。看看当前学校的学生教育问题,现在学生中“留守孩子”很多,家长长期在外打工,把孩子扔给在家的老人、扔给学校,一年到头不闻不问子女的情况,不关心子女的做人和品行,电话交流甚少,更不要说写信了。父爱如山,母爱如海,这是孩子成长不能缺乏的生命元素和精神营养啊。当今社会那些不良少年的出现,首先就是良好家教的缺失,滴血的现实应当引起每一位父母的警觉,品读一下《傅雷家书》吧,定会受益匪浅。
时移世迁,过去的岁月是一去不复返了,人生的正道,是在于不断地前进,而现实的一切,也确实在大踏步地向前迈进。我们回想过去,品读经典,也正是要为今天和未来的前进,增添一分力量。
读后感一则作文篇4
我不是一个爱读书的人,但这次的“快乐假期,轻松阅读”活动真的让我获益匪浅。那天,妈妈说买一本《格林童话》给弟弟看,另外也顺便让我“交交差”。谁晓得,我一翻那书就爱不释卷了。
在这本书里,大自然的一切都是有灵性的。森林、原野、草地和花木都富于诗的意趣:“太阳、月亮和星星,全都是通人性的,很亲切,能给孩子以美好的礼物。群山间有人们在干活儿,江湖里有美人鱼在那里昏昏欲睡。各种各样的鸟儿、植物、石头全会说话,会表达感情。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是金子做的,并且都镶嵌着钻石。”
书中充满了奇特的想象,异想天开的事物:月亮可以被一小块一小块地剪下来作为陪葬品(《月亮》);燃烧的火焰可以像人一样睡着了,一睡就是百年(《玫瑰小姐》);胖仆人能一口将大海里的水喝干(《六个仆人》)。所有的人物、动物、植物和物件都具有一种勃勃的生命力,在一种充满人性智慧和奇思妙想的糅合中组成了一个通向无限的想象世界。
在大家特别熟悉的《小红帽》里,凶残的大灰狼把小红帽和祖母都吞到肚子里以后,安然大睡。这时,猎人出现了,他发现了大灰狼,用剪刀剪开它的肚子,它居然一无觉察,依旧在睡觉!小红帽和祖母都从大灰狼的肚子里活着出来了,然后小红帽赶快搬来几块大石头,填在狼的肚子里。狼醒了,想逃走,但石头很重压得它倒在地上,很快就死了。奇妙的想象使一直紧张的童话有了一个轻松的喜剧性结尾。
书中赞美勇敢、机智的人物。《格林童话》以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为主人公,他们大都是平凡的百姓,有士兵、农夫、裁缝,也有牧童和工匠。但是他们并不是俯首帖耳地顺从邪恶力量的奴隶,而是生活的主人。他们往往以自己的机智和勇敢来反抗邪恶力量,并在经历了一番挫折艰险以后,凭借纯洁善良、坚韧不拔和勤劳智慧而得到神奇力量的帮助,终于找到了爱情、平安和幸福,从而改变了他们黯淡的生活。这些童话往往通过一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形象来展开故事,充满了善良必将战胜邪恶的题旨,赞美了对暴力和邪恶的反抗,激发对损害者的同情,赞扬聪明和机智。其中最有名的是《灰姑娘》和《白雪公主》。
读着,读着,我觉得书中的世界是多少美好,以后我也要多阅读,增长知识,感受读书的快乐。感谢《格林童话》!
读后感一则作文篇5
阴沉灰暗的天空划过一道长长而耀眼的流星。一时显得格外灿烂,且愈加光辉闪亮。他就是文天祥,民族英雄,一位感动、感染、感触了无数人的义士,在南宋末年绽放出无与伦比的人格魅力。
他,年少有成。仅仅二十岁,便取得天下读书人至高的梦想——进士第一,也就是状元!可谓是进入人生的高光时刻,然而他并没有丝毫松懈、并没有与南宋那纸醉金迷的生活融为一体、并未享受那无边的功名。他仍然擦亮双眼,南宋的黑暗没有让他迷失方向。他无私、他爱国、他看不惯小人横行、看不起跳梁小丑。他,毅然决然地去明谏。然而,他却一次次被弹劾。他,有志气、有勇气、有才气。他绝不屈服!他是南宋的逆行者!
南宋末年破败不堪,奸臣当道。蒙古,兵精粮足,君主圣明。1275年,蒙古铁骑南下,兵锋直指南宋中央。国难当头,本来是一介书生的他,竟变卖家产,舍自己小家于不顾。短短几天内,召集了数万兵士,抗击蒙古。数万人,在蒙古铁骑面前又算得了什么?然而,他却仍然坚持抗击到底,不惧任何人。这段时间里,他抛弃的太多:他的家人,一个个凋零了;他的家产,慢慢用尽了。他,无私、无惧、无挂。
最终,他被俘虏了。但“人生自古谁无死”,他在给张世杰招降的信上,留下了《过零丁洋》这一千古名篇。“孔曰成仁,孟曰取义,唯其义尽,所以仁至。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他从容不迫,慷慨赴死。一代忠臣义士,无畏于为国献身。给我们留下无限的精神鼓励,他的义终将永远被铭记。
文天祥,他是我的偶像,更应是所有人的偶像!他有忠、有义、有信念、有气概——愿浩然之气长存!
“名相烈士,合为一传,三千年间,人不两见”多么了不起啊!我们怎能不学习他?
读后感一则作文篇6
草房子,这是一本曹文轩写的书。我认为她很好看。
这本书写了一个名叫桑桑的男孩油麻地小学的六年生活中的种.种故事和经历。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
“他朝天空望去,天空干净得如水洗刷过一般。月亮像是静止的,又像是飘动的……月光下,桑桑远远地看到了蒋一轮和白雀。蒋一轮倚在一棵树上,用的还是那个最优美的姿势。白雀却是坐在那儿。白雀并没有看着蒋一轮,用双手托着下巴,微微仰着头,朝天空望着。月亮照得芦花的顶端银泽闪闪,仿佛把蒋一轮与白雀温柔地围在了一个梦幻的世界里。”这一句相当好,我也想写得这么好,这么生动。
总让我难过的是最后一篇“药寮”中桑桑告别草房子的一句话“那是一九六二年八月的一个上午,秋风乍起,暑气已去,十四岁的男孩桑桑,登上了油麻地小学那一片草房子中间最高一幢的房顶。他坐在屋脊上,油麻地小学第一次一下子就全都扑进了他的眼底。秋天的白云,温柔如絮,悠悠远去,梧桐的枯叶,正在秋风里忽闪忽闪地飘落。这个男孩桑桑,忽然地觉得自己想哭,于是就小声地呜咽起来。明天一大早,一只大木船,在油麻地还未醒来时,就将载着他和他的家,远远地离开这里——他将永远地告别与他朝夕相伴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曹文轩他把这画面写活了,我仿佛就是桑桑本人,正准备告别生活了六年的草房子很难过。
我认为这本书有好多好词好句好段,我真希望都能用起来让我的作文变得更好。
读后感一则作文篇7
二十年代末期,北平,战乱,压迫,金钱,人力车夫……
这所有的词融合在一起就是就是两个字——祥子。骆驼祥子。
一个来自农村的青年农民——祥子,抛开除了自己就空无一人的家,到城里来,天天省吃俭用,拼命拉着凭来的车,没日没夜,为的只是能攒出钱来买上一辆自己的车。三年在祥子的努力中一晃而过,他有了自己的车,他可以不再受车场主的气,他可以想怎么拉就怎么拉了!可痛快的日子没有持续多久,战乱中的北平危机四伏,正在拉车的祥子莫名其妙的就被军阀的乱兵抓了回去打杂,这一切的困苦祥子都能忍受,但最让他痛苦和愤怒的,是他这辈子唯一的寄托——用三年的心血与汗水换来的新车,被抢走了。祥子历尽艰辛逃回了北平,在“仁和车厂”,压抑着满腔的悲怆和痛苦,继续拉着凭来的车。千辛万苦,当他终于在一个平和善良的人家找到了一份相对稳定的拉包月车的工作后,又因为雇主被特务盯上而被反动政府的侦探以“买命”的名义榨取了他仅有的一点点积蓄,同时也丢了那份安定的工作。面对这一个个接踵而至的沉重打击,他依然骄傲的抬着头。他是年轻气盛,高大健壮的祥子阿!怎么能这么轻易的被困难打倒?他不肯屈服。他要用自己的力气、自己的血、自己的汗来挣出自己和妻子虎妞的饭钱!虎妞以低价为祥子买了一辆车,可本以为又回到从前的祥子却又不得不因为虎妞的丧事而再把车卖掉。
读后感一则作文篇8
当我咿呀学语时,妈妈开始教会我认识大熊、树梢等词语。日积月累,我能将装裱精美并印刷有大大小小千奇百怪的字组合的书读成了句子读成了段,读成一个个故事,就这样我学会了读书,并从中一发不可收拾的喜欢上了读书。
在暑假里,我接触了《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书中你可以想像早在一万八千年前的山顶洞人能用兽牙,鱼骨,石珠……制成漂亮的装饰品吗?你能想像的到原始艺术其实也是丰富多彩,歌舞乐器在氏族部落简直就是一应俱全吗?恐怕你们连做梦都不可能知道我们的老祖先,其实也有爱美的观念和习俗。不要把他们想成全是一帮形似猿的,还没进化完善的“大老粗”。你瞧!摆在我们面前的是只红底白花的彩陶盆。盆中画着人头像,两旁绘有鱼纹图案。人像胖胖的圆脸,双眼眯成一条细缝,“眯眯眼”,咧着嘴巴笑眯眯的样子,足以叫你爱不释手,非常惹人喜欢。如此多姿多彩的原始艺术,叫人大开眼界,叫我们对原始人群佩服得五体投地。它折射出我们祖先的无穷智慧,凝聚着中国史前社会的精神文明。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触颇深。我明白了今天的幸福生活都是祖先们智慧和劳动换来的,他们为了让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用一双巧手制作旷世佳品,他们是我们心中的英雄,作为一个中国人我感到自豪!我要以他们为榜样,努力学习,为祖国再创辉煌!
读后感一则作文篇9
学习知识重要的是要有学习知识的兴趣。如果对学习的知识感兴趣,就会主动去学习它,去了解它。如果以学习为快乐的事,在快乐中学习,既能提高效率,还能加深对知识的理解。这样学到的东西才能够灵活运用。
就拿我最喜爱的舞蹈而言。不少人是为了艺考,或者被迫被家长送过来。对这门艺术毫无兴趣,毫无了解,纯粹地只是为了达成目的,迫不得已才去接触它。那么看他跳舞的人也觉得索然无味,自己学起来当然更体会不到快乐了。有时候心情不好,烦躁、无聊的时候,都喜欢自己随便笔画笔画动作,即兴一段。有时候连跳的是啥都不知道,但是我很开心,跳完了反而觉得浑身轻松了。
舞蹈里大家最讨厌的就是软开度这一环节了,它是必不可少,也必须具有的东西。原来很不解,但是现在学习的更长久了,我开始明白,这是为了更完美地完成剧目,如果要比别人更出色,跳得更好,就一定要忍下去。
我的舞蹈曲目叫《且看行云》,听名字就让人陶醉。我在这首剧目的音乐和动作中感受美,体会美。这整个舞都很沉静,要有目若秋水般的气质,想象自己宛若一片流动的云。轻轻皱眉,一个眼神,一个指尖之中,每一个小细节,都让我产生了无限的遐想。
读后感一则作文篇10
我非常喜欢读一些名著,但是我最喜欢的名著还是三国演义,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诸葛亮草船借箭那一章对于读了那一章我也有了一些感想。
这一章主要将的就是周瑜为了为难诸葛亮就让诸葛亮三天之内造好十万支箭。而诸葛亮答应了,并向鲁肃借了二十只船,每天穿上有三十个士兵,并且布置了一下船并且诸葛亮叮嘱鲁肃不要把这件事告诉周瑜。于是,第三天晚上,雾很大,诸葛亮就请鲁肃一起坐船驶向距离曹操的营地一段的距离便开始击鼓呐喊。草军以为敌军来袭,便叫人用弓箭射敌人。等到雾散了之后他们才知道中了敌人的圈套。而诸葛亮也成功得完成了周瑜交给他的任务。
对于这,我最敬佩的就是诸葛亮了。他不但有谋略而且还有胆识。所以周瑜没机会来整治诸葛亮。也正因为诸葛亮的才能才使得周瑜被诸葛亮给气死了。我跟诸葛亮没法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下。有一次,我家的树上出现了很多小虫子,由于我害怕,后来妈妈把他们給解决了。要是我能像诸葛亮一样聪明肯定会把虫子消灭的一干二净。
要是喔能有诸葛亮一半得才能就好了。
读后感一则作文篇11
精华欲掩料应难,影自娟娟魄自寒。
一片砧敲千里白,半轮鸡唱五更戏。
绿蓑江上秋闻笛,红袖楼头夜倚兰。
懂得嫦娥应借问,缘何不使永团圆。
这是香菱所作的第三首诗。在《红楼梦》中,香菱学诗算的上是一个插曲,但是联系香菱在《红楼梦》中的悲惨遭遇,作者写"香菱学诗"也是颇具匠心的安排。
在《红楼梦》中,香菱是一个相当重要的人物,在曹雪芹的笔下,香菱的一生颇具悲剧性,作者之所以写她学诗,也是为了抬高她的身份,增加读者对她的好感,并且这样写也使得当香菱被无情的命运折磨致死时,悲剧性更为强烈。
回归到"香菱学诗"上,其过程大致可分三个步骤。首先是拜林黛玉为师,在黛玉的指导下细品王维的诗;其次是一边读杜甫的诗,一边尝试作诗;其三是经历了两次失败,终于成功。香菱所作的三首诗中,第一首较为幼稚,全诗只是前人咏月时所用的词藻放在一起,其中没有任何真情实感,但她的第二首诗便有所进步,渐渐有了作诗的感觉,第三首诗中,香菱用词典雅含蓄,设意新奇别致,看似句句都非写月,实际上却是句句与月相关,借月抒发了自己的真情实感,从其所作的第三首诗中可以看出香菱自己本人的聪明与优雅素质,另一方面也使得香菱住在大观园里更为名正言顺,这全都是曹雪芹的精心安排。
另外,在《香菱学诗》中,香菱所拜的师傅是林黛玉,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突出了林黛玉的性格特点:虽是生性孤僻,喜散不喜聚,但也热情大度,并且林黛玉指导香菱时不厌其烦,循循善诱,而且言简意赅,这也是香菱能在短时间内作出如此成功的诗的一个重要原因。林黛玉的这种表现,同时也是作者对她性格刻画的另一侧面的反映。
细细品味,曹雪芹借写香菱学诗,为后文香菱的悲剧性结局作了一定的铺垫,为黛玉的性格刻画作了一个很好的侧面描写,可谓是"一举两得"。
读后感一则作文篇12
丑小鸭一生下来就是一只又大又丑的小鸭子,因为长得丑,所以大家都不喜欢它,而且也常受到排挤欺负,丑小鸭虽然难过,却不曾放弃希望,勇敢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在追求梦想的过程中,历经了各种磨练,最后锐变成一只美丽的天鹅,活出漂亮又有自信的自己。
这本书告诉我们:”不要小看自己,因为人有无限的可能”、”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像我的爸爸也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自从我和姐姐出生后,爸爸就失业?了,妈妈出外赚钱养家;十年来都是爸爸一手把我们带长大的,所以我们的感情非常好,后来我们长大了,爸爸年纪也大了,虽然拥有大学文凭,却一直找不到理想?的工作,像丑小鸭一样尝尽世间冷暖;最后爸爸立志要当公务人员,参加过无数次的公职考试,终于皇天不负苦心人,今年已四十几岁的爸爸考上了公务人员。
我希望所有失业的人们,能够学习丑小鸭的精神,勇于面对现实,不要气馁,坚持奋斗到底,相信最后也会和丑小鸭一样尝到甜美的果实。
读后感一则作文篇13
寒假里,我阅读了德国文学家歌德的著名诗剧作品——《浮士德》,这本书让我实在是受益匪浅啊。
诗剧的主要内容是:上帝与魔鬼靡非斯陀打赌:由靡非斯陀引诱浮士德,看他是否会放弃高尚的追求,弃善从恶,成为魔鬼的俘虏。魔鬼帮助浮士德恢复青春,遨游了人间和神界,经历了对爱情、宫廷权势和财富、古希腊艺术之美的追求和享受,但均未能满足浮士德的心灵。最终,在围海造田这一事业中,主人公浮士德找到了心灵的家园,说出了决定赌局胜负的那句话,然后便倒地而死……
我印象最深的是故事的结局:浮士德并没有成为魔鬼靡非斯陀的俘虏,而是升入了天堂。因为他虽然说出了决定赌局胜负的那句话——“真美啊!请停下来”,但最后做的围海造田属于上帝当初所规定的“带领人们走向幸福”这个标准。他享受爱情、财富、权力,只是满足了自己的欲望,其实并未获得心灵的满足。只有最终在围海造田这一既征服了大自然,又能替大众谋取福利的公益事业中,百岁高龄、双目失明的浮士德才真正找到了自己心灵的家园,此时,他死了,死得心满意足了。
由此我想到:人的一生,如果只是毫无目的地空虚度过,直到死,心灵也就没有真正充实、满足过。只有在活着的时候奉献自己的力量,多做一些利国利民的事情,生命才会显得有意义。
读后感一则作文篇14
我读了《童年》这本书,它讲述了作者高尔基在童年时的故事。
高尔基3岁便失去父亲,又随母亲寄居在外祖父家里。后来母亲早逝,外祖父辛苦经营的家业也因为一场火灾而破产,他小学没读完就被迫外出谋生,一直在社会底层摸爬滚打,但是强烈的求知欲望和顽强的精神使他从未而放弃过学习,终于,在他24岁的时候他发表了第一部短篇小说,随后一路势如破竹,最终,他一举成名!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暴躁又严厉的外祖父、慈祥的外祖母、总是喝酒闹事的的两个舅舅、漂亮而又忧郁的妈妈,还有会跳舞的“小茨冈”;有总是用长腿踢妈妈的继父、有被称为“绿老太婆”的所谓的“奶奶”、有孤僻而又执着于化学的房客“好事情”、有自杀的小偷彼得大伯、还有那一群玩儿草鞋大战、去冰天雪地的小岛上偷木板的小朋友们……尤其是善于讲故事,性情乐观开朗的外祖母,是俄罗斯文学中最富有诗意的慈母形象之一。
而作者则以一颗脆弱而又敏感的童心在这群人中生活着,体验着生活的酸甜苦辣。而在这其中,苦难让他充满坚强的力量去应对困苦的生活;顽强的意志则让他在逆境中成长!一个个的困难都没有阻碍他学习,他也从不因为自己的条件而气馁,抓住每一个机会,不断地进步,以别人难以想象的姿态走进了文学界,也许很多人都认为名人一定都是名门望族,一定都是一步登天,也许很多的名人都是这样,但是他——高尔基则是一个“市井小民”,通过一点一点的努力,一点一点的积累,积少成多,逐渐的变成了一个有文化的人,最后大获成功!
读后感一则作文篇15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西游记》,我看了一遍不过瘾,现在还在听凯叔讲《西游记》的故事。
《西游记》这本书主要讲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遇到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到了真经。
我最喜欢的一集是《大战红孩儿》。这个故事里有一句话很搞笑,这句话是这样的:孙悟空看到天上有朵红云,一下就把唐僧推下了马,因为唐僧是屁股着地,所以他说:“悟空,你不是跟妖怪过不去,是跟为师的屁股过不去吧?”我看到这里,哈哈大笑。虽然孙悟空把唐僧推下了马,但是,他也是着急,怕师父被妖怪抓走。孙悟空保护唐僧忠心耿耿,吃了很多苦,战胜了很多妖怪,他很勇敢,所以我很喜欢他。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坚持就是胜利,不要半途而废,不要气馁。
读后感一则作文篇16
在前几天,我读了一本很精彩的书,名叫《洋葱头历险记》。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在蔬菜王国里,老洋葱被抓之后,他的儿子洋葱头,不怕艰辛,和村民们在一起,和柠檬王作斗争,最终推翻了柠檬王,过上了自由自在的生活。
这本书写的非常生动故事中的人物非常符合他本身的特点,比如老洋葱的那股人一闻鼻子就酸的气味,小葱大叔的胡子,梨教授的小提琴——新鲜的梨做的小提琴,南瓜大爷的小房子等等。它们都非常生动、有趣。”柠檬王把柠檬兵们两个两个绑在一起把它们当作烟花放,最后只剩40个柠檬官和18个柠檬兵了。“这句话写的非常有趣,让读者看了之后就会开怀大笑。”冬瓜大嫂因为太沉,柠檬兵无法搬动她,只好把她滚回城堡》“可以看出作者是有意安排的人物。从这本书中我懂得了2个道理。一是团结就是力量。要是所有的事都让洋葱头一个人来做肯定做不成,必须大家团结起来,才能够战胜柠檬王。二是正义最终是战胜邪恶的。不管柠檬王的军队在怎么强大,也是战胜不了正义的。
这让我想起了一件事情。在幼儿园的时候,我们班有一个男孩,他仗着比别人年龄大,经常欺负别人,最后,我们几个商量好,一起向他攻击,最后把他打哭了,他再也不敢欺负我们了。
读后感一则作文篇17
在这个寒假,我怀着十分崇敬的心情,读完了一本名叫《红岩》的书,我的心情像奔腾的江水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的作者是罗广斌和杨益言,两人都是中美合作所集中营中的幸存者,他们在1957年写下了《烈火中永生》,后来又在这个基础上写下了长篇小说《红岩》。《红岩》被称为具有共产主义精神和革命气节的教科书。
这本书讲述了解放前革命烈士在受到敌人的酷刑后,依然保持着自己的革命态度,不向敌人屈服,让敌人一筹莫展。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的难友们,相互帮助,智斗敌人;白公馆的人们战胜敌人,迎来新中国。这书中的一切,无不让我感动。
最让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敌人密裁时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像革命英雄那样的死,是真正的重于泰山。江姐说过:“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
我们应该向革命英雄学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勇于斗争,不怕苦,不怕累,让《红岩》精神放射万丈光芒,光照千秋。
读后感一则作文篇18
她,红楼女子,名黛玉。一笑温文而雅,一笑千尘。
林黛玉初入贾府,王熙凤,心中虽觉她放诞无礼,但还是"陪笑见礼",以"嫂"呼之。这与前文所述"步步留心,时时用意"相照应,足以显示出她——林黛玉在寄人篱下的生活中,不得不乖巧,懂事。她在这气派阔绰而有着封建社会缩影的荣国公府里,在这有阶级压迫的社会中,黛玉自有着自尊笑。
在《林黛玉进贾府》文中,贾宝玉初见林黛玉。曹雪芹用"两弯似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态,娇袭一身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娇花照水,行动处是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来描述她。这是曹雪芹笔下的黛玉,更是宝玉眼中时她。温文尔雅一笑,是她动人的地方。但黛玉却不知道,正是这一笑,点燃了她与宝玉之间悲惨爱情的导火线。在荣国公府这一骄奢淫逸的生活环境中,黛玉这一笑显得十分诚挚。不是王熙凤,每一笑都意味深长,背后都常有不为人知的秘密。
虽然我未读完全本,但仍记得"探宝钗黛玉半含酸"中的情节。在黛玉去探望宝钗时却恰恰看见了贾宝玉,当时便笑道"早知他来,我就不来了。"一个微笑,尴尬而不失礼貌,但却又充满醋意。在这荣国公府,宝黛日渐生情,贾母却看重宝钗。三人之间终究起了棱角,但寄人篱下的她,心知肚明。她的这充满醋意的笑让人产生心庝之意。
林黛玉的每一笑都表现出她的自尊,她的自爱,以及满心的委屈,更揭露了这个封建传统思想礼教的社会。
她一抹朱唇笑,万人为之倾心。她的腼腆害羞夺得贾母的宠溺;倾城一笑让宝玉许下芳心。但正因为她温文而雅而敏感的性格让她遭受不住打击,宝玉与宝钗的联姻让她忧伤致死。但谁又不爱她那半点朱唇笑呢?
读后感一则作文篇19
《傲慢与偏见》,这本书是世界名著,而且还翻拍成同名电影,所以,对这本书,有一直充满了好奇的心里,因为我很想知道,这本书为什么这么出名,于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从朋友那得到了傲慢与偏见这本书,于是,我就迫不及待的借回家看了。
如果说开始是抱着猎奇的态度来看此书的话,那么到了后来,便是迫不及待地想翻下去了。
这本书主要是通过贝内特一家几个女儿的婚姻描写,反映了几种不同的婚姻观念。在爱情中,究竟是应该把美貌、金钱、地位还是爱情本身放在第一位呢?作者并没有死板地采用说理的方法来阐明自己的观点,而是通过几桩不同的婚姻描写,让读者自己去琢磨……
在这本书中,描写的人物尽管很多,但作者安排得很巧妙,显得有主有次。虽然这里面的人除了简·贝内特和伊丽沙白·贝内特以及宾利先生和达西先生外,其它的人几乎都存在很多缺点。但正因为对这些小人物的描写,更让我们觉得它的真实,因为在生活中,我们其实或多或少地也在扮演着这些并不光彩的角色,不是吗?扪心自问,无论是贝内特太太的自私、势利、放荡;威克姆的恩将仇报;柯林斯的虚伪愚蠢、奴颜婢膝还是凯瑟琳夫人的独断专行、自私自利;以及其它人的……,我们是不是都能从自己或周围人的身上找出些原型来?
当然,书中所描写的人物并不是都那么猥琐。简是贝内特家的大小姐,她美貌而又性格温和,甚至有些天真,从来都不会把别人往坏处想——哪怕她明知别人在欺骗她!其实这样的人虽然看似完美,但我觉得,她似乎缺少应有的是非鉴别能力,倘若她生存当今的中国,只怕被人骗得连东南西北都不知道了!其实做人不仅仅要有宽容之心,还要有起码的判断能力,知道什么时候该忍,什么时候该退!
我最推崇的是伊丽沙白——贝内特家的二小姐。她美丽、热情、聪明、自尊自信、面对权势绝不低头。当她看到达西的傲慢行为时,即使知道他是一个年薪上万英磅、并且地位颇高的少爷,她也绝不因此而强迫自己去巴结他。舞会上,当整个朗波村的人都对他趋炎附势时,她只是鄙夷地坐在一边。后来,她知道自己错怪了达西时,也敢于表白歉意。还有,在简生病的时候,她放下小姐的架子,徒步冒着雨去探望姐姐,耐心地服侍姐姐……总之,在这本书中,她几乎是一个完美的可人儿,有个性,却又善良无私!
宾利是一个和简差不多的“老好人”,尽管他也很有钱,但他却那么平易近人。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和简能走到一起,我想,这既是偶然的,也是必然的。
至于达西呢,前面说过,他是一个“傲慢的家伙”,尽管他外表很高傲,但实际上,他的内心很善良,他虽然有钱有势,但对佣人们却那么慈悲,对朋友也那么真诚、无私。其实他高傲是因为他有资本——试问一下,一个从小就生长在权贵家庭的少爷,一个一直被父母宠着的独子,能不养成自高自大的坏毛病吗?开始,他也存在着很深的门户之见,但是,在伊丽沙白的影响下,他慢慢地开始接近那些“和他身份很不相称的”小老百姓了。后来,他和伊丽沙白抛开门户之见,终于走到一起了,他们这两个性格几近完美的人,以后互相影响,也许会变得更完美了吧……
看完了这本傲慢与偏见,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中,在婚姻,金钱混杂的年代,爱情已经失去了原本的意义,而不同的人,在碰到这种情况后,又能怎么办呢?这本傲慢与偏见值得大家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