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统计工作计划(收集5篇)
依法统计工作计划篇1
根据《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自评工作的通知》(将治县办[2010]5号)文件的要求,县统计局对照“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考核指标,扎实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根据“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标认真做好自评工作和“五五”普法工作总结,现将“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计“五五”普法自查工作的组织
根据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局主要领导十分重视统计“五五”普法的自查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布置。局法制监察室牵头,各股室配合,对2006年以来统计普法的有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装订成册,做好自查总结,迎接省、市的检查验收。
二、统计“五五”普法的主要做法
首先,制定了统计“五五”普法规划,成立了统计“五五”普法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2006年,根据《县委、县政府批转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省统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县统计局与县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县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确定了统计普法的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统、规范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县统计局成立了县统计“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县统计局局长担任组长、县统计局副局长、县农调队队长、县城调队队长等同志担任副组长。统计普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统计局办公室,胡新娥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二、制定统计普法年度计划。根据统计“五五”普法的总体要求和安排,为了使年度普法与“五五”普法相衔接,每年年初我局制定了《县统计法制工作计划》,把统计普法工作列为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把普法工作贯穿于统计法制工作的全过程。
第三、统计普法的经费有保障。为了抓好统计“五五”普法,县统计局在办公经费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挤出经费用于统计普法工作。几年来,印发了大量的《统计法规选编》资料、《统计法》宣传提纲,悬挂了统计普法宣传条幅,开展了广播、电视宣传等多种有效的宣传形式,投入了一定的经费。对于统计普法宣传经费开支,以需要为原则,在财务上给予实报实销,从而保障了统计普法宣传的顺利进行。
第四、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印发《统计法规选编》500本、《统计法》宣传资料3000份,发到全县范围内的县直机关、乡(镇)、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二是在县、乡(镇)主要街道和主要场所悬挂统计普法宣传条幅,张贴普法宣传标语。三是在电视台《新闻》栏目之后进行统计普法字幕宣传。四是出动宣传车,在县城、乡村的大街小巷巡回进行《统计法》、《福建省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以上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使统计普法工作真正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宣传有位”,从而提高了全民依法统计、依法普查的意识。五是分期举办了《统计法》培训班。我县统计“五五”普法培训涉及面较广,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和统计人员共360人。局领导十分重视统计法的培训,有计划、分年度地抓好普法培训工作。从2006年至2010年连续5年举办了3期统计“五五”普法培训班。局长自己准备讲稿,亲自到会进行辅导授课,有力地促进了《统计法》培训的顺利开展。参加培训的360人通过考试总平均分达到了81.3分,全部通过了统一的普法测试。县统计局为他们颁发了普法合格证。在普法学习测试中,各级领导有124人,从事统计工作人员236人。六是搞好纪念《统计法》颁布25周年的活动。在活动期间,我局给每位县领导、县直各主管单位发一份福建省统计局纪念《统计法》颁布25周年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进行宣传。同时我局还邀请了有关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的领导和统计人员召开了座谈会,纪念《统计法》颁布25周年,与会人员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对抓好我县统计法制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依法统计工作计划篇2
我们国家己经进入科学发展的新时代。十七大报告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产生背景、精神实质,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出了新的要求。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基础深厚,思想内涵丰富,内在逻辑严密,理论框架清晰,已形成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同志还提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二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必须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必须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等等,这些都是进一步拓展了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内涵,是科学发展观在社会主义建设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具体体现。计生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就是要用科学发展观统率计划生育事业。
用科学发展观统率计划生育事业,“宣传教育为主”仍需摆在首位。总结历史经验,宣传教育在计划生育事业中起到首位作用名符其实。学习十七大精神,生育文化伴随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必定催生一个崭新阶段。要更好地发挥它的首位作用,必须创新宣传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全方位、立体化开展宣传造势工作,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杂志有文、网络有像,街道、社区、集镇、村场的户外宣传文图并茂、氛围浓厚。我们说,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是“顶天立地领先”的工程,所谓“顶天”,就是要学习领会吃透党中央的精神、国家的人口政策和法律法规;“立地”,就是要贴近人民、贴近社会、贴近实际、贴近生活。“领先”,乃引领时代之先,这就需要不断改革创新。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创新,就是要从改善大环境、扩大覆盖面、提升品味、增加投入、激活队伍五个方面创新工作机制,使人口生育文化真正适应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用科学发展观统率计划生育事业,“村民自治为主”应形成切实可行的制度。计划生育工作落脚到村(居),村(居)民自治成为主要发展趋势。它应该成为《村(居)民委员会自治组织法》的涵盖,是十七大所提出的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容,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部分,也是计划生育工作方式由政府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向法制化的公民行为方式的成功过渡。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应继承和发扬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的自治作用,实行“支部搭台、协会唱戏、政府服务、合同管理、信息连接”的“二十字模式”。取消政府对村(居)下达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和检查考核。各级政府依法履行计划生育各项职责,如依法查处、依法发证、依法免费、依法保障、依法服务等等;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应当只是党的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管理行为,尤其是政府不应当再把行政干预一直捅到村(居)民委员会或计划生育协会。多年来,我县计划生育事业的强劲发展,己由许多村(居)的实践探索,显现出“二十字模式”的成功趋向,亟待我们深入钻研和及时总结,用成型的新模式,向全国展现澧县乃至*的新面孔、新特色。
用科学发展观统率计划生育事业,“利益引导为主”将逐步形成主要管理方式。近年来,计划生育在“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的执政方针统领下,中央和省2级政府出台了“两扶一免”的优惠政策,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奖励扶助(每人每年600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补贴扶助(伤残的父母每人每年900元,死亡的父母每人每年1200元)、计划生育技术手术服务免费。“两扶一免”成功地唤醒了一度开始麻木的计划生育光荣心理,有效地激发起几乎逝去的计划生育热情,成为当代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利益引导让政府在计划生育改革创新中重获主角地位。还有市、县、乡三级政府如何作为?我想,市、县两级不应再把优惠政策只写在纸上,而要站在全局高度举公共财政之力务实作为。一要增加计划生育的投入量,二要合理使用已有的计划生育经费,三要集中计划生育征收处罚款于公共财政预算(根据执行绩效返补乡镇政府的执行成本)。往后增加的计划生育投入,要全部用到计划生育服务建设和利益引导中去。乡级政府应当以计划生育监管为抓手。对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和事,能严格依法查处,从经济制裁去到位,也是对社会计划生育的一种利益引导。当我们对实行计划生育户还无力重利吸引时,对违反的施以适当的经济惩罚,也能实现正面吸引力。有了5级政府的共同作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肯定会获得新生的大环境。
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计划生育工作中去,深入实施“宣传教育为主、村民自治为主、利益引导为主”的新“三为主”工作模式,切实落实“支部搭台、协会唱戏、政府服务、合同管理、信息连接”的基层工作方法,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方式和方法的根本转变,把*乃至湖南省的计划生育推向一个崭新的阶段。
依法统计工作计划篇3
一、充分认识全面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农村人口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因素。30多年来,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广大农民为农村进入低生育水平和全国低生育水平的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我国农村人口比例大、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传统婚育观念尚未根本转变、人口流动日趋频繁,一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仍面临生产、生活和养老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的任务十分艰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仍然是"天下第一难事",重点和难点依然在农村。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迫切需要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等问题;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要牢牢把握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性地位和阶段性特征,坚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推进,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把帮助解决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现实困难摆在首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
新时期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将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完善利益导向政策,强化服务和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促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积极推进新农村新家庭计划
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旨在依托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倡导和促进健康文明的行为和生活方式,保障农民享有基本的生殖健康服务,培育一大批"富裕文明、身心健康、优生优育、权益保障、民主和谐"的新家庭,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实行计划生育,提高农民家庭生活水平是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根本目标。要研究制定新农村新家庭的评估标准,把群众实行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要求。组织群众参与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把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和脱贫致富结合起来,利用人口学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人口文化大院等阵地,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信息、组织优势以及各相关部门的优势,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优先优惠的生产、生活以及生育等公共服务。
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农村文明健康水平是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主要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面开展出生缺陷预防,重点推广一级预防措施,加强婚育咨询指导及孕前保健,推广使用预防出生缺陷的新产品新技术;积极实施二级预防措施,全面开展产前诊断工作,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努力推进三级预防措施,开展新生儿和婴幼儿系统保健,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做好孕前管理和服务,引导群众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借鉴国际先进理念,积极开展国际合作项目,发挥项目地区的示范作用。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强化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和培养。
加强农村社区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是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重要内容。要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加强农村人口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人口国情、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立足农村社区实际,倡导树立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倡导女孩参与社区文化活动,鼓励男到女家落户,逐步改变重男轻女等封建传统意识和习俗,逐步消除性别歧视。
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程。新农村建设试点应有新家庭计划的内容,研究制定相关经济社会政策要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把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纳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之中,根据各地的人口形势以及工作基础,选择不同经济发展类型的村或乡镇开展试点。积极争取地方各级政府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各相关部门要互相协调、积极配合,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将新家庭计划和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三、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是惠民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指导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重要手段。计划生育家庭为国家作出贡献,应当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困难家庭应当得到重点扶助。建立健全利益导向基本制度。
要切实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制度。加快建立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探索建立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节育手术保险等制度。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建立健全相关奖惩政策措施。对违法生育的,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是党员、干部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做好惠民政策与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的衔接。要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以征地面积为主要依据计算和分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并对独生子女户、双女户予以照顾。移民搬迁、危旧房改造等补助政策,要以家庭作为基本的补助单位,并适当提高对计划生育纯女户危旧房改造补助标准。享受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的群众,不影响其同时享受其他惠民政策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所获得的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在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时一般不计入家庭收入。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应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并按规定享受计划生育扶助。
制定和落实惠民政策要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农村扶贫开发、宅基地划分、改水改厕、沼气应用、新技术推广等政策或项目,要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给予优待和照顾。要将独生子女和双女父母优先纳入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雨露工程"培训之中。将计划生育纯女户作为各级各部门结对帮扶的重点对象,推广"幸福工程"等社会公益活动。
四、探索建立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制度
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要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着手,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创新养老模式,逐步解除农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养老之忧。落实五保供养制度,解决好"三无"老人的保障问题。继续发挥土地养老的保障作用,巩固家庭养老保障的基本功能。
要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调动政府、集体和个人的积极性,多方筹集资金,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各地为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因地制宜地开展养老保障项目。探索开展农村养老保险的地区要优先考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
积极开展助老养老服务。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加快农村养老机构建设,不断满足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老人的生活照料需求,优先和优惠为身边无子女的计划生育老人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老年父母,按规定提供适当补助。要大力弘扬中华孝道、子女赡养、邻里互助的风尚,开展爱老助老义工活动,倡导社会各界关爱农村老人。
五、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
流动人口的主体是农民工。各地要按照中央《决定》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的要求,坚持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按照统一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积极探索不同类型的区域协作模式,创新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推动形成党政领导统筹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流入地和流出地互动互补的"一盘棋"格局,统筹解决好流动人口问题。
流出地要从源头上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流出地要做好外出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合流入地,及时提供、反馈流出人口相关信息。依法落实流出人口及其家庭应该享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加强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家庭的上门访视工作,帮助计划生育留守家庭及子女解决实际困难。
流入地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动人口纳入当地人口总数,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全局,把相关部门配合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责任范围,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经费。流动人口可以凭《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基本项目免费服务,逐步做到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服务。完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加强城市社区流动人口信息登记通报制度,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列入流动人口协管员工作职责。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等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加强信息化建设和考核评估工作。利用政府及各部门信息网络和资源,完善流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完善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开展跨省或省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与共享试点。建立科学合理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评估标准,研究建立目标管理双向考核机制。
六、进一步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关键靠农村基层组织,靠基础工作。要适应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综合改革的新形势,强基固本,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人员稳定。要按照辖区常住人口规模和工作需要,科学设立行政管理、技术服务机构,合理配备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撤并和改变机构性质。加强县乡计划生育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改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施和装备水平。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强化教育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县乡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岗位特殊、任务艰巨,要按规定落实基层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障待遇。
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农村社区基层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村级计划生育专干队伍,确保人员、任务和待遇"三落实"。村级计划生育专干一般要在3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以女性为主,实行"县管、乡聘、村用",鼓励民主选举、民主评议村级计划生育专干。适当提高计划生育专干待遇,其报酬可参照村委会主要干部的标准。
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推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职能转变,加强对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分类指导和支持力度。积极创造条件,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生殖健康权。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依法制定包括计划生育内容的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引导村级集体收益和资源分配有利于实行计划生育的个人和家庭。进一步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维护群众权益,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
积极推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信息化。抓好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完善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以及各相关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发挥信息引导和支持作用。建立健全出生医学证明、户籍管理、婚姻登记等公共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各级部门间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和方式,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逐步实现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未建立上述信息管理系统的,应根据需要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各级部门间定期信息采集制度。
七、切实加强对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人口发展放在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人口发展,做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落实。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和完善部门协调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制定相关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各相关部门在制定完善惠民政策时要充分考虑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对人口发展影响的评估,主动征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意见。探索建立人口发展指标评估体系,改革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切实加强对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法律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队伍建设、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经费的落实。强化对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坚决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创造依法行政的环境和条件,将稳定低生育水平、完成人口计划与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群众的守法意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了解群众诉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杜绝恶性案件和的发生。对出现重大违法侵权案件和恶性案件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依法统计工作计划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党委宣传部、司法厅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及《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增强计生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机关转变职能,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治理工作,特制定我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及20__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
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基本方略和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认真学习宪法、基本法律、行政法律、法规以及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知识,坚持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计划生育工作相合,改革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高各级计划生育干部依法执政能力、办事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使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自觉运用这一理论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的实践,注重提高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2、认真学习《宪法》、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特别要深入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广大干部和群众基本掌握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计划生育工作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3、坚持计划生育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妥善处理好学法与用法的关系,把依法治理计划生育摆到重要位置,以宣传教育为基础,以依法行政为重点,以法治化管理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计划生育法制化进程。
4、要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使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干部充分认识依法行政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充分认识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造福于人民的伟大事业,树立群众是计划生育主人的思想,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自觉服务于国家大局。
三、教育对象
全市人口计划生育系统的干部和职工。主要是各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的领导干部;各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公务员和管理人员;各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从事技术服务的人员;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人口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
重点是公务员的普法培训。同时,要加强基层分管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
四、学习内容
1、宪法;
2、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
3、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母婴保健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4、
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5、《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
6、《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___市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以及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的法规及地方政府规章;
7、其它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如:劳动法、统计法、档案法、条例、教育法、国家公务员法及有关市场经济的法律知识;
8、.国家计生委制定下发的规章。重点学习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配套的部门规章、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系统统计调查管理办法、计划生育宣传品管理办法。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制定下发的规范性文件、重点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文件文书》(汇编)的运用及填写方法等。
五、实施步骤
“五五”法制宣传教育从20__年开始实施,到20__年结束。
1、20__年,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同时确立宣传教育试点单位,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及师资力量的培训。按照年度计划,做好专业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
2、20__年至20__年,总结推广法制宣传教育试点单位经验,发挥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力量,做好各级人口计生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完成“五五”法制教育的主要学习内容。
3、20__年各县区对“五五”法制宣传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施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总结。市人口计生局将不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做好迎接自治区人口计生委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县区人口计生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制定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并报市人口计生局备案。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根据每年的实际工作,制定专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年度学习计划,安排好具体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2、各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要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培训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及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建立逐级学习培训制度,公共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地方为主;人口和计划生育专业法律、法规培训,由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统一组织培训;市人口计生局对全市计生系统公务员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培训。县级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
3、各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充实和稳定计划生育法制宣传队伍,认真落实法制宣传教育所需经费,从人、财、物上保证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
六、20__年工作安排
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之中,同人口和计划生育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结合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责任制的落实,及时督促检查下级的法制宣传教育的进展情况,表彰先进,督促后进,调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有效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坚持组织全市人口计生广大干部学习宪法、基本法律、专业法律法规,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努力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二是各级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政府行为由人治向法治转变;三是组织参加相关部门举办的“五五”普法培训班,积极参加各个时期的普法考试考核;四是根据阶段要求,举办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班,侧重专业法律法规及依法行政方面的内容;五是局机关年度对每个干部职工进行一次“五五”普法考核,作为年度公务员晋升的重要内容。
七、措施方法
1、结合实际、狠抓落实。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既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切实采取措施,防止形式主义。鼓励干部自学或在职学习,定期安排讲座。
2、推广典型,分类指导。注重调查研究,不断总结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充分发挥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典型的示范作用。积极参与搞好全国法制宣传月的宣传教育活动。
3、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宣传中心的作用,开展计划生育法律咨询、知识竞赛等。要参与做好电台、电视台、报刊的计划生育法制栏目及专题节目。
依法统计工作计划篇5
20__-20__年,在区委区政府和___市统计局的领导下,全区各级统计部门和广大统计法制工作者广泛深入地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圆满完成了统计“四五”普法的各项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大力推进依法治区、构建和谐___,进一步推进统计普法和依法治统工作,根据___市统计局和___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精神,结合我区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第五个五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以下简称统计“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按照___市统计系统依法行政实施意见的要求,紧密围绕全市统计“十一五”规划目标,结合统计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统计“五五”普法的原则是: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围绕___市统计“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和统计系统中心工作,安排和落实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于统计改革和建设,服务于统计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从社会公众和统计调查对象的需要出发,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在服务社会公众的过程中普及统计法律知识,满足全社会对统计法律的需求。
——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形势,适应新时期统计工作的发展变化,把握统计事业发展的根本需求,积极探索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努力拓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坚持联系实际,分类指导。密切关注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做好释疑解惑工作。认真分析不同地区的特点,确定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根据不同对象、不同阶段、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研究切实可行的方法,提高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目标、对象和要求
(一)目标
统计“五五”普法的主要目标是:适应统计工作大局和统计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通过深入扎实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扩大面向全社会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统计法律知识的普及,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观念和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素质,增强统计部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通过“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努力实现内外结合、上下互动、运作有序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体系。
(二)对象
统计“五五”普法的对象包括所有与统计活动有关的人员。重点对象是: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统计局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单位及其统计人员。
(三)基本要求
1、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通过认真学习统计法和现代统计知识,明确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责任,充分认识统计工作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中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观念。积极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为保障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统计数据的可信度提供有力支持,成为贯彻执行统计法、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的坚强后盾。
2、统计局的领导干部要重点学习和掌握统计法和依法行政理论,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的理念;牢固树
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观念;牢固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
要学会运用统计法管理各项统计工作,做到依法开展统计工作,依法组织和管理统计调查。
3、统计局的工作人员要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果更紧密地融入到各项统计调查工作中,使统计调
查过程成为普法的过程,引导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及其统计人员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更好地支持和
配合统计工作。工作中坚持依法搜集、整理、加工、提供和公布统计资料,依法实行统计监督,依法抵
制和排除对统计数据的干扰,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的能力。
统计系统的法制工作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真正树立起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
的观念;真正树立起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观念;进一步提高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能
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在统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确保统计法的正确实施。
4、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单位及其统计人员要进一步提高统计法律意识,自觉遵守统计法,依法准
确、及时提供统计资料,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主要工作任务
本规划从20__年开始实施到20__年结束,围绕统计“五五”普法的总目标,确保以下重点工作任务
的完成:
(一)积极筹备,做好各项启动工作
1、成立统计“五五”普法领导机构(20__年)
成立___区统计“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统计局局长张宝元任组长,副局长王国凤、刘德
顺、王晓明、王进利、井广生任
副组长,法规科、执法队、办公室、综合科、社会城建科、工交科、农经科、信息中心、城调队、农调队、商调队、普查中心、各统计所的科、队、所长为其成员,下设办公
室(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附后。
2、制定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__年)
法规科根据市局要求制定___区统计“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3、使用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教材(20__年至20__年)
全区除统一使用国家统计局编印的教材外,由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印全市补
充教材、普法案例选编、普法宣传挂图(画册)等,作为全区统计“五五”普法的指定宣传材料。
(二)突出重点,加大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各年度)
1、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
结合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精心设计,确定主题,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统计法为重点的
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年度统计法制宣传要点,利用与统计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和专项主题活
动紧密关联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
统计法的社会影响。
2、结合普查工作开展宣传
紧密结合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重大统计活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大力开展宣传教
育,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突出宣传重点,形成宣传声势,使普查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普
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结合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普查的责
任与义务,切实做到让社会了解普查、支持普查、配合普查。
3、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在继续巩固和发展各级、各类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同时,不断创新载体、创新形式、创新手
段,努力使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体现时代特点,提高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既要继续利用好法制培
训、法制讲座、考试培训等传统普法形式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条文,又要开展诸如“以案说法”、“三言
两语”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普法教育形式,增强感染力和说服力;既要发挥好电台、电视台、报
刊、杂志、橱窗、专栏等传统宣传媒体影响力大的作用,又要充分发挥网络平台方便、快捷的作用,在
___统计信息网站设立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建立普法园地,交流普法经验,实现与普法对象的互
动;建立复议服务窗口,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加强统计法的宣传园地建设,在本区主要公共场所和机关
办公地点设置法制宣传栏,公益广告牌等固定和流动宣传设施,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建立、开通统计法
律咨询热线,为需要相关法律信息的社会公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三)注重实践,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各年度)
1、在立法过程中宣传统计法
以《统计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制定、修改、颁布为契机,注重立法过程的公开性,以多种形
式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拓宽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广度,并力求在深度上有进一步的提
高。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要在相关报刊、网站上登载,让全社会知晓,提高守法的自觉
性。建立健全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及时修改、废止与国家新颁布法律抵触的现行法
规、规章,保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2、在执法过程中宣传统计法
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统计执法检查的同时,采取“点对点”的方式,向当事人宣讲统计法律
知识,促进其主动纠正统计违法行为,自觉遵守统计法。利用部署、培训统计报表工作的有利时机,开
展“送法到企业”活动,进行面对面的普法宣传,通过开设对各类企业管理人员,特别是法定代表人的
法律知识培训班、举办座谈会等形式,探索将企业参加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与该单位的诚信情况、
统计人员领取从业资格证书情况相挂钩的办法,促使企业重视统计工作,依法履行法律义务。进一步加
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以案说法,扩大教育面,提高统计法的威慑力。
3、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我局人员要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公
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依法行政方针政策和基本理论,推进
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进程。要及时清理、修改、废止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行政执法依据,推广和完善执
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把依
法行政水平和效果列入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紧密结合业务工作特点,建立健全行政许
可、行政审批、规章制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务公开等制度,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四、加强保障措施
(一)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1、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坚持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进一步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和法律顾问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保证每年进行两次以上法制讲座,使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化、规
范化。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年度考核制度,推行年度综合法律知识测试与重点法律知识测试,检验学
习效果,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及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建
立案例评析制度,筛选影响面广、警示意义强的典型案例(每年不少于5个案例),对照依法行政的基本
要求,围绕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在科长办公会上进行评析。
2、建立骨干培训制度
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骨干,是顺利开展统计“五五”普法的人才基础,也是全面推动统计“五五”普
法工作的重要保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培训的原则,20__年年底前,统计局负责完成我区所辖各乡
镇、各部门和各单位骨干培训工作。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建立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
库,不断提高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技能,发挥其在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
引领作用。借助社会资源,聘请相关法律专家、法律顾问,积极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
3、推进政府统计系统工作人员学法制度
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继续推进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在组织集中学习的同时,确保每人
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50小时。加强对统计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对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
罚、行政复议、接待等职能的重点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情况的检查考核,并把
考核结果同各单位、各岗位人员工作业绩、奖惩挂钩。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制度,每年
培训至少一次,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水平。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
度,全力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和管理,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积极与司法部门联系沟通,旁听
行政诉讼案件,从不同角度审视自身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行为,有效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的驾驭能力。
4、完善各项普法工作制度
进一步完善普法合格证制度,建立参普人员数据库和普法宣传声像资料库,实现五年普法宣传教育
资料的电子化管理;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季度统计制度,加强对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情
况的督促检查,定期开展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不断提高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
性。
(二)加强组织与领导
1、提高认识
我局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促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全局的高度,充分认
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自觉性和使命感,
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紧抓
好。
2、加强领导
做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组织落实是保证。我局应高度重视统计法制宣传教
育工作,切实加强对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要根据工作变化及时调整充实普法领导小组,明确
领导小组的职责,制定和实施完整的工作流程。要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
督查等制度,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在统计普法宣传上既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采取
切实措施,落实各项制度,防止形式主义,保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要自觉接受同级党
委、人大、政府对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宣传部门的联系,
争取支持。
3、明确分工
从普法对象的需要出发,根据职能分工,合理确定普法对象、普法内容和普法方式,积极开展有针
对性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工作上的沟通和协调,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形成合力,避免重复,避
免加重广大调查对象的负担。
4、保障条件
统计局要切实把统计普法所需经费列入各年度的经费预算,专款专用,逐步加大投入,并尽力解决
基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在人员、教材、经费、设施等方面的困难,努力创造良好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条
件,保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总结经验,考核验收
根据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全市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办法》,我局要在20__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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