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稳定对发展的重要性范例(12篇)
社会稳定对发展的重要性范文篇1
【关键词】社会事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法与实践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加速转型,我国和恶性极端事件增多,正处于社会矛盾的易发期和高发期。重大社会事业领域作为社会稳定风险高发区,与其他行业相比具有社会矛盾突出、风险不确定因素多、社会影响大等特点。随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推进,社会事业重大项目亟需建立一套系统、高效、可行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价体系。为此,从中央到地方都在积极探索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体系的构建。各级政府也陆续出台了关于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办法的法规和文件,但这些法规文件规定的过于笼统,不便于具体操作。正是基于上述风险分析方法实践方面的需要,本文专门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理论和方法作一些研究和探索,作为社会事业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方法的一种尝试。
一、社会事业重大项目的范围
社会事业重大项目是指关系社会公共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在建、拟建公用事业项目,并且符合地方政府关于重大项目建设规模和标准要求的项目,主要包括: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民政、体育、旅游、就业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设施和社会领域产业项目。
二、开展社会事业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必要性
1.是实现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是实现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和保证。社会事业重大项目,事关国计民生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牵涉面广、影响深远。加强社会事业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和预警,有助于全面排查掌握影响发展与稳定的各类隐患因素,有利于标本兼治综合推进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
2.是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的重要途径
坚持以民为本,深入广泛地体察民情、倾听民意、集中民智,是提高党委政府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的重要途径,也是有效掌握各类不稳定因素的重要手段。在那些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社会事业重大项目决策和实施过程中,切实抓好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判定和预警,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利于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
三、社会事业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特点
1.公众诉求日益多样化
社会事业重大项目的利益相关方诉求与项目本身的特点密切相关。一般来说,社会事业重大项目涉及利益相关方广、社会影响大、社会稳定不确定因素多,民众的诉求心态更加复杂多变,诉求导向也更加多元化。部分群体除表达物质利益诉求外,一些权利的诉求、安全的诉求也被激活,呈现出物质利益诉求、权利诉求与安全诉求相互交织的态势。
2.分析范围及调查内容广泛
社会事业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布范围广,涵盖了项目前期、建设期和运营期全过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内容包括项目合法性、社会环境、征地拆迁、生态环境、建设管理、安全控制、经济利益等方面。这些风险既关联项目本身、相关利益群体,又涉及社会及环境容纳问题,风险分析内容广泛,而且需要搜集大量的基础资料,进行深入的社会调查。
3.分析指标多样复杂
社会事业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指标繁多,针对性和专业性较强。按量化性质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按重要性分为约束性(绝对性)指标和参考性(相对性)指标,还可按时间发展分为动态指标和静态指标。这些指标的多样性、复杂性和专业性,要求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机构认真加以选择和确定。
四、社会事业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方法
本文以投资10亿元的“某国家考古遗址旅游公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为例阐述社会事业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方法。分析流程:成立项目小组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风险等级评价提出分析结论及建议。
1.风险调查
(1)风险调查内容。根据项目的实际,结合项目建设方案,运用适用的方法,深入开展风险调查。调查内容包括:项目的合法性;项目所在地周边的自然环境现状、社会环境状况以及项目实施可能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影响;利益相关者态度;当地政府、社会组织态度;媒体态度;同类项目曾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等。(2)风险调查范围。根据项目风险调查内容结果,确定项目的风险调查范围,见表1。
(3)风险调查方式与方法。风险调查的方式有全面调查、抽样调查、个案调查和典型调查。项目采用抽样调查、个案调查和典型调查等多种调查方式相结合的风险调查方式。风险调查常用的方法有文献法、访谈法、问卷法、观察法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项目小组进行了广泛调查,充分收集各方意见和诉求,对前置文件、合法性文件资料的采集采用文献法,对社会环境调查组合应用公示公告、问卷法、走访座谈、网上调查等多种方式和方法。
2.风险识别
在项目风险调查的基础上,针对利益相关者不理解、不认同、不满意、不支持等方面,或在日后可能引发不稳定事件的情形,全面、全程查找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各种风险因素。风险识别一般选用对照表法、专家调查法以及访谈法、实地观察法、案例参考法、项目类比法等方法。项目采用对照表法识别项目的特征风险因素(对照表省略)。通过对照表法,对项目风险因素和社会互适性因素进行了仔细识别和分析,归纳出了项目4个主要风险因素,见表2。
3.风险估计
(1)风险估计方法。风险估计一般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逐一对风险因素进行多维度分析,估计其发生的概率和影响程度。选取的维度通常包括:可能产生风险的项目阶段、地域、群体以及风险的成因、影响表现、影响程度等特性。主要风险因素的估计,可对风险概率、影响程度和风险程度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评判,也可根据专家经验确定。根据风险程度进行排序,揭示主要风险因素的风险程度。(2)项目主要风险因素及其风险程度。
1)社会稳定风险单因素分析(见表3)
2)主要风险因素程度汇总(见表4)
4.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为了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项目实施可能引发的风险,根据项目建设特点,针对主要风险因素,提出综合性和专项性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见表5。
5.风险等级
(1)主要因素风险变化情况分析。根据以上分析成果预测措施前后每一个主要风险因素可能引发风险的变化趋势和结果,见表6。
(2)风险指数计算。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指数计算一般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可选用专家直观判定法、专家打分法确定措施后每个主要风险因素风险权重。项目风险指数计算见表7。
(3)风险等级评判标准。参照国内部分地区的做法与经验,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符合行业实际的风险等级评判标准,见表8。
(4)项目等级综合评判。经过采取一系列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后,项目4个主要风险因素的风险程度中,有2个较小、2个微小,项目措施后综合风险指数为0.1。对照表8,综合判断项目措施后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等级(C级)。
6.风险分析结论与建议
(1)风险分析结论。1)项目存在的主要风险因素为:被征地农民就业及生活风险、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风险、水土流失风险、噪声和振动影响风险。2)项目措施后综合风险指数为0.1,综合判断项目措施后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等级。(2)风险分析建议。1)针对公共服务提供不足和拆迁安置落实的问题,尽快提出修订方案。2)根据不同的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和价值观、对风险的认知和承受度、对某一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的偏好等,以最适当的方法进行沟通,力求取得最佳的实际效果。
五、结束语
以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方法适用于社会事业重大项目的风险调查、识别、估计、防范以及风险等级确定,同时也可适用于其他项目领域。一般来说,在社会事业重大项目中,社会稳定风险一般不涉及严重污染、民族矛盾等问题,主要集中在规划和审批程序、征地拆迁、生态和社会环境影响等方面,在风险识别、估计过程中,应当结合具体项目时间紧迫性、影响范围大小、项目风险调查难易度等特点,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动态与静态相结合、当前与未来相结合的原则,选择适宜的方法综合运用,得出客观、科学、可靠的分析成果,不仅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阶段提供直接依据,而且为政府和企业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参考文献
[1]胡建一.《公共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与评估概论》.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1年03月
社会稳定对发展的重要性范文篇2
稳定何以是硬任务?要正确回答这个问题,深刻理解“稳定是硬任务”的科学内涵,必须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稳定与深化改革的关系来看,稳定是深化改革的基本前提。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调整、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强大动力。我国过去30多年的快速发展靠的是改革,我国未来发展也必须坚定不移地依靠改革。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正进入一个关键时期,必须通过深化改革,破除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有效解决发展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稳定具有十分突出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它能够保证改革的有序性和可持续性。作为一项具有高度复杂性并蕴藏着巨大风险的系统工程,深化改革,如果没有稳定这一基本前提,就不可能保证改革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措施的正确性与连续性,改革方向和进程就会偏离正确的轨道而误入歧途。深化改革必须十分慎重,要在稳定中向前循序推进,急于求成、忽视稳定就会出大乱子。如果出现社会动荡,循序渐进的改革就会变成混乱无序的变动,正常的改革进程就会被迫中断,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也会丧失掉。只有维护稳定,才能为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因此,要继续推进我国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的改革创新,必须确立“稳定是硬任务”的科学理念,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从稳定与科学发展的关系来看,稳定是科学发展的应有之义。发展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只有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才能不断夯实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稳定是发展的前提条件,要促进科学发展,关键是要保持社会稳定。没有一个稳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没有稳定的生活秩序和生产秩序,社会经济就会背离科学发展的轨道而出现严重失调甚至陷于停滞,国家的繁荣昌盛、人民的幸福安康就会成为纸上谈兵。科学发展是不断从较低水平向更高水平的发展,它的起点总是越来越高,对综合国力、人民生活水平和国际地位的提升十分显著。而只有在稳定的基础上,发展才能够是科学的,发展才能在继承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向更高水平推进,以前已经取得的成就才能不会因社会动荡而被破坏或抛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虽然在某一时期或某些地区出现了短暂的局部动荡,但总体上还是基本稳定的。正是得益于这种稳定,我国社会经济才实现了举世瞩目的高速发展。稳定促进科学发展,发展使稳定不断向更高层次进化,更高层次的稳定又使科学发展不断推进到新的阶段。科学发展离不开对国泰民安的追求,如果发展造成的只是混乱和无序,这样的发展绝不是科学意义上的发展。为了实现科学发展,必须在发展中努力贯彻“稳定是硬任务”的科学理念。
第三,从稳定与社会矛盾的关系来看,稳定是正确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需要。当前,我国正在经历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过程,这给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注入了巨大的活力,同时也引发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社会矛盾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但是,人为地掩盖、回避社会矛盾,让简单的矛盾不断酿成难以解决的复杂矛盾,或者,处理社会矛盾的方式简单、粗暴、随意,滥用高压强制措施,或者不分青红皂白用单一的经济手段应对不同类型的社会矛盾,最终必定严重破坏社会的良性发展。要妥善处理社会矛盾,不断为减少和化解矛盾培植物质基础、增强精神力量、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制度保障,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环境。如果再搞阶级斗争那一套,自己为自己制造动乱,不断地瞎折腾,社会矛盾不但不能得到有效的化解,反而会更加恶化,严重阻碍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在现阶段,我国的社会矛盾复杂多样、种类繁多,各种新出现的社会矛盾与历史上沉积下来的诸多矛盾交织在一起,正确处理和有效化解的难度很大,必须大力加强多元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建设,使社会矛盾的处理更加科学化、有效化、人性化、规范化、制度化。而多元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建设是一个复杂的历史过程,如果不能保持社会稳定,多元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建设就无法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反而会由于社会动荡而不断遭到破坏。如果多元社会矛盾化解机制由于社会动荡无法健全,那么,社会矛盾当然也不可能得到有效化解和正确处理。因此,只有努力倡导“稳定是硬任务”的核心理念,才能有效化解和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
第四,从稳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来看,稳定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社会是否稳定,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关系到他们生命财产的安全。稳定是民心所向,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和心声。人民群众不愿意看到社会动荡,不愿意在混乱中担惊受怕地生活。如果社会动荡不安,吃苦头最多最大的还是人民群众。只有在稳定的环境中,人民群众的各种权利和利益才能得到维护与实现,人民才能真正当家作主。如果社会动荡不安,人民群众就不可能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也会成为一纸空谈。要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必须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加快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保障性住房等各项社会事业。而所有这一切,都只有在稳定的条件下才能不断向前推进。在社会动荡时期,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根本谈不上各种权利和利益的实现。当今世界上有一些国家和地区,由于各种原因出现了社会动荡,暴力冲突不断,不少无辜的生灵惨遭毁灭,一些难民背井离乡,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他们的基本权利和利益被肆意践踏,根本无保障可言。所以,坚持“稳定是硬任务”的科学理念,才能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一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
第五,从稳定与国家安全的关系来看,稳定是瓦解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西化”、“分化”图谋的需要。当今世界并不太平,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的渗透、破坏和颠覆活动从未停止过。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敌对势力把“西化”、“分化”的矛头对准了我国,不断鼓噪“中国”、“中国责任论”,千方百计通过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各种或明或暗的手段,加紧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活动,我国将长期面对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战略的压力。西方敌对势力打着“民主、自由、人权”之类的幌子,把西方的价值观打扮成“普世价值”肆意传播,妄图搞乱我国广大人民的思想;他们不愿意看到中国的繁荣和富强,总是绞尽脑汁地想出各种毒辣伎俩,试图遏制我国的和平发展。西方敌对势力总是希望我国越乱越好,他们不遗余力地扶持民族分裂主义分子搞“”、“”、“”,甚至直接策划、参与针对中国的各种严重暴力事件,以便从中牟取暴利。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坚持“稳定是硬任务”的科学理念,维护好社会稳定,这样才能不给任何敌对势力以可乘之机,彻底瓦解他们对我国的“分化”、“西化”图谋,捍卫好国家安全,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稳定是硬任务”的科学论断,表明了新形势下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同志和党中央对稳定的高度重视以及维护稳定的坚强决心。维护稳定不是某一时期的权宜之计,而是始终贯穿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过程的重大历史任务。我们必须积极研究当前一段时间内稳定的特点和规律,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果断处理好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同时又必须高瞻远瞩、深谋远虑,做好以长治久安为目的的战略安排和总体设计,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使维护稳定的工作保持前瞻性、持久性和连续性。
社会稳定对发展的重要性范文1篇3
--对县十二届人大会第四次会议《十一五规划报告》的审议发言材料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昨天上午,冯县长代表县人民政府在大会上作了《关于xz__x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报告》。《报告》分三部分,围绕继续“保强争优、统筹发展”的工作主题,回顾总结了我县“十五”计划执行情况和20__年政府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明确了我县“十一五”时期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安排布置了20__年县政府的主要工作。
听完《报告》后,昨天下午,我们xz__x代表小组全体代表对该《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在审议中,大家一致认为,《报告》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精神:20__年政府工作、“十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回顾实事求是,客观准确,成绩喜人,在激情燃烧中跨越了新坎子,向全县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为“十一五”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十一五”规划从分析“十一五”时期影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县内外及国际需求因素入手,立足科学发展,坚持“保强争优、统筹发展”的主题,着力自主创新、结构优化、城乡建设、和谐创建四大重点,脉络清晰,全面细致,高屋建瓴地描绘了未来五年xz__x县经济社会广阔发展的美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蓝图,体现了全县人民的愿望,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20__年县政府工作的目标任务积极稳妥,提出的措施切实可行,特别是继续强化对50项事关我县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工作和实事工程的办理,充分显示了县政府务实进娶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工作作风和施政理念。
社会稳定对发展的重要性范文
在社会经济转型期,维护社会稳定一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防范工作始终是我国社会稳定建设的重中之重。在可持续发展和和谐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政府和社会公众对社会稳定风险日益重视,但是,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刚刚建立,工业化进程尚未完成,城市化进程严重滞后,精神和政治文明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转型期的社会稳定风险认知、评估和防范研究的方向性把握,应以经济社会现代化重构为背景,以宏观的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以风险的结构性(体制性)变迁为主线,即注重宏观认知、综合评估和战略分析,强调宏观诉求和战略诉求的结合、系统性和前瞻性的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估的结合、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的结合,以及理论研究和试点应用的结合。
1.1对社会稳定风险的认识亟待宏观化
造成转型期的我国社会纷争频发、重大多发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维稳”观念落后、风险意识淡薄、对社会稳定风险机理的认识不够全面,政府决策与公共管理中的宏观性、战略性问题没有系统加以认识和解决,全局意识和战略思想匾乏,系统化、综合性评估相对缺乏等等。现有社会稳定风险研究主要将社会稳定风险视为客观存在,即存在于“那里”、独立于人们头脑和文化之外等待被测量的东西,强调风险的可计算性和可控性,努力解决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准确评估计算的可行性问题,根据一个可度量的风险水平或对风险的客观评估,实现按照风险对社会系统预期或建模的损害有效降低风险的目的。这种认识路径无法给人们认识转型期的社会稳定风险提供一个更宏观、更综合的框架。贝克认为,风险是一种应对现代化本身诱发并带来的灾难与不安全的系统方法。维尔达沃斯基把风险定义为一个群体对危险的认知。因此,风险在本质上有其客观依据,但必然是通过社会过程形成的,总处于建构的过程中。社会稳定风险是经济社会现代化转型的产物,是一个多维度的社会现象,是基于孕育在社会组织特定形式中的原则而被定义、被感知、被管理的。不同文化和社会背景下,每一种社会生活形态都有自身特有的风险结构。面向涉及经济、政治、技术、心理、管理、社会等方面诸多要素集成的宏观性、整体性的社会稳定风险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社会学、政治学或公共管理学视角下的社会稳定风险研究的宏观理论和方法更是处在空白状态。而且,现有社会稳定风险研究,要么偏重于“维稳”工作的具体需要,存在理论研究受制于业务需要的问题;要么社会稳定风险研究成果难以获得处在一线的政府工作部门的理解和应用,被束之高阁。以上问题的解决需要我们在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加强对我国市场化、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与社会稳定风险关系的理解,加强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与社会稳定风险管理的关系的理解,努力揭示社会稳定风险与社会经济转型的紧密联系,坚持可持续发展目标和科学发展思想,积极提出和构建社会稳定风险研究的宏观理论和方法,宏观地把握转型期我国社会稳定风险管理工作所面临的主要矛盾和科研需求。
1.2对社会稳定风险的评估亟待系统化
目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不够系统和规范,经验性的粗放式的风险评估在实践中较为普遍。在理论研究领域,由于技术风险分析已经发展了很多风险分析和评估的定性定量方法,并在金融、企业管理等微观管理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也确实可以提供与行动的每种可能在逻辑上的或经验上的知识,帮助决策者估计预期的危害。因此,许多研究者试图将这一方法论体系运用于社会稳定风险的研究与应用之中。但是这些研究忽视了社会稳定风险系统与技术风险系统属性、基本结构和功能等方面的本质区别,必然会引起诸多批评和质疑。这突出地表现:(1)在风险后果认定方面,社会活动活动和后果间的相互影响是非常复杂的,取决于风险的特征、个人、价值、社会以及文化等方面的因素,忽视社会过程中个人价值和偏好以及利益博弈,将带来关于风险的争论,导致对风险的认知偏差,从而加重风险的严重性.(2)主要反映的是现有的社会经济管理的观念、政策和体制下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和水平,不仅缺乏以社会经济现代化转型为背景的宏观认知基础,也缺乏对社会稳定风险结构跃迁的全面分析和整体把握。(3)系统工程方法在社会稳定风险研究领域的运用不够合理,例如,社会稳定风险的认知不够宏观,缺乏结构性的认识;风险评估缺乏系统性、综合性;风险的防范与调控缺乏系统性的思考和建设。更严重的是,有的研究还出现了一些知识性错误,比如,指标的相关性缺乏必要分析;指标权重求解方法,如判断矩阵和特征值法等缺乏逻辑和心理学基础的方法,仍然得到照搬照用。(4)简单用概率和后果来衡量风险在损害认定方面排除了价值分歧和偏好,实际上是虚构的精确,因而也就失去了实质意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应考虑包括公正、公平、灵活性或可恢复性等互补目标。因此,运用系统科学和风险管理等现代科学理论,系统全面地认识和把握社会稳定风险活动,不能停留在粗放的经验性认识水平上,必须努力揭示转型期的社会稳定风险系统的基本结构、要素和功能,以便选择系统合理的评估指标,建立起系统合理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
1.3对社会稳定风险的防范亟待战略化
著名社会学家袁方指出:简单化地理解社会稳定无疑也与社会稳定的地位十分不相称,改革有具体的战略体系和实施纲要,发展也有五年计划,而稳定却只停留在救火式的应急控制上,显然是不适宜的。我们应当从整体战略的高度提出带有整体性和全局性的社会稳定思想,使社会各阶层不仅在稳定压倒一切下达成共识,而且在如何实现稳定的具体操作上通力合作。我国社会经济转型期的社会稳定风险防范问题首先是一个宏观的战略命题,并在经济学本质上是属于资源利用的问题,而绝非仅仅是一个资源配置的问题。所以,我们的确应当从整体战略的高度相应提出一些带有整体性和全局性的思考,从社会稳定风险系统的不稳定因子和时间属性这一层面分析,防范社会转型时期的宏观危险性有必要转变发展模式、利益格局和政府模式,优化社会稳定的结构性水平。为此,需要在思想、行动、组织、体制、机制、法制、政策等方面采用一系列宏观风险管理的系统性措施和宏观风险治理的整体性方略,对转型期的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缺乏战略思考,建立起适合转型时期特点的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的基本思想和战略管理体系,减少社会转型过程的随意性、盲目性、短缺性与不确定性,消除社会稳定与社会经济发展要求之间不相协调的状况和难以为继的局面。因此,有必要探索并依据稳定风险宏观认知和综合评估的前沿研究,运用系统科学、风险管理和战略管理理论,努力探索转型期的社会稳定风险的基本防范策略,逐步形成适合转型期特点的社会稳定风险防范的基本思想和战略管理体系。另外,社会稳定风险研究的前沿需求是将风险的认知、评估和防范工作与现代化转型这一基本现实紧密联系起来,进而要求社会稳定风险研究的系统化、宏观化和战略化。这本质上是学术研究工作在不断贴近现实的同时进一步科学化的过程,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比如,系统科学的兴起,也为风险研究的科学化提供了现实可能。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理论基础与方法的核心内容
研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方向性把握,梳理了稳定风险研究的基本线索、现实背景和科研需求,据此本文提出和确立社会稳定风险研究的宏观化、系统化和战略化的结构主义路线,其核心内容包括将社会稳定风险与现代化转型紧密联系起来,揭示系宏观认知社会稳定风险的宏观结构、基本要素、成因机理和跃迁方式;以社会稳定风险的宏观认知,引入系统科学理论与方法,提出评估内容、体系和方法;从战略层面上提出了防范策略,为提高我国维护社会稳定的综合能力和整体水平提供科学依据。
2.1社会稳定风险的宏观认知
在学术探索和业务实践中,人们对社会稳定风险的研究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难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社会稳定风险系统的形成和存在机理缺乏认识,对转型期的社会稳定风险系统的客观存在缺乏认识,不能符合系统科学的目的性原则,缺乏客观存在与主观能动辨证统一的观点。同时,对社会稳定风险系统的发展演变缺乏认识,对转型期的社会稳定风险系统的基本活动及其原因缺乏认识和预防,对风险的系统、要素及其环境的整体关系缺乏认识。(2)对转型期的社会稳定风险系统的基本构成和作用缺乏认识,不能符合系统科学的结构功能原则,比如,在不稳定因子方面,忽视现代化转型对稳定风险的宏观影响的分析;忽视社会经济统计数据的有效运用在风险系统的孕育环境方面,不少学者在关注“维稳”力量这一主观能动的因素的同时,却忽视了从客观层面上对社会系统的易损性进行分析研究,值得注意的是,许多研究者还经常将风险系统中不同子系统范畴的因素混在一起,模糊了社会稳定风险系统的基本结构和功能。(3)对风险的认知、评估和防范相互脱节,各自为营,不能符合系统科学的开放性和集成性原则。总之,运用现代系统科学,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科学的系统分析,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基本内容,也为社会稳定风险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2.2社会稳定风险的系统化评估
系统化评估社会稳定风险,必须避免评估的形式化、庸俗化、片面化倾向,坚持以下几个方面的宏观要求和实践准则,以符合社会稳定风险的战略化防范的要求。(1)以社会稳定的战略规划为目标。评估风险是为经济社会发展、风险战略化防范服务的,不仅要服务于有形规划,更要服务于概念规划。社会稳定风险在根本上是一个可持续发展问题,是社会稳定领域的资源利用失衡的问题,不应该被局限于微观的资源配置范畴。因此,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的综合评估,正是社会管理模式的探索和创新。(2)以转型期的社会经济现代化重构活动为起点。社会稳定风险的形成和变化正是社会经济重构活动及其过程的直接反映。把城社会稳定风险的形成和演变过程与社会经济重构活动有机地联系起来,有助于强化社会稳定风险和现代化转型之间的内在联系,不仅是深入理解社会稳定风险的系统机制的一个新的起点,也是建立和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的新起点。(3)与时俱进,反映社会稳定风险的时代渊源和形势特征。当前,中国进入了城市化的加速时期,工业化进程事实上进入了重化工业阶段,市场化进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攻坚和完善阶段。人们在看到工业化、市场化和城市化的辉煌成就时,并不意识到这一切同时也是构成当前我国社会失稳的重要原因。正是以城市化、工业化和市场化为主流和动力的城市社会经济领域的重大变革,促成了我国内部社会经济的重构活动,并代表了转型期的社会稳定风险的时代特征。这同样需要在评估体系中加以揭示和反映。
2.3社会稳定风险的战略化防范
当前,转型期的我国社会稳定既有社会稳定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也有社会稳定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这需要结合具体领域的现代化建设水平加以具体分析。我国社会的生产力总体水平不高,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尚待实现,进入后现代社会还需要一个相对漫长的建设过程。因此,当前许多社会稳定的宏观工作主要面临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需要加以认知、评估和防范。
3结束语
社会稳定对发展的重要性范文篇5
关键词:新形势;政党建设;社会稳定
近年来,中国共产党为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努力地开展了防范社会风险以及应对社会危机等工作,但实际收效并不乐观。导致这一局面的因素有很多,比如:中国共产党未能准确结合社会稳定的需要,从而进行自身建设的理论认识不够深刻,除此之外,实践推动的力度比较薄弱。实践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能够准确的把握自身建设的客观规律并且运用到实践当中,才能科学、有效的维护社会的稳定。中国共产党的党建工作和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问题,决定了我国社会是否可以正确地遵循其发展的规律,从而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可以有效增强党的自身建设。通过长久以来中国共产党的实践经验,新形势下政党建设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可以形成以下几点理论认识。
1党的自身建设与社会稳定之间存在内在联系
党的性质决定中国共产党的重要职能之一就是维护社会的稳定。政党维护社会稳定,从广义上指使政治秩序和谐化,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政治责任和技能。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先进的党,它在维护护社会稳定方面有两方面的作用:第一,领导各个阶层,组织社会各种力量进行政治活动,使社会公众有制度、有秩序地进行政治参与,从而有效地避免了由于偏激情绪导致的不正当的政治行为,以及不按政治秩序行动所引发的社会动荡,甚至是政治骚动现象。第二,提出正确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然后通过法定程序和法律的形式将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通过这种法制化过程为社会的稳定发展保驾护航。中国社会能够稳定发展的关键性角色是中国共产党,这是由它的历史使命以及政治地位所决定的,同时也是由新形势下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等因素在社会不断发展演进所要求的。
2维护社会稳定的起点,是加强建设中国共产党对于社会稳定的认知能力
社会稳定观的形成有赖于对社会稳定认知能力的培养,这种能力能够有效的推动社会的稳定发展。中国共产党对于社会稳定发展的认识剖析能力,决定了党是否可以准确、有效的掌握社会稳定的规律性问题,从而进一步影响到党所实行的方针政策的实效。培养中国共产党认识、剖析社会稳定发展问题的能力,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一是,要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作为党的指导思想,深入探索执政党进行党建的规律性认识,不断总结社会发展所表现出的客观规律,在正确把握党的自身建设和社会发展这两者的相互关系基础上,准确掌握新形势下社会的稳定问题;二是,要把立党为公理念和执政为民宗旨根植于党建的核心地位,时刻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稳定;三是,要牢牢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把中国共产党发现总结出的规律运用到实际的社会运行中,用实践检验社会稳定认知能力是不是可以有效地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能不能有效地保障公民行使其权利以及我国的民主政治能否得到科学的发展。
3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前提,是加强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密切联系
人民群众的力量从来都是推动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来源。所以,中国共产党应该坚持走群众路线,把人民群众权利的实现和利益的保障作为工作的重点。充分认识党和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性,有利于促进中国共产党密切联系群众的能力建设。要做到从始至终保持党和人民群众之间密不可分的联系,上到中央下到基层党组织时刻关心人民群众的疾苦,每时每刻防范与人民群众脱离的危险;要把党风建设作为持续不断的完善工作,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起中国共产党是伟大的党、先进的党等形象,让人民群众对党产生更为强烈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要时刻做到深入人民群众的生活,深刻了解人民群众的需求,确保党和群众之间沟通渠道畅通无阻,保证人民群众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能够顺利的实现并且得到相应的尊重和维护;要提高发现人民群众才能与智慧的能力,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寻找能够解决社会稳定问题行之有效的措施,把人民群众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优化组合,综合考虑,使人民群众的内部矛盾得到科学合理的解决,推动社会的长治久安。
4维护社会稳定的内在要求,是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治党的能力建设
依法治国的基本目标是实现社会的稳定,同时,依法治国也是促使社会稳定的根本之策。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使得各项社会活动,遵守法律的规范,按照法制的轨道,有序开展,从而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地发展。所以,遵循依法治国是推动社会稳定发展的有效前提。中国共产党领导着我国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占据着决定性的地位,这就决定了它本身的法治意识和依法治国的能力必须强大有力。要进一步强化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能力,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第一,价值取向正确。依法治国要坚持法律至上的原则,保证人民权利得以实现,权利之间要实现相互制约,执政过程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每一个党员都要树立法律权威,从而为实现依法治国提供价值保障。第二,体制安排合理。要做到立法、执法、司法这三项权利的科学配置,促使法律执行的程序公正、公开、公平。第三,本体依托体系化。建立起一套科学严谨的法律体系,从根本上保障有法可依。第四,推进路径畅通化。这一点的关键之处在于促进政党法治化,从政党法治的角度,引申到依法治国的领域,促进依法执政。
社会稳定对发展的重要性范文篇6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高度关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注重从重大决策、政策、项目、改革等方面加强利益协调、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等机制建设,切实做到“凡是不能使多数群众受益、得不到多数群众理解和支持的政策不能出台,思想工作没有做好可能引发社会震动的政策不能出台,保护部门利益和少数人利益与民争利的政策更不能出台”的“三个不出台”要求,不断提高党委、政府管理经济社会建设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法制性,最大限度地控制社会稳定风险,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把人民群众是否支持拥护作为衡量各项政策和举措出台与否的基本标准,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各项工作成效的基本准则,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与人民共享;二要坚持科学发展原则。把实现科学发展作为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目标,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通过科学预测评估,及早预测、防范和化解风险,着力预防并解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三要坚持全面客观原则。把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党委、政府沟通联系群众,掌握民生意愿和关注热点的重要载体,科学、全面、客观、真实地征求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建议,把握各个阶层、各类群体、各地群众的不同利益诉求,确保风险评估工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四要坚持民主法治原则。把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与政务公开、阳光政府、诚信政府建设,与建立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建设,与法治顾山、平安顾山、幸福顾山建设相结合,建立健全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重大决策制定规划和出台程序,逐步形成有效协调利益关系、保障社会利益公平的制度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风险评估的范围和重点领域
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目的是对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在出台实施前或过程中,认真分析可能对社会稳定带来的负面影响,采取针对性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保障和促进重大决策、项目、事项的顺利实施:
(一)风险评估范围
1、关系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决策;
2、关系较大范围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调整;
3、关系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项目;
4、关系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
5、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和问题。
(二)风险评估的重点领域
1、企业改制;
2、征地拆迁;
3、涉农利益;
4、教育;
5、医疗;
6、环境保护;
7、安全生产;
8、食品药品安全;
9、城镇建设;
10、劳动保障;
11、社会管理;
12、组织人事。
三、风险评估的重点内容
(一)合法性评估。评估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重大事项所涉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依据是否合法,是否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大事项实施出台是否符合规定的议事决策程序。
(二)合理性评估。评估是否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求,是否代表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符合当前社会发展的实情;是否在绝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之内,能否为本级财力所承受,实施的时机是否恰当;思想工作是否到位,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会对生态、人居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和潜在影响,是否会对远发展产生影响等。
(三)可行性评估。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是否考虑到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政策是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是否会造成其他地方、其他行业、其他群众的相互攀比等。
(四)安全性评估。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引发重大社会矛盾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这些隐患能否得到有效消除;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等。
四、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
(一)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责任主体必须牵头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形成科学、客观、全面的评估报告,与决策建议、决策草案、项目报告、改革方案等一并提交有权作出决定的机构审定。对需要提交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需提交镇维稳领导小组进行审查审核,再报镇党委政府审批。
1、重大事项方案制订的职能部门,是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几个部门共同实施的事项,牵头部门是责任主体。涉及到多部门职能交叉难以界定评估责任主体的,由镇党委、政府指定。
2、镇重大事项由镇职能部门牵头负责进行评估,村(社区)重大事项由村(社区)牵头负责进行评估。
(二)协调督促的责任主体。各级维稳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协调督促的责任主体,负责牵头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督促落实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考核。
五、风险评估的基本程序
(一)确定评估事项,落实工作报备。镇各有关部门和村(社区)每年年初对重大决策、项目、事项进行认真梳理,确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向本级维稳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新增的事项随时进行报备),并向镇维稳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新增的事项随时进行报备)。
(二)建立专门班子,深入调研评估。组织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遵循以下几个步骤:
1、各部门和村(社区)要成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村(社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同时要针对具体的评估事项成立相应的评估工作班子;
2、要认真制定风险评估方案,明确评估工作人员组成及资格条件、评估内容、措施、方法、程序、时限、纪律等要求;
3、要分别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民意测评、重点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事项涉及人、涉及地的村(社区)委员会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把握群众对评估事项的反应和心理动态。风险评估走访对象中必须要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且原则上不低于走访对象的5%;
4、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相关群众和专家对评估事项进行听证和论证,必要时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审,为评估提供科学、客观、全面的第一手资料;
5、要确保每个步骤落到实处,建立评估台帐,对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均要记录在案。
(三)汇总分析论证,形成专项报告。对调研收集的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对评估事项实施的条件、内容、时机及后续社会影响、配套措施等进行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论证研究。特别要对因实施评估事项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及所涉及的人数、范围和可能的表现形式及激烈程度等作出评估预测,作出总体评估结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项报告,并提交本部门、村(社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查审核,报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对需要提交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的评估事项,需提交镇维稳领导小组进行审查审核。所形成的评估报告必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
2、重大事项实施的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
3、群众的反映、涉及地政府的意见、专家的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
4、重大事项实施的风险预测及相关防范化解措施;
5、评估结论。
(四)严格标准要求,科学审核评估。各部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要全程跟踪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过程,严格审核报告,对评估事项作出同意实施、暂缓实施、暂不实施的审查审核意见;对需要提交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的评估事项,要由镇维稳领导小组作出同意实施、暂缓实施、暂不实施的审查审核意见。
各部门要将审查审核意见和决定向本级维稳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各村(社区)维稳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本村(社区)的审查审核意见和决定上报镇维稳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1、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作出同意实施的评估意见:
(1)符合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人民利益的根本利益;
(2)应当公示的,已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公示;
(3)经过民意测评,主流民意认同;
(4)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部门、单位和专业机构的意见一致或基本一致,在核心问题上无不同意见。
房地产开发项目和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等事项还应当同时具备如下条件: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单位和群众知情率达100%,反映的核心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主要矛盾化解率达100%。
2、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出暂缓实施的评估意:
(1)应当公示的未公示,或者公示的范围比较小,社会稳定存在重大隐患的;
(2)经过民意测评,主流民意暂时未认同的;
(3)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部门、单位和专业机构对核心问题的处理意见存在重大分岐的;
(4)被媒体、网络持续炒作形成热点,暂缓实施不会造成重大损失的;
(5)存在的重大矛盾和问题暂时无法化解消除,实施有待时机和条件成熟的;
(6)房地产开发项目和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等事项直接利益关系单位和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暂时未得到妥善解决的;
(7)其他暂缓实施的情形。
3、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不予实施的评估意见:
(1)明显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
(2)明显侵犯群众利益,与民争利的;
(3)存在大量矛盾和问题不可能解决的;
(4)容易引发相关地区、部门和利益群体连锁反应、相互攀比,将对社会产生明显震动的;
(5)其他应当不予实施的情形。
(五)完善维稳对策,做好全程稳控。对已经评估、审核,付诸实施的重大事项,要坚持全程稳控并做好后续跟踪,及时发现和化解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完善相应措施,确保决策、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和项目建设、改革举措的顺利推进。
重大事项完成后,要将过程稳控的情况形成报告报镇维稳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委政府主导。各部门要把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作为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正确引导,坚持把工作的出发点放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改革发展上,放在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问题上。要加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力度,研究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制度和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和支持。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高度重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将其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各部门主要领导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年初工作目标,从机制、程序、组织、力量、决策等各个方面予以重视和落实,明确具体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有效协调和督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扎实推进。
(三)加强制度建设。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具体办法。特别是牵头单位实施改革、制定发展规划、审批建设用地和重大项目的部门,要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行业、部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导意见和办法,加强对重大事项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从源头上筑牢社会稳定防线。
社会稳定对发展的重要性范文
一、六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一)制度框架有待建立
从实际情况来看,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顶层设计缺失,制度框架未有效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无法有效地嵌入原有的政府决策模式,使得评估由战略地位沦为略占地位。
一是顶层制度框架设计缺失。201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中央2号文件制定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地方人社部门在当地政府的要求和指导下也相应制定了省一级或地市一级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意见。总体来看,这些文件的出台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框架建设的起点与尝试,但尚未出台整体的规范性文件,未从根本上解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际运行过程中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
二是制度规范性不足,在一些重要领域存在空白。就目前状况而言,我国还没有通过立法的形式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概念、原则、范围、程序、主体、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等明确规定下来,存在制度规范性不强、权威性不够等问题。如制度框架中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决策哪个环节进行并没有规定,只是规定凡是按规定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要决策事项,未经评估不得做出决策。具体评估是在政策酝酿环节还是在决策框架成形后进行语焉不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极易成为可有可无的装饰机制。从决策与风险评估的时序来看,目前一般都是重大政策和项目的决策在前,然后再进行相关政策和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极少是先进行相关政策和建设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然后再进行决策。也就是说,一般都是把风险评估当作决策以后补充进行的一个程序走一走,而极少把风险评估当作相关政策和建设项目决策前的依据。
(二)组织领导体系不力
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开展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存在三重三轻的现象,即重领导意志,轻风险预判;重评估形式,轻评估过程;重决策部门意见,轻社会参与。这些现象的存在,主要都是由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组织领导体系不力所导致的。
一是稳评工作重要性认识程度不一,未建立战略思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终结点不是风险定级,而是最终实现风险控制,为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当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级部门的领导对于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参差不齐,许多领导尚未真正认识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性,也未建立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战略思维。
二是评估多来自领导部署,工作开展缺乏预见性。当前政府管理面临的问题和矛盾日益复杂,未来的风险决定我们今天的选择,因此越来越要求公共政策以前瞻性或预防性为导向。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际操作看,有的干部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看作是党政机关内部自我评估,根据领导的需要来决定风险等级以及应对措施,一般是上级要求哪个问题就评估哪个问题;哪个领域出现重大问题,就评估哪个领域。应评尽评多来自领导部署,而非业务部门或决策部门从政策科学性本身出发,从控制社会稳定风险的工作需要出发进行,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变成推卸责任的挡箭牌,致使评估流于形式。
三是地方被动地以决策后的实施可行性评估为主,缺乏预前评估。实际工作中,地方人社系统主要是政策执行部门,负责将中央的各项决策在本地贯彻实施,因此决策的空间不大,更准确地说,当前部分地方的稳评工作多的是对某项政策实施方案社会稳定的风险评估,用来最终确定实施方案。
(三)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队伍培训不足,疲于应付评估工作。中央出台的《指导意见》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实施办法》,都提出对于重大决策要做到应评尽评,这个工作量对于各部门来讲还是比较大的,最重要的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还处于探索期,工作人员对于如何才能更好地实施评估,怎样才能把结果真正用于科学决策还存在能力上的不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推进过程中,没有对决策制定部门的人员开展过专门培训或辅导,相关工作人员业务熟练不等于能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已有的知识和能力无法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要求相匹配。迫切需要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基本原则、关键环节、重点技术、风险分析等方面给予辅导和支持。
二是评估开展以工作便利性为主,分析研判严重不足。调研发现,有的部门开展的评估工作按照程序走过场,为了迎合决策需要做出评估结论,偏离了评估的初衷。中央要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四大方面进行评估。实际工作中,评估报告分析的重点一般是合理性和可行性,对于合法性和可控性的分析、研判严重不足;如合法性方面,主要是缺乏对改革决策涉及依据的说明和相应分析,对于是否存在被公民、法人提起合法性审查的风险缺少研究。
三是评估方法与工具落后,创新和探索匮乏。公共政策的风险评估主要是考虑社会稳定和民众拥护方面的风险,既不能完全照搬企业风险管理的评估方法,也不能僵化固守于政府传统的工作方式。中央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提出采取公示、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和召开座谈会等充分获取各方意见,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论证和确定风险等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据此进行了评估工作安排。由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领域范围较广,因此不同政策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需要使用的工具和方法也不尽相同。实际操作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基本是在原有政策流程中增加了部分意见听取环节,做出了风险分析结果;但总体来看,评估所采用的工具与方法匮乏,舆情民意调查、相关利益群体协商、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作为载体收集风险点等等手段使用不到位,评估结果也基本以定性分析为主,缺少对风险数据的合理收集和定量分析。
(四)多元参与严重不足
一是单一部门评估为主,尚未形成完整的工作链条。中央要求评估工作可由政法、综合、维稳、法治、信访等部门联合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提出重大决策事项的部属司局单位具体负责风险评估工作。重大决策事项涉及部内两个以上司级单位的,由牵头单位会同其他单位共同负责评估。这些政策规定对于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联动的工作机制提出了要求。实际上,完整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链条还需要立法部门、信息部门以及宣传和舆情监测部门的参与,对评估过程给予支撑。实际工作中,一方面,指定或允许重大决策拟定部门成为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承办单位,如果兼有决策和评估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认为有必要的,可商请维稳、信访部门参与,而不是强制性地要求维稳、信访部门一定得参与。评估工作基本由决策提出部门负责,其他部门参与程度较低,严重影响了评估效果的发挥。另一方面,评估结果的运用也仅限于本部门,评估结论在决策中的运用环节运行不佳,缺少相关部门对某项重大决策实施后的效果反馈。
二是缺少专业机构和专家协助,第三方评估工作机制有待建立。在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决策社会稳定评估中,一般由重大决策拟定部门作为承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单位。同一个部门既负责重大政策决策的出台又负责风险评估和判定,体现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体单一,评估主体的权威性和中立性不足。目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部分地方规定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可委托中介机构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时一并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价,也可委托中介机构单独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价,如此的可委托也可委托显然不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当前的评估工作基本由政府部分负责,第三方参与不足;即使有第三方机构参与,第三方机构的评价也只侧重于外部社会风险指标的定量计算,对政府体系内运作过程因职责交叉、利益阻碍所产生的社会风险认识和评估不足,无法实现科学、完善、系统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是公众和利益相关群体参与不够,社会公众互动机制有待建立。未来整个公共政策都是面向社会风险的,政府的治理方式也应由单一治理向合作治理与动态治理转变,构建与社会其他部门、公众的协作关系。当前,从运行情况看,公众以及政策利益相关群体对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过程参与严重不足,缺少政府决策与社会诉求之间的有效互动。中央出台的《指导意见》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实施办法》,都提到了群众代表可以参加评估小组进行评估,但是对群众如何参与、在哪些环节参与没有细化的规定和可操作性的建议,因此,评估工作开展过程中本应受到重视的群众意见却成了最弱音甚至没有声音,最终导致决策与社会互动缺失,难以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政策出发点。
(五)全局性动态评估机制缺失
当前的实际要求政府改变实际工作方式,从关注内部转变为关注全局。风险评估工作不仅应考虑本部门、本系统重大决策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也要关注其他部门决策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作带来的风险以及相关决策实施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作的影响和冲击,针对这些外来决策风险建立起相应的预警与风险评估联动机制。
一方面,目前开展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主要针对的是自身重大决策,顾上下而轻左右,全局性评估预警机制缺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还缺乏全局视野,不能跳出圈子看风险,因此出现外部联动跟不上,对系统外决策带来的风险控制失灵的问题。其他部门决策和工作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带来风险,如失地农民由拆迁引起,其保障问题却属于人社部门职能。在实际工作中,这种来自左右的政策风险常常被忽略,与外部决策联动的风险评估机制跟不上,导致对其他系统决策带来的风险控制失灵。
另一方面,当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开展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孤立地、一过性地开展工作,动态评估机制不足。如果说以前的政策评价标准是成本收益之比,那么现在及以后的政策评价标准将是收益风险之比。我国当前转型过程中,政策领域特别是民生领域的政策面临的各种社会风险日益复杂,重大决策的政策空间与社会承受力间的单一平衡受互动平衡挑战,各系统的决策之间的关联性越来越强,任何一个部门的政策决策都可能引发其他部门的政策决策失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重大决策的互动,不再只是限于本系统、本部门的某项决策之间的互动,而是与涉及某一群体、某些利益相关方的多维政策组合的互动,如两卫单位绩效工资与医改之间的风险联动关系,就要求建立起与时俱进、着眼全局的,能够处理评估静态性与稳定动态性的工作机制。
(六)结果运用成效不佳
当前政策框架中关于评估结果运用的规定中,只是停留在根据风险等级做出不实施、暂缓实施、可部分实施、可实施的决定,未就决策实施后的跟踪和调整未明确评估结果的运用做出系统规定,更未就决策出台的法律在立法后评估方面做出任何规定或说明。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际操作中,稳评的目的和作用从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简化为归列风险等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焦点是对重大决策相关领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和判断,但这项工作的根本任务是要在政策决策过程中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但是当前的政策框架关于稳评工作的部署,强调的是评估结果的三类风险等级以及对应的处理结果,缺乏对风险情况的深入分析以及相应的决策方案设计。业务部门因此简单地认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仅仅是为了通过分析列出风险等级。
二、三个亟待重视的难点
(一)顶层与基层关系处理难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顶层与基层的作用空间是不一样的。一方面,中办指导文件要求,凡是涉及重大利益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际工作中,由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面广,目前的政策规定对各业务领域中重大决策的针对性不够,政策文件规定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领域和标的与各地、各业务部门实际情况有出入,最终哪些决策需要评估由各地确定。另一方面,实际工作中,地方是对中央制定政策的执行,决策的空间非常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更多的是政策实施的风险估测。如2011年63号文关于退休职教、幼教职工工资问题,许多地方实施过程当中非常困难,有些市甚至想抵制不干,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更无从谈起。
(二)风险识别测量难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与社会转型时期,利益诉求日趋多元化,社会稳定风险的来源也日益复杂,识别难度增加。历史的因素和现实的因素,人为的因素和政策、法律因素往往相互交织在一起。风险点既有群众的利益诉求过高所引发的,也有现有的政策、规章和法律滞后于现实发展的原因,还有的是历史遗留问题诱发的。这些需要在风险评估的过程中加以区分,才能真正对重大决策起到保障和支撑作用。
此外,社会稳定风险与社会环境密切相关,尤其是政府的公信力对风险起到决定性作用,测量难度上升。一个系统需要信任作为输入条件,缺乏信任会形成恶性循环,系统就无法在不确定性和有风险的环境中激发起支持行动。在政府与公众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下,如果地方政府公信力缺失,无论地方政府出台的重大决策具有多大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合法性,公众都会提出质疑。因此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要客观看待社会评价,合理分析政策风险。
(三)责任追究落实难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嵌入到了我国政府的原有决策模式之中,对地方政府的决策起到了一定的纠错功能。但是由于在实际运作中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导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决策与评估职责划分不清,问责机制形同虚设,难以真正落实。
一是上级要求地方必须贯彻落实的项目和政策,稳评责任追究难。这类事项如果在评估中存在风险,为了保证顺利推进,地方政府往往采取提高利益补偿标准的方式,为其他重大项目和政策的推进埋下了风险隐患。一旦社会风险产生翻烧饼或涟漪效应,风险产生的责任就难以界定。
社会稳定对发展的重要性范文篇8
新疆维护稳定心得体会范文一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我们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神圣领土,新疆各族人民一直生活在祖国的大家庭里,祖祖辈辈繁衍生息、亲如一家,无论是维吾尔族还是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们和睦相处,共同居住生活。在漫长的历史中,各族人民相互依存、休戚与共,结成了血肉纽带和兄弟情谊,谁也离不开谁。
通过近几年的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是典型的境外指挥、境内行动,有预谋、有组织的事件,使和田各族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到严重威胁和损失,严重损害民族团结,破坏社会稳定。这种暴力行为,是广大人民群众绝对不能容忍的。通过这些事件,我们再一次清醒地看到了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的丑恶嘴脸。
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按照州、县政法委、综治办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重心开展综治维稳工作。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为切实做好综治维稳工作
二、夯实基础,深入创新,打造一流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是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打造零案家庭,推进平安镇的建设。
四是以三创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夯实稳定基础。
五是制定信息研判和敌社情动态分析报告制度。每月例会研判一次工作信息,每季度分析一次治安形势;
六是集中整治重点地区和专项治理涉法上访问题形成联动机制。每年进行一次公众安全感调查,每月一次涉法上访的梳理。
另外还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村级民兵治安分队开展值班备勤和治安巡防工作经费紧张,人员工资补助费很难兑现。
二是各村、社区、学校与基层派出所的业务沟通和协调配合工作不密切,警务室民警下去少,人员不足,不能很好地开展外来暂住人口的清查、登记和办证工作。
三是各村、社区居委会的治保主任和综治干部,调换频繁,刚刚经过培训学习,掌握一些工作方法和经验的人员就被调换。这表明全镇基础综治队伍不稳定,选配的人员不强硬,在这个问题上应该硬选人,选强人。
我坚信,在党的领导下,在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奋斗下,新疆的各项事业将继续向前发展。新疆各族人民继续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任何旨在分裂祖国和破坏民族团结的行径,都必将会遭到新疆各族人民的强烈反对,任何企图分裂中国、破坏民族团结的阴谋最终都不会得逞。在当前这个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更新观念,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依法行政,以实际行动做好本质工作,为促进和推动和田经济发展与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新疆维护稳定心得体会范文二
今年5月,是自治区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在局开展教育活动中,我认真学习了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内容,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阐述了民族团结的历史渊源和现实基础,全面介绍了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有助于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树立三个离不开的重要思想,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凝聚起各民族团结一心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力量。主要体会如下:
体会一:维护并加强民族团结是新疆稳定和发展的基本保证。新疆自古以来就是我们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中华民族是自古以来融合了许许多多不同的民族所构成的一个庞大的民族。新疆各族人民具有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在新疆搞民族分裂活动的是极少数,他们不能代表任何民族,是各民族的敌人。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民族人民的生命线。
体会二:坚持党的领导是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新疆稳定的重要保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从根本上改变了新疆各族人民的前途命运,决定了新疆历史的发展方向,开创了新疆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进步、各族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半个多世纪以来,新疆发生了巨大变化,已经改变落后面貌。在党的领导下,新疆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大力建设,在国家的关心支持和各省市区的援助下,现在新疆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文明进步程度、人民生活水平都取得辉煌成就。当前新疆进入了历史上发展与稳定的最好时期,党始终是新疆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者和坚定维护者,始终是全心全意为新疆各族人民谋利造福,没有共产党领导就没有新疆的稳定发展,就没有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对此,我们援疆干部都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所肩负的政治责任,自觉地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站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立场,全力维护好社会稳定。
体会三:认清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重要性。我们也清楚看到新疆的民族分裂活动由来已久,新疆解放以来,分裂与斗争在不同阶段均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并与相应历史时期的国际大背景有着深刻的联系,具有特殊的复杂性。严峻复杂的对敌斗争形势决定了新疆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也促使我们迅速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使我们保持清醒头脑,增强政权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认清西方敌对势力西化、分化中国的真实面目,认清与斗争的实质,增强应对复杂政治斗争的能力。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关于新疆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旗帜鲜明地与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作斗争,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坚决维护新疆稳定。
体会四:促进新疆发展是从根本上增强各族人民对党和政府的向心力、对祖国的认同感,实现长治久安。从全国来看新疆地区相对边远、区情和周边情况复杂,经济相对落后,少数民族聚集,这些年来,境内外也一直借口区内一些边远、局部地区的贫困问题,对我大加攻击,煽动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不满。因此,只有不断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大力改善人民生活,使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对周边国家形成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和人民生活水平上的优势,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增强各族人民对党和政府的向心力、对社会主义祖国的认同感,从而压缩的活动空间,实现长治久安。
社会稳定、繁荣是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新疆科学发展的根本前提,分裂分子集团妄图分裂祖国的阴谋是不得人心的,是注定要失败的。稳定压倒一切。我们一定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学习、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做好和维稳工作,集中力量在稳定的环境下集中精力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疆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新疆维护稳定心得体会范文三
通过本次学习有以下心得体会:
近几年新疆连续发生多起严重恐怖案件。给新疆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案件发生后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视迅速反对,果断处置,有效控制了局面,维护了社会大局基本稳定。这些严重事件,充分暴露出分子及社会反人类、反文明的面目,也再次证明了境内外敌对势力乱战之心不死,千方百计挑起时间,制造动乱,手段凶残,是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敌人。活动是影响新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重大现象危害,我们与主义的斗争,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一场捍卫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的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
分子公然与人民为敌,故意破坏各民族大团结,严重破坏各族人民聚众的根本利益,心浪起全区各族人民的强力反对,他们的行径和必定要失败的。人民生命高无上,维护人民生命安全是宪法和法律的基本原则。分子的暴行,是对宪法和法律尊严的严重破坏。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犯罪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打击违法犯罪同活动作斗争,是法律于每个公民的神圣权利和光荣义务。不管是什么人,什么民族都必须遵纪守法,用法约束自己的言行。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使灾难,我们各族干部群众要在党和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倍加维护各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好大局面,鉴定信心,团结一致,充分认清的反动本质,共同防范和打击分子的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建设繁荣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疆,共同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一定要以党中央关于新疆发展和稳定的总体要求,做好新疆的工作。做好新疆的工作的关键是要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始终坚持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团结稳定,自觉做到五个认清、五个深刻、三个不动摇。
五个认清、五个深刻即:1、认清乌鲁木齐7.5事件本质,深刻认识中央、自治区党委对事件的定性以及对形势的判断和对维稳工作的决策部署;2、认清新疆分裂与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尖锐性,深刻认识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3、认清维护民族团结是实现新疆长治久安的根本之策,深刻认识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大深远意义;4、认清维护社会稳定的形势和任务,深刻认识党员和领导人员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和使命;5、认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新疆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刻认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科学内涵和根本要求。
社会稳定对发展的重要性范文1篇9
[关键词]维稳工作;误区;成因;对策
一、当前基层维稳工作存在的误区
(一)稳定就是“绝对太平”陷入认识误区
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将维稳看做是纯粹的政治任务,将社会稳定理解为绝对的“稳定太平”和表面的“风平浪静”。因此,在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过程中,不能容忍民众正当的利益表达,常常将民众正当的利益表达与社会稳定对立起来,将维权与维稳对立起来。缺乏对社会矛盾与不稳定因素的正确认识,将其一概划入需要维稳的范围,甚至将人民内部矛盾扩大化为敌我矛盾。
政府要维稳,民众要维权,表面上二者有冲突,其实二者本质上是一致的。因为,维稳需要在保障老百姓个体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否则维稳就没有基础。老百姓是社会的权利主体,国家的主人。政府是为主体服务的,只有维护老百姓的权利,执政才有合法性基础。在维护个体权益的前提下谈和谐,才是真正的和谐社会。维稳以及保证社会秩序正常运转是要打击破坏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而不是以损害公共利益为代价。因此,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是维权的目的,二者相辅相成,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缺一不可。
(二)“搞定就是稳定”陷入方法误区
近年来,社会稳定成为各级党政的“第一责任”。“一票否决”使得地方的很多工作围着维稳转。“不惜代价、只求稳定”的巨大压力,致使地方在“维稳”的手法上奉行“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以及“花钱买太平”的维稳逻辑。可谓怪招迭出,机关算尽,一些地方甚至常常超越现行法律规定,采取“围堵”、“非法拘禁”、“游街示众”、“公审大会”、将访民“劳动教养”或“被精神病”等非法治化的方式来解决社会矛盾。复杂的矛盾简单化,将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不仅不利于社会稳定,反倒严重恶化了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激化了各种社会矛盾,这些做法目的是大事化小、息事宁人,但其结果却是缘木求鱼,使得地方政府和官员不得不严防死守、精力和财力均不堪重负。
(三)不能做到以人为本陷入目的误区
总理在2010年全国人大会议上曾经说过:“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这就指出维稳工作的最终目的是创造稳定安宁的和谐社会,实现人民生活的幸福安康,这才是维稳的最终目的。然而,部分执法者对此却缺乏清醒的认识,或者是有意不遵守。偏离了维稳的根本目的,一些官员只想自己的位子而不问群众诉求,只管事后压制而不顾事前化解。还有些地方政府或部门将维稳当成“筐”,什么都往里装,借维稳之名谋取部门和个人利益,甚至以“维稳大局为重”为由,向公众隐瞒重大公共事件的真相,其结果就造成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严重不信任,使维稳工作丧失群众基础。
二、当前维稳困境的主要原因
(一)不能正确对待当前的社会矛盾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的转型阶段,既面临大跨步发展的历史机遇,同时也面临着许多错综复杂的矛盾,出现一些不稳定不和谐的现象是正常的,在30年改革开放过程中,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积累、积压了众多问题与矛盾。尤其当前的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必须面临着一些涉及面宽、利益调整层次深、风险较大的改革措施,这就必然会侵犯到一些阶层、团体的利益并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基层政府处在社会管理的第一线就要直接面对着矛盾复杂而冲突扩大化的局面,在直接利益冲突下追求无矛盾的太平盛世是不现实的,无论是社会的基本矛盾还是经济转型期的矛盾都不可能在短时期内解决,我们只有紧紧抓住利益矛盾这个关键正确处理维稳与维权的关系,协调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才能实现真正的社会稳定,改革开放事业才会顺利向前发展。
(二)“一票否决”导致维稳工作不择手段
维稳工作中的“一票否决制”以及“零指标”等硬性评价标准。使得地方官员为了应付“一票否决”而不择手段。归纳起来可分高压和利诱两类,高压就是对上访群众采取的、销号、拘留、罚款、劳教、判刑等控制手段压制上访人员。这不仅无助于矛盾化解,反使政府成为矛盾焦点。利诱就是“花钱买平安”即“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解决”。“维稳基金”在各级政府中普遍设立。这比用高压方式来解决利益冲突前进了一步。但“花钱买平安”会助长民众中存在的“不闹不解决”现象的蔓延。更有少数人以此要挟政府谋取不当利益。这两种方法都会在取得一时稳定的同时埋下造成更大冲突的隐患,但上级要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但有些矛盾基层政府不具备解决的资源和权力,如条块分割造成的矛盾或者国家不同政策法规之间的冲突等,造成很多问题是基层政府解决不了的。但是如果在维稳工作中被“一票否决”,别的工作做得再好也没用;所以基层在维稳工作上不择手段也有自己不得已的苦衷。
(三)“利为己所谋”陷入目的误区
在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论述中指出要注重从源头上减少矛盾。要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努力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不断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打牢物质基础。要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坚持把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部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各项决策符合客观实际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注重维护群众权益。要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再次说明只有心系人民群众,把群众诉求解决好,把群众权益维护好,把群众矛盾疏导好,才能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真正意义的社会和谐。所以那种只把维稳工作和自己的政治前途联系起来,甚至把维稳作为谋取政府和个人利益的手段,其结果只能是“按下葫芦浮起瓢”导致更大的不稳定。
三、对做好当前基层维稳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正本清源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关系
在湖北考察工作时强调,科学发展是稳定之源,改善民生是稳定之本,说明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本在于坚持科学发展,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的战略思想。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发展是解决经济社会一切问题的关键,改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和保证,三者是内在统一的有机整体。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处理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其结合点就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合理维稳与正当维权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这三者关系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体现,的根源是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无法维权引起的,所以应该把维权与维稳协调统一起来,否则就会形成恶性循环。不能简单地将群众的正当维权视作“不稳定因素”而加以限制、控制甚至打击迫害。把保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作为解决问题的前提,运用社会各种有效机制协同作战,比如政策的、法律的、道德的、民俗的等柔性手段来维稳,最重要的就是建立公平公正的社会分配体制,让社会各阶层真正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只有他们的正当维权与利益得到了保障,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这才是政府维稳的最终目的。
(二)维持社会稳定必先惩治腐败
“哪些不稳定因素最可能诱发群体性冲突”?人民论坛调查显示,78%的受调查者选择“一些部门和官员公权私用、特权腐败、权力不作为和乱作为”,列所有选项第一位,比列第二位的“社会贫富差距拉大,社会不公正、不公平现象增多”(71%的受调查者选择)多出7个百分点,比列第三位的“因征地、拆迁、农民工工资拖欠、劳工权益受损等引发冲突”(59%的受调查者选择)多出19个百分点。公安部办副主任李竹红说:“上访群体80%都是农民,绝大多数都是社会最底层,也是弱势群体……绝大多数上访群众他们最初反映的诉求是有道理的,当然没有任何人会平白无故的就来上访”。专家指出,目前中国一些社会矛盾的激化都和公权私用、政府部门不作为等相关,而一些当事官员遇到问题作为不当在不同程度上激化了社会矛盾。要维持社会稳定,地方官员及相关部门首先要做的便是依法行政,不滥用手中的权力。为什么说不稳定的根子主要是腐败?譬如,一个“改制”就将工人无条件赶出工厂。一次政府征收就将农民变成“三无农民”,一项城市改造就将城市居民变成无房户。强行下岗、强行征地、强行拆迁等肆意侵害弱势群体利益的事件,绝不是个别现象,而在这其中大都隐藏腐败的利益链条。而且由于“官商联盟”与“弱势群体”之间的权利与权力的不对等,“弱势群体”无法通过正常途径维权,生存都发生严重问题,大规模的发生就在所难免了。
(三)把依法治国作为社会稳定的基石
当前,行政权力仍是社会的中枢,依法维稳急需树立国家的法制权威。避免法律被地方利益绑架,法律条文往往被地方的条例、细则、办法和“红头文件”所篡改。比如,《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但各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这样一部行政法规却可为所欲为。“书记管着帽子,县长管着票子,政法委管着案子”是我国司法制度的无奈和悲哀。如果司法腐败横行,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造成群众对本级政府和法律均不信任,认为只有通过非正当和非理性的方式把事情闹大,在上级关注和舆论压力下,问题才能得以解决,这就会导致各类不断涌现。
在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论述中指出:要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到社会管理各领域和全过程,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依法保护群众权益。但一些地方在维稳工作中偏离法治的轨道,习惯于用行政方式代替司法方式、以个人权威取代法治权威、以权代法的现象比较突出,在处置矛盾比较集中的农村征地、城市拆迁、国企改制、职工下岗等重大问题时,一些地方急功近利寻求“法外解决”,不仅严重增加了化解社会矛盾的成本,助长了民众的机会主义心理,而且破坏了社会的是非观、公正观。事实表明,牺牲法治尊严、突破法律与政策底线的做法,可能会立竿见影换来一时的“表面”稳定,但最终会导致更大的不稳定。法治的品格决定了它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可靠的方式。法治具有明确性、公正性、稳定性、科学性的优势。既能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能拒绝闹事群众的不法要求。另一方面,法治能够预防和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的产生和发展。因为它可有效制约国家权力,防止公权力的失控和变异,此乃一个社会最根本的稳定因素之一。
[参考文献]
[1]总理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
[2]《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
[3]《宪法》
社会稳定对发展的重要性范文篇10
关键词:城乡差距;稳定;主成分分析法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2&ZD094)。
作者简介:李长安(1969-),男,江西南丰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经济学博士,主要从事劳动经济学研究;赖德胜(1966-),男,江西安远人,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院长、教授,经济学博士,主要从事劳动经济学、教育经济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F123.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096(2013)04-0049-05收稿日期:2012-04-28
引言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中国的收入分配差距已呈日益扩大趋势,这一点已得到大多数经验研究的认同。其中,城乡差距是导致我国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最主要的来源,在全国个人收入差距中的贡献率超过40%。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来看,我国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1978年为2.36∶1,到2010年已经扩大到的3.23∶1。如果用基尼系数来衡量的话,1988年我国的基尼系数为0.382,至2007年业已攀升到0.48的水平,已进入收入分配较不公平的国家行列(李实等,2008)。
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给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带来了诸多的隐患。从现有的研究来看,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稳定因素在增加,经济社会的稳定程度出现持续下降趋势。李培林等(2008)通过对28个省市区的抽样调查发现,在全部受调查人员中总共有17.4%人认为当前中国社会“不太稳定”或“非常不稳定”。朱庆芳(2006)利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宏观数据,测算了我国1979年~2004年26年间的社会稳定指数,结果发现,在此期间,我国整体的社会稳定指数在增减相抵之后年均大约递减1.1%,尤其在一些大城市中,已经进入了一个较为典型的危机频发期,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经济社会稳定形势正变得日益严峻。除宏观层面的评估外,一些地方也对各自地区的社会稳定展开了评估,比如北京市的调查研究发现,在2000年~2004年期间,除了资源环境指数有一定上升之外,贫富差距指数和社会安定指数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社会稳定和安全形势不容乐观。①
笔者主要研究收入分配差距对稳定的影响。通过搜集1990年~2010年的数据,构建了一个简化的包含社会稳定、经济稳定、家庭稳定为二级指标的社会总稳定评价指标体系,采取主成分分析方法,研究城乡差距的不断扩大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影响,并分别对社会稳定、经济稳定与家庭稳定产生的影响。本文余下部分的结构如下:第一部分进行相关文献的综述;第二部分构建一个简略的社会稳定评价指标体系,并提出主成分分析的理论模型;第三部分是对回归结果的分析;第四部分是本文的主要结论与相关讨论。
一、相关文献综述
早在古典经济学家那里,收入分配差距抑或贫富差距就被认为是导致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斯密,1776)。发展经济学家Lewis(1954)认为,收入分配差距过大被认为是最容易引发发展中国家政治动乱和社会心理失衡的关键性因素。Alesina等(1991)构建了一个新增长理论中的内生增长模型,并对71个国家的收入分配差距与政治冲突、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了跨国比较研究,他发现,在1960年~1985年的26年间,收入分配差距越大的国家往往社会经济发展也越不稳定,而且爆发政治冲突进而导致经济增长下降的可能性也更大。收入分配差距过大之所以会影响社会稳定,是因为会导致贫富群体之间关系的高度紧张。由于贫困群体无法得到社会认同,因此而产生的各种社会歧视极容易对他们的身心造成较大阴影。在缺乏社会资源和阶层向上流动困难的社会结构中,贫困群体中的一部分人为了获得更多的社会资源,往往会倾向于采取非正常的手段,包括犯罪甚至暴动,从而走向非正常生存的道路(Merton,1938)。
在收入差距对社会稳定影响的文献中,学者们从社会秩序、经济增长与家庭关系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其中,有大量的研究集中在收入差距对社会秩序特别是犯罪活动的影响方面。在国外的相关经验研究中,大多数的学者都发现,如果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话,就有可能使犯罪特别是财产犯罪和暴力犯罪案件迅速上升(Benoitetal,1995)。对中国国内的研究也证实了这一点,有关学者的实证研究就证明,随着我国城乡收入分配差距的持续扩大,财产犯罪率和刑事犯罪率都呈现出逐年增加的明显趋势(胡联合等,2005)。收入分配差距还会导致劳资关系紧张,劳动纠纷和罢工事件增多。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国家和地区,经济增长也会不稳定。按照Kuznets(1955)的“倒U”假说,在一国经济起飞的初期,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是有益于经济增长的,但如果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最终会对经济增长产生阻碍。最终消费的规模和社会消费倾向受制于收入差距的扩大,我国当前消费不足、内需不振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不断扩大的收入分配差距。收入分配差距也会对婚姻市场产生冲击,成为影响家庭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一方面,从微观角度看,处于收入分配底层的一些贫困人口往往由于收入水平低下和受教育程度低,导致失婚问题突出。如果家庭内部收入差距超过一定水平,也会动摇婚姻的基础,并导致离婚率上升(石林等,2002)。婚姻双方收入的差异虽然有可能不会直接降低婚姻质量,但它会引发夫妻交流困难、角色不平等这样一些对婚姻质量有负面影响的因素(Buss,1984)。另一方面,从宏观角度看,城乡收入差距引发了大规模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迁移,而进城农民工往往是离婚率最高的群体之一。高梦滔(2011)在对中国2003年~2009年7年间的村级微观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发现,出外打工对农村的离婚率具有显著的影响。农村流动人口外出就业人数的不断增多是引发我国农村地区离婚率持续上升的一个重要因素之一。
二、变量选取与分析方法
度量社会稳定性的指标有很多,笔者把社会总稳定指数一级指标进行分解,构造出社会总稳定指标评价体系。社会总稳定指标(SI)由社会稳定(SOCIAL)、经济稳定(ECONOMIC)、家庭稳定(HOME)3个二级指标构成。其中,社会稳定二级指标又可以分解为5个三级指标,相应的变量选取分别为:劳动争议当期案件受理数(LD)、刑事案件立案数(LC)、民间纠纷数量(PD)和治安案件数(SC)。经济稳定二级指标又可以分解为2个三级指标,相应的变量选取分别为:GDP增长率(RGDP)和最终消费率(CR)。家庭稳定二级指标由粗离婚率(GDR)1个三级指标表示。
本文的数据均来自于1990年~2010年期间国家统计局的官方公布数据。在社会稳定方面,我国的劳动争议当期案件受理数、刑事案件立案数、民间纠纷数量和治安案件数均有大幅度的增长。在经济稳定方面,我国的GDP增长率虽然一直保持着较高的速度,但也经常出现波动加剧的状况,而最终消费率则出现了明显的先上升后下降的走势。在此期间,我国的家庭结构解体的现象也日渐严重,离婚率节节攀升。1990年,我国的粗离婚率大约只有0.69,但到了2010年,已急剧上升到2。
笔者构建了一个包含3个层次的衡量社会稳定的评价指标体系。为此,首先需要确定三级指标各自的权重,再计算出二级指标,然后采用相同的方法由二级指标汇总出一级指标的数值,最后得出体现社会总稳定性水平的指数值。并按照经济学的基本理论,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利用回归分析对其进行解释、分析和评价。其中,汇总的关键是权重的确定。由于多变量数据在高维空间中表现为一个椭球,每个变量表现为空间中的一个维度,变量的重要性不同,导致数据在空间上不同轴的离散程度(或变异)不同,直观理解是各个变量的方差不相等,而这种变异本身就是度量变量重要性的重要工具,其提供了一种客观赋权的思路,即利用数据本身在空间上的分布特征来自然地赋予相应的权重。主成分分析法或者因子分析法对此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三、回归结果与分析
按照上述分析思路,笔者利用主成分分析法逐层汇总上一级指标值,而相应的权重系数则采用主成分系数,也就是数据矩阵进行分解后的特征向量值,并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计算结果见表1。
按照经济学基本原理和对社会发展的经验判断可知,在经济稳定性中,GDP增长率越高和最终消费率越高,表明经济越稳定,因此这两个三级指标都是逆向指标,为此需要在系数中取负数,主成分系数分别为-0.0320和-0.9995。第一主成分的方差贡献率为96.52%,对应的最大特征值为172.2780,包含了原来两个变量96.52%的信息。
家庭稳定性二级指标只包含粗离婚率(‰)(GDR)1个三级指标,因此其权重取1即可。为了解释的方便,本文对原始数据进行了标准化处理,并按照主成分分析法的基本规则,在指标汇总时选取了方差贡献最大的第一主成分,来作为表征相应指标的变量。
第一主成分的方差贡献率为76.96%,最大的特征值为2.3089;第二主成分的特征值为0.6424,前两个主成分累积起来可以解释原来数据98.38%的信息,满足主成分分析确定变量时合并解释度超过85%的基本要求。
图1为1990年~2010年经济、社会和家庭稳定指数及社会总稳定指数的变化情况。由图1可以看出,在3个二级指标中,家庭稳定指数和社会稳定指数在急速上升,表明家庭和社会的稳定性持续恶化。但经济稳定指数有一定的波动,1992年~1996年经济不稳定性较大,1997年~2004年经济不稳定性较小,2005年~2007年经济不稳定性上升,近几年又有回落的趋势。
在此基础上,笔者汇总出一级指标,图1可以清楚地看出,我国社会总稳定性指数(SI)出现持续地上升趋势,特别是在近十年,出现了加速上升的势头,这说明我国的整个社会形势已经出现了递增的不稳定性。
通过选取前两个主成分,计算出来的一级指标值、二级指标值如表2。
在对城乡差距对社会总稳定的影响分析中,选择的解释变量为城乡收入比(IR),控制变量为人口数量(LOGPOP)、城镇登记失业率(UER)和公共安全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PSER)。首先进行时间序列的平稳性检验,检验结果见表3。
从这两组检验可以看出,SI、Home、Social和Economic都是一阶单整的。因此,利用这几组变量建立经济模型,可能出现协整关系,也即这几组变量之间可能存在长期稳定的关系。然后对时间序列进行回归分析,回归的结果见表4。
表4中,每个变量系数的回归结果对应两行,上一行表示系数的估计量,下一行表示伴随概率P值。结果表明:
1.城乡差距对社会总稳定的影响很显著,达到1.0408,伴随概率为0.0241。人口数量对数和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影响不显著,公共安全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为-0.4030,说明我国公共安全支出对促进整个社会稳定有积极作用。
2.城乡差距对经济稳定的影响不显著。但人口数量和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影响很显著,分别达到24.3695和2.1034,伴随概率分别为0.0242和0.0277。这意味着与城乡差距相比,人口增长与失业率的攀升,对经济稳定的影响更大。
3.城乡差距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达到0.5396,伴随概率为0.0893。人口数量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很显著,达到10.1271,伴随概率为0.0248。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影响不显著。公共安全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显著,为-0.2873,说明我国公共安全支出对促进社会稳定有积极作用。
4.城乡差距对家庭稳定的影响也呈显著水平,达到0.5150,伴随概率为0.0605。这说明城乡差距越大,家庭的稳定性越差,离婚率将越高。
四、主要结论与讨论
对于刚刚由低收入国家跃上中等收入国家的中国而言,如何避免“中等收入陷阱”、防止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引发的社会不稳定,是目前乃至未来一段时间内宏观调控政策的核心。笔者利用1990年~2010年的时间序列数据,构建了一个衡量中国社会总稳定的指标体系,并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研究了城乡收入差距对稳定的影响。分析表明,城乡差距对稳定的影响总体而言是较为明显的。这就是说,随着中国收入分配差距的不断扩大,社会总稳定的形势日益严峻。
具体来说,收入分配差距对经济稳定的影响不是很明显,这大概可以归因于中国目前的发展阶段。因为按照Kuznets的理论,在一国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收入差距扩大与高增长往往是相伴而行的。这是因为脱离平均主义的适当的收入差距,有利于提高社会生产的效率。但长期的收入差距持续地扩大,将抑制社会的总消费水平,进而会导致经济增速下滑,波动性加剧。收入差距对社会稳定具有显著的影响,随着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劳动争议案件、刑事案件、民间纠纷和治安案件大幅上升,已成为社会不稳定的主要表现。收入差距还对家庭稳定产生冲击,收入差距越大,家庭解体的可能性就越大,离婚率就越高。
目前,维护稳定已成为中国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和首要目标。要保持经济社会的长治久安,就必须尽快消除影响稳定的各种潜在的不安定因素。其中,缩小城乡收入差距、遏制贫富悬殊扩大无疑是一个现实而又紧迫的任务。在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重新启幕的背景下,进一步加快新型城镇化的步伐,大力推进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的改革,同时尽快建立和完善收入分配新体制,防止收入分配差距进一步扩大,消除导致城乡差距的各种制度,我国的经济社会才能稳定协调地发展,居民家庭才能幸福融洽,全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目标才能顺利实现。
①北京“和谐”调查贫富差距社会安定指数下降,北京晚报,2006-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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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对发展的重要性范文篇11
为构建和谐**(地名)奠定坚定基础
同志们: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们党科学把握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在理论和实践上的一次重大创新,标志着我们党执政理念的新突破、新飞跃。为此,中央和省委相继举办了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研讨班。为了深入学习和科学运用中央、省委研讨班的理论成果,市委决定召开这次专题研讨会,**书记作了动员报告,深刻阐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结合实际提出了构建“和谐**”的工作要求。下面,我就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问题,与同志们一起探讨。
一、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维稳工作,增强做好维稳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同志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一重要论述,指明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安定有序的社会,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维护稳定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赋予了维护稳定工作新的理念和丰富的内涵。
1、维护稳定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和前提。锦涛同志指出,“没有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由多项指标综合构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理想状态,没有终点但一定有起点,没有上限但一定有下限,起点和下限就是稳定。可以讲,有了稳定不一定有和谐,但没有稳定一定不会有和谐。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经济始终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增长,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逐步改善,各项事业生机勃勃,国际威望不断提高,这一切都同我们保持团结稳定的局面密切相关。我们应该加倍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邓小平同志说过:“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小平同志的论断充分说明稳定是和谐的前提和基础。这不仅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所充分证明,也是广大干部群众从经验和教训中得出的共同结论。
2、我市维稳工作的现实状况需要引起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市在维护社会稳定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保持了全市社会政治持续稳定,总体形势较好。但是,我们对此不能估价过高。在新形势、新条件下,维稳工作也呈现出一些新特征、新变化,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警觉。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新旧体制的转换、利益格局的调整等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全市社会治安、企业改制、下岗就业和安全生产等各类不稳定因素还大量存在;随着城镇化进程整体推进、城乡差距不断加大、改革进一步深入等,引发出来的征地拆迁、就业安置、社会保障等问题大量出现;因个别领导干部宗旨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滋生群众不满情绪,也引发出了一系列矛盾。这些,都是社会不稳定因素,有的矛盾还相当尖锐。对这些问题和不稳定因素,如果我们在处理上稍有不慎或拖延时机,小问题就会向大问题转化,表象问题就会向深层次问题转化,局部问题就会向全局问题转化,非对抗矛盾就会向对抗性矛盾转化,从而给全市社会政治稳定构成极大威胁。对此,我们必须清醒地面对形势,预警性地分析潜在危害,把握维稳工作的主动权。
3、**区域中心城市的奋斗目标对维稳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按照和谐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四位一体”总体布局,来理解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提出的**区域中心城市的奋斗目标,她不仅是经济中心、文化中心,还应该是社会活动的中心。中心城市建设,其实质是发展问题。发展是基础,稳定是关键。这意味着要把**这样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大市建设成**区域中心城市,必须抓住发展,做好发展这篇大文章。我们不但要铆足干劲,用敢为人先、勇于开拓的精神去推动**新一轮的新跨越新发展,主动触及一些政府职能转变、经济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中的矛盾和冲突,还要按照和谐社会的要求,作好化解经济发展中不稳定因素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使中心城市建设建立在稳定和谐的基础之上。
总之,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维稳工作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用和谐社会的理念来指导我们的维稳工作,用和谐社会的标准来审视我们的维稳工作,用和谐社会的要求把握我们的维稳工作,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不断拓展维稳工作新的视野,开创新的局面,取得新的进展。
二、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用全新的理念把握我市维护稳定工作
北宋著名文学家、政治家、军事家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留下千古名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忧”的就是国泰民安,“忧”的就是社会稳定。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维护稳定工作。以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正确审视和把握维稳工作,开创维稳工作的新境界。
(一)跳出稳定看稳定,进一步拓展维稳工作的视野。做好维稳工作,并不只是处理不稳定事件、化解几个不稳定因素,更重要和最根本的在于,要认真分析不稳定因素存在的生态环境及其在社会各领域的自然表现,找准发生规律,构建有效机制,培育预防和减少不稳定事件不稳定因素的社会土壤。同志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个基本特征,就是要求我们树立“大稳定”观,把维稳工作的视野拓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等各个方面。当前,各种不稳定因素广泛存在于社会各个领域。从经济上看,利益分配不均衡,困难群众对分配不公、不正当收入造成的差距,强烈不满。从政治上看,盲目决策、执法不公、权钱交易、作风粗暴、脱离群众等执行行为与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还有差距。从文化上看,各种思想相互碰撞,国外意识形态领域负面因素加速渗透,人们思想道德观念受到冲击。尤其是网络负面信息攻击诋毁党的政策和党的干部,而我们的正面宣传不够,致使群众思想混乱。从社会建设上看,利益协调机制不健全、管理服务不到位、保障体系不完善等等,既引发一些矛盾,也给我们化解矛盾增加了难度。因此,我们都要跳出就不稳定事件抓稳定、就政法部门管稳定的误区,各相关部门要建立起良好的协作制度,齐抓共管,通力配合,努力将维护稳定寓于各项工作之中,放在各项工作之重。
(二)树立“动态稳定”的观点,创新维稳工作的思路。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不稳定事件,而是要善于从源头上找到并建立起化解不稳定因素的有效办法和长效机制。和谐社会意义上的稳定,应该是牢固的、长期的稳定,又具有动态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准确把握稳定工作的规律,坚持“标本兼治,预防为主”的原则,不断增强主动性、提高预见性、注重实效性。要树立“稳定工作不怕出事”的观点,关键是出了事后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及时处理,从深层次查找原因,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防止类似事情的再次发生,由保稳定向创稳定转变。首先要由被动向主动转变。大多数影响稳定的矛盾和问题都有一个酝酿、发生、发展的过程。我们要在矛盾尚未激化、酿成冲突和对抗前,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掌握先机,有效控制和妥善化解,有效降低处理问题的难度,减少解决问题的成本。第二,要由注重事后处理向注重事前预防转变。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我们一定要增强防范在先的意识,把防范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做决策、上项目,要充分考虑对稳定的影响;制定政策,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避免政策一出台就引发矛盾;抓矛盾和问题的排查调处,要抓早抓小,消除不稳定隐患。第三,由治标向标本兼治转变。在不稳定因素的交互作用中,任何因素都有其成因、土壤和条件。维稳工作也不能只满足于解决好已经影响稳定的现实问题,息事宁人了事。必须在治标的同时,积极研究治本之策,重点抓好统筹发展、维护公平正义、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妥善协调利益关系等工作,落实好和谐社会的各项要求,以和谐的理念统筹谋划稳定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确保和谐稳定。
(三)善于从利益角度预防和处理不稳定事件,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稳定事件的主体是群众,是老百姓。只要利益关系没有摆平,群众就会有意见。如果我们不妥善处理群众意见,小意见就会发展为大矛盾,就可能出现不稳定事件。我们要以人民利益标准来审视维护稳定工作,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要研究和健全利益分配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手段对利益分配的调控作用,最大限度地防止因分配制度不健全或工作不细不实造成的利益分配不均、群众心态不平衡、情绪不稳定等情况的出现,防止矛盾事态的激化和扩大。事件发生后,要积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正确处理,合理调节,均衡群众利益。善后处理工作结束后,要善于从个别看到一般,从现象看到本质,把握规律,把教训转化为经验,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稳定不仅仅是个利益问题,同时也是个素质问题。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努力提高全市人民的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实现各阶层、各方面利益的均衡和整体素质的提升,把全市人民的积极性最大程度地调动和发挥起来,共同推进**新发展、新跨越。
(四)致力于构建长效机制,加强维稳工作的制度创新。制度建设是工作的规范和保障。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制度的创新促进工作的创新。我们要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更加重视制度建设,努力推进维护稳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努力以体制机制的创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制度保证。要建立健全预测预警机制、维稳应急反应机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等,继续实施并完善《**市处置暂行办法》、《**市报送稳定信息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不断探索解决矛盾和化解冲突机制。
(五)加强基础性工作和基层工作,防范矛盾的产生。问题和矛盾的发源地在基层。做好稳维工作,必须从基层工作和基础性工作抓起。一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是党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坚力量。要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职能,提高基层党员的综合素质,切实增强基层组织和基层党员防范和化解矛盾的敏锐性、主动性,充分利用基层组织和基层党员熟悉群众、了解群众、贴近群众的资源优势,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二要加强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建设和谐社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要坚持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居民自治为方向,以维护稳定为基础,以文化活动为载体,以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为关键,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各种社会群体和谐相处的社会共同体。三要抓好基层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范体系建设。任何一个不稳定因素,都必然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牵扯到社会的多个领域。所以,做好维稳工作,必须整体联动,进一步提升防范档次,完善防范网络,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覆盖的防范体系。
三、着眼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确应对和处置人民内部矛盾
不稳定事件,大多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有效地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成都武侯祠有副对联:“能攻心则反侧自消从古知兵非好戏;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向纵深发展,已经出现利益分化、组织分化、意识形态分化等趋向,人民内部矛盾大量显现,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需要我们认真“审势”、“深思”。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和规律,整合社会力量,协调利益关系,顺应群众意愿,理顺群众情绪,实现利益趋同,努力推进和谐**的建设进程。
1、把握利益这个关键,分析矛盾产生、发展的内在规律。转型期的人民内部矛盾广泛地存在于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各个领域,但最多的是表现于经济领域中的物质利益矛盾,它集中反映了人民内部各社会阶层、各群体如何分享改革开放所带来的物质利益成果问题。同时,随着体制转轨及社会利益的调整,人民内部矛盾的对抗性因素表现得比较明显,对此必须引起警觉,并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妥善处理,否则可能使潜在的对抗性因素转化为现实的社会矛盾冲突,而影响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从深层次上看,利益分配问题是引发人民内部矛盾和的关键因素。目前我市发生的80%以上都与物质利益直接相关。国企改革,关系职工“饭碗”;非法集资、移民、征地拆迁安置、企业干部、“森工”问题等,关系群众经济;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司法不公等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归根到底都是利益分配的问题。诱发利益分配矛盾的因素很多,归纳起来有以下几方面:个别领导干部的执政理念和方式不符合要求,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忽视统筹协调发展,忽视群众利益,对群众特别是生产生活困难群众的生计问题关注不够。个别领导干部制定和执行政策不符合实际,有些“过期”政策没有及时调整完善,严重滞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如,下岗失业职工、失地无业农民、进城农民工的保障、救济、扶助措施没有跟上、群众有意见。因为改革力度和推行速度把握不好,造成利益不协调和兼顾不够;因为法制不健全诱发利益冲动,造成不合法不合理致富;因为社会趋利思想滋生,诚信意识淡薄,经济刑事犯罪等等,这些个别利益问题、局部利益问题都是诱发利益分配性矛盾的重要因素。
我们还应特别重视比较利益的问题。这已经成为不稳定事件的一个新的重要的诱因。这类产生的主要原因往往不是群众生活发生困难,而是因为群众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政策进行纵横向比较后,发现利益受损致心理失衡。一是相邻地区间就相同问题出台的政策不一致,致使不同群体间的利益分配失衡;二是不同时间段就相同事件出台的政策不一致,致使群体间的利益分配失衡。在这些中,群众的诉求是“不患寡而患不均”,政府在处理因比较利益引发的时缺乏有效的化解办法,往往是群众的“合理要求”和政府的“合法政策”之间发生激烈碰撞,基层政府陷入两难境地,很难有所作为。如我市“三方面人员”矛盾突出的诱因就在于此。对这类情况我们也要主动思考,创新方法,寻求化解。
2、讲究分类处置和过细工作,切忌一刀切和大而化之。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改革开放稳定推进,总的形势很好,但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有些问题还相当突出,亟待解决。从纵向看大体可分为三类,一是历史遗留的老问题。如国企改革问题、企业干部问题、退改离问题等。二是开放过程中由于经验不足和政策法规不配套产生的问题。比如,非法集资、供销社股金会、农民失地问题等等。三是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比如,移民安置补偿、环境污染、社会保障、食品安全、劳动就业问题等。由此引发的呈高发多发态势,往往是参与者的合理诉求与不法手段交织在一起,多数人的合理诉求与少数人的无理取闹混杂在一起,群众的自发行为与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插手利用和操纵交织在一起,一般性聚集活动与烧等严重暴力行为掺和在一起,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位因素。如果这些矛盾处置不当,局部问题就可能影响到全局,非对抗性问题就有可能转化为对抗性问题。无论是老问题,还是新问题,都要认真研究,积极主动解决。处置这类问题,总的原则是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在具体处置中,要持十分慎重的态度,采取多种手段,既要强调领导亲临一线,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又要采取有效政策措施,真正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既要坚持疏导方针,又要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既要防止矛盾激化,强调慎用警力,又要对局势的变化有充分估计,备足警力,有效控制事态,既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又要依法严厉处置行为,严厉打击插手的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
人民是群众反应问题的一个重要渠道,是维稳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随着我国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和各项改革措施的不断深化,我市主体结构多元化,问题复杂化,群众上访开始呈现“四个明显、四个增多”的特点,即:向上级诉求趋势明显,越级上访增多;群体化趋势明显,集体上访增多;组织化趋势明显,非正常上访增多;突发性趋势明显,择机上访增多。这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我们要充分挥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作用,宣传、引导人民群众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尤其要加强和改进工作,对上访群众,要坚持“话让说完,人要劝走,事要解决”的原则,积极探索工作的新路子,变“堵”为“疏”,变被动为主动,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努力把社会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3、着力解决突出矛盾,从当前工作入手取得现实成效。影响稳定的人民内部矛盾尽管很多,诱因也很复杂,但只要我们找准症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就能够积小胜为大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解决人民内部矛盾,要着力于从当前工作、从现实工作抓起,特别是从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抓起。最近,我们先后召开了多次维稳工作会议,对当前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深入研究,提出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一是企业改制问题。因改制企业缺乏资金导致改制工作迟缓,以及部分已改制企业职工要求落实“两保”问题等引发了大量的矛盾,这仍然是全市不稳定因素的主要诱因。对此类问题,要分类研究,逐步解决。国有企业改革既要考虑经济发展,也要考虑职工承受能力,维护好职工利益,妥善安置职工,促进社会稳定。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破产中,要高度重视评估环节,加强审计监督。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查处侵占国有资产行为,对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要严肃追求责任。要纠正对国有企业不分情况、不加区别地一卖了之的现象,对战备性、公益性、福利性国有资产,要坚持政府控股,公开招标拍卖股权,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
二是失地农民问题。我市目前有失地农民近15万人,部分失地农民反映补偿标准低,就业困难,生活难保障,要求享受养老保险、低保和失业保险。对此类问题要兑现并落实政策,关注其生活,关心其诉求,对生活确实有困难的,要尽力帮助解决。同时,还要做好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引导、服务,加强失地农民利益保障制度建设等工作。
三是拆迁安置补偿问题。市本级和三区拆迁农民房屋面积35万多平方米,目前仅还9.9万平方米,未还房达25万平方米,占拆迁面积的71%,引发农民强烈不满;高坪区青居镇部分村民因机场、电站占地补偿未到位多次集访;国道212、省道101、204南部段沿线土地被征用后,拖欠征地款、青苗补助费、民工工资累计达6千万,群众反映强烈欲以中断交通等非法手段催收欠款。这些问题中有部分农民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生活比较困难,容易引起。对此,我们要高度关注,关键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上的规定,坚持取用结合原则,积极研究从土地收益中拿出部分资金,解决失地农民长远生计和保障问题。
四是企业干部问题。近两年来,企业干部上访增多,不断在市内省内而且在全国串联上访,目前,全市企业干部5000余人,普遍对川委办[2005]40号文件补助标准不满意,要求提高补助标准,个别企业干部继续与省内外串联,扬言将继续到省进京上访。对此,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要立足做好市内工作,严格按政策办事,加大政策宣传解释,落实政策一视同仁;有特殊生活困难的,合情合理地个案解决,但要明确不是解决待遇问题。要千方百计防止串联聚会和大规模集访,不允许形成“维权”等非法组织。
五是“森工”问题。我市部分三州“森工”反映生活困难。营山县、蓬安县“森工”退休人员要求解决待遇低的问题,提高补助标准。对这类问题,总的原则是依国家政策办,医疗保险争取上级的支持,尽快解决;对个别特殊困难职工加强解困和救助。
六是负债发展的问题。过去,我们在加快**建设的过程中,有大量负债现象,适度的负债是允许的,但是那种过度负债建设,也是不稳定因素的一个重要方面,对过度负债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要一边发展,一边纠正,切实避免过度负债、加剧负债行为的再次发生。
同时,还有移民问题、工程欠款问题、社会治安问题、组织问题、社会保障问题、乡镇负债问题,这些老问题尚在解决之中,新问题又不断出现。比如,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仪器安全监管、农民负担管理、农民工工资兑现、拖欠工程款、涉法涉诉、金融证券、外资商贸连销企业经营等方面,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都需要我们重视和解决。对历史遗留问题和改革初期积淀的矛盾,我们不能推诿塞责,要积极研究对策,制定措施,使老问题逐步减少。对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及时预见,防患于未然。
四、着眼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腐败问题是最大的不和谐、最大的不稳定。党员领导干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力量,如果他们不能用行动来证明自己的清白,说不起硬话,甚至出现腐败问题,不但无法保证和谐社会的建设方向,而且还会因为损害群众利益,诱发不稳定事件的发生,这本身就是最大的不和谐。因此,只有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努力不稳定因素,不断理顺民情,化解民怨,才能赢得民心,为构建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1、必须坚持执政为民,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党风廉政抓得不好,引发的问题,就是对群众利益的非法侵夺。近年来,受传统执政理念的影响,个别领导干部、形式主义、特权思想严重,群众观念淡薄,工作作风飘浮,引发了一系列伤害人民群众感情,影响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群众反映很强烈。我们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善于换位思考,任何一项改革发展措施的出台,都要兼顾群众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损害群众利益的决策,超过群众承受能力的决策,不能出台或暂缓出台,让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和实惠。
2、加强党风政风建设,规范干部行为。维护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环节。腐败分子利用权力干预资源配置,参与利益分配,非法占有社会财富,加剧社会贫富悬殊,危害社会政治稳定。我们要从三方面规范干部行为,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一是进一步深化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不抓市场化配置资源,发展就没有活力,甚至直接导致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省委、省政府提出并坚决实施“三个转变”就是要大力推进市场化配置资源。因此,我们不断深化、拓展和创新,在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上推行市场化配置资源,使经济社会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健康发展。要围绕深入推进市场化配置资源工作,继续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坚决查处资源转让、资产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中、权钱交易、、侵占国有资源和资产的案件。二是大力整治发展软环境。严肃查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汇假报、说假话,吃、拿、卡、要和政策走样、缩水等政令不畅的人和事,进一步理顺行政体制,提高行政效率,努力保证转变政府职能与规范公务员行为的和谐统一。三是推行“阳光作业”。要建立和完善相关政策,严肃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努力保证经济发展与规范市场秩序的和谐统一。重点在土地拍卖和国有资源改革方面,推行招标拍卖制度,防止暗箱操作。国有产权转让,无论是有形产权还是无形产权,都要进入市场公开拍卖或招标,产权转让信息必须按规定在媒体上进行公告。违反规定者,不论有无谋取私利的行为,一律以违纪论处。四是加强环境保护。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环保意识越来越强,对个别企业无尽止地开发和掠夺资源行为,甚至是为了发展经济不惜破坏环境、浪费资源的行为,看在眼里,痛在心头,积压到一定程度便发展成为不稳定事件。因此,我们要严肃查处一些地方打着推动地方经济建设的直接或间接破坏环境的人和事,重点防止产业转移和受污染转移,努力保证可持续发展与社会大局稳定的和谐统一。
3、发挥查案的治本功能,注重惩治腐败的政治社会效果。查处案件、处理干部不是最终目的,而是通过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促进改革发展稳定。这就要求我们处理问题时,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在案件结束后,要深入分析发案原因,查找不足,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加强监督,力争取得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要重点查处狠刹“五股歪风”、继续加重农民负担等问题。
4、加强民主和法治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民主法治为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没有民主法治,就没有社会和谐。和谐社会是民主的社会。我们要切实畅通人民群众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与监督的渠道,畅通人民群众发表意见、反映问题的渠道,使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得到充分尊重,创造活力得到充分释放,要求和意愿得到充分表达,各种积极因素得到充分调动。要时刻情系群众安危、关心群众冷暖,正确反映和兼顾各个方面群众的利益,以有效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确保社会稳定团结。
社会稳定对发展的重要性范文篇12
【关键词】社会稳定管理模选择
维护社会稳定模式的内涵
社会稳定,是指整个社会处于稳固、安定、和谐的状态。社会稳定是人类经济、政治、文化活动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并通过人们的自觉干预、控制和调节而达到社会生活的动态平衡,它是一个历史的、综合的、动态的概念。社会稳定问题归根到底就是社会管理问题,社会管理的目的无非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社会管理模式是指一个国家的体制,社会管理的成效取决于社会管理模式。
构建社会稳定管理模式
维护社会稳定,一个良好的、符合本地区社会管理现状的管理模式至关重要。以抚顺为例,抚顺“一二三”社会稳定管理模式是指以党委领导为一个核心要素,广大民众通过维权达到维稳两个目标要素,在党和政府的主导下,通过保障民生、化解矛盾、搭建平台三条路径要素,构建抚顺市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模式。
一个核心――以党委领导为核心。多年来,抚顺始终以党委的领导为核心进行工作部署,其具体做法可资借鉴:一是始终把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实行党政一把手对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度。对维稳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二是重点处置和突发性事件。对抚顺来说,影响社会稳定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大量的和突发性事件,在这方面坚持由抚顺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牵头负责,协调公安部门、部门、责任单位和其它相关部门共同处置。三是敏感时期实行集中稳控。如新年、春节,到三级“两会”,再到党和国家重大活动,启动维护稳定应急预案,由市委领导牵头,举全市之力,集中抓好稳定工作。四是通过稳定风险评估来预防新的社会矛盾。通过推行风险评估制度,将稳定工作由被动的处置变为积极的预防。五是寻找解决涉法涉诉的新途径。在解决涉法涉诉问题上,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案件的解决,化解矛盾;一手抓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行为。
两个维护――“两维”方针为基础。维权和维稳相辅相成、相互作用。维权是基础,维稳是对维权的保障,维稳是为了保障发展、保障人权、保障人民有尊严地生活、保持社会安定团结。处理好维稳与维权的关系,维护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以保障权利促进相对的利益均衡,以利益的均衡求得社会的稳定。用维权促维稳,拓宽群众理性表达渠道。只有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越健全,维权的渠道越畅通,民众的诉求越能得到及时回应,越容易实现长治久安,也只有社会和谐稳定,群众的权益才能得到保证。既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又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面对各种各样的新形势、新情况,抚顺市坚持认真落实“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群众权益”的工作要求,始终坚持维权与维稳并重,着力构建维权维稳工作体系,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在实际中,把维权工作摆到突出的位置。在定位上主动维权,主动运用法定的职能,探索维权新途径。以维权促维稳,以维稳促发展。
三条路径――创新路径促稳定。第一,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保障和改善民生,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关系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而且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不仅是一项重大经济任务,也是重要的政治任务,意义非同寻常。保障和改善民生,就要集中解决紧迫性问题,切实办成一些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得实惠的好事实事。近些年,抚顺全面完成了棚户区改造,使30万居民告别棚户区,住上了新楼房,城乡环境明显得到改善,城市发展的成果不断地体现在惠及民生上;在企业改制中,高度关注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和社会保障问题,积极鼓励各类教育、培训实体对下岗职工开展培训,积极拓宽分流安置和再就业渠道,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保障了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在征地拆迁方面,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安置失地农民,确保安置补偿款及时到位,尽最大努力为他们创造就业机会,保障了抚顺城市化进程中和谐征地拆迁。
第二,以搭建平台协商管理为手段。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十六届六中全会上、党的十七大、2010年初主席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开班仪式上都提到“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由此可见社会管理体制已势在必行,如何探索全新的社会管理方法和维护社会稳定模式呢?抚顺市委早在2006年与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共同创建“社会稳定科研与培训中心”,市委将维稳科研中心定位为维稳学术研究、社会舆情分析、领导决策参谋、新闻和人才培养等“五位一体”的科研机构,并在此基础上,先后组建了社会科学研究中心、舆情研究中心、雷锋研究所、法学研究所等研究机构。中心最突出的贡献是为抚顺市重大稳定问题出谋献策,自成立以来为妥善处理抚顺地区的重大进京上访、人员串联滋事、国企改制等棘手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维稳科研中心现已成为辽宁省委宣传部的舆情基地直报点。。2011年7月,在社会稳定科研与培训中心的基础上,辽宁省社会稳定研究会成立,标志着抚顺维稳理论研究、公共参与社会管理开始延伸到辽宁全省各市。
第三,以化解矛盾促稳定为目的。抚顺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以亲情送暖、人文关怀为宗旨,以“满足最广大群众需求”的基础作为社会稳定观。为从根本上解决新老矛盾、各类不安定因素交织在一起给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带来巨大压力,以“文明、平安、稳定”为主题的和谐社区(村)创建活动成为抚顺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抓手,成为服务民生、促进发展的重要品牌。一是拓展代表委员参与社会管理途径,不断提升平安建设水平。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社区活动为载体,以接待日为突破口,通过零距离接待群众,把居民群众的意愿化为保稳定、促和谐、助发展的动力。二是坚持代(领)访制度,破解社会稳定难题。坚持代(领)访制度,直接面对群众,贴近群众,坚持“群众张嘴、干部跑腿”,成本低、效果好、群众拥护,这不仅是服务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也对减少盲目上访、无序上访甚至是缠访、闹访、越级访,规范秩序、降低成本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三是发挥律师职能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从“关注民生、服务社会”的理念出发,针对当前积案、疑难案件较多、解决难度大等问题,研究成立市、县两级律师顾问团,充分发挥律师的法律服务职能,化解基层社会矛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完善社会稳定管理模式的思考
当前,我国的维护社会稳定模式已由单一强制性维护向全社会共同参与协同维护转变,因此,维护社会稳定管理模式的构建与完善主要应该放在制度创新、体制改革上。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入:
一是树立科学的稳定观。正确的稳定观念对有效处理稳定工作非常重要,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完全静止不动的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大局的稳定必须牢固树立动态变化科学的稳定观念,借助动态环境创造社会大局平衡稳定。科学稳定观所指的稳定远非传统意义上的社会治安平稳,而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社会和谐,更加突出统筹发展,是集经济增长、社会稳定、消除贫困、政治民主等要素于一体的整体概念,是一种“大稳定”格局。做好新形势下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必须牢固树立与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科学稳定观,以科学稳定观来指导和推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确保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二是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稳定管理模式。有效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方法,是衡量各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准。找准正确的维护社会稳定管理模式对中国的发展至关重要。选择好科学有效的社会稳定管理模式,才能够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以动态的眼光、动态的理念看待稳定问题,用动态的思路、动态的手段、动态的平衡维护社会稳定。要科学认识稳定工作面临的形势,不断增强对不稳定因素的心理承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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