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的主要理论范例(12篇)

daniel 0 2024-02-07

国际贸易的主要理论范文

关键词:国际贸易理论;发展中国家;高科技产业

中图分类号:F74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4)02-0008-02

一、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

传统国际贸易理论产生于18世纪中叶,完成于20世纪30年代初期。以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和赫克歇尔—俄林的要素禀赋理论为三个代表。

绝对优势理论的主要内容是:在两个国家生产两种商品的情况下,其中一国在一种商品的生产中具有较高效率,另一国在另一种商品的生产中具有较高效率,则两国在不同商品的生产上分别拥有绝对优势,此时如果两国根据各自的绝对优势进行专业化分工,并相互进行交换,双方均能从中获益。李嘉图将绝对优势理论进一步发展,他认为:每个国家不一定要生产各种商品,而应集中力量生产那些利益较大或不利较小的商品,然后通过国际交换,在资本和劳动力不变的情况下,生产总量将增加,如此形成的国际分工对贸易各国都有利。可以简单概括为“两优取重,两劣取轻”,这就是经典的比较优势理论。亚当·斯密与李嘉图的贸易理论是古典经济学理论体系的一部分,被称为古典贸易理论。古典国际贸易理论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假定劳动是唯一的生产要素,生产技术是给定的,生产规模报酬不变。

20世纪初,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和俄林提出了要素禀赋理论。要素禀赋理论用各国生产要素禀赋的差异来解释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认为:各国生产要素禀赋不同,供求关系不同,导致两国间要素的价格差异,而投入要素价格的差异导致两国商品生产成本的差异,生产成本的差异形成不同国家商品的价格差异,进而导致国际贸易的产生。贸易可以使各国生产要素的优势得到比较充分的发挥。在H-O定理中,俄林将贸易模式进一步表述为:一国出口的应该是那些密集地使用本国较为丰裕的要素生产的产品,而进口的是那些需要在生产上密集地使用本国相对稀缺要素生产的产品。因此,其结论与亚当·斯密和李嘉图一样,认为自由贸易对于各个贸易参加国都是有利的。赫克歇尔和俄林的贡献在于进一步丰富了传统国际贸易理论体系。在俄林的模型中,劳动不再是唯一的投入,但生产的技术条件及规模报酬仍然不变。要素禀赋理论被称为新古典贸易理论,曾经在很长时期内成为国际贸易的主流理论。

从“绝对优势理论”到“比较优势理论”,进而到H-O四大定理,传统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一直遵循着完全竞争、报酬不变、同质产品等古老的假定。总体看来,传统国际贸易理论没有脱离比较优势的理论框架。

二、国际贸易的新发展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以后,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发展中国家的出现以及国际分工的重要发展,国际贸易达到任何时间都没有达到的发展。然而,与经典贸易模型所预测不相符合的是战后的贸易模式并与传统国际贸易理论相违背。美籍学者瓦西里·里昂惕夫首先发现这样问题。他运用经验资料对模型进行检验,结果发现美国的贸易有悖于H-O理论。这就是著名的“里昂惕夫之谜”。“里昂惕夫之谜”的出现挑战了传统国际贸易理论,也加速促使战后一系列重要的国际贸易理论的诞生。包括新要素贸易理论、产业内贸易理论、国际贸易产品的生命周期理论等等。这些理论的诞生都依托战后国际贸易中出现的一些新现象,战后的国际贸易理论也在解释新出现的现实问题中不断完善和发展。

当代国际贸易中出现了发达国家之间的“水平贸易”发展、区域集团内部贸易发展、制造业内部贸易发展、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增长、加工贸易和软件外包等新的贸易方式出现。这些新的贸易方式与过去时贸易理论不完全相吻合。针对现实中国际贸易大量存在的同类产业内部这一现象,从20世纪70年代末,保罗·克鲁格曼提出“规模经济作为国际贸易产生原因”的解释。他了传统国际贸易理论中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不变的假设,建立了一个不完全市场、存在规模经济和产品异质性的产业内贸易模型。阐述了规模经济、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与国际贸易的关系,成功的解释了战后国际贸易的新格局和这新新型产业在贸易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和机制。由于产业内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20世纪80年代以来许多经济学家陆续建立模型对这一问题从不同角度进行进一步的探讨。20世纪90年代,跨国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的出现以及加工贸易、外包业务的出现,推动了包括跨国公司内贸易理论、一体化贸易理论以及产品内贸易理论有了进一步发展。当然在贸易发展的过程中也要注重食品药品等涉及人类生活方面的安全。这是人道主义的基本要求。

三、贸易理论的新发展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经济学家对产品内贸易现象的关注代表着贸易理论进一步微观化趋势。产品内贸易是由垂直专业化引起的中间投入品贸易,加工贸易是产品内贸易主要的表现形式。经济学家从垂直专业化的角度对国际贸易内容进行了新的划分,并且在古典贸易理论、新古典贸易理论、新贸易理论以及产业组织与契约理论等不同理论下对产品内贸易进行研究。在以产品内贸易为对象的理论框架下对标准国际贸易理论体系进行新的理论整合和补充,将国际贸易理论的分析框架延伸到了产品生产的工序和区段层面。经验数据显示,在生产分工日益细化的背景下,全球贸易投资一体化趋势不断加强,企业规模、利润和国际经营行为有诸多异质性,因此需要研究企业个体特征在企业国际扩张选择中的作用。然而,由于新贸易理论采用对称性企业假设,一体化均衡下同一产业内企业定价、产量、利润、收益和外贸参与程度相同,企业无任何差异,因而它无法解释20世纪90年代以后获得的微观数据,这就迫切需要一种新的摒弃技术对称以及研究企业异质性作用的贸易理论。

四、总结

中国现阶段还是发展中国家,在世界贸易中有着重大的作用,经济发展也是我国发展的首要任务。因此无论是自由贸易的政策还是战略性贸易保护的政策,选择的依据都是如何使本国的利益最大化,这种利益不仅从静态上评估,也要从动态上考虑对什么产业采取什么政策都要有精确地利弊分析,国际贸易新理论不是告诉我们应不应该保护的问题,而是为了我们贸易政策的选择给予更多的考虑问题。我们应该在优势上取得经济上的突破性的发展,大力发展科技新型产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经济基础。

参考文献:

[1]才国伟,舒元.我国对外贸易与世界技术扩散[J].国际贸易问题,2009(11).

国际贸易的主要理论范文篇2

关键词:国家利益,西方国际贸易理论,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国际贸易理论的重构

一、引言

通常认为贸易能使双方受益,即一国与其他国家互相销售自己的产品和劳务通常总是对双方都有利。而且能够为双方都带来收益的国际贸易范围远比人们想象的要大的多。流行的国际贸易理论也从不同的角度证明了国际贸易利益产生的机制。既然如此,自由贸易政策应该成为各国制定国际贸易政策的不二选择,然而现实却是贸易保护而非自由贸易占据了国际贸易的主流。自由贸易只不过是个别国家在某一特殊时期的暂时现象,贸易保护成为国际贸易长期不变的主题。

对这种现象的一个解释,是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它不但具有理论意义,而且已经得到了证明。但这仍不足以对国际贸易中日益盛行的保护贸易进行解释,因为贸易保护不仅限于发展中国家,事实是,现实中更多的贸易保护是发达国家发起的。特别是,发达国家的国际贸易政策表现出两面性,一方面倡导在全球范围内实现自由贸易。另一方面,在与其他国家的贸易争端中变得越来越咄咄逼人。

显然,左右一国奉行何种贸易政策的根本因素是国家利益,而由于在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中,国家利益处于缺位状态,从而导致自由贸易理论无法准确地解释国际贸易的性质和起因,也无法对现在的贸易格局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实际上,以比较利益为代表的自由贸易理论最大的缺陷在于混同了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将个人经济活动的简单加总等同于人类的整体经济活动,从而忽视了由于国家利益的存在而导致的贸易格局变化。由于国家是国际贸易活动的控制者,国家可以借助于国家机器的控制力,以经济或非经济的手段有效地把私人的利益要求加以转化或强行排除,从而贯彻国家的利益目标。本质而言,贸易政策是国家利益的产物,只要世界上有不同的国家,就会有不同的国家利益目标,由于国家利益目标的差异性和非相容性。就必然导致贸易保护的盛行,形成了基于国家利益的贸易政策。

由此产生的问题是,对贸易政策的研究总是基于国家利益来展开的,但相关分析仍然囿于西方国际贸易理论的框架。而国家利益并没有在西方国际贸易理论得到明确的表述,从而导致二者之间出现矛盾,并最终表现为理论与现实之间的巨大反差。本文认为,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在于西方国际贸易理论是一种强调个体和纯粹经济技术的静态分析方法,缺乏整体和历史逻辑相统一的总体分析,而这正是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所强调的。本文即期望通过对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和西方国际贸易理论对于国家利益的比较研究。提出对国际贸易理论进行重新表述的一些观点。

二、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与西方国际贸易理论中对国家利益的表述

(一)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中的国家利益

在马克思的经典著作中并没有对于国际贸易理论的完整表述,有关国际贸易的理论分散在他的全部著作中。事实上,马克思经济学著作的“六册计划”的第5册“对外贸易”和第6册“世界市场”,是属于国家对外和生产的国际关系方面的内容,它在马克思经济理论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是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全面分析中,从一国范围通向世界市场总体的中间环节。马克思关于国际贸易理论的论述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1)国际价值和国际生产价格理论。研究了价值规律在国际范围内的作用,并认为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虽然开辟了世界市场,但是一个充分竞争性的世界市场并没有形成,从而价值规律也就不可能在国际范围内充分发挥作用。(2)国际分工理论。强调了分工的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认为国际分工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必然结果,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其相应的生产方式是国际分工发育程度和国际分工格局的决定因素。而且,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是相互促进的。(3)国际贸易中的货币和信用。围绕资本主义危机进行了论述,认为国际信用使得大规模商品进出口会突破再生产过程中的各种限制,造成生产和流通的分离。(4)世界市场理论。即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世界规模上的总和。(5)对外贸易政策。各国对外贸易政策是由各资本主义国家生产力相对发展水平决定的,保护贸易政策和自由贸易政策是随着各国经济发展水平而交替变化的。马克思的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理论不但论述了一国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的客观必然性,而且论述了国际分工的性质以及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相互关系。特别是,马克思的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理论没有孤立地去研究国际贸易和国际分工现象,而是从整个资产阶级整体出发。把国际贸易和国际分工作为其中的现实要素,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研究整个资产阶级社会运动的规律。

由于马克思的国际贸易理论始终把国家的经济活动置于首要位置,则国家利益亦是其关注的重点。马克思曾经指出“关税……在现代国家出现之后……是国库进款的最方便的手段”。特别是,“保护关税制度不仅可以有益于还在继续同封建制度作斗争的尚未充分发展的资本家阶段,而且也可以有益于……新兴资本家阶段”。从而说明保护关税是新兴资产阶级国家建立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武器。马克思并不完全反对贸易保护,认为保护关税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作用,它在一定时期对于摧毁封建生产方式和建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到一定阶段之后,会成为本国经济发展的障碍。同时,马克思也不是完全反对自由贸易,认为国际贸易能够使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况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相互往来和各方面的相互依赖所取代了。而这种代替大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不但可以扩大整个国际社会劳动范围,发展社会种类,还可以使贸易参加国扬长避短,有利于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自然资源的合理配置。但自由贸易的本质是资本的自由,从而为资产阶级倾销商品和提高利润开辟道路。显然,在马克思的国际贸易理论中。一直强调的是居于统治地位的资本家在贸易政策制定中的地位,而国际贸易正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世界范围内的延伸。

(二)西方国际贸易理论中的国家利益

在西方国际贸易理论中,研究的主体对象是私人,理论分析的边界是整个世界。对贸易的获益主要围绕私人和世界两个层次展开。由于对于人的行为的分析是基于利润最大化进行的。个体利益最大化实现的同时公共利益也能随之实现。从而国家不加任何干涉的自由贸易能够实现个人和国家利益的共同实现。以最具代表性的比较利益理论为例,在李嘉图的分析中,假设两个国家都能生产两种产品,则依据是“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原则,两个国家分别生产其处于比较优势的产品。进而进行交换,则双方都能从交换中获利,世界也能获得分工的好处。然而得自贸易的利益如何在各国之间进行具体分配,各国得自贸易的利益如何在个人和集团之间分配。以及这一利益的获取是如何推动一国生产方式的变迁等都没有给予考虑。显然,在西方国际贸易理论中。把国家利益等同于个体的简单相加而没有给予明确的定位。

虽然国家利益在西方国际贸易理论的表述中没有明确指出,但这不等于西方贸易理论没有强调国家利益,相反,国家利益是被置于优先的位置来考虑的。首先,国家是作为国际贸易的影子主体出现的。国家利益在国家对外交往中的地位是最终的,一切利益集团和贸易活动都不能背离这一利益目标,否则国家就会借助国家机器的力量对贸易行为进行干预,从而保证国家利益;其次。国家是一国国际贸易活动的实际控制者。国家制定贸易政策,并以政治、外交甚至是军事手段来保证其贸易政策的执行:再次,西方国际贸易理论是以抽象的经济世界为其研究目标的,但这个抽象的经济世界实际是以发达国家为模板的,特别是新贸易理论基本上是研究发达国家的贸易的,这表明了其对于发达国家国家利益的重视:最后,西方贸易理论的产生、发展和实践与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是一致的,从而也体现出其服务于发达国家国家利益的本质。

(三)差别与联系

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对于国家利益的强调具有三个明显的特征,而这些都是西方国际贸易理论所不具备的,表现在:

第一,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中的国家利益是对经济运动总体的全面考察。这一利益的存在和保障都是基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水平来进行的。马克思认为,国际分工是国际贸易产生和发展的前提,而国际分工的形成和发展则是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的。马克思是将对国际贸易的分析置于对资产阶级的社会经济关系之下进行的,而西方国际贸易理论则没有能够经过对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总体的运行来把握国际贸易。仅是将国际贸易理解为跨越国民经济体的经济交往。将其定义为世界上各个国家或地区之间,商品、劳务和技术的交换活动。将国际经济学作为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仅是为了研究稀缺资源在国际范围内最佳配置的最优使用的学科,没有能够考察国际贸易的发展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水平之间的关系。

第二,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中的国家利益是一种动态的考察,这一考察是与国际分工体系的产生、发展和深入相伴随的。马克思认为国际分工是客观的经济范畴,是人类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国际分工所实现的超越国家边界的社会化大生产把一系列国家和地区纳入一种新的分工和交换体系中,它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扩大了整个国际社会劳动范围,发展了社会劳动种类,有利于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自然资源的合理配置。这种动态考察的逻辑基于劳动价值论来进行的,“不同国家的工作日相互间的比例,可能像一个国家内熟练的复杂劳动同不熟练的简单劳动的比例一样”,在国际贸易中国家利益的实现是基于劳动的比例确定的。但西方国际贸易理论则是一种静态的分析,把社会制度看成是一成不变的,在这样的前提下研究资源的配置问题,显然忽略了资本主义制度自身的演化规律。

第三,马克思的国际贸易理论是强调贸易的社会属性而非其自然属性来进行的。国家利益同样是社会属性的一个方面,这样就给予了国家利益在国际贸易理论中的主体位置。而西方国际贸易理论则比较强调国际贸易的自然属性,关注贸易和分工的具体形态,并且对于各种贸易的分工现象及其背后的动力、结构、过程和结果进行深入的分析,这种强调虽然能够对贸易和分工行为进行更为细致的剖析,但过于关注细节反而影响了对国家利益的整体把握。

二者之间也存在一些相似之处和联系,主要表现在:

首先,二者都没有对国家利益的直接表述。但都是隐含着将国家利益置于重要位置。

其次,二者所强调的国家利益其实都是一国的经济利益,事实上,在国际交往中。除了经济利益本身之外,还有政治、外交、社会等一系列复杂的问题相互交织。

再次,二者在某种程度上都把某一时期一国的代表性阶级的利益等同了国家利益。如马克思贸易理论中指出自由贸易是适应资本的自由以及通过贸易来扩张资本积累的,同时,马克思又认为自由贸易在一定时期是对于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是有利的。

三、现行的国际贸易政策能否保障国家利益

国家利益体现在民族国家对生存和发展的追求,国家利益通常可以分为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和安全利益三个互为依赖的部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国家利益有不同的强调。目前来看,国家利益应该是以经济利益为核心的综合利益,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对国家利益的强调其实是和国家经济利益等同的。

现行的国际贸易政策主要有两大主流: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自由贸易政策秉承绝对利益理论、比较利益理论、h—o理论和新贸易理论,坚信自由贸易能够在世界范围内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并扩大贸易双方以及世界整体的福利。保护贸易政策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有不同的表现,在发展中国家保护贸易政策以幼稚产业保护论为理论基础,认为应该通过关税和数量限制的手段保护国内具有潜在比较优势的制造业,以建立完善的工业体系。发达国家则基于不完全竞争和外部效应理论发展出策略贸易理论,认为在不完全竞争条件下,一国政府可以通过贸易政策干预来获取和转移外国垄断企业的利润或租金来提高自身的福利水平。但不论是自由贸易政策还是保护贸易政策,在其实施中均在国家利益的保障方面存在一些共同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过于强调短期利益而未能顾及长期利益。自由贸易政策强调自由贸易带来的商品自由流动以及由此而来的福利增进,但正如德国历史学派的代表人物李斯特指出的那样,财富的生产比财富本身要重要的多,自由贸易的确能够带来眼前利益,但却是以损失长期的财富生产能力为代价的,所以应该对国内市场进行保护。“保护关税如果使价值有所牺牲的话,它却使生产力有了增长,足以抵偿损失而有余”。这其实是贸易政策的两难选择:选择自由贸易会损失国家长期的竞争力,但过度保护同样会影响竞争力。因为保护贸易政策的长期实施会给产业带来惰性,并非一定能够达到成长为具有竞争力的产业的保护目标。

2.时局部利益考虑过多而难以兼顾整体利益。国家利益是作为一个整体来体现的,但国际贸易政策保障的往往是局部利益。从而对整体利益难以顾及。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低,财力有限,难以对大多数产业同时扶持,这导致产业间的非均衡发展更为突出。而发达国家基于不完全竞争和外部效应的策略性贸易政策完全是建立在优势产业竞争的基础上的,必然导致国内产业非均衡发展的国际贸易摩擦效应。

3.过于强调经济利益而忽视非经济因素对经济利益的影响。由于依据的国际贸易理论抽象掉了不应忽视的社会因素,从而使贸易政策的制定也更倾向于以经济利益为主,实际上,贸易政策从来就与政治、外交、文化等因素密切相关,而且会因为它们之间的相互影响而最终作用于国家利益层面。仍以美国为例,《美国贸易法》中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市场准入的“特别30l”条款,作为美国的国内法,却享有相当高的知名度,其关键之处就在于这条法律是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的典型例子。体现了美国的利益至上的原则。从美国制定“特别301”条款以来,涉及这一条款而产生的贸易摩擦已经非常频繁和严重。可见,仅仅在wt0框架下以贸易政策来开展对外交流以保障国家利益是难以奏效的。

这些问题的出现源于国际贸易政策背后的国际贸易理论的缺陷,当前国际贸易领域内最大的矛盾是:全球自由贸易理念与单个国家的贸易保护倾向之间的冲突。基于自由贸易理论的全球自由贸易体制框架不能给予单个国家的国家利益保障,从而其完善与执行受到单个国家的阻碍,具体国家的单边保护贸易政策又由于触及其它国家的国家利益而受到对方的针对性措施,从而导致贸易的自由和扩大难以如理论论证的那样顺利进行。

四、重构国际贸易理论:以比较利益论为例

以上分析的初步结论是。需要对以往的国际贸易理论进行重新审视,特别是西方国际贸易理论在模型设计愈趋精致的情况下,会由此而抽象掉许多不应简单去除的因素,从而导致基于其上的国际贸易政策的设计在现实应用中出现一些矛盾。当然,建构一个包括所有方面的国际贸易理论体系是不现实的,关键是,如何对已有的国际贸易理论进行讨论,以对其进行重新表述,考察其适用范围。以更贴近国际经济运行的现实。本文以西方国际贸易理论与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相互补充,以比较利益论为例。说明重构国际贸易理论的一些原则和方法。

比较利益论最早由英国学者托伦斯提出,并由李嘉图发展完善。比较利益论揭示了国际贸易的产生机制,并能够解释大部分的国际贸易现象,由于比较利益论核心观点的正确性,从而迄今是指导多数国家开展对外贸易的重要理论。

但比较利益理论也存在诸多的缺陷,主要表现在:(1)比较优势利益论所揭示的原理与贸易现实之间存在差异。根据比较优势理论,贸易应该在发展水平差别大的国家之间展开,但现实却是贸易主要发生在发达国家之间。(2)比较利益论是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的,但却出现了同一商品国内价值与国际价值的差异和交换比率不同问题。违背了劳动价值论。(3)依据比较利益论开展国际贸易应该是发展水平低的国家受益更大,而且有利于劳动者的收入提高,进而改善其收入分配不平衡状况,然而现实正相反,富国得自贸易的利益往往大于穷国,而且贸易导致了一国内的贫富差异趋于扩大。

虽然新的贸易理论部分解释了比较利益论不能解释的问题,但就比较利益论本身而言暴露了它的缺陷,本文基于马克思的国际贸易理论尝试对其进行解释,以期提出相关研究的深入:

1.关于贸易为什么主要在发达国家而不是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展开。根据马克思的观点。国际分工并非取决于国家之间的资源禀赋的差异,“自然产品……形成社会分工的自然基础”。真正对分工起决定作用的是资本扩张的本性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水平。资本运动是以利润为目标的,各国利润率的差异决定于资本的有机构成及相应的剩余价值率,决定于经济发展的水平差异。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全球扩张的过程中,发展中国家所谓的劳动力比较优势其实只是一种虚幻的假象。从国家利益角度而言,发展本国优势产业并将本国已经失去优势的产业向外转移是首要的选择。这一转移过程显然是资本扩张和获取利润的过程,对于发达国家而言,相似结构和相似发展水平的国家一方面是其产业转移的主要对象,同时也是实施产业转移的结果,资本在向这些国家的扩张过程中才能够达到获取利润的目的。此外,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它们并不存在实质上的劳动力优势,两类型国家的资本有机构成具有较大的差异,开展贸易并不能获取更大利润。就这一点而言,需要以马克思贸易理论的总体方法来进行考察。

2.关于商品的国际价值和交换比率问题。国际贸易并非是等价交换的,正是因为这样,才存在和国际不等价交换对应的价值流动。换言之,李嘉图的比较优势论并未从根本上揭示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因为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都是实现商品的价值的过程,马克思经济学的资本流通公式已经深刻地有所揭示:

资本投入g最终要获取含有剩余价值的商品w’和价值g’,从而国际贸易中并不存在完全意义上的等价交换,发展中国家遵循比较优势与发达国家进行贸易,并不能获取理论表述的价值。对于困扰李嘉图的同一商品国内价值与国际价值的差异问题,马克思经济学也已经给予了充分的解释:在开放经济中,商品交换依据的是国际价值,其衡量尺度是世界劳动的平均单位,则某一国内的平均劳动就已经变成个别劳动了。

3.关于国际贸易的收入分配问题。按照比较利益论,贸易所得会惠及贸易双方,而且由于国际商品交换的比率是由提供曲线来确定的,在这一国际贸易价格水平下,贸易国家的进出口价值相等,各国商品需求平衡,即一国生产的商品恰恰是另一国所需要的,相互需求的数量正好相等,而各国也正好满足生产处于最大生产可能性曲线上和满足国家最大福利水平的要求。而贸易的现实却是。贸易双方并不是总能实现贸易平衡,贸易不平衡进而引起贸易摩擦和贸易争端是国际贸易的常态,同时,贸易所得也没有真正地实现参与国国内的收入平衡,已有很多的证据表明贸易成为加大一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收入分配不平等的重要因素。出现此类矛盾的根源在于:比较优势理论是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的。但国际贸易的商品价格确定依据的却是一般均衡论,是由供求决定的,从而导致价格并不能真正反映价值本身,均衡价格下的贸易结果必然导致价值分配的不平衡和不对等,引发收入分配的不平衡。

国际贸易的主要理论范文1篇3

一、现有贸易理论及其对中国问题的解释能力

国际贸易理论是微观经济学在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领域的延伸,因而微观经济学的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传统就深深植根于这个领域,并集中体现为自由贸易理论,其最主要的规范结论就是,自由贸易是最佳选择。贸易理论的现展虽然没有否定但却偏离了传统贸易理论,从修改其脱离经验现实的假定中来开辟自己的创新之路。但是,由于这些理论所据以建立的前提假定与中国的现实有一定的距离,因而其对中国贸易问题的解释能力都存在着一些有待说明的问题。

传统贸易理论认为,国际贸易及其利益的产生在于交易国之间的差异。无论是基于劳动生产率和生产技术差异的“绝对成本”说(亚当?斯密,1776)和“比较成本”说(大卫?李嘉图,1817),还是基于要素禀赋差异的资源配置理论(赫克歇尔,1919;俄林,1933),都认为实行自由贸易,为一国提供了改善资源配置效率的机会,抓住和利用这个机会,使有限的资源相对集中于比较优势的行业,就可以用最小的资源投入,通过国内生产和对外贸易两个系统,既获得最大的产出,又满足国内需求。然而,要做到这一点并不是无条件的。自由贸易的有效性和合理性所依赖的基本假定是,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都是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这在现实中又是不存在的。国际市场是一个不完全竞争的市场,这一点已为新的贸易理论所揭示,并为国际贸易的实践所证实;目前中国的国内市场距完全竞争的市场还相去甚远;即使中国实现了经济的市场化,也不可能出现一个完全竞争的国内市场。更何况自由贸易是以全人类的共同利益为目标的,而现实中却是民族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在这个贫富悬殊、经济实力差距很大、由世界经济大国决定贸易规则、主导国际贸易的世界上,自由贸易只是一种理想,没有一个国家真正实行过。因为谁主动、单独地率先实行,谁就要丧失贸易利益;谁实行了适当的贸易保护,谁就能够加速发展,后来居上。虽然强国极力主张自由贸易,但那只是要别国开放市场,以便凭借自己的经济实力占有更多的贸易利益。19世纪中叶,英国经济实力达到顶峰时,曾通过修改“航海条例”和废止“谷物法”,提出了(包括鸦片在内的)自由贸易,但在当时同中国的贸易中却是由东印度公司独家垄断。美国和德国的国力不敌英国,分别采取了汉密尔顿(1791)和李斯特(1841)的贸易保护理论和政策,并利用了第二次产业革命和世界经济增长的有利时机,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就赶上和超过了英国。当英国的世界经济领先地位丧失时,随即在20年代初通过“染料法”和“工业保护法”,放弃了自由贸易。二战以后,虽然从1947年开始的日内瓦回合到1995年结束的乌拉圭回合,在关贸总协定的范围内,通过多边谈判导致了各成员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关税的削减,促进了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但是,当日本、德国以及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依靠适当的贸易保护而迅速地强大起来,在某些方面赶上和超过了美国,在同美国的贸易中占有了更多的贸易利益时,美国又祭起了贸易保护的大旗,既然关税已经降低,非关税壁垒就成为主要的保护手段。可见,自由贸易虽然是人们不断追求而不可企及的理想目标,但是形形的贸易保护却是国际经济关系的现实。因此,有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制度不是绝对的和完全的自由贸易,而是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的有机结合。

战略贸易理论(克鲁格曼,1979)是贸易理论在70年代末的重要发展。它借鉴了产业组织理论的最新成果,改变了国际经济学家的思维方式,不仅打破了传统贸易理论完全竞争假定的束缚,而且摒弃了传统理论的二维假定,把比较优势和规模经济统一起来,同时恢复了外部经济的应有地位。其结果是,一方面强化了自由贸易优于闭关锁国的传统规范结论,为贸易利益的取得提供了新的解释,即贸易利益不仅来自比较利益,而且来自对外开放产生的规模经济,使本国消费者能够低价享受同类产品不同品种的选择机会。另一方面,对完全竞争市场和常数规模经济的背离,使市场本身运行的结果处于次优的境地,适当的政府干预有可能改变市场运行的结果,使本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获得占领市场的战略性优势,或者分享外国垄断企业的利润,以取得更大的贸易利益,从而使自由贸易政策失去最优的地位。战略贸易理论为发达国家间产业内贸易提供了有效的解释,对发展中国家贸易制度和政策的选择也提供了有益的启示。特别是中国为一个大国,广阔的国内市场更有利于战略产业的成长。但是,战略贸易政策主张实施有选择的积极的干预,其贸易利益的取得也需要一定的条件。首先,战略贸易理论和政策的实施有赖于正确的产业政策相配套,战略产业的确定以及保护方式、保护力度和保护时限的选择就成为问题的关键。这一切如同实施理想的计划一样,要求政策制定者掌握足够的信息;其次,战略性贸易使政府的政策操作成为一种博弈,博弈对手的策略选择很难料定,政府的效能直接关系到贸易的成败;再次,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必然会引起不同利益集团的寻租活动,后者造成的效率损失有可能超过该项政策所能带来的好处。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正处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阶段,其经济结构决定了中国的对外贸易主要地还是一种部门间贸易。

与此同时,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和制度变迁之中,制度的扭曲和行为的失范,刺激了各种各样的寻租活动,削弱了战略性贸易政策的作用和效率。

新增长(贸易)理论是一个涉及国际贸易、经济增长和产业组织等多个领域的边缘理论,其关注的中心是技术创新、技术转移在国际贸易格局变动及对外直接投资中的决定作用。该理论以熊彼特的技术创新理论(1934)为基础,被称为熊彼特主义,其直接形成源自于弗农描述的“产品生命周期”(196)假想,认为每一种产品都经历了一个在发达国家发明、出口、转移到不发达国家、再向发达国家出口这样几个阶段,进而构造了贸易动态均衡模型。如果说,传统贸易理论和以规模经济为基础的“新”贸易理论较好地说明了静态贸易格局,而不能满意地解释国际贸易格局随时间的变化,不能回答诸如“创造”比较优势、贸易政策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问题,那么,新增长(贸易)理论则着重于解释动态贸易利益的问题。由于该理论考察了技术的外溢问题,说明了发达国家的“夕阳”工业在发展中国家低生产成本的贸易竞争中衰落是一种必然现象,因而发达国家的选择在于不断开发新产品,而发展中国家的选择在于引进外资,加速技术进步,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改善贸易条件,以及保持国际资本的自由流动,以利于知识技术的国际传递。在这里,技术进出口政策的选择有着重要作用。这一理论对于我们有着多方面的启示,如只有不断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提高劳动力素质,才能加速技术吸收和技术转移;有效地吸收适合本国资源条件、要素价格的劳动密集技术,促进本国产业结构和出口产品结构迅速转换和升级;特别是对于我国这样的大国,参与国际贸易主要不在于扩大市场,而在于分享世界上有限的、分布极不均衡的技术人力资源从事技术创新的成果(王建业,1989)。需要指出的是,在这里,跨国公司是技术转移的最有效的载体之一,它既可以打破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的限制,也可能造成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控制。这也是我们目前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张平,1995)。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各种贸易理论都有其真理成份,也都有其历史的局限,其对中国的贸易问题既有一定的解释能力,也有一些解释不了的问题。因此,考察中国的贸易问题需要博采众说之长,并作出自己的创造。

二、中国国际贸易:一个“可竞争市场”模式

可竞争市场理论是鲍莫尔(W.Baumol,1982)等人提出的一种产业组织理论,它与规模经济贸易理论有很多相似的地方。该理论认为,规模经济使完全竞争不可能存在,但是,只要允许自由进入,即使一个产业部门只有少数几个生产者,也足以使价格接近边际成本。在学术界的进一步讨论中,上述的理论分析深入了一步,即区分为几种不同的情况。如果该产业的进入壁垒很高,新生产者的自由进入虽然可以使价格下降,但不会接近边际成本,进入者也要付出成本;如果该产业是自然垄断行业,自由进入使价格降至边际成本,就会发生亏损;该理论只适用于进入壁垒较低的产业,这样,自由进入就会形成收益递减,从而使价格接近边际成本。杨晓凯在评述这一理论的基础上力图推进贸易理论。他认为,可竞争市场理论的可贵之处在于,强调了自由进入和卷入市场商品的增加会加剧竞争,尽管生产同类商品的厂商因规模经济而很少;但是却没有区分劳动分工经济和规模经济。规模经济是对企业而言,而基于专业化经济的分工和交易费用,却可以用来解释企业制度的演进以及技术与经济组织结构之间的关系。当分工的好处和交易费用之间的消长关系达到边际收益等于边际费用,而自由进入又没有固定费用时,就会形成一种帕累托最优式的竞争均衡,它不但决定了资源的最优配置,而且决定了一个最优的经济组织水平,后者可以用均衡的贸易依存度(贸易额对收入的比率)来表征(杨小凯,1992)。

本文使用“可竞争市场”,意在用其描述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和转型中的大国,其国际贸易的发展及其管理制度变迁的模式所具有的特征。虽然前述的很多思想都会进入我们的分析,或者对我们的分析有所启示,但是,本文的考察自有其独特的含义。

中国是一个大国,大国的开放与小国的开放不同,其贸易的模式也就完全两样。由于国内市场狭小,小国的开放可以实行贸易推动的外向型模式,把开放的目标主要放在扩大市场范围方面,国内经济的发展和贸易制度的安排,均以适应国际市场的需求为转移,但无论是出口,还是进口,对国际市场的影响都不会太大。作为一个大国,中国拥有广阔的国内市场,这就决定了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模式是内需型的。但这决不是说中国不需要扩大开放,相反却恰恰表明中国更需要扩大开放。因为只有在开放中,中国的大国优势才能充分发挥出来,其所具有的缺失才能得到弥补,其发展的困难才能得到克服,经济发展及其制度建设才能走上健康的轨道。这不仅有百多年的历史教训,而且有近十多年发展经验的支持。不仅如此,这也表明中国的开放和对外贸易,其主要目的不在于开拓国际市场,而在于拓展和提升国内市场,即借助于进入国际市场,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并通过国际竞争的考验和磨炼,改造我们的经济贸易及其制度安排,提高我们的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能力。与此同时,广阔的国内市场也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提供了巨大的回旋余地。现在,中国的进出口贸易在一些方面已经显现出大国模式所具有的性质。这既是中国手中的一张王牌,也是一个巨大的陷阱。本文的讨论就是立足于这一基点之上的。

中国是一个大国,也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十多年来中国的经济和贸易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中国的贸易额仅占世界贸易总额的3%左右,与中国的大国地位很不相称,因而中国巨大的国内市场容量仍然具有潜在的性质。中国的市场需要扩展,而且需要在国际国内的市场竞争中并且依靠竞争来迅速扩展。同样,中国的产业结构和贸易结构也表现出发展中国家的性质和特征。在进口产品中,机械设备占39.9%;在出口产品中,纺织、服装、鞋帽、箱包、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比重约占37%,且出口市场比较集中;同时,加工贸易占40%以上。这是由中国产业结构的性质和状况决定的。因此,中国的产业需要升级,中国的贸易也需要升级。这种升级也需要在开放和竞争中实现。也就是说,中国市场的扩展和提升,中国产业和贸易的改造也就具有了可竞争的特点。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也是一个处于制度变革和社会转型中的大国,其转变的方向是经济市场化和贸易自由化。因而,中国目前的变迁过程就是在创造一种市场化和自由化的大国模式。这就增加了变迁过程的复杂性和特殊性。首先,中国的经济市场化和贸易自由化的推进是极不均衡的,有些部门、有些方面、有些地区相对较快,有些则相对较慢,有些是大国特有的问题更需要特殊处理。例如,作为一个12亿人口的大国,粮食贸易的自由化就是一个有很大限度的问题,贸易自由化在短期内所产生的再就业压力,也直接决定着自由化的速度和方式的选择。其次,在制度变革过程中,经济市场化和贸易自由化应当而且需要相互适应。但是,中国作为一个内需主导型的大国,贸易自由化的方式和步骤如何选择才能达到这种适应,也与小国有着不同的要求。如进出口自由化的次序、程度和方式就会有所区别。再次,中国贸易的自由化改革,一方面需要与国际规范接轨,另一方面,又需要实现其本土化改造,不仅要创造出与大国模式相适应的形式,而且要寻求符合中国国情的具体形式。所有这一切必须而且只能在开放和竞争中完成。这既是一个逐步前进、不断积累的过程,也是一个自然演化和瓜熟蒂落的结果,因而也是一个可竞争的过程。作为一个大国模式的贸易自由化,中国的贸易的改革和发展所面临的国际市场是一个不完全竞争的市场。因为,国际贸易主要是类似而不同样的工业品之间的贸易,一方面,各种产品类似而又有一定的替代性,从而相互竞争;另一方面,产品的差异和特性,又使其具有一定的垄断性。与此相适应,各发达国家和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国内市场呈现出一种垄断竞争的结构,

三、五个大的生产厂家几乎提供了内需和出口所需要的绝大部分、甚至全部产品。与此不同,中国的工业品生产和贸易,一方面是某种形式的政府垄断,另一方面是众多生产者和经营者达不到经济规模的过度竞争。这两种情况都是没有效率的。中国贸易的自由化改造,也需要通过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的竞争,形成一种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这样,中国的大国优势才能发挥出来,一方面可以在国内市场上与外国的大跨国企业抗衡,另一方面,也可在国际市场上与之一争高下。可见,面对一个不完全竞争的国际市场,中国的经济发展和市场扩张也必须是可竞争的。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其所以没有采取现有国际贸易的某一种理论和政策,而提出和运用了产业组织理论中“可竞争市场”的概念,意在从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和转型中的大国的实际出发,坚持经济市场化和贸易自由化的方向,博采各家之长,特别是其适用于我的部分,将其加以本土化的改造,来解释中国的国际贸易,借以构造国际贸易的中国模式。

中国的对外贸易及其管理采取“可竞争市场”的模式,其所遵循的第一个原则和具有的首要特征是自由进入。因为,自由进入是“可竞争市场”的基本条件,是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能与世界通行的贸易制度相接轨的自由贸易制度的应有之义。中国的改革正在逐步打破政府在这方面实行的垄断和管制,不断淡化贸易活动及其背后的官方(包括地方政府)色彩,减少以至取消贸易的创汇动机和实物动机,削减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实现汇率的自由化。这一切都是旨在为自由进入创造条件。其次,中国“可竞争市场”的第二个原则和特征是,发展专业化分工经济和规模经济,借以增大进入交易过程的产品的数量,从而促进和加剧市场竞争过程。目前,中国的很多产业,如家用电器等,正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正在从生产扩张走向生产集中,一方面形成了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的规模经济,增大了产品交易的数量,降低了生产成本和产品价格,另一方面,促进了专业化分工的发展,提高了交易的效率和贸易的依存度。再次,中国贸易“可竞争市场”的第三个含义和特征是,依托于巨大而潜在的国内市场,把技术知识的贸易摆在优先的地位,在市场换技术的交易中,一方面借助于开放国内市场和适当而有效的保护相结合,接受国际产业转移,促进国内产业升级,开发国内市场,另一方面拓展国际市场,在积极吸引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的过程中,以出让部分市场为代价,打破跨国公司的技术控制。从而在竞争中,使国际贸易和国内经济相互促进,相互补充,不断提升。

三、中国如何分享贸易利益

从第一节的评述中可以看到,各种不同的贸易理论的共同任务在于对贸易利益作出解释。然而,这一问题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贸易利益的产生或创造,二是贸易利益的分配或实现(任烈,1995)。这是两个既有密切联系又有很大区别的问题。传统贸易理论的根本缺陷在于,它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贸易利益是怎样产生的,却没有说明贸易利益是如何分配的。因为在自由贸易和完全竞争的假定中,这个问题是自然而然地解决的。战略性贸易理论和新增长(贸易)理论虽然涉及到贸易利益的分配问题,但也没有将其作为一个独立的问题予以讨论。其实,各个国家参与国际贸易,都是为了在同量的贸易之下,获取尽可能多的贸易利益,或者是用尽量少的贸易,获取同样多的贸易利益。不论是国际上有关贸易的双边和多边协议,还是各个国家在对外贸易方面作出的安排和进行的管理,所直接涉及的都是贸易利益的分配和再分配,这些协议和安排的产生和形成都是讨价还价和利益博弈的结果,各种保护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措施,不过是有关各方参与贸易利益分配的手段而已。这就是各个国家都在一面讲自由贸易,一面实行保护贸易的原因,也是现实的国际贸易既不是纯粹的自由贸易,也不是完全的绝对保护(即闭关锁国),而是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在不同情况下和不同程度上的结合或均衡。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贸易管理方面的区别也在这里。贸易利益的分配及其争夺不仅有一个区间,而且是围绕着贸易条件进行的。国际贸易作为一种合作和交易,其所产生的合作剩余就是贸易利益,贸易条件就是分享合作剩余的比例。如果说,比较利益和规模经济等一方面决定了贸易利益,同时也为贸易条件的决定奠定了基础,那么,贸易保护则是在这个基础上通过改变贸易条件,决定贸易利益的分配,进而影响到贸易利益的创造。将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我们可以通过下图加以描述。

图中,A、B表示相互贸易的两个国家,OA和OB即构成贸易利益区间,PP线表示贸易利益,OD线表示贸易利益的分配,OA1和OB1分别表示两个国家各自分得的贸易利益。PP线向外的推移(如移到P′P′)表示贸易利益的扩展,OD线的转动(如转到OD′)表示贸易利益分配比例的变化。

目前,在世界事务和世界贸易中,仍然是经济发达的大国起着主导作用,现行的游戏规则主要是发达国家制定的,现有的贸易秩序也更多地体现了占优势地位的国家的利益。没有哪个国家会以牺牲自己的贸易利益为代价,出面保护弱者的利益,尽管任何一种贸易活动和贸易安排都会对第三者产生外部效应。不仅如此,发达大国的行为方式是以实力代替规则,当规则对其有利时就执行规则,当规则对其不利时,就违背规则或单方面修改规则,如以双边协定代替多边协定,以区域性安排代替全面开放,以国内法代替国际法,等等。这就告诉我们,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绝对的公正和真正的平等是不存在的。一方面,正是由于穷国和弱国的合作和制衡,才形成了某种世界秩序,否则,这个世界还不知会变成什么样子;另一方面,如果没有政府的干预和一定的保护,就会象有的经济学家感叹的那样,“帕累托最优可能是座地狱”,自由贸易对一些国家的很多产业意味着一场灾难。

既然如此,发展中国家要求改变现行国际经济秩序,建立真正平等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呼吁,既是正当的和合理的,又是起不了多大作用的。真正起作用的是,参加进去,按照现有的游戏规则去玩,抓住一切可利用的机会,使自己强大起来。当自己进入发达行列,再来设法修改游戏的规则。现在的问题是,在不同的制度安排和制度条件下,中国能够选择何种方式参与贸易利益的分配。

(1)多边协定。关贸总协定(GATT)是二战后贸易自由化运动的产物,在其运行的46年中所进行的8个回合的贸易谈判都是多边谈判,所达成的贸易协定都是多边协定。从1995年元旦起,世界贸易组织(WTO)正式成立,接续关贸总协定的工作,虽然在管理上会有所加强,但其基本的行为原则和思维方式仍然是多边谈判和多边协定。很清楚,多边协定是各个国家在保护自己利益的前提下相互妥协的产物。如果一方不同意,协议就很难达成。为了达成协议,关贸总协定设有很多“灰色区域”和“例外条款”,这就为各国在遵守基本协议的情况下留下了很大的活动余地。为了获取自己的贸易利益,中国可以充分利用多边谈判和多边协定,一方面以一定的妥协和让步争取同情者和支持者,来换取和保护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在“灰色区域”的活动,充分运用各种“例外条款”来扩大和保护自己的利益。(2)双边协定。双边协定是两个国家之间的贸易安排,中国进出口结构和市场的局限性,决定了中国在同发达国家,主要是美国的双边谈判中,总是处于不利的地位,而中美签署的双边协定,又为日本和欧共体国家等提供了“搭便车”的机会和条件,从而使我们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中美关于市场准入和知识产权的双边协定就是如此。由于没有其他的力量和矛盾可以利用,中国往往不得不基本接受或全盘接受美方的方案。因而应尽量减少双边谈判和双边协定。如果不得不进行双边谈判,也应当设法利用其对第三者产生的外部性,与此同时或在此之后,进行有针对性的另一种双边谈判,充分利用中国的市场优势,引入第三种势力。如与美、欧的飞机交易。

(3)区域性贸易安排。区域集团化趋势的发展有一个过程,从区域自由贸易(关税对外统一,对内不统一)、关税同盟(对内对外统一关税),到经济和货币同盟(货物、人员、技术、资本一体化)是全球贸易自由化受阻后的一种次优选择。除了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以外,区域性贸易集团以水平分工为基础,以区域内的开放性和区域间的排他性为特征,其开放和保护均具有相对的性质。但是,其对内的贸易自由化和对外的某种保护却促进了全球贸易的增长,其贸易创造大于贸易转移。不过,集团外国家对区域集团贸易的增长幅度小于集团内国家。从世界各种力量分化和整合的前景出发,在本世纪末和下世纪初,这种具有相对开放性的区域集团化趋势还会继续发展。中国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也应充分利用贸易发展的集团化趋势,即使不能参与某种区域性贸易安排,也应注意发展与各种区域性组织的对话和交流,消除不必要的误会,减少贸易摩擦,从中得到沟通和达成谅解,进而增加中国与这些区域性集团的合作和贸易。(4)国际法和国内法。在目前的国际关系中,美国人的行为方式是,国内法优于国际法。即在与别国的交往中,如果出现对美国不利的情况,美国就援引国内的有关法律行事,即使这样做有违国际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美国与他国的协议和对对方的承诺。最近一个时期,美国经常搬出超级301条款对其他国家实行贸易制裁就是一例。对此,我们应当采取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态度和做法。首先,我们要明确反对美国的这种大国强权行为,坚持在国际事务和国际贸易中按照国际法优于国内法的原则办事。因为既然是自己签署的协议和做出的承诺,就应当不折不扣地执行和实施,即便这样做对自己不利,甚至会招致某些损害,或者由于条件的变化,原来的协议和承诺已经出现明显的不合理现象,那就应当提出来与对方或有关各方协商讨论,重新议定,而不应当以强凌弱,依据国内法律单方面行事。否则就会加剧国与国之间的摩擦和冲突。其次,当别国违背国际法优于国内法的原则,按国内法单方面行事时,应当针锋相对,捍卫自己的利益,不应再恪守原来的协议和承诺,捆住自己的手足,使自己处于不利境地。为此,需要加快我们的贸易立法和涉外立法,培养一支高水平的国际贸易律师和执法工作者队伍。

国际贸易的主要理论范文篇4

关键词:国际贸易;保护政策;理论;演进

一、资本原始积累时期

重商主义是15世纪到17世纪欧洲资本原始积累时期代表商业资本利益的经济思想和政策体系,是西方国际贸易理论史上最早的保护贸易理论学说。

重商主义的思想和政策措施代表了当时正处于上升阶段的商业资本的利益。它把加速经济增长以促进经济发展置于理论分析和政策建议的中心地位,促进了一国资本的原始积累,推动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与发展。但重商主义的理论也有缺陷和不足。重商主义错误地把价值的代表物――金银货币认为是唯一的财富,对社会经济现象的研究仅局限于流通领域,未能从各种经济要素间的功能联系来正确分析经济社会的现象,也未能正确认识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及其对积累社会财富的作用。

二、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

(一)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贸易保护主义思想

在实行的政策主张上,汉密尔顿认为重要的是政府要给予支持,采取贸易保护政策。为了促进工业发展,避免本国的幼稚工业在与英国的竞争中被摧毁,汉密尔顿主张实行高关税的保护政策,认为关税收入可以用来奖励国内的制造业的发展,必须用关税将美国新建立起来的制造业保护起来,使之生存、发展和壮大。

这一思想的提出,标志着从重商主义分离出来的西方国际贸易理论两大流派已基本形成,一个是斯密和李嘉图开创的自由贸易理论体系,一个是汉密尔顿和以后的李斯特建立的保护贸易理论体系。可见,汉密尔顿的思想在国际贸易思想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二)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的保护幼稚工业思想

李斯特的理论分析是在批判斯密与李嘉图等为代表的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基础上进行的。李斯特否认了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所认为的各国之间存在着普遍的发展规律,他认为每一个国家只能从自己的具体情况出发,找到自己独特的发展道路,照抄照搬别人的经验是行不通的。

李斯特的保护幼稚工业思想的许多观点是有价值的,整个理论是积极的,对落后国家制定对外贸易政策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他的生产力理论中,关于“财富的生产力比之财富本身,不晓得要重要多少倍”的思想是深刻的,具有无可动摇的理论说服力。同时,李斯特的理论是对比较优势原理的进一步发展。李斯特从动态的角度,来区分了现实的比较优势与潜在的比较优势,主张对具有潜在比较优势的产业即幼稚产业进行保护,当这些产业发展起来即潜在的比较优势转化为现实的比较优势之后,再按照比较优势的原理进行自由贸易。

三、资本主义垄断时期

1929年经济大危机爆发之后,各国失业现象严重,竞相采取贸易保护政策。对此,传统经济贸易理论不能做出合理和科学的解释。1936年,凯恩斯开创性地提出了保护国内就业的思想,以后凯恩斯的思想由他的追随者们加以充实和扩展,形成了凯恩斯主义的贸易保护思想,被称为“新重商主义”。

凯恩斯的新重商主义政策是有效需求不足的情况下的贸易保护政策,即经济萧条时期应该采取的政策,实质上是其“萧条经济学”原理的一种延伸。传统贸易保护思想的发展说明的是落后国家如何通过实施贸易保护政策,发展本国经济,摆脱发达国家的控制和剥削,尽快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而凯恩斯的保护贸易却是说明发达国家如何通过实施贸易保护政策,实现国内充分就业,提高国民收入水平,以保持其在国际贸易中的优势地位。它代表了当代垄断资本的利益,代表了保护贸易的新发展,又被称为“超贸易保护思想”。

四、战后世界贸易自由化倾向时期

在传统的国际分工下,世界经济被分成了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大的工业中心”;另一个部分则是“为大的工业中心生产粮食和原材料”的“”。普雷维什认为:现在的这种经济体系使中心国家大量侵吞国家的收入,造成“富国与贫国之间的经济差距越来越大”。

普雷维什的“中心―”理论对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贸易理论作了开拓性研究。他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出发,对当代国际分工体系和国际贸易体系中存在的发达国家控制与剥削发展中国家的实质进行了深刻的分析,从理论与实践上揭示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不平等关系,丰富了国际贸易的理论。

五、新贸易保护主义

世界经济形势的变化是新贸易保护主义产生的大背景。从19世纪70年代中期起,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开始蔓延,国际贸易的发展越来越受到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

所谓新贸易保护主义,是指20世纪70年代以后国际贸易领域中形成的以非关税壁垒为主,以关税壁垒为辅的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手段。新贸易保护主义中最为普遍的形式是直接数量限制;另外还有行政性和技术性的保护措施等。新贸易保护主义主要以绿色壁垒、技术壁垒、反倾销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非关税壁垒措施为主要表现形式,通过贸易保护,达到规避多边贸易制度约束,保护本国就业的目的,从而维持本国在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中的支配地位。

新贸易保护主义所要保护的对象乃是发达国家中受到新兴工业化国家竞争最为严重、技术含量低的“夕阳产业”,因而它实质上是一种保护“落后”的贸易保护主义。发达国家一方面打着“自由贸易”的旗号,竭力反对发展中国家以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理论为依据保护自己的民族工商业。另一方面,却竭力鼓吹新贸易保护主义,反对向发展中国家开放本国市场,这显然是不公正的。然而,新贸易保护主义同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相比却有着更大的欺骗性,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几乎毫不掩饰其保护本国产业的利己主义动机,而新贸易保护主义在国内,以维持高就业、高收入水平为号召,较之直接宣布保护某一行业更能赢得本国公众的同情和支持,在国际上,又打出维护“人权”、保护劳工权益等旗号,显得有理有据。

参考文献:

[1]周雪,王洪雅.新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理论的演进[J].中国集体经济,2008(01).

[2]魏建萍.试论保护政策理论的演进[J].现代商业,2009(09).

国际贸易的主要理论范文篇5

关键词:传统贸易理论;新贸易理论;比较优势;战略性贸易政策;贸易条件

中图分类号:F7文献标识码:A

对于国际贸易理论,理论界有两种流派:一种是向来占主流地位的李嘉图的比较优势学说和赫克歇尔-俄林的要素禀赋说,我们称之为传统贸易理论;另一种是随着国际贸易的空前繁荣和发展,20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以来,以克鲁格曼、赫尔普曼、迪克西特等为代表的经济学家提出的新贸易理论。

传统贸易理论假设在完全竞争的前提下,各国间进行自由贸易,由市场机制决定价格,对关税、进口限额等保护贸易或限制贸易的政策持否定态度,它考虑的是在完全竞争条件下如何在世界范围内最优配置经济资源的问题。按照李嘉图的学说,各国都应该致力于自身有相对比较优势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交换自身相对劣势的产品,以提高世界福利。按照赫可歇尔-俄林的要素禀赋说,各国应该出口那些使用本国密集要素,进口那些使用本国非密集要素的产品。传统贸易理论解释了宗主国与殖民地之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现象。

20世纪七十年代以来,国际贸易领域出现了新的变化,如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量大大增加、产业内贸易量日益增加、跨国公司在国际经贸活动中作用空前加强等现象,这些都是传统贸易理论无法解释的,于是新的贸易理论随之产生。新贸易理论对前者进行了否定,认为国际商品市场具有不完全竞争和规模收益递增两个基本特征,从而合理地解释了国际贸易领域的新现象。新贸易理论提出的是战略性贸易政策,即一国政府在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条件下,借助研发补贴、生产补贴或出口补贴等政策手段,保护国内市场,扶植本国战略性产业的成长,实现规模经济,抢占国际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或者通过进口征税攫取外国垄断利润。

以上两种理论归结到国家外贸政策上就是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政策,对这两种政策国内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传统贸易理论更适合我国,战略性贸易政策不切实际;另一种则恰恰相反。下面笔者将从他们的观点出发,结合我国实际来分析着两种理论在我国的适用性问题。

一、主张传统贸易理论的主要观点

(一)我国现阶段不具备战略性贸易政策赖以实施的条件,战略性贸易政策在我国不乐观

1、战略性贸易政策实施成功的关键在于行业的不完全竞争特性,至少在国内市场上应具有规模经济。据发达国家经验,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对象包括商业航空部门、半导体、电信设备部门、汽车部门等。而在我国这些行业企业规模普遍偏小,重复生产,地理集中度偏低,达不到最小有效规模。

2、战略性贸易政策易导致新的市场扭曲,首先,将扭曲微观经济主体。我国许多重要行业多属国有企业,企业在内部转制中仍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还带有一定的行政色彩,不是市场竞争中自然产生的,缺乏竞争力。在这种情况下对其进行扶持反倒会使其依赖性增强,甚至引起大量的非生产性寻租,造成效率流失。其次,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全面实施必然需要政府的大量补贴或经济支持,这往往过多占用稀缺经济资源,导致过高的机会成本,从而削弱我国的比较优势产品的出口。

3、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成功还取决于单方面采取战略性行动,即假定外国没有采取相应报复措施。显然,这种理想状态不可能达到。

4、鉴别战略部门需要大量、及时、充分、可靠的信息,而且政策制定稍有失误都将导致极为严重的后果。

(二)传统的贸易理论更适合我国

1、我国贸易的伙伴国多为发达国家。有资料显示,与我国贸易的伙伴国多为与我国资本劳动比率差别大的发达国家或地区,如中国香港、日本、美国和欧盟是我国的四大贸易伙伴。以2007年出口为例,至2007年11月底,我国出口额为11,036亿美元,对上面四大贸易伙伴的出口就占我国出口总额的62.9%。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对外贸易理应并且必须建立在比较优势的基础上。

2、我国出口商品更多地面临完全竞争的国际市场,我国在国际市场上控制能力差。我国目前出口的工业制成品中,绝大部分是粗加工的轻纺产品和一般机电产品,是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并且不具备生产资料的独占性、规模收益和专利技术等形成垄断的因素。但是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还是有相当强的国际竞争力,这是我们的比较优势。

3、当前世界经济正趋步走向全球化、一体化,各国的生产、贸易和投资日益融为一体,特别是WTO的加入,各国之间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正逐步取消,顺应这股国际潮流,才会有更大的经济发展空间。

二、主张新贸易理论的主要观点

(一)传统贸易理论会导致我国贸易条件的恶化,并且许多假设与现实不符

1、传统贸易理论会导致我国外贸条件恶化,比较优势陷入低水平循环的陷阱。比较优势论虽然在短期内有利于世界资源的优化配置,但在长期内却导致各国贸易条件的变化。由于发展中国家主要出口初级产品,技术进步慢,需求弹性低,且规模收益递减,完全竞争特征明显;而发达国家主要出口技术产品,需求弹性高,且规模收益递增,这样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贸易就是一种“不平等贸易”,发展中国家贸易条件将日趋恶化。如果发展中国家一味奉行比较优势论,将在国际分工中处于越来越不利的地位,落入“贫困陷阱”。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面对这样的情况应该积极改变外贸条件。

2、由于主流贸易理论的诸多基本假设与现实严重不符,它就更不能解释世界贸易中的如下现象:首先是里昂惕夫之谜展现的美国进出口商品结构的实证分析与该理论不符;其次是国际贸易伙伴结构揭示出的国际贸易主要在发达国家之间而非在要素禀赋不同的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进行;最后是国际贸易内容主要是资本品与资本品之间的贸易而非资本品与劳动密集型产品或资源密集型产品之间的贸易。而新贸易理论恰恰可以解释这些现象,从而可以为我国外贸的发展提供更好的理论依据。

(二)新贸易理论、特别是国家干预的政策可以为我国经济水平提高发挥很好的作用

1、有利于实现产业高度化。发达国家对于发展中国家(两者的产业结构级别通常不同)的竞争优势是由产业级别决定的,两者间的贸易越自由对发达国越有利,而同产业结构的发达国家或者是发展中国家之间则由于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的存在并不会使某国自然具有竞争优势,所以政策主张倾向于干预。因此,我们看到的是一方面多边贸易体制致力于减少管制,促进自由贸易;另一方面似乎是一种所谓“战略贸易理论”的形成正掀起为保护正言的逆流。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可以从这两种看似对立的理论得到启示:接受现有国际贸易格局的产业发展政策会使发展中国家陷入一种低水平增长,并且在国际贸易利益这块日益膨胀的“馅饼”中分得的份额越来越小;干预的贸易理论与产业政策的结合是发展中国家实现产业高度化的手段。

2、有利于控制本国市场,开拓国外市场。首先,“战略性贸易政策”框架内的多种贸易干预措施可以防止或限制外国企业进入国内市场,增加本国企业成本竞争性;其次,出口补贴可降低本国企业的成本,增加其市场份额和利益;最后,通过产业政策和贸易政策的紧密结合可以支持具有高度技术机会和外在型产业的发展。

三、这两种贸易理论在我国目前都有其适用性,不是可以相互替代的

(一)发展自己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出口自身相对优势的产品,这是传统贸易理论的核心所在,我国在任何时候都应该遵循这一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优势,也只有这样才能在国际贸易中有利可图。就这方面而言不是新贸易理论可以替代的。但是我们还要看到我国的对外贸易目标不是片面追求量,追求向外度,而是在扩大开放和扩大对外贸易中利用国际资源和国际市场提升国内的产业结构。

任何国家的贸易比较优势和贸易比较利益地位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其原因是一国的生产结构类型和贸易结构类型在不断逆转。这种贸易结构类型逆转的速度,决定了一个国家在国际分工阶梯中有相对的位置。如果一个国家不能适时地完成生产结构类型和贸易结构类型的逆转,或者贸易结构类型的逆转滞后于生产结构类型的逆转,那么它将处于贸易比较利益的劣势地位。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不可能也不应该靠自身的贸易比较利益来改善自身在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中的利益分配,更不可能自发地完成动态比较成本优势和贸易比较利益地位与产业结构调整的结合。对此,我国应该正确把握国际经济的变化趋势,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运用国家干预力量扶植和促进重点产业发展,开发新的比较优势;同时,利用国际投资及采取相关政策来促进自身生产结构和贸易结构类型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密集型转化,才是取得在国际贸易中比较利益地位的必要条件。

(二)新贸易理论强调贸易利益不仅来自比较利益,而且来自对外开放产生的规模经济和技术外溢效应,这对我国外向型发展战略的确定,有着重要的理论启示和政策意义。

1、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分工,推进贸易自由化进程。贸易自由化也是传统贸易理论所倡导的。如果企业参与国际贸易,产品所面临的市场就会扩大,需求会增加,企业生产规模就会扩大。由于生产处于规模经济阶段,产量的增加使产品成本降低,从而在国际和国内市场上都增加了竞争能力。因此,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必须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分工,推进贸易的自由化进程,不仅要看到国际贸易带来的直接利益,更应看到参与国际经济分工所能带来的技术外溢和边干边学的效应。不能把扩大进口和开放市场看作是一种“入世”的代价,是为了获得某种权利而不得不承担的“义务”。

2、新贸易理论中关于商品生产模式和贸易模式的不确定性能给我们一些借鉴意义,尤其对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政策具有指导价值。由于商品生产模式和贸易模式是不确定的,一国政策就能够根据自己的经济目标,通过适当的干预,较灵活地调整生产要素的组合,使生产模式向所期望的方向发展,从而达到调整产业结构、保护幼稚产业的目的。例如,我国有13亿人口,汽车工业市场潜力很大,发挥规模经济的潜力也很大,政府管制引导产业向规模经济方向发展应是我国保护和发展汽车工业的主导措施。

3、政府干预作用内生化是比较优势形成的关键因素。将政府干预作用作为比较优势内生为国际贸易理论的一个变量,是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一大进步,而比较优势依然是国际贸易的基础。一方面技术变量已成为现代企业和国家相对比较优势形成的关键变量,而技术变量的提升,无论是来自于“边干边学”,还是R&D,都与法律、投资激励等形成的经济环境密切相关,都需要通过政府的支持,即取决于政府的干预情况;另一方面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资源禀赋的内涵发生了变化,相对于“自然资源”而言,“创造型资源”(如信息、知识资本、创新、制度、技术等)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企业以及一个国家越来越依靠这类资源来获得比较优势,因而政府干预也被内生为主要因素,成为直接影响这种“创造型资源”比较优势形成的关键变量之一。

因此,我们不能妄加断言地说哪种理论好,哪种更适合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应该切合我国自身的实际从不同的角度来选择、来组合。(作者单位:洛阳理工学院)

参考文献:

[1]克鲁格曼.《国际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国际贸易的主要理论范文篇6

关键词:国际贸易,国际直接投资,市场结构

国际贸易理论与市场结构理论分析框架的产生

国际贸易是商品资本在国际间的流动和交换,国际直接投资则表现为货币资本在国际间的流动和循环。按照蒙代尔的理论,商品资本的国际流动可以完全替代货币资本的国际流动,国际投资就不会发生。按照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观点,产业资本的循环依次经过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的形式,并且3种资本形式还要保持时间上的连续性和空间上的并存性。

单个产业资本循环的特点也体现在社会总资本的循环中,从世界经济的范围分析,产业资本循环经过上述3种形式才能保持经济活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市场结构理论来自于产业组织经济学,按照该理论市场可以分为完全竞争和不完全竞争市场两大类型,不完全竞争市场又分为垄断竞争、寡头垄断和完全垄断3种类型。完全竞争市场和不完全竞争市场的差别主要体现为产品差异性、进入和退出壁垒以及卖方集中度。完全竞争市场的特点是产品具有同质性,进入和退出壁垒小以及卖方集中度低,而不完全竞争市场则相反。不完全竞争市场上厂商提供的产品有差异、行业的进入壁垒较大,具有规模经济及由此产生的卖方集中度。古典贸易理论和现代贸易理论都建立在完全竞争市场上,新贸易理论则建立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产生之初就建立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随着世界经济活动的发展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有融合趋势。

从历史上看国际贸易理论的产生先于国际直接投资理论。早期的国际贸易理论从发源于15世纪欧洲原始积累时期的重商主义开始,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以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垄断优势理论为标志。这两种理论有各自的分析框架,国际贸易理论的逻辑起点建立在完全竞争市场上,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则建立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世界范围内统1的贸易市场和资本市场逐步结合,商品、资本、技术和服务的流动日益密切,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呈现相互融合的趋势,但是统1的理论框架还没有建立起来。本文从市场结构的角度分析国际贸易理论和直接投资理论,并指出新贸易理论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融合的基础在于不完全竞争市场。不完全竞争市场下的新贸易理论解释了产业内贸易产生的原因和福利影响,不完全竞争和规模报酬递增使得垄断竞争厂商都具有向国外出口产品的动机,加之这些厂商生产的是有差异的同种产品,产业内贸易形成。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产生于不完全竞争市场,如果具备贸易壁垒和资本自由流动,国际直接投资厂商进行跨国直接投资就能够实现对国际贸易的完全替代。

完全竞争市场与国际贸易理论

国际贸易理论经历了从古典贸易理论、新古典贸易理论、现代贸易理论和新贸易理论的发展过程。按照市场结构划分前3种可以归纳为1类,它们的理论基础都建立在完全竞争市场基础上。古典贸易理论包括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李嘉图的相对优势理论,新古典贸易理论包括1般均衡理论、相互需求理论和对偶理论,这些理论都建立在完全竞争的假设下。现代贸易理论则以要素禀赋论为代表,该理论体系阐述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在于产品的价格差异,价格差异源自于成本差异,成本差异产生于生产要素的丰裕度。主要理论包括要素禀赋论、要素价格均等化原理、萨缪尔森—斯托尔帕定理和罗伯津斯基定理等。

古典贸易理论和新古典贸易理论分析都假定市场是完全竞争的,这些前提假定包括:生产要素在各国内部是自由移动的,而在国家间是不能移动的;国家之间实行自由贸易,不存在政府对贸易的干预或管制;生产和交换是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进行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要素处于“充分就业”状态;贸易双方的出口价值等于进口价值,国际收支平衡;运输费用和其他交易费用为0;没有要素密集度转变的情况,生产同1商品时各国的生产技术1样,生产函数相同;没有规模经济的利益,不存在规模经济递增。从上述的前提条件可以看出该理论体系将国际直接投资排除在外,首先国家之间没有多余的资金可以投资;其次国家之间没有要素流动的可能性。总之古典贸易理论和新古典贸易理论没有给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留下任何成长空间。

要素禀赋论创立后成为最重要的国际贸易理论,该理论认为如果掌握了1国的资源禀赋情况就可以推断出该国的对外贸易走向。然而里昂惕夫的实证分析却得出了相反的结论。学者们提出了各种解释用于修正要素禀赋论的前提条件,如贸易壁垒说、自然资源稀缺说、生产要素异质说以及人力资本说等等。前提中完全竞争的假设在现实中难以满足,完全竞争市场中企业只能作为产品价格的接受者,他们提供的产品是同质的。国际贸易活动中的许多现象无法用完全竞争的市场来解释,不完全竞争市场中的新贸易理论应运而生。

不完全竞争市场与新贸易理论

新贸易理论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它的创建是建立在两个相关学术领域的发展之上:即产业内贸易理论和产业组织理论。该理论认为资源差异和规模经济均是国家进行专业化和贸易的原因,前者是完全竞争和规模报酬不变条件下的产业间贸易,而后者是不完全竞争和规模收益递增的产业内贸易,它更强调的是非比较贸易优势。同时为强调规模经济作为贸易的原因作了3个基本创新:将产业组织引入贸易理论,将贸易理论从完全竞争模式的不现实中解脱出来;摒弃了传统的2维假定和凸性生产可能性曲线,新贸易理论发展了1种“层级结构”的方法来解释贸易和要素流向,即产业间贸易仍由要素禀赋的差异来决定,而某产业内部具有类似要素比例的产品之间却相互分工和贸易,后者在产业间贸易的格局中表现为净贸易量;区分了技术溢出的外部经济和市场规模作用的外部经济。

把新贸易理论看作和古典贸易理论完全对立是不确切的,新贸易理论只是补充了后者在自身假设框架下所难以解释的现象。新贸易理论建立在不完全竞争市场基础上,而古典贸易理论建立在完全竞争市场基础上。

不完全竞争市场与国际直接投资理论

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垄断优势理论,它由美国学者海默于1960年在他的博士论文《国内企业的国际经营:关于对外直接投资的研究》中首次提出。传统的国际投资理论都假定市场是完全竞争的。海默则认为,要解释战后对外直接投资现象,必须摒弃传统理论中关于完全竞争的假定,对不完全竞争进行研究。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企业不具有支配市场的力量,它们生产同类产品,拥有获得所有生产要素的平等权利,这样就不会有对外直接投资发生,因为它不会使企业拥有高于当地对手的优势。只有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企业才能获取垄断优势,并通过直接投资在国外予以利用。

金德尔伯格将垄断优势分为4类:来自于产品市场不完全的优势;来自生产要素市场不完全的优势;企业拥有的内外部规模经济;由于政府干预,特别是对进入市场以及产量的限制所造成的企业优势。后来学者在海默的理论框架下进1步发展了垄断优势理论,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1是论述跨国公司垄断优势的来源;2是跨国公司在出口、直接投资与许可证交易3种方式中选择直接投资的根据与条件。其中最有代表性的理论就是邓宁的国际生产折中理论。

国际生产折中理论认为,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是由企业特定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特定优势3者共同作用的结果。企业特定优势类似于海默提出的垄断优势,即1国企业拥有的高于其他国家企业的优势,并且这种优势只是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必要条件非充分条件。内部化优势是指企业为避免市场不完全而通过内部化将企业的优势保持在企业内部。市场不完全的含义近似于不完全竞争,邓宁认为市场不完全可以分为两类:结构性市场不完全和知识性市场不完全。企业利用市场不完全通过内部化建立垄断优势,内部化优势越大,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倾向性越明显。内部化优势还不能充分解释对外直接投资,利用出口照样可以发挥优势。区位优势可以更充分地解释对外直接投资的原因,因为区位优势属东道国所有,企业无法自行支配,只能予以适应和利用。只有国外区位相对国内区位具有更大优势时企业才可能进行对外直接投资。

不完全竞争市场下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的融合

在世界经济活动中,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的融合体现在以下方面:在地理区域上呈现高度的1致性,在贸易和投资领域还是以发达国家为主导,发展中国家的规模在逐步扩大;国际直接投资的产业流向与贸易商品结构的变化1致,2战前以发达国家的制成品和发展中国家的初级品为主,2战后传统的工业品贸易下降,高科技含量的工业品贸易量上升,究其原因在资本的跨国界流动,战后国际资本更多地流入制造业和新兴工业部门,加快了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进程;国际直接投资改变了国际贸易的模式与格局,最初国际贸易更多表现为产业间贸易,随着跨国公司的发展产业内贸易和企业内贸易在增加。国际直接投资对贸易的促进作用主要是通过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实现的,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企业贸易量在不断扩大。第4,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的融合协调机制统1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框架内实现。

国际贸易的主要理论范文篇7

[论文摘要]在国际贸易人文化发展这种重要趋势的背景下,研究其对未来国际贸易的发展、和谐社会的构建所带来的影响有着重大的意义;探讨建立以人文贸易为基础的可持续贸易发展模式,把转变贸易增长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与应对贸易壁垒列入“人文贸易”的系统化研究范畴,也有助于大大提高贸易政策的有效性、全面性。

一、国际贸易人文化的内涵

进入21世纪后,随着世界经贸的变化和发展,在多边贸易体制的制度框架下,一种新的价值取向正在国际贸易领域内悄然形成,即贸易的人文化(即人文贸易)现代人文主义思想在国际贸易领域的体现,它通过以wto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的制度安排,特别是“贸易与环境”等问题纳入wto新一轮多哈发展议程,使国际贸易活动不仅重视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问题,而且关注人类发展中的社会问题。

在传统人文主义的影响下,国际贸易的指导思想以谋取最大限度的经济利益和对物质财富的最大限度占有为目的。不管是重商主义理论,还是亚当斯密的绝对成本理论、李嘉图的比较成本理论和h-o原理都只是重视贸易的总量,很少顾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社会的承受能力。另一方面导致人类发展与自然发展的对立,使人类社会在取得巨大进步的同时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环境污染、资源短缺、生态失衡、贫富分化等。

现代人文主义思想从根源上改变了传统人文主义思想对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的错误价值导向。wwW.133229.Com以1995年建立的wto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旗帜鲜明地将可持续发展写入前言,作为一个重要宗旨,这是对gatt宗旨的重大发展。在发展国际贸易的过程中牢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目标,是着眼于全球的长远利益和子孙后代的幸福,防止片面追求眼前利益的倾向,防止由于一味地追求某一时期生产与贸易的发展,而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的破坏,以至从根本上动摇国际贸易的基础,降低人类的生活水平。从gatt对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演变成wto对世界资源的“合理”利用,一方面反映出wto寻求的人类对资源利用能力的扩大主要表现在对资源利用质的提高,而非对资源利用量的扩大;从更深层次上讲,也是现代人文主义思想在国际贸易的体现,是贸易人文化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

二、国际贸易人文化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一)国际贸易人文化对国际贸易理论基础的动摇

第一,对指导国际贸易理论价值取向的哲学思考。理性经济人的假设是现代经济学基本的核心假设,是现代经济学产生、发展和研究工作的核心与起点。经济学研究主要建立在人们受自身利益驱动并能做出理性决策的假设基础之上。现代人文主义思潮的兴起,在国际贸易内形成人文化的新价值取向。人文贸易的哲学基础现代人文主义坚持“以人为本”,追求人的全面发展。人文主义关注人的发展与完善,强调人的价值和需要,关注生活世界存在的基本意义,并且在现实生活中努力实践这种价值和意义的精神。其哲学价值取向与传统国际贸易理论是完全不同的,对谋求利益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假设提出严重挑战。

第二,对传统自由贸易能增进社会财富和福利的增长的质疑。关于自由贸易可以改善经济福利的论断是经济学中最古老和最广泛接受的原则之一。它在构造国际政治、政府和制度框架(比如,单一市场地区,如欧盟和wto)中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然而传统自由贸易理论论证的条件假设中都没有把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的负面影响计入生产成本。没有考虑环境成本的“社会财富和福利”的增长,其实是一种“虚拟”、“现时”的增长,其增长的背后忽略了“现实”、“延时”的补偿成本,如果考虑环境成本带来的财富和福利的损失,传统的自由贸易会增进社会财富和福利的增长的结论实际上可能站不住脚。

(二)国际贸易人文化对多边贸易体制的挑战

随着国际贸易人文化的发展,如何协调环境与贸易的关系,对多边贸易体制的许多基本原则提出了挑战。如生产过程和方法(ppm)问题和双重环境标准的争论对现有国民待遇原则提出了质疑;环境补贴和与环境成本内在化有关的生态倾销问题使得人们重新思考公平贸易原则;发展中国家在保护环境方面能否享有特殊待遇等。国际贸易人文化的发展,将从新的角度思考两者的协调问题。

三、建立以人文贸易为基础的可持续贸易发展模式的初步探讨

(一)建立可持续贸易发展模式的目标

建立可持续贸易发展模式必须以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促进对外贸易的人文化发展。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应与人文化发展方向内涵是一致的。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应跳出传统意义上的片面追求贸易额的“可持续”增长,而是在关注贸易总量的同时还应关注贸易的实际质量,从以物为中心的可持续发展到以人为中心的可持续发展,从追求短期利益的可持续发展到追求长期综合利益的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可持续贸易发展模式的主要措施

第一,重新审视对外贸易效益来源,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转变外贸的增长方式,必须重新审视外贸效益来源。首先必须建立人文贸易的评价体系,在衡量外贸效益的经济指标体系中增加生态指标和社会指标,客观评估外贸对国家经济、生态、社会带来的整体影响。在此基础上,重新思考外贸效益的来源,对资源投入与贸易收益严重失衡的产业进行技术革新,减少其负外部性,促进产业结构和贸易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外贸收益的现实增长。

第二,建立贸易与环境的有效协调机制。建立贸易与环境的有效协调机制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加强贸易与环保法规、政策的协调,充分考虑贸易政策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及环境政策对贸易的扭曲代价,实现贸易与环境的双赢;其二是建立人文贸易措施保护体系,推行绿色贸易行动计划,合理建立中国产品绿色标准体系,既可以增加我国在国际贸易中产品的实际竞争力,又可以实现以人为本,自然、社会的协调发展的保障体系。

第三,构建应对国际贸易“人文壁垒”的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国际贸易的人文化发展伴随着“人文壁垒”的产生,为了防止其带来的负面影响,需构建相关的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对人文贸易发展过程中有可能引起的“人文壁垒”的变化因素进行监测、识别、评价、预测、预防控制并及时矫正不良发展的趋势,以保证国际贸易人文化的健康发展。

参看

[1]otasik,fredeidlin,williamgraf:forahumaneeconomicdemocracy,journalofeconomicliterature[m]vol,24,no,3(sep,1986),pp,1233-1234

[美]理查德t德乔治.经济伦理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美]马克a卢兹.经济学的人本化[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国际贸易的主要理论范文篇8

[论文摘要]在国际贸易人文化发展这种重要趋势的背景下,研究其对未来国际贸易的发展、和谐社会的构建所带来的影响有着重大的意义;探讨建立以人文贸易为基础的可持续贸易发展模式,把转变贸易增长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与应对贸易壁垒列入“人文贸易”的系统化研究范畴,也有助于大大提高贸易政策的有效性、全面性。

一、国际贸易人文化的内涵

进入21世纪后,随着世界经贸的变化和发展,在多边贸易体制的制度框架下,一种新的价值取向正在国际贸易领域内悄然形成,即贸易的人文化(即人文贸易)现代人文主义思想在国际贸易领域的体现,它通过以wto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的制度安排,特别是“贸易与环境”等问题纳入wto新一轮多哈发展议程,使国际贸易活动不仅重视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问题,而且关注人类发展中的社会问题。

在传统人文主义的影响下,国际贸易的指导思想以谋取最大限度的经济利益和对物质财富的最大限度占有为目的。不管是重商主义理论,还是亚当斯密的绝对成本理论、李嘉图的比较成本理论和h-o原理都只是重视贸易的总量,很少顾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社会的承受能力。另一方面导致人类发展与自然发展的对立,使人类社会在取得巨大进步的同时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环境污染、资源短缺、生态失衡、贫富分化等。

现代人文主义思想从根源上改变了传统人文主义思想对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的错误价值导向。以1995年建立的wto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旗帜鲜明地将可持续发展写入前言,作为一个重要宗旨,这是对gatt宗旨的重大发展。在发展国际贸易的过程中牢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目标,是着眼于全球的长远利益和子孙后代的幸福,防止片面追求眼前利益的倾向,防止由于一味地追求某一时期生产与贸易的发展,而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的破坏,以至从根本上动摇国际贸易的基础,降低人类的生活水平。从gatt对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演变成wto对世界资源的“合理”利用,一方面反映出wto寻求的人类对资源利用能力的扩大主要表现在对资源利用质的提高,而非对资源利用量的扩大;从更深层次上讲,也是现代人文主义思想在国际贸易的体现,是贸易人文化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

二、国际贸易人文化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一)国际贸易人文化对国际贸易理论基础的动摇

第一,对指导国际贸易理论价值取向的哲学思考。理性经济人的假设是现代经济学基本的核心假设,是现代经济学产生、发展和研究工作的核心与起点。经济学研究主要建立在人们受自身利益驱动并能做出理性决策的假设基础之上。现代人文主义思潮的兴起,在国际贸易内形成人文化的新价值取向。人文贸易的哲学基础现代人文主义坚持“以人为本”,追求人的全面发展。人文主义关注人的发展与完善,强调人的价值和需要,关注生活世界存在的基本意义,并且在现实生活中努力实践这种价值和意义的精神。其哲学价值取向与传统国际贸易理论是完全不同的,对谋求利益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假设提出严重挑战。

第二,对传统自由贸易能增进社会财富和福利的增长的质疑。关于自由贸易可以改善经济福利的论断是经济学中最古老和最广泛接受的原则之一。它在构造国际政治、政府和制度框架(比如,单一市场地区,如欧盟和wto)中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然而传统自由贸易理论论证的条件假设中都没有把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的负面影响计入生产成本。没有考虑环境成本的“社会财富和福利”的增长,其实是一种“虚拟”、“现时”的增长,其增长的背后忽略了“现实”、“延时”的补偿成本,如果考虑环境成本带来的财富和福利的损失,传统的自由贸易会增进社会财富和福利的增长的结论实际上可能站不住脚。

(二)国际贸易人文化对多边贸易体制的挑战

随着国际贸易人文化的发展,如何协调环境与贸易的关系,对多边贸易体制的许多基本原则提出了挑战。如生产过程和方法(ppm)问题和双重环境标准的争论对现有国民待遇原则提出了质疑;环境补贴和与环境成本内在化有关的生态倾销问题使得人们重新思考公平贸易原则;发展中国家在保护环境方面能否享有特殊待遇等。国际贸易人文化的发展,将从新的角度思考两者的协调问题。

三、建立以人文贸易为基础的可持续贸易发展模式的初步探讨

(一)建立可持续贸易发展模式的目标

建立可持续贸易发展模式必须以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促进对外贸易的人文化发展。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应与人文化发展方向内涵是一致的。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应跳出传统意义上的片面追求贸易额的“可持续”增长,而是在关注贸易总量的同时还应关注贸易的实际质量,从以物为中心的可持续发展到以人为中心的可持续发展,从追求短期利益的可持续发展到追求长期综合利益的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可持续贸易发展模式的主要措施

第一,重新审视对外贸易效益来源,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转变外贸的增长方式,必须重新审视外贸效益来源。首先必须建立人文贸易的评价体系,在衡量外贸效益的经济指标体系中增加生态指标和社会指标,客观评估外贸对国家经济、生态、社会带来的整体影响。在此基础上,重新思考外贸效益的来源,对资源投入与贸易收益严重失衡的产业进行技术革新,减少其负外部性,促进产业结构和贸易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外贸收益的现实增长。

第二,建立贸易与环境的有效协调机制。建立贸易与环境的有效协调机制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加强贸易与环保法规、政策的协调,充分考虑贸易政策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及环境政策对贸易的扭曲代价,实现贸易与环境的双赢;其二是建立人文贸易措施保护体系,推行绿色贸易行动计划,合理建立中国产品绿色标准体系,既可以增加我国在国际贸易中产品的实际竞争力,又可以实现以人为本,自然、社会的协调发展的保障体系。

第三,构建应对国际贸易“人文壁垒”的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国际贸易的人文化发展伴随着“人文壁垒”的产生,为了防止其带来的负面影响,需构建相关的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对人文贸易发展过程中有可能引起的“人文壁垒”的变化因素进行监测、识别、评价、预测、预防控制并及时矫正不良发展的趋势,以保证国际贸易人文化的健康发展。

参看

[1]otasik,fredeidlin,williamgraf:forahumaneeconomicdemocracy,journalofeconomicliterature[m]vol,24,no,3(sep,1986),pp,1233-1234

[美]理查德t德乔治.经济伦理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美]马克a卢兹.经济学的人本化[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国际贸易的主要理论范文篇9

国际贸易作为各国之间相互交换产品和服务的一种国际社会行为,总是处于特定的国际社会环境之中,而这种特定的国际社会环境又构成了一个完整复杂的环境系统作用于国际贸易。因此,从系统论的观点出发认识和研究国际贸易环境,对于探索国际贸易发生和发展的约束机制,把握国际贸易演变的规律和方向,保障和推动国际贸易持续稳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一、国际贸易环境系统论(1)的提出国际贸易环境包括国际贸易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重含义。国际贸易的自然环境是指国际赖以存在并影响其发展和变化的各种自然因素及其态的总和。它包括地理环境、气候环境、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状况等因素。国际贸易的社会环境是指国际贸易赖以存在并影响其发展和变化的各种社会因素及其状态的总和.社会环境与自然环境相比有多明显的特点:一是社会环境的构成比自然环境更复杂、更具体;二是社会环境的形成和变迁比自然环境更具有爆发性和跳跃性;三是社会环境的作用比自然环境更隐蔽、更直接、更难以捉摸。我们这里所要探讨的主要是国际贸易的社会环境。按照系统论的观点,人类社会是一个庞大而又复杂的社会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各个不同的分系统、子系统和各个不同的因素、子因素之间存在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共同作用于人类社会的文明与进步①。国际贸易是国与国之间的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同样处于人类社会庞大而又复杂的社会系统之中,并受到系统中各种因素的影响。因此,所谓国际贸易环境,是指国际贸易在人类社会系统中所处的具体位置及其状况。国际贸易所处的具体位置及其状况又构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子系统,可称为国际贸易环境系统。概括说,国际贸易环境系统是指在国际贸易发生、发展中,对国际贸易的主要构成和具体阶段产生决定影响和制约作用的各种主要社会因素及其相互作用所形成的统一体。二、国际贸易环境系统的构成国际贸易环境系统,按系统内各因素的性质及其对国际贸易影响的方式可分为两个子系统:一是外部环境系统;二是内部环境系统。所谓外部环境系统是指从外部作用于国际贸易,从而影响国际贸易发生、发展的若干国际贸易外部因素的有机组合.所谓内部环境系统是指从内部作用于国际贸易,从而影响国际贸易发生、发展的若干国际贸易内部因素的有机组合。值得指出的是,外部因素不等于次要因素,外部作用不等于间接作用;内部因素不等于主要因素,内部作用不等于直接作用。它们的具体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不同因素的实际作用程度。国际贸易外部环境系统包括两个紧密联系的子系统,即国际系统和国别系统。国际系统是指在国际贸易外部环境中带全局性、总体性的若干因素的总和。它主要包括以下四个主要因素:一是国际政治与安全因素。它决定着国际贸易发生和发展最基本的前提条件。和平的国际政治关系,稳定的国际安全机制,是国际贸易发生和发展的最重要的外部条件。只要国际政治与安全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国际贸易也将随之产生重大调整。它既可能改变国际贸易发展的方向,也可能摧毁国际贸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二是科学技术因素。它是国际贸易发展和变化最根本的动力来源。科技进步及其在生产领域、贸易领域的应用,不仅促使国际贸易规模的扩大,而且引导国际贸易方式、手段、工具,从而整个国际贸易质量的提高。三是世界经济因素。它是国际贸易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基础。世界经济史表明,世界经济增长与国际贸易增长之间存在着比较稳定的相关关系,其相关系数约为1:15。因此,世界经济的总体发展水平和发展状态直接关系到国际贸易的发展水平和发展状态。四是国际文化因素。它从各个方面影响和制约着国际贸易的发生、发展。文化属于一种观念形态,特定社会、特定时代和特定民族的文化决定着特定人群的观念基础和行为方式,同时规定了和其他人群的差异。这种差异性制约了参与国际贸易的观念、方式和过程。国别系统是指在国际贸易外部环境中带局部性、国别化的若干因素的总和。它包括以下三个主要因素:一是国别政治局势。它决定了一国对外贸易的基本前提条件。政局稳定是顺利开展对外贸易的大前提。二是国别科技发展水平。它决定了一国对外贸易的国际竞争能力和地位。一国科技发展水平及其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水平,差不多规定了该国在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中基本的国际地位。三是国别经济发展因素。它包括一国经济发展模式、经济管理体制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具体因素。它决定了一国对外贸易的地位,也提供了该国对外贸易的基础,同时规定了该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基本思路和体制框架。国际贸易内部环境系统也包括两个紧密联系的子系统,即国际系统和国别系统。国际系统是指在国际贸易内部环境系统具有全局性、总体性的若干因素的总和。它主要包括以下四个因素:一是国际贸易发展格局因素。所谓国际贸易发展格局是指国际贸易发展赖以进行的框架体系,基本上规定了国际贸易发展的方向。不同的历史时期,国际贸易的发展格局可能不同;而不同的国际贸易发展格局对国际贸易发展的作用方向和作用程度都有差别。二是国际贸易管理体制因素。所谓国际贸易管理体制是指规范国际贸易发展基本方式和手段,它是国际贸易发展的制度保障。人类真正有意识地对国际贸易进行管理或规范的历史并不长,但实践已经表明,不同的国际贸易管理体制对于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是有很大差别的。三是国际贸易政策取向因素。所谓国际贸易政策取向是指一定时期国际贸易发展过程的基本政策意图和政策动向,它是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不同的政策取向会对国际贸易产生促进或抑制的不同作用,但它同时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国际贸易发展的基本态势。四是国际贸易关系因素。所谓国际贸易关系是指参与国际贸易的相关国家之间的双边或多边关系的历史、现状和发展前景,它直接影响国际贸易发展的各个方面。随着国际贸易更广泛和更深入地开展,国际贸易关系已经变得更加复杂和日趋敏感。国别系统是指国际贸易内部环境中具有局部性、国别化的若干因素的总和。它主要包括以下四个因素:一是贸易与经济的相互关系。它从总体上决定了一国对外贸易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水平。如果一国实行封闭的经济发展模式,那么其对外贸易就不可能充分发展。二是外贸发展战略。它从根本上决定了一国对外发展的基本方向和基本道路。一国外贸展战略无非是实行进口替代战略,或是实行出口导向战略,亦或是实行平衡发展战略,但在不同的外贸战略下,一国对外贸易呈现的状态是完全不同的,对本国经济发展作用方向和作用程度也是有很大差别的。三是外发展政策。它决定了一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基本形态。一国外贸发展的基本政策取向不外乎保护主义、自由主义和管理贸易三种。不同的政策取向适合于不同的经济形态和经济目标,也会带来不同经济后果和贸易后果。四是外贸发展体制。它决定了一国对外贸易发展的秩序。外贸发展体制大致包括两种基本形态,即所谓封闭型体制与开放型体制。它们之间的基本差别主要表现在国内管理体制与国际贸易规范体制的融合度上。至此,我们可以将国际贸易环境系统的层次和构成作总体上的归纳。从国际贸易环境系统的层次看,第一层次是国际贸易的内部环境,直接依附于国际贸易,并从国际贸易的内部作用于国际贸易。第二层次是国际贸易的外部环境,接依附于国际贸易的内部环境,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主要通过对内部环境的影响和制约来传递,同时也可直接作用于国际贸易的各个构成因素①。第三层次是国际贸易的自然环境,直接依附于国际贸易的社会环境,并通过对国际贸易社会环境的影响和制约作用于国际贸易。同时也可能直接作用于国际贸易的各个构成因素。三、国际贸易环境系统范式分析的特征把国际贸易环境看成是一个系统,从系统的观点出发,分析和探索影响国际贸易产生与发展的各种因素及其作用机理,是思维范式上的重要转换②。国际环境分析的系统范式和传统分析范式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一)非还原论。传统分析范式认为,所有事物都可以分解还原成要素,同时要素还可由其他事物替换;将所有要素加到一起,又会重新得到事物的整体。因此,对整体事物的考察可以通过对构成事物的具体要素的考察来替换,并由此直接推论出整体事物的性质和规律。按照这样的思维范式,对国际贸易与国际贸易环境的考察也可以还原为对国际贸易环境中各具体要素的考察,并进而推导出国际贸易环境对国际贸易的总体影响。事实上,这也是我们分析国际贸易和国际贸易环境问题的一贯方法。系统范式认为,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由内在要素构成的系统,但系统并不能简单地还原为要素。整体产生其要素孤立状态时所没有的新的本质特征,因此事物的整体大于要素之和。据此,系统范式认定,对事物的考察不能简单地还原为对具体要素的考察,更不能因要素在孤立状态时的性质和规律来解释事物整体的性质和规律,因此还原论是不可取的。按照这样的思维范式,对国际贸易环境的考察,也应把国际贸易环境看成是一个系统,从系统论的观点出发,考察际贸易环境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但是,这种考察不能被国际贸易环境系统的各构成要素的单一考察所替代,更不能把单一要素对国际贸易的影响看成是整个国际贸易环境的基本性质。系统范式的非还论要求我们重新审视一直采用的分析方法。从国际贸易环境系统来看,国际贸易环境不是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的简单相加之和,也不是外部环境与内部环境的机械配合,而是由这些不同层次的要素共同组成的有机统一体。国际贸易环境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不能由某一层次的要素影响来推导,也不能看成是各种要素影响之和。从现阶段这一问题研究的实践看,明显存在这样一种倾向:要回答一个问题时,首先把这个问题分解成小问题进行探讨,进而推出对整个问题的结论。这是一种典型的还原论。实践证明,这种方法难以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二)非线性分析。传统分析范式认为,构成事物的要素之间只存在简单的线性关系,要素及事物服从机械因果律和单一决定论。因此,要素之间、事物之间也存在一条直线因果链。据此,分析范式认定,对事物的考察可以通过割裂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来研究要素替换。按照这样的分析范式,对国际贸易与国际贸易环境的考察,不仅可以还原为对各具体要素的考察,而且还可以排除各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根据机械因果律和单一决定论,推导出国际贸易环境与国际贸易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系统范式认为,系统的各要素之间存在着复杂的非线性关系,系统服从要素之间以及要素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规律,并由此决定了系统整体结构的复杂性和非线性。同时,也正是系统内外复杂的非线性关系,决定了系统自组织地生存和发展。因此,认识整体不能仅仅满足于认识要素,更重要的是要认识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对整体事物的影响。按照这样的思维范式,对国际贸易与国际贸易环境的考察,就不能仅仅停留在影响和制约国际贸易的各具体要素的考察上,必须认识到这些具体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并从这种相互联系中进一步考察其对国际贸易更深刻的影响。从国际贸易环境系统来看,国际因素或国别因素与外部环境或内部环境之间,外部环境或内部环境与社会环境之间,社会环境与整个国际贸易环境之间,国际贸易环境与国际贸易之间,都不是简单的线性的机械因果关系,国际因素与国别因素之间,外部环境与内部环境之间,社会环境与自然环境之间,不是相互割裂的,而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这些因素及其相互关系真正构成了国际贸易环境系统。从对这一问题研究的实践来看,不少研究都过于强调某一种或某几种因素对问题的影响,忽视了因素之间的关系及其对最终结果的影响。甚至仅仅从某一因素出发,得出对整个问题的判断。显然,这种分析往往过于简单化。(三)进化观。传统分析范式认为,事物及要素的运动过程是可逆的,不存在进化发展。据此,传统分析范式认定,事物的要素构成是固定不变的,要素与事物之间的关系是稳定的。尽管它们也存在内在运动,但这种运动并不具有方向性和时间性。按照这样的思维范式,对国际贸易与国际贸易环境的考察,就变得非常简单。系统范式认为,系统总是一定时间和一定条件下的系统,是进化的,必然有一个产生、发展过程,而这个过程具有明确的方向性和时间性,因而是不逆的。据此,系统范式认定,系统是不断运动、变化的,系统的构成要素也总是处于特定的变动过程中,,理对系统的考察必须充分考虑。按照这样的思维范式,考察国际贸易与国际贸易环境,就不能把国际贸易环境看成一个永恒不变的系统,不能忽视系统内各构成要素的变动和调整及其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尤其是将这种变动和调整与特定的时代背景联系起来。从国际贸易环境系统来看,自然环境在国际贸易产生和发展的初期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是最重要的。但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化,社会因素对国际贸易的影响逐步上升,并最终取代自然环境成为制约国际贸易的主要因素。在社会环境中,内部环境直接制约国际贸易,因而在相当长时期内,内部环境是社会环境的主要因素。随着国际贸易向广度和深度的不断发展,国际贸易的外部环境的制约作用开始加强。与此同时,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环境,国际因素的地位都在快速上升。这一切都说明,对国际贸易环境系统的分析,以及环境系统对国际贸易影响的分析,必须把握进化的方向,在进化发展的基础上动态地探索国际贸易环境及其与国际贸易的相互关系。(四)整体价值观。传统分析范式认为,由于整体可以分解或还原成要素,因此,要素的性质也就直接决定整体的性质。从这种观点出发,分析范式认定,对整体的判断可以通过对要素的判断推导,构成整体的要素是优先的,整体就一定是优秀的。按照这样的思维范式来考察国际贸易与国际贸易环境,就必然得出这样的结论:只要国际贸易环境中的具体因素是有利的,国际贸易环境就是有利的,国际贸易就能够发展。很显然,这种价值观忽视了各具体因素的组合方式及其对整体的最终影响。系统范式认为,系统整体功能的最优化是系统的最高目标,它同时也是评价要素及其运行方式与组合方式合理性与有效性的基本标准。从这种观点出发,系统范式认定,要素的运行与组合不仅影响要素功能的发挥,更影响整体功能的最优化。因此,对要素的判断并不能得出对整体的判断。按照这样的思维范式来考察国际贸易和国际贸易环境,就必然得出这样的结论:国际贸易环境中的具体因素是有利的,但国际贸易环境未必有利,国际贸易也就未必能够发展。从国际贸易环境系统来看,环境系统整体功能的优化和系统中具体要素功能的有效性之间不是同等的。例如,外部环境或内部环境的有利决不意味着整个国际贸易环境系统的优化;相反,整个环境系统功能的优化倒可以证明系统中各要素功能发挥的有效性。从这一点来看,我们目前理论研究中的一些基本演绎方法都是值得重新推敲的。例如,如果对外贸易既有有利的外部环境,也有有利的内部条件,是不是一定意味着对外贸易的整体环境或条件必然有利?答案难以肯定。这是因为整体环境或条件是否有利,除了要看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性质,还要看这两种因素在什么条件下如何配合。四、几点结论(一)从系统论的观点出发考察国际贸易环境是系统范式逐步取代分析范式的必然要求。从人类认识史看,分析范式统治着人类的逻辑思维已经有四百多年的历史。尽管这种思维范式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但是,自20世纪以来,随着科学理论的发展与升华,分析范式开始受到来自相对论、量子力学论、系统论、控制论等方面的挑战。系统范式为人类更深刻地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提供了全新的思路和方法。(二)采取系统范式考察国际贸易与国际贸易环境的相互关系,可以避免理论研究走进误区。进入90年代以来,国际贸易环境已经和正在继续发生深刻而复杂的变化。这种现象不能不引起国内外理论界的极大关注,各种理论研究成果迭出。但是,在这些理论探索中,由于广泛而普遍地采用传统的思维方式,使一些理论演绎过程和理论结论变得过于简单和片面,有的则令人难以捉摸,产生了许多理论研究误区。理论研究的实践告诉我们,如果不能实现思维范式从分析范式向系统范式的转换,就难以走出理论误区,也就难以对当代国际贸易环境的复杂变迁及其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做出科学的判断。(三)转换思维范式研究国际贸易与国际贸易环境问题,需要理论界共同的长期不懈的努力。由于传统思维范式已经在我们的头脑中根深蒂固,转换思维范式并非易事。用全新的思维范式研究日益复杂化的国际贸易问题更是不易

国际贸易的主要理论范文篇10

[关键词]新常态;贸易强国;评价体系;战略路径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7)02-0037-06

经济全球化与国际分工的深化推动了全球贸易的快速增长,以跨国公司为主体的全球性垂直专业分工发展,推动形成了国际社会的全球价值链体系(裴长洪,2016)。但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全球济与贸易开始进入深度结构性调整的“新常态”(刘世锦,2014)。对于我国而言,过去数十年持续贸易增长形成规模扩张、低价竞争、外资主导与低技术附加值的特征化事实。这种长期以来所形成出口驱动的外向型经济增长模式,始终面临着“浮萍经济”和“低端锁定”的双重风险,在外部冲击下这种模式的弊端暴露无遗(盛斌,2011;张二震,2014)。作为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重要成分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有力驱动,对外贸易的提质保量与优化升级已经成为当前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面临的紧要任务。2012年商务部《对外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将“巩固贸易大国地位,推动贸易强国进程”作为贸易发展的指导思想。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加快从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巩固外贸传统优势,培育竞争新优势”的“十三五”发展新目标。围绕这一发展理念,在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的基础上,抓住全球贸易新常态为我国外贸转型升级与提质增效所创造的战略机遇,实施贸易强国战略无疑具有重要现实指导意义。然而,贸易强国如何定义?当今哪些国家可以称作贸易强国?我国距离贸易强国存在哪些差距?强国战略路径如何选择?这些都是我们亟需解决的问题。因此,本文在系统梳理有关贸易强国战略相关研究文献的基础上,揭示贸易强国理论内涵,对贸易强国的特征、评判体系、历史经验和战略路径进行整理和评述,以期为中国实施贸易强国战略提供借鉴与启示。

一、贸易强国的内涵

贸易强国作为反映一国贸易实力的概念,与一般意义上的“贸易大国”存在“质”上的区别。传统的贸易理论和实践往往从贸易规模角度衡量一国的贸易竞争力和影响力,从而构成贸易大国的显著特征。然而,经济全球化与跨国公司兴起所形成的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推动生产要素的国际流动,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贸易模式的形成条件和基础,贸易不再是一国要素的产物,而是多国要素的集合,贸易总规模不再是一国竞争力和国际经济地位的表现,而只是跨国公司进行全球布局的结果(张幼文,2015)。此时,贸易大国与贸易强国的内涵差异日益明显。同时,要素流动理论表明,现代的国际贸易竞争力是由本国要素收益的价值构成而非一国贸易收益规模所决定,遵循本国要素收益原则,贸易强国正是以要素收益结构作为评判指标和微观基础(张幼文,2016)。由此可见,“贸易强国”概念的出现是经济全球化推动的必然结果。

二、贸易强国评判的理论溯源

在不同历史时期关于贸易强国的判定标准存在差异。传统理论中对于贸易强国的判别可追溯到重农主义和重商主义。重农主义认为,农业是生产的基础,一国生产并出口的农产品越多,则所获贸易利得越多,农业大国等同于贸易强国。在这一阶段,贸易强国往往是以农产品出口量作为衡量标准。而重商主义推行“货币差额论”和“贸易差额论”,将货币和财富等价,以金银作为财富的唯一形态和衡量国家富裕程度的唯一尺度,主张奖出限入。此时,贸易强国是以出口量或金银货币的储备量为标准。

亚当・斯密从劳动生产率或生产成本的绝对差异的角度提出绝对优势理论,揭示国际分工与交换蕴含的贸易利得,贸易不再是国家利益间的零和博弈,自由贸易能够使贸易双方同时获益,基于绝对优势理论的分工和交换使资源实现合理配置。在此基础上,李嘉图提出比较优势理论,指出国际贸易流向及利益分配原则取决于相对优势而非绝对优势,一国只具有相对生产优势也可参与贸易并获利。该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绝对优势理论的局限性,对有悖绝对成本优势原则国家之间的贸易做出解释,使得劳动生产率或成本优势成为贸易强国的评判标准。

赫克歇尔和俄林的新古典贸易理论则将生产要素由单纯的劳动扩展到资本,从要素禀赋的角度进一步解释了各国间生产成本的差异。此时,贸易强国的评判标准从以劳动要素为基础的生产率水平逐步扩展到以资本为代表的高级要素的禀赋状况。然而,上述理论都片面强调外生静态比较优势而忽略动态比较优势的培育和演化对一国贸易地位和福利的影响。此后的新贸易理论则引入规模经济以及垄断竞争对动态比较优势进行深入扩展。贸易强国的评判开始从一国外生静态因素向内生动态竞争优势转变。

三、贸易强国的特征及评价标准

关于当代贸易强国的评判标准,国外文献主要从贸易开放度(SqualliandKenneth,2011)、贸易结构与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中的阶位(Cattaneoetal.,2011;FeenstraandWei,2010)、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话语权(Kudrle,2012)等角度对一国的贸易发展特征与所处贸易地位做出评价,但由于研究范式与理念的差异,鲜有关于贸易强国战略等具体政策导向性的概念提法。与之不同,我国加入WTO之后源于对外贸易飞速发展所带来的现实需要,国内学界普遍基于不同视角,对贸易强国的相关议题展开讨论。

一些文献基于定性分析,从外贸特征、贸易质量与效率、国际分工地位、话语权的优势以及外贸和经济的关系等方面对贸易强国的特征或概念加以界定。对贸易强国应具有的贸易特征,有学者参照世界主要经贸强国的标准进行总结概述:经济高度发达、收入水平高、贸易规模大、市场占有率高、影响力强、辐射面广、具有要素比较优势和技术竞争优势、高度开放等特征(何新华等,2000;余芳东等,2001)。但也有文献指出,贸易强国应具备以高级要素为基础参与国际分工的能力,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与利益分配上占据主导地位,在国际贸易体制以及相应的经济合作体制中拥有话语权和影响力(郑宝银,2011;盛斌,2014)。同时,在技术复杂度、质量与效率上应体现可持续发展和核心竞争力,拥有贸易定价权以及抵御风险冲击的安全体系(桑百川,2015)。具体到产品层面:出口产品的高级生产要素含量和附加值高,掌握高端制造业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和销售渠道,品牌化程度高,拥有国际核心竞争力和应对外部风险能力(陈飞翔等,2006;程筱宇,2015)。同时,贸易强国的服务贸易应尤为发达并存在较大的内外部市场需求,拥有一批能够整合全球资源和主导国际分工走向的跨国公司作为贸易主体,具备对外投资竞争优势(洪涛,2010;杨圣明,2011;赵培文,2013)。此外,有学者认为货物、服务和货币贸易共同构成全球贸易的总和(杨枝煌,2014),因而贸易强国除具有突出的制造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外,也应是金融与货币强国,拥有现达金融市场体系(柳思维,2011)。

部分文献建立了指数化的评价体系,围绕相关指标的选取和测算展开定量研究。一些文献从贸易规模、进出口结构、产品竞争力、市场势力、附加值以及国际分工地位等多角度对中国贸易现状作静态评析,从而得出中国为贸易大国而远非贸易强国的结论(刘宝荣等,2000;王冉冉,2005;毛群英,2008)。同时,一些文献基于国际贸易地位及其发展趋势的影响因素,构建形成包括经济规模、产业结构、贸易依存度、汇率水平、贸易主体、贸易条件、贸易差额、贸易品牌、贸易服务化、贸易多元化以及对外投资等更加系统全面的宏观贸易质量评价体系,还选取同期世界上主要贸易强国样本开展定性对比分析,从而指出中国与贸易强国所存在的差距(魏浩等,2005;张钰梅,2010)。其中,张钰梅(2010)利用10个一指标和26个二级指标,测算了美德日三国样本在各项指标值的算术平均作为贸易强国的标准阈值系数。此外,一些文献还从国际贸易数据统计口径的概念范畴和指标(贾怀勤,2014;杨枝煌,2014)、贸易政策取向与结构调整的线索回顾(尹翔硕,2003a;裴长洪,2009)、全球价值链分工视角下的贸易增速变化演变逻辑(戴翔和张二震,2015a;2016)等方面分别对中国外贸格局地位进行评析和论证并提出转变贸易发展方式,实施贸易强国战略的相关建议。

基于对研究方法的创新探索,有些文献引入计量回归模型,对贸易强国的评判展开经验研究。马淑琴等(2006)采用贸易水平升级因子分析法建立回归函数模型,从理性开放度、贸易条件水平、结构合理度以及市场分散度等因素视角,运用1990―2005年进出口贸易数据对中国的贸易升级问题展开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伴随中国贸易的发展,理性开放度与贸易结构合理度提高,但贸易条件日趋恶化,成为阻碍贸易升级的第一要素。类似的,张亚斌等(2007)基于全球生产网络,从贸易效益、贸易环境以及贸易结构等层面,利用因子分析法的综合得分进行聚类的实证分析并得出结论,中国居于全球价值链的中低端,其贸易效益、贸易环境与贸易结构亟待转变。郑甘澍等(2013)则根据生态位理论提出“国家贸易生态位”的概念,分析了中国与美英德日四个传统贸易强国之间的地位和竞争关系,并利用生态位扩充、分离和共生等理论,探析国家贸易生态位变化规律,提出中国实现贸易强国的路径。

四、世界贸易强国的历史经验

现有相关文献还对国际贸易发展史上主要贸易强国的历史经验进行回顾和整理,并结合贸易现实从不同时期的贸易战略国际比较(尹翔硕,2006)、对外贸易的政策变迁与演进(RobertGilpin,2006a;2006b;田素华和尹翔硕,2006)、贸易强国的发展轨迹与经验方略(盛斌,2015)以及近代中国的海权思想与贸易机遇(柳思维,2010)等角度进行阐述。其中,柳思维(2010)以明代郑和下西洋史实为例,将其与开启欧洲诸国海上贸易霸权的哥伦布、麦哲伦等人的远航探险活动进行深层次对比,从目的与动机、文化背景、激励约束与主体组织制度设计等方面对近代中国错失海上贸易的机遇进行制度反思。田素华和尹翔硕(2006)梳理了美国对外贸易政策在不同历史阶段的演进脉络,指出贸易政策是一国贸易优势和国家利益的有机统一,国家利益随着贸易竞争比较优势变化而变化,故而需在不同时期对贸易政策做出适时调整。。

随着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和发展,商品经济的繁荣推动了海上贸易的兴起。地中海沿岸的西班牙和葡萄牙凭借独特的地理位置优势和航海技术优势开辟贸易新航线,成为16世纪海上贸易的垄断者。与此同时,荷兰也日益崛起,其通过贸易公司制度的股份产权制度与金融制度的创新,将社会各阶层利益与海外贸易直接结合起来,极力推行海外贸易扩张,成为名副其实的“海上马车夫”。18世纪中后期的第一次工业革命与资本主义的发展壮大导致新的世界贸易格局产生。英国凭借制度革新与技术创新迅速崛起,并积极实施海外扩张,利用众多海外殖民地的资源和市场及贸易垄断特权获得世界贸易霸主地位。早期采取重商主义的保护贸易策略而后转变为自由贸易政策并在世界范围内进行资本输出,“日不落帝国”盛极一时。然而,20世纪初的两次世界大战、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以及随之兴起的贸易保护主义使得国际贸易的发展跌入谷底,昔日的贸易霸主英国开始迅速走向衰败。

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德国完成统一并通过工业革命迅速崛起,对外推行自由贸易政策,积极参与世界贸易市场竞争。战后的数十年间,德国依靠强大的制造业基础,迅速恢复和发展经济,在欧洲的一体化进程中日益壮大最终一跃成为世界贸易强国。同样的,日本在明治维新后快速走上资本主义工业化道路,建立起完善的国民经济体系并发动对外战争掠夺海外资源,快速成长为新兴的工业强国。战后,日本经济迅速恢复,得益于系统的产业政策指导以及进口保护以促进出口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激励,日本成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然而,随着日本同美国贸易摩擦的加剧,《广场协定》导致日元短期大幅升值,随后经济泡沫的破灭使日本陷入长达数十年的经济停滞和衰退,贸易增长缓慢,全球份额持续下滑。

18世纪70年代,美国独立后实施以提高联邦政府财政收入与保护本国制造业为双重目的的进口贸易保护政策,保护和扶持了幼稚工业的发展。此后的南北战争加快了统一的商品和原材料市场的形成,西进运动、移民热潮与技术革命的兴起共同推动了美国的工业化进程,并逐步形成现代的民主政治制度和健全的自由竞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积极推行私有产权保护和专利法制度,激发技术创新的热潮,使美国成为全球技术研发和扩散中心。战后,美国建立以美元为中心的布雷顿森林体系,主导建立自由多边贸易体制,全球贸易开始进入“美国时代”。尽管经济危机以及发达经济体和新兴市场的崛起给美国经济带来冲击,但其凭借要素禀赋及市场优势,发达人力资本与产业技术研发优势,以跨国公司为主体的全球商业网络与营销渠道优势以及制度与文化的创新不断稳固贸易强国地位。

五、我国贸易强国战略的实施路径

我国传统粗放型贸易增长方式日益受到环境资源和要素成本上升以及新兴国家竞争等影响,自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我国积极推进外贸发展方式战略转变。2010年商务部《后危机时代中国外贸发展战略》,明确提出外贸“两个十年”由“大”转“强”的发展目标。2016年,商务部《商务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又一次明确提出“加快建设贸易强国”的指导思想。针对这一议题,国内相关文献对贸易强国战略的实施路径进行深入探讨。

张幼文(2003)结合当代经济强国优势的结构特征提出,经济全球化与知识经济为我国建设经济强国提供历史机遇,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事实、国际社会的积极评价以及经济地位的提升趋势都为实现经济强国目标战略提供了依据。同样的,一些学者基于对我国外贸的现实基本面的分析,提出贸易发展方式的转变应以贸易强国战略作为指导,以市场战略与资源配置为核心,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贸易增长方式上,更加注重贸易质量提升与结构性平衡,推动贸易产业支撑的基础制造业战略升级,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和全球化布局战略,从经贸方式与主体的不平衡向相对协调平衡转变(董晓麟,2011;程筱宇,2015)。在贸易结构上,应以提升进口贸易地位作为外贸发展方式战略转型的关键,从注重出口拉动经济增长到注重进口更加有效地利用国际资源,配合以内需为主要拉动力的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实施货物与服务贸易、进口与出口贸易、加工与一般贸易的多元平衡发展战略(裴长洪,2005;冯雷,2014;王备,2014)。在贸易规模扩大的同时,更加注重提升贸易的比较利益,促进贸易条件的改善,积极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在发展模式上,由对外贸易的“赶超”、“优先”、“超高速”、“外需拉动”模式向“巩固地位”、“适度优先”、“速度适中”、“稳定拉动”的发展模式转变(黄锦明,2007;李等,2010;)。

部分学者从贸易新常态与构建全方位开放型经济体系层面提出实施贸易强国的具体战略要求(裴长洪和郑文,2014;唐海燕2014;裴长洪,2015)。值得注意的是,面对全球经济变化和经贸格局调整,过去政府主导的产业政策,利用优惠政策吸引外资和鼓励大规模出口,实施低成本竞争的循环开放格局制约我国提升全球价值链位置与实现经济转型内在需求(张二震等,2014;戴翔等,2015)。应构建与扩大开放相适应,符合贸易新规则,具有战略纵深和全面空间布局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包括资本技术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优势。突出培育主体、创新发展方式,形成开放型经济竞争新优势(裴长洪,2016)。同时,把握战略机遇,围绕“十三五”中国改革目标与任务,实施“走出去”、“自贸区”以及“一带一路”等战略。依托供给侧改革继续推动生产要素和贸易出口转型升级。扩大贸易规模,优化贸易结构,提升贸易质量,提高外资利用效率。鼓励国内企业的OFDI,完善投资结构和渠道,积极构建跨国生产经营网络。另外,积极推动生产制造业的服务化(吴汉嵩,2009;张二震,2011;杨圣明,2011),在能源及其他战略性原料贸易领域获得定价权优势(贾怀勤,2014)。

一些文献则从制度创新层面思考加快中国经贸发展方式转变的深层次问题,指出贸易强国不仅不限于生产的成本优势和产业的技术优势,还取决于国家的战略优势和体制优势。多轨并进贸易政策相较全球多边贸易政策运作效率更高,而其前提是一国拥有较强市场势力(田素华和尹翔硕,2006)。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应通过实施贸易投资战略,与各国签署投资协议,开展双边至多边的区域合作。利用国际投资制度性的互惠互利市场开放消除贸易扭曲,将贸易开放战略上升到贸易强国战略(马涛,2016;张幼文,2016)。积极谋求建立现代贸易与投资新规则,加强政策规制的协调,推进中国与世界经济的大融合。特别地,要妥善处理贸易摩擦或争端,进一步完善国内贸易救济法律体系,建立专门补贴管理与贸易援助制度(薛荣久,2007;盛斌,2014)。与此同时,在国内贸易制度改革中消除相关歧视待遇,健全外贸发展促进体系,注重制度顶层设计,形成市场化管理格局和研究智库体系。推动人民币的国际化与贸易便利化,优先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提高国际贸易规则制订和贸易谈判中的话语权(杨枝煌,2014;马相东等,2015)。制定粮食等农产品贸易战略与发展低碳经济的总体战略,倡导生态文明理念(郑宝银,2011)。

在贸易强国战略的微观层面,有学者指出贸易战略要受一国要素投入与市场规模等内部客观条件的制约。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升级的不同阶段,结合要素供给与市场需求多元化灵活调整贸易政策,由出口导向型向进出口均衡、内外需协调发展战略转变,以摆脱要素投入和市场规模两方面的约束,推动经济和贸易的发展(尹翔硕,1992;2004)。打造贸易强国应以培育高级要素为基础而非直接激励出口能力,大力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引导对外贸易和国际分工走向是构建贸易强国的核心战略(裴长洪,2013;张幼文,2015)。利用要素引进阶段创造的条件及时向要素培育战略转型升级,有效规避要素合作陷阱或价值链低端陷阱(张幼文,2016)。

六、总结性述评

综上所述,贸易强国的评判标准往往与现实背景紧密联系,并因不同研究视角与主观价值判断而异,很难形成统一标准。现有文献的贡献在于构建一系列贸易指标评价体系对中国的贸易质量进行评价,并据此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为贸易强国战略的研究提供了现实依据。但值得注意的是,现有定性研究在贸易强国的评价指标选取上相互援引大同小异,往往侧重于对贸易质量的主观评析,在理论逻辑上无实质区别。而定量研究则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传统静态分析模式的缺陷,有效避免主观随机性评判所导致的谬误,为后续研究提供良好的思路和借鉴。尽管研究方法各异,但现有文献却大都得出一致结论:我国已成为贸易大国但远非贸易强国,贸易结构亟待转型升级。具体而言,改革开放以来的市场化与要素禀赋优势使中国成为贸易大国,但贸易质量与结构的失衡,国际竞争力薄弱,产业创新能力不足,缺乏国际贸易规则话语权的能力等种种迹象都表明中国并非贸易强国,因而加快构建和推进贸易强国战略迫在眉睫。

关于贸易强国评判的理论溯源,目前还鲜有文献对其进行系统全面的梳理,一方面归因于国际贸易发展的不同时期,“贸易大国”与“贸易强国”概念的模糊与混淆不清。从传统观念来看,贸易大国往往也是经贸强国,但不同历史阶段贸易理论的演进及变迁,难以达成共识。另一方面,经济一体化与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的形成,以跨国公司为主体的贸易与投资推动了要素的跨国流动,传统的基于比较优势分工格局的贸易规模不再与贸易利益分配流向相一致,此时贸易大国在贸易规模上的优势只是资源在全球配置的帕累托最优结果,而非一国竞争力的完全体现。结合具体的时代背景,贸易强国相较贸易大国的内涵更加复杂深远,传统贸易理论的解释难以为继。更重要的是,由于国内外研究范式与理念的差异,国外学界鲜有关于贸易强国战略等具有政策导向性的概念提法,与之接近的是战略贸易理论。因此,目前学界尚未形成有关贸易强国评价标准的理论体系,也使得现有评价体系缺乏理论依据。

纵观近现代贸易史上贸易强国的兴衰起伏,我们也可以对其历史共性加以总结。首先,贸易强国的崛起与霸权均是以先进技术为保障。无论是新航路开辟、贸易权垄断还是近代工业革命都归功于技术研发创新与传播,生产性创新技术成为决定贸易优势的首要因素。当代贸易强国引领全球贸易的关键在于对高端制造业技术与创新服务的掌控。其次,贸易强国兴起均得益先进的制度体系。通过完善产权保护与商业规则体系,参与国际规则与惯例制定,为贸易与投资提供制度保障和话语权优势。第三,不同时期的资源约束与贸易政策取向往往相一致。早期贸易强国的崛起处于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过渡阶段,主要面临土地资源约束,普遍实施对外扩张,以满足资源需求。对外采取贸易保护政策,扶持本国幼稚产业发展。军事与贸易战争往往是贸易强国间完成嗔Ω迭的重要手段。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策略有违当代所倡导的合作、开放、共赢的贸易理念。

在贸易强国战略的路径选择上,现有文献大都基于国家层面或产业层面加以阐述,涉及到微观企业层面则鲜有具体的指导性建议。同时,全球经济与中国对外贸易的新常态引发广泛关注,相关文献大都趋于中国的贸易动态特征及成因分析,对全球经济的“新常态”与中国贸易强国战略之间的联动机制研究则略显不足。另外,国内文献习惯于运用中国或世界数据进行经验研究,缺少对国际贸易基础理论的创新性探索与研究的横向互动。

随着贸易政策在指导经济转型升级、培育和打造国际竞争新优势中地位的日益显著以及学界对贸易强国战略研究的逐步深入,未来关于我国贸易强国战略评价体系构建与实施路径的研究,可以采用经验研究方法,围绕当前国际贸易组织制度和全球价值链分工大背景,运用中国的微观层面贸易数据,分别从贸易总量、贸易结构(二元边际、出口质量、技术复杂度和成本加成)和市场势力等方面深入考察中国贸易发展现状。进一步地,基于当前所面临的贸易环境因素,揭示中国由“贸易大国”转向“贸易强国”的战略路径和作用机制渠道。毫无疑问,这对于指导中国贸易结构的转型升级和提升贸易质量的实践,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和资源的合理配置,为真正实现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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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的主要理论范文1篇11

历史上看,首先提出自由贸易论点的是出现于18世纪50~70年代的法国重农学派。在重农学派看来,只有自由竞争才符合“自然秩序”,而一切垄断、限制和政府干预都是违反“自然秩序”的。因此,重农学派竭力反对重商主义保护关税的主张,积极倡导自由贸易政策。然而真正开始使自由贸易论点形成自由贸易理论体系的,却是英国古典经济学派的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自由贸易理论在18世纪下半期,由亚当·斯密最先阐发。从18世纪中期后,西方新兴产业资产阶级要求开拓对外贸易,以便从海外获得廉价原料和销售商品市场,因而内在地要求实行自由贸易,废除依重商主义理论建立起来的对外贸易管制政策,为新兴产业资本的扩张扫清障碍。反映这一时代要求的经济理论就是亚当·斯密的经济自由主义思想,作为古典经济自由主义的奠基者,斯密鼎力主张在国内实行经济上的自由放任政策,对外实行自由贸易政策。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一书中提出的绝对成本说,奠定了自由贸易政策主张的理论基础。按照斯密的“绝对成本学说”,各国获得的对外贸易利益取决于各国生产商品的绝对成本优势;一个国家出口的应是本国生产效率高的商品,进口的应是别国生产效率高的商品;交易的结果是使贸易双方都获益。因此,亚当·斯密力主解除国家对贸易的管制,包括关税征收和发放补贴。英国工业革命时期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对自由贸易理论作了重要补充。李嘉图于1817年在斯密“绝对成本学说”的基础上,运用国际贸易“2×2模型”(为简单起见,只分析有两个地区或国家和两种商品的情况),又提出了“比较成本学说”。这个学说被后来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所竭力推崇,并被看成是支配国际贸易的永恒“规律”。在斯密看来,一个国家所输出的商品一定是生产具有绝对优势的商品——生产这种商品所需的成本绝对地小于其它国家。李嘉图发展了斯密的这个观点,主张每一个国家不一定生产各种商品,而应当专门生产它用比较少的成本就能生产出来的商品,尽管这种商品的成本的绝对数额不能高于其它国家。通过对外贸易交换,形成国际分工,在资本劳动力不变的前提下,使贸易当事国生产总量增加,从而有利于贸易各国。李嘉图以相对成本论取代绝对成本论,比较成本说由流通过程深入到了生产过程,因而使自由贸易理论更具科学性和现实性。缘于劳动生产率差别的可贸易商品的比较成本的差异,解释了国际贸易发生、发展及贸易格局变动的一般规律性。而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和俄林则运用一般均衡论结合定位分析,结合多要素的价格分析,进一步阐述了为什么会产生比较成本差异,提出了“要素禀赋论”。其基本思想为:资源的相对赋予度决定比较成本差异,国际贸易产生的基本原因是由于各国资源赋予度(禀赋)的差异,即生产要素供给情况的差异。而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论证说明:国际贸易的结果,可以逐渐消除不同国家之间的商品价格差异,即具有商品价格均等化和生产要素价格均等化的趋势,因此,在国际贸易中实行自由贸易政策,既能使价格均等化又能增加收益,各贸易国都会从国际专业化和国际交换中获利。美国历史上贸易保护思潮占据主要地位。从美国贸易实践看,在大多数时期,美国是一个高关税国家,但在建国后前期,在以具有经济实力和产业国际竞争力优势为基础的欧洲(主要是英国)自由贸易运动国际扩散过程中,受自由贸易理论的影响,出现了自由贸易的趋势。在1833年妥协关税法案——它在1942年以前的年代里提供了一种缓慢而稳定的关税减让——通过之后,贸易保护主义的势头有所遏制,尽管1842年以后关税一度有所提高,但在1846年关税法案中又恢复了贸易自由化,并且在1857年加强了这种趋势。美国关税在1846~1860年间多次下降,平均税率由40%以上降到20%~30%之间,美国自1816年以来首次接近实现了自由贸易。但开始于19世纪30年代的自由贸易趋势在1861年被扭转了,为支付内战的必要费用而提高关税,使1861年的莫里尔法恢复了1846年的保护关税水平,在此后的一些年里应税商品的平均税率在1862年上升到37%,1864年又上升到47%。内战以后,出现了关税改革的呼声,但直到1883年法案通过以前,战时税率仍然是美国贸易保护体制的基础。美国1883年的关税法出于对国内普遍呼吁降低关税的让步和基于1873~1879年联邦预算每年超过2000万美元盈余的现实,扩大了免征关税的商品范围,降低了某些商品的进口税率,当时普通税率水平下降了大约5%,但同时却提高了纺织品、钢铁制品等主要产业产品的关税,显现了利用关税保护和扶持支柱产业发展的性质。此后,税率水平连续两次提高。1890年10月通过的麦金利法案,全面提高了进口税率,平均税率达到了创纪录的49%,纺织业产品如棉线、亚麻等的税率更是高达50%~60%,而且为安抚面对加拿大进口品竞争威胁的农场主,对许多农产品也征收关税。1894年的关税法作为不同利益集团斗争调和的产物而具有折衷性,使税率平均水平下降到40%,但为时不久即被1897年的丁雷税则所取代,它不仅恢复了1890年麦金利关税法的税率,而且提高了平均关税水平,甚至高达57%。在此后的10多年时间里,关税率虽然有所降低,但基本保持在1897年的水平,直到1913年。1913年的安德伍德关税法案废除了特别关税,增加了100个以上的免税项目,降低了将近1000种商品的税率,并提高了其它少数商品——主要是化学品的税率,其结果使应税进口商品的关税率降低到平均16%的较低水平。但美国这种自由贸易趋势因接着而来的一战爆发而终止。由于这一时期美国正处于工业化过程中,加之内战的影响,经济实力比较脆弱。因此,在这一时段内,自由贸易理论并未占据主导地位,推行的自由贸易政策表现为“阵发性”和“间歇式”。这种不稳定的政府外贸政策,主要是由于国内经济集团或地区集团利益以及国际经济关系变化影响所致。各利益集团若觉得自由贸易有助于他们从对外贸易中获利,便会支持自由贸易理论,并主张自由贸易政策;反之,又倾向于支持和要求实行贸易保护。1934年以前,美国在对外贸易中主要实行关税保护政策,而为获得廉价原料和开拓海外商品销售市场,在其“保护国”和殖民地则完全推行自由贸易政策。虽然美国国内很早就有人崇尚亚当·斯密的自由贸易理论,但直到1934年,自由贸易才真正开始在美国对外贸易政策中得到运用。1930年6月美国通过的斯莫特—霍利关税法案,大幅度提高了美国的关税水平。由于大危机,使美国收入和生产迅速下降到谷底,关税的大幅度提高只有助于进一步抑制外国商品的进口,而作为报复,其它国家,尤其是其原材料出口受到关税影响的初级生产大国及欧洲贸易国大幅度提高了它们对进口美国商品征收的关税。在以高关税报复为特征的贸易战中,不仅给美国经济而且给世界经济造成了极大的损害,面对现实,罗斯福政府将致力于建设一个世界范围的多边贸易体系即“多边主义”作为对外经济政策的基本目标。其理论依据是与自由贸易理论相一致的,认为贸易的流向应基于比价而不是人为地追求双边贸易平衡,对于增加就业和实现经济增长,“保护主义不是恰当的疗法”。1934年美国国会通过的互惠贸易协定法的基本思想仍是建立在比较成本论基础上的。该法的通过,标志着美国扭转了自建国以来贸易保护主义居主导地位的主要趋向,自由贸易政策开始占据上风。美国在当时主要通过互惠贸易协定法来降低关税率,该法提出了无条件最惠国条款,根据这一条款提出的非歧视最惠国原则,后来成为GATT的基本原则。GATT实际上是该法原则适用范围的扩大。1962年通过的扩大贸易法案通过扩大总统在贸易谈判中的权利,修改阻碍美国贸易谈判和削弱美国自由贸易政策的“无损害”条款,以及以“调整援助”代替关税与进口限制和确定关税谈判不再以个别产品为基础而是以大批交易即一揽子交易为基础等四个方面的重大突破,而代替1934年的互惠贸易协定法,从而大大推动了美国及世界贸易自由化的进程。20世纪中叶,美国在世界经济中处于英国19世纪中叶的地位,其贸易政策在国别经济相互依赖不断加强的世界经济中居举足轻重的地位。1944年的布雷顿森林体系所确定的以美元为核心的世界货币体系,1947年发起签订GATT,以本国具有的强大经济实力和产业国际竞争力这一“比较优势”为后盾,积极推行自由贸易。50年代初借“马歇尔计划”推销有“比较优势”的产品,从战后一直到70年代初的20余年里,美国都是推动自由贸易的一股强大力量,世界贸易也在不断地走向自由化。然而,7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的三次较为严重的经济衰退,使战后开始的贸易自由化趋于停顿,由于美国产业国际力的相对衰弱,这一时期,美国国内的保护主义不断高涨,但从保护政策的实践来看,保护主义政策没能阻止某些被保护产业的国际竞争能力的下降,实际上保护了落后,并且保护主义政策在一定意义上增强了美国竞争对手的实力。有鉴于此,进入90年代以后,美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促进自由贸易或扩大市场,这其中包括《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推动结束GATT乌拉圭回合的谈判和WTO的建立,倡导并积极参与APEC贸易自由化进程等。在20世纪战后大部分时期内,美国推行贸易自由化进程有其深刻的经济背景。第一次世界大战加速了美国向大规模生产工业品出口国的转变,在基本实现工业化的基础上,主要产业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优势;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一路成为资本主义世界的霸主,战后初期,美国在世界商品出口中所占的比重远远超过其它西方国家,其产业国际竞争力独步一时;进入90年代以后,美国经济逐渐回升并迄今已连续9年处于“繁荣”期和“新经济”时代,其产业国际竞争力逐步恢复并不断再造。因此,如果不推行自由贸易,如果得不到“平等”进入外国市场的保证,就不能凭借产业国际竞争力优势来获得广泛的利益,其生产的效率和产业竞争力的优势就会因得不到市场的扩张而被抵消。反映客观经济规律的贸易理论并不能直接等同于包含各种综合因素在内的贸易政策,但是贸易理论能够而且应当为制定政策服务,因而客观上存在着可以依据贸易理论形成贸易政策目标、制定贸易政策这一理性路径。对外贸易政策是一国经济利益与其在国际上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实力相融合的产物,是国家利益在对外交往中的具体体现。自由贸易还是保护贸易只是一种价值判断,实用性和灵活性是美国外贸政策的基本原则。美国力主自由贸易的初衷并不完全是崇尚自由贸易理论,以使各国福利最大化,而主要是一种手段,在于使本国的有国际竞争力优势的产品在海外开拓市场,使本国利益最大化。【鲁友章,李宗正主编.经济学说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任烈.贸易保护理论与政策[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1997.熊良福主编.当代美国对外贸易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美]保罗·萨缪尔逊等,经济学(第十六版)[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

国际贸易的主要理论范文

内容论文摘要: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是产生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理论体系,两种理论有各自的分析框架,前者建立在完全竞争市场基础上,而后者建立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的关系在发生变化,理论研究认为二者存在相互替代的关系,而后形成共生关系,目前还有相互融合的趋势。论文关键词:国际贸易,国际直接投资,市场结构国际贸易理论与市场结构理论分析框架的产生国际贸易是商品资本在国际间的流动和交换,国际直接投资则表现为货币资本在国际间的流动和循环。按照蒙代尔的理论,商品资本的国际流动可以完全替代货币资本的国际流动,国际投资就不会发生。按照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观点,产业资本的循环依次经过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的形式,并且三种资本形式还要保持时间上的连续性和空间上的并存性。单个产业资本循环的特点也体现在社会总资本的循环中,从世界经济的范围分析,产业资本循环经过上述三种形式才能保持经济活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市场结构理论来自于产业组织经济学,按照该理论市场可以分为完全竞争和不完全竞争市场两大类型,不完全竞争市场又分为垄断竞争、寡头垄断和完全垄断三种类型。完全竞争市场和不完全竞争市场的差别主要体现为产品差异性、进入和退出壁垒以及卖方集中度。完全竞争市场的特点是产品具有同质性,进入和退出壁垒小以及卖方集中度低,而不完全竞争市场则相反。不完全竞争市场上厂商提供的产品有差异、行业的进入壁垒较大,具有规模经济及由此产生的卖方集中度。古典贸易理论和现代贸易理论都建立在完全竞争市场上,新贸易理论则建立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产生之初就建立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随着世界经济活动的发展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有融合趋势。从历史上看国际贸易理论的产生先于国际直接投资理论。早期的国际贸易理论从发源于15世纪欧洲原始积累时期的重商主义开始,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以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垄断优势理论为标志。这两种理论有各自的分析框架,国际贸易理论的逻辑起点建立在完全竞争市场上,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则建立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世界范围内统一的贸易市场和资本市场逐步结合,商品、资本、技术和服务的流动日益密切,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呈现相互融合的趋势,但是统一的理论框架还没有建立起来。本文从市场结构的角度分析国际贸易理论和直接投资理论,并指出新贸易理论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融合的基础在于不完全竞争市场。不完全竞争市场下的新贸易理论解释了产业内贸易产生的原因和福利影响,不完全竞争和规模报酬递增使得垄断竞争厂商都具有向国外出口产品的动机,加之这些厂商生产的是有差异的同种产品,产业内贸易形成。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产生于不完全竞争市场,如果具备贸易壁垒和资本自由流动,国际直接投资厂商进行跨国直接投资就能够实现对国际贸易的完全替代。完全竞争市场与国际贸易理论国际贸易理论经历了从古典贸易理论、新古典贸易理论、现代贸易理论和新贸易理论的发展过程。按照市场结构划分前三种可以归纳为一类,它们的理论基础都建立在完全竞争市场基础上。古典贸易理论包括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李嘉图的相对优势理论,新古典贸易理论包括一般均衡理论、相互需求理论和对偶理论,这些理论都建立在完全竞争的假设下。现代贸易理论则以要素禀赋论为代表,该理论体系阐述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在于产品的价格差异,价格差异源自于成本差异,成本差异产生于生产要素的丰裕度。主要理论包括要素禀赋论、要素价格均等化原理、萨缪尔森—斯托尔帕定理和罗伯津斯基定理等。古典贸易理论和新古典贸易理论分析都假定市场是完全竞争的,这些前提假定包括:生产要素在各国内部是自由移动的,而在国家间是不能移动的;国家之间实行自由贸易,不存在政府对贸易的干预或管制;生产和交换是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进行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要素处于“充分就业”状态;贸易双方的出口价值等于进口价值,国际收支平衡;运输费用和其他交易费用为零;没有要素密集度转变的情况,生产同一商品时各国的生产技术一样,生产函数相同;没有规模经济的利益,不存在规模经济递增。从上述的前提条件可以看出该理论体系将国际直接投资排除在外,首先国家之间没有多余的资金可以投资;其次国家之间没有要素流动的可能性。总之古典贸易理论和新古典贸易理论没有给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留下任何成长空间。要素禀赋论创立后成为最重要的国际贸易理论,该理论认为如果掌握了一国的资源禀赋情况就可以推断出该国的对外贸易走向。然而里昂惕夫的实证分析却得出了相反的结论。学者们提出了各种解释用于修正要素禀赋论的前提条件,如贸易壁垒说、自然资源稀缺说、生产要素异质说以及人力资本说等等。前提中完全竞争的假设在现实中难以满足,完全竞争市场中企业只能作为产品价格的接受者,他们提供的产品是同质的。国际贸易活动中的许多现象无法用完全竞争的市场来解释,不完全竞争市场中的新贸易理论应运而生。不完全竞争市场与新贸易理论新贸易理论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它的创建是建立在两个相关学术领域的发展之上:即产业内贸易理论和产业组织理论。该理论认为资源差异和规模经济均是国家进行专业化和贸易的原因,前者是完全竞争和规模报酬不变条件下的产业间贸易,而后者是不完全竞争和规模收益递增的产业内贸易,它更强调的是非比较贸易优势。同时为强调规模经济作为贸易的原因作了三个基本创新:将产业组织引入贸易理论,将贸易理论从完全竞争模式的不现实中解脱出来;摒弃了传统的二维假定和凸性生产可能性曲线,新贸易理论发展了一种“层级结构”的方法来解释贸易和要素流向,即产业间贸易仍由要素禀赋的差异来决定,而某产业内部具有类似要素比例的产品之间却相互分工和贸易,后者在产业间贸易的格局中表现为净贸易量;区分了技术溢出的外部经济和市场规模作用的外部经济。把新贸易理论看作和古典贸易理论完全对立是不确切的,新贸易理论只是补充了后者在自身假设框架下所难以解释的现象。新贸易理论建立在不完全竞争市场基础上,而古典贸易理论建立在完全竞争市场基础上。不完全竞争市场与国际直接投资理论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垄断优势理论,它由美国学者海默于1960年在他的博士论文《国内企业的国际经营:关于对外直接投资的研究》中首次提出。传统的国际投资理论都假定市场是完全竞争的。海默则认为,要解释战后对外直接投资现象,必须摒弃传统理论中关于完全竞争的假定,对不完全竞争进行研究。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企业不具有支配市场的力量,它们生产同类产品,拥有获得所有生产要素的平等权利,这样就不会有对外直接投资发生,因为它不会使企业拥有高于当地对手的优势。只有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企业才能获取垄断优势,并通过直接投资在国外予以利用。金德尔伯格将垄断优势分为四类:来自于产品市场不完全的优势;来自生产要素市场不完全的优势;企业拥有的内外部规模经济;由于政府干预,特别是对进入市场以及产量的限制所造成的企业优势。后来学者在海默的理论框架下进一步发展了垄断优势理论,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论述跨国公司垄断优势的来源;二是跨国公司在出口、直接投资与许可证交易三种方式中选择直接投资的根据与条件。其中最有代表性的理论就是邓宁的国际生产折中理论。国际生产折中理论认为,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是由企业特定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特定优势三者共同作用的结果。企业特定优势类似于海默提出的垄断优势,即一国企业拥有的高于其他国家企业的优势,并且这种优势只是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必要条件非充分条件。内部化优势是指企业为避免市场不完全而通过内部化将企业的优势保持在企业内部。市场不完全的含义近似于不完全竞争,邓宁认为市场不完全可以分为两类:结构性市场不完全和知识性市场不完全。企业利用市场不完全通过内部化建立垄断优势,内部化优势越大,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倾向性越明显。内部化优势还不能充分解释对外直接投资,利用出口照样可以发挥优势。区位优势可以更充分地解释对外直接投资的原因,因为区位优势属东道国所有,企业无法自行支配,只能予以适应和利用。只有国外区位相对国内区位具有更大优势时企业才可能进行对外直接投资。不完全竞争市场下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的融合在世界经济活动中,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的融合体现在以下方面:在地理区域上呈现高度的一致性,在贸易和投资领域还是以发达国家为主导,发展中国家的规模在逐步扩大;国际直接投资的产业流向与贸易商品结构的变化一致,二战前以发达国家的制成品和发展中国家的初级品为主,二战后传统的工业品贸易下降,高科技含量的工业品贸易量上升,究其原因在资本的跨国界流动,战后国际资本更多地流入制造业和新兴工业部门,加快了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进程;国际直接投资改变了国际贸易的模式与格局,最初国际贸易更多表现为产业间贸易,随着跨国公司的发展产业内贸易和企业内贸易在增加。国际直接投资对贸易的促进作用主要是通过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实现的,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企业贸易量在不断扩大。第四,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的融合协调机制统一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框架内实现。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的融合有不同的分析视角,但是二者融合的理论基础尚未统一。张晓涛(2004)指出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是国际分工的两种基本形式,是两种最重要的国际经济关系。传统的研究将二者置于不同的分析框架之下,使二者长期处于隔离状态。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人们对二者认识加深,一般认为二者存在互相替代、互相互补和互相促进的关系。顾颖(2001)认为要建立国际生产的一般理论来统一解释企业的国际生产活动;贸易和投资是国际化经营方式的不同选择。本文尝试从市场结构的角度即不完全竞争市场上分析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的融合趋势。规模报酬不变和完全竞争是传统贸易理论中的两个重要假设,几乎所有的重要结论都以此为基础。然而,规模报酬不变和完全竞争是两个纯粹的理论假设,只能算是一种特例,在现实生活中更为常见的是不完全竞争,同时在很多行业都存在着规模报酬递增的现象。因此新贸易理论以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假定为基础分析了产业内贸易的原因。国际直接投资理论本身就建立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用垄断优势和区位优势可以解释跨国公司在出口和对外直接投资的不同选择。因此国际贸易理论与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融合基础在于不完全竞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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