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绿化报告范例(12篇)

daniel 0 2024-03-26

道路绿化报告范文篇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和谐社会为主线,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要求,坚持“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和“长效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标准化城市管理为主线,深入开展“净化、美化、绿化、亮化”和市容秩序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建立科学化、长效化的城市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我区城市环境质量。

二、整治任务、标准和时限

“城市管理年”活动的目标任务重点是围绕“净化、美化、绿化、亮化”和市容秩序等工作,坚持“净化”先行原则,深入开展环境整治,改善群众居住环境。

1.实行卫生保洁全覆盖管理

(1)主次干道卫生保洁

包括道路、人行道和绿化带卫生保洁,要求责任到人,制度落实,环境整洁、美观。(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局;协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公路局、财政局;完成时限:2012年6月30日前)。

(2)社区和街巷保洁

建成区卫生保洁实行街道(园区)属地管理,社区卫生、街巷卫生实现定人、定责、定岗管理。辖区社区、街巷(含绿地)内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乱扯乱挂、乱泼乱倒、乱贴乱画、无狗粪污染等问题。社区绿地养护良好,无垃圾,无树挂,无病虫害,无破坏绿地行为;清除遮挡居民楼光线的树枝,修补绿地。及时协调涉市、区相关部门和物业等单位加强责任区内环境卫生、绿地养护管理。同时,按照《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要求,与辖区企业、物业管理部门、网点等相关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做好责任区内卫生保洁、清扫冰雪、清除乱贴乱画等工作。(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协办单位:区建设管理局;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3)城郊区片环境卫生

由街道(园区)牵头,在城郊区片居民区组建卫生保洁队伍,做到人员数量充足,保洁制度落实,卫生随时清扫,垃圾箱无损坏,箱体整洁,周边无新形成的“野垃圾场”。(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协办单位:区建设管理局;完成时限:2012年6月30日前)。

(4)驻区企业单位卫生保洁

由街道(园区)负责,及时督导市属小区、学校、医院、部队、旅游景点、停车场、车站、码头和驻区中央、省、市部门、单位加强卫生保洁力度,统一保洁标准,实现全区环境卫生同步提高,不留空白。(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驻区企事业单位;协办单位:区建设管理局、教育体育局、旅游局、卫生局、公安分局、驻区各企事业单位;完成时限:2012年6月30日前)。

2.加强市容秩序整治

(1)清理野广告

城管部门负责城区主次干道野广告进行清理、覆盖;街道(园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社区、街巷等区域的野广告、临街商点橱窗即时贴等清理、覆盖,并督导邮政、通信、电力等部门清理公用设施野广告,做到责任区内乱贴乱画及时清除。公安部门加大对制假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治理野广告泛滥。通信部门负责对野广告涉及的电话通讯予以停机。(牵头单位:承担相应职责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12年6月30日前)。

(2)整治污水外溢、无主井盖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街道(园区)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维修、疏通、修补,并按照服务民生原则,妥善处理无主井盖等无主事件。做到辖区内基本无污水外溢、井盖无丢失。(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协办单位:相关产权单位;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3)清理海面、海滩、河面、河道漂浮物

对区属海面、河面、景点等区域进行整治,达到海面、河面无漂浮物,海滩、旅游景点、河道无垃圾。(牵头单位:区海洋渔业局、旅游局;协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完成时限:2012年6月30日前)

(4)整治建筑工地环境及建筑垃圾运输

对区属建筑工地进行排查,建筑工地要设置符合标准的围档,工地现场整治规范;对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运输和出入建筑工地的车辆要严格管理,杜绝粘带撒漏等问题。(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局;协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完成时限:结合施工进度随时整治)。

(5)整治公厕卫生

区属免费公厕按照规划时间开放,清扫、消毒及时;未免费的公厕,管理规范,卫生整洁。(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局、相关产权单位;协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完成时限:2012年6月30日前)。

(6)整治违规养犬行为

规范犬类交易秩序,落实犬只登记和强制免疫制度;查处无证养犬、养犬扰民等行为;明确遛犬时间、方法等要求,集中清理流浪犬,保证主次干道、公园景区等公共区域无流浪犬出没,建成区内公共场所无犬类粪便污染。(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建设管理局;协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完成时限:2012年6月30日前)。

(7)整治门头牌匾、户外广告

环境艺术部门按照经营城市理念,对责任区内户外广告等城市管理资源实施招标管理,注重城市空间资源的有效利用。城管执法部门继续对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破旧、违规门头牌匾和户外广告、即时贴等影响市容市貌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和清理拆除。街道(园区)负责加强街巷、社区内门头牌匾、户外广告管理,及时联合相关部门查处;结合社区宣传情况,选择适当的位置设置小区公众信息栏。(牵头单位:建设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协办单位: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8)拆除违法建设

与市规划部门积极协调,拆除当年产生的违法建设,对已有的违法建设制定清理整治计划,分批拆除。涉农街道(园区)负责联合城管、国土、规划等部门,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进行普查、登记,及时拆除违法建设,坚决杜绝新的违法建设。(牵头单位:规划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协办单位:建设管理局、国土分局;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9)噪声防治

加强建筑施工噪声防治,禁止夜间违规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杜绝扰民问题。(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协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3.加强城市管理难点问题整治

(1)整治城市出入口环境

重点整治影响城市形象的烟大轮渡、铁路、高速路等区域周边环境,做到卫生整洁,无垃圾,无乱搭乱建等。(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协办单位:建设管理局、公路局、车务段;完成时限:2012年6月30日前)。

(2)严格经营点管理、审批

对目前存在的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周边环境卫生脏乱差、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商店网点,由工商、城管部门联合交通、环保和街道(园区)等部门和单位查处,限期整改,到期未达到整治要求的业户,由各执法部门依据本部门主体法进行处罚,直至暂扣《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整顿。责令停业整顿仍不达标的业户,须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或注销《营业执照》手续。今后,审批小餐饮点、小废品回收点、小洗车点、小修理点、小加工点、小商点,须经交通、城管、环保、街道(园区)等部门和单位前置审查,符合条件后,工商部门方可办理手续。(牵头单位:区工商分局、建设管理局;协办单位:区交通局、环保局,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3)整治沿街摊点

由城管执法大队牵头,对全区范围内的早餐摊点、冷饮摊点、露天烧烤、啤酒广场、文化广场等进行全面普查,凡未审批的,由城管、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取缔;符合条件的,由所在街道(园区)、工商、财贸办等部门联合提出意见,由城管部门统一审批。加强沿街临时摊点管理,对未审批的,坚决予以取缔;对有利于群众日常生活、不宜取缔的,由所在街道(园区)牵头,城管、环保、工商、公安等部门加强综合整治彻底杜绝脏乱差和无人管理的问题。(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协办单位:区工商分局、财贸办、公安分局、交通局、卫生局;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4)整治农贸市场

对农贸市场管理、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卫生死角,清理乱搭乱建等。实现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卫生整洁;经营单位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无脱管市场,消除市场外延现象。(牵头单位:区工商分局;协办单位:区建设管理局、公安分局、卫生局、财贸办,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5)规范便民临商市场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规范城区马路市场、夜市、早餐摊点和啤酒广场等,制定城区公共区域设摊导则和具体的管理办法,规范审批手续,增加政府收益。规范10处便民临商市场,明确摊点种类、经营时间、保洁要求等,探索建立具有我区特色的临时便民市场管理模式。(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财贸办;协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6)整治城区绿地

围绕“争创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加强区属绿地、社区绿地和规划区内林地、山体绿化管理。区建设管理局牵头负责清理占用社区绿地及种菜等问题,并补栽补种缺损树木。整治后,街道(园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对辖区社区绿地养护管理力度,确保绿地管理不留空白。同时,街道(园区)负责督导辖区涉中央、省、市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加强责任区内绿地建设改造、养护管理,创建“花园式单位”和“花园式小区”,确保城区绿化上档次,病虫害及时消除。区农发、民政部门牵头联合城管、园林等部门,负责规划区内林地管理,确保无乱搭乱建,无饲养家畜家禽、无毁林开荒、无乱建坟头,山体两侧无树挂污染。(牵头单位:区农发局、建设管理局、民政局;协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4.推进标准化城市管理

(1)打造标准化示范路

提高解放路、屯路、环山路、大马路、二马路、红旗中路、北马路、大海阳路、滨海路、南大街等10条道路卫生保洁、绿地养护、城管执法标准,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管理。其中,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管理方面,城管大队实行每日巡查,集中清理拆除区级责任区内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门头牌匾、门窗即时贴等;查处并纠正责任区内户外广告、门头牌匾、霓虹灯缺损不全等问题;做到户外广告统一整洁,门头牌匾统一规划,设置规范,整洁美观;无违章设置拱门、乱挂横幅和条幅标语现象,对到期、过期的横幅、标语及时清除;环境艺术管理部门负责门头牌匾、户外广告规划,积极推广使用新型材料、新工艺、新形式设置户外广告、门头牌匾、霓虹灯等。道路两侧绿地改造方面,升级改造道路两侧绿地;绿地修剪整齐美观,无悬挂物,树木花草维护良好,无枯树、断枝,无病虫害,树箅无损坏。整治市容秩序方面,道路两侧无占道经营等行为;机械化清扫率提高到50%;结合人员和装备实际,逐步构建网格化管理格局。(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协办单位:区工商分局、财政局;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2)整治特色街

按照“规范统一、协调美观”的标准,对南洪街、北大西街及周边商贸中心区域,聘请专业设计公司进行规划设计,改造门头牌匾、粉刷楼体外墙、清理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加强朝阳街、海关街等特色街管理,清理乱堆乱放、店外经营等,实行24小时保洁。同时,由街道(园区)牵头与周边业主签定责任书,确保责任区内环境整洁有序。(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协办单位:区工商分局、财政局;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3)整治幸福区片部分道路

对幸福中路、幸福路、幸福南路等道路两侧环境进行整治,拆除违规门头牌匾、户外广告,清理卫生死角、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粉刷沿街建筑立面,对部分区域设置装饰的围墙进行围档,提升文化品味。(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局;协办单位:区工商分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4)绿化升级改造道路两侧绿地

按照“国家绿色模范城市”要求,绿化升级青年南路(鲁东大学门前至新石南路红绿灯路段)山体,提升周边环境。对环海路等道路两侧绿地实施改造,提升档次。对文化路等41条道路缺损树木进行补栽补种,挖坑、补植、回填土和清理周边垃圾等工作要当日一次性完成,保证周边无渣土,环境整洁。(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局;协办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5)推行社区综合整治

①社区综合改造方面,对屯社区、里等10个小区实施整治,粉刷楼体立面、升级改造绿地、安装地埋式垃圾箱、更换小区破损道板、改造门头牌匾等,提升档次,做到小区绿地、门头牌匾和户外广告管理规范、达标,楼体、外墙整洁。整治达标后交由街道(园区)管理。(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局;协办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②社区服务队管理方面,社区整治后达标后,由街道(园区)按规定配齐配足保洁人员,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管理。(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协办单位:区建设管理局、财政局;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6)加大宣传力度

在电视台、网络设立“城市管理年”活动专栏,在社区设立整治活动宣传板,多方位、多视角开展争做文明市民宣传活动,掀起“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热潮,及时报道正反两个方面典型(专栏节目每周不少于1期)。公开区直部门、街道(园区)举报电话,及时解决群众投诉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协办单位:区直相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完成时限:2012年6月30日前)。

三、方法步骤

此次管理年活动方式以专业治理与全民参与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全面治理相结合、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5月10日—25日)

各部门各单位对照职责分工,制定整治方案;深入发动,动员全民参与,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整治阶段(2012年5月26日-9月30日)

各部门各单位对照方案要求,对责任范围内存在的问题分类、逐项进行全面整治(整治工作进度要求、标准详见附件2)。区直机关工委、团委、妇联、总工会、武装部等单位要组织广大机关干部、团员青年、妇女、职工、驻区部队开展义务劳动,积极投身整治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对已整治达标的事项,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效果;对未达标的整治事项,继续深入整治,确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0月1日-30日)

“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职责分工和配档表内容,逐一进行检查落实,对各部门单位开展情况随时进行通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工作,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管理局,具体负责城市管理年活动的检查、考核等工作。各单位定期组织开展义务劳动,集中清理卫生死角等难点问题。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要确定一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送区“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二)加强财力保障。区财政部门要按照市、区城市管理职责划分标准,协调增加绿地养护、卫生保洁经费标准;为“城市管理年”活动提供资金保障。区建设管理部门要积极探索和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行业管理,提高社会化管理水平。完善城市管理目标考核机制,对城市管理部门和街道、园区城市管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科学评价,实行绩效挂钩,通过奖优罚劣,严格奖惩,有效推动城市管理工作扎实开展。

(三)加强配合联动。针对马路市场、店外经营、洗车点、废品收购点等城市管理难点问题,区工商、公安、交通、财贸、建设、卫生、环保等部门要主动联合,科学规划,完善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条件和时限等,为业户提供便利。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经营点,坚决取缔。对符合经营条件但店外经营屡禁不止的,城管要联合相关部门予以查处,从根本上遏制店外经营、马路市场等问题。

道路绿化报告范文篇2

采取源头控管、严格审批、严格监管、严格执法的工作措施,全面规范主次干道经营门店管理,从根本上解决28条市民满意路、29条微循环道路的乱开门店以及出店占道经营问题;拆除沿街违法建筑,透绿透景,美化城区环境。

二、工作责任及分工

(一)规范管理餐饮店

对主次干道和重要连通道临街的小餐饮店,店内面积不足15m2,没有下水排污设施、油烟噪音扰民、群众投诉严重和无证占道经营的,予以关停并转。倡导鼓励发展“名小吃”等大型连锁餐饮店的规范管理经营模式,对不达标的餐饮门店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对工商执照进行年审,区规划分局严格控制新增沿街小型商业门点。

(主责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督分局;协作单位:区工商分局、区城管局、区房管局、区规划分局、区商务局、区环保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规范管理洗车修理店

规范管理洗车店。对洗车店店内没有相应工作场地,店外无排污沟容易导致污水外溢和占道经营的,应予关停并转。对不达标的洗车店不发证,对一年内发生六次占道洗车的,工商不予年审。

(主责单位:工商分局;协作单位: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商务局、区交通大队、区城管监督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规范管理修理店。对汽车修理店室内经营场地不足40m2,对修理机件、器材出店污染环境和占道经营的,予以关停并转。对不达标的修理店不发证,对一年内发生六次占道修车的,工商不予年审。

(主责单位:区交通局;协作单位: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工商分局、区交通大队、区城管监督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三)规范管理废旧物资回收站

辖区28条市民满意路、29条微循环道路、市“双创”考评路段禁止设立废旧物资回收站;鼓励绿色环保回收连锁机构在背街小巷、社区内进行规范经营。

(主责单位:区商务局;协作单位:区工商分局、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严控沿街沿道违法建设

加强违法建设的控管,杜绝新的违建产生;对历史违建全面调查摸底,制定计划有序拆除。临街违建拆除后,应及时进行绿化。

(主责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协作单位:规划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房管局、区园林局)

(五)取缔违法占道

全面整治门面出店经营。区工商分局对有证店面出店经营问题组织进行整治和处罚,对一年内有六次出店经营的店面不年审。

(主责单位:工商分局;协作单位:区城管局、区食品药品监督分局、区商务局、区城管监督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全面整治无证占道。城管局等相关部门以及各街道办事处按责任划分,对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的占道经营进行整治和取缔。禁止沿街门面占道晾晒衣物和堆放杂物。

(主责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协作单位:工商分局、交通大队、区公安分局)

全面取缔机动车占道经营。区交通大队、区城管局及各街道办事处对28条市民满意路、29条微循环路、市“双创”考评路段,机动车占道从事经营和“三车”违法营运进行取缔。

(主责单位:区交通大队、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协作单位:工商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残联)

(六)规范立面广告招牌管理

规范管理房屋立面。按照市区要求,组织对主次干道房屋立面破旧、脏乱等问题进行粉饰见新。

(主责单位:区房管局;协作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规范管理广告招牌。按照“整齐划一、显现个性、和谐美观”的要求,整治沿街广告门面招牌。拆除一店多牌,沿街110、122等报警电话及警务指示牌要按规定悬挂;拆除违规设置、破损、超设置期限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

(主责单位:区城管局;协作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规范沿街门店内橱窗玻璃广告。区工商分局组织对沿街门店内橱窗玻璃广告进行整治,严禁乱贴乱画,严禁出现不文明及不法宣传物,保持橱窗玻璃的洁净,对不配合整治的门店不予年审。

(主责单位:区工商分局;协作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

(七)规范沿街围墙等建筑物的设置

主次干道旁新建小区主体建筑外不得设置商业性门面,规划设置通透式围墙和绿化带,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用途,随意开门办店。沿街工地围墙要按市城建委规定标准建设,不得设置商业广告。

(主责单位:规划分局、区房管局、区建设局;协作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八)实施拆墙透绿和沿街绿化工程

主次干道旁实体围墙改为通透式围墙;居民小区、单位宿舍区可采取绿化方式进行围挡,如临街部分已实施绿化的,可在绿化的内缘线设置通透式围墙。对主次干道重要连通道绿化带进行美化,添加花草,植补缺株,设置园林小品。

(主责单位:区园林局;协作单位:区房管局、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区城管委制定进一步加强主次干道经营门店管理的工作意见,组织召开整治工作动员大会。

(二)摸底调查阶段各部门及街道对辖区内主次干道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整治工作方案,报区城管委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7月31日)全面开展整治,务必完成既定目标。

(四)整改巩固阶段(2012年8月后)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重点整改,对已取得的成果进行加强巩固;将检查情况纳入区大城管考核范围,每月进行考评通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区政府成立进一步加强主次干道经营门店管理工作专班,由区政府分管区长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负责人为成员。各单位要按照治庸问责的要求,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积极配合,主动作为,认真履责。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均要按照区政府办公室的总体整治工作要求,明确具体的整治目标、整治时间、整治任务和整治步骤。区商务局负责制定全区主次干道重要连通道商业业态指导意见。区城管局监督中心每月向相关部门通报出店占道经营的门店情况。

道路绿化报告范文篇3

1.0.1为加强城市容貌的建设与管理,创造整洁、美观的城市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容貌的建设与管理。城市中的建(构)筑物、道路、园林绿化、公共设施、广告标志、照明、公共场所、城市水域、居住区等的容貌,均适用本标准。

1.0.3城市容貌建设与管理应符合城市观划的要求,并应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相协调。

1.0.4城市容貌建设应充分体现城市特色,保持当地风貌,保持城市环境整洁、美观。

1.0.5城市容貌的建设与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术语

2.0.1城市容貌

城市外观的综合反映,是与城市环境密切相关的城市建(构)筑物、道路、园林绿化、公共设施、广告标志、照明、公共场所、城市水域、居住区等构成的城市局部或整体景观。

2.0.2公共设施

设置在道路和公共场所的交通、电力、通信、邮政、消防、环卫、生活服务、文体休闲等设施。

2.0.3城市照明

城市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的总称,主要指城市范围内的道路、街巷、住宅区、桥梁、隧道、广场、公共绿地和建筑物等处的功能照明、景观照明。

2.0.4公共场所

机场、车站、港口、码头、影剧院、体育场(馆)、公园、广场等供公众从事社会活动的各类室外场所。

2.0.5广告设施与标识

广告设施是指利用户外场所、空间和设施等设置、悬挂、张贴的广告,标识是指招牌、路铭牌、指路牌、门牌及交通标志牌等视觉识别标志。

三建(构)筑物

3.0.1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应保持当地风貌,体现城市特色,其造型、装饰等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与所在区域环境相协调。

3.0.2城市文物古迹、历史街区、历史文化名城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的有关规定进行规划控制;历史保护建(构)筑物不得擅自拆除、改建、装饰装修,并应设置专门标志;其他具有历史价值的建(构)筑物及具有代表性风格的建(构)筑物,宜保持原有风貌特色。

3.0.3现有建(构)筑物应保持外形完好、整洁,保持设计建造时的形态和色彩,符合规划街景要求。破残的建(构)筑物外立面应及时整修。

3.0.4建(构)筑物不得违章搭建附属设施。封闭阳台、安装防盗窗(门)及空调外机等设施,宜统一规范设置。电力、电信、有线电视、通信等空中架设的缆线宜保持规范、有序,不得乱拉乱设。

3.0.5城区范围内无擅自拆墙改门和改变原建(构)筑物外墙结构和色调;无擅自在建(构)筑物四周及顶部搭建的建(构)筑物。

3.0.6建筑物增设门窗或对建筑物的门窗进行改造,不得破坏整体房屋外形结构,通道不得占用绿地,门面装修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3.0.7在符合建筑功能要求的前提下,主要道路沿街建筑大门和橱窗应采用全透明玻璃材料,安装防盗门窗的应采用镂空横杆式钢质卷帘门窗。非主要道路沿街建筑防盗门采用卷帘门的,其色彩应与周围建筑相协调。使用单位应保持门面整洁。

3.0.8建筑物屋顶应保持整洁、美观,不得堆放杂物。屋顶安装的设施、设备应规范设置。屋顶色彩宜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3.0.9临街商店门面应美观,宜采用透视的防护设施,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建筑物沿街立面设置的遮阳篷帐、空调外机等设施的下沿高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的规定。

3.0.10城市道路两侧的用地分界宜采用透景围墙、绿篱、栅栏等形式,绿篱、栅栏的高度不宜超过1.6m。胡同里巷、楼群角道设置的景门,其造型、色调应与环境协调。

3.0.11城市各类工地应有围墙、围栏遮挡,围墙的外观宜与环境相协调。临街建筑施工工地周围宜设置不低于2m的遮挡墙,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宜低于1.8m,围栏高度不宜低于1.6m。围墙、围栏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并设有夜间照明装置;2m以上的工程立面宜使用符合规定的围网封闭。围墙外侧环境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材料、机具、垃圾等,墙面不得有污迹,无乱张贴、乱涂画等现象。靠近围墙处的临时工棚屋顶及堆放物品高度不得超过围墙顶部。工程竣工后,应同时拆除各种临时工棚和临时设施,并将现场清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0.12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不得乱倒,应报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

3.0.13城市雕塑和各种街景小品应规范设置,其造型、风格、色彩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应定期保洁,保持完好、清洁和美观。

四城市道路

4.0.1城市道路应保持平坦、完好,便于通行。路面出现坑凹、碎裂、隆起、溢水以及水毁塌方等情况,应及时修复。

4.0.2城市道路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养护、维修等施工作业时,在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完毕后应及时平整现场、恢复路面、拆除防护设施。

4.0.3坡道、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应畅通、完好,道缘石应整齐、无缺损。

4.0.4道路上设置的井(箱)盖、雨箅应保持齐全、完好、正位,无缺损,不堵塞。

4.0.5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出入口构筑物造型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4.0.6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用于加工、经营、堆放及搭建等。非机动车辆应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占用道路。

4.0.7交通护栏、隔离墩应经常清洗、维护,出现损坏、空缺、移位、歪倒时,应及时更换、补充和校正。路面上的各类井盖出现松动、破损、移位、丢失时,应及时加固、更换、归位和补齐。

4.0.8城市道路应保持整洁,不得乱扔垃圾,不得乱倒粪便、污水,不得任意焚烧落叶、枯草等废弃物。城市道路应定时清扫保洁,有条件的城市街区或路段宜对道路采用水洗除尘,影响交通的降雪应及时清除。

4.0.9各种城市交通工具,应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防止燃油泄漏。运载散体、流体的车辆应密闭,不得污损路面。

五园林绿化

5.0.1城市绿化、美化应符合城市规划,并和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同步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5.0.2城市闲置建设用地,按规定实行临时绿化。

5.0.3城市绿化应以绿为主,以美取胜,应遵循生物多样性及适地适树原则,合理配置乔、灌、草,注重季相变化,不得盲目引进外来植物。

5.0.4城市绿地应定时进行养护,保持植物生长良好、叶面洁净美观,无明显病虫害、死树、地皮空秃,城市绿化养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公共绿地不宜出现单处面积大于1㎡以上的泥土。

(2)造型植物、攀缘植物和绿篱,应保持造型美观。绿地中模纹花坛、模纹组字等应保持完整、绚丽、鲜明。绿地围栏、标牌等设施应保持整洁、完好。

(3)绿地环境应整洁美观,无垃圾杂物堆放,并应及时清除渣土、枝叶等,严禁露天焚烧枯枝、落叶。

(4)行道树应保持树形整齐、树冠美观,无缺株、枯枝、死树和病虫害,定期修剪,不应妨碍车、人通行,且不应碰架空线。

5.0.5城市道路绿地率指标应符合表5.0.5的规定。

5.0.6绿带、花坛(池)内的泥土土面应低于边缘石10cm以上,边缘石外侧面应保持完好、整洁。树池周围的土面应低于边缘石,宜采用草坪、碎石等覆盖,无泥土。

5.0.7对古树名木应进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并应制定保护措施、设置保护标志。

5.0.8城市绿化应注重庭院、阳台绿化和垂直绿化。

5.0.9河流两岸、水面周围,应进行绿化。

5.0.10严禁违章侵占绿地,不得擅自在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上悬挂或摆放与绿化无关的物品。

六公共设施

6.0.1公共设施应规范设置,标识应明显,外形、色彩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应保持完好、整洁、美观,无污迹、尘土,无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乱吊挂,无破损、表面脱落现象。

城市街道、公共场所、商业街、停车场、广场、公交车站点、园林绿地等,合理设置必要的水冲式公厕和适用的废物箱、垃圾容器等环境卫生设施。

6.0.2各类摊、亭、棚的样式、材料、色彩等,应根据城市区域建筑特点统一设计、建造,宜兼顾功能运用与外形景观,并组合设计,一亭多用。

6.0.3书报亭、售货亭、亭等应保待干净整洁,亭体内外玻璃立面洁净透明;各类物品应规范、有序放置,严禁跨门营业。

6.0.4城市中不宜新建架空管线设施,对已有架空管线宜逐步改造入地或采取隐蔽措施。

6.0.5电线杆、灯杆、指示杆等杆体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吊挂;各类标识、标牌有机组合、一杆多用。

6.0.6候车亭应保持完整、美观,顶棚内外表面无明显积灰、无污迹;座位保持干净清洁,厅内无垃圾杂物、无明显灰尘;广告灯箱表面保持明亮,亮灯效果均匀;站台及周边环境保持整洁。

6.0.7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应保持整洁,不得污染环境;应定期维护和更新,设施完好率不应低于95%,并应运转正常。

6.0.8公共健身、休闲设施应保持清洁、卫生。

6.0.9城市公厕新建、改建的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类以上公厕建筑标准。

公厕设施完好,厕标、厕牌、厕所照明等设施齐全。

公厕应保持地面、墙面、门窗、蹲位的清洁卫生,排污畅通,无蝇蛆、尿碱、恶臭。

七广告设施与标识

7.0.1广告设施与标识按面积大小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并应符合表7.0.1的规定。

注:a指广告设施与标识的任一边边长,S指广告设施与标识的单面面积。

7.0.2广告设施与标识设置应符合城市专项规划,与周边环境相适应,兼顾昼夜景观。

7.0.3广告设施与标识使用的文字、商标、图案应准确规范。陈旧、损坏的广告设施与标识应及时更新、修复,过期和失去使用价值的广告设施应及时拆除。涉外单位、门店的广告设施应同时设置中外文识别标识。

7.0.4广告应张贴在指定场所,不得在沿街建(构)筑物、公共设施、桥梁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张贴。

7.0.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禁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1)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2)影响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

(3)妨碍居民正常生活,损害城市容貌或者建筑物形象的。

(4)利用行道树或损毁绿地的。

(5)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区的建筑控制地带。

(6)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

7.0.6人流密集、建筑密度高的城市道路沿线,城市主要景观道路沿线,主要景区内,严禁设置大型广告设施。

7.0.7城市公共绿地周边应按城市规划要求设置广告设施,且宜设置小型广告设施。

7.0.8对外交通道路、场站周边广告设施设置不宜过多,宜设置大、中型广告设施。

7.0.9建筑物屋顶不宜设置大型广告设施,三层及以下建筑物屋顶不得设置大型广告设施,当在建筑物屋顶设置广告设施时,应严格控制广告设施的高度,且不得破坏建筑物结构;建筑物屋顶广告设施的底部构架不应,高度不应大于1m,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广告设施结构稳定、安装牢固。

7.0.10同一建筑物外立面上的广告的高度、大小应协调有序,且不应超过屋顶,广告设置不应遮盖建筑物的玻璃幕墙和窗户。

7.0.11人行道上不得设置大、中型广告,宜设置小型广告。宽度小于3m的人行道不得设置广告,人行道上设置广告的纵向间距不应小于25m。

7.0.12车载广告色彩应协调,画面简洁明快、整洁美观。不应使用反光材料,不得影响识别和乘坐。

7.0.13布幔、横幅、气球、彩虹气膜、空飘物、节目标语、广告彩旗等广告,应按批准的时间、地点设置。

7.0.14招牌广告应规范设置;不应多层设置,宜在一层门檐以上、二层窗檐以下设置,其牌面高度不得大于3m,宽度不得超出建筑物两侧墙面,且必须与建筑立面平行。

7.0.15路铭牌、指路牌、门牌及交通标志牌等标识应设置在适当的地点及位置,规格、色彩应分类统一,形式、图案应与街景协调,并保持整洁、完好。

八城市照明

8.0.1城市照明应与建筑、道路、广场、园林绿化、水域、广告标志等被照明对象及周边环境相协调,并体现被照明对象的特征及功能。照明灯具和附属设备应妥善隐蔽安装,兼顾夜晚照明及白昼观瞻。

8.0.2根据城市总体布局及功能分区,进行亮度等级划分,合理控制分区亮度,突出商业街区、城市广场等人流集中的公共区域、标志性建(构)筑物及主要景点等的景观照明。

8.0.3城市景观照明与功能照明应统筹兼顾,做到经济合理,满足使用功能,景观效果良好。

8.0.4城市照明应符合生态保护、环境保护的要求,避免光污染,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城市照明设施的外溢光/杂散光应避免对行人和汽车驾驶员形成失能眩光或不舒适眩光。

(2)城市照明灯具的眩光限制应符合表8.0.4的规定。

8.0.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照明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8.0.6城市照明应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应采用高效、节能、美观的照明灯具及光源。

8.0.7灯杆、灯具、配电柜等照明设备和器材应定期维护,并应保持整洁、完好,确保正常运行。

8.0.8城市景观照明和城市功能照明设施应完好,城市道路及公共场所装灯率及亮灯率均应达到95%。

九公共场所

9.0.1公共场所及其周边环境应保持整洁,无违章设摊、无人员露宿。经营摊点应规范经营,无跨门营业,保持整洁卫生,不影响周围环境。

9.0.2公共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无垃圾、污水、痰迹等污物。

9.0.3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停放点(亭、棚)应布局合理、设置规范,车辆停放整齐。非机动车停放点(亭、棚)不应设置在影响城市交通和城市容貌的主要道路、景观道路及景观区域内。

9.0.4在公共场所举办节庆、文化、体育、宣传、商业等活动,应在指定地点进行,及时清扫保洁。

9.0.5集贸市场内的经营设施以及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厕所等设施应规范设置、布局合理,保持干净、整洁、卫生。

9.0.6有关部门准予临时占路堆放的物料,堆放整齐,散体物料有防污染措施;临时搭建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造型及色调不影响市容观瞻。

9.0.7主要大街两侧不得经营石材、铝合金、防盗窗、铁器和木器等制作加工业务,底层住宅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开设饭店、歌(舞)厅、茶园等造成油烟、噪声污染的经营场所。

9.0.8沿街单位、经营门店和物业管理小区的垃圾实行分类袋装,密闭收运。

9.0.9临街门店必须使用清洁能源进行采暖,不得在临街设置烟囱,采取措施防止油烟污染,具备上下水道,不得临街设置锅、炉、灶具和水池,不得沿街泼撒污水、倾倒杂物。

9.0.10在街头临时增设的销售网点,应备有垃圾容器,且周围整洁。

9.0.11城区环城路以内无露天废品收购点。

9.0.12市区内无抛撒殡葬、祭奠用品现象;无灵车在市区街道及中心区域穿行游转现象。

9.0.13市区主要大街临街面不得设置车辆清洗场地。

车辆清洗场地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并不影响周围环境与交通。

车辆清洗场点应当符合规划和行业标准,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和泥沙设施,污水接入城市下水道,保持经营场所和四周环境整洁。

十城市水域

10.0.1城市水域应力求自然、生态,与周围人文景观相协调。

10.0.2水面应保持清洁,及时清除垃圾、粪便、油污、动物尸体、水生植物等漂浮废物。

10.0.3水体必须严格控制污水超标排入,无发绿、发黑、发臭等现象。

10.0.4水面漂浮物拦截装置应美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不得影响船舶的航行。

10.0.5岸坡应保持整洁完好,无破损,无堆放垃圾,无定置渔网、渔箱、网簖,无违章建筑和堆积物品。亲水平台等休闲设施应安全、整洁、完好。

10.0.6岸边不得有从事污染水体的餐饮、食品加工、洗染等经营活动,严禁设置家畜家禽等养殖场。

10.0.7各类船舶、趸船及码头等临水建筑应保持容貌整洁,各种废弃物不得排入水体。

10.0.8船舶装运垃圾、粪便和易飞扬散装货物时,应密闭加盖,无现象,防止飘散物进入水体。

十一居住区

11.0.1居住区内建筑物防盗门窗、遮阳雨棚等应规范设置,外墙及公共区域墙面无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临街阳台外无晾晒衣物。各类架设管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的有关规定,不得乱拉乱设。

11.0.2居住区内道路路面应完好畅通,整洁卫生,无违章搭建、占路设摊,无乱堆乱停。道路排水通畅,无堵塞。

11.0.3居住区内公共设施应规范设置,合理布局,整洁完好。坐椅(具)、书报亭、邮箱、报栏、电线杆、变电箱等设施无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

11.0.4居住区内公共娱乐、健身休闲、绿化等场所无积存垃圾和积留污水,无堆物及违章搭建。

11.0.5居住区的垃圾收集容器(房)、垃圾压缩收集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应规范设置定期保洁和维护。

11.0.6居住区内绿化植物应定期养护,无明显病虫害,无死树,无种植农作物、违章搭建等毁坏、侵占绿化用地现象。

道路绿化报告范文篇4

关于巴川城区市政管理的调研报告

近日,县政协法制群团专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就巴川城区市政管理开展了视察,并召开了座谈会。委员们认为,县市政管理局成立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了城区市政、交通、环卫、路灯、园林绿化、街道标牌设置管理等17项职责。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巴川城区市政市容有了较明显改变,较好地塑造了龙乡铜梁的形象。一、巴川城区市政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现在的巴川城区,面积已从原来的不足3平方公里,发展至9平方公里。人口,从不到3万,增长到5万。市政局成立后,首先狠抓了城区环境卫生,改革了清扫保洁工作的运作方式,对主要街道的卫生,实行了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承包制;支街巷道执行定人、定段、定责的分段包干责任制,奖惩逗硬。清除了陈年的暴露垃圾,巴川城区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二是狠抓了市容市貌的综合整治,清除了过时陈旧广告招牌,乱张贴的印刷品,拆除了临街面有损市容的防盗网、违规建筑;协同有关单位对空中不规范的电力、通讯、广播电视线路进行整治。积极筹措资金更换街道地名标牌,设置城区道路交通标志线路和临时停车位。及时纠正查处各类违章。改变了原巴川城区市政管理松弛无序的状况。三是狠抓了路灯及灯饰工程的建设管理。安装路灯2390余盏,亮灯率98%。积极组织主要街道的部门完成了一期灯饰工程,为建国50周年和巴川城区夜晚增添了光彩。四是狠抓了园林建设和绿化管理,做到了建设一片,绿化一片,管好一片。现城区人均绿化面积已达3.5平方米,绿化覆盖率增至20.5。市政管理工作成绩显著,效果良好,值得充分肯定。但也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1、城区的市政公用设施数量少质量差,不能满足城市发展需要。有的新区方圆几百米或几条街没有公厕和垃圾台。有的建设单位在修建街道、下水管等市政基础设施中,偷工减料,加之竣工时又没有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造成一些地方下水道排水不畅,人行道下沉,踩板缺损。特别是有的单位在人行道施工后,未对回填土方夯实,导致人行道凹凸不平。路灯的安装设置疏密不均,夜间有的地段浪费很大,有的地段又昏暗不明。广告乱拉乱扯和印刷品乱发乱送。2、职能职责交叉错位,市政管理执法力度不够。市政管理局它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城区房屋的乱搭乱建,摊点乱设乱摆等违规行为按铜编(1998)25号文件规定市政局不负责执法,而在实际操作中统统由市政局负责,这样遇到的社会矛盾、焦点多,群众意见多,社会压力大,很容易引起“吃官司”,直接影响市政管理的力度。3、市民和执法人员的素质都有待进一步提高。巴川镇属于农村县城,有相当一部分市民文明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和生活习惯都很差,有一个素质提高的问题。现在乱丢果皮、纸屑、烟头、乱倒垃圾、随地大小便等损害环境的不良现象随处可见。另一方面,有的执法人员和义管队员在市政管理和纠正违章中,方法简单粗暴,甚至出手打人,以罚代法倾向突出。依靠发动各单位、各部门和街道居委会对群众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差。4、市政管理资金严重不足。环卫保洁、园林绿化、市政设施设置,广场管理,路灯安装维护等资金缺口很大,人头经费都难以保证。现已欠水电费86万元,给市政管理的运作带来了一定困难。二、几点建议:1、应广泛依靠和发挥各单位、各部门和街道居委会的作用,对广大市民进行文明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生活习惯和城市管理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市民的思想素质。借助报纸、电视、公益广告等在广大市民中开展“巴川城区是我家、共建洁净家园”的活动,树立起“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耻辱”的文明意识。动员广大市民行动起来,爱护市政公共设施,保护环境,做文明市民。2、建议县委、县政府进一步理顺市政管理局的职能职责,如房屋乱搭乱建,摊点乱设乱摆的管理等应以具有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为主,市政局配合来管好市政市容。3、提高执法人员和义管队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加强教育、培训、管理。执法人员在执法时,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注重长效管理,突出以教育为主,不能以罚代处。4、加强对市政设施的监管,杜绝人为的不良后果发生。要保证已建好的车行道、人行道、下水道、厕所、垃圾台等公共设施作用的发挥,应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垃圾车运送垃圾时应密封,避免垃圾一路满天扬。公厕的管理人员不能只管厕所,应明确把垃圾台管好,坚持每天清扫。绿化体现多样性、观赏性,力争一条街一种树。抓好屋顶、墙面、门面立体绿化,实现城区处处有花香。抓好文化一条街的后期工作,以便早日发挥作用。5、精打细算、节约开支,弥补经费不足。建议:一是上级拨给的城市维护费要到位;二是要落实专人依法按政策征收规费;三是要本着为市容市貌增光彩和节约的原则,对路灯应实行控时,控段、控盏开关,除节假日外,平时一组灯只开一盏灯照明。洒水车应想法自己开辟冲洗街道的水源。园林绿化应实行公开招标、承包、节省开支。6、在新建的规划区内,应规划和修建公厕和垃圾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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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绿化报告范文1篇5

一、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圆满完成各项市政工程建设任务和维养工作

1.抓好市政道路设施建设维养工作。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及时掌握道路路面信息,对工程建设施工落实专人现场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完成海滨牛桥改建工程验收工作,更换各类窨井38套,有效地保证了市政道路设施的完善。

2.加强市政设施审批管理工作。对所有报批的占用、开挖审批件进行实地勘查,针对排污管道、综合通信管道、燃气工程,工程量多、时间紧的情况,我们一方面采取简化审批环节,缩减办理时间,另一方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办理,使上述工程能有序进行。上半年,共审批开挖手续11件,计1040m2;占道手续5件,计320m2。

3.保证市政排污系统畅通。定期对每座泵站进行巡查,发现故障立即指派专人对其进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转。对我区的9座泵站按照计划进行了维护,疏通全区排污管网3000米,大大提升了我区地下管网的排污功能,保证排污系统正常运转。半年来,共排放污水628万吨。

4.确保线通灯明。在保证工作时间内巡查密度的基础上,加大夜间管理巡查力度,共出动管理人员200多人次,维修工作人员600多人次,路灯高空作业车120余次,修理路灯1192盏次,修复被盗电缆2000余米,使得我区路灯亮灯率都保持在95%以上,一些重要路段、特殊路段的亮灯率达到98%以上。

(二)加大园林建管力度,园林绿化水平明显提高

1.抓好城区绿化建设。及时将今年园林绿化建设任务分解到中心行政区建设指挥部、河泥荡公园建设指挥部和各镇街道。在绿化工程建设期间,积极参与绿化苗木等工程材料的把关、工程质量的控制、现场管理和技术指导,充分发挥行政管理的作用。目前中心区的C、D地块、河泥荡文化公园三期绿化工程已基本完成,各镇街道的公园、绿地建设也正在建设中。

2.强化绿化管理养护。对直属管理的城市绿地开展了全线综合养护,做好整型修剪、清理杂草、肥水管理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并针对缺死株明显的绿化带进行补植。投入资金对罗东新街、永强大道永中段、状元新街、镇标路、明珠广场等绿化带进行改造和补植,有效地提高了绿地的完整性和美观性。此外,我局还以植树节为契机,开展了全民义务植树爱绿护绿宣传活动,组织60多人到灵昆镇思南村开展义务植树,共种植大规格榕树200多棵。

3.加强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坚持每周上路巡查不少于两次,发现绿地被破坏、占用的违章及时处理或反馈到执法部门和各镇街道等管理部门。组织召开各镇(街道)绿化联络员工作会议,交流工作方法,总结工作经验;对全区绿地进行了全面现场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向各镇、街道通报所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指导开展下步工作。

4.做好节日时令花卉的布置工作。对主要街道上的大理石花壶定期摆置时令花卉,保证季季有鲜花。在节假日期间,设置3组立体花坛园林小品,摆花10万多盆等,为老百姓打造一个热闹祥和的节日氛围。

(三)完善环卫设施,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进程,努力改善城乡面貌

1.努力打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攻坚战。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事关我区省级文明城区的创建,事关全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事关我区人居环境的改善和城区形象的提升。自区委六届三次全会提出开展城乡“环境卫生革命”以来,我们区市政园林管理局作为我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立即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各项准备工作,起草了《*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六大工作任务,十项具体工作措施。组织力量,深入各镇(街道)对全区135条、约358万m2的主要道路进行调查摸底,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以镇(街道)为单位进行切块分包,分六个标段推向市场化运作。目前,三个标段七个镇(街道)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开始实行市场化清扫保洁,剩余三个标段也将进入招投标程序。同时,建立区、镇(街道)两级环境卫生综合考评机制,完善长效管理。制订了《*区城区道路保洁分类管理办法》、《*区清扫保洁质量考核办法》和《*区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考核办法》,牵头组建乡镇(街道)环境卫生考核组,组织考核组进行知识培训,完善通报制、排名制和奖惩制等长效管理机制,务求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推向深入,为全区人民创造一个卫生、健康、文明、舒适的人居环境。

2.积极开展温瑞塘河综合整治。为了全面落实好整治工作任务,我局专门成立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塘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市政园林系统塘河综合整治动员会,利用自身优势,设置户外公益宣传广告,营造“全民治河”良好氛围。积极参与区温瑞塘河清脏治乱大会战启动仪式,派出环卫工人30人,垃圾清运车10辆,铲车1辆,清运垃圾100多吨。配合团区委做好青年志愿者温瑞塘河清脏治乱统一行动出行仪式,派出垃圾清运车3辆,清运垃圾200多吨。指导各镇(街道)做好沿河垃圾清运工作。同时,我局把塘河整治与文明创建相结合,组织人员、车辆,赴沙城镇八甲村开展沿河垃圾大清理活动。全区至今共清理沿河垃圾4850吨。

3.完善环卫基础设施。根据我区生态区建设任务和温瑞塘河整治要求,年初制订了新建5座垃圾中转站,11座生态公厕建设、380座垃圾坞和改建2座垃圾中转站建设计划。截止到现在,农业示范区、沙城镇2座垃圾中转站完成立项工作,正在图纸设计中;剩余3座由于土地征用,规划手续不予以审批;2座改建垃圾中转站已完成设备考察工作,下月开始改建。11座生态公厕完成选址、立项、图纸方案设计,进入招投标程序。380座垃圾坞完成立项工作,工程图纸转交各镇(街道),由镇(街道)将建设任务分解到各村、社区。目前,大部分垃圾坞正在建设中。这些环卫设施的完善,为提高提升环卫管理水平,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提供了有力地硬件支撑。

4.抓好日常垃圾清扫及清运工作。以开展温瑞塘河整治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为契机,大力实施清洁工程。半年来,收集全区生活垃圾8.1万吨,收集工业垃圾、建筑垃圾5.2万吨,清运粪便3.8万吨,垃圾清运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四)严把审批关口,推进市容管理工作

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温州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城市车辆清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把好户外广告和洗车场(点)审批关。对于经现场勘查不符规定的坚决不予审批,对于设置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要求限期整改,努力提高我区户外广告的设置品位和档次。上半年,共办理审批手续94件:大型户外广告54件,计5671.55m2;店招广告11件,计187.01m2;永强大道灯箱27件,计122个;办理洗车场(点)审批2件,年审4件。同时,加强与行政执法分局的沟通联系。建立直线联系的批传制度,将审批后的档案及时传与执法分局,由执法分局根据审批档案加强我区户外广告的巡查、执法工作,防止并及时制止违章户外广告设置现象的发生。

(五)狠抓安全生产,确保和谐发展

按照建设“平安*”、“和谐*”战略任务,结合市政园林行业特点,突出重点,努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专门组织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会议,与各科室(大队、处)和相关市政园林企业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开展外地进温市政园林工程施工企业专项检查工作,对全区范围内的12家市政、6家园林绿化备案企业人员到位情况、办公场所情况和经营状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努力做好防汛抗台准备工作。修改完善防汛预案,充实防汛抢险应急队,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灾前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度过台风期。认真组织开展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先后组织了多次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查找隐患,落实整改,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市政园林事业安全和谐发展。

(六)贯彻落实“两创”总战略,深化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

1.深入调查,扎实开展“创业创新专题调研月”活动。我局党组按照“服务创业、再增感情,推动创新、再破难题”的工作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了调查研究工作。4月份,局领导班子率局办公室、环卫处负责人走访了全区10个乡镇(街道)环卫所和灵昆九村、王相村、沙城七二村、七五村等16个村,就如何改善我区环境卫生状况,与环卫管理人员、一线环卫工人和村民进行了面对面的交谈,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愿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解决了部分群众反映强烈的困难和问题。在此基础上,撰写了《*区环境卫生现状分析和对策》创业创新建议书,为我区城乡环境卫生良性发展提出了解决办法。

2.认真谋划,精心实施“关爱基层大结对”和“服务基层大行动”活动。根据职能分工,利用自身优势,开展了与永中街道、蒲江社区和温州市美景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三结对”活动,帮助结对单位摸清制约创业创新的关键问题,制订和实施创业创新规划,帮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排解矛盾纠纷、举办民生实事。同时,精心实施以转变工作作风为重点的“服务基层大行动”活动,研究制订了《关于开展“服务基层大行动”活动实施意见》,从完善相关服务制度,加快重点工程建设,开展系列服务活动着手,帮助基层解决各种困难。此外,我局还利用“周末文明创建日”、“优质服务进社区”等活动,为社区、村(居)市政园林设施建设、管理、维护提供帮助,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城市管理体制运行不畅。在横向结构上,由于涉及我区城市管理的各个部门之间,存在职责移交不清的情况,如市政园林部门与建设部门以及各指挥部之间的部分职责(燃气、公交、供水、排污管网建设)移交不清,导致与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工作衔接不上,引起纵向管理的脱节。

2.城市管理中存在建管脱节的问题。在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公用事业工程的建设中,区市政园林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很少参与项目设计审定、工程报建、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定额审查、竣工验收,造成了建设与管理的脱节。如在排污管网方面,由于在工程移交时,移交的资料不全,给后续管理、维护带来较多麻烦。

道路绿化报告范文篇6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林业生态市建设为契机,以改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绿化美化为重点,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开展围村林、景观路、林业“三网”建设,实现农田林网化、村庄园林化、庭院花园化,为建设经济发展、生态良好、秀美宜居的*做出新的贡献。

二、建设目标

通过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建立起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区域生态安全体系,初步建成山川秀美、符合生态文明社会要求的人居环境。

20*-2010年三年将全市3571个行政村建成林业生态文明村。20*年第一批在*县、唐庄镇、孟庄镇、冀屯乡、*市四个城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范围内的所有村和100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各县(市)县城规划区、重点镇规划区及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村、产业聚集区内的村、8条快速路两侧、高速公路和铁路两侧的村级规划中心村开展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活动,建成林业生态文明村1361个,其中样板示范村166个;2009年建成林业生态文明村1335个,75%以上的村庄达到林业生态文明村标准;2010年创建林业生态文明村875个,全部完成林业生态文明村创建任务。

第一批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工作要确保4月底完成,6月底基本结束。

三、建设布局和建设重点

按照市《生态文明村建设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在建设布局上要以主城区规划区、县城、重点镇为中心,以环城(县、市、区所在地)、沿线(国、省交通主干线)、区内(产业聚集区)为重点,辐射带动周边村的建设,在全市形成“四级区域、六区环城、八路沿线”的建设格局。“四级区域”即县城规划区内的村、重点镇规划区和乡镇政府所在地、产业聚集区内的村、“一县一镇百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结合各自实际,突出特色进行建设。“六区环城”即红旗区、卫滨区、牧野区、凤泉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河南*工业园,发动其所在地的村开展建设。“八路沿线”即组织发动新辉、新延、新原、新获、新长北线、*小冀、*凤泉、*卫辉八条快速通道沿线的村搞好建设。

围绕总体目标,重点抓好入村口主干道两侧绿化、村内主次干道绿化、公共活动场所和农户庭院内外绿化、围村林营造、农田林网化,提高村镇绿化覆盖率。

四、创建标准

(一)总体要求。入村有绿化景观路,围村有绿化带,村内道路两旁植有行道树,农户房前院内种有树木花草,每两平方米空地至少有一棵树,消除空闲地,绿化覆盖率达到30%-45%以上。田林路相结合,形成农田林网。树木以果树、用材经济林为主,乔灌结合,形成一路一树、一街一景、四季常青、三季有花、瓜果飘香的良好生态环境。

(二)入村口主干道两侧绿化带宽度在20米以上(或植树10行以上),实现多树种配置、乔灌花结合。

(三)村内主次干道实现多树种配置、乔灌花相结合,形成一路一树,一街一景。提倡营造“葡萄路”、“女贞路”、“樱桃路”、“杜仲路”、“樱花路”、“玉兰路”、“银杏路”等特色道路。

(四)公共活动场所和农户庭院内外,适宜种树的两平方米以上空地全部绿化。

(五)营造围村林。植树宽度在20米以上(或植树10行以上),用材林、经济林均可。

(六)“三网”(林网、路网、水网)建设绿化率达到95%以上。村庄周围向外辐射1公里,实现农田林网化,林网控制面积不超过300亩。

(七)村镇绿化覆盖率30%-45%以上。

(八)建有生态文化教育基地1处以上、生态文化宣传专栏3处以上或生态文化纪念馆1处以上。

(九)在中、小学教学中,每周开设生态文化科普教育课2节以上。

五、技术要求

(一)造林标准

同创建标准。

(二)树种选择

1.围村林、“三网”绿化:以107、1*、中林46等优质、干性通直的速生欧美杨为主;

2.村镇、庭院绿化:以杨、柳、榆、槐树、合欢、栾树、垂柳、金丝垂柳、木槿、红叶李、葡萄、女贞、樱桃、杜仲、樱花、玉兰、银杏等树种为主。

(三)苗木规格

选用ⅱ级以上苗木,植株健壮,苗干通直圆满,无机械损失,无病虫害的优良苗木。

(四)成保率

成活率达到90%,保存率85%以上。

六、检查验收

(一)自查验收。每年4月下旬,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市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标准》进行自查,分别一、二、三类村,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市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报告包括基本情况、组织情况、检查情况、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完成的数量和质量、存在问题等。

(二)抽查复查。市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4月下旬到5月上旬,按照30%的比例,对县级林业部门上报的林业生态文明村进行抽查复查,形成检查验收报告,上报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林业部门要把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列人重要工作议程,将各项建设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任务。

一是建立市、县领导干部包县、包乡、包村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目标。二是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每半个月召开一次例会,汇报所包县(市)、区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建立督促查制度。市林业局成立督导组,分工负责,对12个县(市、区)、开发区及工业园区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工作进行督导。

道路绿化报告范文篇7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

根据县委县政府“四清一绿”工作的整体部署,子牙投资公司与园区管委会共同召开相关专题会议,会议决定成立以管委会主任魏建军为组长,刘文亚、杜恩顺为副组长的“四清一绿”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把“四清一绿”工作落到实处。子牙投资公司主要负责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内科研服务区范围的“四清一绿”整治工作;子牙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内工业区范围的“四清一绿”整治工作,同时成立查烧线巡查小组,对园区进行24小时监管。子牙投资公司与园区管委会把“四清一绿”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与区内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从思想、政治、组织、工作四个方面落实综治工作,做到年初有部署、半年有督查、年终有总结。

工作职责

网格长:

领导本网格环境综合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总则。

主要职责:

1.负责本网格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推动、落实。

2.了解和掌握本网格重要环境污染防治任务、重点污染源、突出危害环境事件等基本情况,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

3.定期带队巡查本网格环境综合防治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置危害环境事件。

4.负责本级网格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网格员:

协助网格长开展工作,负责环境综合防治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

主要职责:

1.巡视检查。定期在本网格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危害环境事件。

2.告知劝阻。对危害环境事件进行告知劝阻。

3.反馈上报。对危害环境事件告知无效或无法告知的,向上级网格和县指挥中心报告。

4.配合处置。配合相关部门处置危害环境的事件。

5.跟踪落实。对已执行整改的危害环境事件进行监察。

二、工作目标

全区联动、综合整治,全民参与,打好“四清一绿”工作攻坚战。影响企业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确保我区“四清一绿”工作得到明显提升。

三.认真落实、措施到位

为切实做好环境治理工作,子牙投资公司与园区管委会积极配合严格落实各项规定。

清新空气工作

子牙投资公司在科研服务区范围内开展对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的监督,巡查网格内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情况,对土石方作业不落实控尘措施的、料堆渣堆不加苫盖措施的、车辆驶出工地不清洗的要进行劝阻,劝阻无效的将及时向辖区监督指挥平台报告(监督电话:58812345),交由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在此项工作中子牙投资公司所属管理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共投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累计90余万元,以保障清新空气工作指标的落实。

在道路清扫工作中,子牙投资公司共配备专业道路清洗车2辆,洒水车10辆,清扫工人80余人,对园区的子牙快速路、北京道、子牙道、园区十号路等15条道路累计80余万平米,每天分两班对管理辖区进行道路水洗作业,以确保园区范围内的环境整洁。

为保证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达到“无裸露土地”,实现“黄土不见天”的要求,子牙投资公司积极加大科研服务区内道路建设的同时对道路两侧绿化工程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及安排,截止目前以完成科研服务区道路绿化40000平米,对于已征未出让土地为实现“黄土不见天”的要求,公司采取临时绿化的措施,累计铺设草皮16000平米,树木种植25000株。

子牙环保园对区域面源大气污染防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的基础上,要求建筑单位对此产生二次扬尘的料场、渣场、灰堆进行遮盖,封闭运输、半封闭堆放和喷洒覆盖剂等方法,有效防治二次扬尘污染。经排查园区在建企业18家,搅拌站1家,排查发现在建企业场内有土堆、灰堆,但无苫盖物,我园区对其下达整改文书限期立即整改,后续检查无此类现象。对园区搅拌站巡查发现,该搅拌站设有围挡、灰堆有苫盖、对出厂车辆进行冲洗,做到严格遵守条文条例,并且上报了整改方案:将对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挡进行加固、对物料堆放的苫盖物加厚等措施。

加大沿街焚烧监管,由相关单位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焚烧枯枝落叶、垃圾等杂物的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四清一绿””文件下达后,我园区与园区派出所相关人员立即成立查烧线巡查小组,24小时对园区进行不定时监管巡查,防止在园区内进行烧线等违法行为。5月8日14时巡查发现园区浙江道南侧某公司对厂内空地杂草进行烧荒,查烧线小组相关人员立即赶往该公司对其进行劝阻,并迅速扑灭火源。

对区域内水污染的防治。不定时不定点对园区内水域进行监管,由相关单位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的河流,沟壑进行监督,防止不法人员排放废酸等对水有污染的物质,加大对水污染的监管发现不法行为及时上报。此期间内,我园区工作人员在4月23日发现园区内黑龙港河水的颜色变黄,疑似酸污染,经调查排除黑龙港河污染源在园区的可能性并立即拔打投诉电话58812345进行上报。

清洁社区工作

坐落在科研服务区内的子牙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已接近尾声,为保证小城镇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同时为做好清洁社区工作,子牙投资公司已落实具备相关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进驻示范小城镇开展前置物业工作,为杜绝垃圾裸露、道路不洁等面源污染,物业公司累计安排保洁员50余人、保安员50余人对小城镇周边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道路绿化报告范文1篇8

一、第一季度工作情况

(一)、强力推进城市法规宣传和市容整治工作

我局在坚持开展城市法规宣传的同时,继续狠抓了“治脏、治乱、治堵”工作,注重宣传教育先行。1—3月份,通过车载广播播放《通告》360多车次,悬挂横幅标语50条,沿街发放“温馨提示告知单”2000余份;继续推行一宣传二教育三警告四处罚的“四步”工作法,共开展集中整治50余次,取缔(规范)违规棚点153处,清理占道流动摊点40余个(次),纠正机动车乱停乱放110余辆(次),查处无证营运摩托车33辆次;对破旧、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大型广告及时进行了拆除,清除主次干道条幅200多条、破旧广告牌(铭牌)20多块,清除绿化带内违章广告牌30块,规范了广告行业设置行为,改善了城区市容环境和广告宣传效果。

(二)、推进绿化亮化维修工程,实现市政工作新起色

积极做好信安大道绿化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对阳明路、城南大道等行道路修剪、补植绿化提升工作,换植补植天竹桂、香樟、玉兰等180株。完成城区、迎宾大道、城南大道、阳明路等主要路段路灯检修工作,共检修路灯105盏,预埋线路87米;完成花园路、恒丰小区、南山小区等小街小巷路灯检修,共检修路灯41盏,整改线路72米;开展了建设路、老糖厂下水道清理改造、山塘路运油渣填路、圣塔路沥青修补、阳明北路破损路面修复、城区各路段更换修补破损沟盖板和窨井盖11个等;进行了小街小巷路面硬化统计。

(三)、从源头抓起、细节入手,环境卫生焕然一新

保持城区主次干道日常清扫保洁,做到道路无果皮、纸屑、树叶等,垃圾桶周围无垃圾杂物,保持了人行道、边沟墙角整洁;环卫督查考评组全天候对所辖路段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实行专人负责,确保了清扫保洁质量;积极做好春节、“两会”期间的环境卫生工作,共出动环卫干部职工300多人次、环卫专业运输机械设备30多辆次,清理各类垃圾、杂物等80多吨;安排专人对西江河、河河面飘浮垃圾、排污箱沉淀物进行了清理;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全地段式管理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运输检查督查,并对建筑垃圾倾倒场进行了全面整顿,基本杜绝了建筑垃圾违规倾倒现象;对城区公共厕所粪池、管道和卫生状况进行了清理、疏通和排查,共出动吸粪车10余辆次,清理下水道淤泥、大粪等近50吨。

(四)、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市场繁荣稳定

依法做好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大力整顿市场,不断规范管理行为。一是落实了市场卫生管理制度,卫生工作有专人负责,实行全天候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二是落实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对市场内消防设备、器材、市场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形成了“人人了解安全生产、人人关注安全生产、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的工作格局。三是投资252万元对县城三大市场进行了改造,现已完工恢复交易。

(五)中心工作同步加强

年初以来,认真学习贯彻“八项规定”,并强化落实效果,加强督查督办,通过强化督查,促进“八项规定”落实不流于形式,成为常态化;“三送”驻村工作组积极帮助农户春耕生产、走访土坯房改造农户。积极宣传,做好今年土坯房改造工作。慰问困难户40户;开展矛盾纠纷、安全生产大排查,维稳工作平稳,坚持“零报告”制度。经自查清查,无干部职工非法开采稀土、参股矿业等行为;做好了重大项目建设前期所有准备工作,3月底完成安康路道路、排水改建工程招投标工作。积极跟踪对接苏区振兴发展提报项目,招商引资工作正常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1—3月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城区绿化、净化、亮化和市容市貌明显改观,但也还存在一些丞待解决的问题:

1、“脏、乱、堵”现象依然存在,监管人员综合素质不一,大城管社会舆论氛围缺乏。

2、市政维修及路灯维护技术人员不够,基础设施维修(含园林工程)经费跟不上,市政监察执法乏力。

3、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欠到位。

4、城区集贸市场偏少、容纳量不够。

三、意见建议

1、建议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形成“大城管”格局,制定城管目标、政策,解决城管问题。

2、配足市政维修和路灯维护技术人员,及时足额拨付市政工程维护资金。

3、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县垃圾填埋场已趋饱和,建议加快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

4、新建(迁建)水东市场,新建城北蔬菜批发综合市场、西牛(工业园)老山铺市场、嘉定镇白石(工业园)头坑市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内部管理,明确工作目标。采取以“铁的纪律狠抓任务,硬的措施促城管”的方法进一步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全面整治干部职工思想工作作风,扎实推进城管提水平、上台阶。

(二)、学习贯彻十精神,疏理《若干意见》,跟踪对接好原已提报的9个项目,积极向上争资争项,实现“垃圾焚烧发电厂BOT”、“路灯节能”和“数字化城管”项目开工建设。4月初,重点工程项目(安康路道路、排水改建工程)开工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

(三)、全力推进市政面貌大改观,实现市政工作新起色。

(四)、全力加大环卫清扫保洁力度,力促大街小巷干净整洁。新建压缩式垃圾中转站1个、垃圾中转站3个和公厕2座。

(五)、强化市场物业管理,使市场交易环境有质的变化。新建(迁建)水东市场。

道路绿化报告范文篇9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现“中兴”战略为目标,以解决清扫保洁不到位、垃圾收集清运体系不完善、城市容貌秩序乱等问题为重点,通过全市动员、市区县(市)联手、社会广泛参与,举全市之力集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第三战役,迅速改变城市环境脏乱局面,打造干净、整齐、靓丽、有序的城市环境,整体提升城市形象。

二、工作原则

(一)突出重点,全面整治。以治脏、治乱为重点,集中实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扮靓城市环境。划分不同城市管理区域,实施分级、分类整治和管理,提高对中心城区、重点区域、出入城口、江河沟岸及政务、商务、旅游3个通道的养护作业和管理标准,消除背街背巷、城中村卫生死角,实现中心城区、重点区域环境卫生质量提档升级,偏远区域规范达标。

(二)统筹规划,坚持标准。发挥规划先导作用,树立现代大都市的规划理念,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在对城市容貌形象整体设计、优化管理作业流程的前提下,全面实施城市环境整治和管理,做到整体规划与专项整治相统一,单体景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养护作业与系统管理相匹配,日常管理与现代科技相结合,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管理水平。

(三)市区结合,以区为主。强化市级宏观调控和监督考核,充分发挥各区、县(市)的城市环境管理主体作用,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牢固树立各级党政一把手作为市容环境管理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坚持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并重,经济增长与环境改善同步,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实现城市环境管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长效管理,全民参与。在实施市容环境整治改造的同时,努力实现建管的有序衔接、有机结合,强化城市环境常态化管理,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巩固整治成果。按照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思想,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商家业户、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环境整治管理,通过共建美好家园、共享环境整治成果,培养广大市民的归属感,提升整体文明素质和爱护环境的自觉性。

三、整治任务

(一)以治脏为重点,打造干净城市面貌

重点强化城区、县(市)城关镇街路、旅游景点、广场、绿地、出入城口、江河沟岸、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清扫保洁和垃圾管理。

1.集中清理垃圾

集中清理背街背巷、居民庭院、出入城口、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江河沟岸等区域积存的垃圾堆、残土堆、污物,重点解决江河沟岸存留垃圾,出入城口清扫保洁有盲点,边石、树池、墙根不净等问题。背街背巷、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达到无三堆、无散袋垃圾;出入城口达到路面净、无废弃物,两侧边沟、路基无垃圾积存;江河沟岸达到护坡、堤岸、滩涂干净整洁,无白色垃圾。

牵头部门: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区、区管委会。

2.实施清扫保洁分级管理

实行分区、分级管理和作业,按照不同区域,实行不同作业标准,重点解决城区街路清扫与保洁衔接有空隙、清扫时间不合理、街路清扫保洁不到位、重点区域作业标准不高等问题。将清扫保洁作业按照不同标准划分为3个级别管理作业区域,其中,主干街路、重点区域、重要通道、出入城口、城区内江河沟岸为一级清扫保洁区域,实行“两扫全保”,第一次清扫从清晨3:30时开始,6:00时结束,第二次清扫从下午13:00时开始,14:00时结束,每次清扫结束即开始保洁作业,夏季保洁至晚23:00时,冬季至晚22:00时,保洁频次达到每半小时1次,清扫保洁标准达到“七净五无”,机扫率争取达到50%;城区次干道、背街背巷、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为二级清扫保洁区域,实行“一扫全保”,清扫从清晨4:30时开始,7:30时结束,清扫结束即开始保洁作业,保洁至晚22:00时,保洁频次达到每1小时1次,清扫保洁标准达到“六净四无”,机扫率争取达到20%;城区外江河沟岸段、近郊农村、出入城口沿线村屯为三级清扫保洁区域,实行“一扫重点保”,清扫从早7:00时开始,9:00时结束,对重点部位全天保洁至晚21:00时,保洁频次达到每2小时1次,清扫保洁达到“四净三无”。

按照《市城市管理目标考评办法》和环境卫生管理标准、要求,加大对实施市场化、内部承包环卫作业区域和作业主体的日常检查和考核,以及作业人员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划拨的作业经费及个人收入挂钩,做到奖罚分明。

牵头部门:市城管局、市水务局。

责任部门:哈工大集团,各区、县(市)政府,开区、区管委会。

3.完善垃圾收运体系

解决垃圾收运不及时、垃圾滞留时间长等影响环境卫生的问题。推进中心城区垃圾不落地、非中心区域配备垃圾收集容器工作,采取居民定时定点投放、专业人员定时收集、专业部门按时清运、固定垃圾存放地点、限定垃圾滞留时间等方式,重点对现有垃圾压缩转运站辐射范围内的居民区设置小型垃圾收集容器,引导居民定点定时投放垃圾,由专门收集人员用运输机械定时将垃圾容器内的垃圾倒运至垃圾转运站进行压缩运出;对压缩转运站辐射范围以外的居民区设置大型垃圾收集容器,由专用倒运车定时将垃圾收集容器内的垃圾倒运至区域内的压缩车内运出;非袋装化收集区域,按照1000米半径为1个区域设置移动式垃圾压缩转运站,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垃圾转运和站点管理,城管部门负责运出;临街散袋垃圾收集,由各区、县(市)配置小型散袋垃圾收集车辆,街道办事处定时上门巡回收集。一类区域散袋垃圾在街面滞留时间不超过半个小时,重点区域内市民、游人丢弃物随丢随检;二类区域散袋垃圾在街面滞留时间不超过1个小时;三类区域散袋垃圾在街面滞留时间不超过2个小时,垃圾达到定点定时收运,无乱堆乱放。垃圾箱、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定期清洗,垃圾站点达到干净整洁标准。落实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垃圾管理责任主体,统一纳入城市垃圾收运体系,增设垃圾收集容器和垃圾站点,实现垃圾定时定点收运。

牵头部门:市城管局。

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区、区管委会。

(二)以治乱为重点,净化城市空间环境

重点整顿广告牌匾、占道设施、街面秩序,打造有序环境。

1.整治广告牌匾

对市区277条街路、13个重点区域、10个出入城口和各县(市)主干街路的广告牌匾进行整治和规范。全面拆除破坏城市天际线、影响城市整体形象的楼顶户外广告;利用自管楼体设置的破坏建筑风格的户外广告;权属人弃管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遮挡采光窗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依附历史建筑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不与人行天桥结合的跨道路设置广告设施;违规设置在道路、桥梁、绿地及各类公共设施的落地灯箱广告、单立柱广告和杆体广告等户外广告设施;影响城市容貌的建筑物外立面牌匾设施;废业商家牌匾;大版面商品菜单和经营项目的牌匾标识和一店多匾;悬挑式灯箱(旗、幌);整治规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楼顶设置的名称标识和公交车辆车体广告;维修整饰蒙尘、破损、缺字和线缆脱落的户外广告和牌匾设施。

对区域广告牌匾进行风格定位和整体设计,对广告牌匾的形式、规格、材质、式样和画面色彩进行系统设计,使户外广告牌匾画面清晰,内容无不良影响,视觉上具有融入性、观赏性和艺术性,与依附的建筑物、车体及周边环境统一协调,充分体现文化内涵和城市符号。

加强广告规划管理,根据区域功能,设立广告禁设区、限制区、准设区等不同管理区域,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对设置在城市桥梁、公园围栏、基建工地围挡等设施上的广告严格审批手续,原则上不予审批商业广告;对经过审批的广告予以保留,按照要求进行规范达标,期满后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拆除。

牵头部门:市城管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责任部门: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市)政府,开区、区管委会。

2.整治占道设施

对8区、开区、区及县(市)城关镇各类公共设施及占道设施进行规范整治。

(1)清理整顿各类占道设施。清理整顿由无照经营衍生的以贩卖蔬菜、水果等为主的各类铁皮房、板塑房以及占用人行道的车载房、棚架、固定摊床等违章占道设施;清理规范占用桥下空间擅自设置的各类构筑物和设施;清理整顿未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杆体、桩、链和有人值守电话亭、商亭以及闲置弃用的站台、路牌、IC磁卡电话亭等占道设施;组织动员产权或管护责任单位对破损、陈旧的各类公共设施进行维修、整饰和提档升级。

牵头部门:市城管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责任部门:公共设施产权或管护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开区、区管委会。

(2)清理规范占道市场摊区。对自发形成的市场摊区进行整合规范,清理固定设施,查处下道经营和外溢经营,严禁提前入市和延时经营,治理脏乱问题。对达到规范化标准的予以保留,对管理不力的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予以撤销。

加强市场摊区管理,在城区划定禁设区域,控制总量,明确卫生保洁标准,逐步实施退路进厅。通过试点建设推行标准化管理,实行监管包干落实管理责任,采取不达标就撤销摊区等硬性措施进行规范整顿,确保市场摊区达到设置规范、全程保洁、按时开闭、设施规整、经营守规、消除污染、环境整洁的标准。

牵头部门: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区、区管委会。

3.整治街面秩序

按照行商入市、坐商归店的总体要求,采取规范疏导和清理取缔相结合的措施,疏导流动、无照商贩进入周边市场摊区合法经营,取缔所有店外经营行为;清理取缔占用人行道停放三轮车行为;清理整顿乱堆乱放、乱扯乱挂、乱摆乱设、乱贴乱画等“八乱”,净化城市空间。

划定重点区域,将一、二类街路及其辐射区域和商业繁华街区、旅游景点、党政机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车站码头、宾馆场馆、窗口部位等区域划定为重点区域,加大人员投入,进行集中严格管控。

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管理和执法人员分布在责任区域内,定人定岗定责,加强巡视检查,增加巡视频次,主要街路、重点区域、重要通道每半小时巡视1次,其他区域每小时巡视1次,各类问题从发现到处置解决不超过半个小时,实现街面环境秩序常态化管理。

牵头部门: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区、区管委会。

(三)以扮靓城市为目标,整体提升城市品位

重点实施楼体美化、灯饰亮化、园林绿化三大工程,提升城市形象。

1.楼体美化

对市区政务、商务、旅游3个通道涉及的20条城市景观街路、10个重要景观节点、2个出入城口以及路改等重点工程周边、县(市)城关镇主干街路主要临街建(构)筑物外墙立面进行整治改造。对临街褪色、脱落、斑驳的建(构)筑物外墙立面进行粉刷;对临街蒙尘、污垢的建(构)筑物外墙立面进行清洗;对位置重要、景观影响度较高的临街建筑楼体,按照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要求,增加屋顶造型,立面点缀欧式符号,达到符合区域特色、还原建筑风格、体现城市风格、整体美观协调的标准;对临街单位、商家门前踏步、扶手、栏杆、门脸等设施进行整治修缮。

牵头部门:市整治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

责任部门:市城乡建设委、哈物业供热集团,各区、县(市)政府,开区、区管委会。

2.灯饰亮化

市区围绕政务、商务、旅游等主要通道和主干街路、重点区域以及交通节点、主题广场,县(市)城关镇以主干街路为主,在现有亮化的基础上,按照节能、环保的原则,规划建设一批永久性精品灯饰小品和季节性冰景以及节日性氛围亮化,重点打造机场路、新阳路、红军街、中山路和松花江沿岸灯饰景观,对临街重点部位建(构)筑物外墙立面进行整治改造及新建成的大型桥梁同步实施灯饰亮化,突出“流光溢彩展中兴”主题和欧陆风情,兼顾白天与夜晚的景观效果,兼顾与周边环境的协调统一,提升城市夜景观档次和品位。对已有的夜景观亮化设施进行全面维修养护;对档次低、光衰严重、存在光污染的夜景灯光设施进行提档、完善。

牵头部门:市整治办、市城乡规划局。

责任部门:哈电业局(路灯处),市城乡建设委,各区、县(市)政府,开区、区管委会。

3.园林绿化

对市区342条街路、县(市)主干街路进行行道树补植,并结合秋冬植工作对街路行道树树种、树姿及规格等进行适度整合,达到整齐划一,无缺苗断空。对“无树街”开展盆栽植物试点工作,打造3至5条盆栽树试点街路。结合三沟一河治理,启动两岸拓宽绿化工程,建设带状防护绿地或公园规模性景观廊道;结合松花江南岸综合整治,对道外区松花江沿岸进行绿化提档;结合新建小区和棚户区改造,加大中心城区绿量,不断改善和优化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结合群力、哈西、哈南工业新城等新区改造,规划建设一批面积大、理念新、档次高、功能全的公园绿地,增加城市靓点。

加强城市绿化规划建设工作,使城市绿地点、线、面合理布局,服务功能更趋完善,全面提升城市绿化档次和品位。通过园林植物的艺术、科学配置,融入历史文化、现代文明、城市精神等文化因子,建成一批体现历史、展示文化的园林美景,形成层次丰富、景观秀丽的绿化系统。

牵头部门:市城管局。

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区、区管委会。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摸底阶段(2010年9月17日前)

1.制定全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第三战役工作方案,确定整治任务和整治标准,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组织召开全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

2.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和动员大会的安排部署,制定本区域、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制。

3.由各区、县(市)政府组织开展本地区列入整治范围的楼体立面、牌匾广告、灯饰亮化设施全面摸底普查工作,并将普查摸底情况进行分类登记,建立整治工作台账,为全面实施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二)整治达标阶段(2010年9月18日—2011年2月1日)

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按照本地区、本部门制定的实施方案要求,按步骤、分阶段认真抓好落实。市城管办负责加强督促检查,做好阶段性考核工作。

1.垃圾突击整治和管理。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背街背巷、出入城口、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江河沟岸等区域积存的垃圾清理;12月31日前,逐步实行清扫保洁分区、分级管理和作业,实施新的垃圾管理方式。

2.广告牌匾整治。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20条市容卫生环境示范街路和103条达标街路的户外广告牌匾清理整顿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牌匾广告规划设计和规范设置工作。2011年启动完成300条(段)街路的户外广告牌匾清理整顿工作。

3.占道设施和街面秩序整治。2010年9月30日前,初步完成大型户外广告拆除、桥下空间整顿、市场摊区规范管理和街面秩序整治工作;11月30日前,完成占道市场摊区及街面秩序规范管理和巩固提高工作。2010年9月20日前,完成第一批35条街路占道设施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第二批主次干道、重点区域占道设施清理整顿、规范管理和全市占道设施规划设计工作。

4.楼体美化。2010年10月30日前,完成楼体立面整饰规划设计工作。2011年2月1日前,完成楼体维修粉刷清洗和立面改造工程。

5.灯饰亮化。2010年9月中旬,完成总体策划;10月31日前,完成现有灯饰设施维修工作和部分街路灯饰亮化小品工程;12月31日前,完成街路冰景制作和30条重点街路、20个重要景观节点氛围亮化工程。重点部位建(构)筑物外墙立面改造以及大型桥梁新建工程竣工后同步实施灯饰亮化。

6.园林绿化。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无树街”盆栽植物试点工作和园林绿化环境容貌提档升级整治工作;11月15日前,完成20条重点街路园林设施安装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秋冬植任务。2011年启动沿江、沿沟、沿河绿化,庭院绿化建设和公园绿地建设工程。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1年2月1日前完成)

1.由市城管办负责按照工作标准,采取分阶段验收方式,对全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第三战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2.2011年年初,召开全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第三战役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总结经验做法,表彰先进典型,引领城市容貌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全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第三战役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市城管委的具体指挥下,由市城管办负责编制方案、制定标准、组织推进以及综合协调、统一指导、考核评价、监督检查,内设环境卫生、牌匾广告、占道设施、街面秩序、楼体立面、灯饰亮化、园林绿化等7个专项工作推进组和综合督办组。各区、县(市)要参照市的模式开展工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能承担整治任务,推进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实施方案,对各自承担的整治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强力推进。依据整治工作任务,结合整治标准,认真梳理、统一部署、精心筹划,真正把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市城管办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区、县(市)政府及责任部门也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处理整治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强力推进整治工作。在调查摸底过程中,做到底数清晰、任务明确;在整治改造前,科学研究、精心设计,组织规划部门和专家论证;在集中整治阶段中,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倒排工期,抢抓整治进度;在检查验收过程中,坚持标准、严格把关,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市城管办要切实加大监督力度,成立督导检查组,建立定期检查、定期公示、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公布集中整治进展情况。要加大考核力度,把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作为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作为文明单位评选达标升级的必备条件,对未完成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坚持奖优罚劣,对工作积极主动、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组织不力,达不到标准、任务完成得不好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承担整治工作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效能监察。

道路绿化报告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全县工作安排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以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优质服务为目标,全面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城镇环境的“平、洁、畅、绿、美、靓”,建设“文明玉都”。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成效,县政府决定成立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建局,办公室主任:张世良(兼),副主任:李林松、王成举。办公室负责对全县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活动进行协调落实、监督检查和组织验收工作。

三、时间安排

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活动自6月20日开始,至9月27日结束,历时100天,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6月20日——6月25日)。县政府召开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活动动员大会,组织一次由全县各机关部门、各行业、各社区和学校共同参加的大清扫活动,清扫、清运各相关单位卫生分担区、道路及两侧残留的垃圾,清扫、清运社区巷道、相关单位内部及周边残留物和垃圾,清除全镇范围白色污染和张贴的小广告。要不留死角,初步达到净化的目标,为绿化、亮化、美化工作创造条件,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专项整治阶段(6月26日——8月26日)。各相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加大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进行各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从根本上提高绿化、亮化、美化、净化水平。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8月27日——9月27日)。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行动,突击解决整治过程中的“老大难”、卫生死角等问题,并对全县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整治任务和标准

(一)城市净化美化

1、环境卫生整治

(1)道路及居民区的清扫保洁。城镇迎宾路、山城路、阜昌路、锦丝路、站前大街、中心街、大宁街等主要路街实行“三清一保”,居民区环境卫生实行“一扫全保”,不留死角。在根除所有黑色路面、巷道及周边垃圾点一切堆积物、垃圾的基础上,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在运输过程中不遗漏。加大商业繁华区、市场、广场等重点部位的清扫保洁力度,延长保洁时间,保证环境全天候清洁卫生。林带、分车带、街头小绿地、广场等要彻底清扫干净,保证无垃圾和杂物,保持日常清洁,城镇道路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垃圾清运及时率达到100%。

(2)南北出口、东西城乡结合部及小黄河、西北路环境整治。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排查南北出口、东西城乡结合部、小黄河、西北路的卫生死角。*镇要搞好小黄河管理,清除淤泥、垃圾,做好防汛措施;雅河办事处要处理好南收费站到雅河桥段的垃圾、杂物;兴隆办事处要处理好北收费站到大洋河北桥段的垃圾、杂物;县交通局要加强南北两个收费站的管理,严禁骑路经商,并做好北大洋河桥的清扫、保洁工作;县环卫处要清扫、保洁东大洋河桥的环境卫生,要清除、清运相关区域道路两侧所有积存的残土、垃圾,并做好日常清扫保洁,及时修复疏通破损和堵塞的沟渠、涵洞,做好绿化、美化的准备工作。

(3)环卫设施管理。各种垃圾容器要保持清洁完好,摆放整齐,并及时进行维修、清洗、粉刷,做到无垃圾外溢、无异味。公厕设施完好,标志明显,及时清扫、清掏,环境卫生要达到“六净”标准。

(4)施工现场整治。建筑施工现场要按规定标准设置围挡,做到场地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已竣工的施工现场要及时恢复道路原状,确保路面和道板完好无损。现有施工围挡广告要达到整洁、美观并逐步更换。施工现场出口要铺设硬质路面与道路相接,及时清除散落的残土,防止车辆带泥上路。运土车辆要苫盖严密,不遗洒,按指定路线行驶,定点排放。

(5)加强城管执法监察。进一步完善城管规划执法监察管理具体办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全镇范围内,特别是重点区域主要路街两侧违章建筑、乱搭、乱建,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拆扒一处,实现城市主次干道两侧违章建筑为零的目标,确保巷道违建发现率和处理率达到100%。县城管大队对主要路街两侧阻碍交通,影响市容的涮车棚、烤漆房进行清理。各相关单位及个人门前私自搭建的各式防寒门斗必须全部拆除。

(6)强化学校、市场及其周边环境的整治。各学校要对校园及周边进行清扫、清运,达到校园内无卫生死角。相关部门要彻底整治影响学校及周边环境的各种问题。各专业市场要清扫、清洗、清运、清除市场内部和周边的堆放物及垃圾。各专业市场及周边环境要整洁、卫生,达到美化、净化的目标。此项工作由县工商局负责督办。

(7)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学校、医院、驻岫部队等单位院内外和长途客运站、公园、风景区、宾馆、影剧院、歌舞厅等公共场所的室内外环境要保持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乱倒垃圾、乱扔污物和随地吐痰现象。此项工作由县爱卫会监督落实。

2、占道经营整治

(1)加大对占道经营的管理力度,取缔非法占道经营的流动商贩、流动摊点、露天烧烤和大排档,严禁店外经营,摆放杂物,保证道路畅通,市容整洁。此项工作分别由县爱卫会、商业局、动监局、工商局、交警大队、城管大队、卫生监督所负责。

(2)强化早、夜市的管理及卫生清扫工作,确保早、夜市安全有序,文明经商,确保市容市貌整洁。加强东山公园早市的管理,不得在市场外经营,早8点前撤市;嘉乐福到万客来南夜市晚6点上市。露天烧烤要规范在新华书店南、凯隆酒店以北这两处地点。此项工作由县城建局负责。

3、户外广告和商业牌匾规范整治

(1)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依据鞍山市人民政府第102号令《鞍山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及《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户外广告、商业牌匾的通告》的规定,县城建局要责成城管大队对城镇范围内所有落地式、悬挂式、墙壁式、建筑物顶置式、擎天柱式户外广告及各商业网点商业牌匾,按广告牌匾主、经营者、附着的市政公用设施产权单位意见、工商部门意见、规划部门意见、批准机关意见、安装年月、内容更换时间、破损程度等进行全面普查,对不符合规定、手续不全的,要按相关文件规定到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城建窗口补办审批手续。在广告牌匾清理普查过程中,各主要沿街、临街生产经营单位及商业网点个体工商户,要按照一店一匾的原则,与城管大队逐一签定统一规格、统一标准的更新设置协议书,把迎宾路、山城路、站前大街、大宁街等主要路街两侧的牌匾全部规范更新在同一规格标准的范围内(迎宾路、山城路、站前大街、大宁街两侧牌匾宽度为1.5米,其余为1.2米)。依据《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户外广告、商业牌匾的通告》规定,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设置期满和影响市容市貌的各式广告及超大牌匾不再批准继续使用。县城管大队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在6月30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者,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以料抵工,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以后新设置的各式户外广告牌匾,应依据《广告法》,参照《鞍山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和城市规划,由户外广告设置主管部门审批,县城管大队履行具体的管理职能,对户外广告牌匾设置进行初审现场勘查,对非法户外广告牌匾依法予以取缔。

(2)户外广告和商业牌匾的美化、亮化。整治后的各类户外广告要制作精美、用料考究、位置合理、安全牢固,各种灯饰完好,做到白天美化,夜间亮化。商业牌匾通过本次整治,在以后两三年内逐步达到统一规格,统一标准,统一亮化,做到一店一匾,同时体现各条路街牌匾的不同特色与整体协调性,使商业牌匾成为*旅游一大亮点。

4、交通秩序整顿

加强城市主街路及主要路段的交通管理,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禁止从事经营活动的手推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在城区主干道和站前地区行驶。自行车要在指定地点存放。依法教育和处罚违规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的行为。及时更新破损、陈旧的指示灯、指示牌和交通标志。此项工作由县交警大队负责,县人力车管理所配合。

5、城市环境污染整治

加强污染防治,要强化烟尘、尾气、噪音污染整治力度,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此项工作由县环保局负责。

(二)城市绿化

1、行道树建设。在城区主干路、街更新或补植、密植有特色的行道树。

2、基础绿地建设。新建和完善道路基础绿地,以密植大规模乔木为主,尽快形成绿化景观效果,烘托森林城市氛围。

3、东山公园、东洋河城镇段两岸建设。加快东山公园、东洋河城镇段两岸绿化进程,提升东山公园绿化档次,形成山水相依,景色宜人的观水游园和园林景观。

4、居民小区绿化建设。加快绿地、栽植乔木等配套工程建设,改善居民小区的自然环境。

上述四项工作由县城建局负责。

(三)城市亮化

以主要街、路路灯亮化和临街路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彩灯亮化为主,完善大洋河城镇段两岸、东洋桥、北洋桥和站前广场亮化,努力解决城区巷道亮化难题。此项工作由县城建局负责。

(四)市政设施维修养护

加强市政设施的维修养护,对破损的道路、马路沿石等市政设施要及时维修和更换,拆除居民区入口私设的各种路障,确保道路平整畅通,人行道、方砖、沿石、下水井篦、井盖等公共设施完好无损。此项工作由县城建局负责。

五、责任分工

全县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活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分工如下:

1、县督查考评办负责督办工作,全年要考评,每周一检查,单周出简报。

2、县城建局负责全县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活动的协调指导、检查和组织验收;负责城市管理、环境卫生、城市绿化、亮化、美化以及公用事业服务整治和市政设施维修养护等工作。

3、*镇负责巷道卫生清扫、保洁,小黄河的管理和防汛工作。

4、县商业局、县动监局负责对乱屠乱宰进行管理。

5、县公安局负责交通秩序管理,包括车辆乱停乱放,套牌车、黑车、自行车管理。

6、县交通局负责板的、客运市场管理。

7、县环保局负责环境污染整治。

8、县工商局负责集贸市场监管。

9、县爱卫会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居民住宅楼等单位院内和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治。包括大排档和露天烧烤的管理。

10、县广播电视局、县报社负责“百日会战”的宣传。

六、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城区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是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按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分解指标,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顾全大局、指标量化、措施具体、时间明确、专群结合,及时妥善地解决工作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各项任务全面完成。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管理行为,保证各项执法行为合法、准确。要通过此次集中整治活动,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坚持重在治本、重在管理、重在经常的原则,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实现城市管理的经常化。

道路绿化报告范文

关键词:园林绿化;工程档案;档案管理

园林绿化工程作为城市建设园林绿化工程,通过工程技术融合园林景观和工程构筑物表现园林艺术,旨在满足广大市民回归自然的生活追求,为广大市民提供休憩娱乐活动场所。园林绿化工程档案以图文声像等形式,真实记录并反映园林绿化工程过程,反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各主体施工状态和权责。笔者结合园林绿化工程档案形成环节,对园林绿化工程档案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园林绿化工程顺利开展,做好园林绿化工程见证。

一、施工技术档案管理

在园林绿化工程中,收集工程前期基础资料、技术文件,报审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立项审批、批复,做好建设单位报告、招投标文件标书、设计单位图纸会审和设计方案、相关合同协议、协调会议纪要、备忘录、领导视察活动等资料归档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设包括园林小品、广场、建筑物、水电设施等子项目,也包括挖沟埋管、平整场地、开槽铺路等施工项目,技术性强、内容复杂、专业多,有非常庞大的档案资料。施工单位依据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根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编制施工方案,构建施工组织设计,经由施工单位对手续是否齐全进行内部审批,并填报《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由监理(建设)单位进行审查批复。施工单位结合监理(建设)单位的批复意见和工程技术文件,与建设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形成技术交底记录,并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报验。

二、施工物资材料档案管理

施工物资材料供应单位按照供货合同,向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提供相关供货质量证明文件,如施工苗木、物资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厂家质量检验报告,厂家质量保证书,进口商品商检证明,环保、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等,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如本地苗圃提供出圃证明,外埠苗木出具进京检疫证。施工单位应按照供货合同组织工程物资进场,对工程物资进行抽样复试,开箱检查,外观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册。施工单位在组织工程物资进场报验时,应及时填报《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设备开箱检验记录》、《材料试验报告》、《设备及管道附件试验记录》、《苗木进场检验记录》、《客土进场检验记录》、《非圃地苗木质量证明》、《种子进场检验记录》、《物资进场复试报告》等进场报验表,经由监理(建设)单位审核审批,投入园林绿化工程使用。

三、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档案管理

施工单位结合施工规范、图纸、方案和技术交底,组织具体施工,并由监理工程师对分项、工序、分部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检验控制,由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形成《施工测量记录》、《施工试验记录及试验报告》、《各种施工检查验收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继而由监理(建设)单位协同施工单位,必要时邀请设计单位参加,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形成《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然后良性循环开始下一次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流程。园林绿化工程分项/分部档案管理,参照《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按照分项名录划分,包括绿化种植、园林景观构筑物及其他造景、园林铺地、园林给排水、园林用地,在分项名录中划分不同分部工程,在子分项/分部工程中,给具体的物资材料进行编号,按照先后顺序填制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单,在分项/分部工程中,对施工技术、物资、质量、管理的资料进行记录,对资料进行编号,建立资料科学规范管理体系,实现资料组卷、查询、整理归档。

四、单位工程验收档案管理

同一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施工在完成后申请验收通过,需要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申请验收,形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继而由监理单位对单位工程进行预验收,形成《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在预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申请竣工验收,在建设单位牵头下,组织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形成《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待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移交给建设单位,形成《竣工移交证书》,园林绿化工程进入合同养护期,对工程进行养护保修。园林绿化工程验收档案包括基建文件、施工资料、监理及施工监理资料、竣工资料、资料组卷,涉及到景观建筑小品、园林市政道路广场、绿化种植、园林照明、部门仿古建筑装饰、园林水系等专业,按照《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对工程资料进行分类管理,做好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编制、归档、整理,顺利验收工程,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实现园林绿化工程发展。

参考文献:

[1]任寒英.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的管控思路及策略研究[J].财经界(学术版),2015,(21):297.

道路绿化报告范文篇12

建造成真正意义上既合乎现代市民生活、休息需要,又能满足将来市民欣赏要求的园林绿地。走出海门邀请专家来规划设计,将赋予园林绿地更为持久旺盛的生命力,与市民生活更为贴近的亲和力。以下是为大家推荐的小区绿化工作总结报告资料,提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欢迎你的阅读。

小区绿化工作总结报告一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建设局广大干部职工继续发扬乐为建设添光彩,服务人民树新风”的精神,不断加大绿化行业管理力度,大力提高绿化工程建设和养护管理水平,绿化景观进一步改善。现在我市绿化覆盖率达36.3%,人均公共绿地达7.16m2。通过我局的不懈努力,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人民的工作生活、休闲消谴提供了良好的舒畅空间,为我市两个文明建设创造了扎实的外部环境。

一、20__年城市绿化基本情况回顾

(一)大力做好道路绿化的建设

人民西路绿化景观带工程为20__年度政府实事工程,全长2.5公里,两侧各宽15—30米不等,绿地面积达7.5万平方米。为确保设计方案的质量,建设局作为组织者邀请了三家具有园林设计资质的单位参与竞争,通过方案优选,最后采用苏州园林局的绿化方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上海神州绿化公司等四家具有园林绿化资质的企业施工,同时由我市新城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对该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从而确保了工程质量。该工程已于4月17日竣工。共种植雪松、杜英、含笑等大小乔木灌木566523株,草坪54132平方米,在自然起伏的地形上形成了春花烂漫、夏荫浓郁、秋色绚丽、冬景苍翠”的景观。该工程的实施,为我市打造了城市西入口的绿色通道。

(二)努力提高公共绿地的质量,为市民提供良好的休息空间

今年滨河休闲广场工程成为我市公共绿地建设的重点。滨河广场位于解放路正大桥北侧,总占地15449平方米,经过竞标,由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设计,市园林工程公司施工。该广场绿化已种植完毕,其它张立膜休闲亭、各类灯及广场铺设和栏杆等将于5月30日完工。该工程以大广场、大草坪、抽象大色块、大树种的形式与现代亭、园林小品构造成极富有现代气息的大型公共绿地,成为西城区市民最重要的休闲娱乐场所,与东城区的文化广场遥相呼应,与周围景观协调一致。

(三)百棵大树进城,为我市增加多重亮点

自3月10日至4月30日,我市已有136棵大树进城,种植在城区一些交通要道口、休闲绿地和广场上以及一些重要建筑旁,树种是一些市民喜闻乐见的、且能较好地适应我市气候、土壤的银杏、桂花、三角枫、香樟和紫薇等,形成饶有特色的杏林、枫林、桂林等。最大的树胸径超过60cm,最小也达30cm,树龄最长者为128年。

大树进城工程有力地提高了我市城市的品位,改善了人居环境,改变了城市绿化单调的格局。

百棵大树进城工程没有动用市财政资金,而是由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捐献而完成的。绿化资金渠道的拓宽,有力地减轻了绿化建设和改造给财政带来的压力。

(四)、保证绿化成果,大力做好绿化维护管理工作

去年冬今年春,气候偏暖,如果不做好病虫防范工作,病虫害将可能于初夏大面积爆发,我市建设局积极督促园林处组织力量,对病虫害进行全面普遍防治,喷药面积达70万平方米。同时对全市道路、公共绿地和居住区绿化进行全面的修剪与整枝,五个月来共清理枯树、枯枝5000多株,对行道树定干700多株,修剪各类草坪达30万平方米;清除绿地内杂草耗费人工1100多工;对草坪、乔灌木进行了全面的施肥,共耗肥3000多公斤。对道路进行全面补缺,共补了360多株雪松、广玉兰和香樟等行道树、大叶黄杨等绿篱1000多米,花灌木300多株。由于绿化管理措施及时,有力地保证了我市的绿化成果。

二、20__年城市绿化工作具体实施办法

(一)重要工程邀请专家来设计

今年我市重点工程均邀请专家来设计,滨河广场园林绿化工程由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的专家负责设计,西入口绿化景观带由苏州园林局专家设计。园林专家视野宽、见识广,以超前的意识来规划与设计,以大气魄、大手笔突破海门人自己设置的框框与局限,带来了全新的设计理念。建造成真正意义上既合乎现代市民生活、休息需要,又能满足将来市民欣赏要求的园林绿地。走出海门邀请专家来规划设计,将赋予园林绿地更为持久旺盛的生命力,与市民生活更为贴近的亲和力。

(二)城市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城市绿化进行公共招标,将为市财政节约大量的城市建设资金。今年我市两个重要工程中,人民西路绿化景观带工程为财政节约38.57万元,占绿化投资的11.17%,滨河广场园林工程以园林定额为准,下浮29%,估计能节省40万元左右。

(三)工程施工实行监理制

监理制度严格实行,有效地保证了工程的质量,今年我市两个重要绿化工程,均由我市新城建设工程监理公司进行监理。该公司的园林专业管理人员整日赴在工地上,采用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的方法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理制的实施,牢牢地为工程质量把好了关,无形地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节约了资金。监理制度值得在城市绿化建设工程中推广。

(四)延长绿化工程的养护时间

1、绿化养护期有效地延长,使得绿化种植单位责任进一步加强,对他们来说,责任心就是利润,提高成活率就是增加收入;

2、施工后代管三年,直接地为我市节约了三年的绿化养护费

3、养护三年后,建设资金才能全部结给施工单位,其实也就是把该一年付清的建设款分作三年来支付,明显地缓解了资金周转的压力。

三、当前城市绿化中存在的不足情况

(一)我市绿化分布不均匀

由于历史原因,旧城区,特别是城区中心地段,建筑物拥挤密集,绿化余地小,绿化保护设施不完善,造成了绿地量少,大型绿地奇缺的尴尬局面。我市只有坚定地按照统一规划,拆墙建绿,见缝插绿,一步步地把旧城改造成合乎园林城市要求的新城。

(二)居住区绿化质量良莠不齐

由于居住区范围广、面积大、开发商众多,他们各自为政,虽然遵循总体绿化规划,但各个部分的具体设计却风格不一,树木品种繁杂,规格大小不一,导致小区绿化缺乏系统性,给人以零乱无序感。

(三)引种驯化工作力度不大

与先进地区绿化科研单位联系少,我市的植物品种驯化工程丞待加强。经过驯化的品种,应是适应能力强、病虫害少、景观效果好的树种。

(四)园林绿化维护工作不细

城区绿化面积不断加大,而园林绿化养护费却不断压缩,资金的匮乏,导致了维护工作仅能停留在较为粗放的水平。俗话说:三分种、七分养”,应该多渠道筹措城市绿化建设资金,增加城区绿化维护费用,同时督促维护管理工作细化、标准化。

四、今后工作打算

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将继续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城市绿化一手抓改革、一手抓创建”的工作思路,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大规格的形象工程,精品工程,确保城市绿化水平有新的提高。

(一)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充分挖掘潜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努力增加各类绿化数量

1、公共绿地:继续突出重点,精心抓好公共绿地的工程建设,强调绿地的生态功能,景观效果。

2、道路绿化:积极配合道路市政建设,高质量、高标准地建设好道路配套绿化。

3、居住区绿化:严格抓好居住区绿化的审批与验收,保证我市小区绿化质量与数量。

(二)加强绿化养护管理

充分发挥园林处绿化养护主渠道作用,争取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实施城区绿化总会计师护制度改革,订立绿化养护责任状,按照养护面积确定养护费用,并包干使用,加强科学管护,及时施肥治虫,确保城区绿化随时保持良好状态。

小区绿化工作总结报告二

__年是我们后勤服务集团新的领导班子成立的第一年,在新的领导班子新思路、新创意、新的管理模式下,我们绿化物业面对新的压力,面对新的契机,进一步完善物业、绿化管理制度,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以深化后勤改革、减人增效为动力,在新的领导班子正确领导下,兄弟部门支持帮助下,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本中心以抓好绿化管理、物业管理,确保绿化养护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为目标,全体物业、绿化的员工团结一致,为后勤服务建设发展努力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绿化养护管理工作

我们绿化部门承担着全院1040亩除建筑以外的道路、绿地的养护管理。绿化养护工作是我们部门的一项主要业务工作,绿地的地貌也直接影响着我院的形象。过去我院的绿地养护水平基础薄弱,过去养人的机制养护,绿化养护当成包袱背着,所以养护工作一直处于落后的单位面上。

随着用人制度的改革深入,绿化为了改变养护落后的被动状况,在集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绿化养护方面制定了新的管理办法,出台了绿化养护分块承包责任制,同时有了稳定的维护人员。明确了绿地养护的工作职责,落实了绿化养护的专项经费,按养护面积和等级分配的方式,通过实践,绿化养护不再是包袱和负担。效果非常明显,新的养护管理办法使专业人员观点发生巨大转变,激励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的发挥,真正做到了既有一支稳定的养护班组,又有一支分担承包的队伍,还有一支灵活的`用人队伍,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任务到地,责任到人。养护考核结果与职工利益挂钩,激发了职工搞好绿地养护的工作,也提高了生产效率,促进了绿地养护水平的提高。同时坚持每天有专人检查、记录,使绿化养护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带动着养护水平的全面提高,得到了全院上下员工的好评。

二、绿化工程建设工作

1.先后给学院补种植树木64棵,竹子__塘,银杏40余株。文化生态园小岛竹亭、圆亭、牌坊基础各一座。

2.为学院移栽苗木<φ7左右>600多棵,香樟榉树平房后的马褂木400多棵。

3.为学院污水管网移树上千棵。

4.为后勤集团苗圃平整土地20余亩,插苗数万株,用去人工488工日。

5.本中心完成草花种植40000余盆(现摆放在西大门、图书馆前)。

6.新增绿化面积34721,新增加除草人员12名。

三、搞好日常物业服务,保持校园洁净

1.管理人员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的主动性,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制度,报修即时,急事急办,事事存档。

2.物业楼宇的管理员做到领导上班前,教师上课前,办公室保洁好,领导能喝上热开水,为教学创造良好的环境,使教师全身心投入到教学中去。

3.楼宇保洁员严格执行清洁工作规程,全天候打扫楼宇,时间紧,任务重,做事从不马虎。下一次课,保洁一次洗手间,做到清洁整洁,同时及时清理垃圾,创造了一个干净的教学环境。

4.路面保洁人员区域负责到人,不定期检查记录,基本做到了校园洁净。

5.垃圾运输保洁人员做到当日垃圾当日清理。

四、加强资源管理

搞好基础设施保养,提高使用效益。设备管理上做到物尽其用,账物相符,用物不乱,人尽其职的原则,始终坚持勤俭持家,爱护公共设施的思想。

五、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从平时的工作入手,加强员工的日常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消除思想上的隐患。对电源开关等常发生意外的设备经常检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在教育的方针,保证了教学正常秩序。

六、存在的问题

1.质量管理落实不到位,检查发现的问题,纠正力度不够。

2.有的部门工作主动性不够,责任心和法制意识不强,对工作落实环节发现的问题处理不及时,预测性和预见性不足。

3.奖惩制度还不健全,执行不力。

4.物业管理人员水平与专业管理人员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

小区绿化工作总结报告三

绿化小区环境,共建美好家园!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小区的绿化环境有了一定的成效,下面我对这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做好林木,花草病虫害的防止工作。及时有效的治理,减少害的影响。

二.定期的修剪,施肥,浇水。

适当修剪枝叶,修剪枝叶可减少水分蒸发和减少病虫害的发生;适当的施肥有利于花草树木的生长,春夏季是花卉生长的旺期,这期间植株生长迅速,新陈代谢旺盛,需要较多的养分,故应施用以氮肥为主的三元素”肥料,使根系发达健壮,增强吸收能力,促进枝条生长,以利开花结果。夏季过后,若继续施用氮肥,则不利植株发育,影响开花结果;而且,过多地施用氮肥还易招致并虫为害,或使茎叶软弱,花色不艳,故在植物进入生殖生长期(花芽分化期)前,应停止施用氮肥;适当的浇水有利于植物的生长,特别在夏天,植物需要吸收大量的水分。

三.重视绿化成果的保护管理。

俗话说:三分种植,七分管理,不断巩固已有的绿化成果是管好绿化工作的关键。”

绿化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指标,在这方面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继续努力工作,精心打造花园小区,共建美好家园!

小区绿化工作总结报告四

(一)积极做好黄标车审核备案工作。我们积极与县交警大队、县财政局配合,扎实做好黄标车报废收缴审核工作,严把审核关,及时做好黄标车收缴、报废审核、补贴资金拨付工作,20__年至今,已经对668辆黄标车进行审核,自20__年开始清理黄标车以来,已累计完成1256辆黄标车的回收、审核、备案、存档工作。

(二)严厉查处黑加油点”。建立健全了成品油的监管制度,严格执行经营许可证制度,不定期对成品油销售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不法行为。按照县政府要求,8月份至9月份为期两个月的时间,对全县成品油市场进行集中整治,对全县黑加油窝点”进行严厉打击,共发现黑加油点”9家,全部取缔并拆除加油设施,净化了成品油市场。

(三)大力开展洁净煤的推广工作。按照市、县政府的要求,我们积极协同县财政局、县政管办等部门对我县境内的煤炭经销企业进行公开筛选和严格评审,确定清洁散煤销售定点企业,严格督导、监管,责任分明,全力推广洁净煤,以实现散煤洁净化治理全覆盖,全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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