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办法范例(12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篇1
来,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紧紧围绕全年的重点目标工作,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做好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即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政府安全生产年”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呈现出比较平稳发展态势。为做好全年建筑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推动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了扎实基础。一、一季度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一)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一季度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14起,死亡14人,去年同期共发生事故7起,死亡10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00%和40%。其中南京8起8人,苏州3起3人,常州1起1人,徐州1起1人,南通1起1人(另有盐城1起3人,因事故发生地为经济开发区,没有列入安全、质量监管,不计入安全控制指标,事故类型为脚手架)。从事故类型看,均为高处坠落14起14人,坍塌1起3人,从事故发生城市来看,南京、苏州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两地共发生事故11起,死亡11人,分别占全省事故和死亡人数总量78%、78%。从事故发生的时间来看,1月份事故4起死亡4人,2月份事故2起死亡2人,3月事故8起死亡8人,除2月份为春节停工期间,整体数据呈线性上升趋势。(二)认真总结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情况,研究部署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召开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2月22日,我厅在南京召开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会议回顾及十一五”期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研判形势,部署工作任务。会议通报了省级文明工地”创建情况;观摩南京市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现场及动态管理gps系统;进行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统一标识佩戴仪式;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分别就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做了交流发言。会议邀请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省政府办公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同450余人参加了会议。二是组织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看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3月1日按照《关于召开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建办质电〔〕4号)来电的精神和要求,我厅积极落实组织好我省各级建设行政主客部门和部分企业从事安全管理人员收看电视电话会议,我厅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厅长均参加会议,全省共设分会场56个,参会总人数3050人。会议认真听取了郭允冲副部长和姜伟新部长重要讲话。三是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根据省安委会确定的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我们在考虑各地工程建设规模等因素的基础上将目标进行分解,下发了《关于下达全省建筑业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通知》(苏建质安〔〕163号),建立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并与所辖县(市、区)及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生产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三)扎实开展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做好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年初我厅制定《江苏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年分季度分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一季度整治内容为建筑施工春节后复工开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保障性住房综合检查。2月中旬我厅对一季度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我厅在3月上旬,分5个检查组对全省建筑开展情况进行了巡查。共计随机抽查在建工程83个,其中保障性住房工程26个。从节后复工开工检查情况看总体较好:主管部门领导重视到位;复工开工检查目标部署到位;复工开工检查工作行动迅速到位;保障节后复工开工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节后复工开工检查工作程序规范有序到位。从保障性住房综合检查中,各地对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工作均高度重视。能够做到:抓源头,通过把好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和安全监督关,确保履行基本法定建设程序;抓检查,通过强化巡查检查,对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做到隐患整改专人负责跟踪监管;抓责任,通过加大对质量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主体依法处罚力度,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安全责任制得到落实;抓验收,通过完善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特别是严格执行分户验收制度,强化治理住宅质量通病力度,提高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和用户满意度。巡查中,厅检查组共发现各类问题356处。并对存在问题较多的13个工程项目及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进行了通报。(四)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得到有效加强。一是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核及发证工作。同时,提升了服务企业、行业的理念,实行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绿色通道制度,加快了办理速度。一季度,全省共计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7个批次,向符合要求的263家建筑施工企业及时发放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三类人员考核3期,对通过安全生产考核的57920名有关人员发放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组织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3个批次,对通过考核的21564名有关人员予以发证。二是进一步规范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一季度,对发生的起死亡事故所涉及的21家施工企业进行了处理,其中对19家省内建筑施工企业,发出了处罚通知,暂扣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省外在我省发生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2家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及时向属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通报。三是严格把关事故发生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恢复工作。根据《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管理办法》和出台的《关于加强对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工作的通知》(苏建管质〔〕34号),进一步规范了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工作,要求事故发生企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整改,待其安全生产条件达到要求后方可恢复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许可制度的有效落实,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加强。(五)深化文明工地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为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水平,将文明工地创建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相结合。1月份对四季度申报省级文明工地的项目进行了现场考核、安全知识考试和安全事故、被通报情况筛查,符合省级文明工地标准的项目共430项。对下半年省级文明工地项目进行了审定,对通过审定的823个项目进行了公示、发文表彰。在第一次文明工地现场考核中,我厅对各地文明工地审报项目加大了初审力度,对不符合审报要求的项目进行了筛除,目前考核工作正在进行中。通过创建文明工地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的深入开展,不仅提高了建筑施工现场的防护水平,实现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而且大大提高了工人的作业、生活条件。(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现场监督管理水平。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一是开展统一标识发放工作。2月份,在南京召开的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全省安全监督人员统一标识佩戴仪式,目前,已完成对全省大部分安监机构统一标识发放工作。二是完成岗位证书发放工作。在对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1469名人员系统培训后,现已对考核成绩合格的1398名监督人员,颁发了安全监督人员岗位证书。三是继续加强监督业务培训。为提高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监督人员的理论水平和现场监督能力,3月份,开展了对盐城、连云港地区安全监督机构现场监督人员专项培训工作,并进行了不同形式的业务交流,开展了现场互场工作。下面将分批次、分专业对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工作一线的监督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四是落实整改考核中发现问题。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对考核中未达合格等次的28家(基本合格19家、不合格2家、不具备考核条件的7家)监督机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地切实按照整改通知书中提出的问题,对单位和人员资格、工作场所、办公配置、仪器配备、车辆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按时整改到位。五是完成了施工现场管理和监督资料的标准化提升工作。1月份为加快各地现场监督人员对新监督档案的理解和使用,下发了《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档案》使用说明。为规范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组织人员编制了全省统一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台帐》,并分册下发各地有关单位征求修改意见,并对征求意见组织讨论不断完善,计划在本月推广使用。(七)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完成相关调研、征求意见工作。一是配合完成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工作调研工作4月中旬,住房城乡建设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王树平副司长一行五人在我省就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工作进行了调研,分别先后在南京、无锡召开座谈会议。我厅向调研组作近两年来全省建筑事故查处工作情况汇报。南京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泰州市、无锡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并就各自辖区内近年来发生的建筑安全生事故典型案例原因分析、事故查处工作遇到问题、围绕安全生产相关建议作了发言。我省部分特、一级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代表对事故处罚、责任追究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方面的提出了相关建议和诉求。二是配合建设部安生办完成了建筑业百亿元增加值事故死亡率”相对指标的调研工作。在调研结束后,建设部安生办近期下发了调研报告。考虑到全国各地区间工程建设的规模有比较大的差距,为客观反映的安全生产水平状况,今后,将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绝对数外,研究增设建筑业百亿元增加值事故死亡率”相对指标。三是完成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办法》三个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八)认真开展建筑安全教育培训基础性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6个工种8本教材的编写、审定工作。教材已印,将下发各地用于下一批培训考试。二是研究制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考试基地动态管理意见,在征求各地意见后即将公布。三是对部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工种实操模拟器材进行调研,召开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建设座谈会。四是对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题库进行调整更新。五是完善了针对现场监督人员的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施工用电”培训课件,组织专家审核脚手架、深基坑”培训课件。重点包括现场监督工作原理、工作流程、典型事故的案例分析、施工现场检查要点与检查方法等。二、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1、部分市场主体质量安全意识不强,部分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薄弱。部分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未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必要的技术交底,直接导致违反质量安全强制性规范标准,造成质量安全隐患。部分工程监理单位未能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制止。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施工现场各种隐患仍大量存在。2、建筑市场不规范,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少数工程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经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情况仍然存在。由于这些工程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往往是先上车后买票”甚至不买票”,导致质量安全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质量安全保证措施难以落到实处,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例如:1月15日,由射阳振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江苏青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厂房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脚整体坍塌事故致3人死亡,该项目为经济开发区项目未履行质监安监手续。工人在砌筑外墙时,脚手架上的砖块堆放过多,超过了实际承载力,导致架体坍塌。此外,建筑市场不规范,建设活动中仍不同程度存在违法分包、任意压缩工期、安全经费投入不足、随意降低质量安全标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有些行为直接导致质量安全事故发生。3、安全监管力度与发展的需求还不相适应。面对当前大规模、高速度的建设,特别是一些超大体量、高技术含量工程的建设,存在着较大的安全技术风险,对工程安全监管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监管队伍人员的素质不高、技术手段落后,加之监管机构不健全,监督经费尚未得到全面有效地保障,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监督力度,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三、下一步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建党90周年,做好全年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积极防范和有效遏制重大、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基础。(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要按照《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一是加强层级督查。为更好地指导督促各地做好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我厅将适时组织开展全省建筑安全监督检查,并在各地开展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对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地区的督查;二是结合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继续开展以防范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三是继续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工程项目。(二)深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加强宣传贯彻国发23号、建质164号、苏政发136号文件精神,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快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针对建质[]164号文中5个方面的16项具体工作要求和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重点三项制度的落实。一是领导带班制度。特别是对于一些重大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领导带班对于及时消除隐患、排除险情,作用十分关键。要督促落实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带班生产交接制度、带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对项目领导带班的检查制度,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领对施工企业和项目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情况的检查,发现未建立相应制度或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理,今年,为进一步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我们将在南京、无锡、徐州、常州、扬州5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率先推行gps定位系统,并逐渐在全省推行;二是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安全生产隐患,实行重大隐患持牌督办,下发挂牌督办通知书,并将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信息予以网上公告,督办整改中,严格重大隐患核销和督办解除恢复施工制度;三是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制度。按照督办要求对全省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对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下达督办通知书,必须在事故发生后90日内完成事故查处事项,方可解除督办。今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针对这三项制度落实出台相关规定,我厅将根据要求制定落实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三)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狠抓隐患排查治理通过扎实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一是继续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工作。突出抓好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调查、分析、研究,查找原因,有针对性提出预防措施。5月份我们将开展建筑机械设备管理调研工作,重点对机械安装、检验、使用、拆卸等几个环节调研,为下一步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奠定基础。二是深化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高发种类,按季度分重点时段,有计划、有重点进行专项整治。5月份我厅将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充分利用各市县安监机构人员力量,分三个片区对全省建设工程现场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进行专项整治互查工作。增大专项治理覆盖面,并持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和地铁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市场综合检查力度。三是加强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监管力度。近年来开发区建设工程事故总量占全省近三分之一,一些建设项目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游离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以外,监管问题比较突出,去年我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建管[]350号),各地要依法将各类开发区的建设工程项目纳入统一监管范围,严格执行建设程序,明确职责,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大对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检查力度。四是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教育,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将进一步加强建筑对企业和个人许可延期管理工作,通过严把许可环节中对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特别是狠抓对发生事故企业责任人的教育培训工作,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五是加大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加强对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管理,加大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和无证上岗处罚力度。(四)深化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提升文明工地创建水平我厅已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台帐》,各地要加大施工现场推广使用力度,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台帐登记、使用。将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与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相结合。此外,今年我厅将改革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近期将开展相关调研征求意见工作,修订《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评审暂行办法》,对申报标准和考核评审方法进行改进,采取目标管理、挂牌公示等方式;加大创建文明工地动态化、日常化管理力度;改进对部分规模较小装饰、市政申报项目考评方法;提高控制指标的可操作性;提高各方参建主体创建省级文明工地极积性。(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两场联动一是加强安全生动态监管。制定《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办法》,建设上下联动的施工现场动态监督网络平台。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反建筑市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列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施工企业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等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在市县级层面上将打分情况与招标投标相联动,在省级层面上,将打分情况与对企业和从业人员处罚相联动。二是加快安监机构信息化建设。提高各地安监机构充分利用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系统软件、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和科学化的监管手段的运用水平,及时把握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运行状况,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有效监督。三是充分发挥网站的监督管理作用。对忽视建筑安全生产,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和人员,予以曝光。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要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六)加强队伍建设,促进管理提升一是大力加强监管机构建设。以各地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督促和指导各地进一步落实《考核管理办法》,针对去年安监机构考核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尽快整改到位,主要解决机构单独设立、固定办公场所、专用机动车辆保证、以及制度建设深化等方面存在问题。二是大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通过严格资格条件、上岗培训考试、加强继续教育、加强廉政建设、规范人员行为,进一步提高监督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监督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合格、技术过硬、作风优良、监督权威”的工程质量安全卫士队伍。今年省安监站的监督工作重点将放在帮助各级安监机构监督人员抓基础工作,加大现场监督基础知识的培训力度。三是积极创新监督模式。认真总结现行监督模式,如监督巡查模式、分类监督模式等,在此基础上深入调研,进一步充实完善,并积极探索创新,形成具有特色的工程安全监督新模式。四是完成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统一标识发放工作。全面提升监督机构依法监督形象。(七)认真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统计分析工作将进一步加强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做好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工作,不仅有利于强化事故责任追究,也有利于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一是做好及时上报事故工作。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及时上报事故有关情况。对于情况不太清楚、内容不全的,了解情况后要及时补充上报。情况紧急、性质严重的事故,可先电话报告,了解核实情况后再以书面形式上报。今年,我们将把事故传真上报形式改为网络系统平台上报方式,避免事故上报中出现漏报现象。二是积极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或积极参与事故的调查工作。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建设主管部门的作用,依据国家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事故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今年,我们将加大对事故责任人的依法追究力度,对生产安全事故所涉及人员的执业资格予以处罚,尤其对建造师、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执业资格、资质的处罚,由重罚企业改为处罚企业和个人并重的方法,将安全生产责任一并落实到执业资格人员上。三是加强事故结案和报送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事故调查情况,积极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做到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报送事故结案情况。四是加强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分析研究事故发生的原因,我厅将组织开展度全省建筑安全生事故典型案例编纂工作。分析研究事故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改进加强各项措施,加大依罚查处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要求,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依法加大对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处罚力度。(八)大力推行绿色施工,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将按照省政府蓝天工程”工作部署,积极推进绿色施工管理,制定出台《江苏省绿色施工管理办法》,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此外,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工程施工扬尘,我厅已制定了《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控制管理办法》,将在征求意见修改基础上下发各地,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重点建立建全辖区内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制和监督机制、建立并推广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方案报监制度及控制责任人制度。要将创建绿色施工工地、文明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与扬尘控制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控水平。(九)加强轨道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目前我省已有4个城市全面开展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建成和在建里程共265.68公里。根据规划,将不断加快轨道工程建设,未来我省还将有3个城市开始建设,轨道交通工程复杂、技术难度大、影响面广,我们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千方百计确保轨道交通的质量安全,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下一步江苏省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重点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局[]3183号《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和住建部建质[]5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围绕六个着力”全面加强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着力健全参建各方责任体系、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层级统一协调机制、培育适应轨道交通建设需要的人才和队伍、强化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着力抓好总结提升工作。确保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最后,我再强调一点,当前季节正值各地施工高峰时期,安全监管任务繁重,希望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要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断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为我省建筑生产安全工作继续作出应有贡献。谢谢大家!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篇2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问题、方法
1、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特点
1.1、工程项目具有不固定性
建筑工程的流动性,主要体现在施工项目和施工队伍这两个方面。建筑企业的生命力就在于施工项目,所以,企业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会承接各个地区的施工项目,这就决定了建筑工程的施工项目具有不固定性特点。而作为建筑企业的施工人员,则需要跟随项目从一个地区转换到另一个地区,使得企业出现人员大幅度流动的现象。
1.2、管理工作复杂
当前,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多,各企业在规模、资金实力以及技术水平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复杂的情况使得建筑企业很难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另外,从地形构造来看呢,我国各地区的差异性很大,地区发展也存在不平衡的状况,从国土面积来看,我国具有幅员辽阔的特征。施工项目的周期一般都比较长,在这种作业环境复杂的情况下,容易引发不安全因素,这就直接加大了工程安全管理工程的难度。
1.3、管理人员密度大
我国建筑行业的工业化发展步伐比较慢,其工业化水平低,尚且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所以,建筑行业的发展,需要依靠大量的劳动力。在建筑行业蓬勃发展的形势下,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居民大量涌入该行业。由于农民工队伍基本没有接受过专业技能训练,使得建筑企业施工队伍存在综合素质水平低下的状况,这对建筑企业的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来说,是个非常大的挑战。
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问题
2.1、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技术标准有待完善
我国政府在多年前,就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力求通过健全的法律体系,促使建筑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形势的变化,这些政策法规已经无法适应时展的需求,其在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弊端也日益突出。
2.2、关于建筑施工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伴随现代工程建筑越来越复杂化,都是由很多的分包商交叉进行施工作业的,这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也是一个新的挑战。现代各种大大小小的承包商和分包商良莠不齐,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也具有差异性,有些承包商在现场施工中经常出现违规指挥,为了加快进度冒险作业,更有甚者为了自己的利用偷工减料,但是由于施工人员的分属情况十分的复杂,很难形成统一的管理,具体责任也很难划分到对应的单位或是个人,阻碍了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2.3、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落后
有关的检查技术和设备短缺。建筑行业正在快速的发展,安全监督部门的管理体系已经无法满足现在建筑行业的具体形势。这主要是安全管理部门在人员编制上受到限制,没有办法满足现在建筑规模变大的需求,为了降低建筑施工的成本,一些工程管理人员一般都是身兼多职,在监管安全的同时还要管理质量问题。在施工中,质量问题是一种外在因素,很容易被发现,导致监督人员只是在注重质量问题忽视了安全管理。
3、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改进相关方法
3.1、建设规范的制度
政府部门首先要完善新时期的建筑工程管理法规,加强对总包和分包资质上的认证,对于之前发生过安全事故的企业和没有规范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投标时要扣除相应的商务分,对于之前发生过重大事故的企业,要给予一定的处分。将企业的存在的问题、安全业绩以及市场行为都列入到管理的范畴中,合理利用现代化的管理方式,建立起诚信管理的结构体系,将法律处罚与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结合,加强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施工企业本身也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和施工人员的准入制度,在刚刚进入施工现场的新人员,必须要通过专业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知识的培训,以及通过严格的知识考核之后才能进入到施工现场从事工作,班组的交底工作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好,避免违章情况发生。
3.2、着眼长效机制,强化治本措施
一是不断完善和落实建设领域安全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部门规章制度。总结施工新技术、新设备使用经验,及时将其转化为标准规范。二是大力推进建筑工业化、绿色施工,不断推进行业技术进步,及时制定公布限制、淘汰和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目录。
3.3、转变兼管工作的模式,明确兼管责任
政府各级部门在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时候,要严格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条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事,努力转变兼管工作的模式,明确各自的兼管责任,贯彻落实“层级监督、重点监督、重点监控”的原则,促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朝着超前性、及时性、有效性方向发展。另外,建筑企业自身,也需要做出努力,通过引进现代化管理手段和先进生产设备的方式,将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化、规范化。
3.4、强化重大危险点源监管,遏制群死群伤事故
全面做好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系统的推广使用工作,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单位管理办法》,建立《超过7年的老旧设备监控台账》,积极开展人货电梯安全信息化管理的学习、试点工作,规范起重设备构配件使用管理。推行深基坑变形监测自动化试点,提前介入指导深基坑施工,加强质量安全预防控制。强化对高大模板工程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模板支架材质的监督抽查,规范模架租赁行为。严防火灾隐患,对不符合防火要求的活动板房坚决要求整改。
3.5、加强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
开展监督质量评价,提高监督效率,探索建立质量安全评价制度。通过每月目标考核、站领导带队督查并结合交叉检查情况对各监督小组质量安全监督质量进行评价、考核,提高监督工作质量。进一步明确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操作标准,规范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程序,促进监督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和监督检查执法的公正廉洁。加强监督队伍素质建设,加强政策法规、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宣传培训,优化人员结构,改变“重土建、轻机电”的现象,要求质量管理人员和安全监督人员互相学习,既管质量也管安全,实现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合一。
4、结束语
安全管理工作是建筑工程里面工作的重点,对于建筑工程的经济效益都有着重要的影响。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安全管理的工作在不断的受到重视,作为管理部门,严格执法,依法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监督,作为建筑单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管理内容,只有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才能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促进建筑行业的繁荣发展。
参考文献
[1]陈建喜.浅谈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3(01).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篇3
1、建筑行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上半年,紧紧围绕我区经济发展这个大局,狠抓建筑业发展。2007年1~3月全区建筑业总产值2.1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左右,创历史新高。
2、依法行政,强化对建筑市场监管工作。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管力度,严肃行政纪律,在巩固对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房地产项目管理成果基础上,重点加强了对定海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2007年1—6月已办理工程报建26个,办理施工许可证17项,建筑面积74118平方米,办理竣工备案工程8个,建筑面积26832平方米。
继续规范整顿乡镇建筑市场秩序。在2006年全区开展建筑市场秩序整顿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建设部、省建设厅、市城建委的要求,深入开展了全市建设工程综合执法等大检查,重点检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上半年共组织质量安全大检查4次,分市场行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三个方面,对全区乡镇、定海工业园区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共检查在建工程45个,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查出了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10个,对查出来的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了认真查处,有力地打击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3、建筑企业结构调整初见成效。按照“调整规模、调控结构”的总体要求,严格控制低资质企业和违规行为的企业,重点扶持市广宇建筑公司、舟山弘业建设工程公司、市博宇建筑工程公司、市大沙建筑工程公司等四家骨干企业,全面调整建筑企业的规模、等级、专业。严格控制总承包企业,引导总承包三级企业晋升二级,鼓励发展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企业。今年新增专业分包企业1家(舟山龙飞土石方工程公司)。到6月止,全区共有建筑企业38家,其中总承包企业15家,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23家。
4、强化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落实逐级负责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与区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燃气企业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理顺我局与建筑施工企业、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健全了安全管理工作各项制度,完善施工安全评价制度。
5、强化行业管理,服务建筑企业。针对区属行业管理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低、专业技术人员少、管理水平落后等特点,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在企业资质管理上对企业进行政策扶持,重点对舟山弘业建设工程公司建筑总承包三级晋升二级进行业务指导。在建筑业税收问题上积极向区政府、区财政部门反映,并根据区政府指示完成《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征求稿)。针对区属建筑行业高学历专业技术、管理人才缺乏现状,继续做好与浙江海洋学院、武汉理工大学联合办学工作。
6、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为鼓励建筑业企业走多种经营之路,积极开拓外地建筑市场,5月我科随局领导赴湖北荆门、安徽合肥进行考察,考察组一行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深层次交流,并实地参观了我区建筑企业施工项目,与房地产业主、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了座谈,为下一步服务外拓企业积累了经验。目前我区建筑企业市广宇建筑公司、浙江弘业建设工程公司、市大沙建筑公司、市第五建筑公司等四家企业已分别在山东烟台、安徽合肥、湖北荆门、杭州、余等地开展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业务。
7、继续加大解决拖欠工程款、民工工资力度。根据国务院、盛市有关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通知要求,继续开展解决拖欠工程款、民工工资专项治理工作。建立了协调机制,制定了清欠计划和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落实,使清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据国务院和建设部的要求,从2007年开始,清欠工作的统计分析和目标考核以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填报情况为依据。按照网上统计,我区除去临城街道共有拖欠项目24个,拖欠额为1188.9916万元,其中政府拖欠项目23个(涉及交通1个,教育3个,水利17个,政府用房2个),其它拖欠项目1个(工业),截止今年一季度共有4个项目完成全部还款,11个项目部分还款,已清欠291万元,拖欠农民工工资为零。
8、深入开展燃气市场的整顿清理活动。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狠抓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上半年共进行4次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各储配站、销售网点及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促使乡镇燃气企业建设规范化、正常化。
共2页,当前第1页19、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的作用,规范行业管理。区建筑业协会组织座谈会2次,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局专项整治活动,举办施工临时用电培训班2次,特别是在白泉“万金湖花苑”施工现场对区属建筑施工企业部分项目经理、安全员、电工的施工临时用电培训,为下半年开展施工临时用电专项整治打下良好基矗区土木建筑学会开展了房屋鉴定工作。全年共鉴定房屋30幢,建筑面积近1.2万平方米。特别是开展对企业厂房鉴定工作,对解决历史遗留“三无”工程,盘活乡镇工商企业资产,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9、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新风。深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认真学习执行新的党章,加强建管队伍建设,提高科室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抓好源头治理腐败和深化预防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源头治理工作。结合民主评议行风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以职业道德建设为基础,以诚信建设为重点,以创建文明行业为目标,按照巩固、提高、深化、延伸的工作思路,继续深入开展"树行业新风,让人民满意"主题活动。提案、信息、信访等工作卓有成效。到六月底共办理政协议案提案1份。刊登信息1条。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建管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
1、建筑市尝燃气市场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整顿。建设单位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问题还时有发生;个别乡镇“三无”工程仍然存在;质量、安全管理形势还十分严峻;建筑市场管理的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燃气储灌、充装、使用等的管理环节还存在许多问题,监管力量薄弱。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篇4
1—6月份,我县共完成建筑业产值9.1亿元,其中劳务产值1.2亿元,利润2306万元,施工面积101万m2,从业人员约7.2万人;共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57份,受监单体工程363个,监督工程面积达113.4万平方米,竣工验收47项,办理竣工备案手续38项,无一例质量安全等级事故发生,工程验收合格使用率达100%;办理行政审批项目33项,办理“开工证明”手续18份;企业资质升级、农民工维权、机关效能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有力推进,取得效益、质量、管理同步发展。我县建筑业进入全省建筑第五名,创造了历史新高。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回顾
(一)创新机制、建筑行业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1、市场管理渐趋规范:开展企业资质年检工作和建筑业企业信誉评价活动,对信用评价不合格的企业不予通过资质年检,对没有通过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企业,暂停参加建筑活动,直至年检合格。
2、严格执行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施工图不报审或审查不合格,不办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不委托监理,施工合同不备案的工程项目,不予颁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对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又没有领取“开工证明”就擅自开工建设或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或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而擅自交付使用的建设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确保人民群众用上合格工程、满意工程。
3、质量管理扎实推进:加强对全县受监工程的监管,采取抽查、专项检查和综合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对县内在建的363个项目进行了巡查,涉及建筑面积113.4万平方米,发现违规问题16起、违反强制性条文56起,签发局部暂停整改通知书3份。
4、切实抓好安全工作:以《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依据,加大建筑市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与20家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拓展安全宣传面,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练兵,增强安全意识;组织了建筑安全监察站工程技术监督人员对全县在建项目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消除了一起较大的安全隐患,召开安全生产整改约谈会议5次,下发质量安全隐患整改意见书209份,整改合格率达100%。召开了业主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公司落实现场施工安全措施会议16次,提出整改意见56条,黄牌警告责任主体三家。今年1-6月底全县未发生三级及以上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二)资质申报取得明显成效。上半年3家三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升为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新办企业资质5家,截至目前我县共有施工总承包企业20家,其中一级资质1家、二级资质10家、三级资质9家。专业承包企业17家,其中一级1家、二级2家、三级14家。建筑劳务分包企业9家。一个数量适度、结构合理、门类齐全,增势强劲的施工企业大军在我县已经形成。
(三)外埠市场稳步拓展:我县拥有近八十万人口的农业大县,实施建筑业的输出兴业战略,是我县发展的需要,也是使建筑业早日成为我县支柱性产业、实现富民强县的战略需要。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大潮的蓬勃发展,我县的建筑业劳务输出也从小到大,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今年在外共承接工程32项,总造价1.95亿元,建筑面积25.3万平方米。
(三)科技兴建工作得到加强:一是重视人才培养:上半年受理申报非国有企业职称评定,申报高级职称12人,中级职称7人,会同县人事局对非国有建筑企业进行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评定助理工程师251人,技术员200人,并通过培训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委托建筑技能培训中心请专家对我县有发展欲望并且重视技能的300多名农民工匠进行建筑知识专题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以提高建筑企业综合素质为目标,积极组建建筑企业质监员、安全员等各类专业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水平。二是建安企业科技装备投入明显加大。在骨干企业广泛应用了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基本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增强了企业管理效能,提高了经济和社会效益。
此外,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计划生育后进包联村、五保户结对、贫困帮扶等工作都在有序开展;县重点项目国际大厦、水岸人家等工程驻点督查,县计生大楼质量问题整改,造甲乡宋岗村新农村建设项目验收也已全面介入;招商引资、机关效能建设、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等工作都在强力推进。
二、创新做法:
(一)实行“开工证明”为了提高工作效能、方便企业,促进项目建设进度,针对我县项目建设中的实际情况,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结合兄弟单位工作经验,对我县暂时无土地使用证但符合土地整体利用规划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工程项目,在土地、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后,只要备齐相关办理施工许可的其它相关资料,就可以到县行政服务中心我局窗口领取“开工证明”,我局质监、安全介入服务,等土地、规划相关证件下来后再到我局换取施工许可证件,办理领取房产证的前期资料。此项工作的开展大大的促进了项目落地建设的进度,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同时得到了保障,受到了企业一致好评,解决了企业多年期盼解决的问题。
(二)适应市场投资方式,改变监管模式。根据建筑市场变化,调整了以往单一的监管方式,实行了差别化管理模式,根据工程投资渠道不同和业主的需要,实行重点监控和常规监管:一是政府财政直接投资的建设项目,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精品标准严格管理;二是商品房开发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按优质标准控制管理;三是私人投资的工业项目,自建自用的建设项目,在满足结构安全前提下,按合格标准和投资方满意控制管理。
(三)实行“一个坚持,五项制度”程序。一个坚持是“坚持质量安全第一”的工作原则,工程在分部验收过程中,质量、安全不合格,不准下道工序施工,实行质量安全工作一票否决。五项制度是:
(1)约谈制度,对工程施工中发现管理混乱,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约谈监理单位、施工企业、设计部门,共同分析问题存在原因,提出补救办法,落实整改措施;
(2)预警告知、跟踪督察制度,对于县重点工程施工难度较大的项目,先告知施工方案监督要点、专人挂牌负责到底;
(3)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巡查和定位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方式进行“事前告知、过程控制、事后督查”工作内容;
(4)装饰工程建材复查制度,对于重要的装饰材料,依据设计文件、承包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实行监理单位、业主认可后送检测中心复验合格,方可使用;
(5)惩戒制度,严格对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各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信誉不良记录公示,企业资质不予年检。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在质量安全监督方面还存在漏洞和管理缺失。二是资质偏低,科技进步缓慢,缺乏市场竞争力。相当一部分建筑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强,管理不科学,增长方式粗放;建筑业高端优秀人才集聚较难。三是建筑市场秩序不够规范。压价竞争、垫资施工较为普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违法分包、企业挂靠等违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四是外出施工劳务输出工作虽有突破,但与先进单位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狠抓质量监管保障施工安全
1、强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和安全监督力度,确保工程地基、基础、主体工程的结构安全性,确保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一例伤亡事故、重伤频率比上年要降低30%,确保工程验收合格使用,确保质量和安全等级事故发生率为零。
2、开展“差别”化监管方式,对重点工程项目、重要工程项目实行重点监管,在监管操作中采取“交圈”式方法,即由检查阶段到整改过程再到落实结果,并将过程和结果存入监督档案。
3、对工程施工中的大型机械、垂直运输机械、施工用电、脚手架实行严格管理,并对大型机械实行登记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4、对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实行登记、审核、批准制度,竣工验收工程实行严格程序,严格备案制度。
5、工程施工监督管理实行“安全第一”工作方针,先安全后质量验收的工作程序,在检查工程质量的同时,检查安全,两项工作合二为一。
6、坚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五项制度,即“约谈制度”“跟踪落实制度”“挂牌制度”“失信惩戒制度”“装饰工程建材复查制度”。
7、加强与材料检测中心联动,禁止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让质量安全事故杜绝在源头。
8、努力提升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政治素质,加强监管能力。
(二)、加强市场管理规范市场行为
1、加大执法力度,完善建筑工程执法监察体系。使执法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倡“先服务,后执法”的工作原则,通过采取“提前介入”的措施,控制违法案件的发生。
2、开展对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特别是对无资质进行主体和基础施工的行为。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发生无证、越级或者挂靠承接工程业务,有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以及出卖图章、图签行为的,除给予相应的处罚外,还要将其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予以登记,同时将企业不良记录汇总,在新闻媒体曝光,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直至清出建筑市场。
3、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进建筑节能建设和科技进步。计划举办由建设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建造师和相关技术人员参加的建筑节能宣传和培训会2次,提高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节能意识;把推进行业科技进步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要求企业要加大科技投入,加强交流、学习和研究,以效益提升作为企业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
(三)、夯实基础,增强市场竞争力
1、转变行业培训方式,提高就业人员素质,增加劳务输出队伍。抓好职业技能培训和管理工作,继续与技能学校联合举办专业培训;全程做好二级建造师考前培训、考试、执业资格注册等服务工作;结合劳务企业资质年审,对工人持证数量不达标的企业,培训壮大。开展普遍性的岗位练兵活动,发扬“徽匠”精神,打造“徽匠”品牌,在全行业营造一种重视技能、重视人才的良好氛围,为建筑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为劳务输出人员增强打入外埠市场竞争力。
2、努力提升资质增强市场竞争力对上级业务部门争取政策支持,对企业进行形势分析、思想宣传,增强企业忧患意识,鼓励并帮扶企业提升资质。
(四)关爱民工保障权益
深入开展“关爱农民工”活动,解决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改善农民工的临时生活居住环境,加大对农民工临时生活、居住环境的投入,提高农民工的生活质量,对农民工队伍的管理由过去单一的制度化管理向人性化管理的转变;继续实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加大对建筑企业的规范管理和建筑工程款及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的清欠、监管力度,强化施工企业的合同备案,从源头上把关,减少新的拖欠现象发生,确保农民工按期足额领到薪酬。
(五)积极应对金融危机,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保持建筑业企业经济运行平稳,扩大建筑业就业。
始于2011年的全球金融危机重创世界经济,也给建筑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我县建筑业倍感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寒意,全局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八届八次全委会精神,广集民智,制定出以下工作措施。
1、以政策引导为抓手,进一步调动人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统筹兼顾,结合全县建筑业实际情况,鼓励企业加快资质升级,大力扶持专业施工企业,引导施工总承包企业向专业领域拓展,支持建筑企业进入基础设施和高技术含量工程建设领域。
2、紧抓大建设步伐,依靠、淮南两市经济辐射“融入合淮”、“141战略组团”等有利因素,尽最大努力争取工程建设项目,带动农民工就业率的扩大。
3、内练素质,外树形象,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办法,采取高薪聘请聘用高技术人材进行业务指导和委以重任,选择一批有潜力可发展的人员外出学习,培养成有过硬本领的乡土人才,回乡创业,全面提高建筑业整体素质,多创精品工程、优良工程、安全文明工地。多揽多干难度大、科技含量高的工程,充分展示我县建筑业吃苦耐劳、攻艰克难的良好形象。
4、利用各种关系,开辟多种渠道,依靠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积极开拓外埠市场,输送劳务人员外出务工,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引进有规模,发展前景广阔的企业,解决农民工务工和企业建成投产后就地吸纳当地人员就业。
(四)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1篇5
为把我市建筑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并将市打造成为建筑之乡,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结构调整,做大做强建筑业
(一)培育龙头骨干企业集团。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扶持政策和措施,建立激励机制,加快培育本地的知名企业、品牌企业和骨干企业。鼓励有实力的建筑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兼并或参股区内外的企业,拓展市场空间;鼓励中小型建筑企业以产权为纽带进行联合重组,组建企业集团;鼓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管理,提升效益,拓展融资渠道,提高综合竞争力。力争到“十二五”末培育出一家特级资质施工企业和一家施工产值超百亿的大型企业集团。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按照“一业为主、多业并举”的原则,优化资源配置,拓展发展空间,推动全市建筑业由单一型向多元综合型发展,由生产经营型向资本经营型转变。在巩固和发展主业的同时,促进建筑业向房地产、交通、水利、电力等行业延伸,构建集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工程等专业为一体的大建筑业格局。建立建筑业与新型建材等有关产业的联动发展机制,加强产业合作,延伸产业链。到2013年全市建筑业增加值超过100亿。
(三)加快行业组织结构调整。构建以高资质总承包企业为龙头、专业承包企业为主体、劳务分包企业为依托,覆盖全行业的、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体系。提升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合理调整总承包企业规模,发挥龙头带动作用。鼓励低资质的总承包企业向专业承包企业转化,扶持专业企业做专做精做特,加快提升在高端建筑市场的竞争能力和施工能力。适当放宽条件、简化程序,扶持劳动力资源富裕的乡镇、成立建筑劳务分包企业。
(四)大力开拓外埠建筑市场。继续巩固提高我市建筑企业在本市和市外传统建筑市场的占有率,鼓励企业开辟外埠市场,稳步提升市外建筑市场的占有份额。对开拓外埠市场成绩突出、积极回乡纳税、带动本市劳动力就业多的企业要给予奖励,在本市的建设工程招投标中予以加分。各级人民政府及市住建委驻外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协调、服务、管理职能,为企业牵线搭桥,提供服务,积极帮助建筑业企业开拓外埠市场。
(五)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要通过集中培训、外出考察学习等多种形式,重点培养建筑经济管理、工程质量管理、科技应用与创新、工程预决算等建筑业各专业领域的拔尖人才,形成高层次人才优势,促进全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企业要不断优化人才资源的配置与组合,引进大中专毕业生,并有针对性地放到施工一线锻炼、培养,蓄积建筑业发展的后劲。要采用高薪引聘等方式,引进区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高层次人才,创造吸引人才、使用人才、留住人才的机制和环境,加速形成建筑业高层次人才优势,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六)完善建筑业统计制度。各旗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树立大建筑业的概念,加强对建筑业的统计工作,充实统计内容,扩展统计渠道,完善统计方法,统一统计口径,全方位科学统计建筑业有关数据,为建筑业发展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二、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营造促进发展的良好环境
(七)认真开展建筑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在工程建设实施中出现的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低劣、质量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我市工程建设项目依法实施建设。
(八)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市外工程勘察、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招标、工程造价咨询等企业进入我市承揽工程业务,需到市住建委办理入境备案手续。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要明确提出,参与投标的市外施工企业要承诺中标后在设立独立纳税机构(分公司),并将其作为合同条款在合同中写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发放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时,要核验中标的市外施工企业已在我市设立的独立纳税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九)规范招投标管理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做好本地区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招投标制度,消除人为因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确定中标人,严禁以抓阄形式确定中标人,全面推行无标底招标。加强合同备案管理,招标人和中标人须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并在7日内由中标人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十)明确依法招标工程规模。全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项合同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通过依法招标确定中标人,其招投标活动,必须依法进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交易中心(有形建筑市场)进行交易。
(十一)加强工程造价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计价规范,按季指导价格,合理控制我市的工程造价水平,特别是要按季、按旗县区制定商品混凝土的指导价格,保证价格公平合理。
(十二)全面落实工程总承包企业负总责制度。总承包企业要对建设工程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农民工工资支付、合同履行等负总责;凡在招标文件或承包合同中约定可以分包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将工程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订立分包合同后,应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十三)严格注册建造师和项目总监变更管理工作。在工程实施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中标的施工企业的建造师和监理企业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允许进行变更,如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确因身体等特殊原因不能上岗,应出具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由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向招投标监督部门提出增补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申请,增补人员的资质条件和业绩等要与中标的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基本一致,但原中标的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离岗之日起,在该工程未履行竣工备案手续前不得再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活动。通过邀请招标方式中标的建造师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申明理由进行变更的,应由资质等级一致的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接替其项目管理工作,但原中标的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变更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活动。
三、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夯实建筑业发展的基础
(十四)完善市和旗县区两级质量监督体系和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加大工程质量检查和建筑材料抽查力度,积极推行工程质量巡查和差别化管理制度。根据工程类别、重要性、工程参与单位的业绩、信誉、质量保证能力等情况,实施分类监督。工程实体质量监督与企业及项目经理部质量保障体系监督并重,严厉打击工程建筑质量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质量责任制不落实、项目部执业人员人证不符、随意脱岗、离岗等问题,着力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行在岗建造师离岗告知制度,在岗建造师离开施工现场两日以上,要由本人书面申明理由,经施工企业负责人和监理企业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承担本工程监督任务的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备案。复岗后要及时到备案部门办理手续。建造师离岗期间,施工单位要指派一名资质条件与其一致的建造师临时代行其职责。
(十五)突出质量监管重点。强化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行为监管和工程实体质量检测,重点监管住宅工程尤其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及道路桥梁等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认真开展以建筑节能保温材料及其施工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工程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抓好框剪结构工程填充墙裂缝等质量通病的治理,切实抓好建筑工程地下车库防水施工质量。
(十六)全面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各旗县区政府所在地规划区内,要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全面使用商品混凝土。没有设立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旗县,要在6月底前完成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报批工作。
(十七)建立企业争先创优激励机制。对获得国家、自治区和市级质量奖的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可在招投标中予以奖励加分。实行建设工程优质优价制度,对获得国家鲁班奖的企业,可以试行奖励工程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住建委制定。
(十八)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认真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强制推行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加大定型化、标准化安全防护设施的推广和检查力度,规范建筑施工现场防护设施。推行施工现场防护用品免费抽样检测制度,确保施工现场使用的防护用品合格,真正起到安全防范作用。积极开展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从源头上杜绝安全管理漏洞,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四、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推行履约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
(十九)建立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统一的诚信标准和管理办法,对管理范围内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行为进行检查、记录与公示,并载入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诚信档案,同时将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及时报送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建立诚信奖惩机制,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管理、表彰评优等工作中,充分利用已公布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行为信息,依法对守信行为给予激励,对失信行为进行惩处。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篇6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安全发展理念统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防范重特大事故为中心,以严格依法监管、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为手段,以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和建筑起重机械伤害等三类事故为重点,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和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实现2009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的总体目标:全市2009年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确保不突破省建设厅下达的控制指标。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积极组织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施工安全的领导干部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省建设厅将在今年二、三季度,与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联合组织对全省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分管施工安全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学习,我市要积极指派相关人员踊跃参加,确保学习成效。
2、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我局将针对施工安监执法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负责人以及相关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主要学习《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和部门规章,《高大模板施工规范》、《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论证办法》等行业技术规范,以及《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等,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3、组织对近两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责任人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学习。为认真落实“四不放过”原则,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局要将促发生过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按省建设厅的要求参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学习,切实提高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管理人员法制意识和依法经营水平。
4、组织开展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全市建筑劳务队伍综合素质以及建筑工人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我局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全力推进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平安卡”管理制度的实施,把实施建筑工人“平安卡”制度与工程定额、创优评优等环节有机结合起来;二是全面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要严格查处无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
5、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以普及建筑施工安全法制知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网站等媒体舆论作用,增强全市建设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专项治理
1、隐患治理范围: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隐患治理内容:一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到位情况;三是深基坑、高支模、外脚手架、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含顶升拆卸)等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和组织实施情况;四是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租赁行为,强化建筑施工机械设备检测管理,全面实施建筑起重机械初始登记、安装告知、使用登记以及日常维护保养制度;五是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状况;六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使用状况。
3、加强安全巡查力度,重点巡查对象包括:一是建设规模较大、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二是事故多发地区;三是管理薄弱的施工、监理企业;四是外来施工、监理企业。
(三)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
1、严肃事故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要求,与其它部门协同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执行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严肃追究和依法处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认真落实政府监管职责,严厉打击无资质、超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
3、切实执行广东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加大对施工、监理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日常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提请予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录入全省施工企业诚信平台。
(四)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
1、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加强层级监管。我局将执行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对事故多发、安全监管薄弱地区建设局领导和事故频发的施工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建设规模较大或施工安全形势严峻地区的施工安全生产情况,适时组织重点督查,督促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扭转安全生产严峻形势。
2、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为基础,组织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达标活动。
(五)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1、加强建筑施工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健全施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强化各地施工安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资源储备,加强应急教育和救援演练,提高处置重特大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
2、注重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实效,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的有效措施。
(六)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
组织开展与施工安全相关的观摩、学习,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督促各施工安监站配备必要的专业人才,不断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水平。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着力解决各级施工安监机构经费、编制等问题。
施工企业必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91号)文的要求,设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管理队伍,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0日前完成)。为加强领导,确保实现今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的工作目标,市建设局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由建管科、市安监总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管科,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的各项工作。
各区县建设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具体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各地建筑施工企业要在4月10日前成立“安全生产年”工作实施机构,结合本企业特点,制定“安全生产年”实施方案,下发到各分公司、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并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安监机构备案。同时,各施工企业要强化对在外承接工程的分支机构和全部在建工程的管理,强化对企业和项目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对深基坑、高支模、地下暗挖、外脚手架、大型起重设备安装(含顶升拆卸)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管。
(二)全面推进阶段(4月10日至10月30日)。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工作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把“安全生产年”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全面地传达到辖区内每个施工企业,督促其制定具体措施,并落实到每个在建项目、施工班组和作业人员,要求施工企业全面开展在建项目施工安全隐患的自查自改。
各区县建设局和各安监机构要针对二、三季度台风、汛期、高温多雨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督促各在建工程切实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中暑等各项措施;针对“五一、十一”长假期间的施工特点,适时开展节前安全检查,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制度;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落实专人跟踪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严防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各部门要对本地区、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年”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检查评估实际效果。同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措施,健全政府、企业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使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在此期间,各部门要组织对本辖区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认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切实推动各项相关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注重实效,狠抓落实。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年”实施方案,加强层级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及时掌握了解辖区内在建工程开展“安全生产年”工作的有关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
(三)丰富形式,注重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行业协会作用开展对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时报道本地区、本单位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活动所取得的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做好舆论监督。
(四)及时总结,按时上报。各区县建设局应及时总结“安全生产年”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将各阶段工作情况按期上报我局建管科:
1、4月10日前,上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实施方案及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10月30日前,上报全面推进阶段小结材料;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这次全省建筑业管理与施工安全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全国、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8年全省建筑业管理与施工安全工作,研究部署2009年的工作。刚才,梁志华、廖江陵、吴松、袁庆华等同志分别对去年各自分管的工作进行了简要的回顾总结,提出了今年的工作思路,我完全同意,房厅长最后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2008年全省建筑业管理与施工安全工作回顾
2008年,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开拓创新,建筑业管理与施工安全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建筑业总产值再创新高。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措施,积极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截止2008年底,全省建筑业企业共计6359家,其级企业8家,一级企业505家;共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200亿元,同比增长6.7%;实现利税270.13亿元,同比增加31.1%。大量投资通过建筑业的转化,形成了促进国民经济长期发展的固定资产和现实生产力,极大地改善了城乡面貌,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
(二)安全生产形势继续好转。2008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好转。全省建设系统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45起(其中较大事故2起,一般事故43起),死亡52人,与*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9起,下降了16%,死亡人数减少14人,下降了21%,全年没有发生过重大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施工事故死亡人数仅占省政府下达给全省建设系统74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70%。主要抓了以下工作:一是坚持落实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继续坚持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施工安全例会、安全生产警示约谈、事故预警提示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制度。及时出台了《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等多个规范性文件,促进了管理规范化。二是狠抓队伍建设。2008年5月,省建设厅组织举办了全省各地分管施工安全的建设局(建委)副局长(主任)、施工安监站站长参加的法律法规培训班,专门邀请了省检察院、省安全监管局的领导、专家授课,针对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焦点问题深入浅出地进行了剖析。2008年第4季度,省建设厅根据《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分三阶段对全省所有施工安全监督站进行了业务考核。通过教育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三是切实抓好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工作。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隐患治理年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一边抓隐患排查,一边抓落实隐患整改,重大隐患基本按要求落实专人,跟踪整改。四是着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以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为契机,促进施工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实施安全生产动态管理为抓手,加大安全生产管理执法力度。据统计,去年全省各地已对施工、监理企业作出量化扣分记录3383条,对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作出量化扣分记录6185条。省建设厅还依法作出暂扣51家本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60名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及暂停6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上岗执业的行政处罚。以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为切入点,逐步提高建筑工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到去年底,全省接受安全教育和考核的建筑工人超过80万人,持“平安卡”上岗作业的超过75万人。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制定过程监控措施为依托,强化对施工起重机械装拆和安全使用监管。研究和开发了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及特种作业人员监督管理系统,对全省起重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信息实行网上动态管理。目前已办理了近2万台建筑起重机械的产权备案登记,并在全省一半以上市开展了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已有6614人取得省建设厅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2008年全省共评出97个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三)建筑工程质量保持稳定。2008年全省纳入质量监督工程33209项,建筑面积32266万平方米,与*年基本持平。已竣工16132项,竣工面积16131.7万平方米,一次通过验收合格率为99.94%。发生轻微质量事故4宗,比*年降低了71.4%。2008年全省评选出省优良样板工程84项,金匠奖工程31项,获得国家鲁班奖工程8项,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排名第二,比上年增加了3项。主要抓了以下工作:一是抓制度建设。组织开展了《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完成了初步的修订稿;针对商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省建设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意见》,全省各地加强了对商品混凝土质量的管理;印发了《关于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指导意见》,促进了我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的建立。二是抓工程质量动态管理。为加快立窑水泥的淘汰,促进结构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省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在市政基础设施和建筑物结构工程中禁止使用立窑水泥的通知》;针对广东沿海少数建设工程项目出现使用未经处理的海砂的现象,印发了《关于在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禁止使用未经处理海砂的紧急通知》;针对一些地区出现不法分子配制劣质水泥出售的现象,印发了《关于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劣质水泥用于建筑工程的通知》。三是抓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了全省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对一批问题突出的检测机构进行整顿,促进了检测机构行为的规范;组织开展工程施工质量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筑节能施工质量,责令一批企业对工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消除了一批质量隐患,增强了工程质量监管的力度。四是鼓励工程质量创优。深圳、*等地出台政策,对工程质量获得地市以上工程质量奖的,给予直接承包工程或直接参与工程投标的奖励,引导施工企业打造质量品牌。
(四)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一是强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省建设厅会同省监察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关键环节管理的意见》,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对招标投标关键环节的管理,防止串通招标投标等违法行为。深圳市进一步改革创新,重新修订出台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推行资格后审、网络招标投标等新举措。*市加大对招标投标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2008年共对11宗招标投标违法违规案件进行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达883万元。2008年全省实行招标工程9025项,造价1959亿元,其中公开招标工程7628项,造价1624亿元。未发现重大违法案件。二是进一步完善我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建设。根据建设部的要求和我省建筑市场管理的需要,我省已建立了全省共享的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市2008年将诚信行为考核的范围,纵向覆盖到了包括施工许可、施工图审查、工程承发包、质量、安全、造价、建筑节能、散装水泥、墙材革新、城建档案、拖欠工人工资等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横向覆盖到设计、监理、施工、造价中介、招标等建设领域各企业,覆盖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工作范畴,实现了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各职能机构的相互联动,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新局面。三是加强工程监理行业管理。省建设厅组织开展了监理巡查,对*、*、*、*等4个市的监理活动进行巡查,通报了一批问题突出的监理企业及其监理项目;各地在日常检查中也加强了对监理企业履行责任的监督,促进其发挥作用;为促进监理企业加强自律,省建设监理协会组织修订了我省监理行业自律公约。四是加强了跨地区施工企业管理。我省*、*等市按照坚持市场开放,又加强行政监管的原则,采取了本地、外地企业统一管理的模式。如*市强化“三个固定”和“三个相符”。企业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固定联系方式和电话,有固定管理机构人员。承揽的工程项目所需资质与登记备案的资质等级相符;现场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与登记备案的人员相符;人员配置与规定的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所需的项目技术管理人员相符,增强了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
(五)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体系进一步完善。2008年我省各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群策群力,高水平地完成了各项计价依据的编制工作。顺利完成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我省承担的《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全国统一城市轨道交通预算定额》、《建设工程工料机数据标准》等国家标准中部分专业的编制任务;完成了《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估价指标》、《华南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常用植物图录》、《广东省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计价暂行办法(送审稿)》等文件的拟订工作;围绕推动建筑节能的目标任务,开展相配套的定额子目、计量规则、计价办法等计价依据的调研。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篇8
今年我们召开的全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是一次重要的会议,取得了圆满的成效。这次会议有三个突出的特点:一是主题鲜明,紧紧围绕了促进经济发展、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来制定工作目标;二是求真务实,紧紧抓住了当前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来布置工作任务;三是精简高效,紧紧把握了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主要环节,质量安全、建筑市场管理、标准定额三个司一起与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工作措施。这次会议本身就体现了政府对工程建设管理思路的创新、机制的创新,为下一步各地抓好落实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昨天黄卫副部长的报告系统地回顾了去年工程建设领域取得的成绩,深刻分析了工程建设工作和建筑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明确了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按照会议日程安排,质量安全司、建筑市场管理司和标准定额司将分别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好今年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下面,我想结合对黄卫副部长报告以及会议讨论时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我司今年在质量安全监管和行业发展方面的具体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从促进建筑业发展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出发,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行业发展工作。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努力做到“五个统筹”和“五个坚持”。贯彻上述精神和要求,结合黄卫副部长报告的精神,我们认为做好质量安全和行业发展工作,要在工作的指导思想上明确两点认识:
一是要充分认识建筑业支柱产业的地位,努力促进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这也是我们做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个问题在黄卫副部长报告中已做了充分阐述。建筑业既是传统行业,也是基础产业,在当前大规模经济建设时期,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对拉动经济增长,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都发挥着巨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要从促进经济发展的要求出发,努力做好调整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增长质量和效益的工作,使我国建筑业的发展水平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贡献。促进建筑业发展要靠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一方面政府要加强引导和服务,通过制定政策帮助企业解决深化改革中的难点问题,通过市场准入等手段引导企业完成结构调整和制度创新,通过政府服务和监管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企业自身要不断深化改革,提高技术、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只有企业搞活了、发展了,建筑业的地位才能提高,一些深层次的矛盾才能得到解决,才能有能力、有条件更好地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使命。
二是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尽快建立科学的政府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体系。工程建设从立项开始,经过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是一项系统工程,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涉及方方面面,涉及每一个环节。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方面,我们要更多地依靠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把该由企业负责的,能够通过市场竞争解决的交给市场办。要分清政府与企业在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职责,政府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一步转变政府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能,对如何利用行政许可等法制手段来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要多研究,对如何依法规范、完善现有的监管制度要创新工作思路。既要增加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又要加强监管、严格执法。我们认为保障质量问题应更多地交给企业和市场,通过竞争促进技术进步和质量水平的提高。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法规、完善制度,推进技术进步,引导行业发展,促进诚信机制的建立。但对安全问题,政府应当加大监管力度,这也符合国际惯例,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要积极构建“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中介参与服务,社会舆论监督”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在工程质量安全以及建设监管的程序上,要尽可能归并、减少行政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积极探索区别监督、一个窗口对外、相对集中执法等监管方式改革,切实提高政府监管效力和水平。
黄卫副部长在报告中分析指出,发展经济是我们一切工作的中心,建筑业正处在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我们要把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把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放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中去思考,进一步增强做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和推动建筑业发展的决心和信心,提高做好工程建设管理各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黄卫副部长报告中布置的今年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实现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和行业发展工作的新发展。
(一)继续抓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安全方面要做的几项具体工作是:贯彻一个《决定》,实施两个《条例》,建立三项制度,强化四项基础工作。一个《决定》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两个《条例》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企业安全许可证条例》,三项制度是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四项基础工作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强化政府安全监督管理和推动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科技进步。
1、确保今年安全生产的控制指标不突破。
2004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是:各地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按2.5%及以上的幅度下降;全国建筑施工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低于2003年6.92的水平;重大伤亡事故明显减少;杜绝特大伤亡事故;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各地要通过制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这是贯彻国务院《决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措施。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逐级分解,把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每一个层次和部门,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人员,确保不突破今年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我部正在研究制定省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考核评价办法,定期通报各地安全生产情况,促进安全生产有关措施的落实。目前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严不起来,责任制落实不下去。仅以三级以上事故结案和处理情况看,就反映了一定问题。去年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三级以上事故48起,到目前为止,尚有24起没有结案处理,其中只有5起是没到结案期的,其他19起都已超过结案期。三级以下事故还有1230起,各地应检查一下结案处理的情况。要严格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处理工作,坚持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严格事故的处理和责任追究,这也是教育干部、群众增强安全意识、法律意识的重要环节,是维护法制和纪律的严肃性,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具体体现。有些省市反映,目前结案处理工作主要在地方安管部门,对事故不能及时结案处理无能为力。我们认为要主动加强与安管部门的横向沟通,建立起良好的协商、协调工作机制。去年,我们与国家质检总局通过协商和联合开展活动,比较好地解决了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两家拟发联合部令,明确分工促使问题的解决。今年,我们将与国家安管局围绕事故统计口径、事故处理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等问题进行协商,特别是对两个《条例》在理解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强协商,统一认识,落到实处。希望各地要重视起来,积极主动地做好沟通工作,促使事故处理等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应有的惩戒教育作用。
2、尽快建立和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我部要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依法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前我部正在制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严格建筑市场安全准入的管理,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的范围、主体、对象、程序、条件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我们将根据会上大家提的意见和建议尽快修订颁布,各地要及时制定实施细则,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企业安全许可证条例》的规定,我部直接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地方所属施工企业证书的颁发,希望各地制定具体实施计划,今年年底以前,有步骤、分批次地完成发证工作。
对于安全生产许可证与市场准入资质的关系,大家都很关心,《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企业“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安全生产条件是企业资质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未达到相应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可以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企业安全许可证条例》也明确规定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要单独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我们认为,上述法律法规规定表明,安全许可是企业取得资质许可的前提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安全许可证”和“企业资质证书”,两证齐全,方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两证既有密切联系,又要对安全许可实施相对独立的监管。
大家关心的另一个问题是在设置安全生产许可时,如何处理好既支持企业发展又重视安全生产的关系。施工企业都是以项目为单位进行生产,往往同时会有若干个项目在开工,且分散在全国各地,而安全许可证是按法人单位发放,一个企业一张证书。一个项目出了安全事故和整个企业的安全条件如何挂钩,什么情况下收回或者吊销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涉及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对安全生产条件的评定,需要合法合理,还要合情,要有明确标准,要有操作性和可行性。这个问题要认真研究,会后对此问题我们要专题调查研究,也希望大家多出主意。我们考虑可否借用交通安全记分的办法,根据事故的大小轻重设定不同的分值,根据事故情况给予警告、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处罚,企业自己也就引起重视了,加强整改,当分值达到一定比例再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这样就既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又能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如果一个企业多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说明该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存在缺陷,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必须清除出市场,否则会给社会造成更大的影响和经济损失。
讨论中有的代表提出,要明确安全责任的主体是谁,政府不能总处于被动地位。安全的责任主体是企业,安全许可证制度的实施实际上把安全的压力压在了企业身上,企业自身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拿不到安全许可证,或有不良的安全生产纪录,对企业的市场准入、承担任务肯定是有很大影响的。因此,我们要用好这个行政许可,切实把安全的责任落到企业身上。
3、加强对“三类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建筑业农民工的安全培训。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部已经起草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会上也作为待议文件听取了大家的意见,我们争取早日印发。“三类人员”(即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人,也是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基层的关键人员,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之一。因此,各地要抓紧制定办法抓好落实。同时,我们已经开始组织有关人员编写“三类人员”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落实“三类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我们抓紧与有关部门协商,努力达成一致认识,会后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实施办法。
建筑业农民工是建筑生产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一线的直接操作者。农民工的操作技能的高低、安全生产知识的多少,对保障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有着直接的关系。今年我们要重点加强对建筑业农民工的安全培训,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企业制定建筑业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大纲,加快组织编写通俗易懂的教材,为培训农民工掌握安全操作基本技能和安全防护、救护等基本知识提供必要条件。二是大力发展劳务企业,劳务企业是管理农民工的重点单位,要负责农民工熟悉了解其操作岗位必须的安全生产知识。三是施工用人企业要搞好三个层次的培训,即上岗前的操作技能培训、安全保护知识培训和新技术新材料的采用培训。四是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也要根据本地情况,对农民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防护技能和业务水平。通过这几方面的培训,强化施工现场一线操作人员安全意识,促进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农民工的整体素质。
4、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投入。
目前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安全生产条件薄弱。今年我部要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决定》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有关安全生产投入管理的办法,落实建设单位在工程概算中确定并提取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落实安全生产投入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将安全措施费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二是施工企业要计划好、用好这笔费用,专款专用;三是建立对建筑业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形成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安全投入占投资多大比例,各地可以选择一些企业做做测算调查。广州市按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工程以及不同招标方式,制定了提取安全生产措施费标准的办法,保证了安全投入的落实。希望各地和一些大企业积极研究、探索和试点,为这项措施的实行提供实践的支持。
另外,要鼓励建筑业企业加大安全生产的科技投入,加强与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合作,研究、开发、推广一批安全适用、先进可靠的生产工艺、技术措施和装备,淘汰落后工艺,通过科技进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保证能力和安全生产水平。
5、继续推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实施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分散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我部已经开展了两年试点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年要总结经验,继续推行。但对保险费用返回使用管理方面,各地要加强研究,还要更多的用市场的办法加以规范,使这笔费用通过安全咨询服务的方式用在施工企业的安全上。广东江门市在研究保险费返回使用时,提出可以由保险公司请监理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咨询服务,这样既可减少风险,也可以增加监理单位的收入,上海也在考虑这一办法。我们一直被安全监督机构的经费、力量不足所困挠,政府即使要解决一定的人员、经费,恐怕也解决不了量大面广的安全监督问题,安全咨询服务是一种市场的机制,应该积极推进。
6、研究改进监管方法。
一是要落实好新设立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按照两个《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新增了五项制度,其中两项行政许可,即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批和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审批,三项备案制度,即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备案、施工起重机械和设施登记备案、依法批准开工报告和拆除工程备案。对于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我们可以从着眼于增强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力和安全防范能力,促使企业自觉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出发,研究制定办法,变人治为法治,变被动防范为源头管理,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要改进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检查的方式。要改变单一的、运动式的监督检查方式,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过程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今后的检查应重点放在一级检查一级的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查企业也要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从以告知性的检查为主,转变为以随机抽查及巡查为主;从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向企业的标准化、规范化,检查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管理转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健全完善建设系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罚信息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增强安全生产社会舆论监督力度,构建全建设系统和社会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四是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法建立和完善各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解决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问题。这个问题主要还要靠各地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出台,借“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借国务院、各级政府重视安全生产的时机,积极向上反映,争取财政拨款解决。但政府不可能解决更多的编制和经费,因此利用意外伤害保险机制、发展安全咨询服务机构是一条路子,要把他很好的用起来。政府的监管不能只靠行政手段,一定要更多的采用市场手段,从机制上解决。再有,要加强监督执法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培训,逐步建立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制度,切实提高监督执法人员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建立起覆盖全行业、全城乡、全过程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
(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
工程质量是我们很多法规、制度的落脚点,是人民群众评价建设工作的最直观的标准之一。2004年质量工作的思路是:从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有关精神出发,将统筹城市发展与村镇建设、统筹政府监管与企业自律、统筹政策主导与市场引导这三个原则,作为贯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的主线,提高监管水平,加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依法承担质量责任的意识,争取实现我国工程建设质量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今年要完成的几项具体工作是:完善两项制度,突破三个难点,推进四项工作。两项制度是施工图审查和质量监督制度,三个难点是加强监理质量的监督、村镇工程的质量和建筑节能设计,四项工作是工程保险、质量检测、诚信体系和技术进步。
1、进一步完善施工图审查制度。
施工图审查制度自2000年实施以来,作为政府对工程实施前的重要把关环节,对保证工程质量确实起到了重要作用。通过三年多的实践,这一制度逐渐得到了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和社会公众的认可。但是,作为一项新建立的制度,需要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今年我们拟尽快出台《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部长令),针对当前反映的审图工作运作方式不够规范、审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审查范围深度标准不一、个别地区收费偏高等问题提出意见,同时对集中管理的政府投资工程和实行建设项目总承包的房屋建筑工程做了特殊的管理规定。会后,我们将及时吸收代表们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争取尽早颁发。施工图审查工作各地发展不平衡,湖北省、武汉市和福建省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工作的开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地区的办法、措施,重点抓住审查机构的管理、审查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提高、审查方式的改进,来规范审查行为、保证审查质量、提高审查水平,使这项制度健康发展。今年结合部令的颁发,我们也要对各地施工图审查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施工图审查还有一个要研究的问题就是工业工程如何开展,我们正在调查。国外一般对工艺部分不审,由开发工艺包的厂商负责,但土建部分和配套的建筑工程一般均纳入审查范围。工业工程如何开展,这项工作还需要工业部门多提意见。
2、规范质量监督管理,提高队伍素质。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就建立统一的监督执法体系和工作协调机制与铁路、交通、水利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明确管理职责,修改出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明确监督机构和人员的条件、职责,进一步规范监督工作。
认真贯彻《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进一步规范监督工作。一是各地要积极制定监督工作细则,根据需要将监督工作重点由专注于结构安全、消防安全适当扩大到重要的使用功能、节能、节地、节水等方面,使工程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使质量监督工作实现标准化、规范化。二是各级监督机构要充分利用社会监督力量,重视并发挥群众举报的重要作用,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要建立质量监督巡查制度,针对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出击,不能简单地搞“民不举、官不纠”。四是要加快质量监督机构的改革,有条件的质量监督站可以转为全额拨款的执法监督机构。五是要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专业技术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专业能力。六是要转变工作作风,体现依法行政、寓服务于监督之中的精神,全面提高监管与服务水平。
3、加强村镇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村镇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也是我们质量监督中的一个薄弱环节,近几年一些较为严重的工程垮塌事故主要发生在村镇和城乡结合部。如2002年5起造成人员伤亡的建筑工程垮塌事故,有3起发生在小城镇;2003年的厦门市南林村群鑫厂房工程事故,在施工中倒塌,造成7人死亡。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了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一些发展较快的镇,其经济、人口、用地规模和工程建设量实际上已具备中小城市的水平,而现行的政府管理体制和机构还不能适应这种需要。对于村镇建设管理薄弱的局面,部里很重视,列为今年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拟在今年制定出台《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村镇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大家认为难度较大,我们也认真做过分析。从法律依据上讲,《建筑法》明确二层以上住房都纳入监管范围,没讲农村还是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对村庄建设也有规定。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落实。中国这么大,如果统一用一个办法,或用城市的管法简单的套到村镇上有定不行,也不现实。这就要求各地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研究具体办法,把监管责任落实下去。当前加强村镇质量安全监管有三个难点:一是机构、经费,二是执法部门,三是技术力量。解决这些问题靠增加机构、增加人员肯定行不通,可以向当地政府反映,积极争取。主要还要靠我们监督工作重心下移,辐射带动,同时更多要与现行的集镇管理体系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等已有机构的作用,建立巡查制度。对村镇工程的监督管理,在工作方式上更强调服务、指导和帮助,对这一薄弱环节各地要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办法。我司将在适当时候组织各地交流,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4、加强监理质量的监督和对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工程建设的指导。
随着工程监督机构工作方式由微观定点检查向宏观巡查转变,以及旁站监理制度的实施,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理企业在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中的作用。2004年要针对《关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监理企业履行质量责任加强监督的若干意见》的贯彻情况,开展一次对监理企业履行质量责任的专项督查,促进各地切实落实这项管理方式的调整,充分发挥监理企业在保证工程质量中的重要作用。
我国建设用地十分紧张,地处山地、滑坡地区的城市要加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管。去年我司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建设部关于加强滑坡崩塌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希望各地引起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今年我们将组织专家抓紧制定《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工程建设导则》,指导各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5、大力推行工程保险。
工程保险是运用市场手段保证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措施,是减轻工程建设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举措,也是解决因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而拖欠工程款的一个治本之策。上海地铁四号线的事故,因为事先买了保险,上部赔偿保费1.35亿,实际用了1.25亿元。下部修复估计按投保56亿的15%赔付也能解决,这是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减轻企业和政府风险的有力例证。在工程建设领域已经开展了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近年又开展了工程设计责任保险试点,今年准备出台有关实施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行工程质量保证保险。我们拟采取以下四个步骤开展这项工作:一是会同保险机构开发有关险种,制定符合国情和行业特点的保险条款;二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应的指导意见;三是确定一批试点城市先行试点,根据情况逐步扩大范围;四是总结经验全面推广。
对于工程设计责任保险,2003年我部颁发了《关于积极推进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今年要求基本推开,下一步要在规范市场、培育发展中介机构方面,加强研究和指导,更好地推动和完善设计保险制度。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当地保险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探讨,促进工程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
6、规范工程质量检测管理。
工程质量检测是工程质量控制的核心环节,也是目前管理的一个薄弱环节。2004年我们要通过制定出台《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部长令),明确检测机构的业务范围、人员条件、设备设施、检测业务程序以及监督管理和相应处罚,解决检测市场竞争中存在的一些不规范、不公正问题。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和单位来信反映,一些检测机构利用行政手段垄断当地检测市场,一些检测机构以压价竞争、减少工作程序或放松检测要求等不正当的手法来争取项目。我们认为,检测机构应通过计量认证和建设主管部门的资质认可,方可在市场上提供检测服务,并对自己出具的检测结果负法律责任。只有这个环节规范了,工程质量才能切实得到保证。近两年福建、浙江、甘肃、广西、江苏等地,在地方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都对检测单位的质量责任做了规定,天津市和深圳特区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还对检测单位的质量责任专设一章予以规定。部长令出台后,我们要结合其贯彻实施,组织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治理活动。
7、积极落实建筑节能设计。
据统计,我国建筑耗能是发达国家的1.5~3倍,而且污染严重。建筑节能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也有重要责任,落实建筑节能的设计是重要环节。在设计环节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通过施工图审查把关,切实督促建设各方特别是设计单位自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能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2000年部里组织了对北方地区执行节能标准的检查,除北京和个别省份外大多省份仍未执行,现在情况会好一些,但建筑节能仍有大量工作要做。因此,设计管理部门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要把建筑节能作为一件大事,强化建筑节能标准的贯彻执行。二是大力推广建筑节能科研成果在工程上的应用,要制定政策加强引导。三是标准设计工作要跟上,及时更新体现最新科研成果的标准图,使建筑节能的“四新”技术广泛应用于工程建设。四是今年要组织专家对建筑节能设计情况进行调研,针对节能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指导意见。在适应时候组织节能设计研讨交流,促使建筑节能工作落到实处。
在施工环节,施工单位要通过改进施工工艺、提高施工水平,严格检查进场材料和设备来落实国家规定的节能要求,保障节能设计的贯彻执行。主管部门在竣工验收备案时,也要将建筑节能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
8、推进工程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不良记录管理,建立工程质量诚信体系,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意识和信用水平,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质量监督保证机制的重要内容。2003年我们颁发了《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今年各地要进一步抓好落实,主要有四方面工作:
一是要按照《关于报送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的通知》(建办质[2003]305号)和《关于勘察设计质量信息管理业务系统试运行的通知》(建办质函[2003]665号)的要求,将质量监管信息及时、准确地通过监督信息系统报送建设部。
二是要抓紧搭建质量管理信息平台,在主管领导负责下确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争取在今年内全国所有城市及有条件的县都实现监督信息的网上传输,个别地方实现监督业务的网上运行,通过联网把不良记录数据库先建立起来。同时,对各类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勘察、设计文件和工程实体质量严重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进行记录,建立公示制度。
三是今年上半年我司将组织召开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研讨交流会议,就质量监督和施工图审查两个信息系统的运行进行研究和部署。
四是要研究将质量不良记录与资质年检挂钩的办法,将不合格的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清除出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市场的进一步规范,从而确保工程质量。
9、依靠技术进步,提高质量水平。
在加强建筑业技术管理和推动技术进步方面,今年要进一步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根据《2003-2008全国建筑业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确定一批示范企业和示范工程,组织交流研讨,促进建筑企业管理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同时,要研究出台有关指导意见,继续推进勘察设计企业的信息化建设。
二是组织对建筑业10项新技术的更新,突出节能、环保、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新技术,制定新的建筑业技术进步评价指标体系,促进建筑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组织专家编制《住宅工程操作规程》,提高中小企业操作水平。
三是借鉴去年编制《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的经验,组织编制《工程勘察技术措施》,针对三年来工程勘察质量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措施,配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勘察文件的审查,切实改进和提高勘察设计质量。
四是委托建筑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对国内主要勘察设计结构软件的使用情况进行调研,针对使用中反映的问题,配合新一轮勘察设计规范修编,提出改进意见和要求,条件成熟时开展工程勘察设计软件测评试点工作。
五是指导协会改进和修订现行的部级勘察设计评优办法,重点鼓励技术创新,使评出的优秀勘察设计成果对整个行业起到示范和指导作用,带动勘察设计行业技术进步。
六是重视人才培养,鼓励在设计、施工企业以培养技术带头人和技术能手为主要内容的各种活动,形成全行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今年抗震防灾方面的具体工作。
去年我部通过组织开展全国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质量检查,发现了抗震设防方面存在的问题,消除了抗震设防的一些隐患,也强化了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对抗震设防的责任意识。2003年我部颁发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该部令的颁发使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工作有章可循,我们也希望各地通过认真贯彻实施部令,使城市综合防灾能力切实得到提高。在新疆、云南等地发生地震后,我司与相关司局共同组织专家开展震害考察,为制定、修订相关技术标准积累了第一手材料,也对地方恢复建设提出了建议。按照国家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的要求,我们组织部内有关司局制定了《建设系统反恐怖工作预案》,该预案的颁布和实施将会提高全国建设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今年我们要继续围绕部的中心工作与我司2004年的工作计划认真抓好抗震防灾工作、建立完善有关应急机制,特别要突出抓好以下两项重点工作:
1、加强村镇建设的抗震防灾工作。
村镇建设的抗震防灾已经引起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回良玉副总理为此专门做过批示。我们要扎扎实实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一方面,我们要在部计划出台的有关村镇建设规划、建设管理规定中,充分体现抗震防灾的要求;另一方面,我们要加大对村镇建设技术指导的力度,要组织各地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不同地区、区分不同结构形式组织编制农房建设抗震设防标准图集,同时要把抗震防灾内容作为工匠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还要针对移民建镇、集中建设的村镇建设抗震工作开展调研,根据调研成果,提出对规模建设的村镇建设加强抗震管理的指导意见。希望有关省市共同配合做好落实工作。
另外,今年三、四季度拟召开城市防灾座谈会,交流各地做法,总结经验,进一步做好抗震防灾工作。
2、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按照国务院应急预案工作会议的部署和部领导的要求,今年建设系统要完成十个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我司作为部内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的牵头单位,在遵照部领导要求做好有关组织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设系统反恐怖工作预案》、《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修编工作。这是一项新工作,也要加强调查研究,和地方同志一起制定落实好这些预案。
(四)行业发展和企业改革方面的具体工作。
根据黄部长的报告,行业发展工作以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为重点,努力提高我国建筑业的整体素质。围绕这一重点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1、研究起草《关于继续深化建筑业改革的若干意见》。
1984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工程设计改革的几点意见的通知》。20年来,我们国家改革开放的程度不断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不断深入,在这一大背景下,在国务院两个文件具体指引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的改革不断深化,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上也有许多创新。为了在工程建设领域更好的贯彻实施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总结推广全行业20年来特别是近年来改革创新的经验和成果,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一段时期前进的方向,我们拟研究起草《关于继续深化建筑业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将涉及二个层面的问题。一是企业层面的问题,主要包括:继续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引导行业结构调整,通过重组整合综合型企业集团和发展专业事务所、专业建筑公司,大的做强、小的做专;培育发展工程咨询业和中介服务业;推进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BOT、BOOT等国际通行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等改革内容。二是涉及建设管理体制层面的问题,主要包括: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发展和完善个人执业资格制度,改革和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加快建设领域风险保障机制建设,完善工程质量安全、市场监管体制等改革内容。
初步设想《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由五部分组成:一是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二是建筑业企业深化改革的方向和要求,三是深化建筑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和政策意见,四是促进建筑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五是改革的组织领导和实施步骤。这是一项涉及面很广,难度很大的工作,我们将在部党组的领导下,在有关司局、协会的协作配合和各省市的大力支持下完成《若干意见》的起草工作。指导全行业进一步改革和创新建筑管理体制,消除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促进各种生产要素和资源的合理流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率;形成有利于建筑业发展、行业优化升级的政策环境和市场机制;加快建筑业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生产经营组织模式创新,提升行业整体素质,增强建筑企业的活力和竞争优势,提高建筑业的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2、抓好典型,开好经验交流会。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建筑业改革的方向、目标、政策和措施等已经明确,现在关键是如何推进改革。回顾过去,我们勘察设计单位的改革走在全国事业单位改革的前列,我们施工企业也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排头兵。今天,我们要以实际行动在贯彻实施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再创佳绩。推进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工作不能只停留在一般性的号召上,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发现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带动并推进全行业的改革。我们要抓好几类典型,如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典型,企业之间重组整合的典型,国际型工程公司、工程咨询公司、项目管理公司、专业设计事务所、专业分包公司、劳务分包公司改革的典型。既抓改革成功的典型,也要帮助改革走了弯路的企业分析总结教训。
我部将在研究起草《若干意见》和抓好典型的基础上,于下半年召开“全国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经验交流会”,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央有关企业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总结交流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动行业改革的成功经验;总结交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类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改革经验,在全行业掀起深化改革的新高潮,力争在两年内使全行业国有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目标有较大的进展,将建筑业的改革、发展与创新上升到新的高度。
3、重点推进中央所属建筑企业的改革与重组。
中央所属勘察、设计、施工企业是我国建筑业的骨干力量,对我国建筑业的改革和发展具有较大的影响力,但是,这些大企业、老企业改革难度也很大。2003年1月我部会同原国家经贸委、中央企业工委等有关部委提出了关于深化中央施工企业改革的基本思路和配套政策上报国务院,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肯定。国资委成立后,又颁发了一系列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具体政策,并对中央企业的改革做出了新的部署。下一步中央企业的改革,主要是通过企业间优势互补,重组整合,作强中央企业,培育和发展30到50家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具有行业领先优势的大型企业集团,增强国有资产的控制力。现在大家都十分关心中央企业的重组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格局,部领导也十分重视这项工作,我部将与国资委及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中央建筑企业,包括勘察、设计、施工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组织、指导、推进中央建筑企业的改革重组工作,力争完成大多数中央建筑企业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并促成1到2家企业集团的战略性重组。
在我部重点抓好中央所属建筑企业改革的同时,也希望各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抓好省属和市属国有大型建筑企业的改革与重组,并对已经完成了企业所有制改革的勘察、设计和施工企业进行一次检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找准切入点,树立典型,加大宣传交流力度,力争在企业改革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对改革进展较慢的地区,要分析原因,因地制宜地制定改革方案、安排改革进度,整体推进本地区建筑企业的改革。
4、关于做好行业改革与发展工作的几点认识。
做好建筑业改革和行业发展工作,还需要大家统一三个方面的思想认识。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建筑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增强行业改革与发展工作的责任感。中央明确把房地产业和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从建筑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增长中发挥作用的方式,以及建筑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7%来看,建筑业对我国经济建设和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我们一定要增强信心,高度重视建筑业改革和发展工作,抓紧时机研究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措施,使建筑业更好地为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快速发展创造条件、贡献力量。
二是要从“大土木”、“大建筑业”的视野来构建改革与发展的总体框架。我国传统的建筑业概念主要指施工现场的建筑安装活动,而实际上,“大建筑业”的概念应该涵盖建筑产品的生产以及与建筑生产有关的所有服务内容,包括规划、勘察、设计、建筑材料与成品及半成品的生产、施工及安装,建成后的运营、维护和管理,以及相关的咨询和中介服务等等,“大土木”的概念包含了铁路、交通、水利、水电、港湾、能源、化工等土木工程和专业工程。我们要跨越专业领域和设计、施工、监理的行业界限,进一步减少对企业的限制,从“大土木”和“大建筑业”的视野来研究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问题,在完整的建筑市场空间里进行探索和创新,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范围内寻求资源优化配置的方式,建筑业的发展水平将会取得新的突破。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1篇9
为切实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消除生产安全隐患,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对全县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紧紧围绕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主体的安全行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检查,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不断提高全县建筑施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检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检查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
1.安全规章制度、责任制体系建立情况。是否每年对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修订;是否根据各岗位实际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安全管理网络体系;是否建立各环节风险分析机制制度。
2.工艺装置各生产环节、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建立、严格执行情况。各工序、岗位的规程是否符合企业生产实际,是否建有规范完整的操作规程和记录。
3.易燃易爆化学品储罐采取动态监控、自控连锁切断系统建立情况。高低液位、温度等参数是否实现报警联锁切断;动态视频监控、巡检记录、报警记录是否完整。
4.高危工艺重点操作岗位设置在线监测和连锁报警情况。泄压、止逆设施是否定期检测、维修保养(更新);DCS与现场检测显示是否一致,是否设置超限联锁报警装置,现场操作记录是否详细、完整;利用相关介质现场测试可燃、有毒报警器是否灵敏、有效运行。
5.应急演练及应急救援体系建立情况。是否建立企业上下、内外联动应急救援体系;是否定期(综合演练每年两次)组织各层次的应急演练活动,并建立完整的演练记录;应急救援器材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并建立相关记录和档案。
6.企业重点部位、装置整体设计情况。企业现有生产装置是否经过正规设计单位设计,是否将人员相对集中的包装工序、操作室、化验室、维修车间等设计在爆炸范围内;企业是否按照正规设计进行施工建设;定制设备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
7.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测情况。是否对所有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进行检测合格,并保证其有效运行。
8.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建立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了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9.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是否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是否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是否按照规定要求进行了特种设备的年度检查工作;新安装的特种设备是否取得使用证,在用的特种设备是否按期进行了定期检验,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操作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是否符合规程要求,是否按期进行检验(校验);在用特种设备停用、迁移、修理、改造、报废是否按规定办理了告知、监督检验等相关手续。
(二)建筑施工企业
1.检查建筑施工企业为建筑施工工人办理工伤保险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是否遵守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建筑施工工人办理工伤保险。
2.检查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在工程项目部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成员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是否按其职责进行严格分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是否达到规定标准等;各施工单位是否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对工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特别是对新进场的工人要落实人员、落实内容、确保时间、不走过场。
3.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各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有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过期的情况;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是否建立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是否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4.检查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情况。检查各施工企业是否按要求建立了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规章制度;是否建立了安全防护用品动态管理台帐;是否按工作岗位要求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是否按规定定期对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维修。
5.检查安全技术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各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危险源辨别、评价等制度,是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策划、建档,是否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针对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是否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经企业有关部门及监理人员审核、审批,是否经专家论证审查;检查工程项目是否按方案组织施工及重要部位实施监控管理的情况。
6.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情况。现场是否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手续齐全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架设完毕后,是否履行了验收手续;配电线路、配电箱及开关箱进场后是否有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等。
7.检查施工现场防火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成立了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了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值班制度;是否确定了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责任人;是否配备了义务消防员及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是否编制了防火安全预案及定期组织演练;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对消防器材是否按要求进行检验和维护,有无过期失效或假冒伪劣的器材;是否设置专门库房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宿舍、库房灯具是否符合安全防火要求;施工现场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是否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等。
8.检查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登记情况以及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安拆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是否操作针对性强;是否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定期检测;塔吊附墙装置设置是否牢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的传动系统、安全装置、绳轮系统和电气控制系统是否灵敏;施工升降机防坠器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等。
9.检查脚手架的联墙件设置情况。剪刀撑、大横杆、小横杆及扫地杆是否搭设正确,卸料平台搭设是否合理及脚手板的铺设等情况。
10.检查现场是否认真落实防雨、防雷、防风等自然灾害措施,及时加固临时施工设施和建筑,提高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是否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机制,及时掌握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如遇雷雨大风天气或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塔吊拆装或吊装作业,操作人员大风、大雨后对起重机械、脚手架进行一次有效的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塔吊和高层脚手架的避雷设施必须完善,防止雷击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在暴风雨天气下,空旷地带应禁止一切施工作业行为。
四、检查时间和方式
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具体时间为9月20日至10月3日。
(一)企业自查阶段(9月20日至9月25日)。由建筑施工、监理单位、危化品企业对本企业负责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状况、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具体工作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带队自查自纠,深入查处安全安全生产管理问题和承建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完善隐患整改落实和复查验收制度。
(二)专项整治阶段(9月26日至9月30日)。县安监、住建、人保、质监、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认真检查,按照《县建筑施工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全县范围内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全方位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督促企业规范落实隐患整改,并做好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建档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肃查处。
(三)抽查督查阶段(9月30日至10月3日)。组成由县分管领导带队,县安监、住建、人保、质监、公安消防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建筑施工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重点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组织县安监、住建、人保、质监、公安消防等部门成立专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研究和解决突出问题,逐级抓好工作落实,由安监部门提供全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名单,住建部门提供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名单及所属在建建筑工程名称。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此次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专项检查由安监、质监、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质监部门主要负责检查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其他内容由安监部门负责检查,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协助。建筑施工企业的专项检查由安监部门牵头,联合住建、人保、质监、公安消防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安监部门主要负责检查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情况;住建部门主要负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管理情况、临时用电情况、脚手架的联墙件设置情况及是否认真落实防雨、防雷、防风等自然灾害措施,及时加固临时施工设施和建筑,提高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人保部门主要负责检查建筑施工企业为建筑施工工人办理工伤保险的情况;质监部门主要负责检查其所属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情况;公安消防部门主要负责检查施工现场防火情况。各部门要有一名分管负责人带队,执法人员不少于两人,各个部门自带车辆。
(三)依法严厉打击。明确打击重点,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非法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公开严惩,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威慑力。进一步强化责任和措施,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企业和负责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篇10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整治”的工作方针,不断强化“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工作理念,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整治安全生产中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强化安全监管为重要手段,夯实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基础,逐步建立不断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及主要职责
为加强住建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调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建筑技术安全科,负责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行分工负责制和一岗双职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发证(备案)谁负责,谁监管(检查)谁负责”的基本监管原则。
县征收办:负责县城、镇(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列入县招标工程项目)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理拆除项目工程安全监督备案。
县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负责县内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办理大型机械设备的产权登记、使用登记及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派员参加房屋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组论证会的监督。
县市政与燃气管理处:负责县内市政公用工程和燃气市场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管理,办理市政公用工程和燃气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监督备案,派员参加市政公用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组论证会的监督。
各镇建设服务中心、各区规划建设局:负责所辖区域内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农民自建、改建及拆除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和责任制度及台帐资料,县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负责业务指导。
三、工作范围、重点和目标
2012年,住建系统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范围是:全县所有依法应当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拆除工程、农民聚居区施工现场、管道燃气工程及燃气生产、经营单位。
专项整治的重点是:
房屋拆除工程:重点是严格施工方案,严格拆除顺序,严禁野蛮施工,防止事故的发生;
房屋建筑工程:重点是抓好脚手架工程、高支模、深基坑支护、起重设备管理;
市政公用工程:重点是抓好基坑支护、桥梁施工、临时用电;
燃气工程:重点是抓好重大危险源管理、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建立、执行;
各镇农民聚居区的房屋建筑工程:重点是抓好防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专项整治的目标是: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高支模和深基坑等危险源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程序监控;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手段和机制;集中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机制,严格施工许可,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
四、实施步骤
此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份,通过召开动员大会等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专项整治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此次专项整治的目的、要求全面及时传达到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和各镇(区)建设(规划)服务中心,为广泛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设立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机构,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防高空坠落、防坍塌、防起重机械伤害等对策和措施,充分做好动员和部署工作,并完善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工程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认真制定施工安全的专项方案,要特别重视技术交底和工序验收,明确工程建设重大危险源及责任人,形成群防群治的安全氛围;开展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提高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二)自查自改阶段。2月至8月,广泛开展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分阶段实施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企业开展以下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
1.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
(1)各施工企业要全面贯彻住建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166号令)、《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高度重视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要把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检测和使用的规范化、程序化运作和管理,作为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来抓。
(2)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拆卸)、检测和使用各方的责任,做到诚信履责、互相监督、规范有序运作。
(3)加强从事起重机械设备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建立市场准入、清出等诚信机制,奖优罚劣,采取有力措施,严禁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从事设备出租和安装(拆卸)等违法行为。
(4)继续保持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检查频率高、查处严的高压态势,针对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监管力度,强化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健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监管办法和制度,完善和规范监管机制,严格责任落实和追究制。
2.开展预防坍塌专项整治
建立和完善专家论证制度,积极开展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跟踪监管,提高重大危险源的抽查率等措施,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面履职,控制重大危险源,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3.开展预防高处坠落整治
积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通过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定型化和工具化水平,开展高处作业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等教育,适时召开施工安全生产现场会,通过组织参观学习典型单位的具体做法,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4.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和应急救援机制。对施工现场的重大隐患建立档案台帐,落实责任人。企业要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组织专家论证,严格按照论证和审批的专项方案进行施工,把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到实处。
5.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整治
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做进一步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施工现场实现全封闭作业,加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管理,县城主干道工地要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杜绝直接抛洒建筑垃圾现象,在县城范围内禁止工地车辆带泥上路,所有拆除工程必须洒水压尘后方可施工,建立建筑施工现场防扬尘污染的长效管理机制。
6.开展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专项整治
施工企业的防火措施(审批手续和动火级别、消防器材)必须全面落实;消防管理制度是必须有效执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必须落实到一线工人;防火基本措施必须可行有效;施工现场仓库必须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到位,切实做到防范于未然。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必须及时掌控施工现场较大危险源动态情况;做到督促施工各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并及时制止各类违章作业,发现违规施工而不听劝阻的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防止危险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执法检查阶段。9月至10月,县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市政与燃气管理处、征收办分别组织相关人员,对所管辖区内的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针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制定检查计划,重点检查施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建立、方案制定、责任落实、组织实施和自查自改的情况。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行为的,将责令其整改,并录入企业不良行为档案;整改不力的,将依法严格处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将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省建设主管部门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将检查结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总结评估阶段。11月至12月,召开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通报会,总结和推广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与成果,找出整治工作中的不足,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逐步建立安全监管、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要成立建筑施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在组织上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切实落实好专项整治工作。各施工企业要根据本企业的实际,制定内容具体、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
(三)大力开展宣传活动。把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内容及时传达到企业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落实到项目上。对专项整治工作业绩突出的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对存在问题较多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除责令立即整改外,还将通过我局网站予以曝光并录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篇1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增强监管执法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推动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1、安全防护达标率100%,优良率50%;
2、监管范围的工程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监管范围内的伤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数。
三、明确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三项新制度”
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一是通过执法检查、现场评价、市场与现场联动等方式,督促施工、监理企业及其他与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提高履行主体责任的能力;二是对今年新开的每个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安全监督备案均由建设单位统一来办理,明确建设单位的义务和责任,让其知道安全的重要性。三是实行开工时安全监督内容交底制度。监督人员在开工前向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进行交底,明确责任、义务、监督工作程序和要求,从源头抓起,加强事前监督。四是认真落实“三项新制度”,组织施工企业学习《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等,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事故查处督办制度三项安全管理制度。
四、继续开展“三项行动”
一是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积极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继续组织开展“三类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大力发挥农民工学校作用,督促企业对一线企业人员的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二是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2013年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活动,专项整治的重点为1、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等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2、春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条件、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和施工消防开展专项整治;3、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惩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对事故责任的追究力度,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和相关人员,在积极做好事故调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依法依理、实事求是的要求,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全力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一是全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年内争取创省级文明工地3个,市级文明工地率80%。培育一批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企业”、“示范工地”,适时召开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观摩会,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二是把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与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严格文明工地申报程序,严格考核验收,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六、大力推行“绿色”施工,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
根据市局要求,按照省政府“蓝天工程”工作部署,采取典型示范引路,大力推行“绿色施工”,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控水平,突出抓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全面推进“绿色”施工。着重围绕“四节一环保”、“四新一化”,在扬尘控制、提高主要施工材料周转率、减少噪声、紧凑施工总平面布置和控制对道路临时占用、严禁施工车辆带泥土上路抛洒滴漏、严控施工污水溢漏和节约用水等方面开展工作。二是严格执法检查。凡施工导致扬尘污染严重的工地、凡扬尘控制措施和责任制不落实的单位、项目,一律通报批评,一律停工整顿。凡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差,不履行职责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作为不良行为录入信用档案。
七、进一步强化突况应急管理工作
及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适时组织演练。要督导行业各生产经营单位、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服从统一指挥,督促建设系统抢险防灾应急责任的有关单位要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器材设备的准备。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快报制度规定。
八、加强建筑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
以省安全监督机构考核为契机,促进建筑安全监督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上半年将加大安监人员培训工作,每周五下午中心统一学习后,安监站人员留下继续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学习业务技术知识,提高素质。建立和完善各部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科室和各岗位工作流程和办事程序。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由领导牵头,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汇报上一阶段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分析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今天这次会议,主要是回顾总结去年的工作,表彰奖励年度先进单位,研究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措施,动员全系统上下进一步认清形势,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奋力推进建筑业发展和物业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刚才,我们对年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借此机会,我代表局党委向获得表彰奖励的单位表示热烈祝贺!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年全区建筑业发展和物业管理工作情况
年是我区建筑业和物业管理行业团结奋进的一年,也是硕果累累的一年。全区建筑业和物业管理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在市住建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创新举措,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全行业核心竞争力快速提升,发展质态不断优化,全区建筑业和物业管理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经济总量持续增长。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5.5亿元,实现利税3000万元,同比分别增长32%和38%;施工面积226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08万平方米,分别增长36%和31%;完成劳务开发产值1000万元,增长29%。建筑业在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明显提升。
——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深入组织开展建筑市场执法大检查,累计检查在建工程295个,建筑面积近300万平方米,查处违法违规工程26个,有效净化了建筑市场。严格招标文件审核管理,工程公开招标率达到100%。加强装饰装修市场管理,全年完成产值1.8亿元,实现利税1300万元,分别增长38%和31%。突出抓好农民工工资清欠,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800万元。
——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全年共监督单体工程196个,建筑面积240万平方米,分别增长36%和32%,验收合格率达100%。坚持行为监督与实体质量监督并重,着力加大对大型公建项目、住宅等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强化工程参建各方尤其是施工、监理企业的质量责任,工程质量明显提高。
——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稳步提升。坚持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狠抓责任制落实,全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加强安全措施备案管理,备案率达到98%。修订完善了《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32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了年度安全评价,对12家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企业办理了延期审核。采取拉网式检查、日常巡查、抽查和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全年累计检查在建工程985个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40份,查处隐患1526条,停工整改56个次,12名项目负责人受到扣分处罚。深入开展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全年创建省级安全文明工地2个,市级安全文明工地56个。
——发展方式实现积极转变。建筑节能工作不断加强,全区新建成节能建筑10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9%,累计达到320万平方米。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开展低碳社区建设,我区有4个社区入选全市低碳示范社区。科技推广应用力度不断加大,市区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达到42%,新建住宅80%以上利用地板辐射采暖。加强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培训企业中级岗位及项目经理296人,继续教育240人,培训技术工人1760人,产业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加强资质动态管理,严格准入清出制度,4家企业因经营不善被吊销资质证书。全区建筑企业发展到63家,其中总承包企业16家,专业承包企业29家,劳务分包企业18家,施工范围涵盖了房屋建筑、地基基础、钢结构、建筑幕墙等领域,企业组织结构进一步优化。
——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迅速。辖区内物业公司注册数量达到93家,各类物业项目发展到260多个,从业人员近2万人,托管服务面积达1000多万平方米。49个项目分别被各级评为优秀物业管理项目,其中国优6个、省优7个、市优36个,物业管理已从单一的住宅小区管理逐渐向商务楼宇、工业园区、商场超市等全方位发展和延伸。
——物业管理工作日趋规范。研究出台了《区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全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进一步理顺了关系,明确了部门、街道、居委会、物业企业各方职责,促进了物业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全面推行了由街道召集,社区居委会、公安派出所、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以及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矛盾和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
——物业管理行业素质明显提高。大力宣传《省物业管理条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居民对物业管理认知度大幅提升。聘请专家对辖区160余名街道、居委会分管领导和物业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集中专业培训,组织优秀物业企业负责人到广州等地考察学习先进经验,提高了物业从业人员的管理服务水平。严格物业企业资质审核管理,先后对6家限期整改不达标的企业取消了资质,有效净化了物业管理市场。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正确指导的结果,是全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凝心聚力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结果,也是广大干部职工顽强拼搏、甘于奉献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全系统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我区建筑业发展和物业管理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当前,我区建筑业和物业管理工作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机遇和挑战并存,希望和困难同在。
(一)我区建筑业发展和物业管理工作面临许多良好的发展机遇。我市是半岛蓝色经济区、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的一线城市,今年将在北部沿海地区投资400亿元,建设美港、铁路、日高速、机场拆建等一批重大项目,对我区建筑业而言可谓机遇难得。从我区情况来看,今年将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计划投资40亿元,新增房地产开发面积200万平方米,完成3000户农村住房建设任务,并开工建设一批低碳示范社区,巨大的市场容量给建筑业带来良好发展前景,同时也给那些理念新、结构好、实力强的建筑企业提供了脱颖而出、加快转型升级的平台。另外,当前信贷条件宽松,利息较低,这是实施收购、转产、多条腿走路的好时机,也是调整结构和进军新领域的好时机。面对这些利好因素和发展机遇,我们的建筑企业应该有理由、有信心去抢占商机,力争做新一轮经济发展的开拓者。
(二)我区建筑业发展和物业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一是建设手续办理滞后和不规范现象突出。有的企业以招商引资、重点工程为由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规避监管,未办理手续就擅自开工,有的项目快竣工了还没有办手续,质量安全存在诸多隐患。二是个别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经济、轻安全思想,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安全生产投入少,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存在侥幸心理。三是建筑市场秩序还不够规范。压价竞争、垫资施工现象较为普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时有发生,违法分包、企业无资质挂靠等违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四是由于重项目、轻管理的分散型、粗放型管理模式,加上管理人才匮乏等原因,部分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一直处于较低状态。五是物业管理工作与当前居民的需求和期望值还有较大差距,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多数旧小区投入大量资金改造后因没有及时跟上物业管理,出现了脏乱差反弹现象。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三、年建筑业和物业管理工作任务
年全区建筑业和物业管理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委“一三六六”总体工作部署,突出抓好招投标、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建筑节能、养老保障金管理、行业清欠、建设程序管理、物业企业管理和物业纠纷调处等重点工作,大力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和物业市场秩序,推动建筑业和物业管理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突破,为加快建设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商务中心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大力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一是严格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要加大房地产开发和建筑市场执法监管力度,今后所有工程项目,必须先依法办理招投标、安全监督、工程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等手续后再开工建设;以前没有办理手续已开工的项目,要按规定尽快补办相关手续。二是加强招投标监管和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不断完善以市场形成价格的竞争机制。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对政府投资的项目,坚持过程监控与随机监督相结合,重点对招标人进行监督。加强对招标机构的动态监管,规范执业资格,约束从业行为。三是加强装饰装修管理。认真贯彻《省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进一步统一标准,完善制度,指导全区装饰装修工作。继续抓好二次装修一体化管理,建立住宅装饰装修开工备案制度,对变动房屋结构的装饰装修行为严格监管。加大对装饰装修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振动等对居民的影响。四是加强外地进企业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控制资质等级低、实力弱、信誉差的企业进入我区从事建筑业经营活动,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要限制其参与招投标。五是创新管理手段。建立完善建筑市场主体管理信息平台,将行业内各类企业的业绩和守法诚信情况、工程项目情况以及各类注册执业人员的执业情况等信息全部纳入备案管理,健全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执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将企业诚信建设与招标投标、资质升级、评优评奖、日常监管等结合起来,形成诚信得益、失信受损的市场环境。六是深入开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整合系统内各类执法资源,调整充实联合执法检查小组,集中统一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查处市场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那些具有典型性、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案件坚决处罚到位,达到“处罚一个工程、规范一方环境、教育若干群体”的目的,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二)创新监管机制,确保全行业安全生产。一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刚才,我们与施工企业代表签定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希望各单位按照责任书内容逐项抓好落实,特别是如果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通知住建部门领导,以便及早制定应对方案。要进一步明晰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发挥主导作用,为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施工企业作为工程建设的核心主体,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监理单位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重要责任主体之一,要严格落实法定责任。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施工措施备案制度,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严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从源头上抓好安全生产。三是抓好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管落实。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安全措施费,各施工企业必须专款专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四是强化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重点抓好大型公用建筑、高层建筑、学校周边和人员密集场所周边工程、城中村改造工程及工业园区工程的施工安全。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组织开展以防火、起重机械、模板支撑、高处坠落、基坑支护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安全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监管,防范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五是抓好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要按标准设置围挡并进行美化,设置车辆冲刷设施,硬化施工道路,严禁出入车辆带泥上路。辖区内2000平方米以上的沿街工程必须创建市级以上安全文明工地,以创建树形象、促发展,进一步提高文明施工水平,促进文明城市创建。六是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综合运用行政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手段,从严从重处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严肃追究违法违规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三)强化监督管理,全面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水平。一是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健全完善企业内控、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的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坚持和完善质量行为监管与实体质量监督并重的模式。全面推行“差异化”管理,突出抓好大型公共建筑、建筑节能、住宅工程分户验收、预拌混凝土四个重点,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在监管方式上,实现“两个转变”,即由工程质量实体监管转变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管,由普通化监管转变为差异化监管。突出抓好工程参建各方尤其是建设单位、监理企业、施工企业的质量行为监管。大力开展优良小区评选活动等,促进建设单位创优意识的转变;加强监理企业质量行为考核,切实发挥好监理效能;强化施工企业质量创优的主体地位,维护好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的积极性。二是强化工程创优工作。切实调动各方主体创优积极性。积极培育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和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工程,深入开展“泰山杯”、“鸢都杯”工程和“质量诚信、用户满意”工程、优质结构工程、优良工程等创建活动,不断扩大创优成果,努力创建精品工程。
(四)加强建筑节能,加快资源节约行业建设。一是抓好墙改和建筑节能。强化新建居住建筑节能65%、公共建筑50%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技术标准,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节能监督、专项验收、检测认定、竣工验收备案的闭合管理体系,推行节能信息公示、节能市场准入、建筑能效测评制度,加强节能施工现场管理,切实抓好外墙保温施工质量与安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保留的政府型基金,是推进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的重要调控手段,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财综号《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二是加快建设科技创新,推进低碳示范社区建设。按照市里低碳社区建设指导意见,大力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墙体保温材料及节能门窗、供热分户计量装置、地源热泵、节能照明产品等新技术、新产品在建筑中的应用,加强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监管,着力建设一批低碳示范社区。
(五)加强养老保障金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一是加强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是社保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建筑工人的养老钱、活命钱。要严格按照政办发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委等部门关于改革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提取办法的报告的通知》规定,按标准收取养老保障金,用于建筑企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维护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扩大收缴覆盖面,努力提高收缴率,确保完成市里下达的目标任务。出台加强养老保障金管理办法,健全由招标、质监、安监等共同参与的收缴控制体系,共同做好养老保障金收缴工作。认真抓好养老保障金的上解、拨付、补贴和使用,严格收支两条线,做到上解及时足额,拨付补贴符合规定。各施工企业要专户储存、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养老保障金,及时足额交纳社会统筹保险,严禁挪作他用。二是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这是一项民工期盼、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一个难点问题。从今年开始,我们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与各施工企业签订《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目标责任书》,对于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大规模群体上访的,除进行通报、取消该企业当年评先树优资格外,还将限制其招投标,情节严重的,将清出建筑市场。收取劳务工资保证金不是给企业增加负担,而是为了防止发生拖欠,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建发号《省建筑工资劳务保证金管理办法》和政办发号《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市场管理的意见》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劳务工资保证金。同时,建设单位要按照《建筑工程竣工结算登记管理规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审核结算手续。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清欠长效机制,大力发展成建制劳务队伍,坚持劳务合同用工、总包企业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等制度,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有效防范拖欠问题发生。鼓励农民工通过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依法解决拖欠问题。
(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做强做大建筑业。立足培育壮大建筑业,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社会发展,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加强资质动态管理。严格准入清出制度,控制总承包企业数量,规范发展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进一步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加快大企业发展,推进规模膨胀与联合重组,逐步培育一批经营规模大、融资能力强、有知名品牌的大企业集团,提升行业整体发展层次。引导规模小、实力弱的总承包企业转化为经营特色鲜明、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广阔的专业企业。二是调整产业结构。抓住当前国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有利时机,支持企业进入高技术含量的施工领域,逐步提升高端建筑市场专业施工能力。三是大力拓展外埠市场。支持有条件的大企业带头“走出去”,把握国家投资方向和重点,以工程分包和劳务合作为突破口,向中西部薄弱地区和后发市场转移。
(七)创新物业管理理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大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让广大居民熟悉物业管理,理解物业管理,接受和支持物业管理,树立物业管理商品消费观念,及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积极参与各项物业管理活动。各物业企业要依法依规文明经营,多替居民着想,多为群众排忧解难,以优质的服务去赢取业主的信任和支持,减少和化解服务与被服务之间的矛盾,维护小区的稳定。继续开展物业管理创优活动,建立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制度,把资质评定、年审和物业招投标作为评定企业服务业绩和企业信用的重要条件。健全物业投诉责任机制,认真查处物业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及时整改,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淘汰、退出机制,对达不到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按规定降低或撤销资质等级,推进全区物业管理市场向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八)理顺工作关系,健全完善物业管理工作运行机制。按照“住建部门监督指导、街道组织、社区居委会落实”的原则,将物业管理纳入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格局。根据业主的需求及承受能力,把旧居住区物业管理同社区建设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以社区管辖范围为基础,界定物业管理服务区域;以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组建业主委员会;以物业管理企业或群众性物业服务组织为基础,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活动。对具备条件的区片,由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企业实施等级物业管理服务;对不具备条件的区片,由社区居委会牵头,组建物业服务队伍,落实以保洁、保绿、保安为主要内容的基础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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