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科学技术的看法范例(3篇)
对科学技术的看法范文
关键词:科技;伦理
1科技与伦理的关系
科学通过长期的发展,已经建立起比较成熟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伦理并不具有像科学那样的客观性、共同性。从科学的评价标准来看,哥白尼提出日心说是对地心说的革命,是科学的巨大进步;但从中世纪欧洲的伦理观念来看,却违背了《圣经》的教义,不适当的伦理标准阻碍了科学的进步。伦理的这种保守性、稳定性、滞后性与科学的进取性、快速发展性形成鲜明的对照。科学促进伦理的变革,使伦理更好地适应科学和时代的需要;伦理引导科学的进步,使科学更好地为人类造福。科学界也有人担心伦理的规范和引导会不会背离“科学自由”的原则,但实践充分表明,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必要的适当的伦理规范非但没有背离科学自由的原则,反而促进了科学顺利健康的发展。
2关于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关系的理论研究
古今中外的学者对此提出了许多看法,总结为以下四种观点:
(1)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等同论。这种观点认为,知识就是道德,道德也是知识,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本身就是道德行为,反之,愚昧无知或盲目迷信是与道德无缘的。古希腊学者苏格拉底,是第一个把知识与德行统一起来的人。他认为,“知识包括了一切的善”,美德作为一种善,属于知识的范畴。知识使人变得明智、就会有美德,相反愚昧无知是导致恶行的根源。
(2)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相斥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发展不仅不能带来道德进步,反而导致道德退步,因此,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是水火不相容、互相排斥的。我国古代思想家老子认为,“智慧出,有大伪”、“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只有“绝巧弃利”、“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才能保持道德的纯洁性。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启蒙思想家卢梭,在著名的《科学和艺术的发展是败坏了风俗还是净化了风俗》一文中,悲观地预言:“科学与艺术日益进步,可是人类变得越来越坏了”,“随着科学和艺术的光芒在我们的天边上升起,德行也就消逝了。”特别是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道德堕落的现象遍及社会各个角落,一些学者认为“道德崩溃”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他们甚至主张停止科学技术的发展,拯救道德危机,陷入了道德决定论的误区。
(3)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无关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它们有各自的研究对象和社会作用,从来也不相遇,永远也不会发生冲突”,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英国思想家休谟把知识和科学分为“事实的知识”、“价值的知识”和“物理科学”、“精神科学”,认为道德价值观念来自趋乐避苦的情感,理性对道德价值无能为力。德国哲学家康德也认为,科学的王国与正义的王国是不交叉的。现代西方新实证主义伦理学派代表人物维特根斯坦、卡尔纳普等人也认为道德不存在对错、真伪的问题,科学也没有善恶之分。
(4)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善恶并进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既非等同,亦非排斥,更不是无关的,而是善恶并进的,科学技术发展既能促进伦理道德进步,也能导致道德退步。我国近代思想家章太炎认为,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但是人们的物质生活与道德思想却非完全直线发展,是苦乐并进、善恶兼行的。皮埃尔·居里和玛丽·居里夫妇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们既认定人类由新发现得到的利益将会比害处多,但又有些忧心忡忡。后来,爱因斯坦、维纳等人也同样表示了这种忧虑。这表现出科学家对科学技术社会后果的关注和他们的高度社会责任感。
当我们运用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和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分析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之间的关系,我们看到两者之间既不是等同的,又不是相斥的,更不是不相干的。
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①科学知识是对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而道德作为人们行为规范和准则,是对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的反映。它们分属于不同的认识领域,因而社会作用不同。科学用于指导人们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而道德用于调节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但两者又是密切联系的,都是对客观实际的正确反映,统一于真善美的追求之中;②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也是辩证统一的,从根本上来说,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对于伦理道德的发展也是同样具有革命意义的推动力量,表现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决定了人类道德前进的基本趋势,促进了新的道德规范的形成,深化了人们的道德认识、更新了人们的道德观念等等。同时进步的社会伦理道德,对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发挥了重要的精神动力和和文化支撑作用。两者相互制约、相互作用,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因为受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其它因素和中间环节的影响和作用,因此相互作用关系不是单向的、直线式的,而是曲折的、复杂的。
3目前科学技术发展与伦理冲突表现
(1)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冲突具有深层次的影响。例如克隆技术,克隆技术的诞生将使人类能够操纵基因,打破种属的界限,人类可以改变物种的基因构成和机能,但是从伦理道德角度来看,克隆人将干预人类自然发展,改变人类亲缘关系,打破人类生育概念和传统生育模式。这些冲突比曾经生命技术带来的冲突更加严重和深刻。
(2)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道德冲突涉及领域更加广泛。例如,安乐死、人工受精等研究带来的生命伦理问题;网络技术带来的网络伦理问题,利用网络的虚拟、无序、开放等特征导致的网络犯罪,网络侵犯等;核能、核武器的和平利用引发的伦理问题等等。
(3)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冲突更加直接,更加尖锐。例如,高科技应用导致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克隆技术引发的人类身份确定问题,核能的开发引发的安全以及世界和平问题,这都是直接关系到人类生存和发展最基本也是最关键的问题。
4协调发展科学技术与道德伦理
为缓解上述的科学技术与伦理冲突主要提出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对策:
(1)强化社会伦理责任,克服科学技术的负面效应。
强化社会伦理责任,包括科技工作者、政府以及社会等多方面的伦理责任。现代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多是受政府、企业集团和组织资助的,也就是说,科技工作者成为社会职业角色,科学已不再纯粹是为了探索自然奥秘,它成了满足社会经济、政治等需要的一种工具,更直接地为科研活动的组织者和赞助者(政府和企业)服务。科技工作者一方面以发现和发明造福人类,另一方面又无法摆脱政治和军事控制。无论从研究手段还是从研究目的来看,科学家的行为时刻处在社会各阶层的关注之下,受制于社会的普遍道德规范和标准。科技伦理和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不仅仅是个人层面的道德行为和价值观念的问题,而且事关整个社会的道德取向和价值规范,事关整个社会的发展前途。这就要求科学家在科学研究中,不仅要坚持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地提交科研成果,更应该对某项即将诞生的科研成果所带来的社会后果进行充分评估,向公众说明其科技成果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公众应当享有广泛的知情权。
虽然由于科技风险的不可避免性,科学家难于对其科研成果的负面效应有完全的预见性,但科学家应尽可能考虑到其成果的应用可能造成的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负面影响。科学家还必须坚持公众利益优先的原则,以人类的幸福和世界的和平为科学研究的根本出发点,关心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2)更新观念,包括科学发展观,文化观等。
传统科技发展观既割裂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关系,同时又割裂了科技与社会、自然紧密的互动关系,其结果必然导致传统科技发展观的狭隘性,要么相对孤立地只是从科学系统内部“为科学而科学”要么只注重科技对经济发展的动力作用而“为经济而科技”,从而纵容了科技负效应的日益膨胀,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恶果。
为此,我们必须树立“以人为本、创新跨越、竞争合作、持续发展”的新科技发展观。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①确立以人为本的价值中轴,在此基础上探索真理。科学是一种对真理的追求活动,在其活动过程中正确处理理性与情感,功利与审美的关系。②对高科技的应用进行人本主义的规约。这样既可以克服科技双刃剑的特征,最大限度地遏制其负效应的作用,又可以从根本上消除科技对人性的挤压。
新文化观就是把人文文化与科学文化相结合的大文化观。也就是说要在现代科技发展过程中注入人文关怀,即以人为本。在科技理论中,同样蕴含着逻辑的、直觉的、价值的、审美的、道德的、信仰的因素,科技成果无法超越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前提。为此,要探究有利于科技健康发展的社会总体精神,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新文化观。这种新文化观体现了科技中的人性、人道、人生等的人文指向和尺度蕴含,表达了人的情感世界,它为高科技的健康运行提供了指导。
(3)建立完善法律机制。
保持科技与道德协调发展在科学技术的发展中要进行两项立法:①立法律之“法”,即行政立法;②立道德之“法”,即自我立法。法律是强制性的规范,约束人们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道德则是非强制性的规范,也是一种立法,以人类特有的内驱力的激励,达到自我觉醒和自我约束。道德和法律,一是“自律”,二是“他律”,二者缺一不可。
法律侧重在于惩恶,而道德侧重于劝善,防患于未然。从事科技活动的专家,违规或失范的行为大多不属于法律管辖的范围,要靠本人的自省自律和公众舆论的谴责去克服、防止和净化。但我们看到,由于道德规范的非强制性,它只能解决人们在科技活动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的问题,当有人偏要反其道而行时,其规范就会显得苍白无力了。如随着人类基因组计划的完成,基因技术必然给人类带来更大的福利,但是,也必然有人以基因技术为恶:如根据基因组工程学,达到治病的目的,也可以利用此技术使人致病,更有甚者,有些国家正准备或正在研制基因武器,如果使用这种武器必然产生可怕的后果。像这类问题仅靠道德是解决不了的。道德的下限就是法律,当道德的力量不足以律己或律人时,就不得不依靠法律的威严,通过立法禁止。
总之,科技道德与科技法制都是规范和调节科技活动的手段和机制,法制是通过法律制度,以强制手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道德则通过道德教育和舆论教育手段,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来影响和提高人们的道德觉悟,使人们遵守合乎道德的准则。显然,科技法制的强制性约束是不可缺少的,而道德的非强制性规范和教育作用,特别是它对科技工作者思想观念与行为准则产生潜移默化作用也不可替代。
参考文献
[1]雷毅.科学也要关注伦理问题[N].科技日报,2000-12-15.
[2]詹颂生.科技时代的反思[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2.
[3]刘大椿.在真与恶之间—科技时代的伦理问题与道德抉择[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对科学技术的看法范文
[关键词]哈贝马斯;科学技术;意识形态;技术统治意识
[中图分类号]N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234(2013)12—0032—02
科学一直被看做是一种人类生产,并且具有其他生产所没有的特殊性。科学技术的特殊性在于在机器大工业生产中,科学可以成为生产力,为创造剩余价值提供服务。而哈贝马斯在马克思理论的基础上认为,随着生产技术的不断发展与提高,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将会体现的越来越明显,科学技术应该被放在最高的位置,哈贝马斯更重要的成就是,他将所认识的科学技术与哲学的意识形态联系到了一起,他认为科学技术具有意识形态的功能。
一、如何理解“意识形态”
将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联系在一起虽然不是哈贝马斯的首创但却是他最重要的成就之一,我们要对哈贝马斯理论进行探究,掌握哈贝马斯理论,首先就是要理解“意识形态”的含义,以及什么是意识形态的功能。追溯“意识形态”的根源我们可以知道,它最开始是来自于法国,被一位叫做特拉西的哲学家首先提出,并且试图用意识形态来描述一门关于观念与感知的分析的新学科。马克思所表达的意识形态,是一种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它代表着法律、政治以及统治阶级利益,是情感表象与观念的总和。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意识形态体现了在具体社会中人们通过实践对于社会物质形态的理解,以及把握社会物质的程度,而这种对物质形态的理解不是真实的,它是虚幻的,它反映现实的方式是依赖主观幻觉以及错误意识,这种意识形态成为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工具,使得统治阶级的一切统治都变得合法起来,从而让民众服从于统治阶级,达到社会稳定的目的。
我们可以通过对意识形态的认识来了解科学技术的意识形态功能。在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里,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发展从各个方面满足了不同人的需求,这种满足程度使人们认可了资本主义制度,认为资本主义制度能够促进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民众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满意度逐渐增加,导致人们对社会基本职能的思考减少,对社会基本职能的议论程度也逐渐降低。科学技术为资本主义的晚期统治提供了一定的合法性,资本主义通过科学技术来得到完善,因此科学技术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对资本主义社会起着辩护作用。
哈贝马斯认为,科学技术一旦成为第一生产力,那么就意味着它成为了一种意识形态,也将履行社会意识形态的功能。哈贝马斯以科学技术为标准,分析了社会不断合理化的原因,以及它与资本主义逐步制度化之间的关系,最后得出了科学技术有利于社会合理化与制度化的结论,有利于统治阶级对民众进行阶级统治的结论。而如果科学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那么将有利于高度丰富社会财富,大幅度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二、如何理解技术对意识具有统治功能的思想
认为科学技术是意识形态其实并不只是哈贝马斯的观点,这也是法兰克福学派热衷关注的理论之一,他们在科学技术是意识形态这方面做了很多研究,也得出了很多能够促进后来的人们继续深入研究的结论,为深入研究这一理论奠定了基础。法兰克福派的思想家认为,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倡导合理性,并且将之作为社会的本体,通过科学技术来体现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并通过这一意识形态实现对人们的控制,让广大人民群众服从统治阶级的领导,以巩固他们统治的长久治安,使整个社会实现形式意义上的一体化。
德国第一位社会哲学教授也是法兰克福学派的创始人霍克海默认为意识形态会对人们真正认清社会矛盾与冲突造成阻碍,在他看来,意识形态具有模糊人们视线,阻碍人们看清现实的功用。将科学技术当做意识形态,通常会让人们丧失他们本应该具有的对于社会整体性把握的能力,在对社会的认识上,失去他们自己的认知,而人们所看到的和所认识到的社会完全就是统治阶级通过科学技术向人们展示的代表着统治阶级利益的社会,不是人们真正通过理智认识到的社会。科学就像政治、法律及哲学一样,在统治阶级的意志下被赋予了意识形态的功能,它不仅在某种程度上会掩饰社会的本质,而且还会导致人们无法发现造成社会危机的原因,使得人们对社会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意识形态从本质上来说具有欺骗性,这也符合人们对意识形态的理解与认识。
德裔美籍的哲学家社会学家也是法兰克福学派成员之一的赫伯特.马尔库塞更深入地对霍克海默的观点进行了研究论证,他认为,随着资本主义工业时代的发展,科学技术正在改变并且逐渐取代意识形态的传统意义,成为统治者辩护的工具,它的奴役性和工具性体现的日益明显,被统治阶级所利用,对人进行“奴役”和统治。科学技术让人们认为它所带来的一切改变就是人们所面对的现实,它的意识形态功能试图让人们对它顶礼膜拜,从而不断巩固它在人们心中的地位,提高技术意识形态在社会中的地位。
关于科学技术的统治功能,哈贝马斯与前面两位法兰克福学派的成员持有不同的意见,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哈贝马斯认为科学技术并不是在诞生之初就附有意识形态的功能,这一功能在资本主义初期体现得并不是很明显,而是到了资本主义晚期的时候,科学技术的意识形态功能才体现出日益明显的特征,它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一直以来,人们相信科学是对于真理的追求,它不需要进行大量的政治教育和知识的灌输,就能自然地进入人们的意识当中,让人们自觉地承认科学技术统治的合理与合法性,从而承认资本主义社会晚期的统治方式。
三、“技术统治的意识”具有怎样的特征
第一,技术统治意识已上升成为了一种新的意识形态,表现在减少了意识形态性,那种使人们感到迷惑的力量已消失,从而使得它对人们的欺骗性减少,变得更为客观,合理,技术统治下的意识比以往的意识形态更为广泛。技术统治的意识比旧的意识形态更能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
第二,科学技术的意识形态功能是在资本主义晚期才出现的。在资本主义晚期的社会中,资本主义的国家增加了国家干预,使得影响社会发展的经济问题上升到政治的层面,成为了政治问题,改变了经济发展的性质。与此同时,在资本主义晚期的时候,科学技术已经被当成第一生产力,在社会化大生产中占据重要地位,这也使得原本政治上的问题演变成为了技术上的问题。资本主义在科学技术不断进步的基础上使它的社会制度得到改进与完善,从这方面看来,科学技术充当了为资本主义辩护的角色,它也不自觉地成为了晚期资本主义的统治基础,并构成了统治的合法性。
四、科学技术与社会整合的关系
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具有很强的渗透力,并且这种渗透是无法抗拒的,它在人还未作出反应时便迅猛地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它强大的控制性是它的双重职能带来的,随着科学的进步,这种控制扩大到对整个社会的控制,从而实现对社会的整合。
(一)科学技术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促进了社会整合的实现
科学技术不断向生产领域发展,并逐渐渗透其中,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对促进改革生产关系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它还能够直接影响上层建筑,促进上层建筑的调整和变迁,以适应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
但是,在这方面哈贝马斯却得出了不同的结论。他认为,日益渗透的科学技术有利于维护现行制度,它并不会使晚期的资本主义社会被颠覆,反而会促进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根据哈贝马斯的研究可以看到,他认为在资本主义晚期社会,有两种新趋势:一是国家越来越频繁对社会各项活动进行干预,国家的职能体现的日益明显;二是技术与科学的联系日益密切,并且依赖程度加深。有了这两种新趋势,之前马克思所提出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就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在各种体系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国家通过采取多种多样的手段,控制和领导经济活动,达到调节经济发展过程的目的,从而消除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阻碍。
所以科学技术作为生产力,它对实现社会整合作出了重要贡献。更重要的是,在后期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科学技术不仅作为生产力存在,而且还以意识形态的状态存在,共同实现对社会的整合。
(二)科学技术通过整合文化和人心,加强社会整合
科学技术通过自身的社会职能对人心与文化都进行了整合。科学技术的广泛传播,使得人们意识到科学技术的重要性,从而使他们将自身利益放在次要的位置,对创造“利益一致”这一幻影深深着迷,丧失了自觉意识,不自觉地运用科学的意识来规范自己的行为。科学技术就这样实现了对人心的整合,使得它对社会的整合作用表现的更为突出。
哈贝马斯更加注重对资本主义文化这一板块进行剖析,在科学技术的论述上具体地体现。他更强调科学技术对于人心和文化的控制因为他觉得文化领域能够维护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为资本主义制度的实施提供依据,笼络民心,淡化阶级观念,最终实现对社会的更大程度的整合。科技的进步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方便,人们从中获取了利益,丰富了他们的物质财富,人们关注的视线逐渐转移到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上来,淡化了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关注,科学技术在这一点上很好地做到了对人的统治。
科学技术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文化现象,它通过自身极强的控制力来改变人们的观念,来适应科学技术发展的速度,加强人们对科学技术的依赖与重视。科学技术通过对文化系统的强大影响力,达到通过文化的整合促进社会的整合的目的。
综上所述,哈贝马斯科学技术理论是有它一定的缺点和局限性的,但是我们更应该注重的是对它的优点的认识。哈贝马斯在研究前人理论的基础上得出了自己的结论,通过科学技术的双重职能得出了科学技术对社会的整合作出的贡献,这是哈贝马斯的不可忽视的成就,这些成就对于现代社会的科学技术发展仍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倪伟波,任雪萍.论哈贝马斯的科学技术生产力观〔J〕.江淮论坛,2007,(01).
〔2〕刘京.哈贝马斯“科学技术即意识形态”思想探源〔J〕.求索,2006,(02).
〔3〕(德)哈贝马斯原著.哈贝马斯精粹〔M〕.曹卫东,选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
对科学技术的看法范文篇3
关键词:科技;伦理
1科技与伦理的关系
科学通过长期的发展,已经建立起比较成熟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伦理并不具有像科学那样的客观性、共同性。从科学的评价标准来看,哥白尼提出日心说是对地心说的革命,是科学的巨大进步;但从中世纪欧洲的伦理观念来看,却违背了《圣经》的教义,不适当的伦理标准阻碍了科学的进步。伦理的这种保守性、稳定性、滞后性与科学的进取性、快速发展性形成鲜明的对照。科学促进伦理的变革,使伦理更好地适应科学和时代的需要;伦理引导科学的进步,使科学更好地为人类造福。科学界也有人担心伦理的规范和引导会不会背离“科学自由”的原则,但实践充分表明,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必要的适当的伦理规范非但没有背离科学自由的原则,反而促进了科学顺利健康的发展。
2关于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关系的理论研究
古今中外的学者对此提出了许多看法,总结为以下四种观点:
(1)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等同论。这种观点认为,知识就是道德,道德也是知识,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本身就是道德行为,反之,愚昧无知或盲目迷信是与道德无缘的。古希腊学者苏格拉底,是第一个把知识与德行统一起来的人。他认为,“知识包括了一切的善”,美德作为一种善,属于知识的范畴。知识使人变得明智、就会有美德,相反愚昧无知是导致恶行的根源。
(2)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相斥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发展不仅不能带来道德进步,反而导致道德退步,因此,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是水火不相容、互相排斥的。我国古代思想家老子认为,“智慧出,有大伪”、“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只有“绝巧弃利”、“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才能保持道德的纯洁性。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启蒙思想家卢梭,在著名的《科学和艺术的发展是败坏了风俗还是净化了风俗》一文中,悲观地预言:“科学与艺术日益进步,可是人类变得越来越坏了”,“随着科学和艺术的光芒在我们的天边上升起,德行也就消逝了。”特别是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道德堕落的现象遍及社会各个角落,一些学者认为“道德崩溃”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他们甚至主张停止科学技术的发展,拯救道德危机,陷入了道德决定论的误区。
(3)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无关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它们有各自的研究对象和社会作用,从来也不相遇,永远也不会发生冲突”,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英国思想家休谟把知识和科学分为“事实的知识”、“价值的知识”和“物理科学”、“精神科学”,认为道德价值观念来自趋乐避苦的情感,理性对道德价值无能为力。德国哲学家康德也认为,科学的王国与正义的王国是不交叉的。现代西方新实证主义伦理学派代表人物维特根斯坦、卡尔纳普等人也认为道德不存在对错、真伪的问题,科学也没有善恶之分。
(4)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善恶并进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既非等同,亦非排斥,更不是无关的,而是善恶并进的,科学技术发展既能促进伦理道德进步,也能导致道德退步。我国近代思想家章太炎认为,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但是人们的物质生活与道德思想却非完全直线发展,是苦乐并进、善恶兼行的。皮埃尔·居里和玛丽·居里夫妇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们既认定人类由新发现得到的利益将会比害处多,但又有些忧心忡忡。后来,爱因斯坦、维纳等人也同样表示了这种忧虑。这表现出科学家对科学技术社会后果的关注和他们的高度社会责任感。
当我们运用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和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分析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之间的关系,我们看到两者之间既不是等同的,又不是相斥的,更不是不相干的。
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①科学知识是对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而道德作为人们行为规范和准则,是对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的反映。它们分属于不同的认识领域,因而社会作用不同。科学用于指导人们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而道德用于调节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但两者又是密切联系的,都是对客观实际的正确反映,统一于真善美的追求之中;②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也是辩证统一的,从根本上来说,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对于伦理道德的发展也是同样具有革命意义的推动力量,表现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决定了人类道德前进的基本趋势,促进了新的道德规范的形成,深化了人们的道德认识、更新了人们的道德观念等等。同时进步的社会伦理道德,对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发挥了重要的精神动力和和文化支撑作用。两者相互制约、相互作用,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因为受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其它因素和中间环节的影响和作用,因此相互作用关系不是单向的、直线式的,而是曲折的、复杂的。
3目前科学技术发展与伦理冲突表现
(1)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冲突具有深层次的影响。例如克隆技术,克隆技术的诞生将使人类能够操纵基因,打破种属的界限,人类可以改变物种的基因构成和机能,但是从伦理道德角度来看,克隆人将干预人类自然发展,改变人类亲缘关系,打破人类生育概念和传统生育模式。这些冲突比曾经生命技术带来的冲突更加严重和深刻。
(2)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道德冲突涉及领域更加广泛。例如,安乐死、人工受精等研究带来的生命伦理问题;网络技术带来的网络伦理问题,利用网络的虚拟、无序、开放等特征导致的网络犯罪,网络侵犯等;核能、核武器的和平利用引发的伦理问题等等。
(3)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冲突更加直接,更加尖锐。例如,高科技应用导致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克隆技术引发的人类身份确定问题,核能的开发引发的安全以及世界和平问题,这都是直接关系到人类生存和发展最基本也是最关键的问题。
4协调发展科学技术与道德伦理
为缓解上述的科学技术与伦理冲突主要提出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对策:
(1)强化社会伦理责任,克服科学技术的负面效应。
强化社会伦理责任,包括科技工作者、政府以及社会等多方面的伦理责任。现代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多是受政府、企业集团和组织资助的,也就是说,科技工作者成为社会职业角色,科学已不再纯粹是为了探索自然奥秘,它成了满足社会经济、政治等需要的一种工具,更直接地为科研活动的组织者和赞助者(政府和企业)服务。科技工作者一方面以发现和发明造福人类,另一方面又无法摆脱政治和军事控制。无论从研究手段还是从研究目的来看,科学家的行为时刻处在社会各阶层的关注之下,受制于社会的普遍道德规范和标准。科技伦理和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不仅仅是个人层面的道德行为和价值观念的问题,而且事关整个社会的道德取向和价值规范,事关整个社会的发展前途。这就要求科学家在科学研究中,不仅要坚持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地提交科研成果,更应该对某项即将诞生的科研成果所带来的社会后果进行充分评估,向公众说明其科技成果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公众应当享有广泛的知情权。
虽然由于科技风险的不可避免性,科学家难于对其科研成果的负面效应有完全的预见性,但科学家应尽可能考虑到其成果的应用可能造成的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负面影响。科学家还必须坚持公众利益优先的原则,以人类的幸福和世界的和平为科学研究的根本出发点,关心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2)更新观念,包括科学发展观,文化观等。
传统科技发展观既割裂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关系,同时又割裂了科技与社会、自然紧密的互动关系,其结果必然导致传统科技发展观的狭隘性,要么相对孤立地只是从科学系统内部“为科学而科学”要么只注重科技对经济发展的动力作用而“为经济而科技”,从而纵容了科技负效应的日益膨胀,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恶果。
为此,我们必须树立“以人为本、创新跨越、竞争合作、持续发展”的新科技发展观。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①确立以人为本的价值中轴,在此基础上探索真理。科学是一种对真理的追求活动,在其活动过程中正确处理理性与情感,功利与审美的关系。②对高科技的应用进行人本主义的规约。这样既可以克服科技双刃剑的特征,最大限度地遏制其负效应的作用,又可以从根本上消除科技对人性的挤压。
新文化观就是把人文文化与科学文化相结合的大文化观。也就是说要在现代科技发展过程中注入人文关怀,即以人为本。在科技理论中,同样蕴含着逻辑的、直觉的、价值的、审美的、道德的、信仰的因素,科技成果无法超越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前提。为此,要探究有利于科技健康发展的社会总体精神,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新文化观。这种新文化观体现了科技中的人性、人道、人生等的人文指向和尺度蕴含,表达了人的情感世界,它为高科技的健康运行提供了指导。
(3)建立完善法律机制。
保持科技与道德协调发展在科学技术的发展中要进行两项立法:①立法律之“法”,即行政立法;②立道德之“法”,即自我立法。法律是强制性的规范,约束人们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道德则是非强制性的规范,也是一种立法,以人类特有的内驱力的激励,达到自我觉醒和自我约束。道德和法律,一是“自律”,二是“他律”,二者缺一不可。
法律侧重在于惩恶,而道德侧重于劝善,防患于未然。从事科技活动的专家,违规或失范的行为大多不属于法律管辖的范围,要靠本人的自省自律和公众舆论的谴责去克服、防止和净化。但我们看到,由于道德规范的非强制性,它只能解决人们在科技活动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的问题,当有人偏要反其道而行时,其规范就会显得苍白无力了。如随着人类基因组计划的完成,基因技术必然给人类带来更大的福利,但是,也必然有人以基因技术为恶:如根据基因组工程学,达到治病的目的,也可以利用此技术使人致病,更有甚者,有些国家正准备或正在研制基因武器,如果使用这种武器必然产生可怕的后果。像这类问题仅靠道德是解决不了的。道德的下限就是法律,当道德的力量不足以律己或律人时,就不得不依靠法律的威严,通过立法禁止。
总之,科技道德与科技法制都是规范和调节科技活动的手段和机制,法制是通过法律制度,以强制手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道德则通过道德教育和舆论教育手段,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来影响和提高人们的道德觉悟,使人们遵守合乎道德的准则。显然,科技法制的强制性约束是不可缺少的,而道德的非强制性规范和教育作用,特别是它对科技工作者思想观念与行为准则产生潜移默化作用也不可替代。
参考文献
[1]雷毅.科学也要关注伦理问题[N].科技日报,2000-12-15.
[2]詹颂生.科技时代的反思[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2.
[3]刘大椿.在真与恶之间—科技时代的伦理问题与道德抉择[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
对科研实验室的管理制度范例(12篇)
对科研实验室的管理制度范文篇1【关键词】本科医学生分子生物学开放型实验室建设【中图分类号】R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4810(2013)28-0038-02现代高等教育越来..
-
老旧小区封闭管理方案范例(3篇)
老旧小区封闭管理方案范文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提高人民的文化水平,培养大批合格的国家建设所需要的各类人才,彻底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残余,确..
-
高层建筑的受力特点范例(12篇)
高层建筑的受力特点范文1篇1关键词:民用建筑;高层建筑;结构选型中图分类号:TU208文献标识码:A引言:高层建筑需要综合考虑的问题较多,其中结构设计应该成为高层建筑需要考虑的关键..
-
防治心脏疾病的方法范例(3篇)
防治心脏疾病的方法范文篇1【关键词】妊娠高血压;心脏病;诊治【中图分类号】R71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4-0168-02妊娠高血压疾病合并心脏病是妊娠期特有..
-
建筑装饰材料调研范例(12篇)
建筑装饰材料调研范文【关键词】:建筑装饰、装修、节能技术我国虽然地大物博,但人口总数过多,消耗量大,因此能源资源相对短缺,节能成为了国家一项基本国策。随着建筑业不断发展,..
-
会计电算化的应用研究范例(12篇)
会计电算化的应用研究范文篇1【关键词】电算化环境会计档案管理会计档案信息资源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电算化会计档案是在在计算机中存储和纸制打印形式存储会计数据的总和,其会..
-
成功人的故事范例(3篇)
成功人的故事范文篇1所谓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
-
成功人士名言范例(3篇)
成功人士名言范文篇1(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江苏淮安223300)【中图分类号】R74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511(2012)04-0635-01名言警句是指人们普遍熟悉的成语、俗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