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台风安全预案范例(12篇)
防台风安全预案范文篇1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九号台风预计8月7日-8日将影响我市,届时我市将有强降雨过程。为切实做好当前防汛防台工作,确保我区安全度汛,根据市政府、区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防汛防台形势,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当前防汛工作面临的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对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各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对防汛防台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指挥,坚持一把手负总则,分管领导靠上抓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层层落实防汛防台责任,迅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要确保一旦遭受台风影响,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抢险。从现在开始各单位就要进入台风临战状态,制定防汛防台预案,排出防汛防台期间值班安排,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将领导小组名单和防汛预案于6号下午报建管局办公室。
二、明确责任,抓好本职工作
针对台风影响,各单位要负好全责,抓好本职。城维公司要做好基础设施的维护和保障工作,对辖区内的排水系统进行台风前的疏通,对河道内的排水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对易积水路段提早进行清理,对河西、水清沟等易发生积水的地区提早准备,一旦发生积水应能够马上进行排水。对嘉定山、北岭山、双山的山体进行调查,严防山体滑坡的出现,对容易发生山体滑坡部分进行适当的加固。对辖区内的树木在调查摸底的情况下,该处理的处理该加固的加固,备齐机械与工具一旦出现险情要及时处理,对枯树应利用台风前的时间按照有关程序进行一次集中的清理,杜绝事故隐患。垃圾清运工作在创城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做到垃圾日产日清,避免台风过程中垃圾冲入排水系统,形成堵塞。台风过后应及时做好垃圾清运和道路保洁工作。
城管执法局要加大道路巡查力度,特别是大型广告牌和门头、户外广告的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应及时加固,对不能加固的要及时拆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以应对突发事件,对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充分发挥联动执法作用,协调整和有效力量,全力以赴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相关房地产公司要充分做好工地的保护和施工现场的维护工作,立即停止一切施工,特别是立即取消高空作业,对高空作业机具进行加固,对临时设施进行拆除。对基础开挖、土石方施工、大型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等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严密监控,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拆迁服务中心要立即停止河西区拆迁工作,对前段时间的拆迁部分要做好清理工作,对尚未进行拆迁的部分要进行加固,对等待拆迁的居民要做好转移的准备,做出转移预案。做好拆迁地区的排水和卫生工作,严防内涝的产生。
防台风安全预案范文篇2
面对突发汛情:多部门协同动员
17日以来,河南等地遭遇了历史罕见的极端强降雨,面对突发汛情,中国应急、水利、气象、交通等多个部门协同动员,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气象部门率先研判,16日19时,中国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21日8时,升级为Ⅱ级。17日以来,河南省气象部门雷电、暴雨、大风等预警信息1427条,郑州市自19日夜间起暴雨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共11条,短信接收总人次达1.2亿。
面对郑州强降雨天气,国家防总于20日晚间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21日进一步将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紧急召开会议部署组织人员转移避险。与此同时,应急管理部第一时间启动消防救援队伍跨区域增援预案,从周边省市紧急调派消防救援水上救援专业队伍,驰援河南救灾。
交通、医疗、住建等部门也紧急启动了应急预案,全力应对河南洪灾。
26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防办、应急管理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召开全国城市地铁安全防范专题视频会议,要求对河南郑州地铁事故举一反三,以强烈的底线思维落实地铁防汛安全措施,严格落实地方领导责任、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置措施,遇有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危及运营安全,地铁运营单位要依法果断处置,按规定暂停部分区段或者全线网的运营,及时启动应急保障预案,并报告地铁交通运营主管部门。
同济大学城市风险研究院院长孙建平表示,城市安全风险的主要特征是不确定性,通过复盘此次河南暴雨,吸取经验教训能够使城市的应急预案不断完善起来。
防汛关键期严阵以待
当前,中国正处于七下八上”的防汛关键期,气象部门预计,汛期后期,中国仍有强降水,降水显示阶段性变化特征,8月上旬至中旬,东北地区西南部、西北地区东部、江南、华南等地降水偏多,需防范阶段性强降水和局地强对流天气可能引发的洪水、地质灾害以及城乡内涝等。8月是台风活跃季节,华南和华东沿海地区需防范台风带来的强降水、大风和风暴潮灾害。
针对后期可能出现的汛情,中国各部门已严阵以待。面对近期台风烟花”对浙江、上海的影响,以及河南后期可能出现的强降雨天气,中央气象台连续暴雨橙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26日召开会议提出,今年是个特殊年份,防汛救灾任务十分繁重,要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紧紧咬住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目标,继续全力做好河南防汛救灾和台风应对工作,坚决打赢防汛救灾这场硬仗。
国家气候中心副主任贾小龙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全球变暖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呈现趋多趋强态势,大量研究已证实,随着气候变暖,大气层在饱和前可容纳更多水汽,极端强降水发生的可能性增大。
对于提升极端天气预报的准确性,中央气象台首席预报员陈涛表示,极端天气牵涉到很多中小尺度天气发展的机制,极端暴雨、极端高温、超强台风路径的强度预报都还是全球共同面对的难题。今后大气科学将着力提升这一领域,不断提升对极端天气的预报能力。
全球变暖引发的极端天气事件多发频发,对提高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要求。
对于接下来的防汛工作,李克强表示要毫不放松”全力以赴”,密切雨情汛情和台风监测预报,强化预警响应机制,做到及时预警、及时反应,完善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提高防范和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能力。
防台风安全预案范文1篇3
为确保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防汛防台文件精神及安教[20__]80号、81号、82号、8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防汛工作“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条保证”的原则,实行防汛责任校园领导负责制,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学校,坚持自保、自救,防大灾、保安全,确保各校汛期安全。
二、防汛应急预案内容
(一)第一预案
当受台风或强热带风暴影响风力达8级以上,暴雨日雨量达50.1毫米以上或气象等有关部门暴雨将达起始标准后,各校园负责人必须到位,加强值班,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值班领导和人员遇到突发事件或灾情,及时下达临时紧急处置指令,并迅速向中心学校、教育局、镇政府汇报。各值班行政要做好防汛值班记录,检查校园防汛值班到岗到位情况。蓬莱中心学校防汛工作值班电话:23355215.
(二)第二预案
当气象台暴雨警报时,中心学校防汛工作领导组成员全部到位。并及时向各校园通知防汛信息,通报风情、水情、雨情。各校园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值班,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组建各类防汛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资。
(三)第三预案
当暴雨袭击或县有关部门紧急警报时,中心学校防汛工作有关人员要按各自的职责进入指挥岗位。并立即通过局域网或电话进行紧急部署。各校园要把防汛作为压倒一切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并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
(四)第四预案
遇暴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学校要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检查疏通地下排水管道,做到排水畅通;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学校易倒塌、易滑坡、易积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各小学挂片行政要监督各校园有关人员到位、到岗,确保学校排涝设施全过程、满负荷运转,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的临时排涝设施进行强排。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当遇到暴风雨袭击时,各校园应及时把校舍倒塌、师生受伤情况在第一时间报告中心学校、县教育局防汛办公室、镇政府,及时查明是否有人员被困,如发现人员被困,要火速组织营救,并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转移和安置师生,中心学校根据灾情,联系有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做好抢救、转移和安置受灾师生工作。
三、中心学校防汛防台领导组及成员职责
组长:在县教育局防汛办公室、镇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县防汛指挥部指示精神,全面指挥各校园防汛工作。
防台风安全预案范文篇4
(一)为了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保证抗洪(台)抢险、抗旱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和《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三)按照洪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水旱灾害分为特别重大水旱灾害、重大水旱灾害、较大水旱灾害和一般水旱灾害。
1、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水旱灾害:
(1)较大范围内(二个乡镇以上)24小时降雨量已超过150毫米,并且省、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2)省、市气象部门强热带风暴、台风将严重影响本县,并发出紧急警报。
(3)-月份连续干旱7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饮水困难人数超过5万人。
(4)小(一)型以上水库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5)县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超标准洪水等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6)其它特别情况需要启动预案的。
2、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水旱灾害:
(1)较大范围内(一个乡镇以上)24小时降雨量达100-150毫米,并且省、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2)省、市气象部门强热带风暴、台风将严重影响本县。
(3)-月份连续干旱5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不足,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2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2万人。
(4)小(二)型以上水库、重要山塘或主要河道、堤防出现严重险情。
(5)县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超标准洪水等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6)其它情况需要启动预案的。
3、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水旱灾害:
(1)较大范围内(一个乡镇以上)24小时降雨量已超过80-100毫米,并且省、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2)省、市气象部门强热带风暴、台风对我县影响较大。
(3)-月份连续干旱3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不足,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在1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0.5万人。
(4)小型水库、山塘出现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5)县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洪水等险情,可能危及公共安全。
(6)其它情况需要启动预案的。
4、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水旱灾害:
(1)较大范围内(一个乡镇以上)24小时降雨量已超过50-80毫米,并且省、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2)省、市气象部门强热带风暴、台风对我县影响较小。
(3)-月份连续干旱2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不足,饮水困难人数超过0.2万人。
(4)小型水库、山塘出现险情,可能危及公共安全。
(5)县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洪水等险情,可能危及公共安全。
(6)其它情况需要启动预案的。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由县水务局、发改局、财政局、人武部、民政局、交通局、公安局、农业局、国土局、建设局、供电局、经贸局、教育局、卫生局、安监局、旅游局、武警中队、气象局、供销社、广电台、电信局、人保公司、人寿公司、安文镇政府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人武部、县府办、县水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
主要职责:组织制订完善防汛防旱预案,审定和批准蓄水工程的洪水调度方案、水库控运计划、抗旱应急供水方案,制订防汛防旱有关规定、规程、办法等。组织开展防汛防旱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汛防旱安全的有关问题。负责重要河道、水库等洪水调度,抗旱应急供水调度;贯彻执行上级防汛抗旱调度命令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负责全县汛情、旱情通告,以及和解除紧急防汛期、非常抗旱期。并协助做好灾后处置、有关协调工作。执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洪涝台旱灾害防灾救灾的任务。
(二)县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汛办),负责防汛防旱日常工作,县防汛办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确定一名专职副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汛期月日至月日每天24小时值班,掌握汛情、旱情、灾情,及时提供指挥决策,提出启动洪、涝、台、旱灾害应急预案的建议。贯彻落实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示、命令。洪水、台风、干旱预报、警报,编制险情、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报告。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应急工作和执行抢险救灾工作。做好有关信息、联络、接待等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三)县防指下设应急工作组,各工作组划分及主要职责:
1、预测预报及信息组
县水务局牵头,由县防汛办、县气象局、县广电台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天气报告,下达指挥部指令等。
2、抢险救灾组
县人武部牵头,由县水务局、交通局、供电局、建设局电信局、民政局、公安局、国土局、农业局、经贸局、教育局、安监局、旅游局、卫生局、武警中队等单位和各乡镇政府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洪、涝、台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
3、抗旱救灾组
县水务局牵头,由县建设局、农业局、民政局、卫生局、公安局、人武部等单位和各乡镇政府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干旱发生地乡镇政府的社会力量抗旱救灾。
4、应急物资和电力通讯保障组
县经贸局牵头,由县交通局、供电局、民政局、电信局、供销社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储备和调运应急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保证电力供应、通讯畅通等。
5、应急资金保障组
县财政局牵头,由县发改局、水务局、民政局、交通局、国土局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筹措县级救灾资金,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
6、医疗卫生保障组
县卫生局牵头,由县农业局、建设局、水务局、县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等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和灾后疫情防治等。
7、灾后重建组
县发改局牵头,由县电信局、供电局、水务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国土局、民政局、人保公司、人寿公司等单位和各乡镇政府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力量抢修灾区的通信、电力、水利、供水、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恢复农业生产等。
8、灾情核查组
县防汛办牵头,由县交通局、民政局、县广电台、电信局、供电局、农业局、国土局、卫生局、建设局、旅游局、经贸局、人寿公司、人保公司等单位和各乡镇政府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核查灾害损失情况。
9、新闻宣传报道组
县委宣传部牵头,由各新闻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宣传报道抗灾抢险中的先进事迹。
(四)各乡镇政府和城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办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单位的防汛防旱和险情处置工作。每年汛期前(4月15日)将组织机构名单报县防汛办。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防汛防台检查
水库、堤防和其他险工险段等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县防指在汛前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防汛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建设、电力、交通、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市政、电力、交通、通讯等设施的防汛防台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处理。
(二)工程预警信息报告及发出
当水库、山塘、河道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县防汛办。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有管辖权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防汛办报告。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三)洪涝灾情预警信息报告及发出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乡镇应及时向县防汛办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县防汛办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对重大灾情,应在灾害发生后3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省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四)旱情预警信息报告及发出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有关乡镇政府及时向县防汛办报告旱情、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和用水情况。当发生干旱时,每天向县防汛办上报一次旱情。
四、预防和预警行动
(一)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旱组织机构,落实防汛防旱责任人、防汛防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伍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水库、堤防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落实安全渡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水库防洪预案、台风暴雨防御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计划、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和抗旱预案。针对河道堤防险工险段,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河道、水库、人工水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二)降雨实时预警
水文气象单位应加强降雨监测,当出现强降雨时,应及时向县防汛办报告。县防指收到降雨信息后,立即向有关乡镇政府发出警报。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接到降雨警报后,应及时做好应急准备。
(三)台风暴雨灾害预警
根据《县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规定(试行)》及时对台风影响情况的预警警报。可能受台风影响乡镇的防汛防旱机构应加强值班,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按防台预案做好相关工作。
(四)河道洪水预警
1、当河道即将出现洪水时,应及时向县防汛办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当水库大流量泄洪时,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应向下游发出预警。
2、各乡镇政府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
(五)山洪灾害预警
有关乡镇政府、村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巡查预警员,汛期坚持巡查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转移群众,并报告县防汛办。
(六)干旱灾害预警
当梅雨期降雨严重偏少或其他时段长时间干旱、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河道水位偏低时,各乡镇政府应预警信息,做好抗旱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水利工程险情预警
当水利工程发生险情或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县防汛办和当地乡镇政府,通过广播、电视、电话、警报等方式,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当地政府做好群众转移的有关工作。
(八)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出现供水危机,由县防指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五、应急响应
根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的水旱灾害分级,启动相应的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一)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总指挥、副总指挥临阵指挥,县防指成员单位各就各位、各司其职,各应急工作组在县防指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开展救灾抢险。县防指部署抢险工作,并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和非常抗旱期。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指挥部汇报有关情况,请求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临阵指挥。必要时,报请省、市政府扩大应急。
2、县防汛办加强值班力量及时掌握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的上传下达工作。
3、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启动相应的Ⅰ级应急响应,由党政主要领导主持,动员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做好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
(二)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副总指挥临阵指挥,防汛、水务、气象、国土资源、建设等县防指主要成员单位进入抢险工作,副总指挥协调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部署相关工作。同时,派出专业人员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将情况报告总指挥,并上报上级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通报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必要时,总指挥亲临指挥,部署相关工作。
2、县防汛办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和洪水调度,并监督指导各乡镇的洪水调度,汛情、旱情通报。派出专业人员赴一线进行技术指导。
3、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党政主要领导部署抢险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变化;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做好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抢险情况上报县防指。
(三)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汛办主任临阵指挥,防汛、水务、气象等县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参加抢险。有关乡镇政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上报。组织受灾地区的人员转移、抢险救灾。县防汛办主任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信息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并上报县委、县政府,通报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2、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分管领导组织抗灾抢险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的变化;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群众转移的准备工作,做好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县防指。
(四)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汛办副主任临阵指挥。有关乡镇政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上报。组织人员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县防汛办副主任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信息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
2、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分管领导组织抗灾抢险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的变化;根据预案做好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情况上报县防汛办。
(五)信息报送与处理
1、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防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2、防汛防旱和水利工程险情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3、属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防汛办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可向上一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
(六)指挥和调度
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乡镇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县防指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2、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县防指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领导,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七)抢险救灾
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县防汛办联系。
2、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机构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或上报县防汛指挥部决策。
3、事发地防汛防旱机构应迅速调集本地的资源和力量,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河道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队伍等实施。
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责分工,由县防指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八)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各乡镇政府应高度重视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县防指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
3、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防汛防旱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事发地防汛防旱机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指挥机构的指令,及时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5、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乡镇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6、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乡镇政府和卫生部门加强对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九)社会动员与参与
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乡镇政府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县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当地乡镇政府可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十)信息与新闻宣传
1、防汛防旱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
2、汛情、旱情及防汛防旱动态等信息,由县防指统一审核和;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防汛办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
3、各乡镇的局部汛情、旱情、水利工程险情、灾情及抢险救灾的有关信息,由县防指审核和;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防指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
(十一)应急结束
当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时,县防指视情宣布应急结束。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县电信局负责保障抗洪抢险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现险情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当地乡镇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2)县防指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储备常规抢险器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以满足抢险急需。
2、应急队伍保障
(1)县人武部组建一支50人应急抢险分队。
(2)各乡镇政府按照区域大小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应急抢险队伍。
(3)小(一)型以上水库及重点在建工程组建一支20人以上应急抢险分队。
3、治安保障
县公安局负责做好水旱灾区和防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做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4、物资保障和调拨
(1)县防汛办储备救生衣25件,救生圈25只,救生绳3000米,土工布200平方米、锄头50把、铁畚箕50只等抢险物资。
(2)县农资总公司储备编织袋5000只,锄头20把,铁畚箕30只。
(3)五丈岩水库储备编织袋5000只,锄头50把,铁畚箕300只。
(4)各乡镇政府必须按照县防指下达的防汛物资储备任务要求,备足物资。
(5)防汛物资按规定程序调拨,及时补充消耗物资。
5、资金保障
县财政、发展改革、民政、水务、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以及相关金融机构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和信贷。
6、避灾场所保障
各乡镇政府应当确定本地区的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躲避。
7、电力保障
县供电局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8、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局落实临时抢险运输货车5辆、客车10辆,挖掘机5台。
9、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农业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10、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防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防旱的责任。
(2)汛期或旱季,各乡镇政府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防旱。
(3)县防指成员单位,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防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考虑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各乡镇政府应加强对防汛防旱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村、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防旱工作。在防汛防旱的关键时刻,各级行政领导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救灾。
(三)技术保障
1、加强水文气象预报系统建设,提高预报精确度。
2、建立水库防洪调度系统,实现实时制订和优化洪水调度方案,为防洪调度决策提供支持。
3、建立水雨情、洪水调度、水利工程抢险、水资源应急配置等专家库,为防汛防旱指挥提供专家咨询。
(四)后勤保障
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负责抢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必要时,县经贸局牵头,县粮食、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共同做好灾区急需物资的调配工作。
(五)宣传、培训与演练
1、宣传
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各组成部门和新闻部门应加强防汛防旱及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2、培训
(1)县防指要组织好培训工作。
(2)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3、演练
(1)乡镇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3)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演练,一般每年举行一次,由县防指组织。
七、善后工作
(一)救灾
水旱灾害发生地乡镇政府应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二)救济救助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三)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四)水毁工程修复
(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五)环境保护
灾害发生地乡镇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六)防汛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七)补偿机制
对水库根据防洪调度指令拦洪超蓄淹没造成损失、因抗旱需要调用农业灌溉水源、水库因抗旱保水影响正常效益发挥的,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偿。
(八)灾后重建
灾害发生地乡镇政府及时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
(九)防汛防旱工作评估
各乡镇每年针对防汛防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防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防旱工作。
八、附则
(一)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各乡镇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同时指导并督促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防汛防旱预案。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制定所属水库、堤防的险情应急处置预案,报当地政府和县防指备案。
防台风安全预案范文篇5
1.1目的
与《安溪县教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处置体系和运行机制,迅速高效地组织、开展抗震救灾等各项应急工作,提高应对破坏性地震灾害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保证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及《福建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地震应急预案》、《福建省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泉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泉州市地震应急预案》《泉州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溪县地震应急预案》,《安溪县教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积极预防,系统联动,协同应对,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中心学校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地震和区域外发生并造成一定影响,需要开展应急的地震应对。
2应急组织与职责
2.1中心学校
魁斗中心学校成立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地震应急指挥部是全中心学校抗震救灾的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中心学校抗震救灾工作。由中心学校校长任指挥长,中心学校书记、副职领导任副指挥长,各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当接到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震情通报后,中心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启动,由指挥长主持召开紧急部署会,部署抗震救灾工作。
中心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向县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本学校掌握的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2)牵头做好中心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职责;
(3)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协调本校范围内校园地震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4)负责向县教育局报告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县教育局请示报告。
(5)在县教育局的指挥下,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督导预警区、震灾区的撤离转移、救助安置师生,组建临时校舍,保持、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参与震后校舍重建工作。
(7)完成县教育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安溪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交办的事项,研究解决校园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件。
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设立以下相应工作组:
(1)地震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置地震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地震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及时总结和推广各校处置校园地震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导、检查各校地震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和学校落实地震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督促各校根据校园地震事件的性质,对处置不当的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查究。完成县教育系统地震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
(2)应急处置工作组:在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各级各相关部门开展防范和抗灾救灾工作。根据灾害的情况,认真分析对本校园所产生的影响,及时做出决策。必要时深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2.3各级各类学校
各级各类学校应设立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本校地震应急预案,并负责本校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及培训活动,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地震信息报告和预警措施,组织开展校内先期应急处置行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请示报告。
3.应急响应
3.1地震灾害的分级
根据最新修订的《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灾害四个级别。
地震灾害等级标准表
地震灾害
等级
分级标准
初判标准
响应
级别
人员死亡(含失踪)
经济损失占全省年国内生产总值比例
震级
特别重大
地震灾害
300人以上
1%以上
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
部级
重大地震灾害
50——299人
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
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
省级
较大地震灾害
10——49人
造成较重经济损失
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
市级
一般地震灾害
10人以下
造成一定经济损失
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
县级
3.2应急响应
3.2.1先期应急响应
(1)地震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宣布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县教育系统地震应急指挥部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通报,迅速按照本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先期处置情况。
3.2.2指挥、部署及行动
指挥长主持召开紧急部署会,先期部署抗震救灾工作:
(1)根据灾情,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立即运作,决定启动相关的工作组;
(2)主动与各类学校取得联系,迅速收集本单位涉及的震情灾情数据,并将震情灾情和应急情况及时报送县教育局;
(3)根据灾情判断和救灾需求,划分若干区域,科学调配本系统资源开展各项抗震救灾工作;
(4)根据本校职责,及时了解灾情及灾区学校的运转能力,迅速统计核算初步救灾需求上报;
(5)在县教育局的领导下,按照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部署协助组织、指挥灾区教育系统地震应急工作,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3.2.3应急响应结束
在接到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的决定后,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行动终止,转入灾后恢复重建阶段。
地震应急工作结束后,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负责提交本校抗震救灾工作总结,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3.2.4灾情报告
地震灾情报告内容: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等。地震发生后,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地震灾情速报工作程序:
(1)各类学校(单位)立即收集本单位的地震灾情,汇总上报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
(2)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汇总各校信息后上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县地震局,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保障措施
4.1信息保障
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地震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4.2物资保障
学校应逐步建立地震应急处置的物资储备,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
4.3资金保障
应急资金由政府统筹。应急资金纳入统一财政预算。学校应逐年增加日常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经费,把应急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4.4人员保障
学校应组建由本单位教职员工组成的地震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
4.5培训演练保障
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领导小组应经常开展应急预备队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应急人员的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并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预案内容。
开展培训演练。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工作,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校园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4.6应急避险场所的设置和建设
学校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避险场所的设置和建设工作。
5其他地震事件应急
其他地震事件应急包括临震应急、强有感地震应急、台湾及台湾海峡强地震应急、海域地震应急、省内地震应急、外省特大地震应急以及地震谣传应急。
当其他地震事件发生后,根据县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指示,采取以下相应的应急响应。
5.1临震应急
当市人民政府我市短临地震预报(指未来3个月内可能发生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后,县、乡镇两级人民政府进入临震应急状态。
5.1.1应急响应
(1)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启动本预案自然灾害类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并检查与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2)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及时对本校师生发出防灾抗灾通知,必要时要及时组织人员紧急避难;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命线等工程的应急保障工作;
(5)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6)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校园和社会安定。
5.1.2临震应急结束
(1)当预报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立即按预案有关规定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临震应急自动结束。
(2)当县人民政府根据预报区和临震应急工作实际,终止临震应急的公告,临震应急结束。
5.2强有感地震应急
强有感地震指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使公众强烈有感,震级小于4.0级的地震;或我县周边发生破坏性地震,波及本县,使公众强烈有感,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和明显财产损失,可能或已经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地震事件。
魁斗中心学校主要应急处置措施:
(1)根据县地震应急预案要求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采取相应的地震应急处置措施。
(2)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启动本预案自然灾害类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并检查与落实预案的执行隋况;
(3)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及时对本校师生发出防灾抗灾通知,必要时要及时组织人员紧急避难;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命线等工程的应急保障工作;
(6)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7)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校园和社会安定。
5.3省内地震应急
省内地震是指在我县周边设区市发生的、并且波及我县造成人员伤亡或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
教育系统地震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措施:
(1)
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采取相应的地震应急处置措施。
(2)
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组织实施对地震灾区的紧急支援。
5.4外省特大地震应急
外省特大地震是指我国大陆地区发生特大地震,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且未对我县造成直接影响的地震。
教育系统地震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措施:
(1)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采取相应的地震应急处置措施。
(2)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组织实施对地震灾区的紧急支援。
5.5地震谣传应急
地震谣传指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出现地震谣言、传言,并对社会正常生活、生产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的事件。
县教育系统地震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措施:
(1)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采取有效措施平息谣传;(2)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校园和社会安定。
当地震谣传已平息,造成的影响已基本消除,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已恢复正常,县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6附则
6.1责任与奖励
魁斗中心学校抗震救灾工作实行本校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抗震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由本校报县教育局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抗震救灾重要情况或者抗震救灾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2预案管理
魁斗中心学校制定本预案并组织实施。本预案是安溪县教育系统处置地震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级各类学校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校的应急预案。
6.3以上、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6.4预案的解释
本预案由安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适时进行修订。
6.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迅速贯彻国家防总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防汛防台风和抗风险能力,确保我校迅速、高效、规范、有序地开展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台风、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害,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水文管理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泉州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和《安溪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原则。防汛防台风工作要把最大程度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消除各类次生、衍生灾害,把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控制到最低。
1.3.2坚持“统一领导,条块结合”的原则。防汛防台风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校防汛防台风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督促和指导,同时接受本区域防汛部门的统一领导。
1.3.3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防汛防台风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认真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各项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不断完善组织体系,遇到突发事件要结合日常防范措施,科学组织、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辖区范围内发生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根据本预案启动的应急响应主要用于规范我校辖区范围内的防汛防台风抗灾行动。
2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中心校设立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学校党支部书记、分管安全工作副书记任副组长,学校其他班子成员、各基层小学、幼儿园负责人任成员。各校园要相应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学校班子成员、班主任、保卫人员、生管人员、后勤人员等组成,在中心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所在学校的防汛抗灾工作。
每年汛前,因人事和机构调整,各校园应及时调整、充实、明确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2组织机构职责
2.2.1中心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校的防汛防台工作,督促各校园落实防汛防台风各项措施;组织、指导各基层小学(幼儿园)做好防暴雨、洪水、台风等工作;及时组织、监督学校做好危漏校舍的维修和加固,以及师生安全的防范工作;负责组织做好中高考等重大活动的防灾安全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防暴雨、洪水、台风等知识的宣传;负责向县教育局自然灾害防治领导机构报告相关动态信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八个专项工作组,办公室挂靠在中心校德育处,办公室主任由中心校分管领导兼任,各基层小学、幼儿园负责人任副主任。专项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①
应急处置组
组长:
职责:学校遇灾遇险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当地乡镇党委、政府,指挥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协调治安保卫、消防、交通管制,联系协调公安部门打击扰乱校园治安不法行为,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②值班信息组
组长:
职责:负责管理救灾的文秘、对外接待和协调工作,负责上传、下达等通讯联络工作。
②
后勤保障组
组长:
职责:负责及时采购、调拨救灾物资,及时供应生活必需品和其他救灾所需物资;筹备拨发救灾经费,管理上级及外援救灾经费,并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
④卫生防疫组
组长:
职责:负责联系协调医务人员进入灾区,抢险医治伤病人员,控制疫情,转移伤病员,储运、调配药品等工作。
⑤宣传动员组
组长:
职责:负责防灾救灾知识的宣传报道,稳定民心和社会秩序。
⑥灾后重建组
组长:
职责:负责协调、协助学校转移安置受灾师生,解决衣食住行问题,做好灾后救援工作;负责联系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灾后对策研究和治理方案,为县防灾救灾决策提供依据。
⑦灾情调查组
组长:
职责:负责对灾情全过程进行详细调查,对渎职、失职人员和责任人查清事实经过,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交局领导班子研究。
⑧监测预报组
组长:
职责:邀请专家对灾情进行监测,分赴灾区指导群测群防,进行加密监测。
2.2.2中心校挂钩学校干部:抓好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有关防汛防台风工作精神的传达,督促、指导学校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
2.2.3基层小学、幼儿园:负责本校园的防汛防台风工作,成立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并加强培训、演练;适时开展防汛防台风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及培训活动,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备足、备好防汛抢险物资,动员和组织广大师生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信息报告和预警措施,发生重大汛情、灾情的,应组织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防汛部门报告。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和预警信息
县教育局密切关注气象、国土、水文等部门的预警信息,必要时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各学校。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通过公共信息渠道,、调整和解除洪涝灾害和台风暴雨灾害预警时,县教育局对学校亦同步予以公告。
中心校及时传达县局有关公告,各校园应根据各自防汛防台风工作职责和预案,做好相关预警工作。
3.2预案准备
中心校和各校园及时修订完善防暴雨、洪水、台风预案,以及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预案、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
3.3预警级别划分
防汛防台风预警级别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和Ⅰ级(特别严重)。
3.4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①思想准备:加强防汛防台风宣传教育,将防灾、避险、自救、互救、逃生等知识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和教师员工安全培训内容,组织开展师生员工应急避险演练,提高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②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台组织机构,制定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抢险救灾队伍建设和演练。及时编制包括职能部门、值班电话、传真和主要责任人、工作人员联系电话等信息在内的防汛防台风通讯录,并定期更新。
③物资准备:按照规定储备必要的防汛防台风物资,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防汛物资要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使用便捷。
④防护检查:要在汛前全面开展防汛防台风工作检查,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3.5
主要防御工作
3.5.1排水防涝
①做好校内排水设施设备和排水管网的检查、维修,清理屋顶平台,防止天沟和落水管道阻塞;及时清理下水井、排水管线和校园路面垃圾,确保校内道路排水畅通;
②校内低洼易涝区域和地下设施要做好防止雨水倒灌和积水排水准备工作,有条件的要设置贮水井、排水泵、挡水板等措施;
③校内蓄水池、贮水井等进行预排空或降低贮水量。
3.5.2
防高空坠物
①全面清理各类校园高空构筑物,对空调外机、宣传指示牌、室外天线、老旧牌匾等户外设施以及墙面突出标志进行清查,及时加固;
②做好校园内的大树、老树维护,特别要注意对行道树以及学生活动区域的老树、大树及时修剪、加固;
③注意校内简易工棚、简陋车棚、建筑外贴面的清理整治,及时消除问题隐患。
3.5.3
防雷工作
①确保必要的资金投入,分步实施对校内建筑的防雷安全检测,重点做好对90年代以前老旧建筑的防雷安全检测和隐患整治工作;
②对防雷安全检测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制定整改计划,加强隐患治理动态跟踪,确保防雷检测与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杜绝隐患“回潮”。未开展防雷检测与整治的,要明确时间节点,制定实施计划,抓紧落实工作,切实消除汛期可能发生的雷电灾害事故。
3.5.4
滑坡及泥石流
①台风、暴雨等汛期,应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点的巡查和监测;
②对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和山体滑坡、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要设置警戒区、设立告示牌;
③要主动争取国土资源等部门的支持,对学校周边和校内的地质灾害点、低洼地带、施工工地等危险地带进行重点防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6
响应级别
按暴雨、洪水和台风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4
响应工作
4.1
总体要求
4.1.1
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县防指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4.1.2
进入汛期,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和上级工作要求,适时启动相关应急程序;并根据预报的台风、暴雨、洪水影响和危害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工作,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2
应急响应
4.2.1
Ⅳ级响应
4.2.1.1
根据县防指的防汛防台风Ⅳ级预警信号,启动相应Ⅳ级应急行动如下:
(1)县教育局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必要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与县防指信息沟通,并根据要求向教育系统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风提示,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2)中心校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与县教育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信息沟通,检查各自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3)各基层小学(幼儿园)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与中心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信息沟通,检查各自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4.2.1.2
Ⅳ响应防御提示
(1)加强值班,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和上级通知,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风提示;
(2)做好排水防涝准备工作,重点落实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场所、校内易积水区域、地下空间等关键部位的防积水和紧急排水措施;
(3)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提前进行校园道路进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准备工作;
(4)检查加固各类指示标志,把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
妥善放置易受影响的室外物品;
(5)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组织巡检,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6)提醒学校在建工地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切实落实防汛各项准备工作;
(7)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2.2
Ⅲ级响应
4.2.2.1
根据县防指的防汛防台风Ⅲ级预警信号,启动相应Ⅲ级应急行动如下:
(1)县教育局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实行局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加强与县防指信息沟通,向教育系统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县防指的指令,协助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中心校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与县教育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信息沟通,检查各自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的准备情况。
(3)各基层小学(幼儿园)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与中心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信息沟通,检查各自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的准备情况。
4.2.2.2
Ⅲ级响应防御提示
(1)提醒师生员工尽可能减少外出,户外活动应注意安全避险。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必要时延迟上下学时间;
(2)加强对临时建筑、在建工地、边坡基坑、地下工程、危旧房屋等巡查,通知有关人员做好避险准备;
(3)加固户外装置,拆除不安全装置,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
(4)提醒在校内从事楼宇清洗、建筑施工等高空作业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暂停作业;
(5)暴雨橙色、台风黄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2.3
Ⅱ级响应
4.2.3.1
根据县防指的防汛防台风Ⅱ级预警信号,启动相应Ⅱ级应急行动如下:
(1)县教育局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按照预案和职责分工,由分管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坐镇指挥,负责组织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必要时局领导、局机关干部职工分赴挂钩区域、学校检查指导防暴雨、防洪涝准备情况,督促落实各项防御措施;根据县防指的指令,协助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中心校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确保与县教育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信息畅通,由分管防汛防台风领导检查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各基层小学(幼儿园)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确保与中心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信息畅通,由分管防汛防台风领导检查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有关情况及时向中心校报告。
4.2.3.2
Ⅱ级响应防御提示
(1)组织24小时值班,分管领导上岗带班,抓紧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2)提醒师生员工尽可能不要外出,防止高空坠物伤人;学校停止一切户外活动,必要时延迟上下学时间,或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采取停课或其它专门的保护措施;停止室内大型集会,立即有序疏散人员;
(3)加强安全巡查力度,重点巡查锅炉房、配电间、危险品仓库、图书馆、计算机房、实验室、学生宿舍、校内高架电线等部位防风、防水、防雷、防漏电等准备工作;
(4)校内建设工地按照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暂停施工,并落实相关措施,尤其是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
(5)校内工地临房、危棚简屋等处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6)抢险救援队伍集中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
(7)已被政府设定为临时避险场所的学校要协助职能部门做好安置灾民和赈灾救济工作;
(8)暴雨红色、台风橙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2.4
Ⅰ级响应
4.2.4.1
根据县防指的防汛防台风Ⅰ级预警信号,启动相应Ⅰ级应急行动如下:
(1)县教育局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组织指挥本系统全力投入防汛防台风抢险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2)各校园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主要领导和防汛责任人进入防汛防台风抢险指挥岗位,迅速落实各项防汛防台抢险措施。
4.2.4.2Ⅰ级响应防御提示
(1)加强24小时值班,主要领导负责指挥本单位、本学校防汛防台风工作;
(2)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采取停课或其它专门的保护措施;学校、托幼机构应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已到校的学生和已入园(托)的儿童,确保学生安全;
(3)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静止一段时间,注意提醒师生员工应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防止强风突然吹袭造成人员伤亡;
(4)暴雨、台风红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3
灾害发生后的先期应急处置
台风、暴雨、雷电、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学校应迅速按照预案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重点做好:
(1)灾害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信息;
(2)组织师生员工疏散、转移到安全场所,做好安置工作及初步的师生员工心理疏导;
(3)根据灾害类型,迅速组织应急队伍,科学抢救伤员或营救遇险人员;在等候专业救援的同时,采取可能的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
(4)当政府相关单位或上级部门到达现场并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学校要积极配合协助处置工作,做好伤员抢救、道路引领、师生安置、师生员工情绪疏导、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相关工作。
4.4
应急结束
4.4.1
当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县防指解除有关预警信号后,各学校可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4.4.2
各学校组织开展各项善后处理工作,恢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5
后期处置
5.1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5.2环境整治和损毁设施修复
各学校要组织力量做好学校环境整治,清查校园设施、设备损毁情况,对影响防汛防台风安全及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的,应尽快修复。
5.3宣传教育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LED电子屏幕、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新闻媒体,开展防暴雨、洪水、台风的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洪防台风意识及能力。
5.4
培训和演练
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组织和参加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培训。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5.5
调查与总结
各学校应针对防汛防台风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从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并按规定将工作总结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6
信息报送和处理
6.1
灾情信息报送时间要求
发生洪涝、台风、暴雨、雷击、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后,各学校应及时报送当地党委、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有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将基本情况即知即报,核实灾情后予以续报。
6.2
灾情信息主要内容
6.2.1
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灾害内容、时间、地点、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和财产、设施损坏程度等。
6.2.2
已经采取的措施、处置过程和结果。
7
附则
7.1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汛防台风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在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学校和个人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及责任追究。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中心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本预案。各基层小学、幼儿园要根据本预案制定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7.3
防台风安全预案范文1篇6
关键词:台风;建筑工地;防御工作;措施
Abstract:Dongtoucountyislocatedinsoutheastcoastalareaswithhighfrequencyoftyphoon,theconstructionsiteonthetyphoondefenseworkwasveryimportance.Thispapermainlyputforwardseveralmeasurestothetyphoondefensework,thekeyisdefensetyphooneachpreparatoryworkandmeasure,avoidandreducebecauseoftyphoondisasterscausedpersonalinjuryandpropertydamage.
Keywords:typhoon;constructionsite;preventionmeasures
中图分类号:U698.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1引言
洞头县全国十二个海岛县之一,位于浙南沿海,瓯江口外,距省温州市区约53km,属中亚热带海洋季风性气候,每年遭受到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正面登陆或台风影响不少于4次,下面同称“台风”,是最大的自然天气灾害之一,台风影响我县的月份基本为7-9月份每年台风季节受台风影响造成的生命安全和财产经济的损失比较严重,对我县建筑工程造成经济损失也非常严重,部分安全事故是因受强台风影响而造成的,因此建筑工地在防台抗台等管理方面是举足轻重的工作。
2台风概念及等级、预警信号
公众通指的“台风”,专业的称法应为“热带气旋”。通指发生在热带地区急速旋转的低压涡旋。按世界气象组织规定,热带气旋按其中心附近的2分钟平均最大风力等级(以蒲氏风级表示)区分为不同的强度。不同强度的热带气旋具有不同的名称,由弱到强依次为: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和台风。热带气旋也是影响我国的主要灾害性天气系统之一,在其活动过程中,伴随有狂风、暴雨、巨浪和风暴潮,海水潮位上涨,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
2.1热带气旋分的等级划分
3台风防御措施
台风天气易诱发各类灾害性安全事故,针对往年的台风变化,为确保台风期间人员、设备和各类设施的安全渡台,防止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台风所造成的损失,自然灾害无法防御避免,在强台风来临前的防范措施尤为重要,采取了正确的抗台措施,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避免财产和人身安全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3.1做好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要把工作重心转移到防御台风工作上,全面部署防御工作,全面落实防御措施。要建立健全防台机构,组织部署和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克服麻痹侥幸思想,迅速进入临战状态。把防御工作落实到工地、落实到班组、落实到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及洞头县气象台的台风预警信号,密切注视台风动态,根据台风发展动态,提前做好预案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使防台防汛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台风的防御工作,切实提高警惕,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工程项目负责人要及时进岗到位,密切注视台风动向,紧急动员,迅速行动,启动预案,落实责任,精心防范,全力做好防御台风的各项工作。
2、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员安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防为主的防台理念,把“不死人、少伤人”作为防台工作首要目标,一切防御措施都要紧紧围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这一根本要求来展开。制定人员安全转移方案,明确转移地点,该撤离人员的要坚决撤离,对住人的施工现场临时宿舍要立即进行检查,该加固的要及时加固,确保人员安全。
3、明确防御重点,落实防御措施。要立即组织对在建工程、临时建筑等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对在建工地基坑支护、临时设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用电线路等进行重点检查,切实落实加固措施,必要时停止现场一切施工作业,以确保安全。
3.2防御台风建筑工地的主要防治措施
当收到受到台风影响的信息时,建筑工地的做好防御台风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主要有以下几要点:
1、要跟踪气象台的气象信息、台风预报,台风警报或紧急警报,以便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的措施,减轻或避免台风带来的损失。要根据台风预警等级采取相应防御措施具体见下表。
2、建筑工地的建筑工人绝大多数来自内陆农村的农民工,对台风的危害和安全防范意识落后,施工单位必须强化人员安全教育,宣传台风等自然灾害危害性和危险性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3、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防御要点
(1)基坑或土石方开挖。加强对基坑与土石方的检查、监控,检查是否有支护措施,设置观测点,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2)脚手架。检查脚手架扣件扣接连拉情况,增加连墙件设置以及增设抛撑,增强脚手架稳定性。
(3)施工临时用电。台风来临之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它电源必须切断。
(4)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加强对起重设备固定状况和各种安全装置灵敏程度检查,避雷设施必须确保完好有效,特别是塔吊要将吊钩升到最高处,吊臂处于自由旋转状态,回转半径不得有障碍。
4、临时设施。临时建筑设施以及宿舍、工棚(棚库)等设施必须采用钢管、绳索等进行加固,并与地面进行牢固连接,住宿人员必须全部撤离到指定安全地方。
5、易兜风的设施。脚手片(板)应予以拆除,安全网应拆除或卷绑在脚手架等设施上,起重机械的吊篮要落地,工地围墙要进行防台风处理,多加侧面支撑,防止倒塌。
6、加强工地排水。确保排水管网畅通,工地要对周围的排水管道进行清理,确保排水畅通,减少台风期间工地积水;
7、对堆放在建筑物作业面和脚手架上的小型机具和各种物体材料有可能因风刮落的,必须全面清理到物料堆放点,并归类堆放并捆绑固定好,以防止被风吹落伤人
3.3台风过后的防范措施
台风过后的建筑工程恢复施工作前,防范危险的安全意识不能松,必须加强领导,调查了解灾情,全面消除因台风造成的安全隐患。
1、施工单位要及时组织工程项目部对工地受台风影响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理。对住人临时宿舍、基坑、塔吊、脚手架、施工用电等,该加固的要及时加固、该拆除的要及时拆除、该整改的要及时整改,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2、要抓紧做好低洼地带排水降水工作,并及时清理环境,做好灾后卫生防病工作。
3、施工单位做好灾后有关工作,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恢复工程施工,要对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条件及时进行复查,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4结语
随着我县已与温州市区及瓯江口新区并列成为温州大都市的主中心,瓯飞工程、瓯江口新区、大小门岛等温州发展海洋经济的重大区块,都与洞头密切相关,工程项目大规模开发建设正在紧锣密鼓进行着,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问题是基本建设投资效益实现的重要保证,建筑工程必须建立工程项目台风防御应急管理体系和预防预案,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对我县建筑工程监管,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与制度,提高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为创造良好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创立条件。
参考文献:
[1]上海科学科技文献出版社,浙江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用手册,2008.8
[2]上海科学科技文献出版社,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辩识与控制,2012.3
[3]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2011.12
[4]杭州市建设委员会、人事局,建筑施工实务,2004.4
[5]洞头县规划建设局,建设工程抗台防汛工作预案,2011.6
防台风安全预案范文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条例的必要性
我省是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地区,洪涝台灾害是我省最主要的自然灾害。建国以来全省因洪涝受灾面积在200万亩以上的有41年,平均1.3年一次;受旱面积在200万亩以上的有32年,平均1.7年一次;有35次台风在浙江登陆,其中登陆时近中心风力在12级以上的有20次;受台风严重影响造成较大损失的有83次,平均一年1.5次。洪涝台旱灾害已构成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历届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防汛防旱工作,经过全省人民长期的水利建设,已初步形成了防御洪涝台旱灾害体系。但从防灾抗旱实践来看,远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主要有:
一是水库安全问题。我省有4000余座小(二)型以上水库,多数建于上世纪50~70年代,目前正处于病险高发期。虽然98年以来开展了大规模的水库除险加固,水库安全情况有所好转。但水库病险是一个动态过程,每年都会发现新的病险水库。水库的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和监督的责任。
二是山区小流域山洪和地质灾害问题。我省山区小流域面广量大,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致命性等特点,防范难度大,需要实现防范工作法制化。
三是紧急防汛期的具体措施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对实施紧急防汛期的规定比较原则,实际工作措施由于缺乏法律依据而影响实施,如人员的转移、船只回港避风等。
四是水利工程巡查制度和预警机制建立问题。我省近年来加强了水利工程巡查工作,并落实了人员和经费。但现有的法律法规没有关于对洪水、台风和严重干旱等灾害开展预警工作的具体规定,影响工作的深入到位。
五是对沿海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问题。从近几年的灾情来看,民房选址不合理、无规范设计、建设质量不高等问题造成房屋倒塌,是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电力、通讯、市政等基础设施的防台标准与我省防台要求不适应。这些都亟需通过地方性法规作出有针对性的相应规定。
六是抗旱问题。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抗旱工作涉及范围广,社会参与性强,利害关系复杂,特别是抗旱应急配水问题。现有的法律法规对抗旱方面内容涉及少而原则,缺乏可操作性。
七是各级防汛防旱机构的能力建设问题。目前大多数县(市、区)防办仍存在着机构不适应、编制不落实、监管能力弱的情况,甚至有的地方存在“汛期凑班子,汛后撤摊子”的现象,难以适应新形势对防汛防旱工作和应急处置突发性自然灾害能力提出的新要求。
综合上述问题,为推进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法制化,加强防汛防台抗旱能力建设,制定一部统一的地方性法规是十分必要的。此外,近年来我省在加强防汛防台抗旱预案编制和实施管理等方面创新和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多次受到国家防总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肯定,也需要通过地方性法规加以总结、肯定和规范。
二、条例草案起草过程
根据立法计划要求,省水利厅于2004年成立条例起草小组,根据国家水法、防洪法和防汛条例的规定和精神,积极开展立法调研工作。条例草案初稿起草完成后,进行了多次研究、讨论、修改;多次征求了省级防指成员单位,各市、县(市、区)防办,水利部门和水利管理单位的意见。针对其中的重要问题,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召开立法专题咨询会进行论证。经反复修改,于2005年10月将送审稿报省政府。省法制办收到送审稿后,及时发函征求了各市人民政府和10多个省级相关部门的书面意见,并会同省水利厅到杭州、台州、温州等地作了立法调研。2006年4月18日,省法制办主持召开了由省级有关部门参加的立法协调会。在此基础上,逐条修改,数易其稿,并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了现在的条例草案。
三、条例草案涉及的主要问题
(一)关于防汛抗旱组织机构与职责。防汛抗旱影响范围广、涉及部门多。各级政府都成立了由有关部门、当地驻军等负责人组成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及其办事机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城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的防汛防旱职责,都需要通过立法进一步加以规范。因此,条例草案专设第二章,明确防汛防旱的组织机构,对其职责进行了具体规定。同时,条例草案第十四条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防洪工程主管部门的保安责任进行界定,明确管理、监管等责任。
(二)关于防台措施。我省防台任务十分繁重。省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将条例草案的名称修改为“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以突出防台,同时增加了有关防台的具体内容。条例草案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相应作出了规定。
(三)关于防洪设施的建设。针对我省目前蓄滞洪区、江心洲人员避洪设施不足,地下设施排泄能力弱,水库工程老化严重,高空设施防风能力不强等问题,条例草案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作了相应规定。
(四)关于防汛检查与调查。防汛检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防汛基础工作。目前,我省各项防汛检查工作已基本形成制度,但尚需进一步规范,真正落实到位。因此,条例草案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建设、电力、交通、通信等部门应当在汛前和汛期加强对有关基础设施的防汛、防台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责令负责管理的单位限期整改”;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的山体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调查,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制定防治规划;协助下级人民政府建立预警机制,采取防治措施”。
(五)关于农居房建设管理。目前我省农村建房缺乏统一的质量标准,住房建设质量不高,难以经受强台风袭击。台风期间因房屋倒塌而死亡的人数,占死亡总人数的半数以上。这些倒塌的房屋主要建于70―80年代,但也有不少是90年代以来新建设的。因此,需要从法律制度上、技术标准上建立民宅安全保障体系,从规划设计、施工、质量监督、验收、鉴定等方面,全面加强管理。为此,条例草案第十七条第二、三、四款分别作了规定。
(六)关于水库等重要水利工程巡查及山洪和地质灾害预警。水库等重要水利工程巡查及山洪和地质灾害预警是防止险情发生、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明确巡查责任、预警实施主体以及预警方式,条例草案第十五条对水利工程巡查监测作出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二十六条对山洪、地质灾害预警作出规定。
(七)关于防汛防旱预案和洪水调度方案的制定与管理。针对目前部分地区防汛抗旱预案制定、审批不规范,预案体系
不完整,预案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条例草案第十二条对流域或者行政区域的防汛防台抗旱预案的制定和报批,对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成员单位防汛防台抗旱预案的制定和备案,对防汛防台抗旱任务较重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防汛防台抗旱预案的制定和报批,对防洪工程主管部门所属水库、重要堤防、海塘、水闸的险情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和报批,分别作了规定。第十三条和第二十三条对我省主要江河洪水的调度方案制定、洪水调度权限进行了划分。
(八)关于紧急避险措施及人员转移。在总结我省各地防御洪涝台灾害经验的基础上,依据防洪法、防汛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条例草案第二十九条规定:“在紧急防汛期,有关部门和单位可以根据防汛预案,采取停止户外集体活动、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工厂停工、市场停市以及交通管制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当可能受到洪水、台风、海啸、地质灾害等严重威胁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制定和公布相关人员转移指令和计划,并妥善安排好被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被转移群众应当服从当地人民政府的人员转移指令和有关组织、单位的安排,按时转移到安全地带,并按照规定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和食品;在转移指令解除前,不得擅自返回。对不听劝导,拒绝转移的人员,必要时,有关人民政府可以实施强制转移。”由于强制转移的涉及面较广,需要考虑的具体问题较多,因此第二十九条第五款作了授权性规定:“人员转移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制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九)关于临时避灾场所确立和建设。选择临时避难场所,必须确保安全,条例草案第四十五条对避险转移安置点的落实和管理办法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以加强临时避灾点的建设和使用的有序安全管理。
(十)关于防洪工程抢险。防洪工程抢险是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轻洪涝台灾害所采取的紧急措施。为了明确抢险责任主体,确保抢险工作及时、有效,条例草案第二十五条对险情的报告作了规定;第二十七条对实施抢险预案作了规定;第二十八条对紧急防汛期,因抢险避灾需要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等作了规定,对其事后适当补偿授权省财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办法。
(十一)关于抗旱措施。我省局部地区干旱问题仍比较严重。为此,条例草案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当干旱缺水严重影响城乡居民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非常抗旱期,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干旱期间用水纠纷频发,科学、合理配置好行业之间、区域之间用水需求,是抗旱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因此,条例草案第三十四条规定了应急抗旱的原则,即“在非常抗旱期,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取河道水、后用水库水’的原则,优先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用水。”同时,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五条明确了应急抗旱可以采取的措施以及在干旱期采取限制供水的具体情形。
防台风安全预案范文篇8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按照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的战略部署,以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领基层防汛能力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任务;坚持城乡统筹和因地制宜的原则,把防御台风、小流域山洪和江河大洪水作为重点,强化预警信息传递、人员避险转移等非工程措施,不断提升防汛抗灾能力。
(二)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基层防汛能力建设,进一步明确防汛责任制,完善防汛预案体系,强化监测预警手段,细化人员转移方案,改善设施装备,及时组织防御和开展抢险救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基层防汛责任
(三)建立防汛组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及群众组织要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把防汛保安作为一项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有防汛任务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防汛指挥机构,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担任指挥,负责应急组织指挥;防汛任务较重的要设办事机构,配置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日常防汛事务处理。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及群众组织也要建立防汛组织,由村(居)委员会主任或单位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防汛指挥机构指挥(负责人)对本区域或本单位防汛工作负总责,并明确防汛责任机构和具体负责人,可根据需要建立防汛抢险救灾、监测预警、人员转移等应急小组。
(四)落实防汛责任人。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层层抓落实。重点落实好防汛领导责任,明确水库、堤防安全巡查管理责任人,山洪与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责任人,海上渔船回港避风责任人,人员避险转移责任人,以及学校、建筑工地、外来人员集中居住地、各类船只、病险水库下游、滩涂养殖、危房等重点区域的防汛防台安全责任人,重要岗位配备第二责任人,实行A、B角负责制。防汛责任人要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五)明确防汛岗位职责。各基层单位应根据当地防汛防台实际明确防汛任务和工作目标,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防汛岗位。明确巡查、监测、预警、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物资保障等每个防汛岗位的工作职责,制订各岗位工作制度,确保工作规范有序。
三、强化巡查监测,提高预警能力
(六)完善监测设施。有防汛任务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要结合水利、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的雨、水情监测设施和防御山洪与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建设布局,因地制宜补充完善雨、水情等信息监测的简易设施,制定预警标准,配备预警设备,完善预警手段;完善地质灾害监测设施,提高地质灾害的预警能力。
(七)明确预警程序和职责。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将接收和采集的监测预报预警信息传递到有关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应迅速将信息传递到户到船到人。水库和重要堤防巡查员、山洪灾害预警员要加强台风、暴雨、强风等灾害性天气影响期的巡查、预警,及时将汛情、险情信息报告村、乡镇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并向可能影响地区发出预警。各地要建立信息报告激励机制,对在第一时间报告重要汛情、险情,避免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予以表彰奖励。
四、完善防汛预案,提高可操作性
(八)强化预案编制和修订。基层防汛预案是有序开展监测预警、人员避险转移、抢险救灾的重要依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要深化细化以人员转移和抢险救灾为重点的防汛预案,山区重点抓好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和水库抢险预案,沿海地区重点抓好防台风预案和船只避风方案。各地要突出抓好人员避险转移方案的细化完善,力求简明实用,明确各级组织指挥和防汛抢险工作人员的上岗标准,明确避险预警方式、转移路线、转移方式、转移负责人,安置地点,对老、弱、病、幼、残等弱势群体,要逐人落实帮扶措施。同时,要加强预案管理,预案编制完成后要按规定程序报批,并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九)加强预案演练。各地要结合全省防汛抢险演练周活动,开展针对性演练,组织群众参与预案演练,让群众了解掌握预案的内容,明白发生汛情险情时自己的应对措施,真正成为防灾减灾的主体。同时,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修订完善预案。
五、建立队伍,储备物资,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十)建立防汛抢险队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建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性防汛抢险救灾队伍,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机动抢险队伍,加强训练和演练,提高防汛抢险救灾能力。
(十一)储备防汛抢险物资。防汛任务较重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分级储备的原则,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或者委托有关部门集中储备。物资储备的数量和品种应根据当地可能发生的灾情、险情和有关定额的规定确定,并对防汛抢险物资实行即用即补制度。对区域内可调用的抢险机械、运输工具、救生器材等抢险救灾设备和施工队伍,建立登记预备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并在预案中明确调用程序和联络方式,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易受台风、洪水和地质灾害影响的乡(镇)政府,特别是远离县城、交通和通讯保障能力弱的乡镇政府,要逐步配备卫星电话、小型发电机、手摇报警器、冲锋舟或木船、救生衣、帐篷等物资设备,提高“乡自为战”的能力。
六、加强宣传,提高全民防灾意识
(十二)开展培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因地制宜地组织对基层组织指挥员、水库巡查员、山洪灾害预警员人员转移责任人、抢险技术骨干等有关防汛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增强组织指挥能力、巡查预警技能和防灾减灾意识。
(十三)加强宣传。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广播、宣传册、宣传画、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防灾避灾知识,特别是在临灾前要加密播报汛情、灾情信息和防灾自救知识。要特别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山区群众和中小学校学生的宣传。山洪与地质灾害易发区要设立警示牌,发放明白卡,制作人员转移安置示意图等,做到防灾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群众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通力协作,形成基层防汛合力
防台风安全预案范文
一、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根据浙能集团以及相关上级的防汛防台检查暨隐患大排查工作要求,制定工作计划,下发《发电有限2022年度防汛防台专项工作方案》统一安排、动员部署2022年防汛防台工作,要求持续开展对防汛防台、隐患专项排查。
在“烟花”、“灿都”等台风来临前,在收到相关预警通知后,密切关注台风东向,进一步部署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在安委会、安全生产例会等不同场合布置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要求全体员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提前做好防汛防台的相关准备,做好全厂区域防汛防台安全检查,确保防汛防台物资随时可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领导多次深入一线,检查落实防汛防台安全生产工作,狠抓责任到位,确保各项安全生产防控措施的落实。同时,强化台风影响期间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及时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情况。一旦出现突发事故和重大险情,要按照规定迅速报告,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和抢险工作,确保因台风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力、有效的处置。
二、汛前准备及风险管控措施落实
根据浙能集团以及相关上级的防汛防台检查暨隐患大排查工作要求,制定工作计划,下发《发电有限2022年度防汛防台专项工作方案》统一安排部署该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结合各项特点,分部门、分专业、划区域,在3月份生产例会,动员部署2022年防汛防台工作,要求持续开展对防汛防台、隐患专项排查。2022年防汛防台暨隐患大排查发现问题共计19项,均按期完成。
3月份各部门根据防汛防台和隐患排查要求,对全厂范围下进行防汛抗旱防台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集体宿舍、升压站、通信楼、临时食堂、汽机房、及生产各区域排水设备运行情况,复查人员健康情况,口罩、手套等防护物资的准备情况,要求施工单位马上准备汛期防雨设施,要做好雨天施工现场的防护工作。并在4~8月份每月联合项目部进行防汛防台检查。
生产安全部和项目部结合季节性天气情况,分别对全厂范围内的端子箱、接线箱、配电柜、厂房及相关排涝泵等设备进行电气相关检查,对防汛防台储备的水泵等电气器材,进行了绝缘监测,对控制箱、电机接线盒密封情况排查,修复问题门锁;运行部门依据实际工作情况对生产现场的设备设施,厂房构建物的防漏、防渗水情况完成检查,对循门坑排涝泵、综合泵房排涝泵、循泵房排涝泵、化控低位酸罐排涝泵完成相关的联锁控制启动试验以及雨水井雨水泵测绝缘、试运正常,检查厂区通讯设施、集控对讲机完好可用,集控应急照明、全厂UPS电源系统维护到位使用可靠,直流供电系统、主设备的应急油泵检查正常,检查厂区各管沟、重点区域和道路排水情况良好;升压站、各电气设备室外控制柜、端子箱、门窗检查正常;厂区升压站,天然气调压站,厂房防雷设施完好以及防雷各项措施已经落实,仓库相关防汛防台应急物资符合规定要求,可靠备用。
办公室、计划经营部分别对办公区、厂区集体宿舍、仓库、废旧物资堆场、防汛防台药品、防汛抗台专用车辆等进行重点检查。经检查,宿舍门窗均完整无缺,部分构建筑物存在漏水现象;办公室备用医药箱物资齐全,均在保质期内。
根据年度应急管理安排,5月份,《防汛防台演练周》期间,组织开展了防汛讯防台应急演练。6月初,为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保障措施的落实,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性事件的能力,教育员工如何正确、准确、迅速处理突发事件,再次组织各部门开展防汛防台现场处置应急演练,以及台风季升压站和厂用电可能发生全停情况,运行部门有针对性开展全厂失电相关处置演练,确保在台风破坏异常时降低二次事故的发生。
三、应急处置及灾害险情应对
立足防大汛、防大灾,扎实开展各项防汛防台准备工作,根据防汛防台隐患排查出的问题,按计划完成隐患整改;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物资的增补,加强物资仓库和台账记录管理。7月19日发电有限根据气象台的预警信息,为防御今年台风“烟花”,部署防汛防台各项任务,要求各部门根据集团、能监办的台风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按照《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准备要求开展检查,严阵以待,开展各项准备工作。
7月19日-7月23日,对现场相关设施设备防台措施和防台物资进行了全面检查。循门坑排涝泵、综合泵房排涝泵、循泵房排涝泵、化控低位酸罐排涝泵完成相关的联锁控制启动试验以及雨水井雨水泵测绝缘、试运正常;对全厂范围内的端子箱、接线箱、配电柜、厂房及相关排涝泵等设备进行防雨水侵袭措施检查;严格检查电缆沟等管道与的封堵情况;对潜水泵,沙包袋等应急装备进行检查试验并配置在现场;对厂区易吹杂物进行清理,全面检查主厂房和辅助厂房的门窗关闭情况。
7月23日上午,市区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升级为台风黄色预警信号,龙湾区已启动防台风3级应急响应。根据《防台防汛应急预案》规定,自7月23日13时起启动3级防台防汛应急响应。
7月24日16:30,启动防台风Ⅱ级响应。各部门员工保持通讯通畅,按照部署和预案要求,进一步做好监测预警、风险预判和管控、应急等各项防台防汛各项工作,做好各项事故预想。
7月25日下午18:25,防台措施由二级应急响应降为三级应急响应,所有工作措施即时起按照防台三级应急响应措施执行。
7月26日下午16:00解除三级应急响应,后续所有工作按照地方防台防汛指挥部及电力股份相关要求执行。
四、问题教训及工作意见和建议
防台风安全预案范文篇10
集装箱码头公司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1.为加强公司防台、防汛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工作,防止自然灾害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和人员伤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章第68条之规定,特制定公司防台、防汛应急预案。以能够在接到防台、防汛险情警报后做出最快速、有效的反应,控制险情的发生,最大限制减少损失。
2.组织指挥2.1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2.2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设在调度室
通讯电话:2.3医护救助通讯电话:3.抢险适用范围3.1码头岸桥因防风加固措施不当造成的险情,容易引起装卸桥移位或者倾斜及两台桥吊相撞造成损失等严重后果也容易造成人员的直接伤亡。3.2因台风影响和防风加固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场桥移位或者两台场桥相撞以及机组人员的伤亡。3.3因台风、暴雨、风高潮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场地集装箱垛倒塌,箱内进水造成货损以及现场作业人员受伤等等。3.4仓库因台风、暴雨、风高潮造成的库顶漏雨、库门进水导致库内货物出现货损。4.应急预案实施4.1指挥部坚持昼夜值班,及时收听气象预报及防台、防汛警报,如果得到防台、防汛警报及现场出现险情时,除立即命令现场调度员、理货员、技术工程人员等立即投入抢险工作外,要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小组汇报,并做到坚守岗位,确保政令畅通,同时启动《防台、防汛应急预案》。(见附件)4.2职责4.2.1总指挥a.立即到达指挥部,启动防台、防汛应急方案。b.立即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随时汇报现场抢险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请求援助。c.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救援方案。d.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全面落实预案措施。4.2.2副总指挥(生产组织)a.立即到达现场根据总指挥命令落实防台、防汛抢险措施组织工作。b.协助总指挥制定临时抢险方案,确保抢险人员及机械设备安全。c.如果总指挥不在,可依次行使总指挥的指挥权力。d.负责平时相关预案的演习工作,不断完善修定防
台、防汛应急预案。4.2.3副总指挥(行政保障)a.立即到达指挥部和抢险现场,根据指挥部命令,落实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工作。b.负责组织后勤保障工作,保证行政车辆处于待命状态,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或运送物资工作。c.必要时负责联系医院进行对受伤人员的抢救与护理。4.2.4副总指挥(设备保障)a.立即到达指挥部和抢险现场,根据指挥部命令,落实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工作。b.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设备安全监督,采取相应的断电措施,对大型设备进行有效的防风加固工作。c.负责组织集中各种机械设备待命,随时投入抢险。d.负责组织提供抢险物资储备供给。4.2.5安全部门a.组织力量立即到达现场落实各项防台、防汛应急措施。b.负责监护现场抢险人员的安全防护,避免人员伤亡损失扩大。c.协助副总指挥落实各项抢险方案。d.负责协助上级领导进行平时防台、防汛应急预案的演习,不断完善修定预案的各项措施。4.2.6技术管理部门a.组织力量立即达到现场,坚守岗位,落实防台、防汛应急预案。b.负责协助上级领导,组织协调各类机械设备,随时投入抢险工作。c.负责组织公司各种抢险物资的集中、供给工作。4.2.7后勤、计财、货运、市场部门a.确保机关人员坚守岗位,并组织抢险分队待命。b.协助领导必要时与医院取得联系,实施对伤员的抢救与护理。c.确保行政车辆司机上岗定位,随时投入抢险及运送防台、防汛物资。d.财务部门要准备好充足的资金,随时为抢险工作使用。4.2.8码头操作部门a.组织应急抢险分队,服从指挥部命令,落实应急预案措施。b.及时做好对装卸桥、场桥等大型设备的防风加固工作。c.各种设备要确保技术状况良好,随时准备投入防台、防汛抢险。4.2.9工程技术部门a.组织好抢险分队,随时准备投入应急抢险工作。b.确保车间防台、防汛、防漏措施落实以及各种电气设备安全。c.落实材料库防台、防汛、防漏措施,确保物资安全,保管人员坚守岗位保证抢险物资供给。d.协助兄弟部门做好大型设备的防风加固工作。附:____x防台、防汛应急救援指挥联络图____x防台防汛应急方案____x应急领导小组成员通讯方式及电话号码海洋气象(风、浪、涌等级表)____x防台防汛应急方案责任人__x1.立即到达指挥部,下达抢险命令(具置:调度室)2.启动应急方案,根据情况,拟定临时应急方案,全面掌握抢险力量,指挥重点部位抢险__x__x__x生产组织后勤保障设备保障1.立即到达指挥部,根据总指挥的命令全面落实应急方案2.协助总指挥制定临时应急方案3.总指挥不在,依次行使总指挥权力指挥部1.指挥枢纽及通讯中心2.收听气象预报,汛情预报并及时传达3.收集信息,传达命令4.根据总指挥命令,调配抢险力量1.确保调度员坚守岗位,及时提供台风、汛情信息2.及时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汇报生产动态、重点部位情况3.根据风力、汛情下达停产命令,及时通报生产单位,实施各种机械及装卸桥、场桥等设备和仓库等设施的防风加固措施4.确保通讯畅通,明确各单位指挥人员位置,做好记录5.全面检查箱子堆码情况,落实放高措施,实施重点箱垛监控办公室计财货运市场部门1.统一指挥机关抢险力量2.协助总指挥工作3.确保档案、财务等重点部位的安全1.确保机关人员坚守岗位确保政令畅通2.组织有关人员落实应急保卫措施,加强重点部位巡逻3.确保计算机室、机要文件、档案的安全及财务部门的保卫4.保证行政司机在位,车辆状况良好,等待命令安全设备部门1.监督检查各单位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2.掌握重点部位动态、预控信息反馈1.立即赶赴现场及重点部位,检查现场应急指挥措施的落实情况2.监督检查公司各单位应急方案的实施情况3.确保抢险过程人员的安全防护4.执行总指挥的命令,组织重点部位的应急措施码头操作部门1.组织指挥抢险小组落实应急措施2.协同各单位做好抢险工作3.掌握重点部位动态,预控信息反馈1.明确现场值班人员及职责,落实应急方案2.停止作业后立即对装卸桥、场桥按规定进行有效的防风加固,确保无误后派员监控,并落实好抢险措施3.落实本单位各项应急措施4.停止作业后,立即回单位,整装待命,随时准备应急抢险5.各种机械保证技术状况良好,随时准备支援场站1.组织抢险小组落实应急措施2.确保重点部位安全3.确保集卡车安全4.协同各单位做好抢险工作1.重点落实仓库抢险值班人员,明确应急措施,做到定人、定岗、定责2.立即检查仓库各部位,落实防台、防汛、防漏措施;提前落实箱垛放高措施,实施重点箱垛监控3.组织其他人员待命,随时准备支援应急抢险4.立即将大型车辆移到安全位置,关好车门,派专人进行监护,确保车辆安全5.各种车辆必须实施有效制动工程技术部门1.组织抢险小组,落实应急措施2.根据指挥部命令参加抢险工作3.协同各单位做好抢险工作1.材料库人员坚守岗位,确保物资供给2.落实本单位各项应急措施3.落实材料库防台、防汛、防漏措施,保证材料及电气设备安全4.确保车间电器安全5.落实车间防台、防汛、防漏措施6.组织抢险人员待命,与指挥部保持联系,随时支援应急抢险7.根据指挥部要求,协助兄弟单位做好装卸桥、场桥的防风加固工作共同守则1.各单位指挥人员必须保证与指挥部保持联系,并报告自己的位置2.各单位必须有专人坚守电话,确保政令迅速、畅通3.各单位实施应急措施抢险时必须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情况,重点部位必须服从公司统一指挥4.各单位必须保持移动通讯工具完好状态,以便现场抢险时使用
防台风安全预案范文篇11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做好本地区汛期发生的风、暴、潮等自然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地区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市防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区特点,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范围内发生的“风、暴、潮”等自然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
2区概况
2.1自然地理
区地处市东北部,位于黄浦江的下游。地理位置为东经121°13′14″,北纬31°15′42″的亚热带南缘。
2.2防汛风险分析
本区受到的主要自然灾害影响有暴雨、热带气旋(台风)、高潮、洪水四种。
2.3防汛防台设施
(略)
2.4重点防护对象
本区防汛重点是黄浦江岸线、内河岸线和全区易积水区,市重大工程项目及区域内功能开发建设重点地区。
3组织体系
3.1领导机构
区防汛指挥部是区政府领导下的本区防汛防台指挥决策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防汛防台指挥、决策工作。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汛办”)设在区建交委。
3.2工作机构
各街道、镇和有防汛任务的单位应当结合本地区、部门实际设立相应的防汛指挥分支机构,承担相应防汛防台相关工作。在汛情灾情发生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辖区内相应的防汛防台任务。
3.3其他
其他单位可参照上述原则设立防汛专门机构。
4防范与预警
4.1防汛准备工作
(1)区防汛指挥部根据市防汛指挥部和区政府领导的预警令,负责汛情预警级别的确定,及时预警信息。
(2)各街道、镇和有防汛任务的单位,负责编制相应防汛防台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仔细排摸所辖区域堤防、岸线、河流及简屋、临时工棚内的人员情况,制定人员转移撤离预案,在必要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
(3)本区水务、市政、市容、房地、卫百辛集团、绿化、医疗、公安、消防和民防等部门应组建防汛抢险专业队伍,由区防汛指挥部统一使用,及时参与抢险救灾。
4.2预警信息含义
本区防汛防台等突发性事件按照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四个响应等级。
4.3主要防御方案
(1)防汛防台专项预案及抢险物资准备及应急方案。
(2)人员撤离转移预案。
(3)高潮位期间突遇暴雨应急调控内河水位的方案。
(4)汛期值班制度。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遭受暴雨、热带气旋(台风)、高潮等灾害袭击时,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区防汛指挥部统一防汛抗灾指令,调动全区防汛抢险队伍、抢险物资及抢险施工机械。在进入紧急防汛期时,由区长统一组织指挥抗灾抢险工作。
5.2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5.2.1Ⅳ级响应(蓝色预警)
5.2.1.1Ⅳ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区防汛办视情况向区各级防汛部门及相关单位防汛防台蓝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Ⅳ级应急响应,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市气象台、防汛信息中心台风、暴雨、潮位蓝色预警信号:风:24小时平均6—7级,阵风7—8级。雨:12小时50毫米。潮: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超过4.55米,或吴淞口潮位超过4.80米,或米市渡水位超过3.80米。灾:出现居民家进水、低洼地区道路积水等灾情。
5.2.1.2响应行动
区防汛办负责人到岗,视情况组织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指导,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并通报区应急联动中心。
各单位防汛办负责人进入岗位,密切关注汛情变化,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向区防汛办上报汛情、灾情和处置等情况。
各专业单位加强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2.1.3蓝色预警防御提示
(1)区各级防汛部门和有关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和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2)区有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根据区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及时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提示居民注意收(看)听天气预报,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安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3)低洼、易受淹地区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4)沿江沿河单位及时关闭各类挡潮闸门。
(5)各泵闸、防汛排水泵站加强值守,适时降低内河水位和进行预抽空。
(6)高空等户外作业人员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加固户外装置。
(7)绿化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做好修剪和绑扎、加固等工作。
(8)排水量放水人员和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进水口清洁工作,做好降雨过程中的量放水工作。
5.2.2Ⅲ级响应(黄色预警)
5.2.2.1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区防汛办向各级防汛部门及相关单位防汛防台的黄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Ⅲ级应急响应,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市气象台、防汛信息中心台风、暴雨、潮位黄色预警信号:风:24小时平均8级,阵风9—10级。雨:6小时50毫米或1小时20毫米。潮: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超过4.91米,或吴淞口潮位超过5.26米,或米市渡水位超过4.04米。灾:防汛墙发生险情,出现居民家进水、房屋倒塌、部份道路积水等灾情情况。
5.2.2.2响应行动
(1)区防汛指挥部领导到岗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提出专项工作要求,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并通报区应急办。
(2)各单位防汛工作分管领导进入岗位,密切关注汛情变化,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及时向防汛指挥部上报汛情、灾情和应急处置情况。全区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险时调运的准备。
(3)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到岗,组织抢险队伍加强巡查。
5.2.2.3黄色预警防御提示
(1)区防汛指挥部、各有关部门启动相应预案,作好防汛防台各项准备。
(2)新闻媒体和公共场所的大型显示屏及时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提醒市民尽量减少外出,户外活动应注意安全避险。
(3)加固户外装置,拆除不安全装置,对高空、水上作业等户外作业采取专门保护措施,必要时可暂停作业。
(4)泵闸提前预降内河水位,防汛排涝泵站转入暴雨运行模式,水闸提前降低内河水位。
(5)消防部门加强备勤力量,做好紧急排水准备。
(6)排水系统量放水人员会同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排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工作。
(7)绿化、房地、市政等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新建绿地以及易倒伏的高大树木等做好修剪、绑扎、加固等工作。
(8)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及时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等工作。
5.2.3Ⅱ级响应(橙色预警)
5.2.3.1Ⅱ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区防汛指挥部向区各级防汛部门及相关单位防汛防台的橙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Ⅱ级应急响应,并向区政府报告:市气象台、防汛信息中心台风、暴雨、潮位橙色预警信号:风:24小时平均10级,阵风11—12级。雨:3小时100毫米或1小时30毫米。潮: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超过5.10米,或吴淞口潮位超过5.46米,或米市渡水位超过4.13米。灾:防汛墙发生险情,居民家较大面积进水、房屋倒塌、道路积水等较为严重灾情。
5.2.3.2Ⅱ级响应行动
(1)区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到岗组织会商,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发出相关指令,有关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和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并通报区应急联动中心。
(2)各单位主要领导到岗,部署本地区、本系统的防御工作,全面检查各项防汛防台措施的落实情况,按照应急预案转移危房人员。
(3)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临战状态,在指定地点集结待命,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抢险设备。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准备。
5.2.3.3橙色预警防御提示
(1)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抓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2)电视台以及公共场所的大型显示屏滚动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3)建设工地按照规定和要求暂停施工,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并落实相关的防范措施。
(4)工地临时房屋、危棚简房内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安全地带。
(5)排水系统量放水人员监守岗位,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上岗。
(6)绿化、房地等管理部门及时处置对市民人身和交通安全等具有较大危害的树木。
(7)卫生部门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设备。
(8)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紧急处置状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险等工作。
5.2.4Ⅰ级响应(红色预警)
5.2.4.1Ⅰ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区防汛指挥部报请区政府同意,向各级防汛部门及相关单位防汛防台的红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Ⅰ级应急响应:市气象台、防汛信息中心台风、暴雨、潮位红色预警信号:风:6小时平均10级,阵风大于12级。雨:3小时100毫米或1小时60毫米。潮: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超过5.29米,或吴淞口潮位超过5.64米,或米市渡水位超过4.25米。灾:沿黄浦江、内河防汛墙出现较为严重的险情、居民家大面积进水、房屋倒塌、道路积水等严重灾情。
5.2.4.2Ⅰ级响应行动
(1)区政府主要领导到岗主持会商,区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参加,按照防汛应急预案,部署全区抗灾救险工作,并向市政府、市防汛指挥部上报相关情况。
(2)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部到岗,按照区防汛指挥部的指令,迅速落实各项抗灾抢险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全区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各应急物资保障单位为防汛防台工作提供全力保障。
(3)各级抢险队伍进入战斗状态,区人武部组织民兵集结待命,并根据汛情的要求负责请求部队的支援,随时准备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5.2.4.3红色预警防御提示
(1)电视台以及公共场所的大型显示屏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防汛防台提示和紧急通知。
(2)市民根据防汛防台提示,进一步检查落实自我防范措施。
(3)区域内各类学校和有关单位根据市、区政府的决定,实施停课或其他措施。
(4)除政府机关和直接关系人民生活的企事业单位外,按照市、区政府有关决定其他单位视情实行是否停产、停工或停业。
(5)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紧急应急作战状态,全力组织排险,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5.3人员转移撤离方案
(1)危险房屋人员的转移,由各街道、镇和有关单位根据危房登记造册户数组织人员转移,并安排好生活。
(2)建筑工地人员转移,由区建管办与质监站协助各街道、镇和相关单位把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妥善安排好生活。
(3)当年度防汛设施险段、薄弱段影响范围内的人员,需要转移时,由各街道、镇负责人员转移,并就近妥善安置。
(4)民防工事及地下室人员的转移,由区民防主管单位组织实施。
以上各单位汛前必须制订人员撤离预案,确保有组织的撤离,安置点人员情绪稳定、生活有序。
5.4信息报送
已经或可能出现灾情险情区域的各相关防汛单位要密切注意所辖区域的雨情、水情、汛情、灾情、工情,并通过书面报告的形式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反馈。当出现II级(含II级)以上防汛预警时,必须每2小时向区防汛指挥部书面报告灾情险情信息。
区民政主管部门会同区防汛办,负责核实、统计、上报各类灾情,同时积极争取政策、落实救灾措施,帮助灾民度过难关。
5.5应急结束
汛情结束后,由区防汛指挥部决定并宣布解除响应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6后期处置
6.1灾后救助
各街道、镇应当及时组织力量在区防汛办和区民政局指导下,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置污染物,对受灾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作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6.2抢险物资补充
各有关单位在抢险过程中使用的抢险物资应当及时统计、足额补充并报区防汛指挥部备案。
6.3水毁工程修复
防汛设施、市政设施、铁路、供电、通信、供油、供气、供水、房屋、民防工程、跨河管线等水毁工程设施分别由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修复、重建。
6.4灾后重建
受灾地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工作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灾后灾民生活救助由区民政部门负责。
6.5调查与总结
各有关单位应当认真总结防汛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时调整工作策略,不断提升防汛抗灾能力。
7应急保障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在紧急防汛期间区信息主管部门应全时派出值班,24小时确保防汛信息渠道畅通,同时应当成立通信抢修队伍,一旦发生线路中断,应当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修并优先确保防汛线路和信息的畅通。
7.2抢险与救援保障
(1)薄弱地段防守措施:内河岸段及黄浦江岸线的薄弱段管理责任单位为区水务所,情况紧急时及时上报市、区主管部门处置。
(2)区域内积水地区排水措施:由积水地区所在的街道、镇牵头负责组织抢排。情况紧急时及时上报区防汛指挥部处置。
(3)抢险队伍准备:各街道、镇,其它有防汛任务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组织防汛抢险队伍。
(4)抢险物资分级储备:区经委除应储备区级相应的防汛物资外,会同区防汛办协调有关单位和企业做好相关防汛物资的储备。各街道、镇和有防汛任务的单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黄沙、草包、临泵、电线等常用物资,用于责任范围内的防汛抢险。遇到重大汛情、灾情,全区各单位、部门的储备物资由区防汛指挥部统一调配。
(5)抢险命令:由区防汛指挥部根据灾情,通过短信、电话、区有线电视、传真等手段。各街道、镇现场指挥员根据情况判断,认为灾情情况紧急时可自行决定,下达抢险命令,并及时报告区防汛指挥部。区防汛指挥部下达抢险命令,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得延误。
7.3专业保障
(略)
7.4治安与医疗保障
(略)
7.5物资与资金保障
(略)
8监督管理
8.1培训
干部培训。将防汛防台应急指挥培训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以防汛准备、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作为重要内容,增强和提升各有关单位干部防汛指挥、处置突发灾情险情的能力。
专业人员和市民培训。各单位要明确防汛抢险队伍和相关专业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和常规性培训等要求,要有计划的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同时,应当利用多种渠道,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防汛宣传,向广大市民普及防汛知识和避险措施。
8.2演习
区防汛指挥部应根据预案和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业性、综合性的专题或以查带演等有效形式组织防汛应急演练。各有关成员单位有条件的应组织相应的应对专项演练,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8.3奖惩
对防汛抢险工作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区防汛指挥部和区人事局联合表彰。
防台风安全预案范文篇12
再过二三个月,台风季节又将来临。家在温州市鹿城区矮凳桥的王磊却并不担心。他解释了其中的原因:“从街道到社区,各种应对预案都准备好了。”
我省地处东部沿海,兼有平原、山区和海岛,地形复杂,经常遭受台风侵袭,加上经济发达,开放程度高,人员流动频繁,存在各种公共安全风险和隐患。其中,基层公共安全问题更为全社会所关注。
省委、省政府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高度重视基层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把它作为建设“平安浙江”的重要方面。
2004年5月,省委在《关于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决定》中,强调要求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有效动员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应急行动;2005年2月,省政府下发了有关意见,对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作出具体部署。省委、省政府领导还多次就一些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处置提出具体意见。
在成功应对了多次在基层突发的公共事件后,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形成共识: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必须加强基层,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近年来,在浙江,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应急管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四进”工作。去年4月12日,我省公布了《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体系呈现了“一案三制”的格局: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体制和法制。
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已编制48项专项预案和应急保障行动方案,124个部门预案;11个地级市均颁发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还颁发了406个专项应急预案,681个部门预案;全省各县(市、区)总体应急预案达90个,还颁发了2259个县级专项应急预案。
如何建立基层预案体系,省级有关部门均作了具体要求:省防汛防旱指挥部下发了《浙江省沿海地区乡(镇)政府防台风工作要求》,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和措施,组织基层沿海街道(乡镇)编制防台预案,把安全管理和群众转移责任落实到基层;省教育厅等6个部门下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防御山洪与地质灾害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山区中小学防御山洪与地质灾害提出具体要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则加强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在此基础上,一张全省“基层应急预案网”初步形成,管着各种基层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并且不留死角:
社区和农村是信息采集的最前沿,应急处置的第一线,应急管理工作最急迫。目前全省34641个社区(村)已制订应急预案12266件,这些预案覆盖了老百姓生活中可能遇到的突发公共事件。
各类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的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特别重要。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604家制订了应急预案,共制订应急预案1157件;规模以上非国有企业有16849家制订了应急预案,共制订应急预案19766件。
学校属于重点单位,是国际公认的应急管理重要部位。目前,在全省学校中,94所普通高校制订了253件应急预案;2211所普通中学制订了5068件应急预案;400所职业中学制订了849件应急预案;4068所普通小学制订了7775件应急预案;7274所幼儿园制订了10662件应急预案。
预案要具有可操作性,进行演练就必不可少。2006年全省基层单位举行各类演练达3868次,这些演练涉及突发公共事件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4个领域。“从中,我们达到了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教育公众的目的。”省政府应急办负责人说。
-
防台防汛安全应急预案范例(12篇)
防台防汛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篇11概述**作为广东省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在近1o年快速发展的基础上,正按照精心打造“经济中心”、“文化名城”、“山水之都”,建成带动全省、..
-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方案范例(12篇)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方案范文篇1近年来,在市局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们把非煤矿山应急管理工作做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基础管理,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一项重..
-
家政教育概念范例(12篇)
家政教育概念范文篇1摘要:从人们在探求思想政治教育内涵发展的基本历程中,侧重反映现代人自觉提高生活质量和追求生命意义的内在发展成为未来思想政治教育概念内涵演变的一个..
-
学校线上教学计划范例(12篇)
学校线上教学计划范文篇1考试科目及时间今年高考仍实行“3+X”科目设置。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7日:9时—11时30分,语文;15时—17时,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6月8日:9时—11时30分,文综或..
-
线上教学的方式方法范例(12篇)
线上教学的方式方法范文篇1关键词:计算机网络;“分享式”教学;“例证式”教学;“讨论式”教学;“实验式”教学文章编号:1672-5913(2013)14-0054-05中图分类号:G642微电子技术和光技..
-
初一上学期个人总结范例(3篇)
初一上学期个人总结范文一、工作目标1、狠抓教学管理制度的落实,使教学工作的管理更上一个新台阶。2、完善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使之尽快成长起来。3、初一、初二各科的统测,统..
-
初一上册英语知识点总结范例(3篇)
初一上册英语知识点总结范文初中英语教学,到了初二年级以后,就会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现象。许多学生由于多种原因,对学习英语失去了兴趣,成绩急剧下降。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我体..
-
和人交流沟通的技巧范例(12篇)
和人交流沟通的技巧范文篇1关键词社区输液室护患关系沟通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人们的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健康观念也在不断更新,就医学观念以及就诊需求心理也发生了很大的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