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传媒的含义范例(12篇)
大众传媒的含义范文1篇1
新闻媒体以新闻为主要传播内容。从新闻的内容看,绝大部分新闻报道的是与人有关的事物,因此,新闻总是在传播信息的同时,有选择、有倾向地向受众展示着人与其他各种对象的关系,而这也正是新闻媒体实施人文关怀的一个重要手段。
可以说,新闻媒体中的“人文关怀”对我国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和谐社会建设分为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精神层面必然是以人为核心的。在这方面,除了各种专门的教育系统外,新闻媒体这种最为广泛的文化载体,发挥的作用将是不可忽视的。尤其在现代社会,新闻媒体几乎总是走在最前沿,几乎总是在传播最新的文化价值观。改革开放,发展经济,从物质的层面上体现了对人的生活质量的关怀;精神文明建设,应是更多从精神和文化的层面上体现这种对人的关怀。新闻传媒作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一个重要阵地,在人文层面上将为和谐社会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新闻媒体“人文关怀”有利于核心价值观的建立。马克思主义无疑是把人放在核心地位的。从哲学角度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核心也是解放人,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潜力,以更好地实现人的价值、人的意义,并以此为基础来激发人的积极性,加速社会主义建设。新闻媒体以其广泛性、通俗性、可反复性等特点,在这一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新闻媒体在文化上的向导性和推动作用,特别是在文化价值观的把握上,将是舆论上更深层次的导向。在境外文化纷纷登陆的今天,如何在我国社会构建起自己的人生价值关怀,并使这种价值关怀符合我国社会现在和今后发展的需要,将是新闻媒体的重要任务。因此,从这一层面上来看“舆论导向正确是党和国家之福,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国家之祸”这句话,更加意义深远。
新闻媒体“人文关怀”有利于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知识就是力量”,社会主义建设需要更多的人才。文化建设的目的,并不只是局限在读书识字,更重要的是在全民族培养一种健康向上的文化观念和较高的文化素质。新闻媒体正适应,了这一要求,特别是在满足了人们对信息对娱乐的需求的同时,完成了这一过程,使它具有其他文化载体不可比拟的优越性。从新闻媒体形成合力的角度看,它在社会上形成的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文化氛围,将为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创造极为有利的条件。
新闻媒体“人文关怀”有利于国家的稳定。“国家安全是一个系统,安全不仅包括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也包括意识形态安全。一个国家如果意识形态发生了动摇,精神支柱锈蚀乃至瘫塌,那这个国家不仅在政治信仰上,价值观念和思想道德规范方面,将处于严重的无序的状态,引发政治动乱和社会动乱,也将从根本上损害国家的发展。文化是一个民族割不断的精神纽带,只是我们的新闻媒体把握住了文化这一核心,建构起自己的人文精神,在文化上维系住自己的受众,也就是在意识形态上维护了国家的安全。这将对维护安全团结的社会局面作出巨大贡献,必将使任何渗透走向失败,必将使新闻传媒在社会主义事业中成为出色的“宣传员”和“鼓动员”,成为国家建设中有力的“组织者”。
新闻媒体“人文关怀”应立足于马克思理论。马克思对人的社会性范畴的开掘,既包含了对人的全面性、理想性的追求,又包含了对人的现实性、具体性的认识,是二者的有机统一,它实现了关于人的社会本质问题的科学解答。它通过对人的社会性的历史考察,得出了社会主义必然战胜资本主义的结论。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代表着一种人文价值的终极关怀。因此新闻传媒应切实以马克思主义为建立自己的人文关怀的立足点,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
新闻媒体“人文关怀”应维护人的主体性。马克思说过:“人双重地存在着,主观上作为他自身而存在着,客观上又存在于自己生存的这些自然无机条件之中”。也就是说,人既有他的自身价值,也有他的社会价值,过份强调人的自身价值,人就会变得自私;过份强调人的社会价值,人的主体性就会被抹煞。新闻传媒应在避免两种偏颇的基础上维护人的主体性。
新闻媒体“人文关怀”应“关怀”受众中的大多数。文化无疑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新闻媒体“人文关怀”只有在对大多数受众进行“关怀”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深入人心。这就要求新闻媒体要贴近大多数受众的生活,符合大多数受众的情感、习惯与思维方式。英雄是时代的代表,群众是生活的主流。历史唯物主义肯定了个人在历史上的特殊或杰出的作用,揭示了杰出人物在历史中发挥领导和榜样作用的必然性。与此同时,也强调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新闻媒体“人文关怀”应尊重受众的“文化心理结构”。新闻传媒在构建文化价值观时,不能全盘否定传统的文化价值观。否则,新闻媒体“人文关怀”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因为文化是民族几千年历史的沉积,由此形成的“文化心理结构”不仅在书本上,在某些学者的头脑里;它更是根植在这个民族所在的社会里,溶解在每个人的血液里,因此,新闻媒体不可能割断这种文化上传统的联系。违背由传统形成的“文化心理结构”的传播方式将很难被受众接受。
大众传媒的含义范文篇2
关键词:媒介素养教育,大学英语,教学
一、媒介素养教育的概念、目的、内容和意义
媒介素养教育,简单地说,就是培养学习者的媒介素养,指导学习者正确理解并建设性地享用大众传播资源的教育,培养学习者具有健康的媒介批评能力,使其能够充分利用媒介资源完善自我,参与社会发展。
媒介素养教育的目的就在于培养公众健康的媒介评判能力,通过教育来指导公众正确分析、理解媒介内容,并积极合理地运用大众传媒及其信息和文化资源。
媒介素养教育的内容主要包含了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建立对信息批判的反应模式。二是发展关于大众媒介的思想,三是提高对负面信息的免疫能力。四是培养受众建设性地使用大众传媒的能力。这是媒介素养教育的根本目的所在,通过媒介素养教育,受众应该了解媒介及其信息对自己的意义,了解自己的需求,建设性地利用大众传媒帮助和促进自身的健康发展。
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媒体已经成为社会的第二课堂,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以及适应与改善周围环境的方式。然而,当代中国大学生具有的媒介素养尚处于自发状态。这种自发状态的媒介素养,最明显的特点是浅层次、低水平的。因此,加强媒介素养教育对当代中国大学生具有明显的现实意义。
二、媒介素养教育与外语教学改革的关系
在中国日益融入全球化的背景下,在英语事实上已是一种国际化语言的前提下,在大众媒介也已成为大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情况下,笔者认为,将媒介素养教育整合到外语教学改革中,利用媒介素材提高英语语言能力,利用语言分析提高媒介素养,既实现了素质教育,又改革充实了外语教学。
媒介素养是语言技能的一部分
人类社会的基本媒介是语言,任何一种媒体都是运用语言来表达意义的,只不过形式不同,例如广播是声音形式的语言,报纸是文字符号形式的语言,电视和网络是电子形式的语言,因此媒介素养教育与语言的教学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也是将媒介素养教育引入外语教学的一个前提。将媒介素养教育融合在外语教学中,就是注重培养过去所忽视的语言教学中的另外一个重要能力――语言意识。语言意识是语言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读者对媒介语言所传达的思想意识和文化取向的分析能力和评论能力。媒体的使用者应该揭开语言表层的面纱,识别语言形式背后所隐含的思想意识,深刻理解媒体所传达信息的内容、意义、意图、可信度等。这种深层的理解,需要调动读者的背景文化知识、认知能力、自主意识和批判思维,这些都是语言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语言的教学,尤其是外语的教学应该关注学生的这种语言意识的培养。
2媒介素养教育符合大学英语教学的目标和要求
大学英语教学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能用英语有效地进行口头和书面的信息交流,同时增强其自主学习能力,提高综合文化素养,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和国际交流的需要。在英语教学中实施媒介素养教育,就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应用能力,适应未来社会的需要。2004年教育部颁布的新修订的《大学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试行),虽然没有把媒介素养教育纳入英语教学的主要内容之中,但明确地提出把跨文化交际能力的培养作为大学英语教学的主要内容之一。跨文化交际能力的培养实质是一种以人的发展为中心的教育实践。在英语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跨文化交际能力,重要和关键的途径之一就是要在跨语言的文化教学中大力加强对学生的媒介素养教育。在大学英语教学中传授媒介的相关知识可以提高大学生的跨文化交际能力。同时加强媒介素养教育也是外语教学的深入和扩展。
三、大学英语教学中实施媒介素养教育的方法
在大学英语教学中提高学生的媒介素养可以有多种方式和途径。在具体教学中,可以从教材的选取、教学步骤、教学方法等几个方面引入媒介素养教育。
教学内容的选取
媒体英语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现代英语,其内容体现很强的时代特点,具有明显的时效性和现实性。学习媒体英语不仅能使学生接触纯正的现代英语,并能从中领悟英语语言的无穷魅力。教学内容应体现传媒的新颖性,提高学生的参与兴趣,并力争提高学生的观察、思考、分析能力以及对事物发展的敏锐性和预测能力。教学内容可以直接从当前的媒体中选取。这些材料不但具有时代感,而且和学生切身经历相关,符合学生的兴趣,容易被接受。教师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用心搜集、开发各种英语教学资源,积累与课堂英语教学相关的材料。
教学步骤
第一步,在课堂教学之前,先通过讨论引出所要阅读材料的背景,了解学生的思想深度,使学生对文章有一个预先的认识。第二步,是表层的理解,这和传统的教学一样,熟悉语言材料、词汇、语法层面的意思,对全文有一个总体的了解。第三步,系统提供分析的框架,包括媒体生产模式框架,第四步,用探索式、互动式、反思式的方法,进行质疑和协商式的阅读,分析文章的逻辑、可信度、暗含的思想意识、语言策略,考察情感碰撞和个人反映,激发讨论。最后,在课后写作文表达自己的观点。在教学方法上打破了传统教学模式的局限,学生参与更多,师生互动频繁,形式更加灵活。
教学方法
虽然我们没有生活在英语国家环境里,可是我们身边也不乏真实的语言环境,如英美电台电视台、广播、报纸杂志,以及互联网等媒体。在课堂教学中利用投影、录像和录音等多种电教媒体,创设生动,形象的交际情景,加大知识容量。应用这些现代教育技术作为教学辅助手段,可以拓宽多种媒体英语资源的运用,采用立体化教学,把报纸媒体、网络媒体和广播电视媒体相结合,对相关主题从不同侧面和角度来学习,这样得到的信息更充分,学习视野更宽。
大众传媒的含义范文篇3
一、作为人民的舆论监督
在宪法学中,侧重于强调人民的思路被称之为人民主义。人民主义主要贯穿于宪法的组织规范或授权规范之中,重在探寻宪法所体现的国家权力运作规则和实践。④由于现实中人民不可能直接行使权力,因此人民在中国的实现有两个基本机制,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和共产党的代表制。⑤而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来看,舆论监督都和党的领导密切相关。舆论监督的前身是中共报刊批评实践。从1942年运动开始,中共就经常运用报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党组织的自我清理;新中国建政后,报刊批评屡屡在“反对”等国家政治生活中出场;改革开放以来,媒体的批评性报道又成为中央反腐和打击地方保护主义等工作的重要手段。在上述历史背景下,中共十三大第一次提出了“舆论监督”的说法,并且一直沿用至今。但是,由于中国新闻媒体一直被定位为和思想宣传阵地,因此舆论监督实际上并非媒体的自主行为,而是如陈力丹教授所言,是“作为党和政府领导、管理职能的一种延伸和补充而发挥作用的”。⑥这正是中国舆论监督和西方国家“媒体监督”(watchdog)的最大区别。
笔者基本上同意陈力丹等学者关于舆论监督是权力行为的看法,但是认为还可以从宪法学角度进一步地说明。国内宪法学界的通说认为,舆论监督的法理基础是人民。而如前面所述,人民和党的领导是统一的。这是因为党对国家的领导地位建基于其政治代表理论之上:中国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先锋队,集中体现了社会发展规律和政治上的先进性,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⑦因此党的领导和人民具有同一性、一致性。这样从宪法学的角度看,作为执政党权力行为的舆论监督便可看作是人民的具体体现。也就是说,不同于西方媒体监督,舆论监督并非游离于体制外的“第四权”(theforthestate),而是在国家政体内运行的正当性权力,它本身就是中国“党—国体制”(Party-State)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地来说,基于前面所述的人民的双重代表制,中国具有党政双重权威并存的制度结构,在国家治理上也有常规和非常规两种机制。一般情况下,国家治理的常规机制主要通过建立在官僚体制(bureaucracy)上的政府机关而实现;但是拥有“卡里斯玛权威”的执政党经常针对官僚体制的组织过程及其失灵,发起各种非常规化的治理活动。⑧舆论监督便是其中的一种重要表现。事实上,在大多数舆论监督个案中,党纪问责都要先于行政追究或司法介入而进行,已经成为后两者的一个前置程序。在中共的非常规化治理活动中,新闻媒体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具。孙五三教授指出,中国媒体并不计入政府部门,而是直接接受党的宣传系统领导。这不仅为其开展批评性报道提供了权力支持,更重要的是可以实现超程序化运作,从而大大简化了监督程序和降低了监督成本。⑨
因此在党看来,媒体是一个“最尖锐的武器”,可以很好地纠正常规官僚体制的组织失灵。为此,新中国建政以来,中央不仅在《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2004)等重要文件中对媒体的舆论监督作出了明确规定;而且通过稳定的组织基础(党的宣传系统)、象征资源(喉舌论)和其他各种政策安排,建构了一系列可见或者不可见的舆论监督制度,使媒体成为了舆论监督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例如中共十提出,“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十报告把舆论监督和其他三种法定监督方式并列在一起,共同视为人民监督权力的工具,正是体现了人民主义“以权力控制权力”的基本逻辑。但是,必须说明的是,基于人民原则和中共先进性代表理论,媒体的舆论监督行为并不完全取决于党组织的专断,而是必得重视和听取人民意见,反映人民意志。例如《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重视舆论监督,听取意见,推动和改进工作”。因此,作为自上而下的非常规权力的舆论监督,用宪法学的语言来说就是人民意志的具体体现。它在现实中的权力主体是各级党组织;但在宪法上的主体是“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据此,笔者将这种人民主义语境下的舆论监督含义归纳为如下命题。
命题(一):舆论监督是通过媒体报道而运作的国家权力行为,其正当性来自于人民。它在现实中的主体是各级党组织,在宪法上的主体是中国人民。
二、作为公民权利的舆论监督:公民VS新闻媒体
与人民主义不同,立宪主义注重从人权规范中把握宪法之核心价值,它的根本逻辑是“以(公民)权利制约(公共)权力”。⑩因此若置于立宪主义语境之中,舆论监督的基本含义和价值取向便是:公众(public)通过相互交流和理性辩论,形成“公共舆论”(publicopinion),以制约公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根据哈贝马斯考证,现代西方国家的公众概念起源于国家与市民社会开始分立的欧洲启蒙运动时期。在哈贝马斯看来,公众不是一群情绪狂热的乌合之众(crowd),也不是高度同质化的大众(mass),而是由具有批判精神、独立自主的个体公民构成;后者在平等、开放的公共领域(publicsphere)中针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理性辩论、达成共识,从而产生了公共舆论。这样看来,哈贝马斯所说的“公共舆论”与立宪主义是高度相通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公共舆论的主体是理性、自主的个体公民,而立宪主义强调的权利主体同样是有自觉意志的理性个人(in-dividual);二是公共舆论具有强烈的面向公权力的批判性,这无疑也与立宪主义精神是一致的。笔者将在下面说明,随着立宪主义在当下中国的兴起,“基于公共舆论的舆论监督”正日益成为现实。
中文“舆论”一词原来指轿夫等“舆人”的看法,引申义为底层民众的意见。但是自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中国社会转型,它的语义已发生巨大变迁,已经不断接近哈贝马斯所说的公共舆论。特别是2004年中国宪法第四次修订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了宪法文本,公民权利保障有了明显提高;21世纪以降,市场化媒体的涌现和微博等新媒体不断问世,也一定程度上为公共讨论提供了空间。这些都为公共舆论的发生提供了可能。在此背景下,无论是学界还是官方近年来都不同程度地接受了立宪主义语境下的舆论监督含义。在宪法学界和新闻学界,绝大多数学者认为,中国《宪法》第41条规定的公民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也即“监督权”是舆论监督的直接法律根据;此外,《宪法》第35条规定的言论自由通常也被认为是舆论监督的法律根据;在执政者方面,继中共十七大提出“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后,十报告再次强调了这四种权利,并且把它们和“舆论监督”安排在同一个自然段中,从而实现了二者的意义对接。魏永征教授指出,这样的表述实际上就是肯定了舆论监督的主体乃是人民(公民),舆论监督就是人民行使“四权”的效果。此种看法正好体现了立宪主义“以权利制约权力”的基本逻辑。但在立宪主义语境中,学界对于舆论监督的宪法权利主体仍然聚讼不已。迄今为止有两种观点,详述如下:
第一种观点认为,舆论监督的宪法权利主体是公民。持此论者认为,我国宪法规定,凡自然人具有中国国籍即为中国公民。而宪法第41条文本明确规定了监督权的享有主体是“中国公民”,而非媒体;并且从语义逻辑上看,舆论监督的主体是多数公民组成的公众。但公众是一个集合性概念,不可能成为宪法权利的主体,所以舆论监督的权利主体只能还原为个体公民。童兵、郭镇之、魏永征等学者都是支持这一观点的代表性学者。例如魏永征教授提出,人民群众通过行使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形成舆论,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所发挥的影响和作用,就成为了“舆论监督”。笔者将这种观点所体现的舆论监督含义归纳为下面的命题。
命题(二):舆论监督是公民通过行使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监督公共权力的行为。所以公民是舆论监督的现实主体,也是法律上的权利主体。
第二种观点认为,舆论监督的宪法权利主体是新闻媒体。这是因为公共舆论建立在公民知情的基础上,而媒体在传播信息上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这一点即使是在今天的网络时代也未根本改变。国内学界对此也形成了广泛共识。例如展江教授指出,“舆论监督的意思大概是说媒体一定程度代表公众、代表老百姓、代表人民对权力机关运作的一种监督”。孙旭培教授则更明确地提出,“从法律上说,舆论监督的行为主体是新闻媒介”。值得注意的是,西方国家也有类似看法。如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斯图亚特(PotterStewart)就曾在1974年的一次演讲中提出,新闻媒体是被明确赋予宪法保护的唯一的组织机构。根据第二种观点,笔者归纳出下面的命题。
命题(三):舆论监督是中国公民行使监督权的体现。但是公民监督离不开媒体报道,因此新闻媒体是舆论监督的现实主体,因而也是法律上的权利主体。
三、宪法语境中的舆论监督:人民、公民权利还是媒体权利?
综上所述,对于舆论监督在中国宪法语境中的含义,学界实际上建构了三个不同命题。我们可以对这三个命题的核心观念进行一下对照。(参见表1)比较这三个命题,我们不难发现,它们都有合理之处,但是也都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概而言之,命题(一)从舆论监督概念的历史渊源和现实效果出发,将其视为一种国家权力行为,表明了舆论监督与执政党的领导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既是舆论监督的现实写照,也是其取得实质性成果的根本保证。我们很难想象,如果没有党领导下的国家权力在场,舆论监督还能付诸现实。但是命题(一)最大的不足是:公众和新闻媒体在其中是缺席的,或者说,公众和媒体仅仅是象征性地在场。这一隐含的论断不但从规范上违背了人民原则,也不符合处于网络时代的当下中国舆论监督的真实情况。命题(二)提出,舆论监督的实质是公众通过公共舆论来监督公权力,保障公民权利。这一看法和当前中国社会转型息息相关。当下中国的公民权利保障不断增强,公共讨论空间不断扩大,这些都为命题(二)的成立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命题(二)的不足也很明显,它预设了公共舆论的先验存在,实际上将其化约为公民个体意见的集结(aggregation)。而如前面所述,公共舆论并非多数个体意见的简单累加,而是必得经由一定的中介公开辩论、对话才能形成。因此命题(二)完全忽略了作为公共讨论平台的新闻媒体的作用,当然不符合舆论监督的实际情况。与命题(二)相比,命题(三)突出强调了新闻媒体在舆论监督实践中的重要性。从现实来看,尽管中国媒体不具有西方媒体的独立地位,但是仍然在传播信息和组织公共舆论上发挥了主要作用。换言之,媒体作为新闻生产的制度性机构,可以为公共舆论的发生提供一个建制化平台,这一点即使是在网络时代也没有根本变化。然而命题(三)始终难以回答的一个问题是:立宪主义的核心是保障公民权利,媒体作为一种组织机构,如何能够成为公民权利的享有主体?并且,命题(一)和命题(二)都忽略了上级部门的权力作用,似乎认为只要主张公民权利或者媒体权利,舆论监督就可以自动生成。这一想象的图景其实源自西方媒体“第四权”功能的神话(myth),很显然悖离了中国舆论监督的实际情况。
由此来看,三个命题的共同不足在于,都只是强调了舆论监督实践的一个侧面。现实中,舆论监督实践是国家权力出场、媒体报道和公众讨论三个方面的有机统一。三个方面密切关联、不可分离。它们之间的互动、协商关系型塑了舆论监督的实然面相。换言之,只有把上述三个命题统一起来,才可能全面、完整地描述和解释舆论监督实践。然而,无论在人民主义语境中,还是在立宪主义语境中,这三个命题都不可能同时成立,甚至还包含着潜在的冲突。例如,舆论监督在宪法上的定性要么是人民,要么是公民权利,二者只能取其一;舆论监督的法律主体只能有一个(人民?公民?媒体?),不可能同时出现三个主体,等等。也就是说,只要置于宪法语境之中,舆论监督话语就会陷入难以消解的正当性困境中。2005年至2006年期间《新闻大学》杂志刊登过两篇关于舆论监督的争论文章,争议焦点便是舆论监督的法律主体究竟是公民还是媒体。事实上,这次争论不过是冰山一角,还有更多关于舆论监督的话语悖论藏于宪法语境深处,只不过少有人将其发掘出来罢了。那么,这三个命题为何总是互相对立,难以统一起来?从宪法学的角度看,根本原因在于它们的正当性来源———人民和人权(公民权利)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冲突。具体而言,自启蒙运动以降,人本主义(humanism)成为近代宪法诞生的思想渊源。宪法上的“人”有两个化身:一是人民,一是个人(也即公民)。人民作为者是一个抽象的政治共同体概念,也是集体共同意志的体现;公民作为权利的享有者,具有可以辨析的基本特征,并且同样具有自觉的意志能力。按照哈贝马斯的看法,它们的核心观念都是“自主性”(autonomy),或曰主体性。前者强调公共自主和共同意志,形成了人民概念;后者则强调私人自主和个体意志,形成了人权概念。但是,由于二者都把自主能力归诸于一个主体(人民或者个人),它们之间必然存在一种“潜在的竞争关系”。因此从根本上来说,命题(一)和其他两个命题必然是对立的;同样的道理,公民和媒体不可能同时成为同一个权利的主体,因此命题(二)与命题(三)也必定是对立的。这样一来,无论我们选择哪一个命题,都意味着拒斥另外两个命题———除非我们主张舆论监督与宪法语境无关。
四、重构舆论监督的规范性含义和运作机制
从此看来,上述三个命题之所以难以统一,归根结底在于它们的正当性基础———人民与公民权利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张力。这也正是舆论监督的规范性含义难以确立的根本原因。因此,建构舆论监督规范性含义的关键,在于找到一个具体的理论工具,通过它一方面消解人民与人权之间“潜在的竞争关系”;另一方面保留它们的核心观念———自主性,从而让人民与人权获得辩证统一,重构舆论监督的正当性基础。只有在此基础上,我们才能成功在中国宪法语境中建构舆论监督的规范性含义,并进而提出其在现实中能够成立的运作机制。为此,我们需要诉诸哈贝马斯的话语商谈理论(discoursetheory),详述如下。
(一)舆论监督的正当性基础转向:从主体性到主体间性
在哈贝马斯看来,自主性是人民和人权的核心,也是它们之间存在竞争关系的根源。因此他主张,应当从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的视角出发,以话语商谈的程序化重构它们的实质性内涵,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解两者之间的张力。具言之,就是放弃对人民和人权内涵的实质性解释,代之以交往性意见形成的程序化,让人民和人权不再是一次性的主体意志决断(即自主性);而是在平等、理性的商谈中,让它们成为一种动态的话语建构过程和运作过程。这样才能既消解人民与人权之间的张力,又使它们“自主性”的核心观念得以保留,从而真正打通二者之间的内在联接关系。因此,若要建构舆论监督的规范性含义,我们就必须让其正当性基础发生转向:从主体性转向主体间性。也即,舆论监督的正当性应当建基于人民与国家之间的平等交往和理性商谈,而不应当只是诉诸于人民或者人权的独断意志。事实上,舆论监督的主体间性基础不仅存在于上述逻辑推论中,也可以得到中国宪法文本的印证。中国宪法第41条规定,中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而宪法第27条第2款则规定,国家机关应当“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从语言逻辑和价值关联上看,这两个条款正好组成了一个具有完整意义的规范互动结构,它潜在地说明了:人民作为者是在公民与国家的商谈过程中所建构的。而从现实来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许多重大制度变革都源自公众与国家的“对话”。例如2003年“孙志刚事件”就直接导致了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而正是在这些通过商谈“激活宪法”、推动国家制度改革的舆论监督行动中,人民的意志获得了彰显。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人民的意志和力量是在舆论监督的界面上往复运用、循环茁生。当舆论监督的正当性构筑于主体间性之上时,人民就不再是直接诉诸抽象的共同意志的决断,而是依赖于个体公民的政治参与。于是重构后的“人民”也就不再是一个高度抽象的同质化概念,而是内在地包含了党组织、公民和媒体三个行动者(actress),成为了一个“去主体化”的主体。这就为上述三个命题的统一提供了可能。下面,笔者就在结合三个命题的基础上,提出舆论监督的规范性含义,参见命题(四)。
命题(四):舆论监督是人民的体现(命题一)。它是在公民权利基础上(命题二),通过媒体报道与国家进行对话、商谈而实现(命题三)。舆论监督的法律主体是作为行动者的人民,它内在地包含了党组织、新闻媒体和公民三个互相关联的主体。或者说,监督权是公民的,舆论监督是人民的。
(二)重构舆论监督的运作机制:走向协商民主
当舆论监督的正当性基础转向主体间性,它的运作机制自然也会相应地发生变化。在前三个命题中,舆论监督的运作机制或者是“以权力控制权力”;或者是“以权利制约权力”。而我们不难发现,在命题(四)中,舆论监督的运作机制就是强调公众与国家对话、沟通的“协商民主”(de-liberatedemocracy)。在“以协商民主为运作机制”的舆论监督中,监督权力归于上级党组织,但这种权力的行驶不是独断的,而是必得与公众充分商谈;商谈过程应当向公众充分敞开,不被任何权力或利益遮蔽;而新闻媒体就是公众与国家商谈的建制化平台。需要说明的是,媒体在其中的主要作用并不在于开放了共享的对话空间,而是提高了公共事件的“可见性”(visibility),使得个体公民不必直接观察(不在现场)就可以通过媒体的报道自行组织、参与公共讨论。在媒体中介下,公众意见得以相互交锋、澄清、凝聚放大后得到再表达,从而引起上级党组织的回应和支持。因此,这种以协商民主为运作机制的舆论监督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其一,各级党组织应当按照《党内监督条例》和其他相关党内法规的要求,认真听取公众的诉求,尊重公众意见,建立良性的沟通渠道和制度;其二,公民的言论自由应当获得保障,特别要是要保障公民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权、建议权;其三、媒体报道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利应当得到保障,以促成媒体建构商谈的能动性,保证媒体真正成为面向公众开放、畅通的商谈平台。根据这些基本要求和命题(四)的内容,笔者制作了图1,用以说明“作为协商民主的舆论监督”的规范性含义和运作机制。参见图1:
大众传媒的含义范文篇4
由于“能力”本身的复杂性,对于什么是传播能力至今聚讼纷纭,莫衷一是。国内学者刘建明这样认为:“传播能力简称传播力,包括传播的信息量、传播速度、信息的覆盖范围及影响效果,影响效果是媒介传播力的主要表征,技术手段是传播力的决定性因素”。①在这一定义中,作者认为传播能力就是传播力。
从中文语境上看,“力”是物理学上常用的术语,指的是物体间的相互作用;“能力”则是心理学与管理学上常用的概念,指的是直接影响活动效率,并使活动顺利完成的人的个性心理特征。从字面上看,“传播力”是传播的力度或力量,语义更多侧重在传播的外向作用与影响;“传播能力”则是顺利完成某一传播活动所必须的主观条件,语义上更多侧重在传播主体的内在要素与素质上。可见,传播能力是传播力的内在核心与基础,传播力则应是传播能力的外向效果与显现。
在CNKI期刊网中,笔者分别以“传播能力”与“传播力”为检索词,不设发表时间,对篇名进行精确搜索,结果是:篇名中含有“传播能力”的文章99篇,含有“传播力”的文章167篇(2011年7月31日统计)。“传播力”的使用频率比“传播能力”的使用频率高。笔者仔细分析这些文章发现,作者们在对“传播力”大胆使用的同时基本上都避开了对其进行谨慎的解释。文章中的“传播力”要么等同于“影响力”,要么是“传播效果”的另用,要么就是“传播力量”的简称,更多的则是跟“传播能力”混用,不做区别。而目前国内唯一的一部以“传播力”命名的著作《传播力——企业传媒攻略》,对“传播力”的释义是:“传播力就是竞争力,传播力是一种为企业造势传播的能力,一种‘霸占’注意力、抢占制高点的传播技巧。”②其使用上的“混乱”可见一斑。
笔者认为,传播力应该是传播者信息外扩的能力、力度及效果的统称,其内涵包括传播的能力、传播的力量与传播的效果三个层次与指向,传播能力产生传播力量,传播力量带来传播效果,传播能力是传播力的基础与核心,传播力量是传播力的外在表现,传播效果是传播力的结果与影响。一些学者在使用“传播力”一词时,对其内涵的三个层次往往都有所偏向,形成了传播力研究的三个指向,即指向传播能力的传播力、指向传播力度的传播力、指向传播效果的传播力。但传播力的本质与核心仍是传播能力,传播力提升的最终落脚点仍是传播能力的提升。
传播能力的内涵与定义
自古以来,从修辞学到社会科学,不同的领域向传播能力的研究注入了许多可用的东西,使“传播能力”的内涵日益丰富。
首先,传播能力是传播的技巧与策略。最早对传播“能力”产生兴趣的是修辞学家。在亚里士多德建立真正的修辞学之前,古希腊西西里岛上的诡辩学家,已开始巧妙地使用说服手段。亚里士多德的《修辞艺术》可以认为是西方最早探讨与研究传播能力的著作,他要求,一个讲演者要拥有美德、善意和讲话人的可信性,而且还要有好的理解力、判断力与技巧策略才行。“虽然,亚里士多德没有直接提出‘能力’的问题,但是自亚里士多德开始,修辞思想已跃出劝服技巧本身,向对人的建造,一个携带能力的传播者方面转变了。”③
其次,传播能力是一种有效的传播。18、19世纪以后,人们对修辞的兴趣开始有了更多的变化,修辞学也开始转向关注“有效传播的能力问题”,其目标在于促进健康和积极的人际关系。④如英国修辞学开始注重听众的心理因素,研究从演讲的内容具体到声音、手势和姿态,促使演讲者运用这些“无声的能力”,来影响和管理听众。到了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博希纳、凯利和威耶万等人以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以及社会学理论为基础,认为“有效”是传播能力的基本特点。
第三,传播能力在于关系的促进与发展。20世纪后,阿尔特曼和泰勒运用社会交换理论对人际关系的发展进行研究发现,当一个人向另一个人做出一定的自我开放时,常常引发另外一人做出相同水平的自我开放,随着这一过程的进行,双方的个人关系变得愈来愈密切;如果一方的自我开放未能引起另一人的自我开放,前一方的自我开放趋于受抑制。他们提出的“关系发展”理论解释了人的亲密关系的发展过程:人们关系的进展是建立在自我表露的基础上,表露信息的深度与广度决定彼此之间的关系。在这些研究中包含了传播行为的互动与关系的发展,传播能力不言而喻是“关系发展”与“社交渗透”,在于对符号的使用、分享、创造和选择以更好地回应他人。
第四,传播能力的主题是控制、适当与合作。大抵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西方社会就有了这样一个认识。人们除了更多地接受传播环境飞速变化的挑战外,还要在接受具体的人及人际事物方面,表现出更强的“能力”来。“传播能力”的问题变得和人类传播技术的进步一样突出。“传播能力”也进入了传播学者们的研究范围,产生了诸多定义。美国传播学者帕克斯研究发现,尽管传播能力的定义繁多,但不同定义间却具有较大的共性。他列举出10个被认为是有代表性的定义。这些定义都或明或暗地带有三个相同的主题。它们是“控制”“适当”与“合作”。首先,传播的基本功能是对身体和社会环境的控制,“控制”的观点或隐或显地可见于每个传播能力的定义中;其次,传播行为要考虑到环境变化的因素,或根据他人对你的态度,采取不同的回应,社会情境的变化要求人们能灵活应对,“适当”是“能力”的第二个主题;同时,传播也是人们对相互的行为做出的回应,人们在判断传播能力时,一定总是要和他人捆绑在一起的。没有他人作比照,没有合作的对象,一个人无法独自表现自己的传播能力,所以,传播能力必须以合作为目的,也是诸多定义的第三个主题。结合这三个主题,帕克斯认为,一个有能力的传播者应该是以“合适的”和“合作的”方式,对传播环境进行控制和把握的人。⑤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传播能力是指由一定的行为主体借助自身活动、人际交流和大众媒介等渠道,将信息通过各种符号化的形式与客体进行互动传播,并产生一定效果的素质、技能和行为。
当前传播能力的研究视域与取向
传播能力的研究是传播学中一个古老而经典的主题。国外对传播能力的定义、传播能力的核心问题、传播能力的文化差异性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国内的研究在介绍西方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也进行了一定的拓展。有研究者认为,当前国内传播能力研究的重点主要集中在“对职业传播者传播能力提升的研究”“对大众媒介传播能力的研究”以及“对传播者传播素质的研究”三个方面上。⑥
从第一个方面看,关于对职业传播者传播能力提升的研究,韩天高认为,传播环境的网络化变迁使传播者正在经受着前所未有的压力与挑战,知识结构的又一轮优化和能力素质的崭新重塑,成为新闻工作者队伍从个人到集体都必须认真加以解决的课题,作为职业传播者的新闻工作者要及时有效地培养、塑造一种适应时代需要的新型传播能力——多媒体传播能力。⑦董卿和朱冰则探讨了电视综艺节目主持人在人际传播中的角色定位,并认为传播能力的建构与提升已成为综艺节目主持人在人际传播过程中精确定位自身的重要途径。⑧也有研究者站在怎样与媒体沟通并通过媒体有效地阐述自己的观点,开展积极有效的行政传播的角度,详细阐释领导干部行政传播能力的培养,并认为观念陈旧与传播能力不足是导致我国行政传播效果缺失的主要原因。⑨还有学者认为学术传播能力是学术编辑的基本而重要的能力,主要包括学术洞察力、学术导向力、学术沟通力、学术驾驭力,这些能力的提高和完善,直接影响学术编辑出版的发展和科学研究成果的传播。⑩
从第二个方面看,随着国家越来越重视对外传播中华文化,大众传媒传播能力的研究自然也得到了普遍的重视。同志2008年12月在纪念中国电视事业诞生和中央电视台建台50周年的贺信中向中国电视事业提出了“构建现代传播体系,提高传播能力”的要求,李长春同志在讲话中强调了“努力构建现代传播体系,提高国内国际传播能力”的重要性,要求中国电视事业进一步增强加强国内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把电视工作提高到新水平。{11}各报刊媒体纷纷刊载理论探讨文章,就提高媒体的国际传播能力和文化传播能力进行了深入探讨,并认为新闻媒体提高传播能力是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组成部分,有效传播能力是提高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一环,作为文化软力量的载体,提高新闻传播能力也是塑造国家良好形象的必然,内容生产成为提高新闻传播能力的路径。{12}
从第三个方面看,素质的指向是能力,传播素质的表现形式也就是传播能力。传播素质和传播能力就如硬币的两面,二者虽侧重点不同,但本质还是相同的,都是关注如何进行“有效而适当”的传播。2005年7月,吴廷俊教授和其博士生张振亭指出:“传播素质”是在媒介发达时代人与人有效沟通的能力,即一个人能以受众为出发点,以双向互动为取向,熟练运用各种传播方式手段,卓有成效地传播信息与沟通心灵的现代素质。它包含良好的传播心理、宽广的传播胸怀、恰当的传播方式和纯熟的传播艺术。传播素质由传播知识、传播品质和传播能力构成。传播知识内化为传播品质,传播品质外化为传播能力。{13}后来,吴廷俊教授等又将先前定义简化为“传播素质是在媒介发达时代,人与人的交往和沟通能力”。
为进一步了解国内学者对传播能力研究的具体指向,笔者将在CNKI期刊网中搜索到的99篇标题中含有“传播能力”的文献,又按照传播主体、传播方式、传播媒介等分类方法进行了归类统计。
就传播主体来看,传播能力可以分为国家传播能力、政府传播能力、媒体传播能力、企业传播能力、公众传播能力等。当前国内对传播能力的研究重点在媒体传播能力上,在所有研究中,媒体传播能力研究占88%,公众与企业传播能力研究占13%,国家与政府传播能力研究占9%。
就传播方式来看,传播能力可以分为自我传播能力、人际传播能力、组织传播能力和大众传播能力等。当前研究重点,主要集中在大众传播能力的研究上,比例为74%,此外,人际传播能力研究占10%,组织传播能力研究占6%。
就传播媒介来看,传播能力可以分为纸质媒介传播能力(如报纸、期刊、图书、杂志等)、电子媒介传播能力(如广播、电视等)、网络媒介传播能力(如电子邮件、即时通讯、流媒体等)、新媒体(或称“第五媒体”)传播能力(如手机短信、手机网络、3G手机等)以及综合媒介(笼统的大众媒介)传播能力。当前研究主要集中在综合媒介能力即笼统的大众媒介传播能力的研究上,占62%,其次是广电媒介传播能力的研究,占22%,纸质媒介传播能力的研究占10%,网络媒介传播能力的研究占6%。
总体来说,目前国内学者对“传播能力”的研究与界定,主要是从大众媒体的角度生发,基本上是将传播能力等同于媒体传播能力,特别是大众媒体传播能力,这在一定意义上缩小了“传播能力”一词的内涵与囊括范围。传播能力的概念与内涵本来就包含素质和行为两个维度,西方传播研究者一直将“素质”和“行为”研究结合起来,从而给予传播能力研究以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双重活力。当前,以网络、手机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带来了人们交往方式与思维方式的变化,“激活”了“休眠”的“公共空间”,新媒体既是大众媒体传播能力实施的舞台,也是政府、公众、个人信息交汇与能力“博弈”的平台。对传播能力的关注与研究应该从广义范畴出发,大众媒介可以作为传播能力实施的主体,但并不是唯一主体,更多情况下,它所承担的是传播能力推广的任务,传播能力研究的视野应更为开阔。[本文系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西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政府网络传播能力的构建与提升研究》(编号:10XXW012)与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网络环境下政府传播力的结构模型与评估体系研究》项目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昆明理工大学)栏目责编:陈道生
注释:①刘建明:《当代新闻学原理[修订版]》,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37页。
②郭明全:《传播力——企业传媒攻略》,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51页。
③⑤王怡红:《西方“传播能力”研究初探》,《新闻与传播研究》,2000(1)。
④BrianH.Spitzberg,WilliamR.Cupach:《InterpersonalCommunicationCompetence》,SagePublications,1984,P18.
⑥张敬:《高校辅导员传播能力研究》,安徽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0年。
⑦韩天高:《试论网络时代职业传播者的新型传播能力及其培养》,《新闻记者》,2003(12)。
⑧董卿,朱冰:《建构传播能力实现有效沟通——电视综艺节目主持人在人际传播中的角色定位》,《现代传播》,2008(2)。
⑨王石泉:《领导干部行政传播能力的培养》,《学习时报》,2009年7月6日,第006版。
⑩肖建新:《论学术编辑的学术传播能力》,《中国出版》,2009(11)。
{11}李长春:《在纪念中国电视事业诞生暨中央电视台建台5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大众传媒的含义范文篇5
【关键词】大众传播媒介;青少年;影响
青少年的思想、观念是客观社会现实影响的产物。现在,新的环境,新的现实,使青少年思想产生了新的变化,新的特点。在当今世界的任何一种社会结构和社会形态中,大众传媒都是一个十分关键的社会公共部门。它为整个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不断地提供一系列具有导向意义的社会公共价值观念,继而在更广泛的社会空间中维护一系列大众所需的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传媒环境是继经济环境、政治环境、文化环境和自然生态环境后,又一个十分重要的社会环境因素。在思考青年成长的各类命题中,当代传媒对青年的影响已变得十分深刻。
一、当前大众传媒的主要特点
报刊、杂志、书籍、广播、电视、电影、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为人们传送着消息、知识、思想和观点、广告等。大众传媒文化是一种大众化、商业化的文化载体,它具有直观性、通俗性、艺术性、公开性、时效性、覆盖面广等特点,它宏扬积极的人生观、传播正确的信息、普及科学知识、引导和整合社会价值观,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影响和引导着人们的社会心理和社会的精神风貌。
大众传媒作为新时代的一种文化形态,在实践功能上具有消解神圣、提倡个性、解放思想和加强民主化倾向的作用,这对于人性的重新构造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有利于人们追求个性的解放;同时,大众传媒作为商品经济的产物,市场机制控制着大众传媒的发展,在市场经济日益走向深泛化的今天,许多大众传媒因为抱着自我的商业价值考量不放,投商业利益所好,投某些趣味所好,出现了庸俗化倾向。在具体利益面前,这些媒介放弃了应有的社会责任感,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髓视而不见,而热衷于追逐低级趣味和时尚、流行的东西。文化消费过分追求趣味的通俗,从而滋生出人的浮浅俗气的娱乐需要,这有悖于人性的自觉提升。
二、当代青少年的心理特点以及大众传媒对青少年的心理及行为的影响
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当代青少年生活于一个相对自由和宽容的社会环境,时代精神更为崇尚世俗与自由。改革开放后潮水般一涌而人的千奇百怪的文化快餐和流行艺术成为他们最直接的精神食粮,这种文化形态消解着传统权威,对历史上的政治意识形态起到了直接解构的作用。大众文化猛烈的冲击着以人文精神为价值目标的精英文化和体现官方意识形态的主流文化,成为不断日常生活化的意识形态的构造者和承载者,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和文化环境下,大众文化影响着当代青少年的成长。大众传播媒体就是青少年与大众文化的桥梁。
大众传媒对青少年心理的影响主要有:大众传媒有助于个性的解放和民主化倾向的加强,赋予青少年积极的主体意识,使青少年文化呈现出具有时代特色的理性精神。物质的丰富为青少年追求个性解放创造了有利条件,新时期人格的嬗变的直接动因来自于社会生活的巨大转型。社会主义市场的建立,大众文化传播的繁荣以及大众审美现象的崛起为当代人格的变化和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和契机当代青少年已不同于上一时代的人们,他们已从单一的政治模式中解放出来,不再惧怕权威,个体的自由与发展成为人生的主要目标。在青少年的心理中,自我无疑是最重要的,自我意味着独立,是现代社会最起码的思想资源。当代青少年有自己的运动、时尚和娱乐,有自己的语言和表达方式。
当然,大众传媒对青少年心理也有较负面的一面:大众文化明星对青少年的影响是全方位的,从青少年的成功观到爱情观几乎都带有明星的印记。大众传媒所塑造的魅力人士对青少年一代更具时尚动员力。他们很少去追逐那些名扬天下的英雄、科学家和政治领袖人物,而更崇拜世俗的明星。另外,受大众传媒的影响,部分青少年会或多或少的染上一些青春文化病,主要表现在享乐主义的物质文化取向和“波普主义”所代表的颓废主义的精神生活取向上。再次,大众文化的世俗性使青少年的审美趣味走向低俗,青少年审美的低俗化在青少年审美对象的选择上表现为古典严肃的文学艺术受到冷落,通俗浅薄的文学作品在青少年中流行,牛仔裤、文化衫、艳情VCD、迪斯科成为时尚;在审美方式上,他们追求浅显直接,更愿意从诗歌走向对话,从交响乐走向通俗歌曲,从学术专论走向随笔漫谈;在审美情感上,他们不再崇尚含蓄古朴,而去追求露骨的男女和金钱关系,如在当代大学生中流行速食主义的爱情观,大学生的爱情减少了浪漫情调,而更具“快餐”特色。
三、大众传媒对青少年行为方式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大众文化悄然勃兴,其传播方式也呈现了多样性,规模的扩大化还是内容的流行化,都表现出对青少年日常生活的强大渗透,对青少年的生活方式产生重大的影响。大众传媒娱乐活动的多样性赋予青少年乐观向上的生活观念,使他们能在娱乐中忘记烦恼,这为青少年提供了宽松和谐的生活环境,使他们的生活色彩多样化。
大众传媒的市场操作使大众文化以盈利为目的,大众传媒的运行必然使青少年的消费需求向更高的层次发展,在消费行为上一改以往的实惠、耐用、节俭等传统取向,而特别注重审美、新潮、变异以及个性化。大众传媒对青少年消费方式的影响主要通过大众文化的炒作和现代广告来实现的。现代广告作为大众文化的一种形式已成为向青少年灌输文化价值观念的重要手段。青少年的消费主义的价值取向主要表现在他们的名牌意识上,青少年需要通过名牌来获得同伴艳羡和流行的认可。名牌意识实际包含了更多现代社会的消费观念、生活方式和流行时尚等信息,青少年通过消费来彰显自己的个性以立异于其他社会群体的同时,也把该类消费看成了较高生活质量的标志和幸福生活的象征。
四、引导青少年正确面对大众传媒
正确对待青少年成长过程中行为及心理的问题,这是我们全社会都应该关心的问题,也是我们长期不能放松、需要认真探讨的课题。正视大众传媒对青少年成长所产生的消极乃至负面影响,我们应采取有效的对策:第一,以正确的价值方向引导大众传媒。第二,规范大众传媒的发展。充分调动大众传媒内部的积极因素,使大众传媒向健康理性的方向发展;弘扬主流文化,通过主流传媒来遏制商业传媒的俗滥,通过宣传主流价值观念来消解商业传媒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第三,通过高雅文化扶持与引导大众传播媒体。通过对青少年进行审美的趣味教育,提高青少年鉴别鉴赏能力,实现青少年审美的雅俗共赏。
参考文献:
[1]赵广香,徐柳凡:“大众传媒对青少年流行文化的影响”,《黄山学院学报》,2009(4).
大众传媒的含义范文
此外,大众传播的特征之一是符号商品的机构化生产与传播,大规模的信息生产与传播机构的形成与发展,是大众传播的前提条件,而这种机构总是尽可能严格地控制信息生产与信息流通。这就涉及到了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大众传播是否可能成为一种新的控制与统治的手段?尤其是如果它与一定的政治权力相结合或被政治家操纵,会不会是对于民主与真正的公共生活的威胁?这正是许多大众传播的研究者所担心的状况。
比如哈贝马斯在谈到“公共领域”在19、20世纪的衰落时,就把这种衰落的原因之一归结为大众传媒的兴起。他认为:原先由面对面相互辩论的市民所组成的公共领域,在现代社会已经瓦解为由消费者组成的碎片化世界。这些消费者沉迷于传媒景观与传媒技术之中而成为它们的奴隶。这是对于民主政治的一个严重的威胁。哈贝马斯认为,公共性的主体应当是作为公共意见之载体的公众(“公众”这个词与“公共的”相同),行使批判性裁决者的功能,而在大众传媒领域,公共性已经改变了它的含义,变成了任何吸引公共舆论的东西的一个属性,其目的就在于生产出虚假的“公共性”。
这种担心由于大众传播的另一个特征而得以强化,即,大众传播在空间上具有极大的延展能力与距离化能力。借助于现代技术,大众传播的“魔爪”可以触及以前不能想象的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大众传播的产品是为极大多数并不拥有共享空间的接受者生产的,是在“公共领域”流通的,它们在原则上是任何拥有传播媒体(如电视)的人都可以获取的(在这方面它不同于私人交谈式的交流)。由此决定了大众传播生产“公共性”的能力大得不可思议。正因为此,规范化、机构化的权力很可能利用大众传播的力量,出于自己的利益与立场实施对于大众传播的控制,其结果就是公共生活领域丧失了真正的公共性。
二
大众传媒的含义范文篇7
然而,随后的追踪调查表明,所谓“高露洁致癌事件”,不过是媒体信息传递失真而导致的一起“公共卫生危机”。4月19日,这一发现的研究者美国弗吉尼亚工学院的彼得・威克斯兰在弗吉尼亚《TheRoanokeTime》报纸的网站上说,许多媒体断章取义了他关于潜在健康风险的发现。威克斯兰说,事实上,自己在《环境科学技术》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只是称:在洗手液中发现的三氯生以及含氯的自来水在实验条件下可以产生反应,进而生成“哥罗芳”。原文中并未提到包括高露洁在内的牙膏品牌。
简单地讨伐媒体浮躁无聊或是跟风炒作,对于奋力于新闻前沿的记者与编辑们似乎有失公允。本文想要关注的是,缘何国内众多媒体,其中不乏一些颇具影响力的主流媒体,在此次事件中集体发生了信息传递失真的错误?是媒体审辨新闻真实性的技术不够还是高强度的新闻竞争压力导致?是媒体被接二连三的公共卫生事件吓得草木皆兵还是新闻传播伦理的缺失使然?理性的分析虽未必能阻止同类新闻风波的重演,但或许有助于我们认清媒体应对类似事件时的症结所在,在求解的途中向规律更靠近一点。
回首此次风波的始末,从多家媒体异口同声报道高露洁可能致癌,到声称部分商家高露洁产品已经下架,再到转引国外专家澄清声明,可以发现国内众多媒体始终保持着惊人一致的姿态。高度相似的声音决不仅仅是偶然的巧合,在巧合的背后,应该有某种看似规律性的东西在支撑着媒体们的选择。
一、“匆忙中的真实”:在时效与真实之间权宜
庞修斯・派拉特(据《圣经》)曾问:“什么是真实?”他提出的这个问题是多种多样的人都须努力给予回答的。因为预算的强制要求、发稿截止时间、读者的期望、编辑惯例及利己收益等因素的存在,新闻常常被说成“在匆忙中的真实”。②
“面对一条可疑的新闻,我们宁可延缓24小时刊载”。几乎所有新闻学院的学生都对这条编辑方针耳熟能详。然而在新闻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任何一家媒体面对一条可疑的重大新闻,要延缓24小时刊载,都需要极大的勇气。“第一时间”这一概念在新闻界日趋受宠,这一点从多家媒体将其作为主打栏目的名称即可见一斑。面对某一重大事件,媒体稍稍保持沉默,就可能因失去最佳报道时机而被舆论讥为“反应迟钝”,而成功抢占“第一时间”不仅仅意味着单个新闻报道的成功,也意味着维护在受众心目中一贯形成的快捷媒体形象。遵循这样的报道逻辑,媒体业已习惯的做法是,在时效与真实之间不断地权宜。在这种权宜的过程中,真实又往往处于较量的劣势,最终为时效让步。
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在第二局女排比赛后,国内某著名网站即发出题为《女排姑娘奋战不敌俄罗斯20年奥运冠军梦惜未能圆》的假消息,可被视为真实向时效屈服的经典案例。此次国内媒体有关高露洁事件的报道大多源自英国一家非主流媒体《旗帜晚报》(TheEveningStandard)4月15日一则题为《牙膏的癌症警告》的新闻。然而,绝大多数媒体在报道之前未能去查阅原始的研究论文,或是去采访研究者Vikesland本人。为抢在第一时间发稿,媒体在时效与真实的权衡之间又一次选择了前者。
如果不是存心自毁,相信没有哪一家媒体有意识地发出一条错误信息或虚假报道。“但新闻采集中欺骗是一种持续性的诱惑,因为它常常使获得消息的过程简便化。”③被简化的采访调查过程使得新闻时效得到了有力的保障,但同时也使得未经核实的信息从新闻把关人虚掩的大门中悄然溜进。
二、坏消息才是好新闻:新闻价值论的误读
“好消息不是新闻,坏消息才是好新闻”、“事物的常态不是新闻,变态才是新闻”、“人们都在工作不是新闻,罢工才是新闻”、“官员奉公守法不是新闻,才是新闻”……与中国传统媒体奉行的“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不同,西方新闻界一向秉承报道和评论负面题材的“曝光”、“揭丑”传统。在第86届普利策新闻奖的14组获奖作品中,负面题材的有12组(“9・11”恐怖袭击和阿富汗战争占8组),占总数的80%以上;中性题材2组;正面题材一组没有。④
近年来,国内不少媒体有意识地向西方新闻界的这一传统看齐,自觉担负起环境“t望者”和“监测者”的角色。从劣质奶粉事件、嘉禾野蛮拆迁到前不久的苏丹红事件,媒体在其中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然而,我们也看到,一些媒体对西方新闻界这种揭丑传统进行了片面的误读,一味地将所谓“负面题材”视为赢得发行量与提高收视收听率的制胜法宝。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舆论监督不再是出于媒体的社会责任与捍卫公众的知情权,而异化为获取一己之私利的手段和工具。正如展江教授指出,由于近几年来“食品安全”成为年度流行语,不少走低端市场路线的媒体便从中“悟”出一条路线,通过制造恐惧心理来吸引读者。“这些媒体没有这些内容的话,很可能就做不到有保障的发行量了。”⑤
媒体时常在商业主义和新闻专业主义之间陷入两难境地,争取受众继而争取财源的强烈欲望与职业伦理的缺失最终会形成合力,将原本打算成为精英与主流的媒体引向“煽情主义”的危险边缘。客观地看,“坏消息才是好新闻”具有片面的深刻性。“坏消息”突出了事实具有某种违常态的特质,可以引起受众的特别关注,因而具备成为“好新闻”的潜在可能。在此,“好新闻”是指具有较大新闻价值的新闻,即事实本身具有的能够满足社会需要的特殊素质较多,较容易产生显著的传播效果。但必须看到的是,一味地竞相追逐所谓“坏消息”,会导致传媒过于集中地传播具备这一类特质的事件,从而将新闻价值的全部内涵简化为丑闻与黑幕。正如李普曼所言,我们经历的环境只是通过媒介简单化之后的虚拟环境,而对“坏消息才是好新闻”的误读无疑会加剧“虚拟环境”的虚拟性,进而造成受众不必要的恐慌。
三、沉默还是表达:面对预警性新闻的困境
北京工商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教授、北京日用化学工业学会理事长孙宝国认为,媒体的非理性,催化了事件的恶化。孙宝国说,日化产品涉及生命安全的问题一点也不能马虎,能否对人体造成危害,多大剂量会造成危害,造成什么危害,必须有准确的科学数据。现在国家卫生部门还没有定论,个别媒体的炒作会让老百姓产生误解。⑥与此观点相反,也有文章认为,此次事件彰显了媒体在商业社会的表达自由原则。⑦
当某一新闻事件尚处于被怀疑阶段,有待进一步证实时,媒体是保持沉默直至“定论”出台还是坚持自由表达?选择前者可能威胁到公众的知情权,选择后者又可能制造不必要的信息恐慌,这似乎已成为媒体的二律背反。面对重大新闻,更多的媒体甘冒越位的风险,还是坚持了自由表达。
我们认为,媒体坚持表达自由原则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从此次事件来看,虽然由于草率不实信息对公众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侵害,但客观地说,媒体的“反应过度”也促成了有关部门展开有针对性的调研,这对于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预警机制起到了一定的良性作用。
但需要注意的是,面对尚不十分确切的预警性新闻时,媒体的自由表达应以下列前提为基础:
1.尽力交待原始信息源,作为受众有效判断的依据
媒体在自由表达时,应尽力向受众交待所传播的信息由何人或何机构,如是受众较为陌生的信息源,应适当补充背景介绍,以帮助受众判断其可靠程度。这既是从事新闻传播活动的基本原则,也是尊重受众知情权的应有表现。
2.坚持传播新闻事件的多个方面,平衡处理信息
新闻传播的客观性原则已从早期的外在、僵化的规范演变为应内化于新闻从业者自身的职业理念,它要求媒体对每日的事件给予真实、全面和理智的报道。坚持从多元视角传播新闻事件的多个方面,平衡处理所接收的正向和负向信息,是媒体自由表达的重要前提。
3.报道中尽力避免使用含有价值判断的语言
在现代大众传媒中,阐释性报道正成为日趋流行的一种分支文体。随着新闻报道中阐释性成分的加强,含有价值判断的主观语言也会相应增多。当新闻事件尚处于不甚明确的发展阶段,媒体应尽量回避使用含有价值判断的语言,以免误导受众。即使受众有时需要一定的阐释来了解新闻事件的意义或发展趋势,这种阐释的任务也应该由相关领域的专家来承担,而不是由媒体根据不可靠的经验作出不负责任的主观判断。
4.建构持续的信息链,不断填补第一次报道所留下的信息空白地带
由于时效性的压力和媒体信息源的有限性,新闻报道往往不是一次性完成的传播活动,媒体因此而造成的传播空白是可以理解的。它需要建构持续的信息链,不断向受众传播新的信息,以填补第一次报道所留下的信息空白地带,并对先期传播时所发出的不确切信息负责地加以纠正。这样,媒体才能在面对预警性新闻时既不至于沉默失语,也不至于在“匆忙的真实”中引发受众的信任危机。
(作者系南京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生、安徽师范大学新闻系讲师。本课题系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
注释:
①王原:《高露洁“致癌事件”续:上海销售量出现下滑》,《青年报》2005年5月9日
②③[美]克利福德・G・克里斯蒂安等:《媒介公正―――道德伦理问题真的不证自明吗?》第54页,华夏出版社2000年版
④展江:《普利策新闻奖:“乌鸦嘴”的荣耀与误读》,.cn,2004年12月10日
大众传媒的含义范文篇8
一、对话语权的再理解
对于话语权,我们通常的理解是指说话的权利,即将话语表达出来的权利,这是不全面的。后现代思想家福柯指出:“话语意味着一个社会团体依据某些成规将其意义传播于社会之中,以此确立其社会地位,并为其他团体所认识的过程。”从这句话中我们不难看出,话语权不仅表现为一种将话语表达出来的可能性,同时也应该表现为话语中所蕴含的效用。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是前者的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离。传而无效将导致话语权变得毫无意义,而没有声音的表达权,并不能构成话语权的全部内涵。
诚如上述,话语权所包含着的两层含义,一是话语的表达权,二是使得表达的话语产生效用的机制。毋庸置疑,微博带来的媒介接近权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大众的话语表达权,但也仅仅局限在这种表达见解的权利上。换句话说,微博的出现并没有改善阻碍大众话语发挥效用的困境。进一步说,媒介接近权的实现,只意味着话语权的第一阶段有可能实现,并不代表着话语权的第二阶段能够充分得以保障。这种接近权在严格意义上只能算作话语权内涵的一部分,并且是最为基础的一部分——它只是为表达权争取到了一定的可能性。这种表达权是以接近权的实现为前提,但接近权却并非话语权最终实现的充分条件。
二、微博时代的“可能性”
无法否认,微博的出现已经并将继续对现有的话语体制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在这个基于用户关系的信息分享、传播、获取的平台上,用户可以通过WEB、WAP以及各种客户端自发组建个人社区和信息环境,以140字左右的文字信息,并实现及时分享。对于参与者来说,他们可以自由编辑自己想要告诉他人的内容,而他人也可以作为跟随者,及时查看共享消息并发表评论。它形成了一种自由、自主、互动、简洁、快速的信息传播方式,对传统的少数人垄断下的信息传播交流方式提出了挑战,使得信息的生产和传播不再是某一阶级的特权。
应该说,微博作为一种有划时代意义的媒介出现,符合大众对于传播交流中对等权利的诉求,而这种诉求在传统的大众传播媒介中是无法实现的。对比来看,微博从专业化和产业化这两个方面对传统的大众媒体进行了颠覆:它既无需专业的写作技巧,也不用产业化的营销手段,只要是识字会写字的人,都可以在使用微博的过程中得到心理上的满足。
三、微博时代的大众话语权现状及其成因
考察微博的现状可以看出,名人精英微博和草根大众微博之间存在着传播效能上的天壤之别——名人(包括官方机构)微博拥有动辄上百万成千万的粉丝数和转发率;草根大众微博在这些指标上均不及其皮毛。由此可见,即便在微博这个带来无限“可能性”的平台上,精英传播与大众传播之间依旧存在着明显的二元分割现象。归结起来,其成因在于以下两点。
首先,作为媒介体系中的一部分,微博运营商会因自身利益需要和意识形态导向来设置微博的议程,其中必然会优先选择那些导向正确、传播效应强的名人用户进行传播,草根群体由于其自身天然的效应弱势,无法在传播秩序上享受平等的待遇,这就造成了普通用户只有媒介接近权,而无效用权。
其次,微博话语场中意见领袖的强大作用凸显和普通大众沉默的扩散。意见领袖的意义在于对话语的凝聚。将意见领袖的声音凸显出来,一方面会压制其他不同声音的传播,另一方面将与自己声音相同或相近的声音汇集起来。在网络中,由广泛的知名度受到尊重和崇拜所带来的名人效应,成为他们提高音量的资本。普通大众或成为某一声音的附庸,或者就干脆闭上嘴巴——即便他们也拥有传播的渠道。
总之,微博时代,芸芸众生的话语权并不如想象中那样平等,普通大众的话语权依旧很脆弱,许多的普通大众依旧只是话语场中的看客,因为他们只有实现权利(right)的机会却没有保障权力(power)的机制。而这种机制单纯寄望于依靠技术上的可能性去建立,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我们本不应该到经济、政治等关系之外去寻找权力,权力就内在地存在于这些关系之内,是其中各种因素、各种力量相互交织的网络形成的,而包括微博在内的虚拟空间,反映更多的是现实的权力格局罢了。
参考文献:
[1]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大众传媒的含义范文篇9
“明星”的特质与选秀节目的契合
“明星版”选秀节目与以往的选秀节目最大不同在于:舞蹈选秀、明星参与以及PK,明星被置于大众的审视与评判之下,而“明星”的特质正是这些亮点的基点。
1、大众媒介的传播制造着“明星”的特质。大众媒介通过多样化的报道宣传形式,建构符号体系,赋予“明星”身份及其特质。当一个普通公众被赋予“明星”头衔,其本身的符号意义就发生了变化,明星已是金钱、权力、地位的象征,其成功经历已是新一代的自我激励、自我认同的价值追求,是人们“理想化自我”的一种体现。《舞林大会》中不同时期的明星由于媒介所赋予的不同特质而显示出不同的符号意指。
2/“明星”的特质使其具有吸引高度注意力的特征,“明星”的特质所获得的受众注意力是媒体与广告商的最佳连接点。《舞林大会》聚集了大批不同时代与领域的明星,其本身就是一场娱乐盛会,再加上节目制作方在生产的过程中通过不同的形式对符号进行勾联,形成具有不同意义的编码符号系统,从而使节目看点增加,最终使媒体与广告商获得双赢。因此,“明星版”选秀节目是媒体在市场经济支配下的一种选择。
3、受众从明星被置于公众的审视与评判中不断获得虚假的满足。在电视选秀节目中,明星是在展示自身所不熟悉的领域的表演,是被地置于公众的审视与评判之下。受众在长时期的媒介接触中,从媒介所赋予的“明星”的特质中,确立自己心目中的“偶像”。因此,不同“偶像”即代表了不同的自我认同、自我激励符号。在节目中,明星的表现,评委的评语,观众短信与现场粉丝的支持以及由网络所带来的铺天盖地的评论都已成为明星地位、实力以及影响力的象征性符号,同时也代表着受众对偶像即“理想化自我”的一种评判性的价值符号。明星所得到的肯定与赞扬也是受众对自身的一种肯定、安慰;相反,明星的挫败自然会引起受众的失落与不满。
“明星版”选秀节目引领娱乐话语权
媒体的娱乐话语权可以理解为媒体在娱乐领域里的一种主导控制力量,体现着一定的意志。“明星版”选秀节目再现媒体引领娱乐话语权主要体现在:
1、对传统选秀节目仪式的再现与巩固。电视选秀节目在长期的模仿、塑造中已形成了一套固定的陈述模式,包含有参与者、评委、主持人、现场粉丝、选手的场外支持率、淘汰环节等不同的符号系统,这些符号系统在节目制作方即编码者通过一定的程序被组织、控制、传播而形成不同的陈述,体现了制作者对节目的认识与看法。“明星版”选秀节目依然是包含了以上的符号系统的陈述,只是拥有了“明星”这一引人注目的符号系统,使节目的参与者在质的方面有了不同,形成了“明星”参与与以往的“平民”参与的对立,使受众在媒介所建构的符号的诱导下以“认同的动力、解读或诠释的动力”去接触、感受节目。
大众传媒的含义范文1篇10
关键词:新媒体事件把关人新功能媒介新结构
正如对“新媒体”、“新媒介”、“新传媒”概念的争议一样,对于什么是新媒体事件,学者们也是众说纷纭,众多研究者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在研究新媒体事件的概念同时,他们也指明了新媒体事件的特征,正是在研究新媒体事件的特征中,才能概括新媒体事件的概念。
一、新媒体事件的含义
大多数学者在界定新媒体事件时首先明确新媒体事件以网络、手机为技术基础。在此基础上,以新媒体事件的外延来划分,可以分为广义的定义、狭义的定义。
广义的定义认为:新媒体事件是指由网络、移动媒体等新媒体技术支撑体系下形成的为民众广泛关注并采取相应行动的热点事件、引人注目的事件。中性的定义将新媒体事件界定为突发事件。周葆华指出,“新媒体事件”(NewMediaEvent)的概念必须追溯至“媒体事件”(MediaEvent)。如果说“新媒体事件”主要指向突发事件,则“媒体事件”更多的是非突发事件――即预先计划好的事件。狭义的定义将新媒体事件界定为突发事件中的反抗权威性事件。新媒体事件的“新”特征根本上体现于两点:一是事件的意义并非完全由权力阶层来定义,草根阶层拥有更大的话语权;二是事件的社会效果并非是维护现存统治秩序,更多的是对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和权力结构的挑战。
以上有关新媒体事件的定义,从外延上递进缩小,即从热点事件突发事件挑战主流社会的突发事件。这三种定义,各有特点。广义的定义被大多数学者所接受,其优点是普适性强,但定义过于宽泛,对新媒体事件和媒体事件很难有所区分。狭义的定义将新媒体事件界定为突发事件中的反抗权威性事件,和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相适应。由于中国处于过渡时期,各个阶层利益冲突相对比较严重,加之各个阶层之间信息沟通的渠道不畅通,在中国发生的新媒体事件基本上都涉及公共领域,挑战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并获得社会的共鸣。但从现实来看,这种概括太单一,以至于把现代社会大量存在的新媒体事件的其他类型排除在外。同时,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这类新媒体事件的比例会逐步降低。
二、“新媒体事件”之“新”
第一,新的把关人。威尔伯・施拉姆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观点,媒介=把关人。新媒体事件的平台载体从报纸、电台、电视等传统媒体转变为新闻网站、博客、论坛、手机、视频、搜索引擎、SNS社区等,这种媒介形式的转化,使得传统媒体的“把关人”风光不再。新媒介技术门槛降低、互动性强,普通民众甚至是社会底层可以和权力精英或者明星一样成为新媒体事件的重要参与者或者赋权人。这样,现实生活中的某些事件经新媒体披露和传播后,在一定条件下,会由孤事件发展为可持续的运动,在营造群体氛围的基础上影响主流社会,其传播效果得到放大。这不仅是媒体形态的变化,或是媒介生态系统的扩展,也是媒体内容、话语权、主体性的变迁,是网络的进一步发展和转型,也是新媒体事件最根本的“新”特征。
第二,承担新功能。在媒体自由得到充分发展的社会形态下,传统媒体监督和批评权力精英的功能已经得到充分的发挥,媒体事件的这一功能不算突出,突出的是娱乐社会的功能――这本是媒体的原本功能之一。但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由于意识形态或者传统思想的影响,媒体的监督或者制衡功能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
第三,形成媒介新结构。这里的媒介新结构是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之间形成的新的结构状态。由于不同社会结构性差异,中国大陆和港台地区、西方国家存在很大的差别。在港台社会,借网络平台而生的新媒体事件常常被吸纳进主流媒介的光谱之中而逐渐“常规化”,新媒体事件由此变成传统媒体获取经济利益的有效素材;而在中国大陆,由于新媒体相对传统媒体具有“另类”色彩,所以新旧媒体之间更多体现为竞争、甚至对抗关系,而较少出现港台社会的那种吸纳特征。就事件走向而言,在港台会因传统媒体的吸纳效果而使其常规化;但在大陆,新媒体事件的前景更加充满不确定性,新媒体事件或者因其发展产生体制性变革,或者则因权力结构的打击而饱受压制、无果而终。在中国,新媒体事件的频发使得新媒体和传统媒体之间总体上形成了一种相对独立的竞争性结构状态。
三、“新媒体事件”之新挑战
新媒体的出现和逐步扩大,深刻影响着转型时期中国的社会结构,网络公众舆论已成为社会关系与社会建制变革的重要推动力。
处于转型阶段的中国,新媒体事件频发对传统政府管理模式提出了深刻的挑战。在新媒体出现之前,有关公权力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负面消息很少为社会公众所知晓,相关消息被封锁和限制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内。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使这一切都成为不可能的事情。以微博为例,“这一原本单纯的展示自我舞台与交流平台,还一跃站到舆论潮头,深刻改变传播格局,并直接影响现实社会生态。那些活跃的微博用户,‘粉丝’数动辄上百万乃至千万,远远超过传统报刊的读者数量,鼠标或手指轻轻一点,有如原子核裂变的转发,更是几何级地加大了传播速度与力度。转型期的中国有太多事件可以围观:某网友发微博披露一则事实或发出一个质疑,众网友跟进评论和转发,随后相关网络衍生品如漫画、段子、恶搞歌曲开始出现,接着在网络或传统媒体上出现深度评论和调查,同时跟进微博上不间断的‘爆料’,一场微博事件便可在短时间内达到高潮。”
大众传媒的含义范文
随着现代传媒技术的迅猛发展,大众传媒成了我们的眼睛和耳朵等感觉器官的延伸。毫不夸张地说,大众传播是我们看待事物的方式和思考问题的重要参照系之一,在某些程度上也决定了我们自身的特质。与此同时,高校宣传传播无论媒体种类、传播内容、传播量,还是外界对高校校园媒体的关注程度都有一个显著的发展,成为除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之外的又一强有力的教育力量和社会化手段,对大学生的成长、成材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目前,随着高校校园事件的频繁发生和大学生心理问题的突出,高校校园媒体研究已引起人们的重视,并产生了一批论著。本文尝试梳理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公开发表的有关高校媒体的论文,以期给关注这方面研究的同行提供借鉴。
以题名或关键词为检索项,分别以高校媒体或媒介、校园媒体或媒介为检索词,对中国学术期刊网从1990年到2010年收录的文献进行查找。通过对这些研究文献的分析发现当前高校媒体研究主要涉及校园媒体含义、工具、功能、存在问题和发展策略等五个方面的研究。
一、高校校园媒体的含义
高校校园媒体是传媒的一部分,但又区别于大众传媒和商业传媒,其区别在于它有较为稳定的受众群体,所以学者们在对高校校园媒体进行研究时都会对高校校园媒体的含义做一个界定。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高校校园媒体是信息载体,是高校的报纸、广播、电视及校园网等各种信息载体。
二、、高校校园媒体是一种特殊的媒体形式,它是新闻媒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特殊在于存在在范围仅限于高校校园内,以在校大学生为主要目标受众,服务于高校自身发展,是校园文化的直接体现。
三、、从高校校园媒体的作用来下定义,例如高校校园媒体是传播校园文化的重要工具,也是培养大学生审美意识的主阵地;高校校园媒体是校园文化建设最重要的传播和建构载体等。
四、、有学者认为单从某一方面给校园媒体下定义不太完善,所以他们尝试结合校园媒体几个方面的特征来下定义,例如高校校园媒体是我国新闻媒体的组成部分,主要包括高校校报、校园广播台、校园电视台和校园网络等;校园媒体通常是指校报、校园广播、校园有线电视、校园网络、校园期刊等校园文化信息传播交流载体,它是我国新闻媒体中的特殊一员,主要由高校主办,针对高校师生需求,在校园内部传播,与师生的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亲缘度高,不仅是高校信息传递交换的载体与平台,而且是高校宣传思想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是校园舆论的中心,是不可忽视的校园影响力量。
二、高校校园媒体的主要工具
学者们认为高校校园媒体的主要工具有报纸、校园广播、校园网、手机资讯等等。在研究过程中,学者也尝试对这些主要的校园媒体工具进行分类,大概有以下几种分类:
一、、按出现时间分成传统形式和新兴形式,传统形式主要包括报纸、校园广播、橱窗、横幅等,新兴形式主要包括有线电视、校园网、手机资讯、平面看板、空中飞艇等。
二、、按照媒介构成将校园媒体工具分成纸质媒体、声讯视频媒体、网络传播交流工具,纸质媒体包括报纸、期刊、海报等,声讯视频媒体包括电视台、广播台、LED显示屏,网络传播交流工具包括移动飞信、QQ群、BBS等。
三、、按包含的范围分成广义和狭义,狭义的校园媒体主要是指广播、有线电视、报纸以及网络,广义的校园媒体除了涵盖上述种类之外,还指校内的告示板、条幅、标语。
在高校校园媒体工具上看,这方面的研究比较全面,覆盖了包括手机资、LED显示屏、空中飞艇在内的众多形式。但高校校园媒体研究仍以传统校园媒体,例如校报、校园广播为主,互联网普及后,网络(含BBS)已成为研究的新兴的研究热点,其它的,例如手机资讯、QQ群等,只是零星提起。
三、高校校园媒体的主要功能
学者们在研究中提出高校校园媒体的是有多方面的功能:
一、、信息传播功能
学者们认为校园媒体在担负信息传播、推动信息校园的实现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高校师生每天都面对着来自学校内外的各种信息,这就需要高校要有一个完备而又系统的信息传播中心来及时地进行挖掘、筛选、加工和传播,使校内外各种信息资源得以充分发挥作用。
二、、学术交流的功能
一方面,校园媒体要借助高校得天独厚的学术优势,迅速反映校内外最新科技文化动态,使其成为校内和校际间学术交流的桥梁和媒介。另一方面,高校的科研成果得到宣传后,还能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从而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舆论引导与监督的功能
高校校园媒体的重要使命之一就是为高校改革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如果校园媒体能快速地反映当前高等教育改革和社会变迁带来的变化,正确引导舆论,会有利于高校实现改革和发展的目标和形成一种强大的影响力,有利于营造高校校园的和谐发展。
四、、思想教育功能
高校校园媒体担负着面向高校师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高校教学、科研、改革与发展,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它以其独有的特性拓展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空间和渠道,对大学生的行为模式、价值取向、政治态度、道德观念等产生影响。高校校园媒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所起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引导舆论、宣传教育、沟通信息和提供娱乐等几方面。
五、、文化娱乐功能
随着校园媒体的多样化,学生可以通过各种校园媒体接触到浩瀚的知识海洋和广阔的时空,就可以使大学生在紧张的学习之余得到休息和放松,避免大学生在缺乏文化娱乐生活的情况下自行寻找娱乐方式而误入歧途的现象发生。
四、校园媒体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看到高校校园媒体给学校工作带来的积极影响的同时,学者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高校校园媒体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校园媒体的地位没有得到充分认识
虽然高校校园媒体在信息传播、学术交流、舆论引导与监督、思想教育、文化娱乐等方面有着重要的功能,但是这块阵地的地位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在人员配置、经费投入没有一定的保障。
二、、媒体资源缺乏有效整合
当前,大多数高校的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分属于不同部门管理,都有各自独立的一套班子,都要建立自己的通讯员队伍,分别采写各自的稿件。新闻资源没有整合,缺少互通,出版(播出)时间也没有协调一致。因此新闻简单、重复、撞车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了校园媒体人力、物力资源的极大浪费。
三、、高校校园媒体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各高校都拥有一支专职的校报编辑队伍,但从其它几种校园媒体来看,人员不到位现象是校园媒体队伍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如校园广播和网络,目前绝大多数高校都是由在校学生主办。由于学生在专业知识、经验、能力等方面的相对不足,如果让学生在校园媒体中充当主体,媒体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并且学生的流动性比较强,经过一两年的锻炼学生发展成熟了,但是马上就该毕业了,不利于校园媒体的建设与发展。
四、、传播的内容的信息量少、针对性差
高校校园媒体形式虽然众多,但优势不突出,特色不明显,在提供信息方面,无论在速度上还是在数量上都无法与大众传播媒体相比,真正有教育意义和价值的信息不够多。例如,校园媒体没有充分利用不同媒体出版(播出)的时间差,如有些时效性强的新闻,经常是已经发生了十天半个月,还作为一则消息在校报上刊登,而以时效性见长的校园广播或有线电视却没有及时播出;学校一些重大改革举措,或者一些引起全校师生员工广泛关注、大家最希望探究原委的事情,本应以深度报道或言论述评等形式重点刊出的内容,校报却没有发出应有的声音。因此,与社会媒介相比,高校媒体所传播的内容信息量少、针对性差、缺少应有的吸引力。
摘要:通过对近二十年来高校校园媒体研究文献的分析发现高校校园媒体研究主要涉及校园媒体含义、工具、功能、问题和发展策略等五个方面的研究,并指出研究中存在的三个方面问题。
五、高校校园媒体发展策略
针对高校校园媒体出现的问题,学者们尝试提出一些解决的策略。
一、、建立校园新闻中心,进行资源整合和优化
针对当前高校学院媒体中出现的各行其道,独立发展,缺乏明显分工的状况,学者们提出建立高校校园新闻中心,新闻中心下设校报、校园广播、校园电视、校园新闻网以及相关的技术保障部门。由新闻中心建立一支统一管理的采编队伍,统筹汇总校园信息,实现人力和设备资源共享,发挥校报、广播、电视、网络各自的优势,在报道时间上相互配合,内容上相互拾遗补缺,受众群上相互叠加,从而巩固和扩大宣传效果。
二、、加强队伍建设,建立高水平的采编队伍
高校校园媒体的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必须配备一支素质优良、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的专、兼职采编队伍。一是要加强专职队伍建设,校园媒体应适当吸收新闻专业、电视节日制作和网络技术等专业的毕业生加盟校园新闻工作。同时加强对现有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二是要建设一支热爱新闻工作的教师通讯员队伍,同时加强对这支队伍的培训和指导,完善校园媒体队伍建设。三是建设好学生记者队伍。针对不同专业特长,将学生配置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充分发挥这些学生记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加强创新,形成个性,开创校园媒体的特色
校园媒体要采用差异化竞争策略,形成自己的特色,办出自己的风格,办出自己的特色,要有自己的品牌节目。在这个过程中要利用校园媒体的特点,例如受众相对固定,最大程度地让学生参与,积极思新的表达方式,新的传递方式和新的接受模式,真正让高校的媒体拥有高校的特征。同时尝试校园媒体的社会化运作,面向市场筹集经费,在可持续发展中创造出社会效益、政治效益和经济效益。
从以上对高校校园媒体研究的几个方面的探讨之后,我们发现一些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第一,新兴的高校校园媒体工具的研究。随着现代传媒技术的迅猛发展,高校校园媒体工具除了传统工具外,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兴工具,例如手机资讯、QQ群等。这些新兴的校园媒体在高校校园媒体中起着怎么样的作用、如何有效的利用这些新兴的工具是很值得我们去思考的。
第二,校园媒体效能的实践研究。校园媒体能否发挥作用,效能度的高低除与媒体自身的建设、与媒体从业者的能力素质、资金投入等有关外,还跟受众有着密切的关系,而从目前的研究看,从受众入手加强校园媒体效能作用的发挥的研究几乎是空白的,接受美学认为,“只要作品不被行动的主体接受、获取,它始终只能是未完成的可能的存在。所以,接受是最本质的”。因而应从受众入手开展高校校园媒体效能实践方面的研究。
大众传媒的含义范文篇12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的保护与延伸,大众传媒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的大众传媒语境中得到了多重的身份转换,展现出了不同以往的姿态。本文将探讨在大众传媒视域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不同身份发展状况,以求更好的利用传媒资源的社会督导力,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尽快找到准确的时代身份,获得新的历史意义。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大众传媒
中图分类号:G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2)11-0229-02
一、语境转换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在大众传媒的推导下,信息、资源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全世界范围内传播整合,西方强势文化以龙卷风之势横扫世界每个角落,民族传统文化也在此愈加受到社会关注。随着对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的呼声的高涨,联合国于31届成员国大会文件中,首次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替“民间传统文化”的概念,并于2003年10月17日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这标志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主导的、世界各国参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达到了新的水平和阶段。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始身份探究
千年的农耕社会孕育了今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从人们最基本的日常生活而来,是古代先人生存状态的原始展现。这种原生态文化的手工生产方式所特有的个体性和独特性承载着不同族群的审美意趣和道德判断。这不仅成为古代地缘文化的表达也成为古代不同社会阶级的文化价值体验。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代含义及形态
进入现代社会,机械工业的发展打破了传统小农经济体制,在工业化批量生产的影响下,在追逐效益的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土壤严重水土流失。在巨大的环境变更中,很多传统造物没能继续其生命,匿迹于历史的长河之中;保留至今的大都也处于岌岌可危的状态。目前,如何保护这种原生态文化,如何使其在今日重获生命力,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对我国千年来农耕社会的民族文化总和的概括,所含庞杂,我国国务院办公厅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给予了形式上的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包括:各种口头表述;传统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和文化创造形式以及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由此可见今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强调对传统造物的技艺传承,造物环境的沿革研究以及其人文精神展现。
二、大众传媒视域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态考察
发达的科技与市场经济为社会主导,是现代社会的两大特征。当代商品经济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新的生长机会,同时也带来了淹没其本质的威胁。如何在其中找到安稳的立足点,非物质文化遗产正进行着多种身份与形态的尝试。
现代传媒,作为社会大众文化传播的中流砥柱,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其视域下的身份形态将直接关系到人们历史认知的态度。以下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今日大众传媒语境下的生存身份及形态做分类考察,以求发现问题,对其进行更好的保护与发展。
(一)原始形态的存档与再现
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原生态文化,对其保护的首要形式就是对其原始状态存档。目前,现代媒体利用高科技手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大量的搜集记录并反馈社会。例如央视的《探索・发现》栏目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做了大量细致的报道,使人们对本民族文化有了更多的认识了解。通过节目人们可以看到几近失传、鲜为人知的传统文化技艺,大众传媒使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了最直观的认识和兴趣,起到了宣传保护意识的作用。
(二)还原商品身份
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能自生至今,是因为它能与现代商品市场自然结合。现代市场的多元性与包容性使越来越多的传统文化有了新的生长空间,并且出现了多层次的分化。
一些民间杂耍技艺与器物玩具重回大众市场,大量出现在节庆庙会与旅游景区中。拿开封的清明上河园景区为例,现代兴建的仿古建筑一条街内汇集了的以七朝古都汴京为中心的中原民俗文化。从婚丧嫁娶的习俗表演,到街头艺人的杂耍重现,再到浚县泥咕咕、朱仙镇木版年画、汴绣等民间艺术品的热卖,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特定的环境以旅游商品的形式重回大众的社会生活。这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本是古时大众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拿入今日,为现代人们的生活增添了不少历史文化乐趣。
还有一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因其稀有性或技艺难繁,在今日市场经济的衡量中价值千金,但丰裕社会依旧为其提供了特定的市场消费群。不论是珍贵的历史遗迹旅游,还是稀有的民族手工刺绣抑或是一场经典的传统戏剧表演,原汁原味的历史文化体验在今日愈显弥足珍贵。高额的费用源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深刻认识与尊重,这里更多是强调对文化的感受与认识,以满足消费者的心理需求。为了使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继续传承,高额的费用也是对其保护方式之一。
(三)文化的碎片
更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今日是被片面取用的,并没有以完整的身份出现在大众视野。在强调文化体验的后现代主义设计思想影响下,现代传媒中大量运用传统文化包装现代商品,传统文化在这种情况下被断章取义,成为形式的躯壳。
现代商品所体现的经济利益第一的市场精神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改变,即使其宣传方式十分含蓄而优雅。传统文化被大众传媒引入现代商品包装只是美化其卖相的手段之一。拿中国传统图案中出现最多应用最广的龙纹为例,它在古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与帝王相伴出现,以表特权,彰显君威。并且其不同的造型与色彩都有特定的时空含义。而如今龙纹在商品中的应用可谓无所不包,已呈泛滥之势。其造型粗糙难看,装饰结合不伦不类。这就是对传统文化缺乏本质认识,只是以浮躁的心态为产品谋路,结果让人贻笑大方。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大众传媒中的碎片状态,使其精神随着商品市场的波动而消解。民族传统文化的被动姿态最是其为可悲的地方。
(四)激活传统文化精神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的是传统的中华精神,对这种精神的宣传,大众传媒也有新的现代表现形式。即用现代的表现手法,讲述传统的民族文化精神。
这里最有代表性的例子算是全球第一品牌可口可乐的中国电视广告。可口可乐作为世界第一品牌,以其年轻活力的面貌被世界各地的人们接受。我们经常可以在全球广告创意大赛上看到可口可乐公司的获奖广告,其精彩叫绝的夸张创意与新潮鲜活的动漫表现手法都让人眼前一亮。但可口可乐在中国电视投放的媒体广告却极为传统,用现代手法集中体现中国的传统文化精神。拿可口可乐2007年春节期间的电视广告为例,一句“过年了,带我回家”就紧紧牵住了中国人的神经。广告用中国的体育英雄刘翔为代言,与可口可乐年轻、充满活力、爱好体育的传统品牌形象一脉相承。其中还有两个可爱的动漫虚拟儿童喜乐出场,与刘翔一起飞回家,广告形象地描绘了中国人以家为重,团圆迎春的传统习俗。广告场景为虚,但情感传达却实实在在。可口可乐作为第一国际品牌对各地民俗文化的颇有探究,与当地文化的完美融合是可口可乐走遍世界不败的重要策略。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中国传媒要学习的不仅是现代的表达手法、传播手法,更要注意的是不能忘了自己的立足点在哪里。文化基点是发展的根,根断了,传播会像失去控制的风筝,旋不了几下就要掉下来。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递、繁衍是一条复杂而曲折的路,多元发展道路的探索验证也许还需时日,但这也是传统文化继续传承的必经之路。我们只能密切关注它积极探索的身影,不断发现问题,修整方向。
三、大众传播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一)明其形式,识其精神
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式多样,实体造物、工艺技术、民间风俗、说唱表演……都是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鲜活展现。所以在今天大众传媒中亦然,对传统文化的宣传也要以多层次形态体现。
目前,通过大众传媒看到的大部分是对传统文化外在形式的学习应用,这种表现已是屡见不鲜。而传媒对传统工艺技术的传播却甚为少见。云南大理古镇绣装店里的木制织机和银饰铺前摆弄银条的工匠,大都是摆摆样子、走走形式,作为一种商业广告表演存在,此中的虚假造势,实在难为文化宣导。虽然近年民间有过复兴“汉服”之风,但相关报道也多为新闻噱头,复兴之事也多有义气始然的嫌疑,很快此事便草草收场没了声音。
对传统工艺的多维剖析传播,我们要向一衣带水的大和民族学习。日本对传统工艺过程的传播很是重视,从他们的大众节目里可以充分看到这一点。《料理东西军》与《全能住宅改造王》是日本热播的竞技类生活休闲节目,其中经常由现代生活引出日本传统技艺,并详尽讲述。从传承人、传承地点的介绍到传统工艺的全程记录和道义体现,其报道之详尽叫人叹为观止。并且节目中讲述的传统技艺都是适用于现代生活的,这其中传统与现代的融合,传统文化的真实生存状态都在节目中完整呈现给大众,使大众在现代生活中自然的接受传统文化的影响。
传统文化本身就是多层次的,它与现代生活的结合更是出现了无比复杂的局面,如何对其学习、应用是个难题。这个问题不能抛给大众来解决,现代传媒这个中间人应该详细分析其多维关系,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二)巧妙传播,制造氛围
现代传媒的高科技性,使传播方式有了多种可能性。从传统平面的纸质媒体,到液晶屏幕的多维传播,再到立体实物的亲切展示等,有很多传媒手段可以利用,都可以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方式。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并不只是强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更多是要引起人们对传统文化的兴趣,通过一些新鲜的表达手法让现代人接受传统文化。有言道“环境影响人”。文化学习本是耳濡目染、循序渐进的一件事情,制造轻松愉快的传统文化环境,需要大众传媒的巧妙的宣传。
四、总结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民族传统文化精神的重要承载,其保护不仅需要对其形态的平面拓展,也需要对其精神的纵向延伸。现代大众传媒犹如一只隐形的大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演化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大众传播媒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要充分发挥媒体在现代社会的巨大作用,有效利用传播手段,巧妙的上陈下达,为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对传统文化保护,与其说是对自己本原文化的重拾,不如说这是有着强大生命力的传统文化的必经发展之路。文化脉络不断,中国精神不断。在商业文化的强势冲击下,中华文明与西方世界正进行着新一轮的博弈。中华古有“易经”之说,易为改变,经是脉络,正所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虽然时空斗转,物换星移,然而古之精华历久弥新至今受用。传播中华经典也要适时代、求发展,使其以新时代姿态感染人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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