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范例(12篇)

daniel 0 2024-03-15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范文篇1

最新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保护建筑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建筑工程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建筑活动,是指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大型维修活动,以及相关的建筑构配件和预拌混凝土生产等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对建筑活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管理权限,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本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协助同级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专业的建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公正廉洁,秉公执法,不得参与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活动,不得违反规定收取费用。

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不得违反规定利用职权参与建筑活动,谋取私利。

第五条建筑活动应当坚持保证质量、保证安全、提高效益、公平竞争的原则。

建筑活动各方当事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禁止分割、封锁、垄断建筑市场,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市、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建筑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促进其健康有序地发展。

政府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对在建筑活动中和建筑科学技术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当事人,由市、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或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资质管理

第七条实行建筑工程施工报建和施工许可证制度:

(一)建筑工程立项后,建设单位应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他有关的批准文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报建备案手续;

(二)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具备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申请开工。

(编者注:根据20xx年6月28日市二届人大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取消部分地方性法规中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本条设定的小型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行政许可予以取消)

第八条建设单位必须在报建后开工前向受理报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资格审批手续,领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资格审查批准通知书。

(编者注:根据20xx年6月28日市二届人大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取消部分地方性法规中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本条设定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资格审批的行政许可予以取消)

第九条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申请开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已经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

(三)已经取得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纳入投资计划的,已经列入年度计划,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五)已经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六)已经取得抗震审查合格通知书;

(七)已经取得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

(八)需要拆迁的,已经办理拆迁手续;

(九)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其他技术资料;

(十)已经按规定办理招标手续,确定了施工企业并已签订合同;

(十一)已经办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十二)已经按规定缴纳前期工程有关税费;

(十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自行失效。

第十一条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六个月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原发证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原发证部门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原发证部门应当核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十二条实行建筑活动当事人资质审查制度。

从事建筑活动的下列企事业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等级,经国家有关部门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依法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一)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二)建筑企业(包括房屋等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大型维修工程,以及相关的建筑构配件和预拌混凝土生产等企业);

(三)工程建设监理、、造价咨询等建筑中介服务机构;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单位。

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下列人员,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注册并颁发执业资质证书:

(一)注册建筑师;

(二)注册结构工程师;

(三)注册监理工程师;

(四)注册造价工程师;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注册的其他人员。

建筑企业的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应接受专业培训,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劳动、人事部门进行资格认定,按规定统一核发相应的岗位证书。

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当事人必须在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并接受颁证部门的资质审查。

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合并、分立、解散等,须于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颁证部门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

第十五条市外、境外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应持相应资质证书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证件,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持营业执照向本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本市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到市外、境外从事建筑活动,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必需的有关手续。

第十六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规定核发和管理资质证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出借本条例规定的资质证书。

第三章建筑工程发包、承包和监理

第十七条实行建筑工程招标制度。

建筑工程除军事工程和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抢险救灾、保密、特殊专业等工程外,应当采用招标方式发包,不得直接发包。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地方公开进行,招标可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方式。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发包,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已经取得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资格审查批准通知书或者工程建设监理证;

(三)有满足施工要求的建设资金;

(四)有组织施工的计划文件和施工图;

(五)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招标依法采取竞投方式,不得压级压价,不得将建筑企业带资承包工程或垫资施工作为招标条件,不得用拖欠工程款的方法转嫁资金缺口。

第二十一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第二十二条建筑企业应当在核定的资质等级和范围内参加投标。不得在投标活动中哄抬或不合理降低标价,不得串通投标,不得以带资承包工程或垫资施工作为投标条件。

第二十三条建筑企业承包的建设工程,应当自行组织完成。经建设单位许可,建筑企业可以将其承包的除主体工程以外的部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条件的其他建筑企业分包,但承担分包的其他建筑企业不得再次发包。

除前款规定外,建筑企业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或者主体工程发包给其他建筑企业,也不得将自己承包的建筑工程(劳务除外)交由其他建筑企业以自己的名义组织施工。

第二十四条建筑企业因出现法定情况,确实不能完成承包的建筑工程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依法与建设单位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市、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培育建筑业市场,发展与建筑活动相关的监理、、信息、咨询等中介服务业。

第二十六条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

凡未按照本条例第八条申请批准并取得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资格审查批准通知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都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建筑工程进行监理。

第二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监理合同和有关规定从事监理活动。监理单位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经营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

第二十八条工程咨询单位不得同时接受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咨询。

第二十九条从事各项建筑活动的当事人,都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合同并认真履行。

当事人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

第四章建筑工程造价

第三十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计划、物价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规定,制定本市建设工程定额(包括预算定额、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估算指标,材料预算价格、单位估价表,及与其相配套的费用定额和工期定额)和计价规则,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执行。

第三十一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计划、物价等有关部门,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并工程造价调整系数,实施动态管理。

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项目应当执行国家和市的建设工程定额和计价规则,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第三十三条建筑工程造价由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依据国家和市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建筑工程定额和计价规则在合同中约定。对优质工程实行优价原则。

建筑企业应当根据国家和市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定额,编制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报建设单位或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审查。

第三十四条建设单位或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审定竣工结算实行限时制。竣工结算资料齐备的大中型工程的结算审定,不得超过三个月,一般小型工程应不超过一个月。

第三十五条在建筑活动中执行建设工程定额,编审工程预算结算,编审工程标底,确定工作中标价等,应当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审查

第五章建筑工程质量

第三十六条建筑工程质量实行企业保证、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用户评价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第三十七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应当符合建设工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地方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八条实行建筑工程质量责任制度。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建筑企业都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保障体系,全面落实质量责任制。

第三十九条建设单位必须根据工程的规模、性质和质量要求,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和建筑企业,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文件,不得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第四十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勘察和设计,并对勘察、设计技术成果负责。不得无证或未经批准越级承担勘察、设计任务,不得转让图签、图章,不得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

第四十一条建筑企业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和设计文件施工,并遵守国家和市制定的有关技术标准、质量验评标准、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对所承包的建筑工程质量负责。不得无证、越级承包工程,不得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预拌混凝土等。

第四十二条建筑构配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并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第四十三条实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新建、扩建、改建及大型维修的建筑工程,必须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从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经市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计量认证合格。

第四十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以及进场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预拌混凝土的质量进行行业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从事建筑活动管理的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均不得利用职权强迫管理相对人采购指定单位供应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

第六章建筑安全生产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第四十七条建筑工程实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新建、扩建、改建和大型维修的建筑工程,必须接受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的安全监督。

第四十八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贯穿于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第四十九条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制度。建筑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建筑企业应当加强文明施工管理,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建筑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第五十条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建筑安全规程,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第五十一条涉及建筑物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饰装修工程及大型维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没有设计方案或设计方案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施工。

第五十二条建筑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灾害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第五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有关地下管线管理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并予以配合。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有关设施,建筑单位和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采取防止其损坏的相应措施,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建筑企业应当加强建筑工地容貌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文物、古树名木和环境,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震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批准手续:

(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信、消防等公共设施及需要占用园林绿地、砍伐树木、迁移古树名木的;

(三)发现地下文物,需要继续进行施工的;

(四)需要临时停水、停电、停气、中断交通的;

(五)需要深开挖、高切坡施工的;

(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七)可能损毁水文、测绘标志的;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况。

第五十六条建筑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建筑企业的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令,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有权对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违章指挥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五十七条建筑施工生产发生安全事故,建筑企业应当及时采取减少人身伤亡和事故损失的措施,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处理。

第七章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十八条实行建筑工程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制度。

交付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承包合同所规定的内容,达到国家和市规定的竣工条件,工程价款结算清楚。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会同同级计划、规划、市政、土地房屋、环保、消防、邮电、绿化等有关部门共同进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九条建设单位收到建筑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实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第六十条实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筑工程峻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六十一条建筑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等有关手续。

第六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三)供暖与供冷系统,为二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二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筑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三条建筑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内,维修由建筑企业负责,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维修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建筑活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和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责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五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或停止交付使用,并可处以一万元至十万元罚款:

(一)未按规定进行工程报建的;

(二)建筑工程未按规定招标的;

(三)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的;

(四)未按规定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开工审批手续而擅自施工的;

(五)未按规定实行工程监理的;

(六)涉及建筑物主体或承重结构变动的装饰、装修工程及大型维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或虽有设计方案但未经批准而擅自动工的;

(七)擅自更改设计和改变使用功能的;

(八)建筑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九)在建筑工程招标中违反工程造价规定,压级压价,或者将建筑企业带资承包工程或者垫资施工作为招标条件以及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

(十)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

(十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进行发包的;

(十二)未按规定时限审定竣工结算的。

第六十六条勘察、设计单位和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勘察、设计技术文件,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并可处以五千元至五万元的罚款:

(一)无证或未经批准越级进行勘察、设计的;

(二)未按国家和市批准的规模和投资限额进行设计的;

(三)伪造、涂改、转让、出借资质证书的,或者转让、出借设计图签、图章的;

(四)勘察、设计技术质量低劣,造成质量事故的,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的。

第六十七条建筑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施工、停止六个月到十二个月的投标资格、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并可处以一万元至十万元罚款:

(一)无证、未经批准越级承包工程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发包的;

(三)伪造、涂改、转让、出借资质证书的;

(四)在投标活动中哄抬或不合理降低标价,串通投标的;

(五)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未经考核合格上岗的;

(六)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或对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未按设计文件施工,违反国家和市制定的有关技术标准、质量验评标准、施工规范、操作规程,造成质量隐患或事故的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采购、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预拌混凝土的;

(九)违反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编制工程预算、结算的;

(十)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在保修期内因屋顶、墙面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八条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及建筑工程造价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违反国家和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五千元至五万元罚款:

(一)无证、未经批准越级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的;

(二)在同一工程中同时接受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委托服务的;

(三)从事招标、投标服务,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泄露标底的;

(四)从事承包工程业务和经营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的。

第六十九条境外、市外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到我市从事建筑活动,未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擅自承接建筑工程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在我市从事的建筑活动,并可处以五万元至二十万元罚款。

第七十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实施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十一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筑监督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行为,由所在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七十二条本条例自1998年4月1日起施行。

建筑管理基本介绍建筑管理有多方形成,主要以授权方、承包方、建筑方等,各方之间主要是通过各方签署相应的合同来进行相互之间的约束,如:授权方与承包方的承包合同、承包方与建筑方的建筑合同等,其中以合同为相互之间的细则规范。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范文篇2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动态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1069(2017)02-76-2

0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在城镇化建设步伐上越来越快,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在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中实行动态管理办法,则是整个建筑工程中的重点内容。实行动态管理和控制存在一定的复杂性,并且因建筑工程项目和规模不同,在工程造价上所处的地位也是不尽相同的,使得动态管理存在更多的不确定性。基于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与动态管理对工程质量之间存在一定关系,因此对工程造价控制与动态管理进行分析则具有实际意义。

1建筑工程造价实行动态管理意义

对建筑工程造价进行控制较为复杂,除了要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之外,还要对建筑施工程序、规则等有一定了解。对建筑工程造价控制进行动态管理可以降低施工单位成本支出,对建筑行业规范发展有重要意义;实行动态管理还可以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因对建筑工程各方面实行造价控制动态管理,则可以使施工过程能够在规范化条件下进行,避免了浪费;采用固态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在出现变动时会对建筑工程造成影响,而实行动态造价管理则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实行动态工程造价管理则可以提升经济效益、降低企业成本、提高造价控制,还可以在施工质量、工程造价、施工工期等方面上平衡关系,以提高整个建筑工程在高效环境中进行。[1]因此,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造价控制进行动态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建筑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和控制现状

对建筑工程实行造价管理则为了避免资源浪费,减少建筑企业对工程资金的投入,是建筑企业成本控制和管理的重要体现。在现今市场环境中施工单位建筑工程造价水平与工程招标结果存在直接关系,也是工程投资方对建筑企业技术水平评判的重要标准。投资方对建筑企业在工程造价过程中是否进行动态管理和控制,能够对其施工质量有一定了解。

随着现今建筑行业在造价管理上水平的提高,能够对建筑工程在施工质量上、施工周期以及造价成本上的关系进行较好的控制和管理,为建筑企业在成本核算上提供一定的支持。[2]但是,从建筑企业实际发展角度来分析,还是有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在实行造价控制与动态管理上存在不足,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不够重视,一方面则是缺乏相关经验,对建筑工程造价质量管理上造成影响。因此,对造价控制与动态管理存在的不足进行解决,则变得非常重要。

3提高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和动态管理的措施

3.1对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的动态管理要点

现今,经济的发展带动市场经济也越趋成熟。因市场变动在物价上也随之上涨,对建筑工人工资上也会产生一定变动。因建筑工人工资的浮动,对工程造价管理也会产生较大影响,之前所存在的差额在一定程度上对最终总额的造价产生影响。因此,建筑单位应对建筑市场进行充分了解,以此定制建筑工程员工工资标准,以为建筑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提供一定支持。除此之外,还可以对员工给予一定的福利待遇和基本工资待遇,以此控制因员工工资与市场变动所造成的差额问题,将市场变动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除此之外,建筑工程造价所涉及的内容大多集中在土建工程方面,因此对土建工程造价进行管理则变得非常重要。建筑单位可以提高对土建工程造价的重视,能够在建筑施工之前对土建进行严格审查,对土建实际使用情况与工程核算上进行反复计算,以减小两者之间的误差。针对工程造价控制的动态管理,以实际施工情况对造价控制实行动态管理才能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管理。

3.2提高相关单位和部门对建筑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和控制的重视

实行动态管理在建筑工程造价中较为困难,大多建筑企业仍采用粗放式造价控制和管理模式。因传统观念对建筑行业管理的影响,所以建筑行业发展较为滞后,导致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出现诸多不足。因此,从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制度方面进行改善,在造价控制和动态管理上提高认识,以此推动工程造价管理得到广泛应用。除此之外,政府与工程相关单位也应提高对工程造价控制与动态管理工作的认识,对其重要性有一定了解,也要让建筑工程企业意识到工程造价控制与动态管理工作对其在市场的竞争与发展有多重要,以此提升工程造价控制和动态管理的应用。

3.3在工程决策阶段实行造价控制的动态管理

工程造价工作的开展离不开施工单位管理层的决定,是企业对成本管理的重要手段。因此,在工程决策阶段进行造价控制的动态管理则就要充分考虑到施工可行性问题。既要保障建筑工程在决策上具有准确性,更要对企业成本支出与企业收益之间进行准确计量,以保证项目能够顺利完成。在工程决策阶段对造价控制进行动态管理可帮助建筑企业作出正确决策,以为企业成本核算提供一定帮助。

3.4在工程施工阶段实行造价控制的动态管理

对施工阶段进行造价控制的动态管理则是整个工程重点管理阶段。所以,在施工阶段实行造价动态管理要在保证工期进度前提下进行,以减少企业成本支出。在施工阶段实行工程造价管理则要以合同为内容,选择各方面水平都较高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这样可以促进工程造价控制的动态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3.5在工程竣工阶段实行造价控制的动态管理

到建筑工程竣工阶段实行造价控制虽然所发挥作用较小,但是因结算问题对工程成本所造成的影响,也需要对此阶段实行动态管理。在该阶段,建筑企业需要对工程项目各方面进行审核,确定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同预设标准存在统一。[3]除此之外还要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计算,以对竣工结算结果有确切了解。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项目变动,那么也要对这部分进行细致核算,以免出现误差。

3.6对建筑材料存在的差额实行造价控制的动态管理

在建筑工程全过程中,材料费用所涉及内容较多,且在花费的资金上占据整个建筑工程的较大比例。所以,在建筑工程造价动态管理中,对建筑材料差额进行管理,则可以发挥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作用,以提升造价管理水平。首先,在建筑工程施工之前,对所需的建筑材料进行反复的核算和控制,也要对施工所用的材料在采购中的价格进行多家对比,以选择价格合理、质量优的材料供应商,以防出现施工材料采购价格高于预算价格;其次,要严格控制施工材料采购量问题,在所购买的材料上可以采取多次、分批采购的方式,避免因购买量过多而造成浪费。从建筑材料上实行工程造价动态管理是实现科学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手段。

4结束语

动态管理在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中所涉及内容较多,且复杂。在工程造价管理水平上如何对建筑施工企业在成本投入上和收益上存在直接关系。因此,从建筑企业方面来说,对工程造价控制实行动态管理方法,能够提高企业的经济收益,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因此,我国建筑企业在工程造价控制上应加大动态管理办法,以推动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能在科学条件下实施,提升建筑单位效益。

参考文献

[1]缪丽琴.浅析建筑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与成本优化控制[J].江西建材,2015(16):108-113.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范文篇3

市场是不断发展的,我国应该根据市场的实际发展情况进行建筑工程造价,这样才会避免造价超出预计或者是不切实际等的问题。同时,为了能够保证工程的造价得到更好的管理,要对其进行合理的监督,减少造价出现的误差甚至是成本增加。我们在不断收集种种信息的同时加强造价的准确度,并提高其管理水平。工程造价的管理环节很多,所包括的内容也很广泛,我们必须寻找更好的方法保证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新时期工程造价的现状分析

1.管理意识的缺乏。

我国企业和政府在工程造价前期的管理意识低下,在前期预算时的审核较为宽松,导致对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管理不够严格,使得成本超出前期的预算结果,中期的工程就无法按照前期的预算按时完成。种种现象表明管理部门对资金的管理工作不够严格,最后会给企业和政府部门的运行增加一些困难因素。所以我国的建筑工程项目应该尽量避免前期出现掌控性少、后期被动控制较多的情况,要加强对较小项目等的造价管理。

2.建筑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缺乏必要的信息支持。

随着社会的发展,新时期互联网及计算机成了所有工作的主要工具,当然建筑行业也是离不开计算机进行工作及管理的。然而实际建筑行业对于互联网的利用似乎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并没有在工程造价的管理过程中更多地去运用互联网,这就导致工程建筑行业的信息更新不够迅速,可能会忽视许多重要的有效信息,使工程造价管理受到一些限制,从而导致不能够正常地反映出市场的实际情况,这给工程的进度以及资金的有效利用都会带来不便。

3.缺少对工程造价的有效管理者。

建筑工程造价本来就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也是一项包含许多内容的整体性工程,而我国目前的建筑工程管理者对这方面的管理似乎不够精通,知识更新的不够迅速,对新时期的造价管理了解不够透彻,使得对工程的整个过程掌握得不够细致,从而在前期管理和后期的资金上都存在问题。

三新时期工程造价的管理策略

1.建立起对建筑工程造价的信息化管理。

建筑市场的信息瞬息万变,对建筑工程造价的信息化管理需要广泛收集建筑工程造价的相关信息,必须要坚持对信息的全覆盖,从根本上改变过去的管理思想和方法,更新管理理念,改变管理方式,紧跟时代的发展。如果没有对建筑市场的相关信息的准确把握,就无法对建筑工程的造价进行行之有效的管理。因此,整合各种信息资源,利用新的互联网信息科技,制定合理的建筑工程信息化管理制度,就可以有效地完成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工作。

2.增强完善造价管理的理念和程序。

我国目前建筑行业发展是极为迅速的,但是建筑工程造价的管理者对这方面的管理意识有些薄弱,对建筑工程的基本建设程序不够了解,在完成建筑时不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合理控制。然而,建筑工程的基本建设程序对于工程造价是非常重要的,是确定工程造价这个行业的科学依据。因此,建筑行业的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必须改变传统的观念,增强自身对工程造价的管理意识,严格按照建筑工程的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才能够体现出造价的合理性。

3.提高工程造价管理人才的素质。

规范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工作就必须要提高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素质。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离不开管理人员的工作,当前由于市场经济发展迅速,建筑业工程造价确定的相关信息变化较快,工程造价的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的工作,因此,必须要提高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素质,积极举办对造价管理人员的技能和业务培训活动,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技术水平,做到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用管理人员的优质服务和管理方式,配合企业和政府做好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工作,为工程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支持。

四总结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新时期;建筑;造价;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当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面临着很多问题,比如在基本建设项中比豪华、比阔气的高消费风、贪污受贿等不正之风的蔓延,都在无形中提高了建筑工程本身的成本,这些问题及负面影响也成为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总而言之,目前我国建筑行业的现状,可以归纳为:第一,法律规范与监督力度不够,很多建筑施工企业都采取很多不正当手段加大施工成本,导致工程造价大幅度提高,尤其是多方共同参与施工的单位,各参建单位在施工技术、质量管理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使整体的工程造价都超过了预算并造成极大的浪费。在我国的建筑施工阶段的建筑造价管理工作中,由于业主和承包商之间作为完全对立的利益主体,虽然有各种相关的计价规定、定额和管理办法等明文规定,但是,多方的合作关系不免紧张,从而给建筑造价管理带来了许多困难。

1.新时期建筑造价管理趋势

建筑作为一项长期工程,从立项、设计到竣工周期是比较长的,有的大型工程需要几年的时间,致使项目进行过程中的造价控制难度比较大,如何有效地解决现阶段的问题成为工程建设行业的当务之急,必须尽快地加以解决。

1.1价格由计划向指导性价格转变

在我国的经济体制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要对传统的预算定额进行改革,即建筑造价只能将计划价格变为指导性价格。但就目前建筑业现状来看,宏观、微观条件都不成熟。行业的宏观调控缺少力度,行之有效的控制市场供求手段还没有形成。

1.2造价管理需引入信息化技术

目前,必须加快建设建筑造价信息网,包括有关政策、人才及造价机构的信息系统,建立各种各类的信息库,开发各种相应的软件,在行业内部实现资源共享,防止重复劳动。这种平台的建设,可以为当时的政府及企业各方提供信息资源,并为以后的发展储存资料,从而推进建筑造价管理的科学化。

1.3完善市场监督保障

就目前来看,建筑市场是一个不规范的市场,还有许多行为尚待规范。我国现在建设行业法律不健全,导致行业运行无序与紊乱,因此政府职能部门要运用并完善相应的法律与法规来规范施工、建设单位的市场行为,依照法规来控制种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从而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持企业的有序经营,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必要的保障。

1.4工程造价审核正规化

预结算的审核,主要以工程量计算,考察其是否正确无误、单价的套用是否合理、费用的计取是否准确三方面为重点。企业在施工图的基础上结合合同、招投标书、工程变更签证等资料,按照相应的文件规定进行计算核实,工程造价审核正规化是一大趋势。

2新时期建筑造价管理对策

2.1控制建筑项目成本

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指的是,根据工程项目的自身特点,在施工过程中对项目成本进行预测、规划、实施等进行的一系列价格管理活动。建筑项目的成本控制是施工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它标志着施工项目的盈利与否。建筑项目成本控制是要以项目为中心,建立分层管理、分级核算的核算体系。建筑成本主要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费用组成,将“四费”落实到经营、劳资、材料等各部门,进行责任考核,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因此,在建筑开工前,要按照施工图纸做好成本预算,做好人工、材料、机械的用量,算出成本。最后,在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成本核算。做好竣工结算,调整可调的价差,最后的成本分析要存档备案,为以后的类似工程提供参考依据。

2.2完善造价审核管理

完善造价审核管理,必须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做好工程量的审核。工程量的误差分为正误差和负误差。正误差常表现在土方实际开挖地面的标高,设计室外高度,因此,对施工图工程量的审核是熟悉工程量的计算规定。对签证凭据工程量的审核主要是现场签证及设计修改通知书。审核时要做好调查研究,要对其合理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进行审核,防止多余的开支产生。二是做好套用单价的审核。计价依据及计价办法的改革是建筑造价管理改革的关键,因此,要继续完善和改革现行建筑造价计价依据及计价办法。指导思想是统一量,放开价,指导费。通过价值规律的手来发挥作用,自发地调节着建设市场的供给与需求。建筑价格要实现真正的市场化,才有可能自发地调节建筑市场的供求,才有可能通过企业成长与破产来维持市场的均衡,真正体现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是以市场为取向的。因此,建筑工程造价的管理要遵循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最终建立以市场形成建筑价格的机制。工程造价定额具有科学性与权威性,使用时要严格执行它的形式和内容、计算单位和计量标准,保持价格的稳定性。在对直接套用定额单价的审核中,首先要注意查看采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与设计图纸标准是否要求相一致,如构件名称、强度等级(混凝土标号、水泥砂浆比例)等。其次,查看工程项目是否重复套用。如块料面层下找平层、预制构件的铁件等。在采用综合定额预算的项目中,这种现象尤其普遍,因此,要杜绝工程量的重复。三要做好对费用的审核。取费应结合相关的文件如合同、招投标文件等并根据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文件及规定确定取费费率。审核时应注意取费文件的时效性与完整性,费率计算是否正确,价差调整的材料是否符合文件规定等。

2.3完善造价信息咨询服务系统

当今信息时代,市场价格瞬息万变,企业掌握的价格越准确越好,企业的主动权就越来越大,效益就越好。在建筑造价形成的过程中,信息咨询服务业起着主要的导向作用,它既可以成为企业决策反馈灵敏高效真实的信息,为企业的经营提供一定的服务,还可以成为沟通政府、企业和市场3者之间的桥梁,并为政府制定宏观调控政策提供依据。由于建筑工程造价计价的复杂性和建筑产品的特殊性,建筑产品价格往往要经过估算、预算、决算等多次阶级的计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工程建设的各个部门需要融入到信息咨询服务业中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事经济活动的业务部门应从政府部门中分离出来,变为社会机构,由社会咨询服务机构、协会来承担。因此,发展建筑造价信息咨询服务系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总之,推进中国建筑造价管理改革的步伐,建立科学的管理模式,是摆在建筑造价管理者面前的难题,需要及时解决。随着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改革不断深入,建筑企业要在改革的过程中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循序渐进,不能生搬硬套,采用多种措施,多管齐下,为推动我国建筑工程价格管理的规范化、市场化和科学化进程而不懈努力。

参考文献: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范文篇5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问题;对策

【abstract】constructionprojectcostisanimportantpartoftheconstructionengineering,constructionprojectcostofeconomicbenefitshaveworkdirectlyimpact,howtomakeconstructionprojectcosttoadapttothesocialdevelopmentlevel,thisisbuildingprojectcostneedstosolvemajorproblems.Becauseonlytheconstructionprojectcostinthemanagementofstrengthened,personnel'soverallqualityraised,toensuretheconstructionprojectcostofstandardized,scientificmanagementoperation,toensuretheconstructionengineeringdevelopmentwaymorewalkmorewide.

【keywords】constructionprojectcost;Problem;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前言

建筑工程造价的控制和管理,是摆在工程项目面前的一个重大问题,建筑工程造价能否顺利管理实施,是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但是,由于工程建设周期长,建筑的规模比较大,受到的影响因素也比较多,因此,在建筑工程的每一个过程都应该谨慎严格。建筑工程造价贯穿在整个工程建设之中,一定程度来说,对项目造价的合理有效控制,就等于有效控制了整个工程。为此,本文有必要对建筑工程造价的概念、特点、重要性、存在问题和解决对策进行探讨。

2.建筑工程造价的相关概述

2.1建筑工程造价的定义

建筑工程造价的定义有两种,一种指的是在工程建设中,做完某一项工程所花费的全部费用。还有一种定义是:建筑工程造价指的是一项工程的建造花费,包括工程的预计在劳务市场、设备市场等方面的价格。[1]这两种定义是从不同的角度针对工程造价进行阐述。对于对业来说,工程造价其实就是购买某项工程所要花费的所有费用。对于承包商来说,工程造价是指项目承包商通过市场提供给业主出售建筑的商品以及劳务价格之和。

2.2建筑工程造价的特点

首先,建筑工程造价存在差异性。每一项具体的工程都有其本身的特点、用途、功能等。另外,建设工程的实体表现形态也有很大差别。由于各个地区的各种价格的差异,造成了建筑工程造价的差异性。

其次,建筑工程造价的高花费性。一项建设工程不仅它的实体规模很大,而且花的费用也很高,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元不等。如此大的建筑费用则会对社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建筑工程影响到的因素太多,牵扯到多方的利益,需要谨慎处理,而且建筑工程关系到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些都体现了建筑工程造价的重要性。

再次,建筑工程造价具有层次性。一般来说,一项具体的建筑工程由建设项目、单项的工程以及单位工程这三个层次组成。[2]例如某一项建设工程是建造一个工厂,那么这个工程就又很多个单项工程组成,这些单项工程可以是办公楼、宿舍楼等,而一个具体的单项工程又由许多单位工程组成,单位工程可以是土建、管道安装等。因此,建筑工程具有层次性,决定了工程造价的三个层次性:项目的总体造价、单项工程的造价以及单位工程的造价。

最后,建筑工程造价具有多变性。万事万物处于发展变化中,工程造价也不例外,价格永远处于不断浮动中,一项工程从投资到完成都有一个漫长的周期,在这时期内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都会影响工程造价,例如人员工资的支付标准、意外事故的发生、材料及设备的价格、还有外界的环境变化。这些都对工程造价具有很大的影响。

3.建筑工程造价的重要性表现

企业在承接一项工程的主要目的是获取经济效益,是为了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工程造价与经济效益密切相关。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造价三超现象普遍存在,概算大大超过估算、预算又大大超过概算、决算也超过预算。这些问题都严重困扰着工程项目的发展和管理。因此要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合理控制工程价格,这不仅实现了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而且促进了企业的长远发展。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前进,工程造价管理问题以及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针对工程造价中出现的新特点如何去认识,针对出现的新问题如何去解决,促进工程造价管理步入规范化、法治化和系统化之路,这些都是当下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3]

4.建筑工程造价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4.1有关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虽然已经制定工程造价相关,但是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已有的法律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律存在不完善的地方,而且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没能严格按照法律的规范去执行,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这些都影响工程造价的有效管理,因此,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保证工程造价有统一严格的执行标准,并且做好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造价法规的贯彻落实。

4.2建筑造价过程中,过多重视施工而忽视了工程设计

目前,我国存在一个明显的问题就是工程建设中,重点抓施工,而忽视了前期的计划工作,前期的计划没有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没能妥善安排,造成后面的施工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影响了施工的进程。采取的是先建设后算账的做法。往往会出现投资超标的现象。因此,我们应该学习外国做法,应该重视工程的计划,做到事前控制的预测,事后的有限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施工的顺利完成。

4.3建筑工程造价相关咨询机构不规范

随着建筑工程的发展需要,各种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拔地而起,出现了很多从事工程造价管理与咨询的公司,但是,由于发展水平有限,咨询机构自身的实力不强,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机构的工作人员技能和综合素养不够,服务的专业水平不够,有些机构不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缺乏应有的责任心,不能够做到公正公平,在竞标投标中不规范等,影响了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良好发展。因此要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利用法律等手段规划咨询机构的行为和运行标准,为建筑工程的顺利发展服务。对建筑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管理,始终贯穿在工程的全过程中,从前期准备安排直到后期的施工,每一个环节都应该谨慎认真,争取降低成本,减少资金流失,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

5.完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对策

5.1健全法律法规

建立有关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规,规范建筑工程,保证建筑工程造价标准,严格执行法律,做到有法必依。针对不同区域和情况制定适应具体情况的管理办法,例如合理的招标法、投标法、质量监管法等。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坚持政府的宏观调控,在政府的引导下规范运行,不能钻法律空子,投机取巧。法律法规建设不能是一纸空文,要具有操作性,便于执行。[4]通过从法律上对建筑工程造价给予明确规定,保证了工程造价的法律地位,规范了市场,有利于建筑工程的顺利发展。

5.2确定合理的建筑工程造价

建筑工程的价格制定,要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市场的发展要求制定合理的工程造价。根据项目建设的特点和复杂性,决定工程造价的多次性,在不同的阶段制定相应的工程造价,避免盲目和混乱,分阶段分层次进行,体现工程造价的合理有效。

5.3按照程序办事

建筑工程造价的制定要严格按照程序,不能一次性决定全过程的造价,在每个阶段分别制定合理的造价,这样才能确保万无一失,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

5.4构建市场监督体系

以市场为导向并不是工程造价放任自流,而是在规范的管理之下自由发挥,因此要建立完善的市场监督体系,同时保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挥市场监督体系的调解作用,创造良好的市场监督氛围,体现出公平竞争。规范工程造价管理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加大政府的监管力度,发挥政府对建筑工程造价的宏观调控能力。保证实现工程造价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6.结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造价的管理对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工程建筑之中,每一个环节都不能马虎,把好质量关,做好监督管理,合理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进行,并以市场为导向,不断调整和改善工程造价,节省建筑成本,合理分配资源,争取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证我国社会的整体发展。

【参考文献】

[1]高静茹.论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现状及造价控制[J].江西建材,2011,(02):312-313.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范文1篇6

关键词:建筑工程建筑造价

前言: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围绕节省、实用的原则来进行,并且还要注意完善计价体系、合同备案管理、加强动态管理等工作。在造价管理工作中,要努力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的业务管理,使得整个建筑造价工作能够为整体建筑工程的施工做出最大限度的指导,从而有力地推动了我国造价管理工作的新发展和新跨越。本文对加强计价管理、创新造价管理的方法、加强造价咨询工作的监督以及提高建筑造价管理人员的素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分析。

1、加强计价管理,完善计价体系做好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和计价规范的宣传,提高对建筑造价工作的认识。针对目前建筑工程造价预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组织操作实务及应对策略研讨会;继续完善计价依据体系;继续搞好建筑工程中的造价依据和工程造价管理服务工作;继续加强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指导和研究。建立各类工程造价指标数据的收集、测算和体系,努力提高典型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工程量清单计价实例、工程案例及工程造价指数质量,为控制工程造价提供信息指导;做好以建筑节能为主的补充定额的编制。及时编制新材料、新工艺的消耗量补充定额,并报上级造价站,为推动建筑节能产品、技术的广泛应用提供技术经济保障。做好政府投资工程造价控制的服务工作。继续狠抓人工、材料、机械等工程造价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定期工程造价指标和典型工程造价分析;切实加强国有投资工程的结算审核备案工作;积极参与政府投资工程造价控制工作,主动介入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完善定额解释和争议调解机制。客观、公正地做好计价解释和争议调解工作,做好书面回复、网上留言回复、电话回复等日常具体工作;考虑建立全国工程造价专家委员会,重大争议、造价管理难点及政策出台,经专家委员会讨论研究。

2、创新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方法

建筑造价人员在工作中要认真做好施工合同备案工作,加强计价活动监管。在继续完善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合同备案的前提下,开展分包合同备案工作。同时对中介机构竣工结算备案加强管理;加强研究,采取切实措施,达到管理水平、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的目的;做好法律法规宣贯和执法工作,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切实做到向行政监督管理型机制转变,加强内部职能调整和力量配置,加大全市建设市场计价活动监管力度。突出重点,突出热点和要害问题,配合建管工作开展工程造价执法检查;加强动态管理,切实提升造价信息服务质量,推进我国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网建设和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辑、发行。改善服务,稳定推进网站管理,切实做好计价文件的编辑、发行工作,加强对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完善材料价格信息收集网络,按期收集、测算、准确的、接近市场水平的材料价格信息;严格执行材料价格报审、反馈、程序。研究探讨考虑是否调整完善材料价格体系,主要材料指导价,一般材料信息价,装饰材料厂家信息,大力拓宽价格信息采集渠道,合理制定策略,确保质量;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信息数据的共享和交换。

3、加强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监管在建筑造价工作中,存在着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国家要完善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监管系统,加强咨询市场动态监管;建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工作质量和信用考核标准,规范执业行为;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切实加大对造价咨询市场中弄虚作假、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治理资质资格挂靠、超越资质承揽业务、恶性压价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执业质量检查;通过检查,达到规范计价行为,优化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环境,从而推进全面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目的;改进方法、注重质量,做好造价专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4、提高造价管理人员的素质4.1强化学习意识、坚持学习制度

造价管理人员要坚持学习制度,主动开展业务学习,切实通过学习来拓宽思路,增强自身能力;要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重点强化施工技术、施工工艺、四新技术以及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按照制度和规定,客观、公正地做好计价解释和争议调解工作;组织专题讲座,适时组织专题交流。4.2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深入调查了解本地区执行工程量清单产生的各类问题,研究问题产生的根源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对有关工作问题作深入细致的讨论、剖析,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更好地指导我国的造价管理工作;主动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调查,掌握工程实际情况,收集、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造价疑难,听取建设各方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造价管理和服务。4.3加强各造价管理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

鼓励业务人员充分使用现有网络平台的各类功能,加强交流,经常组织业务交流和专题研讨,学习先进地区造价管理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本地造价管理工作的创新与突破;要积极指导协会工作,帮助和支持协会开展专题调研和行业自律指导工作。4.4大力倡导调查研究、改革创新之风

建筑造价及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深入施工现场,做好对工程造价基础资料的收集调研工作,为编制新定额收集第一手数据。同时做好造价管理的学习和工作交流,形成善于调查、勇于创新的良好氛围。做到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全面提高我国造价管理工作水平。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范文篇7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A

事实上,所谓的施工工程造价是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所有的花费,简而言之就是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成本。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建设的加速,推动建筑行业的发展,各种各样的建筑工程项目涌现,建筑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同时,建设项目成本管理的工作关系与建筑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也越来越重要,因此我们应给予建筑工程造价高度的关注。

一、在建筑工程造价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不能落实到位

建筑工程启动初期,最看中的就是设计,因此设计是建筑工程行业里的重中之重,然而,建筑工程项目启动的初期,由于工作人员粗心,使各项工作落不到实处相关工作人员在实际设计时,仅仅看中对表面方案的选择,却忽略了方案中的一些细节,如对相关经济因素缺少重视,最终引起了许多工程在资金上不必要的浪费,同时由于建筑方案设计的不合理,也造成一些资源的浪费。这些因素,都严重影响了建筑工程项目的启动。

(二)建筑工程造价方面技术人才的缺失

近年来,我国经济虽然取得迅猛发展,但在建筑工程技术方面的人才却很缺失,大多数人都没有取得工程造价师资格。在建筑工程方面更高级的人才更是寥寥无几。而有一部分人虽然取得了资格证书,但是他们往往没有进行实际操作,工作效率低下,严重影响了建筑工程的施工。我国应加强对对工程造价人员的培训,使他们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努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实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建筑工程与日俱增,因此,我们急需在建筑工程造价方面有一定知识与素质的人才。国家应加强对他们的培养与重视。

(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与控制体系需要进一步改进和优化

通过实践可以看到,虽然国内各地区均已建立了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与控制体系,但实际作用并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由于各部门分配的任务存在交叉性,当在工作上出现问题时,致使各部门之间相互推卸责任。例如,建筑工程造价控制部门,该部门实际上从属于工程技术部门,根本没有起到控制建筑工程造价的作用,一旦造价不合理,就会将责任推到工程技术部门,所谓的控制工作只不过是流于形式。因此,相关部门应该进一步优化和改进他们的管理体系与控制体系。

二、主要的解决办法

(一)加强法律建设,整体上提高工程造价人员的素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过程中,为了规范单位之间的各个环节和建筑施工方的市场行为,相关人员应根据相关法律来控制各种不公平的竞争,以确保和实现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还应建立一个开放、团结和平等的市场管理机制,逐步打破传统的市场管理机制。并且不断提工程造价人员的自身素质,这是建筑行业目前的发展的必然要求。作者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快成本管理的步伐,培养高素质的成本管理人员和建筑从业人员,另外要增强工程造价人员的学习能力,扩大他们的知识面,不断的完善和丰富专业知识,以适应工程造价的管理和要求。并定期对他们进行培训和教育,特别要注重对伦理问题、法律法规和专业技能知识的培训,这对提高造价工程人员的素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加强对工程项目招标时期的监督

在这个阶段,应该认真准备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把握好招标过程和合同规划的要求,实行公平合理的招投标,可使承担的工程造价更加合理,并可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所以在招投标过程中,要有明确的透明度,使招投标单位思想明确,对招投标工作放心,真正体现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更重要的是,以科学合理的方法来确定合同条款并确定合同价格。同时也要积极推进配额的设计方法,使其更加合理,这就要求设计者必须有非常丰富的经验。对于施工成本管理,必须是在多个程序之间,设计的结果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早期阶段尚不能确定施工成本,但在后期可以通过一些方案来测量和相互比较,以确保它的实用性和经济性。

(三)加强对施工时期建筑工程项目造价的监督

施工阶段,对建筑工程项目造价的监督是非常重要的。合理的选择管理模式有利于加强成本管理,为了加强成本造价管理,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应进行项目跟踪,并且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改正,以避免返工的现象。在实践上,对于成本相对较高的建筑设计,对其监督要更加严格,以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浪费,同时施工单位应与供应商谈好价格,使最后所确定的价格更加合理,从而相对降低了成本。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降低合同费用以外的各种开支。同时,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应深入施工现场,详细了解工程建设项目,以确保建设项目价格管理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对完工时期结算造价的监督

建设项目完工时期,它也是成本管理的结构的最后一部分,科学合理地确定结算成本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价格是竣工结算的前提条件和重要基础。在这一过程中,应仔细审查以上的所有信息,特别要注意计算准确与否,要查看是否有重复计算和遗漏现象。同时,在完成建设项目清算后,应交给审查部门进行审查,审计人员必须秉公办事,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工作中应坚持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工程变更内容的具体做法,熟悉工程变更、增减工程量情况,为决算审计打下基础,同时要建立严格的审计制度。只有坚持严格的办法和程序,才能保证决算的真实性、严肃性。这也是确保该项目结算和成本管理的前提和基础。

结束语

由此可见,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需要一个严密的过程,从投资决策到竣工决算,任何环节都不能缺少。为了实现预期投资目标,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只有对建筑工程进行全过程造价控制才能达到目的。控制工程造价不仅仅是防止投资突破限额,更重要的是在这个过程中如何使人力、物力、财力等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做好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工作,对保证和加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陈智锋.对建筑工程造价中各个阶段的合理控制的思考[J].辽宁建材,2011(07).

[2]焦芬.建筑工程造价中各个阶段的合理控制讨论[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11).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范文篇8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分析

中图分类号:TU7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当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从当前建筑市场情况看,工程造价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1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不健全,存在多头管理。

就工程定额而言,按主编单位和管理权限分为全国统一定额、行业统一定额、地区统一定额、企业定额、补充定额等,地区省定额是由省定额站编制颁发在全省统一执行的.政府投资的市政工程又由政府颁发市政定额,由于两部门的要求和掌握尺度不同,在执行过程中常常发生矛盾,致使定额使用单位无所适从,有关主管部门难以仲裁。

1.2计价方式落后,不适应建筑市场经济的发展。

当前,我国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所采用的工程造价计算模式仍然是以定额计价为主的计划经济模式。定额总想包罗万象,却总是不可能面面俱到,因为社会在进步,技术在发展,定额越是追求全面,越是事与愿违,很难达到预期的目的。

1.3缺乏对工程造价管理的全过程监控。

当前建筑市场交易中不正当竞争仍十分严重,不按规律办事,盲目压低造价、压缩工期、不按质论价、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现象相当普遍,造成许多建设项目质量差、工期长、超预算、效益低、浪费人力等现象的产生,甚至有甲方、乙方、咨询中介机构三方串通一气,有意加大工程造价来牟取利益的现象存在,影响十分恶劣。

2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和控制的措施与对策

为了改变上述不利局面,需要对工程造价工作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以切实有效地改善和提高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

2.1建立一套健全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

2.1.1要建立一个统一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强化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加强宏观调控能力,健全工程造价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加快法规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2.1.2理顺各种工程造价管理主管部门的关系,建立各部门间的定期协调联系制度,使工程造价管理的标准和指标能够更好地衔接、配套。从政府组织管理逐渐过渡到行业协会管理,鼓励设立专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国家部门对政府和非政府投资分开管理,放开建材和人工价格,由直接管理向宏观调控转变。工作重点放到制定有关法规、政策,搞好协调,理顺关系,提供信息服务上。

2.2改革现行的工程计价方式,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

在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2.2.1加强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本身的认识。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与定额计价法相并列的一种计价模式,其核心是为了配合工程价格的管理制度改革。而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后,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需要树立新的观念和采用新的造价管理模式,以适应这项改革工作。

2.2.2加强企业自主报价的能力。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实施的关键在于企业的自主报价。这就要求大多数施工企业形成自己的企业定额,在制定综合单价时,不再沿用定额计价模式去处理,而是应该建立企业定额体系。

2.2.3建立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配套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施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必须配套有详细明确的工程合同管理办法。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后,应该就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中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

2.3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造价管理

2.3.1加强设计阶段对造价的控制工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和竣工验收时,应注意同设计方案对照检查,对工程造价有较大影响的设计变更,须经原项目批准机构审核认可,未经批准同意擅自追加投资、改变设计、提高标准、扩大建筑面积的,审查造价时不予承认,有关部门还应追究责任。

2.3.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造价管理的一个主要途径就是推行和完善招投标制,利用市场竞争达到优胜劣汰、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目的。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加强对投标的监督;二是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要确定一套有效的工程造价和材料价格信息机制,提高评标专家的业务素质,对合理确定标底价及成本价等相关造价指标加强监控;三是在批准项目招标申请时应认真审查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施工企业也应加强自我保护,不要盲目投标,谨慎择标;四是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标底和合同价的审查把关,一方面不干预交易各方的市场竞争,另一方面保证价格竞争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依法维护建筑市场主体各方的合法权益。

2.3.3加强工程预决算环节的监督管理。针对工程预决算环节较混乱的情况,除加强对编审从业人员的工作管理外,还应将此作为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的重点,组织一次工程预决算的检查。工程决算确定后,上交审计部门审查,多方面对工程建设造价进行监督。

2.3.4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一方面要加大管理力度,理顺管理体制,通过有效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科学性、技术性和公正性;另一方面要认真做好工程造价咨询执业人员的培训和资质管理工作,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其在咨询服务和市场中介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

2.4建立工程造价管理的良好秩序。

要做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必须提高该领域各级管理者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使他们能够廉洁奉公,严格执法,从项目的投资决策阶段开始,直到项目竣工决算阶段为止,做好全过程、全方位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强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的研究,以主要部门牵头,相关单位参加,充分利用现代化的通讯手段,发挥计算机存储量大和快速的特点,建立一整套完整的信息网络和及时可靠的价格信息中心,及时收集和建筑市场的各种价格信息,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为实现对工程造价各阶段的动态管理创造有利条件和可靠保证。

2.5加强工程造价管理人才的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对建筑从业人员要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和再教育计划,加强他们的职业道德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教育以及业务知识更新教育,并严格监督,使广大建筑领域的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水平、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得到不断的更新和提高。

参考文献

[1]季雪.工程造价与管理(第2版)[M].北京: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10.

[2]杜红艳.如何加强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管理[J].山西建筑,2007,33.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范文篇9

【关键词】:工程造价;造价管理;认识

1、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内涵

建筑工程造价指的是整个工程建设的费用,包括从工程建设筹划开始,直至工程建设全部结束所产生费用的总和。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建筑工程造价进行科学、合理的确定;二是在同时对建筑工程造价实施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特点总共有四个:其一,每一项工程之间的客观差异性,建筑工程之间具有一些性质相同的共同,但是其独特的个性也是客观存在的,具体的表现有实体形态上的区别以及价格上的不同等;其二,建筑工程的费用较高,不管是改建、扩建或是新建的工程,从整体造价上看,其费用远远高于一般的商品,所涉及的利益方也多,因此对于造价的确定必须客观、公平、准确;其三,工程项目的多层次性,若干个单位工程构成了一个单项工程,若干个单项工程又构成了一个工程项目,与其相对应,工程造价也可以分为单位工程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和总造价;其四,建筑工程造价的多和复杂性,建筑工程从决策到完成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周期,作为建筑工程在经济上的成本,工程造价始终影响着整个过程,同时也受到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随着市场价格的变化,建筑工程材料也会相应发生改变;因为人工费用的波动,建筑工程人员工资也会同时变化;还有一些意外事故以及环境因素的变化,也能让建筑工程造价随之改变。因此,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实际是一种动态管理。

2、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2.1负责工程招标的相关部门管理力度没有达标

目前国内的大多数建筑工程都采用的是招标投标的形式。在工程所在地的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录用的招投标方式来进行定价。但是,由于国内有关于招标投标的管理制度仍处于不断完善的时期,对于时下建筑工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存在着不健全的管理。这样使得一些地产投标企业钻了法律的空子,导致建筑市场中的恶意竞争的现象时有发生,使得建筑工程的质量失去保障。

2.2缺乏投资决策阶段的重视

在项目建议书阶段,通常由建设单位提出投资估算,内容相当简单往往造成漏项。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编制投资估算,该投资估算经审批后将作为此项目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本阶段以经济分析和方案为主,工程量不明确,所以投资估算准确性较差,有时建设单位为了所报项目能被批准,要求设计单位在投资估算时有意低估,增加了估算的不准确性。

2.3设计阶段控制不严

设计人员主动控制工程造价的积极性较低,经济利益会驱使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提高工程造价,而不会主动控制和降低工程造价。往往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一起做,甚至直接从施工图设计做起,边设计,边施工,造成投资决策失误,设计深度不足,设计质量低劣,设计更改频繁,致使工程造价无法得到控制。

3、加强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的措施

3.1建筑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一方面,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阶段实施造价控制对于整个工程的造价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建筑工程在投入使用后,能否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设计阶段也起到了关键作用。所以,在设计阶段实施工程造价控制,既能够让工程造价更加合理,又能够有利于建筑工程整体功能的全面实现。从建筑工程设计的要求来看,应从兼顾先进性、实用性和合理性的角度确定建筑工程设计方案。为了广泛地征求设计方案,以便优中选优,采取建筑设计方案招标的办法较为可行,建筑企业可以制定好招标办法,让多家设计单位积极参与投标。同时,组织相关专家成立评标委员会,对各个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角度的分析和对比,从而选择出既满足使用功能需求又符合经济技术条件的设计方案。另外,对于一些同时具有设计资质的建筑企业,为了加强设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提高设计水平,应推行限额设计同时出台相应的考核制度。在建筑工程设计中,出现设计功能过剩或者使用功能不足,都会造成工程投资的浪费,要尽量避免这一现象的发生,就要采用经济责任制来规范设计人员的工作行为,将设计方案质量与设计人员的经济收入直接挂钩,要求其设计的建筑项目既符合使用要求,又能把工程造价控制在计划范围之内。这一点,不管是从投资还是从造价的角度看,都是很有必要的。

3.2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主要在于资格预审上面,业主单位要加强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重点考查投标单位的信誉和业绩情况。为了避免投标单位采取串标的办法中标,要加强对各个投标单位的报价、方案的审查,找出其中的差异点,如果出现多家单位在报价上极为接近、方案高度相似的情况,要重新进行招标。另外,对于本单位参加招标的所有人员必须进行严格选拔,既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又要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和法制意识,能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抵制投标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串标。

3.3必须加强有关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整体的造价管理

中标的建筑企业必须要加强有关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整体的造价管理工作。首先,必须要完善当前企业中的管理系统,尽可能的在施工前对每一个要施工的过程都有一个严格的预算。其次,应该根据建筑施工过程中实时出现的情况进行实时处理,做到全天候的动态管理。再次,应该正确认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并结合自身的特点来创新清单计价造价管理模式。最后,建立与建筑工程量计价系统相匹配的建筑工程的整体造价方面的管理制度。

结束语:

加强建筑施工过程当中有关造价方面的管理能够保障建筑工程顺利进行,并且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建筑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浪费现象,进而能够提升建筑企业的整体综合实力。对建筑方面的相关部门和企业都有着广泛的影响。针对当前阶段建筑行业中存在的造价管理方面的缺失现象,建筑相关部门必须加强相应的管理,将具体的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工程造价;建筑安装;造价管理;经济效益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是工程管理的一项重要环节,贯穿了整个工程的全过程,在市场经济机制下,建筑安装工程既要获取经济利益又有较高的技术要求,在经济利益的引诱下,对工程技术产生了负面影响,因此,必须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完善我国目前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对今后的建筑安装工程发挥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工程造价管理是根据工程造价运动的客观规律和特点,运用科学原理和经济及法律手段解决工程建设活动中的经济经营与管理等实际问题,以能够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来提高经济效益的全部业务行为和组织活动。因此,本文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性出发,分析了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法律体系不完善,市场竞争失衡;部门分工不明确,管理体系不健全;管理制度落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加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管理的对策:加强工程的投标报价管理工作;加大建筑安装工程成本控制力度;健全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完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加强竣工决算阶段的造价管理工作。

一、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管理也要加强管理,适应市场机制的发展。目前,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法律体系不完善,市场竞争失衡;部门分工不明确,管理体系不健全;管理制度落后。

1.1法律体系不完善,市场竞争失衡

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健全,建筑工程行业颁布了《建筑法》、《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与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法律法规的实施过程中,仍然出现了不少新的问题,现有的法律法规不能够对市场给予足够的约束力。

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不断涌现新的施工企业,但是建设企业的资质要求不高,这就造成企业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导致了压价承包、压缩工期承包等不规范的交易现象,给工程造价管理带来了负面影响。

1.2部门分工不明确,管理体系不健全

近年来,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越来越多,但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咨询机构不能承担经济责任,对于这些咨询机构缺乏经济赔偿制度和回避制度,给市场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也给工程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问题。另外,在工程造价管理中,合同管理仍未规范化和法制化。

1.3管理制度落后

随着我国经济模式的转变,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也发生的相应的变化,由基本建设概算制度改为定额管理制度,定额管理制度的特征是以价格为主导,即定额+费用+文件规定,这种模式计算的价格很容易与实际费用发生偏离。

二、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对策与措施

工程造价的控制足一项集管理、技术、质景、施工于一体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加强工程造价控制的重大意义就是在于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等,从而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必须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加强工程的投标报价管理工作;加大建筑安装工程成本控制力度;健全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完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加强竣工决算阶段的造价管理工作。

2.1加强工程的投标报价管理工作

合理的投标报价是做好建筑安装工程的前提措施,也是工程招标的核心,报价过高和过低对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管理都会带来困难。因此,加强工程的投标报价管理工作是非常有意义的。为此,要做到以下几点:认真研究投标文件,认真勘察现场,认真编制投标书,建立科学、完善的报价决策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将投标报价管理工作合理化,才真正有利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

2.2加大建筑安装工程成本控制力度

成本控制工作既是企业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又是项目能否实现保本盈利的关键,特别是在目前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工程造价逐步走低的情况下,加强成本控制更是势在必行。为此,必须做好建筑安装工程的成本控制工作,首先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是成本控制最有效的手段,其次加强质量、工期管理是成本控制的有效措施。

2.3健全工程造价管理体系

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必须健全管理体系,明确部门之间的分工以及部门内部的协调,加强对业主不规范行为的约束,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时,加强造价咨询机构管理,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明确该机构的任务和应承担的责任。加强合同管理,使合同管理与法制化相统一,增强合同的法律力度,保证合同双方的利用,促进工程造价管理的科学化、合理化,有助于工程的良好运行。

2.4完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管理贯穿整个工程周期,加强建设工程整个生命周期(包括建设前期、建设期、使用期和翻新与拆除期等阶段)的系统管理,考虑工程总体的造价和成本,把建设阶段和运营维护阶段融为一体。统一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造价日志,保证单位之间的相互沟通。

2.5加强竣工决算阶段的造价管理工作

竣工决算阶段是最后一道关卡,在最后一道关卡必须做好造价管理工作。为此,工作中应坚持深人施工现场,了解工程变更内容具体做法。熟悉工程变更、增减工程量情况,为决算审计打下基础。同时要建立严格的审计制度。只有坚持严格的办法和程序才能保证决算的真宴性,严肃性。掌握建设项目从设计到施工每一环节的第一手资料,为客现公正地确定工程造价提供可靠的审计依据。

三、小结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管理面临不少问题,在完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和健全管理体系的基础上,我们应当不断深化改革,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经济环境和建筑行业的更新和发展,做好建筑工程安装造价管理工作。工程造价管理贯穿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它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工作,需要企业全员加强认识共同参与和支持,更需要造价工作者的不断努力、精益求精以便把该项工作做得更好。

参考文献

[1]周云峰.建设项目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J].建材技术与应用,2009(04)

[2]陈智华.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的探讨[J].建材技术与应用,2010(06)

[3]李兴怀,成如刚,王卫琴.谈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J].山西建筑,2007(28)

[4]段虹,刘玲.住宅安装工程造价管理的影响因素与控制对策[J].才智,2010(36)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范文篇11

Abstract:Thispaperstudiesthecostcontrolandmanagementinconstructionphaseofbuildingconstruction,makesadetailedanalysisofthecharacteristics,controlprinciplesandcontrolstrategiesofconstructionprojectcostcontrol,includingthesigningandmanagementofthecontract,constructionmaterials,aswellasthepurchaseanduseoffacilities,changesreviewandapproveintheengineeringconstruction,theengineeringconstructionclaimsaswellasthecostsettlementaftercompletion,inordertopromoteeffectivecostcontrolofbuildingconstruction,aswellastoenhancetheeffectivenessofbuildingconstructionunit.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策略研究

Keywords:constructionproject;costcontrol;strategies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3)04-0079-02

0引言

当今社会中工程建设面对的竞争愈来愈激烈,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是企业在进行工程建设时的关键目标,在建筑工程建设中,在保证工程的高质量的同时,也要关注工程造价的管理与控制。建筑工程的造价控制的最佳时期为工程建设的决策以及设计时期,然而工程正式进行时对造价控制仍能产生较大的影响,但是这一点经常被忽视。本文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进行了建筑工程正式进行阶段的造价控制以及管理研究。

1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特点

2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的基本原则

①要恰当的处理好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之间的关系。工程造价工程中需要的各种人力物力所需要的费用,工程中的各方面都要做好相关的计算,而工程质量也就是工程建筑需要达到的某一个标准。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相互关联,都是影响工程使用周期的因素,一般说来,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造价越高其质量约有保证。

②把价值工程的概念引进来,通过价值分析来评估工程,工程价值的提高是核心,同时也要分析工程的功能,实现低成本高功能。有机的将建筑工程的投资和项目功能结合在一起,不纯粹的追求工程的低成本,也不单纯的追求工程的高功能,要将这两者综合考虑,寻求一个最佳的比例和方案。

③推进工程管理的信息化,随着工程建筑的发展以及信息管理优势的凸显,在建筑工程里引入工程管理也成为一种必然。工程的进度管理,工程的合同管理,工程的质监管理,工程的安全管理,工程的采购管理还有工程的库存管理以及办公自动化管理都需要信息管理作为支撑,通过信息管理一方面可以提高工程管理的效率,另一方面也可以降低工作的成本。

3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策略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范文1篇12

关键词:建筑管理;全过程造价;造价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造价是指一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成所需的综合费用,其涵盖了工程费、安装费、设备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实质上它是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本。从另外一个层面来说,建筑工程造价则指的是发包工程的一种承包价格,即承包合同上所标注的合同价。通过招投标,投资人和施工方共同认可所形成的一种市场价格。工程造价管理就是运用科学的技术原理、经济、法律手段,解决工程建设中技术与经济、造价的确定与控制、经营与管理等实际问题,为提高投资效益提供借鉴。

一、建筑管理全过程造价控制概述

1、建筑管理全过程造价控制现状

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一直是国家直接参与和管理的经济活动。规定不同阶段必须编制概算或预算对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制定了概预算编制原则、方法、内容和审批办法。近年来预算定额管理日臻完善,但也有诸多弊端显露。发达国家要求工程投资事前预控、事中控制,而我国传统做法是轻决策、重实施,轻经济、重技术,先建设、后算帐。但是,工程人员技术经济意识和造价控制观念淡薄,控制力差,工程造价控制目标长期得不到实现。

全过程造价管理控制,把造价管理观念、方法提到了一个新高度。工程造价人员要把现代化造价管理与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结合起来,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建立一套符合市场规律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2、建筑管理全过程造价控制弊端

1.2.1不健全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

地区省定额是由省定额站编制颁发在全省统一执行,对于政府投资的市政工程政府颁发市政定额,由于两部门要求和尺度不同,执行中易出现矛盾,多头管理使定额使用单位无所适从,仲裁混乱。

1.2.2计价方式落后

当前,工程造价计算仍是定额计价为主的计划经济模式,时间滞后和内容呆板。另外,现行建设主管部门工程预算定额消耗量及相应价格和有关费用是按社会平均水平编制,作为市场竞争参考价格的社会平均价格不能充分反映参与竞争企业技术管理水平和实际消耗,缺乏公平竞争性。

1.2.3全过程监控缺乏

不正当竞争十分严重,盲目压低造价、压缩工期,不按规律办事、不按质论价、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较为普遍,造成建设项目质量差、超预算、工期长、效益低、浪费人等现象,工程造价管理较为被动。

二、加强建筑管理全过程造价控制

工程从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整个过程须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如果不遵循工程建设的客观规律,盲目进行设计、施工,则可能会造成一些无法挽回的损失。建筑工程计价是一种从粗到细、由浅到深的过程,建筑工程各阶段工程造价之间是前者制约后者、后者补充前者。具体表现在:

1、建设全过程造价管理

2.1.1项目投资决策阶段造价控制

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各技术、各决策是投资项目的前提,决定着所投资项目能否取得预期经济、社会效益,是项目投资行为准则。决策阶段各技术、经济决策对项目工程造价影响很大,特别是标准水平的确定、地点的选择、工艺方案技术的评选、设备选用等,都直接关系工程造价高低。决策阶段项目决策内容是工程造价的基础,直接影响决策后各建设阶段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相关专业人员要直接参与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编制和审查,还要从建设方案优选开始,渗透到投资决策全过程。对拟建项目有关社会、经济、技术等深人调查研究,对拟采用技术和建设方案进行经济比较分析,对拟建项目技术先进和适用性、合理经济和有效性进行全面分析和多方案评选。只有全面了解,才能按工程造价管理原则合理预测投资估算中各动态因素变化,控制不确定因数到最低水平,打足投资尽可能不留缺口。

2.1.2项目设计阶段造价控制

项目设计阶段是项目建设最具创造性和思想最活跃阶段,也是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技术、经济上对拟建项目进行全面安排的阶段,对拟建项目工程周期、质量、造价及建成后经济效果起决定性作用,它是控制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最佳阶段。虽然建设工程造价控制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但造价控制关键在项目设计阶段。

设计阶段是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一项目设计优劣对工程造价影响高达70%,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设计阶段为业主提供造价咨询服务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最好手段。而目前建筑众多方案设计,更多的只是考虑了建筑新颖、外观美观、功能完善,对经济分析这一方面即便有考虑也缺乏足够认识,工程造价得不到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控制中,重施工轻设计观念须克服,工程造价控制要从设计抓起。

2.1.3项目发包阶段造价控制

工程招投标是建设单位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手段。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以竞争择优选择承包单位,使工程造价得到合理控制,根本上改变市场不规范、投资失控局面。发包阶段工程造价控制主要体现在标底的编制和合同承包价的确定。

合同价格确定是通过建筑市场招投标竞争,以招标文件和施工设计图规定技术、质量、材料品牌为依据,达到工程项目验收合格的价格。合同价以合同形式表现,工程合同是承包人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力,也是是工程造价的结算依据。用合同价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是动态控制管理,受市场影响大,须用市场规律完善合同内容,对合同有关新增、调整价格条款、内容界定要清楚,价格计算要明确,避免由此带来的风险,增强合同价控制,做好产品价格控制,是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的有益补充。

2.1.4项目实施阶段造价控制

建设项目的实施是把设计图纸和原材料、设备、半成品等变成工程实体的过程,是建设项目实现价值和使用价值的主要阶段,在此阶段投资支出最集中。建筑工程施工周期长、影响因素多、材料价格波动大,更应重视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严格把握、参与设计变更及方案调整,避免施工图预算突破概算。工程建设项目中做好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加强设计变更管理,把设计变更控制在开工前,使其对工程造价影响降到最低。设计变更时要做到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共同参与,先比较分析后变更办法,解决设计变更方案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手段。

合理确定材料价格,控制材料用量。工程造价控制中材料价格控制最主要,材料费在工程造价中占比较大,约为70%。在施工阶段严格按合同控制材料用量,合理确定材料价格,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材料供应渠道多样,材料品种价格繁多,工程造价人员应密切关注市场行情,随工程进度深入现场和市场,掌握第一手市场材料信息和施工情况,为结算时工程造价控制提供有力依据。

提高控制造价意识,分解承包风险。一个工程项目施工周期较长,涉及经济和法律关系复杂,受自然和客观因素影响大,这些会让项目实际情况与招投标情况产生一些差异,因此准确工程计量、严格现场签证、及时处理工程索赔、认真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进度款已成为施工阶段造价控制主要工作。

2、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招投标是为了最终能够签定工程承发包合同,而在此合同中,合同价的执行与监督是承发包价管理的重要工作。工程结算是合同履行的关键,直接关系工程款拨付和承发包双方经济利益。

建筑工程主要依靠工程合同来约束承、包双方的各类建筑市场行为。各方都有相对独立的生产利益,为了自身的发展必然会追求各自最大经济效益,这种相对立的关系让双方相互制约、监督,保证了对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的控制。然而,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和管理工作就显得愈发重要。政府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企业进行自主报价,市场定价,充分利用竞争机制、价格机制,保证竞争公平有序。有关建筑主管部门和造价咨询机构要发挥各自优势,做好协调、监督,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等加强对合同管理,规范工程承发包、设计、勘察、建设监理等招投标,严格监督招、投标市场行为,反对不正当竞争;建立合同审查、考核制度;严审标底,监控评标和定标过程;加强对合同履约跟踪监督;加强对工程支付、合同价与结算方式的管理;保证合同准确、严密、全面、有效和严格执行;强化承发包双方合同意识,提高合同履约率,做好仲裁与调解,减少争议和纠纷损失,提高投资效益。

3、进行工程造价咨询

工程造价咨询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建筑市场主体中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进行全过程监控工程经济活动,分为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阶段概算、施工阶段预算、竣工阶段结算等编审。工程造价咨询作为一个中介服务,应合理、公正、负责地进行咨询服务,主动参与工程各阶段,收集、积累工程建设、市场价格等信息,发挥沟通、控制、服务、监督作用。咨询单位进行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预算、竣工结算等服务,避免了计划与建设脱节,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咨询对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合同管理的作用体现为:

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协助业主进行投资决策,增强其相应的风险意识,制定投资目标。

在设计阶段,协助业主做好勘察、设计单位的选择,签订工程合同并组织实施。设计完成后,参与工程设计及工程概预算审查,对工程计划价格的确定、资源的优化利用等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施工时,协助企业做好招投标工作的准备和招投标文件的发送,对投标书进行协助评审,编制标底,提出决标办法,协助建设方与施工方签定合理的工程承包合同。开工后,加强施工合同监管,督促施工方严格按工程承包合同及工程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合同文件的整理,着重控制此阶段所可能新增的费用,避免结算纠纷。

在竣工阶段,依照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和有关计价标准进行结算审查,加强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正确处理好合同价款及有关工程索赔事宜,维护承、发包双方合法权益。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通过严格的审计把关,签审并提交工程决算审核合理性报告,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合同管理。

4、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制度

招投标工作中要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建设单位按计价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作为标底和投标报价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和市场价格,自主报价。工程量清单采用实物编制法,能充分反映工程的个别成本和实际造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有效地避免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不正当竞争,鼓励施工企业技术创新和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最终控制工程造价。

5、建立工程造价动态信息管理系统

充分利用现代化的通讯手段,建立一整套完整的信息网络和及时可靠的价格信息中心,及时收集和价格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对工程造价各阶段的动态管理。

6、建立良好竞争秩序,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建筑管理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已经从被动反映造价结果转向能动影响项目决策。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和再教育计划,把建筑领域这一方面的从业人员培养成懂技术、晓法律、懂经济、善管理,同时精通计算机和外语的高素质工程造价管理人才。

三、结论

企业充分运用政府和社会咨询机构提供的市场价格和工程信息,从自身情况出发,自主报价,能够有效地做好投资的使用、控制好工程造价、取得最佳投资效益,让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合同管理能够更加规范化、程序化,更好的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马霖.如何加强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管理[J].中华建设.2011(08).

[2]高静茹.论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现状及造价控制[J].江西建材.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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