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范例(12篇)

daniel 0 2024-03-19

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范文1篇1

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的增加,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升级,都给原本趋紧的城市资源、环境供给带来巨大压力。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难以支撑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特别是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置等建设能力尤显不足。在许多传统的城市环境问题还没有得到基本解决的同时,许多新的城市环境问题又接踵而来。城市环境污染边缘化问题日益显现。城市周边地区更多地承担着来自中心城区生产、生活所产生的污水、垃圾、工业废气等污染,影响了城市区域和城乡的协调发展。城市自然生态系统的退化,进一步降低了城市自然生态系统的环境承载力,加剧了资源环境供给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矛盾。

为此,本刊记者就上述问题展开了系列调查,并约请专家学者、有关领导和市民参与到讨论中来。本期我们关注的话题――城市垃圾污染。

全国200多个大中城市被生活垃圾包围

城市垃圾是指城市区域内人们日常生活和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是当前技术条件下不能用于生产和生活的废弃物。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的急剧增加,城市生活垃圾的产量也逐年增加。虽然中国城市居民人均年垃圾产生量低于大多数发达国家,但其总量却相当高,全国660多座城市人均产固体生活垃圾440公斤,每年总量高达1.6亿多吨,占世界总量的1/4以上,且以8%~10%的速度增长,少数城市则达15%~20%。为了减少运输成本,各城市垃圾大多露天存放或简易填埋在城郊附近,历年累积堆存量超过70亿吨,占地约75万亩。现在,全国已有200多个大中城市被生活垃圾包围并逐渐向农村蔓延,1/4的城市找不到合适的地方堆放。专家预计,我国城市垃圾2010年将达到2.64亿吨,2030年达到4.09亿吨,2050年达到5.28亿吨。

仅以北京市为例,目前日产垃圾就达14700吨,全年生产500万吨。据中新社北京二OO六年十二月八日的一则报道称,2006年北京市政府拨付近千万元人民币对位于朝阳区高安屯的“垃圾大坝”进行了专款治理,并取得阶段性成功。建于一九九五年的垃圾场,十年的时间已变为巨型的垃圾大坝,长达二点五公里,宽高均达十多米高。这个曾用空间探测卫星可以观测到距天安门二十多公里处的“垃圾大坝”目前已得到清理。

与这种“兵临城下”情况类似的还有垃圾填埋场加速饱和的问题。海淀区六里屯垃圾填埋场是1999年10月1日正式启用的,当时设计使用寿命是18年,但现在每日的垃圾量远超设计处理能力。据民革海淀区工委调查,2006年海淀区高峰期日产垃圾达到2200吨。该垃圾场处理海淀区垃圾总量的62.8%。按此发展,预计六里屯垃圾填埋场在2010年左右就会关闭,海淀区可能面临生活垃圾没有设施和场地进行处理的局面。

摆在我们眼前的现实情况不容乐观:堆放在城郊和农村的垃圾,大量占用并破坏了人类赖以生存的土地资源。我国耕地面积有20亿亩,如今垃圾堆存侵占的总面积已达5亿平方米,约折合75万亩耕地,相当于每万亩耕地就有3.75亩用来堆放垃圾。垃圾在自然界的衰减时间因质地而异,如烟头、羊毛织物为1~5年,橘子皮为2年,油漆木板为13年,尼龙织物为30~40年,皮革为50年,易拉罐为80~100年,塑料为100~200年,玻璃为1000年。未经严格处理的生活垃圾以其颗粒大,杂质多,可破坏土壤的团粒结构和理化性质,降低土壤保水、保肥能力。倘若每600平方米累计使用10吨以上不合理的垃圾肥,土壤保水、保肥能力要下降10%以上。有些地方因长期使用未经严格处理的垃圾肥,土壤中汞的浓度较之本地其它地方超过3倍。不少垃圾中的化学成分含量较高,如随意填埋,数十年乃至上百年都不会降解,加上有毒成份和重金属含在其中,对土地资源和地下水的破坏具有不可逆转性,唯一办法是生活在那里的人们迁移。很多过去少见的疾病,竟然与我们今天生活环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今天的城郊和农村,明天可能就是城市,今天将垃圾转移到城郊和农村,明天无疑要付出巨大代价加倍偿还。据世界银行发表的中国环境报告测算,每年环境污染给中国大陆地区造成的经济损失达540亿美元,几乎抵消了经济增长量。

小城镇垃圾污染浮出水面且基本无任何控制和处理

中国社会科学院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王世汶研究员在一份研究报道中指出,当前中国城市垃圾的污染问题除在极个别城市有所缓解外,绝大部分城市都面临相当严峻的压力和挑战。同时,小城镇的垃圾污染问题日渐浮出水面,由于基本上没有任何控制和处理过程,随意堆放将对当地土壤和地下水构成严重的污染,其对人身健康的危害形势有重于大中城市的趋向。

垃圾“锁”城

地处辽宁省北部的铁岭,这个“农民”眼中的“较大城市”,就曾经历到一次危机――因为城市垃圾堆放场被农民封锁,导致全市大街小巷垃圾如山,市民郁闷了整整17天,城市的管理者也在危机中整整煎熬了17天。

铁岭市目前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大约有300多吨,多年来一直采取堆埋处理。早在1992年,环卫处便与距市区10公里的铁岭县镇西堡镇李家屯村签订了合同,占用这里的80亩土地,作为全市的垃圾堆放场,合同期为15年,并支付了土地补偿金。开始几年,这里的农民倒也没说什么,但近些年,当地农民却对这处垃圾场的意见与日俱增。

李家屯村的村民诉苦说:“城里人讲卫生,要干净,但农民也是人,也得讲卫生,讲环境保护呀。这几年的夏天,由于这个垃圾场,村里老百姓太遭罪了,做好饭炒完菜马上得盖严实了,不然苍蝇就落一层,纱窗、杀虫药都不好使。村民们抱怨说,一到夏天垃圾场的腐臭气味几里地外都呛人。除了臭气熏天,无遮盖的垃圾、特别是不爱降解的废旧塑料刮得庄稼地里都是。耕地都垃圾化了,农民们还怎么生活?”

村民的举动一时间使铁岭市环卫处措手不及。无奈之下,铁岭市的垃圾只好往调兵山市(县级)的一个地方送,但往返90公里,运输成本实在太高。

满城的垃圾送不出去,市民也是怨气冲天。他们早已习惯了楼院清洁、道路顺畅的生活,一旦看到早晨送出去的垃圾,傍晚还滞留在垃圾箱里,甚至第二天、第三天、第十六天还是如此这般,聚成小山的垃圾,使空气污浊了,让蚊蝇变多了,甚至走路都无处下脚。

被垃圾危机困扰了17天的铁岭,总算新选定了一处临时垃圾排放场,使得全市的垃圾有了新的安身之地。

垃圾处理难题多

铁岭市这次遭遇的垃圾危机,在全国都带有普遍性,只不过是程度各有不同。仅在那一个时期,媒体就先后披露了多起生活垃圾“危机事件”:

据央视报道,山西运城市每天产生的600吨生活垃圾,不经任何防渗漏防污染处理,就直接堆排到一个大坑内。这个大坑是建高速公路取土后留下来的,距市区仅4公里,附近的居民有十几万。运城市环卫处的同志说,垃圾排放场太难找,也承认目前的堆埋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按标准,光是防渗漏层的工程成本就要50元/平方米,运城的垃圾场有80亩,仅此一项就得一千多万元。而按照目前收的卫生费计算,收10年费用才刚够做这个防渗漏防污染工程。

安徽合肥市为了处理每天产生的800吨生活垃圾,则投资1亿多元建起了现代化的垃圾处理场,选择了国外先进的焚烧、堆肥同传统的卫生填埋相结合的工艺。但是由于论证决策失误,垃圾热值过低烧不起来,堆肥成本与售价相抵每吨要净亏340元。本想建成此处垃圾处理场后,25年不再操心,结果却事与愿违,马上就得四处找地方堆放垃圾。

要“爱邻如己”

广西地处珠江中上游。近年来,这个自治区的城镇化、工业化步伐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进入城市,日渐增多的城市垃圾形成了对土地、河流、大气的污染威胁。广西是岩溶地区,四季多雨,地下水与地表水是相通的,如果填埋的垃圾不进行无害化处理,将对珠江流域造成污染。

广西已把珠江中上游支流郁江、邕江、左江、右江沿岸的城市、城镇,列为当前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的重点。据悉,广西大部分市、县都已建立了垃圾堆放场,南宁、桂林、柳州、玉林、贵港、钦州、防城港、百色等城市等主要城市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已经相继投入运行。根据自治区政府制定的目标,2005年末,“四江”流域新增垃圾日处理能力2890吨,全区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南宁市更要达到100%。

水利部珠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监督管理处高级工程师刘晨说:“广西流入广东的西江,是澳门、珠海、佛山、中山、肇庆等沿江城市的唯一饮用水源。广西对垃圾实行无害化处理,对上述城市的水源保护将起积极作用。”

农村垃圾问题

城乡经济快速发展正在改变广大农民的传统生活习惯。过去,农村垃圾以炉灰为主,和人畜粪便一起施于农田。现在许多农民也和城里人一样,上超市、逛商场、大包小包地购物,商品包装废弃物多了,由此产生的“白色污染”日趋严重。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的生活垃圾由过去容易自然腐烂的菜叶瓜皮发展到塑料袋、碎玻璃、破石棉瓦与腐败植物的混合体,其中许多东西不可降解。农村垃圾成分变化,使土地失去“自我消化”能力,又无人收集和科学处理,造成了对土壤和自然环境破坏。自2000年以来,全国农村城镇化(特别是珠三角、长三角地区等)进程明显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集聚到新建的中心村和小城镇,这使昔日分散在广大乡村的垃圾等随人口集聚而日益集中化。而这些地方的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要么根本没有,要么严重不足,因此垃圾处理难题由隐性呈显性,造成当地环境恶化。

我国垃圾处理尚属初步阶段,每天有数以万吨的垃圾不能有效处理

近年来,我国城市垃圾在产量迅速增加的同时,垃圾的构成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传统的城市垃圾以有机垃圾为主,近年随着高分子合成材料、塑料、干电池及各种包装材料的大量使用,垃圾组成日趋复杂。目前,我国城市垃圾中有机垃圾占60%~70%,塑料占8%~9%,玻璃占3%~5%,纸张占2%~3%。因此,垃圾中的可燃物和可回收物明显增多,可利用价值增大。随着人口的增长,经济迅速发展和消费类型的变化,导致一些城市垃圾产量和成分发生了显著变化,突出表现在:(1)有机物增加;(2)垃圾容重迅速下降,可燃物增多,垃圾的热值呈上升趋势;(3)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物(纸、塑料、玻璃、金属)迅速增多;(4)可利用价值增大;(5)由于城市煤气化率的提高,燃煤减少,导致垃圾中煤渣和灰土成分明显减少,但有毒有害物逐渐增多。

目前世界各国的垃圾处理方法主要有堆放、填埋、焚烧、堆肥4种:

l露天堆放是不对垃圾作任何处理,仅从城里集中运到城郊随意堆放,这样日复一日,在一些城市形成一个个大小不等的垃圾堆,蚊蝇成灾,成为病菌、病毒繁殖地。这种方法上污染空气,下污染水源,还浪费土地。因此,许多国家严禁这种堆放。

l卫生填埋是世界上常用的处理垃圾量最大的4种方法之一。美国用这种处理的垃圾占总量68%,欧洲一般在50%~85%,卫生填埋避免了露天堆放产生的问题,但卫生填埋场的渗出液容易污染周围土地和水体,缺点是建填埋场占地面积大、使用时间短(一般十年左右)、造价高、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资源浪费了。

l焚烧即通过高温热化学处理,将垃圾燃烧成灰渣后填埋。焚烧使垃圾体积缩小50%~95%,但烧掉了可回收的资源,释放出有毒气体,如二恶英、电池中的汞蒸汽等,并产生有毒有害炉渣和灰尘。

l堆肥是利用自然界广泛存在的微生物发酵转化产生热量和腐殖质,成为农作物的营养,从而达到处理垃圾、净化城市环境的目的。这种方法需要人们将有机垃圾与其它垃圾分开才行,它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目前,我国的垃圾处理还处于一个初步发展阶段,很多城市始终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垃圾处理问题,每天都有数以万吨的垃圾不能有效处理。目前约90%的城市垃圾最终以填埋方式处理,其中约有一半的垃圾未经处理直接填埋、露天堆放、自然填沟或填坑,河流沿岸甚至成了天然垃圾堆放场,不能做到及时覆盖,不具备完善的垃圾渗滤液收集、排导和处理设施,也无完善的填埋气体排导和处理设施。城市垃圾处理只有部分实行堆肥处理,而堆肥处理大都为静态露天堆肥,臭气和污水没有得到严格的处理,焚烧处理的烟气排放控制还没有严格落实。

为了应对城市垃圾给城市人民生活与经济发展带来的威胁与挑战,地方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以北京市及其周边的县区为例,在“十一五”期间,北京将对垃圾处理的工艺系统进行科学配比,焚烧、堆肥、填埋比例将达4∶3∶3。据市政管委资料显示,北京市年产生生活垃圾536.93万吨,采用单一的填埋处理每年会消耗500亩左右的土地。截至去年底,北京对垃圾的处理中,3.1%进行了焚烧处理;8.4%堆肥,制作成垃圾肥料;88.5%则实现了卫生填埋。

在“十一五”期间,北京分别在朝阳、海淀、丰台、昌平、通州、顺义、房山、密云等区县,规划建设9座垃圾综合处理厂。到时,将拥有13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北京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

2006年7月北京市规委评审通过了《北京市生活垃圾对环境影响及规划方向区选址报告》,确定了24处生活垃圾填埋规划方向区。报告将全市划分为禁止填埋区、限制填埋区和可填埋区。报告在可填埋区和限制填埋区内,优选确定出24处规划方向区,其中山区9处、平原区15处,并按其适宜性大小作了排序。

为了防患于未然,北京市政管委已经完成了北京所有13个大型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应急预案制定,垃圾山遭遇滑坡、火灾、暴雨均有应对措施,而垃圾填埋后的沼气收集、渗沥液处理和消减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也全部在预案之内。

据市政管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本市居民人均的日产生活垃圾量虽仅为0.82公斤,但全市的日产垃圾却达到1.47万吨,年产垃圾500万吨左右,而其中的近90%是无害化卫生填埋,13个填埋场时刻都在“狂吞猛咽”,而如高安屯、阿苏卫、安定、北神树这样每天都“吞进”2000吨以上垃圾的填埋场一旦遭遇突发事件将直接影响到北京的卫生环境。

“一个大型垃圾填埋场停止运转,将有至少两个城区的垃圾无处‘安身’,而市民都将生活在垃圾山边,这样的场景想起来都可怕,所以《垃圾填埋场应急预案》有着特殊的意义!”市政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市政管委环卫设施处卫潘明副处长介绍,一个填埋场如遇紧急情况,其他填埋场将伸出援手,垃圾处理将实现全城联合调度,“消化”掉其垃圾量,而不使垃圾滞留城区污染环境。目前,市政管委已经建立了垃圾联合调度的指挥系统,该系统能随时启动。同时,预案中也制定出了垃圾填埋场遇紧急情况后完善的处理措施。

不久前开工建设的北京市最大的垃圾综合处理厂――位于通州区台湖镇的董村分类垃圾综合处理厂,总投资1.8419亿元,占地面积约23459平方米,该项目采用国际先进的有机垃圾厌氧消化技术,可将有机垃圾进行资源化、能源化处理,转化为肥料和生物燃气。光是每吨餐厨垃圾就可生产燃气100立方米左右。同时,通过机械、生物综合处理使最终废弃物填埋量减少,垃圾减量达到60%。该处理厂建成后,可日处理生活垃圾650吨,其中200吨为餐厨垃圾。

走近六里屯――大城市里的大型现代化垃圾填埋场

1月17日上午,天空瓦蓝,阳光明媚,在即将抵达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六里屯时,记者被眼前的情形足实地“震撼”了,树上、田里以及水塘边,无处不在的乌鸦让本刊记者联想到了某些恐怖片里的景象。

与此同时,一股让人窒息作呕、味道复杂的浓烈臭味穿过汽车的各个密封部位,缓缓地执著地钻进每个人的鼻腔,我们明白――六里屯垃圾填埋场就在附近。

“我来这里工作了一年多了,对于这种味道已经麻木了,吃饭的时候只能躲在屋里”,与垃圾场一墙之隔的沥青厂一位李姓的小保安一脸的无奈,“工作就被安排在这里,只好这么忍着了”。

事实上,相比附近的居民,小保安还算比较“幸运”。事实上,从2000年以来,随着海淀区六里屯垃圾填埋场的启用,就有众多的社区居民和周边企业向政府有关部门多次反映这些情况,并引起了政府的关注。环保局、办等部门也向投诉者进行了解答;2005年底,有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前往垃圾场进行考察并提出了相关提案;2006年,包括CCTV2在内的多家媒体也就此做了多方面的报道,但由于种种原因,垃圾场臭味扰民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治理,甚至愈来愈严重。

“我就负责垃圾场前面这条马路的卫生,你们现在来得不是时候,夏天从车上流下的汤汤水水那才叫个味儿”,身着环卫黄马甲,脸上戴着略显旧色的大口罩,肩上扛着一把大扫帚,尽管捂得严严实实,记者还是能感到西六里屯村民韩大姐的朴实爽朗,她指着身后的一块宽阔农田说:“你们不会是丈量厂房的吧,这个电厂我看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韩大姐所指的电厂是根据海淀区总体规划,将在六里屯垃圾填埋场的南侧,新建一座投资超过8亿元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此规划让所有关注海淀北部新区发展的社区居民忧心忡忡,他们担心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六里屯垃圾场臭味扰民的问题,还会导致周边地区环境的进一步恶化。

告别韩大姐后,记者继续向东前行,终于在另一处土坡上看到垃圾场全景:这个场地像一个露天矿,运输垃圾的汽车从坡到下道坑底,倾倒完毕后挖掘机、铲车再将垃圾平整处理,远处的缓坡上覆盖着一层黑色的物质,显然是防止渗漏所作的措施。在整个坑底的正东方,是垃圾场已经完工的一期工程,平整的黄土层上远近有致地树立着透气口。

一个看上去井井有条的现代化垃圾处理厂,如何成为一个“臭气远扬”的空气污染源,这一切似乎不太可能,但弥散的气味和散落在树梢的乌鸦却又在无声地证明着。

“我到厂里工作30多年了,闻到这种味道是近两三年的事情”,为了能够找到受害最严重的居民,记者决定前往位于垃圾场下风头西南方向的砖瓦厂宿舍区。在一处平房宿舍区,王师傅正在跟邻居们晒太阳,“特别是下雾天,味道更重,工作都没法干了,晚上经常臭气熏醒,有时想吐,脑瓜皮子疼,如果处理效果好,我们也不反对垃圾焚烧厂上马”。

记者打车途中,开车的年轻师傅显然见多识广,“将来垃圾场西边的村子要改造,主要是为了利用垃圾发酵后产生的沼气,环境肯定会好起来,这得需要时间”。

海淀区六里屯垃圾填埋场位于海淀区永丰乡,南距海淀镇12公里,西距京密引水渠3公里,占地面积46.53公顷,是在原西六建材工贸公司取土坑基础上建成。填埋区占地面积为357900平方米。工程设计日处理量为1500吨生活垃圾,总填埋高度50米,其中地下26米,地上24米,填埋容量1245万立方米,设计使用寿命18年。填埋区分一期和二期工程。一期工程141500平方米,1998年10月开始建设,1999年9月25日竣工,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为解决海淀区的生活垃圾消纳问题,投资并委托海淀区政府建设的环保工程。二期工程2002年6月竣工。2004年11月,一期工程地下部分已经填平,启用二期工程。也是北京市大型现代化垃圾填埋场之一,每年卫生填埋65万吨生活垃圾。

记者通过调研相关记录并从海淀区六里屯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现场观察,海淀区六里屯垃圾填埋场属卫生填埋,应当说比较严格遵守了国家现行管理标准。垃圾转运车运来垃圾,经过地磅过称,进入指定作业区倾卸垃圾。倾卸后的垃圾经推土机推平为1米厚的平台,由压实机压实为每立方米0.8吨,再进行二次循环。当垃圾单层厚度达2米时,使用黄土和经过破碎后的渣土当日覆盖。覆盖厚度为0.2米。覆盖过程中同步进行喷水降尘、消毒处理。为了防止白色污染,在填埋区下风口方向,安装了简易防飞散网。

为解决生活垃圾挤压渗出的污水问题,记者了解到,二期工程填埋区垃圾防渗层采用先进的防渗膜,好像把一个“塑料盆”放进坑里,确保不污染地下水资源。工程曾在坑底膜上铺满了卵石,并按照工艺的要求,将卵石摆成一定规则的几何图案,形成渗沥液导排层,以便垃圾渗沥液的排出。在填埋场周围,布置了8个地下水检测井。

为有序导出沼气,在填埋体中设置沼气收集导管,其间距30米,行距60米,呈品字形排列。沼气经收集导管导出后,排入大气。

尽管六里屯垃圾填埋场是北京市现代化垃圾填埋场之一,但是垃圾卫生填埋方式还是带来一些新问题。在海淀区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上,九三学社海淀区委的一份名为“对六里屯垃圾填埋场环境治理的建议”调查报告指出,调查组在六里屯垃圾填埋场周边,闻到了强烈的刺激性气味、看到了污水横流,也看到大量的麻雀、乌鸦等鸟类在垃圾填埋场内觅食。调查组同时了解到,周边居民对六里屯环境,有不满情绪并对垃圾处理有恐慌心理。九三学社海淀区委调查组认为,周边群众强烈反映的六里屯垃圾填埋场扰民问题,一方面是由于现有设施或技术问题造成,另外也有一部分误解。

针对附近小区居民反映的情况,究其原因,是垃圾填埋场消纳的未经处理的生活垃圾,有机成分多,在填埋一段时间后,会产生大量的气体――沼气,其主要成分是甲烷。每吨生活垃圾可产生200立方沼气,需要用收集导管导出排放。沼气又是一种温室气体,其温室效应为二氧化碳的40倍。沼气还含有硫醇类、硫化氢、氨等气体,异味严重,对空排放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填埋区表积污水和作业面水分蒸发也给周边环境带来异味影响。污水处理区在停留和处理过程中也会产生异味。由此产生对周边环境的异味污染和扰民问题。

目前政府正在积极想办法解决六里屯垃圾填埋场饱和问题。在海淀区政协委员咨询问政会上,海淀区市政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赵利华透露,目前六里屯新封闭式垃圾焚烧厂的地质勘探、环保测评和发改委立项均已完成,正在批复之中。新建的封闭式六里屯垃圾焚烧厂的规划中,将建设2台日销600吨垃圾的焚烧设备,远期目标则是达到日销1800吨以上的垃圾。

关于六里屯垃圾填埋场污染扰民的问题,北京市海淀区环境保护局非常重视。去年七月,区长周良洛就主持召开六里屯垃圾填埋场专项整治专题会。刘长利副区长牵头组织各单位召开了整治工作会,各单位迅速开展了相关工作。环卫中心出动约1300车次,清运填埋场东北侧垃圾堆约30000吨,有效地改善了周边环境,避免了垃圾随意堆放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水务局和环卫中心积极协作,开展污水处理设施扩建工程的规划工作;对垃圾喷洒药剂,减少新鲜垃圾填埋产生的臭味;在填埋场下风向安装喷雾幕墙,阻隔臭味的扩散;在填埋场开展植被种植实验,利用植物吸附提高空气净化能力。

针对异味扰民的短期内的解决办法是,在六里屯垃圾填埋厂迎风口处建设100多米长的水泥墙,阻挡气味飘散,同时加除臭剂并及时附土。填埋场垃圾在经过5年的发酵后,沼气的密度刚好达到了50%,区里已启动沼气综合利用工程。将来,配套建设的小型发电厂投入运行后,沼气可以直接用来燃烧发电,就可以基本免除异味污染扰民问题。

垃圾,其实是“放错了位置的资源库”

城市垃圾出路何在,已成为全国大中小城市发展和农村城镇化建设中的热点。按照传统做法,我们今天所采取的以清运、中转、堆放、填埋等消纳垃圾的处置方法,的确不是一种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方法。如何改变这种垃圾处置现状呢?那就是必须坚持城市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使被人称之为“放错了位置的资源库”的城市垃圾,真正达到变废为宝、物尽其用的目的,不再危害人类生存环境。

当前处理垃圾的国际潮流是“综合性废物管理”,就是动员全体民众参与减少浪费(Reduce)、物尽其用(Reuse)、回收利用(Recycle)。当全社会的消费者都这样做时,生活垃圾的总量和城市处理垃圾的负担就会大大减少,垃圾填埋场的使用寿命就会延长。由此节约了土地,降低了垃圾污染的威胁。为了可持续发展,形成良性循环,城市垃圾最根本的出路是实行垃圾从源头分类,提高回收利用效率,尽快实现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中小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综合处理,要政府搭台、居民出费、企业唱戏。在选择垃圾处理方案时,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日产垃圾总量、资金承受能力、城市环境状况、地下水位等等,确定垃圾处理方案。例如,某一县级市仅十几万人口,日产垃圾量只有100多吨,要上焚烧发电项目,为筹措资金跑了几年,耗资数万元,浪费了2~3年时间,结果一无所获。事实上这种规模的垃圾量上发电项目是不合算的。因为,垃圾中可使用的能量相当十几吨标煤,而投资至少要1亿元以上。日产垃圾在1000吨以下的中小城市可以采用综合处理垃圾方法。我国是个农业大国,长期过量地使用化肥,已经造成土地板结,需要用有机肥来改良土壤。而将垃圾中有机物质白白烧掉,既浪费资源又污染环境,是不可取的方法。

中小城市垃圾处理采用堆肥的完善与延伸――无害化综合处理,将垃圾中各类物资分类回收循环利用,垃圾中可降解的有机质进行发酵制有机复合肥,可实现农业的增产增收,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因此,我们在制定垃圾处理方案时,社会效益也是一项应当考虑的重要内容,无害化综合处理是适合国情的中小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优选方案。

(一)源头控制――减量化

首先,必须对垃圾实行源头控制。从生产者、消费者开始,改变生产工艺,减少消耗有用物资,简化包装,从每个生产、经营单位产生垃圾的每家每户做起,使垃圾产量不断减少。要规范产品的包装行为,制定限制过度包装的法规,限制某些一次性包装品和生活用品的使用,对销量大的一次性生活物品应课以环境税。还应进一步推行城市环卫有偿服务,逐步按垃圾数量征收垃圾处置费,运用经济杠杆,激励市民和单位自动减少垃圾产生量。

(二)综合利用――资源化

使一切有用的资源先从垃圾中分出来,那所剩下的、真正属于需要清运的“废物垃圾”就很少了。有人做过试验,从自家开始垃圾分类收集做起,最后只剩下原有垃圾的20%是真正的废弃物,大部分都可以回收利用。在实施垃圾减量化的基础上,还会有垃圾产生,对这些垃圾应实行资源的综合利用,使废物资源化。要不断扩大垃圾分类收集的范围,在有条件的街道、商店、学校和单位,可以先提倡收集废旧塑料,消除白色污染;进而对碎纸、碎玻璃、废电池、废金属等有用废物,进行分类收集,不断提高垃圾分类的收集率。综合利用,大有作为。政府有关部门需要下决心,积极扶持、振兴、发展门类齐全的废品回收业,开展垃圾资源再生利用工作。从法规上、政策上、资金上、技术上给予特殊的倾斜、支持和鼓励,尽快提高垃圾回收和综合利用比例,真正做到变废为宝,物尽其用。

(三)科学处理――无害化

经过减量化和资源化后,所剩有机或无机固体废物,再进行终端的无害化处理,同时仍然可以将部分废物变成有用的资源。当前国内外采取无害化处理的措施有:卫生填埋,采用分层压实填埋,在衬层内防渗漏,并设有渗滤液回收处理装置及导管排沼气,用于发电或供热等防污染及综合利用措施;垃圾堆肥,将垃圾中的有机物经堆存发酵后形成稳定的无臭味有机肥料,投资较大,但有回收效益;焚烧发电,对具有可燃性的垃圾采用在焚烧炉内燃烧产生热能发电,需处理好排气及排渣等污染防治措施,废渣可烧砖或填埋。

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范文篇2

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落实《xx市城市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xx市‘垃圾革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及《关于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秋雷”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x执〔xx〕xx

号)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垃圾(含建筑渣土、装修垃圾、拆迁垃圾等)、生活垃圾处置管理,规范建筑垃圾产生、运输、消纳秩序,全面解决好当前生活垃圾乱扔乱放、治理滞后等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处置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力量开展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有效管控建筑垃圾产生源头,规范收集、中转和运输环节,实施全程许可控制;严厉打击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净化清运市场,促进建筑渣土、装修垃圾平衡消纳,全面提升全市建筑垃圾管理水平。有效解决城乡生活垃圾违规堆放、量大面广、脏乱恶臭等环境污染问题;实现城乡环境整洁有序、生态宜居,普遍增强城乡居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整治时间

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

三、整治内容

1.

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

1、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运行。严把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关,严肃查处未经许可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监管,严肃查处未按规定线路运输、未在指定消纳场地消纳等违法行为。

2、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进一步加大对施工现场进出口检查力度,完善专人冲洗进出车辆措施,及时清扫现场出入口的主要道路,禁止带泥上路,确保净车离场;妥善处置建筑工地污水泥浆,不得溢流到临街路面,未经沉淀处理的废水不得直接排入排水设施或渠系;及时清运施工现场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临时堆置应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堆放的零星废弃物以围栏隔离;严肃查处在施工现场乱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占用人行道堆放物料的违法行为。

3、加大工程运输车辆路面执法力度。针对建筑垃圾偷倒乱倒、严重影响市容的情况,进一步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密闭运输、抛撒滴漏、

带泥上路、随意偷倒乱倒等各类违法行为,从严查处。

2.

生活垃圾处置提升专项行动

3.

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重点查处未按要求分类投放各生活垃圾的分类单位,以及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投放管理责任人;严禁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对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的行为,对负有垃圾处置责任的单位未签订协议或者未核实最终贮存、处置、利用情况的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4.

加强餐厨垃圾监管。督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与其他餐厨垃圾分类存放,严肃查处随意排放餐厨垃圾和不按规定设置使用环保环卫设施的行为;督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按规定与收运单位签订作业合同,严肃查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未取得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收运处置的违法行为,加大餐厨垃圾流入生猪养殖场这一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严格监督收运处置单位按标准规范分类收运处置餐厨垃圾,严肃查处不按规范标准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的行为。

5.

城区卫生死角清零专项整治行动

1.

深入排查,加强源头管控。加大背街小巷环境卫生和陈年垃圾的清运处置力度,消除卫生死角,进一步查处影响环境卫生管理的违法行为。按照分类、利用、环保、规范的要求,积极做好装修垃圾分拣利用、规范运输、依法消纳等处置政策宣传,加大装修垃圾相关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查处擅自将装修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擅自将装修垃圾混入生活垃圾、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装修垃圾等违法行为。

2、创新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利用非现场执法模式工作优势,充分发挥智慧城管系统、天网工程等平台拓宽取证渠道的作用,创新科技+执法模式提升执法效力,对辖区内卫生死角逐一处置到位,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四、行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协同。开展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整治是规范工程运输市场、解决市容顽症、营造良好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各中队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责任、分解任务、扎实推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建立健全协调合作机制,加强沟通、紧密协同,合力解决整治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整治工作效率。

(二)依法整治,文明执法。要按照“宣传教育在先、执法查处在后”的文明执法要求,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自由裁量标准,做到既严格执

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范文篇3

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1  随着环保小卫士”这一主题活动的深入,孩子们对如何保护环境已有了一些了解。孩子们经常会说到:我们要保持教室和幼儿园环境的整洁”、不乱扔垃圾”、不乱采摘花草树木”……但在日常生活中随手乱扔废纸、瓜果皮、塑料袋的现象依然存在。针对这些情况我们开始关注细节,引导幼儿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让孩子从小懂得怎样去保护环境卫生。相信这样的教育对幼儿的影响是很深远的,孩子将受益终身。

  一、活动目标

  1.了解垃圾可以被人们通过多种方式处理,懂得垃圾分类的益处。

  2.有环保意识,做到积极正确对待日常生活中的垃圾。

  二、活动准备

  1.布置两个区域:垃圾王国”和清洁城堡”。

  2.自制贴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标志的垃圾桶两个。

  3.课件:有关垃圾的动漫视频,垃圾分类标志卡片。

  4.一次性手套若干。

  三、活动过程

  1)开始部分:参观和交流

  1.教师带领幼儿参观垃圾王国”和清洁城堡”。

  2.请每个幼儿以小市民的身份选择自己喜欢居住的环境。

  3.教师组织幼儿交流,谈谈居住在垃圾王国”和清洁城堡”的感觉会有什么不同?

  4.教师提问:清洁城堡”这么干净,请幼儿想想城堡里的垃圾到哪里去了?

  2)基本部分:了解垃圾的分类

  1.幼儿观看有关垃圾的动漫视频,思考并回答以下问题:

  a.垃圾是怎么分类的?(可回收和不可回收)

  b.哪些垃圾是可以回收的,哪些垃圾是不可以回收的?(废纸、塑料、玻璃、布料等属可回收垃圾,烟头、鸡毛、油漆颜料等属不可回收垃圾)

  c.垃圾有哪些处理方法?(填埋、焚烧、堆肥)

  d.哪些垃圾是有毒垃圾?(废电池、日光灯管、化妆品等)

  2.再次观看垃圾动漫视频。

  3.认识垃圾分类标志

  4.教师出示垃圾分类标志”卡片,幼儿猜测该标志的含义,并说说在哪里见到过这些标志。

  5.请幼儿谈谈自己家的垃圾平时是怎样处理的?

  6.欣赏教师自制贴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标志的垃圾桶。

  四、游戏

  1.幼儿使用一次性手套帮垃圾王国分类清理垃圾,让垃圾回家。幼儿分两组:一组清理可回收的垃圾,另一组清理不可回收的垃圾。

  2.将分类后的垃圾捡到教师自制的两个垃圾桶内。(贴可回收和不可回收标志)

  3.欣赏变干净美丽的垃圾王国,请幼儿给它取好听的名字。

  4.教师将垃圾桶的垃圾交给幼儿园的清洁工处理。

  五、活动延伸

  1.组织幼儿参观垃圾收购站。

  2.幼儿给自己家的垃圾桶设计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标志。

  3.向家人和朋友宣传垃圾分类的益处,并实际行动。

  六、活动反思

  这节课通过带领孩子们参观和比较垃圾王国”和清洁城堡”,让孩子们发现我们都喜欢在美丽而干净的环境中居住和生活。更重要的是让孩子懂得保护环境不是每个人随口说说而已就可以做到的,我们要从自己开始,从幼儿园和自己家的周边环境开始,将我们生活中的垃圾分类,送回属于它自己的家。从小培养幼儿保护环境的良好行为习惯,让每个孩子都成为环保小卫士,为美化环境献出一份微薄之力。

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2

  一、活动背景

  为了保持xx幼儿园的清洁卫生,培养xx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小朋友的环保意识,提高教职工及幼儿的环保技能,让教职工、幼儿懂得垃圾分类回收有利于变废为宝,实现垃圾资源化,有利于减少管理成本,实现垃圾分类量化递减,有利于综合利用,实现垃圾的无害化等好处,建设可持续发展的节约型社会。

  根据本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全园教职工及幼儿严格遵照执行,自觉养成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好习惯。

  二、垃圾分类管理原则

  垃圾分类管理人人有责,垃圾分类从幼儿做起,加强管理,园令畅通,重在实效化,有奖有罚,持之以恒。

  三、垃圾分类宣传总动员

  1、xx幼儿园垃圾分类工作小组

  组长:xx

  成员:xx、xx

  2、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

  进行全园动员宣传,充分认识减少幼儿园垃圾和节约资源的重大意义,明确垃圾分类收集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举措。实行校园垃圾分类处理,美化幼儿园,改善幼儿园环境质量,是一件利园利师利幼儿的利国利民大事。

  3、加大宣传力度

  把分类的具体方法标示在显眼处,要让每一位教职工和幼儿都了解我园的垃圾分类和处理办法,并自觉遵守,分类首先要从源头上把好关。

  4、利用网站、微信平台、智慧树、LED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

  大家牢记垃圾分类原则,懂得垃圾分类知识,在潜移默化中养成自觉对垃圾分类投放的习惯。在幼儿园中开展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活动,不但可以使资源循环再利用,节省资源,还可以培养学生环境保护的意识。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全面推广和落实完善的垃圾分类处理政策,建设一个和谐,美丽,节约型的社会。

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3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增加,垃圾围城之困日显突出。为打造生态宜居幸福新冉义,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和文明意识,根据《2011年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国家及成都市鼓励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及资源化利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指引,围绕建设生态宜居幸福清溪的目标,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建立生活垃圾综合管理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促进城市精神文明与生态环境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协调管理。坚持统一领导,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强化属地管理、综合协调和分工协作运行机制,加强宣传引导。

  (二)科学易行。各村社区结合分类收运和处置方式,按照先粗后细、先易后难原则,制定科学分类方法,方便居民操作。

  (三)示范推进。各村社区通过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四)统一规划。各村社区系统考虑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各

  环节之间的衔接,配置配套的环卫收运设施设备。

  三、推行区域

  冉义镇7个村社区作为我镇2011年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区域。

  四、工作目标

  2011年,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村社区建立垃圾分类收运体系,配套相关设施设备;2011年底,力争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55%,在全镇范围内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逐步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提供经验借鉴和基础保障。

  五、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方法

  (一)分类标准

  目前,我镇群众环卫意识尚处于初级阶段,试点区域采用粗分法,根据生活垃圾来源、成分构成和目前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四类。

  1、可回收物:指生活垃圾中未污染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如纸类、塑料、玻璃和金属等。

  2、餐厨垃圾。指居民家庭生活和宾馆酒店、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食堂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具有含水量高、易被生物降解、产生臭味、产生渗沥液等特点。主要包括:废弃和剩余的食品、蔬菜、瓜果皮核、茶叶渣、废弃食用油等。

  3、有害垃圾。包括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具有易燃性、腐蚀性、爆炸性以及传染

  性等特点,混入生活垃圾容易造成二次污染。主要包括:废电池、日光灯管、水银温度计、油漆桶、过期药品、废化妆品以及电子产品等。

  4、其它垃圾。包括除餐厨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所有生活垃圾,含大件垃圾等。大件垃圾指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品,如废旧家具用具、废旧大件电器等。

  (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设施配置

  1、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设置垃圾收集固定点,并按照分类标准,配备不同颜色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对收集的垃圾类型标识清楚,容器设定位置应相对固定,并符合方便居民、不影响市容观瞻、不妨碍交通、利于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机械化收运作业等要求。另外,对有害垃圾收集桶要做好防渗透等处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2、垃圾收运设施配置

  生活垃圾的分类收运设施要与前端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投放设施相配套,并统一外观和标识,实行密闭运输。

  3、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配置

  根据需要配置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处理餐厨垃圾和部分落叶、杂草、枯枝等有机垃圾。

  (三)分类投放

  按照分类标准,将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后(试点期间由政府免费提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袋”和其他垃圾收集袋”),分类投放

  到相应收集容器,由环卫工人负责分类装运。此外,可回收物还可预约服务企业上门有偿回收或自行送至再生资源回收点;大件垃圾可通过电召预约上门回收。

  (四)分类收运

  垃圾分类收运实行分类手推车收集+压缩转运”机制。分类收集可采用手推车或直接配备带轮带盖垃圾桶。其中,分类手推车收集要满足以下要求:

  1、配备经过岗前培训的环卫工人,负责清运垃圾收集容器的垃圾;

  2、环卫工人配备的专用手推车要密闭、有分类装载功能,可分装多类垃圾。

  五、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冉义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曹光平(党委副书记、镇长)副组长:吴永琪(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成员:喻旗(党政办公室主任)

  杨港(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康志忠(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熊小平(社会事务办主任)

  李建伟(垃圾清运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永琪同志兼任,办公电

  话:8875903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和推进,具体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宣传、监督、检查和考核的落实,协调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经费。

  六、实施步骤

  1、召开工作动员会: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召开一次工作动员会,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布置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此项工作在2011年10月4日前完成。

  2、前期准备工作:协调村社区完成试点小区垃圾产生情况、垃圾成分调查;购置垃圾分类收集桶,做到合理布点、标识清晰,按要求配备专用手推车、运输车辆;确定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和有资质的废物处置单位。此项工作在2011年10月15日前完成。

  3、开展宣传培训:通过标语、广播、会议等开展舆论宣传,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对保洁队伍进行组织培训,此项工作与前期准备工作同步进行,在2011年10月20日前完成。

  4、启动工作:在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袋、收集桶及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等专门设施配置到位的情况下,启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试点工作应在2011年10月20日底前完成。

  5、总结经验:2011年底对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重点提炼试点经验;按照市工作安排,制订下一步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计划,积极扩大分类收运处置

  覆盖范围。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推进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指定专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检查指导,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资金保障。工作开展期间,宣传教育活动经费和生活垃圾分类区域内分类垃圾袋、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收运设施及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配置所需经费等由镇村两级财政予以解决。

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范文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全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X政办字〔2019〕X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字〔2022〕X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提升城市品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1、各村(居)、社区于2022年6月10日前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亭选址,6月20日前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亭地面硬化,硬化标准3.1米*1.5米*0.15米,放置4个垃圾桶,2个其他垃圾桶,1个有害垃圾桶,1个可回收垃圾桶;部分人口密集地段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加大收集亭面积,增加垃圾桶数量。

2、各责任区于9月20日前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居建设,各社区于9月底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样板小区打造。2022年年底前,XX街道全域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三)分类标准

生产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实施垃圾分类的主体。各责任区、各村(居)、各社区居委会、街道各部门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3类进行分类,城区各餐饮单位和集中供餐单位增加“餐厨垃圾”分类,提高资源化利用;市政道路、园林景区、公共交通、文化体育、健身广场等公共场所,按“可回收物”“其他垃圾”2类进行分类。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全民参与。

街道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职,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导镇政府工作人员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示范引领,积极推广。

街道机关单位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优先推动职工餐厅、下属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三)完善机制,全面推进。

逐步完善各类体制机制,制定科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完善分类、收集设施设备,加强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衔接,形成统一完整、协同高效的全流程运行体系。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构建全程分类体系

1、分类规范投放。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制度,明确管理管理人、责任范围,做好责任范围内分类宣传教育及日常监督工作。

2、细化分类收集。合理设置规范统一的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和分类收集容器,并统一分类标识。各村(居)负责垃圾分类收集亭地面选址硬化,国源保洁公司负责收集亭建设及垃圾桶更换;垃圾分类宣传牌由街道统一制作安装。各社区负责协调各小区物业收集亭选址、硬化,垃圾分类志愿者设立,规章制度制定等;收集亭建设、垃圾桶、垃圾分类宣传牌统一由街道制作安装。

3、实施分类运输。按照分类运输要求和生活垃圾产生量,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时间和路线。对于未实行垃圾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建立责任倒逼机制,确保分类质量。

4、实行分类处置。按照垃圾分类标准,对垃圾实行分类处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由专业公司统一收集、统一处置,其他垃圾由保洁企业统一运送至县生活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加强各责任区创建

按照县里要求,我街道年底全域创建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街道以责任区为单位,严格按照示范片区创建标准,全力推动各责任区创建工作。各责任区由责任区书记负责,要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作用,引导群众开展垃圾分类,通过微信公众号、村村响广播等形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引导,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主体、分类类别、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实现全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积极推进源头减量分流

积极推行净菜上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和一次性用品,减少浪费和污染,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坚持“大分流、小分类”的基本路径,不断完善“大分流”体系,开展专业垃圾源头分流,积极探索专业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强建筑(装修)垃圾管理,引导居民对建筑(装修)垃圾开展源头分类和袋装堆放。通过交换、翻新等措施,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利用大件垃圾。建立废弃木材回收体系,加快废弃木材实现资源化再生利用。鼓励绿化养护企业通过就地粉碎、堆肥等方式做好枯枝落叶等绿化垃圾的就地资源化利用。农贸市场、果树批发市场、超市等市场有机垃圾应转送到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

四、保障措施

1、成立领导机构,强化组织保障。成立XX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对全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指导、部署和协调。同时各村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宣传推进。

2、广泛宣传发动,推进行动自觉。街道利用微信公众号、明白纸、宣传栏等渠道,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标语、村民会议等形式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使群众充分认识到实施垃圾分类工作的重大意义,掌握垃圾分类的方法,全面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门进户,人人参与。

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范文

一、充分认识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取得一定进展,城市环境卫生水平明显改善。截至20*年底,全省建成运行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43座,无害化集中处理率达64%。但仍存在许多问题:全省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急剧增加,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不足,无害化处理率低,大部分县(市、区)生活垃圾采取露天堆放或简易填埋方式进行处理,垃圾处理收费难,垃圾处理产业化进程相对滞后,特别是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生活垃圾对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呈现加剧趋势。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城市建设管理面临的紧迫任务。当前,国家实施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的重大决策,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供了良好机遇。各级、各部门要从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政府主导、配套联动,统筹规划、协调发展,设施共建、资源共享,经济适用、运行安全,创新机制、提高效益,以城带乡、城乡统筹”的原则,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作为执政为民、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具体行动,作为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省建设的首要任务,列入重要日程,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完善政策,强化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目标任务

(一)目标任务。根据《*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2009-2011)建设规划》,用3年时间,全省规划建设96座垃圾处理工程,到2011年底各县(市、区)都要建成1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转运站),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受选址等客观条件限制,不宜自建垃圾处理场的县(市、区),必须与相邻设区市、县(市、区)联合建设、共同使用,或有偿委托相邻设区市、县(市、区)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确保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现有不符合国家建设标准和环保要求的生活垃圾处理场,应制定升级改造计划,2011年前完成升级改造任务。对使用期满的填埋场,在新场建成运行后,要做好封场工作,确保渗滤液的安全处置,并定期进行监测,防止二次污染。

(二)建设时限。20*年开工的29个项目必须在2009年9月30日前竣工投产;列入2009年度建设计划的29个项目,必须在年底前具备使用条件,2010年6月30日前竣工;列入2010年度建设计划的30个项目,要在2009年完成前期工作,2010年年底前必须具备使用条件,2011年6月30日前峻工;列入2011年度建设计划的8个项目,要在2010年年底前完成前期工作,2011年年底前必须竣工投产。

(三)建设组织。各地要合理确定场址和建设规模,做到规划设计一步到位,征地一次完成,分期分区组织实施。对卫生填埋、垃圾焚烧和垃圾堆肥等处理工艺进行论证和比选,科学选择处理工艺。目前,各地应主要采用投资省、运行稳定的卫生填埋工艺;提倡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选择生活垃圾焚烧工艺,实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要严格遵循国家和省有关建设程序,规范办理选址、立项、规划、用地、环评、建设等有关手续,切实抓好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全力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一)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已列入《*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2009—2011)建设规划》尚未开工的项目,要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年度计划要求,抓紧组织力量,制定工作方案,尽快做好前期工作,按计划开工建设,如期完成建设任务,要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和管理,充分有效地发挥其效益。已开工建设的垃圾处理项目,要倒排工期,抓紧施工,确保工程进度。新建垃圾填埋场,要坚持人工防渗、渗滤液处理、填埋气导排、雨污分流、垃圾计量、环境监测和管理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已建成的填埋场,凡渗滤液导排处理、雨污分流等设施不配套的,2009年底前必须完成配套建设任务。垃圾焚烧设施建设要采用先进和可靠的技术及设备,严控烟气排放,防止环境污染。按照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城市和相邻的县(市)共同规划建设垃圾处理设施,节省资源,实现规模效益。

(二)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必须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质量监督制和项目监理制。各地要选用具备相应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的单位,参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垃圾处理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依法进行公开招标。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施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标准、质量要求或投资规模。勘察设计单位、工程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建设项目峻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项目不经验收,不准投入运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分期分区建设的,建设单位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阶段性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全面放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完善市场准入机制,打破行业、地域和所有制限制,鼓励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新建垃圾处理场应统筹考虑项目建设和企业运营机制,推行建设经营转让(BOT)、建设转让(BT)等模式,积极推进市场化运作。对现有的垃圾处理场,积极鼓励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进行并购和重组,盘活存量资产,促进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专业化经营。

四、积极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

(一)完善和落实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各地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872号)要求和省物价局《关于加快建立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通知》(鲁价费发〔20*〕217号)要求,进一步明确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标准和时限,加大工作力度,确保2009年年底前,全省所有设区市、县(市、区)都要开征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不低于城市家庭5元/户·月,单位职工2元/人·月;2011年年底前,征收标准达到城市家庭10元/户·月,单位职工4元/人·月,并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基本满足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需要。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大征收力度,确保垃圾处理费足额征收,不得擅自减免。垃圾处理费标准调整不到位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要安排财政专项资金,保证垃圾收运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加强垃圾处理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垃圾处理费要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城市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各地要把垃圾处理设施作为城市建设重点工程进行安排,坚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各级财政预算也要相应作出安排。要充分利用国家拉动内需和节能减排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要抓好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确保项目规范运作、顺利实施。鼓励各地利用垃圾处理收费进行质押贷款和发行建设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同时,广泛吸引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等形式,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省有关部门要制定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激励政策,每年安排专项资金进行补助和奖励。

五、完善体系,加强监管

(一)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和转运体系。合理布局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加强垃圾收集箱(站、台)、转运站建设,逐步建立“全面覆盖、设施完好、运行安全、保障有力”的城市环境卫生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要加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全过程管理,全面推行封闭式收运车辆,广泛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实行垃圾收集和运输密闭化,防止暴露、散落和滴漏,坚决禁止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控制二次污染。要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从源头减量抓起,规范管理特种垃圾,降低处理成本。积极稳妥推进城市环卫管理模式向村镇延伸,逐步扩大“村收、镇运、县(市)处理”范围。各地要根据村镇经济实力、人口规模、自然条件等因素,合理配备保洁人员,建设规范的垃圾收集池或专用垃圾容器;有条件的乡镇驻地或中心村,要加快建设垃圾转运站,采用密闭式运输,逐步使村镇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

(二)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各项改革。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74号)的要求,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各项改革。所有已建成运行的生活垃圾处理场,必须于201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改企任务。今后,新建垃圾处理场一律不得新增事业机构和编制,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吸纳社会资本,规范垃圾场改制工作,使其真正成为多元化投资、产权清晰、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加快建立和实施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制度,政府通过公开招标、招募等方式选择投资者、经营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协议进行运营和管理。同时,完善特许经营有关配套制度,有效监管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

(三)落实优惠政策,提高运营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产业化和资源化的扶持政策,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用地、用电优惠、发电上网电价和享受减免税等方面,积极给予支持。垃圾处理企业要切实改进经营管理,降低成本费用,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建设垃圾处理监控系统,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岗位培训,提高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主要责任在地方政府,市长、县(市、区)长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对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通报表扬;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实行责任追究。各设区城市要加强对县(市、区)的指导监督,保证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范文

2022年x市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落实属地责任加快建立分类运输处置体系,为提升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提供有力支撑。x城区2022年底要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县(市、区)示范片区覆盖不低于50%居民户,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与其相配套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必须同步跟进。到2022年10月底,x城区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其他县(市、区)配备分类运输车辆,推动分类处置体系建设。到2022年,x城区垃圾分类运输体系和处理系统运行趋于完善,其他县(市、区)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处理系统。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分类处置设施建设

1.抓好设施规划建设。x要在2022年4月底前根据分类垃圾产生情况,制定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规划,鼓励建设静脉产业园,合理布局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有害垃圾以及粪便垃圾、污泥处理等设施。x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快规划落地和设施建设,确保完成设施建设任务。其中:(1)垃圾焚烧设施:2022年11月底前赵县、行唐、灵寿要完成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2)餐厨垃圾:元氏县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餐厨垃圾处置中心日处理300吨餐厨垃圾的期项目建设。2022年6月底前中节能(x)环保能源有限公司、9月底前x对现有焚烧设施系统进行完善提升,分别增加不低于300吨家庭厨余垃圾处置设备。x要采用政策鼓励、资金补助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厨余垃圾处理站,组织辖区内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建设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引导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建设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做到从源头上减量。(3)有害垃圾:生态环境部门要积极协调推进有害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建设,保证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理。

2.实施分类处理。(1)其它垃圾:落实省委省政府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三年行动计划和市政府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到2022年,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按照就近处置、应烧尽烧的原则,将垃圾分类中的其它垃圾运往已投产的x协同处置垃圾项目、x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等焚烧处置单位处理。现有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原则上作为应急备用和飞灰处置场所,不再填埋原生垃圾。相关县(市、区)要在2022年5月底前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签订协同处置合同,从6月开始生活垃圾全部实现应烧尽烧。(2)厨余垃圾:主城区的餐厨垃圾由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集中收运处置,家庭厨余垃圾和其它厨余垃圾进入垃圾焚烧厂经脱水烘干后焚烧处理,或送入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处理。其他县(市、区)厨余垃圾进入辖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处置。(3)有害垃圾:由生态部门负责监管的企业无害化处理。

3.补齐设施短板。采取整体布局和过渡安排相结合的方式,补齐飞灰、厨余垃圾、粪便垃圾、建筑垃圾等设施缺口。到2022年年底,x县建成x处置填埋场,填埋场有容量的县(市、区)改造现有填埋场,达到x填埋技术规范要求;每个县至少建成1座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建设粪便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保证规范处置。

(二)建立垃圾收转运体系

x按照区域内各类垃圾产生量,鼓励建设垃圾集中分拣点,配足配齐分类收运车辆、严格分类装运,完善分类中转,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进行分类运输。分类运输车辆喷涂或张贴统一、规范、清晰的标识,明示所承运的生活垃圾种类。

1.厨余垃圾。各县(市、区)科学测算辖区餐厨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其它厨余垃圾的产生量,建立覆盖城区的厨余垃圾收运体系。(1)餐厨垃圾,主城四区的由餐厨垃圾处理中心使用密闭专用车辆集中统一收运;其他县(市、区)优先采用直运模式,由专用车辆从收集点直接送到处理设施,收运距离超过40公里的也可通过转运方式密闭运输。(2)家庭厨余垃圾及其它厨余垃圾,x区结合生活垃圾压缩站配套的大型运输车对厨余垃圾进行直运,x区采用车车对接的直运压缩方式运输,市区其他区按照厨余垃圾运输车辆由各区按照实际情况配备,其他县(市、区)根据垃圾分类进展配套购置密闭运输车辆。

2.有害垃圾。各县(市、区)根据城区收运范围和有害垃圾产生量合理布局暂存场地,组织属地环保部门指导建设有害垃圾暂存场地。由x采取定时统一收集、预约上门收集等模式,利用专用厢式车辆,上门收集小区、单位等分类产生的有害垃圾,存放在辖区内暂存场地。分类收集的有害垃圾由有运输资质的专用车辆收集运输,委托危险废物处理场规范处理。x也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第三方服务公司负责辖区有害垃圾的收运储工作。

3.其它垃圾。x原则上利用现有环卫收运系统对其它垃圾进行收运。x区、x区采用车车对接的直运压缩方式,其他x沿用目前收集方式,即小区物业、单位等委托有资质运输单位密闭运送至生活垃圾转运站,再由环卫部门利用现有车辆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或压缩站后,再转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

4.可回收物。由市供销社建立完善的可回收物处理体系,在居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超市等源头建设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以街镇为单位建设中转站,建成可回收物交投便捷、转运物流畅通的有效系统。

(三)建立严格的垃圾监管体系

市县(区)构建信息监管一体化平台,建立政府依法监管、第三方专业监管、社会公众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所有处置企业安全运行、环境保护等重点信息纳入市区两级城管智慧化管理平台。所有垃圾运输车按要求喷涂规范、标识清晰,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纳入管理平台。同时要公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收运时间、处置去向、排放指标等信息,鼓励群众进行监督。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

x政府是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工作的责任主体,x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处理设施、设备建设作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市有关部门负责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组织协调。

各县(市、区)政府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推动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设施、设备建设工作的落实。各级各部门也要明确责任,加强协调联动。

(三)加大资金支持。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将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处理设施、设备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保证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建设按时完成。所需资金也可从省对市2022年垃圾分类奖补资金中列支。

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范文篇7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和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厅《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号)要求,切实推进医疗卫生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精神和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促进资源回收利用,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实施范围与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有效衔接,按分类进行运输、处理,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以上。

三、垃圾分类与处置要求

医疗机构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属性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类。

(一)有害垃圾处置要求。有害生活垃圾是指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胶片及废相纸等危险废物。医疗机构应当集中或定点设立容器进行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危险废物标志;应当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二)易腐垃圾处置要求。易腐生活垃圾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餐厨垃圾、瓜果垃圾、花卉垃圾等。医疗机构应当在易腐垃圾主要生产区域设置专门容器投放易腐垃圾,原则上应当密闭容器存放;可与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签订合同,并对易腐垃圾每日上门收取;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采用生物转化有机肥等技术就地处置。

(三)可回收物。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再生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间,定点投放和暂存,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处置本单位产生的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时,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交接登记,确保可追溯。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2、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进行处理。

3、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的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

(1)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其他垃圾。主要包括除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之外的,可通过焚烧(卫生填埋)等方式处理的生活垃圾。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9月)。辖区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并以多种形式开展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目的意义的宣传和发动,增进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对这项工作的认识、理解和参与。

(二)试点阶段(2018年10-12月)。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作为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试点单位,要起积极带头作用,创新性开展工作,在工作中注意积累经验。

(三)推广实施阶段(2019年1月-2022年12月)。在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推广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县卫计局将加大对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逐步建立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科室要各司其职,主动配合,形成合力,统筹推进。

(二)加强业务指导,落实主体责任。各医疗卫生单位是医疗卫生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管理和暂存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制度,开展业务培训,并安排专门人员、专门部门负责落实。与此同时,要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医疗废物规范管理相结合,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三)突出宣传引导,确保取得实效。各医疗机构应当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通过采取宣传栏、海报、机构内宣教显示屏、宣教节目和新媒体等宣传手段,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引导工作人员及就医群众自觉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四)强化落实,加强监督考核。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医疗机构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回收规范、监管到位、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垃圾综合处置模式。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定期组织卫生计生监督人员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并把医疗机构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

附:

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和医疗废物暂存

按照垃圾桶(袋)的颜色来进行区分

一、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类

1、红色垃圾桶(有害垃圾):含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绿色垃圾桶(易腐垃圾):易腐垃圾被土壤掩埋后可被大自然微生物和植物分解吸收,起到废物再利用的作用。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餐厨垃圾、瓜果垃圾、花卉垃圾等,

3、蓝色垃圾桶(可回收物):可回收物代表可回收再利用的垃圾,这些物质将被纳入废品回收系统,作资源再生处置使用。主要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

4、灰色垃圾桶(其他垃圾):除了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质以外的垃圾,砖瓦、陶瓷、渣土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这类物质一般会被焚烧、掩埋等处理。

二、医疗废物的暂存

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范文篇8

一、实行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许可制度。凡中心城区产生建筑垃圾和运输散装货物的各类建设或施工单位须向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市建筑垃圾排放许可证》,对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地点进行核准,未经核准的,一律不得擅自运输处置;从事城市建筑垃圾、散装货物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企业,应当具备规定的专业技术条件,经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从事经营。

二、实行车辆密闭运输管理制度。凡在中心城区从事建筑垃圾、散装货物运输排放的单位、个人及承运车辆必须符合密封运输条件,进行密闭加盖,并向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准运证》,在车体安装准运标志、随车携带相关批准文件后,方可从事建筑垃圾运输业务。自本通告之日起3个月内,凡未取得《建筑垃圾准运证》等不符合条件从事建筑垃圾、散装货物运输的,一律不得驶入中心城区城市道路。需要处置建筑垃圾、散装货物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委托持有《建筑垃圾准运证》的运输单位或个人承运。

三、实行建筑垃圾消纳场规划设置制度。市城建规划、国土资源、住管等部门和县区政府应做好建筑垃圾消纳场规划定址及建设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消纳场应有完备的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和必要的机械、照明设施,专人管理,入场建筑垃圾应及时推平碾压,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建筑垃圾消纳场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四、实行建筑垃圾源头监管制度。规划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监管,督促建设、施工单位认真落实文明施工责任,对建筑垃圾运输进出口道路实施硬化,在工地出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和污水泥浆沉淀池,确定管理人员。驶出施工现场的车辆应当保持整洁,禁止车轮带泥上路,污染城市道路。

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范文篇9

关键词:农村垃圾现状解决方案

一、引言

近年来,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恶化几乎成为一对孪生兄弟。经常可以看到农村乡间,塑料袋乱飞、垃圾成堆、污水横流,垃圾随意丢弃,甚至出现垃圾围村现象。农村垃圾处理成为困扰当地百姓生活的一大难题。为积极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生活习惯,对农村垃圾实施无害化处理,各地大都在积极探索农村垃圾处理运作的新模式,农村垃圾处理方式正在由过去的随意排放向无害化处理转变。在此背景之下,本文试图分析目前农村垃圾处理现状及提供一些可供参考的解决方案。

二、农村垃圾处理现状分析

1.农村的垃圾处理缺乏完善的垃圾处理系统和运作机制,呈现出处理主体个体化、分散化,技术水平低,处理简单、随意,环境污染严重等特点。

2.产生量大、成份复杂、循环利用率不高。农村垃圾主要以渣土为主,占垃圾总重量的56%,组成成分包括建筑、混泥土渣,燃料的灰分,家禽粪便,动物食品骨骼等;其次是厨房类,占垃圾总量的24%,如动植物食品的去除物,剩饭菜,洗漱残渣和油污垢等;随着农村商品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化纤产品特别是塑料垃圾所占的成分以及处理成本也不断提高。

3.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已无法满足当前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农村垃圾一般由村内自行收集,垃圾的处理主要采取单纯填埋、临时堆放、焚烧、随意倾倒三种处理方式。

4.保洁人员队伍不够稳定。目前,以广西某县为例,该县共425个行政村配备了1407人的保洁员队伍,专门负责农村垃圾收集处置、设施使用和维护、村庄及河道公共环境的日常保洁等工作。据调查,1407人的保洁员队伍中,年富力强的不多,因此只能简单的对垃圾进行清扫,而不能真正发挥保洁员指导、监督、宣传教育的作用。部分保洁员自我要求偏低,缺少工作的横向比较,工作缺乏深度,不够全面,致使垃圾清运、处置和垃圾箱外的垃圾清除不及时,垃圾的分类、翻晒、堆放均不规范。

5.农村居民垃圾危害意识低下。农村生活垃圾之所以随意倾倒,一方面是农村居民传统的生活习惯,养成了生活垃圾房前屋后随意倾倒的处理方式;另一方面是由于农村居民对垃圾造成环境严重危害的认识不足,缺乏环境保护的主动意识,给垃圾治理带来了难度。

6.基础设施不健全。基础设施建设是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基本物质前提。长期以来,农村公共财政政策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重视生产性投入,对农村的公共环境卫生的投入少,导致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基础设施匮乏,管理也很不规范。

三、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解决方案

1.及时出台相关立法和条例

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需要法律法规作保障。地方环保部门应和

农村的行政部门联合制定适宜当地的环保条例,并将其付诸实施,以此来规范农村居民对生活垃圾的处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有法可依,从而保障农村良好的生活环境。

2.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环保意识

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号召广大农村群众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己任,改善生活环境,促进生态环境平衡和农业持续发展。同时,发挥新闻媒介的作用,通过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民环保意识,营造出一种人人宣传、个个参与的管理氛围,减少生活垃圾污染的发生和扩散。

3.创新投入机制,增添基础设施

在自治区高雄副主席的指示下,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是提升对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水平的关键,因此建议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农村生活

垃圾处理方面的资金投入,设置垃圾箱、垃圾池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添置收集和运输垃圾的各种车辆和工具,建立专门的农村生活垃圾清除部门,使农村生活垃圾实现定点倾倒、集中处理、专人负责。对于地处偏远、无经济能力解决垃圾规范处理的农村,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专项资金扶持,建立片区垃圾集中投放点和填埋场,保证农村的生活垃圾都作无害化处理。

4.探索生态模式,鼓励综合利用

对此提出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为主,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则将城镇周边村庄纳入城镇污水统一处理系统;集中连片的村庄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居住分散的村庄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氧化塘等。确保整治村庄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清运率达到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

5.加强人员配备和规范运行流程

首先要加强人员配备,依托当地卫生单位,确保分工合理、分工明确,同时,加强对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规范操作程序,增强技术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其次是规范运行体系、规范工作流程、合理确定分工。农户负责定点投放,做好自家的环境卫生,并按照垃圾袋装的要求,将垃圾投放在指定垃圾容器内,村组负责定时清收,将本村的垃圾及时收集和清运到镇垃圾中转站,各镇(街道)负责集中压缩,将各村的垃圾集中压缩到垃圾中转站的垃圾箱中。

四、结论

建设新农村,解决好农村生活垃圾问题是很重要的。由于农村环境的特殊性,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不能套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办法,需要因地制宜,灵活采用多种技术相结合的综合处理方法。

参考文献

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范文1篇10

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全文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厨垃圾管理,维护环境卫生,保障食品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成区的餐厨垃圾投放、收运、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前款规定以外区域的餐厨垃圾投放、收运、处置可以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具体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餐厨垃圾处理实行单独投放、统一收运、集中处置。其中,针对小餐饮店、小杂食店、食品摊贩产生的餐厨垃圾,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管理要求、方式和措施。

鼓励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分开投放,有条件的地区逐步纳入统一收运、集中处置,有条件的社区可以开展就地收集和处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由有关社会公益组织、环境卫生企业等社会力量开展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餐厨垃圾投放、收集、处置的宣传指导和服务活动。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将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范围。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餐厨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投放、收运、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环境保护、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餐厨垃圾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将餐厨垃圾处理纳入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统筹安排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组织建设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和运行体系。

第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集约利用的原则,统筹规划、协商确定市县之间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和运行体系的建设事宜以及相应的协作补偿机制,实施跨行政区域收运、处置餐厨垃圾。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推进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

第八条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活动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招标、特许经营等方式确定餐厨垃圾收运企业(以下简称收运企业)、餐厨垃圾处置企业(以下简称处置企业),并与其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经营服务协议。

第九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设置油水分离装置和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将餐厨垃圾进行固液分离和油水分离处理后单独投放;产生的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的,应当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并依法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与收运企业约定时间和频次,将餐厨垃圾交由收运企业统一收运。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利用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等方式自行就地处置的,应当及时将处置方案报送所在地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确保设备、工艺及处置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向同级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报就地处置方案备案信息。

第十条收运企业应当按照与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约定的时间和频次收集餐厨垃圾,按规定运输至处置场所,交由处置企业进行处置。

餐厨垃圾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并在收运餐厨垃圾的车辆及容器外部标示收运企业名称和标识。

第十一条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实行交付确认制度。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运企业、处置企业在餐厨垃圾交付收运、处置时对其种类、数量予以相互确认,并建立相应的记录台账。

收运企业、处置企业应当按照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如实报送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的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资料。

第十二条处置企业对餐厨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设施、工艺、材料及运行,应当符合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采用微生物菌剂处置工艺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处置企业在处置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等符合相关排放标准,依法监测并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

第十三条在餐厨垃圾投放、收运、处置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

(二)将餐厨垃圾交由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以外的单位、个人收运或者处置;

(三)随意倾倒、抛撒餐厨垃圾;

(四)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活动;

(五)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餐厨垃圾;

(六)以餐厨垃圾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和其他食品;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收运企业、处置企业因设施检修、调整等事由需要暂停收运、处置的,应当提前15日报告所在地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并提交收运、处置应急处理方案;因突发事由暂停收运、处置的,应当即时报告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收运企业、处置企业终止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应当按照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经营服务协议的约定办理;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落实承接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经营服务的企业。

第十五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按照所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测算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运营成本,合理确定支付费用标准和方式;按照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经营服务协议,向收运企业、处置企业支付相关费用。

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费用纳入生活垃圾处理费列支,不足部分由所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安排相关资金等措施,支持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和体系建设以及先进工艺、技术、设施的开发应用,促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对处置企业利用餐厨垃圾生产沼气、电能、工业油脂、生物柴油、肥料、饲料等产品的行为,落实税收优惠、产品价格补贴,推动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生产的产品的销售和使用。

第十八条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餐厨垃圾投放、收运、处置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餐厨垃圾投放、收运、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餐厨垃圾管理信息平台,汇集收运企业、处置企业以及餐厨垃圾投放、收运、处置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应当告知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单独投放、交由收运企业统一收运,并在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中对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向同级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关信息;依法查处以餐厨垃圾为原料进行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第二十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餐厨垃圾处置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餐饮服务场所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包括针对餐厨垃圾的环境污染防治相关措施。

第二十一条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依法审核餐厨垃圾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同时征求同级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应当加强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二条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餐厨垃圾投放、收运、处置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和资料;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现场开展检查;

(四)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改正违法行为。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投放、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市容环卫、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受理投诉举报,依照法定职责调查处理和反馈情况。

第二十四条餐饮服务、环境卫生等行业协会将餐厨垃圾依法投放、收运、处置的要求纳入行业自律规范和行业管理内容。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市容和环境卫生、城镇排水等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的,由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二款和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以外的单位、个人收运或者处置的,由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元以上20xx0元以下罚款。

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有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二款和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行为的,除按照前款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外,由有权机关追究该机关、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和第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单位或者个人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活动的,由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收运企业未按与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约定的时间和频次收集餐厨垃圾,或者未按规定运输至处置场所交由处置企业进行处置的,由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收运企业将收运的餐厨垃圾交由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以外的单位、个人处置的,由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20xx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xx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未实行密闭化运输餐厨垃圾的,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由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处置企业对餐厨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设施、工艺、材料及运行不符合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的,由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收运企业、处置企业暂停收运、处置餐厨垃圾未报告或者未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由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以下规定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自行就地处置餐厨垃圾未报送备案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不执行餐厨垃圾交付收运确认制度或者未建立相应的记录台账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收运企业、处置企业不执行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交付确认制度或者未建立相应的记录台账的,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收运企业、处置企业不按照要求如实报送餐厨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资料的,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餐厨垃圾监督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不按照规定通过招标、特许经营等方式确定收运企业、处置企业的;

(二)不依法履行规定的监督管理职责,造成重大社会

影响的;

(三)接到相关投诉、举报,未依法调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餐厨垃圾的危害(1)污染环境、影响市容。因餐厨垃圾含有较高的有机质和水分,容易受到微生物的作用,而发生腐烂变质现象;且废弃放置时间越久,腐败变质现象就越发严重。特别是到了夏季,温度较高,腐烂变质也越快,这时候容易产生大量的渗滤水以及恶臭气体,滋生蚊虫,对环境卫生造成恶劣影响(何晟,20xx)。

(2)危害人体健康。餐厨垃圾中的肉类蛋白以及动物性的脂肪类物质,主要来自于提供肉类食品的那些牲畜家禽,牲畜在直接吃食未经有效处理的餐厨垃圾后,容易发生同类相食的同源性污染,并造成人畜之间疫病的交叉传染,危害人体健康,并可能促进某些致命疾病的传播。如历史上大规模爆发的传染病:1986年英国出现的疯牛病、口蹄疫等(刘卓宝,20xx)。再比如说,在许多地方传播的禽流感等的起因,可能是由于病牛、病羊或病猪的尸体被制成了成了动物饲料,从而引起疾病的大规模传染(Haug,1993)。

(3)传播疾病。餐厨垃圾的露天存放会招致蚊蝇鼠虫的大量繁殖,其是疾病流传的主要媒介(李小卉,20xx)。

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范文篇1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管理上长效”的原则,合理布局生活垃圾收运设施,提高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机械化水平,力争通过两年时间,构建合理、有序、经济、环保的生活垃圾机械化收运系统,全面提升区域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09年底,完成河埒片区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日处理500吨)主体工程建设;马山街道、蠡园街道、河埒街道、荣巷街道、蠡湖街道生活垃圾机械化收运率达100%,街道、华庄街道、雪浪街道、胡埭镇、太湖街道达80%以上。

2010年底,河埒片区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全面建成投运;全区生活垃圾机械化收集、密闭化运输实现全覆盖。

三、工作重点

(一)加快完善环卫基础设施

1.加快推进河埒片区(青龙山)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确保2009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10年底前全面建成投运。转运站建设用地由区政府负责提供(原则上不少于15亩)。征地拆迁工作由荣巷街道负责,所涉费用由区城司负责筹集。

2.加强对上衔接,尽快启动太湖新城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

3.根据市生活垃圾机械化收集指导手册,划分服务区域,因地制宜,确定并购置240升标准桶、电力环保收集车、3吨和5吨后装压缩收集汽车,科学规划、合理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淘汰非标准桶以及小木车、机动车、拖拉机等非密闭收运车辆,及时拆除原垃圾收集房。

4.河埒片区、太湖新城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建成投运后,周边原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由市、区环卫主管部门统一调整规划,根据需要保留作为大件垃圾、城市家具等特殊垃圾收集转运点或退出,实现资源整合。

(二)分类推进生活垃圾机械化收运

1.马山街道、蠡园街道、河埒街道、荣巷街道、蠡湖街道在辖区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机械化收集,扩大单车收集范围和半径,提高收集效率,确保2009年底生活垃圾机械化收运率达100%。

2.街道、华庄街道、雪浪街道、胡埭镇、太湖街道在条件相对比较成熟的区域(如镇区、安置房小区等)先行推行生活垃圾机械化收集,其他区域暂按原有(传统)模式收集垃圾,并对农村自然村重点实施村庄环境整治,确保2009年底生活垃圾机械化收运率达80%以上,2010年底全面实现生活垃圾机械化收运。

(三)加强生活垃圾收运管理

1.健全完善“村(社区)收集、镇(开发区、街道)中转、区监管、市集中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生活垃圾全部收运至桃花山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益多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确保全区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继续保持100%。

2.河埒片区、太湖新城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建成前,各镇、开发区、街道生活垃圾暂按现行模式收集中转;河埒片区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建成投运后,马山街道、蠡园街道、胡埭镇、河埒街道、荣巷街道、蠡湖街道生活垃圾送该转运站中转;太湖新城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建成投运后,街道、华庄街道、雪浪街道、太湖街道生活垃圾按距离远近,就近送该转运站中转或益多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处理。

3.建立健全环卫作业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收集(一天两收集),做好环卫设施管理和养护,加强日常作业监管,严禁随意倾倒、堆放、处置,杜绝收运过程中的抛、洒、滴、漏等污染环境行为。

(四)加强环卫作业队伍建设

区、镇(开发区、街道)、村(社区)按照环卫作业标准和生活垃圾机械化收运的要求,足额配备环卫作业人员,加强环卫作业培训和考核,提高作业和服务质量。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和制订方案阶段(4月1日-5月31日)

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区环卫处对责任辖区内的生活垃圾收运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根据生活垃圾机械化收运工作的推进时序、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阶段性推进计划。

(二)集中推进实施阶段(6月1日-9月30日)

1.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区环卫处选择1~2个条件相对成熟的村(社区)先行试点,在此基础上,以点推面,加快推进。

2.全面启动河埒片区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力争2009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工作并交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开工建设。

(三)考核验收和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1.由市主管部门和区城管局、财政局、监察局组成联合考评组,对各单位生活垃圾机械化收运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达标单位拨付以奖代补资金。

2.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区环卫处严格按照环卫作业标准,加强日常环卫保洁和垃圾机械化收运,提高作业水平。

五、措施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建设和完善生活垃圾机械化收运体系,是经济社会发展对城市管理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区域生活垃圾高效收集、集约转运、集中处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为民办实事工程。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将这项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强化综合举措,狠抓推进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管理,建立合理、有序、经济、环保的生活垃圾机械化收运体系,提高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水平,区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区生活垃圾机械化收运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局。各镇、开发区、街道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机构,落实专人,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落实职责分工。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协作联动,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区城管局要充分履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全面负责工作的协调推进;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强化属地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好辖区内的生活垃圾机械化收运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局要将这项工作纳入政府性投资计划,做好项目核准工作;区财政局要做好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区监察局要加强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区规划分局、国土分局要积极做好生活垃圾转运站规划定点、用地指标落实等工作;区建设局要协调做好生活垃圾转运站征地拆迁和建设工作;区环保局要配合做好环评等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区房管局要督促物业公司做好生活垃圾机械化收运相关工作。

(四)强化资金保障。市、区政府对这项工作设立专项资金,根据各单位新增车辆、垃圾桶购置情况,由财政部门按30%的比例拨付以奖代补资金;各相关单位也要落实专项资金,制定车辆、垃圾桶购置方案,经区城管局、财政局审核后先行购置到位。

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范文篇12

关键词:农村生活垃圾,常态治理,技术路线,治理模式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国家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工作相当重视,制定了多项政策方针,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也作了大量投入。但是,目前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总体水平仍然较低,尤其是我省广大农村社会经济水平发展缓慢,在居住环境、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等方面均与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有着较大差距,当前农村生活垃圾的乱堆乱放更是突出了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的局面,因此,全面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是目前一项重要的任务,是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然而,由于我国农村的地理环境及生活习惯等差异较大,垃圾的收集处理方式也会有所差异。为能使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全面有效的常态治理,还得根据贵州省省情及农村的特点寻求适宜的治理路径,使得我省农村生活垃圾的治理工作高效进行。

1国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现状

1.1我国生活垃圾治理模式

相对于水处理和大气污染治理行业,我国生活垃圾处理行业起步晚,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起步,2000年以后发展速度加快,2007年后进入快速发展期。至2013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3%。

目前我国垃圾治理已延伸至乡镇,但是农村仍然没有完善的处理和清运设施。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垃圾处理的相关政策,均旨城乡统筹建设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为重点,实现城乡环卫工作一体化。

从目前我国对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开展较为先进的省份来看,基本都推行农村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以提高垃圾处理的效率,对于剩余垃圾主要遵循“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基本模式,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可按“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交通不便利或者转运距离较远的村庄通过收集后采取适当方式就近处理。

1.2我国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目前我国城镇垃圾约80%采取了处理措施,处理方式以卫生填埋为主,有少部分采取焚烧或其他技术,其中发达地区垃圾焚烧处理占比较大。

全国约有4万个乡镇、60万个行政村,大部分垃圾为随意丢弃,堆放;少部分被扔到指定地点统一清运至简易堆放场;仅有极少部分得到了有效治理。

四川省2009年以来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省85%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处理;山东省2011年全面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70%的县(市、区)实现了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浙江、江苏、广西、安徽等地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比如四川省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中就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首先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包含省直38个部门,并定期开会总结及时提出新的需求和方案;其次制定城乡垃圾治理管理条例、农村垃圾治理标准等相关规定,各村庄还有村规民约,指导垃圾治理工作有序进行。在治理标准中对处理模式、处理工艺、设施配套等方面均作了相关规定;最后,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投资模式,鼓励村民缴纳部分费用,不足部分由省、市、县级各级财政成立专项资金支持。

1.3贵州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贵州省已建成和在建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共计88座,建设总规模约为1.4万吨/日;已建成和在建的生活垃圾转运站约440座,建设总规模约为1.1万吨/日。但是其处理及收运范围基本为城市和小城镇,农村垃圾还处于任意堆放,田边、沟边、河边等垃圾随处可见,农村垃圾的治理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只有小部分乡镇周边的垃圾是与乡镇垃圾一并运至指点地点进行简易堆放或者露天焚烧,但堆放点基本在农村范围内;少量的城市范围内的农村垃圾是纳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一并处理;只有极少部分的农村建有垃圾收集箱、垃圾收集池等,制定了保洁制度,但是终端处理还是简易堆放,形成集中污染。

我省农村生活垃圾占比较大,约占全省垃圾量的50%,经估算,农村垃圾产量约为1.3万吨/日,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总产量约为2.6万吨/日,而我省现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仅为1.4万吨/日,转运能力仅为1.1万吨/日,转运设施和处理设施的能力远远不能满足需求。

此外,由于缺乏有效的环卫机制,农村上一级政府基本没有健全的环卫机构,有的部门虽然意识到垃圾的危害性,但是均停留在设想上、形式上,投入力度及执行力度远远不够。

因此,要使农村垃圾得到有效治理,不仅要有匹配的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还要因地制宜的制定收运模式及技术路线,同时要制定标准,建立管理机制,保证资金渠道,才能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有效进行。

2贵州省农村垃圾治理方案的设置

2.1贵州省村庄分类及治理模式的确定

贵州省地处中国西南部高原山地,全省地貌分为高原、山地、丘陵、盆地四种基本类型,以高原山地居多,92.5%的面积为山地和丘陵,平均海拔1100米左右,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省份。大部分农村只通三级及以下公路,山路崎岖,小型运输车辆时速一般仅为20-30公里/小时,而且人口居住分散,人口密度较低。

根据我省村庄的特点,可以制定不同的治理技术路线,具体可以分为四类:

第一类: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这类村庄的垃圾可纳入城市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与城市生活垃圾一并处理;

第二类:乡镇规划区内的村庄。这类村庄的垃圾可纳入乡镇收集体系进入乡镇转运站后一并运往垃圾处理设施;

第三类:近城镇村庄。这类村庄本文定义为交通条件较好且距离城镇20公里范围内的村庄,可采取“户定点――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

第四类:远城镇村庄。这类村庄本文定义为交通不便利或距城镇20公里范围外的村庄,主要采取“户定点――村收集――村处理”的模式。

从以上四类分类不难看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的难点在于近城镇村庄和远城镇村庄。

2.2垃圾收运设施的设置

不管是哪类农村的垃圾收运,均包含有户定点、村收集,以及村垃圾运输环节,遵循“源头分类减量、就地消纳”的原则,每个村庄均应配备标准垃圾收集桶、垃圾收集点、废物回收站、垃圾收集车辆等。

2.2.1标准垃圾收集桶

标准垃圾桶的设置数量可根据户分类收集和户混合收集来设置,如果从户开始分类收集,按5-10户设置一组标准垃圾收集桶,分为有毒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可利用垃圾、不可回收垃圾等,便于村民在投放时自行分类,垃圾桶要有标志便于识别和分类投放。垃圾桶装满后,再用人力车或者与垃圾桶配套的小型运输车分别运至相应的点投放,比如废物回收站、垃圾收集点等;

如果是在户内粗分类后混合投放由保洁员来进行细分类,按5户设置一只标准垃圾收集桶。垃圾收集桶装满后,用人力车或者与垃圾桶配套的小型运输车运至垃圾收集点或者废物回收站由保洁员进行细分类。

2.2.2垃圾收集点

垃圾收集点可采用密闭式垃圾收集池、移动式垃圾收集箱,或者是采用垃圾收集房,在收集房内设置盛放垃圾的容器。垃圾收集点可按每200人设置一座,或者是按照村庄面积每200米服务半径下设置一座。

垃圾收集点的垃圾装满后,用人力车或者电动车或者与垃圾收集箱配套的小型运输车分别运至相应的点投放,由保洁员进行分类,按类别分别投放至废物回收站的分类池;也可以只把有毒有害、可回收、可利用的垃圾暂时投放在废物回收站,不可回收垃圾直接运输至附近垃圾转运站或者垃圾处理设施。

2.2.3废物回收站

按每个村庄设置一座废物回收站,废物回收站分为不同类别的单格,可分为可回收垃圾、可利用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不可回收垃圾等,各种类别的垃圾装满后再用小型垃圾运输车外运至相应的处理地点。

2.2.4垃圾收集车辆

农村垃圾收集过程中的收集车辆,一是用于将公用垃圾桶内垃圾收集至各收集点的垃圾收集车,其以人力车为主,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可配电动三轮车,每辆收集车服务人口为500人左右,原则上一个村庄至少要配一辆垃圾收集车,每辆垃圾收集车配置一套垃圾清扫工具(扫把、铁铲、劳保用品等);另一是与垃圾收集点配套的垃圾收集车,其以勾臂式收集车为主,用于将各收集点的垃圾运至垃圾转运站或者垃圾处理设施,每辆车的经济服务半径在20km以内,服务人口为3000人左右,每天工作时间为8个小时,吨位以0.8吨左右。

2.3垃圾处理设施的设置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设置需要从经济效益和社会环境综合效益等多方来考虑,并且实际的调查表明并不是每个乡镇、村庄都有必要单独建设垃圾处理场。目前,垃圾处理场的布点方式主要有“一镇(村)一处理设施”(即单独处理),区域性联合集中处理以及并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等方式。由于并入大城市处理系统的方式的限制条件明显,仅限于城市周边地区采用,而对于大多数远离大城市的乡镇、村庄,前两种处理方式比较适用。

按照目前我国对生活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结合贵州省省情,以上三种处理模式的适用范围主要如下:

1、并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模式的服务范围界定:以城市垃圾卫生填埋场为中心,运输距离(转运站至无害化处理场的距离)在30公里以内的区域,垃圾统一运到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以水泥窑协同处置场或者垃圾焚烧厂为中心,运输距离(转运站至无害化处理场的距离)在50公里以内的区域,垃圾统一运到区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场处理。

2、区域性联合集中处理模式的服务范围界定:不能纳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地域上相邻距离不超过30公里的两个或以上个数的乡镇,可在区域组团的核心位置集中建设一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区域性联合集中处理场建设规模不宜小于40t/d。

3、“一镇(村)一设施”模式的服务范围界定:不能纳入以上两种模式范围内的乡镇或村庄,可单独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理设施的工艺应结合当前政策、经济条件,因地制宜的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适用于小规模的生活垃圾处理工艺。

3建设运作模式

3.1项目投资模式

县级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应负担建设资金筹措的主要任务,各级地方政府应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给予重点扶持,统筹相关部门或机构组织项目资金。其资金筹措可争取中央资金、省级补助、政府发债、市场投资等,运作模式可采取以下几种:

1、由政府投资建设,培养专业的队伍或者委托有资质、有经验的垃圾处理企业进行运行管理,政府支付垃圾处理运行费用。其优点是可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减轻政府投资压力,项目建成后仅需支付垃圾处理运行费用。

2、采用PPP模式进行项目运作,采取城乡收运处理一体化的模式建设,委托垃圾处理企业运行管理。其优点是政府可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各级资金补助,不足部分由垃圾处理企业投资,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政府投资压力,确保建设工期。该模式下项目的投入小于传统模式的投入,消除费用的超支;有利于转换政府职能,减轻财政负担,平滑政府财政投入;促进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可以取长补短,发挥各自的优势;其风险分配合理,应用范围广泛。

3、对于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还可以以村为单位委托保洁维护,由村民通过村内公开竞争的方式承包。其优点是实现管干分离,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

3.2管理体系

完善垃圾治理的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管理机制和组织机构,是落实垃圾有效收集和处理的重要保障措施。

3.2.1管理机制

落实责任主体,以县主管指导、镇参与执行、村落实到位为基本原则,进行层层责任考核,各层主要领导亲自推动,将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依据,对工作不力的严肃问责,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能,加强村、镇等基层政府对垃圾治理的管理力度。必须派专人对运营单位进行监督管理,还要引导村名参与配合。

3.2.2组织机构

不仅政府相关部门要制定组织机构,落实责任,运营单位也要制定企业机构设施,由政府进行监督。

3.2.3宣传引导

农村垃圾得到有效治理,重点还在村民,需体现其主体责任,明确其义务,可从以下几点着手:

1、以村民组为单位召开户主大会,全民动员,全名参与,共同搞好农村垃圾治理;

2、印发宣传资料,增强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倡导绿色消费,唤醒缴费意识;

3、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培训,使村民在户内就能做到垃圾分类减量,大力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加强垃圾回收,发展循环经济,支持废品回收企业发展。

3.3运行费用保障

要确保设施建成后能够正常运行,必须保证其运行费用的稳定投入。各级地方政府应将垃圾收运处理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建议按照“政府承担大头,村民分担小头”的模式来统筹解决垃圾治理的运行费用。

垃圾处理收费要加强监管,垃圾处理费实行专户存储,收费收入要全部用于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不得擅自截留、挪用,否则依法予以查处。

4贵州省农村垃圾治理的发展路径

综上所述,要做好贵州省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要把握好其发展路径。首先,要有指导依据,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这就要求要编制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专项规划,或者是行动计划、或者实施方案等,制定统一的指标,再由各县级因地制宜的编制适合于自身发展的规划或者计划或者方案,并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内容纳入村庄规划;其次,要保障稳定的资金渠道和构建严格的管理体制,以保障垃圾治理工作有序的进行;再次,要制定实施计划,分时序、分批次的制定目标,逐步完成,最后形成常态的治理。

参考文献

[1]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五年专项治理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黔建村字[2015]84号;

[2]贵州省乡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技术指南;

[3]四川省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经验借鉴;

[4]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CJJ20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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