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解决方案范例(12篇)
垃圾焚烧解决方案范文1篇1
关键词:内蒙古通辽市科左中旗保康镇生活垃圾处理处理方案
一、引言
内蒙古通辽市科左中旗保康镇是位于科左中旗东部边缘平原地带,科左中旗旗委、旗人民政府所在地,是全旗各族人民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中心。
以前,保康镇没有垃圾处理场,所产垃圾清运到镇外仅仅是简单地填埋处理,基本能被完全外运填埋。但是垃圾填埋场缺少必要的卫生设备,场地无统一规划,垃圾填埋场对周围的空气、水体、地下水、土壤已产生污染,垃圾发酵所产生的大量沼气没有得到处理,成为事故隐患,已经影响了场区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和正常工作。设施不完善,无法采取卫生防疫措施,致使蚊蝇孽生,影响周围的环境卫生,易使传染病流行。
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的扩张,人口与企业数目的增加,现有的环卫设施数量不足,标准不高,环卫设备陈旧,已经无法与快速发展的经济和城市建设相协调。从环境和容量角度看,镇外的填埋地点已经无法满足环境要求和垃圾量增长需要。
综上所述,通辽市保康镇建设一座现代化的、标准规范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势在必行。
二、保康镇生活垃圾处理分析
(一)国内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现状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起步较晚,只是从1997年以后由于国债资金的使用,才逐步开始对城市垃圾处理技术、工艺、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近年来陆续颁布了新的垃圾处理的技术标准、规范、法规条例等,还推广了很多卫生填埋、堆肥、焚烧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工程实例。
1.填埋技术的应用。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财政比较紧张,所以目前垃圾处理主要采用填埋法。过去垃圾主要采用天然坑、沟、废弃矿井、采石场等堆置,没有采用有效的工程措施,导致严重污染周围环境。
2.堆肥技术的应用。
近年来,中国垃圾堆肥发展较快。从上世纪80年代起就开始应用“二次发酵工艺”,由于采取了强制密封,氧发酵,缩短了发酵周期,堆肥机械日趋完善,生产趋向产业化。
3.焚烧处理技术的应用。
中国垃圾焚烧技术的研究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焚烧技术是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最有效的方式,是未来垃圾处理的发展方向,目前中国仅有深圳等少数城市建立了垃圾焚烧处理场,进行了焚烧发电的示范性试验,系统运行情况良好,但规模不大,日处理能力低。
(二)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的必要性
垃圾从收运到最终处理,是一个非常复杂而又耗资巨大的系统工程,其状况如何,是一个城市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
1.建设垃圾处理场是改善城市环境的需要。
城市生活垃圾是城市严重的固体污染源,不仅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造成对城市大气环境的影响,而且会产生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城市土壤和地下水。同时,孽生蚊蝇、传播疾病,造成细菌和病原菌富集,处理不好将影响人们的健康。城市生活垃圾污染已成为社会一大公害,也是世界各国突出的环境问题之一,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是当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2.建设卫生填埋场是避免生物性污染,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护人群健康的需要。
随着城镇建设的发展,驻镇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镇垃圾处理问题就显得越来越突出,严重影响镇容镇貌和生活环境。由于建设资金问题,保康镇没有建设形成规模的垃圾处理场,所产生的垃圾只能运到郊外进行简单的填埋处理,因此,解决和规划建设城镇垃圾处理问题已是刻不容缓。
3.建设垃圾处理场是创建文明卫生城市的需要。
通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加强城市绿化美化,对创建文明卫生城镇工作,促进环保事业的健康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科左中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建设垃圾处理场是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
科左中旗城市建设发展迅速,人口逐渐增长。由于人口的增加,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垃圾量不断增加,原有简易的垃圾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加上工艺上的缺陷,大量未经处理的垃圾露天堆放,不仅有损市容市貌,而且造成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因此急需解决垃圾处置问题,以适应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和要求,为提高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改善卫生环境,提高城镇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改善卫生环境,提高城镇经济建设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加快保康镇整体建设步伐,结合保康镇的现实状况,本着合理开发建设,全面规划、量力而行、远近结合,以近期为主,分期建设实施的原则,建设保康镇垃圾处理场,对保护环境、防止污染地下水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保康镇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1.保康镇目前垃圾收集概况。
保康镇垃圾收集以市区单位及个人生活垃圾为主。保康镇生活垃圾不分类别,分别集中于城区内各个垃圾站点。市区设垃圾收集点9处(由环卫处义务清运),分别位于向阳路、团结路、顾里木图路、友谊路、前进路、长江路、八一路、北京北路、响根布呼路,单位垃圾点为120处(部分由环卫处清运),其中对市区主街道(青街、北京路、文化路、顾里木图路)实行袋装化处理,由环卫收集工每日收运送往就近的垃圾收集点,垃圾清运主要由单位专业车辆进行清运,目前该处共有摆臂车3辆,密封车1辆,推土机1辆,同时,对市区由单位自行清运及其它承包人入场(垃圾场)内实行收费管理,具体为3吨以下(含3吨)车辆6元/次辆,3吨以上车辆10元/次辆,垃圾处理以填埋为主,因场内自然条件优越,黄土层厚,深度3―8米不等,填进方便,垃圾容量大。
2.垃圾处理情况。
没有固定的垃圾填埋场,垃圾清运到镇外只能作简单的填埋处理,新建垃圾处理场选在镇区东北处的荒地处。
3.环卫部门人员、机构、运输情况。
保康镇设有环卫所,事业单位,现有职工90人,运转良好。有铲车2台,自卸翻斗车3台,手推车40个。
4.垃圾收费情况。
年收垃圾清运费28万元。
5.保康镇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
(1)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存在的问题。
垃圾收集面积大,清扫人员少,清扫只限在主城区的硬化道路范围内,而土路地段基本上没有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清运到镇外只能作简单的填埋处理。资金短缺,收费困难。
(2)生活垃圾没有进行无害化处理。
保康镇现有的垃圾填埋场仅仅采用的是简单的填坑堆埋方式。经调查发现,垃圾填埋场对周围的空气、水体、地下水、土壤已产生污染,垃圾发酵所产生的大量沼气没有得到处理,成为事故隐患,已经影响了场区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和正常工作。
(3)生活垃圾处理缺乏科学性、计划性。
垃圾填埋场缺少必要的卫生设备,场地无统一规划,无法采取卫生防疫措施,致使蚊蝇孽生,影响周围的环境卫生,易使传染病流行。
(4)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薄弱,城市建设资金投入不足。
现有的环卫设施数量不足,标准不高,环卫设备陈旧。保康镇现有的环境卫生设施,已经与快速发展的经济和城市建设不相协调。城市建设资金投入不足,也导致垃圾无害化处理进展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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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活垃圾处理方案的确定
1.生活垃圾成分。
保康镇生活垃圾成分比较复杂,经过“四分法”和“干重测试法”,测定保康镇垃圾中残土,煤渣等有机和无机含量见下表1。通过表1可以看出,保康镇生活垃圾中有机物含量较低,仅占18%。
2.生活垃圾处理方案的确定。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受垃圾成分、经济发展水平、能源结构、自然条件及传统习惯因素的影响,所以垃圾处理方式一般没有统一的模式,但最终都是以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为处理目标。从应用技术看,可归结为填埋、焚烧、堆肥和再生利用等四种主要方式。总的发展趋势是:在分类收集基础上的再生利用越来越受到重视;垃圾填埋的标准越来越高;垃圾焚烧将稳步发展。但对于北方城市来说,相当一段时间里生活垃圾处理仍然是以卫生填埋处理工艺为主。
通过技术、经济、环境影响比较可以看出,卫生填埋、堆肥和焚烧三种垃圾处理方法各有优缺点,对其使用的比例、取舍,取决于填埋场地的可供程度、堆肥产品市场情况、资金能力等条件。对于像科左中旗保康镇这样的城市,由于具有可供填埋的荒地,而且生活垃圾有机成分低,因此近期应以卫生填埋处理生活垃圾为主。结合中国的国情,针对科左中旗的实际情况,建议采取以卫生填埋方法处理生活垃圾的工艺。
3.填埋工艺及填埋作业工艺流程。
垃圾卫生填埋的步骤是:垃圾堆放、铺平、碾压、覆土、再碾压的填埋过程。垃圾运进场后,按预先计划卸下,用推土机摊铺均匀,每块垃圾层厚度为0.5―0.6m,再用垃圾压实机械或履带式推土机反复压实,压实密度要求大于0.80t/m,然后再卸垃圾再碾压,在垃圾填埋层厚度达2.5m后,立即覆土0.2m厚并压实。为尽量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夏季当天垃圾必须当天覆土压实,冬季可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覆土,覆土材料一部分就地取材,不足部分采用建筑垃圾、炉灰渣等。
三、结论
(一)保康镇垃圾处理场符合国家关于垃圾处理的产业政策,此方法的实施将极大改善保康镇区的生活环境,提高城市的综合实力和水平,这对于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科左中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保康镇垃圾处理场在经济上是合理的,在技术上是可行的。
四、建议
(一)由于生活垃圾处理是社会公益性事业,需要政府提供扶持、优惠政策,在项目资金筹措方面,应按专项拨款和自筹安排,以推进项目顺利开展;在征地和税费征收方面,应该给予减免扶持。
(二)加强对基础资料的调查和收集,掌握更全面的基础资料数据,从而作出更为准确的预测和决策。
(三)目前科左中旗的生活垃圾,从收集到运输到处理,基本上是混合收集、混合运输、填埋处理。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说,这种垃圾管理方式,是与可持续发展的思路、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相违背的,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浪费都是很大的。因此,科左中旗的垃圾管理方式应予改变,垃圾管理应从垃圾分类做起,也就是从源头做起。
垃圾焚烧解决方案范文1篇2
关键词:垃圾;环保;电动汽车;发电
中图分类号:R124.3文献标识码:A
1电动汽车行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地球石油资源的日益枯竭是众所周知的,无论是汽油或者天然气都是非常有限的,电动汽车新能源的解决将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必要性。因此,大力发展以电动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是地球能源利用与环境安全的必然要求,对环境保护以及中国汽车工业实现跨越式、可持续发展,提升我国汽车产业国际地位,特别是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1.1节能与环保的挑战
公众普遍认为只要是电动汽车就是节能环保,因为表面上看来电动汽车使用的是电网电力,属于清洁能源,其实不然,在中国,有近70%以上的电力是由煤炭转换而来的。众所周知煤炭燃烧后产生的二氧化碳对大气具有较强的破坏作用,同时煤在使用过程中对地球环境也存在严重的污染;电力在传输过程中会产生损耗,进而降低了煤炭的利用效率,这样更进一步增加了煤的损耗量;电动汽车充电需要消耗大量的电力资源,迫使其大幅提高发电总量;所以不烧汽油改烧煤的状况不仅不是环保节能甚至是恶化环境浪费资源,现状无疑是对我国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巨大冲击和严重挑战。
事实上,在厂商以及推动电动汽车技术应用的职能部门看来,电动汽车技术以零排放、低噪声等优势远远优于汽油汽车,但其实不然,按照电动汽车技术未来发展的趋势预测,电动汽车将会在短时间内迅速普及,届时电力需求剧增是无法承受的,并且如果电力来源还是依靠烧煤产生,这对我们并非是好事。
结论是:电动汽车的现状并不环保,也不节能,甚至可以说是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电动汽车的高速发展将有赖于能源结构的优化。
1.2普及和推广的挑战
电动汽车要上路,首先要解决的是能源保障和充电系统的合理建设。虽然国家电网已经开始规划充电站网络建设,但目前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仍处于初级概念阶段,并未形成成熟的商业模式,这就需要耗费巨额资金给电网扩容并建设庞大的的电动汽车充电网络,高污染高耗能将迅速产生,同时所有投资将转嫁到运行成本上,形成恶性循环,严重阻滞了电动汽车的发展。电动汽车充电及运行费用问题是电动汽车无法普及和推广的主要原因。
1.3能源供给的挑战
综上所述,电动汽车似乎又走入“死胡同”,在环保低碳的外衣下依然面临许多本质未变的问题。如果说电动汽车的出现缓解了燃油的消耗,而在其他不可再生能源的消耗上又有所增加,本质上资源与能源利用并没有得到优化。电动汽车如果摆脱了对燃油燃煤的依赖,改为依靠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水利等清洁的可再生能源进行发电,才能真正实现节能环保。但是利用水利或者太阳能、风能作为电动汽车的动力能源必然受到地理环境和区域划分的限制也是十分有限的;生物质能虽可以利用,但是原料的供应将得不到保障,同样存在着严重的间歇性问题。
电力来源和电力短缺形成了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瓶刭,成为急需解决的大问题,要进入电动汽车的健康发展关键的问题在于寻找独立的可持续的新能源。
2电动汽车发展对电网的影响
电动汽车作为用电大负荷产品对电网和供电系统的影响随着电动汽车保有量的增加日益加剧,其对电能的需求将严重影响现有输配电网络,电动汽车的普及程度、类型、充电时间、充电方法、充电特性以及储能特性的不同会使电动汽车对电网的影响和冲击发生变化。电动汽车充电对电网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主要体现在:
2.1在峰荷时间进行充电将加重电网负担,在非峰荷时间进行充电虽然对电网的冲击减小,但总体上看都将对电网造成很大的冲击和巨大能耗;
2.2电动汽车充电设备中整流装置在工作时会产生大量的谐波,这会给电网带来谐波污染;
2.3需要增加无功补偿装置、滤波装置,从而大大增加电网建设的投资成本和运行费用;
2.4电动汽车在负荷高峰时刻进行充电时,充电设备产生的电网电流需求会使电力系统过载,使剩余电量储备增加,使电网效率降低。聚集性充电可能会导致局部地区的负荷紧张;电动汽车充电时间的叠加或负荷高峰时段的充电行为将会加重配电网负担,直接影响民用和工业用电。
2.5电动汽车发展和电网的需求是成正比的,电能负荷集聚扩张将给我国电力能源工业形成巨大的压力因此为电动汽车充电提供独立的能源体系是唯一的出路。
3城市高速发展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矛盾日益突出
当前,每年产生数量巨大的城市生活垃圾对环境管理以及污染控制形成了严重挑战,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世界垃圾量正以快于经济平均增长速度的2.5-3倍的速度增加,年平均增长速度为8.24%。我国城市垃圾年产量已达1.4亿t以上,占全世界年产垃圾的四分之一以上,且仍以每年8%-10%的速度增长,而实施简易处理的城市垃圾仅占总量的2.3%,目前我国历年垃圾堆存量已高达60亿吨,占用耕地5亿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达80亿元人民币。全国城市现已发展到660个,其中已有200个城市陷入垃圾包围之中。以城镇人口2.6亿,每人每年产生440公斤垃圾计算,产生垃圾量为1.14亿吨,可以使100万人口的城市覆盖1米。且每年还在以8~10%的速度在递增。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垃圾包袱最重的国家,城市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已迫在眉睫。
随着国民经济及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市生活垃圾的排放量逐渐增大,传统的以填埋方式和简单堆放后再采用土地还原法处理垃圾的处置管理模式将发生变革。目前,现代化大城市土地价格昂贵、生活水平高,垃圾成份趋于复杂且潜在经济价值较高,从资源化和保护自然环境与生态平衡的角度来看,在保证垃圾处理无害化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垃圾处理的资源化已是发展方向。近十年来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在我国发展很快,特别是在城市化进程快、经济较为发达、人口密集、人均可利用土地资源少的大城市以及南方,沿海地区都呈现出较大需求。焚烧技术成为近年来许多城市解决垃圾出路的新趋势及新热点。
4解决电动汽车能源的途径
电力缺乏成为急需解决的大问题,要进入电动汽车的健康发展关键的问题在于寻找独立的可持续的新能源。解决电动汽车充电的能源途径可以是多方面的,目前的捷径是依赖电网电力。在我国电网电力来源无外乎是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以及极少的核电,水力电力是清洁环保能源,但在我国水力电力只占有极小的一部分,绝大部分的电力还是来自煤炭资源,不环保也不节能。所以电网电力资源不能作为电动汽车行业发展的可持性能源保障。
太阳能电源和生物质发电能源投资巨大成本极高,且受地域和气候的影响太大,不适合推广和应用。
城市生活垃圾却是不间断的取向,城市生活垃圾取之不尽用之不绝,利用来焚烧发电的同时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一举数得,环保、节能,因此建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是解决电动汽车发展能源保障的最优选择。
5建立GPC系统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
GPC系统是将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和电动汽车充电有机结合形成新的垃圾焚烧发电电动汽车充电系统产业链,不仅解决了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同时利用垃圾焚烧发电建立独立的电动汽车能源体系,完全摆脱了依赖市政电网作为电动汽车能源的传统方法;建立电动汽车换电站取代耗巨资在市区建立众多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行之有效的方法,保障电动汽车能源的补充网点得到迅速普及。随着电动汽车行业的高速发展,在城市中建立电动汽车充电站是必然的趋势。GPC系统建立独立的电动汽车充电能源体系,解决了电动汽车能源的补充,有效缓解了电网压力,对电动汽车的高速稳健发展起到助推器的作用;同时有效解决了城市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实现GPC衍生产物的综合利用,提升了城市环保的效果。城市生活垃圾发电电动汽车充电系统的建成,对我国的能源结构调整,具有深远的极其重要的社会、经济和战略意义。
5.1解决城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最佳途径,是新能源发展的一个契机;
5.2建立独立的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摆脱了电动汽车发展依赖电网的模式,突破了电动汽车发展的瓶颈,为电动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5.3推动城市垃圾处理和新能源建设新高潮,创造全新的GPC产业链,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
6GPC系统运行体系
6.1运行模式
将城市生活可燃垃圾进行焚烧发电,建立电动汽车充电站和蓄电池充电站、蓄电池换电站,完成对城市电动汽车的能源补充,不需要市政电网的接入,也就不需要电力变压器、高低压变电保护等设备就可以有足够的电能使用。
垃圾发电生产的电能供给蓄电池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站、经过直供电网直接使用,富余的电能通过高压装置可以并入市政电网。在提供充电站足够电能的同时实现了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环保处理,实现再生能源的充分利用,从而扩展再生能源的应用领域;避免了依赖市政电网供电,不需要投入大型变电及其他辅助设备,大大降低了投资和运行成本,同时避免了电力传输损耗和对电网的冲击;垃圾发电充电站不仅没有消耗电力资源,剩余的电能可以实现其他应用价值或者并入市电网络。
6.2GPC运行机构和程序说明
6.2.1GPC系统运行原理: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后通过垃圾封闭运输方式运送到GPC系统工作站,对垃圾进行储存。垃圾压缩和淋漓后送入垃圾分选区,期间渗滤液经过环保综合处理和利用。
垃圾分选系统将金属、塑料、玻璃以及电子产品等回收利用,食物餐厨垃圾送入养猪基地或做其他回收处理,沉降固体和液体作为有机肥料送入田间,可燃垃圾进入烘干处理程序。
焚烧处理要求垃圾的热值大于3.35MJ/kg,在技术上采用前期热风烘干的手段就可以达到,不需要添加助燃剂,从而降低运行成本。GPC系统可燃垃圾利用焚烧炉燃烧处理后的烟气进行烘干干燥,热值提高后的垃圾送入焚烧炉焚烧。(参照本人专利ZL201120221636.2和ZL201220190093.5)
垃圾焚烧产生的灰渣进行处理后可以制作和生产建筑材料,如建筑用砖等。
焚烧尾气进入环保处理设备三级处理后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排放。
余热锅炉产生的蒸气供给汽轮发电机组发电,剩余的热能作为采暖热源供给学校、宾馆、工厂、娱乐以及农业使用。
汽轮发电机组生产的电能直接提供给电动汽车充电桩、蓄电池充电房,富余的电能可以并入市政电网或者为高耗能用户提供能源。
汽轮发电机组发电使用后的蒸气综合利用到相关行业,如木材蒸气烘干、纺织化工电镀、食品加工、饮食酿造消毒以及洗浴桑拿保健行业。
6.2.2GPC供电系统示意图
GPC系统设置配电中心、蓄电池充电房、公交车充电站、专用车辆充电站、私家车充电站。蓄电池充电房建立蓄电池配送系统,将充满电能的蓄电池由派送单位送到市区蓄电池换电站以及需要更换蓄电池的电动车辆上进行更换。更换下来的蓄电池送回蓄电池充电房充电。富余的电能经过高压设备升压后并入市政电网。
7系统方案实施和具体要求
7.1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和建设原则
垃圾焚烧发电厂场地选择原则:城市周边地区,远离城市中心,有利于废水废气的环保处理,离城市中心20KM的辐射距离为理想地点,经济发达地区可以在城市周边地区多点建厂,以降低运输成本;尤其可以在道路两侧的乡镇街道广泛建立GPC系统。
7.2城市垃圾收集和储运以及前期处理
采取封闭运输垃圾的方式,避免垃圾储运过程中的二次污染。运输车辆采用专用的自卸车。
垃圾分选系统通过垃圾均匀给料、大件垃圾自动分选系统、大件垃圾破碎系统、袋装垃圾自动
破袋、大块有机物自动破碎系统、全封闭机械化风选系统、塑料水选系统、有机物高温高压水解水热氧化“热选”系统等工艺处理后,可将城市生活垃圾分选为:无机物类,沙土类,有机物类,不可回收可燃物类(塑料、橡胶),薄膜塑料类,铁磁物类,为下道工序垃圾处理“资源化、产业化”打下基础。
要提高焚烧炉的运行质量,加大热能利用率,减少尾气治理成本,首先应在垃圾进炉前进行更有效的预处理,为焚烧创造有利条件是至关重要的。
7.3蓄电池充电厂
建立蓄电池充电厂,对备用蓄电池、电动汽车更换下来的蓄电池实施标准充电。电动汽车可以
自行行驶到蓄电池充电厂来更换蓄电池。
7.4电动汽车充电站
在GPC系统内设立符合要求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对私家电动车、公务电动车、公交车辆等车辆集中充电,公共车辆实行白天运营夜间集中充电。
7.5蓄电池换电站
在市区利用现有的石油制品加油站建立电动车辆蓄电池更换点,快速完成电动汽车能源补充,更换下来的蓄电池通过专用车辆送至GPC系统换电站。在道路两侧可以广泛建立蓄电池更换点。
7.6监控调度中心
垃圾焚烧监控,蒸气发电监控,蓄电池充电厂监控,电动汽车充电桩监控,电力使用和并网监控。
8经济效益分析
以城市社区30万人口的小型城市,满足40台公交车、180台小型车辆、2000辆电动自行车和1000组蓄电池的充电需求,需要电功率4500KW。
8.1使用电网电力
8.1.1电费:4500KW电功率,每天4500*24=10.8万度电,电费按1元计算,费用为10.8万元/天,每年电费高达3942万元。
8.1.2充电桩造价3万元,30个充电站300个充电桩需要投资900万元
8.1.3使用土地30*500=15000㎡占城市中心土地23亩,约值4600万元
结论:投资总额达5500万元,每年消耗电费4000万元
8.2使用GPC系统,配置3台4500KW/0.4KV发电总量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直燃发电充电站,采用3台10t/h的垃圾焚烧炉和3台1500K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每天处理生活垃圾180t,可以解决约30万人口的生活垃圾环保处理;同时满足充电站40台公交车、180台小型车辆、2000辆电动自行车和1000组蓄电池的充电需求,剩余电量并入市政电网。
8.2.1GPC系统基地使用郊区土地30亩,约值600万元;
30个换电站3000㎡约值900万元;合计1500万元。
8.2.2GPC系统总造价2000万元;
8.2.3垃圾收费18000元/天,657万/年
8.2.4可回收利用垃圾100元/T,657万/年
8.2.5余热利用价值5000元/天,185万/年
8.2.6发电充电收入3000万元
结论:每年的收入总计约为4500万元,扣除所有投资3500元,当年赢利1000万元。今后每年都产生利润4500万元。
8.3综合经济运行评估:按全国1000座城镇计算,将产生至少450亿元人民币的经济效益。
结语
运用GPC系统在环保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同时建立了独立的电动汽车能源体系,蓄电池的充电和更换使电动汽车的能源补充及时、便捷和网络化,大大降低了投资和运行成本,对推进电动汽车的高速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在我国乃至世界普遍建立GPC系统,有着积极的、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将GPC系统作为基本的国家环境保护要求,制定国家或者国际GPC标准,建立政府层面的相关研究机构。将规划中的城市垃圾处理费用、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建设费用投资于建立GPC系统,城市垃圾处理、垃圾发电、电动汽车充电系统的有效结合,真正做到有效处理城市垃圾的同时解决城市充电站的布点建设,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新能源和环保建设,推进电动汽车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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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解决方案范文篇3
[关键词]邻避设施;决策;公众参与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17.08.118
[中图分类号]C9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17)08-0-02
0引言
近年来,“邻避”(NotInMyBackYard,NIMBY)一词越来越受到国内的广泛关注。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诸如垃圾焚烧发电厂、信号站、高铁站、石油化工厂等需求量不断增加,但也遭到了公众的抵制。一方面公众期望政府提供这些基础设施以提高生活质量与品质,另一方面因这些设施可能具有的潜在危害性,如影响身体健康、居住环境等,公众拒绝其d建在自家附近,于是产生了所谓“邻避情结”的矛盾心态。
邻避现象最初产生于美国,1977年美国学者O'Hare提出“邻避”(NotOnMyBlock)的概念,而被学术界广泛使用的NIMBY的说法则出自于英国记者EmilieTravelLivezey。邻避设施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负外部性和成本收益的不平衡。由于公众的“利己”主义,使在推进有关邻避设施项目的过程中,造成了民众与政府之间的冲突。从学界的深入研究、各国的实践经验看,缓解和补偿被看作是治理邻避冲突的主要工具。而公众参与作为一种制度性缓解的重要手段成为了学术界关注的重点。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强化自上而下的决策过程及政治对话,有助于避免和化解邻避冲突。事实上,邻避设施选址是一个多目标的决策问题,建立参与式选址决策模式,使周围居民参与选址政策制定过程,从而实现邻避设施选址多目标的目的。同时,公众参与要从制度化建设着手,提升参与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随着近些年公共部门不断转变其决策模式、公众自身参与能力的提高,国内邻避设施的建设从最初的“一闹就停”有向“政府与公众协商建成”的趋势转变。广州番禺生活垃圾焚烧厂,即现在的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项目,虽然在建设初期遭到了公众抗议,但当地政府并未选择“一闹就停”,而是选择引入公众参与机制。因此,本文选择此案例,对其项目决策中的公众参与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有关邻避设施的决策带来一些有益启示。
1广州番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案例
2000年后,广州番禺逐渐成为广州“南拓”战略的发展重心,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及人口不断增长,生活垃圾的产量也日益增加,大大超出了当地垃圾填埋场的处理能力。在2002年,番禺区人民政府审批通过《番禺区生活垃圾处理系统规划》。2006年8月,番禺生活垃圾焚烧厂选址确定为大石镇会江村,并得到了广州市规划局的批准。2009年2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开了《关于番禺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工程建设的通告》,引起了选址周边部分居民的关注。2009年8月起,反对兴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呼声越来越高,引起了全国的广泛关注,2009年12月,番禺区政府宣布项目暂停。
面对公众的不断质疑,番禺区政府并没有选择终止项目,首先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全民大讨论。2010年1月13日,政府通过南方网、金羊网等网站进行公众意见征询活动,4月9日,邀请“阿加西”“巴索风云”两位代表到厦门参观垃圾焚烧发电厂。番禺民众还积极提出有关垃圾处理的方案,如在一些社区进行“垃圾分类”试验,得到了广州市政府的支持并进行推广。2011年4月12日,番禺区政府公布包括大石镇会江村、大岗镇装备基地、沙湾镇西坑尾等5个备选地址,即“五选一方案”,符合国家规定的至少三个备选方案的规定。此次为期2个月的公开收集意见针对番禺区居民,反映渠道有电话、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电子邮箱、书信4种方式。2012年7月23日,广州番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进行第一次环评公示,选址大岗装备基地,此次环评的主要目的是让公众获取相关项目信息。2012年11月20日,番禺区政府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公布了意见反馈渠道,并在现场张贴项目信息公示,对村民、村委进行问卷调差。在此期间,广州市政府及番禺区政府开展了各项问政活动、学术论坛、一些相关条例也逐步出台,同时,还成立了公众咨询网络监督委员会。2013年5月,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即广州番禺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环评项目获得审批,为期4年多的番禺事件最终落下帷幕。
2邻避设施决策中的公众参与
2.1公众参与的主体
决策要想获取公众接受就必须有公众参与,同时决策者还要能识别出与此决策相关的利益群体。由于邻避设施的影响范围有一定的地理性,在此范围内的一般公众可称之为直接利益相关者,在此范围以外的一般公众称之为间接利益相关者。此外,那些具有合法性优势的组织或个人,如环保组织和专家,由于他们具有一定专业性和权威性,因此,在邻避项目决策中将会扮演重要角色。在番禺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中,当地民众及代表、专家学者是此次邻避设施项目决策中的公众参与主体,而反对焚烧的公众代表,随着项目选址的改变而改变,具有一定的暂时性,不能长久持续的参与其中,缺乏了第三方实体机构的常态化参与。
2.2公众参与的程度
根据阿恩斯坦提出的阶梯理论,将公众参与的程度划分为8个层次,即操纵、治疗(非参与);告知、咨询、安抚(象征性参与);合作关系、授权、公民控制(完全参与)。番禺事件前期公众参与度几乎为零,政府与公众缺乏有效沟通的途径,双方信息不对称,导致番禺区民众强烈反对。此后,政府开始审视解决问题的途径,采取措施进行补救。民意调查、座谈会等形式表明政府对民众的态度由“告知”变为“咨询”,实现了公众参与从无到有的转变,然而其参与程度则是象征性的,程度较低。
2.3公众参与的形式
公民参与的形式是整个公民参与过程中非常关键的一环。判断参与形式是否有效的标准,一是选择的参与形式是否能够为公众提供全面、可靠的信息;二是政府与公众之间是否进行了有效沟通。番禺事件中政府通过座谈会、随机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确实引导了部分民众进行参与,同时,公众提出的政策建议,如垃圾分类也得到了回应与支持。但人们也可以看出所谓的民众代表,并非真正代表最终选址周边的居民,此外,问卷调查的对象覆盖面不够,样本较小,公众的大多数反馈意见也只是得到了有选择的回应。
2.4公众参与的保障
公众参与的发挥需要一系列的制度性保障和非制度性保障。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中,对公众参与只是做出了一些原则性要求,具体方面没有明确表述。番禺事件中,公众咨询监督管理委员针对的只是垃圾分类处理,没有相关的垃圾焚烧项目公民参与的制度化设计。此外,媒体在番禺事件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而非政府组织,如环保团体的参与度较低。发达国家的相关经验表明,第三方组织有效引导公民参与邻避设施项目决策中,能够推动邻避设施决策的实施。
3结语
广州番禺事件,一方面表明政府在有关邻避项目决策中开始逐渐转变决策模式,体现了一种参与式治理的趋向,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目前我国邻避设施决策中的公众参与程度比较低,相关的制度保障与非制度保障仍需加强。如何有效实施邻避设施项目决策以应对邻避现象,仍是目前公共管理者面临的一大难题,而公众参与在邻避决策过程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作为决策者,政府需要保证公众参与到整个邻避设施决策过程中,还需要通过完善相关制度与非制度建设,使整个公众参与的过程更加科学化、合理化、制度化。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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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解决方案范文篇4
《财经》记者孙滔
饱受争议的北京朝阳区高安屯垃圾焚烧发电厂终于要“转正”了――2010年5月上旬,垃圾处理问题专家、北京市政府参事王维平告诉《财经》记者,高安屯垃圾焚烧发电厂近期即将通过验收,从此正式运行。
此前的5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公布《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这被一些垃圾焚烧反对者称为政府支持垃圾焚烧的“信号弹”,是政府大力推行垃圾焚烧的理论基础。
《指南》公布之后仅十几天,5月16日,东莞发生600名村民因不满垃圾焚烧厂选址而集体“散步”事件,数百村民走向东莞街头造成了交通堵塞。
此次“散步”仅是2009年以来广东、江苏、湖北及北京等地出现的垃圾焚烧技术争议中的案例之一――就在东莞当地,3月28日因同样原因已经发生过一次“散步”事件。
在这种压力下,高安屯垃圾焚烧处理厂的验收注定要在谨慎、低调中进行。
从填埋到焚烧
高安屯垃圾焚烧发电厂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亚洲单线最大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可谓北京市垃圾处理的突围之作。
这一备受舆论关注的垃圾焚烧发电厂,隶属于朝阳区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后者坐落于距离北京市中心东南12公里左右的高安屯。
这块区域如今已经被称为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5月14日,记者走进本来并不神秘、现在却对参观者设定重重阻碍的这座垃圾处理厂。与一些垃圾焚烧处理技术的反对者所想象的不同,园区满目青翠,西侧还有村民在浇灌果树,景象如同花园。
一些反对者未曾到过垃圾焚烧技术的实施场所。2009年2月,王维平作为专家参加北京市政府组织的垃圾处理技术赴日本考察之行,同行还有一名垃圾焚烧技术的反对者代表,王维平问:“你去过垃圾焚烧场吗?”对方难为情地回答说:“没有。”
高安屯在1995年即成为垃圾场,当时未经过任何处理的垃圾曾堆积成一公里长的“垃圾大坝”。直到2002年底,高安屯卫生填埋场一期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才逐步消除垃圾大坝。
如今高安屯村民已经全部搬迁,该村撤销行政村建制。2002年开始运行的高安屯卫生填埋场,初始设计日处理量1000吨,将于2025年封场(计划运行23年)。但2003年投入使用后,垃圾日处理量很快达到1534吨,朝阳区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办公室主任顾来茹介绍说,该场在6年期间就填埋掉了60%的库容。照此速度,这一填埋场坚持不了10年。
进入2008年,高安屯垃圾处理量就超出了其承受能力的三倍多。该年七八月份,高安屯附近臭味剧增,此时多个小区居民向朝阳区环保局写信抗议。随着2007年、2008年北京奥运筹备阶段对环境提出更高要求,农村大量垃圾也纳入了处理范围。
2009年4月投入试运行的高安屯垃圾焚烧发电厂,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卫生填埋场的压力。该厂一位专业人士告诉《财经》记者,高安屯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行在减小填埋场作业量的同时,减小了其作业面积,这样进入的垃圾得以及时覆盖,也就大大减轻了臭味影响。
双重检测二英
在赞同垃圾焚烧的专家们看来,对比于填埋处理,垃圾焚烧发电是一种资源再利用技术,至少有两种看得见的好处:节约用地;有经济效益,属于循环经济的范畴。
与此同时,二英等污染物的排放,则可以被控制在环境安全范围内――这正是垃圾焚烧被大力推行的逻辑。
事实上,垃圾焚烧在国际上已经是一种成熟的垃圾处理方法,世界上许多国家很早就开始使用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理是目前美、日、德等众多国家城市垃圾处理的主要方法之一。
高安屯垃圾焚烧发电厂采用日本田雄公司(TAKUMA)炉排焚烧技术,其主要工艺技术参数是:烟气温度大于等于850摄氏度,烟气停留时间大于两秒,这两个参数是有效控制二英生成的主要手段。另外,在烟气控制环节,消石灰罐可以中和二氧化硫和硫化氢等酸性物质,活性炭罐可吸附重金属和二英等,同时还有布袋除尘器加以辅助。
5月14日,在高安屯垃圾焚烧发电厂厂界外侧,记者看到烟气排放污染物浓度实时监测数据公示,包括氯化氢浓度、烟尘浓度、二氧化硫浓度、一氧化碳浓度、氮氧化物浓度和烟气不透光率等指标,同时列举了相应指标的北京市地方标准。
记者在16时40分和18时18分两个时间点上,发现仅有一号线(共有两条线)在18时18分时的氯化氢排放值略高于北京市地方标准。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高级工程师白良成表示,过于复杂的垃圾焚烧系统容易出现排放波动。
对于公示牌上未出现二英和重金属的排放数据,专业人士的解释是:目前世界上还没有能在线实时监测二英及重金属的仪器仪表,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是通过不定期采样、离线分析进行监测监督。
“鉴于北京市乃至全国就垃圾焚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尤其是二英)监测和研究还不够,虽然世界上已经有数据和结论,政府相关部门还是要对焚烧厂周围一定范围内(尤其是下风向)进行土壤本体二英浓度的定期检测。”该厂一位负责人说。
环境安全与恐惧
作为垃圾处理技术,垃圾焚烧烟气在排放之前,需要去除(回收)二氧化硫、硫化氢、二英及重金属等污染物,其残渣则以填埋处理。
那么,在全国范围内,垃圾焚烧的环境安全问题究竟解决得如何?专业人士以二英为对象做的检测或许可以帮公众做一判断。
垃圾焚烧面临的最主要、最难的公共环境挑战就是二英排放,二英是一种致癌物,也是公众抵制的最主要对象。作为“反烧派”的著名代表,中国环境科学院研究员赵章元(研究方向为湖泊环境与近海环境)反对垃圾焚烧的主要理由,就是这项技术无法排除二英等污染物的产生,“二英肯定会产生,只是一个量多量少的问题。”
来自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的陈吉平研究员带领的研究团队历时一年,对中国19个市政生活垃圾焚烧炉的二英排放进行检测和分析后发现,19个企业中有16个企业的二英排放达到中国《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有6个企业的二英排放达到欧盟排放标准。
北京市对垃圾焚烧厂的二英排放标准与国际上最为严格的欧盟标准一致。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二英实验室主任郑明辉告诉《财经》记者,中国引进的是主流技术,多数企业应该可以达标。
导致一些企业不达标的因素有两个:企业诚信问题;炉型和设计问题。“小型焚烧炉温度控制会受垃圾自身情况影响,可能导致燃烧不均匀,二英排放也受到影响。”郑明辉认为,对于小型焚烧炉,需要考虑垃圾分类。
二英并非只在垃圾焚烧中产生。事实上,全球垃圾焚烧产生的二英比金属冶炼和燃煤发电、取暖要少得多。
二英之外,垃圾焚烧厂的选址和防护距离是公众担心的另一个问题。
2008年9月4日,环境保护部颁发了2008年的8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利用垃圾焚烧发电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北京六里屯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定为300米,遭到了附近百姓的反对。
郑明辉说,确实有观点认为垃圾焚烧导致周边居民癌症高发,但这些观点还缺乏科学数据的支持。国外曾经对一些成熟的垃圾焚烧设施周边做过大型调查,没有发现居民健康受到明显影响。
住建部已经下发文件对垃圾处理厂的选址、垃圾处理工艺的选择以及环境的控制都做了明文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认为,垃圾焚烧发电厂如果按照这个规定去执行,对周围的环境影响是非常低的。
对这一系列数据的解读不难发现,垃圾焚烧对环境的实际危害远不足以导致部分民众所表现出来的恐惧。专业人士认为,问题在于政府和公众沟通不够。
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韩方明指出,焚烧方式处理垃圾,项目立项、选址、环评等全过程必须公开透明。只有这样,才能取信于民。他认为在中国,这些条件基本不具备,多数项目往往从立项开始就对周边居民欺、瞒、打、封,暗箱操作;项目涉及商业利益,许多过程存在若隐若现的权力参与、利益输送。另外,由于焚烧过程不透明,厂家可能存在偷工减料的现象,焚烧质量无从保证。
在东莞3月28日“散步”事件发生后,3月30日、31日,当地政府连续举行答疑会,由专家作“建垃圾焚烧厂不会危及环境”的技术答复;4月21日起,地方政府还组织村民代表前往深圳参观盐田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日常运作。
但这些事发后才采取的行动并没有消除民众疑虑,也没有能够阻止5月16日“散步”事件再次发生。
对于高安屯垃圾焚烧厂公示监测数据一事,周边居民也有看法:“公示的数据是否能达到真实可信?”“公示的数据来源是什么?会不会是焚烧厂自己填上去的?”“我们怎么知道这些数据是否真实、是否有说服力?”确实,这些专业数据,作为普通老百姓很难看懂。
5年后,焚烧技术将成主导?
有人称,中国的垃圾焚烧进入了时代,依据之一是一份《2010年中国能源重大新开工施工项目》细则,其中涉及垃圾发电多达40项,仅广东省就涉及垃圾发电项目有14项之多。
但在王维平看来,中国的垃圾焚烧已经迟到。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城市生活垃圾收运方式从“摇铃倒土”的手工劳动,逐步发展到机械化、密闭化作业;垃圾处理方式由露天堆放、简易填埋发展到以卫生填埋为主,焚烧、堆肥和综合处理为辅的无害化处理阶段。
以北京为例,垃圾围城之下,垃圾处理仍以卫生填埋为主。目前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结构中,焚烧、生化处理和填埋的比例分别为2%、8%、90%。
2008年以来,北京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日均达到1.84万吨,垃圾增量目前仍以每年8%的速度持续上升,每年填埋垃圾至少占用土地500亩。这样,占最大比重的卫生填埋压力与日俱增。
北京在发展垃圾焚烧方面并不是最积极的,而今其垃圾处理困境已经不能再等。北京市官方一再声称:加快建设垃圾焚烧厂,“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根据北京市政府的工作目标,本市2012年日处理生活垃圾将达到1.7万吨,垃圾焚烧、生化处理和填埋比例将发展为2∶3∶5;2015年形成日处理近3万吨的能力,前述比例将变为4∶3∶3,焚烧占到最大比例。2015年前将建成九座大型垃圾焚烧厂。
垃圾焚烧解决方案范文
回应环境问题产生原因和影响的研究可谓汗牛充栋,传统社会学研究者遵从涂尔干的“以一种'社会事实’去解释另一种'社会事实’”的告诫,倾心于从客观的社会属性--如社会结构和制度、文化、政治经济状况、人口、技术等一寻找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这种思路无可厚^非但它“往往把社会问题视为是既定的或给定的,是社会事实本身所具有的一种属性”,从而忽略了集体认知、定义和主张竞争在“促使某一状况能否以社会问题的形式呈现”过程中的重要性。因此,无法有效地解释:为什么某些在过去人们未曾意识或并不在意的环境状况,如今却成为万众瞩目的环境问题,甚至引发环境纠纷和环境抗争?为什么相似的环境状况,有的演化为备受关注的社会焦点,而有的却遭受“视而不见”的冷遇?
本文旨在探讨转型期中国环境问题呈现的社会机制。当然,社会机制包括多种维度和层次?,而鉴于社会群体的态度及主张对环境问题的建构具有重要影响作用,本文着力分析不同环境利益相关者面对同一客观环境状况时的认知、评价和主张如何建构一项环境问题。
一、建构主义对环境问题的理解
如果说,现实主义主张一从社会结构、社会制度和社会关系等客观社会条件中去探寻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和社会影响一是必要的,那么建构主义关注环境问题被建构的方式和过程亦是不可或缺的因为每一项社会问题都由客观状态和主观定义所构成,客观状态是社会问题构成的必要非充分条件。
环境建构主义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最早将社会建构主义视角引入环境问题研究的是巴特尔和他的同事,他们用建构主义方法分析了全球环境变迁问题,并提出关于全球环境变迁问题的环境社会学研究纲领,其后,一大批学者也进行了这方面的努力和尝试,如恩农,索尔斯博里福克斯,安格尔,马祖儿和李to-?等。索尔斯博里十分关注环境问题的政治命运,他认为,在政治体系内提出、发展和壮大环境问题需完成三项任务一吸引注意力,争取合法性,激发实际行动。相似地,恩农认为,一个环境事件要转变成万众瞩目的环境问题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第一,吸引媒体的注意力;第二,获取政府的支持;第三,需要政府的决议;第四,不能让公众把其当成昙花一现的怪诞事件而遗忘;第五,将其与大量市民的个人利益联系起来。同时恩农认为,这些条件的实现部分依赖事件本身,部分依靠环境倡导者对事件的成功宣传。
对环境问题的社会建构进行系统阐述的学者是汉尼根。他十分关心环境问题是如何呈现到大众面前,什么时候呈现等话题,在他看来,环境问题不是“物化”本身,而是被社会建构出来的。他着力回答:“为什么一些环境问题备受关注,而另一些同等重要甚至更重要的环境危机却在漠然之海中消解无形?为什么早前存在的环境问题没有引起广泛重视,直到特定时期才为社会关注?’正是在回答这些问题的过程中,汉尼根提出环境问题的社会建构有三项关键性任务需要完成,即环境主张的集成、主张的表达和主张竞争。
集成环境主张的任务包括问题的最初发现和详细地描述这个初发现的问题;表达环境主张的主要任务是吸引社会注意力,并合法化该主张;而主张的竞争是指为了在众多主张中脱颖而出,并使该主张得以实现,主张提出者要不间断地抗争以寻求实现法律和政治上的变革。
鉴于建构主义在解释环境问题呈现过程中弥补了传统研究对行动者主观性的忽略,本文将在环境建构主义视角的关照下讨论“谁认为环境问题存在以及谁反对这种主张”等重要话题,以及它们对问题建构的重要意义。
二、案例与方法概述
本研究剖析的案例是,围绕X市L垃圾焚烧发电厂兴建与反建展开的一系列环境事件。L垃圾填埋场位于X市近郊的西北部地区。自L垃圾填埋场运营后,周边居民不断向垃圾场和区政府反映垃圾恶臭和水源污染问题。2006年底,区政府拟在L垃圾填埋场的南侧,新建一座垃圾焚烧发电厂。此规划一出,立刻引起周边居民强烈不满情绪和抗议^2007年6月5日L地区的居民统一着装来到国家环保总局请愿,要求解决问题。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向媒体通报,建议缓建L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此后,居民与政府反复沟通,2011年初,L垃圾焚烧厂最终确定停建。反建垃圾焚烧厂事件在媒体的密切关注下,其影响力扩展到全国,成为我国环境问题凸现的一个典型案例。
本研究采用嵌入性单案例研究法通过实地调查收集资料,具体资料收集方法包括深度访谈和参与观察法。我们对60位与L垃圾厂有关的环境利益相关者进行了为期一年的追踪访谈,并参与了部分与L垃圾厂有关的活动②以获取翔实的资料。此外,借助文献法、文档法和网络论坛收集了部分二手资料。
三、认知差异
(一)政府的认知
环境问题的形成与解决最终取决于掌握法制化权力的政府,不同的认知会促使他们提出不同的主张,进而影响问题的发展方向。
有三个重要因素影响中央政府对环境状况的认知和判断:首先,经济增长的考虑。中央政府认识到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直接关联,环境恶化不但提高治理和补偿成本并且严重阻碍经济可持续发展;第二,政治合法性的考虑。中央政府的执政合法性不仅来源于以经济增长为代表的绩效合法性,还有赖于为民众提供良好、健康的生活环境等道德合法性;第三,社会诉求和国际影响。随着公众生活、文化水平提高,人们对政府治理环境的能力和绩效提出新要求。而国际社会在评价中国综合发展水平时,环境成为重要的评测尺度。
但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中央政府对某些环境状况的认知存在盲区。尽管中央政府对已经出现的环境问题持积极态度,但对一些具有潜在危害性的环境状况,特别是一些在技术和科学上存在国际争议和不确定性风险的环境状况,中央政府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只有当突发事件或影响较大的群体事件出现时,才能把这些状况推向前台。
地方政府对环境状况的认知与中央政府存在较大差异。在垃圾处理问题上,地方政府除了考虑废弃物对环境和健康的影响外,更要考虑垃圾激增无处消纳的问题。L地区内的垃圾填埋场将被填满并关闭,新的垃圾坑造价极高,并且已经没有合适的地方用来建新的垃圾坑。地方政府对此作出的反应是通过焚烧和回收来减少固体垃圾的数量。正是由于地方政府的综合管理职能和多重管理目标,使得它必须考虑各项职能之间的契合,以效率最大化地实现目标。因此,地方政府会判断哪些状况重要,并依据重要等级对这些状况的处理顺序进行排序。而影响地方政府官员环境判断的主要因素是利益和政绩。在L事件中,奥运会临近,特殊时期对城市垃圾的有效管理不能不说是地方政府凸现政绩的看点之一。区政府认为垃圾焚烧项目的上马既是对“绿色奥运”的保障,也是“科技奥运”的彰显。
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对环境状况的认知差异会影响环境问题的建构过程:当二者认知一致时,问题确立和解决的成本较低,上级的政令能顺畅执行;当二者存在认知差异时,问题的确立和解决就需要经历一个博弈过程,互动成本提高,可能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
(二)垃圾处理方的认知作为问题直接制造者的L垃圾填埋场,认为大量垃圾集中处理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是必然的,同时由于资金限制,设备老化,尽管他们已经按照技术标准进行操作,但还是引起周围公众的抗议。对于环境污染和周边民众的“闹”,刚开始垃圾填埋场“躲”、“避”,后来他们发现“闹”对他们有好处,因为群众一闹,政府会拨款用于设备检修和购买各种消毒除臭药剂。而“垃圾日产量剧增”、“垃圾场负荷运转”和“资金有限”也成为垃圾场为自己开脱责任的主要说辞。
垃圾焚烧厂筹建方、融资方,一直期望项目上马。首先,他们担心前期投资是否能收回。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设施成本极高,L垃圾焚烧厂计划投入10亿人民币,如果不能在此处建,前期投入的资金就“打水漂”了。其次,垃圾焚烧厂市场化运作,利润十分丰厚。但在对外宣传中,焚烧厂的筹建方和投资方从不提经济利益,只是宣传垃圾焚烧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对于外界关于为什么要在此处建垃圾焚烧厂的质疑,筹建方的回答和地方政府保持一致一便于综合治理。
“有利于垃圾处理设施的土地节约利用,有利于垃圾焚烧炉渣的就近填埋处理有利于焚烧厂热源的综合利用及两个设施垃圾渗滤液的综合处理有利于垃圾处理设施环境污染的综合防治,不增加垃圾运输成本和运输沿途的污染。”
(三)垃圾场周边公众的认知
作为环境问题的主要建构者,垃圾场周边公众对环境状况的认知至关重要。公众主要有以下三点看法:
首先,L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选址不合理。
“国家有明确规定,2006年以后,在大中城市建成区以及城镇或大的居民集中区,主导风向的上风不得新建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且不说垃圾填埋场选址是一个错误,现在继续在此建垃圾焚烧厂明显有违国家法规。
--访谈居民T先生“在上风上水的地儿建就是不合适北部新城区这-大片,那多少人呐,这是人口稠密的居民区啊。不拿老百姓生命当回事,我们都这么反对,这儿还建呢。
-访谈居民K先生第二,环境风险分配不公。公众的风险意识逐渐提高,开始强调风险的公平分担问题。在我国目前的城市生活体系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是政府免费提供给辖区内公众的公共服务,任何人都可以享受这种公益。因此,在当地民众看来,垃圾场建在我家后院,甚至还要建一个垃圾焚烧厂,别的地方的公众也享受了这种公共服务,但凭什么牺牲的却是我们的利益甚至健康。
“我们已经作了十年的牺牲了,盼望着垃圾场填满关闭,如今还要在这里建个焚烧厂,这日子何时是个头?人这一辈子也就几十年时间,买个房子被垃圾熏了十年,难道剩下的几十年还得受二噁英侵害啊。”
--访谈居民H女士“垃圾处理的好处是全区共享的,但垃圾处理的坏处总不能一直让我们担着吧,并且我们也没有获得任何补偿……要么另外选址建,要么给我们搬迁。”
访谈居民F女士
第三,代际不公,影响后代人的健康与安全。人们多次强调环境风险对孩子们健康的影响。在集体上访过程中,有人带着孩子,有人打着“以妻儿老小的名义”的标语坐在国家环保总局门口。
在分析公众的环境认知时,有两点需要注意:第一,公众对环境状况的认知和接受程度除了受自友、家庭、同事)和次级因素(公众人物、大众传媒)的影响,在社会建构主义者看来,这些认知是被“集体建构”的。第二,当公众中产生较为一致的集体认知时,有助于维系集体凝聚力,在今后的集体行动中,可降低动员成本及保持松散组织存在的持久性。
(四)专家的认知
就焚烧技术和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选址,专家们并没有达成一致,反建专家和主建专家各执一说,并且都提出了自己的证据。
“从L区居民生活垃圾的成分分析,居民生活垃圾热值低、湿度大,且X市目前没有普遍的垃圾分类,垃圾焚烧的温度很难达到理想值焚烧会产生毒气,所以不适合焚烧发电。”
访谈反建专家D教授
“目前世界上不存在所谓的国际先进成熟工艺设备,二噁英超标排放无法在线监测,短时间内根本无法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访谈反建专家Z教授
对于同一种环境状况,为什么会产生认知差异?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首先,不同的社会位置和利益立场会影响对环境风险的感知;第二,各方对“危害”的定义不同。当垃圾场周边公众认为垃圾焚烧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时,地方政府认为越堆越多无法处置的垃圾对环境会造成更大的伤害。正如汉尼根所说:“在每一个这样的案例中,一个特定对象会带来什么危害,其定义本身就有争议,会激发起一系列的主张与反向主张,尽管在事实上存在有对风险对象的共识”;第三,风险对象和环境危害之间因果关系存在不确定性。地方政府在专家顾问的支持下,坚持认为垃圾焚烧具有安全性和可控性;而当地民众和群众的专家据理力争:垃圾焚烧与环境危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不是在垃圾焚烧厂动议建设阶段就能看出来的,通常要花很长时间才能显现出来,人们还要花一段时间将这种关系汇集成一个能够被公认的形式表达出来,而社会的认可还得花一段时间。所以,谁都无法说服对方赞同自己的认知。
认知差异直接导致不同的主张表达和竞争。sues)的定义,主张就是“群体成员对其认为有侵犯性或感到不愉快的社会状况的申诉”。前面我们已经看到不同环境利益相关者对兴建垃圾焚烧厂所持的不同态度,而这些态度逐渐集结为两项主要且对立的主张,即赞成或反对在L地区建垃圾焚烧发电厂。那么这两项主张如何集成并表达出来?各方采用什么话语/修辞方式来呈现他们的主张?
地方政府的困扰在于城市垃圾难以消纳,影响城市发展,于是提出兴建垃圾焚烧厂的主张,并在辖区范围内选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申报和办理各种手续。垃圾焚烧厂筹建方的主张与地方政府高度一致。
公众最初发现并描述了垃圾填埋场对环境的污染,并将污染与周边社区里可观察到的健康问题(如肺气肿、癌症、子宫肌瘤、流产等)联系在一起,还在当地收集了关于垃圾污染的一手资料。关于垃圾焚烧,一开始公众并不了解后来逐渐从网络、媒体和ENGO那里了解到潜在风险,并收集了国外垃圾焚烧技术和焚烧厂的发展情况,才开始形成与地方政府相反的主张,提出:按期关闭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另外选址。在主张集成过程中,周边公众做了以下事情:为主张命名,估计问题的严重性和影响范围,确定主张的科学、道德和法律依据,划定可团结和可动员公众力量的范围,预估问题重要性增长的潜力,在日常交往中推举出非正式的组织人并进行职能分工等。
专家分成主建派和反建派。在地方政府和公众集成主张的过程中,两派专家各自从专业领域中寻找支持本方主张的证据,为各自提供科学和法律支撑。
民间环保团体不应只关心某个垃圾焚烧厂的建与不建,而应站在全社会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自己的主张。某著名环保组织的一名工作人员曾撰文指出:“诚然,从当地居民的角度看,问题的核心是'建与不建’,但对于整个社会来讲,问题的实质却是该怎样解决城市生活垃圾问题”,“民间组织应跳出利害关系之外,以宽阔的视野提出一些容易被忽略的见解,以及着眼于宏观和未来的解决办法”。他的观点代表民间环保团体应有主张,但迫于民间环保团体在中国的地位和力量,在L事件中,它们并没有站出来明确表态。
汉尼根提醒我们,在分析环境主张的起源时必提出者代表谁的经济和政治利益,以及主张提出过程中他们带来了什么样的资源”。事件中,地方政府与当地公众是不同主张的主要来源。在主张集结初期,地方政府对外宣传“垃圾焚烧是目前最合理、最科学的垃圾处理方式,不但可以垃圾减量化,还可以消除臭味扰民问题”,对于不了解垃圾焚烧知识的普通民众来说,垃圾焚烧是一种趋势。此时,环保组织对“潜在环境风险”的微弱提醒,根本无法有效地与官方的“垃圾焚烧厂是安全的”话语构架相抗衡。但是,随着公众的垃圾焚烧知识的增加,公众开始形成相反主张。当区政府再试图通过专家科学论述“垃圾焚烧无害化”来建构“合理的市政管理”,并坚持对大型公共设施建设的独控权时,公众围绕“环境风险和合理的市政管理(公众参与大型公共设施建设的评估)”发展出一套对抗话语,并开始表达主张。
在表达一项环境主张时,主张提出者的首要任务是为主张提供正当合理的依据和理由,并努力吸引注意力。为了表明自己主张的正当化和必要性,地方政府除了一再强调垃圾管理“危机四伏”,还委托科研机构进行多项城市垃圾调查和环境调查@)。同样,公众除了努力营造“环境受害者”的形象,也收集了一手的环境污染证据,包括垃圾场周围环境前后十年的照片,垃圾场附近地下水质检验报告及近年周围社区患病人数比例的变化趋势。要使一个潜在的环境问题具有足够的吸引力,它必须新颖、重要并且易于理解。或许大部分公众起初并不理解垃圾焚烧中产生的那些被冠以复杂学术名称的物质是什么,不过这不要紧,科普者和公众中的主张提出者通过将这些有害物质与癌症等疾病相联系,人们就明白其中的风险了。讲道理不如生动的图片和数据更能震撼人心,反建垃圾焚烧厂的主张者在互联网上传亲自拍摄的垃圾填埋场图片和列举国外垃圾焚烧产生的有害物质的数据,让人们更易于理解和认同潜在问题的严重性和主张的正当性。
在主张表达过程中,话语与修辞十分重要,因为它们事关主张合法性的建构。地方政府话语框架的核心是:城市发展与国家利益。包括:城市建设与发展的需要。不管是政策宣传还是面对媒体采访,地方政府一再强调城市化进程中,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和政府管理的难处。这样的论说常见于媒体的报道中。特殊时期,城市形象和国家形象的维护,呼吁民众考虑大局。奥运会临近,城护国家形象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具有不可谈判性,地方政府用惯常的政策语言表达出来,如“服从大局利益,为国争光”、“以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为先”以博得公众的认可。
当地公众对抗性话语架构的核心是:环境风险与环境权利。公众分别通过建构政治、技术、法律和道德四个方面的正当性,显示主张的合法性。
1不恰当的垃圾处理破坏环境,有违中央政府的科学发展观。这种提法使自身主张与当下全国各地都关注的主流问题(环境污染)挂钩,并通过强调中央政府的环保意愿,凸现对方主张不合理的同时,提升自己主张的政治合法性。
“胡锦涛总书记提倡,坚持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垃圾焚烧厂在这里选址就没有遵从‘以人为本’,他们(地方政府)遵从的是经济利益最大化”
--访谈居民Z先生2环境风险扩大化。将部分人的环境风险与可预见的在不远未来的数量可观的市民环境利益联系在一起,从技术角度论说主张的合法性。“我们这里的水源受到污染,其他地区的公众也不会好到哪里去”,“从来没有免费的午餐”,等等。这些修辞通过强调环境风险扩散,吸引更多非本地公众开始关注本主张,并有可能赢得社会支持。
3维护合法权利。公众不但强调环境权,还从法律角度强调国家赋予公民的环境知情权、听证权、污染补偿权、民主参与决策权等。对合法权利的强调恰恰符合中央政府“尊重民意,发扬民主”的精神。
“过去计划经济时代,个人利益必须服从政府的公共利益,有难处也要忍。现在不同了,个人不愿为政府的失误‘买单’,政府必须尊重和保护人们的生存权利和生活质量。”
-访谈居民R女士
4环境不公正。环境不公正话语从受影响人群的“人权”角度出发,提出了有关反对毒性污染物的主张。它强调主张的道德合法性,拷问环境风险在地域、程序、社会三方面是否公平分配。
“他们说没地,垃圾处理设施就得建在郊区,但现在这里已经被规划成居民聚请公众参加,本地公众没几个发放的调查问卷统计结果说70%的人赞同在这里建,那到底是哪些人同意?
--访谈居民C先生主张表达阶段,公众采用了“公正修辞”和“理性修辞”相结合的修辞策略,“公正修辞”就是在道德层面上论证环境主张的正当性,而“理性修辞”则从实用的角度告诫民众,潜在环境风险将波及和影响大部分民众的生活,不管是本地公众还是非本地公众。
尽管当地公众的话语框架建构得合情合理,并赢得很多外部同情和支持,但在政府官员看来,当地公众过分夸大困扰,意在博取社会支持⑤以达到迫使垃圾处理单位搬迁的目的。而公众所谓的反对环境污染也仅仅限于本地,至于垃圾处理单位迁去何处,今后如何管理,他们并不关心。
“为了争取社会舆论让垃圾场搬走,
有时他们(当地公众)的诉苦是过于夸张的。对于政府不该在此进行城市居住社区规划的说法也是不考虑全局的,因为随着城市化的推选X市每一寸土地都是很宝贵的,政府在此规划建设用地也是城市发展的需要。只是我们的垃圾管理工艺还存在漏洞,这确实是需要改进的地方。”
-市容委员会G先生不同主张者围绕各自的意向和概念建立起一系列有关环境问题的“修辞”。有的环境话语是要掩盖环境恶化的社会根源,有的话语则要揭露环境恶化的缘由,不同的环境话语为环境主张提供了不同的主导“动机”或“正当理由”。各方提出主张只是一个开头,重要的是如何让自己的主张合法化,被社会和中央政府认可,从而使自己的意志得到贯彻。由此,主张之间展开激烈竞争。
五、主张竞争
不同甚至相反的环境主张在进入宽泛的政治议程这个环节上可能相对容易,但要在政治议程中取得合法地位却很困难,特别是当主张要求对既定利益进行再分配再调整时。不同主张需要在多个领域内争夺合法性,包括科学界、媒体、法律、社会和政治等领域。
汉尼根曾指出“环境问题的主张必须有科学权威的支持和证实”|請^证据是最主要的说服工具之一,甚至连权威科学专家本身也符号化为科学性的标志,它们都可能影响问题议程和大众方针。如果当科学界对某种环境状况的诊断是一致的,那么主张的科学合理性一目了然;但当科学界对同一环境状况作出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诊断时特别当诊断双方都具有权威性,不同主张间就有了开展势均力敌竞争的机会。
当某种环境状况缺乏先例,且科学依据的不确定性⑥越强,它就越容易被社会建构。对于地方政府而言,主建派专家提供的科学数据和“技术成熟、安全”的结论是他们的主张得到认可、意愿得以贯彻的重要证据;对于公众而言,为了防范潜在的风险,“宁可信其有”,他们不但相信和拥戴反建专家,更把他们的科研结论作为维护自己主张的武器。由于主张的双方都深知在有争议的领域里,决策制定过程容易受“修辞”的影响,因此在主张竞争过程中,各自不遗余力地证明自己的科技合理性。科技合理性的竞争有两个表现:一是,主张提出者面对面的直接争论。二是,持不同观点的专家之间关于技术细节的论争。
对媒体注意力的争夺。双方都希望自己的主张被媒体塑造得既重要又紧迫,竭力强调自己的困境,通过媒体播报在社会中扩大并强化自己主张的合理性。地方媒体是地方政府宣传和造势的阵地,地方政府在操控本地媒体方面远比公众有优势。在一段时间内,地方媒体一方面强调政府的管理困境,另一方面对于民众的反建主张,却患了“集体失语”症。公众把目光投向外地媒体,特别是那些有较大影响力的媒体例如《香港文汇报》、《南方周末)、《中国环境报》等。公众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吸引媒体关注,并推销自己的主张:其一,把自己拍摄的前后几年垃圾场周围环境变化的照片寄给报社,制造视觉效果;其二,通过关系网络联系外地媒体和记者对此事进行采访和报道,聚合大量居民直接向媒体反复传递相似的观点和主张;其三,深知网络和网民的巨大潜力,在论坛上展开大讨论,增加点击率,通过网络媒体的“野报”吸引正统媒体的“求证”。公众在通过媒体宣传和扩大自己主张的同时,还意图通过报道引发大讨论,对地方政府造成一定的舆论压力。
程序合法与否是地方政府与公众主张竞争的又重要领域。L地区的公众强调国家相关法规赋予自己的环境管理参与权,具体说就是环境影响评价
蔽了他们的环评参与权。而地方政府的环评部门在环境评价报告中,清楚撰写了公众参与环评的过程和结果。由此可见,该领域的竞争表现为一攻一守,一方指责对方的程序不合理,另一方通过正式的环评报告维护自己的程序合法性。
要在主张竞争中获胜,争取社会的认可和支持也十分重要。地方政府强调垃圾处理的公益性,而当地公众除了寻求道义上的同情,更实用地将大多数人的环境利益与潜在的环境风险联系起来,希望召集更多人反对垃圾焚烧。
前面四个领域内的竞争都很重要,但主张最终的合法化还得在政治领域中进行。要取得政治合法性,首先,提出的主张最好与当下大的社会背景和主流问题相吻合,但又要有所区别,便于引起决策者的重视和辨识。如,城市环境治理和环境纠纷都是近年来中央政府关注的热点,地方政府和公众都试图把自己的主张朝社会热点问题方向建构,一方说垃圾围城危机四伏,另一方说,以人为本尊重民意。第二,主张须与政策制定者的基本价值观相协调,至少不能反其道而行之。为什么某些弱势者的主张能够被中央政府重视,原因之一可能就是这项主张暗合了中心决策者的某种需求和意图,从而默认了该主张的存在。
一项环境主张要在激烈竞争中取胜,除了需要主张提出者和支持者的努力,还需要时机和运气。这里的时机和运气是指其他外在偶然性因素的驱动,其中许多因素与这个事件本身并无直接联系。如奥运会的举办,全世界对中国格外关注,使得政府谨慎地对待民意。这说明主张合法化过程受很多内在和外在因素的影响。
雷恩提出了“社会竞技场”这一概念,用以比喻各方行动者向决策者提出主张,期望影响政策过程的情境。在这个竞技场上,不同主张者“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地在不同领域中展开竞争,最后“花落谁家”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任何一个领域的“照顾不周”,都有可能使主张破产。
六、小结
建构主义视角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对问题形成的作用。在本案例中各利益相关者的差异性认知与主张竞争对环境问题的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地方政府承认垃圾填埋场造成一定程度污染,并声明要从城市整体发展出发的长远考虑;垃圾填埋场认为大量垃圾集中处理必定会产生一定程度的污染,并否认自己的操作不达标;主建派专家认为垃圾焚烧技术成熟且安全,而反建专家认为焚烧技术不够成熟,且不适合在城市上风上水的地方选址建焚烧厂;垃圾场周边公众认为垃圾填埋场污染了空气和水源,拟建的焚烧厂会产生有毒物质,造成二次污染,自己的环境权受到侵害。认知差异来源于人们不同利益取向和价值观念。
垃圾焚烧解决方案范文篇6
【关键词】公众参与;公共权力;地方法治
近年来,随着改革力度的加大和社会矛盾的激化,涉及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各种问题层出不穷,公众普遍的参与意识也开始觉醒,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加入到公共事件的讨论中。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事件从其发生到现在已经有三年多的时间,在民众和媒体的质疑下,随着事态的发展,此事也逐渐成为一个全国瞩目的公共决策事件。虽然政府在公众的积极推动和媒体强大的舆论压力下,暂时取消垃圾焚烧厂选址定在大石镇会江村的决定,并最终在2012年7月10日揭盅:广州市番禺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初步确定选址为番禺大岗。但有关该事件的争议却还远远没有结束,留下了很多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到底政府为何一改之前强硬的态度,而最终考虑公众的建议以及公众、媒体和政府这三方进行了怎样的角逐,而该事件对政府决策和地方法治的推进又有着什么样的作用和启发,这是本文将竭力探讨的问题。
番禺垃圾焚烧厂选址事件始末
2009年9月,随着广州媒体对垃圾焚烧发电厂开始连篇累牍的报道,广州市番禺区计划在大石镇会江村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消息,开始引起周边30万居民的强烈争议。
2009年10月30日,番禺市政园林局就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召开了通报会,与会的专家也对垃圾焚烧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给予了一定的肯定。园林局还保证会公正、科学、严谨和全面地对本项目进行环评。但是,专家的意见和市政园林局的表态并未取得民众的信任。[1]
2009年12月20日,番禺区委书记谭应华在与丽江花园业主座谈会上表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停止。至此,番禺垃圾焚烧厂选址事件也暂时告一段落。
沉寂两年多后,番禺区政府再次向公众抛出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议题。就在2011年4月12日,番禺区政府公布了垃圾焚烧发电厂五个备选地址:东涌、榄核、沙湾、大岗和大石。
2011年8月15日,“五选一”方案又变身为“四选一”,沙湾备选点因垃圾厂选址不宜靠近水源这一迟迟未予考虑的浅显因素而被排除,剩下可供选择的厂址变成了4个——东涌、榄核、大岗和大石。[2]
时隔一年之后,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厂选址终于在2012年7月10日揭盅:广州市番禺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初步确定选址为番禺大岗,备选点为东涌镇三沙和大石会江,将于2014年底建成试运行。至此,番禺垃圾焚烧厂选址事件已经持续了三年时间,终于尘埃落定。
公众、媒体、政府之间的博弈
在番禺垃圾焚烧厂选址事件中,公众、政府等力量之间进行了持久的角逐和博弈,公众的参与、媒体的推动以及政府的应对,对事件的解决均具有关键性作用。
公众力量的表现:对生命健康权、知情权的捍卫。番禺将在大石镇会江村建立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决定,之所以会引起这么大的争议,原因之一是居民担心垃圾焚烧所产生的有毒气体会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并有致癌的危险,而这种担心并非空穴来风,据有关报告显示,垃圾焚烧过程中所产生的二■英,具有强致癌性。为了更准确地了解垃圾焚烧对人体所产生的危害,2009年10月18日,附近的居民代表赶到白云区的太和镇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考察。据《中国新闻周刊》的调查显示:2005年至2009年4年间,该垃圾发电厂所在地永兴村因癌症死去的村民多达42人,是1989年至2005年15年里因癌症死亡的9名村民的将近5倍。[3]在接下来的几天,包括负责环评的华南环科所、番禺区政府都留下了业主们的足迹,这一系列的举动,无不显示出番禺公众捍卫自己生命健康权的决心和毅力。
番禺事件中,被忽视的还有公民的知情权。对于要在自己家门前建立垃圾焚烧厂,直到即将动工时番禺公众才知晓,有关部门并没有将整个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论证、申请、招标告知该事件的直接利益相关方:番禺居民。后来有公众主动联系媒体,提供相关素材,曝光了一连串有关事件的信息,如番禺垃圾选址程序存在缺陷、选址周围是人口密集的居住地区、垃圾焚烧背后的相关利益集团等,使得社会各界对事件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从而也更加倾向于番禺公众的立场。此外,公众通过理性组织社会活动等手段影响解决方案的出台,如组织公众参与民意调查,与有关领导进行理性对话。在事件的整个过程中,市民始终保持理性,无任何破坏活动,也无需执法机构的介入。
媒体的舆论支持。媒体的监督,实际上也是公众的监督。在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事件中,媒体的舆论监督起到了颇为关键的作用。2009年9月24日,《新快报》刊登了一组报道《垃圾焚心:番禺建垃圾焚烧厂30万业主急红眼》,整个报道站在普通民众的立场,呼吁要尊重民意。11月24日,《南方都市报》报道会江村垃圾焚烧发电厂给予广州日立集团25年的特许经营权,估计利润将近500亿元。《南方都市报》在参与报道之后,发表了大量的报道和评论,站在正义的立场,通过过滤和梳理网络的情绪化语言,形成客观的公共舆论,支持公众的意见。[4]在番禺事件中,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调查”和“新闻1+1”等栏目也多次报道了此事,《人民日报》等媒体也发表评论,从而使事件的影响从地方扩大至全国。
综观整个事件,公众不断利用媒体来表达民意,公众的呼声也逐渐得到媒体的共鸣和支持。媒体从最初将事件带入公众的视野,接着又积极参与事件的报道,此后不同的媒体形成立场不同的话语力量,成为公众利益的维护者。媒体、公众通过各自的传播渠道互相交换信息,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事件的发展,充分体现了媒体在推进民主进程中的潜力。
政府的积极应对。政府是番禺垃圾焚烧厂选址事件的另一个重要“当事者”。其实,从2003年着手垃圾焚烧厂的选址工作开始,番禺几十万居民基本上都被蒙在鼓里。直到2009年9月,由于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大量报道,公众才得以了解整个事件的进展。从最初公布建立垃圾焚烧厂的通告,声称焚烧处理是目前比较适合番禺现状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方式,到聘请相关专家召开新闻会,可以说政府一直以来都是处于强硬和主动的地位。直到有媒体曝光政府与承建运营商存在着复杂的利益关系,番禺区区长承认建垃圾焚烧厂前未与当地居民充分沟通,存在程序缺陷,政府态度发生明显的转变。
番禺事件的解决使我们认识到,在关乎公共利益的事件中,政府、媒体和公众都成为参与的力量,相互博弈,彼此形成制衡力量。公众力量越来越强大,进而推动公共政策的理性解决;与此同时,媒体与公众形成共鸣,在公共决策的推出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政府不但要接受公众和媒体的监督,也要学会掌握合理的把控力度。只要尊重并维护了每一群体、每一个人的表达权利,真正将对于公民合法、合理权利的尊重与保护落实到现实规则、现实程序、现实行为的每一细节,集思广益的结果,最终的方案,必然是能够使全体公众共同受益的方案。
围绕事件的法理分析
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提出,公民的参政意识也在逐渐增强,民意的表达方式多种多样,网络、报纸、电视无疑成为民众通向政治的重要渠道。而政府作为公权力的行使者,在就关系到公共利益的重大事件进行决策时,必须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地方法治建设的主体毋庸置疑应该是一个城市或地区的人民,他们是地方法治的主要推动力量,是地方法治的建设者和评判者。[5]可见,公众参与对于地方法治发展而言,意义极为重大。
公众参与对地方法治建设的推动。首先,公众参与不但是实现公民权利的基本途径,还可以有效防止公共权力的滥用。权力不加以制约就会被滥用,而权力一旦被滥用,既可能导致官员的腐败,也可能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有效制约公共权力,一方面需要权力体系自身的相互制衡,如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另一方面,也需要权力体系之外的制约,即公民的制约。公民对政治生活的积极参与,是实现对公共权力有效制约的基本条件。如果公众对政治漠不关心,不参加选举、听证、申诉等,公权力就有失控的危险。其次,公众参与可以使得公共决策更加科学民主,进而维护公共利益,维护公民自身的合法权益。公众参与的结果通常就是影响公共决策和公共生活,使得决策者倾听公众意见,按照公众的意见制定相关政策,使得相关的政策变得更符合公众的利益。除此之外,公众对决策过程的积极参与,还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政策的失误和偏差,从而使决策更加科学合理。
媒体监督对地方法治建设的推动。媒体所承担的传播信息、引导公共舆论和监督政治权力的功能,促进了公民参与立法、决策和公共治理的发展,使其在地方法治建设中也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如今,媒体逐渐成为政策出台中各种利益表达与融合的公共平台,是影响公共政策的重要力量。当代新闻媒体具有告知、启迪、监督三大功能,也承载着公众的巨大利益和高度期待。从新闻工作者的职业理念来说,监督权力、为民请命、捍卫社会公正从来都是一种值得追求的目标。权力的滥用必然损害社会中的某一方,一个有公信力的新闻界承载着整个社会,尤其是可能被权力侵害的弱势群体的高度关注。[6]暗箱操作容易滋生腐败,公开行政才是最好的防腐剂,而媒体信息传播的公开性,恰好能满足公众监督政府、实现政治参与的需要。
法治应以民主为基础,地方法治要推进民主,需要逐步培养人们的民主意识,提高权利观念;要鼓励公民参政议政,监督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完善公民权利的救济途径,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推动公共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进程,最广泛地体现公民意志。通过地方民主的完善,逐渐推进全国民主发展的进程,这是法治的实质性要求,也是地方法治得以推动的政治性前提。
结语
番禺垃圾焚烧厂选址事件使我们认识到,政府在制定关乎公共利益的决策时,应当尊重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时主动地向公众信息,广泛征求意见,将公众意见作为重要的决策参考。而作为公众,可以利用合法的方式和渠道来表达自己的诉求,进而与政府取得良好的沟通效果,共同推动社会的和谐进步。因此,政府部门和公众的互相尊重才是社会稳步前进的根本前提,在此基础上相互信任、平等对话,才能有效推进法治社会的进程。而社会力量对政府公共决策所起到的导向作用,既防止了公共权力的不当扩张和滥用,又防止了私权利的不当履行,避免了其遭受损害,客观上起到了规制公权力,保障私权利,进而推动地方法治发展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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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郑志成,王笠舟.番禺垃圾焚烧厂选址:一场没有硝烟的民意博弈战[N].南方都市报,2011-10-17.
[3]刘刚,周华蕾.广州数百人排队领号码反对建垃圾焚烧场[N].中国新闻周刊,2009-11-26.
[4]胡丹.“公共议题”参与主体的互动传播——析“番禺垃圾焚烧厂选址事件”[J].新闻与传播研究,2010(5).
[5]朱未易.地方法治建设的法理与实证研究[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10:2.
[6]贾西津.中国公民参与案例与模式[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243.
垃圾焚烧解决方案范文篇7
关键词: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研究现状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和技术储备的增强,各种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技术在我国得到了不同程度、不同范围的研究和应用,很多经济发达地区已经建立了现代化填埋场、机械化堆肥厂和焚烧厂等多种处理设施。但对于某一地区来说,不同处理设施往往处理同样的混合生活垃圾。由于每种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均具有各自的优势和局限性,从技术本身、经济性和环境影响角度分析,均只适宜处理生活垃圾中的某些组分,因此这种单一处理模式不仅难以满足数量日益增长、成分日益复杂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处理要求,而且使得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效果差,前处理和二次污染控制技术复杂,处理费用高。
为了解决这种单一处理方式的不足,生活垃圾需要采取综合处理方式。所谓综合处理,就是将多种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技术以适当的方式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形成完整的处理系统,每种处理技术或设施仅处理适宜的生活垃圾组分,从而改善生活垃圾处理的效果,降低生活垃圾处理的费用,在生活垃圾无害化的基础上,实现生活垃圾的资源化。
1单一处理与综合处理的比较
1.1卫生填埋
卫生填埋法由于技术比较成熟,操作管理简单,处理量大,投资和运行费用低,是当今世界各国主要的垃圾处理方式。但填埋混合垃圾有以下缺点:(1)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可焚烧组分或可堆肥组分等可以实现资源回收的部分被一并填埋,即使考虑填埋气的回收利用,混合垃圾填埋的资源化水平仍很低。(2)我国混合垃圾含水率和有机物含量都很高,因此渗滤液产生量大,处理成本高;沼气产生量大,控制其排放也增加了处理成本。因此限制进入填埋场的有机物含量是填埋法的发展趋势之一。目前欧盟、日本和美国等国家的有关政策,都提出了进一步限制进入填埋场垃圾有机物含量的规定[1]。(3)在场址选择日益困难,填埋费用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混合垃圾会大量占用填埋场的空间资源。
1.2堆肥
高温堆肥可以使生活垃圾中的有机成分成为可供施用的农田肥料,同时消除其环境污染,杀灭垃圾中的病菌,具有无害化和资源化特征。但我国的堆肥厂主要处理混合生活垃圾,其局限性主要表现在:(1)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开展普遍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因此入厂垃圾中含有石块、金属、玻璃、塑料等多种不可降解组分,这些废弃物必须分拣出来,另行处理,分选工艺复杂,费用很高。(2)即使采用了分选工艺,生活垃圾中的不利于堆肥处理的组分也不能完全剔除,许多有毒、有害物质会进入堆肥,如农田长期大量使用堆肥,可能会造成潜在污染,特别是一些重金属在土壤中富集将随食物链进入人体。受到堆肥产品成本和质量的约束,堆肥产品存在销路不畅的问题。
1.3焚烧
焚烧法具有减量化程度高,处理周期短,占地面积小,选址灵活,燃烧的热量可用来发电等优点。近年来焚烧法在我国得到了迅速发展,但焚烧混合垃圾有以下缺陷:(1)我国生活垃圾含水率高,热值低,需要更多的辅助燃料,此外生活垃圾中灰土含量多也会影响焚烧效果,最终导致焚烧成本上升。我国目前除少数经济较发达的城市外,其它城市的混合生活垃圾热值低,含渣量高,不适宜焚烧。(2)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混合垃圾中厨余垃圾较多,含盐量较高,对烟气中氯化物贡献较大,HCl会腐蚀焚烧炉,也增加了烟气处理的难度和污染控制成本。
1.4综合处理
综合处理方式可以解决混合处理方式出现的问题。采用综合处理方式后,易腐物和可燃物都得到了利用,故填埋物的量很小,只占总体积的15%~20%,填埋物主要为砖头、瓦砾等无机垃圾,不会带来严重的二次污染,节省了填埋空间;综合处理中仅可燃垃圾进行焚烧,焚烧物易燃,产生的烟气少,二次污染小;采用综合处理方式后,堆肥法只处理易腐有机物,成分单一,容易堆腐,而且处理费用低,产品质量好。
2综合处理的不同概念及研究内容
由于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的诸多优势,国内很多研究者和管理人员对综合处理系统进行了大量研究,但由于对综合处理概念理解的不同,其研究方向存在很大区别。
2.1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系统
在发达国家,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系统(MSWintegratedprocessingsystem)的概念是多种处理设施(收运车辆、转运站、分选中心、回收站、焚烧厂、堆肥厂、填埋场)构成的完善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对应于这一概念,研究者希望通过系统分析方法和数学工具的应用,提高综合处理系统运行的效率,减少系统运行的费用,减少系统运行造成的环境和社会影响[2-4]。主要研究内容包括:
处理方式的优化选择。在对不同生活垃圾处理方式适用性分析的基础上,可以针对不同地域的具体情况选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及其组合。实践中常采用定性分析的方法,从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对多种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及其组合进行分析。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的选择本身也是一个如何进行决策的问题,因此一些研究者在实践中也引入系统决策方法,如层次分析法[5]、模糊数学决策方法[6]、多目标动态模型[7,8]等,其中多目标动态模型选取的目标是综合效益最高,费用最小,通过该模型可以得出每年各种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的处理量和比例。
处理设施的优化设置,包括确定其位置、数量及规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选址一般结合当地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发展和现有处理设施等情况综合考虑得到,没有固定的技术路线。处理设施的优化设置与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的优选结合紧密,在确定了可能的选址后,依据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和当地的生活垃圾产生量、组分可以确定各个处理设施的类型和规模,尤其是采用多目标动态模型后可以确定不同处理方式的最佳处理量,从而为结合实际情况优化设置处理设施的数量和规模提供了依据。
垃圾物流的优化分配。垃圾物流优化分配是综合处理系统研究的核心内容,优化手段包括多种规划方法和数学模型[3]。最常用的垃圾物流优化模型为最小费用模型。模型目标为总费用最小,总费用为运输费用、填埋费用、堆肥费用、焚烧费用、回收费用之和减去回收材料收入、堆肥肥料收入、焚烧能量收入。在实践中,陈炳禄等[9]对广州市的生活垃圾物流利用最小费用模型进行了优化分配。
由于我国生活垃圾的特点以及混合收集的影响,目前从国外借鉴的一些模型和规划成果难以在实践中应用。如在选择处理方式及其比例时常用的多目标动态规划模型,由于是在垃圾分类的基础上进行设计,模型仅按生活垃圾中厨余物的数量设计可堆腐参数,按可燃物的数量设计可焚烧参数,但实际中混合垃圾一般不进行分选,或者仅进行简单分选,得出的结果实际意义不大。此外由于模型中存在很多主观参数,对市场等因素缺乏考虑,模型结论也难以在规划中实施。
2.2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艺
从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的研究者为解决单一处理方式的不足从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的角度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多种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的构想,但是这种构想区别于国外广泛应用的综合处理系统概念,而是指通过分选等预处理技术把不同垃圾组分进行分离,分别进入不同的处理单元,这些处理单元集合在一个厂内甚至一条生产线上,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实现不同垃圾分别采用适宜的处理方式的目的,为了便于区分,本文称其为综合处理工艺(comprehensivetreatmenttechnology)。根据综合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技术的不同,可以分为预分选合处理工艺、预堆肥综合处理工艺、预消解综合处理工艺等,其中前者一般采用物理分选技术,经过多次分选将垃圾分为几类,其分类类别根据后续处理工艺确定,而后两者虽然也有一些分选步骤,但是其预处理技术核心为堆肥或消解。此外,综合处理工艺的能量回用和自给也是其研究方向之一,为了便于说明,本文称其为能量自给综合处理工艺。
预分选综合处理工艺是指利用物理分选技术把混合垃圾中的不同组分按处理目的进行分离,使不同组分分别进行处理,这也是应用最多的综合处理工艺,研究重点集中在分选系统[10]。它面临的问题有:一是我国生活垃圾实行混合收集,在发达国家由产生者进行的分类工作不得不由厂内的分选系统完成,分选系统的投资和运行费用很大;二是目前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处理规模均较小,焚烧量和填埋量也很少,在这种情况下,相对于单一焚烧或填埋,综合处理如何实现经济上的比较优势也是需要重视的问题。
预堆肥综合处理工艺。堆肥过程可以降低生活垃圾的有机物含量和含水率,因此可以把堆肥过程作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系统的预处理步骤。对焚烧而言,经堆肥处理后垃圾易于燃烧,热效率高,产生的有害气体量较小;对填埋而言,经堆肥处理后减少了填埋量,降低了渗滤液的产量和处理难度,减少了填埋气的排放[11]。虽然堆肥预处理对于综合处理工艺具有明显的益处,但是尚未有深入研究,更没有投入运行的工程项目,此外,堆肥预处理工艺还存在成本高、堆肥时间长、周边环境差等缺点。预消解综合处理工艺与预堆肥综合处理工艺类似,相对于堆肥预处理,消解预处理的最大优势是可以减少堆肥的时间,其环境影响也较小,但是成本更高。
能量自给综合处理工艺也是一种结合多种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的工艺,它以系统能量的完全自给为目标[12],因此与垃圾焚烧厂的余热利用系统不同。系统中的能量一般来自焚烧系统产生的热能或电能,也可以利用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产热发电。国内一些研究者已经提出了一些设想,但是缺乏对系统能量流的深入研究和经济性分析,而且由于现有技术能源利用效率较低,尚不能利用垃圾自身的能量解决工艺过程的高能耗问题,实际生产中难以实现。
总的说来,十多年来大多数这类综合处理研究还停留于简单的构想阶段,缺乏系统化的深入研究,对综合处理工艺的组织特性、环境特性、经济特性等内容基本没有涉及,对于分选垃圾区别于混合垃圾进行焚烧、填埋的特性也没有研究。工程实践中,我国目前运行的综合处理厂很少,规模也不大(处理量一般小于300t/d),而且限于分选工艺与填埋、焚烧和堆肥的结合,吨投资一般在20万元/t以下。由于这种综合处理厂整体规模不大,其中的焚烧量、填埋量都很少,焚烧工艺效果较难控制,二次污染控制较差。其次,这些综合处理厂大多以堆肥或其它制肥工艺为核心,但由于我国堆肥质量和市场的原因,堆肥处理在很多地区面临困境,这也影响到综合处理厂的运行效益。另外不同区域在自然条件、经济实力、社会发展水平、生活垃圾特性等方面存在差异,适用的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技术也有所不同,而目前有些地区盲目照搬发达国家和其它地区的经验,使得部分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由于这些原因,这类综合处理技术没有得到广泛的应用。
3综合处理的发展趋势
对于国内提出的综合处理工艺(comprehensivetreatmenttechnology),虽然现有项目的投资成本较低,但其处理规模小,运行费用高,二次污染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另一方面,虽然垃圾处理的能量回用是资源化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系统的能量自给从目前的技术水平看来难以实现。从生活垃圾处理的经济性分析,这种“小而全”的综合处理工艺难以获得持久的生命力和广泛的推广。
发达国家生活垃圾处理的历史和经验说明,源头分类(产生者分类)是最经济有效的垃圾分类手段,在此基础上建立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系统,并通过数学模型优化设置各种收运处理设施、分配车辆和垃圾物流,可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低成本、高效率管理,并最大限度的实现生活垃圾的资源化。虽然我国目前普遍采用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模式,但分类收集对于垃圾处理、资源回收等的重要意义已经得到了广泛认知,全国很多大中城市开展了分类收集的试点工作,并制定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规划。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的完善,分类收集和综合处理系统将互相促进,得到更为广泛的推广。
在这一前提下,深入分析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系统的系统特性、运行规律,提炼总结适应我国现阶段及发展需要的系统模型和优化方法,将大大提高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水平。我国目前采用混合收集方式,基于这一前提,利用数学方法优化不同处理设施的数量和选址,优化生活垃圾物流在不同处理设施之间的分配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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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陈朱蕾,黎小保,周磊,等.堆肥化技术对生活垃圾预处理效果的研究.环境卫生工程,2004,12(1):11~13
垃圾焚烧解决方案范文篇8
通过以焚烧发电综合处理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模式,建立“组(自然村)保洁、村(社区)收集、镇转运、市统一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实现全镇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密闭运输,无害化处理,最终形成科学合理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
二、生活垃圾的界定
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居民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具体指:
垃圾焚烧发电厂可接受的垃圾:即环卫作业单位正常运送的一般固体废弃物。包括:厨余、废纸、废塑料、废木器、草叶、树干以及可处理的商业废弃物与一般企事业单位的废弃物。
垃圾焚烧发电厂不可接受垃圾为:医疗废弃物、有害废弃物及废弃钢制品和家用电器、金属零部件、各类渣土或污泥、各类危险废物、液体废物等不可处理废弃物。
以上两种垃圾处置的方法:
1、垃圾焚烧发电厂可接受的垃圾由镇环卫所免费进行转运处置。
2、垃圾焚烧发电厂不可接受垃圾由各产出单位和个人按环保要求和行业规范聘请有权处置机构。
三、具体要求
1、建立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1)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全镇的生活垃圾必须进入镇垃圾压缩中转站进行压缩、转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全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2)构建生活垃圾收运网络。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应做好各自辖区内的生活垃圾收运工作。“组(自然村)保洁、村(社区)收集、镇转运、市统一处理”。是指“行政村负责收集全村的生活垃圾,并运送至中转站;镇负责将全镇的生活垃圾集中压缩,并运输至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市负责统一处理。各企事业单位的生活垃圾的收捡集中由各单位自行负责,运输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单位在镇区的由镇环卫所负责,单位在行政村的由各村代为运送至中转站。
(3)完善环卫设施建设。各村应按照合理布局和科学收运的原则,设置垃圾收捡房和小型垃圾中转站,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式,防止运输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现像发生,采用拖拉机装运的村,拖拉机要加盖并办好正规的上路行驶手续。各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垃圾箱、桶配置由各单位自行解决,达到方便生产、生活和环卫标准。
2、明确工作责任。镇政府卫生科是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此项工作由镇城管中队接管。镇环卫所具体负责对全镇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的管理。
3、明确目标任务。各村要建立和完善好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要指派一名村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具体名单报主管部门;要确保按质按量往压缩中转站运送生活垃圾,具体的垃圾运送数量为:按压缩成形后的重量计,所辖地常驻人口每人每天一公斤。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实事工程。各村要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尚未按规定进行垃圾收运的村,应迅速行动,制定规范有序的收运方案。与各村签订生活垃圾收运目标任务书,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
2、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工作是每个单位责无旁贷的工作职责,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全市一同部署,一同实施,任何一个单位都必须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该建的设施要建起来,该收的垃圾要收起来,确保生活垃圾足量送往镇中转站,确保全镇每天送达焚烧发电厂58吨的基数。
垃圾焚烧解决方案范文篇9
64岁的居民代表程懿星清楚记着,至4月4日,已是第20天,居民们“24小时没间歇,在三场大雨中也撑着伞坚持围堵垃圾焚烧厂”,要求其迁走。
位于市区内的两大垃圾焚烧项目——锅顶山生活垃圾焚烧厂(下称生活垃圾厂)、医疗垃圾厂,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却投料违规运行,且以“应急避险”为由,将非法生产转为日常化,从而引发周边居民抗议。过去数月间,武汉市、汉阳区政府部门多次组织居民座谈,双方未能达成共识。
3月15日一早,多个小区的居民自发搭起帐篷驻扎在焚烧厂门口,抗议其造成的环境污染。17时许,数十名警务人员赶到,拆除帐篷,双方发生冲突。程懿星、岳忠义等五位居民代表及一名居民被带至汉阳区永丰派出所。其中,两人被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分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3月20日上午11时许,居民排成三层“人墙”封堵焚烧厂正门,百米之外,18辆运送垃圾的厢式货车列序待发。忽然,近百名着工作装的城管人员冲击“人墙”,直到开出一条道路,货车疾驰出厂区。
推搡中,31岁的居民钟解新背部受伤。围堵大门难奏效,居民准备提起司法诉讼,多位环境领域律师已介入。疑似病因
在昌南花园小区,汪华伦不满4岁的儿子从出生八个月开始就哮喘;任毅5岁的儿子,因为呼吸道疾病,已做过九次手术。两个孩子都就读于距垃圾厂围墙仅有120米的东方日出幼儿园。
家长们认为,垃圾厂启用之后,幼儿园内儿童普遍患支气管方面的疾病。
昌南花园建成于2005年,400米之隔的生活垃圾厂建于2006年底,2008年第一条生产线投入运营,2012年全面竣工;医疗垃圾厂2012年点火运行。
垃圾焚烧所产生的二英、重金属、飞灰等污染物对人体有危害。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已将二英列为一级致癌物,大气中二英类物质的来源主要是城市废弃物的焚烧。飞灰也是危险的废物,按规定只有在产生地进行必要的固化和稳定化处理后,方可转移处置。
武汉市环保局2009年对医疗垃圾厂的环评批复提出,“焚烧炉调试前,必须在厂址区域下风向最近敏感点及最大落地浓度点,各设一个大气二英监测点”。但至今还没建成。
针对二英的浓度检测,生活垃圾厂目前还未做;医疗垃圾厂在2014年2月才委托中国科学院大连化物所进行二英检测,报告尚未做出。
排放到大气环境中的二英可以吸附在颗粒物上,沉降到水体和土壤,然后通过食物链的富集作用进入人体。两个垃圾厂距作为饮用水源地的汉江取水口分别为1200米和1900米,距武汉市的琴断口、宗关两个水厂800米和1900米,这两个水厂分别承担汉阳、汉口两区约200万人口的生活供水任务。
《财经》记者从武汉市水务集团了解到,两水厂取水后均要经过反应沉淀、过滤等多层工艺进入封闭的地下清水库,最终出厂,但反应沉淀池是全露天式,过滤池是仅有屋顶的半露天式。两水厂按国家标准进行日常水质监测,但二英、飞灰等物均不在监测范围内。
垃圾厂周边800米以内,有两个幼儿园、一所小学,以及昌南花园、汉江苑等多个大型居住区,常住人口3万多。十多位患病儿童家长拿着厚厚的病例称,医生建议他们尽快搬离污染区,但家在这里,又不可能长期待在别的地方。
针对周边居民的健康问题,汉阳区委办公室副主任陈俊敏表示,还难有直接证据证明与垃圾焚烧的因果关系,这对于武汉也是一个新课题,“要想认证污染与致病的关联,既需要长期跟踪,也需要有充足的样本量”。
做污染致病关联研究,一般要选择一个地区的相同人群做长期观察,调查接触污染物以及不接触污染物的两类人群的病例数,过程中还需排除其他的污染因素。
全国肿瘤防治研究办公室副主任陈万青分析,目前,国内关于这种污染与健康损害关联的研究相对偏少。不过,垃圾焚烧厂产生的二英等污染物,是国际上已经有定论的致癌物。有定论的污染物甚至致癌物,不用研究就能肯定其对健康的危害。如果能检测到空气中含有这类物质,无需做大量深入研究,就能断定支气管哮喘疾病与其相关。
居民们呼吁,市政府应及早组织国内医疗、环境专家对该群体进行病理性研究,尤其是对两个项目同时运行所产生的叠加风险,有必要进一步论证。违规运营
由于防护距离内居民未搬迁,部分环评要求没有实际做到,两个垃圾项目至今没能通过环保验收,然而都已开始运营。其依据是,2012年7月,武汉市政府召集相关部门以专题会议形成一份文件:决定采取“应急避险”的方式,先焚烧处置。
一位湖北环保系统人员称,市政府提出“应急避险”方式,即为有效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预防危害,制定应急预案并采取一定措施。迫于垃圾围城压力,“医疗垃圾属于危险废物,如果长期不处理将会产生严重的危害”。
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建设项目经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投入使用的,由审批环评报告的环保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可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位武汉环保局人士称,武汉市依据的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武汉的应急避险明显违法。”全国律协环境与资源法委员会委员夏军称,应急条例仅适用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如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有损于公众健康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等事件。日常处置垃圾行为不是应急避险,“这是地方政府为自己的不作为找借口”。
生活垃圾厂设计日处理能力1500吨,“如果这个焚烧厂不运行,1500吨生活垃圾无处可去,因为市内其他的焚烧厂也满负荷了。”武汉市城管委建设处处长李宏清称。医疗垃圾厂运营后,日处理医废能力为50吨,武汉全市产生的医疗垃圾为35吨/日。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下称《危险废物规范》)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前,严禁焚烧线投入使用。负责医疗垃圾厂运营的武汉汉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副厂长吴浩婉拒《财经》记者的采访,称关于项目的所有问题应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回应。
“即便是应急避险先生产,也应该告诉居民们是应急避险2年,还是20年?”居民代表岳忠义说。
在特殊时期,项目未通过验收而试运行,按原国家环保总局2001年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夏军说:“在特殊时期的试运行,还须寻找替代方案,如重新论证选址等,或者给居民一定的补偿。”
两项目除了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入试运行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也不正常。其中,生活垃圾厂在线监控未运行,垃圾渗滤液违规转运处置;医疗垃圾厂将生产污水直接外排,收集的危险废物露天存放,没有启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为此,湖北省环保厅勒令两项目关停整顿。2013年10月,两项目又被国家环保部列入72家全国环境违法企业名单,并公开通报责令整改。
然而,至今生活垃圾厂停产,医疗垃圾厂一直在全线运行。防护距离偏差
对于垃圾焚烧等特殊性环境工程,应针对生活区等敏感区来设置合理距离的防护范围,是城市规划的基本共识。
两个项目的环评报告各自划定了防护距离:生活垃圾厂距离居住区为300米,医疗垃圾厂为350米,该区域以内居民需搬迁。但医疗垃圾适用于2005年实施的《危险废物规范》要求,焚烧厂内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距离居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应不小于800米。
3月22日下午,居民代表提出公开防护距离的决策过程,解释为何与国家规定距离缩水了一半。
在与居民代表的座谈会上,武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院长朱志超称,2009年做该项目环评时,“查了很多标准,没找到规定的具体防护数据,当时也吃不准”,后邀请了包括华中科技大学在内的国内专家论证,并通过建立模型等方式确定350米。
2013年底,媒体曝光此项目后,厂区350米范围内的居民才被告知搬迁,并陆续协商搬迁条件。迄今仍然有数十户未能达成协议。“市里定下目标,今年要尽快全部完成350米内的居民搬迁任务。”武汉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处长李平告诉《财经》记者。
防护距离内的搬迁工作计划投资16亿元。“按照市政府的思路,搬迁后该项目将及早通过验收转为合法,那时居民再闹就是无理取闹了。”一位汉阳区政府官员认为,这不能实现根本上的长治久安,两项目为息众怒迟早还得重新选址。
在2010年1月召开的武汉市人代会上,20余位汉阳区人大代表联名提交的议案中曾指出,由于焚烧项目建在地势较高的锅顶山山腰,加上高50米以上的排烟囱,其产生的大量燃烧飞灰(含重金属和二英等)的最大落地范围远超过800米。
“没有证据支持351米就比350米内的污染轻,如果依此水涨船高,的居民都要求搬迁,那还了得?”上述汉阳区政府官员说,如果800米以内3万多人口全部搬迁,成本高达百亿元,而锅顶山两项目建设总成本不足10亿元。规划失策
“(两项目的)病根子就出在规划上,前瞻战略眼光不足。”上述湖北环保系统人士说,远离市区的非敏感区很容易找到,而且从长远来看,这也是既省成本,又除隐患的最佳方案。
锅顶山垃圾焚烧项目的最早规划,始见于武汉市政府2005年对于《武汉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的批复,汉阳区锅顶山地区定点规划为武汉市固体废物集中处置中心。2007年8月,市政府组织多个部门论证,规划将两个垃圾项目集中在锅顶山上。上述汉阳区政府官员说,原因是锅顶山为一家倒闭的采石场,土地收储在市内,征地更容易。这一方案在当年的内部讨论中争议颇多。
在一些汉阳区政府官员看来,医疗垃圾厂原址优于锅顶山。其原址在洪山区下辖的九峰乡三星村,三环外,人口稀疏、植被茂盛,周围无居民区和敏感区,于2003年建成投产,日处理医疗废物40吨。然而,医疗垃圾厂阻碍了位于九峰乡的武汉东湖开发区生物城的发展。况且,这也是块烫手的“山芋”。2010年3月初,医疗垃圾厂区发生了两次由于危险品存放不当、人为操作失误导致的爆燃事故,周边200亩山林被明火烧毁,这成了搬迁的直接导火索。
武汉下辖三镇,武昌、汉口分别为行政镇、商业镇,汉阳此前为工业镇。2000年后,该区被规划为“山水田园城”,八年后,又定位为“宜居汉阳”,要打造一批高端住宅及商圈,原有的化工产业陆续搬迁到三环外。
“当年锅顶山周边还不是这样繁华。”上述湖北环保系统人士称,有此定位,厂区周边就应预留足够的空间,不应重点规划人口密集区、商圈、学校。
在武汉市规划局最近公布的规划中,锅顶山一带被纳入到全市主城区。按照2012年9月的《武汉市主城区控制性详规导则批前公示》,锅顶山所在的永安堂地块及其周边被规划为居住、区级商业中心等。
汉阳区人大代表联名议案提出,迁移锅顶山焚烧厂。为垃圾项目重新选址也并非无路可退,在汉阳区官员看来,远离武汉市的千子山是个不错的选择,之前该地是一个废旧矿坑,周边没有人群和敏感区,且原来也有垃圾填埋场和散乱的工业垃圾场地,更适合规划。
人大代表议案中还指出,在项目800米方圆内,西侧为经市政府批准的黄金口制造业板块,南侧为汉阳生态景观系统,北侧为武汉规划定位的高档滨水住宅区,东侧方向是已建成的多个小区,建议“武汉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重新选址和论证,避免因决策不当而带来城市建设的败笔”。
“区政府领导在近几年里的大会小会上都向市政府诉苦。不仅是民众反对,住在汉阳区的官员也毫不避讳地希望它们能搬走。”一位汉阳区政府工作人员对《财经》记者说。
汉阳区环保局也曾在调研后发现,项目燃烧飞灰可能会造成周边水污染问题,建议对项目的选址、应执行的标准进行再论证。
武汉市政府对上述意见回应为,经过多级焚烧炉烟气措施处置后,二英排放浓度将控制在一个极低的标准范围内,因此,对饮用水源的安全不会构成较大影响和隐患。对于周边人群健康风险问题,技术单位组织进行环境健康评价,认为项目在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排放可控制在人群健康可接受范围。
“如果按环保要求达标排放,垃圾焚烧厂不应成为规划的阻力。”一位武汉市规划局人士如此解释。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教授罗赤表示,如果以往规划中存在考虑不周、区块规划冲突等问题。可及时进行更科学的规划调整,包括重新选址等,但必须按照报批等规划程序进行。
垃圾焚烧解决方案范文
当今世界,环境污染日益加剧,环境保护已成为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临沂市是鲁西南重要的商贸枢纽,近几年来,随着商贸批发市场规模的发展,城市人口迅速增加。相应的城市生活垃圾的数量也在急剧增加,据统计,现在每天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约600吨左右,并以每年平均10%增长率递增。临沂市政府把垃圾处理列为99年度市政府“为民十大工程”之一,决定投资5000万元,在临沂市城西北36公里处征地1500亩,用于城市生活垃圾的填埋。一期工程先征地500亩,现在正在进行勘探、水文调查、基础处理等前期工作。?
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方法主要有填埋、堆肥、焚烧等。填埋法方便易行,处理量大,是现在城市垃圾处理的一种主要方法,但是易造成二次污染,特别是垃圾中的一些有毒有害物质填埋腐烂后,渗透到地下,引起地下水的污染;同时产生的一些有害气体
造成环境的二次污染,并且需占用大量的土地。焚烧法是最有效的方法,使城市垃圾处理基本上达到了减容化、无害化和能源化的目的。垃圾焚烧后,一般体积可减少90%以上,重量减轻80%以上;高温焚烧后还能消除垃圾中大量有害病菌和有毒物质,可有效地控制二次污染。垃圾焚烧后产生的热能可用于发电供热,实现了能源的综合利用。??
2垃圾发电供热技术的可行性分析??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在国外已有四十多年的历史,最先利用垃圾发电的是德国和法国,近几十年来,美国和日本在垃圾发电方面的发展也相当迅速。目前,日本拥有垃圾发电厂一百多座,发电总容量在320MW以上,单台设备最大处理垃圾能力为552吨/日。?
我国垃圾焚烧发电供热技术起步较晚,现在还处于研究开发阶段。现已建立的部分垃圾发电站,基本上是引进国外的设备和技术。我国第一座垃圾发电站是在深圳,引进的是日本三菱重工生产的两台炉排式垃圾焚烧炉,日处理垃圾150吨,配置500kW的汽轮发电机组来发电供热。1992年又上了一台杭州锅炉厂(引进日本三菱重工技术)制造的垃圾焚烧炉,日处理垃圾150吨,配置1500kW汽轮发电机组。在上海、天津等城市也相继与法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合作建设垃圾发电厂。引进的这些垃圾锅炉基本上都是炉排炉,价格昂贵,而且在燃用低热值、高水份的垃圾时,为了保证锅炉的正常燃烧,达到需要的工艺参数,必须添加燃料油,运行成本较高,经济效益差。发展适合我国国情的垃圾焚烧炉,实现设备国产化,达到低污染和高效燃烧是众多科研单位和生产厂家正在研究开发的课题。?
流化床燃烧技术是本世纪六十年代迅速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清洁燃烧技术。他利用炉内燃料的充分流动、混合,达到高效燃烧。我国在利用流化床燃烧技术燃用低热值燃料方面处于国际领先水平。特别是浙江大学热能工程研究所多年来进行废弃物(如洗煤泥、煤矸石、城市生活垃圾等)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成功开发出异重流化床城市生活垃圾焚烧技术,可实现高效清洁燃烧。采用流化燃烧技术焚烧垃圾的优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操作方便,运行稳定。由于流化床床料为石英沙或炉渣,蓄热量大,因而避免了床的急冷急热现象,燃烧稳定。垃圾的干燥、着火、燃烧几乎同时进行,无需复杂的调整,燃烧控制容易,易于实现自动化和连续燃烧。?
b设备寿命长。炉内没有机械运动部件,使用寿命长。?
c可采用全面的防二次污染的措施。对焚烧时产生的有害物质进行处理,在不增加太多投资的前提下,可将NO?X、SO?2等气体排放控制在国家标准以下,炉渣呈干态排出,便于炉渣的综合利用。?
d流化床焚烧炉由于炉内燃烧强度和传热强度高,相同垃圾处理量的流化床焚烧炉和炉排炉相比体积要小,故而投资小,适应于大型化发展。?
e燃料适应性广,可燃烧高水分、低热值、高灰分的垃圾,床内混合均匀,燃尽度高,使垃圾容积大大减少,特别适应于垃圾热值随季节变化很大的特点。?
因此,流化床垃圾焚烧是一种综合性能优越的焚烧方式,尤其适合我国垃圾热值低、成分比较复杂的国情。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生活垃圾中无机物含量将大幅度下降,有机物、纸、塑料等高热值废弃物成份逐渐上升,使之具备了能源化利用的可能。当城市生活垃圾随着季节变化或影响过低时,为保证供电或供热,可将垃圾与辅助燃料(如原煤、废油等)在同一炉内混烧。?
目前,城市生活垃圾流化床焚烧发电新技术已应用到商业化运营的热电项目上。1998年浙江大学热能研究所与杭州锦江集团将联合开发的此项技术应用到余杭热电厂,把余杭热电厂原有的一台35t/h链条锅炉改造为垃圾流化床焚烧炉,燃用杭州市部分地区的城市生活垃圾。锅炉经改造后,单台炉日处理垃圾150~250吨,同时补充部分辅助燃料--原煤,以保证热电厂的正常供热和发电。?
余杭热电厂的垃圾焚烧炉至今已运行十个月,运行状况良好。其运行情况如下:垃圾焚烧炉运行稳定,各项技术参数和指标均达到了设计要求,保证了发电机组的正常运行;最长连续运行时间超过一个月;平均每小时焚烧垃圾约7吨,最大量可达到11吨/小时;对垃圾成分、热值随季节性变化和适应性好。?
通过以上的分析说明,在我国发展垃圾发电,在技术上已经有了很大的突破,特别是近几年来循环流化床燃烧技术发展迅速,为垃圾焚烧技术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目前,我国各地热电厂循环流化床锅炉的数量正在大幅度上升,并向大型化发展,运行操作和管理水平在不断提高,并趋于成熟,对垃圾流化床焚烧炉的推广应用又创造了较好的环境。??
3方案的选择??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的确定,应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城市发展水平而定。国外的技术比较成熟,但设备的价格昂贵,投资太大,一般中小城市难以承受。采用国内的技术和设备,投资小,很适合我国的国情。一般来说,在一个城市是新建一座垃圾焚烧发电厂,还是利用现有的热电厂进行改造,应进行可靠的分析和研究。笔者认为,利用现有的小热电厂进行改造将比新建一座更有利,分析如下:?
王云翠等:开发垃圾发电技术实现热电持续发展
热电技术2000年第1期(总第65期)
a新建一座垃圾发电厂,在整体布局和结构上可能合理些,但投资较大,如新建一座日处理垃圾300~500吨中型垃圾发电厂,要建3×35t/h锅炉+2×6MW汽轮发电机组,需投资1.4~1.5亿元。投资大,产出低,项目经济效益低下。?
b热电厂在现有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可以利用原有的生活办公设施及生产厂区和配套设备,节省投资,见效快。同时,进行改造也可以有两个方案;一是在热电厂厂地允许的情况下,建新的垃圾焚烧炉和发电机组,那样机组分布较合理,但在目前电力需求趋于饱和的情况下,新机组发电并网比较困难;原有的锅炉进行改造,配套热电厂现有的机组,比较容易操作,可以节省大量的投资,实施容易,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临沂热电厂位于临沂市西南部的工业区内。现有3×35t/h链条锅炉+1×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和1×C6+1×B6+1×C12中温中压汽轮发电机组。供热主管线长20余公里,主要为50余家工业生产用户和机关宾馆居民采暖供热。现有的两台35t/h链条炉需要燃用优质烟煤,虽经几次改造,但是效果不大。锅炉效率低,经测试锅炉热效率为78%,面临着被淘汰的可能。如果把链条炉改造成流化床垃圾焚烧炉,可以解决临沂市的垃圾处理问题,同时提高锅炉的热效率,适应时代的发展,对我厂经济效益将有很大的改观。因此,我们选择了利用原有锅炉进行改造的方案。?
?
4锅炉改造方案??
4.1锅炉本体改造?
锅炉改造维持原炉膛中上部及尾部烟道不变,将炉膛下部炉排及渣斗拆除,使炉下部改为流化床密相燃烧区,密相区内布置倾斜埋管。埋管采用加装鳍片和喷涂方式防止磨损。炉体水冷壁内侧敷有耐火层,防止磨损。锅炉本体外部的汽水管道系统不变。增加了流化风室及布风板、风帽,阻力大大增加,原有风机压头不能满足要求,所以选用高压头送风机。引风机也需改型。在炉膛出口设置分离器和返料器,经分离器分离下的颗粒可实现炉内循环,增加其停留时间,这样大大提高燃烧效率,且尾部受热面的磨损程序大大减轻。?
4.2垃圾处理系统?
生活垃圾由汽车运至厂内垃圾储存仓,在厂内渣场位置建一座半地下的全密封的垃圾库。
与现在的输煤栈桥并行建一条密封的耐腐蚀的垃圾输送皮带。垃圾储存仓内设有破碎机,单梁吊车。并设有电磁去铁器、污水泵等。垃圾运至库内,经垃圾炉前处理系统送入炉内。预处理系统一方面可打碎特大垃圾及塑料袋、木板、玻璃瓶、砖块石块等杂物,同时也可使垃圾均匀入炉,破碎后的垃圾用吊车抓到输送带上,送到炉前,经往复式给料机送入炉内。?
采用吸风管将垃圾坑内散发的臭气吸至炉内,进行燃烧脱臭,不让垃圾臭气弥散。垃圾中的污水收集在坑底废液池内,然后经泵喷射至炉内流化床段上方焚烧,使其充分裂解,减少污染。?
4.3焚烧系统?
因垃圾焚烧炉是链条炉改造的,用石英砂或炉渣作床料。每小时燃烧垃圾6~9吨。垃圾进入焚烧炉后,与炽热的床料混合焚烧,由于流化床良好的横向混合特性,可确保床内焚烧能保持稳定运行。焚烧炉内设计温度和烟气停留时间分别为850℃和3秒左右,并保持强烈混合,使有害成分在炉膛内充分裂解和破坏。高温烟气从炉膛出口至过热器、省煤器、空气预热器、烟气处理装置和电除尘器,最后经烟囱排入大气。?
由于垃圾热值受来源、气候、季节等因素的影响很大,为达到高效低污染焚烧的目的,用煤充当辅助燃料。?
点火采用床下自动点火系统,经预燃室进入风室,关入炉膛。?
整个除灰系统处于干式密封状态,因此避免了厂区内粉尘污染和污水污染,排出的灰渣可综合利用。?
4.4热工控制系统?
焚烧炉采集了较全面的运行参数,供垃圾焚烧炉运行调节、操作与检测,主要参数有各主要部分的温度显示与记录,各主要部分的压力显示,主要管路的流量,炉膛含氧量。另外控制系统除含有常规温度、压力、流量、远控、报警等功能外,还配套垃圾预处理及焚烧炉内重要部位的实时工业电视监视。考虑到垃圾的脏臭等特殊性,绝大多数的调节手段均集中于主控室内,使运行人员工作强度降低,提高了工作效率。?
4.5锅炉厂用电系统?
本期工程厂用电采用380伏电压,利用原有的厂用电系统。本期工程不再增加低压厂用变压器。?
4.6环保措施?
垃圾流化床锅炉是城市解决环保问题的重要设施,对保护环境、减少污染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垃圾处理实现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解决了困扰城市发展的一大难题,保护了人民身心健康,美化了城市环境,提高了人民的生活质量。垃圾流化床锅炉本身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解决产生的污染问题。?
4.6.1建立全密封的垃圾库。将垃圾存放在垃圾库中,并用吸风管将垃圾坑内散发的恶气送入炉内做二次风,运行燃烧脱臭;垃圾底部设有一废液池,收集污水,当达到一定量后,把污水喷射到炉内流化床段上方焚烧,使用充分分解,减少污染。?
4.6.2垃圾在垃圾库中经简单破碎后,经一条全密封的皮带送入炉内。炉内设计温度为850℃左右,烟气停留时间为3秒左右,炉内床料并保持充分混合,使有害成分在炉膛内充分裂解、破坏、焚烧。?
4.6.3采取较全面的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对焚烧时产生的有害的物质进行了处理,可将NO?X、SO?2及HCl等气体控制在国家标准之下。为进一步净化尾气,在尾部安装了脱除有害气体的烟气处理装置。炉渣呈干态排出,无渣坑废水,亦不需处理重金属污水的设备。?
当处理含硫或含氯高的垃圾时,基于流化床燃烧方式的优点,采用炉内加石灰石可脱除SO?2和HCl。?
4.6.4由焚烧炉尾部排出的飞灰经过电除尘器,飞灰浓度低于国家标准,排出烟囱。整个系统处于干式密闭状况,因此避免了厂区内的粉尘污染和污水污染,排出的灰渣可综合利用。??
5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热电厂现有的三台35t/h链条炉改造为流化床垃圾焚烧炉后,日处理垃圾能达到600吨,配置一台C12MW的汽轮发电机组,原热力系统、汽水系统、输煤系统不变,新建垃圾处理系统。项目经济性分析如下:?
整个改造工程需要投资4800万元左右;
销售收入按设备的容量计算,销售电、汽年收入约5360万元;
年运行费用约4100万元;
年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约350万元;
年获利润约900万元(包括所得税);
项目投资回收期约5.5年;
总投资利率约18.8%;
总投资利税率约26.2%;
该项目在财务上是可行的。?
垃圾焚烧发电供热项目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主要体现了社会效益。同时热电厂通过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换代,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找到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了热电厂的可持续发展。??
6结束语??
6.1结论?
6.1.1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供热属一项新兴的产业,它解决了城市垃圾造成的污染。与填埋、堆肥相比节省了大量土地,减少了二次污染,同时充分利用了再生能源,达到了对垃圾处理的减容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目的,社会效益显著。?
6.1.2城市生活垃圾焚烧技术已日渐成熟,已实现了垃圾焚烧炉设备全部国产化,并有示范工程,而且已显示出它的可靠性、稳定性。我国的垃圾焚烧发电供热事业已初露端倪,并已纳入产业化轨道,其发展势头迅猛。据有关部门资料介绍,北京、天津、武汉、长沙、南京、温州、汕头、珠海、中山等城市都有发展规划。至2000年,全国将建有大中型垃圾发电厂3~5座,小型工厂10~15座,至2010年,各地将建有各类垃圾能源工厂150~200座。我省已有荷泽、平度、枣庄等市垃圾发电厂已立项及设备订货。?
6.1.3热电厂的原有锅炉设备特别是35t/h链条炉效率低,要求煤种好,需要进行更新改造。改为垃圾焚烧锅炉后,技术水平高,是一条优化组合资产,节能降耗,提高经济效益的开拓之路。?
6.2建议?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供热工程是一个社会公益和环保事业,它体现出巨大的社会环保效益,并且又是一个投资高,技术密集型的企业。就其性质来讲,它属于综合利用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它的发展需得到各级政府及有关行业的支持配合,国家应加大力度,研究落实扶持政策,促进该项目顺利运行。它应该享受有关的优惠政策。?
6.2.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该项目银行应优先安排基本建设贷款,并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贴息。?
6.2.2垃圾发电的电量应全部上网,电力主管部门不安排该项目机组作调峰运行。?
6.2.3垃圾发电供热机组的并网运行电价、供热热价在还款期内应实行“生产成本+本付息+合理利润”的定价原则。?
6.2.4该项目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要按照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规定执行。?
垃圾焚烧解决方案范文篇11
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设计应用
中图分类号:TM61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198X(2015)04(b)-0096-01
城市的快速发展,大量垃圾的产生使得城市面临着垃圾围城的状态。焚烧法作为一种城市垃圾的处理办法,凭借其自身的减量化、资源化以及无害化的处理方式得到广泛应用。可见,垃圾焚烧发电厂显然已经成为当前城市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设计与应用进行研究,使得控制系统具备良好的性能,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1分散控制系统概述
1.1分散控制系统含义
所谓分散控制系统,主要是指通过利用先进的计算机应用技术、通信网络技术、信号处理技术、测量控制技术以及人接机口技术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集中操作、管理、监视以及分散控制的一种重要控制技术。
1.2分散控制系统特征
分散控制系统当中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能够对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各项数据进行处理,提升系统运行便捷性,数据处理快捷;第二,分散控制系统在整个系统中的安装方便,具备规范化特点;第三,系统调试快捷,为运行效果提供保障;第四,控制功能涵盖整个系统中的各项内容,功能完善;第五,在现实中的操作较为集中,能够实现各环节的集中控制;第六,系统通行能力较长,可应用在各种控制系统当中;第七,人机交互界面各项功能分布较为直观,便于操作。通过上述各项特征分析,分散控制系统在现代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2垃圾焚烧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的设计
垃圾焚烧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的设计,需要通过4个环节进行设计实现,保证各项内容得以开展,为控制系统的有效性奠定基础。
2.1分散控制系统设计目的
分散控制系统是面向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化生产以及运行的一种全新控制系统,能够全面满足现场总线要求。并且分散控制系统主要是采用数据库技术,进而实现一体化的编程。分散控制系统具备强大的伸缩能力,在实际编程的过程中采用的是国际化的标准。在现场的控制方面,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以及I/O站与控制器之间的数据通信。
2.2操作员站的设计
对于操作员站硬件方面的选择,需要保证与垃圾焚烧发电厂现场运行的控制器状况。分散控制系统在该操作员站硬件方面需要使用6台机器,并安装人机接口软件,在中文Windows7系统中运行。由于在分散式控制系统当中应用的是全局数据库内容,因此操作员画面以及数据内容是共享的[1]。
2.3控制站的设计
控制站是整个分散控制系统的关键性内容,对于分散控制系统的设计,需要应用现场总线控制(IndustriaIITAC800F)与高性能的32位RISCCPU核心处理器运行,保证分散控制系统优先级能够满足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控制要求。保证控制器内容为8MB。由于全局数据库内容的应用,使得整个分散控制系统运行过程中的标签与变量内容可实现共享。
2.4工程师站的设计
基于工程师站的设计,在分散控制系统中可以安装一台工程师站,并使其运行ControlBuilder的中文软件作为支撑,在Win7系统中正常运行[2]。同时,在工程师站方面,需要保证各方面编制程序的完整性,其中包括对过程站、硬件、操作站一体化编程与调试。该控制系统中服务器以及客户机的方案全面替代全局数据库,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了由于信息交互内容所产生系统瘫痪状况,为维护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稳定运行奠定基础。
3垃圾焚烧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的应用
分散控制系统在设计完成后,对整个垃圾焚烧发电厂具有重要意义,并且在该系统设计中,包含多项子系统,为发电厂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其中包括顺序控制系统、数据采集系统以及机组保护系统等。上述系统的合理应用,能够全面提升分散控制系统实效。
3.1顺序控制系统应用
在顺序控制系统应用层面,主要是按照分级划分的原则进行设计,其中的内容主要包括控制系统当中的执行级、功能组级以及子功能组级构成。顺序控制系统中包含热力系统的辅机、汽机系统的辅机以及焚烧线的辅机,各项系统的协调运行构成整体运行内容。在整个发电厂正常运行过程中,其中涉及到的各项内容可以按照指令内容进行终端与暂停。一旦发电厂发生故障,则可以对整个分散控制系统运行及时终端,恢复整个控制设备以及零部件回归到运行前状况,在系统LCD当中显示故障产生的实际原因。
3.2数据采集系统应用
数据采集系统功能的应用,主要是为整个分散式控制系统运行数据进行存数与封装。如:可将系统运行的内容通过柱状图、模拟图、成组参数以及趋势曲线内容通过LCD进行直观显示[3]。同时,对分散式控制系统运行当中的各项数据进行定制以及多级别分析,实现预警处理,控制发电厂安全运行效果。对警报以及操作内容进行记录,能够将各项数据打印成表,为系统安全性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对历史数据的统计与存储,能够为整个系统的运行奠定基础,实现全方位的发展,为后续垃圾焚烧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的改造提供数据。
3.3机组保护系统应用
机组保护系统的应用,主要是对整个分散式控制系统实效进行分析,维护其健康稳定的运行。如:为机组运行跳闸的回路留有足够的冗余空间;对输入系统的互锁以及跳闸信号进行细致的质量检查,对存在的不同问题进行快速反应,采取专业化的过程为系统开关提供跳闸信号,并使用3个监控元件对全过程内容进行监控,通过信号分析传达可靠信号内容。
4结语
采用焚烧发电的方式对垃圾进行处理,既能够保证有效的解决垃圾污染的问题,还能够实现资源的再生与利用。可靠的分散式控制系统的设计,能够提升与维护整个发电厂的安全运行,提升垃圾处理效率,推动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旨在为后续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积累经验。
参考文献
[1]毛龙祥.分散控制系统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应用[J].科技风,2012,10(10):193-195.
垃圾焚烧解决方案范文篇12
关键词中小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
中图分类号X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6708(2012)67-0052-02
1中小城市生活垃圾的特点
我国的中小城市比较多,由于中小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习惯等方面与大城市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其产生的生活垃圾也具有不同的特点,以下笔者就当前我国中小城市生活垃圾普遍存在的几个特点进行分析。
1)中小城市与大城市相比,人口密度相对较低,城市生活垃圾产生源比较分散,这给垃圾的处理带来诸多不便;
2)中小城市生活垃圾种类比较繁多,成分也比较复杂,其中不仅包含有机垃圾、无机垃圾、可回收废品等成分,还有大量的非生活垃圾混入。加之我国的一些中小城市还包含有一定的村镇,人口复杂,使得城市生活垃圾成分受城市生活和农村生活双重影响,生活垃圾成分中的无机成分居多,可回收率比较低;
3)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和技术水平的制约,我国的中小城市生活垃圾主要表现为未经分类堆放;
4)由于受经济因素的制约,中小城市的生活垃圾在进入垃圾处理厂前就已经被捡走,真正可直接回收的物质很少;
5)由于地域差异和生活习惯的差异,我国的中小城市生活垃圾中表现为南方中小城市生活垃圾的有机物含量高于北方城市,生活垃圾的含水率也高于北方城市。
2中小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法
传统的中小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方法主要是采用填埋法、堆肥法、焚烧法,以下现就这三种处理方法的特点进行分析。
2.1垃圾填埋法
填埋法通常是指利用自然形成或人工挖掘而成的坑穴、河道等可能利用的场地把垃圾集中堆放起来,对运送到填埋地的生活垃圾采取摊铺-压实-再摊铺-再压实,依次循环操作,卫生填埋可处理各种垃圾,技术成熟,调节能力强,尤其适宜中小城市这样人口密度相对较低的地区,但是需要对渗漓液和臭味进行严格控制。
2.2垃圾堆肥法
堆肥法主要是通过生物降解的方式,将城市生活垃圾减少或者转化为无害物质并获得肥料的过程。堆肥法主要是对城市生活垃圾中的有效成分进行回收再利用,利用堆肥法产生的肥料不仅可以有效地改良土壤质量,还可以将其作为原料进一步加工合成高效的复合肥。因此,利用堆肥法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处理是目前许多城市普遍采用的一种处理方式。
2.3垃圾焚烧法
垃圾焚烧法主要是利用高温的方式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将其中所含的碳水化合物转化为二氧化碳和水,同时借助高温杀灭垃圾中的细菌、病毒,使其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此外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热能可以用来发电或者作为城市供暖需求。焚烧法具有占地面积小、选址容易、处理较快、减量显著、无害彻底及可回收余热等特点,也是当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方法。
填埋法、堆肥法、焚烧法在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方面发挥了各自的独特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问题,但是由于我国中小城市分布比较广阔以及居民生活方式的不同,加之中小城市生活垃圾与一般大城市相比具有更为复杂的特殊性,使得传统的垃圾处理方法暴露出种种缺陷,具体表现在:一是填埋法占地面积大,选场投资以及运行费用增大。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中小城市主要采取的是简易的直接填埋的方法,这种方垃圾填埋所产生的渗沥水、沼气以及恶臭味会对水体、土壤、大气造成二次污染。因此,在某些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已经开始禁止原始垃圾直接在填埋场处理。二是堆肥技术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对于城市生活垃圾中所含的不可腐烂的有机物和无机物,堆肥技术无法进行处理,因此堆肥法的减容、减量及无害化程度还比较低;此外由于目前我国垃圾分类处理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堆肥中重金属含量易超标,因此,仅仅依靠堆肥处理仍不能彻底解决垃圾问题。三是垃圾焚烧最大的缺点就是空气污染,其中以二恶英最为严重,处理较难;同时焚烧飞灰含有大量重金属;由于我国目前垃圾分类还不够完善,焚烧效率并不是很好,焚烧炉需要经常维护,寿命较短
3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综合化的探讨
面对传统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存在的局限性和缺点,加大科学技术研究力度,推广使用综合的处理技术方式是最佳选择。综合性的处理技术就是首先利用分选技术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具体分类,然后再根据具体分类中成分的不同选择合理的不同的处理方式,借助当今比较先进的生物技术和其他先进的技术手段,不断深化原有的垃圾处理技术,譬如将垃圾填埋技术更加标准化和规范化,使得处理技术体现环保化的理念,真正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无害化目标;在利用堆肥法进行垃圾处理时要提高堆肥产品的附加值,利用机械化操作,不断提高生活垃圾的处理效率;而作为垃圾焚烧技术要在最大限度地降低焚烧过程中对环境的负面影响的同时,产生更多的资源和能量,使焚烧垃圾处理技术向着国产化、环保化、资源化发展。
4结论
中小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置与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作,要达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需要各地因地制宜,合理的选择垃圾处理方式,但最好的方案是综合处理,不断提高城市人们的生存环境。
参考文献
[1]徐文龙主编.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与处理技术[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2]武俊,郭雪征,周丽.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浅析[J].前沿,2003(6).
[3]冀艳蕾,崔利军.浅谈中小城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技术[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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