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管理专业范例(12篇)
家政服务管理专业范文篇1
贵州省邮政条例修正案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加强对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保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邮政设施建设、邮政服务与保障、邮政市场监督管理及其相关活动。
第三条省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公安、国家安全、交通运输、工商行政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和海关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邮政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邮政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邮政设施、快递园区布局和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促进邮政事业与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五条邮政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提供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特殊服务的义务。
邮政企业应当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服务。
第六条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除法律规定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检查、扣留邮件和汇款。
第七条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
第八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毁邮政设施或者影响邮政设施的正常使用,并有权制止、举报破坏邮政设施、危害邮件安全和通信畅通的行为。
第二章邮政设施
第九条邮政设施的布局和建设应当满足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需要。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按照国家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组织制定邮政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建设给予支持,重点扶持农村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邮政设施建设。
第十条建设城市新区、独立工矿区、开发区、住宅区或者对旧城区进行改建,应当统一规划、同步建设配套的邮政普遍服务设施。城乡规划部门在组织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时,应当征求邮政管理部门意见,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设置邮政普遍服务设施的,不予通过。
邮政企业应当按照城乡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配套建设邮政普遍服务网点。
按照批准的规划修建的邮政设施,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
第十一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置接收邮件的场所。
建设城镇居民楼,建设单位应当依法设置信报箱,并进行验收。信报箱的验收资料,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报所在地市、州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已建成使用的城镇居民楼未设置信报箱的,产权人可以补设和明确方便投递的接收邮件场所。
物业服务单位应当为邮件、快件投递提供必要协助。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支持在农村地区设置村邮站。村邮站可以单独设置,也可以与农村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共建。未设置村邮站的农村地区,由村民委员会明确接收邮件的场所。
第十三条因建设需要拆除邮政服务网点或者其他邮政设施,应当事先与当地邮政企业协商,在保证邮政通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将邮政设施原址新建或者迁至方便群众用邮的地方另建,所需费用由拆除人承担。
第十四条城乡单位、住宅区、街道、村落的地址牌,应当标明所在地的邮政编码。地名地址发生变更的,地名管理机构应当及时通知邮政企业。
第三章邮政服务
第十五条邮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依法公示资费标准和服务标准等服务内容。
第十六条邮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事件具体应急预案。发生服务阻断时,邮政企业应当按照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向当地人民政府、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邮政企业应当配合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所在地邮政服务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第十七条邮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邮政普遍服务标准设置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网点,并按照国家邮政普遍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应当设置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网点。
第十八条邮政企业寄递邮件,应当符合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寄递时限和服务规范。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对省内寄递时限和服务规范未作规定的,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邮政营业网点每周营业时间不得少于五天且逢赶集日应当营业。
邮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汇款通知单送达收款人;收款人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兑付要求的,应当及时足额兑付。
第十九条单位收发人员、邮件代收点和村民委员会指定的邮件代收人接收邮政企业投交的邮件时,应当当场核对,并对所接收的邮件负有保护、及时传递和保密的义务,不得私拆、隐匿、毁弃邮件或者撕揭邮票;对接收的给据邮件应当签收。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管理单位收发人员对无法转交或者误收的邮件,应当及时通知邮政企业,由邮政企业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新设立的单位需要邮政服务的,当地邮政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应当为其办理投递登记手续。对具备邮件投递条件的,当地邮政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应当自办理投递登记手续之日起7日内开始提供投递服务;对不具备投递条件的,可以协商邮件投递地址。
单位用户更改名称、变更地址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当地邮政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或者办理邮件改寄新址手续。
第二十一条用户对交寄的给据邮件和交汇的汇款,可以在国家规定时间内持据向收寄、收汇的邮政企业查询。邮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期限将查询结果告知查询人,查询人要求出具书面查询结果的,应当出具。
邮政企业造成给据邮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依法予以赔偿。
第二十二条用户交寄的邮件应当清楚、准确填写姓名、地址和邮政编码,使用的信封、明信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邮政行业标准。
第二十三条邮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拆、隐匿、毁弃、盗窃邮件,贪污、侵占、挪用用户款项;
(二)故意延误寄递邮件;
(三)拒绝办理依法应当办理的邮政业务;
(四)擅自中止提供邮政服务;
(五)强迫用户使用邮政业务;
(六)拒绝用户使用有效邮资凭证交寄邮件;
(七)转让、出租、出借邮政专用车辆、邮政专用标志、邮政专用品;
(八)违法泄漏或者向他人提供用户使用邮政服务的信息;
(九)利用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邮政车、船从事邮件运递以外的经营性活动;
(十)擅自变更邮政业务收费标准或者增加收费项目;
(十一)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四条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设置意见箱(簿),公布服务质量监督电话,接受用户对邮政服务质量的监督。对于用户的投诉、举报和批评意见,应当在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处理。
邮政企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规范,诚信文明服务。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
第二十六条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所列的邮政设施项目,建设用地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照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用地依法划拨,免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
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在城市居民社区、乡镇、村的邮政服务机构设置公益性岗位。
第二十八条邮政企业应当在机场、车站、城市街道、广场、公园、高等院校等公共场所按照城市规划设置邮筒、邮政报刊亭等邮政公共服务设施。
邮筒和占地5平方米以内的邮政报刊亭免收城市道路占用费。
第二十九条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运邮车辆通过收费公路、桥梁时,减缴车辆通行费。
邮政企业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运邮车辆无需办理道路运输营运证。
第三十条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辆运递邮件,确需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禁行路段,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前提下,可以通行。
邮政企业的运邮专用车辆运递邮件和快递企业快件运输专用车辆运递快件时,确需在禁止停车的地点停车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安全畅通的情况下,可以临时停车。
第三十一条邮政企业可以在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统一办理本企业所属各营业网点的注册登记、变更、年检等手续。
第三十二条机场、码头、较大的车站应当为邮政企业提供装卸、转运邮件作业场所和邮政车辆出入通道,其专用场所、通道基建费用由邮政企业承担。
第五章快递业务
第三十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法取得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或者省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相关手续并接受邮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经营快递业务。
省邮政管理部门在审查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时,应当征求同级国家安全机关等部门的意见。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引导快递企业培养高素质人才,采用先进技术,利用优势交通运输资源,促进企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和发展。
已在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或者本省邮政管理部门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在本省设立、撤销分支机构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擅自中断或者停止提供快递服务。如确需临时歇业的,应当提前7日向邮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同时在营业场所及有关媒体上公告,并及时妥善处置未处理的快件。
第三十六条快递企业提供的详情单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影响用户权益的相关内容。
第三十七条邮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可以要求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分支机构提供报关数据。
第三十八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第六条关于邮件的规定,适用于快件;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八项、第十项、第二十四条关于邮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规定,适用于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第四十条快递企业快件运输专用车辆应当在显著位置悬挂或者张贴邮政管理部门制发的快件运输专用车辆标志牌。
封闭式的小型货车或者小型客车作为快递企业快件运输专用车辆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同意,运递快件时,可以通过城市限行路段。
快件运输专用车辆不得用于运递快件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四十一条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实物及电子数据档案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确保用户使用快递服务的信息安全。
第四十二条鼓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住宅区、较大的商业区、旅游景区等通过设置快件集中服务点、自助服务终端等形式,为快件收寄和投递提供便利和安全保障。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四十三条邮政管理部门根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需要,可以建立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诚信记录档案,要求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报告有关服务、经营情况,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应当如实报告。
第四十四条信封、明信片、邮包封装盒和信报箱等邮政用品用具,应当依照国家标准或者邮政行业标准生产,并经省邮政管理部门监制。
邮政和快递企业不得向用户销售未经邮政管理部门监制的邮政用品用具。
第四十五条邮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集邮票品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交寄、夹寄国家规定禁止寄递的物品;
(二)未经批准仿印邮票图案;
(三)伪造、变造邮资凭证;
(四)擅自使用邮政专用名称,伪造或者冒用邮政专用标志、专用工具、专用品,伪造或者冒用快递专用车辆标志牌;
(五)损毁或者擅自迁移邮筒、邮政报刊亭、信报箱、邮政编码牌等邮政设施,擅自开启和封闭邮筒、信报箱;
(六)非法检查、截留邮件或者非法拦截、检查、扣留运邮车辆,妨碍邮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七)向邮筒、信报箱内投掷杂物、污物;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七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的有关寄递业务和服务质量实行监督管理,健全邮政普遍服务和快递服务质量用户申诉制度和举报查处制度;按照法定程序对邮政、快递企业涉嫌违反邮政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维护用户利益和邮政市场秩序。
第四十八条邮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或者涉嫌发生违反本条例活动的其他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
(三)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凭证;
(四)经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查封与违反本条例活动有关的场所,扣押用于违反本条例活动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物品,对信件以外的涉嫌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邮件、快件开拆检查;
(五)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九条邮政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恪守职责,持证上岗,公正执法;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知悉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城乡规划部门或者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城镇居民楼信报箱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邮政管理部门指定其他单位设置信报箱,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邮政管理部门可以处以所需费用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建设单位未进行居民楼信报箱竣工验收,或者未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备信报箱竣工验收资料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邮政管理部门可以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邮政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快递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或者其从业人员有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的,邮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有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六项行为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邮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有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七项、第九项行为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邮政企业并可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有第二十三条第八项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快递企业,邮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五十四条企业在申请办理经营快递业务许可、备案、变更等手续时,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经营许可的,邮政管理部门依法撤销经营许可。
第五十五条伪造、涂改、冒用、租借、买卖和转让《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情节轻微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邮政管理部门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快递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八条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有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行为的,由邮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邮政管理部门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条拒绝、阻碍邮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职责,拒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六十二条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条例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20xx年11月22日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邮政条例》同时废止。
邮政局主要职责(一)拟订邮政行业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提出深化邮政体制改革和促进邮政与交通运输统筹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邮政行业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
(二)承担邮政监管责任。推动建立覆盖城乡的邮政普遍服务体系,推进建立和完善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保障机制,提出邮政行业服务价格政策和基本邮政业务价格建议,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快递等邮政业务的市场准入,维护信件寄递业务专营权,依法监管邮政市场。
(四)负责监督检查机要通信工作,保障机要通信安全。
(五)负责邮政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负责邮政行业运行安全的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
(六)负责邮政行业统计、经济运行分析及信息服务,依法监督邮政行业服务质量。
(七)负责纪念邮票的选题和图案审查,负责审定纪念邮票和特种邮票年度计划。
(八)代表国家参加国际邮政组织,处理政府间邮政事务,拟订邮政对外合作与交流政策并组织实施,处理邮政外事工作,按照规定管理涉及港澳台邮政工作。
家政服务管理专业范文篇2
首先,政府部门在整个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大局中的规划、协调作用主要体现在:国知局自2006年开始实施《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计划》以来,已成立了42个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但是该交易中心采取了独立运作的方式。国知局本着坚持资源整合、协同合作的原则,不断协调全国各地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专利技术转化平台、生产力促进中心在内的同业机构,建立了广泛的业务合作关系,在优势互补、信息网络资源、服务体系资源等方面实现了共享,共同推动了平台的建设工作。而国知局从国家层面进行统筹、协调,则有力地促成了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新格局的形成。而政府为及时解决科研课题招投标工作,则采取了资助小额研发资金的方式,将资助期限定为六个月或一年。政府资助的资金主要用于开发技术,完成可行性研究工作。一方面依靠政府直接委派的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另一方面依靠全国顶尖级专家学者的参与,并引入公益性评估专家学者。此外,政府还通过建立以国家研发资金带动民间科技资金的模式,在技术产业化生产阶段招标时,政府要求被资助的企业必须引入风险投资或其他私人资本,以帮助其尽快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此外,政府为不断提升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服务能力,还采取了技术转移的方式为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直接资助。为促进科技资源与企业的良好融合,政府还采取了政府资金的有效的引导的方式使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能够围绕企业的需求提供中介服务。而在人才培养机制方面,一方面,政府部门应委托专业的技术转移转化人员培训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技术转移人员和管理骨干的培训,提高技术转移转化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另一方面,应尽快建立和完善技术转移相关职业和岗位的资质认证制度,制定技术转移工作的奖励制度和激励政策,为技术转移从业人员提供职业发展的空间,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其次,(专利)技术的买方和卖方。(专利)技术的买方,即技术需求方可以国有或民营的大型企业、国有或民营的中小型企业和规模以上中小型企业。买方需要明确产品开发、技术更新的需求,并与卖方或技术合作的研究人员积极配合,推动技术的转化;(专利)技术的卖方即(专利)技术的拥有者。卖方可以是个人(非职务发明的专利权人),也可以是单位(大学、科研单位,以及具有技术研发能力的企业)。其中,大学、科研机构是技术的主要卖方。他们一方面要在自己的技术领域内,配合国家投资项目的研发,跟踪世界范围内专利信息、市场信息等的发展趋势和各地产业结构状况变化情况,发现潜在的技术需求;在相关领域多申请专利,提高专利申请的质量。另一方面还要直接面向中小企业的技术需求,接受委托或与企业合作进行技术开发。
再次,(专利)技术的中介服务方。中介服务机构为市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并由不同的专业中介机构分别承担信息服务、无形资产评估、价格发现与竞价、交易撮合和结算、科技项目招投标、招商引资和投融资等的相关服务工作。服务内容涵盖了项目启动、知识产权保护、风险投资、创新管理、建立产业集群、行业监控并形成各行业部门的创新政策建议等咨询业务。中介服务方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第一,完成对(专利)技术信息进行加工、整理工作。国知局作为政府部门,能够为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丰富的原始专利信息资源,如果中介服务机构能根据社会的需求对专利信息进行加工、整理,将对促进我国(专利)技术转化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第二,为平台的成员提供免费的技术咨询服务,为行业创新的利益相关者提供免费的信息服务。通过进行定期会议(学术论坛、研讨会等)和适时交流等活动(市场报告、分析信息),使各领域专家互动,使知识关联,最终实现创新知识的增值。第三,在走访企业选择项目过程中,必须对技术需求的深入程度或对被提供技术的层次水平必须作出科学的判断和客观的评价,对信息作出准确和翔实的描述,这些都是保证需求双方成功对接的前提。第四,在中介服务机构中,培养既懂技术又善经营、了解政策法规且具备融资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主要方式包括开展专利经纪理论与实务、专利转移与许可贸易、专利投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融资实务、专利质押、专利创业与产业化等方面培训。
最后,(专利)技术的投资人。投资人可以是经营机构、银行、风险投资机构,也可以是有并购实力的企业等。投资人要充分发挥平台的政府公信力,借鉴资本市场运作模式,吸引境内外投资机构、专业服务机构以及海外资本市场为专利转化项目提供私募融资服务,广泛征集关注(专利)技术转移转化项目的投资者。此外,还要建立由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基金、投资与投资管理机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和国有大型企业等组成的多元化投融资服务体系,对(专利)技术项目进行包装和孵化,推动其商品化和产业化。
(专利)技术运用转化服务平台的运行机制
首先,依靠政府发起对(专利)技术运用转化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设立专门管理机构来具体负责协调管理。本服务平台采用开放和模块化的运作方法,利用项目招标形式将信息服务、无形资产评估、价格发现与竞价、交易撮合和结算、科技项目招投标、招商引资和投融资等服务子体系整合到一起。各子体系均有三个以上中介机构参与,中介机构各自承担不同的任务。政府通过招投标的形式为每个子体系选择项目负责机构,项目负责机构负责具体业务的组织与协调管理。项目负责机构针对地区和行业需求,对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的筛选、信息整理和调研,负责网络工作系统的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挖掘高端的、标准化的技术转移服务,以实现我国技术研发能力和产业化能力的有效对接,切实解决中小企业的创新需求。本服务平台的各子体系遵循“项目招标一组成团队一制定目标一展开活动一报告一交流共享”的模式展开活动。本服务平台通过链接政府网站的公共信息平台,免费为公众提供(专利)信息资源,(专利)技术运用转化相关政策,并相关公共信息。为本平台的所有成员提供免费的技术咨询服务,为行业创新的利益相关者提供免费信息服务。
在这种形势下,政府要发挥牵头作用并提供必要的经费,用于支持服务网络的建立和维护等等。通过政府在网络中的主导地位,发挥政府的激励与资助手段,来促进网络内部参与者之间的技术转移转化。在启动运营的前四年,政府提供40%―50%的经费,地方再按照一定比例匹配,一个中介机构能获得90%的经费支持,经过四年的积累可实现正常运转。
其次,采用认证制度确定服务平台的中介机构。根据中介机构的具体职能、相对重要性、发展潜力与技术转移效果等综合指标分为“批准机构”和“登记机构”两大类别,分别提供不同的扶持政策
和待遇。“批准机构”,由政府相关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审批批准,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投资的大学及科研院所和个人所拥有的技术交易,可享受财政补贴和贷款提供担保方面的优惠待遇式。“登记机构”,只需由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审核批准即可,不能享有财政补贴和贷款担保的优惠。中介机构开展的具体业务包括:专利法律及事务服务:提供专利法律状态和权利稳定性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与专利转化有关的专利法律事务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服务等;情报与信息服务:搭建平台,提供(专利)技术转化供求信息和交易活动的、宣传等服务,提供相关的行业动态、市场信息、竞争对手动态以及相关(专利)技术信息分析等情报服务;(专利)技术评估服务:对(专利)技术自身或专利组合的价值,产品化前景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专利)技术交易服务:提供与(专利)技术转化交易相关的一揽子中介服务;(专利)技术孵化服务:对初创(专利)技术进行培育,提供技术产品化发展所需的各种中介服务;(专利)技术投融资服务:采用资本运作模式对(专利)技术进行包装和孵化,吸引国内外投融资的中介服务。
再次,作为主要卖方的大学、科研机构要设立科研成果的内部技术转化机构,通过该机构与服务平台的其他参与方联系、合作。该内部技术转化机构在本单位寻求新技术发明,评估其潜在市场价值;保护知识产权,为学校新技术发明申请专利;帮助学校科研人员解决技术转化方面的法律问题;负责与具有能力、资源和兴趣的企业进行联络,根据本校某种专利的技术类型、开发程度、市场前景、可能风险与企业进行协商并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帮助学校科研人员融资、寻找投资公司,使科技成果尽快得到转化;为本校创建的高技术公司寻找管理人员,协助组织产品开发与营销;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经费使用与为社会所做贡献的情况。根据自身的科研优势,内部机构招聘一批不仅具有相关科研领域知识背景,又具有企业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工作人员,他们既有技术背景,又懂法律、经济和管理,还擅长谈判,在(专利)运用转化和专利许可协议签订过程中发挥作用。
家政服务管理专业范文篇3
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必须从规模增长转移到内涵建设上来,在专业创新与品牌打造上作文章。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创立的“天使”家政品牌,在这方面给我们提供了鲜活的经验。
一、深入了解市场人才需求背景是实现专业内涵发展的前提
目前,我国2.6亿城镇劳动力中,技术工人只有8700万,占33%,与目前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25个国家的平均占有率75%相差甚远。而在技术工人中,高级技师只有360万,占4%,与企业实际需求的14%相差10个百分点。高技能人才短缺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一个瓶颈。这同时也为高职教育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和机遇。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在大学生就业领域仍然存在着“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的现象,即:“一些大学生求职面临一定困难,而很多需要人才的地方和岗位又招不到合适的人才”,其根源就在于“目前大学生就业压力主要源于结构性矛盾”,这反映了劳动力市场供需双方对接出现了脱节。所以高职院校要想抓住机遇,就必须紧跟市场需求创办市场急需的特色专业、品牌专业,实现专业建设从规模增长到内涵发展的转变。
二、透彻理解国家政策是高职院校专业内涵发展的指挥棒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的颁布,标志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进入了以提高质量、加强内涵建设为中心的新阶段,是现阶段高等职院校专业内涵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它在本质上告诉我们四个关键问题:第一,高职教育处于什么地位——高职教育是高等教育发展的一个类型,是不可替代的;第二,高职教育培养什么样的人才——高职教育培养的是贴近生产、建设、服务、管理一线的高技能人才;第三,高职教育走什么道路——高职教育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的发展道路;第四,这条路怎么走——高职教育要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核心,而且各项工作都要始终贯穿这样一个核心。
要想实现以上四点,就必须在品牌打造与专业建设上寻找突破口。那么什么样的专业才算是品牌专业呢?高职教育品牌专业至少要在十个方面具有指导意义:
第一,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育人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既是专业建设的结果,又是专业改革的依据,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要有计划、有制度、有条件、有成效。
第二,具有办学管理平台特征,能够把企业设备、标准、师资、需求拿过来,让学生在这个平台上学到本事。
第三,完善实践教学环节的系统建设,从目标、手段、方法、安全和管理等方面做好综合考虑和系统设计。
第四,完善实训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机制,加强生产性实训环节并使其成为顶岗实习前的准备,区别于普通本科大学实验室及工厂车间。
第五,学生毕业前半年的顶岗实习要有计划、有落实、重管理、见成效。
第六,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融合和沟通的双证书实施有制度、有成效,学生学业与就业有效衔接,毕业生就业有质量。
第七,根据专业特点合理确定基础课教学的比例,区别于职业岗位培训,基础课教学也要成系统。
第八,增加培训课程设置,面向行业、企业、新农村建设,面向毕业生“回炉培训”,面向从事新职业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在终身教育中发挥作用。
第九,具有“双师结构”教学团队特征,实践环节多用企业兼职教师,形成专兼职教师的人事分配管理制度与改革保障。
第十,明显具有服务全国或区域相应产业、行业的能力,对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具有比较重要的作用。
三、“天使”家政品牌的创立是高职专业内涵发展的一个成功实践
1.“天使”家政的创办
家政专业的创办是在1998年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和就业都陷入低谷的情况下创办的。学校原来只有护理和助产两个专业。依靠敏锐的目光和敢于开拓创新的勇气,学校领导认真考察社会人才需求情况,认识到家庭服务业需求量大而其在其培训方面还处于空白,于是在1998年学校开设了家政卫生服务专业。第一届毕业生就被北京和广州的两家单位聘用,当时,新西兰、新加坡等还急需几百名“护工”。这足以说明家政专业毕业生供不应求。
2.“天使”家政的发展
“天使”家政的发展源于学校三步质的跨越。第一步是2001年,学校成立了菏泽家政师培训中心,现在它已是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命名的“天使家政”培训基地,全国家政培训先进单位。并且成立了北京齐鲁天使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菏泽天使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第二步跨越是2007年,学校在菏泽家政师培训中心基础上升格成立了菏泽家政职业学院,这就为家政专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家政专业也因此成为学院的龙头专业;第三步是2011年以学院牵头成立了菏泽卫生职业教育集团,这就为家政专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更大的平台和载体。
3.“天使”家政品牌的形成
经过几年的发展和创新,家政服务专业已成为学院的品牌专业。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点。
第一,师资力量雄厚。学院现有的252名教职工中,家政专业教师有29人,占专任教师的17%。教师们不断到国内知名院校深造,而且还到菲律宾圣保罗大学学习,并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社会需求情况,自己编写了切合可行的教材,如《天使家政》《现代家庭管理》《家庭烹饪学》《家政公司经营与管理》等教材。
第二,实训条件完善。学院建立了社区服务、家庭单元、婴幼儿抚育、老年病人护理等实训室,又先后投资1000多万元,新建了酒店管理、茶艺等5个家政师实验实训室,家政培训实验室达到了16个,培训教室面积达到2000多平米,新建汽车驾驶学校正在完善之中。
第三,创新校企合作新模式。学院在全国首创毕业生就业安置的“公司化运作,员工制管理”的新模式,做到招生、培训、招工、就业“一条龙”服务。一方面,学院先后成立了“北京齐鲁天使家政服务公司”“菏泽天使家政服务公司”,并在北京、深圳、上海、济南、福州等地设立了就业、实训基地,网络面积已基本覆盖了华北、华东、华中、华南的广大地区及西北的部分城市。公司实行企业化运作,员工制管理,做到员工统一管理,岗位统一调配,工资统一发放,保险统一上缴。另外,学院实行“1520”计划,即启动1个龙头,建立5个公司,开发20大基地。以公司辖行业,以行业连基地,以基地到岗位,构建了就业网络。
4.“天使”家政的前景和展望
在2010年3月10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李国玲认为:“中国社会主要的养老形式是家庭养老,但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进入老年,两个年轻人要负担4个老人的养老重担,无力无暇应对的问题日益凸显。”
家政服务管理专业范文篇4
关键词:科研机构;行政管理;基本职能;挑战;提升建议
1引言
当下,科技在全球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党的十明确提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国科学院作为科技国家队的“火车头”则在2014年正式启动“率先行动”计划,致力于在2030年全面实现“率先实现科学技术跨越发展,率先建成国家创新人才高地,率先建成国家高水平科技智库,率先建设国际一流科研机构”的目标。另一方面,随着内部科研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和外部社会环境的瞬息万变,科研机构可谓机遇与挑战并存。新时期,作为科技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科研行政管理部门如何适应这些变革,推进管理创新,提高创新能力,是现代科研机构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多年来,中国科学院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探索与改革,积累了丰富的管理改革和创新的经验,但总体上看,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仍有待优化提升[1]。笔者将结合多年工作实践经验对科研机构行政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能、新时期呈现的新特点及面临的挑战以及如何化解难题提升工作能力与水平进行简要探析。
2理论与研究假设
2.1科研机构行政管理的主要职能
科研机构行政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涉及到其全局性工作,还关系到日常科研工作能否顺利进行,总体而言,其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组织协调,保证机构日常运转。科研机构行政管理部门以科技活动为中心、科研人员为主体,是上级部门与科研人员之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关乎科研机构的日常运转,其事务性工作主要包括接待来访、办公环境管理、日常事务管理、信息管理、办公资源的采购与调配等几个方面[2]。接待来访通过热情周到、耐心细致、规范有序的工作有助于树立机构良好形象;办公环境管理通过创造优美、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提高科研人员的工作效率;日常事务管理有助于保证科研工作分工明确、程序合理、有章可循;信息管理通过信息的开发、利用、反馈,为科研决策提供依据;办公资源的采购与调配则从合理调配与利用办公资源为入口提高办公资源的使用效率。(2)项目管理,服务学科发展。科研项目是科技创新的载体,科研项目管理则是科技创新的前提和保障,是科研机构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如今越来越多的科研专家走上领导岗位,他们本身承担着较为繁重的科研任务,无力顾及科研项目的全程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可在项目申请、立项论证、组织实施、检查评估、验收鉴定、成果申报、科技推广、档案入卷的全程管理中积极发挥辅助作用,将科研人员从一般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既能提高科研人员的工作效率,又能实现科研项目的制度化和科学化管理,促进科研项目目标的实现,服务科研机构的学科发展。(3)沟通联络,加强内外合作交流。如今,科研机构逐渐从规模小、人员少、形式单一向规模扩大、人员增多、形式多样化发展。高水平的行政管理工作有助于实现机构内部的良好沟通,使各部门相互理解、达成共识、配合密切,朝着共同的目标不断努力,以强大的团队凝聚力确保各项科研任务的高效完成。此外,随着科技创新的不断深入,学术交流合作的作用日益凸显。科研机构行政管理部门可通过组织国际间合作交流,使科研人员及时了解相关领域的全球科研最新动态;组织不同领域间的交流合作,推动不同思想的碰撞,形成多领域、跨学科的研究成果;组织重大科技项目间的合作交流,整合不同学科方向的优势力量,实现资源共享;组织与企业间的合作交流,推动产业联盟发展,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4)监督反馈,促进科研工作不断优化。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科技改革发展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我国科技事业发展进入到最好的历史时期。有些机构抓住这一良好条件改善科研条件、提高科研活动自,使得科技管理更加符合科研规律,有力推进了科技进步与创新,激发了广大科技人员的创新活力。与此同时,一系列科研贪腐和学术不端行为的曝光也使科研经费的安全和效率问题越来越受到公众关注[3]。科研机构行政管理部门可发挥控制监督职能,严格对照部门规章制度,纠正本部门人事、财务等方面的各种偏差,防犯于未然;监控过程中,还可向部门及时反馈各方动态、意见和建议,助力工作经验教训的阶段性总结,使科研工作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
2.2科研机构行政管理呈现的新特点及面临挑战
新时期科研机构的行政管理工作出现了新的特点,也面临更多挑战,如果不能适应这一变革,将成为科技创新及科研体制改革的一大瓶颈。(1)专业性强———如何服务到位?绝大多数科研机构是以脑力劳动为主体的知识密集型组织,行业专业性强,专业技术人员居多,大多数科研机构领导都是专业出身,而且还兼顾专业技术工作,甚至是某方面的专家,这也给相关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提出相当高的要求[4]。如何精准领会科研人员的意图?如何快速高效地提供到位的服务?这要求行政管理人员具备过硬的专业素质,能集多种能力于一身,既能熟练处理各种日常事务,还能掌握科研相关的专业背景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领域,更新知识结构。(2)回旋余地小———如何又快又好处理事务?科研机构行政管理部门多数直接面对本部门一线职工,直接办理事务、处理问题,难度较大,没有回旋的余地。而新时期,外部环境瞬息万变,各种事件突发;机构内各部门利益多元化,科研人员需求日益多层次、多样化,不仅仅满足于科研工作得以正常运转,还希望能够运转得高效、运转出成效,工作得顺手、生活得舒心。如果行政管理部门不能掌握政策、把握原则、了解事情、服务周到,及时地反馈与解决各种利益诉求,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难免受到影响,科研工作也难以持续有序地展开。(3)繁琐庞杂———如何协调好多方关系?在科研机构,行政管理部门起着承上启下、联系左右和协调各方的作用,行政管理水平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机构的全局性工作的好坏。如果把每个科研部门比作一个小家庭,那么行政管理部门就是这个家庭的大管家,工作琐碎繁杂,独立的事情很多,牵头的事情不少,每天都有新任务,每天都有新征程,且许多工作不显山不露水,忙忙碌碌,默默无闻。如何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协同分工、明确职责,分重点、分主次地将重点工作、主要工作圆满完成,是行政管理部门面临的一大考验。(4)政务性、原则性、严谨性要求极高———如何平衡计划性与灵活性?随着我国科研体制的改革和深入发展,科研机构在自身发展目标、运行机制、人才培养和管理方式等方面都发生了较为深刻的变化。行政管理部门对上对下对内对外涉及面广,说话、处事、行文代表单位,代表领导,政策性、原则性、严谨性要求极高[5]。如有些科研机构从事的许多重大课题属于国家机密,行政管理人员应提高保密意识,采取适当措施防止科研信息的外泄。行政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很高的政治素养和专业技能,并对本单位实际情况了熟于心,做到计划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才能“随心所欲而不逾矩”。
3实证分析
对现代科研机构而言,行政管理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对其科技创新能力的持续发展起着重要的保证和促进作用。新时期,相关职能部门需要树立服务、专业、创新、规范四大意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研机构的高效运行。
3.1树立服务意识,做好全方位全能型助手
服务是行政工作的根本,科研机构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全能型助手,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对上要做好领导班子的参谋助手,对下要做好基层的服务助手,对内要做好管理助手,对外要做好协调助手。具体而言,在管理方面,要对经办的档案及材料认真核对,精益求精;在协调方面,需耐心做好与各方的沟通,不能只做领导的传话筒,以权压人;沟通过程中,应亲切认真,耐心处理问题、化解矛盾;服务过程中,应坚持“大事小事认真办,分内事情立即办,分外事情协调办,一切事情依法办”的办事准则,做到身边无小事、事事都认真、心中有责任、凡事要尽责。
3.2树立专业意识,加强理论与实践学习
树立专业意识既指面对专业技术人员需掌握相关领域专业知识,也指服务方式需具备专业水准。科研机构行政管理部门要重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学习,通过引导其不断学习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来提供全体人员整体素养;加强对现代化管理人才的培训,选拔高素质、高技能的专业人才到行政管理岗位开展良性竞争;推动管理工作信息化,抓住信息化普及和应用的契机,积极依托办公自动化这一平台,利用高新技术弥补传统服务手段中存在的空白,并广泛吸纳各方反馈意见,及时灵活调整工作思路,从而提高服务效率。
3.3树立创新意识,推动办公模式与管理模式的转化
创新精神既是推动科研事业发展的主要动力,也是实现优质化管理与服务的重要来源。在新时期,科研机构行政管理部门要紧跟时代潮流变化,通过办公模式和管理模式的转变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除强调工作的政治性与原则性之外,行政管理人员要走出办公室的封闭环境,深入基层,调研学习,激发思维活力。在管理方式创新上,要积极进行工作流程的优化,改变过去粗放型的管理方式,探索精细化的管理路径。在服务理念创新上,应将过去的被动服务转变为新形势下的主动服务,激发科研人员工作的热情与创造的积极性。
3.4树立规范意识,实现服务与管理的科学化
实现服务与管理的科学化需要科研机构行政管理部门在内部职能、规章制度、自身形象多方面树立规范意识,实现体制机制的规范化、建制化[6]。从规范职能上看,需加强对行政管理部门内部机构的合理配置,通过岗位目标管理的实施明确每个人员的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从制度规范上看,需加强建设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文稿印制、会务组织、电话通知、接待来访等大量繁杂琐碎事务的正常运行;从自身形象上看,应通过建设部门文化和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入手,建立起良好的内外口碑。
4结论与建议
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是行政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责,具体到新时期,具体到科研机构,行政管理工作则呈现出自身的特点与存在的难题。适应新形势,把握规律特点,推动科研机构行政管理工作跨上新台阶,科研工作也将焕发新活力。
作者:尹丽萍马丽霞郭瑞娥单位: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
参考文献:
[1]汪克强,汪慧.新公共管理与科研机构的管理创新[J].中国科学院院刊,2007,22(6):455-463.
[2]傅瑞春.新时期科研机构办公室的作用与能力建设[J].海峡科学,2011(9):81-82.
[3]万钢.加强科技计划经费监管,用好国家财政科技投入[N].科技日报,2013年7月18日,第3版.
[4]江建军,陈欢欢.对科研事业单位办公室工作的思考[J].办公室业务,2014(11):6.
家政服务管理专业范文1篇5
【关键词】社区化历史性选择制约因素发展前景
我国原有的残疾人福利机构已难以维系,单一的残疾人福利供应体制的弊端也日益显露出来,残疾人福利社会化要求被提上会议日程,残疾人事业也越来越多进入社区并朝着社区化的方向发展。在构建和谐社会这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审视其发展过程中的制约因素和未来发展前景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残疾人事业社区化是历史性选择
残疾人事业进入社区,并朝着社区化方向发展有其历史必然性,具体而言,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职能转变与单位体制改革使原有残疾人照顾模式凸显不足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实行的是政府全能型的社会管理模式,政府集政治、经济、社会等各种角色于一身,通过单位体制实现对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全面管理,形成了“单位办社会”的管理体制。在这一管理体制下,单位同时具有了福利服务功能和社会政治功能,是一个能满足单位成员各方面需要的社会复合体。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来由政府和单位为残疾人提供的福利模式越来越不能满足广大残疾人的需要,其福利供应体制弊端也日益明显,造成了巨大的财政负担,阻碍了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发展。在此背景下社会福利社会化被提上会议日程。与此同时,作为城市居民相对固定居住和活动地域的社区也就成为残疾人福利服务的主要承接载体,与之相适应,残疾人也从机构集中照顾向社区照顾发展。
2.家庭传统赡养功能弱化使残疾人对福利供给主体提出新要求
家庭是传统中国社会赡养残疾人的基本方式。残疾人的赡养被视为是残疾人家庭的当然义务。但随着社会的转型,家庭的赡养和服务功能出现弱化趋势:一方面,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更加激烈,残疾人家庭其它成员在面临自身生存与发展压力的同时,还必须赡养一位甚至多位残疾人,往往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另一方面,部分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得到满足之后,他们要求具有从生理到精神到自我实现的多方面、多层次需求,而传统的家庭不能满足残疾人的多方面需求,家庭对残疾人的帮助功能减少。家庭对残疾人赡养和服务功能的弱化,使其对福利供给主体提出了新的需求,要求有更完善的福利供给主体的出现。
3.社区独特优势及其发展经验使之能成为残疾人福利服务的承接载体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社区有其独特的发展优势。它在培育社会文明意识、整合社会资源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多年来,我国社区服务已经形成了包含残疾人服务在内的许多优秀成果和经验,尤其是社区残疾人公共服务的成绩更是喜人。而且,我国社区能够为残疾人提供就地、直接、及时的物质和精神帮助,能为他们就业、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所有这些都说明我国社区已经具备残疾人福利服务承接载体的要求。
二、我国残疾人事业社区化过程中的制约因素
从总体上来说,我国残疾人事业社区化过程中仍面临一些不能忽视的制约因素需要我们解决。具体说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及社区各组织之间的职责尚需明确
在传统的单位体制下,国家与社会合二为一,政府以单位为依托,控制和支配着所有的社区资源,充当着整个社会不同利益诉求的整合者角色。在此情况下,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把单位制的社会管理模式渗透到城市社会的每个角落,以至于社区内能够为居民提供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第三部门组织能承担的服务也被政府部门包办,政府直接干预了社区内第三部门的运作,甚至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社区内的第三部门成为“政府的腿”,在人事、决策、经费等方面完全受制于政府。随着城市各方面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化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城市的确立和完善,传统单位体制下的政社合一的格局被打破并趋于解体,社区也就逐渐从政府的概念中剥离出来,政社分离已是大势所趋。残疾人事业进入社区后,当务之急在于进一步理顺社区管理体制,明确政府及社区各组织之间的职责,凸显社区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主体意识。
2.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资金投入需加强
虽然目前社区在医疗康复等残疾人福利机构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就整个残疾人事业社区化而言,我国现有的社区基础建设设施还不健全,特别是存在着居住环境差、购物不方便等诸多问题。此外,残疾人事业社区化还要求社区残疾人服务的合理规划,不仅要重视其物质生活层面的服务,而且要重视其精神生活层面的服务,而所有这些服务都需要充足的社区建设资金作后盾。目前我国社区建设资金来源的渠道主要是政府财政支持,同时吸纳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和捐献。虽然近年来社区发展的财政供给有大幅度增加,但仍满足不了社区基础建设的实际需求。因而,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与建设力度,就需要拓宽社区建设资金的来源渠道,逐步增加各级政府的社区建设资金投入,建立多元化的社区建设筹资机制。
3.社区专业化服务水平不够高
社区服务的专业化是指社区服务有专业化的组织、专业化的队伍及专门的资金来源等。随着社会发展程度的提高,社会分工程度也不断提高,原来由单一的社会组织承担的多功能逐渐由不同的社会组织来分担,因而产生现代越来越多的以专业分工为基础的专业化组织。我国虽然已经建立了一支由专职人员、兼职人员和志愿者组成的社区服务队伍,但总体而言,其专业化水平还很低。从人员构成来看,专职人员主要是由退休的老年人和待业的青年人构成,他们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且缺乏专业性的社区服务知识和技能;兼职人员大部分是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等,虽然他们服务的积极性高,但因缺乏专业的社区服务训练而只能提供一些专业性不强的服务;志愿者虽然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但其队伍发展又存在组织机制不健全、制度规范不完善等各种问题,致使志愿者服务活动较难持久地开展。残疾人事业社区化后,对社区服务专业化的要求就更高,这不仅是社会组织结构分化和功能专业化这一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要求,更是与当前中国市场经济的经济管理体制和“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结构模式相适应的。
三、我国残疾人事业社区化的未来发展前景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社区服务将在改善社区残疾人生活环境、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残疾人事业社区化这一总体趋势是毋庸置疑的,但社会转型的渐进性决定了残疾人事业社区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鉴于我国社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现状,笔者认为,我国残疾人事业社区化今后工作重心应是以下几方面:
1.合理理顺残疾人社区管理体制,理性界定政府在残疾人社区建设中的职能
合理理顺残疾人社区的管理体制问题就应重点解决好宏观管理的协调统一和微观管理深入社区这两个问题。解决宏观管理的协调不统一问题的根本办法就是建立起填补这一虚位的管理层级,使其有效发挥对各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统一作用。解决微观管理不深入的问题的主要方法就是要建立起一个专司监督、促进各部门深入社区,高质量履行职能的机构,这一机构的主要职能是启动宏观监督,具体工作是受理群众对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政府在残疾人事业社区化建设中的地位是不可或缺的,但同时其作用也是有限的。理性界定政府在残疾人社区建设中的职能,就应让政府发挥好主导作用,让政府在坚持社区服务的福利性和公益性的前提下,理性地介入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社区服务,而不是对社区服务的包揽包办。政府的职责和作用首先是对残疾人社区建设发展进行宏观指导、管理和调节,为其提供一个有利的环境。其次,政府应将残疾人社区的建设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和推行相应的政策、法规,对社区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有效的监督,同时协调与沟通社区中各类组织、团体、居民等之间的关系,解决残疾人社区服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为其发展铺平道路。
2.拓宽社区建设资金来源的渠道,加大残疾人社区资金保障力度
资金和物质保障难问题已成为制约残疾人社区建设的“瓶颈”。为此,建立一种既有利于社区经济发展,又有利于形成稳定残疾人社区组织建设的财力来源新途径是形势所迫。如前所述,我国目前社区建设资金来源的主渠道主要是靠政府的财政支持。这种做法虽能解一时之困,但若长久发展下去必然难以为继。因此,必须按照社区规模以及残疾人的需求统筹考虑,合理规划社区资源的配置,同时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残疾人社区建设,形成多元投资机制,实现政府、社会、社区居民和自愿者等多方面的联合,创新社区融资形式,加快社区经济的发展。具体来说,一是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丰富社区税源,把社区的财政收入的“蛋糕”做大,在此基础上实行财政支付转移。二是加强社区综合功能,继续把事权与财权统一起来,实行“条费转块”,将职能部门的专项收费相应拨付街道、居委会单位。三是对各类社会筹集资金实行切块下拨。
3.推进残疾人社区服务的专业化,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我国社区服务队伍的整体专业素质已影响了残疾人社区服务质量的提高。因此,注重残疾人社区服务队伍的专业素质提升,引进和培养一批受过专业训练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服务工作者,建立社区服务工作者的资格认证制度,加强对志愿者的教育培训并完善志愿者组织机制和规章制度,应是社区服务专业化的必由之路。值得一提的是,当务之急在于配合我国医疗机构管理体制的改革,在残疾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过程中,有计划地分期分批从具备一定医学从业经验的医护人员中选拔培养社区康复训练指导医生,由政府部门、残联系统及社区卫生机构共同承担培训费用,以尽快满足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迫切需要。
总之,残疾人事业社区化是大势所趋,未来中国特色的社区残疾残疾人事业将会更好地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他们的社会参与与社会发展权利,使更多的残疾人共同沐浴在和谐社会的阳光之下。而作为一项庞大的社会工程,中国残疾人事业社区化,仍然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陈雅丽.社会转型视野中的城市社区服务发展[J].理论与现代化,2007,(1):79.
家政服务管理专业范文篇6
国家、省市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惠企和减负政策。济南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对这些政策进行梳理,按融资、创业、财税、科技、项目、信息化等汇编成册,通过报刊、网站、短信、微信、现场培训咨询等多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重要信息第一时间通过平台,让中小企业了解相关惠企和减负政策,增强维权意识。今年组织惠企政策培训班10余期,帮助125户初创企业申请2年期政府贴息小额担保贷款800多万元,可减少利息支出130余万元;帮助50多家优秀中小企业争取各级政府扶持资金1000多万元;在政府再就业培训资金支持下,组织120家企业6000余名新员工参加公益性岗前培训,节省培训费用400多万元;“营改增”实施前,组织系列营改增操作务实培训班,帮助企业享受税改政策,500多家企业受益。服务中心还设立咨询、投诉专线,对咨询问题及时组织专家答复,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企业解释。投诉服务机构经确认属实的,解除与机构的合作,并向主管部门备案,保护中小企业的权益。
二、建设开放平台,一站式服务便利企业
服务中心配套服务大厅、信息化体验中心、公益讲堂、会议室、洽谈室、专家室、图书室等公共设施,建立融资、创业、技术、人才、管理咨询、信息化、法律等九大子服务平台。30余家优秀机构作为各子平台建设核心机构在服务大厅设立咨询服务点,提供包括政策咨询、资料编制、融资服务等共30类,160余项具体服务。其中公益性和低收费服务占比达到50%以上,专业服务对中小企业实行优惠。为规范服务,服务中心邀请第三方管理咨询机构帮助制订平台运行机制和管理体系,服务中心正逐步成为济南市集中方便解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中小企业获取信息,学习交流,提升素质,享受公益性或低收费服务的主要渠道和场所。2013年计划服务企业超过1万家,为中小企业减轻负担2000万元。截止8月份,已累计服务企业7000多家。
三、组织公益队伍,提高服务能力
借助政府平台公信力和公益平台号召力,组织大学、科研和服务机构的120余名专家,组织创业、融资、管理咨询等9个专家委员会。借助专家力量,服务中心打造了“公益讲堂”、“专家坐诊”、“专家巡诊”等十大公益服务品牌,并精选三十门精品课程定期在公益讲堂开课。截止8月底,公益讲堂就开课90期,共4000余家企业参加培训;组织专家坐诊21期,专家巡诊12期,服务企业200余家,帮助解决难题120余次,20多户企业实施了管理提升。为中小企业节省费用200余万元。其他公益服务品牌,如“公益招聘”等都受到中小企业的欢迎,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四、创新融资服务,降低融资成本
中小企业在融资时处于信息劣势和地位弱势。信用体系滞后,增加了中小企业的的融资门槛和成本。为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我们做了融资服务创新:一是建设融资服务平台,引进银行、担保、租赁、投资、融资顾问等机构,所有服务和产品明码标价,如银行贷款,抽象为贷款类别、适用对象、额度、期限、利率、放款时间、偏好行业、用途、办理条件、产品特色10个属性,方便中小企业选择。二是推出融资顾问服务。由专业机构帮助制订融资方案,融资对接和后期跟踪服务。三是推出打包融资服务。如“行业打包”、“产业链打包”,放大单个企业信用,降低机构征信成本和企业融资成本。四是建立企业信用联盟,联盟机构共享信用信息,定期召开融资联谊会,进行融资对接。到8月底,融资服务平台已服务企业1000多家,帮助200余家完成融资额近4亿元,还有5.4亿元正在办理中。预计全年可完成15亿元,帮助中小企业降低融资成本600多万元。在主管部门支持下,服务中心就建立济南市都市圈区域股权交易平台、民间借贷登记平台、小微企业风险补偿金、小微企业之家联名卡等事宜同有关机构部门进行协商,实施后将进一步增强融资服务能力。
五、实施法律援助,防范经营风险
中小企业普遍缺乏法律风险防控意识,主要集中在公司设立、治理、人力资源、交易合同和税务等方面。为提高中小企业风险防范能力,服务中心组织“百名律师仲裁员服务百家中小企业”活动,通过“一帮一,结对子”形式让律师仲裁员和企业“牵手”,提供公益法律服务。该活动已举办四期,200余名律师仲裁员和300多家企业结成对子。2012年,为100多家企业避免合同损失2000多万元,同时还常态化开展“法律风险管理论坛”,“法律健康体检”等公益活动,帮助中小企业提高风险防控意识。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打通服务通道
为推进信息化应用,推动两化融合,服务中心建设信息化体验中心、多媒体培训教室等公共设施,定期组织信息化培训、体验活动,100多家企业通过培训体验活动选择到了适宜的信息化服务和产品,30多家中小企业在专家指导下利用电子商务开拓了市场,为中小企业节约信息化成本50余万元。服务中心建设中小企业云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有机结合,中小企业足不出户,就可以在线咨询、学习、购买服务,评价服务;建立覆盖县(市)区、园区、产业集群、重点乡镇的30余人联络员队伍,第一时间把中小企业服务需求反映上来,把服务送到中小企业身边。规范化服务提高了服务效率,降低了服务成本。
家政服务管理专业范文
关键词:社会工作;社会管理;创新
一、社会工作是现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
社会工作是一种专业化的社会职业,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
在国际上,社会工作(SocialWork)指的是专门从事社会服务的职业性的活动,也是一种专业化的职业、专业化的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公共服务)的组织,还是现代社会为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而采取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社会工作是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的产物,是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社会工作者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有力推动者。
社会工作的社会管理功能主要表现在:一是协调社会资源,为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安全提供物质、心理支持,维护合法权益,减少社会不平等;二是提供社会服务,满足社会成员的日常需求,促进人的能力发展,改善并增进人们的福祉;三是运用专业技术和方法,帮助有困难人士解决问题,防止因问题激化而可能对社会秩序的冲击,降低社会问题发生的频率和程度;四是参与社区生活过程,组织并强化社区生活,恢复和加强社区与社会基层组织的功能,稳定社会基础;缓解人际关系紧张,防止各种人际冲突或社会冲突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五是通过政策倡导和服务传递,充当国家与个人、政府与社会连接的桥梁,促进制度建设与社会进步。
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及地区数十年社会稳定局面的维系,无不证明了社会工作在社会管理实践方面的有效性。2005年巴黎所爆发的大骚乱,政府曾动用警察部队却无法解决问题,后借助社会工作者的力量才平息了骚乱。这一案例可谓社会工作之社会管理功能有效体现的经典案例。
发展社会工作对于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也具有重要意义。发展社会工作是实现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观念转变的必然要求。社会工作以其专业服务的精神和追求民主、平等与正义的社会理想,影响着现代社会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的转变。社会工作平等、尊重、自助的助人理念为建立以人为本的社会管理模式提供了价值依据。基于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社会管理中社会大众就被视为行为主体和利益相关者,这样,社会管理就会由单一行政机构自上而下的命令变为大众共同参与的民主过程;解决社会问题就不仅仅倾向于行政力量,依靠自上而下的行政系统和权力解决问题,而更多的是通过服务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从而维持社会秩序。
发展社会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重要保证,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有效途径。传统的政府社会管理手段单一,方式简单,习惯于采取行政手段和强制方式解决社会矛盾,往往容易激化矛盾。社会工作发展出一整套微观层面和宏观层面的科学方法和技术,能从不同层面对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进行防御性与治疗性处理,也能影响并改变制度设置和政策导向,防止或减少社会矛盾与社会冲突。因此,许多国家都重视发展社会工作。当前我国的许多新问题、新矛盾,用传统的工作方法已不能完全解决,必须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用社会工作的方法技术化解社会矛盾。
二、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现状
我国发展专业社会工作的政策框架初步形成。为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央有关部门出台了不少政策,地方也探索建立了一系列政策制度。从中央层面看,2010年4月中央颁布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2年)》将社会工作人才提升为国家六支主体人才队伍之一,确立了社会工作人才在我国人才发展大局中的重要地位。2011年10月,中央18部门和群团组织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2012年3月,中央19部委和群团组织又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2年)》。《意见》和《规划》,是我国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奠定了我国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制度基础。同时,2006年以来,民政部等部门围绕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评价、登记管理、继续教育、岗位开发设置和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发展等环节出台一系列专项政策。在地方,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相继出台了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目前,我国综合政策与专项政策相衔接、中央政策与地方政策相配套的专业社会工作政策框架初步形成。
专业社会工作发展迅猛。在发达国家和地区,专业社会工作已有100多年的发展历史。在我国,专业社会工作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尤其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来,我国专业社会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一是专业队伍不断壮大。目前,全国258所高校开设了社会工作本科专业,60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了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每年毕业学生近2万人。同时,通过职业水平考试,产生了5万多名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目前,全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20余万人,已成为我国社会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是服务平台不断拓宽。近年来,国家加大了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力度,已开发了6万多个社会工作岗位。其中,在民政类事业单位开发设置了1万多个社会工作岗位;在城乡社区开发设置了4万多个社会工作岗位。此外,指导和鼓励各地加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力度,发展了700多家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挥作用提供了重要平台。
三是实践探索不断深入。2007年以来,民政部在全国165个地区和260家单位开展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形成了以上海为代表的政府与社会组合发展模式、以深圳为代表的社会组织运作为主的发展模式以及以江西万载为代表的政府运作为主的发展模式。这些经验模式,为在全国范围内推进专业社会工作提供了重要示范与参考。
四是服务成效不断显现。近年来,各地积极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重点围绕城市融合、灾后恢复重建、新农村建设、劳资关系与医患关系调解等问题,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汶川地震发生后,全国2000多名专业社工迅速赶赴灾区,协助当地政府开展灾民救助、心理疏导、生计发展以及社会支持体系建构等工作;广东东莞专业社工积极介入城市流动人口服务,协助广大“新莞人”尽快融入当地社区,实现户籍人口与外地人口的和谐共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在优化社会服务、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建设方面的作用逐步显现。但仍然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作为一种专业和职业还没有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了解和充分认识;二是现有社会工作存在着行政化倾向明显而专业化不足的特征;三是政府购买服务不够,从事社会工作的民间组织发育不健全;四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缺乏。
三、加快中国特色专业社会工作发展步伐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发展专业社会工作、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以人才培养为基础,以人才使用和平台建设为重点,以专业服务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建设为保障,加大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力度,为创新社会管理提供重要支撑。
健全体制机制,逐步形成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强大合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具有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和高度分散的特点。要按照《意见》要求,遵照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党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加快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和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格局。
加强教育培训,加快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是推动专业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完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体系,改进教育培养模式,扩大教育培养规模,提高教育培养质量,不断扩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增量。抓紧健全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制度,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通过大规模的专业培训、在职学习、实践训练等方式,对现有社会服务人员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他们开展专业服务、进行专业管理、搞好专业督导的能力和水平,逐步使他们成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加强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宽专业社会工作发挥作用的空间。积极推动城乡社区设置专业社会工作岗位、社区工作人员提升专业社会工作水平,使社区成为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重要平台。加大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岗位开发力度,对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将专业社会工作岗位确定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对以社会工作服务为辅的事业单位,根据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合理设定专业社会工作岗位。加快建立一批覆盖各主要服务领域、专业服务能力强、管理科学规范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不断拓展专业社会工作发挥作用的载体和平台。
加强专业服务,充分发挥专业社会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当前,应针对我国社会建设与管理的薄弱环节与紧迫需求,重点强化五个方面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即强化城市流动人口服务、强化老年群体服务、强化农村留守人员服务、强化特殊人群服务、强化受灾群众服务。同时,做好其他社会成员的专业服务,使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覆盖到所有有需要的个体、家庭和群体,不断增强社会服务与管理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参考文献:
[1]俞可平.治理与善治.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2].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求是,2011.5
[3]张海东.社会质量理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家政服务管理专业范文篇8
《邮政法》10月1日开始实施,与之配套并同步实施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也已公布,其中对快递企业的注册资本和服务能力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对于国内数千家民营快递企业来说,要面临的考验不仅是准入门槛的提高,邮政专营范围至今仍未公布更是让他们忧心忡忡。
于是民营快递企业争相拜访政府部门,各个协会积极开座谈会商量解决之道,快递专家在媒体上发表忧虑,甚至有报道称“民营企业面对邮政专营命悬一线”。
就在社会各方紧张静待实施细则出台的过程中,事情的发展又出现了转机。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快递业专家在第一时间知道这个消息后,激动得给自己认识的人群发了个遍,虽然可能只往后延长一个月,但只要邮政专营权的范围还没有最终确定,让国家邮政局多一些时间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此期间做好调查、研究,慎重颁布实施细则,无啻于是一个好的信号。
按照新《邮政法》第55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作为新《邮政法》实施细则的重要部份――《国务院关于邮政企业号营业务范围的规定(草案)》在8月进行了第二次座谈,将信件业务的专营权赋予了中国邮政,规定“异地100克、同城50克以下信件业务由邮政专营”。
据了解,关于“信件邮政专营”的实施细则,考虑其对民营快递企业的“致命”打击民营快递商们纷纷向国务院法制办、国家邮政局、中国快递协会等多家机构提出口头或者书面要求,呼吁新《邮政法》的实施细则能够提供公平参与竞争的平台。
在国际上,邮政专营是普遍的做法,但在邮政专营方面有严格而叫确的规定。据了解,欧盟成员的邮政专营范围已从1999年开始实施的重量低于或等于350克,价格低于或等于标准邮件5倍邮资的信函,降到了2003年开始实施的重量低于或等于100克,价格低于标准邮件3倍邮资的信函。2006年新的专营范围进一步缩小到重量低于、等于50克,价格低于、等于标准邮件2.5倍邮资的信函,并将于2009年之前取消专营。
除了不断缩小专营,扩大竞争范围,欧盟的这两个指令还做出了如下的规定:(1)对非号营领域实施许可制,许可程序须透叫、非歧视、按比例并基于客观的标准:(23用户和普遍服务提供商在透明和非歧视的条件下使用公共邮政网络:(3)禁止用专营业务收入补贴非专营业务:(4)普遍服务提供商的专营业务和非专营业务分别建立独立账虎;(5)建立全国邮政的独立监管机构,使之从法律上与邮政经营者分开。根据欧盟的法令,这些独立监管机构的作用是,第一,专注于竞争不足的领域,比如专营领域:第二,界定真正的公共服务及相应的专营范围,以使邮资的费率能够支付提供普遍服务的成本;第三,确保限制竞争的行为受到指控,比如:滥用国家的资助、掠夺性的定价行为和交叉补贴。
据万国邮联的不完全统计,全世界邮政进行企业化改革的已占190个成员的70%以上。发展中国家在开放快递业的过程中面临两难的选择。一方面本国邮政处于向商业化和普遍服务相结合的机制转变过程中,承担普遍服务义务与商业化经营的矛盾尚未解决好,应对新技术发展和私营快递企业竞争的能力弱。但另一方面,快递业已经成为现代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产业,能有效地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参与国际分工的能力,更大规模地进入全球供应链网络。
中国货代协会国际快递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刘建新表示:在界定邮政专营范围时,1997年的邮政法令明确规定,快递以及其他增值型的新型服务与常规邮政服务完全不同,不是邮政普遍服务的组成部分,没有理由将其作为普遍服务提供商的专营领域。
“快递业对中国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邮政法》的焦点在于允许非邮政企业从事商业信件业务,几易其稿,折腾78年了,应该推动民营快递企业的发展,反对专营,如果只淡重量将会形成新的垄断。个人认为,无论50克、100克,目前欧盟采取的就是重量+邮资,如果我们也采用这种方法,只要符合重量或邮资的一种就可以经营。譬如说我要快递一份文件50克,要不我选择50克重量只交给邮政,要不选择比邮政高6倍资费的快递企业都行,这将有助于快递企业发展,解除老百姓的快递需求之急。”国际货代协会原副会长,现北京迪捷姆空运公司总经理李力谋向记者解释道。
中国快递网首席顾问徐勇表示同感,给出的解决方案则是:一、对党政军文件业务邮政专营、个人和商务信什放开:二、放弃现在以重量划分的标准,而按照国际惯例采取资费+重量的标准。
目前,中国民营快递企业遭遇着前所末有的挑战出:一方面是国际业务让外资快递占据;另一方面将面临新《邮政法》的规制。
数据显示,发达国家快递业占GDP的比重达到1%,而我国不到0.3%。与之相比,我国快递业无论是在企业舰模、网络覆盖面还是在服务质量上都存在较大差距,尚处于起步阶段。
“国际快递是1979年才进入中国,国际快递业落后先进国家整整15年。国内快递大概是1983年开始,落后它的诞生国整整65年。按照邮局最新统计,全国备案的快递企业有6000家左右。但是能真正达到国际标准的――全国中等城市以上可以次晨达到的,一家也没有,一家也做不到。”李力谋感慨道。
随着《快递服务》业务标准的颁布、《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出台和新《邮政法》对快递企业合法地位的明确,快递业监管体系和市场机制逐步完善,我国快递业迎来了自身发展的机遇期。
为此,专家认为,作为第三方物流,快递能够往上游、下游承担更多的责任,包括渠道库存及融资、流通加工及增值服务、售后服务和逆向物流。“这是快递业发展的方向,我国快递业要达到这个水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中国快递协会副会长邵钟林如是说。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10月1号正式实施
10月1日国家新《邮政法》正式实施,作为新《邮政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交通运输部于9月1日颁布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也在这一天同时生效。《邮政法》从法人资格、服务能力、内部规章制度、业务操作规范、安全保障能力等方面,规定了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原则性、概括性较强。作为《邮政法》的重要配套法规,《办法》细化了许可条件、审批程序和许可证管理制度,是贯彻实施《邮政法》的重要保障,对规范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行为、保护申请人的利益有着积极意义。
《办法》要求从10月1日起,企业经营快递业务必须申请邮政管
理部门的许可,并接受邮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此前已经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在一年内补申请经营许可。
快递行业专家表示,《国务院关于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的规定(草案)》细则还未敲定前,《办法》有望缓解快递公司在当前的运作中所面临到的问题。
《办法》在快递公司注册资本方面明确规定:同城快递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跨省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办法》要求快递员持有符合《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上岗证,经营同城快递业务的,快递业务员中具备初级以上资格的不低于30%,经营省内异地快递业务的,快递业务员中具备初级以上资格的不低于40%。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要求不少于50%的快递业务员持证。
在审批程序方面也有明确的规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或者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对申请材料审查核实,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凭《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或者变更登记。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或者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自企业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三十日内,企业分支机构应当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备案。快递企业设立、撤销分支机构或者合并、分立的,应当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家政服务管理专业范文篇9
第一条为规范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河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冀政[]39号)和《河北省省级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冀政[]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省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门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扶持的对象:在河北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中小企业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服务机构。
第四条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143号)执行。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定向使用、科学监管的原则,体现资金的公益性、引导性、鼓励性和补偿性的功能。
第六条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和省中小企业局共同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项目资金分配、下达资金计划和资金拨付,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省中小企业局负责确定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提出年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点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重点,会同省财政厅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对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方式
第七条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创业辅导、培训服务、信用服务、信息服务、法律服务、管理咨询等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项目;
(三)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和产业集群技术支持项目;
(四)专业化发展以及与大企业协作配套项目,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
(五)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及对外交流与合作项目;
(六)与国家扶持资金的配套项目;
(七)其他需要扶持的重点项目。
第八条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补助、贷款贴息两种扶持方式。省财政厅和省中小企业局将根据当年专项资金的总量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确定专项资金使用的具体范围和额度。
(一)对支持企业发展的项目,一般采取贴息的方式。专项资金对项目的贴息比例不超过该项目年度利息的50%;
(二)对支持服务机构建设的项目,一般采取无偿补助方式。专项资金对项目的补助不超过该项目年度费用发生额的50%;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不超过融资担保额的1%;
对单个项目扶持资金总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凡当年享受过国家或省财政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国家要求配套的项目除外),专项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第三章项目资金的申报、审核及审批
第九条申报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健全;
(三)企业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四)申请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项目,必须是服务于我省中小企业的服务机构的建设项目或专项活动,项目必须有明确、具体、可行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方案和计划;
(五)申请担保风险补偿的项目,必须是在本省内注册在当地纳税,并为我省中小企业容子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
(六)申请第七条第三项、第四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要求;
(七)申请与国家有关扶持资金配套的项目,必须是在项目实施期内国家扶持资金到位的项目。
第十条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一)凡符合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项目并有申请意向的企业或单位,可向所在设区市、扩权县(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同时提出申请,经设区市、扩权县(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财政局联合审核后,分别向省中小企业局和省财政厅申报。省属有关部门和企业申报专项资金,可直接向省中小企业局和省财政厅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根据申报的项目内容提供有关资料:
申报专项资金贴息的项目,申报单位需报送企业法人执照副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经营范围、主要产品、生产技术、职工人数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项目可行性报告(复印件);当年承贷银行的贷款合同及支付利息凭证;项目实施进度情况说明;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申报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申报单位需报送符合规范的可行性报告或有关工作的方案和计划;发生费用的预算或凭证;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申报与国家有关扶持资金配套项目的,附报国家有关文件和资金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省中小企业局和省财政厅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分类和合规性审核,并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联合组成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第十二条省财政厅和省中小企业局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扶持项目,并联合下达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计划。
第四章专项资金的拨付和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省财政厅根据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计划,按项目资金逐级下达地方财政部门,由当地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收到扶持资金
后,按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帐务处理。第十四条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十五条各市、扩权县(市)财政部门和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对项目资金进行跟踪问效,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省财政厅和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省中小企业局将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十六条建立项目实施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各项目单位要定期向所在地财政部门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报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效益。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财政部门和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负责本级项目的监督检查,每年对本市、县使用专项资金的总体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并于下一年度2月底前上报省财政厅和省中小企业局。
第十七条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应依法办事,不得干预项目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项目单位应按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存有关原始票据及凭证,在财政部门和中小企业局管理部门进行专项检查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文件和资料。
第十八条对虚报、冒领、骗取专项资金的项目单位和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单位,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受到处罚处分的项目单位自处罚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报专项资金项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家政服务管理专业范文篇10
[关键词]徐州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模式;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640[文献标识码]A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指出,到2015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将基本覆盖我国100%的城市社区和50%以上的农村社区,我国将基本建立起形式多样、方便适用、广泛覆盖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目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由经过专门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开展照料服务;二是在社区创办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日托服务。居家养老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合理要素结合起来,通过进一步整合社会、市场、政府、社区和家庭的养老功能,建立起新型的社会服务体系。相对于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具有资源高度集中、服务效率高、资本和空间需求小、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特点。目前,多数省市已相继展开居家养老的试点,通过几年多的实践,居家养老这种新型的养老模式逐渐地在人们的视野中清晰起来。
徐州市主城区自2009年开始推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从实施效果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由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尚属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果不能及时加以解决和研究,势必会影响到政策的实际效果,也会阻碍了居家养老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徐州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背景分析
(一)老龄化的压力
2012年底,徐州市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到153万人,占总人口的15.5%,同时,老龄化还呈现失能老人、高龄老人、空巢老人、贫困老人比例高等特点。随着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加和家庭结构的变化,老年人养老模式正在发生变化。地方纷纷提出“9073”或“9064”的养老服务格局,所谓“9073”即,90%的老人居家养老,7%的老人社区养老,另有3%的老人选择机构养老。随着健康老人服务需求的增加,居家养老服务政策不断出台,投入力度正在加大,服务和管理形式也在不断创新。
(二)政府职能的转变
养老服务属于公共服务范畴,政府是提供养老服务职能的主体。世界上发达国家的养老模式中,也多以“居家养老”为主,如美国、瑞典、日本和德国。政府购买服务是国际上的普遍做法,也是政府采购市场开放的必然要求。它的实质是在政府所需服务或者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供给机制中引入竞争。在政府向社会提供养老公共服务方面,目前主要集中在通过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券向养老机构或公益性社会组织进行购买,由老人自行选择机构享受相应服务。徐州市老年人社会服务的总量存在不足,社会服务产业人才匮乏,加之大量的空巢老人对居家养老服务有着巨大的需求,但其自身又缺乏必要的经济能力以满足这一需求因此,需要政府来购买,由专业的社会组织提供居家养老社会服务,各司其职,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三)社会组织的发展
近年来,我国社会组织稳步发展,实力不断增强。截至2012年底,全国依法登记社会组织有49.2万个,同时,在各级民政部门备案的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有30万个。我国社会组织提供的就业岗位有1200多万个,形成的固定资产有1885亿元。社会组织遍布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劳动、民政、体育、环保、法律服务、社会中介服务、工商服务等众多领域。近年来徐州市社会组织发展迅速,目前,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老年服务机构发展到8家,服务员工超过300人,服务项目和形式呈现多样化。
二、徐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购买模式的调查与分析
(一)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购买的基本情况
徐州市主城区自2009年开始推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经过不断探索与实践,走出了一条“政府―社区―市场”携手共建的服务运营管理模式,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主城区着力抓好制度设计、运营管理、效益评估三个环节,确保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结合三个主城区的特点,从实际出发,量体裁衣,出台了《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明确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补助标准和资金分担比例,推进了政府购买服务逐步实现规范化、专业化管理;二是建立健全规范服务运营保障机制。出台了《主城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规范》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量反馈制度》,公开招聘了8家“民非”登记注册的专业服务机构,承担具体的服务任务和对服务工作的日常管理;市信息服务中心与各服务队伍签订服务协议,居家养老信息服务中心接受市、区老龄办的委托,实行第三方监管职能,按照“服务反馈制度”对服务质量实行全程监控;服务队伍按照规范要求向老年人提供所需服务。三是建立四位一体的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市财政每年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列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考核项目,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估与监管,强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老龄办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考察和即时回访等形式对服务质量和老年人满意度进行监管评估。
(二)模式描述
目前我国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购买主要有合同制、直接资助制、项目申请制。
徐州市采用的是合同制购买方式,这也是最典型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基本做法是:由购买者与社会组织签订服务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向社会组织支付一定费用,由社会组织承接合同规定的特定公共服务项目。政府采取这一做法,通常是希望利用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和人力资源优势,实现有效提供公共服务的目的。
具体指由政府出资,聘请服务人员进入家庭,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康复护理等基本生活保障性的服务。其对象为:拥有本市主城区户籍、75周岁及以上、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1.5倍以下的空巢或独居老人;服务价格和时间为:每人每月补贴150元、提供10次左右总计不少于15小时的服务。目前享受购买服务的老年人有4000余名。8家“民非”登记注册的专业服务机构,承担具体的服务任务和对服务工作的日常管理。
经过四年的探索实践,主城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居家养老服务规模逐步扩大。接受服务的老年人增至3000多人,服务员工超过300人,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服务机构发展到8家,服务项目和形式呈现多样化。二是社会认知度和老年人的信任度不断提高。老年人从过去将服务员拒之门外,到逐渐开始企盼服务员上门。三是服务管理措施等逐步完善。服务队伍逐渐成熟,员工素质和专业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三、徐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中政府购买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购买行为“内部化”
部分社会组织并非独立成长的,而是由购买者倡导成立的,有些甚至是接到特定购买任务后才专门成立的。很难说普遍都是独立于购买者之外的法人主体。这一情况造成了购买行为的内部化,即非营利组织变成了与政府行政性质相同的次级政府,由此也带来了服务质量,费用合理性以及透明度等一系列问题。
(二)社会组织缺乏足够的资金来源
政府对社会组织的资金支持是十分有限的,大多数社会组织没有收到任何社会捐赠,社会组织面临经营压力,不得不挪用其他方面的收入补贴运营收入。由于不能享受社会福利企业的优惠政策,绝大多数惨淡经营,仅能保本,很难有能力雇佣高技能人才,更不用说提高服务质量了。
(三)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缺失
政府购买服务的绩效评价体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政府购买服务的效率评价体系;二是政府购买服务的效果评价体系。在实际操作中,市信息服务中心与各服务队伍签订服务协议,居家养老信息服务中心接受市、区老龄办的委托,实行第三方监管职能,但市信息服务中心和政府其实是上下级的关系,是政府部门的延伸,所以在进行评价和监督的时候,难免会出现相关方的就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局面出现。这就不能对服务提供方进行强有力的监管,而且监管的部门缺乏专业的人员,所以就更不能进行科学的、有系统的监管。
(四)服务的市场化开拓不够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主要生活护理、助餐服务、助浴服务、助洁服务、洗涤服务、助行服务、代办服务等最基本的生活照料服务,服务对象的75岁以上的孤寡贫困老人。目前全市只有4000多老年人享受到了服务,覆盖范围小,服务内容单一。
四、对策建议
(一)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制度建设
根据《政府采购法》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对徐州市地方购买法进行修订,与此同时,还需要对徐州市与之相关的财政和税收的规定和法律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革,明确和制定提供养老服务这一过程中所适用的地方财政法规和条例。在地方财政拨款方面,需要把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这一内容纳入到市区财政预算当中去,并且根据具体的购买情况制定出相应地财政支出和管理制度。
(二)探索和拓宽社会组织服务内容
目前的服务大部分集中在高龄、孤寡、空巢及低收入老人的生活照料方面,而对于大多数普通老人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旅游养生、文化娱乐等方面的服务项目,则明显滞后。因此,要深入挖掘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积极性,以实现提高政府服务效能、节约服务成木以及社会组织能量有效释放的双赢局而。
(三)培育发展社会组织
一方面,政府要注意到社会组织的服务专业化是政府购买制度实行质量的关键所在,要求政府注重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培养更多关注养老服务领域的组织。另一方面,要求政府不仅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从制度上支持社会养老服务,还应该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如设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守则、服务标准、服务内容、人才管理、监督考核等规章制度,规范基层居家养老服务,此外,要创建民间组织提供服务的社区文化环境。此外,重视社会组织工作人才的培养,鼓励参与和提供岗位技能培训,如组织管理、会员管理、政策法规、项目管理、筹资策略、管理人员能力与知识等方而的培训,加快工作人员专业化、职业化进程,以满足不断发展、变化的公共服务的要求。
(四)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建立起初步的对养老服务的项目实施动态管理与动态监督的方式。动态管理能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运作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可以及时的进行研究和反馈,又能对项目运作的过程中出现的政府部门或者非营利组织的失职行为追究问责。另一方面,政府需要建立和健全科学的项目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在评估服务购买的过程中,不仅要重视政府主管部门的评估,服务对象的评估,而且要引入第三方评估,如专家团评估、评审团评估、公民评估等等。这样多方面的评估可以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有效,对那些评估不合格的项目,将要求项目承担和实施的非营利组织作出说明,如果真的违反了签订的合同,要按合同来承担相应地责任。
(五)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居家养老服务
目前,在政府举办的居家养老服务中,上海、浙江走在前列,其中做得最早的是上海市。2000年开始探索,2004年出现重大突破形成上海居家养老模式,现在已经逐步成熟、见效。“9073”的养老格局也由上海首先提出。上海“十一五”发展纲要明确把居家养老服务量化,并列入指标体系。自2004年连续8年纳入市政府的实事项目以及市区两级财政预算中。目前,浙江、上海两地在每个街道都设有若干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内容多为个人生活照料、综合家居照顾、家居维修照顾服务、个人康复照顾、关爱咨询照顾服务等。
根据国际经验,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还不能完全解老人的养老问题。政府目前关注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仅限于民政重点关注的“三无”、低保和特困老人,各地根据自己的财政状况按照老人的年龄和身体状况(失能、半失能等)来给予财力和政策的支持,而对一般的社会老人还没有力量照顾到,所以必须和市场相结合,借助市场的力量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优化配置,让普通老人也能享受到居家养老服务。本月度,民政部出台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实施意见》在民间资本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方面已经推出了鼓励政策。
(六)促进养老服务社会化
养老服务社会化可以满足老年群体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有助于挖掘养老服务产业蕴藏的拉动内需、创造就业岗位的潜力。养老服务社会化具有两个方而的涵义。一是养老服务对象的社会化。做好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的老人的生活保障。在此基础上,而向全社会有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服务。二是养老服务提供者的社会化。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养老服务,实行养老服务供给的多元化。实践证明,无论是满足“三无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还是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都必须坚持政府主导。通过养老服务社会化,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政府服务方式,通过社会组织提供养老服务,为社会开辟更多的就业机会,以养老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养老。
[参考文献]
[1]王浦劬.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2]齐海丽.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现实困境与未来趋势[J].商业研究,2012(6)
[3]章晓.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模式研究:基于与民间组织合作的视角[J].企业经济,2012(12)
家政服务管理专业范文
关键词:政务外网业务专网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电子政务
国家政务外网(CEGN)是按照“中办发[2002]17号文件”规定建设的中国电子政务重要基础设施。国家政务外网是政府的业务专网,主要承载政务部门不需要在内网上运行的业务和政务部门面向社会的专业,与政务内网物理隔离,与互联网逻辑隔离,为政务部门的业务系统提供网络、信息、安全等支撑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务信息服务。
国家政务外网由中央政务外网和地方政务外网组成,主要服务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和检察院等部门,为各部门的业务应用提供网络承载服务,支持业务网络的互联互通,支持跨地区、跨部门的业务应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满足各级政务部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需要。
一、国家政务外网建设背景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中国政府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各部门以需求为导向,建设了一批管理信息系统,构建了不同规模的网络体系。但是,由于各部门各自建设自己的专网,形成了“上面千根针,下面万条线”的局面,在网络建设上盲目投资和重复投资多有发生,存在网络利用水平低、安全隐患大、互联互通少等诸多问题。
基于此,2002年出台了《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要“建设和整合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电子政务网络由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构成,两网之间物理隔离,政务外网与互联网之间逻辑隔离”,并明确提出建设国家政务外网。
从2002年底开始,国家信息中心就开始积极筹划国家政务外网的立项和申请工作,做了大量细致的调查和预研工作。历经两年多认真准备,2004年9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政务外网(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高技[2004]2135号)文件,正式批复项目立项,明确了外网一期工程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随后,又对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政务外网进入了正式建设阶段。
国家政务外网项目从2005年开始了一系列招投标工作,截至2006年底,网络系统的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并于2007年通过了初步验收,初步具备了承载部门业务应用系统的能力。
二、国家政务外网主要建设目标和任务
国家政务外网总体目标是依托统一的国家公用通信传输网络,整合建设政务外网,通过覆盖全国各级政务部门的网络平台和服务体系,支持电子政务业务系统的运行,支持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资源共享,支持电子政务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交换,促进政府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政务外网的建设分期、分阶段进行。一期工程主要依托统一的国家公用通信传输网络,连接部分部(委、局、署)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节点,初步建成安全可靠、具备承载运行有关部门业务系统能力的国家政务外网(参见图1),并探索有关网络建设、管理、维护与服务的经验,为下一阶段国家政务外网的建设和完善奠定基础。
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制订政务外网总体规划,开展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的编制工作;
依托统一的国家电子政务传输网络,构建政务外网网络平台,并实现16个国务院部(委、局、署)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与政务外网的连接;
建设政务外网网管中心和政务外网网站,初步形成政务外网服务体系,保障政务外网正常运行;
初步构建政务外网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建设政务外网中央数据交换中心原型,满足第一阶段部分部委信息资源分类与交换等服务;
建设政务外网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实现与互联网可控的逻辑隔离;
建设政务外网顶层认证中心(根CA)、运营CA、密钥管理中心(KMC),以及两个部委证书审核注册中心(RA),为承载的业务系统提供信任服务。
三、政务外网的功能结构
国家政务外网是架构在基础传输网络之上的IP网络,是能够支持数据、语音、视频应用的多业务网络,初期建设以数据传输为主,其功能结构如图2所示。
国家政务外网的建设,可以用四个统一来概括,即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整合构建“统一的网络平台、统一的应用支撑平台、统一的安全保障体系和统一的服务体系”。
⒈网络平台
主要是利用基础传输网络资源,构建互联互通的网络共享环境,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的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主要包括:
政务外网广域骨干网:构建政务外网宽带骨干网,实现中央与32个省级单位的互联;
中央城域网:组建中央城域网,实现中央政府各部门的互联,支持相关政府部门的专网接入;
省市政务外网:按照统一标准规范,由各地根据需要逐步推进。
国家政务外网可为有特殊需要的用户或业务提供专用的虚拟专网服务。各政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构建本部门纵向虚拟专网或者横向虚拟专网,不同政务部门也可以根据不同业务的需要,构建相关业务的虚拟专网。
国家政务外网能为出差用户或暂时未接入政务外网的用户,提供通过互联网安全接入政务外网或本部门业务专网的服务。
国家政务外网提供基础网络服务,如IP地址注册与分配、域名注册与分配、域名解析、安全电子邮件等服务。
⒉应用支撑平台
国家政务外网建设政务外网数据中心,为政务信息资源的登记、备案和跨部门跨地区的交换提供服务,为有需求的部门和地区提供数据备份和托管服务;
逐步建设统一的政务外网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立数据交换与共享机制,实现国家政务信息资源和国家基础信息资源的目录服务,包括政务外网自身的目录、国家政府部门黄页、Web服务的目录等;
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分类标准、登记制度和交换制度,逐步建立完善的信息采集、登记、处理、交换、利用和平台;
建设面向政务工作人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内容管理为基础的政务外网网站。
⒊安全保障体系
政务外网的安全保障体系包括如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包括网络防护与隔离系统、数据认证与加密传输系统(第三层VPN)、防病毒系统等;
网络信任体系,包括PKI/CA系统、权限管理系统和认证授权审计系统;
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建设中央和省两级安全管理中心(SOC);制订《国家政务外网安全标准指南》,用于指导贯彻执行国家已有安全法规标准,同时制订符合政务外网自身特点和要求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
⒋外网服务体系
建设政务外网管理中心,建设32个省级接入网的政务外网管理中心(二级网管),负责网络运行维护和管理。形成统一的政务外网服务体系,保障外网稳定可靠地运行,提供优质服务。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网络管理:负责各级外网的管理,包括网络信息服务和网络运行服务,分别由网络信息服务中心(NIC)和网络运行管理中心(NOC)承担相关的服务工作;
信息交换:提供政务信息资源和国家基础信息资源的注册登记、信息、交换和共享服务,为有需求的部门和地方提供数据备份和主机托管服务,制定相应的应急恢复策略和方案;
安全管理:组织制定、实施政务外网安全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提供病毒防护、安全认证、安全评估、安全监控和应急响应等服务;
客户服务:通过整合资源,组建队伍和建设呼叫中心、政务外网网站等,方便快捷地响应各部门和各地方业务应用的需求,处理客户投诉,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四、政务外网的服务对象
国家政务外网既要作为我国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内部的、公用的信息交换平台,又要作为政府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各种服务的窗口。因此,国家政务外网将服务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所有部门(参见图3)。
具体而言,国家政务外网分为中央级(一级网)、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二级网)、地(市)级(三级网)和县级四个层次。中央级联接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省、地、县三级分别联接相应层级的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委办厅局等。
显然,国家政务外网的建设不可能一次到位,而必须根据需求和效益的原则分期分批地逐步建设、逐步联网。对于地市以下地方政务外网建设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积极探索采用互联网资源承载政务外网业务应用的途径。
五、政务外网的主要技术特点
⒈基于基础传输网的政务部门公用的高速可靠IP网络
国家政务外网通过租用电信运营商的基础传输线路,采取IPv4技术构建。在北京,租用裸光纤和MSTP线路,组建了中央城域网;广域网则利用IPoverSDH技术构建,采用双星结构连接全国32个省级(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单位,国家政务外网建有统一的互联网出口。
⒉采取强逻辑隔离技术与互联网进行隔离,形成2+N的业务模式
国家政务外网采取VPN技术手段,建设互联网接入区,隔离互联网与政务外网的数据包,保证政务外网的信息安全。将互联网业务进行封装,确保互联网业务在专用的VPN通道内进行传输。对于需要与互联网连接的为公众服务的业务,通过逻辑隔离等安全防范措施实现与互联网的可控连接。互联网接入区采取了综合的安全防护措施,采用防火墙系统、入侵防御系统和网络防病毒系统,对互联网接入业务提供一定的安全防护。
通过VPN技术,将外网划分为三种业务区域,即公用业务区、互联网接入区和部委专网业务区,三个区域之间路由不可达,并根据不同的区域制定不同的安全策略进行保护,形成了“2+N”的业务模式。
⒊采用互联网注册地址作为网络互联与共享地址
国家政务外网需要统一规划IP地址,确保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由于国家政务外网与互联网逻辑隔离,换言之,一套用户终端,可以采取一定的技术和安全手段,同时访问政务外网和互联网。这在技术上就要求目标地址必须唯一。因此,政务外网必须采用正式注册地址,确保地址的唯一性。
为此,国家政务外网通过CNNIC向互联网管理机构申请了64B的注册IP地址,在分配上,采用注册IP地址和私有地址两类地址双轨制编址方案,政务外网管理中心负责注册地址的申请、分配与管理。注册地址主要用于解决外网公用平台内的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满足骨干层和接入层的网络设备互联地址和管理地址之用;满足各部委、省市连接政务外网的出口转换;满足各部委、省市连入政务外网信息交换服务器的使用;满足有特殊使用需求的部分用户终端。私有地址通过地址翻译(NAT)或其他方法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为了有效提高政务外网注册地址资源的利用效率,国家政务外网注册地址遵循按需原则。
⒋与技术体系各异的各省政务网络安全对接,支持网络统一调度和分级管理
国家政务外网由中央政务外网和地方政务外网共同组成。经过20多年的发展,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已经具备一定基础。随着国家电子政务建设主要任务的确定,各级地方政府也在积极推进当地政务网络的建设。但由于我国幅员辽阔,经济发展情况各异,因而地方政务外网的建设情况差异较大,北京、上海、黑龙江、江西、广东、安徽、浙江等地已经率先建成了电子政务省域网、城域网,覆盖范围较为全面,而部分省市的政务外网尚处在规划期和积极建设期。
由于许多省级网的建设先于国家政务外网建设,建设模式和技术路线各异,呈现了多样性和复杂性。因此,要求国家政务外网与各省政务外网对接时,要综合采取多种技术手段,确保网络互联互通。
⒌全网支持MPLSVPN技术,支持与多种VPN对接,支持移动办公
利用一套覆盖全国的政务外网物理平台,灵活地提供政务外网虚拟专网,构建各部门相对独立的VPN网络,满足各部门独立建网的需要。政务外网虚拟专网以政务外网为其数据流之载体,具备与专网(PrivateNetwork-VPN)相似性能的、可安全进行数据包传送的能力,安全和隐私都可以得到相当程度的保护。其主要技术路线是采用政务外网接入路由器上的专用VPN业务端口,形成安全的信息传输通道,与各省不同形式的VPN(如MPLSVPN,GRETunnel,VLAN、IPSecVPN、SSLVPN)对接,满足部委或相关业务端到端的需要。如果用户需要更加安全的、内部的网络通道,则需要在VPN两端增加加密机,形成SVPN(安全的VPN)。VPN内的IP地址、域名、网管和安全将由VPN用户自行规划和管理。
国家政务外网设有互联网VPN网关,并提供CA认证服务。可信用户只要能够接入互联网,就可以使用政务外网证书,通过VPN拨号的方式,构建互联网隧道,接入政务外网,甚至可以根据用户身份识别,接入其专用VPN中。
⒍提供公用的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和统一的信息交换平台
网络基础设施是电子政务的物质基础,信息资源是电子政务的内容基础,更好地利用和共享信息资源,是政务外网建设面临的核心问题之一。
国家政务外网遵照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标准,采用成熟的软件产品和工具,建立了政务外网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包括目录服务支撑平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框架及相关元数据库、数据库和目录应用子系统,以逐步提供信息资源目录及其平台支撑服务。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依照数据交换节点分级控制的原则,建设了数据交换原型系统和统一的交换服务中心。在相应节点建立交换子系统后,可提供对部门节点数据资源的交换服务,实现基于信息服务与服务注册的非定向共享交换。针对跨部门跨地区不同的交换应用需求,可采用点对点、点对多点、多点对点等多种数据交换模式,提供点对多点的广播交换、多点对点集中交换,以及数据发送、数据接收、交换服务、数据交换中心的管理服务等功能。
⒎采取综合安全措施和策略,保证网络运行安全可靠
国家政务外网作为主要面向政务部门服务的公用网络,自身的安全性至关重要,是其区别于互联网,能够为政务部门提供安全网络传输的关键要素。政务外网平台将传输和存储大量内部数据或敏感数据,在传输和存储的过程中也需要严格保护。因此在国家政务外网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安全与应用并重”的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合理投入、与时俱进、确保安全”,一方面制定相应的安全策略,在网络总体架构、IP地址设计、网络互联与接入等环节重视安全体系建设,构建安全防护体系和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安全管理平台;另一方面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保证政务网络平台安全可靠,进一步提升国家政务外网的安全服务能力。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公信安[2007]861号)文件要求,政务外网开展了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根据政务外网作为基础网络平台的特性,以及其接入系统的不同业务类型和不同的业务边界,确定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定级对象,分别定级,分级保护。
⒏主要传输非信息,支持政务部门业务系统运行
国家政务外网主要满足各级政务部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需要,主要传输和存储非信息。
国家政务外网作为政务部门公用的基础网络,可以承载运行一些共性、重点和跨部门的应用系统,突出重点,满足共性需求,减少重复建设,如公文流转和网上办公系统、政务电子邮件系统等,以及提供视频会议、IP电话、电子邮件等其他公共网络服务。
六、项目建设成效
根据国家政务外网初步设计的任务要求,一期工程第一阶段接入16个中央部门单位。随着工程的稳步推进,特别是2007年9月,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数据库以及国务院国家应急平台体系,都要求利用政务外网构建其基础网络传输环境,使得接入部门数量大幅度增加。国务院应急平台要求接入国务院应急办、公安部、外交部等24个中央部门;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数据库要求接入国土资源部、水利部等10个部门13个节点。包括先期已经完成的国家监察部、人事部、农业部等单位,到2008年6月底,中央城域网预计接入单位将达到45个。接入单位数量增长较快,政务外网应用初见成效。
⒈支撑了国务院应急平台试点
在2008年初全国军民抗击冰雪紧急救灾的战役中,政务外网积极配合国务院应急办,及时开展国家应急平台体系的相关网络接入工作。横向连接了国务院应急办、公安部、外交部等24个部委,纵向连接了北京、上海等3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的应急机构。目前,国务院应急办正在利用政务外网进行非视频、图像、语音、数据传输业务和应急卫星通信试验。
⒉支撑了监察部业务应用
2006年底,监察部纠风网站系统在政务外网上正式开通。该系统利用政务外网进行了系统纵向业务和横向业务的联系与处理,利用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向公众提供了投诉和反馈服务,以及利用政务外网的CA和VPN网关为还未接入政务外网的单位提供访问业务系统的认证服务等。将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纠风工作相结合,拓宽纠风工作的渠道,在网上受理和办理群众举报、投诉、咨询和建议,为纠风业务开辟了安全的服务通道。
⒊计划承载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
政务外网作为国家重要基础数据库的网络承载平台,其目标是将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数据主中心、土地和矿产资源数据分中心等13个数据中心节点接入政务外网,实现国土资源部、水利部等10个部门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信息的共享和数据交换,并向其他政府部门提供信息服务。根据业务需求,划分为不同的业务域,即对外服务区(DMZ)和数据加工与存储区。对外服务区主要进行数据,数据加工与存储区则利用政务外网,构建内部安全可靠的虚拟专用网络来实现。
⒋支撑了文化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文化部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建设的中国优秀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利用政务外网实现与各省的高速互联、双向传输,提高文化共享工程的资源传输与服务水平,并计划逐步延伸到地、县。文化共享工程对带宽需求较高,每年传输到各省的数据量约30TB。
⒌利用政务外网开展金审工程审计专网应用试点
利用中央和省政务外网,构建国家、省、地、县四级审计专网。在浙江、天津、湖北进行试点,已经成功打通了纵向VPN,实现了跨网、跨域、跨不同厂商硬件设备的VPN互连。
⒍其他业务
政务外网还支持了许多部委和地方的相关业务,如国务院扶贫办业务、中央机构编制办业务、由地方发起的湘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交换和共享系统等。
随着政府职能不断转变,为民服务意识不断深化,公共服务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可以预期,政务外网在推动政府业务应用方面必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作者简介:
刘增明,男,汉族,1973年生,山东人,高级工程师,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处长,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工程办技术组组长;研究方向:电子政务、信息系统。
家政服务管理专业范文1篇12
【关键词】社区化历史性选择制约因素发展前景
我国原有的残疾人福利机构已难以维系,单一的残疾人福利供应体制的弊端也日益显露出来,残疾人福利社会化要求被提上会议日程,残疾人事业也越来越多进入社区并朝着社区化的方向发展。在构建和谐社会这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审视其发展过程当中的制约因素和未来发展前景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残疾人事业社区化是历史性选择
残疾人事业进入社区,并朝着社区化方向发展有其历史必然性,具体而言,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职能转变与单位体制改革使原有残疾人照顾模式凸显不足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实行的是政府全能型的社会管理模式,政府集政治、经济、社会等各种角色于一身,通过单位体制实现对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全面管理,形成了“单位办社会”的管理体制。在这一管理体制下,单位同时具有了福利服务功能和社会政治功能,是一个能满足单位成员各方面需要的社会复合体。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来由政府和单位为残疾人提供的福利模式越来越不能满足广大残疾人的需要,其福利供应体制弊端也日益明显,造成了巨大的财政负担,阻碍了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发展。在此背景下社会福利社会化被提上会议日程。与此同时,作为城市居民相对固定居住和活动地域的社区也就成为残疾人福利服务的主要承接载体,与之相适应,残疾人也从机构集中照顾向社区照顾发展。
2.家庭传统赡养功能弱化使残疾人对福利供给主体提出新要求
家庭是传统中国社会赡养残疾人的基本方式。残疾人的赡养被视为是残疾人家庭的当然义务。但随着社会的转型,家庭的赡养和服务功能出现弱化趋势:一方面,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更加激烈,残疾人家庭其它成员在面临自身生存与发展压力的同时,还必须赡养一位甚至多位残疾人,往往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另一方面,部分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得到满足之后,他们要求具有从生理到精神到自我实现的多方面、多层次需求,而传统的家庭不能满足残疾人的多方面需求,家庭对残疾人的帮助功能减少。家庭对残疾人赡养和服务功能的弱化,使其对福利供给主体提出了新的需求,要求有更完善的福利供给主体的出现。
3.社区独特优势及其发展经验使之能成为残疾人福利服务的承接载体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社区有其独特的发展优势。它在培育社会文明意识、整合社会资源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多年来,我国社区服务已经形成了包含残疾人服务在内的许多优秀成果和经验,尤其是社区残疾人公共服务的成绩更是喜人。而且,我国社区能够为残疾人提供就地、直接、及时的物质和精神帮助,能为他们就业、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所有这些都说明我国社区已经具备残疾人福利服务承接载体的要求。
二、我国残疾人事业社区化过程当中的制约因素
从总体上来说,我国残疾人事业社区化过程当中仍面临一些不能忽视的制约因素需要我们解决。具体说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及社区各组织之间的职责尚需明确
在传统的单位体制下,国家与社会合二为一,政府以单位为依托,控制和支配着所有的社区资源,充当着整个社会不同利益诉求的整合者角色。在此情况下,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把单位制的社会管理模式渗透到城市社会的每个角落,以至于社区内能够为居民提供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第三部门组织能承担的服务也被政府部门包办,政府直接干预了社区内第三部门的运作,甚至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社区内的第三部门成为“政府的腿”,在人事、决策、经费等方面完全受制于政府。随着城市各方面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化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城市的确立和完善,传统单位体制下的政社合一的格局被打破并趋于解体,社区也就逐渐从政府的概念中剥离出来,政社分离已是大势所趋。残疾人事业进入社区后,当务之急在于进一步理顺社区管理体制,明确政府及社区各组织之间的职责,凸显社区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主体意识。
2.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资金投入需加强
虽然目前社区在医疗康复等残疾人福利机构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就整个残疾人事业社区化而言,我国现有的社区基础建设设施还不健全,特别是存在着居住环境差、购物不方便等诸多问题。此外,残疾人事业社区化还要求社区残疾人服务的合理规划,不仅要重视其物质生活层面的服务,而且要重视其精神生活层面的服务,而所有这些服务都需要充足的社区建设资金作后盾。目前我国社区建设资金来源的渠道主要是政府财政支持,同时吸纳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和捐献。虽然近年来社区发展的财政供给有大幅度增加,但仍满足不了社区基础建设的实际需求。因而,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与建设力度,就需要拓宽社区建设资金的来源渠道,逐步增加各级政府的社区建设资金投入,建立多元化的社区建设筹资机制。
3.社区专业化服务水平不够高
社区服务的专业化是指社区服务有专业化的组织、专业化的队伍及专门的资金来源等。随着社会发展程度的提高,社会分工程度也不断提高,原来由单一的社会组织承担的多功能逐渐由不同的社会组织来分担,因而产生现代越来越多的以专业分工为基础的专业化组织。我国虽然已经建立了一支由专职人员、兼职人员和志愿者组成的社区服务队伍,但总体而言,其专业化水平还很低。从人员构成来看,专职人员主要是由退休的老年人和待业的青年人构成,他们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且缺乏专业性的社区服务知识和技能;兼职人员大部分是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等,虽然他们服务的积极性高,但因缺乏专业的社区服务训练而只能提供一些专业性不强的服务;志愿者虽然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但其队伍发展又存在组织机制不健全、制度规范不完善等各种问题,致使志愿者服务活动较难持久地开展。残疾人事业社区化后,对社区服务专业化的要求就更高,这不仅是社会组织结构分化和功能专业化这一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要求,更是与当前中国市场经济的经济管理体制和“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结构模式相适应的。
三、我国残疾人事业社区化的未来发展前景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社区服务将在改善社区残疾人生活环境、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残疾人事业社区化这一总体趋势是毋庸置疑的,但社会转型的渐进性决定了残疾人事业社区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鉴于我国社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现状,笔者认为,我国残疾人事业社区化今后工作重心应是以下几方面:
1.合理理顺残疾人社区管理体制,理性界定政府在残疾人社区建设中的职能
合理理顺残疾人社区的管理体制问题就应重点解决好宏观管理的协调统一和微观管理深入社区这两个问题。解决宏观管理的协调不统一问题的根本办法就是建立起填补这一虚位的管理层级,使其有效发挥对各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统一作用。解决微观管理不深入的问题的主要方法就是要建立起一个专司监督、促进各部门深入社区,高质量履行职能的机构,这一机构的主要职能是启动宏观监督,具体工作是受理群众对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政府在残疾人事业社区化建设中的地位是不可或缺的,但同时其作用也是有限的。理性界定政府在残疾人社区建设中的职能,就应让政府发挥好主导作用,让政府在坚持社区服务的福利性和公益性的前提下,理性地介入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社区服务,而不是对社区服务的包揽包办。政府的职责和作用首先是对残疾人社区建设发展进行宏观指导、管理和调节,为其提供一个有利的环境。其次,政府应将残疾人社区的建设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和推行相应的政策、法规,对社区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有效的监督,同时协调与沟通社区中各类组织、团体、居民等之间的关系,解决残疾人社区服务发展过程当中遇到的困难,为其发展铺平道路。2.拓宽社区建设资金来源的渠道,加大残疾人社区资金保障力度
资金和物质保障难问题已成为制约残疾人社区建设的“瓶颈”。为此,建立一种既有利于社区经济发展,又有利于形成稳定残疾人社区组织建设的财力来源新途径是形势所迫。如前所述,我国目前社区建设资金来源的主渠道主要是靠政府的财政支持。这种做法虽能解一时之困,但若长久发展下去必然难以为继。因此,必须按照社区规模以及残疾人的需求统筹考虑,合理规划社区资源的配置,同时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残疾人社区建设,形成多元投资机制,实现政府、社会、社区居民和自愿者等多方面的联合,创新社区融资形式,加快社区经济的发展。具体来说,一是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丰富社区税源,把社区的财政收入的“蛋糕”做大,在此基础上实行财政支付转移。二是加强社区综合功能,继续把事权与财权统一起来,实行“条费转块”,将职能部门的专项收费相应拨付街道、居委会单位。三是对各类社会筹集资金实行切块下拨。
3.推进残疾人社区服务的专业化,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我国社区服务队伍的整体专业素质已影响了残疾人社区服务质量的提高。因此,注重残疾人社区服务队伍的专业素质提升,引进和培养一批受过专业训练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服务工作者,建立社区服务工作者的资格认证制度,加强对志愿者的教育培训并完善志愿者组织机制和规章制度,应是社区服务专业化的必由之路。值得一提的是,当务之急在于配合我国医疗机构管理体制的改革,在残疾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过程中,有计划地分期分批从具备一定医学从业经验的医护人员中选拔培养社区康复训练指导医生,由政府部门、残联系统及社区卫生机构共同承担培训费用,以尽快满足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迫切需要。
总之,残疾人事业社区化是大势所趋,未来中国特色的社区残疾残疾人事业将会更好地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他们的社会参与与社会发展权利,使更多的残疾人共同沐浴在和谐社会的阳光之下。而作为一项庞大的社会工程,中国残疾人事业社区化,仍然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陈雅丽.社会转型视野中的城市社区服务发展[J].理论与现代化,2007,(1):79.
-
理财与金融的关系范例(3篇)
理财与金融的关系范文关键词:财政运行机制;复合性金融风险;防范九十年代以来,世界上不少国家和地区都发生了金融危机,区域性的金融危机伴随着全球金融一体化的进程波及到全世界,..
-
教育教学管理范例(12篇)
教育教学管理范文篇1从今年10月中旬以来,在教育局党委的领导和部署下,林发高副局长带领政工科、教育科、教研室相关人员,对全县73所中小学校进行了地毯式的教育教学常规调研。..
-
企业文化空间设计范例(12篇)
企业文化空间设计范文篇1产品和服务之间其实是一致的,产品承载服务,服务需要产品,消费者只能通过产品来实现服务。服务作为阶段性的产品附加值的来源,实际上正在面临一种同质化..
-
对心理学的认识范例(12篇)
对心理学的认识范文篇1在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逐渐深化、推广的大背景下,如何自觉主动地吸收当代心理学研究的最新成果,来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实践的实效性,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
-
土壤酶的概念范例(12篇)
土壤酶的概念范文篇1关键词土壤退化;概况;进展;方向中图分类号S15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3037(2000)03-0280-05鉴于土壤及土地退化对全球食物安全、环境质量及人畜健康的负..
-
高压电工专业培训范例(12篇)
高压电工专业培训范文篇1关键词:培训;就业;发展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客观要求电力公司具有一批具备高素质、高技能的稳定的职工队伍,抓培训就是为了更好的就业,打造一支高素质..
-
机械产品方案设计范例(12篇)
机械产品方案设计范文篇1关键词:计算机仿真技术;包装机械设计制造;应用在当前的包装机械设计制造过程中,普遍采用了一种新的技术,即计算机仿真技术,这项技术主要是通过计算机设备..
-
酒店个性化服务范例(3篇)
酒店个性化服务范文关键词:高星级酒店;个性化服务;质量一、提高高星级酒店个性化服务质量的重要性当今社会物质文明高度发达,顾客的多数需求能够得到很好的满足。在基本,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