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思维与逻辑思维的区别范例(3篇)

daniel 0 2024-05-29

辩证思维与逻辑思维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公孙龙名辩文化特征

在我国名学史上,公孙龙是一位承上启下的过渡性人物,又是一位颇具学术性和思想深度的大师级人物。他的名辩思想既带有深刻的时代烙印,又有着鲜明的地域特征;既有着丰富的思想内涵,又有其独特的文化气质。气势恢弘,内涵丰富,体现了赵人“多慷慨悲歌之士”的文化气势

从《公孙龙子》的四篇对话体论文来看,公孙龙的思想不求完备的学科体系,而是表现为随手拈来,如行云流水。不管哪一个话题,在论辩过程中,所涉及的领域不一而足,哲学、语言学、指号学、认识论等不同领域的观念相互映衬,相互包含,显示出其名辩思想的恢弘气势和广阔内涵。

《白马论》通过“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等一系列论述区分了客问之“白马”与主答之“白马”之间客体词与概念词的区别,还从语法上区分了判断系词和存在系词。通过“马”、“白马”、“黑马”、“黄马”、“白”等众多具体概念,系统分析了概念的种类、概念之间的外延关系、概念的限制与概括等一系列的逻辑思想。在主客的论辩过程中还立体地显现了公孙龙娴熟的反驳和证明的逻辑。《坚白论》除进一步分析概念的内涵之外,集中反映了公孙龙的认识论思想。通过一块坚白石,论述了客观事物各属性具有先在的可分离的性质,这些性质通过不同的感觉进入人们的认识,从而借助一定的条件和工具把握事物的整体。《通变论》提出了哲学范畴的数的概念。他把数分为抽象的数和具体的数,这是一种思维上的飞跃,它表明公孙龙试图借助数字符号寻找一种不同于日常语言的表达方式。《指物论》一方面通过对指的内涵的分析和指与物关系的探讨,说明了人对客观世界认识能力的无限性。这是公孙龙对符号学理论作出的奠基性贡献。另一方面,“物莫非指”、“指,非非指也”等否定式扩充式定义方法,“不可谓无指者,非有非指也”等复合式否定式判断句式,再加上连环式反复式逻辑推论等,显示了不平凡的逻辑修养和非同凡响的论证效果。

公孙龙博大精深的名辩思想不仅有着丰富的内涵,更显示了一种海纳百川的恢弘气势。公孙龙名辩思想的恢弘气势集中表现在他那种百折不挠、锲而不舍的精神上。他面对孔子六世孙孔穿的利诱“请去此术,则穿请为弟子”和平原君的协迫“公无复与孔子高辩事也。其人理胜于词,公词胜于理。词胜于理,终必受黜”,表现了大义凛然的英雄气慨,做到了“以守白之昧终”。这种气势恢弘、内涵广阔的名辩思想所体现的正是赵人“慷慨悲歌”的文化气势。

高度的思辨性,体现了赵人在战国风云中敢于标新立异的文化风范

第一,公孙龙四篇对话体文章,均是借助与传统思维方式相抵触,与传统主流哲学相悖逆的反常话题,运用诡怪的论证方式和充满诡辩色彩的语句形式来表达自己的名辩思想的。公孙龙一生所论证话题,除“白马非马”“坚白论”“通变论”、“指物论”“名实论”五个辩题外,《庄子・天下》中还记载了他论证过的“二十一事”,如“鸡三足”“犬可以为羊”“卵有毛”“马有卵”等。从这些话题本身来看,与日常生活常识相差甚远,与传统主流哲学更加相悖。正是在公孙龙“诡怪”的论辩中,让我们对事物的认识更加深刻,更加深远;同时,也寄托了他对伦理、政治、哲学、世界的多方位、多视角的思索。

第二,《公孙龙子》中的五篇论文,其中的四篇都是对话体文章,他对每一辩题的论证,都是通过主客双方的论辩来进行的。《白马论》中客先提出质疑“白马非马,可乎?”然后主客展开论辩。《指物论》是主方先提出论题,在论与驳中完成话题的论证。《坚白论》借客之口树立靶子,“坚、白、石、三,可乎?”主曰“可。”客曰“何哉?”拉开了论辩的序幕。《通变论》前半部分是简短的对白,正反进行论证。后半部分,公孙龙本人从正面和侧面论证“二无一”。可见,公孙龙从辩题到论证过程都带有鲜明的思辨特点。

第三,公孙龙名辩理论的思辨性还表现在对概念的精细分析上。几篇对话体论文中,公孙龙相继将概念区分为实体概念和属性概念、正概念和负概念、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形”是实体,色是属性;“指,非非指也”,“指”是正概念,“非指”是负概念;“二无一”,“二”是集合概念,“一”是非集合概念。同时,他还将概念之间的关系区分为包含关系,如马包含白马、黄马、黑马;矛盾关系,如“指”与“非指”等;反对关系,如“羊合牛非马”,这就是说羊、牛与马是反对关系。①

综上所述,公孙龙的名辩思想充满了思辨色彩。历史地分析这种独特的理论的形成与赵氏敢于标新立异的思辨传统直接相关。思辨传统是赵氏立国之本,在赵国的内政外交上影响深远。公孙龙正是承继并充分发扬了这一传统,帮助其主人思辨地认识、处理他们认为无法解决的问题,一方面求得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客观上也刺激了其学说的形成。所以,公孙龙特有的思辨哲学展现的正是赵人敢于标新立异的文化风范。

逻辑论证和语言分析的严密科学,体现了赵人“设智巧”的文化风尚

公孙龙的名辩思想是在命题的论证和论争中展开的,而这些命题本身又是以违背常识的立论和日常生活语言表述出来的,在对这些命题的论辩和论证过程中充满了语言分析和逻辑论证。

《公孙龙子》五篇论文中,四篇是对话体,客问是从传统思维角度对自然语言的正常理解,而主答是从更高的角度所作的语言分析或逻辑论证。比如《白马论》中,开头客问“白马非马,可乎?”主答“可”。曰:“何哉?”然后主从命形命色的语言命名理论和区分判断系词和存在系词出发进行的全方位语言分析。利用假物取譬、获取例证、满足条件等寻求概念和建立概念的方法进行严密的逻辑论证。《迹府》中对公孙龙的描述着重分析的是他娴熟的逻辑论证和运用语言的能力。第一,文中把公孙龙的名辩思想概述为:运用“假物取譬”的方法,依据“守白”之论,证明“白马非马”的基本论题。这里的“假物取譬”既是一种论证的方法,更表现为一种运用语言的方法。第二,与孔穿的论辩中,公孙龙针锋相对,一针见血地揭露孔穿“先教而后师之”的逻辑矛盾,既表明了公孙龙的一种治学态度,也显示了公孙龙非同一般的语言运用能力。第三,以孔子“异楚人于所谓人”作类比,既有严密的逻辑论证力量,也有着强大的伦理影响。

科学的逻辑论证和语言分析与中国传统主流哲学是不和谐的,所以孔穿说公孙龙“此人不辩而毁大道”。《淮南子・诠言训》中说:“公孙龙粲于辞而贸名”。②但客观地分析,透过公孙龙的“诡辩”显示的是他超级的逻辑论证能力和运用语言的能力。

公孙龙的名辩思想所展现的正是赵人“设智巧”的文化风尚。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记载:“邯郸北通燕琢,南有郑卫。”③《战国策・秦策》还有:“赵氏,中央之国也,杂民之所居也。”④正是由于邯郸位置处于南北东西交通交汇干道上,所以邯郸当时的商业非常发达与繁荣,大商贾吕不韦从政前就在邯郸行商。所以,司马迁说:“齐赵设智巧,仰机利”。正是这种“设智巧”的文化氛围,才孕育了公孙龙逻辑论证和语言分析的严密科学方法。

对纯思维的反思和关注,发扬了赵国以人为本的文化气质

中国古代名辩学者往往从政治、伦理道德角度看待名学,而公孙龙是从纯思维的角度探讨名辩理论。从他所选的几个话题,如“白马非马”、“二无一”、“坚白石二”、“物莫非指,而指非指”等,均与政治、道德没有直接联系,而且在《坚白论》、《指物论》中均有大篇幅的对纯思维的研究和探讨。《公孙龙子》中的几篇论文中,特别是对话体论文中,“客”与“主”形成强烈的对比,“客”往往关注的是客观存在,如在“客”看来“白马”就是现实界中的白马,在现实中“有白马为有马”。而公孙龙从“主”的角度,关注的是纯思维,如“白马”、“马”皆为人头脑中的概念,“白马非马”不是事实判断,而是从思维的角度认识到的“白马”与“马”的不同。

公孙龙对纯思维的反思和关注,来源于他深厚的人本思想。公孙龙生活在战国后期,从赵氏集团来看,赵国并不好战,纵观赵国历史,主动出兵作战不是赵国战争史的主流,所以,理性地分析赵国从上到下的文化追求,人本是主流。受赵氏集团文化意识的影响,再加上赵国烽火连天的现实,公孙龙不仅从思想学说上直接吸收和传承了赵人的人本文化,而且他还走出书斋,为“偃兵”、“兼爱”、“非攻”摇旗呐喊。总之,公孙龙对纯思维的关注表现了他的浓厚的人本思想,展示了赵国以人为本的文化气质。

分析公孙龙的名辩思想,其文化内涵是十分丰富的,从中为我们探讨那个时代人们的思想感情和价值追求提供了素材,也为我们研究古代赵国的历史文化和风土人情提供了依据和参照物。(作者单位:邯郸学院)

注释

①庞朴:《公孙龙子译著》,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47页。

②顾迁译注:《淮南子》,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334页。

辩证思维与逻辑思维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黑格尔;形式逻辑;辩证逻辑;合理因素

中图分类号:B1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4)28-0087-03

一、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

形式逻辑是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及其规律,所获得的是思维形式规律,作为形式规则,能保证在形式上之必然,但不能保证内容上之必然。

亚里士多德基于“S是P”这一基本形式,研究各种性质、种类、关系及概念。“S”为现象,“是”为核心,“P”为本质,把现象归属于本质,或把个别归属于一般,以此为基础架构了形式逻辑体系,所以形式逻辑本质上是基于“是”的肯定的逻辑,而“不是”则作为“是”的反面存在。

康德肯定传统形式逻辑中的标准形式的真理的作用,但同时指出,标准的形式是不足以保证真理的理解。因为,即使一种知识可能是完全符合逻辑的形式,不与自身矛盾,但它仍可能与对象矛盾。所以简单的基于逻辑的真理的标准,应该是一个知识的内容和形式一致的普遍规律,而虽然这是所有真理的必要条件,因此是消极的条件:这种逻辑远不足够,它无法测试并找出形式正确但内容错误的知识。

康德提出的四个“二律背反”是基于先验逻辑的。在四个“二律背反”中,“是”和“不是”可以同时建立,在康德看来,这证明了理性只能有负面作用,不能产生积极的作用。对于康德的理性世界的矛盾这一突破性的发现,黑格尔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但是,在理性世界的矛盾,却停滞于这四个“二律背反”,这却是黑格尔所认为的缺陷。“二律背反”只属于主观的思维而物自体则在世界彼岸这一无法避免的片面性,以及知识逻辑与辩证逻辑之间的明显的理解差异。黑格尔认为,这正是表明康德止步在“辩证的或否定的理性”。形式逻辑不承认矛盾是很荒谬的,不存在所谓的“非此即彼”的那种抽象的东西,“是一个普遍的和不可抗拒的力量,在这个伟大的力量面前,无论怎样稳定坚固的事物,没有一个能持久和不动摇。”列宁认为“黑格尔对康德的唯心主义从主观的提高到客观的、绝对的”。

黑格尔在《逻辑学》和《小逻辑》中,给予形式逻辑以高度评价,但同时认为形式逻辑是“有限的东西的逻辑”,没有实现“理性逻辑”的水平,这个逻辑的需要转变为“有生命的有机整体”,“其中每个部分作为一个整体的一个部分,但只有作为一个整体才有真理”。

黑格尔不仅批评了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反对纯粹形式的逻辑观,并系统阐述了辩证逻辑的基本规律。在他的“存在论”里,阐述了质量互变的基本规律,在“本质论”阐述了对立和统一的基本规律,在“概念论”阐述了否定之否定规律。这三大规律,阐述了一个实质:双方的扬弃和矛盾。黑格尔的“思维基于的绝对规则提出的命题,更仔细地看,它们是相互矛盾的、对立的,互相扬弃。“理性思维可以让事物之间的差异急剧上升,从简单到复杂,从无力到活力,从平淡到激烈,从而达到内部的运动和活力。”

黑格尔的逻辑是包含亚里士多德和康德的辩证逻辑和思辨逻辑,但是辩证逻辑是以矛盾为原则的、否定的逻辑。而黑格尔认为,除了“是”,也有“不是”,并且有“是”到“不是”两者间的相互转化,“是”、“不是”及二者的统一就构成了黑格尔的逻辑学,他的思辨逻辑是一段由正题、反题、合题构成的三段论,正题被反题否定,反题被合题否定,即三段中任何形式都是对前一形式的否定,当合题表现为正题时又进入这一循环,然后被更高级的反题所否定,螺旋式上升,曲折性前进,从而达成最终目标。“辩证逻辑是逻辑学的扬弃。”黑格尔将这一历史观加入到康德的先验逻辑的基础上,将理性赋予了新的生命,认为其具有自我生成这一特殊“活”的属性,使理性思辨的“否定之否定”有更积极的意义。

黑格尔并且将生命提到逻辑学高度,列宁认为是“把生命包含在逻辑学中的天才思想”。黑格尔将生命看作实践和认识的前提。认为“概念出现在生命或有机界这一自然阶段上。”黑格尔在《小逻辑》中强调“思想的客观性应该是:思想不仅是我们的思想,同时又是事物的自身或对象性的本质。”认为“观念的第一个形式是生命……”“如果逻辑的对象是真理,而真理的本身实质上又包含在认识之中,那么就不得不论述认识,……既然谈到认识,那就应该谈到生命”。“生命把自己作为个别的主体而和客观性分隔开来”。“有生命之物的这种客观性就是有机体”,都一一体现了黑格尔把生命包含在逻辑学中的思想。

黑格尔的辩证逻辑思想中,包含着历史唯物主义的萌芽。他认为,“手段是比外在的合目的性的有限目的更高的东西。”“人因自己的工具而具有支配外部自然界的力量,然而就自己的目的来说,他确实是服从自然界的。”黑格尔认为手段工具高于目的,看到了生产工具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在社会存在及其发展的过程中的地位和历史意义。

黑格尔对形式逻辑的思维形式、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形式逻辑的思维方法,都进行了批判,下文将试图从这三个方面,论述其合理与偏颇之处。

二、黑格尔批判的合理因素

1.黑格尔批判形式逻辑的思维形式

黑格尔认为,内容和形式同样重要,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的辩证统一思想。黑格尔认为,说A=A的这一命题,只是一个重言的空话。矛盾“似乎不像统一有本质的和固有的规律”。形式逻辑没有对思维形式进行研究,不研究其中的丰富内容。黑格尔说:“直到现在的逻辑概念,还是建立在通常意识所始终假定的知识内容与知识形式的分离或真理与确定性的分离之上的。”“正当的形式不但不与内容漠不相关,反而可以说这种形式即是内容本身。”

形式逻辑局限在抽象的同一性,不关注思维的内容,只是要求思维及自身在相同的形式上的同一而不能矛盾。在这种方式中,我们只能说是A=A,虽然这是通过确定的形式保证了思维上的明晰,但实质上不能帮助我们掌握什么内容。为了让逻辑确保形式的必然性,也确保内容的必然性,就必然要求逻辑可以使形式和内容统一,内容是符合某种形式,形式存在某些内容。内容和形式的统一是思维和存在同一为前提,如果思维不能和存在同一,那可以提供的形式也只是主观的形式,陷入康德哲学的困境。

黑格尔还研究了思维形式的内在联系与相互转化。黑格尔曾明确地说:“逻辑思想就形式而论有三方面:(a)抽象的或知性的方面;(b)辩证的或否定的理性的方面;(c)思辨的或肯定理性的方面。”在概念、判断与推理的关系中,黑格尔说:“推论使自己成为在判断中概念的恢复,从而是判断与概念两者的统一与真理。”黑格尔的逻辑超越了形式逻辑的对于内容性的局限,是基于“绝对理念”的思维规律对自我的发展。因此,概念发展逻辑不仅具有抽象的形式意义,也含有丰富的思想内涵的真正内涵逻辑。概念发展是其自身存在的发展,而且也是“绝对理念”的本体发展。因此,逻辑的内涵是内容自身发展决定形式,具有一定的从属于内容的形式,在形式和内容上具有互相结合的特点,是内涵逻辑不同于套用公式的形式逻辑的主要区别。因为离开了真理的自身发展进程,就无所谓内涵的逻辑,就无所谓黑格尔的“辩证法”。

黑格尔在对概念相互依赖转化关系中猜测到了事物的辩证法。“概念的辩证运动……开始从形式的概念……到判断,然后……到推理,……到从概念的主观性向概念的客观性转化”“(抽象的)概念的形成及其运用,已经包含着关于世界客观联系的规律性的看法、信念、意识。”列宁则评价道:“黑格尔确实证明了: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不是空洞的外壳,而是客观世界的反映。更正确地说,不是证明了,而是天才地猜测到了。”

2.黑格尔批判了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

本质论一文中,黑格尔批判了排中律、同一律和矛盾率这三条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

对于同一律,黑格尔批判道:各类范畴或规定如认为作为思想的本质的范围,它们将成为预先设定的默认主谓的形式。谓词由此十分重要,可以使得其主词将含有全部的含义。符合这种预设定形式的描述的命题就被认为是思想的所谓的普遍规律,这样子的同一律往往就被表达成“任何物体同一其自身”,或者可以被表达成“甲是甲”。而否定形式的表达形式则是:“在同一刻时间,甲不可以既是甲,又是非甲”。这种预设主谓形式的命题不能认为是思想的真正的普遍规律,只是描述了抽象的一般规律的原因。这种主谓的自身就是矛盾的,因为在一个有效的命题中应该描述其谓语和主语的差异,形式上需要它做到,但这个命题无法做到。但这条规律被其他的命题所扬弃是非常容易的,这些命题逆向同一律而成为新的思维法。一些人认为即使同一律无法被证明是客观的,每个人的思维活动也是将根据此规律运行,而且普遍经验也证明,只要每个意识认识了同一律,都是可以接受这一规律的。但这一理论上的所谓经验,却是违背了普遍的经验。根据普遍经验,世界上没有按照此预设形式运行的思想和活动意识,没有与此预设形式设定的身份话语,没有根据此预设形式设定的身份存在。如果这种预设形式的同一律成为了真理,每个人都按照同一律来讲话,比如行星是行星,磁力是磁力,精神是精神,就会变得非常之可笑,这才是一个普遍经验。经院哲学只强调抽象的规律,早已经被其热情地鼓吹的逻辑,在人类的常识和理性上都被证明是错误的。

对于矛盾律,黑格尔批判道:所谓矛盾概念的对立表现出的虚妄性是在一个普遍规律的堂皇公式上,这个公式说,任何事物的对于一切对立谓词只能有一个,而不能再有其他。这意思表述,某一事物不是白就是非白等等,甚至可以做到无限类推。同一和对立本身则是对立的,如果忘记这一点,就会在矛盾律的形式下将对立的原则看作是同一的,对一个概念的两个相反的标志,就会成为两者都没有或两者都有,出现逻辑上的错误,比如说一个方形的圆,虽然几何学家可以将圆当作多角度的许多直线构成的多边形,但如圆形这种存在(以其单纯的规则或曲面定义来说),还不能被认为是一种概念。在一个圆形的概念中,中心和边缘都是同样重要的,也同时存在这两个标志,但中心和边缘本身是矛盾的、对立的。

对于排中律,黑格尔批判道:排中律是进行规定的知性所提出的原则,是为了摆脱矛盾,却不知道这反而回到了矛盾。例如,“如果甲非正甲,那么肯定为负甲”,我们能看到,这句话定义了一个概念“甲”,这个“甲”非“正甲”,亦非“负甲”,但也同时既能被认为是“正甲”,也能被认为是“负甲”。对排中律进行如此抽象的原因的本质是认为所有事物都是相反的。但事实证明,无论在天上或地上,在精神世界还是自然世界,不存在知性认为的抽象的“非此即彼”的存在。任何事物都有存在的但不与自身相一致的局限性。例如,在无机酸自身的性质也是盐基,即酸本身也是通过与对方的链接而存在。因此,酸不是静态的,而是在去实现其潜在的自然连续的尝试的过程中。

辩证思维与逻辑思维的区别范文篇3

受20世纪30年代和50年代两次关于逻辑问题的争论的影响,许多人认为辩证法和形式逻辑之间的关系是对立或者不平等的,辩证法是联系、运动和发展的世界观的表现或基本内容,而形式逻辑则是形而上学世界观的附属。或者认为形式逻辑是一种低级逻辑,而辩证法(辩证逻辑)则是对形式逻辑的超越,是一种高级逻辑。姑且不考虑理论上的争议,这些结论至少与许多历史事实存在冲突:一、柏拉图的理念论明显是一种形而上学世界观,但在他的理论中辩证法是基本成分;二、古希腊哲学早期就就已经出现了辩证法,其典型代表就是苏格拉底,而形式逻辑是在亚里士多德手中予以创建的,从发展的眼光看,应当是低级的先出现,高级的后成型,如果辩证法是高级逻辑、形式逻辑是低级逻辑,为什么二者出现的次序是颠倒的?三、形式逻辑创建于古希腊后期,在其创建之前,古希腊时期的辩证法与世界其他地区和文化相比,其繁荣程度是首屈一指的。这是否意味着辩证法与形式逻辑之间存在着某种内在的相辅相成关系,而不是一种简单的对立关系?针对这些疑问,本文就结合历史对辩证法与形式逻辑之间的关系进行一些历史和理论的梳理。1世界观问题世界观在哲学中指人们对世界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在哲学史上,除了极少数哲学家外(其典型代表是芝诺学派,坚持飞矢不动”),大部分哲学家都承认我们所居留的、为我们的感官所感知的这个世界是运动、变化的世界,他们的各种世界观都是以此为基础的。无论是辩证的世界观还是形而上学的世界观皆不例外。只不过辩证的世界观认为我们所在的这个世界就是实在的、唯一的世界,这个世界的运动变化是真实的运动变化,而形而上学世界观则认为我们的这个世界不是唯一、实在的世界,在这个世界背后还存在一个世界(形而上世界或者理念世界),它才是真实的存在。我们这个世界只不过是那个形而上世界的投影或者现象而已。这个形而上世界是永恒静止不变的,而我们的现象世界的各种变化是暂时的,易于消逝的。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辩证法和形式逻辑与特定的世界观没有特别的联系。对于辩证法来说,如果坚持的是辩证的世界观,人们当然要从联系、发展的眼光来看待这个世界,看待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和现象。如果坚持的是形而上学世界观,在理论上,由于我们这个世界是形而上世界(本质世界)的现象的外在表现,那么这个现象世界中的各种事物之间就会因为共同的本质世界而彼此联系起来。也就是说,在客观上,我们这个世界仍然呈现出与辩证法世界观相似的特征,这个现象世界仍然是运动、变化和发展的世界,只不过这种运动、变化和发展的根源不是出自自身,而是来自于另一个世界———形而上世界。因此,它决定了持形而上学世界观的人们必须从辩证法的角度来看待我们所在的这个世界。当然,这种看待与辩证法世界观有一点区别:就是多了一个终极假定或者第一推动力假定。但这个假定仅仅是逻辑推理上的初始假定,并不影响辩证法的展开和运用。就像经典物理学一样,牛顿坚持上帝存在的必要性,而拉普拉斯则根本没有为上帝留下位置,但这并不能影响经典物理学自身的展开与发展。因此,无论是何种世界观,辩证法都是认识世界的基础。在哲学史上,我们也可[]以发现不同世界观的哲学家皆使用辩证法的现象。如前所述,柏拉图的世界观明显是一种形而上学世界观,他坚持认为,我们这个世界是理念世界”的模仿,理念世界”是真实的、永恒的和静止的。而我们这个现象世界是变易的、易逝的和虚幻的。但这并不影响柏拉图在其理论中大量使用辩证法来论证自己的观点,构建自己的理论体系,而且柏拉图的辩证法堪称古代辩证法的代表。同样马克思坚持辩证的世界观,而其对辩证法的运用也是熟稔之极。可见,辩证法对于世界观是中性的,对于任何世界观都能适用。至于形式逻辑与世界观之间的关系则更加明晰。认识的目的就是要认识世界上各个事物之间的客观性、本质性联系,而不是主观性、表面性联系。这些事物之间的联系既存在普遍性,又存在特殊性。其中,那些普遍性、客观性本质联系,在人的认识上就体现为两个特征:1、在内容上,反映事物联系的各命题之间的推理具有高度的必然性,从一些命题必然能够推出另外一些命题,即存在着必然性推理规则。这是事物之间联系客观性的表现。2、在形式上,这些推理规则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它与特定的质料没有关系,这与联系的普遍性相关。二者的综合体现在人类的认识成果上就是形式逻辑:1、形式逻辑就是对于必然性推理的研究。用亚里士多德的话来说,就是一个推理是一个论证,其中有些设定为前提,另外的判断则必然由它们发生。”[1]2、形式逻辑的表达是高度抽象化的。并不涉及具体的质料内容。因此,所有哲学派别中,除非其世界观认为世界是一团混沌,没有任何秩序和规律,其他任何世界观,无论是辩证法世界观,还是形而上学世界观,都需要认清世界万物之间普遍性的联系,这当然需要形式逻辑的支持。换言之,只要存在认识,只要认识的目的是认识客观事物的规律,认识过程中就存在推理,作为抽象推理规则的形式逻辑就必不可少。这也可以从现实中得到佐证。例如作为形式逻辑中最基础的部分,三段论推理:所有M都是P;所有S都是M;所以,所有S都是P,只要命题是正确的,那么命题就毫无疑问是正确的,并不因为人们持有不同的世界观就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可以否定三段论推理的客观存在。因此,形式逻辑相对于世界观来说也是一种中性的存在。2二者之间的关系2.1发达的辩证法是形式逻辑产生的前提和基础从世界古代史来看,形式逻辑产生于古希腊,同时古希腊时期的辩证法与世界其他地区和文化相比,其繁荣程度是首屈一指的。古希腊时代的基本政治单位是城邦,尽管城邦有多种政体类型,但其共同的特征是鼓励城邦公民对城邦事务的积极参与。因此在城邦中,特别是民主制的城邦(其中以雅典为代表),各种各样的、公开的对话、辩论到处可见。内容从法律、信仰、伦理,甚至生活小节无所不包。论辩的发达带来了辩证法、修辞术和诡辩论等一系列针对论辩的技术和观念的成熟。逐步形成了辩证法、修辞术和诡辩术彼此竞争的格局。其中,著名的辩证法大师苏格拉底认为,辩证法就是通过对立意见的争论而发现真理的艺术。因此,苏格拉底十分强调概念的清晰,反对利用概念的模糊性来偷梁换柱。而苏格拉底所意味的清晰”,不是一种感性的、具体的清晰,而是一种理性的、抽象的清晰,是一种从概念到概念的定义解释。柏拉图除了根据传统含义,把辩证法看作是通过揭露对方论断中的矛盾并加以克服的方法外,还把辩证法看作是认识理念”过程中由个别到一般、又由一般到个别的方法。无论是苏格拉底还是柏拉图,都特别强调定义的概念化,也就是说,定义是一个从概念到概念并且远离现实具体材料的过程,而概念到概念之间由于没有具体材料的支持,因此概念与概念之间的纯粹逻辑关联就显得举足轻重。这意味着,按照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对概念清晰化、一般化的思路发展下去,辩证法将逐步演变出代表抽象、必然推理的形式逻辑来。所以,在历史上,作为形式逻辑创建者的亚里士多德,恰恰是苏格拉底、柏拉图这些辩证法大师一系的传承。这种情况并非历史的偶然,而是有着内在的原因。从认识论角度分析,辩证法一词源于古希腊,它的基本涵义大致有以下几种:(1)对话、交淡、讨论、争论;(2)推理;(3)使用语言或某种方言。而且在古希腊这三种涵义中又以第一种涵义,即对话、交谈、讨论、争论”最为常用和根本。人们在对话讨论时,为了支持己方的观点,当然需要提供一定的材料作为证明。在这些证明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材料的真实性问题;二是材料与观点之间的联系问题。其中第二点,所提供的材料与观点之间是否存在必然的联系最为根本。就像法庭辩论一样,无论材料多么丰富,材料多么真实,如果不能证明材料与案件有本质性、必然性的联系,这些材料对案件就无任何价值。因此,我们可以肯定,随着论辩的深入,论辩的焦点就会逐步从对材料的审查转向对材料与观点之间联系推理的必然性的审查上。这意味着随着辩证法的发展,哲学上必然会产生专门针对抽象的必然性推理规则的研究,形式逻辑的创建就会成为可能。古希腊城邦政治为辩证法的繁荣提供了丰厚的土壤,这样充分的量的积累自然催生了形式逻辑的创建。因此,充分发展的辩证法是形式逻辑产生的前提和基础。#p#分页标题#e#2.2形式逻辑是辩证法发展和合理化的关键辩证法虽然是形式逻辑产生的前提和基础,但这并不意味着辩证法相对于形式逻辑就高人一等,因为辩证法自身有难以克服的困难,需要形式逻辑的支持。辩证法”一词源于古希腊文δυαλεχειχη(τεχγη),意为谈话、论战的艺术,由δυαλεγσμχι(我谈话、我发议论)演化而来,原意是指在辩论中揭露对方议论中的矛盾并克服这些矛盾的方法。人类的辩论当然是以常识为基础的,但是各种常识之间彼此冲突,辩证法正是试图从这些冲突中发现真理。所以,在后来辩证法的发展历程中,苏格拉底把辩证法看作是通过对立意见的争议而发现真理的艺术。亚里士多德除了把辩证法看作是研究实体的属性”、揭露对象自身中的矛盾”等方法外,还把辩证法作为形成概念、下定义和检查定义是否正确的方法。辩证法是以揭露对象自身中的矛盾为基本操作手段的。但现实中的人是有限性的存在,其认知能力有天然的不可靠性,同时人们用来反思常识的证据仍然来自于常识,而任何常识本身都是有谬误存在的,而且这些谬误受人的认知能力所限,并不一定表现出来。这就是说,辩证法的具体实施过程是一个有缺陷的认识主体用有缺陷的证据来证明有缺陷的结论的过程。这种情况就像中国古人说的那样: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在这种情况下,辩证法所揭露的矛盾可能不是事物自身的矛盾,而是伪矛盾”,也可能虽然是事物自身的矛盾,但不是根本矛盾,仅仅是次要矛盾。这样辩证法对概念、定义的反思就有可能出现偏差甚至是谬误,从而陷入认识的死循环之中。出现这样的结果,不仅不会推进认识的发展,获得真理性认识,反而会阻碍认识的推进,成为获得真理性认识的障碍。这些现象在人类认知历史上屡见不鲜。例如中国思想家对王朝兴衰反思的结论一般是圣王之治”,主要精力就投入在如何培养圣王”上,对君主制却没有任何怀疑。结果,历代对国家兴亡的反思总结不仅距离历史的真相越来越远,而且在客观上阻碍了后人对历史的正确认识。同样的问题在西方也持久存在:在近代以前,西方普遍认为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宗教特别是基督教支持是不可能的。为了维护基督教信仰的纯洁性,国家大搞宗教压迫,镇压异端,甚至经常发动宗教战争,认为根本不考虑自由的可能性。换言之,无论辩证法多么神妙,在现实中,纯粹的辩证法并不能保证自身的正确性,不能保证其不颠倒黑白,导致谬误。亚里士多德指出:辩证家与诡辩派穿着与哲学家相同的服装;对于诡辩术,智慧只是貌似而已,辩证家则将一切事物囊括于他们的辩证法中。”哲学在切求真知时,辩证法专务批评;至于诡辩术尽管貌似哲学,终非哲学。”[2]因此,需要为辩证法保驾护航,确保辩证法的合理运用。辩证法的不可靠性既来自于客观,又来自于主观。客观方面是因为世界上各个事物之间存在客观性、本质性联系。这些联系既具有普遍性又具有特殊性。普遍性与特殊性联系混杂在一起,不易分辨,没有恰当的方法,使用辩证法贸然分析事物的联系,就可能将普遍性联系当作特殊性联系或者相反,最终的结果极有可能不是发现矛盾解决矛盾,而是混淆矛盾,加剧矛盾。主观方面是由于人的思维有多种形式,理性思维与非理性思维同时共存,在缺乏确定的程序保证下,无法对非理性思维采取有效的约束,这样在主观上就很难保证辩证法混乱运用的发生。因此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客观上需要将普遍性联系抽象出来,能够将普遍性联系和特殊性联系予以区别,提高联系的透明度,降低联系问题的复杂度。主观上确立清晰的必然性推理规则,将各种非必然的推理规则排除,从而为思维的合理可靠运行提供程序性保障。形式逻辑是一种抽象的推理规则,客观来说,它是一种抽象的规则,是事物之间抽象的普遍性联系,从主观来说它代表的是思维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的推理是基于理性思维。它不同于非理性思维,相对于非理性思维来说,更加的规范,可靠性更高。因此,辩证法要想合理运用,形式逻辑是其中的关键,没有形式逻辑的支持,辩证法就无法保证自身的正确性。形式逻辑对于辩证法来说决不是什么低级逻辑,而是辩证法实现真理性认识中关键的一环。2.3一些历史现象的解释综上所述,辩证法与形式逻辑相比并不高人一等,二者之间是相辅相成,互为一体的。特别是形式逻辑更是对辩证法起着保驾护航,甚至是升级改造的作用。这一点也可以解释辩证法与形式逻辑的历史发展的一些现象。以形式逻辑的产生为分界线,辩证法发展水平呈现明显的差异。在形式逻辑产生之前,辩证法仍然显得比较朴素,自身与诡辩论纠缠不休,没有绝对的优势。在古希腊时代,辩证法最早是作为一种对话或者辩论的技术而出现。而当时希腊时代的辩论非常普遍,相关辩论技术非常发达,除了辩证法之外,还有一种被辩证法称为诡辩术的论辩方法。诡辩术在外观与方法上和初期的辩证法十分相似,但二者之间的界限不明显,没有确切的区别。究竟什么是辩证法,什么诡辩术,在学理上和程序上没有一定之规。因此在现实中有些人自我认为是辩证法,但被他人称之为诡辩术。例如苏格拉底本人是精通辩证法的大师,但在对《云》这部戏剧中,却被当作一个诡辩派大师,在后来雅典城邦对其的指控中,却认为其以诡辩术迷惑青年。而有些诡辩论,明明感觉到其论辩在胡搅蛮缠,但却对其无可奈何,不能给予有力的反驳,其中较为典型的是一些诡辩逻辑。黑格尔后来指出,在古代哲学史上,辩证法常常被混同于诡辩术。[3]这种现象的广泛存在说明辩证法自身发展并不完善。不完善的原因,是因为辩证法与诡辩术之间的关键性区别在哲学中尚未澄清。实质上,从哲学角度来看,诡辩术与辩证法根本的区别在于二者是否能够合乎逻辑,不违反基本的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正是这一区别,使得辩证法的论证甚至具体结论虽然前后有变化但仍然不至于丧失根本立场、主旨,整个论证有脉络可循,有依据可查。而诡辩术则完全丧失立场、主旨,为了论辩而论辩,整个论证前后冲突,任意颠倒是非。正是由于当时的哲学并没有形成明晰的形式逻辑,因此无论是辩证法还是诡辩论在论证上给人的感觉都是覆雨翻云,颠倒是非,让人无所适从,从而真假难辨。后来,亚里士多德在总结前人辩证法成就的基础上,创建了形式逻辑。而形式逻辑形成之后,诡辩论就完全式微,在后世几乎无存身之地。相反,辩证法的发展却日新月异,不断有新的变化和发展。而且这些变化和发展都与形式逻辑密切相关。中世纪的经院辩证法的繁荣与形式逻辑的关系自不用说,即使是后来黑格尔的辩证法也黑格尔的思想是基于传统逻辑的。[4]虽然黑格尔对形式逻辑大加批判。这些历史现象反过来也证明了形式逻辑与辩证法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p#分页标题#e#

  • 下一篇:辩证思考的重要性范例(3篇)
    上一篇:房屋漏水维修合同(优秀范文)(精选8篇)
    相关文章
    1. 广播电视的特点范例(3篇)

      广播电视的特点范文【关键词】媒体资产管理;电视;特点;应用随着电视台新闻业务的不断发展,新闻节目的时效性,新闻节目制作的多样化,新闻节目来源的多渠道性,新闻素材共享的及时性..

      daniel 0 2024-05-29 04:24:13

    2. 计算机网络课堂笔记范例(3篇)

      计算机网络课堂笔记范文篇1关键词:信息技术;任务驱动;教学法信息技术作为一门新兴的课程,对教育及新课改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得到了众多学生的喜欢。教师如果问100位学生:“你喜欢..

      daniel 0 2024-05-29 03:52:13

    3. 广播电视就业方向范例(3篇)

      广播电视就业方向范文制播分离注入行业主体活力在制播分离大力推进的背景之下,电视台的电视节目内容逐步地引入市场竞争因素,优质资源不断向行业内部集中。一批发展有思路、..

      daniel 0 2024-05-29 03:20:13

    4. 乡镇农村供水应急预案范例(3篇)

      乡镇农村供水应急预案范文【关键词】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管理;功能定位【中图分类号】R197.6【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004-7484(2012)-04-0637-02乡镇卫生院在农村的公共卫生的..

      daniel 0 2024-05-29 02:48:13

    5. 劳动力市场的核心功能范例(3篇)

      劳动力市场的核心功能范文篇1一、指导思想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立足生态立城、工业强城、三产兴城、安居旺城,加速推进创业、扩大就业..

      daniel 0 2024-05-29 02:16:13

    6. 安全卫生应急预案范例(3篇)

      安全卫生应急预案范文(1)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责任主体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柳南区食安委启动食品安全事故IV级应急响应并未通知疾控中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不是疾控中心任..

      daniel 0 2024-05-29 01:44:13

    7. 安全应急预案评估范例(3篇)

      安全应急预案评估范文【关键词】电力应急体系;预评估;问题;应用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快速发展,社会各界对电能的需求量不断增大,有力推动了我国电网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加上人..

      daniel 0 2024-05-29 01:12:13

    8. 实验室安全设施管理范例(3篇)

      实验室安全设施管理范文针对高校实验室接连发生的中毒、爆炸、起火和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1],教育部办公厅于近日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

      daniel 0 2024-05-28 22: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