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业行业分析范例(3篇)
法律专业行业分析范文
关键词:经济法课程;高职院校;财经专业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高职院校的教学功能发生了较大的改变,在传授讲解简单的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对学生的精神和思想方面能力的培养意识也在逐渐加强;这就使得在学习的过程中,要将传统的理论知识层面的学习,上升至更高一级的学习层面。经济法是财经类专业的重要课程,高职院校在这一课程的教学工作中存在一定问题,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上,对学生的学习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需要我们在实际的教学工作中,细心观察、总结经验,进而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以更好的实现模块化的经济法课程教学,使学生的整体专业素养得到较高的提升。
一、高职院校财经类经济法课程教学现状分析
经济法是高职院校财经类专业重要的专业课程,属于较为基础的课程,使学习专业其他科目有一个良好的基础前提,经济法还具有极强的实践意义。传统的教学方法与现在的社会对人才的实际需求之间有着较大的差异性,无法满足企业对专业型人才的学习需求,使得教学模式与学习需求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高职院校的财经类专业是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中,对整个财经大类中各个专业的统称,在财经类专业中有多门专业课程,主要有财政金融、财务会计、市场营销、经济贸易、工商管理等。经济法课程一直是财经类专业的主要基础看课程之一,是这一专业的入门课程,只有对这一课程的知识内容有了一定的了解,才能在此基础上更好地学习其他科目。经济法的教学目标,主要是为了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额法律意识,作为财经方面的工作人员,一定要具备基本素养,为学生在今后的社会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打下良好的基础。高职院校的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为学生奠定良好的专业基础是不可否认的,但在实际的教学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教学内容不具有针对性经济法课程是高职院校中较为普遍的课程之一,由于在财经类专业中,许多专业都开设有这一课程,然而诸多的专业中,常见的比如国贸类、市场营销类、会计类等,每个专业对经济法学习程度和侧重点都不一样,但在教学内容的设置上,大多高校并未将其区分开来;没有对各专业的教学需求进行细致化的分析和归类,在知识的传授和分析上,都实行材的教学,忽视了不同专业之间对经济法的需求程度不同。这一现状使得对经济法需求较低的专业,不看重这一课程的学习,没有足够的学习兴趣和激情;而对于需求较大的专业来说,现阶段的教材和教学内容不能满足他们对专业知识的需求;这两者之间未能达到平衡,从而对学生的专业素质提升有很大的限制作用。(二)教学方法较为陈旧所谓经济法教学方式较为陈旧,是因为财经法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而这一课程的主要内容为法律条文性质较强,教师只进行单方面的讲解阐述,没有与学生发生较多的课堂知识互动,学生的参与度较低,枯燥的理论知识讲解,降低了学生学习兴趣;另一方面,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没有结合相关的课外资料或者行业内的经典案例进行分析,教学方式相对单一且不具灵活性,队友充分调动起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对教学的质量有较大的影响。(三)考核方式不完善在考核评价方面,经济法课程主要以传统的考试方式,根据试卷成绩判定学生成绩好坏;通常卷面实体的类型为选择、填空、判断、简答等,考试的题型固而不变,学生在学习和复习的过程中,也只针对这几项内容进行读背,并不做相关问题的延伸思考,使得学生的学习能力受到限制,思维方式也形成了一种较为呆板,不思考不创新的模式下;这样的现象与潮气蓬勃、极具个性化的年轻人是十分不相符的,长此以往,会打消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甚至失去对专业课程学习的信心。
二、优化经济法课程教学质量需遵循的原则
(一)教学内容与人才培养目标一致经济法课程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律性质,但对财经类专业的学生不能以法律专业学生的标准去进行教学和要求;在教学过程中,要进行详细的分析,将专业对经济法的需求程度做具体的划分,根据专业课程设置,衡量这一课程的重要性。在确定了教学的目标和难度后,需要结合学生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更进一步的教学内容设定,以学生为中心,考虑这一专业下,学生以往的经济法基础、学习能力、接受能力等;从实际出发,掌握好经济法课程教学与培养学生的目标之间的平衡点,满足财经类专业学生的专业知识运用,达到学生可以熟练应对基本水平的相关法律事务的程度即可。(二)符合职业技能测定和专业资格考试的标准教师在进行经济法教学的过程中,需要考虑所教学的专业在相关的职业技能测定和专业资格考试中的一些要求和标准,因为在目前的教育和社会人才需求中,相应的职称和资格认证,对学生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为其在企业中工作带来更好的待遇和发展。所以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将相关的注意事项和学习标准融入进去,方便学生更好的通过资格证书的考试和职业技能的测试。比如在助理会计师、助理营销师、助理物流师等资格认证考试中,都对经济法有不同程度的要求和知识考核;在推销员的职业鉴定中,所考核的经济法内容有: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多层次的知识。专业资格考试除了在走向社会、在企业中带来的发展,从另一方面分析,也是学生进行自我检测的一种方式,通过专业的考试,可以让学生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自身优势和不足,是对自身专业素养提升的一种有效途径。教师需要先考虑到将职业技能测定和专业资格考试的标准应用于经济法的课堂教学中去,同时引导学生意识到学习经济法在资格考试中的重要性,以此提升学生的学习动力,也为学生在实际的考试、测试中得到更好的成绩;在此同时,一定要对个专业的实际需求做详细的评判,在教学内容的设计上,做针对性的计划制定,因专业而异,使学生的经济法学习质量得到更好地提升。(三)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在经济法教学内容的设定上,除了以我国已制定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作为出发点,同时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需要将我国的一些最新的政策、要求、符合我国经济发展,或者是一些经过研究探讨,出台可能性较大的话题、方针等融入进教学内容中;这样的方式不仅可以利于学生了解我国较为前沿的法律法规政策,熟悉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进程;同时可以培养学生已发展的目光看问题,具有一定的分析能力,经过讨论研究,能以正确且积极的态度看待经济法的学习。
三、高职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模块化教学内容的设置
(一)教学内容方面的设置由于在教学内容的设置方面,需要根据专业及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进而确定教学内容;根据以上的优化经济法课程教学质量需遵循的原则,制定教学内容需要遵循教学内容与人才培养目标一致、符合职业技能测定和专业资格考试的标准、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这三方面的原则。(二)教学方法上的改善在高职高专财经类专业的教学观念和方法上,要有一定的改观,传统的教学方法和观念,已经不适用于现在的课堂教学了;将原有的教师为主体转变为以学生为主体,将纯粹的理论传输教学模式转变为对学生进行多方面学习能力培养;在教学过程中,要将高职高专的特点凸现出来,重点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不仅是理论层次方面的,更要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理论结合实际,使学生成为综合能力更强的现代化创新型人才。有效的教学方法实施,建议采用以下几种:1.案例分析:由于经济法是一门具有极强的实践性的课程,所以在课堂教学中,单纯的理论讲解,对学生知识量的增多没有起到特别好的作用,需要结合相关的案例分析,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分析和讲解,学生对经济法的某一知识点会有更加形象具体的理解,加深知识点的印象,利于学生更好的投入进以后的实际工作中。在课堂教学中实施案例分析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事项有:一是进行经济法教学对象的选择,即根据不同专业的学生、不同的法律知识程度等方面为教学内容的选择依据,因人而异,有的放矢;二是做好案例评价,根据案例的所阐述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经济法知识分析,引导学生对其中体现的法律知识进行规律性、理论性的认识;三是对案例的挑选,保证案例的经典性和代表性,在学生现有的经济法知识基础上,起到提升学习能力和知识储备量的作用。2.模拟法庭:模拟法庭的教学方式,可以使学生具有更强的实践能力;在课堂上由学生进行角色扮演,分别有原告、被告、诉讼人及法官,根据实际的法律程序进行案件的审理,让学生在模拟的法庭上,体会到经济法的实用性和重要性,通过这一流程的模拟实施,锻炼学生的诉讼能力,并且在过程中使自身的多方面能力得到提升,比如起草法律文书、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等;模拟法庭还有一方面的作用,就是促进学生对所学知识进行总结,针对模拟诉讼的案件,将所学知识充分的运用、发挥出来,使学生对课程知识掌握的更加牢固。在进行模拟法庭案件诉讼的同时,组织学生作为法院庭审旁听;通过对过程的观看,可以加深对经济法知识的理解,了解案件审理的过程、原告与被告在其中所处的地位,以及以何种形式和态度参与到诉讼中来;在旁听的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的分析,也可以发现模拟诉讼中存在的问题,在模拟结束后进行总结、讨论等,全方位地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3.组建法律兴趣活动小组:这一教学方式与模拟法庭较为相似,即组织学生在课下的空余时间,加强对经济法的分析和研究,成立起相应的兴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一些案件或法律理论问题进行讨论或进行实践研讨;起到丰富学生专业知识和提高自身实践能力的目的。
四、结语
法律专业行业分析范文篇2
(一)高职法律课程教学存在的不足
高职院校法律课程是为了更好的培养学生的综合法律素养,所以在教学过程中更注重于就事论事的特性,教师通过指导学生对案例进行阅读,使其深入思考,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然后教师给出评价并进行总体分析。还可以利用模拟法庭来培养学生对实际法律问题的适用能力,但在整个过程中,更多注重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而对学生价值、情感、信念和责任方面法律综合素养的培养缺失,这无法实现高职院校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由于法律教学内容较为单一,无法更好的与社会生活的人文性要求相适应,在法律课程教学中只对学生进行法律基础上和专业知识的传授,而对其他各方面的知识的传递并没有要求,所以在法律课堂上向学生进行有关人文精神知识的传授更不可能。但在社会生活中,人性和理想也是我们工作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所以在高职院校教育过程中更需要融入人文教育,这样才能使学生树立更高的境界和理想信念,使其能够更好的适应当前复杂的社会生活。
(二)高职院校法律课程人文教育的不足
当前由于社会各界对高等教育中人文教育的缺失较为重视,而各高校和高职院校也专门设置了人文教育课程来进行人文教育,但相对于专业课程来讲,人文教育课程并不被重视,而且这样单独设置,使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有效的分割开来,这样科学教育培养目标则会与预期存在较大的偏差。而且在高职院校中,专业课占主导地位,学生对专业课程更为重视。这样就会导致人文教育课程没有一点优势可言。所以在法律专业的教学内容中可以融入人文教育的内容,这样学生在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自然会形成追求公正、公平和法律责任感的理想和信念,从而实现更好的教学效果。同时人文教育内容相对都较为单一,具有各自的特点,无法把高职院校法律类的职业特征更好的体现出来。而在高职法律课程的人文教育中则应更注重于对学生法律职业素养的培养,这就需要在具体教学中,针对法律职业的特性来进行与法律类人才培养目标相符合的人文教育,从而培养出对社会有用的法律职业性人才。
二、高职法律课程教学中融入人文教育的可行性分析
(一)法律课程教学对人文教育的影响和作用
高职法律课程教学可以有效的培养高职学生自主探究性学习、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法律职业技能。特别是在法律课程中利用案例来进行教学,其不仅具有丰富多样性,而且还可以使学生更为直观的对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和人性道路的多面性有所了解,从而为培养学生职业人文素养提供良好的切入点,为人文教学提供有用的素质,通过对道德和价值的评判,从而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利用育人围绕育人这个主线,便于学生接受并逐步形成符合职业特性的人文素养。同时,职业人文教育也可以丰富法律教学的内容、形式,更为立体地呈现案例,并能充分活跃课堂教学的氛围,这也可以为高职法律课程教学创造有效积极的教学空间和教学环境,对提高教学质量有重要作用。
(二)法律职业人文素养对法律课程教学的影响和作用
将法律职业人文素养的培养融入法律课教学当中,有意识地在教学当中穿插法律人文素养的培养内容,提升法律课程教学的教学效果。在法律课的教学中,突出了教书育人的“育人”主题,也就是更注重对学生进行法律职业人文教育,树立正确的法律职业观、道德观、科学的价值观,培养健康的法律职业心态。对传统的法律课程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相比,更为全面,更符合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在法律课的教学中结合法律人文教育,使学生在掌握法律知识、分析案例、解决问题的同时,也能得到更多的收获,即通过直观的案例、反面的教训、两难的处境,让学生从中能感悟出法律职业者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如何遵守基本的法律职业道德,让学生在饶有兴趣聆听案例、分析案例的同时,也能耳濡目染地养成良好的习惯,从学生的“心灵”出发去进行自律和内修,为培养学生成为一名有道德、有责任的法律职业者创造条件,同时也能够为社会输送对社会发展和进步有积极推动作用的法律职业人才。
三、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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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是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学科,是经管类专业学生必修的基础课,学好经济法,对于正确运用所学理论解决今后工作和实际生活中遇到的经济问题,培养具有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实际应用能力,更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目前经济法教学中的问题凸显,教学内容专业针对性不强、教学方法不当、教学评价体系不妥已不适应经管类人才的需求,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深思探讨。
一、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教学内容的专业针对性不强
目前,经管类院校众多,这些院校设置的专业主要有会计、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等,不同的专业的培养目标不同,因此,对经济法的教学需要经济法教材应该与专业的需求相适应。如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需重点讲授对外贸易法、反倾销法等;会计专业需讲授与会计相关的票据法、税法、银行法等法律法规。然而事实上,目前各院校所使用的教材都是统一教材,并没有专门针对哪个专业的经济法教材。且教师教本文由收集整理学内容也没有考虑专业需求的不同,一个教学大纲往往适用于多个专业。另外,加上经济法学科体系也非常庞杂,内容非常广博,教材不可能将近五十种经济法方面的法律包括在内,也只能泛泛而谈。其实,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相比与非法学专业特别是经管类专业学生而言,更应强调其专业的针对性。主要原因如下:(1)经济法基本体系和理论尚未定型和成熟。目前,经济法的基本体系也还没有定型,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尚未成熟,使得在内容的选取和体系的编排上,各类经济法教材有较大的不同,由此,在教学中如果是不同专业的学生使用相同的教材,将体现不出专业知识结构的差异。(2)经济法课程内容繁多且更新快。经济法课程教学的内容包括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个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广泛性,教师难以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落实教学计划。另外,经济法知识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更新的速度也很快,因此,教师需要结合专业对教学内容做到有及时更新。(3)经管类学生在法律素养上欠缺。与法学专业的学生相比,经管类学生在学习经济法之前,一般只通过《法律基础》公共课,对基本法律知识做表面了解,很多学生在学完经济法后仍无法用法律来解释和分析身边的经济和社会现象。由此,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对经管类学生更为重要。
(二)教学内容多,课时少,教学方法单一
经济法本身就是一门应用性极强的课程,经管类院校培养的学生主要是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但经济法的教学内容丰富,课时有限,经济法概论一般为48学时,相比之下学时明显偏少。同时学生缺乏相关的法学基础知识,法学专业经济法一般都是都在学习了法理学、民法、商法等课程后在高年级才开的课程。而对于经管类专业的学生来说,经济法是专业必修的基础课程,之前并没有学习法律基础课程,使得教师不仅需给学生讲授基本法律知识,而且还要讲授近二十部法律知识。这使得教师完成教学计划的压力很大学生学习也很吃力。另外,教师要在教学中通过案例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样也出现理论讲授与案例教学之间的矛盾:教师因详尽讲授占用了大量时间,使学生没有时间在课堂上分析讨论案例,从而影响学生学习的兴趣;理论讲授欠缺,学生对基本理论知识理解不透,进而不能独立分析案例,达不到预想的效果。
目前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基本上以教师讲授为主,对理论教学通过实例进行论证,属于填鸭式的满堂灌教学方法。这种方法虽有利于教师对知识进行系统的讲授,但却忽视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师生之间缺乏必要的交流,教学效果低下。从教师方面来看,教师是整个教学过程组织者和控制者,教师满堂灌讲授理论,很难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学生只是被动的接受者,教学变成典型的讲—听—记”模式。由此,教与学脱节,这一方面挫伤了教师的讲课热情,另一方面也大大降低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三)教学评价体系缺乏科学性
经济法授课时应根据不同的专业具体内容不同,在教学评价时也应根据不同专业进行不同的教学评价。但目前经管类院校教学评价手段基本上都是考试,以统一考试得出的分数实际上无法测试出不同专业学生的真实水平。当前,经济法的课程考试还存在如下问题:(1)考试方式单一。考试一般以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测评的重点往往是学生的背功,而不是考查学生综合运用经济法学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题目中案例分析等考查学生理解或运用知识能力题型比例很小,多为对知识的再现,只要记住了就可以得分。(2)注重卷面成绩,忽视课堂中讨论表达观点能力的评价。卷面成绩不能全面、系统地反映教与学的状况,只能检查学生在某一特定时间点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学生获得高分很可能是通过期末的突击。
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具体措施
(一)根据不同专业需求,选取恰当的教材和调整教学内容设置,教师应不断更新教学内容
目前法学与非法学专业两大类经济法教材在体系编排和法律内容的选取上的有很大差别,其非法学专业教材包括的法律内容则要繁杂些,但难度不大,而法学专业教材在内容上往往要精炼一些,但难度要深一些。因此,教师要根据不同专业对教材的需求,选择恰当的教材。
在授课中,教师应当结合不同专业调整讲授内容,除了重点讲授基础理
论外,还应讲授适合专业要求的经济法内容,做到重点突出。例如,对会计专业的学生,应重点教授会计法、税法、公司法的等内容;而对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就重点教授担保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等内容。这样不仅满足了不同专业对经济法律知识的需求,而且也缓解了课时与教学内容的矛盾,也有利于教师在有限的课时内较好地落实教学计划。
教师还应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时刻关注和思考社会热点问题,及时、恰当地介绍本学科的最新动态,提高经济法课程的时代性和前沿性,使教学内容跟得上立法进程。应及时将新颁布的法律如食品安全法、商业贿赂、反垄断法等内容融入教学之中。
(二)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
启发学生的思维和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是科学的经济法教学方法,经济法教学中,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常用的方法:
1.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是经济法教学中一种常用的主要教学方法,是提高学生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的主要途径。经济法课程讲授中,应注重理论讲授与案例教学同时进行,先讲授理论知识,然后通过选取贴近学生生活和新近发生的案例作为教学案例对理论知识进行分析讨论。同时,可以使用多媒体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播放经济与法”、今日说法”等案例片段,将抽象的经济法律知识具体化形象化,实现法律理论知识与具体案例的有机结合,不仅深化课堂理论教学内容,而且训练了学生法律能力,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当然,课堂外也可以采取案例讨论、成立经济法学会等实践教学方式,使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法实施中应注意:(1)师生平等,双方信息互动。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平等地位的教师和学生可以就案例阐明自己的观点和发表自己的意见。双方互相启发,这样有利于加强双方对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的理解。(2)案例教学要注重学生的推理过程,应与基础理论知识的讲解相配合。案例教学如果只注重案例,而忽视理论知识的讲解,一开始的确可以吸引学生,但时间长了学生就会发现,他们无法找到分析案例的切入点,不能用经济法术语去思考案例的过程,因此,案例教学应特别关注学生的推理过程,配合基础知识的讲解,学生才能真正掌握法律思维的方式。
2.换位法。这种方法是让学生和老师换过来,由学生讲课,教师听课并提出问题。如公司的组织机构”这个知识点可以给学生布置一个专题,让学生积极主动查阅并分析相关资料,通过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的真实案例去讲解公司的组织机构,并掌握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区别,进而提高了学生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
(三)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价体系
多年来,一考定终身”的方式是对教师教和学生学的效果评价的主要形式,而这种方式不能科学的反映不同专业考试检验的真正目标。我们应对经济法的考核内容和考核形式等进行创新,建立公平科学的教学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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