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名言(收集5篇)

666作文网 0 2026-02-05

微博名言篇1

关键词微博抢注域名抢注微博侵权

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ADOI:10.16400/ki.kjdkz.2016.07.063

1微博抢注基本理论

1.1微博账号的概念及特征

微博账号是登录微博的必备账号,在各种微博中,只有拥有微博账号的人,才可以登录微博发言。微博账号与网络域名相似,具有唯一性、标示性以及价值性的特征。

1.2微博抢注的概念

抢注即为抢先注册。学界尚未对微博抢注做出定义,笔者在此谈一下自己的理解。由于微博账号的唯一性和价值性,因此抢注微博名称本质上就是抢占了一部分微博的名称资源。

微博抢注,笔者认为可分为广义与狭义两种。

广义的微博抢注包含一切抢先注册微博的行为。除抢注明星姓名作为账号、抢注企业名称以牟利外,父母在子女出生时以其姓名抢注微博名称、抢注好听的微博名称出售以获利等均属于广义微博抢注的范畴。而狭义的微博抢注,则只包括当事人恶意注册,以牟取利益或侵犯权益为目的的微博抢注行为。本文所讨论的、后文所称的微博抢注,均为狭义的微博抢注行为。

1_3微博抢注的构成要件

根据微博抢注的定义,我们大概可以总结出微博抢注的如下构成要件:其一,注册的微博名称与个人姓名、企业名称、行政部门名称等一致或近似以致正常人无法分辨。这是判断微博抢注行为的客观前提。其二,微博名称持有人对于该名称不享有任何在先的权利。即如果微博名称持有人对名称本身就享有姓名权等权利,就不会构成抢注行为。其三,此种相同会导致网民的误认。这里的误认,要以正常人的判断能力作为标准。其四,微博持有人对该名称的使用存在恶意。因此出现名称因巧合雷同的情况下,不能认为微博名称持有人的做法为微博抢注。需注意,此处的恶意并不完全等同于民法上的恶意,可以将其定义为预先注册以阻止权利人反映其权利的行为。

1.4微博抢注的特征

微博抢注,相比于域名抢注而言,有如下特征:其一,隐名性。微博的注册只需要提供个人电子邮箱地址或手机号码,虽然有些规定要求进行身份验证,但是其真实性却难以确定。并且微博的运营商也会对个人身份进行保护,因此想要得到微博持有人的真实信息并不容易。其二,无偿性。相比于域名的注册,微博的注册是无偿的,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因此这无形中使人们更倾向于做微博抢注的工作。

同时,比起网站的运营,微博的运营显然更为方便。因此相比于域名抢注可能只会产生民事权益纠纷,微博抢注很可能同时产生行政、刑事上的法律关系。

1.5微博抢注的种类

依据微博抢注的内容为标准,将微博抢注行为划分成不同的类别,为后文就不同种类的抢注行为分别进行规制提供前提条件。大致可以分为对名人姓名的抢注、对企业名称的抢注、以及对政府部门名称的抢注三种。

2微博抢注中的相关法律关系

与域名抢注不同,微博抢注中可能涉及多种法律关系,包括民事、刑事与行政法律关系。

2.1微博抢注中的民事法律关系

2.1.1微博抢注中的人身权法律关系

微博抢注涉及的人身权法律关系主要是微博名称持有人对他人姓名权、名誉权和隐私权造成侵犯的行为。包括利用他人的姓名广告,从事商业活动:以他人的名义一些不实消息等。

人身权法律关系相比于其他法律关系更难判断,也更难划分权利义务,这里需要面对个例从持有人的主观故意,造成的实际损害,及其之间的因果关系来进行考量。

2.1.2微博抢注中的财产权法律关系

微博抢注中的财产权法律关系多发生在抢注企业名称中,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是抢注人名、商标、或企业名称的微博名称,向其出售,获得对价;二是抢注商标或企业名称的微博名称,向其竞争者出售,获得对价;三是抢注商标或企业名称的微博名称,用于推广自身产品,获得利益。

财产权法律关系与域名抢注中的法律关系比较相似,但是由于通常不认为微博抢注是侵犯了商标权,虽然以上情形应属于民事中的财产权法律关系,但是很难以侵权,实际情况中笔者认为最可能的方式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这也同时涉及了行政法律关系。

2.2微博抢注中的刑事法律关系

微博抢注入可能构成的犯罪有敲诈勒索罪、招摇撞骗罪等。

例如沈阳一位男子抢注了“沈阳万科公园大道”的微博名,向万科公司索要价值七十万元的两居室住房,就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某位模特冒充警花,在微博内了不雅照片及不当言论,因招摇撞骗罪被判刑九个月。这虽然不是因微博抢注而起的案例,但是有很多抢注政府部门名称的账号,很可能因不实信息而构成招摇撞骗罪等犯罪。

2.3微博抢注中的行政法律关系

微博抢注中的行政法律关系,除前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所规定的行政法律关系外,最可能发生的是因用政府部门名称的账号传播谣言而处以行政处罚。以上我们可以看出,抢注个人姓名,多发生民事法律关系;抢注商标名称和企业名称,既可能涉及民事及行政法律关系,亦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而抢注政府部门名称,则多为行政法律关系,严重的亦可能构成犯罪。

3微博抢注的危害性

由前文可以看出,微博抢注具有较大危害性。其主要表现在对民事权利的侵害及对社会秩序的危害两方面。

(1)微博抢注对民事权利的侵害。微博抢注可能会对他人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造成侵害,也可能通过这种方式,使得网民对于企业的产品形象产生误解,对企业利益造成损害。

(2)微博抢注对社会秩序的危害。微博抢注对社会秩序的危害较大,通常发生在注册名人姓名微博或政府部门名称后虚假消息中。公共服务职能的微博名称如果被人随意注册,容易对公众产生误导。

由于名人微博及政府部门微博关注量较大,可信度较高,通常虚假消息后容易造成大范围的传播,并可能因灾害性谣言造成社会的恐慌;政治类谣言使得公众对于国家秩序、政治稳定以及政府的工作产生怀疑和猜测;一些犯罪类谣言,捏造一些骇人听闻的犯罪信息,引起公众愤怒、恐惧,引发公众对政府工作人员的不满等。

这种大范围的传播,会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对维护社会的稳定有极不利的作用。

4解决微博抢注相关问题的建议

4.1对于类微博抢注的法律规制

美国国会曾于1999年通过了一项法案,允许商标持有人对域名抢注者提起法律诉讼。但目前尚不清楚该法案是否也适用于Twitter账户抢注现象。美国商标权律师苏珊・维勒表示:“目前美国法律只适用于域名抢注行为,而未涵盖Twitter账户抢注现象。”

事实上,虽然Twitter禁止任何用户使用未经授权的注册商标,但是Twitter并没有建立起相应的识别系统,因此Twitter上主要还是依靠用户的投诉来对用户名称加以限制,也并未产生足够有力的监管办法。

4.2微博抢注问题的管理难点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微博名称的法律地位,它是否属于知识产权、能否适用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如果把其纳入到知识产权框架下,如何把它与其他知识产权对接起来是很重要的问题。同时,由于微博的申请注册是无偿的,那么怎样控制微博的管理成本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如果保护成本过高,就会造成其他的负面影响。

4.3微博抢注问题的解决建议

(1)增设微博注册、修改的严格程序。首先,在注册微博时,注册人的联系方式应当明晰,除电子邮箱外,可以强制验证电话号码,这能够为异议人联系到账号持有人提供方便。同时,注册微博或修改微博账号名称时,应该有较为严格的程序,对于一些特定的名称不予注册、一些名称需经过验证方可注册。事实上,现在新浪微博对于微博名称已经有所限制,但是也有过犹不及的情形。

微博名言篇2

【关键词】框架分析实名微博畸变

国内微博实名相对较晚,而借助框架理论分析实名微传播的国外研究也少之又少,缺乏成熟的现实借鉴。本文选用具有多学科性质的框架理论来分析微传播实名,兼顾社会议题与媒体话语,统筹政治导向与网民呼声,分析当下媒体的框架本质,揭示实名微博发展的趋势,以期使媒体传播更有力,网名诉求得到更好的满足,为微经济展现价值蓝图。

微博实名与匿名,实际是一种相对状态。对于交流频繁的微博粉丝之间,已经实现了虚拟状态下的实名熟悉,而对于高活跃度的微博名人,他们初始状态即为实名。本文以2011年12月北京实名试点运行为界,2011年度数据归属匿名,2011年12月至2013年3月数据归属实名。第一,这段时期正值社会整体环境变迁如“两会”及中央领导人更替,实名与匿名在互联网上同时存在。第二,从网民个体角度,自媒体引发对问题的思考和评价差异。

台湾学者臧国仁认为,每一种社会事实的框架都有一种类似的结构,这种结构可分为高层、中层、底层三个层次,便于逐层解构文本。

具体来说,框架的高层结构是指对某一社会事实主题的界定,经常意指一些以特定形式出现的标题、导语,是新闻的核心意义,也是新闻事件的抽象意义,较易被大众所记忆。框架的中层结构包括某一社会事件的时间和空间要素,时间要素是指事件的前因后果,归因成为重要影响要素。低层次的结构又称框架的微观结构,框架需要通过符号以及结合符号的修辞风格来表现。

一、微博匿名与实名的高层级框架“主题”的娱乐化

微博高层级框架核心是微博主题的界定。随着信息渠道的增加,微博主题受到来自媒体框架和受众框架的双重影响。在匿名与实名对比2012年3月“两会”微博议题时,匿名呈现出对政治、政策的批评,独创性的话语比重较大,其中匿名上访表现尤为突出。另一方面,对于,呈爆炸式的响应,高层级框架主题设置更加尖锐。而高层级实名议题更多涉及个人的情绪状况,多转载性的话语或根据意见领袖的观点展开适度评论。

本文发现微博新闻的高层次框架即主题的选择与传统媒体构建新闻高层次框架主题选择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微博呈现事件的端倪,媒体展现事件的全貌;微博众说纷纭,传统媒体盖棺定论。

虽然微博因为字数的限制,无法做到事件五要素的描述,但接力式转发成为微博信源的主要途径,这也是衡量微博主题价值的标尺之一,是媒体选择主题的重要参考。转发中有一个奇异的回流现象:从最初微博事件的描述,在转发的过程中不断有新的发展要素添加,也不断有新的观点修饰,最终回到始发微博者时本人往往也难以辨认,转发在微博中的炒作功能体现得较为突出。

概括微博匿名与实名的高层次框架,特征如下:

第一,在“法不责众”匿名掩护之下,问责国家抱怨社会不公。从一个层面可以反映人们法制与维权意识的增强,有利于社会问题的解决和社会道德的优化。并且在涉及国家问题时,能够用更开阔的视野,与国际社会进行横向的对比。

第二,实名微博高层次框架强化个人利益诉求的表达。涉及个人利益时,温和的社会公共议题探讨和与社会影响力人物观点的契合,实现个人意愿与观点的表达。实名并没有淡化对国家社会重大问题的谈论,只是减少了不必要的谣言与猜忌,微博的信源对官方和媒体的依赖性逐渐增强。

二、微博中层级框架的“归因”无力性

最能体现中层框架特征的是“归因”的核心变量“影响力”。影响力是公信力、说服力和传播力的集合,是微博信源权威性、高关注度和高转发率的保证。

通过统计分析,名人分享的新闻内容多是个人动态以及娱乐动向,倾向沿“边缘路径”分析社会问题引入个人观点。社会心理学家理查德·佩蒂在研究说服性信息传播时,提出了一种称为“详尽分析可能性”理论,认为每个人都会以两种不同方式处理信息,一种是以详尽的方式,用严谨的思考来处理信息,另一种是以较为简单粗略的方式处理信息;前者是沿“核心路径”处理信息,后者是沿“边缘路径”处理信息。详尽分析发生概率与当事人的动机和能力相关,也就是说,当个人与信息涉及的问题关系密切,人们会沿“核心路径”对该信息进行详尽处理,反之则沿“边缘路径”进行一般处理。对于网民处于“核心路径”关注的议题,既得利益者的意见领袖会不谋而合采取“核心边缘化”方式,使影响力失去应有之意。

传媒的经济属性——影响力经济,使得媒体要生存发展必须竭力争取稀缺资源——受众注意力。媒体深谙此道,不断通过开通微博,使媒体的记者、编辑直接与网友互动,从而汇聚受众注意力,抢占微经济先机。

对于实名微博中层级框架的变化,概括来说,媒体与名人即意见领袖成为娱乐化的领路人,在微博注意力不断汇集时,使微传播成为娱乐经济的又一主控平台。

三、微博低层级框架的“暧昧性”多元化表达

暧昧性体现语义的模糊性与多义性。美国符号学创始人皮尔士用二分法把符号分为信号和象征符两大类。暧昧性通过语言符号本身意义的模糊和语言符号的多义性来体现,并且在传播过程中传播者、受传者和情景意义的不断加入,更加强化了符号的暧昧性。

微博热词和表情完成暧昧性“声色”结合。热词作为构成微博语言的潮流词汇实现低层级框架的意义建构,微博表情实现了文字间情感的直白强化。在热词分类中,包括实时热词、娱乐热词、财经热词等。而这种分类主要体现的是微博热词的出处,但在实际热词运用中,将跨领域表达不同的语义。微博热词已成为一种现象,不断丰富微博新闻低层级框架的构建。因为热词的灵活表达性,逐步演化为娱乐热词政治化,政治热词模糊化,经济热词生活化,生活热词戏剧化,例如娱乐热词“hold”随后用于抗震救灾。

微博低层级构成的另一个关键要素是微博表情,通过简单的表情添加,可以高度提炼对话者的心情,或开心或难过,达到“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效果。微博体是实名框架的匿名“掩体”。微博体的出现类似于文学体裁,通过一个模式化的框架,添加不同的词汇,得到不同目的的表意效果。微博体在匿名与实名状态下,是借助于一种“体”的掩护或是衬托,来表达自己的观点。

综上所述,微博低层级框架呈现如下特点:

(1)在匿名与实名博闻低层级框架上微博热词差异迥然。匿名状态下政治热词占据主体地位,直言不讳的对政治人物的失语进行调侃,对政治问题进行直接的评价甚至批评。微博实名后,会出现政治热词的娱乐化,娱乐热词的政治隐喻化。

(2)微博表情具有稳定性,成为网民直接表达想法的工具。表情作为一种图像式的展示,便于网络媒体监控新闻事实的尺度,获得更有参考价值的信源,但微博表情易察觉,难把握。

(3)微博体是博闻低层级框架形成的独特架构模式,承载多种语义,起到匿名保护作用。在实名状态下,不仅传统的“体”不会消失,还会通过不断的演化,成为实名状态下很好的工具。

四、实名微博引发的思考

逐层级分析实名微博的框架结构,在得出实名微博高层级“主题”娱乐化、中层级“归因”无力性、低层级组合“暧昧性”的同时,本文认为实名微博已经有畸变雏形。

1、实名微博正在“边缘化”普通网民,普通网民正在淡出微博空间

(1)“虚拟我”价值观形成,尊崇习惯正被动养成。浏览微博已经成为众多网民每日必做的功课,微博言论成为其现实生活的行为参考,微博名人成为崇拜和效仿的对象。“真实自我”逐渐与现实分离,呈现出三种状态:第一,以微博作为获取消息的唯一渠道;第二,将微博中人物作为真实的个体存在;第三,类似“强迫症”的事事以微博作为行为准则。

(2)注意力被娱乐消费吸纳,成为微博经济的“挖井人”。普通网民成为微博经济的真正推动者,大量注意力投放在微博上,使微博成为充满潜力与价值的空间。

2、实名引发传播空间的缩放

(1)社区的人际传播取代了大众传播,成为新闻活动的新形态;微博一站式体验实现了感官延伸却减少了实际感触。

(2)传播伦理开始成为社会伦理,不真实、不恰当的微博消息将社会事实扩大,引发难以估量的社会问题。

(3)微经济带给宏观经济的效益缺少公认的评价系统。微博经济代表的社交网络经济价值,量化的标准一直争论不休,微博经济的实际效益回报成为商家诟病的症结。

3、虚拟空间实名加剧现实社会“两极分化”

(1)弱势群体话语权的得而又失。微博匿名最初赋予了弱势阶层相对自由的话语表达权,而实名后对言论控制使这种自由的空间越来越狭窄。

(2)网络资源保有量偏重优势阶层,实名后资产增值。初始的经济优势,使其最先接触掌握最先进的技术、最先拥有利用技术价值的工具、最先获得虚拟空间的经济先机,滞后的公平显得无力而无奈。

参考文献

①E.Goffman.FrameAnalysis:Anessayontheorganizationofexperience[M].NewYork:Harper&Row,1974

②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36-37

③《微博媒体特性及用户使用状况研究报告》,缔元信网络数据

④王玲宁,《国内新闻框架研究评述》[J].《中州学刊》,2009(6)

微博名言篇3

微博;舆论监督;监管策略

无疑,微博已经成为当今全球最炙手可热的新媒体。回顾其历史,世界上最早的微博出现在2006年,美国的twitter网站最早发明了微博的核心概念,最早制定了140个字的通信通则。中国首家微博网站新浪微博于2009年开始内测,目前的用户注册数量已经超过3亿。微博凭其本身的便捷、实时、高效传播等特点改变我们汲取和阅读信息的习惯,并赋予每个人影响世界的权利与可能。微博精准地整合社交网站与信息平台,把这样的概念推向了极致。

微博的强大力量在舆论监督方面得以淋漓尽职地体现。在过去的一年里,微博打拐帮助被拐卖的乞讨儿童重返父母的怀抱;通过微博发起了“免费午餐”的公益活动;在“723”动车事件中无数网友一起为受害者哀痛祈福等等。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一种传播迅速,影响广泛的媒体,如果使用不当,会产生严重的副作用,甚至污染整个网络舆论环境。

1.微博舆论监督存在的问题

A.微博自身属性限制舆论监督承载的信息量

每条微博最多能容纳140个中文字符,这就使微博较难将一件事情的原委及始末细细道来,只能去粗取精,有时甚至断章取义。微博世界里的“标题党”、“标签式舆论”都力求把矛盾最激烈的断面呈现出来做“微传播”。

譬如“毁容门”事件中,一条“网曝安徽‘官二代’横行霸道,恋爱不成将少女毁容”的微博在网络上疯传。在“官二代”作为一个群体负性标签的当下,该事件激起了公众郁结已久的社会情绪,随即上升到微博热门话题首位。我们暂不去考虑该事件的道德伦理,单纯为了博人眼球使用“标签式舆论”很可能使博友只考虑到断面预设的话语方向,而模糊或忽视整体的、具体的话语情境,终以“一己之揣度”作出并不全面的是非判断,产生更多的仇恨与摩擦,而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所在。

除此之外,也有不少的知名人士“害怕”微博。全国政协委员倪萍在两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自己关心流浪儿童的问题。随后有记者问:“有些名人开微博解救流浪儿童,你要开吗?”倪萍回答:“我不敢写微博,不知道哪句话说得不好就被断章取义了。如果花一个晚上跟别人矫情,一个人哪说得过十万人啊,以讹传讹,瞎耽误别人功夫。”倪萍的这种“怕”并不是多余,恰恰准确道出了微博舆论监督存在的弊病,即微博信息这种碎片化的存在有时无法反映事情的真相,甚至与真相相悖。

B.微博“意见领袖”舆论监督能力有待提高

在微博的舆论监督之中,一些人成为意见的重要影响者。这些人是经过实名认证的政府官员、影视明星、体育明星、媒体从业者、学者、媒体机构等,因其本身拥有的社会关注度而成为微博中的“意见领袖”。微博中的“名人效应”不可小觑,即使只是普通意见的表达,也更容易被用户广泛关注并传播。巨大影响力决定了“意见领袖”应注意在微博中的言论导向,提高自己的责任意识,更好地推进舆论监督。

C.部分舆论监督缺乏专业性和理性导致微博成为谣言滋生地

微博注册的“零门槛”使其在短短三年时间内拥有亿万名粉丝。这同时也为微博时代的舆论监管带来巨大阻力。大多数微博用户都是未经过专业新闻素养教育的普通网民,然而微博赋予他们公众话语权和媒介接近权,使其在信息传播过程中扮演多重角色,对舆论的形成也起着重要的作用。微博用户通过转发、评论、加关注、搜索等基本功能,形成了其独特的链状、环状、树状的对话结构,带来“病毒是传播”,传播呈几何式增长。笔者注意到单是关于“机场建设费该取消吗?”的微话题讨论,博友通过转发和评论,在短短12小时内,已达到十四万余条。可见微博上信息流通速度之快。

微博不是一个信息孤岛,而是和整个互联网相连的。网民缺少专业性和理性的行为很可能通过微博波及整个互联网,更甚则影响社会正常运行。法国心理学家勒庞在其著作《乌合之众》中写道:“在集体心理中,个人的才智被削弱了,从而他们的个性也被削弱了。异质性被同质性所吞没,无意识的品质占了上风。”[1]微博为这种无意识的非理提供了优质的电子传播途径,网络“蝴蝶效应”产生,一石激起千层浪。

微博谣言和虚假新闻的广泛传播就是最好的佐证。如今,“名人被死亡”早已不是新鲜事。其它案例如江苏响水“谣言”导致逃亡事件、全国“抢盐风波”事件、北京地铁谣言事件等等。在这些事件中,微博即便不是始作俑者,但也最大化地扩散了谣言传播并产生社会恐慌,导致严重后果。

D.微博的娱乐属性大大削弱了舆论监督的影响力

毋庸置疑,娱乐圈名人是微博上最为活跃的人群之一。笔者注意到某晚6时新浪微博的粉丝数排名,前十名全部为娱乐圈人士。著名主持人何炅曾经的一条吃早饭喝汤的微博,在一个小时内被转发7125次,评论更高达9017条。可以说,舆论监督应有的严肃性在微博中被娱乐性稀释了,微博的娱乐属性降低了微博舆论监督的影响力。大众媒体在舆论监督的信息传播中依然覆盖了大部分群体,所以,微博的娱乐属性也是导致微博舆论监督从属地位的原因之一。

2.微博舆论监管策略

A.充分发挥政府类微博的作用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传播学系主任廖圣清说:“前些年,政府信息公开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普遍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而近年来,政务微博的纷纷开通则算得上另一个里程碑。”的确,早在“微博元年”2010年,以公安系统为代表的政府部门就已经开始大规模运用微博,政务微博的“井喷”现象出现在去年4月至10月。目前已达2万个。面对微博这个新兴的舆论场,政府机构不能缺席,通过微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第一时间回应网上热点,努力引导好社会舆论。政府机构真正参与到微博舆论监督中,了解运行机制,之后再实施监管便容易得多。

B.传统媒体引导微博舆论

尽管微博是个有生命力的好东西,但引导不好就会变成驱动舆论的又一块监管盲区。然而,传统媒体,诸如报纸、广播、电视,在舆论导向和监督方面的作用是不可撼动的,新媒体的迅猛发展并不会取代传统媒体,相反,两者应该是共生关系,相互作用。传统媒体利用微博获得更多的新闻线索的同时,应该加强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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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引导,第一时间粉碎谣言,打击虚假新闻,凭其本身的权威性,净化微博舆论环境。

C.提高全民媒介素养是根本

微博名言篇4

在众多“体贴式”微博谣言之后,“补碘防核”最为打动人心。3月16日,中国各大城市百姓排队“抢盐”的队伍蜿蜒如长蛇阵,景象惊人。

“微博算是新闻传播媒介的一种吗?传播者和受众是同一个群体,可是往往的新闻消息并不一定都是事实,又或者传播的信息中很大一部分并不是新近发生的事实。”

当这个疑问帖在网上尚未得到最佳答复,“谣盐”如“金庸去世”一样,让人们再次体会到微博的“给力”。正因如此,人们发明了一个新词“微博力”。

“对于坏消息,人们通常更愿意相信微博而不是媒体。”知名博主“五岳散人”说。140个字以内的微博,核裂变式的传播速度,真假难辨。微博传谣迅速,辟谣却很难。“谣盐”的覆灭终究需要各大传统媒体在正面战场上呼吁:“抢购食盐没有必要!”

“谣盐”的兴起,体现微博力;“谣盐”的覆灭,体现传统媒体的公信力。

裂变式传播:“谣盐”体现微博力

当人们打开电脑或者手机,第一件事情是上微博,或者是在打开即时通讯工具如QQ、MSN的同时上微博,微博力已经形成了。

那么,中国到底有多少人这么做呢?2010年的一项调查称,微博博主已经高达1.2亿。而新浪2010年财报数据称,仅仅新浪微博注册用户数就已超1亿人。即使滤过各门户网站的数据“水分”,中国的微博用户早就超过了美国的Twitter(推特)或者Facebook(脸谱)。

Twitter(推特)的成功,得益于其成功的策略转型――2009年7月29日,推特把首页那句“你在做什么?”改做“分享和发现世界各处正在发生的事”。新浪微博的成功,也是因为借鉴了Twitter(推特)的经验,而且又开发出“围裙”――微群。如果让微博仅仅停留在描述自己的生活,局限于社交网络,而不是新闻信息的传播,那就形成不了今天的微博力。

微博力,在“谣盐”事件的传播中得到了集中体现。“最新BBC新闻台的消息……”,这样的帖子接二连三,甚至还有“碘盐中的碘预防辐射,今后海盐没法儿吃了”。3月16日晚,上海、浙江、广东、广西等地都纷纷出现“抢盐”现象。

穿了“BBC”的外衣来传播谣言,微博不是唯一的罪魁祸首,但确实是重要一环。微博作者可以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来发表、更新信息,微博“粉丝”的转发、跟帖、加关注、搜索等功能,突破了以往传统媒体的线性传播和网络媒体的网状传播,形成了其核裂变式的传播,辟谣都来不及。

往深度思考,此番“谣盐”的兴盛,一方面是由于在惶恐状态下人们倾向于接受负面信息,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人们在长期对抗式阅读中养成了一个习惯:相信小道消息。2010年8月,群邑中国与新生代市场监测机构对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沈阳、西安6城市15~55岁的900个微博用户联合开展一项在线调查。调查发现,微博上的新闻获得了较高的信任度。七成以上的微博用户,有意愿将微博作为获取新闻的重要平台。而更值得关注的是,共有六成左右的用户,明确表示微博上人们的新闻可以相信,其中50.7%的用户表示可以相信,10.5%的表示非常相信。这项调查的结果,正是“谣盐”的故事得以演绎的原因――8亿手机用户、4亿网民的感染效应。

平息“谣盐”:传统媒体赢在公信力

在突发性事件中,微博凭借简便快速的特点,往往成为第一消息发出平台。江西宜黄拆迁事件、“李刚门”等,微博都发挥了重要作用,这让传统媒体获得了一条新的发现新闻线索的渠道。不仅传统媒体关注微博,“微博问政”、“微博办案”已经成为全新的政府沟通渠道。2010年11月23日晚,一条“悬赏寻尸全城通缉”的消息首次出现在“厦门警方在线”的微博里。在厦门警方通过微博迅速破获虐杀女童案之后,福建警方纷纷开设官方微博。尽管如此,微博仍是把“双刃剑”。“金庸去世”的故事在微博的世界里并不新鲜;《第六感生死恋》男主角屈克•史威兹已经在Twitter上“死”了好几次,他必须不断出来澄清,告诉大家他还活着。

说微博是“自媒体”也好,或者“全民记者”也好,微博传递的仅是信息,真的信息或假的信息,并不是新闻。新闻的生命就是真实性,传统媒体一条新闻的播发需要层层把关,以确保其真实性。而微博的发出,只能凭借博主自身的判断。当然,微博自身也有着一定的纠错功能,比如“金庸去世”半天之内就被博友证实为假新闻;再如日本大地震中“被死亡”的众多日本漫画家,在自己的微博上展示自己的作品,谣言立刻覆灭。

但是“谣盐”事件中谣言的覆灭就没有那么简单,因为它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从3月15日起,“新浪辟谣”官方微博就在不停地发送辟谣消息。“我们现在是7×24小时不间断地监控、查实”,新浪微博“辟谣小组”成员谭超在接受一家媒体采访时如是说。但人们并不为所动,网友们在疑惑:“各大媒体没有报道的消息就一定不真实吧?”直到3月17日各大传统媒体“国内食盐九成是井矿盐”、“国家存盐充足”的辟谣消息之后,谣言才得以中止。“抢盐”反而成了很多微博调侃的笑料。传统媒体以其权威性和真实性,显示出了强大的公信力。

微博力应与公信力结合

一种传播媒体普及到5000万人,收音机用了38年,电视用了13年,互联网用了4年,而微博只用了14个月。所以有人说:“微博的发展给传播领域带来了颠覆式的变化。”越来越多传统媒体开始启用微博,甚至植入到“两会”报道之中。而作为媒体的微博既要体现微博的时效性和先锋性,又需体现作为媒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但是,假新闻已成为微博的“阿喀琉斯之踵”。怎么治这个“踵”呢?

首先,微博应有其自我审查制度。以CNN的iReport(我报道)为例,你可以在CNN的网站上发表自己的文字和图片,但前提是你需要先进行身份认证和确认,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抑制虚假信息的作用。但是这一制度仍需要完善,因为即使CNN的iReport进行了注册,发现假消息的传播之后,也并没有一个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

其次,微博运营商要谨慎“加V”,名人名博要靠道德约束把好第一道关,担负起社会责任。新浪、腾讯等微博早已开始“加V”,但是,微博之上,所谓名人和意见领袖――这些被网站加了V(身份认证)的名人名博,一旦将未加核实的消息和转发,则会让假消息看起来更像真的,且传播得更加迅速。这就需要名人名博的道德意识和责任意识。凤凰卫视记者闾丘露薇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她的微博拥有超过60万的粉丝,一份地方纸媒的发行量,通常都难以达到这个数字。并且,闾丘露薇坦言,自己对转发的消息非常谨慎,即便是“加V”人士的消息。

再次,新闻记者在微博上也是一名传播者,应时刻不忘自身的职业理念和原则。一名新闻记者,在工作中是新闻信息的传播者,在生活中也是受众,这本身不存在身份的困惑。但是,当记者开设微博的时候,特别是名记者,身份的困惑就出来了。即使他的微博没有以某报某台等的名称出现,人们可能仍会认为他是以记者的身份在说话,甚至认为是某报某台的声音。

微博名言篇5

【关键词】微博实名制;网络谣言;信息安全;表达自由

随着3G时代的来临,微博作为继传统博客、RSS、IM即时通信之外的又一新型网络应用形式,其实用价值越来越突显出来。但是,伴随着微博的兴起,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对于微博这种新型媒体的管理和规范成了当下政府和社会的重要课题,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是微博实名制问题。继北京实行微博实名制以来,在我国掀起了一波微博实名制的高潮。

一、我国网络实名制的产生和发展

中国网络实名制的源头,一般都认为是2002年清华大学新闻学教授李希光在南方谈及新闻改革时提出建议“中国人大应该禁止任何人网上匿名”。2002年4月29日,广州电视台《都市在线》栏目在邀请李希光做了一期访谈节目。谈到网络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时,李希光提出了“人大应该立法禁止任何人匿名在网上发表东西”的观点。他认为网络也应该严格的受到版权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同时网上写东西要负法律责任。”“包括传统媒体,应该提倡用真名,不用笔名发表文章。……利用假名发表东西是对公众的不负责。”

他的这番言论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被称为“李希光事件”。虽然经过了一段时间言辞激烈的争论,但是随后并没有相应的措施出台,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之后李希光自己也称已经对网络实名的话题丧失了兴趣,“禁止网上匿名是非常不现实的,在法律上和技术上都行不通。”

网络实名制最主要是为了防止匿名在网上散布谣言,制造恐慌和恶意侵害他人名誉的一系列网络犯罪。网络实名制是网络文化中争议较大的一种,习惯了在网络这种虚拟空间中生活的民众反对实名制,但同样有网民实名制能有效遏制网瘾,并使网友看到更有责任的言论,有利于建立社会主义信用体系,提高个人信息的准确度,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将更方便安全。

二、微博的含义和特点

微博,即微博客(MicroBlog)的简称,是一个基于用户关系的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平台,用户可以通过WEB、WAP以及各种客户端组建个人社区,以140字左右的文字更新信息,并实现即时分享。2009年8月份中国最大的门户网站新浪网推出“新浪微博”内测版,成为门户网站中第一家提供微博服务的网站,微博正式进入中文上网主流人群视野。

微博具有以下特点:

1.信息获取具有很强的自主性、选择性,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偏好,依据对方内容的类别与质量,来选择是否“关注”某用户,并可以对所有“关注”的用户群进行分类;

2.微博宣传的影响力具有很大弹性,与内容质量高度相关。其影响力基于用户现有的被“关注”的数量。用户信息的吸引力、新闻性越强,对该用户感兴趣、关注该用户的人数也越多,影响力越大。此外,微博平台本身的认证及推荐亦助于增加被“关注”的数量;

3.内容短小精悍。微博的内容限定为140字左右,内容简短,不需长篇大论,门槛较低;

4.信息共享便捷迅速。可以通过各种连接网络的平台,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即时信息,其信息速度超过传统纸媒及网络媒体。

新浪在2013年2月20日了其微博用户的最新数据,截至2012年12月底,新浪微博注册用户数已超过5亿,同比增长74%。微博在反映民意、汇聚民智,信息传播、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微博客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传播谣言和虚假信息、买卖“粉丝”、利用网络进行欺诈等突出问题,损害了公共利益和公众利益,引起网站、用户和公众的不满。

三、微博实名制的含义及实行必要性

北京市2011年12月推出《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规定》提出,“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微博用户在注册时必须使用真实身份信息,但用户昵称可自愿选择。新浪、搜狐、网易等各大网站微博都将在2012年3月16日全部实行实名制,采取的都是前台自愿,后台实名的方式。在7日召开的贯彻《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座谈会上,北京市网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3月16日将成为北京微博老用户真实身份信息注册的时间节点,之后未进行实名认证的微博老用户,将不能发言、转发,只能浏览。

实名制下,微博用户并非“透明人”,而是处于“半隐身”状态。“用户在注册时信息必须真实,但在使用微博时的名称可自愿选择”的这一“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方式一经公布,随即引发网民和专家学者的热议,“前台自愿”可以保证网民的自主选择权、匿名权和创新力,同时也可以继续保持网络内容的丰富性、多样性,“后台实名”则可以约束和警示网民的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的行为,但同时也会引发网民个人信息安全的担忧。

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微博用户规模为3.09亿,较2011年底增长了5873万,增幅达到23.5%。网民中的微博用户比例较上年底提升了六个百分点,达到54.7%。

经过2011年的高速发展,微博已经成为中国网民使用的主流应用,庞大的用户规模又进一步巩固了其网络舆论传播中心的地位,微博正在重塑社会舆论生产和传播机制,无论是普整理户,还是意见领袖和传统媒体,其获取新闻、传播新闻、发表意见、制造舆论的途径都不同程度的转向微博平台,这一因素让微博的个人用户规模在2012年继续维持着较高的增长速度。

当前阶段,与单纯的用户规模增长相比,更值得关注的是微博用户行为的变化。2012年下半年PC端微博用户的活跃度出现停滞甚至下滑,中国互联网数据平台相关数据显示,2012年下半年,微博日均覆盖人数呈现出逐月下降的趋势,从7月1.12亿的峰值下降至12月的0.87亿;日均访问时长也从7月份的峰值1172万小时下降至12月的778万小时。造成这一趋势的原因,一方面因为用户对微博的新鲜感逐渐退去造成使用粘度下降,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用户阅读和发送微博的行为转移到手机终端上,截至2012年底手机微博用户规模达到2.02亿,即高达65.6%的微博用户使用手机终端访问微博,用户行为的移动化让微博成为移动互联网时代最具发展潜力的产品之一。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2年1月16日的《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微博在2011年迅速崛起,微博使用人数在这一年达到24988万人,比上一年暴涨近300%。微博匿名制引发了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降低了网络违法犯罪的成本,为实施网络欺诈,侵犯他人隐私等不法行为提供了空间。二是谩骂恶搞、虚假消息和色情暴力等不道德行为充斥其间,不利于良性微博互动氛围的形成。

四、微博实名制给网络信息传播带来的影响

1.微博实名制给网络信息传播带来的积极意义

首先,微博实名制有效遏制了网络虚假信息的传播。微博用户经过实名制认证后,发表言论变得谨慎,对不和谐内容进行了自我,对未经证实的敏感信息会给予慎重转发,因为敏感信息一旦对他人或社会造成不良影响,转发传播信息的人也要承担相关责任。这样就发挥了网民“自净化”作用,有效遏制了网络谣言的产生和传播,同时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网民的个人素养,增加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微博实名制是增强信任的粘合剂,是建立微博诚信的必经之路,有利于网民在网上诚信发言,有利于营造一个和谐健康的网络环境。

其次,微博实名制使得网络谩骂、诽谤大量减少。因为实行实名制以后,网民在网上就不能任意攻击他人,因为要负责法律责任,而且很容易查到一个人的信息,而同时你自己不会轻易受到别从的攻击,网络环境得到改善。

再次,微博实名制推行后,微博网站内容审查的负担将会减轻,微博网站将会把更多精力用在微博用户体验的开发上,从而更好地促进微博这一新兴媒体的发展,更好地服务广大网民。同时,将给有关部门对不良信息的监管带来方便。

最后,微博实名制有助于提高媒体公信力,有利于营造和谐的网络环境。我国微博都是依托各大网站建立起来的,网民使用微博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获取真实、有用的信息,一旦微博虚假、诈骗信息泛滥,势必影响用户对微博网站的信任度,从而削弱媒体公信力。公信力是媒体的生命。一个充斥着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媒体,是无法得到公众的认可和接受的。微博实名制,从很大程度上对提高微博内容质量和公信度,对维护广大网民的知晓真实信息的权利,起到了正面的作用。

2.微博实名制给网络信息传播带来的不利影响

首先,微博实名制将引发用户对个人信息安全的担忧。2011年年末,CSDN、天涯、京东商城、“YY”语音聊天网、工商银行等商业网站和金融机构数据遭泄露事件陆续在网上传播,经国家有关部门调查,只有CSDN和天涯网遭到窃取用户信息,但也是2009年的“陈年旧事”,其他网站信息未被窃取。但这一被媒体称为“中国互联网史上最大规模的泄密事件”依然让广大网民感到不安。微博实名制要求用户注册自己的真实个人信息,一旦微博网站的用户信息遭到泄露,谁来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一个问题。

其次,微博实名制一定程度上削弱公民的表达与监督自由。微博由于其传播速度、广度等原因,现今已经迅速成为许多社会热点事件真相的第一渠道,网民在行使舆论监督的权利,尤其是对政府官员的腐败、社会不公现象给予及时揭发如郭美美事件、陕西“表叔”事件等的过程中,微博发挥着对公权力监督的重要作用。然而,实名制后网民是否担心被揭露者的打击报复,从而降低参与对公权力监督的热情和勇气?言语安全性的保障度是否会降低,发言者是否多了后顾之忧不敢直言不讳,这种对公权力制约的外在压力是否会受到影响,都值得担忧。

第三,微博实名制将会影响微博平台的商业价值。2011年12月北京市有关部门微博实名制相关规定一经公布,新浪股价大跌逾10%,部分投资者认为,微博实名制会对各大微博网站运营产生影响。微博用户的多少直接影响着微博平台的商业价值,如上所述,部分网民担心实名制会影响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而选择放弃使用或暂时不使用微博,从而削弱平台的商业价值。

五、域外网络实名制状况考察

1.微博实名制在美国“谷歌+”的实行

微博实名制并不是什么新生事物,一些互联网发展较快的国家,在此方面都有所尝试。在美国,全球最大社交网站脸谱和互联网巨头谷歌新推出的“谷歌+”社交服务,“谷歌+”推出了一系列实名认证制,首先对使用明星、公众人物名字的用户及好友数量大的用户进行了身份认证,随后对使用单节或包含符号数字的用户名、所谓“看起来就不像真名”的用户进行了清除。公司董事长埃里克·施密特曾公开表示,如果不同意使用实名就不要使用“谷歌+”。

2.微博实名制在德国的实行

德国最然目前政府并未要求在微博等社交网站推行实名制管理,但是却在这些方面进行探索。挪威发生枪击惨案后,德国内政部长汉斯-彼得·弗里德里希接受德国媒体采访时就提出了“网络实名制”的设想。他认为,像挪威枪击案凶手一样有政治动机的犯罪者可以在网上找到各种极端思想的文章,并通过博客传播这种思想。因此,有必要弄清隐藏在这些博客背后的博主真实身份。按照他的说法,由于极端思想的不断传播,通常不被人注意的单独作案者越来越多,进而为社会安全增加麻烦。

3.微博实名制在韩国的实行

全球范围内,韩国是首个强制推行网络实名制的国家。2003年初韩国就“网络实名制”实施网上大规模民意调查时,反对者的比率高于支持者。但是,后来发生的网络辱骂、恶意“人肉搜索”等“网络暴力”事件,给社会带来冲击,甚至有人付出生命代价。渐渐地,网络实名制的支持者超过了反对者。

网络发展到今天,可以说微博实名制所带来的积极影响巨大,它可以有效遏制网络虚假信息、网络谣言的滋生和蔓延,有利于营造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实名制是大势所趋,当然,如何削弱甚至消除实名制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有关部门应尽快解决的问题。微博实名制下,网民依然可以在个人信息得到保护的前提下,在法律法规范畴内,在理性支配下,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进行网上舆论监督,这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一种建设性力量。

参考文献:

[1]许蕾,尚勤.从微博实名制看我国网络新闻业的自由与规范[J].东南传播,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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