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检查(收集5篇)
农村危房改造检查篇1
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把农村危旧房改造与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相结合,通过政策扶持引导、政府资金补助、农民筹资投入、社会资金帮扶等多种举措,加快农村危旧房改造步伐,逐步改善农村住房条件,提高农村住宅质量和安全水平。
二、目标任务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年省级农村危旧房改造计划的通知》(甘建村〔〕100号),年省上下达我市实施的农村危旧房改造共1200户,其中县1000户,县200户。两县要在4月份正式启动这项工作,11月底前全面竣工。
三、实施对象
长期居住在存在安全隐患的窑洞、简易石板房、土坯房等危房,且无力自我改造的农户。在确定改造户时,要优先选择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和单亲特困户、贫困两女户、困难退伍军人、散居困难归侨侨眷、成年孤儿以及其他贫困户,切实解决好农村经济最贫困、住房最危险群体最基本的居住问题。
四、建设标准和质量安全要求
农村危旧房改造要按照《省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技术导则》和《省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并达到抗震安居的要求。
(一)农房改造设计要按照本地设防标准进行设计。
(二)农房的结构统一为砖木或砖混结构。
(三)需拆除重建的房屋必须按照农房抗震结构基本要求设置上下圈梁和构造柱;需加固修缮的房屋必须针对房屋本身进行有效的结构安全加固。
(四)集中统一建设的农房要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来承担。
(五)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五、资金筹措
今年全市共确定农村危旧房改造1200户,省财政每户补助2000元,市﹑县每户补助2000元,共计480万元,其余资金由农民自筹解决。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市、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能,密切配合,互相协调,落实扶持政策,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期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市、县建设部门要做好规划制定、质量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筹措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并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农村危旧房改造专项工作经费;国土部门要加快建房用宅基地审批和落实旧宅基地复垦、土地整理、减免相关费用等扶持政策;民政部门要配合做好农村困难户危房改造工作;其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落实相关扶持政策,简化程序,减免相关收费。
(二)落实责任制度。县政府是组织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的主体,乡镇政府承担具体建设任务。要逐级建立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分级负责,落实责任。乡镇政府与承建的施工单位或建筑工匠、农村危旧房改造户分别签订建房协议,明确任务、质量、进度及竣工时限。实行县、乡镇政府领导包片、一般干部包户责任制度,确保建房质量和进度。农村危旧房改造要坚持透明公正,严格制度,严格程序,严格管理,严明纪律。对优亲厚友、瞒报虚报,贪污、挤占、挪用、截留危旧房改造资金或建房材料以次充好、施工中偷工减料、建房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存在质量安全隐患,领导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完不成当年改造建设任务的要严肃处理。
(三)明确目标任务。要认真调查,结合实际,客观公正地将改造任务分配到乡村,落实到农户。尽快制定农村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明确实施的时间进度安排、实施程序及步骤、档案建立、统计报表等具体措施,对危旧房改造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管理,确保对象核实无误,资金配套及时,资金管理规范,运行公正透明,工作进度顺利,工程质量优良。建立农村危旧房改造月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报送工程进度、质量管理、资金拨付等情况。
(四)注重规划设计。农村危旧房改造要先规划后建设。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成片集中统一建设与分散建设相结合,拆除重建与加固修缮相结合,高起点、高标准地搞好规划设计。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将改善民生作为危旧房改造工作的中心。在建设模式上力求形式多样、突出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在实施步骤上要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抓重点,攻难点,出亮点,确保通过危旧房改造使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五)确保工程质量。实行质量安全责任制,明确乡(镇)长是农村危旧房改造建设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危旧房改造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加强农村危旧房改造建设的技术指导和服务,解决好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县建设部门、乡(镇)政府要建立质量安全巡查制度,抽调专人深入村庄和农户,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和指导。市上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农村危旧房改造建设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并将建设情况进行通报。
七、验收办法
(一)要按照村镇建设规划和设计图纸以及维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二)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巡查制度,组建巡查队伍,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指导。
农村危房改造检查篇2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二)目标任务。2009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任务是完成陆地边境县、西部地区民族自治地方的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贵州省全部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边境一线团场约80万农村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其中,东北、西北和华北等三北地区试点范围内1.5万农户,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在今年扩大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制定中长期规划,逐步解决农村贫困户的危房问题。
(三)基本原则。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出发,科学合理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要突出重点,厉行节约,帮助贫困危房户改造建设最基本的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卫生的农房,防止大拆大建和形象工程;要坚持农民自主、自愿,政府引导、扶持,落实地方责任,中央适当补助;要整合资源,规划先行,加强相关惠农支农政策衔接;要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二、加强规划编制与资金筹集
(四)编制规划。各地要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农村危房调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按照本指导意见和有关文件要求,组织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和实施方案,将改造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市、县、乡,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
(五)资金筹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补助为辅,并通过银行信贷和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地方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纳入年度预算计划,调整支出结构,增加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所需资金。各试点县要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将抗震安居、游牧民定居、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安居等与农村危房改造有机衔接,提高政策效应和资金使用效益。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捐赠和资助。要通过制定贴息、担保等政策措施,促进金融机构为农户提供危房改造贷款。2009年中央将安排40亿元补助资金,并根据试点地区农村农户数、农村危房数、地区财力差别等因素进行分配,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达。
三、合理确定补助标准和补助对象
(六)补助标准。各地要从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的实际出发,参考农村危房改造方式、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合理确定补助标准。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5000元,在此基础上,对东北、西北和华北等三北地区试点范围内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000元补助。各地可在确保完成改造任务的前提下,结合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等不同情况自行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分类补助标准。
(七)补助对象。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农户。危房是指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八)审核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四、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的基本要求
(九)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危房改造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可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
(十)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特困户,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农房设计建设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
(十一)村庄规划。改造户数较多的村庄,必须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协调整合道路、供水、沼气、环保、扶贫开发、改厕等建设项目,提高项目建设的效益与效率,以危房改造带动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陆地边境一线农村危房改造重建以原址翻建为主,确需异址新建的,应靠紧边境、不得后移。
(十二)建筑节能。东北、西北和华北等三北地区农房建筑节能示范是危房改造试点的重要内容,要点面结合,同步推进。每个试点县至少要安排一个相对集中的示范点(村),有条件的县要每个乡镇安排一个示范点(村)。各地要尽可能采用当地材料和适用技术,研究开发符合农村实际的节能房设计与工法,优化采暖方式,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对研发生产农房建筑节能材料,具有良好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企业,要落实好现行的税收、融资、贴息等优惠政策。要组织农村建筑工匠和农民学习节能技术和建造管理,做好宣传推广。
五、规范项目管理
(十三)资金管理。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资金要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技术服务。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农村了解情况,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集和施工方案,免费发放给农户参考。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组织协调主要建筑材料的生产、采购与运输,并免费为农民提供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服务。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完善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验收。
(十五)档案与产权登记。农村危房改造要一户一档,规范管理。农户危房改造申请、政府补助审批表、改造前后住房资料等要整理归档。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
(十六)信息报告。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省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于今年7月初将改造计划、改造进度、竣工情况、资金安排,以及于明年1月初将年度总结报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各地要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报送三部委。
(十七)监督检查。年度计划完成后,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牵头组织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在一个月内提交检查报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将组织进行抽查。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
农村危房改造检查篇3
一、危房改造工作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
(二)、坚持量力而行、经济实用、美观大方和尊重民族习俗的原则;
(三)、坚持近期恢复改造与长远抗灾减灾相结合、集中改造和分散改造相结合、改善人居环境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五)、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和非现金结算的原则;
(六)、坚持区域性、重点性、整合性、连续性相结合的分配原则。
二、危房改造范围及对象确定
(一)、危房改造对象
1、因暴洪、冰雹、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损坏无法居住的灾民;
2、连灾区、重灾区内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的特困户、五保户、特困计生户和优抚对象;
3、因灾、因贫造成房屋倒塌和严重损坏、丧失劳动力无力建房的残疾户;
4、其他因自然灾害引起的住房困难户。
(二)、建房对象的确定
1、以乡镇为单位,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规划、相对集中、保证重点”的总体要求,深入群众、逐村逐户摸排,反复比较,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真正把最困难、最需要解决住房的对象列入建房范围。
2、严格按照“灾民书面申请、村民会议评议、村委会统一审查上报、乡镇初审、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确定建房对象。残疾人危房改造按上述程序上报后由县残联审批。属特困计生户的应在备注中注明。
3、建房对象的确定、补助标准、数量等纳入乡(镇)村政务、村务公开的内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三)、建房标准、规模及选址
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要着眼长远,立足抗灾减灾,根据当地群众基本住房条件和建房对象常住人口数核定建房标准和规模,原则上应保证每户建房3间以上,每间15—20平方米的规模。房屋结构以砖木、砖混为主,四角有砖柱,面墙为砖墙,其它三面可为土墙,一门两窗的瓦房。设计的房屋要做到坚固牢靠、经济实用,达到当地一般农户住房条件的中上等水平。
危房改造和建房选址要做到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地段,让开水道、风道。残疾人危房改造还要充分考虑到便于残疾人生产生活方面进行选址。
三、危房改造指标分配及补助标准
(一)、建房指标分配
今年全县危房改造指标为401户(其中残疾人危房改造121户)。具体分配指标见附表。
(二)、建房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平均每户按6000元计算,坚持“困难大的多补,困难小的少补”的原则,实行分类补助,不搞平均分配。有条件的乡镇也要积极筹资,努力提高补助标准。危房改造资金不足部分由建房户自筹解决。
四、危房改造时限及要求
(一)、建房时间安排
全县居民危房改造工程从20*年5月开始,20*年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1日至5月10日)为评议初审阶段。经村民提出书面申请(一式两份)和投工及自筹资金情况说明后,由乡镇村组评议初审危改户,提出补助标准,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民政局;
第二阶段(5月11日至5月15日)为复核审批阶段。县民政局对乡镇上报的初审意见调查核实后,提交县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批准建房对象;
第三阶段(5月16日至9月10日)为全面组织实施阶段。由乡镇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搞好检查督促,确保工程质量、数量和进度;
第四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为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工程结束后,各乡镇在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和总结上报有关资料的同时,县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工作组进行检查验收,搞好总结,并请省、市民政部门领导检查验收。
经验收合格的改造建设房屋,统一设置加挂“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标志牌。
(二)、几项要求
1、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要从当地实际出发,依照当地实际经济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结合当地建房习惯和民俗,量力而行,当年建成,当年入住,严禁高标准建房,杜绝负债建房。
2、危房改造所需主要物资应当纳入政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非现金结算,由乡(镇)根据补助标准,按工期、分阶段向建房户供应材料,原则上不向建房户直接发放补助资金。
3、危房改造实行县、乡镇、村工程质量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房工程结束后,如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危房改造资金纳入救灾资金专户储存,专账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5、建立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档案,对家庭基本情况、经济和住房状况;补助标准、补助的建材品种和数量;建房前后的住房照片;残疾户残疾人照片;其他相关手续和资料一式二份,由县民政、残联部门和乡镇完整归档保存。具体应对照附件2《甘肃省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档案》的要求建立完善档案。档案资料不齐全不予验收。
五、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监督力度
(一)、组织领导
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解决民生问题的具体体现。相关部门和有关乡镇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加强领导,切实搞好农村居民危房改造工作。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政府办、民政、财政、城建、国土、林业、监察、审计、残联为成员单位的县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危房改造工作在县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县民政局对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户、专帐、专人管理,做到来往帐目清楚,凭证齐全,手续合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县财政局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建立工程预算决算审批制度,严格按照民政部门提供的用款计划,根据工程进度,安排资金,保证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县城建局提出农村危房改造设计方案;县土地局按照建房规划优先安排和及时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县林业局从方便群众的角度出发,根据实际情况就近、优先安排农村危房改造用材指标;县审计局要对施工决算进行审计,切实保证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县残联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好残疾人危房改造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及时搞好总结验收和有关资料的整理及档案工作。
各有关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县上与责任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并纳入20*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进行考核,保证建房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农村危房改造检查篇4
完成57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
二、实施对象及筛选办法
(一)实施对象
无房或居住在有安全隐患的房屋且无能力建房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户。
(二)筛选办法
1、实施范围按照适当集中与分散照顾相结合的原则确定。由县(市、区)政府确定实施乡镇,乡镇政府确定实施村,村委会初选实施户。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无房户、重度残疾人优先的原则,由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政府按照困难程度倒排序法进行筛选,并经三级张榜公示后(公示中要有省市残联和监督部门的举报电话),逐级报上政府领导小组备案。
三、建房标准及进度要求
(一)建房标准
参照当地农户中等住房水平,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为宜,原则上可对原有危房进行翻修或新建,对筹资特别困难的危房改造户可酌情减小修建面积。房屋建设式样可根据建房户意愿进行设计(尽可能考虑无障碍要求)。
(二)进度要求
5月中旬市上向县(市、区)下达项目任务计划,各县(市、区)确定实施危房改造项目的乡镇、村及危房改造户,并上报实施方案及花名册(须注明二代残疾证号);月下旬乡镇、村及危房改造户做好项目实施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开始组织施工;月份组织中期检查;月底全部完成建房任务,中旬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检查验收,上报项目总结报告;月下旬市残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四、资金筹措与管理
(一)资金筹措。
对570户危房改造户,每户补助17000元,其中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每户补助8000元,省财政每户补助6000元;争取中央专项公益金每户补助1000元,各项目实施县(市、区)财政每户补助2000元。农村危房改造节能补贴试点县应将节能补贴资金优先安排残疾人危房改造户。鼓励各县市区通过整合各类建房项目增加残疾人危房改造户建房资金。动员社会力量筹资筹物,帮工帮料,确保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落实。
(二)资金管理。
按照省政府第次常务会议要求,各项目实施县(市、区)要及时落实配套资金,各县(市、区)要设立专户、预留资金、足额配套,做到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分账管理,杜绝挤占挪用。残联、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配套资金未按时落实到位的,将予以通报,并督促其尽快落实到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上及县市区分别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残联、监察、财政、民政、建设、农村工作办公室(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等部门为成员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职责分工。省残联、省财政厅等部门主要负责下达危改任务计划和补助资金,对项目实施进行检查指导和评估验收;市政府负责指导检查县市区政府抓好项目实施;县市区政府是组织实施危房改造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级实施方案,建立资金专户并落实本级配套资金,审核确定实施乡镇及危改户,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工作。
(三)落实责任制度。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纳入全市各级政府年度重点残疾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逐级签订残疾人危房改造责任书。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检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按照质量和进度要求顺利实施。各县(市、区)残联实行月进度统计上报制度,每月25日前上报进展情况统计表,市残联每月30日前汇总后报省残联及市政府办公室,并统一组织开展检查抽查,根据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将有针对性地进行通报。
(五)严肃工作纪律。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要求,严格程序,严格管理。对发生优亲厚友、虚报瞒报、挤占挪用资金、质量低劣、存在安全隐患等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要进行问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送交司法机关查处。
六、检查验收
(一)检查验收标准(100分制)
1、县市区政府成立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10分)
2、制定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5分)
3、出台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如减免危改对象的土地、建设、林业等方面的各种规费)。(5分)
4、配套资金落实,整合其它建设项目资金,动员社会帮工帮料。(10分)
5、危改对象底数清楚,筛查危改对象公平、公正、公开,无优亲厚友现象。(10分)
6、有规范的建房平面图,尽可能考虑无障碍设计要求,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达到当地农户中等水平。(5分)
7、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列入政府重点残疾人工作目标责任书或为民办实事计划。(5分)
8、建立危房改造资金专户,管理使用符合规定要求,无违规违纪现象。(10分)
9、资料完整,档案齐全;数据录入准确,上报及时;产权明确,悬挂标识。(10分)
10、如期完工,质量达到省上有关检查验收标准。(30分)
(二)检查验收办法
1、组织领导。市上检查验收由市残联协调财政、建设等部门组织实施,县市由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检查验收。
2、验收方法。检查验收自下而上进行,县级入户检查验收率要达到100%;市级入乡抽查率不低于50%,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进行整改或重建,确保建房合格率达到100%。
3、验收时间。市级和县级检查验收应在危改任务完成后20日内完成。
4、总结报告。县级检查验收结束后,于10日内上报项目实施情况工作总结;市级检查验收结束后,于11上旬向省残联和市政府上报项目实施情况工作总结。
七、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残联
农村危房改造检查篇5
一、改造范围
辖区内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优扶对象及个别特困户,现居住的房屋经市有关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房的,共计118户。
二、改造方式
纳入危房改造范围的房屋,必须服从村镇规划,否则,不予改造。改造的方式有以下三种:
1、修缮加固
房屋主体结构不变,通过更换窗门、檩条、屋梁、碎瓦、苇箔、檐橛,倒檩后重新上瓦、加固墙体,恢复危房的安全居住功能。此类共计43户。
2、拆除重建
对违反村庄规划或者坍塌、墙体严重损坏无法使用的房屋,由村集体或者其亲属负责,确保每户有两间配套、符合标准的房屋居住。此类共计45户。
3、空闲房安置
对于无法居住或者严重违反村庄规划的房屋,也可由村集体租赁或者购买村民闲置房屋,对危房户安置。此类13户。
4、配建安置
对于村内五保户,户屋已无法居住,村集体又无能力进行修建的,由镇政府扩建镇敬老院,统一安置。此类共计17户。
三、改造程序
1、住户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住户向村委提出书面申请。
2、村委申报。村两委严格资格审查,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在村中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
3、镇政府审查。按照条件对辖区各村申报材料严格审查,对鉴定为危房改造的,组织专业人员现场办公,逐户提出改造方案,确定应拨付的资金数额。
4、施工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危房改造项目用地、规划等审批手续,并组织有资质的建筑工匠对危房进行新建和修缮,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5、方案审批。镇政府将危房改造方案报市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并申请上级拨付改造资金。
6、档案管理。危房改造做到一户一档,农户危房改造申请、政府补助审批表、改造前后住房资料等整理归档。
四、改造时间安排
1、年9月25号以前,召开危房改造村庄三职干部会议,会议现场安排在镇杜戈庄村。会议将结合实物,部署危房的改造方式、目标要求、资金拨付、检查验收等事项。
2、11月10日前,各村根据实际,认真完成危房改造任务。达不到目标要求的,不列入今年的危房改造范围。
3、11月12日至30日,镇政府逐村对改造的危房进行检查验收。
4、迎接和两级检查验收,不达标准的,不予拨付资金。
-
关于给母校感谢信范文八篇
给母校感谢信篇1亲爱的母校以及亲爱的老师:经过您三年的培养,我在今年的中考中如愿的考上一中并且得到了学校的奖励,特此向我的母校、我的恩师及全校教职工表示衷心感谢!感谢母..
-
写给母校的感谢信范文收集五篇
写给母校的感谢信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我是_______,现委托_______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领取商标数字证书。请予以接待!谢谢!申..
-
写给母校的感谢信范文10篇
写给母校的感谢信篇1敬爱的'母校领导:我们是学院第三届院学生会08届的毕业生,大学毕业生写给母校的感谢信。本月13号是我们的毕业典礼,母校的点点滴滴犹在眼前,非常感谢母校给..
-
编导专业面试自我介绍范文
编导专业面试自我介绍范文篇1尊敬的各位老师:您好!我的考号是XXXXXXXX.我来自炎黄故里河南XX.中原自古多才俊,在这块人才辈出的热土上,我接受了XX年的优秀教育。我骄傲,因为我..
-
文员简历自我介绍范文收集6篇
文员简历自我介绍篇1本人虽然年龄较小但不缺乏稳重性格开朗有活力。侍人热情。真诚。工作细心认真负责。有很强的组织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对于客服、销售有很大的兴趣。有..
-
文员简历自我介绍范文五篇
文员简历自我介绍篇1本人热爱生活,性格开朗活泼,乐观向上,乐于助人,乐于进取,积极勤奋,有团队精神,拥有充实的专业知识,也有独立的思维能力,工作态度认真,乐于与人交往,对艺术有着浓厚..
-
文员简历的自我介绍范文8篇
文员简历的自我介绍范文篇1本人性格开朗与人处事融洽,对工作善始善终,能承受日益严重的竞争压力,并能在成功与失败中完善自己。活泼开朗、乐观向上、适应力强、勤奋好学、认真..
-
文员简历自我介绍范文8篇
文员简历自我介绍篇1本人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在众多的求职者中,我或许不是最优秀的',但好学上进、双手勤快、踏踏实实的我定是最努力的,我不是高IQ(智商)的,但我..
-
校园足球培训方案 校园足球培训
篇一:校园足球师资培训计划校园足球师资培训计划为全面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抓好青少年足球,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指示,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