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文化概论(收集5篇)

daniel 0 2025-09-17

汉字文化概论篇1

要真正弄清楚每一种类型的语言结构,还需要弄清楚语言结构单位的性质,因为它凝聚着语言结构的基本特点

。汉语是语义型语言,它的基本结构单位是“字";印欧系语言是语法型语言,它的基本结构单位是“词"。

不同语言之间虽然可以找出一些共同的普遍特征,但基本结构单位不能“张冠李戴"。近百年来的汉语研究,

特别是其中的语法研究,把“字"逐出语言而代之以词和语素,这在方法论上无异于“张冠李戴",使汉语的

研究出现了一种特有的“印欧语的眼光"。要摆脱这种“眼光"的束缚,还得从“字"开始,研究它与语言结

构的关系,就汉语论汉语,从中总结相应的理论和方法,以便为汉语的研究探索一条新的途径。

一、“字"和汉语结构的基础

语言是现实的编码体系。一种语言如何将现实编成“码",使之成为语言的基本结构单位,这与该语言社

团的思维方式有关。印欧语社团的思维的基本形式是概念、判断和推理,它的基本精神是抽象和推导,采用下

定义的方法把一个个概念说清楚。印欧系语言的结构基础与这种思维方式有密切的关系,大体的情况是:词对

应于概念,句子对应于判断;概念要接受判断规则的支配,与之相应,词的结构要受特定句法规则的制约,具

有能机械地适应句法位置的变化而变化的机制,即有特定的形式标志去表示结构单位之间的横向联系。推理由

于是由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前提)推出新判断(结论)的过程,语言编码的规则可能与它的关系远一点,

而篇章结构的特点则与它的关系较为密切。

把印欧语的结构基础与概念、判断、推理的思维形式联系起来考察,人们可能不以为然,但只要看一看印

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的诞生和发展就可以清楚地了解这一论断的根据。现在流行的语法理论首先是古希腊的哲

学家柏拉图、亚里斯多德等建立起来的,特别是亚里斯多德的语法理论对后世语法学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为什么是哲学家首先对语言研究感兴趣?这恐怕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与特定的编码视角、编码方式有着内在

的联系。希腊语有丰富的形态变化,亚里斯多德根据这种语言的结构特点把现实分为十大范畴:实体(substan

ce)、性质、数量、关系、地点、状态、情景、动作、被动、时间,其中“实体"是本质,其他九个范畴是偶

有的属性(accidents),是用来表述实体的。在逻辑判断的结构中,实体最主要的特征是主体(subject),从逻辑

上说就是主词(subject),别的偶有性范畴都是表述这个主词的,因而是它的宾词(predicate)。句子的结构规

则和逻辑判断相对应,主词在语法中的反映就是主语(subject),能充当主语的词是体词(subsantiveword)或

名词;宾词在语法中的反映就是谓语(predicate),能充当谓语的词是动词(包括后来分出来的形容词);主语

和谓语之间由一致关系相联系。这一逻辑理论体系以希腊语的结构为根据,而它又反过来成为印欧系语言的语

法理论的基础。有人说,亚里斯多德如果说的是另一种不同于希腊语结构的语言,他就会创立另一套逻辑理论

体系,这很有道理。lyons(1979,270-274,334-344)曾对上述问题进行过具体的分析,读者可以参看。总之,

这一理论体系抓住了印欧系语言编码机制的核心,因而它的基本精神一直延续到现在。由一致关系相联系的“

主语-谓语"结构是这一语法理论体系的“纲",构成印欧系语言的结构基础;词的结构和功能都只是这个“

纲"上的“目",一切特点都受这个“纲"的控制。比方说,词的句法活动范围与句法结构位置存在着规律性

的联系,因而功能单纯,可以据此进行词类的划分(出现在主宾语位置上的是名词,谓语位置上的是动词,定

语位置上的是形容词,等等);由于一致关系的要求,词的结构也就相应地形成了一套能随句法结构位置的变

化而变化的形态体系和词根加前、后缀构词的派生法构词体系(徐通锵,1991,56-59)。这些特点

概括起来就是:句子是一种封闭性的结构,只要是一致关系所联系的主谓结构就是一个句子;句法结构单位的

语法特征突出,无论是构词、变词还是造句,都可以用一定的语法规则加以控制。

汉语的编码机制与印欧系语言不同,因为汉人的思维方式不同于印欧语社团那种以概念、判断、推理为基

本形式的三段论,而是一种“比类取象"的过程。“象"是我国古代的一个哲学概念,指现实现象,“圣人有

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易传·系辞上》)。每一种“象"都同某一类实

体相联系,既表征实体本身的特征,也表征实体之间的各种关系,并通过关系来确定实体的性质。解释“象"

的方法多取定义式的说明,如“山大而高,崧;山小而高,岑;锐而高,峤;卑而大,扈"(《尔雅·释山》

),而解释“象"与“象"之间的关系大多不用判断性的定义,不用推导,而用比喻,一种“象"通过与另一

种差别很大的“象"的比较,找出共性,把握实质,即在不说出“象"的本质特征“是什么"的情况下去把握

“象"的本质,古人所说的“援物比类"就包含这种意思(王前,刘庚祥,1993)。如果以印欧语社团的

思维形式为参照点,那么汉语的“象"大体上相当于概念,而“援物比类"的“比类"则相当于推理;这里没

有与判断相当的思维单位,这可能是汉语的句子结构根本不同于印欧语句子的结构的一个深层原因。下面为了

便于理解和行文,“象"仍以概念名之。以这种思维形式为编码的基础,汉语的结构基础自然会产生一系列不

同于印欧语结构的特点。和“象"相对应的语言形式是“字",和“比类"的思维形式相对应的是“因字而成

句"(《文心雕龙》)的句。由于汉语中没有相当于印欧语的“判断"那一级的思维形式,因而在“因字而成

句"时没有固定的结构模式的限制,可以自由地、开放性地表述所要表达的意思,使句子呈现出一种开放性的

特点,不象印欧系语言的句子必须限制在一致关系的框架之内。

“字"是汉语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结构单位,它与印欧系语言的“词"不同,具有自己一系列特有的特点

。这可以概括为:结构简明,语法功能模糊,表义性突出。“字"的结构简单而明确,是一个以“1"为基础

的“1×1=1"的层级体系,或者简单地说,它是表达一个概念(意义单位)的一个音节,形成“一个字·

一个音节·一个概念"的一一对应的结构格局(徐通锵,1991)。这是汉语的结构基础,各个结构层面(

语音、语义、语汇、语法的结构特征都交汇于此,因而每一个层面的研究都得以“字"为基础。正由于此,“

字"的含义广泛,所指模糊而不定,既可以指它的书写形体(如“说文解字"),也可以指一个音节(“吐字

清楚"“字正腔圆"),还可以指音义结合的语言结构单位(如《文心雕龙》的“因字而成句,积句而成章"

等),甚至还可以兼指以上各项内容。总之,“字"在它的简单的结构中隐含着复杂的内容,过去把它仅仅看

成为一种文字单位是没有根据的。其次,作为语言的一种基本结构单位,它缺乏印欧语的“词"那样的语法特

征,既没有和句法结构位置的固定性联系,也没有表示语法功能的形态性标记,因而其语法功能模糊而隐蔽,

无法根据特定的句法模式进行功能性的分类。例如“图"字,根据《汉语大字典》提供的线索,它有12个义

项,其中有些义项的功能相当于印欧语的名词(地图、版图),有些相当于动词(绘画、描绘;思虑、谋划等

),有的相当于形容词(图片、图像)。应该把“图"归入哪一个词类?很难说。汉语的词类问题所以一直得

不到有效的解决,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此。第三,和“语法功能模糊"这一点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字"有顽强

的表义性,这恐怕是“字"的一种本质特点,是语义型语言的一种内在结构基础。这一点人们颇多疑虑,需要

在这里进行一些重点的分析。

“字"的表义性特征以往多注意形声字之类的结构,缺乏语言的分析,这或许是把“字"归结为文字问题

而产生的一种不良结果。形声字代替假借字而成为汉语最重要的一种书写形式,固然可以从一个侧而反映“字

"的表义性的语言特点,不过它究竟是一个文字问题,不宜作为根据来证明“字"的表义性。汉语中借字(借

词)的命运与印欧语系语言的借词很不一样,可以从侧面说明“字"的表义性特点。

借词是音、义都借自外语的词,是两种语言相互接触的产物。鸦片战争后,西学东渐,在社会生活中出现

了大量新事物和新概念,表达这些事物和概念的外语词也渗入汉语,这样就发生了两种不同类型的语言的碰撞

和矛盾。汉语一直采取“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对待外来词的“入侵",尽可能采用意译法,只借用其

概念而扬弃它的语音构造和语素组合成词的那种语法构词规则,坚持“字"的表义性;如果一时找不到合适的

意译化方法,就暂时采取音译,而后再换之以意译,象telephone由“德律风"而改为“电话",microphone

由“麦克风"而到“扩音器",band由“版克"到“银行",cement由“门汀、士敏土"而“水泥",piano

由“披亚诺"而“钢琴"等等,都是先音译后意译的具体例子。《辞源》出版于1915年,吸收西方语言的

外语词计2431条;《辞海》出版于1937年,吸收外语词计12879条。根据耿军(1990)的统

计,大体情况如下:

《辞源》

借词30512.56%

专词118748.82%

意译词93938.62%

《辞海》

借词

521840.51%

专词

意译词766159.48%

“专词"指人名、地名等,必须音译。意译词的比重,《辞海》明显高于《辞源》,这可以从一个侧面反

映汉语社会对外来词的改造方向。有些难以意译的外来词就尽可能设法进行汉语化的表义性改造。印欧语的词

是多音节的,汉语往往就只取其第一个音节,再配以一个加上意符的汉字,使之汉语化,这里尤以化学名词最

为突出,例如,magnesium(镁),natrium(钠)等等。这种汉语化的改造办法由来已久。汉、魏、晋、南北

朝时期,佛教传入我国,由于翻译佛经的需要,汉语从梵语和中亚的一些“中介语"(如吐火罗语等)借入大

量词语,由于语词结构上的矛盾,汉语就对它们进行了汉语化的改造。如“佛"借自梵语,原文为buddha,音

译为佛陀、佛驮、浮图…,bud-仅为其中的一个音节,本身没有任何意义,由于“佛陀"之类的音译词不合汉

语“一个字·一个音节·一个意义"的强制性对应习惯,不利于复音词的构成,汉语社会就把buddha这个词的

意思归入bud-这个音节,译为“佛",使之汉语化,尔后再以此为基础造出“佛土"“佛法"“佛像"“佛身

"“佛经"“立地成佛"之类的字组,使之消除外来的痕迹。这是汉语改造外来词,使之意译化的一种重要方

法。上述这些方法的核心只有一个,就是坚持“字"的表义性,反对把它降格为一个纯粹音化的符号。这是汉

语为使外语的结构适应自己的结构特点而进行的一种调整。印欧系各语言之间的借词由于语言结构类型的一致

,因而借用很自由,基本上只需要进行字母的对应转写就可以把另一种语言的词借进来,不需要进行原则的调

整。这与汉语的意译化方法相比较具有天壤之别。汉语的特点就是在这种不同类型语言的结构撞击中显现出来

的,这可以使我们清楚地看到“义"在汉语结构中的地位。汉字的发展始终坚持它的表义的趋向(王宁,19

91,73),这正是它适应汉语的结构特点的反映。汉字忠实地记录了汉语的结构。所以,“字"的一个基

本特点就是它的表义性,这是语义型语言的结构基础,也是语义型语言的一种最基本的结构单位。汉语的研究

应该以“字"为基础去探索它的结构。

前面的比较与分析说明,印欧语的基本结构单位“词"和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字"之间存在着一系列原

则的差异,其集中的表现是:“词"的突出特点是它的语法性,受一致关系以及与此相联系的结构规则的支配

,而“字"的突出特点是一个音节和一个概念(意义单位)的一一对应的强制性和它的顽强的表义性。基本结

构单位是语言结构的最活跃的细胞,它们之间的差异正是不同类型的语言具有不同结构特征的集中体现,我们

应该循此去研究语言的结构,对具体的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

二、汉语中的“字"和“词"

“字"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那还有没有词?这个问题很复杂,很难用一两句话来回答。“词"是印欧

系语言的基本结构单位,问汉语有没有“词",实际上是在用印欧语“词"的标准来衡量汉语的结构单位。由

于语言是现实的编码体系,不同的语言只是采用不同的方式对相同的现实进行编码,因而相互之间可以进行代

码的转换。以“词"为视角考察汉语的结构,自然可以找出相当于“词"的语言现象;不过应该注意的是,即

使在汉语中找出类似印欧语word那样的“词",它也不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而只是一种辅助性的结构单位

,而且它与印欧系语言的词的性质和特点也不完全相同。人们可能会说:这是奇谈怪论,而我们认为这正是汉

语的实际情况。

作为语言的结构单位,传统的汉语研究只有“字",没有“词";“词"这个字只是指“意内而言外也"

(《说文》),既与“字"的意思无关,也与现代语言学的word之类的单位无涉。词是《马氏文通》所开创的

汉语语法研究从印欧语中移植进来的一种舶来品,在汉语中没有根基。在这方面论述得最清楚、最科学的是赵

元任(1975,233-234),认为印欧系语言的word(词)这一级单位“在汉语里没有确切的对应物

"。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已经在《“字"与汉语的句法结构》一文中讨论过,这里不再重复。汉语中没有“词"

,但又有象“词"那样的语言现象,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去研究“词"与“字"的关系。赵元任说“汉语中没

有词但有不同类型的词概念",这“词概念"指的是“音节词"(字)、“结构词"(语法结构单位)之类的

东西,不过我们这里想根据概念这个“词"的本来意义来了解“词概念",并借用赵的论断来讨论“字"与“

词"的关系。“词概念"是无形的,它需要借用一定的物质形式才能表现自己的存在。那么这无形的“词概念

"寄托在哪里?就寄托在“字"的义项和“字"的结合之中,象前述的“图"字的各个义项就隐含着类似印欧

语的名词、动词和形容词功能的词。现在很多语言学家都已在自己的研究实践中意识到了这一点,认为“多义

项动词应看作不同的词"(马庆株,1989,168),“一个字可以代表不相干的若干词“(孙景涛,1

986,32)。但“字"的意义范围是模糊的,连续的,而义项是对模糊的、连续的义域进行离散化分析的

结果,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不同的字典对同一义域的不同处理就可以清楚地说明这个问题。这可以从一个侧面

说明“词"不能代表“字"而成为汉语的一种基本结构单位。

“字"通过结合而构成的字组(特别是其中的固定字组),其作用大体相当于一个“字"。这是汉语在演

变中为减少“字"的数量而又要保持和丰富语言的表达能力而进行的一次重大的自我调整,以使保留下来的“

字"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它的编码功能。象表示“黑色"意思的“字"在上古时期有98个之多(张永言,1

984),现在常用的只留下“黑"等少数几个字,通过与有关字的结合构成字组去表达各种与“黑色"有关

的意思。这种增加“字"的长度以减少“字"的个数的自我调整的客观效果是为词概念找到了一种较为客观的

表现形式,这就是现在一般所说的“复音词"。如果说,一个“字"中可以隐含着几个不同的“词",那么“

字组"就可以以“字"的某一个义项或语义特征为基础把语言中与此有关的“字"拉过来,彼此相互注释,相

互限制,构成一个语义明确、功能相对单纯的“复音词",使原来隐含在义项中的词概念明确化和离散化。如

果仍以前述的“图"字为例,那么,“地图、版图、海图、挂图"等是“职方氏掌天下之图以掌天下之地"(

《周礼·夏官·职方氏》)中的“图"的意义的复音化和语词化;“图案、图像、图形、草图、按图索骥"中

的“图"是描绘出或印出的形象"(《玉篇》:“图",画形也")这一意义的散离化和复音化;“图存、图

谋、徐图、雄图"等则是“图"的思虑、谋划"意义(《说文》“画计难也")的具体化和语词化;“贪图、

妄图、希图、试图、企图"等是“图"的“设法对付、谋取"义的明确化,等等。这样,字组中的“字"通过

相互注释、相互限制就使“字"的广泛而模糊的含义比较明确和离散,隐含在义项中的“词"也由潜在而变为

现实,以往把复音词的大量产生归因于语音的简化,认为是为了避免同音的干扰而创造复音词。这两者之间可

能有联系,但不一定有直接的、内在的联系,近代北方话的发展可以为这一论断作出明确而有力的注释。吕叔

湘(1963,21)在谈到这一点的时候明确提出:“北方话的语音面貌在最近几百年里并没有多大变化,

可是双音词的增加以近百年为最甚,而且大部分是与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有关的所谓‘新名词’。可见同音

字在现代主要是起消极限制作用,就是说,要创造新的单音词是极其困难的了。"复音词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恐

怕需要从减少字数而增强保留下来的字的编码能力的关系中去理解,它是我们探索汉语语义发展规律的一条重

要途径;同音字的大量产生是这一过程所产生的“果",不是“因"。

“词"不管是寄托在“字"的义项之中也好,还是通过“字"的结合而形成的复音词也好,都得以“字"

为基础;没有“字",就不会有“词",这或许可以成为对赵元任的“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字’是中心主题

,‘词’则在许多不同的意义上都是辅助性的副题"这一论断的一种注释。不过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我们通

过这些办法找出来的“词"和印欧系语言的词不是一个东西,它们之间存在着一些原则的区别。

第一,印欧系语言的word受句法一致关系的支配,因而其语法功能是有定的,可以据此进行名词、动词、

形容词的划分,而汉语的词以语义规律为基础,与语法规律为基础,与语法规则无关,因而它的句法功能,妙

用“主语一谓语"框架的结构标准来徇,是无定的,无法据此进行词类的划分。汉语的“词"的语法功能还得

以语义为基础去分析,不能和印欧系语言的word混为一谈。第二,从结构上说,word在印欧系语言中是一种离

散的、现成的结构单位,与语素、词组的界限大体上是清楚的:语素没有重音,词只能有一个重音,而词组则

有几个重音,而汉语中散离的、现成的结构单位是“字",而不是词(吕叔湘,1964,45),“字"与

“词"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一个“字"中隐含着几个词固然难以确定,就是依据“字"的组合而构成的“字

组"(词),它与“字"的界限也是模糊的,呈连续的分布状态。汉语的结构基础,简单地说,就是“一个字

·一个音节·一个概念"的一对一的对应,我们如以此为视角,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字"和“词"之间的连续

统(continum)。请比较:

(附图[图])

这里只分析到二字组。三字组(“红通通")、四字组(“稀里哗啦")由于涉及到其他一些问题,这里

从略。“看书"作为一种非词的二字组放在这里,以便比较。着眼于“一个字·一个音节·一个概念"的--

对应的结构格局,就可以发现“词"的语音形式的一种连续统式的分布,如果把方言中的所谓z变韵,d变韵,

嵌1词之类的现象都收集起来进行分析、排比,在这个连续统中还可以插入其他的类型。根据这种连续统式的

分布状态,“字"与“词"的关系或许可以概括为如下的规律:字组(这里含单字,把它看成为一种特殊类型

的字组)越短,它的语义越广泛、模糊,其中可能隐含的义项就越多,因而它的语义功能也就越复杂,可能代

表的词也就越多;反之,如果表达一个概念的字组越长,则它的语义越明确,其中可能隐含的义项就越少,语

义功能、句法功能也就越单纯,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样的长字组只能有一个意义、一种功能。这种字组

的长度与语义功能、句法功能的明确性的反比关系顺着连续统而渐次发生变化,这也是汉语的“词"难以确定

的一个重要原因。

这两方面的区别足以说明,汉语的“词"和印欧系语言的word实际上不是一种性质的结构单位:word受句

法一致关系及其相关规则的支配,而汉语的词则受语义规律的制约;把由“字"的结合而构成的“词"叫做“

字组"或“固定字组",恐拍比叫做“词"更确切、更合适。不过“词"这个概念现在已颇为流行,可以因循

旧贯,因为重要的是“确定介乎音节词(指“字"--笔者)和句子之间的那级单位是什么类型的,至于把这

些类型的单位叫做什么,应该是其次考虑的问题"(赵元任,1975,240)。

汉语的“词"以表义性的“字"为基础,没有“字"也就不会有“词",不管是认字的还是不认字的,都

知道“字"是什么东西,而“词"则是需要经过专门的训练之后才能掌握的结构单位。赵元任说“字"是中国

人心目中的“中心主题",而“词"则是在许多不同意义上的辅助性的副题,这一论断是非常正确的。什么是

“中心主题"?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就是语言的结构本位。汉语是一种以“字"为结构本位的语言,语言研

究如果能紧紧扣住这种结构本位,并以此为基础吸收国外语言学中于我有用的理论和方法,就能使汉语的研究

水平向前发展一大步,其最有力的证明就是“五·四"前后开始的汉语音韵研究和方言研究。高本汉在研究汉

语音韵时没有偏离“字"这一结构本位,而是用历史比较法、内部拟测法这些新的理论、新的方法来改进这种

结构本位的研究,因而为汉语音韵的研究开创了一个新时期(徐通锵、叶蜚声,1980,1981)。汉语

方言的调查和研究兴起于结构语言学的兴盛时代,而其奠基人就是结构语言学派的权威学者赵元任,但是他没

有照搬结构语言学的语言调查的理论和方法,而一切以“字"为基础,并于二十年代编成《汉语方言调查表》

;有了这个字表,我们就能照字记音,进行方言结构规律的研究。直至今天,这本字表仍旧是我们进行汉语方

言调查和方言研究的一本必不可少的手册。方言连读变调的研究现在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这也是以“字"

为单位进行研究的,讲“二字组"“三字组"的连读变调,从来不说“语素与语素"的连读变调。这种以“字

"为基础的理论和方法使汉语方言的研究取得了开创性、突破性的进展。这些领域虽有很多争论的问题,但从

来没有发生过要不要以“字"为基础的争论,这说明它们的研究方向没有偏离汉语的结构本位,因而其研究成

果都比较成熟。语法研究的情况截然相反,它抛弃了“字",而以印欧语类型的词为基础,这就偏离了汉语的

结构本位,因而引起了一系列问题的争论。

三、以词、语素为结构单位的汉语语法研究和汉语研究中的“印欧语的眼光"

汉语的语法研究为什么会偏离“字"这种结构本位?这与学术研究的传统和语言研究对象的变化都有密切

的关系。传统的汉语研究以“字"为本位研究文字、音韵、训诂,不研究语句的结构;以书面语为研究对象,

而不管在魏晋时期就已开始发展起来的、与文言文不一致的口语。这两点与社会发展的需要距离越来越大。鸦

片战争以后,社会要求言文一致,要求研究一直被认为是不登大雅之堂的白话文,“所望吾国好学深思之士,

广搜各国最近文法之书,择取精义,为一中国文法,以演明今日整理之言语"(孙中山,1918)。社会发

展的客观需要和我们自己又没有相应的研究传统,就只能到印欧系语言的研究中去找理论、找方法,因而从《

马氏文通》开始的中国语法学就用印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来观察汉语,使汉语研究中出现了一种特有的“印欧

语的眼光"。

什么是“印欧语的眼光"?朱德熙(1985)认为它就是“把印欧语所有而为汉语所无的东西强加给汉

语"。但是,什么是“有"?什么是“无"?这里没有一种客观的鉴别标准,不同的人完全可以作出不同的理

解。所谓“眼光",实质上就是观察语言结构的一种宏观的观察点,与编码的特定视角有关,因此确定“眼光

"的客观标准应该是语言的结构常数或结构关联的基点。印欧系语言的结构常数“1"在句法层面,由“1个

句子=1个主语×1个谓语"的“1"控制着整个语言的结构(徐通锵,1991,56-59),因此“印

欧语的眼光"的具体内容可以概括为:以词为基本结构单位的“主语-谓语"的结构框架和与此相联系的名词

、动词、形容词的划分。汉语研究舍“字"而取“词",实质上就是要以这一套理论体系为观察点来改造汉语

的结构,使之适合于印欧系语言的结构框架。《马氏文通》开始形成了这种“眼光",但由于它与语言事实有

矛盾,因而其后不久人们又想摆脱这种“眼光"束缚陈承泽,1922,14)。汉语的语法研究就是在这种

束缚和反束缚的矛盾和竞争中发展的,而矛盾和竞争的焦点之一就是如何处理词和与此相关的问题。《马氏文

通》是字、词并用,“字"指结构单位,而用“词"指结构单位的功能,说明它还没有完全摆脱传统的汉语研

究的影响。完全抛弃“字"而改用“词",始自黎锦熙(1924,2-3)的《新著国语文法》,认为“文

法中分别词类,是把词作单位;不问他是一个字或是几个字,只要是表示一个观念的,便叫做词",“词就是

说话的时候表示思想中一个观念的‘语词’。"从此以后,“字"就被逐出语言的研究,清除了用“印欧语的

眼光"来观察汉语的一个障碍。为什么“《新著国语文法》的英文法面貌颇浓厚、颇狰狞"(黎锦熙在解放后

为该书写的序言)?这与“词"观念的确立是相互呼应的。这些研究在方法论上偏重于模仿,不大注意汉语本

身的特点,难以满足汉语研究的需要,因而在三十年代引发出一场文法革新问题的讨论,强调汉语特点的研究

。这次讨论很有价值,是试图摆脱“印欧语的眼光"的束缚的一次尝试,虽然由于各方面的条件不成熟,“摆

脱"的意识也还比较薄弱,没有找到解决词类问题和词类与句子成分的关系问题的办法,但为四十年代的汉语

语法研究进行了必要的理论和思想准备。四十年代以王力、吕叔湘和高名凯为代表的汉语语法研究比较强调汉

语的特点,在某些方面已经突破了“印欧语的眼光"的束缚而取得了一些重要的成果。这主要是:句法结构的

研究已突破印欧语的动词中心说,分出名词谓语句、形容词谓语句和动词谓语句三种类型;在动词谓语中提炼

出连动句和兼语句,突破了印欧语的句子只许有一个主语、一个定式动词的结构格局;词类问题的处理也已根

据汉语的特点出现了一些松动的办法;比较强调句法语义的研究,等等。当然,每本著作的情况不完全相同,

但这些想摆脱印欧语语法理论束缚的趋向是有积极意义的。五十年代的语法研究发生了两件大事,一件是主宾

语问题的讨论,一件是词类问题的讨论。这两次讨论都主张根据汉语的特点用新兴的结构分析法来研究汉语,

反对用“印欧语的眼光",来观察汉语的结构(特别表现在词类问题的讨论上),反对语言分析中的语义标准

。这些对促进汉语的研究很有意义,避免简单地用汉语的事实给西方的语法理论作注释,不过在反对用“印欧

语的眼光"来观察汉语结构这一点上却有一些讽刺意味,因为它批判了这一种“印欧语的眼光"(例如汉语实

词因没有形态变化而不能分类),却为另一种“印欧语的眼光"的流行和发展开辟了前进的道路,或者说,在

批判表层的“印欧语的眼光"的过程中却又深化了深层的“印欧语的眼光"。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第一,谓

语中心,这是对印欧系语言动词中心说的一种改进,“连动"和“兼语"统一为“连谓",使句子的结构更符

合“主语-谓语"结构框架中的只许有一个主语、一个谓语的标准。第二,用语素代替词号作为汉语语法结构

的基本单位,把汉语完全纳入结构语法的框架中去研究。这恐怕是“印欧语的眼光"的一种更深沉、更本质的

反映。如果说“汉语中没有词但有不同类型的词概念",那么汉语中不仅没有语素这种单位,而且连这种概念

也没有。可能有人会说,“字"就是语素。否!它们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语言现象。第一,语素基本上是一种线

性结构,不含非线性的因素:不能有重音,不是语言对现实进行编码的基本单位,即使是词根,没有相应词缀

的配合,也无法实现编码的功能;ablaut之类的元音变换(如bring-brang-brung中的i-a-u)是非线性的,但很

难把这种“变换"看成为语素,ia模式分析这类问题的失败经验(hockett,1945,99-105)已为

此作出了充分的反面说明。和语素相反,“字"是一种非线性结构:“字·音节·意义(概念)"之间存在着

强制性的一对一的对应关系,“声调的使用使得同样复杂程度的单位占比较短的时间"(赵元任,1973,

93),“字"是汉语对现实进行编码的基本单位。第二,语素的功能单纯,只是词的结构要素或表示词的某

种特定的句法功能,而“字"是汉语结构的枢纽,是语音、语汇、语义、语法的交汇点,因而是各个层面的基

本结构单位。第三,一个“字"中可以包含若干个不同的词,而语素绝不可能有这样的结构。“字"与语素实

际上是不能进行类比的两个不同类型的范畴。把语素作为汉语语法的基本结构单位,实际上就是把汉语中不存

在的东西作为结构单位,以此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语法体系可能很精致,但不实用,与汉语的实际状况有很大

的距离。我们这里对五十年代以来的“印欧语的眼光"问题之所以讲得比较多,就是因为这涉及那些反对“印

欧语的眼光"的学者的“印欧语的眼光"。我们从学习语言学的第一天起就在接受印欧系语言理论和方法的熏

陶,对“印欧语的眼光"已经习以为常,不是主观上想摆脱就能摆脱得了的。我们非常反对汉语研究中的“印

欧语的眼光",但在评述“五·四"以来的汉语语法研究的理论和方法时却是用这种“眼光"来分析有关的问

题的(徐通锵,叶蜚声,1979),因而分寸的掌握不大准确。朱德熙是反对“印欧语的眼光"最有力的一

位学者,但他对汉语的语法结构的看法却打有很深的“印欧语的眼光"的烙印,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我

们现在在这里批评某些传统观念,很可能我们自己也正在不知不觉中受这些传统观念的摆布。这当然只能等将

来由别人来纠正了,正所谓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朱德熙,1985)。这段话很值得我们深思,自然

也同样适用于本文的分析。

前面简要的历史回顾说明汉语语法研究中的“印欧语的眼光"的严重性和普遍性,由于它的影响和干扰,

我们就难以根据汉语的特点而进行独立的研究,只能是“外国的理论在那儿翻新,咱们也就跟着转。这不是坏

事,问题是不论什么理论都得结合汉语的实际。可是‘结合’二字谈何容易。机械地搬用乃至削足适履的事情

不是没有发生过"(吕叔湘,1986)。印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用来分析印欧语,固然可以得心应手,而用

来研究汉语就会捉襟见肘,矛盾重重,其中最难解决的问题就是在“主语-谓语"结构框架下的词类划分以及

词类与句子成分之间的相互关系。这是“结合"中的最大难题,《马氏文通》以来的语法论争基本上就是围绕

着这条轴线展开的。为什么?因为汉语以“字"为本位的结构与印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之间的矛盾犹如南辕北

辙,难以调和。语言学家虽然想了很多办法,提出各种各样的假设,其中包括汉语语法的结构本位,但都难以

调和两类语言在结构上的矛盾而实现“结合、的目标。《马氏文通》用“字"研究词法,用“词"研究句法,

由于这里的“字"对等于印欧系语言的word,所以是一种以词为本位的语法研究(邵敬敏,1990,51)

。《文通》凭语语义分词类,由于“字无定义故无定类。而欲知其类,当先知上下之文以何如耳",因而无法

解决词类以及它和句子成分的关系问题。此路不通,黎锦熙(1924,6,29)主张以句为本位来解决这

个难题,提出“国语的词类,在词的本身上(即字的形体上)无从分别;必须看它在句中的位置、职务,才能

认定这一个词是属于何种词类:这是国语文法和西文法一个大不相同之点。所以本书以句法为本位,词类多从

句的成分上分别出来",并把这些论述概括为“凡词,依句辨品,离句无品"的著名论断。这里虽然已经发现

汉语与印欧语语法理论之间的矛盾,但还是依照这种理论来研究汉语,给词分类。句本位在印欧系语言的研究

中是成立的,只要抓住由一致关系所维持的“主语-谓语"这种封闭性的结构就可以进行词类和它与句子成分

之间的关系的研究,但在汉语中这种理论是不成立的,因为汉语的句子是一种开放性的结构,一个句子能否成

立,不决定于有无“主语"或“谓语",也不决定于是一个“主语"和“谓语"还是几个“主语"和“谓语"

,而决定于一个事件的话题的相对完整的叙述(徐通锵,1991,1994),因而无法把它纳入“主语-

谓语"的封闭性结构框架中去研究。语言学家发现这种理论-不能解决汉语的词类问题,二不能解决词类与句

子成分之间的关系问题,只能放弃,另探新路。五十年代以后汉语语法研究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朱德熙,他用结

构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汉语语法,开创了一个新的局面。他没有在结构本位问题上发表过明确的意见,

但从他的研究实践来看,前期偏重于语素,认为它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而词、词组、句子等都只是语素的

不同层次的序列;后期在理论上偏重于词组,认为“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上是一致的"

可以以词组的结构规则为“纲"来研究汉语的语法(朱德熙,1982,1985),后来人们把这一思想明

确地概括为词组本位,陆俭明(1992,127)还从四个方面对此进行了具体的解释。语素有没有成为一

种“本位",作者没有说,学术界也无评论,我们也不必给它安上一顶“本位"的帽子,但语素在朱德熙的理

论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一点是没有问题的。至于“词组本位"的理论,它的是非曲直应该放到汉语

语法研究的发展历史中去考察。它是在词本位、句本位无法解决汉语的词类问题以及它与句子成分的关系问题

之后提出来的一种新的理论假设。朱德熙想用这一理论来解决词本位、句本位无法解决的矛盾:既要保持“主

语一谓语"的结构框架,又要排除词类和句子成分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为此,他提出汉语语法的两大特点:

第一,汉语词类和句法成分之间的关系不像印欧语那样一一对应(名词和主宾语对应,动词和谓语对应,形容

词和定语对应,副词和状语对应),而是呈现出错综复杂的对应(如动词和形容词不仅可做谓语,而且可以做

主宾语……);第二,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和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上一致,这种一致性“还特别表现在主谓结

构上。汉语的主谓结构独立的时候相当于英语的句子,不独立的时候相当于英语的子句",“汉语的主谓结构

实际上也是一种词组,跟其他类型的词组地位完全平等"(朱德熙1985,8)。这两个特点,以“二"为

体(本位),以“一"为用,这样汉语句法结构的分析就可以限制在词组的层次上,只要分析“主谓"“述宾

"“述补"“偏正"“联合"这些词组的结构就行,词类的划分也是以此为基础考察它的分布,不必考虑它与

句子成分之间的关系。这是朱德熙的语法理论的一个发展,1982年的《语法讲义》还把能否“作谓语"“

作定语"作为划分形容词的一个标准,而到1985年的《语法答问》由于考虑到汉语的词类与句子成分的关

系是一对多的错综“对应",不能不放弃这种句法功能的标准,不然,“由于百分之八九十的动词和形容词可

以做主宾语,能够做定语的名词百分比更高",就会陷入“凡词,依句辨品,离句无品"的词无定类的泥潭。

朱德熙的词组本位理论在理论上是能够自圆其说的,但不能反映汉语句法结构的本质,因而能够运用的范围很

窄。汉语句法结构的最大特点是它的开放性,与印欧系语言以一致关系为标志的封闭性的主谓结构形成鲜明的

对照。词组本位不仅不能反映汉语句法结构的开放性,而且还进一步把封闭性的句子结构缩小到词组的结构,

这就使语法研究的路子越走越窄,难以分析汉语以开放性为特点的句法结构。其次,朱德熙所说的汉语语法的

两大特点实际上都是用“印欧语的眼光"来观察汉语的结构而得出来的结论,因为印欧语的词类与句子成分的

关系是一对一的对应,以此为准,汉语的“对应"就是一对多。一对一的对应是语言结构规律的反映,而一对

多的所谓“对应",这里只能说不存在规律,不成规律的东西自然也就不能成为汉语语法结构的特点。《马氏

文通》以来的汉语语法研究的一大弊病就是要在这种不存在规律的地方找规律。总之,词组本位象词本位、句

本位那样,仍旧不能把握汉语语法结构的脉络,难以有效地解决语法研究中的问题。

综合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汉语的语法研究一方面抛弃汉语特有的结构本位--“字",而另一方面

却又在“印欧语的眼光"的支配下寻找它的本位,从语素、词、词组到句子,差不多各级“本位"都试过了,

但都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这说明印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适用于印欧系语言的研究,拿来研究汉语,由于语言

的普遍特征,在某些狭窄的领域内可能适用,但无法解决汉语研究的基本问题。一种语言的结构本位只能有一

个,语音、语义、语汇和语法的研究都得以它为基础,不可能是一个领域一个“本位"。汉语的研究还得继承

我们自己的传统,以字为“本位",研究句法的结构规则。这不是说我们不需要吸收西方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

,不需要实现普通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与汉语实际的结合,而是说在“吸收"和“结合"的时候必须以汉语的

结构本位--“字"为基础,因我之需,为我所用,不要因“印欧语的眼光"的干扰而把汉语“结合"到印欧

系语言理论中去研究。研究汉语的方法论原则还得立足汉语,参照科学思潮的发展,在汉语的研究中提炼相应

的理论和原则,“张冠李戴"式的研究恐怕很难解决汉语语法研究中的难题。

四、“字"本位和汉语研究的方法论原则

前面从正、反两个方面讨论了“字"与汉语结构的关系,但要真正摆脱“印欧语的眼光"的束缚,还得弄

清楚“字"与语言研究方法论的关系。

语言是现实的编码体系,语言的规则归根结蒂都是现实规则的投射,不同语言的差异主要是因编码视角的

不同而形成的接受投射方式的差异。汉语以“字"为结构本位,其突出的特点是“一个字·一个音节·一个概

念"的一一对应的强制性和顽强的表义性;它以“比类取象"为编码的特定视角,直接接受现实规则的投射,

不需经过特殊的形式规则的调整,因而语言范畴与概念范畴一致,与印欧系语言的两类范畴既有联系又有矛盾

的情况很不一样。这些特点决定了汉语研究的独特的方法论,这就是可以在语言规则和现实规则之间建立起对

应的联系,用临摹性(iconisity)原则来描写。

临摹性作为一种明确的方法论原则为时还不长,始自本世纪三十年代peirce的论述,但它的基本精神早就

已经在深刻地影响着语言学家的研究实践,希腊-罗马传统的规定说和约定说之争,我国先秦时期的名实之争

都与这种原则的精神有密切的关系。临摹性原则的基本精神据perice的描述大体上分为两种类型,一种叫临摹

图像(iconicimage),它必须与它所指的事物相似,如相片、塑像、语言中的拟声词;一种叫临摹图像(iconic

diagram),它是符号的系统排列,其中没有一个符号和它所指的东西相似,但是符号之间的关系必须表现它们

所指事物之间的关系,如技术图案、无线电线路等。“语言中成素(element)的次序平行于实际的经验或认识

的顺序"就是peirce用来说明语序规则的临摹性的一句名言,经常为语言学家所引用(据haiman1980;jakobso

n).peirce的这两类临摹性后来haiman(1985)简化为“成分临摹"和“关系临摹",以此探索语言研究

的方法论。

语言规则是现实规则的投射,临摹性应该成为语言研究的一种重要的方法论原则,象汉语这种直接接受现

实规则的投射的语言,临摹性原则应该占据支配地位。传统的汉语研究尽管缺乏理论性的探讨,但在实践中却

始终恪守着临摹性原则,训诂学中“以形求义"和“因声求义"就是这种原则的两种重要的表现方式。“以形

求义"可能因其“形"而归入文字问题,但不要忘记这里的“形"只是求“义"的一种方式。汉字为什么一直

顽强地坚持它的表义性?就是由于它与汉语临摹性的编码原则相适应,是“字"中有“言",可以通过“形"

去研究"“言"(义),是观察“言"的一个窗口,世界上别的任何发展成熟的文字体系都没有这种功能。如

果说,“以形求义"的“形"终究与文字有关,那么“因声求义"的“声"就完全是语言的问题了。为什么可

以通过“声"而能求取“义"?这不是与音义结合的任意性、约定性矛盾吗?不错,有点矛盾。我们过去对音

义结合的任意性的理解有点绝对化,固然,狐立的一个字人们看不出它的音义结合的理据,但如着眼于字族的

结构,那就不难发现同族字中“字"与“字"之间的制约关系,找出理据,使人们有可能去“因声求义"。段

玉裁、王念孙等自觉地运用这种方法,通过“一声之转"的“转"去探求“字"的语义,从而使汉语的语义研

究取得了重要的突破性进展。这一事实本身就很能说明这种“因声求义"的原则的重要性和生命力。它是汉语

临摹性原则的一种重要表现方式。这方面的问题太复杂,不是三言两语能说得清楚的,这里只是借此说明:“

字"中形、音、义三位一体,是汉语临摹性编码的基本单位,传统的汉语研究已经基本上把“字"与临摹性原

则的关系说清楚了,现在应该在此基础上研究汉语语句结构规则的临摹性问题,建立语义句法,继承和发展汉

语的研究传统。

以临摹性原则为基础的汉语句法研究现在还没有什么基础,但已经开始了这方面的探索,其基本精神就是

弄清楚句法规则的语义基础,或者说在语言规则中找出现实规则的投射理据。现在这方面有点深度的研究在我

看到的材料中主要有戴浩一(1985)的时间顺序原则(theprincipleoftemporalsequence)和石毓智(

1992)关于语义的“±定量"和句法的“±肯定"的关系的论述。时间顺序原则的具体含义是:“两个句

法单位的相对次序决定于它们所表示的概念领域里的状态的时间顺序"。戴列举了大量事例对此进行了很有启

示性的分析。确实,这是汉语的一条重要的临摹性原则,有很强的解释力。以往的语言学家也发表过类似的意

见,例如洪堡特早就说过汉语的句子跟思想的简单明确的顺序一致是汉语特殊的优点(据robins,1973,36);hai

man(1980,516)也曾依据语序的特点提出“有理据的临摹性"(theiconisityofmotivation:"语法规则像拟

声词一样直接表现它的意义。这种临摹性的最清楚的例子就是语序。如果其他的方面都一样,叙述句描写的陈

述次序和它们所描写的事件的次序是对应的。"应该说,汉语是最一贯地遵守这种临摹性原则的语言。戴浩一

的时间顺序原则是对这些论述的改进和补充。这种原则在汉语的研究中很重要,但使用的时候也有一个“度"

,即有一定的适用范围。戴浩一对这个“度"的解释是:“把动词作为中心参照点,按照时间顺序来排列跟动

词有语义联系的成分",这恐怕不确切,至少是不全面的。先请看下面的两例。

1.槽内的水左冲右突,翻着花,滚着个,激扬飞溅,像暴炒着一串玉珠,风翻着一槽白雪,隆隆声震荡

着山谷。(郑伯伦:《黑龙潭印象》)

2.演员们的出色表演成功地塑造了一批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

例1除最后一句“隆隆声震荡着山谷"外,中间的各个“动词"性词语的顺序只代表观察者的思维顺序,

而不代表现实现象的时间顺序,更动其间的次序,句子照样成立,而且意思不变。为什么?因为这里的“主语

"是无生的“槽内的水",时间顺序原则的一个重要条件与“主语"的有生性有关,戴浩一列举的全部例子的

“主语"都是有生性词语,离开了这个条件,“谓语"中即使有若干动词,它们的排列顺序也不一定与现实现

象本身的先后时间顺序一致。例2的“出色表演"和“成功地塑造"虽与时间顺序有关,但在“出色"和“表

演"之间,“成功"和“塑造"之间就与时间顺序不一致,因为只有在“表演"之后才能知其是否“出色",

“塑造"之后才能定其是否“成功"。这种矛盾与说话的时点有关,只有在演出之后才能依照例2的次序排列

,说明汉语的句法分析不能局限于“主语-谓语"的框架,而应引入语境、说-听双方的交际意图之类的内容

,进行实际的语义分析。所以时间顺序原则在接受现实规则投射的时候有一定的语义条件的限制,不能随便扩

大它的使用范围。

石毓智关于“±定量"和“±肯定"关系的分析是临摹性原则的一次成功的运用。“量"是一种重要的语

义特征,可以自由地用数量字或程度字修饰的都是不定量的(前者表离散,后者表连续),反之即为定量的;

不定量的“字"或字组可以加“没"或“不"否定,即既可以用于肯定的结构,也可以用于否定的结构,而定

量的“字"用于“±肯定"就有很大的限制。他根据现实的规则“量大的事物能够长期保持自己的存在,量小

的容易消失"的投射理论研究汉语的“±肯定"的语义规则:语义程度极小的定量“字"只能用于否定结构,

语义程度极大的定量“字"只能用于肯定结构,语义程度居中的不定量“字"才能自由地用于肯定和否定两种

结构中。假定有一组同义系列的“字"或“字组",按其语义程度的大小从左到右排成一个系列(左边的为小

量,右边的为大量),例如:

挂齿提起说起谈论叙说诉说倾诉

这些字组的句法表现可以整理出一个从否定到肯定的连续系列:“挂齿"的语义量小,只用于否定结构,

前面都有表否定的“不"或“没";“倾诉"的语义程度高,只能用于肯定结构,其前不能加“不"或“没"

否定;语义程度居中的“谈论"可以自由地用于肯定或否定的结构;靠近左端的“提起"“说起"经常用于否

定结构,表现在前面加上“不"或“没"说起来更顺口,而靠近右端的“叙说"“诉说"经常用于肯定结构,

如前面加上“不"或“没"否定,说起来比较别扭。我们以往不知道语义和句法之间有什么联系,石毓智的研

究为这种联系提供了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例证。另外,这也为同义系列的研究提出了一些新课题,要求以语义量

的大小排成一个系列,从中比较和研究它们与句法结构的关系。这是一个很有开发前景的新领域。

以临摹性原则为基础的句法研究现在还是初步的、零散的,研究的成果也比较粗疏,而且还没有摆脱印欧

系语言的语法理论的干扰和影响,但是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方法论原则在汉语的句法研究中是有生命力

的,是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的。我们这样推崇临摹性的研究,这不是我们的主观偏爱,而是根据以“字"为结构

本位的汉语编码方式的特点而得出来的结论。“字"的临摹性必然会引向句法结构规则的临摹性。这是观察汉

语句法结构的一个关键,也是能否摆脱“印欧语的眼光"束缚的一条重要途径。自然,要用临摹性原则建立汉

语语义句法的一个完整体系还有一系列原则问题需要解决,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结构和“字"的语义分类之间的

关系。结构与分类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相互依存。印欧系语言的“主语-谓语"结构和名词、动词、形容

词的词类划分之间的内在联系就是这种依存关系的一个有力例证。传统的汉语研究只有文字、音韵、训诂,没

有语句的结构,自然也就不必对“字"进行分类。汉语研究的客观需要要求我们去解决这个历史上遗留下来的

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如果有了眉目,其他如结构规则、句型、语序、层次、虚字以及与此相联系的“±有定

"“±肯定"之类的问题的解决才有可靠的理论根据。结构框架的问题我们建议采用“话题-说明"(徐通锵

,1991,1994),而其他的问题有待于来日的研究。

附注:

①这里指合音字,北京话比较少见。历史上曾有相当数量的合音字。方言中的变音(包括变声、变韵、变

调)很多都可以归入这一类合音的范围。

②代表单音节化的儿化。

③“子"代表轻声,马蒂索夫把这类现象看成为“一个半音节",很有道理(据戴庆厦,1990,3)

④这里代表变调。变调的实质是使两个单字调合而为一,形成一个跟单音节声调相类似的声调(五台,1

986,4)。所以这种类型的例子,从声调看,它相当于一个音节;从声、韵母的组合来看,它是两个音节

。这一类例子把它看成一个音节或两个音节,都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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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文化概论篇2

关键词:简化形声假借异体字

引言

汉字自产生之日起,就在不断发展变化着。从横向看变化总是细微的、偶然的、个别的、无规则的,但纵向观察就会发现汉字形体变化巨大,由最初的图画文字到后来的大篆、小篆,再到隶书、行书、草书、楷书。汉字这样的发展变化肯定是有规律可循的,贺群在《形体学视域下的汉字演变研究》一文中认为,汉字发展变化的内部规律和趋势就是简化、声化和规范化,繁化和讹变是汉字发展变化的特殊现象。张桂光在《汉字学简论》中提及声化的两个表现:第一个是假借的普遍使用,第二个是形声字的创造和大量增加。本文认为假借的产生和形声字的出现都是简化的一种形式。而且这些年来国家针对汉字规范化所做的工作都是为了使汉字更简单通俗,最大限度地发挥汉字的应用功能。综上而言,笔者认为汉字发展规律以简化为大趋势。

一、简化

汉字作为记录汉语的符号,是人们日常生产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交际工具,记录汉语、辅助汉语的同时为社会服务,过于繁杂的字形会影响应用功能的发挥。而且,从认知接受角度来说,汉字作为汉语的辅助交际工具,形体理应简单,便于学习。如“准备”和“准洹笔峭一个词,简化后废除“洹保群众易于学习接受,符合大众的求简心理。因此,从运用功能角度来说,汉字必须简化。此外,汉字自身的发展特点、书写工具与载体等是促进汉字简化的重要因素。

汉字起源于图画,原始人们倾向于利用图画描摹事物,好像是为了强调它们和被代表事物之间的相似性。这时使用的主要是象形、指事和会意几种造字方法构成的表意文字,它们是通过表意表音的,人们看到图形,首先想到与其相关的客观事物,其次读出表示该事物的词的读音。这时的文字非常繁杂,写起来像画画,既慢又难。后来人们逐渐认识到文字的重点不在象形性,而在于它的代表性和实用性,因而文字慢慢线条化和符号化,在这个过程中,汉字的形体经历了甲骨文、金文、篆书、隶书、楷书、行书等阶段,汉字的笔画、笔势、结构等都大大简化,其中“隶变”和“楷化”是汉字简化过程中的两个里程碑。隶变促进了汉字的合并和省略,“简化了汉字结构,减少了汉字笔画,汉字进入了以简化为主的时期”①。隶变一段时间后,楷化就开始了,楷书在汉隶基础上进一步简化,主要体现在笔法和字体态势上。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会长马庆株曾说:“东汉后期出现楷书,从此字体才稳定下来,汉字形体是汉朝定型的,一直用到今天,这样我们的文字才称为‘汉字’,到现在为止总共使用了约1849年。”②这意味着,虽然隶变已经实现了汉字的彻底笔画化,但是到楷书阶段,基本笔画的标准样式才最后定型。

二、简化的几种形式

汉字简化的形式有很多种,朱海娟、徐瑞的论文《试析汉字演变的规律性》从字体简化、字形简化、笔画简化等方面论述了汉字的简化趋势。甲骨文、金文、篆书、隶书、楷书等,“每一种新字体的出现,都意味着旧字体字形的一次简化,因为它使汉字字形变得便于书写了”③。字形的简化包括改换笔画简单的偏旁、合并简化(就是把几个繁体字合并为一个简化字,如“阜”和“邑”都简化为“软耳刀”)、笔画简化三种情况。本文中,笔者主要就形声字、假借字、异体字的统一三种简化方式展开论述。

(一)形声字

作为记录语言的符号,汉字发展到一定程度,开始追求书写的快捷性,于是汉字字符逐渐简化,字形本身表现出来的意义信息弱化,为了保持汉字表意的稳定性,引发其形体构造方面的变革,原有意符和其他意符或者音符相结合,产生了大批形声字。形声字形声相益,既有形旁又有声旁,一半表音,一般表义,这种以兼音表义的方法造字的过程实为形声化过程。据统计,甲骨文中的形声字占20%,《说文解字》中占85%,《康熙字典》中形声字占90%以上,这些数据足以证明形声字在汉字中所占的地位。形声字基本用旧符号组成新字,避免创造更多新符号,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一种字形上的简易化。试举两例:

星,古时,为了将“日”、“月”、“星”三个事物区别开来,将“星”作三日,汉字形体趋向繁化。后来,随着汉字构形系统的发展,汉字的形声化有所加强,给“星”添加声符“生”,同时将三日减成一日,这样,既将“星”与“日”、“月”区别开来,又使形体得到了简化。

惊,繁体作“@”,字义其实很难跟字形统一起来,最多看出它与马有关。为了表意准确,简化成“惊”,间接表达心慌。

(二)假借

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说:“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裘锡圭先生把假借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本无其字的假借,二是本字后造的假借,三是本有其字的假借,本文论述的假借单指本无其字的假借,古汉语虚词“其”、“之”及双音节词“犹豫”,都是假借字,语气词“夫”和指示代词“夫”都是假借丈夫的“夫”字,还有很多音译外来词,如“沙发”、“尼龙”、“罗汉”、“巧克力”、“麦克风”等,都是本无其字的假借字。

古人造字时,有些事物暂时找不到合适的字形或者说为了不使文字数量无穷尽增加,于是借已有字形为新事物标音,同时代表新的意思,这就是假借。类似于一些学者提出的“同音替代”的简化。假借以全字为声,借已有音同、音近之字记录那些抽象的、难以描摹的新词,从而控制文字孳乳。借它字标音,避免创造出更多更繁杂的文字,控制汉字的数量,从这个角度来讲,假借法的产生为汉字简化作出了贡献。

(三)异体字的统一

在整个汉字形体演变历史中,由于繁复和简易的矛盾,导致大批新符号陆续出现。汉字是表意体系的文字,历来以不同符号表达各种不同概念的词,这个特点使符号数量必然随着语言发展而增长,于是出现了这么一种情形:代表一个音节的符号往往有几种不同形式和结构。在文字学上,我们称这种代表同一个音节同一个词的不同形式和结构为“异体”。裘锡圭先生在《文字学概要》中说:“异体字就是彼此音义相同而外形不同的字。严格地说,只有用法完全相同的字,也就是一字的异体,才能称为异体字,但是一般所说的异体字往往包括只有部分用法相同的字。严格意义的异体字可以称为狭义异体字,部分用法相同的字可以称为部分异体字,二者合在一起就是广义的异体字。”④文中举出了很多异体字的例子,由此可见,异体现象在汉字系统里非常普遍,汉字的简化过程其实包括异体的取正过程。

最初的图画文字是不分左右的,一个字往往有好几种写法,这种现象就是异体,诚然,异体现象很早就出现了,但真正意义上的呈现异体字历史传承关系的著作是许慎的《说文解字》,其中术语为“重文”。其他一些著作中提到的“异体”都只是古代文人学士的一些比较零星的看法,正式使用“异体”这一术语指称汉字异体现象还是在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因重视汉字简化问题时才有了异体字这个概念。

过多的形体增加了学习困难,影响了人们的交流与沟通,“不但给认字人们不必要的负担,并且容易造成字形混淆和写错字,增加混乱”⑤。没有了共存依据,自然就要舍异取正。其中最典型的两次舍异取正就是秦李斯发起的“书同文字”运动和1955年12月由文化部和全国文字改革会议联合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当然,由于表意的需要、简化的需要及其他种种原因,两者的异体字取正肯定不同。但不论怎么选择,简单和易于接受都是第一准则。

结语

关于简化形式,众学者看法不一、各执其词:据张书岩说:“系统提出汉字简化法的第一人是钱玄同”⑥,他归纳出来的八种汉字简化方法细致而全面,对后世影响极大。即1.全体删减,粗具匡廓,如圩魇伲P作关。2.采用固有草书,如作为,作实。3.仅写原字的一部分,如作声,m作虽。4.用简单笔画代替原偏旁,如⒆髁酰作边。5.采用古体,如淖鞔樱作云。6.音符改少笔画,如h作远,w作迁。7.别造简体,如^作灶,作响。8.假借他字,如K作姜,鬃骷涪;周园提出简化形式包括:简化声符、简化义符、同音替代;李传书在《怎样认识汉字的演变规律》一文中提出汉字简化主要表现在简省笔画、删除重复、截取部分、改变造字法和改换偏旁等方面。笔者认为形声字、假借字及异体字的统一是汉字的简化形式。

注释:

①张书岩.简化字溯源.语文出版社,1997:3.

②马庆株.简体字古已有之.中国教育报,2009(7).

③徐志奇.汉语文字学概要[M].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199.

④裘锡圭.文字学概要.商务印书馆,2013.7月修订版:198.

⑤蒋善国.汉字学.上海教育出版社,1987:90.

⑥张书岩.简化字溯源语文出版社,1997:11.

⑦参见谢世涯.新中日简体字研究.语文出版社,1989:147.

参考文献:

[1]王宁.论汉字简化的必然趋势及其优化原则[J].语文建设,1991(2).

[2]周有光.汉字发展规律的新探索.民族语文,1999(1).

[3]张书岩.简化与同形字[J].语言文字应用,1996(3).

[4]马庆株.简体字古已有之.中国教育报,2009(7).

[5]蒋善国.汉字学.上海教育出版社,1987.

[6]张书岩.简化字溯源.语文出版社,1997.

[7]裘锡圭.文字学概要.商务印书馆,2013.7.

[8]李孝定.汉字的起源与演变论丛.中华民国七十五年6月版.

[9]詹鄞鑫.汉字说略.辽宁教育出版社,1991.12,第一版.

汉字文化概论篇3

关键词:字word多音模式与辞不同层次的语法

赵元任先生晚年关于汉语类型的思考与探索是他留给汉语语言学和世界语言学的宝贵遗产,其中若干重要概念与范畴经过徐通锵、潘文国、王洪君等字本位学者的阐发已得到长足的继承和发展,而另一些思想萌芽的理论价值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值得我们继续发掘、梳理和研究。

一、字的核心地位

赵元任晚年的汉语研究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个重在陈述事实,不顾忌与流行理论的冲突。另一个是在与印欧语对比中研究汉语特点。由此,他对汉语语言单位的看法发生了根本转变,这突出表现在对字与词的关系上。他(1975)直接否认汉语有词这样的语言实体:“汉语中没有词但有不同类型的词概念。”同时强调:“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字是中心主题,词则在许多不同的意义上都是辅的副题”(以下简称“字中心论”)。赵元任的这篇文章是用英文写的,发表在台湾,未能及时为大陆学术界所知,直到1991年才由王洪君翻译问世。①然而译文发表已有20余年,至今“字中心论”依然没有获得广泛的支持。吴宗济先生评论赵元任晚年的学术思想“多有超越时代的创见,因而一时不易被人理解”(参见《赵元任语言学论文集》序)。此话千真万确。

赵元任先生关于字和word的对比,有两个地方值得注意。

首先,他认为字与word相当。他说:“字这个名称(这样说是因为我希望先避免把word这个词用于汉语)将和word这个词在英语中的角色相当。”这个“相当”的意思,联系上下文应该理解为:字和word都在各自语言中占有核心地位。

其次,他认为这两个角色相当的语言单位,其本身的特点并不相同。所以紧接着他又说:“这样说绝不意味着“字”的结构特性与英语的word相同,甚至连近于相同也谈不上。”“它跟说英语和写英语的人叫作word的那种别的语言里的成分在结构上有很大的区别。”他又强调:“印欧系语言中word(词)这一级单位……在汉语里没有确切的对应物。”他以橘子(tangeriner)与橙子(orange)这两种类似而又种属不同的水果的关系为例来说明字与word的不同。

区别何在?笔者认为,在于这两种语言单位的不同形式及其不同组合方式。前者是没有形态变化的声调音节,后者是有形态变化的带重音的词。

赵元任先生关于字是汉语中心主题的思想,在20世纪90年代兴起的字本位研究中得到了继承与发展。

徐通锵在完全不了解赵元任这一思想的情况下,经过长期探索,1991年在香港“华语社会中的语言学教学”研讨会上明确提出“字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的主张,与赵元任先生的思路不谋而合。更重要的是,与赵元任先生散论式的表述不同,徐先生在《语义句法刍议》(1991)一文中比较完整地阐述了他的字本位研究的主要观点:各类语言都有控制语言结构的基点,在印欧语中是词,在汉语中则是音节。他认为印欧语是多音节的间接编码语言,第一步编成多音节语素,第二步编成词,然后组句。汉语则是直接编码语言,可以在音节基础上直接组句,用“合二为一”的方法把词组变为词来组句。无独有偶,他关于汉语是直接编码的语言的看法在英语界也有类似观点。②徐通锵认为,印欧语与汉语分属两类不同的语言类型——印欧语是语法型语言,汉语则是语义型语言。因而在语法结构上,前者重“形”——注重词与词的形式配合,后者重“序”——与词形变化没有任何联系。在这篇文章中,他还没有完全放弃“词”的概念,只是认为汉语的词的特点是单音节。1992年徐通锵先生更明确地提出:“字是汉语语音、语义、语汇、语法的交汇点”,这既是徐先生字本位研究的核心观点,又是赵元任“字是汉语的中心主题”思想的具体阐述。徐先生的“交汇观”是否已经受到赵元任“字中心论”的直接影响,我们不得而知。几乎在同时,《语言研究》的汪平也在并未受赵元任影响的情况下独立写了《字本位语法》。他们的思路与“中心论”完全一致。1994年,徐先生把“一个音节·一个概念·一个词”修正为“一个字·一个音节·一个概念”。1997年出版的《语言论》提出汉语的“字辞块读句”五级语言单位层次,并对“交汇点观”进行了全面论述,构筑了汉语字本位研究的理论大厦。从“字中心”到“字本位”。

二、英汉枢纽单位的对比

相比于徐通锵,王洪君的字本位研究另有特点。徐通锵的“交汇观”主要基于汉语本身材料,并立足于宏观研究,采用语音、词汇、语法、文字等方面的具体材料加以论证的。而王洪君从英汉对比的角度,对“字与word角色相当”作了直接说明。1994年发表的《从字和字组看词和短语》一文提出“字的名称比语素更能反映该级语法单位在汉语中的特殊地位——语音单位和语法单位的交汇点。”此后她发表了一系列论文,并在《汉语非线性音系学》一书中,从音系学和语法学两个不同角度,详细论证了“字类似英语的word,是汉语的核心单位”。这就把赵元任的“中心主题”和徐通锵“交汇点”的观点在语言类型比较的背景下具体化了。从语言学角度看,这比单纯强调汉语特点的研究视野更宽,也更具说服力。

王洪君认为,英语的词是英语三方面的交汇点:音系单位、语法单位、文字单位。汉语的字也是这三方面的交汇点:音系字(音节)、语法字(语素)、文字字。

从语法单位看,英语的语素(应该称词素更确切——引者注)虽然是英语中最小的语法单位,但它是跨音节,跨音部的,它没有重音,更无停顿和语调。因此,它没有自己的韵律特征和韵律结构,只能依附于词,因而不能独立。而英语的词虽然还可以再分解为更小的音系单位和语法单位,但是只有它才具有固定的重音和固定的音节分界,才可以(在句法结构中)自由单说,所以“虽然词既不是英语最小的音系单位,也不是英语最小的语法单位,但它却是英语中语法单位和音系单位彼此交汇的最小单位。”因而是“语法和音系两方面都自由的最小单位”(王洪君,2008:319)。词以下的单位如莫拉和音节要根据词的首音优先原则和音节结构规则划分,而词的重音规则、词内音段配列规则却是独立的,与词以上单位(短语、句子)无关。所以,词是英语句法韵律各级单位中起枢纽作用的基本单位。

同样,字在汉语中的地位与word在英语中的地位相当。汉语的语法单位和音系单位的交汇点比英语的层级低,在“音节—语素”这一级上就交汇了。所以汉语的“音节—语素”这种“一音节一义”的小单元就是汉语的最小句法韵律自由单位。汉语的字有固定的音节边界、固定的声调,并且即使是黏着语素,也可以单独称说,如“学校”的“校”。而字以上的各种单位,如字组和短语,都是在字的基础上进行变化或再派生出各种变化规则。

王洪君的理论表述还沿用了词本位的系列术语,可能会引起不熟悉她体系的读者的误解。对于各个层面的“字”,王洪君是这样表述的:

我们主张把汉语的语素和音节都称作“字”,同时把语素特称为“语法字”,音节特称为“音系字”,而去除了少量语素—音节不相重合之特例的、有意义的音节特称“韵律字”。

依笔者理解,音系字就是从语音角度划分出来的最小的独立单位,即有调音节。语法字(语素)就是从句法角度划分出来的最小独立单位。语法字(语素)与传统语法的语素概念不同,仅指单音节的语言单位,即有义音节。

因此,王洪君的语素专指表义单音节,这与徐通锵先生完全否认语素的看法有所不同。徐先生认为“汉语中不仅没有语素这种单位,而且连这种概念也没有。”“把字等同于语素,这实在是观念上的一大失误:语素既没有理据,也不是句法的最小单位,它们之间没有任何共同之点,无法互相类比”(1997,18)。不过王洪君的“语素”仅指“有义音节”,这也与传统语法无形式限定的“语素”有了本质区别。在后来的论述中,她改用了“语法字”这一术语,其实含义是一样的,强调了单音属性。比如连绵词就属于韵律词而不是语法字(语素)。

同时,王洪君也保留了“词”这个术语,并且在不同意义上使用这个概念。她说:“在汉语中,语法词没有自己专用的韵律标记。正像赵元任先生曾指出的那样,汉语的语法词可以是单音节的,也可以是多音节的。”显然,她不反对使用“词”这个术语,但是她的专用概念“韵律词”是有严格限制的,就是指与“韵律字”相对立的,多音节的语义功能单位。由于韵律词特指双音及以上的句法单位,实质上也就是徐通锵(1997:17)定义的“辞”——“汉语中由几个音节组成的最小结构单位”。

笔者理解,王洪君汉英比较的立足点是:印欧语的语素(词素)不是一个独立单位,汉语的语素(韵律字)则是一个独立单位,尽管很多情况下在句法上黏着。而韵律词(字组)可以是一个句法结构单位,也可以是两个句法结构单位。

抛开术语的纠葛,王洪君在“一音一字一义”是汉语基本结构单位这个问题上,是与徐先生完全一致的。她从两类语言的横向对比中确定了字与word各自具有的句法韵律枢纽地位,具体深入地阐发了赵元任先生“字与word角色相当的”观点,从而进一步完善了字本位的理论基础。

不过从语法理论角度看,“字”或“韵律字”还遗留一个重要问题:如果把“一音一字一义”的语法字认定为语法的基本单位,那么这和传统的“词本位”研究是有相通之处的,因为词本位研究的基础并不是词,而是语素,“语素是基本单位”(参见吕叔湘《汉语语法论文集》)。如果我们说语素是汉语的语音、词汇、语法的最小单位,是三者的交汇点,词本位完全赞同。

所以,如果认为字本位和词本位的区别主要是在字或者语素何者为汉语基本单位的话,这很容易变为无谓的术语之争,因为“一音一义”与“有义音节”没有实质性差别。

三、一音一义留下的语法问题

王洪君的字本位研究的一大特色是从音系学角度,说明汉语与世界语言的共性。与大部分字本位研究学者不同,她强调声韵双分的音节结构是人类音系的普遍特点,而并不仅仅是汉语的特点。音节也是英语的音系单位,只是不与语法单位(词)重合,而汉语是(与语法字)重合的,因而是“交汇点”,在语法上与word角色相当。所以,王洪君的字本位研究,更凸显汉语与英语等西方语言的共性。也许这样表述更容易理解:在英语中,音节是word之下的一级音系单位,但不是语法单位。在汉语中,音节既是音系的核心单位,也是语法的核心单位,而词——王洪君的韵律词,徐通锵、潘文国等人的辞则是由字构成的次级单位。

不过,音系与语法虽有联系,但不完全是一回事,从语法角度来看,字还有一个与word不同的问题,也是现代汉语不同于古代文言的特性之一。这就是字义问题。

马建忠以来的现代汉语研究之所以弃字取词,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古代的字,或者说文言的字,有相当一部分在现代汉语中不再直接表义,而是与其他字合为字组(合成词)作为一个句法单位使用。很多字在现代汉语中往往已经成为一个句法单位(合成词)的理据成分。

这个问题首先是一个词汇问题,吕叔湘先生在讨论词的问题时说:“讲汉语语法,也许“词”不是绝对必要,可是从语汇的角度看,现代汉语的语汇显然不能再以字为单位。”(《语文常谈》三联书店,1980版,46~47页)

吕叔湘(1963:420)还指出,汉语中有不少字“不是意义上不可缺少,而是带有衬字添音的作用”。潘文国(2002:237)把汉字表义程度分为17类,最后一类就是完全不表义的。周上之(2006:303)提出有一类字,意义虚化,句中只有语法作用。比如“打赤膊”的“打”,“睡一觉”的“觉”,只作句子成分,而并无确切意义。

这一类字,是否也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这是字本位研究必须回答的问题。

这个问题其实是字本位和词本位面临的共同问题。词本位对于这个问题的态度是模糊的,甚至是自相矛盾的。

首先,词本位认为无义音节不是语法单位,因而将其排斥在语法研究之外。马庆株(2000:308)说:“语法学只关心与意义紧密联系的语言单位的功能类别。”“最小的有意义的符号是语素,俗称为‘字’。比语素小的单位只是语音单位,不是语法单位。例如……多音节语素中的音节,它们只是构成语素的语音单位,属于语音层,而不是语法研究的对象。”语法学只关心与意义紧密相连的语言单位的功能类别。把语法研究置于以意义基础的功能分析之上,这就使语法分析脱离了形式依据,这是传统词本位研究的最大弊病,也是其理论不能自圆其说的根源。

其次,词本位没有回答上述在合成词中不表义的“有义音节”是否仍然是汉语的基本单位。这种词中虚化,已经无义的“有义音节”,只构词而不造句,与word不在一个层次上,因为word是句法单位。

印欧语的词理论是以形式依据为最终标准的。比如固定词组虽然作为一个语义功能单位使用,但依然以形式标准看作词组,而不是词,尽管它的作用只相当于一个词。所以,汉语词本位研究实际上已经脱离了印欧语语言理论的立足之本。

因为无形式依据的语义标准是无法贯彻到底的,所以,不管词本位的理论家们主观上如何思考,客观上他们不得不放弃这个标准。汉语的许多无义字(无义音节,利用剩余法确定的)不但是语法单位,而且还是词,因为它们可以在句中起作用,比如量词、助词、连词、叹词等。

许威汉(2000:284)觉察到这个问题,并着重指出:

从意义着眼,词究竟是什么还是难于弄清楚的。而且,“意义单位”的意义,还得下注解才行。为什么呢?因为照通常的想法,“人”“黑”“走”等有意义,“如果”“也”“啊”等似乎没有什么意义,只有“功用”;而语言学家认为功用也是一种意义,可以叫作语法意义。这就必须给“意义”下一个注解。

这是概念的扩大,“有义音节”的“义”在这里被扩大到功能范围了。把本不是意义的功能塞到了意义中去,这是违反同一律的。严格地说这是偷换概念。词本位研究有两个重大的理论问题是通过偷换概念的办法来摆脱困境,自圆其说的。一个是“广义”形态,把不是形态的语法功能也看作形态。另一个是“语法”意义,把不是意义的语法作用也看作意义。

词本位研究虽然放弃了“字”这个客观的基本语言单位的形式,但在实际中还是不得不回到“字”(音节)的形式基础上。比如,在使用功能标准来分词时,就必须立足于音节,以一个音节是否有义来作为语素的分析基础。所以,单纯的意义标准是无操作性的。吕叔湘(2002:399)早就说过,“最成问题也最不成问题的是意义。如果真像某些语法学家所说,一种动作或一种性质,当你把它当作一种抽象的食物看的时候,它就具有名词的性质,那么,意义真是一个最听话、最不捣乱的孩子,可以放在一边。词本位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为什么在语素问题上就避而不谈呢?吕叔湘先生还有句名言:

汉语的词在形式上无从分辨。

其实,汉语的所有语言单位在形式上都无从分辨,虽然它们都依附于音节之上。

从扩大的意义概念出发,词本位研究有一个秘而不宣的分词标准,就是实词和虚词标准不一。虚词之所以定为词,并不是因为其意义,而是因为其句法作用,即所谓语法意义。语义标准只适用于实词,对于虚词来说,只有功能标准。汉语中有一部分词不是语素,也不是在语素(有义音节)基础上划分出来的,而是在字(音节)的形式基础上直接使用功能标准得到的。吕叔湘(2002:378)很早就明确谈到过词本位的这根软肋:“在语义方面,……实词的词汇意义和语法意义能分开,虚词的词汇意义和语法意义分不开,甚至没有多少词汇意义。”吕叔湘(2002:514)特别说:有些助词的“词”的资格不牢靠。……大概除语气助词外,都在不同程度上有能否保留“词”的资格的问题。

同样道理,字本位研究如果以“一音一义”为基础,不把“音”和“义”分开,或者在音义关系上一味坚持“意义”原则的话,则有可能重蹈词本位覆辙。

比如,徐通锵(1997:12)认为,汉语的发展从“一个音节一个意义”发展为“两个音节一个意义”。他说:“随着语言的发展,双音字兴起并逐渐成为语言的主流性结构单位。”并且明确说:“字则是指音义结合的语言结构单位,而且有时候不限于一个音节。”他把多音单位也纳入字的范围。如把“彷徨”“朋友”之类的叫作双音字,“绿油油”之类的叫作三音字,“稀里哗啦”“惊心动魄”之类的叫作四音字。

把字组也称作字,就等于取消了字作为汉语基本单位的核心地位。字本位研究沿着这条路是走不通的。从语义出发,把字扩大到字组,就等于取消了字的形式依据,等于承认可以按照意义标准来划分基本语言单位。这必将与词本位殊途同归。陆俭明(2009:12)说:“如果字就是指最小的音义结合体的话,我也可以接受字本位的观点。”这句话潜台词其实就是说,只是把语素概念换一个名称,词本位完全也可以接受字本位研究。客观地说,词本位甚至可以反驳,你的字还不如我的语素,最起码语素是不可能与短语产生纠葛的,而这种语义字不但包括语素和词,甚至还包括固定短语。怎么能称为“基本”语言单位呢?

徐通锵“语义型”的字本位观和传统的词本位观都是立足于意义基础的,而是否以语义为基础则是“字”或语素的区别所在。立足于语义的“字”(以下简称“语义字”)势必脱离字的形式,这就与“语素”在思维方式上是一致的。语义字与语素没有本质区别。

所以,徐先生关于汉语是语义型语言的观点和传统的词本位是有共同点的,就是承认汉语基本语言单位建立在语义基础上,或者说,把语义作为确定基本语言单位的标准。

这不符合“字是汉语中心主题”的精神。赵元任先生说:“什么是一个字?一个字总是一个音节,通常还有一个意义。”赵先生还说:“我打算用它的汉语名称“字”,不方便的时候,就干脆先把它叫作“音节词”(word-syllable)。”而“语义字”不是“音节词”。“如果我们深入观察现代汉语的话语结构并试图找出类似其他语言里word那样的小单位,就会发现,有时一个音节词像一个word,有时则两个或更多音节词结合在一起才像一个word。”(2002:894)

赵先生用了很长一段话来说明什么是“字”:

“字”这个词,严格地说是“字”这个字,就仅仅是指那个在学校里教授的、在语文工具书里被解释的、书写上作为独立的单位而彼此分开的、人们意识到语言里的微小变化时最常谈起的那个普通的、短短的话语成分。

这里丝毫没有提及一音一字必须要有一义。

同时语义字的划分也不同于word,不符合印欧语划分基本语言单位的精神。Word的划分标准不是语义,而是形式。

吕叔湘先生(2002:487)说:“一般地说,有两个半东西可以做语法分析的依据:形态和功能是两个,意义是半个,——遇到三者不一致的时候,或者结论可此可彼的时候,以形态为准。重要的是末了这句话。”

两种对立的理论研究走向同一条道路,这说明:不管哪一种理论研究都不能把语法分析置于意义基础之上,否则必然陷入无法自圆其说的矛盾中。

徐先生的字本位没有看到字的形式的主要作用,过分强调了字的意义。他把汉语看作“语义型”语言,以区别于“语法型”的印欧语。他的“一音一义一字”的概念只限实字,不包括虚化字(虚字是块的标记)和无义字(由一音一义虚化或变化而来的无义音节),而无义字正是现代汉语研究弃字取词的主要原因。

字本位研究的另一主要倡导者潘文国在此问题上与徐先生有所不同。他(2002:268)说:“汉语虽然是个语义型语言,但汉语的语义往往是不自由的,受约束的。……因此,光讲汉语是语义型语言是不完整的,完整的提法应该是:汉语是一种语义型语言,又是一种音足型语言。这正是字本位研究带给我们的最重要的结论。”

针对字的语义问题,潘文国(2002:235)说:“汉语的字是形音义三位一体:一个字形,一个音节,一个意义。人们容易想象这三者也一定是同步出现的,有其形必有其音,也必表示一定的意义。事实并非如此,……在不少情况下,一个字的出现并不是为了表示它所代表的意义,而只是为了表示这里需要有一个音节!

这也是词本位研究所赞同的,吕叔湘、熙(1952:5)说:“字是形体和声音的单位,词是意义的单位。”

字本位的字,其立足点是音形,而不是意义。一切语言单位,过得硬的标准不是意义,而是形式。

郭绍虞说:“汉语对于音节,看得比意义更重一些。(参见《汉语语法修辞新探》,商务印书馆,1979:444)潘文国(2002:205)进而认为,汉语构辞起作用的“第一是音节,第二是语义”。

徐通锵先生后期著作中,用字组的概念代替了双音字或多音字的说法。他(2008:128)在谈到汉语书面语和口语差别时说:“文言以字为基本结构单位,特点就是1个字·1个音节·1个概念,但以口语为基础的白话早已突破这个“1”的限制,形成2个字·2个音节·1个概念的字组;也就是说,字组已经成为表达概念的结构单位,而字在这种字组中已处于理据载体的地位。”这里他已经明确地把字和字组区分开来。他接着强调:“字在字组中虽然转化为理据载体,但并没有因此而丧失它作为汉语基本结构单位的地位。”不过他仍然强调语义的作用:“汉语的音节与概念性的意义有强制性的关系,是表义的单位,一个音节一个字,字组的生成是以字为基础的,因而在解释多音节单位意义时,就需要着重关注单音节字的字义之间的组配生成关系以及它们与字组整体所表达的概念意义之间的关系。”但是,对于在多音单位中不表义的字,徐先生没有论及。与此相关的是虚字的性质,虚字在徐的体系中没有定性,只认为是块的标志。

王洪君对汉语最常用的两种语音构词法的研究,证明在汉语本族语中由无义单音构成的多音节词象声词、连绵词等以及其他语音形式如儿化等也是受单音控制的。她(2008:160、187)将前者称为“一生二”式,后者为“二合一”式。

虽然王洪君从音系学角度证明了单音的核心地位,但在语法方面,她也赞同“一音节一义”的原则,把意义看作是“语法字”的前提之一。至于作为理据成分和构辞(合成词)成分的无义音节,在语法上是否具有与有义音节同样地位,她的研究没有涉及。这是字本位语法研究无法回避的问题。

笔者认为,潘文国“音足型语言”的提法比语义型更体现汉语的语言类型的本质。从语言单位的角度看,字的本质特征是其音和形,意义不是。吕叔湘先生说:“传统的‘字’,既指书面上的一个个方块字,也指口语里的一个个音节,不管它在多大程度上独立地起表达作用。”

没有意义的字依然是字。这个大家都不会有异议。但是这样的字是不是语法单位?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在字本位研究的各家中可能就有分歧了。

笔者认为,辞中无义字——不管原本是无义字还是有义字——都不能排斥在语法研究之外。因为这类无义字同虚字一样“无义有用”。

辞中无义字虽不直接参加组句,但有另一种层次的语法作用,就是构辞作用。一个无义字与一个有义字构成了一个辞,而这个辞即使与那个有义字是同义的,它们的句法功能也有不同,必有其不可替代的一面。这种句法差异突出表现在汉语独有的同义字辞上。汉语的同义字辞,语义相同而音节不同。它们在组句中各自发挥着自己独有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时,无义字对句法的作用是间接的。

此外,汉语中还有少数直接以无义字、虚化字作句法成分的情况。如“打的”的“打”,甚至还有“无义动辞”,即所谓形式动词“进行、加以”之类。这些字、辞都是无义有用的。

从汉语组合的形式角度出发,笔者认为,凡字都有“独立性”,包括无义字。比如,当我们说“葡萄的‘葡’是没有意义的”这句话时,实际上就已经承认了“葡”的独立性,承认“葡”可作主语。因而笔者以为,只有坚持认为无义字也是语法单位才是彻底的字本位。因为字本位研究不能以意义为基础,而必须以形式为基础。

因而彻底的字本位不但要坚持强调字的地位,还需强调在字的音义关系上,音为基础,义依附于字。如果在音义关系上不坚持这一点,就无法和词本位研究,无法和词本位的基本单位语素划清界限。词本位是以意义为前提的,语素“最小的音义结合体”的概念包含三要素:最小、音、义。其中“义”是关键,“最小”是限制“义”的,与“音”无关,“音”的数量无足轻重,完全取决于“最小的义”的要求。正是基于这一点,词本位认为无义音节不是语法单位,只是语音单位,在语法上没有地位。因而语素是一个与音节数量无关的概念,可以撇开音节,直接定义为“最小的意义单位”。在音义关系上,词本位的实质是定义不定音,而字本位则应该是定音不定义。由此来看,笔者认为,“一音一字一义”留下了与词本位相通的漏洞,只有堵了这个漏洞,才是彻底立足于字。

从历史经验来看,如果不坚持形式标准,脱离“音形”来谈语法,任何理论——不论是字本位还是词本位——都有可能混淆基本语言单位的界限。比如,吕叔湘先生曾把“您”看作两个语素。陆志韦(1957:1)曾经批评“小词+小词=大词”的说法有以词构词的弊病。因为赵元任先生(2002:894)曾谈到用音节词(字)创造新的复合词。由于词本位的“词”是不考虑音节的,一个复合词可以包括两个单音词,甚至短语(三音词含双音短语)。徐通锵先生(1997:140)虽然批评说:“词中还有词的说法在逻辑上不大说得通。”但是他本人(1997:12)也曾把“惊心动魄”看作一个字。两者都是忽视形式而重视语义的结果。

笔者认为:正如音系字(韵律字)不必是一个意义单位一样,语法字也不必是一个意义单位。两个层次的字在这一点上是一致的。

从语法角度看,有形式未必有意义,但有形式必定有功能。或者说,字未必有义(词汇意义),但必定有用(语法作用)。意义和功能都以形式为立身之本。无形式必无意义。有形式必有功能,意义以形式为前提,功能不以意义为前提。

所以,虽然字绝大多数是有义的,但对无义字的态度是字本位研究的一个更为关键的问题。因为这才是字本位和词本位的真正分歧。无义字是字本位和词本位的试金石。我们必须为赵元任先生“字与word角色相当”的论断作一个注解:字是以其形式而不是以其意义和word角色相当的。

四、多音模式与辞的问题

字本位的另一个问题是由字组成的语言单位——“辞”的问题。

字本位研究的重点不在字而在辞。因为“字与word的同”突出表现在“辞”上面。

辞是以字为基本语言单位的汉语发展的必然产物,辞出现在汉语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从造字演变为组辞,这种语言单位的生成方式的演变,使汉语字汇系统脱胎换骨,能以数千基本字从容应对无限增长的信息概念。这并非字本位一家之言。比如苏新春(1993:195)认为汉语词汇发展经过如下三部曲:1.一音一字多义;2.一音多字或一字多音;3.多音(多字)组合为复合词。汉语由402个音节加上声调构成的1300多个声调音节相互之间仅仅组合一次,就能得到169万个双音结合体,而汉语词汇的总数目前大致只在40万。所以他说“汉语词汇由单音词向复合词化方向的变化,是为自己找到一条生气勃勃、充满弹性的发展之路。”这与字本位的观点如出一辙。

对于立足于音形(音足型)的字本位研究来说,其理论难点不在字而在辞。

字是汉语的自然单位,是汉语的语言实体,就像英语的word一样,这一点根本无需论证。而辞则有本质的不同,辞是在字的组合中分析出来的语言单位,是对字组的定性,相当于赵元任先生所说的“词概念”。因此,对于辞的界定就如同对词的界定一样,必然会有不同的意见。

赵元任先生似乎预见到会有这个麻烦,他(2002:899)批评那种一定要在汉语中找到词的流行观念:“为什么非要在汉语里找出其他语言中存在的实体呢?更有成效的进一步研究应该是确定介乎音节词和句子之间的那级单位是什么类型的,至于把这些类型的单位叫作什么,应该是其次的问题。”

他把这级单位称作多音节的“模式”:“语言中有意义的单位的简练和整齐有助于把结构词和词组做成两个、三个、四个、五个乃至更多音节的方便好用的模式。”值得重视的是,这个“模式”并非指固定组合,而是指横跨于印欧语词和短语两边的字组,既包括结构词(复合词),也包括词组(短语)。这个概念打破词和短语界限。

赵先生的这一思想至今还未引起应有的重视。词本位研究仍然受困于不分音节的统一的词的概念。赵先生晚年已经抛弃了以前建立在“语素、词、短语”概念之上的词的看法。他的“词”是一个具有很大弹性的模糊概念,既可以是单音节的音节词,也可以是多音节的结构词、语法词、临时词甚至词组。他说:“汉语的词在日常语言中,……是指措词用语和各种固定短语。”

字本位研究中,徐通锵先生把字以上的单位——辞——定义为固定性字组。但由于他从语义出发,没有坚持形式标准,所以未能说明辞与字是性质不同的两类语言单位。字作为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或者说最小结构单位是不可分割的。但是辞则不同,作为字组的辞是由两个(或多个)基本单位构成的。

绝大部分字本位的支持者或反对者往往把争论焦点聚于“字”,但他们都没有意识到:字本位研究的难点不在字而在辞,因为我们无法把辞与一般字组完全分离。这个问题也是词本位的老大难问题,只不过表述方式不同:复合词与短语是无法截然分开的。

从字出发,所谓辞或复合词只是字的组合体,不是基本单位。汉语语法分析中,只有基本单位在形式上是不可拆分的,而由字派生的辞(合成词)都是可以拆分的,(至于它们拆分后是否还有意义,能否单用,都是另外的问题)。它们尽管被冠以“固定性结构”,其本质仍是字组。比如成语,即使被称为“凝固性短语”,但只要需要,就仍可拆分或替换其中的字,这也是汉语字汇推陈出新的力量所在。比如老舍就曾把丰富多彩改为“丰富多腔”。

陆俭明先生对字本位的一个主要质疑就是,新理论的提出应该有助于解决旧理论解决不了的问题,否则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对于字本位来说,也就是能否解决词本位解决不了的问题——语素与词、词与短语的分界问题。陆先生的质问是十分尖锐的,直到目前为止,字本位也没有拿出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

字本位阵营中对于辞与一般字组的具体研究以陈保亚关于“字结”的研究最为深入。

陈保亚在字的作用上,与徐通锵有所不同。他(2008:360)说:“我同意徐老师对词的看法,我们的主要分歧在于,徐老师主张直接以字为单位来研究语法,而我觉得字上面还应该有一种具有生成能力的单位,当然不是词。”(参见《求索者——徐通锵先生纪念文集》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他(1999:2005)提出以“平行周遍原则”作为划分字结(偏正辞)与偏正词组的标准。不过金朝炜(2012)指出这个原则是不成立的:“陈保亚所举出的所有的平行周遍的字组实际上都是非平行周遍的。”“我们通常认为是规律性极强的字组,但事实上反例几乎不可避免地一定会存在。笔者搜尽各类资料,却仍未发现一例字组可以严格地说是平行周遍的。”(参见《字组的性质与类推》,载周上之主编《世纪对话——字本位和词本位的多角度研究》,北京大学2012年版)笔者认为这个批评十分中肯,然而更重要的是,“字结”研究的思路与词本位在本质上还是一致的,仍然希望找到一个标准,把一般字组(传统语法所谓短语)和辞(固定字组、传统语法所谓复合词)截然分开。无论是字本位还是词本位,只要试图把同质的东西划分为性质不同的两大块,必然殊途同归。如果字本位研究不改变立足于语义功能的研究思路,即使不用词本位的概念术语,走的还是词本位的老路。

笔者同时认为,陆先生对字本位的批评虽然深刻尖锐,但依然是从词本位的角度看待汉语的结果。如果我们不再从“语素、词、词组”这类印欧语概念思考问题的话,就能理解词本位对这个问题的分析研究,仅仅是对字或者字组的语义功能进行划分,而语义功能的差异是连续的,渐变的,是不存在印欧语“词素、词、词组”那样泾渭分明的形式界限的。基于“音足型”的字本位研究认为,对于同样形式的语言单位,是不可能用语义功能标准截然分出两类不同性质的语法单位来的。因此,在“字”基础上,是不可能截然分为语素和词两类语言单位的,其间必然有一段不可分割的连续体。同理,一个多音模式(字组),也不可能截然分为复合词(辞)和词组(短语)两类语言单位的,其中也必然有过渡,如离合词和其他亦此亦彼的形式。

换一个角度看,也同样,不同形式的语言单位,虽然可以形成同类句法单位,但是不能把这类语义功能看作是与基本单位平起平坐的语言单位。

形式单位与语义功能单位不是一个级别的语言单位。前者不依赖后者,是研究后者的基础,后者则依附于前者。

换言之,对于字和字组的句法功能研究是不可能划分出印欧语那种词和非词的界限的。就好比我们不可能以语义功能标准把印欧语的词和词组分为两类形式单位一样。

相对于字来说,辞在形式上并不“固定”,就像用七巧板拼图一般,既可以拼合,也可以拆分。从这个意义上看,把辞看作和字同类的形式单位显然是错误的。字本位强调字与辞的形式差异,只有基于这一点,字与辞才得以划清界限。辞作为凝固性字组的所谓“凝固性”,仅仅指单字组合之后的语义确定性,而非组合的不可分割性。

从形式这个角度看问题,词本位的失误并不仅仅在于弃字用词,更重要的是在舍弃字的同时放弃了形式标准而改用意义标准。吕叔湘先生有句名言:“汉语的词在形式上无从分辨。”词与语素以及短语的界限之所以划不清,原因就在于此。从字本位的角度看,词本位所谓分词这个问题是含混不清的,如果以字的形式为基准,应该分属两种层次的研究:一是语素和单音词,这是对于字的语义功能的划分;二是合成词与短语,这是对于字组的语义功能的划分。前者是对于汉语基本结构单位的研究,后者是对基本单位的组合体的研究。前者相当于印欧语的单词的研究,后者相当于印欧语的固定词组的研究。同样,字本位的关键也不在于强调语义的重要性,而在于是否能坚持字的形式作用。

不过,赵元任先生的论断如果细细推究一下,还有一个重要问题未解决,就是多音模式与所谓自由组合的字组两者之间的关联。一方面如上所述,固定字组具有拆分的可能,而另一方面,被视为“词组”或自由短语的东西,有时也必须作为固定组合使用,不可分割。也就是说,所谓自由短语的分合也不是绝对自由的,有时也有凝固性。对于自由语素的非自由性,词本位早有共识,但是对于自由短语的凝固性,这方面似乎还鲜有研究,应该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新课题,还应该成为字本位和词本位的共同课题。如果能理清自由短语固定使用的情况,辞和非固定字组的密切联系就能看得更清楚了。

王洪君(2008:298)对于“韵律词”和“韵律短语”相互关系的分析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参考答案。她认为,韵律词和韵律短语之间存在着“韵律类词”这一过渡形式。比如三音结构可以分为两类:“1+2定中为韵律词(如东北虎——引者注)、1+2定中为韵律类词(如纸老虎——引者注)、2+1述宾为韵律短语(如研究虎——引者注)。”但是双音模式是否存在过渡形式?如何区分?换言之,韵律词是否也包括自由字组和固定字组两类?王洪君似乎没有专门论述。

相比之下,潘文国(2004:191)则把两者之间的这种联系和过渡说得更明确:“在汉语中,不论古今,词和短语都是难以确定的过渡性单位……刘勰把它们统称为‘辞’。”他(2004:203~204)又说:“把词扩大到辞,这是为了给困扰现代汉语研究多年的词与短语难以划界问题找一条出路:既然词与短语在理论上如此难以划清,而按现代语法学家的研究,汉语中词与短语在结构上又无很大不同,那为什么不能换一个思路呢?这就是根本不去追求勉强将它们划清,在一般情况下就将它们统称为辞,不区分是词还是短语……说到底,硬要给词和短语划出分明的界线是词本位思想的产物,随着词本位思想的抛弃,人们将会发现,词和短语不分不会是什么严重的问题。”注意,这里的词仅指复音词,不包括单音词。从字的角度看问题,单音词与短语之间是不可能存在纠葛的。就好像印欧语的词和词组之间界限分明,不会发生纠葛一样。

字和word既有相同又有不同。在其生成发展上,现代汉语的字与word完全不同。字在字汇体系中是一个稳定封闭的部分,常用汉字大概在三四千左右,而辞则是一个变化的开放的部分,始终处于变动之中。与字相比,Word本身就是开放的,其数量仍在不断扩大。如果理解了字与word的差异之后,我们就会看清,汉语的所谓新词,绝大多数只是新辞——旧字新组而已。汉语以恒量的字来生成增量的辞。从这一角度观察说,汉语的字与辞的关系就好比印欧语词与词组的关系。字为本原单位,辞为派生单位。

词本位的最大问题在于脱离了汉语的形式来研究汉语,因而把两种不同层次的语言单位——字与辞看作同级语言单位。就好比把英语的词和词组看作是同级语言单位,这还不乱套吗?

数十年的汉语研究告诉我们,作为固定组合的二字词或三字词与作为自由组合的二字短语和三字短语是无法截然分开的。这证实了赵元任先生三十多年前的论断:多音模式既包含结构词,也包括词组。与此紧密相连,词本位研究的另一个结果就是:单音语素与单音词是无法截然分开的。因为我们在进行这类鉴定时,并不是在划分汉语的形式单位,而是在对汉语的单位组合进行语义功能分析。王力先生在分词时首创的扩展法,其实只是用功能标准来考察两个形式单位之间的组合关系,而不是对形式单位进行界定,扩展的前提必须是两个形式。(参见周上之《汉语离合词研究》,2006)

综上所述,在字的音形义关系上,字本位阵营存在着两种不同理论倾向:一种是强调字的意义,另一种强调字的音形。前者以徐通锵为代表,后者以潘文国、汪平等人为代表。笔者赞同后一种,并认为,这是与赵元任“字中心论”思想一致的。

语言学家们研究语言必须从语言实体出发,语言实体是语言事实,事实只有承认不承认的问题,事实不需要界定。

五、不同层次的句法。

赵元任先生“字中心论”的另一个思想萌芽是对于汉语句法的论述。

所谓语法,简言之,就是语言基本单位的组合之法。所谓句法,就是句法单位的组合之法。由于汉语的语言单位与印欧语具有不同特点,因此,汉语的语法与印欧语语法也就有相应的差异。

赵元任先生把汉语语法置于两个背景中进行考察。一是中西对比,另一个是古今对比。

印欧语从古至今,都是以词为主,而汉语则有古今之不同。古代汉语以字为主体,现代汉语主要以因字而生的辞为主体,所以语法格局呈现出不同于印欧语的双重性。汉语的语法由两个层次——字的层次和辞的层次——交织而成。

词本位研究一般认为,由于汉语没有形态变化,所以只有句法没有词法。由于词本位立足于统一的词概念来分析汉语句法,所以不考虑词的音节差异,把单音组合和多音组合都看作同一类句法组合。

赵先生则注意到其间的差异及其对汉语语法研究的重要性。他是从古今汉语差异来看待汉语的句法的。古今汉语的差异首先表现在语言单位的音节形式上:“在汉语的文言阶段,即古代经典和早期哲学家所用的语言中,单个音节恐怕在相当程度上类似与西方观念中的一个word。但是到了现代汉语,这种情况已经大为改观。”同时,他又认为,类似汉语双音化的流行说法“过于简单化了。”因为单音的音节词和多音的字组模式共同发生作用,所以他的结论是“汉语既不是单音节的,也不是多音节的。”从句法组合看,汉语的句法既有单音组合方式也有多音组合方式。这就与印欧语建立在word基础上的单一语法不同了。

赵元任(1956)下面的一段话似乎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注意:“如果凡单音节都是词,而研究其间关系的是句法,那么,我们手边就有了不同层次的句法,其中有些单位就成了别的单位的结构成分”(参见赵元任,2002:810)。其中包含了字本位研究的一个重要的思想萌芽。

“不同层次的句法”是汉语语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词本位的许多学者注意到了相关的语言事实,但是受到词的观念的限制,不能从字,也就是不能从汉语的底层结构看问题,因而未能把握问题的本质。比如,熙先生(1982:4)有一个重要观点:“汉语复合词的组成成分之间的结构关系基本上是和句法结构关系一致的。”他认为这是汉语语法最主要的两个特点之一(另一特点是汉语的词类与句法成分之间没有印欧语那样的对应性)。然而为什么汉语的复合词结构和句子结构具有一致性?朱先生似乎没有深究下去,而这其实是“不同层次句法”的表现,只不过用了词本位的曲折表述方式。当然,我们不能苛求当时的汉语研究者,因为不把统一的词概念分解开来是无法把握这一点——字基础之上的句法形式的,看不到复合词的结构就是句子结构——单字组合的句法。其实在朱先生之前,赵先生(1968)就说过:“现代汉语的复合词的构成多数遵循文言的结构类型。”

徐通锵如下论述则对赵先生的话作了具体说明:

“字组的结构规则为什么能称为句法?这取决于“序”的生成。……借助于“因字而生序”的“序”的规则去生成表达一个概念的字组。这样,字组就成为衔接语汇和句法的纽带。”“字组在语义上只表达一个概念,属于语汇的范畴,而其中隐含的组合规则又应属于句法的范畴。

徐通锵(2008:133)还有一句精辟之言,道出了不同层次句法之间的内在联系:

昨日的结构单位成了今日的理据载体。

因为汉语的组合方式“单字编码格局演变为双字编码格局”,因而“字组已经成为表达概念的结构单位,而字在这种字组中已处于理据载体的地位。”

徐通锵同时强调这一变化并没有改变字的核心地位:“从深层的结构关系来看,现代汉语和古代汉语的结构虽有差异,结构单位的表现形式也有区别,一以字为主,一以字和字组并重,但其中隐含的生成机制和基本结构原理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差异。”紧接着的这段话是对赵元任“不同层次句法”的最好解释:

“字组生成的研究集中于字与字的先后排列顺序的规则;“序”的有层次的生成体系又如套盒,一层套一层,以字造辞(字组),载体套入线性的“序”。所以,不管是哪个时期的汉语研究,都得以字为基础。为什么?因为从古至今,时、空交集点的字始终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

不过徐通锵关于汉语从单字编码格局变为双字编码格局的说法似乎没有完全摆脱赵先生提及的“过于简单化了”的“汉语双音化”这一流行说法的影响。现代汉语中,字既造句又构辞。辞的内部是单字组合法,辞的外部则不再是单字的组合法,而是辞——多音模式的组合法。汉语句法的真实状况是既有字与字的组合,又有辞与辞的组合,还有字与辞的组合。这种多重句法既不属单字格局,也不属双字格局。笔者称之为:字辞混组格局。

笔者以为,这就是“不同层次句法”的具体意义:单音句法和多音句法并存。当然,其语法的“序”都是字的组合。汉语的辞法和句法,都属于字的组合之法。以字造辞(字组)就如同以字造句一般,都以字为基础。由于遵循同一规则,所以现代汉语字组的结构规则就是古汉语的句法——单字组合法。

有一个问题徐先生未有论及,就是辞的组合与字的组合毕竟是有区别的,这是两种不同层次的句法。

赵先生详细研究了两种句法之间的差异,尤其是当两者交互组合的时候,辞的内外部关系会呈现出不一致的状态。他的《汉语结构各层次间形态与意义的脱节现象》一文专门研究不同层次句法之间的矛盾现象。他说:“各结构层都有其独特的活动范围和内在的一致性:如果打破层次的划分,把句中各个成分等量齐观,那么就会出现种种杂乱和不协调;由于结构层次的间隔,说、写、听、读现代汉语的人对这种杂乱和不协调却感觉不出来。”(赵元任,2002:810)。他总结出共有六类这样的矛盾现象,都与字义的虚化和不同层次的组合相关。

辞法与句法一致的现象集中表现在离合词的使用方式上:两字和一辞重合。赵元任先生对此也有许多相关论述,其观点从词本位转为字本位的思想轨迹也十分明显。限于篇幅,只能另文论述了。

汉语大师级人物,如王力、吕叔湘、张志公等晚年也如赵先生一样,表现出类似的反思,有一种向字集体回归的倾向。而赵元任的超前观念,有许多闪耀着凸显汉语类型的思想火花,值得我们继续深入发掘。本文抛砖引玉,以期引起汉语学界对于这一倾向的重视,推动中国语文研究的现代化进程。

注释:

①王洪君回忆说:我在翻译赵元任的文章时就开始赞同字本位,徐

老师曾经说我,非得国外大家说了才同意。但还有许多学者根本不同意赵元任呀。我的翻译是叶蜚声老师校对的,他的评价是“赵先生到老年糊涂了”。

②研究英语的复旦大学程雨民教授也持类似“直接编码”的观点,

认为汉语以语素为基础造句。他认为“欧美理论有很多不适用于汉语处,显然是由于欧美学者缺乏汉语知识而残留的,就像他们当年尚未认识欧洲现代语言时也曾带着拉丁语的成见看自己的语言一样。但中国语言学界都没有与他们较真。”他感叹“汉语学界太迁就欧美语言学理论”,出于与欧美学者“较一下真……说明汉语语言系统的运作与欧洲语言很不相同”的想法,他(2003)写了汉语语法专著《汉语字基语法——语素层造句的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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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求索者——徐通锵先生纪念文集[C].北京:商务印书馆,

汉字文化概论篇4

关键词:汉字资源视觉设计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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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作为海报主要图形的风格在“国际主义风格”招贴中已被提倡,注重字体在对信息的传达作用,简单明确,有很好的传达功能[1]。汉字在设计中作为主要图形传达信息,既能明确阐述设计的主题,同时汉字自身的象形、诗性等特点,使得以汉字为主的海报设计拥有更多的表现形式,更丰富的内容,更完整的画面感(图1),而不会流于刻板的“现代模板”。汉字作为设计资源应用于海报设计当中的研究价值,为“汉字资源”这一概念的提出提供了依据。

一、汉字资源

(一)资源的概念

资源即一切可被人类开发、利用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总称,是一种自然存在物或能够给人类带来财富的财富。

(二)汉字资源

汉字资源指一切可供设计利用并产生效益,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种汉字要素的总称,包括读音、意义、形态、笔画等。

汉字资源是用之不竭的设计资源,拥有汉字形态的设计素材,可供设计师选取、应用。汉字资源对汉字不同角度的诠释,可以是字形、字音、字意。也可以是笔画、间架、结构。

(三)汉字资源的特点

1.民族性

汉字影响着中国人的思维,与道法自然、象生万物的人文思想密切相关。书法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是传统文明的象征。且象形文字与楔形文字共同组成东西方两大文化体系,汉字作为象形文字的代表,其民族性、地域性的特点不言而喻。

2.抽象性

汉字作为符号起源于六十四卦象。这种由伏羲氏所造,有着严密数理逻辑的符号文字体系为汉字奠定了方块字的基础与抽象性的根基。[2]六十四卦高度抽象,预万物于其间,汉字尊其四方之态,化曲为直概括象形之体,其抽象性由起源之初就决定了。

3.多样性

汉字构成的多元化及汉字在海报设计应用中的多角度解读方式造就了其多样性特点。汉字构成可以从造字规律,偏旁、部首,笔画构成等多个维度来理解。四类造字方式――象形、指事、形声、会意,囊括了视觉形象、听觉感受、故事延续、抽象思维等智慧于汉字体系当中。偏旁是由笔画构成的组成汉字的基本单位,是对汉字的抽象提取。笔画是书写时从落笔到抬笔的一笔,是构成汉字的点和线与海报设计的基本原理如出一辙。

汉字构成上的多元化为汉字资源的可读性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汉字带给人们解读并留下充足的空间。汉字资源的应用由于解读视角与方法不同产生多元化的表达。

4.适用性

针对汉字资源在海报设计中的应用而言。汉字发展至今已形成了成熟的体系,可独立传播完全可以配合不同的主题表现海报。汉字字体丰富,楷体传统、宋体时尚、黑体简约还可以应海报需求形成变体。汉字的网格化构成使得汉字在应用上更自由随意。为汉字适用于不同风格的海报设计提供了可能性,既可以应用于传统气息浓重的视觉设计,也可以出现在极为现代的版式中(图2)。汉字的民族性特征在海报中应用自由,传统符号多要在画面中搭配气韵,否则易给人拼凑之感。

(四)汉字资源的传播

传播途径指将信息传达给受众的途径,汉字资源的传播是传达与接受的过程,我们需要调动五感来接受所要传播的信息,汉字资源不是作为人们约定俗成的符号传播,传达的不一定是汉字在字典中的一个或几个意思,而是主观的思维和意识。

基于五感汉字资源可以通过在海报、光影等视觉媒介传播,也可以通过互动装置等包括听觉、触觉多元化媒介进行传播。将汉字的新意义在海报、装置、光影、媒介等不同的视觉表达形式中传达给受众,便是汉字资源的传播过程。

二、汉字资源与视觉设计

(一)汉字资源的视觉表现

1.字体演变

通过汉字资源字体的历史演变,让海报设计呈现出民族意识,篆书、繁体汉字运用于海报设计中比简体字更具有东方气韵。图3张艺谋《英雄》的一款概念性海报,战国末期以大篆为主要字体海报以无名向残剑所求的“剑”字为主体,篆体“剑”字气韵通畅,意境深远[3]。

研究汉字的发展过程,体会历史的足迹,感受发展的变化,《汉字告诉我们真相》系列海报中通过对汉字繁简变化的对比分析告诉我们文明发展的同时我们都失去了什么(图4)。

2.字形再现

汉字的象形结构提供了形态上应用汉字资源的基础。汉字本身的艺术性、形体美感及对意义的完整表达都可以视作汉字形态资源在设计实践中的应用。形态是汉字最直接的可视要素,从汉字象形表意的层面出发,应用汉字资源于海报设计当中更为直观。对外汉语的广泛传播其核心是字的外形、意义,字形再现更容易接受,对外传播性更广。形态研究值得进行系统性研究,徐冰的《天书》对汉字象形结构进行解读和符号化再现(图5)。

从形态意义上对汉字进行提炼,既可采用汉字本身意义进行诠释,也可以发掘汉字与本身意义不同甚至相悖的意义,用在视觉设计中去表现。如《汉字告诉我们真相》中对汉字“主”与“玉”的理解,不用判断其正误只是单纯的从自己的角度理解了文字的含义(图6)。

3.“字素”实验

“字素”是汉字要素的简称,对构成汉字的视觉要素进行提炼形成有汉字意味的资源。在海报设计中采用拆分、肢解、重组等手段对汉字进行发掘,单纯将汉字作为一种符号,对其呈现的形态进行实验性的分析。如偏旁、笔画的重组,对汉字的单元结构进行新的排列,得到新的视觉效果(图7)。这种实验需要对汉字有一定了解,如果受众没有一定汉字的知识符号的表现便不会引起强烈的共鸣,所传达的内容便大打折扣了。

汉字作为设计元素概念的确立,对汉字历史传承的感悟,对汉字“象”的理解,对汉字重构的实验,确定了汉字作为设计资源的地位,为进行汉字资源的设计实践提供依据。

(二)汉字资源的转换

汉字的艺术转换是汉字寻找到适当的表现形式转化为设计、实物、艺术的过程,如何摆脱其作为传播符合的定义,令你所要表达的主旨为人接受、深入人心,是设计师面临的最大挑战。汉字不再是传播符号,突破二维的界限寻找多维形态。当汉字转换为设计作品供人品评的时候,反馈回来的信息才是汉字作为设计资源的意义所在。完成汉字的艺术转换是汉字价值的自我实现也是汉字资源概念提出的意义所在。

1.汉字资源转换为海报

汉字资源通过变形、寄生、共生、借代等方式完成在海报中的转换。变形顾名思义即对汉字结构变形表达主题;寄生指将汉字表现在另一汉字的结构内;共生通常指几个汉字共用一部分构成画面的现象;图8这组海报以场景中的图形代替汉字中的笔画结构,运用恰巧,艺术地传达出回忆与安静的氛围,画面清新恬淡充满了20世纪80年代记忆,汉字成功的从字典中跳脱出来。

2.汉字资源的多维转换

汉字听说读写的传播方式使得汉字资源得以多元化发展;现代技术的发展扩展了海报设计的维度领域。汉字要摆脱传播符号的身份,应向着多元化表达努力:如将汉字比划在空间内排列,从特定角度可以读出它的内容,转换观看角度看到的便是单纯的笔画,将汉字从二维转换到了三维的理念上去思考。或将汉字曲谱的编排变成可演奏出来的汉字等(图9)。

汉字的特性决定了其多维度表达的无限可能,丰富汉字资源的应用形式同时也为海报设计向多维度发展的进程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三、结论

(一)汉字资源对海报设计的关联性

汉字资源对海报设计的关联性体现在它们是互动、互补的过程,汉字资源为海报设计提供素材,海报设计为汉字资源提供载体媒介,完成海报设计的过程也是对汉字资源的探索过程。汉字作为主要素材应用于海报设计中,使得海报主题更直观、明了、有力度;海报设计中对汉字进行表现,有利于延伸汉字的应用范围,开发汉字的应用价值。

(二)通过汉字资源获取海报设计思维的新方法

新资源的发现、发展会带来新的思维、方法与之相适应。汉字作为主体应用于海报设计使得主题表达更为明确。直观的意念表现,图、文一体化设计摆脱了汉字作为释义的传统海报形式,将其从传统图文排版中解放出来。汉字资源形式丰富,有画面感的汉字、有点状符号化的汉字使得海报设计的风格更灵活多变。汉字资源的多元化也为海报设计跳脱平面范畴,进入更广阔的维度空间提供了新方向。

(三)汉字资源在海报设计中的应用

海报是最早的广告形式,有简洁、有效、易制作、更新快等特点。海报作为汉字资源的应用媒介传播更为广泛、便捷。优秀海报设计给人的震撼更强烈,巧妙的运用汉字资源的海报设计让人对汉字研发更为印象深刻。海报形式丰富、形式多样利于发掘汉字的新应用概念,是汉字资源发展的最基本传播形式。

注释

[1]阎承询:《浅析欧美招贴设计风格》,57~59页,《艺术与设计・理论》,2013-6。

[2]王红旗:《符号之迷:生活中的神奇符号》,153~155页,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6。

[3]视觉中国――电影海报中的字体设计赏析,http://shijue.me/show_idea/514c336f8ddf87454f00059e

参考文献

1李丛芹著:《汉字与中国设计》美术博士论丛,北京,荣宝斋出版社,2007-3。

2王红旗著:《符号之谜:生活中的神奇符号》,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6-6。

汉字文化概论篇5

内容提要:本文尝试通过文字的演化和沿革研究,还原同源于“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的华夏文明文字和现代概念意义的哲学之间的关系,探索文字结构和释意中的哲学内涵和意义,阐发和描述文字的概念与逻辑属性。本文试图通过这一研究和探讨,来揭示文明史演化和沿革中所形成的典藉文献在释意和解读、评价和鉴别中存在的问题,及其相应的社会实践操作的配置和继承问题。在这些问题的研究探讨中,本文还通过比较华夏文明传统的哲学基本问题和以古希腊哲学为传统特征的西方哲学基本问题,摸索两者在基本问题界定和研究取向(方法论)上的差异,并寻求对二者进行衔接的可能路径。关键词:书文字哲学对象概念逻辑

从文明史的演化和沿革视角来考察,“书”是文明史演化和沿革中的知识和精神积淀的载体。从文明延续和文明继承的角度考察,对传统典籍文献的解读和阐发会一定程度上影响文明的演化、发展方向和发展程度。但是在文明的演化和发展过程中,表述知识和精神积淀载体的文字结构和语义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造成了传统典籍文献解读和阐发的歧义,因此文字字型结构及其语义的还原、回复和澄清,对于传统文献的解读、阐发和文明的继承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书”字的文字结构和语义的演化关系为例,阐述文字结构和语义的演化过程,进行范例性的说明。一、“书”的现代释意在现代通行的初级文字工具书《新华字典》中,给“书”作出的解释是:(1)、成本的著作。⑵、信,家书,书札。⑶、文件,证明书,申请书。(4)、写字,书法[1]。在这些释义中,[1][2][3]中的释意可归为文字书写的特定载体,并和一定的思想和目的表达有关;其中⑷的释意表示书写的行为及书写的字体。在高级的文字工具书《汉语大词典》中,书的的释意比较复杂,已经涉及到文字的演化史和部分“书”字的文字释意及释意演化的过程,如“书”字的字形结构演化部分(春秋、战国和秦汉时期的“书”字的字形)[2]。《汉语大词典》中给出的“书”的释意,从许慎的《说文解字》破题,给出的释意依次是:⑴书写、记载。《广雅·释文》:“书,记也。”⑵书藉、装订成册的著作。《正字通·曰部》:“书,凡载藉谓之书。”,清《说文句读·聿部》:“自《易传》‘《易》之为书也不可远’,始为典藉之通称。”[3]特指历书、占书、刑书。《书·金滕》:“启籥见书,乃并是吉。”,孔传:“开籥见占兆书。”,《汉书·刑法志》:“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徵于书。”,颜师古注:“取证于刑书。”。⑷《尚书》简称。⑸文字。清王筠《说文句读·聿部》:“书,书写其本意也。因而所写之字谓之书。”,《易·系辞下》:“上古结绳而治,后之圣人易之以书契。”⑹字体、字形。《隋书·阎毗传》:“能篆书,工草隶。尤善画,为当时之妙。”。⑺指六书。即我国古代分析文字的理论。⑻书法。⑼簿牒文件等。《周礼·天官·冢宰》:“司书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八人。”,郑玄注:“司书,主计会之簿也。”。⑽书信。⑾古代帝王的诏书或臣下的奏记。⑿文体名。⒀某些曲艺的通称。如说书、书场。⒁姓[3]。从以上《新华字典》和《汉语大词典》给出的“书”的释意可以看出,高级的文字工具书《汉语大词典》中的“书”的释意,包括了初级工具书《新华字典》中的内容,并且《汉语大词典》中对“书”字的释意从《说文解字》破题,已经涉及到了文字“书”的字形结构和释意的演化和沿革史。二、“书”字结构的演化现代称之为汉字的文字,在起源上源自于华夏文明“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4]”的路径设定,文字的结构和字形的确定也以此为基础,推衍相因,因此形成了文字的字型结构与“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的哲学基础的关联,创造了以六书(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为其构造理论的复杂的文字符号记录系统。在这一复杂的文字符号记录系统中,每一个文字的结构构造及其取意,都有其内在的取象、会意和沿革史。本文将要展开分析的“书”字的字型结构,也在这一范式之内。现代通行的“书”字的写法(限中国大陆),是繁体“書”字的简化字。“書”作为“书”的繁体字,定形于汉,是秦小篆“”从“聿”从“者”的省改[5]。从此次省改至建国后文字改革的两千余年间,“書”字的字型结构(正体)都没有变化。如果再向前追索,在现代可解读的甲骨文献中,还没有看到与汉隶“書”字的字型结构相同或相近的字。但甲骨文字中有“肀”和“■”两个字形[6],在文字的字源上这两个字形演化、衍生出了“聿”部首结构的汉语言的文字[7]。在甲骨文字“肀”和“■”的字型结构里,这两个字的字型为手(■)里拿了一个树条(“■”、“■”,树条初始的取意相当于现代概念意义的“笔”),去写或画想要表达的对象[8]。周之代商,始见字型结构与“書”的字型结构有直接缘起关系的字[9]。许慎作《说文解字》解“書”字的字型结构“从聿,者声。”[10]。在许慎的这一字型结构解析中,甲骨文字字型结构的“肀”和“”已经演化成为周秦文字的“聿”。而“書”字周秦构字字型的“者声”形成的形声兼会意字“■”,已经有异于现代概念意义的“书”的解析。在文字的演化、沿革过程中,秦汉之际的文字隶化,“■”省改作“書”,作为现代简化字“书”的源起文字结构,已经从周秦文字的“从聿,从者”隶化为“从聿,从日”。在这一演化、沿革过程中,简化字“书”字的概念内涵,一方面在字意上与甲骨文字“肀”和“■”仍具有渐次相因的关系,另一方面也出现了字意渐次扩展的过程。

三、“书”的字型结构与“书”字释意的关系文字的字型结构与其取象、取意具有内在的关系。“书”(書)字的字型结构及概念内涵和释意演化沿革,涵盖在整个“书”字取象的演化沿革史中。在文字的演化、沿革史中,“書”的字型结构源自甲骨文字“肀”和“■”,从而形成了现代释意中与书写的动作、书写的行为、书写的结果、书写的风格等相关的字意。如《新华字典》中“书”字的释意⑷、《汉语大词典》中“书”字的释意⑴、⑸、⑹、⑻。甲骨文字“肀”与“■”在周秦之际演化为“聿”,是“书”(書)字字型结构沿革及字意转化的另一个重要阶段,并以此为基础形成了“书”(書)字字意的扩展。许慎在《说文解字》中给出的“聿”字的释意是:“聿,所以书也。楚谓之聿,吴谓之不聿,燕谓之弗。从,一声。”[11]许慎的这一释意——“所以书也”,从字型结构及释意的渊源两方面对“聿”字进行了考察,认定“聿”字仍是延续了甲骨文字“肀”、“■”的字意(从手里拿着笔书写取意)。在文字的沿革中,甲骨文字“”和许慎释作形声内涵的“一”结合,形成的形声兼会意的“聿”的转换,这一转换完成了书写动作的“”与源自“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哲学理念的“一”的衔接[12]。于是“肀”、“■”字意的“写”与“画”的动作,在转换成“聿”的字形结构后,有了“一”(道)的约束和制约[13],从而在字意上限定了“肀”、“■”的取意。在传统文明的“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的分析和考察对象的取象演化、发展路径下,“聿”为有意义的书写,而不是胡乱地涂鸦。由此相应形成了《说文解字》中的“聿”部。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書”字:“箸也。从聿,者声。”[14]许慎这一“書”字的释意“从聿”,已经认定了“書”和“聿”之间的渊源关系。至于“書”字结构中另一个形声兼会意的部分“者”,在“書”字结构中的意义则为其后的历代学者所忽视[15],并造成了“書”字的歧义和相关语义的缺失。“者”,许慎在《说文解字》的释义中释作:“者,别事词也。”[16]许慎的这一释义在传统文明的“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考察对象的演化、发展路径下,“者”是一个具有特定与以内涵的文字结构。在“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的研究方法论范式下,“者”的释意——“别事词”,是针对观察、思考的对象——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物象”和“现象”而言的。在具体的考察和分析过程中,考察和分析的“物象”和“现象”在“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的分析和考察取向下,是在特定气候(日月变换、雷电、湿度、温度)、物候(地形、地貌、土质)约束条件下,生态演化分布和生态均衡等自然因素和人类社会种群及内部结构、社会经济、制度结构及其相应的政治、军事、文化互相作用、互相影响的结果。这一结果作为特定的“书”的记述、表述、思考、归纳、推衍的对象,因为涉及到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众多的“物象”和“现象”领域,记述和描述起来自然是千头万绪,难以入手,从而使内涵有限的甲骨文字“肀”和“■”产生了记述和描述的困难,对考察对象(物象、现象)的事情、事理、事道的整理也产生了障碍,从而不能在概念上完整地界定考察和分析对象。在探索现实问题的过程中,要解决这一问题,只有将考察的对象从自然和人类社会的复杂的“物象”和“现象”中分离出来,方能对其进行记述和描述。所以在周秦之际,在完成了甲骨文字“肀”和“■”的字形向“聿”转化后,加“别事词”的“者”,来进一步明确甲骨文字“肀”、“■”的动作行为和结果。至于许慎在《说文解字》中给出的“書”字的释意“箸也”,从逻辑上看似乎是“聿”——书写过程的“别事”(者),象吃饭的筷子(饭)在盛饭的容器(豆、鼎、罐等)中夹取食物一样,将考察和分析的对象从纷繁复杂的“物象”和“现象”中分离出来,以便于记述、描述的形象过程。这样,将考察和分析的对象分离出来,进行“一”(道)的记述和描述,就衍生出了《汉语大词典》“书”(書)字释意中的⑵(将考察对象记述于某种载体)、⑶(日月、季节、气候、物候的变化、卜筮、制度)、⑷(治国的方略、策略)、⑺(造字的规则和原则)、⑼(社会运行控制的具体政策和措施)、⑾(治国的政令和建议措施)。至于“书”(書)释意中的文体名,则保留了“書”字结构中“从聿,者声”会意构字的考察和分析对象的描述与表达,如司马迁《史记》中的《律书》、《平准书》等。“书”(書)字释意中的“书信”条,是将考察和分析对象的范围扩展到记述和描述者自身对于人和事及其情感的表达,“书”(書)的动作行为已是表达者对于人和事的态度与情感的记述和描述了。《汉语大词典》“书”(書)的释意中的⒀、⒁在缘起上与“書”的字形结构关联不大,笔者在此不做考察。

四、“书”字中的世界观与方法论意义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这样界定文字的概念:“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17]这一文字概念的界定表明,文字的产生同源于“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的考察和分析对象的分离和界定过程,并在文明史的演化、沿革中应用于具体的物象和现象的界定及其考察与分析。这样就形成了华夏文明相关概念内涵的唯物论性质和方法论问题。这一唯物论性质,来源于对“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的研究对象的考察与分析,并在这一基础上进行研究对象的分离和界定。这一分离和界定在“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的方法论取向下,是具体的客观条件约束下演化、衍生的问题——宏观的日月星辰与气候变化和微观的地形、地貌、物候的变化,在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中这些变化决定了社会问题的人与事的联系和关系。在这一逻辑关系的范式下,华夏文明天人一体的唯物论哲学也就产生了。华夏文明这一唯物论哲学与以古希腊哲学为源泉的西方哲学(包括同属于西方哲学范畴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唯物论的属性上有不同的探讨角度。从西方哲学演化、发展的路径考察,古希腊哲学在其产生时就探讨了唯物论属性,如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1.3)引述:“在第一批作哲学思考的人中,大多数人只把质料之类的东西当作万物的本原(arkhe),一切存在着的东西由它而存在,最初由它生成,毁灭之后复归于它,万物虽然性质多变,但实体却始终如一,人们说,这就是一切存在着的东西的元素和本源。”[18]由此可见,古希腊哲学在源头上把“万物的本源”归为“质料”,并且将考察、分析对象的“现象”和“物象”归结为“一切存在着的东西由它而存在,最初由它生成,毁灭后又复归于它,万物虽然性质多变,但实体却始终如一”,从而形成了西方哲学内在的考察对象的界定(“書”字结构中的“者”)和探索过程及其目的“一”(华夏文明的“一”,西方哲学的“逻各斯”)的语言描述。古希腊哲学沿着这一源头演化、发展,产生了“本体”、“逻各斯”和“实证”等方法论问题及对相应概念与逻辑的探讨。从而规定和制约了以古希腊哲学为源头的西方哲学的演化、发展方向和理路。在本文的主旨下,笔者尝试对华夏文明和以古希腊哲学为源泉的西方哲学基本问题进行比较,其目的在于澄清随着秦汉间文字隶化而产生的相关世界观和方法论问题的缺失与歧义。此外,随着近百余年的西学东渐及其现代西方相关知识的普及,做此比较有助于现代人对华夏传统文明精髓的相关问题的理解。从前文的叙述可以看出,在哲学范畴的唯物论这一框架下,在具体研究对象的界定上华夏文明和具有古希腊哲学特征的西方文明间存在着差异。对于华夏民族的先民而言,考察和分析问题的界定源自于“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的自然和社会的“物象”与“现象”认识,从考察和分析对象中存在的自然和社会的各种关系间探寻、求索其“别”,来实现考察和分析对象和其存在的状态环境(自然和社会中的“物象”、现象)的分离和界定(者)。而以古希腊哲学为源头演化、发展的西方哲学,则是将考察和分析的对象首先界定在其微观结构的“元素”和“本质”上,假定一个“万物虽然性质多变,但实体却始终如一”的“一”,然后利用相应的方法论去探索、求证所假定的“一”的存在,并在具体的探索、求证过程中去衔接所假定的“一”(元素、本质)的“别”与自然和社会“物象”与“现象”的关系(方法论范式的实证),探寻其“逻各斯”。这样在“书(書)”字的文字结构和内涵意义上,就产生了两个不同的哲学体系之间的路径差异,并体现在文明演化、发展的路径和特征中,成为文明属性差异中的本质问题。在文明史的演化和沿革中,由于“书”(書)字的文字结构和概念内涵上考察和分析对象——“物象”和“现象”界定的取向不同(宏观、微观及视角),在概念界定“别”的实现上也就存在了差异,并产生了相应的考察、分析对象——“事”探讨介入角度的差异,及其相应的方法论选择的差异。这两个以不同哲学体系为特征的文明,在“书”(書)字的文字结构和哲学内涵上的差异还表现在其“一”(道或逻各斯)内涵的表述上。就西方文明的理论研究范式和方法论而言,在研究对象的考察、分析过程中,其研究对象的界定和描述的表达应用的是拼音词汇,词汇的字母及其由字母拼写构成的单词都脱离了自然和社会问题的“物象”与“现象”的具象和抽象,所以考察和分析对象界定的词汇表达,在词义上还需要其他的说明和表述性的词汇给出说明与解释,从而产生了其哲学和研究范式上的研究对象“别事”(者)内涵的概念,并构成其哲学范畴的一个基本要素。同时,由于在研究对象的“别事”(者)的界定上,其概念内涵总是和自然与社会问题的“物象”与“现象”间及其内部具有某种包含和相容与不相容的关系,从而出现了所界定概念间的关系与联系,并因此构成了概念间的逻辑问题,形成其哲学内涵的另一个基本要素。对于华夏文明而言,在考察和分析对象的界定上,由于其源头上与相应的记录符号系统——文字,具有“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的同源性,其指事、象形的“文”,具有表述考察和分析对象的特征描述的概念属性。而形声、会意的“字”,其文字结构的搭配及取意的推衍具有内在的逻辑关系和逻辑属性。如前文分析中的“聿”、“書”,以及具有广泛社会意义的“音”、“正”[19]等字。这样,西学东渐哲学内涵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表述的差异也就体现了出来。西方文明的拼音词汇中看不出考察对象的特征和属性,所以需要约定俗成的相关词汇来表述、解释考察和分析对象的特征与属性,从而产生了其哲学基本要素的概念。同时由于考察和分析对象总是处于复杂的自然和社会的“物象”和“现象”的环境和环境约束中,涉及到了相关概念界定和概念间的关系演绎,从而衍生出了西方哲学的另一个基本要素——逻辑问题。前文提到的这一相关问题,这里是其注脚。而对于华夏传统文明而言,由于其文字本身具有哲学内涵的概念和逻辑属性,所以在方法论范式上没有独立的概念和逻辑要素,从而形成了华夏传统文明哲学内涵的概念和逻辑要素形式上的缺失。这一缺失构成了现代中西文明比较与衔接中许多令人困惑的问题。在华夏文明的演化和沿革史中,这一问题其实是自春秋战国以降就一直存在的问题。春秋战国纷乱,文字的字形结构失去统一。秦汉间文字产生隶变,更加之秦始皇焚书坑儒,文献典藉被破坏(文学,《诗》、《书》、百家语),致使文字哲学内涵的概念和逻辑属性丧失了[20]。这一丧失形成了后世对古典文献的歧义和曲解。这一歧异和曲解产生了汉时的所谓“古文”(以孔宅壁中书为代表的六经春秋文字)和“今文”(以汉隶传记的部分经典典藉文字)之争。在这一背景下,许慎作《说文解字》,希望澄清这一相关问题。无奈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文字的结构和释意的缘起叙述简略。在其后二千年的文明史演化和沿革中,后人没有再走许慎作《说文解字》的“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的路子,整理和修复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未竟的工作,而是仅从许慎《说文解字》的释意中再去阐发其释意,以致于文字内涵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问题及其相应的概念和逻辑要素再也无从寻觅。这一文明史演化和沿革中的遗憾,造成了华夏文明文字概念和逻辑属性的缺失,以及相应的哲学内涵的无从恢复和还原等问题,这应当是后人的遗憾。五、结语通过前文的叙述和分析可以看出,华夏文明创造的同源于“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的文字,其文字的字形结构与取意具有内在的联系。仅就本文探讨和分析的“书”(書)[21]字而言,从甲骨文的“肀”和“”、周秦的“”到汉隶的“書”,都对现代应用的“书”字的概念和释意构成了影响(字意的限定和扩展)。因此,对文字的字形结构和演化、沿革史的研究,整理和比较文字释意的演化、发展历程,对于正确解读和阐发华夏文明的传统精意,准确、完整地解读和诠释华夏文明经典典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这不但关联影响到文字结构和释意演化、发展的历程,而且关联影响到对相应时期所形成的具有时代特征的典藉文献的解读和诠释。战国以降,对前人文献的曲解和歧意,其根源大都在此处。一个文明在其演化、发展和沿革的历史过程中所形成的文献典藉,包含了该文明对自然和社会问题的“物象”和“现象”观察、思考形成的经验、认识和精神思想的优秀成果,是一个文明演化、发展的基础和精神食粮。国外的宗教文明和以古希腊哲学为基础的西方方法论范式,对传统典藉的研究和社会实践操作的借鉴继承,说明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如世代相因的宗教教义和自然法)。对于华夏文明而言,历史演化和沿革中,历代对于古典文献研究的重视和经典典藉在社会实践中地位与社会意义的认定,也同样说明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目前,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演化和发展,以及相应的国际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变化,华夏文明传统的众多领域中的问题和西学东渐的相关内容已经有了百余年的交融。在这一趋势中,社会实践和历史经验已经告诉了我们,无论是闭关锁国还是全盘西化都不是国策。这就给现代人提出了一个问题——如何以正确的态度和方法评价、鉴别自身的文明传统,比较、鉴别、借鉴其他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并在社会政策实践操作中给予有效的配置。目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这已经是一个涉及到国家长治久安和持续、稳定发展的国策问题了。本文尝试从“书”字的文字演化、沿革立论,并应用文字学、哲学等学科领域的研究方法,探讨文明演化和古典文献正确解读和归结的角度。笔者的这一探讨和尝试,或许是还原华夏文明的哲学基本问题、正确解读古典文献以及比较与衔接中西文明的一个思路和方法,现在将其整理出来,以期与同道者交流。

注释[1]《新华字典》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P455。[2]《汉语大字典》四川辞书出版社/湖北辞书出版社1995年10月版P1509。[3]《汉语大词典》P1509-P1510。这些“书”字条目下的释意,本文在引用时有删节。在下文有关“书”字的文字结构演化和沿革史的分析、考证中,限于篇幅,对其相应的释意演化、沿革中出现的歧意和曲解,本文在行文中不作评论,如汉郑玄、清王筠、颜师古等。[4]汤可敬撰许慎原著《说文解字今释》岳麓书社1997年7月第一版P2164。[5]其考证见下文。[6]《汉语大词典》P2166。[7]参阅《说文解字·聿部》。[8]罗振玉在《增订殷墟书契考释》中考证,“聿”为:“此手持笔形,乃象形,非形声。”转引证于《汉语大字典》P1509。倪永宏在《汉字部首详解》中,将“肀”、“■”和“聿”放在一起。释“肀”为笔,释“■”为开叉的笔。倪永宏著《汉字部首详解》人民交通出版社1996年版P76-77。[9]汤成元主编《金石字典》中国书店1995年10月第一版P608-P609。[10]《说文解字今释》P422。[11]《说文解字今释》P422。[12]类似的典型例子还有“音”字,参阅《说文解字今释》P368,许慎在《说文解字》中释“一”:“惟初太始,道立于一,造分天地,化成万物。”《说文解字今释》P10,对“一”的哲学内涵阐发比较完整的是春秋时期的老子,参阅老子著《道德经》。[13]在华夏文明的文字结构中,造字起源字型结构中的“一”和哲学范畴的“道”关联,形成了一个十分庞大文字体系,如《说文解字》中的“一”部、“聿”部、“正”部等。[14]《说文解字今释》P422。[15]参阅《说文解字今释》P422,《汉语大词典》P3166。[16]《说文解字今释》P482。[17]《说文解字今释》P2156。[18]苗田力主编《希腊哲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P21。[19]“正”《说文解字》释为:“正,是也。从止,一以上。”《说文解字今释》P239。与甲骨文对比考察,在这一释意中,“止”是脚的一个变体,表示站立和行为动作的工具,“一”是具有华夏文字哲学内涵的概念,见注[12]。[20]参阅《说文解字.叙》,《说文解字今释》P2170-P2172。在同一时期产生并发展起来的文字的释意脱离字形结构,在文字的释意是用别的文字注释所考察的文字释意如《尔雅》的产生和发展,与此应具历史上和逻辑上的必然联系。[21]现代应用的简化字“书”在字形结构上源于汉隶“書”的简化,简化字“书”在字形结构上看不出其具体的文字概念和释意意义。但汉隶“書”在字形结构上的“从聿,从日”,仍具有使用记载工具(肀)将考察和分析对象演化、发展的内在属性和传统文明的“道”(现代常用的西方哲学内涵的规律)记录明白,象在日光下看东西一样清楚的会意,并将“書”的字形结构演化、沿革中的释意继承了下来,赋予了简化字的“书”。参考文献刘涛著《文明史演化的逻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1月·上海汤可敬撰许慎原著《说文解字今释》岳麓书社1997年·长沙《新华字典》商务印书馆1998年·北京《汉语大词典》四川辞书出版社湖北辞书出版社1995年版汤成元主编《金石字典》中国书店1995年10月版徐仲舒主编《甲骨文字典》四川辞书出版社1990年·成都何琳仪著《战国古文字典》中华书局1998年9月版苗田力主编《希腊哲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西汉]司马迁著《史记》岳麓书社1988年·长沙胡奇元方环海撰《尔雅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上海冯达甫撰《老子译注》上海古藉出版社1991年·上海金良年撰《论语译注》上海古藉出版社1995年·上海《诸子集成》上海书店出版社1986年·上海张岂之主编《中国思想史》西北大学出版社1993年·西安张立文主编《道》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北京陈克明著《群经要义》东方出版社1996年·北京[西汉]董仲舒著苏兴撰《春秋繁露义证》中华书局1992年·北京罗国杰主编《中国传统道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北京任继愈主编《中国哲学史》人民出版社1963年·北京胡适著耿云志导读《中国哲学史大纲》上海古藉出版社1997年·上海王风阳著《汉字学》吉林文史出版社1989年·长春李敏生著《汉字哲学初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7年·北京李圃著《甲骨文字学》学林出版社1995年·上海尹黎云著《汉字字源系统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北京[德]海德格尔著《形而上学导论》商务印书馆1996年·北京[附注]本文是笔者《文明史演化的逻辑》一书相关问题的展开和延伸。在《文明史演化的逻辑》相关问题的研究中,笔者发现了华夏文明的古文字具有古希腊哲学内涵的概念和逻辑属性,并利用这一属性进行了华夏文明经典典籍文献的解读,以及华夏文明哲学相关问题的历史复原。在该书中笔者阐述了华夏文明在中西文明交融和文明传统需要进行重新评价时期,相关问题展开的方法与视角,并延伸于《文明史演化的逻辑》一书的分析和演绎中。但是在《文明史演化的逻辑》一书中,限于该书的逻辑体系,本文涉及的相关问题仍没有进一步展开,在此文的分析中结合書字结构的解析展开这一问题的相关研究,以期对这一问题有一个更为明确的交代。刘涛著《文明史演化的逻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1月·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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