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宣传管理办法范例(3篇)
对外宣传管理办法范文篇1
1.综治、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部门:重点宣传普及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反邪教法律法规。
2.发改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宏观调控法律法规,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节约能源法、价格法、反垄断法、自治区发展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
3.经信(工信)部门:重点宣传普及电力法、中小企业促进法、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无线电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例及工业管理的法律法规。
4.民族事务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5.国资部门:重点宣传普及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6.教育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
7.科技(知识产权)部门:重点宣传普及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法律法规。
8.公安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刑法、反恐怖主义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居民身份证法、枪支管理法、出境入境管理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禁毒法、消防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9.安全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
10.民政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收养法、慈善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兵役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烈士褒扬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自治区殡葬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自治区村务公开办法、自治区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自治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11.司法行政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宪法、律师法、公证法、人民调解法、监狱法、禁毒法、法律援助条例、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
12.财政部门:重点宣传普及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
1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劳动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14.国土资源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矿产资源开发登记管理办法、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自治区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
15.环保部门:重点宣传普及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自治区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自治区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自治区石油勘探开发环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16.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重点宣传普及物权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物业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自治区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
17.交通运输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公路法、航道法、道路运输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18.水利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防汛条例、河道管理条例、自治区塔里木河水资源管理条例、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自治区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自治区水文管理办法、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
19.农业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农业法、渔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0.林业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及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种子法、防沙治沙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退耕还林条例、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自治区平原天然林保护条例、自治区义务植树条例等法律法规。
21.畜牧部门:重点宣传普及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种畜禽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自治区奶业条例等法律法规。
22.商务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对外贸易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拍卖法、反垄断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直销管理条例、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3.文化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文物保护法及实施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24.卫生计生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职业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中医药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护士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5.外事侨务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护照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规。
26.审计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审计法、预算法、会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
27.监察部门:重点宣传普及修订后的行政监察法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相关贯彻落实意见、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
28.税务部门:重点宣传普及税收征收管理法、发票管理办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车船税法、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资源税暂行条例、房产税暂行条例、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契税暂行条例、印花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29.工商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公司法、合同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广告法、自治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等法律法规。
30.质监部门:重点宣传普及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特种设备安全法、认证认可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
31.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点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32.新闻出版广电部门:重点宣传普及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33.体育部门:重点宣传普及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及自治区体育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
34.安监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35.统计部门:重点宣传普及统计法、经济普查条例、农业普查条例、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
36.旅游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自治区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
37.粮食部门:重点宣传普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38.人防部门:重点宣传普及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
39.政府法制部门:对行政执法部门普及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仲裁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0.金融管理部门:重点宣传普及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票据法、证券法、反洗钱法、保险法、外汇管理条例、征信管理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反金融诈骗等法律法规。
41.信访部门:重点宣传普及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
42.保密部门:重点宣传普及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43.气象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以及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或系留气球管理、气象防灾减灾等法律法规。
44.地震部门:重点宣传普及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45.档案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档案法及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
46.海关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海关法、海关关衔条例、海关事务担保条例、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进出口关税条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海关统计条例、海关稽查条例、船舶吨税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47.检验检疫部门:重点宣传普及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
48.邮政管理部门:重点宣传普及邮zd、自治区邮政条例等法律法规。
49.通信管理部门:重点宣传普及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
50.机要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商用密码产品生产管理规定、商用密码产品销售管理规定、商用密码产品使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51.语言文字主管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
其他行政机关或组织,重点宣传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
二、司法部门重点宣传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
5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重点宣传普及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包括民法通则和合同、物权、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及“两高”的司法解释。
三、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科协、残联等社会团体重点宣传面向特定社会群体的权益保障和权利促进的法律法规
53.工会:重点宣传普及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54.团委:重点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55.妇联:重点宣传普及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
56.科协:重点宣传普及科学技术普及等法律法规。
57.残联:重点宣传普及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
58.老龄办:重点宣传普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自治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等法律法规。
对外宣传管理办法范文
一、教育范围
“五五”普法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体干部职工,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认真回顾这五年来的普法宣传教育成果,总结经验,充分做好今年宣传教育工作的动员,根据不同的普法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确保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二、教育内容
今年开展全员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是《宪法》、《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学习宣传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以及与公民密切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通过深入开展讲权力、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促进干部职工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地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2010年在法律知识学习上,领导干部重点学习《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及水务发展相关的政策法规,将水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落实中心组学法要求。行政执法人员重点学习《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排水再生水利用法规》等与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局行政执法制度。经营管理人员重点学习《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读本》第四章第二节、《企业劳动关系法律制度》、《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以及与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要结合九所实际,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宣讲,发放法制宣传教育材料,提高外劳务工人员的法律素质。
三、教育形式
1、领导干部利用中心组学习选择重点、要点、难点,加强学习深入讨论,并按照局、处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的要求,将日常普法工作制度化,力求在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上下功夫,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
2、要在宣传教育过程中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教育讲座、看光盘、图片展览、橱窗宣传、以案说法、参与局、处举办法律知识竞赛,通过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形式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3、要加强对学习效果的考核,对“五五”普法知识试卷认真对待,做好每一位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考核答卷工作,同时整理归档,留存普法工作的各项基础资料。
对外宣传管理办法范文
一、制定措施,狠抓落实
针对国土资源部今年确定的宣传主题,分局高度重视今年的国土资源宣传工作,于年初制定了今年的国土资源宣传工作要点,出台了宣传工作实施意见,调整了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曾长卫任组长,纪检组长陈万国任副组长,各中层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狠抓落实,并成立了宣传工作督查组,负责对全区各乡镇国土资源宣传工作的督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确保宣传工作收到实效。同时下拨了宣传工作经费10万余元,确保了人员、经费、任务三落实。今年在宣传工作上,我们紧扣主题,除宣传好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外,重点加强了对我们的内部管理制度、办事程序、服务承诺等的宣传,增强了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消除了他们以往对我们工作中的误解,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宣传对象上,我们侧重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和用地单位的法制宣传,使他们树立起了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识。
二、活化形式,务求实效
在今年的宣传工作上,我们除继承传统的宣传形式外,更注重了实效性。
1、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大政府机关以及服务对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2005年,我们分别为区委、政府、人大、政协、区级相关部门、48个乡镇政府订阅了《中国国土资源报》、《国土资源报》、《国土经济》、《地产市场》、《人居与环境》等报刊,同时,我们努力提高局刊《嘉陵土地》编辑质量,定期分送到各单位,让各级各部门了解我们的工作,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保护国土资源。版权所有
2、制作并悬挂宣传横幅183幅,书写固定标语560余条,印发宣传资料30000万元余份,设立咨询站30处(其中6月25日在城区人口集中点与区政府、宣传部等相关部门共同设立了大型国土资源宣传站2个),录制并下发宣传磁带52盒,出动宣传车120台次在城区及重点小集镇作巡回宣传。
3、制作了国土资源管理宣传电视专题片在南充电视台播放,局班子通过电视公开向社会作了服务承诺和廉政承诺,得到了社会一致好评。
4、印制了“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促进嘉陵经济发展”服务承诺手册5000余册,将我们的服务承诺、办事程序、以及群众关心的国土资源相关知识印制在上面下发到群众手中,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在南充日报上将我们的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进行了刊登。
5、进一步完善了我们的国土资源网站建设,将我局的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中的先进经验以及取得的成绩在第一时间上网,接受社会的监督。
6、继续办好了局刊《嘉陵土地》,全年共出刊24期,并在省《国土资源报》、《南充日报》、《决策与务实》、《“三个代表”在南充》和市局国土资源简报、省厅国土资源简报等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20余篇。及时向市局网站提供各种信息20余条。
7、进一步加大了政务公开力度,新增设了两处政务公开栏,把各项收费的政策依据、办事程序、资料提供、经办人员、办事线路等都作了全面公开,做到了办事线路一张图,收费项目一张纸,咨询答复一口清,窗口服务一条龙。
三、正视问题,及时总结
虽然今年我局的国土资源宣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局的要求和其他县市区比较起来,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总结,主要表现在对外宣传力度不够,各种信息报送还不够及时,量还不够大。在宣传形式上,还比较单一,还局限于传统的一些宣传模式,对运用网络、短信等现代科技平台进行宣传还不到位,需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二00六年宣传工作打算
1、进一步活化宣传形式。通过上墙、上橱窗、上网、宣传手册等形式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通过地球日、宣传月、土地日、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与平时宣传相结合,加强日常性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局网建设,做到内容真实、准备、及时;
2、进一步加大宣传投入,做到人员、经费、工具“三落实”;
3、多向兄弟县市区、外地国土系统单位学习,借鉴他们先进的宣传经验和做法;
4、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继续为区内各级机关订阅相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报刊、杂志,让他们及时了解国家的国土资源管理政策;
-
对外国文学课程的建议范例(3篇)
对外国文学课程的建议范文关键词:国际会计教育准则;国际化;专业胜任能力;课程体系建设一、会计教育国际化与国际会计教育准则(一)我国会计教育国际化项目实施现状及问题随着经济..
-
针对问题整改方案范例(3篇)
针对问题整改方案范文我校按照《平舆县教育局关于对吴凌飞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工作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学校以案促改实施方案,针对以案促改第二阶段剖析查摆存在的问题制..
-
双碳的基本内涵范例(12篇)
双碳的基本内涵范文篇12013年9月26日至28日,朱小丹省长访问英国,与有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跨国公司等进行深入交流,就重点推进广东省与英国在绿色低碳..
-
针对双减政策的对策建议范例(12篇)
针对双减政策的对策建议范文[关键词]两岸经贸合作ECFA贸易关系一、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分析(一)ECFA主要内容ECFA是在2010年6月29日签署文本及5项附件协议,是目前两岸签..
-
酒的文化和历史范例(3篇)
酒的文化和历史范文篇1秦汉“酒徒”散论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王子今从现有文献遗存看,“酒徒”称谓可能最初出现于战国阶段,而秦汉时期以“酒徒”著称者曾经有突出的历史表..
-
双碳工作总结范例(12篇)
双碳工作总结范文篇1【关键词】青海省低碳校园低碳生活一、低碳校园与低碳生活低碳校园是指学校的教学、科研、办公、后勤等各项活动按照降低能耗、促进环保的要求,减少因这..
-
微生物学的发展范例(12篇)
微生物学的发展范文篇1一、结合信息技术,调整教学内容小学科学显微镜教学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重组,发挥信息技术的展示、提示和强调功能。1.调整教学内容的顺序第5课的教..
-
知识产权保护意见建议范例(12篇)
知识产权保护意见建议范文篇1关键词:知识产权;欧盟;全球化中图分类号:F52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7)12-0130-03一、知识产权法的全球化由于知识产权的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