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整治建议范例(3篇)

daniel 0 2024-01-07

河道整治建议范文

月日,市委常委召开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城区砂石市场整治和河道治理工作;月日,市委、市政府又召开了全市砂石市场整治和河道治理工作动员大会,相关县区四大家一把手、市直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沿河乡镇的党委书记参加,出台了全市砂石市场整治和河道治理工作的严厉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日,县委常委会对我县河道治理和砂石市场整治进行了专题研究。今天组织召开全县河道治理和砂石市场整治工作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高度统一思想,精心部署安排,有效有序有力地推进河道治理和砂石市场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河道管理,优化河流生态环境,确保防洪、通航和水利公共设施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会,进良书记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河道治理与砂石市场整治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上来

长期以来,我县河道非法采砂和沿岸违规经营砂场的现象十分猖獗,极大地破坏了沿岸人民的人居环境,带来了大量安全隐患。近年来,虽然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了多次执法整治行动,但收效甚微,各种非法采砂行为时有发生,河道安全和砂石市场秩序面临严峻挑战。河道治理与砂石市场整治工作已是形势所迫、发展所需、民心所向,事关当前,影响长远。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迅速将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站在保一方平安稳定,促一方经济发展的高度,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开展河道治理和砂石市场整治是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日召开的全市砂石市场整治和河道治理工作动员大会上,马勇书记、衡华市长、跃涛副市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马勇书记强调了要从确保防洪安全和通航安全的高度,要从改善人居环境和提升城市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并明确提出要对整治工作实行行政问责。市委、市政府对此次整治工作高度重视,态度非常坚决。市里成立了由马勇书记、衡华市长、忠雄副书记任正副组长的砂石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这次河道治理和砂石市场整治工作,全市上下是一条心、一盘棋、一个声音唱到底,是不留情、动真格、敢碰硬、求实效的一次坚决行动。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迅速形成共识,认真领会上级精神,深刻认识治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我县河道治理和砂石市场整治工作。市委、市政府要求,此次整治工作要与深入开展经济领域反腐倡廉工作相结合,与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斗争相结合,与加强基层民主组织建设相结合。

(二)开展河道治理和砂石市场整治是现实的迫切需要。目前,我县河道102公里,流经9个乡镇、65个村,现有非法采砂船28条;沿江两岸现有砂场93个,具有合法手续的仅51个,非法砂场42个。这些采砂船采取掠夺式的开采方式,砂场乱搭乱建,砂石市场经营秩序混乱。一是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和通航安全。采砂船随意抛弃尾砂,违规进入禁采区作业的行为,造成我县河道内砂堆林立,深坑密布,河势不稳,极易导致河岸崩塌,行洪不畅。多数砂场画地为牢,强占资源,肆意侵占河道,人为抬高洪水水位,对行洪和航运安全构成极大威胁,甚至有部分砂场毁坏良田,毁坏水利与交通工程设施,稍有不慎就会酿成重特大安全事故。2002年,我县花果山人和桥特大管涌事故就是由于乱采滥挖引起的,深刻的教训历历在目。二是严重影响城市建设和管理。沿岸大小砂场建设标准不高,基础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十分突出,对城市环境卫生带来很大压力;部分挖砂船不按规定时间作业,噪声扰民时有发生。今年是我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关键之年,这些问题的存在妨碍了创建工作的开展,破坏了投资环境,也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三是严重影响社会稳定。非法采砂严重冲击合法采砂的正当利益,双方矛盾一触即发,多次发生冲突,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给社会和谐带来许诸多不稳定因素。四是严重影响税收征管。根据有关部门调查,砂石行业偷税漏税现象十分普遍,有些经营业主既不按税法缴纳税收,也不按规定缴纳规费,财政收入大量流失。

(三)开展河道治理和砂石市场整治是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群众利益的迫切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水利部、财政部等部门颁布的《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河道采砂都有极其严格的规定,省人民政府也出台了《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河段乱采滥挖、乱堆乱放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反响,反映非法采砂造成的道路受阻、灰尘漫天、噪声扰民等问题的建议和提案、群众来信来访一直不断。开展治理整治行动,规范砂石开采和经营秩序,是维护法律尊严、推进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顺民意、保民生的必然举措。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强力推进河道治理和砂石市场整治专项行动

开展河道治理和砂石市场整治专项行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支持,需要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这次专项行动总的要求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按照《县河道治理和砂石市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深入、彻底开展河道治理和砂石市场整治,切实做好砂石资源采矿权出让工作,确保河道防洪和航运安全;确保全县砂石市场经营秩序良好,加快卫生县城创建步伐,切实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确保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具体目标是,整顿采砂秩序,打击非法开采,保护合法利益;全面实行岸上分筛,推行砂卵石一体上岸的采挖方式,做到砂石采挖与河道疏浚相结合;规范砂石经营秩序,做到无一处“地摊式”砂场、无一处非法经营砂场、无一处非法码头、无一条非法采砂船只。工作重点是:

(一)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今天,县人民政府了《关于河道治理和砂石市场整治的通告》,对河内非法采砂(淘金)的船只,一律要求在2010年月10日前自动驶离水域,或主动上岸拆除解体。对置若罔闻、继续开展非法开采的,要坚决予以打击,依法,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月12日左右,县政法部门要对河段几艘重点非法采砂船只依法强制取缔;月20日以前,全县境内的28条非法采砂船必须全部清理取缔,这项工作由沿河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县指挥部将成立专案组。对月10日前未离开水域的非法采砂船一律实行强制分解拆除,对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人员依法依规从严从快从重打击。

(二)全面规范河道采砂秩序。一是严格实行河道采砂权出让制度。年8月依法中标的40条采砂船今年月30日到期。合同到期后,今后所有采砂权必须依法公开出让,公平竞拍。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在月20日前牵头编制好河道砂石《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采矿权出让资料;月15日前,县国土资源局拟定竞买准入条件;月底向社会招标信息;月30日前,县国土资源局完成砂石采矿权的公开竞拍。二是全面推行岸上分筛。目前,由于采砂工程船乱弃尾砂,大卵石堆积河道,不仅造成了砂石资源的浪费,而且严重影响河道安全。为促进砂石资源的合理利用,确保行洪和通航安全,必须严格推行岸上分筛的管理办法。做到采砂过程中河里不留大卵石,上岸大卵石全部进碎石场,进行综合利用。

(三)清理整治现有砂场。一是坚决取缔非法砂场。沿岸没有办理行政许可的砂场,必须在月20日前自行拆除,恢复原状。对拒不拆除的,由县砂石场整治组牵头,县公安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和沿河各乡镇政府配合,实行。二是取缔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所有砂石场,其中合法的砂石场必须搬迁至指定范围内。

(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为巩固整治成果,确保砂石市场的长治久安,借鉴外地的成功做法,县里将成立专门的砂石管理机构,从各职能部门抽调专人组成,整合职能,实行联合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全面履行政府监管职责。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河道治理和砂石市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里成立由进良书记任组长,我和军田副书记、国生主任、刘萍主席等多名县级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的整治工作指挥部,由进良书记任政委、我任指挥长,县纪检监察、公安、国土、建设、水利、交通、海事和沿河乡镇等20多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设立综合协调组、公开出让组、砂石场整治组、依法打击组、维稳组、纪检监察督查组等6个工作行动小组,分别由一名县级领导任组长。同时,成立县河道治理和砂石市场管理办公室,抽调16名专门工作人员实行集中办公,负责整治工作的整体推进。各工作小组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履行各项工作职责。沿河乡镇也要成立以书记、乡镇长任组长,有关村支书参加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

(二)严格实行分级负责制。按照市人大关于流域治理的有关决议精神和属地管理原则,整治行动以沿河各乡镇为主体。沿河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分级负责制,确保工作落实。一是要根据县指挥部的统一安排,沿河各乡镇在月1日前周密制定好辖区内河道治理和砂石市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县指挥部。同时要组织召开好乡镇班子成员会议、机关干部会议、村干部会议、党员组长会议、各种船主会议等五个会议。县直部门要迅速召开干职工大会,分层次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书。二是要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县委宣传部要制定专门方案,组织县电视台、《通讯》、县信息中心开辟专栏,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宣传的重点;县国土资源局、水利局、沿河各乡镇、村(社区)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在重点地区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关于县河道治理和砂石市场整治的通告》;各乡镇要做细做实采砂船主和砂石经营业主的思想工作,宣传政策法规,努力营造人人参与河道治理,全民投入整治行动的强大舆论氛围。三是要扎实推进责任区域内的清理整治工作。沿河各乡镇在月20日前完成行政区域内的非法采砂船只的清理取缔工作和非法砂石场的拆除工作。四是要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对河道整治和砂石市场整治过程中问题的处置,明确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正确对待,妥善处置,对合理的利益诉求,要千方百计予以保障,对于超越法律和政策的无理要求,既要耐心宣传政策,更要旗帜鲜明,采取果断措施,把矛盾控制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恶性的发生。

(三)要强化部门工作责任。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要统筹兼顾,搞好协调,抓好督查督办,确保整治工作按预定计划有序推进。要在底前严格划定禁采区域,河道7条一级支流严禁机械化采砂。各工作小组要按工作性质和任务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砂石场整治组要在月20日前依法取缔县城非法砂石场,规范全县砂石场,完成县城城区范围内的合法砂场的规范工作。依法打击组要对影响极坏的非法开采船立即实行立案侦查,对沿河非法开采船只依法打击。纪检监察组要对整治行动进行全程监督,对消极懈怠、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四)严肃整治行动纪律。一是签订承诺书和责任状。县直各单位和乡镇都要签订承诺书。沿河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就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向县政府签订责任状,各乡镇也要与村(社区)签订责任状,要把做好河道整治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二是严格实行绩效考核。今年,县政府将把河道整治作为沿河各乡镇主要工作任务之一,县绩效考核办将对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和沿河乡镇实行较高分值的考核。三是对全县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河段砂石采挖、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全县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凡参与或以家属、亲戚等他人名义变相参与河段挖砂船、砂石场投资入股、经营管理,或充当保护伞的,一律在月10日前,清理纠正到位。严禁党员、干部非法参与采挖、经营活动。对在自查自纠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的,问题突出且清理整顿不力的,明托暗顶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明退暗不退、退己不退亲、退小不退大的单位和个人,纪检监察机关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本人进行问责,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顶风违纪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清理整顿采取分级管理原则,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非法参与或变相参与砂石资源开采、经营活动的,一律在月10日前到县纪委执法监察室讲清问题,主动清理、退出并上缴违纪违规所得;村(社区)干部和农村(社区)的非公职人员党员非法参与砂石资源采挖、经营活动的,到所在乡镇纪委讲清问题,主动清理、退出并上缴违法违规所得。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在月10日前将收集的情况报县纪委执法监察室。对按时讲清了问题、退出了经营管理、上缴了违纪违规所得的,可从轻或免于处理;对逾期不报不交、顶风违纪的,由县纪委监察局或乡镇纪委,县直单位纪委(纪工委)、监察室立案查处,从严从重给予相关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河道整治建议范文篇2

广州20xx年底前要基本消除全市黑臭河涌据悉,广州自20xx年建立市、区、镇、村四级河长制以来,至今已落实河长1938名,设立河长公示牌3141块,培训河长2935人次,召开现场会19场,组织河长集中巡河,开发水务微信投诉系统接收市民投诉900多件,建立河道管理Q群,并完成20xx年度河长制考核。

根据最新出台的《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广州将在全市江河、湖泊、水库、山塘等全面推行河长制,到20xx年6月底前,广州将实现全市河湖河长制全覆盖。

近年来,广州把河涌整治与生态修复作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着力点和重要抓手,以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为重点,全力开展河涌水环境治理工作,截止目前,部分河涌治理已初见成效。

20xx年,广州新建污水管网367公里,年度建成公里数是20xx年的3.3倍;新建龙归污水厂二期等6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0万吨/日;新建108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此外,国家挂牌督办的广州市35条黑臭河涌水质总体上稳步提升,其中地铁B涌等6条河涌已达到不黑不臭的标准,中心城区的沙河涌、猎德涌的水质也明显好转;国考鸦岗断面实现水质达标。

20xx年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即将印发现场走访:基层河长手机号涌边公示市民监督治水更便捷

昨日(27日)上午,笔者来到黄埔区乌涌的护林路段,这里已经竖起了一块广州市河长制公示牌,公示牌上明确标明该河段的起点、终点、长度,区级、镇(街)级和村(居)级河长的具体人员及联系电话,以及三级河长的具体职责等。据悉,广州实行市、区、镇(街)和村(居)的四级河长制,市、区级河长由市、区两级政府有关主要领导担任,像该段乌涌的区级河长就是广州市委、黄埔区区委书记陈志英,河长公示牌上公布有他的座机电话;而镇(街)、村(居)负责人担任辖区内河段的河长,河长公示牌上有这两级河长的手机电话。

笔者现场拨打乌涌村级河长电话,但电话提示关机;再拨打镇(街)级河长电话能够接通,而且该河长在电话里非常了解自己作为河长的相关职责。黄埔区水务局水务设施管理所所长赵经龙告诉记者:目前黄埔区已经在18条河涌竖起了64块河长公示牌,按标准如期100%完成市治水办下达的任务。镇(街)级的河长多为街道办主任担任,村(居)级河长则多为村经济联社的社长。市治水办相关负责人则表示,由于镇、村两级基层河长刚刚确定不久,有些河长还不太适应,可能存在电话不通的现象,欢迎广大市民监督,接下来也会加强对基层河长的培训。同时,河长制公示牌上还公布了广州治水APP二维码,目前正在调试运用中,欢迎市民和社会各界试用多提宝贵意见。

而在海珠区海联路附近的海珠涌,同样式样的广州市河长制公示牌也已经竖立起来。海珠区水务工程设施维护管理所副所长傅文通作为管理单位责任人,他的手机号也被写在了公示牌上。傅文通告诉记者:公示牌竖起来后,工作量是有所增加,前一段因为下大雨,有颗大树倒在了河涌里,就有市民立即打电话给我了。他还透露,6公里长的海珠涌连通珠江前后航道,沿途涉及8个街道、33个居委,所以仅海珠涌一条涌就设立了33块河长制公示牌。

此前,市水务局在网上公布了广州51条河涌区级河长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本次河长制公示牌的竖立,进一步为公众监督河涌治理提供方便。天河区市民陈先生就表示:河涌有问题就找河长嘛,以前还要上网找电话,现在涌边看到垃圾、污水偷排拿起手机就可以投诉,比以前投诉方便多啦!按照市治水办的要求,全市各区7月中旬要完成第一批35条河涌312块河长公示牌的设置,截止昨日的统计数字,目前全市已经竖起了210块,100%完成任务的有海珠、黄埔、增城和荔湾四个区;按市治水办通知要求,7月底前各区还要完成第二批152条河涌的河长制公示牌设置。

河长方案:四级河长责任各不相同部门联动提高河道管理水平

河长制公示牌已经竖起来了,那么,各级河长的职责究竟有哪些呢?根据《广州市河长制实施方案》,市级河长职责包括:指导责任河道水环境整治;推动河道重点工程建设;协调解决河道整治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市相关责任单位和下级河长履行职责。

区级河长职责包括:组织编制、实施责任河道水环境治理方案;督促责任单位按时完成水环境治理工程的征地拆迁任务;推动责任单位按时完成污染源查控、城中村截污、河涌截污工程,以及整改排水管网错、漏、混接问题等任务;按标准落实河道及排水设施维修养护经费和人员;协调解决河道整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镇(街)级河长职责包括:负责或配合河道水环境治理工程的征地拆迁,按时提交施工用地;落实河道、排水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维修养护,河岸和水面保洁;实施各类污染源、违章建筑的查控工作等。

村(居)级河长职责包括:配合河道水环境治理工程征地拆迁;协调本村(居)自建污水管接入污水管网系统;开展各类污染源及违法建筑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劝阻并上报各类污染、违法建设行为;落实河道和排水设施一日一查,做好巡查记录,及时发现、上报河道污染和排水设施问题;组织做好本村(社)保洁,防止垃圾进入河道和排水管网;协助执法部门查处各类污染源、违法建设案件,封堵违法入河排污口。

有关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实施河长制后,河涌两边的日常维护、管养、保洁等都下沉到街镇村居,效果会更加好,过去河涌维护主要靠水务部门,但涉及的事情很多、面很广,尤其是村里的事情,由水务部门去协调难度较大,但街道、村里居委会去做工作,解决起来就顺畅多了。海珠区水务工程设施维护管理所副所长傅文通也表示:河长制实施后河涌管理制度会更加完善啊,有利于加强各部门联动,提高河道综合管理水平。

正是《广州市河长制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在河道的显著位置树立河长公示牌,畅通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求各级河长要定期巡查,镇(街)级河长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重点巡查各类河道污染源、违章建筑。发现问题,做好巡查记录,及时上报、处置,巡查情况做到可查询、可追溯、可问责。而市治水办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督促河长及相关责任单位按时完成工作,检查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此外,对河长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存在《广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工作的意见》及其他问责制度中规定问责情形的,则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

整治情况:各区积极行动起来持之以恒铁腕治水

目前,全市各区都积极行动起来持之以恒铁腕治水,河涌整治都在稳步推进之中。白云区积极推进流溪河白云段综合整治工作,目前摸查出的沿线36家农家乐已全部停业,堤内的8家已全部清拆,对堤外的28家开展分类整治行动。此外,已关停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养殖场16家,对5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与此同时,严厉打击流溪河沿线小散乱环保违法企业,共查封环保违法企业6家,立案查处环保违法行为15宗。白云区还启动了城中村截污治理工作,目前确定大源村、永泰村为城中村截污治理工作示范点,编制了工作方案,开展前期工作。

从化区也对流溪河沿岸的农家乐进行整治,督促乱排污的农家乐档主自行出资修建过滤池对污水、废水进行收集过滤,并建污水管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对治污整改不达标或拒不执行整改措施的农家乐给予停业整顿或取缔。目前,已经清拆停业的农家乐有5家,有2家向河道排污的农家乐已按照环保局要求拆除直排管道,自建三级沉淀池,张挂环保设施标识牌。同时属地街道还组织挖掘机、斗车等对河滩地内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进行了清理。

近日,番禺区还召开水污染治理动员暨河长培训会议,重点解读了各级河长的职责要求及责任追究实施意见,番禺区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级河长、各镇街及职能部门主要领导约35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指出,要清醒地认识到番禺区水污染治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全区仍有部分河涌水体黑臭,离市下达的任务目标和市民群众的殷切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全区黑臭河涌治理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标准高,各级河长务必高度重视黑臭河涌治理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河道整治建议范文

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和区河长办的精心指导下,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在我乡全面推行河长制,进一步提升我乡辖区内河流保护管理水平,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现将我乡2018年度“河长制”推进工作总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宣传、工作方案制定情况

乡党委政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及时研究出台XX政【2018】69号暨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XXX河长制实施方案》,召开了乡、村两级全体干部、乡直单位负责人会议,宣传动员,让乡、村干部明确河长制的目的、意义、重要性及工作内容,各村也分别召开会议安排动员;在各村街广播滚动播放,同时还悬挂横幅、制作发放宣传单,让群众理解河长制重要性,发动群众参与环境整治,在全乡掀起环境大整治高潮。

二、河湖渠分级名录确定情况

我乡辖区内河流一条,为XX溪,流经XX村、XX村;全部确定了总河长、副河长及村级河长制,责任到人。做到辖区内河流河长制全覆盖。

三、组织体系建设情况

成立机构。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乡由乡党委书记、乡长担任“总河长”,相关班子成员担任乡级“副总河长”,乡成立河长办公室,制度上墙,乡党委书记兼任河长办主任,XXX副乡长任副主任,河长办经办XX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河长办,办公设施齐全。聘请两名河道专管员,负责河道日常巡查,河道保洁,按月打卡发放工资100元左右,由乡财政从“河道专管员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中拨付,从而解决了有人管事、有钱办事,实现河长工作常态化管理。

四、河长公示牌及监督电话的筹备情况

我乡认真按照区河长办发文标准,投入1万多元制作了1块乡级公示牌并安装到位,下一步我乡将在原有的基础上及时更新,实现公示牌全覆盖的同时接受群众监督。

五、制度建立和信息报送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及时完善了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工作督办制度。实行乡河长一周一巡查,河道专管员一日一巡查,会议落实一季一调度等制度,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确定信息统计联络专员,按照要求每周向区河长办报送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在管理和督查过程中保持图片信息及时更新滚动,到目前已经报送信息9篇。

六、河长制主要任务明确情况

通过治理,做到“一河一策”,“一河一档”,因地制宜;明确河长制主要任务: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主要任务。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管理保护目标。

七、存在问题

一是客观上:当前影响我乡水环境的主要因素有四个方面:①海飘垃圾污染;②农业面源污染;③生活污水污染。治理难度最大的主要是海飘垃圾污染,资金缺乏。

二是主观上:由于“河长制”工作刚刚开始阶段,很多群众对这项工作了解不多,认识不深,主动参与的少,环保意识淡薄。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围绕省区工作要点,紧盯考核目标,立足工作实际,下一步我乡河长制工作要牢牢抓住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行政村、职能部门要利用舆论媒体,相关会议,加大“河长制”工作宣传,尽快形成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河水资源保护治理的社会氛围和工作机制。

2、明确职责,迅速行动。河长制实质上就是行政长负责制,各级河长是河湖保护管理和治理的责任主体和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做到情况明、责任清、心中有数。更要做到措施实、督查严、整改及时。乡村干部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切实做到立即行动,做给群众看,带着群众干。

3、突出专项整治。近年来,我乡把水环境整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整治成果。结合河长制工作,计划开展污染源排查,并建立工业点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养殖点污染、生活用水污染相关台帐,绘制水系和污染源分布图,做到有的放矢,实行挂图作战、定点清除,继续深入开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特此报告

中共XX县XXX委员会

XX县XXX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4日

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河长制工作实施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南通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相关要求,及早部署、全面发动,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实现绿色发展、顺应群众期盼、加快产业升级、实现“强富美高”的有效举措,坚持党政领导、河长主导、属地负责、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河长制工作进展顺利,成效初现,在2017年度南通考核中取得第一等次的好成绩。

一、河长制工作推进基本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凝聚河长制工作合力

1.构建全覆盖的治水体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河道管护不留任何盲区。按照“生态保护、党政主导、综合整治、强化监督”的基本原则,在全市范围内所有河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了市、镇(区)、村三级河长体系。由王晓斌书记、黄卫锋市长担任总河长,共有县级河长17人,镇(区)级河长211人,村级河长247人。我市16位市委、市政府领导分别担任长江和19条一、二级河道的河(段)长,同时每条市级河道安排一个市级部门作为联系部门承担河道河长办职能;三、四、五级河道由458位镇、村干部担任河长,从区域到流域、从大江到泯沟,做到责任网络全覆盖。

2.落实全方位的工作保障。加强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成立启东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印发河长制配套制度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成立了市河长制办公室,由我担任市河长办主任,统筹推进河长制工作。建立了信息报送、考核问责与激励、验收等制度,并确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河长制巡查制度,形成河道管理保护合力。加强了资金保障,市财政对区镇河道保洁奖补资金超1000万元,河长制工作专项资金即报即批,各区镇落实财政专项资金,保证河长制工作资金投入。

3.动员全社会的管护力量。去年以来,河长办印发《工作简报》10期;在《启东日报》上刊载河长制报道63篇,上报南通河长办信息182条,录用44条,启东电视台制作主题宣传片3期;悬挂河长制宣传标语731幅,向各街道、镇(区)、村发放河长制宣传折页5000多份,全市制作等级河道河长制公示牌2382块,在全社会营造了保护河道的良好氛围。我市还积极探索实践,在南通率先实施“河长助理制”,在长江启东段和市管一、二级河道配备了20名市级助理,由市级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助理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助河长统筹协调河道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关系,履行好服务河长巡河、日常巡视、督促管护、指导治水、交办督办、信息上报等6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河长执行力,启东的河长助理制受到南通市河长办充分肯定,今年在南通各县市区全面推广。探索引进“民间河长”力量,推荐产生了“协会河长”20人、“巾帼河长”40人、“网格河长”40人、“老干部河长”50人,履行河长制工作政策宣传员、环保先行员、河道守护员、管理监督员四大职责,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共治格局,得到了南通的肯定。

(二)强化工作举措,确保河长履职真抓直管

1.高效率推动工作部署。河长工作开展以来,我市迅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要求。市总河长王晓斌书记、黄卫锋市长第一时间作了动员讲话、召开河长制工作推进会,并多次组织巡河活动;市副总河长汤雄副书记和我分别召开了通吕运河、通启运河“一河一策”编制评审会,组织主管河道流域工作推进会,并对河长制工作进行统筹和分解;市委、市政府各位领导充分发挥河长作用,按时巡河、及时交办、督促整改。我市河长制各项工作推进动作快、部署落实早,要求一次比一次高、举措一次比一次实。同时,各镇(区)也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开展,多层次、多方面、多主题开展河长制动员会、推进会和交办会,确保了河长制工作全面快速推进。

2.常态化开展巡河与问题交办。河长工作开展以来,各级河长采取水上、陆地和骑行多种方式完成了巡河,去年6月21日,王晓斌书记、黄卫锋市长率领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和部门、区镇负责同志对长江启东段进行了首轮巡河。首轮认河、巡河后,巡河工作渗透到每位河长的日常工作中,各级河长或专程、或与其他工作相结合,经常性巡查责任河道,确保每月至少巡河一次。黄卫锋市长认真履行河长职责,先后巡江8次,全面落实好长江(启东段)河长制各项工作。各级河长坚持把部署会议和交办会议开在河道边,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限期整改、跟踪落实,把整改检查纳入下次巡河内容,“一竿子”抓到底,去年,市级河长共进行5轮问题交办,交办问题857件。今年以来,全市市级河长巡河65人次,镇村级河长巡河7092人次,交办河长制问题1259个,完成整改467个,河长巡河率、问题交办率、交办完成率均为南通市第一。

3.大力度推行督查考核制度。市河长制办公室根据年初下发工作要点,按照上级考核部署,制定出台考核制度和细则,完善考核评估办法。市效能办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进行督查,采取“听汇报、查台账、看现场”方式,全方位了解河长制机构设置、巡河情况、“一河一档”建档情况等,督查情况及时向市、镇两级河长和相关部门进行通报。河长制办公室不定期会同各联系部门、各镇(区)负责人进行河长制工作交流沟通,了解工作动态,加强业务指导。同时,强化信息共享,组建了河长制QQ群和微信群,实时分享工作动态。

(三)坚持水岸同治,统筹治理成效明显

我市坚持以“三清一取缔”(水质清、水面清、岸坡清,取缔污染源)行动计划为抓手,以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为重点,系统思维抓统筹,标本兼治抓整治、督导检查抓落实、完善体系抓长效,切实推动河长制工作向纵深迈进。

1.突出“水质清”,强化水资源保护。一是扎实开展沟河水系连通工程,今年,村庄河道疏浚工作超额完成,疏浚横河80条、泯沟4855条,土方526万方,完成占补平衡面积3010亩,并对今年所有疏浚河道实行整河发包,推广“水面种植、水下养鱼”的生态护河长效管护机制。二是持续推进头兴港备用水源地达标建设,拆除了一、二级保护区内所有违章码头,完成头兴港两侧17条流入保护区的河道涵闸工程建设,两岸绿色廊道初步完成;一级保护区内80户居民拆迁工作已经开始,水系调整进入设计阶段,道路建设正在推进;推进中央大道以南、世纪大道以北两岸100米区域砂石码头搬迁、污水排口封堵、违章建筑拆除、农宅和企业搬迁、景观打造及船舶驱离等工作;5月初,市政府对头兴港河实行停航,确保水源地水质。三是深入推进全市331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基本完成2002年10月1日前设置的87个排口的备案登记工作,对22个非法排口进行封堵或纳管,所有排口纳入河长履职巡查的工作重点。

2.突出“水面清”,强化水生态修复。一是实施生态河道样板工程,围绕“水形态自然、水环境优美、水服务优化、水质量达标、水管理严格”要求,明确生态样本河道5大类15项指标,5月中旬,我们对惠萍、圆陀角、北新、合作10条河道开始样本试点工作,列出“生态样板河道”目录,实行项目化推进、清单式管理,确保全年打造生态样板河道157条。二是实施活水畅流工程,出台《启东市河道阻水设施清零行动实施方案》,共清理沉船601只,其中包括住家船281只,拆除大型摇网117只、地笼2800只、网簖1307只、坝头83处、其他阻水设施127只,没收电捕器58套,打击非法捕螺127起,查处电捕鱼103起。特别是在河长制工作初期,短短一个多月时间,连兴港内168条外来船只全部清零,恢复水体通畅。三是实施河道长效管护工程,提高机械化管护效率,目前我市共有大型机械保洁船2艘,机动保洁船16艘,区镇共有保洁船34艘,大型保洁船均已安装监控系统,能实时查看保洁船动态作业情况,同时,对我市1—4级河道和重点区域的泯沟进行了录入和更新工作,目前河道管护系统共有94728个监测点,比去年增加了800多个监测点,河道管护系统监控范围不断扩大。

3.突出“岸坡清”,强化水环境治理。一是开展沿江沿河非法码头整治行动,交通、水务、海事、公安及属地区镇联动,沿江19家非法码头已全部拆除,实现了设施拆除、堆场清理、复垦复绿“三到位”;加大通吕运河干线航道5个非法码头整治,确保6月30日前全部提升整改到位;今年5月15日对新联建材联合执法,至此,头兴港36家清理类码头“两断三清”工作全面推进;新三河港交通枢纽工程全面启动,规划建设水闸船闸“套闸”、水利风景区、港口码头集聚区,目前规划设计已经进入招标程序,预计年内完成勘测设计,2022年投入使用。二是开展涉河违章拆除行动,一季度对8条省管河道两侧河道管理区域内的违章建筑进行了地毯式排摸,对150个涉河违建实行清单式推进、销号式管理,目前共拆除涉河违建39宗,面积共2144平方米,年底前全面清除河道管理区域内畜禽棚舍、民居棚披、码头堆场、废品收购点、废旧厂房等各类涉河违章。三是开展长江船舶污染防治行动,印发了《启东市沿江水域船舶治理工作方案》,基本完成我市长江沿线非启东注册的各类杂船整治工作,共完成杂船整治469只,其中拆解243只、驱离226只,有效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和航行安全。四是开展“河道绿色廊道”行动,实施河道两岸退耕还林、拆违补绿、见缝插绿1500多亩,加强了对一、二级河道毁林处置力度,完成通启运河合作段因农光一体、高压廊道造成毁林的整治工作。

4.坚持“一取缔”,强化水污染整治。治水要治岸,治水先治本,河长制开展以来,我市加大对各类污染源的取缔工作。一是推进畜牧养殖场专项整治,我市共有畜禽养殖场1883个,去年已治理并通过验收认定合格的养殖场818个,其余于今年10月前全部完成,实现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污染治理率100%。今年3月完成协兴港闸区域生猪养殖场整治工作,15家重污染养殖场全部拆除、平整、补绿,整治面积达40900平方米。二是推进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印发了《启东市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分部门整治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对544家“散乱污”企业整治,4月19日起“清理类”企业全面实施断水、断电,目前已关停或拆除化工、印染企业或污染生产线(工段)11家(条),其它“清理类”企业拆除工作正有条不紊推进,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三是推进城乡污水专项整治,去年以来,多次召开全市村庄污水集中纳管处理设施工作专项推进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污水处理工作的有关通知》等文件,编制了《启东市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目前已经完成37个村庄污水集中纳管处理设施建设,预计年底前完成68个村庄纳管处理设施建设,集中纳污率达25.9%,2022年实现全市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全覆盖。加快1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滨海污水处理厂计划投资3200万,目前已完成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方案,江海污水处理厂正在推进西线管网重建工作,吕四污水处理厂正在推进纳管工作,年内完成吕四屠宰场至吕四污水处理厂管网、吕四启海交界至吕四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

二、河长制工作存在问题

我市河长制工作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取得初步成效,2017年在南通市河长制工作考核中名列第二名。但对照上级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暴露了很多问题。

从客观上看,我市处于下游地区,河道自净能力弱,上游来水水质也较差,一定程度上影响水体水质。同时,我市河网密布、沟河纵横,河道日常管护工作面广量大,沿岸居民环境保护意识不强,污水乱倒、乱排现象,秸秆等乱抛入河现象也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历史欠账较多,港口码头和船舶污染河道现象长期存在。比如通启运河近海段有大量码头,船舶生活污水、压舱水、冲洗水等很多直排入河道。污水纳管等基础工作长期滞后,环境基础工业设施建设亟待加强,乡镇污水管网没有完全按照十必接要求接管,特别是镇区管网杂乱无序,雨污不分,各乡镇污水处理厂基本上都不能正常运行。

从主观上看,主要表现为工作的不平衡性,体现在三个层面:

一是各级河长推进河长制工作存在不平衡性。少数河长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应付现象,有的区镇河长未能落实按时巡河制度,个别河长从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从未完整地巡过一次河;有的河长APP上有巡河痕迹,但只为考核需要,无实际成效;有的河长对责任河道管护内容不了解,不清楚身上的“担子”,河长制成了“冠名制”;有的河长虽然组织巡河活动,但交办问题不全面,或者交办问题不落实。部分区镇河长推进工作力度不大,对于硬任务缺少攻坚克难的行动,去年3月份沿江非法码头整治活动,要求6月份完成整治任务,沿江共六个区镇河段长,只有一位河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三位河长能开展整治活动,但存在整治不彻底问题,导致非法码头出现回潮现象;两位河长在市领导的多次督促下,才于今年1月底前整改完毕。

二是联系部门推进河长制工作的不平衡性。去年,市管局、监察局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专门建立了由4人以上组成的联系河道河长办,但有些联系部门河长制办公室设置不完善或没有专门机构,有的联系部门只有1人兼带河长制工作;有的联系部门缺少工作主动性,河长巡河跟着走,缺少与河长的汇报和请示,缺少与相关区镇的沟通;有的联系部门对河长制工作认识不高,片面认为河长制只是河长的事、业务部门的事、河长办的事,工作停留在敷衍应付的状态;有的联系部门缺少本流域河道管护的组织协调,只有少数联系部门召开多次协调工作会议。

三是区镇河长制工作的不平衡性。年初,根据上级河长制工作部署,要求各区镇对河道违法乱占、乱建、乱排情况进行摸排,部分区镇上报数据有顾虑,能少报绝不多报,能不报就不报;有的区镇对市河长交办的问题未能落实,部分交办问题牵涉到群众矛盾、金额赔偿等难点问题时,整改措施迟迟不动,甚至出现拆后复建的情况;有的区镇河道长效管护措施不到位,河道清理只做靠近路边的两侧,河道中间囤积大片恶性水生植物,界河整治工作也一直是盲区,整治不彻底、不到位。

三、下阶段河长制工作设想

下阶段,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以河长制项目推进为抓手,切实推进“五强化”,不断提高组织化程度。

一是强化河长履职。根据省、南通市河长制领导小组即将出台的《河长履职办法》、《河长问责办法》等要求,出台我市河长履职的相关规定和制度,进一步明确河长职责,特别是市、镇两级河长的主持制定整治方案、主抓方案组织实施、主动协调解决问题、主导督查考核等工作职责,村级河长的常态化巡查及长效管护职责,实现压力的有效传导,责任的逐级落实,实现从“河长制”向“河长治”的飞跃。

二是强化典型引领。认真总结“三河”整治、“河岸共治”成功经验,梳理工作特色亮点、树立工作典型,形成示范效应。重视首创首发典型经验、典型案例,扩大我市河长制工作在南通及至全省的影响。坚持以点带面,通过打造生态河道示范样板工程,形成“启东特色”、“江海韵味”的河道治理管理模式,实现全市河长制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和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加大督查力度,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综合与专项、样本抽取与全面督查相结合等方式,提高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请纪检监察部门将河长制工作情况列入各地各部门及各级党政干部巡察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着力加强动态考核、绩效考核和群众满意度测评,采取日常监测考评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自评与互评相结合、第三方监测与媒体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全方位实施对河长、河长办和河长制工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察考核。

四是强化资金保障。各级财政切实加大河长制工作的资金保障力度,推进构建“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充分发挥市场融资作用、鼓励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河道治理投融资机制。加强水利、环保、建设等专项资金整合,突出保障重点项目实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制定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和吸引社会酱参与生态河道建设,加大城镇污水治理投入力度。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广泛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各类宣传阵地,积极传播河长管河治河护河的正能量,不断提升群众关注度、知晓率和满意度。要把生态河道建设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积极反馈百姓反映的难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接受群众监督,回应群众期盼。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河长制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感谢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持之于恒,开拓创新,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继续做好河道综合整治的各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

中共弥勒市委、弥勒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弥勒市委办公室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弥办发〔2017〕114号)要求,现将朋普镇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一)工作方案到位情况

按照市级相关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朋普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朋发〔2017〕72号)于2017年8月23日全面印发朋普镇各镇、村两级河长,同时印发了“弥勒市朋普镇镇、村二级河长巡查检查记录表”,要求各级河段(片)长按照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及时间节点,认真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并做好记录交镇河长制办公室存档备查。方案细化了六项任务,明确了朋普镇河长制实施范围为所辖河湖库渠总计126条(段、个),其中纳入市级河长管理9条(段、个),纳入镇级河长管理28条(段、个),纳入村级河长管理89条(段、个),境内主要河流南盘江流经朋普镇3个村委会长33.4km,甸溪河流经朋普镇7个村委会长27.7km,林就河流经朋普镇2个村委会长12.5km,甸惠渠流经朋普镇2个村委会长37.8km,新沟流经朋普镇2个村委会长26km。

(二)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情况

朋普镇设立了以镇党委书记王敏为总河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鹏文为副总河长,其他副职领导和村委会(社区)书记、主任分级分段任河长的河长组织体系,并在朋普镇政府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公告,成立了河长制领导小组,明确了组织体系、镇级督查体系,设立河长制办公室下设在水务所,配备三名河长工作人员,细化工作职责、保障措施,并明确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阶段目标等。安装朋普镇河长公示牌16块。

(三)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情况

朋普镇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河湖库管理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尽快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制度相关文件精神,于2017年11月14日印发《朋普镇全面推行河长制七项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朋发〔2017〕97号),印发朋普镇推行河长制会议制度(试行)、建设验收制度(试行)、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试行)、信息报送制度(试行)、督察制度(试行)、信息共享制度(试行)、日常巡查制度(试行)七项河长制配套制度,并要求按照七项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朋普镇人民政府印发了加强河道管理确保防洪安全办法,明确了河道管理保护、监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四)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情况

按照《朋普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相关要求,镇级河长不少于每月1次,村(社区)级河长不少于每月2次,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朋普镇两级河长监督巡查检查19次58处,巡查检查均有记录表和图片资料,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针对性处理。制定了镇级督察体系,由镇党委、人大、纪委、党政办负责对镇、村二级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对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和落实整改上级各部门及镇级总河长、副总河长、镇级河长及三项会议制度要求整改落实的事项进行督查和考核评估;利用街天开展了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为主题的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发放河长制宣传单500份,上报朋普镇信息办河长制类信息5篇。要求各村小组进行河长制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广播宣传,加大群众河长制知晓率,逐步营造全民参与保护河湖库渠的良好氛围。

(五)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

朋普镇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湖库渠总计126条(段、个),其中纳入市级河长管理9条(段、个),纳入镇级河长管理28条(段、个),纳入村级河长管理89条(段、个),河湖库渠名录已编制并层层分解到村到组,明确了镇村两级河长,各段保洁巡查员。正组织编制和开展镇级“一河一策”方案和信息系统建设。

(六)河湖管理保护成效

经过摸底排查和两级河长的巡查检查,发现朋普镇邻村河湖库渠普遍存在有生活垃圾的现象,通过朋普镇镇村两级河长、镇级责任部门、对应村段(片)长及村小组巡查保洁员上下协作,积极引导村民将日常生活垃圾送到村组指定堆放处统一处理,逐步提高村民卫生环保意识,朋普镇河湖水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河湖管理保护初见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建议

一是甸溪河从北向南流经弥阳、新哨、竹园到朋普,沿线村组密居,存在村民把生活垃圾倒入河道的现象,朋普地处下游,上游漂浮垃圾顺流而下,给河道管理保护带来了难题。二是由于甸溪河朋普镇高速路立交桥段施工建筑垃未清理彻底,存在淤积堵塞问题。三是沿线村庄多,存在围垦河提现象。四是集镇生活污水排放影响水域环境。五是南盘江河道存在私自采砂现象。六是镇内水域丰富,纳入河长制管理河道达126条(条、个),镇级财政资金紧缺,难以有效推进河长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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