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经济分析方法范例(12篇)
现代经济分析方法范文篇1
关键词:法律经济学效益资源配置法律现实运动法学泛经济化法律的经济价值定量分析事前分析
本世纪70年代以来,一门新兴的边缘性、交叉性学科“法律经济学”,作为一门新的法学流派,开始跻身于传统法学流派之林,并因其视角之新颖,方法之独特和实际的运用价值,越来越引人注目,影响不断扩大,在法学界尤其在西方法理学界地位日益提高。法律经济学的研究已发展成为一门新兴的学科,成为许多高等院校的重要课程,并且拥有自己的专门的学术刊物和有关的学术研究机构。本文试图从法律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发展轨迹和当前研究状况方面对其作一个简单介绍,并予简略评析。
一、法律经济学的基本概念:
所谓法律经济学,即用经济学的概念与方法去研究法律问题的一门学科。在西方尤其在美国,一般将其称为“法学与经济学”。例如,该理论研究领域中最具权威性、代表性的刊物就冠名为“法学与经济学杂志”(thejournaloflawandeconomics)。著名的法律经济学家波斯纳称其为“法律的经济分析”;此外,该学科还有一些类似的称呼,如“法律的经济学研究”、“经济分析法学”等。概括而言之,它是一门由法学和经济学相互?B透相互融合而成的新兴学科。
法律经济学是以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法律的成长、结构、效益及创新的学说,其核心思想是“效益”。即要求任何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都要有利于资源配置的效益并促使其最大化,以最有效地利用资源,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财富。它几乎涉及到所有的部门法领域,既包括民法、经济法,又包括宪法、刑法、行政法等。其研究目的在于建立解释法律现象与现实的全新的方法论结构体系,提供从法律的价值等基本理论到具体法律制度的分析工具,它可用来服务于整个法律制度,也包括经济法制的变革和完善。[1]
二、法律经济学的发展轨迹和研究现状:
对法律进行经济分析的思想自始就有。古希腊柏拉图的《理想国》中的《法律篇》,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就有了用经济观念分析法律规则的思想。到十九世纪中叶,马克思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马认为,“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而已。”[2]
“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3]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更是广泛地论及了法律与经济的辩证关系。因此,有人称马克思主义的法学理论为“经济学研究的法理学”。
而经济学与法学的真正结合肇始于本世纪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由于当时严重的经济危机所造成的对社会经济秩序的剧烈冲击使法律在此时显得苍白、无力与无能,促使人们寻求新的法律模式。这就必然要求改变传统的法学研究内容,改变纯粹的逻辑推理式的法律演绎和归纳法,于是在美国兴起了法律现实运动。人们开始将法律与包括经济在内的相关学科结合起来进行研究,以便能对已经出现的社会现象进行合理的解释。在此背景下,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率先酝酿课程设置的改革,经济学开始成为法学院的正式课程,芝大也由此获得“法律经济学发祥地”的美誉。1958年,芝大法学院经济学教授阿隆?迪莱克特(arondirector)创办了法律经济学方面的最具权威性、代表性并对该学派的发展产生了巨大促进作用的学术刊物-《法学和经济学杂志》,该杂志对推动法律经济学的进一步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直到本世纪六十年代初之前,法律经济学仅局限于分析反托拉斯法等少数政府管制经济的成文法规,被人称为“旧的”法学与经济学。[4]到六十年代初,芝大法学院高级研究员科斯(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的《社会成本问题》和卡莱布雷斯的《关于风险分配和侵权行为法的若干思考》这两篇论文的发表才改变了这一局面,被认为是开辟了“新的”法学与经济学的广阔领域。到了七十年代,是经济学的进一步发展并逐渐走向成熟的时期,其主要标志是芝大法学院理查德??a?波斯纳(richard?a?posner)的《法律的经济分析》一书的发表。该书后来多次再版,成为法律经济学史上的经典性著作。在该书中,波对法律经济学的有关理论进行了深入系统的阐述,并且几乎对所有的部门法领域进行了经济分析。至此,法律经济学作为一个新的法学流派,终于以其完整的理论体系和独特的研究方法及其对社会生活的影响而臻于成熟,并为人们所接受。
法律经济学在其短短的几十年里就象是“澳大利亚的兔子”,在“知识生态学”中找到了一块真空地带,并以惊人的速度填补了它,其发展与成就越来越受到人们的瞩目。法律经济学的理论研究日益繁荣与深入,法律经济学的影响日益增强,其作为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已由最初的“一枝独秀”到进入“春色满园”,越来越多的法学院与商学院开设了“法学与经济学”课程,有关论著接连问世,学术刊物日益增多,除原先的《法学与经济学杂志》外,又创办了《法学与经济学研究》、《法学与经济学评述》、《法律、经济学和组织杂志》、《法和经济学国际评论》等刊物。法律经济学也不仅仅囿于学术研究的“闺房”,而开始向司法渗透并对司法活动产生影响。如在威廉诉英格理斯一案中,法官为了支持自己的判决,“在判决中将平均可变成本和边际成本曲线以及有关它们同确定掠夺性定价的做法之间的关系的讨论也包括进去了”。[5]⑤在美利坚合众国政府诉卡罗尔拖轮公司一案中,法官汉德(learnedhand)提出了著名的汉德公式:b<pl,即只有在潜在的致害者预防未来事故的成本小于预期事故的可能性乘预期事故损失时,他才负过失侵权责任。[6]
法律经济学最早诞生于美国,但其迅速在各国传播,日益成为一种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法学流派。在我国,近几年来,法学与经济学相结合的研究也开始受到人们的重视。虽相对于美国等国家,我国法律经济学研究还处于萌芽阶段,但正如专家指出:“我国目前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归根到底是通过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职工、职工与职工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的分配与再分配,使权利与义务及其界限最优化,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经济效益。我们的立法与执法应当适应这种改革,把效益作为分配权利和义务的基本标准。为此,加强对西方经济分析法学的研究,吸收其合理成分,用效益论来补充和改造我们的法律理论,是完全必要的。”[7]根据
,既有人为之喝彩,也有人不以为然。本文试图从价值观与方法论上对其作简略评析:
无疑,发展经济与弘扬法治是人类的共同目标。法与经济作为社会的两大主题,已构成时代的基调。如果用单纯的法学或经济学的原理去评价某种经济现象或社会现象,无论如何都是只窥一斑。法律经济学以其新颖的视角,独特的研究方法将两大目标关联在一起,成为本世纪法学发展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重大创新。正如西方学者指出:“在以往五十年中,法学思想方面发生了一种转向于强调经济的变化,把追求最大限度的需要作为重点。”[8]但另一方面,过分的法学泛经济化,抬高经济分析方法而贬低、排斥其它传统的研究方法对法学的健康发展无疑是有害的。经济学理论在法律中的具体应用首先应体现在价值层次,亦即在公正、正义等基本价值名目中,为“效益”跻出一席之地,形成正义与效益双重标准的法律价值观;其次在立法、执法等层次上,应贯彻效益优先思想,突出法律的经济价值,并以此作为评判法律优劣、成败的一个客观标准。
在方法论上,法律经济学别具一格,它运用经济学尤其是微观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来对法律进行分析,具有明显的定量分析的优势,它使人们的思维更趋于准确。经济学的优势在于它是一种事前分析,而法律仅仅是一种事后的“补救措施”。法律经济学将事前分析的方法引入法学研究,可以对新法的制定或法律的修改后果进行事前分析,预防或避免法律制定的重大失误。这种方法大大开拓了传统法学研究方法的视野,丰富了法学研究的内涵,是法学研究方法论的重大变革。但认为经济因素能解释人类行为的所有方面,以经济学概念将正义、权利、义务、过失等传统法学概念取而代之,将法学泛经济化无疑也是有失偏颇的。因此,实事求是地说,经济学方法只是研究法学的一种方法,我们不能片面强调其作用。要知道,任何一种法学流派,都有其缺陷和适用界限。但必须有一点明确,那就是运用经济学原理与方法分析法律问题不仅重要而且必要。深入研究这一理论并将其运用于我国的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对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吕忠梅、刘大洪:《经济法的的法学与法的经济学分析》,中国检察出版社1998年版,第202-203页。
[2]《马恩列斯论法》,法律出版社1986年版,第17页。
[3]《马恩列斯论法》,法律出版社1986年版,第19页。
[4]richardaposner:theeconomicapproachtolaw,第21页[5]克拉克森和米勒:《产业组织:政府、证据和公共政策》,上海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677页。
[6]张乃根:《经济学分析法学》,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第20-22页。
现代经济分析方法范文篇2
在国民经济核算中,分组思想不仅统摄指导着整个核算的基础结构和主要方向,还渗透在每一种具体的核算内容上。譬如,国内生产总值及其使用核算对产品使用去向的划分及最终产品价值核算,投入产出核算对中间消耗环节的划分及具体计算,资金流量核算对社会资金按运动流程进行的交易项目划分,国际收支核算对各种收支按账户组织形式进行的分类,资产负债核算对经济资产按性质特征进行的类别划分等等,都直接表现或是充分蕴含了分组思想的重要作用。可以说,没有统计分组的思想方法,国民经济核算将无从开展。
二、平衡思想平衡思想,即指统计利用对应相等的数量关系
来达到对现象总体内外部联系的一种理性认识。关联性、数量性和平衡性是平衡思想具有的主要特点。国民经济现象及其活动间存在着众多的联系关系,表现在具体的统计核算上,就可以用数量对等方式来反映,从而发挥平衡思想的作用。事实上,平衡思想是整个国民经济核算必须遵循的基本核算原则。因为,国民经济核算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为了保障核算体系内在的逻辑一致性,就必须维持一定的总量平衡和结构对应关系。这种平衡思想在核算理论上的高度概括,就是通常所说的“国民经济核算平衡原则”。在国民经济核算中,平衡思想的应用主要体现为数量平衡等式和核算平衡表两种方式。数量平衡等式,就是反映经济现象有关数量方面平衡相等的关系式。数量平衡等式在国民经济核算中的典型表现主要是: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核算的国内生产总量间的平衡相等关系,投入产出分析中“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总产品”和“初始投入+中间投入=总投入”的平衡相等关系,资金流量核算中各机构部门及全社会的资金来源与运用的平衡相等关系,国际收支核算中遵循复式记账规则形成的贷方收入性经济行为与借方支出性经济行为的对应相等关系,资产负债核算中资产与负债的对应相等及期初(末)存量与期内流量间的平衡相等关系,等等。这些数量平衡等式准确揭示了有关经济现象及其运动过程的各种结构变化和其内在联系关系。核算平衡表,就是一种反映经济现象有关数量平衡关系的专门统计表。一切平衡表,都是以所研究对象内在的数量平衡为核心而设计的,它实质上是数量平衡等式的一种表格化形式的反映。国民经济核算中,核算平衡表突出表现在各类核算大量应用的收付式、并列式、矩阵式结构的核算平衡表和复式记账形成的国民经济账户及其体系设计上。生产分配核算中形成的“国内生产总值总表”,以单一式平衡表形式反映了国内生产总值的生产、分配与使用三个环节之间的基本总量平衡和结构平衡关系;实施产品流量核算的“投入产出表”,以矩阵式平衡表形式全面反映各部门“投入”与“产出”间的数量依存关系;“资金流量表”、“国际收支平衡表”和“资产负债表”,都以并列式平衡表形式分别反映社会资金运动过程、各种对外经济关系变动、国民经济各部门拥有的资产负债规模结构及其相互关系;而国民经济账户则是复式记账与平衡表相结合的一种“平衡账户”,它既有反映经济现象内在联系的表内平衡,又有以复式记账规则为基础的体现经济现象之间的表外平衡。所有这些核算平衡表,都有着多种确定的数量平衡关系式。由此可见,平衡思想既是国民经济现象及其运行内在关系的体现,又是顺利组织和实施国民经济核算的根本保障。
三、替代思想
替代思想,就是在一定条件下,用同类替换或类比估算的间接形式对经济现象数量施行统计核算的一种理性认识。在统计核算中,有许多经济现象及其关系都难以直接进行相关的定量核算。事实上,统计核算中的不少经济现象本身就具有相似性或是关联性,在具备一定条件时,这种相似性或关联性就为定量核算中的互相替换或类比估计提供了现实可能,从而使得替代思想被广泛应用在统计核算中,既解决了直接核算的困难,又节省了核算成本,提高了核算效益。替代思想表现在国民经济核算中,主要有“产品替代”、“成本替代”、“收益替代”、“价格替代”和“变量替代”等五种具体形式。前三种替代方式主要发生在产出核算中,因为产出核算的一般方法是产品产量乘以相应的产品价格,对那些不具备产量或价格资料的产品,就需要使用相应替代进行产出的价值核算。出于化繁为简和构建投入产出数学模型的需要,“变量替代”主要发生在投入产出核算中。因核算内容多会涉及到交易价格的确定,导致“价格替代”更多地出现在资金流量核算、国际收支核算和资产负债核算中。所谓产品替代,就是指国民经济核算中用同类或近似产品做代替而实施的核算,如工业总产出核算中用折算的产成品核算“半成品在制品期初期末差额价值”等。所谓成本替代,就是指国民经济核算中用有关经济活动的费用成本做代替而实施的核算,如在非营利部门产出核算中,以提供服务活动的成本费用估算政府部门总产出;在非生产非金融资产价值增加的核算中,用支出的成本费用核算土地改良的价值等。所谓收益替代,就是指国民经济核算中用有关经济活动的经营收入或预期收入做代替而实施的核算,如旅游服务业以营业收入来核算其产出价值,地下资产存量和无形固定资产、无形非生产资产以预期收益折现方式进行核算等。所谓价格替代,就是指国民经济核算中用相关产品或资产的价格做代替而实施的核算,如居民住房消费用“虚拟房租”核算,未上市证券价值用已上市证券价格核算等。所谓变量替代,就是指国民经济核算中用有关变量做替代而实施的核算,如投入产出核算中用含有直接消耗系数的变量代替总产品变量建立的行模型、在“生产工艺相同”和“制造影响不变”假定下实施的相关推导计算等。显然,替代思想在国民经济核算中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由其形成的替代方法是施行国民经济核算的有效工具。
四、对比思想
现代经济分析方法范文1篇3
1.通过动用经济杠杆调节经济利益而达到调控目的的手段是()
A.行政手段
B.法律手段
C.思想教育手段
D.经济手段
2.消费按其性质可以划分为()
A.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
B.吃、穿、用、住、烧
C.红色消费、白色消费、灰色消费和黑色消费
D.个人消费和社会集团消费
3.宏观经济管理的基本目标是()
A.提高宏观经济效益目标
B.总量平衡目标
C.结构优化目标
D.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目标
4.对于经济预警来说,最具根本意义同时也比较重要的是()
A.分析警兆
B.寻找警源
C.确定各类警限
D.定量描述警情
5.在经济发展战略的构成要素中,作为战略灵魂的是()
A.战略目标
B.战略重点
C.战略对策
D.战略步骤
6.下列因素中,与经济增长率成反比关系的是()
A.生产资料数量的增加
B.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数量的增加
C.单位产品生产基金占用量的增加
D.劳动力数量的增加
7.投资总额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叫()
A.投资系数
B十生产能力形成率
C.在建总投资规模
D.投资率
8.我国国际收支的主要项目是()
A.劳务收支
B.贸易收支
C.转移收支
D.国际组织收支
9.总量平衡与结构平衡之间的关系是()
A.总量平衡了,结构一定不平衡
B.总量平衡了,结构一定平衡
C.结构平衡了,总量必定平衡
D.结构平衡,总量必定不平衡
10.按照我国三次产业划分方法,第一产业指()
A.农业
B.工业
C.建筑业
D.商业
11.经济效益好,意味着()
A.投入量大于产出量
B.投入少而产出多
C.投入多而产出少
D.劳动占用多而产出少
12.建立健全宏观经济管理组织机构的基本原则是()
A.统一的原则
B.民主集中制原则
C.政企职责分开的原则
D.精简的原则
13.在居民收入水平较低时,人们的消费结构必然是()
A.以吃、穿为主的结构
B.以文化用品消费为主的结构
C.以服务消费为主的结构
D.以穿、用为主的结构
14.承担统一协调任务的最综合的宏观经济管理部门是()
A.财政部
B.国家统计局
C.国家计划委员会
D.中央银行
15.正确处理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关键问题是()
A.生产要素价格的确定
B.企业留利的确定
C.工资总额的确定
D.利润分配
16.编制计划的基本方法是()
A.因素分析法
B.综合平衡法
C.系数法
D.定额法
17.由于管理机构工作效率不高,组织实施不力以及管理客体抵触而造成的管理活动的失效称之为()
A.实施性失效
B.自动性失效
C.环境性失效
D.规模性失效
18.凡是大于国力承受能力的投资规模,叫做()
A.适度投资规模
B.在建投资规模
C.投资需求膨胀
D.投资需求萎缩
19.信贷杠杆的特点之一是()
A.具有强制性
B.具有固定性
C.具有转嫁性
D.具有偿还性
20.一定时期内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等于()
A.国民生产总值
B.国内生产总值
C.国民生产净值
D.社会总产值二、多项选择题(下面每题的各选答案中,至少有两个正确,请将所选答案的字用填写在括号内,每题1.5分,共30分)
l.宏观经济效益与微观经济效益的关系表现在()
A.前者以后者为前提和外在条件
B.后者是前者的基础和实现条件
C.二者没有矛盾,完全一致
D.二者有相互矛盾的一面
E.前者是后者的前提和外在条件
2.市场调节的积极作用表现在()
A.能够促使生产适应市场需要
B.可以促进技术进步和劳动节约
C.可以保证宏观层次上优化资源配置
D.能使社会经济效益提高
E.可以在微观层次上优化资源配置
3.行政手段具有以下特点()
A.灵活性
B.统一性
C.强制性
D.纵向性
E.持久性
4.我国基尼系数的特点是()
A.农村基尼系数高于城市
B.农村基尼系数低于城市
C.城市基尼系数有提高的趋势
D.城市基尼系数有降低的趋势
E.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
5.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从以下方面考察社会总供求是否平衡()
A.通货膨胀率
B.资金利税率
C.商品供求差率
D.经济增长率
E.居民储蓄余额增长率
6.社会再生产过程中,表现为中间环节的是()
A.交换
B.积累
C.生产
D.消费
E.分配
7.乙类警情的指标有()
A.投资率
B.能源原材料生产增长率
C.通货膨胀率
D.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
8.宏观经济调控体系的三大支柱是()
A.价格
B.财政
C.金融
D.法律
E.计划
9.产业政策具有以下特色()
A.开放性
B.预见性
C.连贯性
D.诱导性
E.强制性
10.中外合资经营方式具有以下优点()
A.能引进一些先进技术
B.经营管理简单
C.比较灵活,风险较小
D.适用范围广
E.可利用外商的名牌商标和市场
11.投资结构有()之分。
A.投资类别结构
B.投资来源结构
C.投资额结构
D.投资使用结构
12.管理方法现代化就是按照()的客观要求,运用现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成就,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
A.现代生产技术
B.生产经营管理
C.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D.消费者
13.现代管理体制由()构成。
A.以利润为目标的激励体制
B.以经理负责制为核心的决策体制
C.以经济责任制为中心的动力体制
D.以经济核算制为主的监控体制
14.企业管理现代化的概念包含着()。
A.质与量的规定性
B.时间规定性
C.目的性
D.方法规定性
15.企业管理现代化的内容包括()。
A.管理人才现代化
B.管理思想现代化
C.管理组织现代化
D.管理方法与手段现代化
16.宏观经济管理组织机构建立的具体原则包括有()。
A.统一的原则
B.效能的原则
C.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D.政企职责分开的原则
E.精简的原则
17.社会总供给包括()。
A.国内生产的最终产品
B.国内生产的服务
C.商品出口
D.商品进口
E.服务进口
18.影响社会总需求的因素有()。
A.国内生产总值的分配和使用
B.经济主体的投资行为和消费行为
C.财政政策
D.货币政策
E.价格水平
19.最集中最概括地反映社会经济活动总成果的综合性指标是()。
A.财政收入总额
B.出口总额
C.社会总供给
D.社会总需求
E.投资总额
20.宏观经济管理体系的三大支往是()。
A.计划
B.价格
C.财政
D.金融采集者退散
E.法律三、判断题(正确的在同后括号内划“√”,错误的划“×”。每题1分,共10分)
1.产业结构合理化和生产结构现代化是相互矛盾的。
2.一般认为,引进硬件,引进成套设备,属于比较低级的引进方式。
3.属于宏观层次的经济管理只是计划管理,财政管理、信贷管理等属于微观管理
4.我国的“”发展战略大体属于协作型战略模式。
5.一定时期内在建未完工程的数量越大,则投资需要量就越少;反之亦然。
6.价格是市场机制的核心,是最灵敏的调节手段。
7.消费结构是生产结构得以形成的物质基础。
8.国民经济协调发展也就是按比例发展。
9.重置投资是固定资产扩大再生产的投资。
10.政策性投资也叫竞争性投资。
四、计算题(每小题5分,共10分)
1.设某年各常住单位的营业盈余为8300亿元,劳动者报酬为15200亿元,提取固定资产折旧为2998亿元,生产税净额为3100亿元。试计算该年国内生产总值。
2.已知:×年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0%,上期为6000亿元。在本期的国内生产总值增加额中有75%是由实现投资而带来的,本期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1000亿元。
求:该年固定资产投资效果系数。来源:考试大的美女编辑们
五、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l.消费水平2.国际储备
3.需求弹性4.法律手段
六、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1.制定收入分配政策应遵循什么原则?
2.我国应该怎样实现经济增长模式的转换?
3.我国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包括哪些内容?
4.我国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承担哪些社会经济管理职能?
七、论述题(16分)
试论述宏观调控政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要性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经济调节手段的分析,依题意所得正确选项是D.
2.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消费性质的分析,依题意所得正确选项是C.
3.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宏观经济管理基本目标的分析,依题意所得正确选项是D.
4.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经济预警种类的分析,依题意所得正确选项是C.
5.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经济发展战略最核心要素的分析,依题意所得正确选项是A.
6.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经济增长率成反比关系各种要素的分析,依题意所得正确选项是C.
7.D[解析]投资总额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叫投资率。考试大论坛
8.B[解析]根据我国国际贸易的有关情况,我国国际收支主要是贸易收支。
9.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总量平衡与结构平衡之间的关系的分析,结构平衡了,总量必定平衡,这是经济结构中各种关系平衡的基点。
10.A[解析]第一产业指农业。
11.B[解析]根据经济效益与投入的反比例关系经济效益好,意味着投入少而产出多。
12.B[解析]建立健全宏观经济管理组织机构的基本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13.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消费结构的分析。在居民收入水平较低时,人们的消费结构必然是以吃、穿为主的结构。
14.C[解析]承担统一协调任务的最综合的宏观经济管理部门是国家计划委员会
15.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分析,正确处理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关键问题是利润分配。
16.B[解析]编制计划的基本方法是综合平衡法。
17.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管理活动的失效的分析。由于管理机构工作效率不高,组织实施不力以及管理客体抵触而造成的管理活动的失效是实施性失效。
18.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投资规模的分析。凡是大于国力承受能力的投资规模是投资需求膨胀。
19.D[解析]信贷杠杆的特点之一是具有偿还性。
20.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国内生产总值的分析。一定时期内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等于国内生产总值。
二、多项选择题
1.BDE[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宏观经济效益与微观经济效益的关系的分析。宏观经济效益与微观经济效益的关系表现在三个方面:后者是前者的基础和实现条件,二者有相互矛盾的一面,前者是后者的前提和外在条件。
2.ABDE[解析]市场调节的积极作用表现在能够促使生产适应市场需要,可以促进技术进步和劳动节约,能使社会经济效益提高,可以在微观层次上优化资源配置。但无法保证宏观层次上优化资源配置。
3.BCD[解析]行政手段的特点主要有统一性、强制性、纵向性。
4.ACE[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我国基尼系数特点的分析。目前,我国基尼系数的特点是农村基尼系数高于城市,城市基尼系数有提高的趋势,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
5.ACE[解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从通货膨胀率、商品供求差率、居民储蓄余额增长率等方面考察社会总供求是否平衡。
6.AE[解析]社会再生产过程中,表现为中间环节的是交换和分配
7.AC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乙类警情各种指标的分类。乙类警情的指标有投资率、通货膨胀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
8.BCE[解析]宏观经济调控体系的三大支柱是财政、金融和计划。来源:考试大
9.ABC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产业政策具有以下特色的分析。产业政策具有的特色是开放性、预见性、连贯性、诱导性
10.ADE[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中外合资经营方优点的分析。中外合资经营方式的优点是能引进一些先进技术,适用范围广,可利用外商的名牌商标和市场。
11.B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投资结构的分析。投资结构有投资来源结构和投资使用结构。
12.CD[解析]管理方法现代化就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消费者的客观要求,运用现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成就,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
13.ABCD[解析]现代管理体制由以利润为目标的激励体制、以经理负责制为核心的决策体制、以经济责任制为中心的动力体制和以经济核算制为主的监控体制四部分构成。
I4.ABC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企业管理现代化的概念的分析。企业管理现代化的概念包质与量的规定性、时间规定性、目的性和方法规定性四种特性。
15.CD[解析]企业管理现代化的内容管理组织现代化和管理方法与手段现代化。
16.ABDE[解析]宏观经济管理组织机构建立的具体原则有统一的原则、效能的原则、政企职责分开的原则、精简的原则。
17.ABDE[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社会总供给各种构成要素的分析。社会总供给包括国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国内生产的服务、商品进口和服务进口。
18.ABCDE[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影响社会总需求的因素。依题意所得正确选项是ABCDE.
19.BCDE[解析]最集中最概括地反映社会经济活动总成果的综合性指标是出口总额、社会总供给、社会总需求和投资总额四项指标。
20.ACD[解析]宏观经济管理体系的三大支往是计划、财政和金融。
三、判断题
正确有:2,6,8。其余错。
1、[解析]产业结构合理化和生产结构现代化是相互促进的,两者并不矛盾。
3、[解析]属于宏观层次的经济管理是计划管理、财政管理、信贷管理。财政管理、信贷管理等也属于微观管理
4、[解析]我国的“”发展战略大体不属于协作型战略模式。
5、[解析]一定时期内在建未完工程的数量越大,则投资需要量就越大;反之亦然。
7、[解析]生产结构是消费结构得以形成的物质基础。
9、[解析]重置投资不是固定资产扩大再生产的投资。是重新开始进行新的投资。
10、[解析]政策性投资不叫竞争性投资。政策性投资一般不具有商业性质,不具有竞争性。
四、计算题
1.国内生产总值=2998+8300+15200+3100=29598(亿元)
2.固定资产投资效果系数=6000×10%×75%/1000=0.45
五、名词解释
1.消费水平: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社会每个成员平均消费的生活资料和服务的数量。它着重从平均水平方面反映人们的消费状况及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满足程度。衡量消费水平的主要指标有:人均实物消费量、人均服务消费量、人均消费额等。
2.国际储备:一国中央政府直接或通过金融管理机构间接拥有的对外金融资产。包括:黄金储备、外汇储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的特别提款权和其它提款权等。若一国国际收支的经常项目加长期资本项目出现不平衡,均可通过国际储备的增减达到平衡。
3.需求弹性:需求价格弹性的简称。指在产品价格变动而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需求量变动和引起这个变动的价格水平变动之比率。用来衡量价格水平变化引起需求量的变化程度。由于价格与需求量成反方向变动,需求弹性取负值。不同国家、不同部门、不同产品的需求弹性不同。
4.法律手段:通过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等来规范经济行为,维护经济秩序,以调控经济活动的手段。其主要工具是全国人大颁布并贯彻执行的各种经济法以及政府法令、条例、规定、规章制度等。具有规范性、强制性、责任性、相对稳定性等特征。
六、简答题
1.答案要点:为了正确确定宏观收入分配政策,保证宏观收人分配的顺利运行,在我国条件下,须遵循以下原则:
(1)从国民经济全局出发,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
(2)坚持总收入和总支出之间基本平衡、略有节余,不搞超分配的原则。
(3)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原则。
(4)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原则。
(5)允许和支持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先富帮未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2.答案要求:经济增长模式转换需要经过一个过程,应当采取一系列措施促使其逐渐实现。我国当前的主要措施是:
(1)加速科学技术进步。
(2)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3)加快企业制度改革。
3.宏观调控目标是政府最高层次的组织协调全国经济发展的目标,是政府制定各种宏观政策和综合运用各种调节手段的依据。一般来说,宏观调控的目标主要有:保持经济总量即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平衡;保证物价稳定和充分就业;保持合理的经济增长速度,使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和快速地增长;优化重大经济结构;实现公正的收入分配;保持国际收支的平衡等。
4.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可以归纳为:统筹规划、制定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检查监督。我国政府这方面职能的任务主要是弥补市场缺陷,消除导致市场机制扭曲的体制原因,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平稳地发展。这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经济发展水平还比较落后的现实相适应。具体来说,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承担以下社会经济管理职能:(1)调控国民经济总量。(2)制定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区域政策。(3)提供公共服务。(4)培育市场体系,维护市场秩序。(5)调节社会分配和组织社会保障。(6)控制人口增长,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七、论述题
宏观调控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要性,一方面是市场机制本身的缺陷所决定的;另一方面是我国特殊国情下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l)“市场失灵”需要宏观调控。
市场机制虽然能在资源配置中有效地发挥作用,但它并不是万能的,也有其弱点和不足的方面,即“市场失灵”。市场机制本身的缺陷,是导致市场经济国家出现周期性经济衰退和其他社会经济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这些国家逐渐实行和完善政府干预的重要原因。市场的这些缺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同样存在,必须通过国家的宏观调控和政策、法律的指导来解决。政府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就是要保持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平衡,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反对垄断和保护公平竞争,兼顾效率与公平,在经济发展中保护自然与社会环境等。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需要加强宏观调控。
现代经济分析方法范文
关键词:方法论;马克思经济学;西方经济学;比较
任何一门社会科学的发展和突破都离不开方法论的变革,深入了解不同经济学体系的方法论是把握好经济学基本理论的关键。本文对马克思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方法论进行比较,对我国经济学研究方法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马克思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方法论基础的比较
马克思经济学是制度分析,通过考察人与人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中的关系来解释经济的本质问题。唯物史观是马克思经济学与其它经济学流派相区别的根本标志。在马克思经济学中,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注重对经济制度、经济权力及其历史变迁的研究,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解释社会经济制度变迁,在历史形成的社会经济结构中分析个体的经济行为;把复杂的社会现象归结为经济关系,依据经济关系来理解政治、法律制度和伦理规范,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基础确定生产关系及社会经济制度的性质;把生产关系的变化归结为生产力的发展变化,从生产力水平出发,揭示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通过社会实践实现社会经济发展合规律与合目的的统一。这种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基础反映了马克思经济学的本质和精髓,并使马克思经济学作为一个整体、一种范式与其它的经济学流派区别开来。马克思经济学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正确反映,马克思经济学的科学意义不仅在于其理论,而且在于其方法。
当代西方经济学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经济制度视为一般和永恒的范畴,从总体上看,其哲学基础是历史唯心主义的人性论,并以个人主义作为其研究的出发点。在这一哲学基础上,西方经济学家运用个量和总量研究法、均衡分析法、静态和动态研究法、实证研究和规范研究法、数理模型分析法、制度分析法等,并在一定的制度背景下研究资源配置问题。可见,当代西方经济学从其唯心主义世界观基础出发,侧重经济运行分析,研究资源配置及各种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这些具体的研究方法在马克思经济学中也有类似的体现,虽然马克思并没有从这个角度进行论述,也没有使用过相同的名词。
二、马克思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研究方法的比较
(一)总量研究方法和个量研究方法的比较与评析。个量研究主要以单个经济主体的活动为研究对象,在假定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研究个体的经济行为和经济活动,其特点是把一些复杂的外在因素排除掉,突出个体经济主体的现状和特征。这种研究方法在实践中主要分析单个企业中要素的投入量、产出量、成本和利润的决定及单个企业有限资源的配置、单个居民户的收入合理使用,以及由此引起的单个市场中商品供求的决定、个别市场的均衡等问题。这种研究方法往往将某一个体的具体情况和局部特征表现得非常清楚,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一是难以注意到宏观经济对个量关系或个体经济行为的影响;二是研究结果常常是有条件的,因为这种方法是在假定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排除一些外部经济因素来研究个体经济问题,但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一些外部因素却常常是事物发展的重要条件,有时还可能会成为影响经济运行的主要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说,这种研究方法的运用是有条件的,而且研究结果往往与现实不符。
总量研究方法把制度因素及其变动的原因及后果和个量都看成是不变或已知的前提下,以经济发展的总体或总量为研究主体,研究宏观经济总量及其相互关系。如,在研究消费时,只着眼于社会总消费与总收入、总投资、总储蓄的相互关系,对个体的消费行为及其变动则不予关注。这种研究方法由于抓住经济运动的总体状况及总体结构,因而其研究结果对把握国民经济全局具有重要作用。但这种研究方法也有局限性:主要是往往忽视个量对总量的影响。
作为分析经济的具体方法,不论是总量研究方法,还是个量研究方法都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由于个量与总量的关系不是简单的加和关系,有些经济现象从总体和个体不同的视角来研究,其结果会有所不同。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就运用了总量与个量研究方法。关于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马克思有时以个别资本为研究对象,有时以社会总资本为研究对象。在对魁奈的《经济表》中运用的总体的研究方法,曾给予很高评价。他说:“魁奈的《经济表》用几根粗线条表明,国民生产的具有一定价值的年产品怎样通过流通进行分配,……无数单个的流动行为,从一开始就被概括为它们的具有社会特征的大量运动,——几个巨大的、职能上确定的、经济的社会阶级之间的流通。”但由于魁奈“有限的资产阶级的眼界”,使他对资本主义的经济结构和阶级关系进行错误的划分,因此,他虽然天才地应用了总量分析的方法,却不能得出完全科学的结论。从马克思对个量和总量研究方法的运用中,不难发现:第一,马克思的总量分析总是以个量分析为前提,因而对资本主义经济的宏观分析具有坚实的微观基础,具有内在的逻辑一贯性。而二战后以凯恩斯主张的以总量分析方法建构的宏观经济理论中,却缺乏必要的微观基础。这也是近些年来西方经济学理论界为之修漏补缺的重要原因。第二,马克思是在对资本主义现实经济结构和阶级关系作了科学分析的基础上运用个量或总量的研究方法。而西方主流经济学者在运用这些方法时则往往忽视甚至抹煞了现实的阶级关系。
(二)均衡研究方法的比较与评析。均衡分析方法是研究各种经济变量如何趋于平衡的方法。马歇尔在其《经济学原理》中曾借用机械力学中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的研究方法来说明经济均衡。因此,均衡研究方法主要研究各种经济力量达到均衡所需要的条件和均衡实现稳定的条件。虽然,由于影响均衡的条件经常变动,以致难以达到均衡,但在假定其他条件不变时,研究各种力量的均衡方向,仍然极为有用。均衡分析方法通常有两种:局部均衡和一般均衡。局部均衡分析是将经济事件分为若干部分,集中考察其中的某一部分,而对其他部分存而不论。一般均衡分析法则侧重用各种经济因素间的相互依存关系来分析整个经济体系的均衡,重视不同市场中各种商品和资源的产量和价格的相互关系。如果资源供给状况、消费者偏好、技术函数已知,一般均衡理论便能从数学上证明通过资源和商品价格的自行调节以达到彼此相互适应的水平即均衡状态。
均衡分析法侧重经济数量关系的研究,在正确的思想和理论指导下,其科学性不容怀疑。但当代西方经济学家在运用这一研究方法时都往往忽视量的平衡背后质的关系,甚至用量的平衡取代质的同一性,这往往会掩盖事物发展的本来面貌。如,马歇尔通过市场供求关系的研究,确立了供求相等时的价格为均衡价格,并以此代替价值关系。但他从来不回答为什么供求相等时的价格恰好处在这一水平,而不会处于其他水平。因此,这种分析方法缺乏对价值实体的分析。从均衡方法的具体运用来说,决不能用函数关系代替因果关系的分析。函数分析是量的关系的研究,而因果关系的分析是质的关系的研究,因此,不能用量的分析代替因果关系的研究。波兰经济学家兰格在《政治经济学》一书中,将经济规律和一切规律分为三类,即因果律、同时律(或结构律)和函数关系律,并指出:“最基本的是因果经济律,因为其他两类经济规律都可以转化为因果律”。在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中,也完整系统地运用了均衡分析法,在分析供求时马克思不仅分析了竞争如何使供求趋于一致,同时也着力分析在供求一致时的价值决定问题,这实际上是分析价值实体问题,因此,马克思能科学地揭示价值是价格变动的内在根据。马克思对社会再生产的研究实际上也是均衡分析,他深入地研究了社会再生产平衡发展的实现比例或均衡条件,但并不说明资本主义经济是均衡的,而是说明资本主义经济难以达到均衡,并且资本主义经济的不均衡是如何形成的及其深刻的社会原因。
(三)静态和动态研究方法的比较与评析。静态研究方法是抽象掉了时间因素和变化过程而静止地分析问题的方法,主要为了说明什么是均衡状态和达到均衡状态需要的条件,而不管达到均衡的过程和取得均衡所需要的时间。当已知条件发生变化后,均衡会由一种状态转化到另一种状态。如果只着眼于前后两个均衡状态的比较,而不考虑从一个均衡点到另一均衡点的移动过程和经济变化中的时间延滞,则被称为静态的研究方法。动态分析方法是对经济体系变化运动的数量进行研究,通过引进时间的因素来分析经济事件从前到后的变化和调整过程。汉森在《凯恩斯学说指南》中引用拉格纳·佛里舒的话说“不但考虑在某一时点的系列数值并研究它们之间的内在关系,而且要考虑在不同时点某些变数的大小,同时我们引用某些足以在同时属于不同时刻的其中数值的公式,这是动态学说的重要特点。只有通过这种学说,我们才能解释一种情况怎样从前面的情况中产生出来。”希克斯在《价值与资本》中指出:“我把那些我们并不计较日期的经济理论称之为静态经济学;而把那些对每一个数量都必须注上日期的理论称之为动态经济学。”
由此可以看出,用是否考虑经济数量在时间上的变化来区分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如何将根据有无时间的变化与有无增长来区分的动态和静态分析统一起来?阿克利在《宏观经济学》中指出:“静态分析,不论简单的或比较的,都只集中在均衡位置上面。它既不涉及达到一个均衡位置所需要的时间,也不涉及各个变量向均衡状态所经过的路线。这是一件关系动态分析的事。”“如果均衡是在时间推移中没有变动的一种状态,那么只要均衡保持着,一种关系的时间维度就可以略而不论。”按阿克利的意思,尽管均衡是在时间中变动的,但量上没有变动,可按静态来处理。瑞典学派的林达尔在《货币与资本》中认为:“没有经济事物不是在时间中进行的,如果要具体考察动态与静态,我们就可以给出一个一般方程,然后又将具体的经济量值带入方程中,如果在量上不变动,这就是一种特殊的静态。如果有量上的变动,就称为特殊的动态。”
西方经济学的静态与动态分析法各有所长。静态分析可有效说明均衡的条件,而动态分析可观察到经济变化的过程。马克思认为物质总是在一定的时间与空间中运动的,运动是普遍的,静止是相对的,静止不过是运动的一种特例,并且认为静止是事物存在的必要条件,否则任何事物都不具有质的稳定性。但决不允许用静止掩盖和替代事物运动变化的绝对性。质量互变规律告诉我们必须在质量互变中研究动态与静止。因此,西方经济学中的静态与动态分析与马克思主义的运动与静止是不同的,前者主要局限在数量关系上。
(四)实证分析法与规范分析法的比较与评析。实证分析简言之就是分析经济问题“是什么”的研究方法.。侧重研究经济体系如何运行,分析经济活动的过程、后果及向什么方向发展,而不考虑运行的结果是否可取。实证分析法在一定的假定及考虑有关经济变量之间因果关系的前提下,描述、解释或说明已观察到的事实,对有关现象将会出现的情况做出预测。客观事实是检验由实证分析法得出结论的标准。樊刚指出实证研究作为一种经济研究方法的基本特征是:“从经济现象的分析、归纳中,概括出一些基本的理论前提假设作为逻辑分析的起点,然后在这些基于现实得出的假设基础上进行逻辑演绎,推导出一系列结论,并逐步放松一些假设,使理论结论更加接近具体事实。”规范分析法是研究经济运行“应该是什么”的研究方法。这种方法主要依据一定的价值判断和社会目标,来探讨达到这种价值判断和社会目标的步骤。
现代西方经济学认为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具体的经济分析都不可能离开人的行为。在实证分析法中,关于人的行为的社会认识是其分析的基础,完全的客观主义是不存在的。从经济理论发展的历史来看,“除少数经济学家主张经济学像自然科学一样的纯实证分析以外,基本一致认为经济学既是实证的科学,又是规范的科学,因为提出什么问题来进行研究,采用什么方法来研究,突出强调那些因素,实际上涉及到个人的价值判断问题”。
马克思所处的时代还没有实证分析这个方法论术语,在一些学者看来,马克思经济学在方法论上强调的只是规范分析。其实,马克思主张的历史与逻辑统一的分析方法,就是规范与实证有机结合的方法。马克思的历史分析方法可以说就是一种实证分析方法,是“动态实证”。马克思十分重视对事实的分析。在《资本论》第一卷的序言中他说:“物理学家是在自然过程表现得最确实,最少受干扰的地方考察自然过程的,或者,如有可能,是在保证过程以其纯粹形态进行的条件下从事实验的。我要在本书中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到现在为止,这种生产方式的典型地点是英国,因此,我在理论阐述上主要用英国作为例证”。马克思很重视实证分析,如,马克思对分工、生产、交换、市场、利润、利息等范畴的考察和研究都是实证分析,他的经济研究实践也可以证明这一点。
(五)数理模型分析方法的比较与评析。数理模型分析方法可使对经济过程和经济现象研究的表述更简洁清晰,推理更直观、方便和精确,使经济学的理论框架更加条理化、逻辑化和明了化。与英国的斯密、李嘉图,法国的魁奈、西斯蒙第及德国的李斯特等同时代的经济学家相比,马克思是当时经济学大师中运用定量分析最多和最好的。《资本论》在数学方法上,除运用简单的加减乘除之外,还有比例关系、函数关系、不等式及众多的统计图表。保尔·拉法格在《忆马克思》一文中提到马克思对数学分析的评价,马克思认为:“一种科学只有成功地运用数学时,才算达到了完善的地步。”恩格斯认为:“单靠数学演绎就确定一个论断为真理的事,这种情况几乎从来没有,或只是在非常简单的运算中才有。”而且列宁也指出:“数学公式本身什么也不能说明,它只能在过程的各个要素从理论上解释清楚以后对过程绘图说明”。可见,马克思经济学对数学的运用,只是把数学当成一种工具。而当代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发展把数学当成一种目的,以数学化的程度来评价经济学达到的水平。
(六)制度分析方法的比较与评析。自亚当·斯密以来,经济学家们就以经济人假设为前提,在制度不变的前提下研究经济问题。在一定情况下,这种假定有利于经济学家对经济问题做深入分析。但在许多情况下,经济行为远比传统经济理论中的经济人假设复杂得多。因此,制度经济学家创立了将制度作为变量,用正统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来分析制度的构成和运用,采取结构分析法、历史分析法和社会文化分析法来研究经济问题,揭示制度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并发现这些制度在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经济学方法论。总体来看,制度分析方法的特征主要有:第一,动态化特征。即用进化或演进的眼光看待经济世界,这是制度分析方法的一个突出特征。制度分析方法特别看重制度的演进,而且认为促进制度演进的真正动因是技术的变化或技术的能动性,同时还认为技术变化和经济政策之间存在互动关系。因此,必须在制度演化的动态过程中去寻找问题形成的原因。第二,“非纯粹经济分析”的特征。制度分析方法始终坚持一种信念:社会经济是一个整体,经济系统中一切事物之间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而且任何事物都是其他事物的原因。所以在研究经济问题时既考虑“经济因素”,又考虑“非经济因素”的影响,并把法律、政治、社会意识形态等非经济因素纳入经济研究的内生变量中。第三,方法论的集体主义特征。从经济学方法论的发展历史来看,经济学对人类行为的分析有两种途径:一是方法论的个人主义,二是方法论的集体主义。正统经济学是以方法论的个人主义为基础,而制度经济学则带有强烈的方法论集体主义色彩,他们认为对制度这一集体行动的考察和描述才能最好地理解个人的经济行为。第四,具体化特征。制度经济学家使用正统经济理论去分析制度的构成及运行,并发现这些制度在经济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因而在研究方法上带有具体化的特点,侧重研究微观经济制度,并更多地从现象上和形式上进行分析,较少进行内在矛盾的分析和考察。其理论核心总是围绕制度的内涵和构成、制度变迁和创新、产权制度和国家理论这些具体的制度范畴。
制度分析方法不是西方制度经济学家的独创,其实马克思就是一个制度经济学家,他的生产关系分析实质就是制度分析,与西方制度经济学家不同的是,马克思是从本质上来进行制度分析的,西方经济学家则是从现象上进行分析。由于西方经济学的制度分析方法注重从现象和形式上进行制度分析,因而具有客观实用性,所以它针对当代外部性经济问题的解决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并被广泛运用于经济理论的研究中。
三、结论
(一)马克思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具有不同的经济学方法论。马克思经济学是制度分析,侧重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研究,通过人与人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中关系的考察来解释经济的本质问题。西方经济学侧重于经济运行分析,研究资源配置、研究各种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马克思经济学是人们在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创造性活动中,进行观察和感悟事物所形成的理性结论。
现代经济分析方法范文篇5
摘要:经济分析法学的基本思想是将资源效率最大化作为法的宗旨。作为一种思维方法,经济分析法学主张将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运用于法学研究,系法学研究方法的重大变革。经济分析对于民法方法革新的特殊意义,缘于民法和经济学的一致性,包括对人的共同假定、对交易的共同关注以及对效率的共同追求等。
关键词:经济分析法学民法方法经济人
中图分类号:df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8330(2013)02-0033-06
经济分析法学(jurisprudenceofeconomicanalysis),①是20世纪60年代正式兴起的法学流派。作为一种法学方法,它被誉为法学研究方法的重大变革,因此,在法学研究中恰当运用经济分析方法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我国对经济分析法学的方法论意义认识不足,尤其对经济分析法学和民法方法之革新的关系尚待深入研究。
一、经济分析法学的基本理念
(一)从经济分析到经济分析法学
对法律进行经济分析的思想自古皆有,而非经济分析法学首创。用经济学的理论研究法学理论和法律制度,一直可以追溯到贝卡利亚、边沁、斯密、马克思、瓦格纳,以及20世纪初美国制度经济学中最著名的代表人物康芒斯。当然,真正将经济学与法学紧密结合并以其完整的理论体系和独特的研究方法形成一个新的可以与传统法学抗衡的法学流派,则非经济分析法学莫属。
从理论渊源上考证,经济分析法学的思想萌芽,最早大约可以追溯到18世纪边沁创立的功利主义理论,②分析主义法学、社会学法学等也都吸取过功利主义思想。经济分析法学缘何得以产生?回顾历史,我们可以说: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干预经济的兴起,奠定了经济分析法学的经济基础;政策选择的困境、效益与福利的争论,是经济分析法学产生的社会基础;学科间的渗透、法之宏观结果受到重视,是经济分析法学产生的法理基础。总之,“为适应经济和政治变化的需要,经济学的研究在向法律制度(这个过去被认为当然的既定前提)发展,法学的研究在向整个经济后果(这个过去被忽略了的法律的宏观后果)发展。正是在这两种发展趋势的交叉点上,出现了经济分析法学”。③经济分析法学的产生及其强大影响是有目共睹的,这一点有庞德先生的精辟总结为证:“在以往50年中,法学思想方面发生了一种转向于强调经济的变化……把寻求最大限度的满足作为重点。”④
(二)经济分析法学的基本思想
经济分析法学的理论基础是新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是以制度作为其研究对象的经济理论,是以交易成本为核心范畴,分析和论证制度的性质、必要性以及合理制度的标志的经济学派。新制度经济学的中心议题是一个社会要想维持活力就应当从制度上激发和保护经济行为主体的创新活动。以新制度经济学为基础的经济分析法学以效率为其核心概念,因为“效率”虽属经济学领域的核心思想,但同样支配着法律制度的设计和施行。“法律制度归根到底受效益原理支配,法律安排实质是以效益为轴心”。⑤因而,经济学与法学结合的纽带乃是客观存在的,运用经济学上的概念、方法与结论对法律或法律现象进行审视和研究亦有可行性。可以说,几乎所有的立法活动、司法活动以及法律制度本身,对人类的行为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隐含成本,从而在事实上发挥着资源配置之功能。所以,法律之原则与制度在最终意义上都成为促进资源有效率配置的手段,规范意义上的法律活动都围绕资源有效配置与利用而展开,从而,市场规律内在地演变为法律逻辑,并影响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各个法治环节。“良法”通过对权利、权力、义务、责任、法律信息、法律程序的有效安排,可以合理地降低法律规则对人类行为产生的隐含成本,提高经济效率并有益于人类。这就是对法律进行经济分析的基本理由。
法律规范(制度)是而且应当是包含了经济逻辑的,法律权利应当分配给能以最小的成本换取最大收益的一方。⑥以价值得以极大化的方式分配和使用资源,或者说财富极大化,是法的宗旨。⑦可见,从分析路径上看,经济分析法学乃是将法律制度作为经济发展的内生变量进行理论诠释,其所运用的理论为现代经济学中的价格理论、福利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等,其所采用的方法是经济分析的方法,即“投入产出法”,其分析的对象是法律制度的形成、结构、过程、效果、效率及未来发展等。
既然经济分析法学是把效益放在法律价值序列之首位,那么我们评价经济分析法学的是非得失,毋宁说是检验这样一个命题是否成立:法律可不可以追求效益目标,可不可以把效益作为首要的价值?马克思指出:“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那是法学家们的幻想。相反地,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⑧既然法律是以社会为基础的,那么法律在总体上应当以社会的主要目标为其主要追求。“法律价值的变化受制于生产力状况的发展”,“法律价值观也是历史地发展着的开发性系统”。⑨随着法律所处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经济运行模式以及整个社会所追求目标的变化,法律的价值偏重也无法做到“从一而终”。“当一个社会发展到需要把效益作为它在某一发展阶段上的主要目标的时候,法律可以把效益作为它的首要价值,或者说,这时候法律应当追求效益目标”。⑩我国在经济生活领域已经确立“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一般原则,并开始全面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体制。在这种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法律特别是作为调整市场经济的具有直接经济内容的法律部门(如民法),应当在不破坏社会最低限度的公平的前提下把“效益”作为其最基本的价值追求。
二、经济分析法学对法学方法的影响
对于科学研究来说,用于研究的方法本身是否科学和正确,是决定研究活动成功与失败的关键因素。b11正是由于方法的极端重要性,所以,“在法学领域,一个学派之所以能够在众多的法学流派中独树一帜,表现出某种理论优势和特色,正是得力于其研究方法的优势和特色”。b12“经济分析之所以成为一门学科,其原因不在于它的研究对象或种种定义,而在于它的研究方法”;“对法学来说,经济分析方法的‘入侵’或‘加盟’意味着一种思想的革命,一种研究方法的革命”。b13经济分析法学已经而且还必将继续为法学研究提供新的方法和新的视野,使法学研究得到全面的改造,并因此而发生革命性的变化。
考察西方法理学之历史,人们曾经运用历史学、社会学、人类学、伦理学、政治学等方法研究法律,但这些方法都未曾尝试定量分析。经济分析法学则首开以定量分析方法研究法律之先河。所以波斯纳指出,30多年法律经济学的历史表明,它既是对现代法律分析本身固有思维弱点的一次无情冲击,又无疑是对传统经济思想核心的回归和重整。正是这场思想、理论和技术的革新,为法律实施、法律效果、法律效率、宪政理论(包括政府行为控制,民主决策或制度选择)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使我们为之耳目一新的假设、理论和方法。b14由于经济学理性自利、理性选择的重要基本预设,与法律作
为一种规范研究的学问,必然探讨规范对人类行为产生效果的面向不谋而合,是以将经济学的分析理论运用在法律学上,就有了迥异于大陆法系释义学传统下以“涵摄”、“三段论法”等法体系研究路线的成果。b15更为重要的是,“经济学不仅仅或者并不主要是研究经济问题的科学,而是一种思维方式”。b16所以,经济学与法学合作的一个重要影响是使法学研究获得了一种超越传统的全新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这种思维方式使法学研究和法律规定真正找到了出发点和归宿,那就是从人本身出发——这里的人不是道德的人,而是社会和自然的人。由此,通过使激励而不是强制成为整个法律制度的核心,从而引导人们能够心甘情愿地作出社会可欲的选择。b17
法律规则是一种按序排列的金字塔式的等级体系。高级规则控制着低级规则,“一个法律规范决定着创造另一个规范的方式,而且在某种范围内还决定着后者的内容”,“法律就调整着它自己的创造”。b18法律规范之所以有效力,是因为它是按照另一个法律规范决定的方式被创造的。正是由于法律规范的这一性质,因此对法律的分析首先是一种规则分析,是根据规则的含义而进行的解释和分析。b19但这又带来了法律的职业化特点——传统法学的研究重点集中于现行法的内容是否清楚、规则体系是否存在漏洞以及现行法内部是否存在妨碍法律作用有效发挥的矛盾。因此,规范的法学研究乃“法言法语”式的研究,无法脱离概念主义法学研究体系的范畴。法律体系完整的一个传统标准,就是最大限度排除非法律因素对法律的干扰,以利于法律的准确适用,从而法律就应该是一个相对封闭和独立的逻辑体系,即就法论法当属法学研究的第一方法。而社会现实是否适应现行法的要求,即法律适用的合法性问题,就成为法学研究的核心。
但是,法律的规则分析有其局限性;而且,“随着法律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作用日趋广泛,法律的合理性问题显得更为重要,从而研究法律的相关经济和社会因素就成为‘行动中的法’的逻辑要求”。b20因此,对法律进行经济分析,主要内容是现行法在经济理论和实践上的一致性,而非法律的逻辑结构一致性;法律经济分析的重点乃是合理性问题或者法律“为什么”的应然问题,而不是合法性问题或者法律“是什么”的实然问题。在经济分析法学家看来,“法条主义”者将法律视为当然或自主的体系,在法律的弹性空间里主观地寻找“创造性”的解释,在很大程度上不过是在玩弄“从概念到概念”的文字游戏。可以说,正是因为不满正统法律家的“法条主义”作风,经济分析法学家才开始垂青经济分析方法。在他们看来,传统的研究法律的方式,“从一开始就单刀直入,将法律制度的结构和法律主要规则视为理所当然,把不同时代所决定的判例全部当作似乎是昨天决定的(而不是将旧的判例视为历史的结晶)”。b21这就使法律失去了外在的视角,法律学术也就会流于一般化。经济分析法学的产生,在分析方法上提供了一套传统法学所不具有的、分析人类行为的完整架构。在反对“法条主义”的旗帜下,法律经济分析开启了一个与传统法学思维不同的方向。“法律的经济分析已成为了传统规则分析的有机补充,离开了经济分析,现代法律的规则分析是不完全的。法律的规范性经济分析和实证经济分析即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两者相得益彰,已经并将更大促进法学研究的发展。因此,任何蔑视或蔑视法律的经济分析方法都是十分幼稚和愚蠢的”。b22因此,我们不能把规则分析与经济分析两种方法对立起来。b23
另一方面,经济学的优势还在于它是一种事前分析。法律虽是一种事后的“补救措施”,但法律同样是一种影响未来行为的激励机制。法律经济分析将事前分析的方法引入法学研究,通过事前分析新法制定或现行法修订之后果,以尽量预防或避免立法上的失误。更为重要的是,随着经济学研究方法的更新,交易费用分析、比较制度分析、公共选择博弈分析、演进博弈分析、实验经济学等新的分析工具又被运用到经济分析法学中,“经济学帝国主义”得以淋漓尽致地体现,经济分析法学已形成几个活跃的理论流派,成为一个开放、竞争的理论系统,必将为经济学和法学提供更多创造性的思想源泉。
我国当前所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归根到底是通过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职工、职工与职工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的分配与再分配,使权利与义务及其界限最优化,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经济效益。我们的立法与执法应当适应这种改革,把效益作为分配权利和义务的基本标准”。b24为此,吸收经济分析法学中的合理成分,改造法律研究的方法,以效益目标来补充和改造我们的法律理论,在我国似乎具有更为显著的意义。当然,任何一种法学方法都有其缺陷,经济分析法学也不例外。在运用经济分析法学时必须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既重视这一新的分析方法,又不能将其绝对化,更不能将其作为反对运用其他分析方法的理由。b25但无论如何,经济分析法学本质上是一种法律方法,这种方法本身是不应当受到批判的,应受批判的只是那种“将这种方法视为法律之全部”的极端做法。
三、经济分析法学对于民法方法革新的特殊意义
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而已。b26但民法是直接调整社会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的法律,“民法准则只是以法律形式表现了社会经济生活条件”,b27因此,民法具有直接的经济内容,其“经济性”更为明显。而如前所述,经济分析法学的宗旨就在于探求具体法律制度背后的经济逻辑,所以经济分析最有用武之地的领域就是直接调整财产关系、具有直接经济内容、处于市场经济基本法地位的民法部门。加之“交易成本”是经济分析法学的一个核心概念,而交易成本的前提是市场主体基于对产品利用能力的不同估计,以及对其自身利益的最大追求所进行的自由的商品或者服务的交换,正因如此,运用经济分析方法分析民法规范,比起运用同样的方法分析调整带有隶属、指令性质的纵向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显得更加驾轻就熟。由于民法的经济性,使得民法学与经济学在研究主题和价值观上有相当的共通性,从而经济分析法学对于民法方法之革新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对人的共同假定
法学对经济学方法的引进,“其根源在于法学与经济学作为社会科学对人本身共有的关注:成本—收益的分析方法是人类基本的思维方式,而经济学只是更早地发现了这种情况,并发展成为一种系统研究的思想与方法;同时由于法律规定以及法院的判决将会直接影响到资源的配置,所以经济学对法律分析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b28可以说,人是经济学与法学“联姻”并形成经济分析法学的基本介质。经济分析法学对于民法的特殊意义,同样首先在于“人”。
民法与经济学共同关注的一个现实活动,就是人的行为(特别是交易行为)。民法要调整人的交易行为,首先要认识和了解人的行为动机,并在民法制度设置中形成均衡状态。b29“经济分析为理解全部人类行为提供了一个有用的框架……提供了理解全部人类行为的可贵的统一的方法”。b30经验证明,人的基本行为原则就是趋利弊害,总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投入最少而产出最大,即在各种约束的限制下,追求目标函数的最大化。这就是经济学上所谓的“经济人”。b31因此,在经济学上,“必须把每个成员都设想成无赖之徒,并设想他的一
切作为都是为了谋求私利,别无其他目标……必须把每一个人都设想为无赖之徒,这确实是条正确的政治格言”。b32实际上,经济学界普遍承认的事实是:追求效用的最大化是人们的基本行为动机,即经济活动主体是追求效用最大化的“经济人”或“理性人”。
这种“经济人”和民法视野中的人并无二致。民法是利益机制的成文化和制度化,因此“民法人”也通常被称为“经济人”或“理性人”。在民法典中基本上隐含了个人主义的两个根本假设:一是社会唯名论(nominalism)立场,鼓励人消解传统的价值规则,实现个人独立的自我设计;二是个人对社会价值的优先性。b33“民法人”就是“经济人”,这源于民法的基本属性。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律表现,而在市民社会里,“每一个人都是以自身为目的,其他一切在他看来都是虚无的。但是,如果他不同别人发生关系,他就不能达到他的全部目的。因此,其他人便成了特殊的人达到目的的手段。但是,特殊目的通过同他人的关系就取得了普遍性的形式,并且在满足他人福利的同时,满足自己”。b34所以,民法应当也只能以人性恶为其逻辑基础。“立法者并不着眼于通常情况的人,而是最坏情况下的人;人如此自私,以至于假使对他没有限制,他就不会关心任何他人的利益,而且如此聪明,以至于他可能立刻会认识到这种限制的每一漏洞”。b35“雷锋式的人物在民法中是不能被普泛化的,这是一个基本常识。诚如伯尔曼说,法律不能创造爱,只是为爱培育土壤”。b36拿最著名的《德国民法典》来说,其理想人格“是这样一种人,即人们能够指望他们具有足够的业务能力和判断能力。在契约自由、营业自由、竞争自由的基础上成立的市民盈利团体,理智的活动并避免损失”。b37
民法学和经济学都是在由这样的“经济人”构成的社会中寻求减少冲突、促进交易以推动社会发展的进步路径。民法就是“经济人”的“人法”,正如徐国栋教授所说,“在亲属法中,贯穿着弱度的经济人假说,人们并没有爱得不可开交,而是经常地进行着利害的计算;而在民法的财产法部分,贯穿着强度的经济人假说,尽管强弱不同,两者是可以在经济人假说的基础上统一起来的。”b38
(二)对交易的共同关注
自然人人格平等的社会就是市民社会,自然人人格平等的经济就是市场经济。b39在市民社会中,每一个人都是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奔波的平等主体,因此交易构成了这一社会的基本运作形式,“市民社会是市民交往的总和”。b40作为市民社会的法律表现,民法规范的重要使命在于提供交易规则,维持交易秩序及确保交易安全。尽管民法的调整范围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两大领域,但仍可以说民法在很大程度上是一部财产交易法,“交易”是民法这一伟大篇章中的关键词。就经济学而言,制度经济学把研究重点从人与自然的关系(生产方面)转移到了人与人的关系(交易方面)。早期制度经济学的经典代表人物康芒斯指出,使法学、经济学和伦理学相互联系的单位,必须本身含有“冲突、依存、秩序”这三项原则。这个单位就是交易。所谓“交易”不是实际“交货”那种意义上的“物品的交换”,它们是个人与个人之间对物质的东西的未来所有权的让与和取得。因此,交易也是经济学研究的重点。经济学所理解的交易就是关于财产权利的互动行为,这一互动行为就是民法中的法律行为。
(三)对效率的共同追求
效率是经济学的中心问题。当今时代,社会已经发展到了以效率为其基本价值追求的程度,因此,效率作为民法的基本价值目标之一也不成问题。我国法学界逐渐开始重视对法律效率价值的探讨,究其原因,一是效率的确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法价值,二是我国的法价值论产生的背景是在一个缺乏效益的时代。民法与商品经济的关系异常紧密,民法的眼中不能没有效率观念。正如谢鸿飞所言,现代民法是以自由和效率为目的的。换言之,民法也是一种工具理性,它以权利—义务关系模式,将市民之间的关系归结为一种可以计算的关系(甚至民法上的亲属关系也是以权利—义务来表达的),人被归结为一种数字操作,他“把别人看做是工具,也把自己降为工具(马克思语)”。b41
在论及民法的价值目标时,理论界往往会以公平、正义标准来衡量,而且一般认为效率是与公平、正义相悖的价值取向。但这一命题似乎并不成立。对民法进行经济分析,实质上就是要揭示民法所反映的物质生活条件的规律即经济规律,而规律作为一种符合事物本质的法则,它类似于大陆法理论中的“自然法”和英美法理论中的“正义法”,从而通过经济分析方法研究而揭示的符合客观规律的民法制度,较之于通过传统法学方法研究而揭示的主权国家的民法,前者能更好地体现法的公平、正义本质。所以,从本质上讲,效率并不一定违背公平、正义。此外,公正的实现是要付出成本的,以牺牲效率来追求绝对的“公正”就意味着要付出巨大的成本和导致共同贫穷的“公正”。因此,真正的与实质意义上的公平、正义并不排斥效率。“仅以公正作为法律规范的唯一价值评估标准难以揭示法律的真谛,只有建立在效率基础之上的公正,才真正昭示了法律之精神”。b42法律效率所追求的是以最经济的方式来实现公正的目标。公正的获取是在具备有效率的前提下实现的,如果没有效率这块“蛋糕”,也就无法对“蛋糕”进行分割,公正也就无法实现。公正具有阶级性、时代性、意识形态性,效率具有恒定性、长久性、绝对性。因此,法律应当引导和促使人们按照最有效的方式使用资源。
onthejurisprudenceofeconomicanalysisandrenovationofcivillawmethodology
houguo-yue
abstract:thefundamentalsofjurisprudenceofeconomicanalysistakethemaximumofresourcesefficiencyastheaimoflaw.thejurisprudenceofeconomicanalysisasamentalitystatesthatthefundamentalsandmethodologyofeconomicscanbeappliedinjurisprudence,whichisconsideredtobeamethodologyrevolutionofjurisprudence.theparticularsignificanceofeconomicanalysisinrenovationofcivillawmethodologyresultsfromtheunityofcivillawandeconomiclaw,specifically,includingthecommonassumptionofhumans,thecommonconcernoftransactionsandcommonpursuitofefficiency.
现代经济分析方法范文篇6
关键词:法律经济学效益资源配置法律现实运动法学泛经济化法律的经济价值定量分析事前分析
本世纪70年代以来,一门新兴的边缘性、交叉性学科“法律经济学”,作为一门新的法学流派,开始跻身于传统法学流派之林,并因其视角之新颖,方法之独特和实际的运用价值,越来越引人注目,影响不断扩大,在法学界尤其在西方法理学界地位日益提高。法律经济学的研究已发展成为一门新兴的学科,成为许多高等院校的重要课程,并且拥有自己的专门的学术刊物和有关的学术研究机构。本文试图从法律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发展轨迹和当前研究状况方面对其作一个简单介绍,并予简略评析。
一、法律经济学的基本概念:
所谓法律经济学,即用经济学的概念与方法去研究法律问题的一门学科。在西方尤其在美国,一般将其称为“法学与经济学”。例如,该理论研究领域中最具权威性、代表性的刊物就冠名为“法学与经济学杂志”(thejournaloflawandeconomics)。著名的法律经济学家波斯纳称其为“法律的经济分析”;此外,该学科还有一些类似的称呼,如“法律的经济学研究”、“经济分析法学”等。概括而言之,它是一门由法学和经济学相互滲透相互融合而成的新兴学科。
法律经济学是以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法律的成长、结构、效益及创新的学说,其核心思想是“效益”。即要求任何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都要有利于资源配置的效益并促使其最大化,以最有效地利用资源,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财富。它几乎涉及到所有的部门法领域,既包括民法、经济法,又包括宪法、刑法、行政法等。其研究目的在于建立解释法律现象与现实的全新的方法论结构体系,提供从法律的价值等基本理论到具体法律制度的分析工具,它可用来服务于整个法律制度,也包括经济法制的变革和完善。[1]
二、法律经济学的发展轨迹和研究现状:
对法律进行经济分析的思想自始就有。古希腊柏拉图的《理想国》中的《法律篇》,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就有了用经济观念分析法律规则的思想。到十九世纪中叶,马克思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马认为,“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而已。”[2]
“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3]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更是广泛地论及了法律与经济的辩证关系。因此,有人称马克思主义的法学理论为“经济学研究的法理学”。
而经济学与法学的真正结合肇始于本世纪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由于当时严重的经济危机所造成的对社会经济秩序的剧烈冲击使法律在此时显得苍白、无力与无能,促使人们寻求新的法律模式。这就必然要求改变传统的法学研究内容,改变纯粹的逻辑推理式的法律演绎和归纳法,于是在美国兴起了法律现实运动。人们开始将法律与包括经济在内的相关学科结合起来进行研究,以便能对已经出现的社会现象进行合理的解释。在此背景下,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率先酝酿课程设置的改革,经济学开始成为法学院的正式课程,芝大也由此获得“法律经济学发祥地”的美誉。1958年,芝大法学院经济学教授阿隆?迪莱克特(arondirector)创办了法律经济学方面的最具权威性、代表性并对该学派的发展产生了巨大促进作用的学术刊物-《法学和经济学杂志》,该杂志对推动法律经济学的进一步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直到本世纪六十年代初之前,法律经济学仅局限于分析反托拉斯法等少数政府管制经济的成文法规,被人称为“旧的”法学与经济学。[4]到六十年代初,芝大法学院高级研究员科斯(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的《社会成本问题》和卡莱布雷斯的《关于风险分配和侵权行为法的若干思考》这两篇论文的发表才改变了这一局面,被认为是开辟了“新的”法学与经济学的广阔领域。到了七十年代,是经济学的进一步发展并逐渐走向成熟的时期,其主要标志是芝大法学院理查德??a?波斯纳(richard?a?posner)的《法律的经济分析》一书的发表。该书后来多次再版,成为法律经济学史上的经典性著作。在该书中,波对法律经济学的有关理论进行了深入系统的阐述,并且几乎对所有的部门法领域进行了经济分析。至此,法律经济学作为一个新的法学流派,终于以其完整的理论体系和独特的研究方法及其对社会生活的影响而臻于成熟,并为人们所接受。
法律经济学在其短短的几十年里就象是“澳大利亚的兔子”,在“知识生态学”中找到了一块真空地带,并以惊人的速度填补了它,其发展与成就越来越受到人们的瞩目。法律经济学的理论研究日益繁荣与深入,法律经济学的影响日益增强,其作为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已由最初的“一枝独秀”到进入“春色满园”,越来越多的法学院与商学院开设了“法学与经济学”课程,有关论著接连问世,学术刊物日益增多,除原先的《法学与经济学杂志》外,又创办了《法学与经济学研究》、《法学与经济学评述》、《法律、经济学和组织杂志》、《法和经济学国际评论》等刊物。法律经济学也不仅仅囿于学术研究的“闺房”,而开始向司法渗透并对司法活动产生影响。如在威廉诉英格理斯一案中,法官为了支持自己的判决,“在判决中将平均可变成本和边际成本曲线以及有关它们同确定掠夺性定价的做法之间的关系的讨论也包括进去了”。[5]⑤在美利坚合众国政府诉卡罗尔拖轮公司一案中,法官汉德(learnedhand)提出了著名的汉德公式:b<pl,即只有在潜在的致害者预防未来事故的成本小于预期事故的可能性乘预期事故损失时,他才负过失侵权责任。[6]
法律经济学最早诞生于美国,但其迅速在各国传播,日益成为一种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法学流派。在我国,近几年来,法学与经济学相结合的研究也开始受到人们的重视。虽相对于美国等国家,我国法律经济学研究还处于萌芽阶段,但正如专家指出:“我国目前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归根到底是通过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职工、职工与职工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的分配与再分配,使权利与义务及其界限最优化,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经济效益。我们的立法与执法应当适应这种改革,把效益作为分配权利和义务的基本标准。为此,加强对西方经济分析法学的研究,吸收其合理成分,用效益论来补充和改造我们的法律理论,是完全必要的。”[7]根据
,既有人为之喝彩,也有人不以为然。本文试图从价值观与方法论上对其作简略评析:
无疑,发展经济与弘扬法治是人类的共同目标。法与经济作为社会的两大主题,已构成时代的基调。如果用单纯的法学或经济学的原理去评价某种经济现象或社会现象,无论如何都是只窥一斑。法律经济学以其新颖的视角,独特的研究方法将两大目标关联在一起,成为本世纪法学发展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重大创新。正如西方学者指出:“在以往五十年中,法学思想方面发生了一种转向于强调经济的变化,把追求最大限度的需要作为重点。”[8]但另一方面,过分的法学泛经济化,抬高经济分析方法而贬低、排斥其它传统的研究方法对法学的健康发展无疑是有害的。经济学理论在法律中的具体应用首先应体现在价值层次,亦即在公正、正义等基本价值名目中,为“效益”跻出一席之地,形成正义与效益双重标准的法律价值观;其次在立法、执法等层次上,应贯彻效益优先思想,突出法律的经济价值,并以此作为评判法律优劣、成败的一个客观标准。
在方法论上,法律经济学别具一格,它运用经济学尤其是微观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来对法律进行分析,具有明显的定量分析的优势,它使人们的思维更趋于准确。经济学的优势在于它是一种事前分析,而法律仅仅是一种事后的“补救措施”。法律经济学将事前分析的方法引入法学研究,可以对新法的制定或法律的修改后果进行事前分析,预防或避免法律制定的重大失误。这种方法大大开拓了传统法学研究方法的视野,丰富了法学研究的内涵,是法学研究方法论的重大变革。但认为经济因素能解释人类行为的所有方面,以经济学概念将正义、权利、义务、过失等传统法学概念取而代之,将法学泛经济化无疑也是有失偏颇的。因此,实事求是地说,经济学方法只是研究法学的一种方法,我们不能片面强调其作用。要知道,任何一种法学流派,都有其缺陷和适用界限。但必须有一点明确,那就是运用经济学原理与方法分析法律问题不仅重要而且必要。深入研究这一理论并将其运用于我国的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对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吕忠梅、刘大洪:《经济法的的法学与法的经济学分析》,中国检察出版社1998年版,第202-203页。
[2]《马恩列斯论法》,法律出版社1986年版,第17页。
[3]《马恩列斯论法》,法律出版社1986年版,第19页。
[4]richardaposner:theeconomicapproachtolaw,第21页[5]克拉克森和米勒:《产业组织:政府、证据和公共政策》,上海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677页。
[6]张乃根:《经济学分析法学》,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第20-22页。
现代经济分析方法范文
摘要:数学化成为经济学发展的主流趋势,实证化和专门化、研究领域的非经济化、假定条件的多样化、证伪主义的普遍化、案例使用的经典化、学科发展的边缘化、古典的均衡分析和现实的非均衡分析相互补充、理性预期和不确定性问题等趋势强化,博弈论的应用范围扩大,以及政府作为经济学研究对象和宏观经济学与微观经济学的联系得到共同重视。
关键词:经济学;数学化;实证化
作者简介:周志太(1956-),男,淮北煤炭师范学院经管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
中图分类号:F0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309(2008)10-0008-03
20世纪经济学之所以产生诸多“革命”和理论创新,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研究方法和角度的巨大变化。从某种意义上讲,研究方法的演变体现经济学的发展脉络。举其要者,研究方法的变化可归纳为以下十大趋势。
一、数学化成为经济学发展的主流趋势
经济学应用数学研究的专门化、技术化、职业化甚至到登峰造极的程度,使经济学更严密,表达更准确,思维更成熟。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
第一,宏观计量分析法是最大贡献之一。诺贝尔奖获得者克莱因从上世纪50年代最早提出宏观经济计量模型,为宏观经济研究开辟新的视野。此后,随着大型计算机的诞生和使用,经济结构的各种参数得以推算出来,为制定政策提供依据。第一代计量经济学家的数理贡献在经济学方法论体系的整体性、严密性和形式化等方面发挥的巨大作用主要体现在宏观经济研究方面。中国经济学深受其影响。经济学理论与计量方法、计量模型,以及国民收入的核算体系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使得宏观经济理论从未像现在这样更贴近现实、更具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对比中国《经济研究》和《美国经济评论》,可以看到,自2002年开始,《美国经济评论》上刊登的应用计量经济学论文比重下降,而自2003年开始,《经济研究》上刊登的应用计量经济学的论文比重上升,开始超过《美国经济评论》。①
第二,计量经济学长足发展并成为经济学中一个极富魅力的分支,首先得益于统计学在经济学中的广泛使用,并最终成为构建计量经济学体系的一个重要基础。《1867-1960年美国货币史》是弗里德曼成功运用统计分析的一部经典性著作②,通过一系列的数据统计分析,得出货币数量的长期变化和实际收入的长期变化之间具有一种密切的相关性的结论,从而构建弗氏货币数量说。统计分析的运用不但支持计量经济学的发展,还大大推动诸如发展经济学、国际经济学、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等新的理论分野和发展。
但是,许多经济学家都激烈抨击滥用数学的现象。里昂惕夫在分析1972-1981年间发表在《美国经济评论》上各种文章的类型之后,指出“专业经济学杂志中数学公式连篇累牍,引导读者从一系列多少有点道理但却完全武断的假设走向陈述精确而却又不切实际的结论”。
二、越来越呈现出实证化和专门化趋势
实证化,是经济学研究和表述中,越来越注重对经济现象的因果联系进行客观的、不带有主观选择意味的研究。这是解决实际经济问题的迫切要求。这种趋势注重具体经济而非一般性经济问题的研究,注重经济政策而非经济理论研究。表现为经济学研究目的的实用性,也表现为现实经济问题对经济理论研究的实证要求。与这种趋势相关,整个西方经济学理论的发展过程也发生两次转换,即先是由重视对经济波动、就业和经济增长问题的研究转换到重视对财政赤字、通货膨胀、汇率变动和国际收支逆差问题的研究之后,又转换到重视对经济周期、经济增长问题的研究。
专门化倾向,是实证化研究深入发展的结果,也是借助日益丰富的分析工具而产生的结果。专门化倾向,是指在现代经济学的研究和表述方法方面,越来越多地使用一些特有的、非经济学家一般不使用的方法、分析工具和专业术语,以至于出现只有受过专门训练的人才能进行经济学研究和分析、才能够看懂经济学论文。于是,由实证化倾向而来的专门化倾向,通过分析手段的发展和丰富,在加强实证研究技术化倾向的同时,又逐渐脱离实证化。这一特征从凯恩斯主义宏观计量模型到货币主义和理性预期的动态模型,表现得越来越明显。从长期来看,实证化和专门化的倾向仍然在加强,但二者之间的距离却有加大的迹象。如非线性分析这类跨学科分析方法的引进,也许会引起经济学的较大变化。
三、均衡分析方法与非均衡分析方法并存的趋势
“新古典综合派”在召回凯恩斯以前传统的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的同时,也在宏观分析方面大胆地恢复均衡分析方法。因为“凯恩斯革命”打破的主要是自由放任经济政策下市场自动均衡的实现和保持机制,而不是均衡分析方法本身。因此,新自由主义各派的经济理论,始终坚持均衡分析的方法。在宏观非均衡分析方面,成就最突出的是法国经济学家让-帕斯卡尔贝纳西、马林沃德,美国的霍瓦德和英国的波茨、温特等人,他们不仅提出一套和凯恩斯理论体系完全相容的宏观非均衡学说,而且运用这套理论对中央集权决策经济的非均衡问题进行分析。正是这些人的努力,使得当代西方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得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尽管宏观非均衡分析方法不如均衡分析方法的影响普遍,但它无疑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其影响也在逐步扩大。
从广义上看,均衡分析方法和非均衡分析方法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别,其不同点仅在于各自所涉及的均衡条件和水平的差异。值得注意的是,非均衡分析的研究对象更为现实一些,也更强调动态性。客观上,均衡分析和非均衡分析都是对经济现象某些方面的适当反映,二者虽有差别,但不是根本性的相互排斥,而是相互统一、相互补充的关系。
四、假定条件的多样化趋势
经济学家们不得不或放宽假设,或修改前提,或一反传统逆向假定,以构建和拓宽其研究领域,为重建和发展他们的理论,以反对和解释来自对方的理论。例如,经济人假定是微观经济学的核心,也是经济学的基石之一。在20世纪中,经济人假定的条件被不断地修改、拓展,甚至批评和攻击。凯恩斯经济学的诞生被一些学者认为是对经济人个体研究方法的最大“克服”,因为凯恩斯主义的基础和归宿都是围绕总供给与总需求等一系列“总量”关系而展开的。贝克尔拓展经济人假设,认为个人效用函数中具有利他主义的因素,这才是人类行为的一般性。鲍莫尔主张用“最大销售收益来代替最大利润的目标函数”,因为实证经验表明经理层的薪金与销售收益的关系大于它与利润的相关程度。公共选择学派提出的挑战是,经济人在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时,并不能得出集体利益最大化的结论,“阿罗定理”即可说明个人福利的简单加总不一定与社会福利一致。新制度主义认为经济人假定过于“简单化”,因为除物质经济利益以外,人还有追求安全、自尊、情感、地位等社会性的需要。
五、研究领域的非经济化趋势
经济学研究领域与范围开始逐渐超出传统经济学的范畴,分析的对象扩张到小至生育、婚姻、家庭、犯罪等,大至国家政治、投票选举、制度分析等。研究领域的这种“侵略”与扩张,被称之为“经济学帝国主义”。这取决于时代主题和研究角度的变化、个人兴趣和专业特长的不同。
六、强调理性、预期和不确定性问题的趋势
理性预期学派从通货膨胀问题入手,强调理性和预期的问题,并由此否定政府干预的有效性,这对凯恩斯主义形成较大冲击,也引起凯恩斯主义各派对理性和预期问题的重视。尽管在理性问题上各派未能取得共识,但关于预期的思想和方法的确渗入宏观经济学各流派之中。
七、学科交叉的边缘化趋势
经济学的大家族中又派生出许多交叉学科和边缘学派,例如,混沌经济学、不确定经济学、行为经济学、法律经济学、实验经济学等,百家争鸣,相得益彰。这取决于经济学家认识领域的拓宽和方法论的多元化,经济学与其他学科的交流和相互渗透得以大大加深,大量非经济学概念的引入使得当今的经济学与百年前相比已面目全非。
八、证伪主义的普遍化趋势
证伪主义经济学方法论是实证主义方法论的一种逻辑延续。据统计,20世纪70-80年代的20年间,经济学界出版50多本经济学方法论的著作,其中几乎都和证伪主义有一定的联系,在1991年总结的当代经济学家达成的13点共识中,有7个和证伪主义有直接联系。布劳格在《经济学方法论》中将20世纪经济学方法演变史归纳为一句话:“证伪主义者,整个20世纪的故事”。实证主义和证伪主义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新制度经济学方法论既是证实的又是证伪的,在某种程度上还兼有历史主义方法论的特点。
九、案例使用的经典化趋势
经济学中的“举例”,不仅已经发展到“经典化”的地步,而且在有些定理中不举例已不足以说明问题,甚至所举的案例已具有不可替代性。这种案例的惟一性,既简单明了、通俗易懂,又几十年上百年一贯制,代代相传。用案例阐明一个定理、寓意一个规律已经司空见惯,如“看不见的手”。
十、博弈论的应用范围扩大趋势
博弈论已延伸至政治、军事、外交、国际关系和犯罪学等学科,但其在经济学中的应用最为成功。博弈论研究的内容主要是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的决策以及该决策的均衡问题。借助于博弈论这一强有力的分析工具,“机制设计”、“委托―”、“契约理论”等已被推向当代经济学的前沿。20世纪经济学及其研究方法的深化,还表现在:
1、第一次把政府作为经济活动的一个部门来对待。不仅将政府的经济活动纳入到宏观经济活动中,而且将政府的经济行为和经济政策作为能动的经济力量加以运用,使之成为影响和调节宏观经济活动与状况的重要机制之一。政府支出不断膨胀、效率低下是的恶果,其原因是存在“政府失灵”,因此,市场是解决问题的惟一选择。③
2、宏观和微观的联系得到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的共同重视。
注释:
①成九雁、秦建华.计量经济学在中国的发展轨迹[J].经济研究,2005(04):113-124.
②MaryS.Morgan,TheHistoryofEconometricIdeas,NewYork: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90.
③参见〔法〕亨利・勒帕日.美国新自由主义经济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118-150.
参考文献:
[1]〔英〕马克・布劳格.经济学方法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
现代经济分析方法范文篇8
(南京晓庄学院,江苏南京210000)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财务分析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所占的地位越发突出,对企业经营决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财务分析程序与方法是企业进行财务分析的关键,科学合理设置财务分析程序与方法,是企业进行财务管理必须要慎重考虑的问题。就目前我国企业财务分析状况来看,传统的财务分析程序与方法已经无法满足当下企业财务分析发展要求,进行财务分析程序与方法体系重构,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通过对现今我国采取的财务分析程序与方法进行了研究,结合企业发展实际状况,对传统财务分析程序与方法进行了有效改善,采取新的财务分析程序与方法,完善财务分析体系,以此更好促进我国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进而促进企业实现经济效益,获得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财务分析程序;方法;体系重构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60X(2015)08-0154-02
财务分析是对企业财务信息需求与供给的相关研究和分析,它的产生与发展,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企业财务管理需求变化,而进一步发展起来的。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取得了又好又快的发展,与经济全球化联系日益密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得到完善,在这样的背景形势下,我国企业面临着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如何完善财务分析的目标、方法、体系、内容,以及将之更好地应用于财务管理当中,是当下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面临的重要议题。现代财务分析程序与方法体系的重构,是为了更好满足经济发展需求,促进企业发展的有效措施,对此,我们要结合我国经济与企业发展实际,构建现代新型财务分析体系。
1现代财务分析体系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就当下经济形势来看,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加剧,企业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化,基于这种背景环境下,企业进行财务分析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战略分析:战略分析是企业进行经济决策,根据当下经济发展形势为企业未来发展目标作出相应规划,以促进企业取得长足发展的战略目标。战略分析,将更加注重企业经营决策,在财务分析当中的体现,则表现在财务报表的数据分析上;(2)会计分析:会计分析是对企业阶段性经营状况的分析,对企业盈利情况、亏损情况、资产负债、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归纳统计,更加直观地表现阶段性经济效益;(3)价值评估分析:价值评估分析问题,一般体现在企业并购过程中,在进行价值评估分析过程中,将对企业经营状况、资产负责、财务管理模式等问题进行统筹兼顾,注重经营分析,并且对财务报表的依赖性较大;(4)预测分析:预测分析是针对于价值评估分析而言,其产生和发展都是以价值评估分析为基础的。现代财务分析体系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方面是财务分析的一般方法,即财务分析程序;另一方面则是财务分析的具体步骤,即财务分析方法。本文对现代财务分析程序与方法体系重构的研究,则是针对于这两个方面展开的[1]。
2现代财务分析程序与方法体系进行重构的基础
本文对现代财务分析程序与方法体系的重构研究,主要从财务分析目标和财务分析作用两个方面进行。财务分析目标和财务分析作用,是现代财务分析程序与方法体系重构的基础,对财务分析体系构建,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2.1财务分析目标
财务分析目标是财务分析体系构建的一个重要范畴,它包括了企业经营目标和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企业进行财务分析,首先要明确企业经营目标与财务目标关系,二者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财务目标对于实现企业经营目标来说,有着积极推动作用。企业是市场经营活动的主体,企业以实现经济效益为发展目的,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就必须注重合理配置资源,以提升生产效率和节约资源来实现经济效益目标。在实现这一目标时,就需要将企业经营目标与财务目标相结合,企业财务目标是股东实现权益的目标,是企业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目标,它与企业自身发展目标是统一的。财务目标,以实现企业效益,满足股东收益为根本目的,其核心价值是经济效益的提升。
其次,财务管理目标与财务的业绩评价目标要保持一致。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就是财务管理目标实施的过程,财务管理包括了企业为了扩大生产、实现经济效益进行的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和利益分配活动,这些活动与企业的生产成本直接挂钩,关系到了企业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扩大生产能力等多个方面。因此,财务管理目标必须与业绩评价目标保持一致,可以更好地监督生产经营活动,对企业各个环节以及各个方面的业绩进行有效评价,更好实现经济效益和经营效益。
最后,则是财务业绩评价目标与财务分析目标要结合统一。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以及实际盈亏状况都以财务报表的方式体现出来,财务业绩评价的基础是财务分析报表,而财务分析也要从财务报表体现的数据进行入手。财务业绩评价目标与财务分析目标具有辩证统一关系,财务分析需要就财务报表的数据信息入手,进行会计分析,就其相关性和可靠性进行探讨。
2.2财务分析作用
现代财务分析程序与方法体系重构的基础,离不开财务分析的作用,财务分析的作用,体现在企业发展的各个方面,从企业过去、现状、未来发展趋势三个方面,对企业生产经营有着重要影响:(1)评价企业过去:对企业过去发展状况以及经营状况的评价,可以更好地为企业现状发展以及未来发展战略制定,提供有效参考和依据。财务分析对企业过去的评价,可以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而进行有效改正,更好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提升;(2)分析企业发展现状:财务分析通过对财务报表进行分析,真实反映现阶段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更好地发现当下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3)未来战略制定:财务分析通过对过去以及现状进行分析,明确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且对企业自身优势进行有效评估,从而对未来发展趋势进行有效预测,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未来战略[2]。
3现代财务分析程序与方法体系重构问题研究
现代财务分析程序与方法体系重构,需要以财务分析目标和作用两个方面入手,通过研究和分析,现代财务分析程序与方法体系重构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3]。
3.1信息搜集整理
财务分析工作之前的信息搜集整理工作是进行财务分析的关键,在进行信息搜集整理时,通常从以下三个方面出发:(1)明确财务分析的目的,有针对性的进行信息搜集。财务分析目的明确,才能确保搜集信息的有效性,进而得出正确的结论;(2)制定财务分析计划:财务分析计划是以财务分析目的为基础的,是对财务分析目的的一种实践操作,为接下来的财务分析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3)搜集整理财务分析信息:财务分析信息进行搜集整理时,要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完整性,这关系到财务分析是否正确,对财务分析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3.2战略分析
现代财务分析程序与方法体系重构,要注重企业战略分析问题,企业的战略分析对于促进企业发展来说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在进行战略分析时,要明确自身地位以及自身优势,通过对当下市场竞争环境的分析,发掘企业竞争优势,确保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具有发展优势。企业在进行战略分析过程中,主要关注行业竞争程度以及市场议价能力,为了更好实现企业经济效益,企业需要根据行业竞争程度,选择竞争策略,并根据市场议价,进行生产经营战略制定。
3.3财务分析实施
财务分析实施过程中,要针对于财务指标分析和基本因素两个方面进行:(1)财务指标分析:财务指标的分析,主要从绝对数指标和相对数指标两个方面进行,这两方面反映了企业经营状况,是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正确评断的关键;(2)基本因素分析:基本因素分析法是对财务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可以更好确定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利因素,为企业提供正确的财务评价依据。
3.4财务分析综合评价
财务分析综合评价,是现代财务分析程序与方法体系重构的关键环节,通过财务综合分析评价、财务预测与价值评估、财务分析报告三个方面,实现现代化财务分析体系构建。财务综合分析评价是应用各种分析方法对搜集的财务信息进行有效分析,并且对实际经营状况进行综合评价,是衡量企业财务状况的关键步骤;财务预测与价值评估是对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一个总结,对企业接下来的发展提供重要参考依据;财务分析报告是财务分析最后的总结性报告,将分析结论进行反馈,为企业接下来的生产经营决策提供参考。
4结束语
本文对我国现代财务分析程序与方法体系重构问题进行了相关研究和分析,从现代财务分析程序与方法体系重构的基础以及实际重构步骤两个方面,总结了笔者对现代财务分析程序与方法体系重构的观点。通过研究分析,我们不难看出财务分析体系对促进我国企业发展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因此,重构现代财务分析程序与方法体系,使之更好满足我国企业发展需要,是我国现代化企业必须严肃对待的一个议题,必须切实履行。
参考文献:
(1)张玉周。关于构建科研机构财务分析体系的设想[J]。中国科技论坛,2010(06)。
现代经济分析方法范文篇9
关键词:民族经济法经济分析研究方法必要性可能性
民族经济法学是以民族经济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交叉学科。它具有二重学科属性,一方面,它属于民族学的范畴,进一步讲,它是民族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它属于法学的范畴,是从属于经济法学的一个学科分支。从学科渊源上看,它是民族学、法学和经济学三门学科历史发展的结果,是三者的综合与分化。同时,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民族经济法学有其基本的研究方法,即经济分析的方法。
一、经济分析的必要性
研究方法是学科水平的标志。巴甫洛夫认为,科学是随着研究法所获得的成就而前进的,研究法每前进一步,我们就更提高一步,随之在我们面前也就开拓了一个充满某种新鲜事物的更辽阔的远景①。将经济分析的方法引入民族经济法的研究可能会招致两方面的诘难:一是认为这种“不伦不类”会混淆学科之间的界限,甚至会造成某种“领地”的混乱。我以为,经济分析作为一种研究方法,虽来自经济学,但是,它能够较好地将法学的实证方法和规范分析方法连接起来,从而达到法学研究方法的更新。何况,学科联系日益紧密的今天,“给学术领域划分界限的任何企图,都是注定要失败的……有些东西对我们来说似乎是我们小社区牢不可分的一部分,但它昨日可能曾是一块格格不入的飞地,而明日它也许会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与我们分离,企图划定自己的界限了”②。另一种诘难也许来自那些崇尚正义价值的法学家。他们认为经济分析方法的应用将导致对法的正义价值的削弱。笔者认为将正义与效率对立起来的观念是不可取的。事实上,任何法都包含着正义和效率,只不过这种正义和效率都是有限度的。经济分析方法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历史必然性。把法作为一种经济现象来分析,解析法律现象的社会经济根源,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孟德斯鸠研究了法的精神和古罗马民族兴衰的原因,揭示了法律现象的经济逻辑:“法律应该和国家的自然状态有关系;和寒、热、温的气候有关系;和土地的质量、形势与面积有关系;和农、猎、牧各种人民的生活方式有关系。法律应该和政制所能容忍的自由程度有关系;和居民的宗教、性癖、财富、人口、贸易、风俗习惯相适应”①。德国著名法学家历史法学派代表萨维尼认为,法并不是立法者创造的,而是民族精神和民族意识的体现。他认为法律的存在同民族的存在和民族的特征是有机联系在一起的。在人类历史的早期阶段,法律就已经具有了某个民族所固有的特征……它们不过是自然地、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某个民族所独有的才能和取向,它们只是特定属性的表象。②历史法学派代表英国的梅因教授运用历史的、对比的研究方法,考察了法律的发展史。他对雅利安的民族的各个不同支系,尤其是罗马人、英国人、爱尔兰人、斯拉夫人以及印度人的古代法律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较为系统地分析了这些民族法律制度中的诸多经济因子:财产、契约、遗嘱,并提出了与之相对应的法律范畴:所有权、债、和继承权,从而形成了一系列贯穿着这些特定民族的带有普遍意义的经济法律范畴:财产——所有权,契约——债,遗嘱——继承权③。功利主义法学派的代表人物边沁的思想大概是法律的经济分析的最早萌芽。边沁认为:人类的规律就是“避苦求乐”,正是它支配着人的行为,是人生的目的。无论是从人性还是从自然出发来看,减轻痛苦并增加快乐的行为在道德上是善良的,在政治上是优越的,在法律上是有权利的(正义的④)。在他看来,增进人类幸福的办法,应从立法开始。在论述法律的经济逻辑时,边沁认为,财产和法律是同生共死的,法律产生以前是没有财产的,而一旦消灭了法律,财产也不会存在⑤。边沁的法律思想,直接被后世的学者所继承。
以上法学家对法律这一现象的研究均以某一特定民族作为对象。孟德斯鸠重点研究了罗马民族的兴衰,萨维尼的重点在德意志民族,梅因则全面考察雅利安民族的各个支系,边沁则以英吉利、法兰西、意大利及俄罗斯民族为嚆矢。他们研究的共同点在于: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研究特定民族主体法律的经济因素和民族因子。不管他们的研究结论如何,都是民族经济法经济分析的历史开创者。
真正开创民族经济法律经济分析先河的是亚当.斯密和马克思。亚当.斯密首次将经济分析的方法应用于法律领域,以此来研究自然法学的经济理性。马克思创立的历史唯物论和政治经济学不仅分析了法律这一上层建筑的经济基础,而且以资本主义为例,剖析了其经济基础的全貌并将古典经济分析所遗漏的相关法律因素如产权⑥、制度、国家和意识形态统统包括进去,进而指出了资本主义国家形式的本质在于便于资产阶级攫取最高额利润,三权分立的本质在于
便于各种资本家分享平均资本收益,资本主义法律体系的本质是资本阶级私有财产权的体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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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孟德斯鸠著,张雁深译:《论法的精神》(上册),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7页。
参见[美]E·博登海默著,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9页。
参见[英]梅因著,沈景一译:《古代法》,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6—9章中有关民事法律思想的表述。
笔者注:法律上的权利是该法所持的正义的体现,当然是有限度的,是相对的。
参见张宏生主编:《西方法律思想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352页。
在《资本论》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被译为“财产权”。
结论。亚当.斯密和马克思与孟德斯鸠、萨维尼、梅因、边沁等人一样,考察的是欧洲国家和民族的经济法律制度,他们在批判地吸收前人成果的基础上,提出和论证了自己的理论,使得每一种理论都在前人理论的基础上更进一步,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美国兴起了制度经济学派,他们对本国民族经济法律的分析更趋于系统化。其代表人物凡勃伦创造了一套完整的制度经济学体系,重点强调对古典经济学重市场轻制度的批判和修正,建立以研究制度演进过程为基本内容的经济理论。主张从制度上修正资本主义的经济法律结构。该学派的其他人物如康芒斯和米契尔还强调从法律制度发展的角度论述特定国家和民族法律经济发展的关系,并进一步强调法律对经济的作用。上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伴随着跨国公司的涌现以及全世界的企业兼并浪潮,各国为发展本国本民族经济大量立法,1973年,美国波斯纳教授出版了《法律的经济分析》①一书,将经济分析的视角由经济领域扩大到非经济领域,完成了经济学对法学的全面渗透。就像经济是法学的基本范畴一样,法律已经成为经济学的一个基本范畴,同样,法律、民族、经济是民族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各学科的相互渗透与接纳以及研究方法的借鉴反映了民族国家政治、经济、法律的复杂关系以及边缘学科产生的必要性,民族经济法学正是克服学术界“占山为王”现象的基本学术力量。
诚然,由于历史与文化的差异,中西方学者所使用的“民族”概念不尽相同。尤其在考证源流时,这种差异往往成为障碍。然而,正是这种差异的存在才使得“此民族”与“彼民族”的共性体现出应有的学术价值,使得理论的借鉴、移植和修
正有了立足点、方向和归宿。事实上,从十九世纪中叶开始,随着西方列强对中国的侵略,绵延了数千年的中国古代法律制度最终解体,中国的法制也由此开始了极其艰难的近现代化进程。中国法学研究作为中国法制的有机组成部分也一直致力于研究内容的更新和研究方法的借鉴。因此,把经济分析的方法引入我国民族经济法学研究具有历史必然性。
(二)逻辑一致性。这里所讲的逻辑一致性是指民族、经济与法律三者之间的内在统一性。这种统一性表现在两个层次上。
1、民族是一个社会历史范畴,它总是处于一定的经济形式之中。孟德斯鸠在他的著作《波斯人的书札》、《罗马兴衰原因论》和《法的精神》中,应用了许多民族学的材料。他认为一切社会现象的产生都有它的客观必然性,世界各民族间的一切现象,虽说千差万别,十分别致,但全是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产物,全有规律可循②。这种把民族现象归为一种自然与历史过程的观点,充分展示了民族的社会历史属性。马克思、恩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英国工人的状况》《论波兰》及《共产党宣言》中,系统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他们论证了资产阶级民族是工业发达基础上,打破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之后形成的,提出了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人对人的剥削一消灭,民族对民族的剥削就会随之消灭。民族内部的阶级对立—消失,民族之间的敌对关系就会随之消失。”③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各民族之间的
相互关系取决于每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分工和内部交往的发展程度”④,这种关系就是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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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书中译本已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于1997年出版。
参见《民族学理论与方法》,宋蜀华﹑白振声主编。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8版。第10页。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上)《共产党宣言》部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70页。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上)《马克思和恩格斯费尔巴哈唯物主义观点和唯心主义观点的对立》部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5页。
在其《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描述的社会经济结构。之后,马克思创立了其历史唯物主义基本理论,并把社会形态研究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演进密切联系,甚至认为“无产阶级首先必须取得政治统治,上升为民族的阶级,把自身组织成为民族,所以它本身暂时还是民族的……”①。随着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当代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认为:自古至今,世界上民族虽然千差万别,但各民族的发展都是沿着人类历史发展的共同规律进行的,都是由低级向高级,从一个阶段向另一个阶段前进的;同时,每一个民族在一定时期内,不管这个民族认识与否,客观上都处于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即属于一定的经济形态之中的②。
2、民族经济与民族法律具有逻辑一致性。
如前所述,马克思的历史唯物论把社会形态的研究置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演进之中考察,提出了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一般关系的原理。据此,我认为,任何民族的生产方式以及该民族所处的国家中的生产方式都制约着有关该民族的法律制度;特定民族的经济关系产生相关的法权关系,这些法律只是表明和记载了该经济关系的要求,并与该民族的生产关系相适应,以该民族的经济发展为基础,并对该经济关系有反作用。由于马克思是从经济对法律的决定作用和法律对经济的反作用两个方面来论证经济与法的关系原理,于是,在理论界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产生了重经济建设轻法制建设的不平衡倾向。建国以来,先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挂帅忽视了经济建设,带来了新中国经济发展长期滞缓之后果,后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轻视法制建设,使得经济建设受到影响。为了克服这种不平衡性,理论界做了深刻的反思与探索。有学者指出,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是一种矛盾的运动,相互决定的关系。不同的是,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具有阶段性,而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体现于各个阶段之中。这种关系也近似体现了经济与法的关系③。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认为,法律既不是消极被动地反映经济关系,也不是仅从经济关系的外部对经济运行产生作用,它是经济发展的内在要素,对经济运行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显然,我们传统理论认为的“经济决定法律”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看来截然相反,如果从对立统一的辩证法看,既重视经济对法律的决定作用,也重视法律对经济的决定作用,“抛开阶级属性和意识形态的偏见,它说明了思想史上对法与经济关系的认识由片面到全面,由外部到内部、由个别到一般的理论深化过程,这符合认识论的逻辑规律。”④这也是我们提出民族经济法经济分析逻辑一致性的基本理论依据,这种逻辑一致性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⑴、根据马克思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的原理,民族经济法律的经济分析具有逻辑实质性。由于物质生产方式对生产关系(法权关系)极其附属的法律上层建筑具有决定作用,所以,每一时代每个民族法律的基本使命必须与同时代本民族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相一致。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经济法律规范不但在单行的民族经济法规中存在,而且也体现在刑法、民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基本经济法律甚至宪法当中。宪法明确规定保护、鼓励和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民族区域自治法从第25条至底35条都
是关于发展民族经济的法律规定。其它基本法律具有相应规定。在全社会倡导“西部大开发”,发展民族地区经济的今天,必须将各种错综复杂的经济关系和经济规律演变为法律逻辑,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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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上)《共产党宣言》部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70页。
参见宋蜀华﹑白振声主编《民族学理论与方法》。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8版,第87页
胡泰来《经济与法之学——经济法学科内涵另释》载《政法论丛》1999年第5期第22页。
周林彬:《法律经济学论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2页。
族经济法治贯穿于民族经济发展的全过程并与民族经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律实践环节相适应。在我国这样一个多民族长期受封建专制影响、目前仍奉行“政策主导”的国度,强调民族经济法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国情相一致、与建立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相一致、与国家的民族经济政策相一致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这也是我国当前物质生产方式制约性的必然要求。
⑵、从新制度经济学“法律决定论”的角度看,民族经济法的经济分析具有逻辑的应然性。这种应然性是指,民族经济法的不同层次的立法者的立法行为应当在符合《立法法》的实体规定和程序规定的前提下,只能从同时代本民族的社会经济发展的主题中领悟立法的价值取向,确定法律制度的内容和结构。这些法律规范作为本民族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变量,直接影响着本民族社会经济运行的成本效益的高低。这就提出了一个民族经济法“应该是什么”的问题。在基本理论层面上,需要一批懂得民族学、经济学和法学的复合型学者对当前民族经济法的实然性进行彻底的反思与修正,使得民族经济法获得“先入为主”的地位,为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保驾护航。当前,国内已有学者提出西部大开发应当以法律为主导的观点,在我国这样一个民商法和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很不发达的国家,解析法律的经济逻辑对法律学科建设本身来讲意义也非同寻常,更不用说法律对经济运动过程和结果的决定性作用。在经济全球化和民族经济日趋国际化的今天,西方发达国家基本上认可了法律作为经济的内生变量的角色并加以重视。早在1981年,美国就通过了12291号总统令,要求所有新制定的政府规章都要符合成本——收益分析的标准①。显然,民族经济法作为一种法
律资源,其经济逻辑是不言而喻的。在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如何处理国家与民族地区以及民族地区之间、民族地区与非民族地区之间的经济关系,实际上是一个权利义务的选择和效益化设计问题。立法者只有正确地评估法律供求,合理地设计权利义务关系,建立预防冲突和消解矛盾的法律机制,才能保证民族经济法的实现。
由是观之,“经济决定论”反映了它是对民族经济法律经验分析基础上形成的,解决了民族经济法实然性的问题。而“法律决定论”则反映出它是对经济价值分析基础上形成的,解决了应然性的问题。二者的结合与相互平衡将标榜一种中立的价值观,使民族经济法的经济分析能够对实际的法律运作和经济发展提供可选择的优化方案,从而印证了从具体到抽象和从抽象到具体两种路径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的逻辑一致性,也使得对民族经济法的认识上升到了一个新的统一的高度。
二、经济分析方法的可能性
把经济分析的方法从经济领域引入非经济领域尤其是法律领域,在法学研究上具有革命性。而把它引入对民族经济法的研究虽是笔者的一个尝试,但这种可能性是显然的。对于可能性问题的解决,将有利于从理论和实践结合的高度来增强理论研究成果的实践能力。民族经济法的下述特点将构成其经济分析可能性的基础。
(一)民族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经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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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美]理查德·A·波斯纳著,蒋康兆译:《法律的经济分析》,中国大百科出版社,1997年,第11页。
马克思主义认为法不是在创造经济关系,而是翻译和描述经济关系。民族经济法作为适用于经济领域的经济法下属的一个独立的次级法律部门,有着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即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族地区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具体地讲包括:民族地区企业的组织管理关系,民族市场管理关系,民族经济宏观调控关系以及民族社会保障关系。以上四种关系归结到一点,是一个关于民族经济管理问题(当然也有民族经济协作关系的因素)。这些关系的显著特点在于经济性,即每一种关系的客体(如人力、资金、政策等)都是一种资源,需要相关管理机制,调控机制和保障机制,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效率的最高化、成本的最低化、收益的最大化以及社会福利与个人福利的最佳平衡。实际上,从当前经济法理论研究的情况看,经济法打通了经济学与法学之间长期存在的壁垒,经济法的一些基本范畴也分别来自于经济学和法学(如效率与公平最具代表性)。尤其是近些年随着人们对经济实践和法律实践的等量齐观式的双重关注,经济学实现了向法学的全面渗透,以至于人们形象地认为经济法是“三分法律,七分经济”构成。这正是经济法经济性的显著标志,而民族经济法作为经济法的子系统,其经济性当然是显而易见的。
(二)民族经济法两个世界观的统一。
无论是古代自然法学派,先验唯心主义法学派、历史法学派、功利主义法学派、还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派、以及当代西方的社会法学派和法律现实主义派别,基本都涉及到了对法的价值取向的选择。也就是对法的公平理性和工具理性的认识。法史的发展表明,简单地将二者对立起来的做法必将把法律引入死胡同。当代西方法学界基本上把法的价值概括为:自由、安全和平等。自由感鼓励人们去从事那些能够自我发展并促进个人幸福的活动,对安全的追求促使人们寻求公共保护,以抵制他人的非法侵害。对平等的追求则促使人们依据一定的公平标准与一切有悖于公平的行为抗争①。自由、安全与平等不但包含了人身的自由、安全与平等,也包含了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财产的自由、安全与平等,这恰是公平与经济两种世界观的题中之意。民族经济法同样有两种世界观:公平的世界观与经济的世界观。由于我国的民族地区地处边陲,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与内地经济上存在一定差距,为了缩小和消除这种差距,落实民族地区的公平发展权,国家通过各层次的民族经济立法体系加强民族经济立法,使民族经济的发展在法制的轨道上进行。可以说,民族经济法正是担负着发展民族经济,实现各民族经济平等的责任,这也是民族经济法公平世界观的体现。另一方面,我国多年来倡导的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指出“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体现了经济建设的重要性。我国的经济法以社会为本位,强调“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价值取向。正是在这种价值观的指导下,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才出现了把政策和法律作为资源优先向东部和沿海地区配置的“不公平”现象,从而导致了东、西部经济社会差距的进一步扩大。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提出是基于西部地区也需要发展经济这样一个客观要求。而从法制意义上讲,民族经济法正是从民族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出发,使民族法律和政策作为一种资源配置给民族地区,以弥补以往的配置失衡缺陷,达到法律配置的公平,最终实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族经济法的公平世界观和经济世界观是统一的。因此,用效益原理即成本效益的经济分析的规律来反思和重构我国的民族经济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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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美]E·博登海默著、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105—108页。
(三)民族经济法律规范的相对稀缺性。
我国民族经济法律规范的相当稀缺性主要表现在:第一、没有专门的民族经济法典。专门的民族经济法典是调整民族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律,它应当对民族经济关系中的基本问题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诸如民族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民族经济法律关系,民族经济法律责任等。当然,有的学者认为,从全国经济和民族地区经济角度上看,国家很难对全国的经济问题制定一个经济法典,同样也很难制定一个民族经济法典①。在笔者看来,制定统一的经济法典有困难的原因在于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而且民族地区与非民族地区的生产方式存在较大差异,诚然在法制上不能搞“一刀切“。然而,正是这种差异的存在才使得我们制定专门的民族经济法典成为需要。当前,伴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西部地区的法制环境越来越成为制约因素。为此,法学界要求制定《西部开发法》的呼声日益高涨,并有一些理论研究成果问世。这些成果完全可以作为制定民族经济法典的借鉴和原材料。第二、我国的民族经济法规范过于笼统、简单,缺乏可操作性,有些法律条文孤立无援,无法形成严密的法律规范。宪法序言规定:“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全国民族共同繁荣”。第4条规定:“国家根据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个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第122条规定:“国家从财政、物资、技术等方面帮助各少数民族加速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事业”。民族区域自治法第25条至第35条基本上也是相关的一些笼统性规定。如第2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坚持社会主义原则的前提下,根据法律规定和本地方经济发展的特点,合理调整生产关系和经济结构,努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样的规定在其它基本法中也很多。我们知道,民族经济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是由相关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构成的。法律规范有其特定的逻辑结构:假定、处理和制裁。假定是把规范同实际状况联系起来的部分,它指出在什么情况下这一规定生效;处理是行为规则本身,指权利义务的安排;制裁是指对违反这一规则所采取的国家强制措施。上述法律规定不但从条文本身来讲不构成法律规范,而且在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中也找不到其缺失的要件。由此看来,从部门法意义上考察民族经济法,它的供应是相对稀少的。第三、从民族经济法效力等级上看,我国的民族经济法的效力较低。这主要是由于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低,经济关
系相对简单,国家在制定统一的基本经济法律时,往往赋予民族地区一定的变通适用权,或由民族地区另外立法,制定实施细则。这种委任立法是一种从实际出发的务实做法,但却导致了民族经济法的低效力等级低以及地方立法中所体现出来的民族本位主义,地方保护主义,和无法可依、有法不依等法制混乱现象的泛滥。
由此看来,在我国,民族经济法的供给相对于丰富多彩的民族经济关系来讲,具有稀缺性。为了实现对这种法律资源有效、合理、高效的配置,经济分析是一个基本的方法。
三、经济分析的基本方法
(一)成本效益分析法。民族经济法是一种稀缺性的法律资源,它以调整民族经济关系为己任并且带有强烈的经济性。在民族经济实践中,不但存在着资本市场、人力市场和技术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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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吴宗金:《民族法制的理论与实践》,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第227页。
而且存在着作为民族经济发展内在变量的民族经济法的市场——民族经济法市场。在这个市场上,民族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国家、地方、政府、民族经济组织及其它单位)都作为自身利益的最忠实代表选择使用相关的民族经济法律,并尽可能地选择效益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的交易路径。因此,成本——效益分析法成为民族经济法经济分析的基本方法。由于效益总是由经济效益和非经济效益两部分构成的,因而成本——效益分析法将不可避免地分解为成本——收益分析法和成本——效果分析法。前者属于市场经济的基本方法,通过对净收益的计算来进行分析。即净收益等于总收益减去总成本。该收益并非民族经济法实际的生产所得,但是,它预防了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将失衡的经济关系恢复原位,实现了民族经济关系中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双向平衡。诚然,对民族经济法律效益的评价除了净收益的分析之外,还应当考虑机会成本的大小。民族经济法的选择性规范的存在以及民族经济法律关系主体超越法律界限的选择表明在不可兼得的条件制约下,选择任何一种行为都意味着不可能选择另一行为,亦即以另一行为作为机会成本的,所以主体往往选择直观看来效益最大的行为以求得利益的获取。成本——效果分析法因其不可量化显得难以操作,因此并未作为民族经济法经济分析的主要方法。但是,非经济效益不但可以在经济效益上反映出来,而且还有诸多的现实表现。如果由于民族经济法的实施而使得民族地区经济滑坡,那势必会引起民族地区秩序、安全、公平等价值的扭曲,这当然是一种反面效果,应当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律实践的某一个环节上找出原因,解决问题。如果由于民族经济法的实施使得民族地区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那么它的经济效益和非经济效益都得到体现。如果经济发展了,却带来了社会道德沦丧、环境污染、资源破坏,那就说明机会成本太大或者民族经济法制不健全,需要进行彻底的反省。
(二)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法学史上,规范分析法和实证分析法经常存在某种程度的对立。规范主义总是以既定的价值标准作为出发点,对法律行为的选择作出伦理判断,并力图通过这种价值来矫正法律行为,使之与法律的目标相一致。实证主义则不然,它作为一种科学的态度,反对任何先验的思辨,并力图将其自身限定在经验材料的范围内,从而把学术研究的对象限定在“给定事实”的范围之内,这实际是把价值排除在法学研究之外,把法学的任务局限在分析和剖析实在的法律制度的范围之中。作为一门新兴的边缘学科,脱胎于法学、经济学的母体,民族经济法学首先应当确立一定的价值,这种价值就是实现民族经济的发展和民族社会的全面公正,这就耦合了法学的规范主义方法。同时,由于这种价值的核心是经济的世界观和公平的世界观的结合,它也和经济学的要求相一致。这样,规范分析对民族经济法的研究是必不可少的。同样由于民族经济法学与民族学之间的“血缘”关系,民族学强调的田野调查方法是实证主义方法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经济法的研究必然要继承这种传统,并将它发扬光大。具体地讲,应当通过对民族经济法律问题基本事实和现象的再现和描述,揭示民族经济法律运行过程中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实然面貌,并对影响它的主客观因素进行分析和综合,以说明民族经济法律现象背后的经济逻辑。如果说规范主义为民族经济法设立了价值目标,实证主义则通过实然性研究以便更好地实现民族经济法的应然性。从这个意义上讲,民族经济法的研究必须抛弃传统法学“即此非彼”式的方法论上的一元论,为民族经济法方法论开辟一片希望的田野。
现代经济分析方法范文1篇10
关键词:新古典经济学;新兴古典经济学;比较
前言:经济学研究是一门系统学问的研究,其源自于《国富论》中,且在经历了几个发展阶段后形成了众多派别。纵观经济学发展历史,其新兴古典经济学的衍生与新古典经济学始终存在着某些不同之处,针对此现象,当代经济学专家开始对其展开了全面的研究与了解。以下就是对新古典经济学与新兴古典经济学间比较的详细阐述,望其能为相关专家学者的进一步研究提供有利的文字参考,并由此带动新兴古典经济学考察的不断深入。
一、新古典经济学与新兴古典经济学的差异
(一)二者研究核心不同
从大量的研究数据中可以看出,新古典经济学与新兴古典经济学之间存在的一定的差异,而研究核心的不同即为二者间差异的主要体现。经过经济学者的大量研究可以看出,在古典经济学向新古典经济学进行转化的过程中其研究核心就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即在新古典经济学中将资源配置问题化为了自身研究重点。而导致研究核心发生转变的原因主要归咎于马歇尔专家在对新古典经济学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存在着数学工具较为匮乏等问题,最终导致其在开展实际研究的过程中将重点转移到了资源配置层面。然而新兴古典经济学对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重点的选择存在着异议,进而致使其在开展实际研究的过程中突破了新古典经济学研究中的限制,并借助现代化研究工具展开了对分工与专业化问题的重点研究[1]。
(二)二者分析框架不同
就当前的现状来看,新古典经济学与新兴古典经济学间的分析框架也存在着某些不同之处,即新兴古典经济学在开展实际研究的过程中认为新古典经济学研究框架由于其自身研究重点定位的不准确导致其分析框架的设置也存在着不足之处,因而新兴古典经济学在设定分析框架过程中强调了对于纯消费者和生产者的绝对两分限制了经济学的解释力,同时,新兴古典经济学在研究中利用了供求边际分析方法对资源配置等问题展开了详细阐述,而在新古典经济学中却无法对经济发展问题进行剖析。其次,新古典经济学在实际研究过程中是利用生产函数来对厂商的生产情况进行描绘的,因而其对专业化经济概念来说无丝毫作用。在此背景下,新兴古典经济学在研究的过程中必然会摒弃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框架,构建符合自身研究特征的新型经济分析框架,且通过经济化概念的形式体现厂商生产状况。
(三)二者的基本分析工具不同
分析工具的选择是新古典经济学与新兴古典经济学间差异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其主要体现在新古典经济学在研究的过程中采用的是将最优决策中的某个变量设定为最大值或最小值的边际分析。而新兴古典经济学扬弃了新古典经济学分析工具,采用了超边际分析形式,即通过对文定理的分析排除不可能的数据解释,然后对剩下的角点解展开局部最优值求解处理,最终达到分析目的。
二、新兴古典经济学对新古典经济学的继承
(一)二者都是四层次分析法
新兴古典经济学在发展的过程中继承了新古典经济学中四层次分析法。四层次分析法中的第一层次即表示经济学家在对经济学进行研究时通常通过数学函数来描述决策前的经济环境,如用生产函数描述生产条件等。第二层次的决策结果取决于个人,此原因主要是由于经济环境存在着随时变动的特性,因而利用环境变化来描述人的自利行为必然会受到人为因素的限制。第三层次是由个人行为和人与人间相互作用两个部分构成的,这个层次的分析结果常常处于静态分析状态。此外,若在对新兴古典经济学与新经济学进行研究的过程中结合时间因素对研究的影响,那么在此基础上第二层次及第三层次均会呈现出动态决策结果。第四层析的分析是对前面分析结果的一种诠释。新兴古典经济学在对新古典经济学的四层次分析法继承的同时,亦对其分析法中的不足之处进行了补充与说明[2]。
(二)分析工具是一脉相承的
新古典经济学与新兴古典经济学分析工具一脉相承的表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新兴古典经济学中应用的超边际分析工具脱胎于新古典经济学的边际分析,但是二者之间仍然存在着某些差异,即超边际分析工具分析的结果要更为集中且精确。此外,超边际分析应用了现代化的数理模型及工具,简化了分析过程,同时深化了经济学研究的深度;第二,超边际分析内容继承了新古典经济学边际分析工具中分析的核心与关键,并在此基础上解决了新兴古典经济学中重点研究问题,即对分工与专业化问题展开了有效解决。
三、新兴古典经济学的重要意义
就当前的现状来看,新兴古典经济学仍然处在发展中阶段,因而在此背景下对其展开细致的评价具有一定深远意义。即在新兴古典经济学兴起的背景下新古典经济学也由此迎来了新的挑战,并为其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分析框架,拓宽了其分析范围,致使其在此基础上必须通过整合自身核心理论达到最佳的分析状态。此外,新兴古典经济学中对超边际分析工具的应用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当代经济学分析工具的发展,且强化了相关专家学者对分析工具的研究,最终由此提高了分析工具的应用水平。另外,新兴古典经济学也在我国经济改革中起到了引导作用,且调动了整体经济水平的提升[3]。
结论:综上可知,古典经济学在经历了不同发展阶段后实现了不同派别的分化,而新兴古典经济学作为发展中的经济思想,其在扬弃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核心与分析工具的基础上,也继承了其四层次分析法,且对其分析法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了相应补充,最终达到了精准分析的目的。此外,新兴古典经济学也继承了古典经济学中分析工具的分析内容,且通过对分析工具的优化解决了分工与专业化等相关问题。(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周海欧.经济增长、交易费用与制度变迁的一个形式化分析框架――新兴古典经济学的贡献[J].当代财经,2013,15(05):5-14.
现代经济分析方法范文篇11
>>经济学理论的不足与管理经济学的补充自由意志论的缺陷中映射法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理论与现实规制与经济学理论连锁经营优势的经济学理论分析小额信贷的经济学理论分析国际碳交易的经济学理论分析基于“行为经济学理论”的旅游者行为分析基于经济学理论的环境与资源问题的思考房地产市场“限购令”的法经济学与经济法学思考实验经济学在经济学理论教学中的应用区域经济学理论的发展与应用分析计量经济学理论与案例分析的整合基于系统法学理论研究的森林法修改基于经济学理论分析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基于行为经济学理论现代经济生活中的意义论政治经济学方法论与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统一与分立会计理论研究的经济学理论分析改革开放与经济学理论创新从萨缪尔森的经济学论经济学理论发展的范式逻辑常见问题解答当前所在位置:l.
[5]搜狗百科.张国庆[EB/OL].(2013-07-15)[2014-06-18]..
[9]李宝明.中国系统法学研究回顾与展望[EB/OL].(2003-10-27)[2014-06-18]..
[10]张国庆.生态论:复杂系统研究[EB/OL].(2013-03-27)[2014-06-18].http:///data/attachment/home/201304/01/082301npp13fnh2bllmra3.attach,http:///home.php?mod=space&uid=3344&do=blog&id=674444.
[11]张国庆.发展学[EB/OL].(2013-7-14)[2014-06-18].科学网,http:///home.php?mod=attachment&id=39086,http:///home.php?mod=space&uid=3344&do=blog&quickforward=1&id=707994.
[12]张国庆.复杂系统生态论方法及其应用[J].现代农业科技,2013(11):190-193.
[13]张国庆.生态论与经济生态化研究[J].现代农业科技,2012(10):28-29.
[14]张国庆.系统法学与我国生态法制建设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13(10):158-159.
[15]张国庆.发展学基本理论研究[EB/OL].(2013-07-18)[2014-06-18].科学网,http:///home.php?mod=attachment&id=39087,http:///home.php?mod=space&uid=3344&do=blog&id=709128.
[16]王冰.林业标准化效益评价技术研究[J].现代农业科技,2013(14):162-164.
[17]张国庆.论标准化基本原理[J].现代农业科技,2011(21):35.
[18]张国庆.标准学[EB/OL].(2011-07-08)[2014-05-18].科学网,http:///home.php?mod=attachment&id=8390,http:///home.php?mod=space&uid=3344&do=blog&id=469416.
[19]张国庆.林业标准学[EB/OL].(2011-2-20)[2014-05-18].科学网,http:///home.php?mod=attachment&id=8389,http:///home.php?mod=space&uid=3344&do=blog&id=414776,http:///home.php?mod=space&uid=3344&do=blog&id=469414.
[20]涂玉节.基于系统法学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13(14):172-174.
[21]程毛根.基于系统法学理论研究的森林法修改[J].现代农业科技,2013(14):176-177.
现代经济分析方法范文篇12
论文摘要:数学化成为经济学发展的主流趋势,实证化和专门化、研究领域的非经济化、假定条件的多样化、证伪主义的普遍化、案例使用的经典化、学科发展的边缘化、古典的均衡分析和现实的非均衡分析相互补充、理性预期和不确定性问题等趋势强化,博弈论的应用范围扩大,以及政府作为经济学研究对象和宏观经济学与微观经济学的联系得到共同重视。
20世纪经济学之所以产生诸多“革命”和理论创新,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研究方法和角度的巨大变化。从某种意义上讲,研究方法的演变体现经济学的发展脉络。举其要者,研究方法的变化可归纳为以下十大趋势。
一、数学化成为经济学发展的主流趋势
经济学应用数学研究的专门化、技术化、职业化甚至到登峰造极的程度,使经济学更严密,表达更准确,思维更成熟。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
第一,宏观计量分析法是最大贡献之一。诺贝尔奖获得者克莱因从上世纪50年代最早提出宏观经济计量模型,为宏观经济研究开辟新的视野。此后,随着大型计算机的诞生和使用,经济结构的各种参数得以推算出来,为制定政策提供依据。第一代计量经济学家的数理贡献在经济学方法论体系的整体性、严密性和形式化等方面发挥的巨大作用主要体现在宏观经济研究方面。中国经济学深受其影响。经济学理论与计量方法、计量模型,以及国民收入的核算体系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使得宏观经济理论从未像现在这样更贴近现实、更具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对比中国《经济研究》和《美国经济评论》,可以看到,自2002年开始,《美国经济评论》上刊登的应用计量经济学论文比重下降,而自2003年开始,《经济研究》上刊登的应用计量经济学的论文比重上升,开始超过《美国经济评论》。①
第二,计量经济学长足发展并成为经济学中一个极富魅力的分支,首先得益于统计学在经济学中的广泛使用,并最终成为构建计量经济学体系的一个重要基础。《1867-1960年美国货币史》是弗里德曼成功运用统计分析的一部经典性著作②,通过一系列的数据统计分析,得出货币数量的长期变化和实际收入的长期变化之间具有一种密切的相关性的结论,从而构建弗氏货币数量说。统计分析的运用不但支持计量经济学的发展,还大大推动诸如发展经济学、国际经济学、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等新的理论分野和发展。
但是,许多经济学家都激烈抨击滥用数学的现象。里昂惕夫在分析1972-1981年间发表在《美国经济评论》上各种文章的类型之后,指出“专业经济学杂志中数学公式连篇累牍,引导读者从一系列多少有点道理但却完全武断的假设走向陈述精确而却又不切实际的结论”。
二、越来越呈现出实证化和专门化趋势
实证化,是经济学研究和表述中,越来越注重对经济现象的因果联系进行客观的、不带有主观选择意味的研究。这是解决实际经济问题的迫切要求。这种趋势注重具体经济而非一般性经济问题的研究,注重经济政策而非经济理论研究。表现为经济学研究目的的实用性,也表现为现实经济问题对经济理论研究的实证要求。与这种趋势相关,整个西方经济学理论的发展过程也发生两次转换,即先是由重视对经济波动、就业和经济增长问题的研究转换到重视对财政赤字、通货膨胀、汇率变动和国际收支逆差问题的研究之后,又转换到重视对经济周期、经济增长问题的研究。
专门化倾向,是实证化研究深入发展的结果,也是借助日益丰富的分析工具而产生的结果。专门化倾向,是指在现代经济学的研究和表述方法方面,越来越多地使用一些特有的、非经济学家一般不使用的方法、分析工具和专业术语,以至于出现只有受过专门训练的人才能进行经济学研究和分析、才能够看懂经济学论文。于是,由实证化倾向而来的专门化倾向,通过分析手段的发展和丰富,在加强实证研究技术化倾向的同时,又逐渐脱离实证化。这一特征从凯恩斯主义宏观计量模型到货币主义和理性预期的动态模型,表现得越来越明显。从长期来看,实证化和专门化的倾向仍然在加强,但二者之间的距离却有加大的迹象。如非线性分析这类跨学科分析方法的引进,也许会引起经济学的较大变化。
三、均衡分析方法与非均衡分析方法并存的趋势
“新古典综合派”在召回凯恩斯以前传统的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的同时,也在宏观分析方面大胆地恢复均衡分析方法。因为“凯恩斯革命”打破的主要是自由放任经济政策下市场自动均衡的实现和保持机制,而不是均衡分析方法本身。因此,新自由主义各派的经济理论,始终坚持均衡分析的方法。在宏观非均衡分析方面,成就最突出的是法国经济学家让-帕斯卡尔贝纳西、马林沃德,美国的霍瓦德和英国的波茨、温特等人,他们不仅提出一套和凯恩斯理论体系完全相容的宏观非均衡学说,而且运用这套理论对中央集权决策经济的非均衡问题进行分析。正是这些人的努力,使得当代西方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得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尽管宏观非均衡分析方法不如均衡分析方法的影响普遍,但它无疑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其影响也在逐步扩大。
从广义上看,均衡分析方法和非均衡分析方法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别,其不同点仅在于各自所涉及的均衡条件和水平的差异。值得注意的是,非均衡分析的研究对象更为现实一些,也更强调动态性。客观上,均衡分析和非均衡分析都是对经济现象某些方面的适当反映,二者虽有差别,但不是根本性的相互排斥,而是相互统一、相互补充的关系。
四、假定条件的多样化趋势
经济学家们不得不或放宽假设,或修改前提,或一反传统逆向假定,以构建和拓宽其研究领域,为重建和发展他们的理论,以反对和解释来自对方的理论。例如,经济人假定是微观经济学的核心,也是经济学的基石之一。在20世纪中,经济人假定的条件被不断地修改、拓展,甚至批评和攻击。凯恩斯经济学的诞生被一些学者认为是对经济人个体研究方法的最大“克服”,因为凯恩斯主义的基础和归宿都是围绕总供给与总需求等一系列“总量”关系而展开的。贝克尔拓展经济人假设,认为个人效用函数中具有利他主义的因素,这才是人类行为的一般性。鲍莫尔主张用“最大销售收益来代替最大利润的目标函数”,因为实证经验表明经理层的薪金与销售收益的关系大于它与利润的相关程度。公共选择学派提出的挑战是,经济人在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时,并不能得出集体利益最大化的结论,“阿罗定理”即可说明个人福利的简单加总不一定与社会福利一致。新制度主义认为经济人假定过于“简单化”,因为除物质经济利益以外,人还有追求安全、自尊、情感、地位等社会性的需要。
五、研究领域的非经济化趋势
经济学研究领域与范围开始逐渐超出传统经济学的范畴,分析的对象扩张到小至生育、婚姻、家庭、犯罪等,大至国家政治、投票选举、制度分析等。研究领域的这种“侵略”与扩张,被称之为“经济学帝国主义”。这取决于时代主题和研究角度的变化、个人兴趣和专业特长的不同。
六、强调理性、预期和不确定性问题的趋势
理性预期学派从通货膨胀问题入手,强调理性和预期的问题,并由此否定政府干预的有效性,这对凯恩斯主义形成较大冲击,也引起凯恩斯主义各派对理性和预期问题的重视。尽管在理性问题上各派未能取得共识,但关于预期的思想和方法的确渗入宏观经济学各流派之中。
七、学科交叉的边缘化趋势
经济学的大家族中又派生出许多交叉学科和边缘学派,例如,混沌经济学、不确定经济学、行为经济学、法律经济学、实验经济学等,百家争鸣,相得益彰。这取决于经济学家认识领域的拓宽和方法论的多元化,经济学与其他学科的交流和相互渗透得以大大加深,大量非经济学概念的引入使得当今的经济学与百年前相比已面目全非。
八、证伪主义的普遍化趋势
证伪主义经济学方法论是实证主义方法论的一种逻辑延续。据统计,20世纪70-80年代的20年间,经济学界出版50多本经济学方法论的著作,其中几乎都和证伪主义有一定的联系,在1991年总结的当代经济学家达成的13点共识中,有7个和证伪主义有直接联系。布劳格在《经济学方法论》中将20世纪经济学方法演变史归纳为一句话:“证伪主义者,整个20世纪的故事”。实证主义和证伪主义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新制度经济学方法论既是证实的又是证伪的,在某种程度上还兼有历史主义方法论的特点。
九、案例使用的经典化趋势
经济学中的“举例”,不仅已经发展到“经典化”的地步,而且在有些定理中不举例已不足以说明问题,甚至所举的案例已具有不可替代性。这种案例的惟一性,既简单明了、通俗易懂,又几十年上百年一贯制,代代相传。用案例阐明一个定理、寓意一个规律已经司空见惯,如“看不见的手”。
十、博弈论的应用范围扩大趋势
博弈论已延伸至政治、军事、外交、国际关系和犯罪学等学科,但其在经济学中的应用最为成功。博弈论研究的内容主要是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的决策以及该决策的均衡问题。借助于博弈论这一强有力的分析工具,“机制设计”、“委托—”、“契约理论”等已被推向当代经济学的前沿。20世纪经济学及其研究方法的深化,还表现在:
1、第一次把政府作为经济活动的一个部门来对待。不仅将政府的经济活动纳入到宏观经济活动中,而且将政府的经济行为和经济政策作为能动的经济力量加以运用,使之成为影响和调节宏观经济活动与状况的重要机制之一。政府支出不断膨胀、效率低下是的恶果,其原因是存在“政府失灵”,因此,市场是解决问题的惟一选择。③
2、宏观和微观的联系得到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的共同重视。
注释:
①成九雁、秦建华.计量经济学在中国的发展轨迹[j].经济研究,2005(04):113-124.
②marys.morgan,thehistoryofeconometricideas,newyork: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90.
③参见〔法〕亨利·勒帕日.美国新自由主义经济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118-150.
参考文献:
[1]〔英〕马克·布劳格.经济学方法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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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的优势范例(12篇)
地下水的优势范文篇1[关键词]衰退产业比较优势竞争优势在衰退产业理论体系中,对衰退产业的识别是其核心内容之一,要把产业衰退理论研究引向深入,首先必须解决的是衰退产业的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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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创新的重要性范例(3篇)
谈谈创新的重要性范文[论文摘要]人力资源是在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战略资源,是企业能够进行发展的重要依托,也是对企业发展的一种重要保障。只有抓住人力资源管理,将企业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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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货膨胀的目的范例(12篇)
通货膨胀的目的范文1篇1关键词:通货膨胀宏观调控对策!一、通货膨胀的含义及由来通货膨胀是指所有社会商品和劳务的一般价格水平或平均价格水平的持续上升。在通货膨胀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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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的作用范例(12篇)
知识产权保护的作用范文篇1【关键词】知识产权专利保护途径当前社会中各项全新的技术及设备都具有自己的知识产权专利,使得我国社会整体经济实力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在新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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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考改革的影响范例(12篇)
新高考改革的影响范文1篇1一、新课程改革面临的困难1教师、家长和社会的观念难以转变《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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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的本质范例(12篇)
智慧城市的本质范文关键词:智慧城市;建设;发展趋势智慧城市是把物联网和互联网以及移动互联网这些信息网通有机结合在一起,由数据当作城市重点要素,从而达到技术和产业以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