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态环境的问题范例(12篇)
关于生态环境的问题范文篇1
关键词:生态环境;地质学;地球系统科学
生态环境地质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将生态学、地质学与环境科学相互结合。不仅研究用于研究自然环境自身的变化,也用于研究人类活动作用与环境周围的相关变化,从地质学的角度发现生物的多样性,将生态学扩展到一个更加广阔的领域。在研究的过程中仍旧存在部分问题,因此需要遵循事物客观发展的规律,让环境地质学更好的为社会服务。
一、生态环境地质学的发展现状
在国内专门研究生态环境学的文章其实并不常见,尤其是对于地质生态学的研究也仅仅是停留在表面上的特征判定。探索的主要内容是环境,将生物体作为研究主体,却忽视了其中的地质学部分。生物环境地质学的主要研究地质环境与人类和生存环境之间的关系,将地质学作为一个非独立的生物系统,在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环境相互影响的作用下,将其中关系密切联系在一起。对自然与人为因素的分析作出总结性的变化,合理利用地球上的水与土地以及其他的能源资源,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与此同时,对水与土地以及其他资源进行保护。
二、生态环境地质中存在的问题
(一)生态环境地质问题具有人为性
人力社会与自然环境彼此之间存在的关系是相互探索。环境科学与生态环境地质学等多个领域永远是人类值得不断探索与发现的新知识。生态环境地质的变化除了由自身环境演变而成的基础上,还存在人为破坏的因素,由自然因素演变而成的称之为自然生态环境地质问题,而人在其中起到了间接性的作用。为创造经济价值,人不断地勘探新的环境资源,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缺乏有效的管理的人类改造自然环境的行为无疑增添自然灾害发生的几率。
(二)生态环境地质问题的产生具有滞后性与不可逆性
由于生态环境地质问题具有一定的变动性,内部结构与外在因素始终处于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中。但是当人为的作用处于一个不断变化的状态时,自然的自我调节功能也会逐渐降低,则难以维持生态地质环境的相对稳定性。部分区域性的生态环境地质问题的产生就是在环境进行维持稳定的过程中,所受到的人類活动愈加频繁,这使得生态环境地质问题的产生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与不可逆性。
(三)生态环境地质问题的产生具有地质环境变化的差异性
区域性生态环境地质问题的产生有着明显的地质原因,以冰岛火山喷发为例。冰岛地表有冰雪覆盖,火山爆发导致岩浆影响区域温度升高,大面积冰雪快速融化超出河流排水能力,导致洪灾泛滥。而火山喷发所带来的大量二氧化硫和大气中水分充分作用后形成酸雨进入海洋造成海水酸碱度变化,严重影响海洋地质生态环境。再比如全球气温升高会导致青藏高原冻土面积减少或大量冰雪融化。冰雪融化为水,冰川的储水减少而使得长江、澜长江等河流上游径流量和水位在短时间大量增加,引起洪涝或泥石流灾害;冻土的减少则会使得高原覆盖的植被发生变化,植被对水分的调节作用降低会造大量成水土流失。
三、开展生态环境地质学研究的建议
(一)注重生态环境以及人类的关系
地质环境与地壳内作用的强度和质量制约着生态环境的演变,而生态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又制约着地质环境。生态环境地质灾害具有普遍性的特点,例如地震、泥石流等,为了国家的稳定发展与人们的生命健康,建议决策机构在对灾害研究之前就应该做出具体的、前瞻性的战略调整。既要使得地质灾害多发地区受到较小的灾害影响,又要大力整治可能会造成地质灾害的工程。从自然和人类活动两个方面进行有效调整。
(二)加强对生态地质环境管理和调节控制
由于生态环境是处于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中,要想使其在良性的发展,就离不开科学的管理与调节。所以生态环境地质研究应该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采用动态模式化的理论方法,建立优化的模型,为生态地质环境管理提供优质的服务。尽可能地预防地质环境问题的产生,而不是在蒙受巨大损失后再进行整治。
(三)对陆地水以及土地资源退化的重视
陆地水环境的变化对淡水资源有着直接的影响,同时与国民经济、生态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果各种水资源都干涸就会为人们的生活和生物的多样带来严重的影响,直接结果就是淡水资源的缺乏。因此,从地质学的角度出发,重视陆地水的变化情况,对保障国民经济与生态环境稳定发展至关重要。比如监控青藏高原冰川的含量的变化就是一项重要的工程。
四、结束语
现代人类对环境的思考不再仅仅停留在曾经人类对自然的征服欲望。生态环境地质学研究者更应该是去了解生态地质环境的变化规律,然后做出合适的预判,并更好地去适应,且利用科学原理管理人类自己的行为,以防损害自然环境进而危害人类社会。了解生态环境地质的变化规律和人类会对自然环境造成的影响,合理调整和管理人类自身的行为是这门科学的意义。
参考文献
关于生态环境的问题范文篇2
类对环境的不断改造变成物质环境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曾讲过,社会生产力之所以能够不断的提高,就是由于人类对自然环境不断改造的结果。随着现代环境问题的越来越凸显出来,对其进行保护的工作也是越来越复杂,我们要找到环境科学最基本的研究对象。在我看来应该是:以人类的活动为中心,用生态学的观点来研究各生态系统中众多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关系和相互制约的规律,并且依靠对这种规律的正确认识、建立、恢复和保持一定的生态平衡[1]。
想要更加明确的了解环境科学所研究的基本问题,就要清楚的认识生态学是什么。生态学不是孤立地研究环境,也不是孤立地研究生物的有机体,而是对外界环境和众多生物有机体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关系和相互制约的关系进行一定的分析和研究。因此,保护环境工作中的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和治理污染环境的理论基础就是生态学了。应用生态学的观点就在于研究环境和人类之间的辩证关系,目的就是为了掌握其发展规律揭示其实质问题,从而有效的处理之间的关系,起到保护自然环境,科学合理的利用开发自然资源以很好的促进生态系统平衡。
2生态系统和生态平衡
在一定空间内的生物与生物所处环境之间,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进行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的动态平衡统一体就成为生态系统。不难看出,时间性、隐稳性、流动性和空间性就是生态系统的4个特点。
在一个生态系统中,结构功能相对稳定,能量流动与物质循环在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与无生命物质之间在较长时间内处于动态平衡状态,这种状态就是生态平衡。对于任何一个生态系统中的众多构成成员无时无刻不在运动,可以说是没有绝对静止的状态。环境对于被破坏和被污染的承受能力是有限的。同时,生态系统自身的趋温稳性也是有一定限度的。如果对环境的破坏和污染达到了一定的程度,这个程度已经超出了生态平衡自我调节的承受能力时,生态系统就很难长期的恢复到平衡状态,乃至很难恢复[2]。
3环境保护与生态平衡的关系
我国东北以红松林为主的混交林森林生态系统中,成功地推广了采育择伐方式,保护了森林资源,提高了采伐量,加快了轮伐期,保证了青山常在永续利用。至于利用人工饲放天敌以消灭农、林生态系统中的害虫,避免农药污染;建立人工海水、淡水生态系养殖珍珠蚌、海马、水貂等珍贵产品;人工种植防风固砂林以消除风砂为害,城市植树造林种草以吸收大气毒物尘埃、噪音,净化空气等等,无不是人类应用生态学知识于环境,定向改变环境以适应人类生产与生活的需要而有意识地打破原来自然平衡,建立新的生态平衡[3]。
目前的环境问题已经不是一个国家的事情了,而是应该全世界都应该注视的问题。环境问题不仅是自然遭受破坏的问题,还危害着人类的生存发展,制约着经济社会不断的发展和社会的不断稳定,这些后果都是全世界人类不愿看到的结果。因此,环境问题和生态平衡是我们必须要重视的问题。现代人类对于环境的认识还是处于发展阶段,在人们不断扩大生产的过程中,通过改造自然,利用自然资源,这种过程对于环境的破坏和污染是不能避免的,对于生态平衡的承受力也是一个很大的考验。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在于人们如何有效合理的运用生态学的观点,深入了解和分析生态系统的有关功能和结构,并很好的掌握其发展的规律,这样就可以很好的保护自然环境,对于生态平衡的破坏程度也是可以有效的避免的。
4结语
总之,我们要加大对生态和环境之间相互辩证关系的研究和分析,这样不仅可以科学合理的保护自然环境,而且还能够有效的保护生态平衡,这也是环境保护科学中最基本最主要的研究任务。
参考文献
[1]早行.搞好生态平衡加强环境保护—国情教育参考资料之五.思想政治工作研究,1990(8):34-36.
关于生态环境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理论实际应用
近些年来,一些区域经济在快速的发展,同时也会有一些问题产生,其中最严重的就是区域的环境问题。众所周知,在对环境造成破坏的过程中,很多情况是一种无意识的,但是却是非常简单的,一旦人们发现环境遭到了破坏,想要及时的进行补救,其任务量是巨大的,并且区域的生态环境很可能无法恢复原来的状态。正因如此,相关环境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对于环境的管理工作,这样区域环境的质量才不会持续恶化。[1]
一、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评价理论概述
21世纪将是中国振兴和发展最有利的时期,这个时期将会遇到许多严峻的挑战,环境问题就是其中之一,由于环境问题与经济发展和人类的生活密切相关,所以在今天和未来,环境问题都是渴求不断得到发展的需要人类深刻关注的主题。随着全球性资源及环境问题的加剧,世界各国政府都普遍重视对生态环境的研究,尤其在发展中国家迫切的发展要求、有限的资源承载力与脆弱的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协调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寻求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己成为当今科学界所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研究从传统地理学对区域自然、社会经济的描述性评价,发展到今天涉及各生态要素不同尺度的综合性评价,目前还没有标准和公认的理论框架,尤其缺少应有的定量化评价方法。[2]
二、理论基础
1.发展阶段
早期局部环境问题的阶段,是一个漫长的历史时期。人类经历了从以采集狩猎为生的游牧生活到以种植和养殖为生的定居生活的转变,人类从完全依赖于大自然的恩赐转变到自觉利用土地、生物、陆地水体和海洋等自然资源来获取生存资料,同时随着人口数量的迅速增加,便开始出现烧荒、垦荒、兴修水利工程等改造活动,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土壤盐渍化或沼泽化等环境问题。近现代过渡环境问题的阶段,工业革命引起的环境问题也开始出现日益复杂化和全球化的特点。当代全球环境问题的阶段,南极上空出现的“臭氧洞”开始,人类环境问题发展到当代环境问题阶段。
2.评价原理
2.1人地关系原理
人地关系是“指人类社会不停地向前发展,人类为了生存的需要,不断地扩大和加深改造与利用地理环境,增强适应地理环境的能力,改变地理环境的面貌,同时地理环境也更加深刻地影响着人类活动的地域特征和地域差异。人地关系理论也是地理学最基本的理论,长期以来它左右着地理学的发展。人地关系研究涉及到地理学、环境学、资源学、人口学、生态学、系统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行为学、计算技术、信息工程等一系列学科。人地关系的矛盾可以通过减轻人类对自然界作用力的大小,并对其加以调节,当然生态脆弱区的移民更是缓解人地矛盾的主要措施。
2.2生态学原理
生态学是研究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学科。诸如能源紧缺、资源枯竭、人口膨胀、食物短缺、环境退化、生态平衡失调等世界性六大基本问题的解决,都有赖于生态学理论的指导来加以克服和解决。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理论遵循生态学原理的外界进行物质转化、能量流动和信息传递,其转化速度和传递方向随着人类开发强度不同而有所不同。生态学原理包括生态系统平衡原理、食物链(网)原理、生态因子作用原理三种,以广东鼎湖山自然保护区为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迅速发展。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建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2194个,其中部级226个,省级733个,地市级396个,县级839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14822.6万km2,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4.8%。其中,14个自然保护区列入世界自然遗产,26个自然保护区加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27个自然保护区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3]
2.3可持续发展
从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和内涵可以看出可持续性发展的主要任务是保证自然资源60江河源区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可持续发展研究的可持续利用、转变传统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积极地保护环境,以达到自然资源的持续、高效利用,并且不产生环境问题的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精神生活的需求。运用可持续发展的原理来进行系统的调控,以使区域经济、社会、资源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之间达到一种理想的优化状态,实施这一战略的物质基础是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合理、高效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是保证持续利用、保护环境免遭破坏和污染、特别是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完整性的重要途径。[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由于人们过多的重视起经济利益,从而对周围的环境产生了一定的忽视,这就使得区域内的环境质量不能达到国家的要求。对此,我国进行了相关规定的调整,对区域内的环境质量进行评价,这种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善区域内的环境问题,使得环境质量有所提高。[5]
参考文献:
[1]田文鑫,李柞泳,刘伟等.基于指标规范值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灰色聚类评价[J].安徽农业科学,2013,39(19).
[2]郑新奇,王爱萍.基于RS与GIS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评价研究--以山东省为例[J].环境科学学报,2014,20(4).
[3]武晓毅.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理论和方法的研究[D].太原理工大学,2012.
关于生态环境的问题范文篇4
当然,20多年的时间对于一个学科或一种理论思潮的进展来说毕竟是太短暂了,其自身的许多内涵还没有获得充分的展现,思想脉络尚未定型,思维向度也还没有得到较为充分的伸展,所以对这种思潮的回溯或反思似乎有仓促之嫌。但是我们在此所做的思考并不是要获得一种定性的结论,只是想回过头来看看这股理论思潮的发展轨迹,并对其未来的发展方向做出思考或前瞻。
1.环境伦理学在我国的产生发展一方面与环境保护主义(environmentalism)在全球的兴起并一度呈席卷之势的社会背景密切相关,但另一方面又要看到我国的环境伦理学是在实践基础和理论准备都不充分的情况下起步的。环境伦理学的兴起应当是全球环境保护运动发展的必然产物,我国环境伦理学的产生和发展也是世界环境保护运动的组成部分,这是我们反思我国环境伦理学发展轨迹所应当具有的视角。所以,20世纪中叶以后,生态问题己经成为西方社会的一个“控制点”,它连接了太多的问题或者说它可以“引爆”许多问题。这样一种社会背景无疑为以关爱自然为旗帜的环境伦理学的产生提供了合宜的现实土壤。
正是由于具备了这样一些条件,西方环境伦理学从20世纪中叶到末叶的几十年时间里,发展十分迅速。这期间发生的几次明显的理论转向是其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20世纪60年代以前,西方社会只有少数人关注环境问题,环境伦理学一开始也是以一种激进的方式出现,它以传统的哲学目的论、进化论和生态学等为基础,提出了拓展伦理视阈的方法和途径,强调生态系统的整体价值高于人的利益的满足。无论在论证逻辑还是价值导向上都与“人际伦理”存在很大反差甚至违逆了传统伦理学的话语形式和论证方式,所以环境伦理学在一开始也必然会处于一种曲高和寡的地位。美国环境伦理学的奠基人奥尔多利奥波德在40年代就呼吁人们要树立一种与自然保持平等和谐的道德观,但是并没有多少迎合之声,他的《沙乡年鉴》一书虽然在1949年就己经出版,但是“这本书在图书馆和学者们的书架上静静地躺了近20年”。
从60年代初到70年代末,西方环境保护主义运动开始进入了一段“激情燃烧的岁月”。环境保护发展成为声势浩大的社会运动。人们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始于对生态灾害或各种公害事故的关注。当然社会民众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并不是自发产生的,也是需要引导或唤起的。对西方社会说,1962年出版的由美国海洋生物学家瑞彻尔卡逊撰写的《寂静的春天》一书在西方环境保护史上是占有重要的地位的,许多社会民众都是由于阅读了这本书后变成了环保主义者或者走上了环境保护的道路。在这一时期所发生的许多事件也都是可以永载人类环境保护史册的,如确定了“地球曰”,召开了世界性的环境保护大会,许多著名的环境保护NGO组织宣布成立等等。这一时期环境保护运动的所要实现的主要目标就是“遏制”,包括遏制人口的增长、遏制污染的蔓延、遏制工业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对环境造成的破坏等等。12与此相对应,这一时期的环境伦理学中虽然仍然保留着激进的成分,但是又增加了对工业文明框架中的生产方式、消费方式展开价值批判和反思的新内涵。
环境问题作为20世纪未解决的问题之一被带入了新的千年,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西方社会在环境问题上的态度和观点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虽然环保力量还在分化,不同集团和阵营之间的争辩对抗还频繁地发生,但是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环境问题是个牵涉层面非常繁杂的问题,它需要不同的力量从不同的途径来共同协商合作,正如环境保护追求生态多样性一样,环境保护的组织和力量也应当是多样的,任何单独的利益集团,更不用说个人,在环境问题上是不可能处于绝对的垄断地位的,所以追求协同配合、共同发展应当是走向新千年的环境保护运动的必然趋势。说的更形象一点,如果把环境保护看成是一件绿意飘荡的长裙,那么谁都有资格来剪去裙裾的一角。“不同的组织满足不同的需要——所有都非常重要——在环境的伞翼下……就像我们追求自然界的多样性一样,我们在政治风格和所要完成的使命方面也需要多样性。141与此相适应,在新的世纪里,西方环境伦理学也必然呈现出多元共容的格局,即环境伦理学自身的谱系将明显扩展。
我国的环境伦理学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以后才开始有了一定的发展。相对于国外的情形,我国的环境伦理学在今天还只能算是一株稚嫩的幼芽,这固然与其发展时间较短有关,但是也与现实条件和理论基础有关。从人与自然关系的状况来看,我国虽然具有地域辽阔和生态多样性的优势,但仍然是个自然灾害多发和频发的国家,生态环境还是比较脆弱的。我国长期是个农业大国,人口过多对生态环境施加了很大的压力,然而我国的大部分人口都居住在农村,一方面农业生产虽然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坏,特别是从先秦以来就未曾停歇的垦荒屯田等生产活动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水土流失、土壤沙化等现象,另一方面农业文明体系中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又避免了人与自然的尖锐矛盾,也就是说工业化的后发性使得我们国家避免了过早地遭遇工业化条件下所产生的各种环境问题,特别是公害问题,这似乎是值得庆幸的事情,但在客观上却抑止了民众对生态问题的敏感性或生态意识的觉醒。所以直至20世纪80年代以来,当经济增长对环境的压力不断增大而造成越来越严重的环境问题时,国民的生态意识水平依然提高比较缓慢,人们更多关注的是与自己的日常生活利害相关的环境问题,也就是说人们对环境问题的关注长期以来是停留在非常表层的功利层面的,对生态问题的关注很容易被眼前的其他利益欲求所取代和置换。而这种现实状况也在客观上限制了与“环境关注”相关联的理论的萌生与发展。同时,中国几千年积淀下来的道德资源非常丰厚,以人伦关怀为基点和准则的道德文化获得了广泛的认同并形成了足以长期沿袭的文化惯性。而在这样一种现实基础和理论背景之下,环境伦理学的发展就很难获得强大的推动力。
但是,环境伦理学毕竟还是在中国实现了着陆,这种着陆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中国通过改革开放所获得的与世界的全面接触,尽管现实基础和理论条件的缺失使我们没有自然地“娩出”环境伦理学的思想元素,但是不可阻抑的世界性“绿色运动”的感召必然诱使我们主动地投入它的怀抱,而通过外部输入的方式来形成和扩展出环境伦理学的理论视阈便成为我国环境伦理学发展的起点。然而正是由于我国环境伦理学的发展带有很明显的“外部输入”的痕迹,所以它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接受现实和理论的双重挑战或质疑,从现实来看,它必须要与中国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经济的发展取得一定的默契。很显然,在我国对环境问题的关注起步晚、起点低,法律和市场的规范调控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伦理的介入也更显得阻力很大。而从理论上看,环境伦理学在我国的发展长期面临着要为自身的合法性进行辩护,要不断面对“环境伦理学何以可能”的提问,学理上的广泛纷争而不是现实的关注构成了我国环境伦理学发展早期的一大特色。
2.我国环境伦理学的发展一方面比较密切关注国外环境伦理学的理论动向,而另一方面我国的环境伦理学又失之于缺少自己的话语和理论基点。
在前文中我们己经提到,我国环境伦理学的兴起带有明显的外部输入的特点,也就是说我们首先是通过介绍国外学者的论著而把环境伦理学的概念和一些基本的理论架构及其实践指向引入国内的,直至今天这方面的工作还在继续着,而且在我国环境伦理学的理论研宄中占据很大的比重。
迄今为止,许多国外的环境伦理学家的名字及其思想都在国内的论著中出现过,诸如阿尔多。利奥波德(AldoLeopold)、瑞彻尔。卡逊(RadidCaisori)、皮特。辛格(eterSinger)、汤姆。瑞根(TcmRegan)、保尔。泰勒(Paul.Tayor)、苏珊。福莱德(SusanL.Flader)约翰。帕斯摩尔(JohnPassmore)罗宾°阿提费尔德(RobinAttfidd)、霍尔姆斯罗尔斯顿(HomdesRolston)阿伦。奈斯(ArneNaess)、乔治。塞欣斯(GeogeSessions)等等。这种情况最起码说明,我国环境伦理学的发展是非常注意关注国外的理论动态的,而这对于我国环境伦理学的发展也是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的。但是,这其中也有值得我们反思的东西。
首先,在我国尚不具备充分的现实基础和理论背景的情况下,通过译介国外的研宄成果来触发我国理论界对环境伦理学的研宄兴趣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如果我们始终着眼于此,那么就可能会导致我国环境伦理学的发展缺少自己的话语和理论立足点,更重要的是难以找到切入现实的路径。其次,即便是我们对国外环境伦理思想的译介也缺乏一种整全的理论视角,可能更多关注的是“激进的环境伦理学”(radicalenviimimentalethics)而对这种思想及其价值导向与中国现实国情的适应性则缺乏认真的思考。而这两个方面所集中反映的问题就是,中国环境伦理学的发展不能疏离我们的现实国情,更不能丧失其服务现实的实践品格。
目前中国最现实的国情就是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在当今单边主义肆虐的国际大环境下,加快发展是当务之急。在环境问题上,承担全球共同的责任是必须的,而解决自己所面临的具体问题更是十分重要的。而实际上,今天所有的全球性问题都要通过民族化或区域化的转化才能获得最终的落实。西方环境伦理思潮固然反映了人类对环境问题的一些基本认识,体现出了环境问题的普遍性以及人类应对这一问题的共识性,但我们必须承认,西方环境伦理思潮有其自身的形成背景,也有其介入现实的社会心理基础和文化土壤,所以它对中国社会的适用性必然就构成了一个文化移植过程中的常态问题,特别是被讥讽为带有“中产阶级生活情调”或代表“白人中产阶级生活情趣”的激进的环境伦理学对于思考或应对我国的生态问题的价值和意义则更值得认真思考。因为我国的环境保护从最根本上要谋求全社会的共同福利,要实现或体现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然也要维护国家的环境安全。
西方也有学者指出,激进的美国环境保护主义在环境问题上主要是追宄人的骄傲和生态上的自大。虽然主张从人类中心转向生物中心可以赢得许多人的共鸣,但是认为人类在生态问题上必须接受生态整体性的指导,这个极端结论则有许多不可取之处。实际上人类中心主义与生物中心主义的分野在理解环境退化的动态方面是几乎没有意义的。“地球面临的两个基本生态问题是:(1)工业化世界和第三世界城市阶层的过度消费;(2)日益增长的军事化,既有短期意义的(如正在进行的局部战争)又有长期的(如军备竞赛和核毁灭的可能)这些问题没有哪个能轻易地和人类中心——生物中心的区分有联系。的确,这些过程的原动力几乎不能包括在这种哲学的二分法中。工业社会和军事化造成的生态学上的浪费特征的直接原因远远超越世俗:在整体层次上,是政治和经济结构的对立,在微观层次上,是个人生活方式的选择。
无论在那个分析层次,这些原因不能降至一个更深层的对待自然态度的人类中心论,相反,却对人类的生存构成了巨大的威胁,他们引起的生态退化违背了人类的最大利益。并且认为,激进的环境主义正在以一种极端伪装的形式下推进西方的生态价值观念,如果说这种激进的价值观念对于己经解决了温饱问题的西方中产阶级来说是自然的、合宜的,但是对于许多发展中国家来说则是不适宜的或是有害的。以印度为例,印度是个长期定居高密度人口的国家,农业人口占多数,长期以来农业人口与自然环境之间有着良好的平衡关系。而一些西方的激进的环境主义者正试图“把美国自然公园的系统植于印度土壤中,而不考虑当地人口的需要,就像在非洲的许多地方,标明的荒地首先用来满足富人的旅游利益。
可能出于无意,在一种新获得的极端伪装下,深层生态学为这种有限和不平等的保护实践找到了一个借口。国际保护精英正在日益使用深层生态学的哲学、伦理和科学证据,推进他们的荒野十字军。15这种观点虽然也难免显得有些激进,但是的确看到了西方环境主义价值理念的一些局限性,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环境问题的忽视或表现出的强势姿态。所以,这里所说的寻找我国环境伦理学的立足点和建构自己的话语系统也就是指要在基于国情的基础上形成能够有效地介入调整我国生态环境问题的理论基础和价值导向。为此,我国环境伦理学的发展就不能仅仅地依靠话语的移植和思想的引进,而必须在对我国现实的生态问题进行认真的实证研宄的基础上,做出适当的理论概括和价值规约,使得环境伦理学在我国既具有全球视野,同时又具有民众基础和实践途径。
3.我国环境伦理学在发展过程中一方面十分重视理论体系的构建和话语逻辑的圆通,但另一方面对于其在实践中的落实重视不够。
回顾我国环境伦理学发展的历史过程不难看出,这一领域的研宄性论著不断出现,但是我们更多地是围绕着某些理论命题或基本概念来展开思考的,如关于环境伦理学的独特性(具有自身理论特质)和附属性(是传统的道德体系的固有内容)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自然主义和人本主义、自然的内在价值和工具价值、自然的主体性和非主体性等问题展开讨论,但是对于环境伦理学如何与我国的环保实践相结合则着力不多。
从世界环境伦理学发展的的历史过程可以看出,环境伦理学的产生与其说是理论发展的需要,而毋宁说是现实需要的催动。也就是说,正是在面对人与自然关系恶化的严峻现实时,才产生了反思传统价值观念的需要;也是在直接地感受到环境问题对于法律和市场调控来说还留有真空地带的时候,环境伦理学的渗透也才凸显出现实的必要性,所以环境伦理学的合法性并不仅仅是由理论上的自洽所能体现的,而必须包含着实践的意蕴,也就是说,如果环境伦理学不能对改善人与自然的关系发挥出实际的作用,那么它存在的意义就必然会受到质疑。所以环境伦理学要避免被建成一座思辩哲学的“象牙塔”,要避免面对现实问题时罹患上“失语症。
迄今为止,伦理学的理论形态林林总总,并没有一种一成不变的理论范式,但是伦理道德从来就不是学者所玩弄的文字游戏,任何精巧的理论思辨都无法代替伦理学对人的价值和生命意义的了悟与现实关怀,否则伦理学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必要性。因之,寻找或疏通环境伦理学的实践路径则是夯实其存在基础的重要环节。
而寻找我国环境伦理学的实践路径有两方面的问题是不容忽视的,其一是:必须要对我们所面对的人与自然之间矛盾的具体内涵有切实的把握,而这是我们确定对环境问题进行伦理性应对的前提。其二是:必须要结合实际对环境伦理学的价值理念、话语形式进行清理和加工,使我国的环境伦理学具有自身独特的理论内涵。
基于此,我们认为,我国环境伦理学在未来的进展应当在如下几个方面有所开拓:
第一,具有“大环境伦理学”与“小环境伦理学”的双重视野。这里所说的大环境伦理学主要是指通过综合人文与自然而形成的宏观环境伦理学体系。诚如前文所提到的,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在归根结底的意义上就是历史问题、文化问题,脱离人类历史和文化发展是无法捕捉到人与自然关系形成和变迀的内在根据的,“自然是一个历史范畴。这就是说,在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上什么被看成自然,这种自然同人的关系是怎样的,而且人对自然的阐明又是以何种形式进行的,因此自然按照形式和内容、范围和对象性应意味着什么,这一切都是受社会制约的。
所以我们在思考我国环境伦理学的发展时应当具有宏阔的人文视野,要考虑到历史、文化等因素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影响,同时也要思考人与自然关系的变化对社会发展和文化演进的巨大影响力。当然,把自然和生态环境问题纳入到广阔的历史、文化和社会背景中来思考并不能遮蔽自然生态问题的独特性,因此我国环境伦理学的发展还必须有具体微观的视阈,要对具体的生态问题展开个案分析和思考,即人文的了悟不能取代严格科学的分析。只有具有了这样双重视角,我国的环境伦理学才会有坚实的基础。
第二,为环境伦理学的发展构建价值支撑系统。伦理道德并不是现实生活中某个孤立的层面,它具有广泛的生活渗透性。所以环境伦理学的发展也不是一脉独流的过程,它需要各种因素的支撑。我国环境伦理学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许多问题与缺乏广泛的社会支持是有关联的。在现实生活中,环境伦理学与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宗教观念和经济目标、法律规范之间的张力过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它的现实影响力。所以我们需要整合各种因素,为环境伦理学构建起坚实而广阔的社会价值支持系统。
关于生态环境的问题范文篇5
摘要生态文明是当今社会上一个炙手可热的话题,它适应时代的号召并不断提出新的要求。我国法律基本制度的生态化就是新要求之一。在各项法律制度的生态化过程中,民法制度的生态化显得尤为突出。这一生态化法律主要包括人权保障制度的生态化、物权保障制度的生态化、合同签订制度的生态化、侵权和违权责任制度的生态化等,其中环境人格权制度生态化最为法律生态化中的重要一环,起着关键的作用。而生态性用益物权则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物权交易合同则是合同保障制度生态化的主要立足点。
关键词民法基本制度民法基本制度生态化法律制度
作者简介:赖黎霞,东阳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中图分类号:D92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9-011-02
当今世界存在着两大热门话题,一个是全球环境污染问题,另一个是大量存在的生态破坏问题。针对这两个问题,相关的学者和专家纷纷思考、研究,得出了各自的结论和主张。这些结论虽然各有千秋,存在着不同的立足点和利益关系,但是他们的目的却是殊途同归的,即改善和解决现存的环境污染问题以及生态破坏问题。但是,即使有这么多的主张和观点,我们在解决这些问题的道路上还是经历了这样那样的曲折。
一、我国民法基本制度生态化的必要性
对于我国民法基本制度生态化的探讨及结论曾经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最初,人们单纯的认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以及环境破坏问题只是一部分人或者一个机关部门的事情,所以,政府为此成立了环境保护部门这一新兴的独立的法律部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专家和政府部门发现这不是增加一个部门就能轻而易举解决的。随后,关注程度明显提高,专家和政府的出新的结论: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需要一个有组织、有纪律的系统工程。
从法律角度考虑,单纯的依赖一部环境保护法是不切实际的,必须在现有的法律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更多更切合实际工作的法律法规,以此来完善之前的法律空白部分。从某种程度上说,我国目前现存的法律都需要重新审视自己,实现新一轮的生态化改造。我们所要实现的民法的生态化就是指在追求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同时实现社会主义正义和秩序。将环境保护与民法规范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新一轮的制度整合、价值取向整合以及行为取向整合。
由此可见,我们只有大刀阔斧的改革实现现代民法的生态化,才能以法律的形式有效、有力的保护和支持现代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事业。最为民法生态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法基本制度的生态化无疑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中包含有物权制度生态化、人格权制度生态化、合同制度生态化、侵权责任制度生态化等基础民法生态化。
然而,即使人们广泛的意识到了民法基本制度生态化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但是,由于它涉及到了法律的两个界分支阵营——民法学界和环境资源法学界,所以问题又有了新的问题。民法学界有民法学界的看法,而环境资源法学界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们从自身的专业基础出发,对于民法基本制度生态化这一议题有着完全不同的看法,所以针对民法基本制度生态化的讨论也就激烈了起来。然是,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待这一现象,我们就会发现,他们虽然出发点、立足点都很不一样,但是目的却是殊途同归的。
二、关于人格权制度及其相关制度的生态化探究
放眼从传统角度出发,人格权制度主要是针对社会性人格权和部分自然型人格权说的。但是,众所周知,作为一个完整的社会人,自然性人格是不可或缺的。从这一点我们可以看出,人们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幸福指数与好的环境是分不开的,这些好的环境主要包括要素有:干净整洁的心灵环境、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等,只有拥有了这些要素,人们才能在这个变幻莫测的世界上真正的实现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完美结合。
从医学角度来看,许多医学家们都认为:目前对人类生存威胁最大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个是环境污染,另一个是生态破坏。这两大问题不但给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或多或少的伤害,而且还产生了许多遗留隐患,例如心理方面的问题。然而,就目前情况来说,现在的医生大部分只能解决人的一些身体上的疾病问题,对于心理问题,虽然做了大量的探究和调研,但是仍然不能解决实际生活中的所有问题,所以,医学界也大力呼吁要民法基本制度生态化,只有这才是从根源上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由此可见,我国法律人权中应该再加上法律人格权这一条,使公民真正在环境人格权上享有尊重和权利。虽然,就目前形势来看,因为环境人格权中间存在着许都的漏洞和弊端,所以很多专家学者都对环境人格权理论提出了质疑。但是,随着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科技日新月异的进步,这些问题的解决是指日可待的。只要我们国家的相关规定和号召,将环境合格的判定标准改换为是否有利于人们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并在此基础上逐步突破法律适用上存在的各项问题,就一定能在短期内实现民法基本制度的生态化。
环境人格权问题最初是由传统民法中的自然人生命权引发出来的,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法律规定:依法保障公民应有的生命健康权。这条法律为环境保护工作的执行和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基础,它在确立公民环境权上具有极为深远的意义。换句话说,公民的环境权最初就是出自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的,生命健康权是它的原始发源地和归宿。由此可见,我们可以说自然人环境权是应对目前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现状所提出的一条合理、适度、合法的法权诉求,它有利于保障人们在已经遭受破坏甚至是极度破坏的生产和生活环境中的基本生命权和健康权。
三、关于物权制度及其相关制度的生态化探究
作为物权制度社会化的一项重要内容,物权制度的生态化是不可或缺的。我们从生态文明建设的宏观角度出发,可以明显的看到传统的所谓“经济理性人”是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弊端的,正确看待这个问题是极其有必要的。相关专家和资深人士对于这个问题就有褒贬不一的看法,但最后都得出了相似的结论,即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最佳、最合理的方法将“经济理性人”转换成“生态理性人”,最大限度的实现“生态理性人”的全面、健康发展。
根据“生态理性人”的观点,我们不难发现传统的“经济理性人”并未将人权益意识真正的纳入理论范围之中,并且生态价值被彻底的、完全的忽略了,在他们的观念里,我们看见的只有物质方面的利润最大化,丝毫看不到相应的环境保护观点。由此可见,“生态理性人”才是目前最该追求的模式,而“经济理性人”中的部分观点则应该做大规模的修改和完善。最终达到充分发挥和利用物的非生态功用和价值。
关于生态环境的问题范文篇6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自觉,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和最严格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希望大家喜欢!
同志们:
前天,省上召开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今天,我们召开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对我市的督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刚才,X县、X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围绕问题整改作了发言,下面我就落实中央第X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精神,坚决全面彻底完成各项整改任务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态度抓整改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是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顺应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契合了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要求,对解决生态破坏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去年7月X日至8月X日,中央第X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督察。5月X日,督察组正式反馈了督察意见,涉及我市的主要有:
X县X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瘦身”的问题,成县X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拟调整问题,X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X有色地质勘查局X队成县选厂仍在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东河”的问题,X锌冶炼厂有色冶炼废渣库闭库工程设计建设存在重大缺陷,渣场坝下截渗墙严重腐蚀,墙外多处地面明显存在渗滤液渗出,镉、锌浓度远超行业排放标准”等问题。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我们要不找借口、不讲条件、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面认领,切实做到不回避、不护短、不推责。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把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严肃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上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行动落实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工作要求上来,把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尺、推进大生态战略行动的重要抓手和满足人民群众更高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具体行动,真正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来落实。要时刻勒紧生态环保这道紧箍咒”,切实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反馈意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改善环境质量的实际成效,做到整改工作态度坚决、措施有力、行动迅速。
二、认真对标对表,细化措施抓整改
省整改办已正式印发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要求我市于X月X日前报送整改措施清单,省整改办审核后作为整改工作依据。细化整改措施是开展整改工作的一项最基础性工作,按照整改措施清单制定的有关要求,每个问题都要有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督导单位和整改措施。
市生态环境局要尽快向省督察办衔接沟通,按省上要求制定我市整改方案。市整改办要立即梳理问题清单,及时分解到相关县区和市直部门,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与省上主管部门的沟通汇报,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市整改办汇总后制定市级整改方案。这项工作时间很紧、任务很重、要求很高,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对标对表,结合当前国家和省上出台新政策规划要求、法律制度规定内容,认真研究,加快工作节奏,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措施清单制定任务。
市整改办要加强对各县区和相关部门的督促指导,履行好审核把关的职责,确保整改措施清单制定规范及时有序开展。对于反馈问题清单中的共性问题,虽然各市州都存在,我们也要按照个性问题来对待,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对于涉及我市的几项个性问题,成县、X县等相关县和市林草、自然资源、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更要逐项认真研究,务求制定的整改措施科学可行、切实管用。
一是X县X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瘦身”的问题,为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市县区党委、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省上关于自然保护区相关规定,对存在的问题全面核查,按照既有利于保护、又有利于发展的原则,全面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整改保护区存在的瘦身”及水电站、探矿等问题。由市林草局请示省林草局并代市政府向省政府起草关于撤销原X省级保护区调整的批复,恢复原有面积。
二是成县X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问题,主要是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区划设置不尽合理。由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共同绘制自然保护区地图,标明矿权、工业企业等建筑设施的具体位置。成县政府要按照保护区设置有关法律法规,尽快按照不瘦身”、核心区和缓冲区占比不降低、不以调代改的三不”原则,重新优化保护区,提高保护区管理成效。
由成县政府申请撤回上报省政府关于X山自然保护区面积调整的请示,同时按国家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关于自然保护区调整的新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保护区内尾矿库治理问题,由市应急管理局按搬迁、就地综合治理或等待调整自然保护区面积”三种方式提出具体意见。三是X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X有色地质勘查局X队成县选厂仍在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东河”的问题,由成县政府先下达暂时停产通知,待确认是否在保护区内后,再确定下一步的整改措施。
四是重金属环境风险隐患突出,X锌冶炼厂有色冶炼废渣库闭库工程设计建设存在重大缺陷,渣场坝下截渗墙严重腐蚀,墙外多处地面明显存在渗滤液渗出,镉、锌浓度远超行业排放标准”的问题,成县政府要督促该企业尽快整改冶炼废渣库设计建设的缺陷问题,消除环境隐患;由市生态环境局督促加快治理进度,完成治理后,邀请权威专家组织验收。各县区也要继续结合正在开展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突出排查整治重金属环境风险问题,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三、敢于动真碰硬,靠实责任抓整改
整改落实是贯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过程的一项中心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问题和责任清单,逐一建立台账,专人负责,挂牌督办,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一要认真反思。加强自警,切实认清各方面的现实差距,并以深刻反思的态度对照剖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从政治站位、宗旨意识、作风状况、担当作为等方面挖病根、找病因、查病灶,切实找准存在问题的症结和根源。二要落实责任。要以舍我其谁的态度履行好肩负的政治责任,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靠实具体部门具体职责、具体人员、具体责任,坚决防止挂空挡”的问题,形成明确清晰、环环相扣的责任链”。
全面压实领导责任、行业责任、岗位责任、企业责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真正做到知责明责、履职尽责。对反馈的问题要进一步摸排梳理,一项一项地研究,一个问题制定一个整改方案,一个问题建立一套整改班子一抓到底。三要立行立改。
整改意见反馈之日就是整改工作启动之时,决不能因目前我们处于整改方案制定阶段,放松甚至停滞整改工作,更不能等到市委、市政府印发整改方案后,才进行问题整改。要采取坚决措施,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整改方案的制定与问题的整改同步推进。
四要加强督导。要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今年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计划,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项督查,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挂牌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决把问题全部如期整改到位,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四、加强组织领导,标本兼治抓整改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抓落实,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真正把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
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要加强工作力量,整合整改资源,加大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和考核评价力度。各县区和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班子,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整改任务。整改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按照省委林书记的要求,处理好点与面的关系、个性与共性的关系、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
要善于举一反三,从认识上找差距,从制度上查漏洞,从工作上补短板,通过一个问题的解决带动一类问题的解决,力求解决一类问题就能健全规范一套制度。充分借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好做法、好模式,建立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全市域、全覆盖、经常性地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检查、督查,全面排查整改本辖区生态环境问题。
同时,要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与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绿盾”专项行动等各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与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综合施策,提高标准、严格要求,立足长远、着眼治本,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带动全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突出矛盾及问题的解决。
最后,我再强调一下,生态环境问题往往比较复杂,在解决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依法依规、注重统筹推进,区分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能马上解决的就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拿出施工图和时间表,既不能急功近利,也不能无限拖延。
关于生态环境的问题范文
摘要: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大量的对资源的开采利用,使得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被破坏,所以为了我们有一个好的生存生态环境,从现在起,我们要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保护我们的家园。所以,现在的生态环境问题也成了全世界共同关注的问题,那么,如何才能让生态环境恢复到原来的样子呢?那就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一些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国家的政策,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资源。
关键词: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应对策略
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当前形势下,最重要的问题也是最值得大家关注的问题就是生态环境的问题,这个问题受到了全世界的共同的关注,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已经迫在眉睫,是我们不能忽视的问题。对生态环境的监测是我们警醒生态环境保护和对生态环境执法的很重要的依据,我们想要保护生态环境,那么就需要对生态环境进行检测,换言之,生态环境监测就是我们保护生态环境的最直接的方式之一。如果我们不对生态环境进行检测,那么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和生态环境管理的工作就是没有条理的,就是不清晰的,可以很明确的说,如果没有提前的生态环境监测,那么下面的一切工作都是寸步难行的。因此,生态环境监测在生态环境的保护中式不可缺少的一步。
在当前的形势下,我国对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还不够强烈,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着很多知识性的问题,我们应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下面我们具体分析一下在生态环境监测中存在着哪些问题?
一、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当前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对于生态环境监测的工作还不是很成熟,但已经初步取得了不少的成绩,就拿现在说吧,我国已经在一定的范围内建立了以常规监测、自动监测为主要的监测技术的监测系统,还拥有2300多个的生态环境监测站以及将近50万人的生态环境监测的大队伍,但是因为还不成熟,所以依然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1.我国没有制定专门的关于生态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
我国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颁布了不少,但是却没有一部法律法规是专门规定生态环境监测方面的,现在唯一执行的关于生态环境监测的法律就是国家环保局颁布的《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方法》,但是这部管理法的内容太概括,没有具体的管理事项,这部法律是在2007年9月1日实施的,这部法律对当前的生态环境形势已经没有太大的实用性了,它已经跟不上生态环境监测的发展了。因为只有这一部关于生态环境监测的法律,现在来说还没有太大的意义了,所以在当前没有一部相对统一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生态环境监测的工作,使得生态环境监测的法律地位很不明确,使得生态环境监测的工作没有一个完整的法律来作为保障,这样就造成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钻了不少法律不完善的空子。
2.我国没有统一的、完整的可操作的生态环境监测的标准和方法
现在,我国建立了不少的关于生态环境监测的管理部门和相关的工作单位,例如,除了国家的检测局外,还有农业部、水利部、科技部、环保局等以及一些地方的相关的管理部门都已经对生态环境监测的工作作为重点之中的重点,这些部门都进行着各种各样的关于生态环境监测的调查以及研究一个合理的方案,生态环境监测的工作现在处于一个多管理,无法律,多部门的不同的管理规范之中,最终导致了国家检测局得到的关于生态环境监测的数据也不统一。
3.生态环境监测的硬件的设备不够先进、活动的经费不充足
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进行是要依靠先进的生态环境监测的仪器,如果没有先进的仪器和先进的设备的投入使用,那么就不能够顺利的进行生态环境监测的工作,使得上级分配的任务一直无法进行,处于原地踏步的状态,即使我们有先进的技术人才,也没有办法顺利的完成上级分配的任务。上面说到的我国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还不够强烈,生态环境监测的技术还不成熟,所以,我国境内普遍存在生态环境监测的设备不充足,技术人员的技术不够先进等问题,对于生态环境监测的设备的造价是非常高的,生态环境监测的工作本来就经费不充足,所以造成一些老化的设备没有资金改善,先进的设备没有资金购买的状态,这就影响了我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影响了我国生态环境的发展。
4.关于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中的监测数据的不真实、没有纪律性
在当前的形势下,我国的生态环境监测的机构主要是政府部门,所以对于生态环境监测的监测的结果有很浓重的行政色彩,一些地方的环保部门为了地方的政绩而谎报生态环境监测的数据和生态环境监测的结果,这样就直接影响了生态环境监测的监测数据的真实性。
二、对于这些问题相关的应对策略
1.我国应该加强立法,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的重要地位
生态环境的问题已经迫在眉睫,所以我们应该从实质上解决,首先我们应该尽快的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法律上严格的要求。我们还应该高度的重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在大的前提下,颁布一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保护法》为依据的关于生态环境监测的专门的法律,完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度的建设,让生态环境监测涉及的相关部门和从业人员都有法可依,法律人员都有法可执。
2.快速制定相对统一的,完善的可操作的生态环境监测的标准和方式
我国的相关的对生态环境监测的部门应该积极的参考国际的统一标准,加快制定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的标准,这样才能更好的规范我国的生态环境监测的工作,提高我国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可执行性。现在,我国还在使用旧的标准,没有和国际达到一个统一,这样就影响了我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先进性,不得达到与世界接轨。
3.大量的投入资金,重点放在生态环境监测的建设上
各个地方的生态环境监测站是监测工作最实质的地方,这里所得到的生态环境监测的数据是最真实的、可靠的。所以对于生态环境监测站的建设是必须走的一步。所以我们应该加大资金的投入,这样就需要得到各个部门的认可和支持,然后我们还要换取先进的思想,在思想上做调整,多方面的引进资金来强化生态环境监测的各个方面。还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引进市场体制,增强对生态环境监测的积极性。
4.建立一个严格的监督管理部门
关于生态环境的问题范文1篇8
关键词:资源型城市转型;绿色发展;生态环境
中图分类号:F29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资源型城市转型与绿色发展的环境因素分析
收录日期:2016年7月12日
资源型城市一般经济转型多是强调对已经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和治理,多数措施治标不治本,仅依靠增加专门性治污成本投入的方式进行环境的改善。资源型城市绿色转型则坚持标本兼治,既对已往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治理,又在转型的同时从全方位构建起生态环境的绿色保护机制,使生产系统本身具备环境保护能力,形成一种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同步的新型生产发展模式。
影响资源型城市向低碳城市转型的首要因素当属环境。首先,重视保护自身生态环境,将其建设成为适宜投资和居住的地区。资源型城市一般生活设施配套水平相对落后,城市环境污染严重,在向低碳城市转型过程中要优先选择环境友好型的接续产业,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其次,鼓励低碳发展、技术创新等相关政策是实现城市转型的前提保障。资源型城市低碳转型过程中,政府需发挥主导力量,根据实际情况和预期目标,制定相关的政策,宣传和引导公民广泛参与。
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自然基础,良好的环境对于人类的进步和城市的发展都具有无比重要的作用。保护现有生态环境和恢复已经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也是经济转型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在资源型城市转型中要坚持环境保护优先的原则。正确处理好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做到可持续的发展。在坚持经济增长的同时,更要重视环境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为子孙后代的发展和延续打好基础。生态环境是全球性问题,发达国家存在生态环境问题,发展中国家也存在生态环境问题。城市是全球生态环境问题最集中、最突出的地区;资源型城市又是城市中生态环境问题最集中、最突出的地区,是发生生态环境问题种类最多、范围最广、影响最复杂、生态破坏最严重的地区,这也是提出绿色发展的意义所在。无论在国际上还是在国内,资源型城市的生态问题都是生态环境问题的焦点、重点和难点。
资源型城市由于资源的不同有很多种类型,各种类型的资源型城市所处的发展阶段、区位条件、劳动力状况、环境保护压力、产业情况等都有所差异,所以适合一个地方的转型经验也许会在另外的资源型城市中水土不服。要探寻适合本地的经济转型路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生态环境的修复、治理与建设,是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和绿色发展的一项根本性、长期性战略任务。它是资源型城市实现经济转型和绿色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检验转型的方向是否正确,转型成功与否的一项重要标准。资源型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和建设,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经济社会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自然各个领域,涉及物质生产、社会生活、社会投入及产出等各个方面,而且又是在城市经济转型的复杂背景下展开实施的。因此,在资源型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和建设过程中,必须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高屋建瓴,总揽全局,统筹兼顾,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生态环境建设内部及其与经济转型的各种矛盾和关系,促进生态建设的有序、健康发展。具体说,资源型城市在生态环境治理和建设中包括以下五个关系:
(一)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转型的关系。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百业待兴,百废待举,诸如主导产业转换问题、劳动力转移问题、资金问题、技术问题、体制问题、人才问题等等,无数迫切的转型发展问题亟须解决。面对艰难复杂的转型发展任务,资源型城市绝不能再走“先发展、后治理”、“先开采、后治理”、“先生产、后生活”的传统经济增长之路,再不能忽视和淡化生态环境问题,重犯历史性的战略错误。生态环境的修复、治理与建设是经济转型中应有之义。资源型城市在经济转型中必须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转型的关系,实施物质资源、经济资源、生态资源三个资源同时开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大效益并重;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三个文明并举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只有把生态环境治理和建设摆在关系经济转型整体和全局、关系经济转型前途和命运的战略高度,才能处理好生态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才有可能选择和走上一条新型的、可持续发展的转型道路。
(二)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关系。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与生态环境建设同为资源型城市的生态环境任务,其中任何一项任务都不容忽视,不能偏废。既不能重修复、治理,轻建设;也不能重建设,轻修复、治理。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与建设的关系是治标和治本的关系、部分和整体的关系,也是短期和长期的关系。资源型城市的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破坏严重,对城市生产和生活危害巨大。因此,转型的起步之年、转型初期,就必须一刻也不耽搁地立即着手进行生态环境的修复和治理,并把这项工作贯穿于经济转型的全过程。但是,同时必须认识到,对遭受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事后的修复、治理,只是治标,不是治本。它虽然有助于解决社会经济生态环境与自然生态环境,人类与自然的矛盾,但还不是这一矛盾的彻底解决的办法。彻底解决这一矛盾,不致发生旧的生态环境问题刚刚解决,新的生态环境问题又接踵产生的尴尬,就必须治本,加强生态环境建设,这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本措施和根本办法。
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目标和主要途径,是要建设生态经济。什么是生态经济呢?生态经济是一种新型经济,用形象化语言说,生态经济即绿色经济,它是区别于工业文明的“黑色”经济的一种新型经济。生态经济是人口―经济―社会―生态良性循环,人与自然、经济与生态、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平衡协调的经济。发展生态经济,就要大力发展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消费;推广和实行绿色技术、绿色投资,发展绿色产品、绿色产业;发展绿色工业、绿色服务业;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在社会再生产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逐步实现经济与生态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使经济的增长不再以破坏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态环境为代价。生态经济或绿色经济是一种更先进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发展道路,也是一个更加美好的人类理想,一个更加令人向往的人类与自然“大同”的世界。只有全面实施生态环境建设,才能不致发生修复、治理了旧的生态环境破坏,新的生态环境破坏又再度产生的悲剧,打破“生态破坏―治理―再破坏―再治理”的恶性循环。
(三)重点生态环境项目与一般生态环境项目的关系。经济转型的每一个投资项目都与生态环境有关,很难说哪一个投资项目与生态环境无关,只不过相关的程度有强弱,相关的性质有正负之别而已。投资项目中有一批对生态环境影响特别显著,其建设和实施对城市生态环境的修复、治理和建设意义极其重大的项目,它们成为重点生态环境项目。而另外一些项目,从生态意义上说只是一般性项目。资源型城市在生态环境治理和建设中要区分重点生态环境项目和一般生态环境项目,集中力量,突出重点,首先在重点项目上实现突破,借以带动生态环境治理、建设的全局。当然,在突出重点的前提下,也要搞好大量的一般性生态环境项目,提高生态环境治理和建设的全面性、综合性和整体效果。无论是重点项目还是一般项目,在实施建设过程中都要从生态环境项目的特点出发,坚持如下两条原则:一是生态环境治理与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相结合,对于资源开发过程及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气体、液体排放物进行科学化、生态化处理,实行资源的综合利用,变害为利,变废为宝;二是坚持生态环境治理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资源型城市的生态环境问题是和城市设施建设滞后交织在一起的。生态环境破坏影响了城市的住宅、道路、通讯、水、电、气的生产和供应等基础设施建设;反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也加重了生态环境问题的难度和复杂性。在生态环境治理建设过程中,应坚持生态治理和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方针,从而有助于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与城市设施建设互相推动、共同发展。
(四)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关系。从全局、长远、根本上说,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是统一的。但是,在一定时期、一些具体问题上,它们之间又存在着矛盾。生态效益也会影响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例如,一个投资项目或一个企业,投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的钱多了,会加大建设和生产成本,相应减少投资收益和生产效益。一个城市投在生态环境方面的钱多了,就会相应减少投在经济项目和社会事业项目的资金。当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出现矛盾的时候,必须兼顾各个方面,尽可能实现三者的统一,既不能不顾生态效益只强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也不能只顾经济、社会效益,忽视生态效益。而当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发生严重冲突,经济、社会效益的取得需要生态环境付出巨大代价和牺牲时,则要把生态效益放在第一位,宁可损失甚至牺牲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也要确保生态环境的安全。因为这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长期根本利益所在。用损害生态利益的方法谋取经济、社会效益,无异于竭泽而渔,饮鸩止渴,到头来,也会最终损害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甚至会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五)生态环境建设中实施政府调控与运用市场机制的关系。生态环境是社会公共品,并且具有明显的外部性。这一情况导致某些人认为生态环境不具有价值,从经济利益上减弱了对生态环境的关心。按照一般经济规律,社会公共产品及某些外部性极强的领域,只能由国家承担起管理责任,或者国家管理比任由市场自发力量支配会取得更好的效果。生态环境对社会经济和社会福利的影响是如此之大,其外部性又是如此之强,所以由国家实行有效的管理,以法律的手段、行政强制手段保护生态环境,杜绝或减少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无疑比单纯市场调节更为有效。国家对生态环境的统一管理虽然重要而且有效,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单纯依靠国家管理显然是不够的,还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使生态环境的外部效应内部化,即使保护生态环境的行为和企业、单位、个人获得利益,使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企业、个人为此付出成本,受到应有的经济惩罚。只有政府管理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并不断提高市场机制和实施政府调控的水平,才能使生态环境的治理和建设逐步走上市场化、法制化的轨道。
环境因素对资源型城市转型与绿色发展存在重要影响,同时绿色发展以环境修复和生态保护为重要目标,能促进环境因素的改善和治理。资源型城市实现绿色发展要求区别传统的先污染后治理模式,树立标本兼治、同步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发展原则,既对以往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治理,又在转型的同时对生态环境可支撑人口、经济规模和容纳污染物承载力进行定性、定量分析,从全方位构建起生态环境绿色保护机制,形成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同步运行和互动的新型科学发展模式。
主要参考文献:
[1]朱远.城市发展的绿色转型:关键要素识别与推进策略选择[J].东南学术,2011.5.
关于生态环境的问题范文篇9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环境措施;生态工程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水利工程不断得到发展,而且由于近年来环境与社会的矛盾日益激烈,因此,人们开始逐步关注水利工程对自然环境的重要影响。水利工程所产生的生态效益、环境效益现已逐步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挂钩,尤其是随着人们思想的不断解放,这一系列问题逐步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因此对于现代的水利工程建设应该更加注重环境因素,用科学、合理的生态原理去指导我国水利工程的施工。
一、水利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水利工程对于施工地的地形、气候等都有一定的影响,当水利工程竣工之后,水域的整体环境则会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严重的甚至可能会导致上游和下游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综合来看,水利工程的各方面的施工对于施工地的水域环境都具有一定的影响,包括水域内的生物,以及整个生态环境。
二、水利工程施工中生态工程的环境措施分析
(一)水利工程施工中的环境问题概述
水利工程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和关联,尤其是水利工程的发展不仅可以有效推动水利发电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更能有效应对我国的旱涝等自然灾害,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在意识到水利水电的重要意义之后,还要注意在水利水电施工中所产生的诸多环境问题。环境问题的存在不仅会导致生态环境的稳定性和平衡性下降,甚至进一步导致生态环境的恶化。因此,为了有效保障生态环境和人类的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在进行水利水电的设计工作时,需要多加考虑环境的变化,综合考虑实际设计和施工中的差距,立足于实际情况,有效保证生态环境的更好发展。
(二)水利工程施工中的生态环境问题
截流蓄水会对下游的用水量产生直接的影响,而且水利工程的施工建设也会使得一些生物产生相关的生存环境变化。由于一些动物对自身所生活的环境具有一定的依赖性和敏感性,因此当原有的栖息环境被破坏,可能会对动物的繁殖、洄游越冬等行为产生直接的影响。针对这种情况,水利工程在进行施工工作时,必须要考虑施工过程对环境、动物的一系列的影响,提高施工行为对环境破坏的认知,进而有针对性的合理规避,保护当地的生产环境。此外,还要注意对施工过程中的废水加以科学、规范的处理,避免施工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等对下游水质带来的不必要污染。
对于土地的利用问题,水利工程的施工难免会占用一定的土地来保障工程建设的有效开展,因此这就导致了施工中乱堆弃碴、乱修临建等现象的出现,这种现象的存在,不仅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坏和影响,甚至可能会导致土地浪费、水土流失以及河道淤塞等严重问题的发生。环境问题与人民群众的生活紧密相关,环境的破坏势必会对人民群众所赖以生存的家园产生重要影响,针对此,必须在施工中高度重视环境问题,有意识的对当地生态环境以合理的保护。
(三)水利工程施工中生态工程的环境措施问题
对于水利工程施工中生态工程的环境措施问题,需要遵循共生互补、协调发展、循环利用等原则。
1、共生互补原则
共生互补原则指的就是水利工程的开展需要建立在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之上,有效建立生态环境与施工建设的和谐关系。所谓共生也就是一种合作共存、互利互惠的现象,水利工程在协调水利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的矛盾时,需要立足整体进行统一的规划,有效协调二者之间的平衡的相互关系,力求效益最好,这就是互补共生原则的重要内容。在工程建设中,土地的利用问题就是一个极为典型的实例,工程在开工建设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工程废渣,不仅极大的增加了不必要的土地占用面积,而且也势必会干扰工程施工所占据土地的正常施工,针对这种情况,可以将其划分为两个土地占用系统(如下图图1所示),导致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倘若可以形成共生土地利用系统(图2),不仅极大的减少了土地资源的浪费,而且有效的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
2、协调发展原则
对于协调发展原则,也就是在水利工程施工建设中,生态环境效益与社会经济效益要兼顾,协调二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更好的发展。在进行水利工程的施工中,要注意对人与工程、施工过程与自然环境保护以及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行合理的处理。
3、系统结构优化原则
良好的生态工程系统结构,可以有效保障生物系统的相对稳定,缓解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冲突,进而有效提高生态效益。以下,笔者立足于工程本身,以图解(图3)的形式分析生态工程的两大复杂系统――工程区域生态系统和工程系统构成,立足于实际情况,遵从生态学规律,有效保障生态工程系统结构的最优化。
结语
水利工程施工中生态工程的环境措施探究对于有效保障水利施工中环境保护无疑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和影响,笔者衷心希望,以上关于对我国水利工程施工中生态工程的环境措施的探究能够被相关负责人合理的吸收和采纳,进而在日后的水利工程施工中,能够借鉴相关的的成功经验,更好的发挥水利工程的巨大效益。
参考文献:
[1]王培凯.水利工程施工中生态工程的环境措施问题[J].科技与企业,2013,09:146.
[2]李扬.水利工程施工中生态工程的环境措施问题[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2,11:269.
[3]方广友,高建华,高立山.浅析水利工程施工中生态工程的环境措施问题[J].大众科技,2005,05:32-33.
[4]程飞.应用生态工程原理解决水利工程施工中的环境问题[J].水利学报,2002,03:55-58+63.
[5]孟华锋.应用生态工程原理解决水利工程施工中的环境问题[J].科协论坛(下半月),2007,12:50.
关于生态环境的问题范文篇10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农业现代化;生态现代化;环境治理
一、生态现代化理论嬗变及其在农业发展中的应用
(一)生态现代化理论嬗变
生态现代化概念一般认为是由德国学者MartinJänicke在20世纪80年代初的一次柏林州议会辩论中最早提出(郇庆治和马丁•耶内克,2010)。生态现代化理论发展大致经历了强调在工业生产中以科技创新来应对环境危机(从20世纪80年代早期开始),关注经济和文化因素以及产品消费而转向科技、经济市场、政府三者协调平衡(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关注全球化影响及制度本身(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三个阶段,研究区域从西欧国家逐渐扩展到中欧、东欧、北美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Mol,2000)。进入21世纪以来,生态现代化理论仍处在不断发展完善当中,并进一步在世界范围内扩散,成为具有影响力的理论(Jänicke,2008)。生态理性是生态现代化理论的根本,生态理性使人们开始将经济的生产和消费过程视为生态过程,而不仅仅是经济过程。生态现代化理论不断地丰富发展,由单纯地关注科技转向政治、经济、文化,逐渐包含科技、经济和市场、政府、环境运动、环境意识形态五个方面内容(Mol,2010):(1)科技不仅仅是应对已经产生的环境问题,而是更多地转向环境改善和预防环境危机,将环境保护纳入技术和组织创新的设计当中,而不再过多依靠传统的修复式技术;(2)经济市场要素和组织在环境改善中的作用日益增长,生产者、消费者、信用机构、保险公司、商业协会等成为生态重构、生态创新、生态改善的重要承担者,带来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变化,并且将环境成本以货币、价格、供需、产品、服务等清晰地表达出来;(3)政府的角色、位置、运作发生改变,政府管治由从自上到下的命令式的方式转向权力分散下放、更加灵活、更加趋向于公众参与的管治方式,非政府以及跨国、全球性组织和机构逐渐发挥影响;(4)环境运动的角色、指导思想发生了转变,环境运动在环境决策中作用得到显著增强,环境运动指导思想也从单纯的反现代主义转向以合法性、负责任、公开透明、广泛参与为原则;(5)环境意识形态从纯粹地反对经济增长和完全忽视环境保护两个极端转向两者的协调统一,并被广泛接受。
(二)生态现代化理论与农业发展
工业快速发展带来的环境危机同样蔓延到农业当中,农业可持续发展面临严重的挑战,现实困境促使人们开始寻求转变农业发展理念。在发达国家,以现代工业技术为基础的“石油农业”带来严重的环境危机,产生空气和水污染、土壤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食品安全受到威胁、能源消耗巨大等诸多问题(Kimbrell,2002)。值得关注是,主要发生在发展中国家的“绿色革命”,虽然促进了粮食产量的快速增加,有效降低了全球粮食价格,大大缓解了一些地区的粮食紧张问题,但是“绿色革命”也引发了土壤退化、化学污染、地下水枯竭、土地盐碱化等环境问题,迫使人们转向环境友好型技术,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Evenson,2003)。此外,“绿色革命”带来生物多样性和地方传统知识的破坏,同时引起贫富分化加深和区域农业发展失衡的问题。“绿色革命”并不是可持续的,农业生态科学成为农业发展的新理念,而在农业生态理念下进行新的绿色革命不仅要注重科技创新,还应与社会调整或变革结合,农业生态视角下政治、经济、文化转向明显(Altieri,2009)。农业发展研究中存在生产主义和后生产主义的二元分立,生态现代化理论则是超越二元论的比较可取的理论分析框架(Evansetal.,2002)。农业生态现代化是生态现代化理论与农业发展相结合产生的,日益表现出一种多维、综合的整体性分析框架,逐渐拓展到科技、经济、生态、社会文化、空间、政治等多个维度,“弱农业生态现代化”正转向“强农业生态现代化”(HorlingsandMarsden,2011):科技上,从注重经济驱动科技发展、科技解决问题、物质和能量循环利用,转向需求驱动科技创新、科技适应地方性;经济上,从强调企业化经营、效率优先、追求节约成本,转向推动生产经营网络化、综合化、整体化以及立足于农场水平追求高附加值、多功能农业;生态上,从较多采用生态和基因工程的产业生态视角转向较多采用生物型防护的农业生态视角;社会文化上,从提倡运用现代科技、理性的人地关系转向地方自主内生、人地协同、生产服务化;空间上,从偏重全球化、出口导向、外来资源大量使用,转向关注生产嵌入地方社区,注重本地资源利用;政治上,从自上到下式的单一方向的管治,转向内生扶持政策、参与式方法应用、社区发挥影响以及地方和区域灵活管治。
二、生态现代化视域下农业发展思维
生态现代化理论嬗变过程伴随着发展问题、环境问题、公平问题的继生转换,三个问题日益呈现出交叉、复杂的态势,而西方发达国家多年的环境治理表明,环境问题的解决最终有赖于公平问题的解决。农业发展问题涉及农业环境治理问题,而环境治理牵扯到公平问题。生态现代化视域下农业发展思维转向整体统一的系统视角,农业生态现代化关注目标的平衡性、应对的多维性、行动的多元化。
(一)目标层:发展、环境、公平的统一
工业文明时代的科技进步使人类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改造自然的能力,促使人类中心主义思潮蔓延,引发了深刻的环境危机。人类不得不反思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问题,增长受制于环境和社会的原因而存在极限问题,技术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环境危机的根源不仅仅涉及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涉及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环境问题是社会公平问题的反映。从社会公平拓展到环境公平,将完善发展人类内部以及人与自然的正义,走向兼顾环境问题和公平问题(O'Connor,1998),环境问题的根本解决离不开公平问题的解决。生态现代化视域逐渐从单纯关注环境问题转向环境问题的深层次的社会根源。生态现代化视域下农业发展寻求发展、环境、公平的统一。以现代工业技术为基础的“石油农业”引发严重的环境危机,促使农业发展寻求发展与环境的统一,而环境问题不仅仅与“石油农业”生产技术有关,同样有其深层次的社会根源,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公平问题一定程度转嫁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从而加深环境危机。农业环境治理成败关键在于能否实现发展、环境、公平的有机统一。
(二)应对层:科技、经济、生态、文化、空间、政治等多维治理
发展问题、环境问题、公平问题的日益交叉复杂化,对问题应对提出了空前的挑战。生态现代化视域下环境危机发生不仅仅涉及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涉及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环境治理的视角突破科技局限,拓展到经济、文化、政治等多维视角,环境治理应对从单一向多维转向。西方国家环境治理经历了从单纯关注科技创新逐渐关注到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过程。发达国家由于基本完成农业现代化,农业发展开始面向农业现代化过程产生的环境问题和公平问题,而发展中国家则更多地面对粮食安全和农业收入增加问题,并着力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但环境问题和公平问题已经显现(Pingali,2007)。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农业发展中都涉及环境问题和公平问题,使得农业发展问题复杂化。问题复杂性迫切需要全面、系统的分析与应对。生态现代化理论将环境问题嵌入农业发展本身当中,使农业发展兼顾环境问题,同时指出环境问题有其深层次的社会根源,从而使农业发展本身不是仅仅停留在科技上,而是拓展到经济、文化、政治等多个维度。生态现代化理论为农业发展适应环境问题和公平问题的挑战提供一个可行的框架。
(三)行动层: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协同
生态现代化视域下环境问题的关注从生产领域拓展到消费领域。面对发展中面临的环境问题,消费领域是整个经济过程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是可持续发展中重要的影响因素。环境治理不仅需要生产方式发生转变,更重要的是消费方式的转变,从而通过市场机制有效地推动生产方式的转变。可持续性消费是环境问题应对中的重要策略。消费者本身行为则是可持续消费的关键一环,而个人之间可以通过协作消费减少不必要的消费和生产,从而形成新的健康、可持续的生活方式。生产者与消费者塑造是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环节,两者缺一不可。农业有机生产可以提供健康、天然的不含有毒杀虫剂的高质量产品,同时维持土地肥力和生物多样性,促进乡村可持续发展,因此在欧美国家得到相当重视并发展壮大(Badgleyetal.,2007)。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需求成为生产的目的,消费成为生产的调节器,因而消费者塑造的重要性凸显,成为转变生产方式的重要助推器。生态公民是农业可持续消费的重要驱动力量,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促成农业可持续消费的根本力量,可克服一些农业可持续消费面临的重要障碍(Seyfang,2006)。
三、生态现代化视域下我国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
我国农业正处在现代化进程当中,农业现代化进程仍处在较低水平,农业发展面临环境保护的问题,农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随着现代化程度加深将会加剧,农业污染已然不容小视(温铁军等,2013),关系到国家食品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发达国家的环境治理经验表明,环境治理不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而是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环境问题的根本解决离不开公平问题的解决。农业环境治理是我国农业现代化过程中面临的严峻挑战,也是我国新型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面对日益严重的农业环境问题,生态现代化理论为我国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提供了重要借鉴与启示。
(一)我国新型农业现代化应是发展、环境、公平的统一
我国人多地少,人均土地资源相对较少,由此带来的资源、环境压力将会长期存在,而在农业发展中出现的农业污染问题进一步加剧人地关系矛盾。当前中国农业仍然以相对落后的小农经济为主,农业经济效益不高,农民收入水平提高相对缓慢,农村劳动力非农化加剧,并引发一系列文化衰落和社会失衡等问题。我国农业现代化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技术问题,也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拓展到政治、社会、文化等多方面的问题。一些欠发达贫困地区环境破坏事件时有发生,甚至一些地区形成恶性循环,区域发展公平问题成为不可忽视的根源,这些地区的环境问题根本解决有赖于区域协调发展。我国农业现代化道路面临两大选择问题:一是继续走发达国家曾经经历的“先污染再治理”的“石油农业”道路,还是探索一条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的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二是继续走一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经历的“强发展、弱公平”的农业发展道路,还是走发展与公平相统一的农业发展道路。中国人多地少,生态环境脆弱,城乡、区域差距巨大,难以承受“石油农业”带来的严重的环境压力以及公平问题带来的环境风险转嫁,必须走一条发展、环境、公平相统一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二)新型农业现代化需要多维协调推进
我国农业现代化本身面临多重挑战,生态现代化视域下我国农业发展同样面临发展问题、环境问题、公平问题。当前我国农业区域发展不平衡,一方面造成农业生产中心地资源环境承载负荷过重,环境污染不断加剧;另一方面,造成一些非中心生产地的小农生产者破产并由此引发土地荒芜浪费,同时造成一些小农生产者迫于竞争而加大对土地和资源过度开发,从而引发环境破坏问题。问题的交织复杂性需要多维综合应对:(1)在科技上,在关注环境修复技术的同时应更加注重预防性技术创新,从农业生产设计阶段就考虑不同区域的环境因素,最大程度提前规避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而环境恢复往往耗费更大,并造成不良的现实后果;(2)在经济上,在追求农业生产效率和压缩成本的同时更加关注生产网络化、本地化以及提升产品的品质,以带动本地经济和满足更加多样化的需求;(3)在生态上,在关注以工业技术为基础的工业生态技术的同时,应当遵循农业生态理念更多地采用生物型技术,并适应不同地方特性;(4)在社会文化上,在关注依靠科技来专业化生产和协调人地关系的同时,更加主动地根据地方需求展开研究,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和劳动力实现人地协同发展;(5)在空间上,在关注农业外向型生产和消费的同时,更加注重与本地生产和消费的联结,避免出现“飞地式”发展;(6)在政治上,在关注从上而下的集中、单一的管治手段的同时,应更加注重管治地方化和内生化,充分发挥地方的自主性,防止区域发展失衡。
(三)新型农业现代化需从生产端和消费端两端并举
我国农业现代化不仅包括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而且包括农业消费方式的转变。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农业生产走向商品化,市场消费需求在农业生产发展中发挥基础性调节作用。当前我国更多是关注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对农业消费方式关注程度并不够,农业消费方式转变迟缓往往拖累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一是虽然我国居民对农产品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但是相当部分居民仍然趋向价格偏好,对质量较低水平的产品耐受较强,往往使一些落后生产方式得以存在,这些现象在经济落后的地区问题比较严重。二是随着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一些消费者对国家保护的动植物或者由其生产的产品产生不合理的消费需求,推动一些不合理的产业发展,对生物多样性构成严重威胁,破坏了生态环境。三是由于不合理的消费方式,产生了大量食物浪费,耗费大量的农业生产资源,变相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压力,而食物里程的拉长也同样会产生间接的资源消耗。农业现代化生态转型应生产端和消费端两端并举:(1)从生产端来说,农业有机生产与中国传统农业的精耕细作相契合,应不断推动农业有机生产科技创新,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着力提高农业有机生产的效率,通过有机农业生产的不断提升来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同时调整和增强农业认证管理机构,加强构建和完善有机认证体系,为农业生产有机化提供良好环境和重要保证;(2)从消费端来说,对于个人而言,应加强环境教育,塑造生态公民,提倡个人节约消费、绿色消费,摒弃过度消费和不当消费行为,而对于整个农业生产网络而言,应充分考虑食物里程因素,构建合理的生产和消费的空间耦合结构,强化农业本地化生产的内生作用,带动本地资源和劳动力的充分利用,减少资源间接浪费。
(四)农业生产地方化有助于解决区域农业发展失衡问题
关于生态环境的问题范文1篇11
关键词:环境伦理;人与自然;环境问题;和谐发展;伦理责任
中图分类号:C9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5)26-0026-02
环境伦理作为一种伦理思想,它是伴随着20世纪60年代的环境保护运动而日益突显的,它对全球性生态危机进行了各方面的分析,要求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需要建立一个新的价值理念。它倡导环境伦理源于人类对以往人类文明的反思,并且涉及人类在处理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时所引发的现代全球性环境问题。环境伦理的着眼点在于人类生存于人与自然这一共同体中,并且以有限的方式,为人类的伦理道德生存方式开拓新的生态维度。环境伦理最终追求的是沟通人类世界和自然世界,致力于建立自然与文明、自然价值与人类价值相互融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一、环境伦理的相关理论分析
(一)环境伦理研究的内容
环境伦理研究的是个人之间的道德现象,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之间的相互作用。然而,人的内在运动,社会和自然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因此,这使得环境伦理学研究的内容具有普遍性和复杂性。
一般来说,人类的本身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生存利益,是一个具有主观能动行为作用的生物。人类的个体构成的社会环境,其生存和发展,还没有完全和个体的生存利益目标整合。从宏观的角度出发,生存利益和人类个体的社会利益大致是相同的,但在微观的具体行动上,则存在尖锐的矛盾和对立,导致了以人类个体是不利于整个社会的不道德行为的利益为根本利益。所以,从环境伦理的角度来看,其核心是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其伦理指向是要建立“人类对自然环境的道德责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协调发展。”
(二)环境伦理产生的根源
当今社会,环境问题已经得到人类的普遍关注,最终在现代文明的一些领域中,“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问题”已经深入其中。虽然说一些学者认为文化危机是产生环境问题的根本原因,但是这种只是针对文化本身而言,这个时代通常被称为主流文化模式的失范问题时代。事实上,以人类自身的价值观念作为其实质,就是说人类赖以创造文化的自然生态环境发生了严重的危机,简言之就是所谓的环境伦理。所以说,环境伦理形成的根源是十分必要的,本文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1.人类面临的环境危机
(1)水资源污染与短缺
中国水利部的数据表明:“中国位于全世界20个缺水国家当中,平均水资源量不够世界平均水平的1/3,地下水污染极其严重,在全国占据一半以上的比例。中国有30%的淡水资源在七大水系中已经完全失去了使用的功能,更糟的是不能用来灌溉农田。中国有75%的湖泊富营养化已经开始出现,作为中国污染事故之一的水污染事故在中国占有1/2的比例,然而其中工业污染作为水污染的污染源之一已经达到一半。另外,也因为气候变化的严重影响,未来中国的淡水资源变得越来越令人担忧。例如,回顾过去的四十年里,喜马拉雅山的冰川已经减少很多。出现的水资源污染与欠缺的表象给我们的生存环境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2)全球气候变暖
正因为人类生产活动的范围加大以及人口的不断增加,二氧化碳、甲烷、氮氧化物,含氯氟烃、四氧化氮、一氧化碳和其他温室气体排放到大气中并且急剧增加,使气候逐渐变暖,同时大气成分的变化严重影响了空气质量。世界因为气候的逐渐变暖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严重的后果是产生大部分海岸区域被浸泡。与此同时,全球气候变暖对降雨和大气环流带来了不可避免地影响,致使气候变迁,干旱和洪涝灾害便随之产生,这些都是导致生态系统的改变和破坏的重要原因。
(3)耕地减少,土地沙化严重
回溯三十年以来,全世界人口不断在增加,人类活动的范围也相应扩大,土地严重退化的现象频频而出,相对于美国和墨西哥而言,它的总面积占二者总面积的13%,被荒废掉的土地灌溉每年均达到1000万公顷。例如,非洲和亚洲的热带雨林也随之被毁灭,而且速度极快,鸟类和动物因此将不可避免地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
(4)森林草地的减少,造成了大量的水土流失
土地荒漠化,水土流失严重,对数量增加和质量下降并存的森林生态系统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对生态系统强大的天然林和防护林生态区草地面积持续下降。根据科学检验的结果显示,由于大自然的作用,1厘米厚的土壤形成需要200―400年,每年土壤养分的流失几乎接近一年的化肥产量。在过去的五十年里,土壤侵蚀和毁坏耕地达3050万亩,严重威胁到耕地安全和粮食安全。
2.人类面临的价值危机
长期以来,人们缺乏对自然生态环境重要价值的认识,产生相当大的区别。一是人们对自然资源本身所具有的宝贵价值还比较缺乏,往往容易忽略或忽视它,因此需要进一步去加以认识;二是人们主观认为,地球的自然环境有足够的资源可给人类提供幸福和满足,人们可以使用并且开发而不需要更多的控制;三是忽视了自然资源所具有的限制性,其中包括大部分都是罕见的、不可再生的,一旦经过开发损耗掉就再也没有继承者了。无论如何,保护和改进本身的生存环境才是人类真正所需要的,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处终究目的还是为了人,为了人类的生存需要及其长远利益。因此,人类最终得到人们的自身价值观中去索取人的动机和思想根源,要想转变人类生活中的多种疾病的怪象,必须从正确角度出发,对财富的概念和人们价值观的转变。
二、引发我国环境问题的原因分析
生态问题一直制约着中国的经济发展乃至生存方式,有一些学者从伦理学的角度分析得出,人们缺少对自身和自然界之间相互关系的认识,从而使生态问题日益明显。人们不仅要透过表面看环境危机,同时也看到了深层次的问题,即所谓的环境伦理问题。所以说,生态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缺乏环境伦理建设。
(一)人们缺乏对人与自然之间伦理关系的认识
一般来说,人类的认识经历了“在最初的对抗大规模的征服和抵抗自然的依赖”的时期。随着人类不断增强的自然能力,它对人类的巨大影响也越来越受到人们重视,相应的也就越来越无节制地掠夺自然。人类无节制的掠夺和征服自然,是其自身的价值体现,如果把为人类服务的其他生物和生态环境的存在作为工具,就会使人类竭尽全力地去掠夺它们,使得它们忽视了自己已有存在的价值,所以说更谈不上对它们持有“尊重和关注”的态度。
(二)人们缺乏对自身实践后果的伦理影响的认识
伴随着一系列环境问题的出现,地球生态系统的平衡受到严重影响,致使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也相伴而来出现了严重的生态危机。因为科学技术的程度及人们的认识能力有限,加之环境影响的不及时,人类缺少对本身活动科学的解析和预知,或者说产生了极其大的偏差对预料的目的和结果。从生产方式上,如今在自然界和社会面前,人们关注的主要是最明显的后果,人们给环境甚至人类的健康所造成的严重危害被忽视掉,而只专注眼前的利益,从而这不仅威胁着现代人的利益,而且也危及子孙后代的利益。
三、环境伦理规范下的政府行为及其对策
(一)加快我国环境伦理的建设,加强对公民环境伦理学的教育
如今,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在中国日渐明显,形成的原因之一是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巨大偏差。如何对待自然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人们在处理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的行为时,正在被一种不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所围绕。要想正确的指导人们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生态关系就必须掌握正确的环境伦理学理论,这被称为重中之重。在对待如何加强环境道德教育问题上,解决方法是既要深化人们对环境问题的全面认识,又要清楚它背后所隐藏的价值取向是什么,这样也给全民环境道德水平带来一定的提高。
(二)加强法制力度,强化环境治理
环境立法工作的进一步强化首先需要加快配套的环境立法起草的进程,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制裁。其次相应的环境管理部门也要进一步履行自身的职责,要有一定的信心进行依法监督。各级政府负责本地区的生态环境质量的责任体系,并为各行业保护负责,因此,责任制需要进一步的建立和完善。如果法律法规已经实施,环境问题相应的也就可以不再产生,人们所居住的环境相应会更好。所以说,提高环境伦理的认识,加强环境法制建设是人们的重要保证。
(三)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
各级政府充分认识到:“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要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发展生产力即改善环境,需大力提高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以及对环境保护工作做到相应的责任,同时关键在于紧抓制约环境保护问题,重点在于影响群众健康问题。”对此,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政府部门进行分工合作,确保四个到位,即“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与此同时,各级政府要按期的听取汇报,加强部署环境保护工作,并加快施行环保计划,积极地检查落实情况,有效地解决问题,保证实现环境目标。
(四)加大国际合作,共同应对环境问题
加大国际环境合作,切实履行国际环境条约,树立负责任的国家和政府形象,承担我国保护全球环境的责任。通过履约和国际合作,我国发展方式得到相应的转变。当然,现阶段我国面临的环境问题也存在不同方面的原因。要想尽快解决严重的环境问题,需要相应的部门加以配合,采用多种方法结合的方式,同样过程也较复杂。我们不仅要加大学习环境道德知识,在进一步提高环境道德意识的同时,更要不断地改进法制力度。
四、结语
现如今,学术界的热点问题就是对环境问题的理论研究。总之,生态危机不仅是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而造成的不可估量的后果,也是人类面临的生存危机。环境伦理提供的前瞻性的反省与批判就是来解决当下的危机,以便更好地寻找新的出路,同时使人类对未来的世界充满希望与期待,并且做到积极地回应生命的深切呼唤,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在此基础上,倡导并加以确立全球化时代的全球意识,把全人类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实现全人类利益的实践中,实现其个人的全面利益。只有当人们深刻认识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构建环境伦理,才能为有效地解决环境问题提供可能性。
参考文献:
[1]刘福森.自然的价值[J].长白学刊,2001(1).
[2]栾静.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生态环境观[N].四川日报,2000-11-17.
关于生态环境的问题范文篇12
[关键词]环境环境法治环境问题
环境是相对于某一中心事物而言的。与其一中心事物相关的周围事物称为这一中心事物的环境。中心事物不同,环境的概念也就有差异,相对于人类而言,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1)它既包括生活环境,也包括生态环境。环境问题可分为两类,地震、火山、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问题是第一类环境问题,而“由于人类活动作用于人们周围的环境所引起的环境质量变化,以及这种变化反过来对人类的生产、生活和健康所产生的有害影响的现象”(2)是第二类问题,笔者在本文中所要阐述的环境问题也即第二类环境问题。
近几年来,我们国家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已不仅仅是社会发展某一环节问题,而是关系全局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而在市场经济日益成熟,法制建设逐步推进的今天,把环境保护纳入法治进程的轨道,以法治为主的综合治理,应该说是当前环境问题解决的最优方案。本文试就我国的环境问题及环境法治作一下探讨。
一、环境问题的产生和我国环境问题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环境问题的产生
环境问题自古有之,它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发展的,不同的历史时期其环境问题也不相同,依据历史时期的不同,我们可以把环境问题分为两种,一种是传统意义的环境问题,这主要是指在工业革命以前人们对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所导致的环境破坏和资源浪费,即由于过分开垦荒地,滥伐林木、过度放牧,掠夺捕捞等而引起的水土流失、土地沙化、草原退化、水生生物资源日益减少,旱涝灾害频繁等等。例如,“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得到耕地,把森林通通给破坏了,但是他们梦想不到是,今天也竟因此成为荒芜不毛之地。因为他们使这些地方失去了森林,也失去了积聚和贮存水分的中心。”另一种就是现代意义上的环境问题,它是指在工业革命之后,随着工农业变速发展和城市化,除了上述自然资源的破坏加剧外,正引起了“三废”(废气、废水、废渣)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和农药污染等更加严重的环境问题,其污染的广度深度已大大超过了从前所引发的大量的“环境公害”事件(也称环境公众受害,指人们对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所造成的社会性危害,包括环境破坏),如大家都知道的1984年12月3日印度博帕尔农药厂毒气渗漏事件和1986年4月26日苏联切尔诺贝核电站放射性泄漏事件,这两起事件到现在让人想起来都还有某种恐惧的感觉。
(二)我国环境问题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1、我国环境问题的现状
当前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已发展到威胁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世界性的重大社会问题,人类所面临的新的全球性和广域性环境问题主要有三类:一是全球性广域性的环境污染;二是大面积的生态破坏;三是突发性的严重污染事件。
目前,发达国家当前的环境问题主要是环境污染,发展中国家主要是环境破坏,而在我国,则同时存在着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这两类环境问题,并且已十分严重。据统计,我国是世界上环境污染物排放量最大的国家之一,全国污染物的年排放量达4300余万吨,(其中烟尘约2800万吨,二氧化硫约1460万吨);1988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为368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268亿吨,处理率仅为27%,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也相当严重。目前,我国水土流失面积已由解放初期的116万平方公里扩大到150万平方公里。(3)
环境污染和破坏给我国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是极其惊人的。现在就让我们来看这样一组数据:据80年代初的不完全统计,环境污染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是690亿元,部分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达265亿元共计955倔元,约占当年全国工农业总产值的14%左右。从这样一组数据中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到,我国严重的环境问题已经严重阻碍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这势必对我国以后经济的发展极为不利。
2、我国环境问题的原因分析
环境问题在我国如此的严重,究其原因应该说是多方面的,既有自然地理因素,亦有经济、人文社会等因素,而且我们国家的具体国情又使其具有特殊性,下面笔者将分别进行一下具体的阐述。
(1)经济因素
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时期,同时也是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时期,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历史来看,这个阶段正是生态环境问题最严重的时期,因而我国在这一时期承受的生态环境压力会更为沉重。
第一,经济发展引起的环境问题恶化。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对社会生产力的极大解放,这种解放刺激了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但与此同时,对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和各行业污染物排放量也会随之高速增加。然而,由于国民经济尚处在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转型时期,人们只关注于经济增长的数字,却往往忽略了其背后所付出的沉重代价:对资源的掠夺式开发造成环境的极大破坏;我国近年来的生态环境问题呈几何级数增长。
第二,经济利益与环境保护的冲突。市场经济发展所追求的是高额利润,是相对少数人的利益,而环境保护则是多数人的利益,二者是对立状态,法律对这种显性冲突的社会关系,比较容易做出规范。而我国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经济利益的主体和环境利益的主体具有统一性。但近年来,我国农村环境恶化尤为明显,一些乡镇企业的农民为“脱贫致富”,宁肯容忍环境污染对国家、所在集体和本人的损害。对此,国家不得不采取强制措施关闭“十五小”企业。但在一定意义上,政府既是冲突调解者,又常成为冲突的一方(地方利益),违法阵营庞大,法律执行的难度极大。
(2)人文社会因素
“生态学作为一门科学,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一直就与‘人类社会’结下了不解之缘,如果说前期的生态学更多地显示了自然属性的话,那么现代的生态学,则更强烈地显示了它的社会属性这一面。”(4)环境问题最明显的是人文社会的原因,我国的环境问题,从现行的角度看,这方面的因素影响更为巨大。
第一,我国人口众多,环境的资源压力大,环境问题与人口有着密切的互为因果的联系。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一定地理环境和生产力水平的条件下,人口增长应有一个适当比例,人口问题与环境问题是当代中国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庞大的人口数量及快的增长,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经济问题,对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可以这样说,我国的人口问题是短时期内很难扭转的最大社会问题之一,这是用不着忌讳的。人口问题导致了我国资源的绝对短缺,因而往往出现了对资源的无节制开发的现象,这种现象伴随着惊人的浪费,给我们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造成了极大的压力。
第二,公众环保意识普遍较差。“所谓环保意识,是指人们在认知环境状况和了解环保规则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基本价值观念而发生的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它最终体现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行为上。”(5)目前我们国家的大多数人对于环境问题的客观状况缺乏一个清醒的认识,据调查,国民对于环境状况的判断大多是态度中庸,无敏感性,对许多根本性的环境问题缺少了解,甚至是根本不了解,而且还有相当一部分的社会公众不愿意主动地去获取环境知识。2000年“世界环境日”前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教育部联合进行的对全国公众环境意识的调查报告得出的结果是,我国公众的环境意识和知识水平还都处理较低的水平,环境道德较弱,我国公众环境意识中具有很强的依赖政府型的特征,政府对于强化公众环境意识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从这些大量的调查中,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的国民的环保意识是有多么的差。一国的国民的环保意识如此的差,可以想象这个国家的环境问题又是怎样的一个状况了。
第三,环境问题与贫困等其它的社会问题交叉在一起,又有形成恶性循环的趋势。环境问题在当今世界各国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但是从总体上来看,我们可以归纳出这样一点,富国的环境问题主要是与污染物相关的环境污染,而穷国环境问题主要是与自然资源相关的环境破坏,前者比较容易得到防治和恢复,而后者的防治和恢复则要困难的多。我国的环境问题也有类似情况,在平原、沿海及大城市等经济发达的地区,环境问题主要以以环境污染为主,如今经过不断地治理正在不断有所缓解;而西部相对贫困地区,环境破坏引起的生态环境恶化十分严重,且日益呈现出环境问题与贫困同步深化,形成恶性循环的趋势。
二、对我国环境法制建设的几点思考
环境法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包含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此笔者就对我国的环境法制建设作以下几点探讨即对我国环境问题作几点法治化的思考:立法观念的转型与立法实践的加强、执法与司法的改进、法律监督的强化、公民环保意识与守法观念的强化、对环境构成物的物权归属思考。
(一)立法观念的转型与立法实践的加强
我国环境保护法颁布二十多年来,法律的调整范畴基本上未发生什么重大的变化,环境法在立法上升也未转型,依然是以环境污染防治法为核心的传统型环境法体系。事实上,环境保护不仅包括对已有污染的治理,还包括对现有环境的保护。然而我国的立法长期忽略了这一方面,这也是造成我国目前自然资源保护不力的一个重要原因。国家环境总局负责人在谈到西部环保工作时强调,“一定按照江总书记,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要求,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并重,生态建设与保护并举,城镇污染治理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并重,统筹兼顾综合决策的方针,力争实现西部环境事业的跨越发展。
环境保护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执行的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和总称,即把环境保护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对于中央立法而言,就要本着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立足于全面统筹兼顾的原则,遵循法制统一,确立环境管理体制,建立高效的组织机构即环境管理机构来承担指导和协调任务,通过立法明确有关机构的设置、分工、职责和权限以及行使职权的程序,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并进步确定有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违法责任,只有对违法者实施制裁,才能使受害人权利得到有效保护。目前,我国环境立法中对污染环境罪与国家环境立法主要是全国性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国家环境立法具有根本方向性与原则性,是全国人民的环境活动法则,是地方立法的依据,是环境立法的关键。如今,我们国家存在着规定污染防治规范多而生态资源保护措施少的缺陷,这应该是今后环境立法修改的重点。
地方环境立法是享有立法的地方权力机关和相应的地方行政机关制定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和规章法规,它是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的主要手段,又是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管理本地环境保护事务的保证措施。地方环境立法必须坚强化环境管理,突出重点,兼顾其它的指导思想,坚持为环境管理服务,以环境保护工作的中心为环境保护立法的重点,具体说来,有如下原则:①建立大环境立法体系的原则,如前所述,国家环境立法存在着污染防治规范多而生态资源保护措施少的缺陷,与此对应地方环境立法中也存在着侧重污染防治立法而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的现象,从而造成了实际工作中重污染防治而轻生态环境的保护,使环保工作缺乏全局性考虑。坚持大环境的立法原则是要求在地方立法中运用生态学观点将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作为一个有机体考虑,以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各类灾害等规范组成一种标本兼治的大环境体系,②强化污染责任制原则,进一步明确和加强污染者的法律责任感。地方立法应将国家立法中污染者与责任具体化明确化,谁污染谁治理,这本来就是环境保护的一个基本原则。在市场经济的体系下,市场主体具有趋利性,往往出现一些企业为了眼前短暂的经济利益宁愿被罚也不去治理污染的现象。因此,加强地方环境立法,强化污染者的责任已刻不容缓,这应该说也是权利义务原则在环保法中的体现。③坚持现实性与超前性相结合原则,各地方的污染状况不同,环保的具体任务也不尽一样,这就要求地方立法以本地事实为依据,坚持国家立法的原则性与本地实际的灵活结合。同时,由于总结性立法往往带有明显的滞后性,而社会关系不断发展,地方立法应在科学预见基础上超前立法,以弥补国家立法的滞后性。
(二)执法与司法的改进
我国环境保护一直强调以行政为主导,政府起到主导作用。从近几年的发展趋势来看,我国的环保行政主导一直呈现出不断加强的趋势。目前,环保工作的重点是加大环境执法的力度,这使环境行政主导的特色更加鲜明,行政主导固然有其优势,如具有较高的效率,能适应我国生态环境复杂的特点,但其局限性也很明显。首先,它主要适用于污染防治,而对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则另当别论;其次,行政主导具有严格的隶属关系,很容易出现部门分割,条块分割,不能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造成体制上的混乱;再者,行政主导的方式降低了环境司法的地位和功能,也降低了环境执法的功能,使司法的作用微乎其微。因此,要实现环境法治,必须改进执法与司法。但是应当如何改进执法与司法呢?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首先,污染防治要向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相融合的行政刑法方向发展,将现行大量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具有刑事责任性质的处罚,检察机关应积极参与其中。
其次,生态保育要逐步扩大民事保护的范围而缩小刑事责任的范围,这要取决于民法物权的完善,与取决于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关系的正确处理以及大众环境意识的提高等各种因素。
再次,建立起以检察院为主体的公益诉讼制度,检察院代表环境公害的受害者提起诉讼。现行环境侵权诉讼是由民法通则规定的,由于环境侵权的受害民众较广,在诉讼中容易出现“搭便车”现象,不利于共同诉讼人的共同求偿,而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能够克服此弊端,并且在当今我国公众法律意识普遍淡薄的情况下实施此举不失为良策。
最后,要正确理解和掌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笔者认为,在我国环境法制建设系统工程中,执法是末端环节,前面的问题不解决而仅靠末端一刀切,无异于以堵口子治洪水,是治标不治本,甚至会激化矛盾,为环境法治的发展埋下隐患。
(三)法律监督力度的加大
由于我国实行环境保护行政主导,权力相对集中,行政部门自由裁量权较大,因此法律监督尤为重要。“如果说法治在法律调整机制中是把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和实现义务的活动等法律现象聚合起来的重要手段,那么法律监督则是使法治在法律调态各个阶段得到有力保证的重要法律措施,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严格有力的法律监督,也就没有法治。”可见法律监督的真正价值不是在于形式,而是在于力度。
我国环境法律监督大体包括: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舆论监督、各政党和社会团体组织的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司法监督等几类。
权力机关的监督在近年来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多次听取国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资源与环境保护的工作报告,对如何推动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实施和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而且坚持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组织并一直坚持进行中华环保世纪行和环境执法大检查等活动。
行政机关的监督以环境监理为核心,成立了专门的环境监理机构,旨在加强环境执法力度。
各政党的社会团体组织的监督主要以舆论监督的形式出现,但我国舆论监督制度程度很低,因而总体上作用很有限。
司法监督主要是司法监督职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在环境监督领域这块基本上是空白。
人民群众的监督主要再现为以环境评价制度等为内容的公众参与,而公众参与首先取决于公众环境意识,其次取决于制度的保证,我国在这两个方面都存在许多问题,人民群众的监督基本上只具雏形,缺少操作性规范,力度亦很有限。
(四)公民环境意识与守法观念的加强
这里,公民的环境意识与守法观念,不只是普法教育与司法权威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公民法律信仰的培养问题。欧美等发达国家,通过资产阶级革命使民主与自由深入人心,法治现代化道路已达三百年之久,而中国由于长期封建统治思想根深蒂固,现代法律并非本土产物,对法律总持一种排斥态度,尤其是环保法,历史上只有破坏环境与自由,而无保护环境的传统。同时在公有制条件下,自然资源权比较抽象,人与自然的关系长期以来被处位于劳动者与劳动对象的经济关系而不是法律关系,由此,环保意识的深入人心需要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五)对环境构成物的物权归属思考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水面资源等自然资源是构成环境的主要方面,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在我国这些财产所有权都属于国家或者集体的也就是共有制度,这种所有制在一定时期内使用权是所有权是相分离的,尽管法律明确规定使用人“有管理,保护,合理利用的义务”(6)但使用人往往为了追求更多的经济利益而逃避这种义务。当然,当前我国存在多种因素影响,但外部性影响是十分重要的。外部性是指行为人私人成本社会成本,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相一致或不一致的情况。外部性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正外部性是指行为人的私人成本大于社会成本,私人收益小于社会收益的行为。由于此时行为人的贡献多而获益少,其产生的动力就会不足。相反,负外部性就会导致个人的收益大于社会收益,而导致将成本的转嫁社会或他人,例如通过损人利已或损公肥私等手段。
正因为这种外部性对行为人的影响。实际中行为人往往会置社会利益于不顾而追求个人利益。例如我国为了保护环境而实行的“退耕还林”政策与“封山育林政策”这显然会减少农民与林木工人的收入,而政府却没有有效的措施去补偿他们的损失。所以,许多地方盗伐、乱伐现象就屡禁不止。
但是,如给与私人更长的承包期,“私人的物品往往受到最大可能的保护”。(7)从这种观点出发,中国人往往有珍惜自己财产的传统,相信人们会从自身的长远利益出发,做到最大的保护。在这样的基础之上,政府再加以宏观调控,效果应该是非常明显的。所以,改革我国目前的自然资源所有权的模式就是很值得思考了。
三、简短的小结
环境法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并非朝夕而就,并且,由于我国国情和环境问题成因的特殊性,因而从国外的治理环境举措中(相对于我国环境问题的解决)并没有多少可以值得借鉴的经验。我们只有立足于本国的实际情况,去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的切实可行的法治化的道路。这应该说是一个长期而又艰难的过程,而泱泱大国,法治先行,时代赋予我们的法治保护环境的重任,我们也必将沿着这条路一直向前。〖参考文献〗
(1)《辞海》,上海古籍出版社,348页
(2)同(1)
(3)《中国环境公报》,1988—12—30
(4)马世俊著:《中国生态学透视》,北京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
(5)洪大用:《当代中国环境问题》,载《教学与研究》1998年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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