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现状范例(12篇)
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现状范文篇1
关键词:绿色船舶;发展现状;发展方向
DOI:10.16640/ki.37-1222/t.2016.10.250
0前言
船舶是现代社会各个国家地区之间进行经济资源交流与互通的重要交通运输工具。随着近年来海运业的发展,船舶的需求也不断增高。但与此同时,由船舶带来的海洋环境污染也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由于相关法律和公约的约束,并从未来船舶需要降低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角度考虑,绿色船舶已经成为未来船舶制造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对于“绿色船舶发展现状及方向分析”的研究,就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1绿色船舶的标准与发展现状
绿色船舶,有着自身的标准,从设计、建造、运营,再到今后的拆解,整个生命周期中,都要运用“绿色技术”实现低排放、低能耗、低污染、高能效、安全健康等目标。目前,国际上存在着两大海事支柱性公约体系:SOLAS和MARPOL。国际上“绿色船舶”的标准是在这两大海事支柱性公约体系的基础上延展出来的。绿色船舶的绿色规则也都是来自于这两大海事支柱公约体系中,其中MARPOL公约以及与环保相关的公约规则更使绿色要素的重要部分得以体现。另外,环境问题日益严峻,国际海事组织专业组的报告表明,航运业对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而这也仅是从空气污染方面体现出船舶及航运业对环境的影响[1]。
2绿色船舶的研发现状
2.1无压载水船舶
传统船舶,需要通过对一定量的压载水进行装卸,来维持船舶的吃水程度,进而保证航行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但压载水的随意排放,却对破坏海洋生态环境有着严重的影响。被列为海洋面临的“四大危害”之一。针对此类问题,日本和美国先后研制出一种不采用压载水进行调节的船舶,称为:无压载水船舶。日本的设计理念表现为:设计横向倾斜的船底,使船舶在无压载水的情况下能保证船舶进行足够的吃水,并通过加宽船体来解决船舶排水量减少的问题,以确保船舶在航行中的安全;美国的设计理念表现为:用可进行海水在舱内流动的大型管道水流箱取代压载水箱,空船时,打开大型管道让海水流入;航行时,海水在管道内来回流动,使船舶平衡;载货时,将管道中海水排出,关闭管道箱体,使船舶继续保持平衡。同时,美国的无压载水船舶不仅环保,还能够减少船舶航行时的燃料消耗,使船舶起到了更好的环保节能功效[2]。
2.2LNG燃料船舶
LNG燃料,即为液化天然气燃料。LNG具有无色、无味、无毒、无腐蚀性、安全性能高等特点,而且其体积仅为同量气态天然气的1/600,,重量为同体积水的45%,使得船舶不仅在燃料储存量上大大提高,还对降低船舶自身载重上有很大帮助。在此方面的研究,挪威一直处于先进水平领域,据LNG燃料船舶的船员介绍,LNG燃料船的氮氧化物排放量比传统燃料船舶减少近九成、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减少两成,这可使每艘LNG燃料船每年节省100万美元的燃料开支。目前,LNG燃料船还衍生出LNG燃料运出船,据相关数据显示,制造一艘常规LNG船成本约为1.9亿美元,这表明,如果美国想取代欧盟进口俄罗斯的天然气,则会产生至少380亿美元的造船订单,相当于一年的天然气收入总和。从另一个角度也说明了LNG燃料是世界新形势下,为节约能源、提高环境的保护,所重点采用的能源燃料[3]。
3绿色船舶的发展趋势
首先,绿色船舶中使用到的材料应运用可再生能源,将能量消耗通过特有装置,直接转化成热能和纯净的水蒸气。通过热能进行设备的采暖、将纯净的水蒸气再通过设备转化成可供饮用的水源,这样不仅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还能够对产生的“废物”进行能源再生和合理的利用;利用燃料电池作为绿色船舶的主要能源燃料,不仅可以节约传统能源、提高船舶在航行时的灵活性,并且可以消除传统燃料在转化成能量时对船舶产生的噪音;改变船体的结构,也能够减少船舶压载水所带来的环境污染[4]。其次,绿色船舶在可再生能源的选取上应表现出多样性,太阳能、波浪能、风能等都是绿色船舶能够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其中,通过在船帆上设置太阳能电池板吸收的太阳能,可以调节船舶行进的方向,并且可以将剩余的太阳能转化为电能,为船舶照明设备供电;通过轻质、环保的合成材料制作船帆来收集风能,将风能转化成可供船舶运行的电能或其他能源;通过科学的设置减摇鳍,将波浪、减摇鳍和船舶的相对运动有机的结合到一起生成波浪能,使波浪能转变为机械能或电能,带动船舶的运行。最后,绿色船舶应选用轻质、耐腐蚀、抗氧化、无污染的材料建造。将铝和热塑性塑料有机的合成新型的船体材料,这种材料比传统型碳钢材料抗张力更强、更易成型、维护费用更低,同时具有很强的耐腐蚀性和抗氧化性,运用此种材料进行传播的建造,不仅可以提升传播的运输效率,还能在船舶拆解过程中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4结语
综上所述,绿色船舶是船舶业发展的方向,绿色船舶不仅融合了先进的科学技术,更包含了节能、环保的积极理念。我国在绿色船舶制造与应用方面还处在初级阶段,但我国已认清船舶业发展的整体趋势,并积极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积极营造着船舶业的绿色大环境,作为航运大国的中国,唯有如此,才能保证我国船舶业所处的行业地位,才能更好的运用绿色船舶技术,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有效的推动。
参考文献:
[1]陈刚,孝建伟.绿色船舶制造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研究[J].中国水运(下半月刊),2010,06(12):3-4.
[2]俞士将.绿色船舶发展现状及方向分析[J].船舶,2010,02(04):1-5.
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现状范文篇2
关键词:可再生能源;统计;对策
近年来,可再生能源发展得到国际社会和大多数国家的高度重视,许多国家制定了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法律和优惠政策,可再生能源成为世界能源中发展最快的领域。在新农村建设中合理地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不仅可以缓解我国能源供需矛盾、减轻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的压力,而且还可以满足农民对水、电、热、气的能源需求,改善农村生存环境,提高农村生活品质,促进城乡协调,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是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它既是检验建设项目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的重要手段,也是制定能源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同时还是考核节能减排工作成效的量化依据。因此,客观、准确、及时地做好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工作意义重大。而随着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内涵不断扩展,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矛盾也不断地暴露出来,直接影响了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客观性和准确度。本文在分析杭州市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工作现状和面临问题的基础上,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并期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共同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工作逐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1杭州市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工作现状
当前杭州市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工作是以《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汇总表》为基础开展的,《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汇总表》是农业部统一编制印发、一年统计一次的报表,现已形成了由县级、市级、省级农村能源办收集录入、整理统计、汇总审核并逐级上报、最终由国家统计汇总的工作制度。《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汇总表》自上世纪90年代起几经修改补充,现内含管理推广机构情况、服务体系情况、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情况、农村沼气用户情况、沼气工程情况、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情况、省柴节能灶与节能坑情况、节能炉与燃池情况、太阳能热利用情况、小型电源利用情况、秸秆能源化利用情况、产业发展情况、经费投入情况、农村地区能源消费情况等十四个方面的内容,基本全面包括了农村生产、生活能源消耗及保障机构措施等情况统计。
目前杭州市的农村能源统计工作已逐步得到重视和规范。统计的方式有全面调查、典型调查和抽样调查等,统计基础数据先由各乡镇农村能源监管员负责采集、填报,经县级农村能源专职统计员分析、甑别、统计后,报市级县级农村能源专职统计员审核汇总,再由各级领导审核把关后报送至省农村能源办。在杭州市级和七个区、县(市)农村能源办中已配备了专职的农村能源统计人员,在全市143个镇街的95个政府机构中各落实了一名农村能源监管员,有力地保障了农村能源统计工作的开展。截至2011年底,杭州全市已有市县两级农村能源管理推广机构8处、工作人员50人,其中本科及以上的人员占总人员的58%;建成乡村服务网点27处、从业人员35人,服务覆盖范围1.091万户农户。全市累计培训沼气生产工、太阳能利用工、农村节能员等技能人员3027人次,其中取得鉴定证书的有490人次。发展了农村沼气用户1.4535万户,其中户用沼气池用户1.3306万户、集中沼气供气用户0.1229万户。建成沼气工程994处、11.631万m3,其中大型沼气工程3处、0.56万m3,中型沼气工程123处、1.973m3,小型沼气工程868处、9.098万m3;建成用于沼气发电的有35处,总装机容量770kW,年发电量73.65万kW时。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2344处、30.39万m3,其中村级处理系统2256处、29.27万m3,学校处理系统73处、0.92万m3,其他系统15处、0.20万m3。全市累计推广和使用节煤灶和节能炉各56.39万台和4.15万台。累计推广了太阳能热水器38.25万台合计74.84万m2(去除报废的热水器);建设小型光伏发电利用117处、装机容量21kW;建成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1处;发展各类农村能源产业企业19个、从业人员257人,总产值5152万元;2011年杭州市农村地区生活生产用能合计折合标煤241.5万t,其中农村生活用能103.8万t、农村生产用能137.7万t,煤炭、焦炭、成品油、电力等商品能源占总消耗能源的96.5%。经统计汇总与比较,杭州市的各项农村能源工作位浙江省前列。
2当前存在主要问题
2.1农村能源统计面广量多,专业性强,难度大,基础相对薄弱
农村能源统计涉及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等方方面面,工作量大,专业性强,任务繁重,难度较大。基础和基层是农村能源统计数据的源头,虽然目前杭州市农村能源统计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市一县一乡镇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在乡镇层面上落实了农村能源监管员负责数据采集等,但由于乡镇工作存在“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工作现状,很多农村能源监管员同时担负着其它工作任务,且人员不稳定、业务不专业,因此每年年底在面对繁重的统计工作时,经常会产生应付了事的思想;同时部分市、县级的专职统计员的专业知识更新也跟不上要求等等,导致农村能源统计工作基础相对薄弱。
2.2农村能源统计方法单一,不完善,制约统计数据准确度
目前杭州市农村能源统计方法、技术和手段相对单一落后,如在全面调查面上推广数量和数据时,主要统计了政府部门主导立项和财政资金予以补助建设的内容,而对农户、企业自主建设或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商品化产品推广建设内容统计不全面或未包括;在农村住户生产生活能源消耗的抽样调查中,主要采用问询法或农户自主记账法,农民的文化知识水平相对较低,在记录能源消耗量尤其是非商品能源如薪柴、秸秆等时,大多仅凭经验“毛估估”;而且,由于农村生产条件的限制和柴草种类的复杂性也无法将其折算成标准量,这些都制约了农村能源数据的准确性。此外农村能源统计指标设置也欠完善,如作为农村可再生能源应用主要类型的沼气,在统计中只注重沼气工程的建设容积,沼气实际消耗情况未予统计,沼气的生产量通常由沼气工程的容积乘以产气系数而得,这使得统计结果往往与事实有所出入。
2.3农村能源统计与横向部门联系少,成果难以形成有效服务
可再生能源统计中的小水电、生物质能、太阳能、商品用能等涉及到水力、电力、农业、林业、统计、经贸以及发改等部门,由于受传统以煤炭、石化、电力等常规能源为主及城乡“二元结构”等政策因素的影响,可再生能源一直难以进入能源建设的“主旋律”,其统计也未纳入统计部门的常规调查统计项目中。同时在统计可再生能源工作过程中,各级农村能源部门与林业、水电、经贸等部门联系沟通也较少,既影响了统计内容的覆盖面,也降低了统计结果的服务范围和效力。
3推进可再生能源统计工作的对策研究
针对当前杭州市可再生能源统计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结合多年来从事基层农村能源统计工作的经验,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工作提出几点粗浅建议。
3.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与考核机制
可再生能源统计涉及到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层面,任务重、环节多、资料搜集困难,各级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统计工作,切实履行领导与管理职责,将统计工作列入领导议事日程,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健全可再生能源统计制度、疏通统计渠道,机构设置、管理制度、人才队伍、工作经费等各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为建设档案工作创造良好的物质基础和工作条件。加大对数据来源的审核力度,落实统计工作的考核评比制度,明确职责,严明奖罚,尽量使统计的各个环节以真实、准确、有效的数据和信息上报。
3.2加强专业培训,壮大农村能源统计队伍与力量
能源统计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要长期坚持加强对各级统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努力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让他们的知识、观念、素质与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工作领域的拓宽和工作量的加大相适应。结合我市实际,尤其是要加强乡镇统计员(农村能源监管员)的培训力度,切实做好第一手农村能源消耗数据资料的收集、测算;市、县级能源统计人员把关数据的审核、汇总、分析和调研,指导乡镇统计人员顺利开展农村能源统计工作,提供能源统计制度咨询服务。加强农村能源统计队伍建设,在完善现有市、县、乡镇三级队伍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吸收农村建设的一些新兴力量如大学生村官、农村实用人才等加入到统计队伍中来,使工作队伍延伸到乡村,增加统计数据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3.3加强分析调研,与时俱进地创新与充实统计内容
当前,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清洁能源是实现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重要有效途径,已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共识,这为农村能源统计工作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要充分发挥农村能源统计机构占有第一手丰富而详实的统计资料优势,加强调研研究,与时俱进地创新和充实统计指标和内容,不断拓展农村能源统计服务领域。一是结合农村生活、农业生产(尤其是家庭作坊式的农产品加工经营)中可再生能源的生产消耗情况,研究其对降低万元GDP能耗、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贡献程度;二是紧紧围绕党政领导需要的、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研究,开展分析调研,特别是注意结构分析、因素分析、趋势分析、预测分析,提出农村节能减排和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对策与建议。
3.4加强部门沟通,提高统计结果的准确性和作用效力
在开展可再生能源统计工作的过程中,注重加强水力、电力、农业、林业、统计、经贸、发改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积极借鉴其它部门的方式和要求,特别是结合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如农业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污染源普查等等,采取统一的统计标准、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调查表式、统计编码等,保障统计结果的统一性和标准化,提高数据采集分析的准确性和应用的通用性。
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现状范文篇3
关键词:低碳经济;江苏社会发展;能源需求;影响;能源策略
中图分类号:F062.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5)11-0058-04
Abstract:“Lowcarboneconomy”wasfirstfoundin2003,BritishEnergyWhitePaper“Ourenergyfuture:Creatingalow-carboneconomy.”Todaysocialdevelopmentoflow-carboneconomyhasbecomeaglobalconsensus.ThirdPlenarySessionoftheParty'seighteencomprehensiveexpositionoftheconstitutionandreformoftheinstitutionalsystemofecologicalcivilizationdirection,focusingontasks,energy-efficient,lowemissionsasthecoreof"carbonrevolution"hasbroughtdevelopmentopportunities.JiangsuProvince,withalargepopulationandalargeindustrial,hastakenpaceonthelow-carboneconomy,buttheenergyisstillinadequate.JiangsuProvinceshowsahigh-carbonenergyusingcharacteristics,heavyindustrywithhighenergyconsumptionandhighpollutionisthemainsourceofGDPgrowth,theproportionoftheuseofnewenergyandrenewableenergyisalittlelow,thewayoflow-carboneconomyhasalotofdifficulties.Thispaperanalyzedthedevelopmentoflow-carboneconomy,thenfocusesonwhattheimpactsocialdevelopmenthasofenergy,andfinallyputforwardcopingstrategiesonenergydemandundersocialdevelopmentoflow-carboneconomyinJiangsuandmakethesummaryonthispaper.
Keywords:Low-carbonEconomy;JiangsuSocialDevelopment;EnergyDemand;Impact;EnergyStrategies
一、引言
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英国环境专家鲁宾斯德将低碳经济定义为:低碳经济是一种正在兴起的经济模式,其核心是在市场机制基础上,通过制度框架和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创新,推动提高能效技术、节约能源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和温室气体减排技术的开发和运用,促进整个社会经济向高能效、低能耗和低碳排放的模式转型。[1-2]
江苏省是全国工业大省,同时也是资源小省,自身资源能源并不富足,近年来江苏省的能源自给率越来越低,发展中所需要的能源主要是来自于外省的化石能源,这是江苏省碳排放的主要来源。目前,江苏省正面临的资源与生态环境的双重压力。江苏省人口众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化步伐的加速使得江苏省加大了对资源能源的需求;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城市的进步,江苏省的生态环境也受到了严重的威胁。[3]这两方面的现状正严重制约了江苏省的可持续发展,是促进江苏省社会和谐的重大威胁。因此,低碳经济的发展是江苏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必然选择。
在低碳经济的背景下,江苏省的能源利用情况必然会受到影响。江苏省目前的能源消费以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不可再生能源为主,这些能源均为高碳型能源。选择低污染甚至于无污染的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化石能源低碳化是支持江苏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重要途径。因此,基于江苏低碳经济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对江苏能源利用现状及江苏社会发展对能源需求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低碳经济下江苏社会发展对能源需求的应对策略。
二、江苏低碳经济发展现状分析
江苏省2014年国内生产总值为65088.3亿元,位列全国第二,比上年增长8.7%。其中第一产业比去年增加3634.3亿元,增速为2.9%;第二产业比去年增加31057.5亿元,增速为8.8%;第三产业增加值为30396.5亿元,比去年增长了8.4%。
首先,通过媒体宣传培养低碳意识。当今社会是信息的社会,各类媒体充斥着人们的生活,媒体在传播信息的同时也在引导着主流价值,因此,媒体宣传是最有效的宣传方式。低碳社会是一种新的生活理念,代表着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普通民众可能对它的概念不是特别清楚,所以,要想建成低碳社会,加大宣传是非常有必要的,它能在倡导全社会低碳的生活方式的同时,也能为发展低碳经济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其次,改变消费方式实现“低碳生活”。江苏省经济的发达伴随的是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据统计,江苏省人均收入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此基础上,人们对于生活的追求不仅体现在物质上,更希望能有更好的生活环境。实现低碳生活,不仅仅需要从国家政策、产业及能源结构等大的方向开始改变,消费方式的转变也是通向低碳生活的重要路径。而这一路径需要靠广大的居民才能实现,这也与人们所追求的生活目标一致。低碳消费方式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它代表着更高的生活水平,即在保护环境的同时,保证个人的基本需求。试想如果环境质量下降甚至恶化,人们的生活水平必然也会下降,所以推行低碳消费方式是江苏省的必然选择。使用节能产品、选择公共交通出行等等都是为实现低碳生活做出的贡献,目前江苏省正在施行这些做法并取得了一些成效。
(二)健全相关能源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低碳经济下的能源利用问题提出专门法律法规,但是在几部能源法,例如《可再生能源法》(2005年)《清洁生产促进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年),及与之配套的行政法规、规章和地方法规中已经提出需要进行低碳化的变革,并构筑了低碳发展的基本框架。这几部能源法确实为我国的能源结构转型做出了很大贡献,并为我国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提供了梁海的环境。
江苏应当借鉴国外先进的低碳立法经验,尽快出台低碳能源利用的地方性法规,并制定出具体的实施细则,改进现有法律中存在的问题,填补现有法律存在的空白:一是发展理念问题,要着眼于节能减排的目标,不能只流于形式,为了这个目标而带动各行业的积极性;二是关于节能范围问题,发展低碳经济是全社会共同面临的问题,不能只约束各个工业企业,而应该将责任放到每一个公民的身上,实现在终端处节能减排的目标。
(三)发展多元化的能源结构
目前江苏省发展最快的新能源有风能、太阳能,为进一步深化调整能源结构,还应该继续发展各种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如生物质能源、沼气等。生物质能源在江苏发展潜力巨大,我们应重点发展沼气的利用。江苏省能源产业虽然发展速度较快,规模不断壮大,但新能源技术水平不高、开发利用率低还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为此,江苏省首先应积极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能等新能源,降低经济发展对传统能源的依赖,其次应积极引进技术人才,鼓励科技创新,加强国内外的技术合作,加大引进优惠力度,吸引低碳技术更多落户江苏。
(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0世纪70年代以来,石油价格不断上涨,煤炭等资源已经被大量开采,人们已经逐渐认识到能源使用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因此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开始实行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成为能源强度下降的主要贡献因素。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即所谓的“节流”。江苏省工业企业众多,能源消费量大,因此在工业生产过程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效果是最显著的,新的工艺、材料的开发对提高终端的能源利用效率也有成效。江苏省正在经济与城市化的快速发展阶段,建设工程量大,给生产过程中的技术创新与提高效率创造了条件。
另外,发展循环经济也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一种手段。循环经济旨在实现经济活动过程中“资源利用―绿色工业―资源再生”的封闭循环模式,以保证原料的最大化利用和对环境的最小化影响。江苏省可以通过分类回收垃圾、建立水循环系统、整治污染水源、建立生态工业园区等措施,来实现资源、能源的最大化利用。
(五)加大与能源相关的技术开发力度
首先加大开发与能源相关的技术。与能源相关的低碳技术主要包括清洁煤技术和新能源技术。清洁煤技术就是用化学方法,将煤炭中的硫化物、氮化物等除去,使之转变为清洁的燃料或化工产品。清洁煤技术包括煤炭气化、煤炭液化、多联产以及燃料电池。该技术可以使燃煤时减少对空气的污染,使煤炭的利用效率提高,使粉尘和二氧化硫的排放减少,使环境污染得到改善,利于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推进洁净煤技术的产业化发展,增加企业及其它主要用煤行业的经济效益。新能源技术方面,核能的利用率高,清洁无污染,江苏省已经建成了核能发电站,但是核能发电所占的比例很小。江苏省太阳能以及风能资源丰富,开发技术也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但是目前两种能源的应用范围很小,发展空间很大,所以江苏省应该再接再厉,加大科研力度,拓宽其利用范围。
其次,加大资金投入。据2014年江苏统计年鉴显示,2013年江苏省对工业污染防治施工项目的投资达74.48亿元,是2010年总投资的4倍。由此可以看出,江苏对于保护环境、污染治理这一方面更加重视,同时也显示出江苏省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过去的发展模式给现今低碳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阻碍,以至于现在江苏省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去治理环境污染。因此,改变这种“治标不治本”的现状需要从头抓起,将资金投入到能源技术的开发以及人才的培养上,从源头减少污染的排放。科学技术是硬道理,江苏省应加大自主创新技术的开发力度,根据自身情况,加大对工业生产过程中的节能技术的投资,使江苏省逐渐形成化石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并重的清洁型能源消费结构。依靠苏南地区已有的可再生能源技术以及雄厚的经济基础,加深对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的开发,促进与之相关的制造业的发展,发展新型制造技术与工艺,降低设备制造成本,逐步推进全省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利用比例的上升,为江苏省构建清洁高效的能源消费结构奠定基础。
五、结论
低碳经济下,江苏省能源结构正在发生着量变,不仅愈加重视能源利用的清洁高效,也在不断开发、创新能源利用技术。发展新能源与清洁能源,促使能源结构的多元化是江苏省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低碳社会,促进人与环境和谐发展的必然选择。因此,我们要看清开发利用新能源发展低碳经济的必要性,健全相关能源法律法规,推进能源利用方式变革,发展多元化的能源结构,提高现有能源利用效率,加大能源技术创新力度,逐步促使能源消费结构向低碳化、清洁化之路发展。实行开源与节流并举,自产、进口与替代并举的方针,力争在不太长的时期内,从以初级能源供应为主的格局逐步过渡到以持久的、多样化的以及可再生能源为主的新型能源格局。
参考文献:
[1]景璐.低碳经济背景下《节约能源法》的问题与完善[J].能源与节能,2012(8).
[2]莫神星.论低碳经济与低碳能源发展[J].社会科学,2012(9).
[3]安文,王冬梅.江苏省低碳经济发展研究[J].价值工程,2012(2).
[4]龚雅娴.低碳经济下江苏能源结构的测度及对策研究[D].南京:南京林业大学,2012.
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现状范文篇4
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主体、多个环节,同时又依赖于环境的支撑,受环境的制约,其中任何一个环节或影响因素出现不协调,都会阻碍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顺利进行。按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总体目标的要求以及其自身的发展规律,笔者拟从宏观上考量政府规划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联系。
一、问题的提出
政府规划是对将来一定期限内实现某个特定目的或构想的确定,科学的政府规划可以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提供明确的目标和途径,有效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推广,避免因为发展目标不明确而带来的浪费。政府规划是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系统中的核心部分,它对系统内部与外部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一个可以避免机会主义的政府规划至少应该包括三个部分:首先,应该有非常明确的战略目标,而不是泛泛而谈的宏伟蓝图,应该包括细化的目标及其达成时间、具体的发展区域划分、具体的考察指标等等,由这些细化的目标构建一个整体的发展前景。其次,一个确保目标能够得以顺利实现的配套方案。为实现既定目标或构想,政府规划必须同时综合、系统地选择和提出一系列必要的配套制度和措施,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政府规划实质上是为未来的大规模活动制订的行动方案。再次,应变方案。政府规划对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应该有所预料,并对可能采取的政策调整做出合理估计。
实践证明,制订这样的政府规划并不容易,而科学的政府规划将会给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和发展带来重大的积极影响。以英国为例,在1990~2003年可再生能源发展过程中,英国都没有逃脱机会主义的模式,直到2003年,明确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和对不确定性的研究出现在政府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白皮书中,英国的可再生能源推广才取得了重大进展,而这一进步也被英国评论界认为具有里程碑意义(注:CatherineMitchell,PeterConnor,RenewableEnergyPolicyintheUK1990-2003,EnergyPolicy(journal),2004。)。
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并非一件简单事宜,而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必须先纳入系统的政府规划范畴,以避免盲目和不当。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政府规划,应是一个多层次的系统集合,大致可以划分为整体意义上的国家规划和作为其子系统的区域规划(注:事实上,区域规划下还存在次一层或多层的政府规划(如江苏省长三角区域),为论述的清晰,在此不论。)。我们一方面需要从整体和宏观上把握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统筹考虑国家的能源需求和大政方针,另一方面也需要同时考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系统下的区域子系统的发展特点,整体与局部相统筹,实现最优目标。
二、全国性规划:我国可再生能源国家规划的现状及检讨
从国际经验来看,在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先后制订了长期的发展目标。例如,欧盟提出到2022年风力发电将达到150吉瓦,风力发电装机占整个欧盟国家发电装机总量的15%以上。到2050年,再生能源要占整个能源比重的50%。更重要的是,各国纷纷通过可再生能源立法,把提出的目标变成强制性的指标。如,澳大利亚2001年4月通过了《可再生能源(电力)法》,提出了强制性可再生能源目标政策(MRET)。该法案规定,到2010年,全国增加9500GW·h(2%)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可再生能源发电可以提供相当于整个悉尼市的用电量,整个可再生能源产业的产值在2010年要达到40亿澳元。总量目标的制定,对未来的市场容量和走向起到一个明确的指示作用,特别是通过立法明确表明了政府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决心,投资者可以清晰地知道国家支持的重点所在,从而有利于引导投资方做出果断和正确决策[1]。
可见,对于可再生能源的国家规划而言,明确性和强制性是确保其成效的重点所在。而我国在这一方面尚存在不少问题。
“九五”规划期间,原电力部明确提出到2000年我国风电装机达到100万kW的规划目标,但这一“宏伟”目标并没有得到实现,主要原因在于没有强有力的立法保障和相关有效的配套政策。事实上,这也是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发展缓慢和市场容量狭小的主要原因[1]。
2005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以下简称《可再生能源法》)在人大常委会获审议通过。该法明确提出了政府和社会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方面的责任与义务,确立了一系列制度和措施,把发展可再生能源提升到了法律的高度。该法明确提出了总量目标制度,但是,在总量目标制度中并没有任何明确的目标。据查,2004年8月5日全国人大环资委发给各相关部门的草案征求意见稿,曾在最能体现该法明确性和可操作性的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和总量目标制度中明确提出2010年可再生能源利用量不低于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5%,2022年可再生能源利用量不低于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10%,然而,这些规定却在最终审议稿中被删除了。《可再生能源法》最终还是成为一部以综合性、原则性、指导性特征为主的法律,其所确定的发展总量目标制度虽然具备了政府规划的外形,却因为没有明确的目标规定而存在先天欠缺,立法的强制性在无形中被卸去了功用。
2007年6月7日,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根据此规划,到2022年可再生能源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的比例争取达到16%,水电总装机达到3×108kW,风电装机目标为3000万kW,生物质发电达到3000万kW,沼气年利用总量达到4.43×1010m3,太阳能发电装机180万kW,太阳能热水器总集热面积达到3×108m2,燃料乙醇的年生产能力达到1000万t,生物柴油的年生产能力达到200万t。并且将采取以下措施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一是建立持续稳定的可再生能源市场,特别是对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规定强制性市场份额目标;二是落实优惠电价和费用分摊政策,按照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和经济合理的原则,制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三是加大财政投入和税收优惠力度,建立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产业体系建设等;四是建立可再生能源产业服务体系,根据需要整合现有可再生能源技术资源,完善技术和产业服务体系,加快人才培养,设立综合性的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机构[2]。虽然在目标明确性上符合政府规划的要求,也配套了相关制度和措施,但终究欠缺了法律的强制力保障。
三、区域性规划:我国可再生能源区域规划的现状及检讨
可再生能源区域规划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以地方规划为主,还没有真正将目光投到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区域合作中。而且,我国关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专门性的区域规划极少,基本上都是容身于地方政府规划中。
据查,我国目前以规范性文件形式确定的地方规划仅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的意见》(2006年10月30日)、《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的意见》(2007年2月2日)(注:此搜索结果来自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数据库(http://law-),特此感谢。)。2005年11月28日经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湖南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与2007年2月12日经晋城市人民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晋城市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办法》虽然效力层次较高,却未涉及规划。
总体来看,我国的可再生能源区域规划主要存在以下问题:①真正意义上的可再生能源区域规划很少,缺少更为宏观的规划视野,没有考虑到地方区域合作的优势;②缺乏专门性的可再生能源区域规划(包括地方规划),如此,便无法有针对性地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进行合理规划,也无法给予具体的制度配套;③存在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全国规划脱节的现象;④规划没有充分考虑到自身的区域或地方特色,脱离实际情况,缺乏操作的可行性;⑤规划缺乏切实有效的政策与制度保障,规划目标停留在口号阶段。
四、政府规划科学制订的保证:系统论的考量
鉴于我国可再生能源政府规划的现状,笔者认为应用系统论的思路对其进行考量。系统论的创立者贝塔朗菲强调,任何系统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不是各个部分的机械组合或简单相加,系统的整体功能是各要素在孤立状态下所没有的新质,其实质即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整体大于部分之和”,而这句名言正可谓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国家发展规划与区域发展规划系统性整合的最佳指导。可再生能源政府规划的系统性整合包括以下两个层面:其一,国家发展规划与区域发展规范之间。国家发展规划系统是一个有着多个子系统组成的复杂大系统,它与区域发展规划子系统整体处于一种动态的关系之中。系统整体提纲挈领,对子系统的形成和发展都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子系统的某种改变也必然会影响到系统整体,这种影响力主要反映在规划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以及规划目标的实现效果上。其二,区域发展规划之间。系统论认为,任何子系统的各个要素之间遵循组合规则,从而形成相应结构。同时,子系统与子系统之间也有着一定的联系方式,从而形成一定的系统结构。这一理论主要体现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区域合作和互补。
1.充分考虑“外部性”
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不是一个独立的系统,任何系统都是在一定环境下产生、生存、运行和演化的,不存在脱离外部环境独立存在的系统。在制订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政府规划时,我们应充分考虑其“外部性”。笔者认为,环境和经济发展是其最为重要的“外部性”因素。第一,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与环境因素。我国的能源结构以煤为主,约占70%左右。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粉尘、SO2、NOx等地方和区域大气污染的70%~90%来自煤炭燃烧。酸雨面积已占全国的1/3,大气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已相当于GDP的2%~3%,每年超过1000亿元[3]。我国一些大中工业城市如沈阳、兰州、太原等消耗的能源仍以燃煤为主,冬季污染指数常常高达300以上。这样的能源结构现状使我国环境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随着人们对环境价值越来越多的认识和重视,因环境问题而导致的争议也越来越多。而与以煤、天然气、石油为代表的不可再生能源相比,可再生能源对环境的污染则要小得多。水电、风电、太阳能等几乎没有污染物的排放,生物质能的利用不会增加大气中的碳排放量,粉尘、SO2、NOx等地方和区域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也很少,沼气不但可以解决农村的用能问题,还可以减少农药、化肥的污染,增加农民的收入,创造新的就业机会,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第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与经济发展因素。不可再生能源是经过亿万年形成的、短期内无法恢复,如煤炭、石油、天然气、核燃料等,它们会随着大规模的开采利用,储量逐渐减少直到枯竭。因而,不可再生能源的一大特点就是其有限性。我国从不可再生资源总量看是一个资源大国,资源总储量居世界第三位,一些重要资源拥有量位居世界前列,但从人均资源占有量看,我国却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资源小国”,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2。长期以来,我国能源资源结构以煤为主,依据我国煤炭探明的可利用储量近2×105Mt这一数据,专家预测,如果按照年产2.5×104Mt原煤的速度推算大概还可以供应80年。而我国已探明的石油可采储量约为2.3×104Mt,仅可供开采14年左右[4]。加之我国不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的低下以及节能观念与措施的落后所导致的能源过分消耗,无不加速了不可再生能源的枯竭。
与此相应,目前我国正面临新一轮经济增长,对能源的需求量急速增加,而产业结构调整、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城市化进程加速等因素都增加了我国对能源的依存度,能源供需不平衡的状况日渐突出。目前的能源供应已经满足不了能源需求,存在较大的缺口。以石油为例,目前我国石油的对外依存度已超过1/3,今后新增的石油需求量几乎要全部依靠进口。这种状况使我国越来越多地受到世界石油市场的不确定性和石油产区政局动荡的影响,直接关系到国家的能源安全。
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是解决这一困境的最佳思路之一。相比较不可再生资源的有限性,用之不竭的可再生能源越来越多地受到各国重视。我国幅员辽阔,可再生能源资源品种多,储量丰富,进行开发的潜力巨大。①太阳能。太阳能辐射量在3300MJ/(m2·a)到8400MJ/(m2·a)之间。其中2/3国土面积超过6000MJ/(m2·a)(200w/m2),年日照数大于2000小时,相当于每年2.4×108Mt标准煤的储量。可以说只要技术可行、成本可接受,如此巨大的太阳能资源的开发利用量是没有上限的。②风能。我国陆地上离地面10米高度层上风能资源总储量约3.226×109kW,可开发利用的储量为2.53×108kW。近海可开发利用的储量有7.5×108kW,共计有1×109kW。③水能。我国拥有丰富的水能资源,其中技术可开发的小水电资源量为1.28×108kW,年生产电力4.5×1011kW时,占我国可开发的水电资源总量的29.7%,也居世界首位。④生物质能。目前农作物秸秆年产量有7×103Mt,可用作能源的约占50%,为3.5×103Mt,薪材合理年开采量为2.2×103Mt,各种工农业有机废弃物通过技术转换成沼气的资源潜力有3.1×1010m3,而且,秸秆、薪材、各种废弃物资源都随着时间在不断增加。此外,通过我国大量低质土地种植能源作物以及对自然生长的多种能源植物通过改造育字,在未来也将有几亿吨甚至更多的生物质资源潜力。⑤其他。我国有几千公里的海岸线,有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盐差能等各种海洋能资源。据专家估计,可供开发利用量为5×107kW,其中在我国已能够开发利用的潮汐能为2.2×107kW。我国是以中低温为主的地热资源大国,其资源潜力占世界的7.9%。总盆地资源潜力在2×108Mt标准煤,其中可供开发的高温发电和中低温热利用的资源量分别为600万kW和3.3×103Mt标准煤[5]。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将有效解决我国能源的供需问题,有力支持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快速发展。
环境和经济这两个外部因素直接决定了我国开发利用不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性。也正因为如此,在不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政府规划中,必须充分考虑不可再生能源对环境、经济的影响,如减排量。
2.国家规划“整体性”与“全局性”
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国家规划是区域规划的原则和方向,是对全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全面把握,“整体性”和“全局性”是其精髓所在。具体而言,体现在以下几个层次:
第一,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国家规划应立足能源战略的高度,考虑全球能源态势以及国内能源需求的增长情况。
第二,中长期规划与短期计划相结合。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起步较晚,且由于当前技术的局限,必须经历一定时间的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因而,既要有中长期目标,也要有短期的阶段性目标,而且,这种目标必须具备明确性,且相互配合和保持动态一致,为企业、科研院所等相关主体提供明确的行动导向。
第三,国家规划应充分考虑我国的地域特点。我国地域广阔,可再生资源分布不平衡,情况复杂。而与此同时,我国对能源的需求以及开发利用的能力也不平衡。因此,在制订国家规划时应从整体考虑,对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做出协调和互补考虑。
第四,国家规划应配套以强有力的政策与制度保障。简单而言,一个完整的国家规划应包括目标与达成目标的途径两个方面,缺一不可,政策与制度保障即是典型的达成目标的途径。而且,这种政策与制度保障也是区域规划中次级政策与制度的基础和指导。
第五,国家规划应贯穿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品开发和商业运作四个环节,全面考虑国家、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企业、科研院校和社会公众各自的定位和合作。
第六,国家规划应考虑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各种可再生能源的特点,全局考虑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第七,国家规划的制订,应考虑与当前不可再生能源的竞争关系,充分突出且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的优势特点,更好地扮演替代能源的角色。
3.区域规划“地域性”与“特色性”
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区域规划是国家规划的延伸和具体化,制订符合区域特点且专门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区域规划,有利于有针对性地推动可再生能源区域发展,进而促进国家规划目标的达成。区域规划必须与国家规划保持一致性,但同时,区域规划又具有相对独立性,应充分体现“地域性”与“特色性”。
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现状范文
中央的提法是,可再生能源将在2030年能发挥“重要替代”作用;2050才能“成为主要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业界看来,可再生能源的成本高昂,电价很贵,风电和光伏的核准电价都比火力发电价格高得多;从技术上看,可再生能源还有比较大的改进空间。
首先,从中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现状来看,中央制定的政策相对比较谨慎。
中央政府对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有几个具体的思路。其一是财政补贴,类似“金太阳计划”,每瓦补助十至二十几元,更有效的办法是把高于现有电价的差价用电网分摊,每个电力用户负担一点义务。目前的政策是每度电里拿出4厘钱补贴可再生能源发电。
然而,这个支持政策会受到中央财力的约束。按这个补贴规模计算,在2009年,全国最多可以拿出100多亿元补贴可再生能源发电,这远远不及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速度。
在财政补贴之外,中央对于可再生能源,给予了一定的政策空间和限制。
为了保障可再生能源的有序发展,国家制定了《可再生能源法》,同时制定了总体规划,设定总量目标。最近,有关部门正在完善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中提及,到2022年,风力发电的装机容量是1.5亿千瓦,光伏发电的装机容量将是2000万千瓦。
政策的制定,是向社会公布国家设定的可再生能源的总量目标是多大。这意味着国家给出了多大的市场空间,也表示国家支持什么,限制什么。如果不按照这个目标而过于扩张,国家的财政能力会进行限制,可能就会走起来碰到困难。
例如,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国家在总量目标规划范围内有全额保障性收购计划,超过了总量目标,政府就没能力收购了,政府强调规划的背后,是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要和国情能力匹配。
其次,我们必须同时正视,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实践中看,地方政府明显有些激进。
截至目前,可再生能源已经缔造了很多遭到地方政府疯抢的全新概念,比如“风电三峡”、“中国太阳城”等等。
现在各地政府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步子明显偏快,全国各地都在搞新能源产业基地,已经搞了100多个了,而且规模都非常庞大,每个都要做成国内乃至世界一流的,这就脱离了国情,脱离了市场的容纳能力。
这一方面表明了可再生能源热潮在持续升温,另一方面也预示着地方和中央两方面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形成了一定的温差。地方的热情明显高于中央政策,很多地方甚至没有搞清楚可再生能源的现状就盲目上马项目。
地方的冲动,有可能导致可再生能源将经历相对过剩的过程。
再次,应该用市场化的手段调解可再生能源发展速度和规模,行政支持应更多地运用到规划和技术研究等方面。
中国发展可再生能源,主要措施是扩大产能,拼命扩张,在核心技术发展方面却做得不够。
从中央的政策层面看,应该考虑如在国情许可的前提下,培育可再生能源的市场。用市场化的手段调解可再生能源发展速度和规模。
政府应该在可再生能源规划和研究等方面,投入更多的支持。
目前,我国对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力度远远不够。当然,当前还有煤炭、石油等大块能源的现实问题要解决。但对待可再生能源仍然需要满腔热忱,要投入更多的关照和支持。
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现状范文1篇6
关键词:不可再生资源;可持续发展;资源税;生态工业
中图分类号:F1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5-0193-02
不可再生资源也称可耗竭资源,包括各种能源如石油、天然气、煤炭以及非能源矿物质诸如铜、铁矿、重晶石等,它们是经过数百年的地质演变而形成的,储量固定不变,在某一时点上的任何使用都会减少后续时点可使用的数量,因此具有有限性和不可再生性[1]。所谓不可再生资源产业指的是以不可再生自然资源为主要劳动对象的经济活动部门,在产业分工体系上处于能源、原材料供给方的角色。西部丰富的不可再生矿产资源孕育了众多资源型产业,使得资源型产业在西部的经济结构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张伟教授在《资源环境约束下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型产业发展模式研究(2008)》一文中认为,目前,西部地区资源型产业仍然处于初级化的发展阶段,产业发展大多为以增加投入要素为特征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普遍存在高消耗、高污染、资源利用率低的状况。在经历了几十年的掠夺式发展之后,西部地区资源型产业开始面临资源耗竭及环境恶化问题,极大地制约了资源型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进程。
一、不可再生资源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含义
不可再生资源产业可持续发展是指在可持续发展观指导下对不可再生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最终实现资源型地区的经济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观要求当代人在不可再生资源的利用问题上,既要满足当代人需要,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他们需要的基本条件,要求在代际内部实现效率,在代际之间探求公平。不可再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不是某种不可再生资源的永续利用。也不是将资源封存起来不去使用,而是超前考虑资源的枯竭时限,将耗损减少到最小程度的技术可行性,以确保在得到可接受的替代资源之前,这种不可再生资源不会枯竭[2]。
二、中国西部地区不可再生资源的利用现状
1.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下的较低资源利用效率。从工业生产的能源效率来看,中国八个主要耗能工业的单位产品能耗平均比世界先进水平高出近一半,而这八个主要的工业部门占工业GDP能耗的73%;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要比发达国家低15~25个百分点;矿产资源的总回采率大概是30%,比国外的先进水平低了20个百分点;而在建筑、节能领域,建筑能耗高的问题也都十分突出。节能居住建筑仅占全国城市居住建筑的3.5%,但是单位面积采暖能耗相当于气候条件相近的发达国家的2~3倍[3]。中国的资源利用效率尽管在近年来有所进步,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仍较大。
2.技术落后使资源型企业失去竞争力。西部地区的资源型企业大多创办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普遍存在设备老化、工艺落后的问题,企业生产成本高,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现有生产条件和设备难以形成有效规模。并且,由于资金瓶颈,新产品及高附加值产品开发困难。
3.产业结构单一,资源日趋枯竭。虽然丰裕的资源是经济增长的动力,但资源丰富并不意味着地区的经济结构就是合理的。当资源耗竭时,因经济结构单一而致使区域经济不能持续发展,高成本的资源消耗和生态破坏代价将无法得到补偿。西部资源型地区产业结构比较单一,资源型产业为其支柱产业,其他主导产业相对缺乏。非资源型的替代产业、接续产业尚未真正形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任务非常艰巨。根据资源开发程度和目前拥有的可供开发的后备资源量,西部地区许多资源已经接近枯竭,资源的自给率不断下降,企业的经营成本不断上升。
4.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由于开发成本、技术等因素的制约,中国不可再生资源的粗放型、掠夺式开发比较普遍,从而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二氧化硫超标排放,大气浮尘指数过高;二是“挖地球”式的采掘生产作业方式严重破坏地表植被;三是地下过度开采造成地面塌陷,危及当地居民与生态的安全。严重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造成了资源开发的高昂社会成本。
三、中国不可再生资源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措施
(一)树立不可再生资源的可持续消费观念
与传统消费观念不同,可持续的消费观念是以适度消费、绿色消费为主要特征的全新消费方式。中国西部地区(甚至是全国)的可持续消费意识淡薄,需要加强可持续消费理念的宣传教育,促使消费者反省过去的消费行为,增强消费的危机意识,牢固树立可持续消费和可持续发展观念;同时要加强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可持续消费模式实现机制的研究,以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等规制手段,规范消费行为,倡导文明、合理和适度的消费方式,坚决扭转因不可持续而导致的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
(二)改革资源税,构建不可再生资源消耗补偿机制
如何有效开发不可再生资源是关系到中国西部“资源富集”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而当前资源税改革所面临的直接问题就是如何在资源开采阶段减少浪费及减轻生态破坏,从而降低因生产外部性带来的社会成本。中国现行资源税存在较多不合理因素,如现行资源税征税范围过窄,调节广度不够,课税税额过低,计税方法不尽合理,税收调节效率低下等等。针对矿产资源生产外部性带来的高昂社会成本,急需对中国资源税进行改革。
1.扩大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将水资源、森林和草场资源等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且极易因资源开采外部性而受严重破坏的基础自然资源纳入征税范围,真正体现资源税的保护功能,使矿产资源地区生态保持良好,资源可持续开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2.采取从价定率的征税方式,设计合理的资源税税率。从价定率的征税方式可以将资源税收入与企业获得的级差收入内在地联系起来,使资源开采企业获得的收入在价格上涨时增加,应缴的资源税也相应增加,当价格下跌时,资源开采企业获得的收入减少,应缴的资源税也相应减少,这可以更好地解决目前存在的企业税负不均衡、不对等问题。为了避免为获取短期超额利润而出现的采富弃贫现象,应将因资源自然条件不同产生超额级差收入部分收归政府,从而避免资源开采企业的短视行为。另外,应将税率与资源回采率相联系,使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兼顾资源的有效利用[4]。
总之,地方政府部门应根据本地区资源环境实际状况,采取恰当方法,力求准确评估资源开采对环境的损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征税方式,构建不可再生资源消耗补偿机制,使资源开发带来的外部性内部化。
(三)发展生态工业,减少环境破坏,促进可持续发展
以生态工业促进不可再生资源的开发,是降低因资源开发外部性产生的社会成本的有效途径。生态工业是模拟生态系统的功能,建立起相当于生态系统的“生产者、消费者、还原者”的工业生态链,以低消耗、低(或无)污染、工业发展与生态协调为目标的新型工业。根据生态工业的生态链系统,把不可再生资源开采放入工业生态链相关环节。发展生态工业,需要构建工业生态化政策体系,把工业生态化和可持续发展理论植入工业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需要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综合规制各生态链环节协调发展,以有效减轻环境破坏,降低社会成本。西部地区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离散度高,加上企业资金的制约,必须走联合重组、集约经营的发展道路[5],实现生产方式和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以实现循环经济的发展目标,促进生态工业化建设,促进可再生资源产业可持续发展。
(四)构建政策机制,提升资源型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政府应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引导资源型企业建立内部创新机制,促使西部地区资源型企业不断地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由过去低科技含量的粗放型高资源消耗的发展模式转变为高科技含量的集约型低资源消耗的发展模式。按照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的循环经济发展原则,对企业的各环节产品,包括副产品、废弃物等进行综合研究,依靠现代生产技术和环保技术的应用,使企业实现清洁生产和对现有资源的综合有效利用。另外,西部资源型企业要通过科技创新,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寻找替代资源,研发可替代的原材料而放弃以前的原材料,以降低对原有资源的过分依赖[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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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张伟.资源环境约束下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型产业发展模式研究[J].改革与战略,2008,(7):116-117.
OnSustainableDevelopmentModelofNon-renewableResourcesIndustrialization
――TakingWesternChinaasExample
CHANGGuo-shan
(TourismandEconomicDevelopmentInstitute,KailiUniwersity,Kaili556000,China)
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现状范文篇7
毕节市赫章县位于贵州西北部,毕节市西部,矿产资源十分丰富,改革开放以来,赫章县坚持走“矿业兴县”的发展思路,积极开发其拥有的矿产资源,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赫章县经济快速发展。但长期矿产资源进行掠夺式、粗放式的开采和利用,不重视环境的综合治理与保护,赫章县的生态环境质量较低,恶劣的环境严重影响了人们的基本生存条件,因此赫章县这样资源型城市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已成为趋势。本文通过对赫章县矿产资源枯竭现状及开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叙述,提出了赫章县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一些对策。
【关键词】
赫章资源枯竭可持续发展
一、相关概念界定
(一)自然资源
自然资源是指天然存在的自然物并有利用价值的自然物,是生产的原料来源和布局场所。自然资源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可再生资源,另一类是不可再生资源。所谓不可再生资源,是指那些没有自我繁殖能力的资源。由于不能自我繁殖,这种资源就可能被耗竭。我们可以认为不可再生资源的初始禀赋数量是给定的,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中不可能再增加,消耗一点就少一点。也即相对人类无穷的欲望来说,不可再生资源是稀缺的。本文所说的资源是指不可再生资源。
(二)资源枯竭型城市
资源枯竭型城市是指矿产资源开发进入衰退或枯竭过程的城市,一般可使用累计采出储量已达当初测定总量之70%以上或以当前技术水平及开采能力仅能维持开采时间五年之城市就可将其称为资源枯竭型城市。
二、赫章县矿产资源枯竭现状及开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赫章县矿产资源枯竭现状
1、资源不可再生,资源不断衰减,可开采年限日益缩短
矿产资源是耗竭性的、不可再生的,是自然资源中使用价值相对较高的部分,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不可再生资源是在地球环境演变的过程中形成的,相对人们的使用来说其生成时间几乎可以视为无限。因此,人们开采一点就少一点,资源可供开采的年限也越来越少。
2、开发利用方式粗放,集约化合理利用资源尤显不足,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大大缩短了资源的可使用年限
大多数矿山企业技术装备陈旧落后,生产水平低;较多矿山采选冶回收率达不到国家标准,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更是不足,低品位难选冶矿产利用与研究不够;采富弃贫,采易弃难,破坏浪费资源状况仍有存在。
3、生态环境破坏严重
较多矿山企业在开发过程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问题较为突出,矿山废渣、废气、污水随意排放现象普遍,土地破坏也较为严重。采矿诱发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和水土流失现象时有发生。
4、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间关联度较低,对经济的带动作用长远乏力。
赫章经济、财政严重依赖资源型产业,第一产业、加工业、服务业极为脆弱,接续替代产业尚未形成。传统行业技术更新缓慢,产品科技含量低,产业结构单一,矿产粗加工比重大,产品附加值低,原料矿产的综合利用水平低下。
(二)赫章县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贫矿较多富矿少,开发利用难度大,以铁矿为例,查明资源储量为3.6亿吨,但80%以上是难以直接利用的贫矿,铁平均品位仅为34%。
2、开采规模小,无大中型矿山企业,而小矿山众多,造成总量低、产值少、效益差、总体回采率低,资源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3、共、伴生矿多,单矿种矿少,利用难度大,成本较高,如锗矿的开发利用至今仍是空白,在经济技术不够发达的情况下,不仅部分资源被浪费,而且由于开发利用难度大,导致生产成本较高。
4、找矿勘查难以适应发展的需要
随着地勘体制的改革,国家勘查资金投入的减少,商业性勘查还处于起步阶段,造成找矿勘查滞后,资源储量增长有限,急需的矿产后备资源短缺,难以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之需。
5、矿业发展与资源大县不相匹配
矿产资源勘查程度低,未查明矿产资源储量,不利于资源的开发利用,造成资源的闲置和浪费。
6、开发利用方式粗放,经济效益偏低
大多数矿山企业技术装备陈旧落后,生产水平低,集约化合理利用资源尤为不足;较多矿山采选冶回收率尚未达到国家标准,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更是不足;采富弃贫,采易弃难,破坏浪费资源状况仍有存在;矿产开发多以初级产品为主,高附加值深加工、精加工产品较少,制约了经济效益的提高。
7、矿政管理尚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
由于现行的一些政策未能充分体现矿业活动的特殊规律,兼以矿业权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的不健全等多方面原因,矿政管理难以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8、产业结构单一,替代产业尚未形成
长期以来,赫章对资源进行的是粗放式开采和利用,没有通过技术进步及产业升级改造对资源产业进行纵向和纵深发展,进而扩展其产业链。同时,赫章还长期忽视其他产业的发展,没有形成新的支柱和替代产业。正是由于这种种原因,使得赫章形成了对资源产业具有极强的依赖性的单一产业结构。
三、赫章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一)加大勘探力度,保障经济转型平稳过渡
为了延缓资源枯竭时间,应加强资源深部勘查,挖掘矿区内资源潜力,稳定生产规模,延长服务年限。加强矿区周边及深部的煤炭勘查工作,提高资源的开发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增加开采后备储量,开展共生伴生矿产的综合评价及综合利用,探索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的有效模式。
(二)加快赫章县的市场化进程,优化城市经济结构
赫章县经济转型是以地方政府为主导来推动的,在当前情况下可能是比较有效的,但从长远看,仍需要加快赫章县的市场化进程。
(三)延伸资源型产业链条,大力发展接续替代产业
随着资源的日益枯竭,赫章县资源产业的主导地位将为逐渐衰弱,必须通过延伸资源型产业链条,大力发展接续替代产业,进行产业结构的优化与调整,才能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四)鼓励公众参与
社会公众参与循环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对于资源型城市发展循环经济,进行经济和社会转型十分重要。发展循环经济,就是保护他们的家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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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现状范文
大自然是一个严密的系统,任何种类的生物都与其他生物以及整个生态系统有着密切的联系。破坏这种联系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将导致一系列的破坏,甚至会使整个生态系统处于混乱状态1”。雷切尔·卡森早在二十世纪中叶发表的《寂静的春天》中,便试图唤起人们对环境保护的意识觉醒。同样的,欧洲哲人海德格尔也在黑森林中发出找不到家园的哀叹。然而,绝大多数人的观念,仍然对于环境问题忽视不理。当阿尔.戈尔在《难以忽视的真相》中谈论到全球变暖问题的严重性时,以几近无奈的语气自嘲道,即使这样直白的数据,还是会有不少人认为,我在夸夸其谈,恐吓人们。而其中也不乏知识渊博的科学家们”。环境问题,确实已需人类关注。
一、人口、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关系的总体分析
人口、资源、环境、发展的关系实质上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为了比较直观地反映它们的关系,笔者建构一个简单的框架图,说明各系统之间的初始关系。
人口、资源、环境既相互依存、又相互矛盾、相互制约,成为一个大系统、一个整体,整个大系统又由人类子系统和自然子系统构成。丰富优化作用而这三者都与可持续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资源是可持续发展的起点和条件;人口是总体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境则是可持续发展的终点和目标。人口、资源、环境,只要有一方出现非良性现象,就会破坏发展的基础,从而造成环境恶化和混乱,成为一个恶性循环圈。因而,要可持续发展,需要彼此之间的协调配合,对每一方面都需进行调整优化。
二、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关系的个别具体分析
1、人口
人口与环境的关系,是当前世界共同关注的热门话题。当今许多科学家认为,全球人口对于环境的压力已经达到了自然界所能承载能力的极限。比如印度2011年普查人口所得数量已超过12亿,年增长率为17.6%,这相对于仅十来年前的5.6亿人口,已夸张惊人。有限的国土面积几乎已经在超负荷运作中,压力骤增。这样的危机背景下,人口对于发展的作用毋庸置疑是不容小视的。
因此,对于人口数量的调控,田雪原教授提出全方位适度人口论”,笔者认为十分合理。他将其定义为:相对于一定历史条件下的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发展来说,人口数量是适当的,质量是稳步提高的,结构是比较合理的,即能够促进人口与其他发展因素协调发展的人口2。可以说,适宜的人口增长率和规模、优良的人口素质、合理的人口结构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备人口条件。
2、资源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一切有价值的物质,即为资源。资源可以分为自然资源与社会资源。自然资源可分为再生性资源、非再生性资源以及恒定性资源本文由收集整理三种。对于土地、森林等再生性资源,可以重复使用,通过人工修整、营造使之再生;但若再生的速度赶不上人口增长和经济增长的需要,便会产生资源短缺。亦即,我们索取资源的数量和速度要有一定的限度,即不能超过资源本身或其替代品的再生或更替速度。另外,对于非再生性资源,使用数量有限,用去的量失而不能复得。那么,做一个简单的加法,可再生资源的短缺加上非再生资源的不可再生,总体来说,地球上的自然资源是处于稀缺状态的,而可持续发展则是无可选择的必须建立在稀缺自然资源基础之上。(对于社会资源利用,取决于不同国家发展国情,此处在所不论。)
无论是自然资源还是社会资源,在当今社会,都处于稀缺状态。而同时,人的需求却有无限性。从而,形成了资源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尖锐矛盾。这里不得不提到田雪原教授提出的加权效应”。联合国的一项统计表明,1960—1985年世界人口由30亿增加到48亿,增长60%;同期世界能源消耗增长130%,倍加于人口增长最主要的原因,便是人均能源消耗增长45%的加权效应”所致。因此,不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资源终将难以为继。
3、环境
在《寂静的春天》开篇,卡森便描绘了一个美国小镇遭受ddt污染的可怕情景。她意图通过这个描写来竟是人们不断增强的环境危机。卡森认为,与核战争灭绝人类的可能性一样,人类整个生存环境的污染也是我们这个时代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一百多年前,恩格斯也曾经发出忠告,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环境无疑关乎着人类的生死存亡,而若是其恶化,后果不堪设想。
世界卫生组织于1997年进行的一项研究估计,环境因素占全球疾病总负担的23%,换言之,全球23%的疾病起因可以归咎于环境原因。工业化20世纪的世纪病”哮喘病,每年可导致400万人死亡,并且是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主要原因3。无数事例证明着,环境的恶化,可以说是人类所无法承受的灾难。近些年的非典、急性肠炎、疯牛病、核辐射等等,无不与环境恶化相关联。
由此看来,环境影响着人类的健康生活,进而影响着人口的繁殖增长,并宏观的作用于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
三、人口资源环境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策略构想
1、控制人口数量,完善人口结构调整。
对于人口数量不断增长的控制措施主要采用优生优育的宏观举措,同时也能为人口质量奠定良好的自然和物质基础。对于我国这类的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人口数量膨胀、人口素质较低的情况,宜从教育现状出发,不断完善教育体制改革,并同时贯彻实施计划生育”政策。而对于有些发达国家,人口较少、人均素质较高的情况,宜鼓励生育,同时控制外来人口数量,建立完善人口结构。
2、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并重。
对于资源的合理保护,首先要分析造成资源环境恶化的有关因素,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实现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开发的双向发展。对于不同类别的资源,采取不同措施应对。如恒定资源类,只需控制其使用不污染环境即可。而对于可再生性和非可再生性资源,尤其是非可再生性资源,应限制开发,最小限度使用,发挥最大利用效益。
3、结合不同国家国情,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可持续发展的状态,不论对于哪一个国家,都是其所追求的最终目标。笔者前已论述,当人口、资源、环境符合良心循环圈时,便可达到最佳发展状态。把人口、资源、环境、发展想协调而建成一个自组织系统,需要尽量减少彼此的摩擦和矛盾,降低由此带来的损失和代价。可建立相应评估体系等,研究诸如资源环境的最佳人口承载力问题、经济适度人口问题等,以谋求可持续发展。
结语
人口资源环境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之间可以说是一个系统的整体,内在的各种因素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对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开发需要控制人口数量,完善人口结构调整入手,实现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并重,从而推进发展,以达到可持续的状态。
注释:
1.雷切尔.卡森《寂静的春天》[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
2.中国人口学会常务副会长田雪原《人口、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宏观决策选择》,载《小城镇建设》,2001.6,第14页。
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现状范文篇9
关键词:智能电网;现状;环境;管理
中图分类号:U665.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前言
当前,生态环境不断恶化,气候日趋变暖,人类生存环境日趋恶劣,不可再生能源急剧减少、环境污染严重等的压力下,提高能源利用率、发展可再生能源,实现绿色发电、节能减排,构建低碳社会,形成经济、能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各国能源技术研究、发展的核心战略。智能电网技术的应用能够最大限度利用清洁能源、降低电力消耗,实现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的目标,成为公认的下一代电网发展趋势。
由于各国国情及资源分布不同,智能电网发展的方向和侧重点也不尽相同。当前,国际上对智能电网尚未达成统一而明确的定义,但核心内容和目标是一致的:智能电网是建立在集成的、高速双向通信网络的基础上,充分融合信息、数字等技术,通过先进的传感和测量技术、先进的设备技术、先进的控制方法以及先进的决策支持系统技术的应用,与现有的电网基础设施高度集成而形成的一种新型现代化电网。普遍的认识是:智能电网不仅服务于大电网,而且服务于电力终端用户,其建设的最终目标是节能减排、利用新能源、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并大大改变人们未来的生活。
1、国外智能电网的发展现状
1.1美国智能电网研发现状
2008年4月,美国科罗拉多州的波尔得(Boulder)建成全美第一个完整的智能电网系统。波尔得市的用电家庭可通过智能电表了解即时电价,据此及个人生活习惯
安排日常用电,并能优先选择使用个人安装的风电或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电力供应商则可通过系统收集并统计城市家庭的用电情况和需求,实现电力供应的统一安排。2009年1月,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了《TheAmericanReinvestmentandRecoveryPlan》,计划改造超过3000英里电网线路,为4000万户美国家庭安装智能电表,同时启动清洁能源融资计划,为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发展提供资金。
1.2日本智能电网研发现状
日本的电网基础设施条件较为完善,自动化水平较高,但能源资源短缺,故其智能电网发展核心在于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及电网联动研究。在“智能电网是国家战略核心”的思想指导下,日本政府提出,到2022年,全国能源消耗中的10%需来自可再生能源。
1.3澳大利亚建造智能电网
澳大利亚的智能电网主要由政府主导,发展重点在于加强可再生能源利用及能量利用效率的提高。2009年8月,澳大利亚议会通过了可再生能源法案,规定到2022年,全国20%的电力消耗需来自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超过其目前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2倍。2010年6月,澳大利亚政府选择EnergyAustralia公司在新南威尔士州开始“智能电网,智能城市”的验证试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智能电表、智能家庭、配网传感器、储能装置、电动汽车充放电站等,并投入了1亿澳元的扶持资金。
2010年,以英法德为代表的欧洲北海国家正式拟定了联手打造可再生能源超级电网计划:在未来10年内建立一套横贯欧洲大陆的高压直流电网,将苏格兰、比利时和丹麦的风力发电、德国的太阳能电池板与挪威的水电站连成一片,以充分发挥不同特性电源间的互补优势;还可接入北非的太阳能电场,加强欧洲大陆的电力供给,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国内智能电网研发和建设现状
我国虽然尚未出台智能电网的研发具体实施规划,但国内两大电网公司已大力推行智能电网研发和建设工作。
2.1智能电网也是中国电网实现现代化的必经之路和发展核心。与欧美等国家“分散开发、就地消纳”的发展模式不同,由于我国地区能源分布和使用情况极不平衡,在进行大规模清洁能源开发和利用过程中,需要依托高电压等级输电网,实行大规模远距离输送,将多种清洁能源进行优化配置和协调发展,提高清洁能源消纳能力,促进能源消费结构的优化。因此,除了发展城市区域型智能电网外,我国迫切需要进行大规模智能电网技术研究和建设,以实现全国范围的能源配置。在2009年5月召开的“2009特高压输电技术国际会议”上,中国国家电网公司提出“坚强智能电网”的概念,并计划于2022年基本建成,正式拉开了中国坚强智能电网的研究与建设序幕。坚强智能电网是以特高压电网为骨干网架、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的坚强网架为基础,以通信信息平台为支撑,具有信息化、自动化、互动化特征,包含电力系统的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和调度各个环节,覆盖所有电压等级,实现“电力流、信息流、业务流”高度一体化融合的现代电网。在开展坚强智能电网基础建设的同时,绿色电力、清洁能源的并网工作也在不断前进中。根据国家能源局《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发展指标,到2015年年底,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100万kW以上,年发电量达到250亿kW·h。
3智能电网发展中的环境管理
智能电网虽已成为公认的下一代电网的发展趋势,但其利用新能源环节可能存在和发生的环境问题却不容忽视。
3.1水电是目前最为重要的、应用最广的可再生能源,一直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且处于优先发展的地位。水电站建成后,对当地其周围区域的气候、水文、水体、地质、土壤以及鱼类生物等都可能造成一定的影响。对此,必需在规划和建设水电项目前,进行长期的生态调查、地质调查以及相关的环境影响分析,综合水利、地质、环保、生态、卫生、经济等学科的技术人员进行客观、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评价,优化设计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消除或减轻水电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问题,实现环境友好发展。
3.2风电是目前除水电外,最成熟、最经济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我国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引导风电产业的发展。但是在利用风力进行发电的过程中,其可能造成的噪声污染需要进行严格的控制,尤其在上海等人口密集地区建设风电场项目时,应尽可能将风机布置在远离居民住宅的地方,通过距离衰减,以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对于生态影响方面,虽然从国内外现有的研究结果来看,风机的架设和运行对其临近区域栖息、觅食的鸟类影响不大,但仍建议加强风电类项目的设计管理,防止风电场项目中建(构)筑物对鸟类的栖息地造成侵占;通过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合理开发,确保风电场区域生态环境的稳定和发展,并坚持开展长期的生态影响观察和研究。
3.3太阳能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发电过程不消耗资源,不排放温室气体,是一种非常典型的绿色能源。但是,光伏发电太阳能电池重要原料多晶硅的生产过程中,却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多晶硅生产的主要副产物四氯化硅不仅是一种对人体有害的高毒物质,而且由于四氯化硅不能自然降解,如果随意倾倒或掩埋,周围一定区域的水土及生态环境将会受到严重污染。对此,应适当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并要求多晶硅生产企业必须确保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不仅如此,企业所在地的环境主管部门还应
在其生产期间坚持监督性的日常检查,确保其不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结语
当前,智能电网的概念已逐渐扩展到智能城市,乃至整个国家的层面上。值得重视的是,在发展智能电网过程中,必需对其各个环节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问题进行关注,完善项目规划和设计前期的调查与评价工作、加强项目运行期的监督管理,真正实现智能电网技术的绿色节能减排特点。
参考文献
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现状范文1篇10
论文摘要:提出了在健康水循环思路指导下的以供需水预测、节制用水、水资源保护为基础的,综合考虑水资源配置的水资源综合规划方法,改变了传统的根据水量需求单纯扩大供水规模的以需定供规划方式。在水资源总量有限的条件下,从依靠技术管理提高用水效率、调整工农业产业结构、降低用水定额、兼顾经济社会用水与生态用水等方面对需水加以控制管理;从一次性水源向再生性水源转变,挖掘供水潜力;对饮用水水源地和一般水体涵养保护、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回用进行全过程管理,实行地表水、地下水统一保护。最后,以北京市新城顺义区为对象进行了区域水资源综合规划。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水资源紧缺问题越来越突出,这就要求对水资源的利用方式应当由以前水厂一用户一排放的单向利用转变为水厂一用户一再生的循环利用,即实现水资源的健康循环,使水资源的社会循环与自然循环能够相互协调。
1水资源规划研究现状
20世纪60年代0年代,人类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模式强调以自我发展为中心,导致河道断流、地下水位下降、植被遭到破坏、生物多样性锐减。人们逐步认识到环境与水资源的内在联系,在进行水资源规划时更多地考虑了水资源、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之间的相互关系。目前国外水资源规划方法主要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将防止生态系统进一步恶化和改善生态系统质量放在最优先的位置,在水资源管理过程中积极地开展水环境质量的改善工作。水资源的规划重点放在控制水资源需求量上,采取多种节水措施,以保证现有水资源发挥最大效益,只有当现有水资源量不足、确实需要增加水资源量时,才考虑开发新的水资源或寻求替代水源(如再生水)。水资源规划的目标则转变为满足现状和将来经济社会开发的适度水资源需求量。同时,在规划过程中应用经济措施和价格手段,以及公众参与的透明规划方式逐渐成为发展趋势。
国内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采取以需定供的水资源规划方法,这种方法隐性认为水资源量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由此也造成了如河道断流、地面沉降、海水入侵、土地盐碱化等不良后果。在2002年以后,全国进行了新一轮的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针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对水资源的迫切需要,进一步查清水资源数量、质量及其时空分布,在维系良好生态系统的基础上实现水资源的供需平衡。
2规划目标及方法
2.1规划目标
健康水循环框架下的区域水资源综合规划应当为区域内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管理提供依据,根据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对水资源的要求,提出水资源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有效保护和综合治理的总体布局及实施方案,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的协调发展,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2规划方法
区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方法的技术路线如图1所示。在传统规划方法——现状调查评价、供需平衡分析、方案比选的基础上,以“健康、循环”为核心进行规划。
“健康”即在规划的全过程中体现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
在需水预测中,除进行生产和生活需水预测外,还应进行生态需水预测,其目标为各个生态系统的健康等级不低于现状,多数能够有所改善。
增加了水资源保护的规划内容,通过水资源污染现状调研及预测,结合保护目标,制定污染源治理及地表水、地下水的保护措施,重点是建立规划区污水收集、处理和回用系统的布局方案。
在建立水资源配置方案集的过程中,应以生态环境保护作为衡量标准之一,去除无法满足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方案。
在规划方案比选过程中,除考虑传统的水资源量和社会经济因素外,还应加入生态环境保护因素,共同进行多目标的优化决策,形成推荐的规划方案。“循环”的核心是规划区内污水的收集、处理、再生和回用。再生水回用应根据需水预测成果分析可应用再生水的项目,确定不同回用目标的水质要求及水量需求,由此确定不同规划水平年再生水厂的规模、工艺、分布和服务范围。
雨水收集利用也是“循环”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也是面源污染治理的有效手段,应在规划区内因地制宜地采用不同雨水收集利用方案。
在健康水循环的框架下,应改变传统“以需定供”的规划理念,通过“节制用水”抑制需水预测中不合理的部分,减少需水量。产业结构调整、节约用水和提高用水效率是节制用水的主要手段。通过对农业及工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控制高耗水行业的发展规模,鼓励耗水量小、利用率高的行业发展;通过节约用水的分析来减少不合理的需水量。
通过上述围绕“健康、循环”而建立的水资源综合规划,将得到由强化节水的需水方案和包含替代水源的供水方案所组成的水资源配置方案集。综合考虑水资源、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等多因素后可得到优化的水资源配置方案。
3应用案例
3.1背景介绍
根据《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顺义区将作为北京市东部的重点发展新城之一,承担主城区疏解出来的部分城市功能,是未来北京东北部城市化发展的核心地区。随着顺义区的快速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将会发生较大变化,进行新的水资源规划,协调水资源、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的相互关系,势在必行。为此,在健康水循环的框架下研究和制定了顺义区的水资源综合规划,确定了2010年-2030年顺义地区工业、城市及农业的发展规模、结构与用水布局,在综合考虑总体用水和供水方案后,给出了顺义区水资源总体布局方案,对地下水、地表水、污水处理及再生水等各种供水利用方式进行了规划,同时也对工业、农业、生活、生态的用水来源进行了规划,满足了顺义地区对水资源的需求。
3.2相关规划成果
①需水预测及节制用水
在生产需水预测过程中,考虑了顺义区经济产业结构调整,限制了高耗水行业的发展,合理抑制了需水量。
生态需水预测的目标是各生态系统的健康等级不低于现状,尤其是重点保护地区。生态需水预测分别讨论了河流、林地、湿地、城区绿地、城镇景观水体的生态需水。通过计算给出了顺义区的生态需水量及参与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的水量。
节制用水除应用产业结构调整手段外,还对工业、农业和生活的用水节水进行了调查,制定了工业、农业和生活的节水标准与指标,由此进行了节水潜力计算并给出了可行的节水措施。2030年顺义区工业、农业和生活相对节水潜力如图2所示。
根据生产、生活和生态需水的预测及节制用水分析汇总得到基本方案与强化节水方案下的顺义区需水量(如图3所示)。
②水资源保护
首先,结合水功能区划及现状水质,确定了地表水分阶段保护目标,并计算了相应的纳污能力。根据对污染源现状的调研,进行了污水及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和预测。由此制定了相应时期污水处理厂的布局、规模及处理深度方案。
其次,从工业、城镇生活、畜禽养殖污染源治理和水环境监测、综合整治等方面对地表水资源保护策略进行了规划;由开采量和主要污染物因子控制提出了地下水资源保护对策。
③供水预测
根据顺义区的水资源调查评价,预测了不同规划年顺义区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可供水量,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给出了雨水集蓄利用方案。
在污水集中处理处置方案的基础上,对再生水用途及回用潜力进行了分析,主要回用于生态用水,同时兼顾农业、工业及市政杂用用水。
④水资源总体布局
由需水预测、节制用水、水资源保护及供水预测的研究成果,给出了顺义地区的6个水资源配置方案,综合水资源量、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等指标,经过供需平衡分析以及不同方案的比选,给出了推荐的水资源配置方案,并形成了水资源的总体布局(见图4)。
⑤规划实施的效果评价
通过综合评价给出了水资源综合规划的推荐方案,该方案实施后,顺义区水资源供需不平衡的情况将逐渐得到缓解,地下水储量亏损、地表水生态环境恶化等情况将逐渐恢复,最终形成水资源与社会、经济、生态环境之间的和谐关系。
规划实施后,将集中力度实施水资源保护方案,其中包括城镇污水集中治理工程、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以及地下水源保护工程等,以上工程实施后顺义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将有很大改观,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目标要求,地表水因水质原因而无水可用的状况会彻底改变,地表水环境安全得到保障。除此之外,地下水也将逐步得到回补,水质也将有所保证。
4结论
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现状范文篇11
关键词:生物质生物质电厂秸秆收集
一、生物质能源概述
生物质能是动植物和微生物通过光合作用形成的。它归根结底还是太阳能的一种表现形式。因此从理论上讲这种能量和太阳能一样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并且可以再生。生物质能目前在国内外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利用,并且将逐步发展壮大下去。生物质是全球的第四大能源,前三个能源分别为炭、石油和天然气。而生物质能的燃料主要包括有小麦、玉米、棉花和高粱等农作物的秸秆,也有的用木材加工的废料。生物质是可再生能源,这种能源既环保又很清洁。虽然生物质在地球上的总量是很多的,分布也非常广泛,但得到利用的却很少很少,具有着非常大的潜力。
生物质能源中的碳和硫含量是很少的,因此燃烧产生的有害气体也是很少的,并且由于生物质在生长中也会吸收很多二氧化碳,因此不会影响温室效应的加剧。生物质能源的另一个重大好处便是方便运输和储存,由于一般的可再生能源例如风能和太阳能等都是不可运输不便存储的。生物质能中所占比例最大的要数农作物的秸秆了,我国农作物秸秆资源是非常丰富的。不过虽然丰富,但农作物秸秆却也有着储运不方便、资源分散、和能源密度低等缺点。由于这些缺点导致到目前为止利用率依旧不高。
二、目前国内外生物质电厂发展状况
目前世界上都在竭力将生物质能源运用到各个领域中,其中非常成功的领域要数生物质发电技术了,以高效直燃形式发电,以这种方式用于电厂的技术在国外已经非常成熟了。由丹麦率先提出了农林生物质进行高效直燃发电技术,并且提出后立刻被联合国列为了重点项目。虽然我国的生物质发电才起步不久,不过也已经有一些以生物质发电为主的电厂相继建成并且投入使用了。
1.国外生物质秸秆发电现状
发达国家一直竭力于开发可再生能源,其中丹麦国家的BWE公司率先研发了生物质发电技术,并且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功..到目前为止,丹麦全国已经有将近140家的秸秆发电厂了。这种发电技术为丹麦国家带来了非常高的收益,也使得丹麦的石油年消费量下降了好多。随着丹麦国家的成功案例,使得接下来荷兰等欧洲国家相继开始投入到生物质发电研究中。
2.国内生物质秸秆发电现状
我国是农业发展大国,秸秆的资源可以说是非常丰富的,如果不能很好的利用的话就实在太可惜了。目前农民都把大部分的秸秆直接在田里燃烧掉,这样是非常浪费资源的,同时对于环境的污染也是不容忽视的。如果这些秸秆资源都能够投入使用的话,结果一定很不一样,农民既可以得到另一份的收入,也可以为生物质发电厂提供更多的能源,同时对于环境的保护也是有一定的影响的。
我国是从2003年开始有生物质发电厂项目的。截止到2007年底,一项不完全统计显示我国已经批准有87个生物质发电项目,总的装机容量也是达到了220万千瓦,示范项目地点总体分布于我国的北部,例如山东、黑龙江、辽宁、吉林、新疆等等。但我国的生物质秸秆发电却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导致我国的生物质发电技术难以以更快的速度发展壮大。首先是秸秆收购上存在着相应的困难。由于秸秆收集的劳动量是很大的,因此很多农民选择进城打工获取更高的收益,有的在厂地周边的人又本身生活很富裕,也不在乎收秸秆的一点收入。现如今农民选择的收割方式也是非常不利于秸秆收集的,农民基本上都是直接取走玉米,将秸秆留在原地。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运输方面很困难,秸秆本身是很轻的,体积又非常大,因此非常不利于长距离的运输。同时生物质发电电厂的投资量都是非常大的,设备基本上都需要进口,基本上生物质发电厂都处于亏本状态。
我国发展生物质电厂是非常必要的,因为首先我国的生物质能源的资源是非常丰富的,我国的农作物秸秆大约有3亿顿可以作为燃料,加上其他生物质资源如林木废弃物等大约有6亿吨的生物质可以作为燃料使用,这个总量可以说是非常大的。发展生物质能同时也起到了保护环境的作用,我国由于燃烧秸秆等造成的环境污染还是非常严重的,将秸秆进行统一收集统一处理是一个非常好的环保手段。另一方面农民也可以因此而获得更高的收益。
三、生物质电厂燃料秸秆收集情况
由于燃料的难以供应,导致我国的很多生物质电厂都面临着亏损状态,甚至面临着破产的困境。生物质发电厂一直以来是那么的受众人恩宠,但现如今却全部亏损,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秸秆的收集状况非常困难。
生物质电厂找不到秸秆资源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秸秆的收集非常难,很多发电厂都不得不使用树皮、木屑等作为替代原料。一家生物质发电厂的负责人指出,按原先的计划,他们需要用30多万吨的秸秆作为燃料用于发电,现如今却只有五分之一。他们只好通过其他燃料代替,例如一些树皮、稻壳等等,可谓是“生活非常艰难”。
据相关部门的了解,生物质发电厂的收购费用已经占据了生产成本的百分之八十左右,可谓基本上都放在了燃料的收集上。许多专家认为,政府应该考虑到秸秆的利用情况,使规划布局变得更加合理,并且提出相应方案对生物质发电厂给予相应的扶持和帮助。这样我们的生物质电厂才能发展的更加好。
总的来说,随着地球上能源的逐渐短缺,生物质能源这种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是势在必行的,一个国家要想持续发展,一定到想办法利用起生物质能源来。生物质发电厂现如今处在了非常艰难的时刻,希望能够通过政府和社会解决秸秆收集难的问题,帮助生物质电厂不断发展壮大下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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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现状范文篇12
关键词: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制绿色电力证书推行实施对策建议
我国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2009年底我国承诺,到2022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左右。2014年6月,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强调,要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可再生能源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其中2015年底全国水电装机容量3.2亿千瓦,占全球四分之一、世界排名第一;风电装机高速发展,2012年6月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风电装机大国;2015年底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4318万千瓦,超越德国成为全球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最大的国家。与此同时,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电力消纳技术以及输配售电机制等发展却没有跟上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的步伐,导致了越来越严重的“弃风弃光”问题。以风电为例,2015年全国弃风损失电量创下新高,达339亿千瓦时①,2010―2015年因弃风造成的电量损失达998亿千瓦时,接近于三峡与葛洲坝两座水电站2015年发电量之和,造成电费直接损失539亿元。能否解决好弃风弃光问题,既是电改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电改成败的标志,更是能源革命能否成功的关键。
一、我国现行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配套消纳措施
国际上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主要有配额制(RPS)、强制购买(Feed-inLaw)、竞争性招标制(NFFO)、绿色证书(GCS)和特许经营(Concession)等。我国实施的是强制入网制度(即Feed-inLaw)和分类上网电价与费用分摊制度。2007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中明确提出,为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将采取强制性市场份额等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确立为一项基本法律要求。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实施新能源配额制,落实新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虽然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和有关规章制度,应该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给予全额保障性收购,但目前许多地方出现严重的弃水、弃风、弃光现象及各地大干快上煤电项目的趋势表明,非化石能源目标的实现还有许多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待解决,这表明了法律没有得到有效执行,表明了风电、光电与煤电等常规电源之间存在激烈博弈,反映了电价补贴缺口、相关政策不够完善等问题。为此,我们必须结合能源发展形势和电力体制改革进程,运用量化考核指标及具体抓手,进行可再生能源政策和机制创新。
二、推行发电配额和绿证交易制度的必要性和必然性
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关注各方利益,充分调动各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才能使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可再生能源配额制(RenewablePortfolioStandard,RPS)是政府为培育可再生能源市场、使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一个有保障的最低水平而采用的强制性政策手段,其概念最初在上世纪90年代由美国风能协会在加利福尼亚公共设施委员会的电力体制改革项目中提出,随后这项政策以各种形式被传播到多个国家。2001年,可再生能源配额制为澳大利亚在全球范围内首先正式运行,近年来在世界许多国家的能源政策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同时,根据国外相关经验,单纯依靠政府监督实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难以有效解决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积极性问题。在实施过程中引入绿色证书交易,让电力企业既可以自己生产绿色电力,也可以绿色证书市场上购得缺额部分余量完成配额任务,视两者成本优越性进行裁量和搭配,使电力企业寻到一条成本更低的途径来完成配额任务。过程中,具有优势的可再生能源企业专业化生产绿色电力,传统电力企业基于开辟新生产线的风险和成本考量宁愿从新能源企业购买绿证,这就实现了绿色电力生产的集约化、规模化,优化了可再生能源电力资源的配置,有利于可再生能源配额目标的顺利实现。为此,绿色证书交易已成为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核心要素。
(一)发电配额和绿证交易制度更有利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的实现
我国现行的强制入网制度和分类上网电价与费用分摊制度虽然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电力销售的问题,但是没有对发电企业的电力生产量作出要求,这一方面不利于总量目标的实现,因为发电企业并不一定将完成强制性的总量目标作为其生产义务;另一方面,政府制定的保护性电价会造成发电企业怠于提高生产效率,缺乏降低生产成本的动力,不利于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配额制是以数量和市场为基础的政策制度,包括强制性的、量化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目标和奖惩机制来保证新能源发电总量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克服现行政策的弊端,因此,推行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是十分必要的。
(二)发电配额和绿证交易制度对传统化石能源具有更好的抑制作用
在我国,在传统化石能源中,煤炭探明储量和技术可开采量相比于其他能源品种具有明显优势。近一年多来,由于煤炭价格持续下降,发电企业投资煤电热情高涨,煤电装机仍创历史新高,2015年新增煤电装机超过5000万千瓦,且有超过3亿千瓦的煤电处于在建、核准或前期工作状态,加剧了各类电源之间,尤其是煤电与可再生能源之间直接争夺当前的利益空间和未来的发展空间。研究表明,FIL政策(强制入网制度)下,政府给予了可再生能能源电力一个高于市场价格的补贴价格,这使得可再生能源电力产量迅速增加,但化石能源电力产量并未得到有效抑制;而在RPS政策(配额制)下,政府规定了可再生能源电力与化石能源电力的一个最低比例,企业在生产决策时既可以提高可再生能源产量,亦可以降低化石能源产量,此时对化石能源的抑制效应要显著的大于FIL政策下的抑制效应②。
(三)发电配额和绿证交易制度更有利于调动市场积极性
现行的强制入网制度和分类上网电价与费用分摊制度要求电力公司以政府规定的价格购买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生产的电力,体现了政府计划性,行政手段色彩明显;而配额制有助于实现可再生能源由固定电价支持政策向政府政策与市场机制共同作用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由于强制上网制度下的电价是由政府规定的固定的价格,就导致政府定价与实际成本格和应有市场价格有脱节的可能性,无法保证发电成本最低,对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市场竞争力的培育是有害无益的。同时,可再生能源固定电价与煤电市场价的差额,一方面通过电力消费力转嫁一部分,剩余的必须由输电供电商的进行财务对冲,利润必然受到影响。发电配额和绿证交易制度的推行,让可再生能源电力以现货市场价格出售,但可获得政府补贴、绿色证书销售收益,既可以促使可再生能源降低生产成本,也让输电供电企业可以通过市场手段完成配额任务,有助于提高履行配额义务的积极性。
三、发电配额和绿证交易制度实施的对策建议
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就已经开始研究可再生能源配额制了。2010年3月,国家能源局正式鼓励将配额制制定成管理办法。2012年2月,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制订《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管理办法(讨论稿)》;2013年2月,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征求意见的通知》。在配额制管理办理出台之前,笔者针对其中的若干重要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科学确定可再生能源发展配额的目标水平
目标水平是指目标的具体数量和计算数量的方法,它是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基础,也是配额的基本体现。可再生能源的总量目标是实行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前提,配额制是实现总量目标的手段。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本质上是为了落实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规划目标,鼓励各地积极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实现可再生能源电力规模化开发和有保障消纳。从总目标看,2022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量占比达到15%,是“十三五”期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约束性目标。应以立法形式强制规定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具体指标(数量或比例),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实现国家对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的控制。建立差异化指标分解机制,充分考虑各省市区历史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情况、资源禀赋状况、各地区电力需求状况、经济增长状况、电网约束状况等因素,使可再生能源电力在全国范围内合理分配。
(二)设计多元化、系统性的义务主体
在国外,一般把配额承担主体确定为电网和配电公司,有的是电网企业(如美国大部分州、英国),有的是发电企业(如韩国、我国台湾地区)。从我国国情及现有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出发,应将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发输用各环节的主体纳入配额制责任体系。首先是电网企业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的实施责任主体,承担全额保障性收购义务,同时将保障性收购义务与电网覆盖的省(区、市)经济水平和资源情况挂钩,能够体现公平性原则。其次是为避免电网企业无法获得足够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导致无法完成配额任务,将大型发电投资企业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的配额义务主体。对包括五大发电集团在内的拥有50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装机容量的发电企业提出发电配额要求,设定一个最低比例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再次是为保障所发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得到合理消纳,在充分考虑各地资源禀赋、经济实力、市场消纳能力、电网状况、可再生能源开况等诸多因素的基础上,将各省(区、市)级政府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消费义务的行政主体。
(三)制定考核监督以及奖惩制度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有力的考核奖惩是配额制政策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如果责任主体不履行义务,配额制政策就发挥不了作用。可考虑将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消纳量纳入各省(区、市)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节能减排考核指标和政绩考核体系,并将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完成情况纳入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的考核体系。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应制定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的年度配额指标,并在第二年年初对上一年配额指标完成情况给予公示。各地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可按照当年全国平均供电煤耗水平进行一次能源这算,等量从当地能源消费总量控制额度中扣除,在单位GDP能耗考核中也合理反映当地利用可再生能源对节能的贡献。由国家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监察、统计、审计等部门,以及发改、国资等部门对各省(区、市)、电网企业、电力企业配额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进行相应的奖惩。我国确定惩罚机制时可以参考国外的做法,比如美国的配额制采用几倍于履行成本的罚款。一般来说,对电网、发电企业的经济惩罚只基于未完成量设定,数量上以预期履行成本的2至5倍为宜。
注:
①相关数据来自国家能源局官方网站。
②孙鹏,李世杰.从价规制与从量规制孰优孰劣?――基于可再生能源产业上网价格政策与配额制的比较研究[J].财经论丛,2015,(11):10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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