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消防安全范例(12篇)
农贸市场消防安全范文篇1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关注焦点,它不仅关系到大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关系到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大局稳定,甚至关系到政府信誉和区域形象。而随着大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动物类农产品的消费量占居民整体食品消费量的比例也逐年加大,且我国动物类农产品的产销模式仍是复杂多样,因此本文重点针对动物类农产品,就顺德区农贸市场的食品质量安全展开危害因素分析,并结合顺德有关体制展开监管对策探讨。
1顺德居民的动物类农产品来源及消费渠道分析
目前顺德地区的常住人口达200多万,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一方面是城市化规划及环保规划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本土动物性农产品的产能及产量,另一方面是人口的增长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动物类农产品的品种、质量及数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双重影响下,顺德本土现时出产的动物类农产品已不能满足辖内居民的日常需求,单以猪肉供应为例,顺德本土养殖场年上市生猪40万头,而顺德居民年消费生猪110万头以上,由此可见,顺德居民的动物类农产品大部分需要从顺德以外的地区输入,其产地及来源相对复杂。
就消费渠道分析,顺德居民日常食品采购或消费主要集中在农贸市场、超市、酒楼食肆等场所。据调查,目前顺德十个镇街正式在册登记的农贸市场共228家(其中包括鲜活农产品批发场3家),有较丰富鲜活农产品供应的综合型超市40家,餐饮单位6828家。结合居民的传统消费观念及消费习惯分析,顺德居民日常的食品消费渠道主要集中在农贸市场上,价格便宜、地点便利、商品新鲜、品种丰富”是农贸市场相比超市及餐饮店更吸引居民的重要因素,而且,餐饮单位的主要食品进货渠道很大程度上也依赖于本地农贸市场。因此,农贸市场”环节是顺德动物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个重要战场”。
2顺德农贸市场食品及农产品本文由收集整理质量安全的保障体系概况
2.1主管部门及协调机制早于2003年,顺德区就已开始试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农贸市场的蔬菜、生猪、水产、家禽等四大类农产品的质量监管工作得到较有效实施。2009年底顺德推行大部制后,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三个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以及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一并纳入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顺德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设于该局,食安委成员部门包括:区经济促进局(含初级农产品的生产监管职能),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含保健食品监管职能),顺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含食品进出口环节监管职能),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含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职能)。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分工明确,在区食安委的综合协调下,相互配合,相互衔接,形成统一的监管体系。
2.2队伍保障力量
2.2.1农产品检测队伍目前,顺德区内设有农产品质量安全三级检测体系,该体系以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技术核心主体,以镇(街道)农产品检测站及动物防疫检疫站为骨干依托,以村居、市场等基层速度测点为辐射基点,以区农检中心流动监测中巴车为有益补充。目前该网络体系包含区级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1个,区级农产品流动监测中巴车1辆,镇(街道)级农产品检测站点10个,生猪瘦肉精”速测站点11个,村级及基层农产品速测点326个。该体系构建的监控网有效覆盖了顺德各农贸市场(含农产品批发场)、屠场等流通领域,同时亦覆盖了本地生产源头的种养场地,该体系主要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等项目监测,有力保障了辖区内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当中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各镇街动物防疫检疫站人员还担负区内动物防疫检疫职能,为防范控制食源性人畜共患病提供了有力保障。
2.2.2其他食品检测队伍顺德区内还有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顺德分中心以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两大机构,前者能承担食品以及饲料中营养成分、添加剂、转基因成分、微生物、违禁化学品、二噁英等的检测任务,后者能承担食物中毒事件鉴定及生物毒素、寄生虫鉴定等检测任务,该两大中心为更全面的监控前文提及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需关注的各大危害因素提供了有力支援。
2.2.3执法力量涉及农贸市场食品质量安全执法的案件,主要由区市场安全监管局执法队及各镇街市场安全监管分局执行,当食品案件兼有涉及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情况时,由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及其各镇街分局联合执法。
3农贸市场动物类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因素概述
主要可分为以下四大类能引发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危害因素。
3.1有毒化学物质污染
3.1.1农药残留:主要包括有机氯及有机磷农药残留(如用于鱼干或腊肉的防虫)。
3.1.2兽药残留:主要包括各类兽用抗生素类药物(如氯霉素、四环素等)、激素类药物(如瘦肉精”、雌激素等)。
3.1.3工业或环境污染物残留:主要包括重金属残留(铅、汞、镉等)、砷及其化合物(如吡霜)、二噁英、多氯联苯(来源于废旧变压器或电容器)、放射性物质(锶-90、碘-131、铯-137等)等。
3.1.4违规添加剂污染或掺假:是指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误用、超量使用食品添甚至掺假等引起的食品污染,常见污染因子有亚硝酸盐、孔雀石绿、苏丹红、甲醇(工业酒精)、甲醛、吊白块、三聚氰胺、硼砂、硫磺、色素、增白剂、防腐剂、甜蜜素、尿素、罂粟壳等。
3.1.5加工性动物类农产品的包装容器或包装物溶出污染:塑料包装常见溶出污染物包括苯乙烯、氯乙烯(常见于塑料薄膜)、塑化剂(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等;橡胶包装常见溶出污染物包括丙烯腈、硫化促进剂、防老化剂等;陶瓷包装常见溶出物包括金属颜料(如硫镉、氧化铬、硝酸锰等)、釉料(铅、镉、锑等);包装纸常见溶出物包括荧光增白剂、化学污染物(常存在于废品纸中)、多环芳烃(多见于浸蜡包装
纸中)、油墨(多见于包装印刷中)。
3.1.6生物毒素污染:动物性毒素主要包括雪卡鱼毒素(多见于深海鱼)、鲭鱼毒素(多见于金枪鱼和竹荚鱼)、贝类毒素、河豚鱼毒素、甲状腺激素(多存在于牲畜甲状腺)、麻痹毒素(多存在于狗、海狗的肝组织中)。
3.2致病细菌、真菌污染主要是指各类致病菌、真菌及其毒素对食物的污染,较典型的致病微生物有沙门氏菌、霍乱弧菌、大肠杆菌、链球菌、志贺氏菌、结肠弯曲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肉毒杆菌、布鲁氏菌等;较典型的微生物毒素有黄曲霉毒素、杂色曲霉毒素、肉毒杆菌毒素等。
3.3病毒污染、人畜共患病污染
3.3.1病毒性胃肠炎污染:该类中,目前发现的能够以动物类农产品为传播载体的病毒主要包括轮状病毒、星状病毒、诺沃克类病毒、腺病毒,易引起人的病毒性肠胃炎。
3.3.2病毒性肝炎污染:该类中,以动物类农产品为传播载体的的病毒主要包括甲型肝炎和戊型肝炎病毒。在发达国家或卫生条件较好的地区,由食品引起的病毒性肝炎已变得不太普遍,但在发展国家或卫生条件相对差的地区,依然有较高发病率。
3.3.3人畜共患病污染:主要包括牛海绵状脑病(疯牛病)、结核病(多见于牛)、炭疽、口啼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猪链球菌病等。全世界已证实的人畜共患病约250多种,其中有100多种是公共卫生上重要的疾病,严重地威胁着人畜健康,人体摄入被该类疾病污染的畜禽肉品、内脏或其乳及乳物品后,均有被感染的风险。
3.3.4寄生虫污染:食源性寄生虫病是因进食生的或未经彻底煮熟的含有寄生虫虫卵或幼虫的动物类农产品而感染的一类疾病,严格来说也属人畜共患病类污染,寄生虫污染因子主要包括阿米巴原虫、兰氏贾第鞭毛虫、隐抱子虫、环抱虫(贝氏等抱子球虫)、肉抱子虫、利什曼原虫、弓形虫、吸虫(属于食源性的多见为麝猫后睾吸虫、华枝睾吸虫、肺吸虫、姜片吸虫、异形科吸虫、棘口科吸虫、包虫)、绦虫(多见猪肉绦虫或牛肉绦虫)、囊尾蚴、裂头蚴、钩虫、蛔虫、线虫(多见旋毛虫、异尖线虫病、颚口线虫、管圆线虫)等。
3.4其他潜在污染前文未提及的其他食品污染源归入此类,如食物配伍不当产生的食品污染,有些食品本身无毒,但与其它食品配伍同食时,就会对人体产生一定的毒副作用,例如狗肉配黄鳝、螃蟹配柿子、甲鱼配苋菜、白酒配柿子等。
4农贸市场动物类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因素概述
4.1自由流通对顺德农贸市场动物性农产品安全的隐患多年来,顺德对辖区内食品(包括动物类农产品)安全的投入力度较大,相关职能部门及检测单位对顺德辖内各食品生产单位、生产田头、生产企业或作坊、食品批发场所的监控到位率高且成效显著,来源于该类场所的食品在质量安全上较有保证,从这一角度看,对食品安全市场准入的期望当然是倾向于希望区内各农贸市场内供应的食品都来源于该类顺德有大力监控过的产销场所。但实际上,由于自由贸易、自由流通,只要食品的票证齐全,来自全国各地的食品都能直接进入顺德销售,特别是动物类农产品,多是凭检疫证就可在国内流通,水产品的检疫票证制度暂时也未有全国性的强制执行,加之全国各地对动物类农产品的准出监测力度参差不齐,部分地区滥开、乱开检疫票证的现象也有存在,而前文已提及顺德大部分动物类农产品靠外地输入,这就带来了安全隐患、也增加了安全监测的压力。另一个市场准入期望是:希望外地进入顺德的动物类农产品,先进入顺德的指定监测点或有监测条件的批发场所,经检测后再流向农贸市场,但这种市场准入目前缺乏明确的上位法支持,国内有部分拥有立法权的城市也已在探索这方面的机制,顺德现时未有立法权,因此只能继续强化对农贸市场的监测。
4.2行业自律失灵”加重农贸市场的动物性农产品安全隐患理论上,动物性农产品的安全应由市场及生产者自己解决,如制定行业标准,进行行业自律,建立动物类农产品生产商和供应商的评估机构和信息查阅平台等。但目前国内动物类农产品的小规模生产众多,部分农民或销售者不懂法规甚至是唯利是图、丧失道德、恶性竞争,有些生产者则是出于成本顾虑或是出于技术顾虑而自查自检积极性低,使得动物性农产品产销行业自律失灵”,导致生猪、水产品等质量问题事件频发,因此,在全国动物性农产品产销相对复杂的环境下,政府加强利用各种规制方法或监督抽查等方法对产销行为进行监督、规范和制约是必须的。
5顺德区农贸市场动物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策探讨及建议
5.1基于检测角度的对策探讨及建议
5.1.1对动物类农产品安全状况保持高度警惕,强化监管人员的责任管理顺德对于动物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起步早、起点高,成效显著,但在成绩面前,不能麻痹,应保持高度警惕,并建立风险评估机制。
5.1.2加大经费支持,加大检测力度,扩充检测范围及项目动物类农产品安全监管形势日益严峻,前有瘦肉精”中毒、水产品孔雀石绿”、牛奶三聚氰氨”等质量安全事件,后又相继发生了河南养殖瘦肉精”猪、牛肉膏”造假牛肉、硼砂猪肉等爆炸性事件。设法加大经费支持,在巩固加强现有监测项目的基础上,对照前文提及的农贸市场动物类农产品安全危害因素,结合顺德实际,扩充监测项目,扩大监测范围,提升检测层次,才能更好的确障农贸市场的动物类农产品安全。
5.2基于体系架构角度的对策探讨及建议
5.2.1树立食安委权威,发挥综合协调职能,理顺食品安全机制顺德大部制后,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归属较大部制前明晰,食品安全委员会在食安工作上被赋予的统一组织、综合协调的职能也更明晰,其责任也更重大。在食品安全
问题日趋严峻的形势下,食安委需要树立权威,主动发挥综合协调职能,组织各食安委成员单位共同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在这过程中,如何更好的让食公委各成员单位明晰自身职责任务,需要食安委牵头建立适合顺德实际的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让制度透明化,让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人人都能看、人人看得懂、人人都知道怎么做才是符合规范。
5.2.2建议先以农贸市场为抓手,完善动物类农产品安全监管规制建建议食安委牵头,先以农贸市场(含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抓手,完善该环节的动物类农产品安全规制建设(如市场巡查制度、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制度,动物性产品抽查制度,问题产品追溯、召回、通报退市或销毁处理机制,可疑动物类农产品扣留处置制度,检打联动制度,信息报送及公示制度,重要信息互报共享制度,安全风险预警制度等)。然后以点带面,进一步完善其它类食品安全监管规制,让规制书面化、透明化、细节化。
5.2.3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强化工作责任制食品安全责任重大,监管工作任重道远,建议食安委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交流监管心得、探讨监管动态,制订各阶段专项整治方案及联动方案,坚决抓好监管工作。相关部门需建立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质量追溯和责任查找措施,逐级落实责任,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同时对渎职失职行为要严肃责任追究,确保全区食品质量安全。
5.2.4加强队伍建设及管理,夯实动物类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
5.2.4.1建议食安委牵头,确定顺德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的可持续规划需正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人员配置、队伍福利待遇、硬件投入、体系建设后续投入问题,理顺镇街农产品产地与流通领域的监管问题,建立奖惩机制,充分调动检测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并发挥出真正的监控功效,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5.2.4.2充实农贸市场动物类农产品安全执法装备及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顺德大部制后,大执法体系形成,执法人员面对的执法领域拓宽,其肩负的执法任务更繁重。而顺德区农贸市场经营分散,部分经营人员素质偏低,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执法设备的需求量及增加了执法人员的工作压力,因此,必需充实执法设备及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及案件的反应能力及查处能力,从严执法,从制度上震慑违法分子。
5.2.5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鼓励公众参与安全监管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食品经营者的依法经营意识;公布申诉举报热点,及时曝光农贸市场经销问题动物类农产品的典型案例,震慑违法分子,在农贸市场内设置专栏宣传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名优食品,科学引导消费,增强人民群众对农贸市场消费安全的信心;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举报、揭发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创建和谐安全的顺德农贸市场食品消费环境。
5.3基于流通管理角度的对策及建议
农贸市场消防安全范文篇2
根据省局和市局下发的文件通知要求,为加强中秋、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市场安全监管工作,严防食品、工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结合我街道的工作实际,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排部署情况:
局党组精心统筹部署,要求将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方面、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等几方面作为检查重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检查工作落实到位。
二、检查情况:
(一)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对辖区内三个农贸市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进行指引以及加强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并指引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码申报;开展冷库直接接触人员、产品和环境核酸检测全覆盖工作并落实农贸市场“一人一场”制度;做好对经营进口的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的登记,要求各经营企业负责人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配合各部门检查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截至?月?日,共出动检查人员?人次,已完成人员核酸检测?人,完成抽取冻品产品和环境样品共?份(其中环境样品?份,产品样品?份)
(二)食品安全方面
1、强化食品小作坊监管。对辖区内2家取得登记证的小作坊实施监督检查全覆盖;对花生油等高风险小作坊开展隐患排查,督促食品小作坊加强产品检验;严厉打击无证食品小作坊,已责令3家无证的小作坊停业整改。
2、开展重点品类食品安全检查。对辖区内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等食品经营主体进行检查督导,重点检查湿米粉、节前食品、肉及肉制品类等节假日大宗消费食品的监督检查,查看产品的来源是否合法、产品标签标示是否规范、猪肉及猪肉制品“两证一报告”是否齐全,是否存在销售无合法来源、过期、三无、变质食品等情况。截至?月?日,共检查3家大型超市、3个农贸市场及45家重点品类食品经营企业。
3、加强对特殊食品领域隐患排查。重点检查特殊食品经营企业,查看是否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规定;经营场所是否按要求设置专区及进行消费提示,是否存在非法宣传广告或宣传资料等。截至?月?日,共检查25家药店、30家母婴用品店。
(三)特种设备安全方面
按照特种设备重点时段监督检查方式,结合各项专项整治要求和本地特种设备风险状况,对辖区内21个使用电梯的场所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情况正常。
农贸市场消防安全范文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服务理念,以提升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明晰农贸市场定位,合理规划农贸市场布局,把农贸市场提升发展工作作为一项回应民声、顺应民心和彰显民本的重要举措,把它提高到“稳增长、促转型、保稳定”的高度来认识,逐步实现农贸市场由营利性商业业态向非营利性的社会公益事业方向转变,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二、总体目标
准确把握农贸市场作为社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重要组成部分的功能定位,以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行“两保一稳两化”改造,着力解决市场无主、规范无章、经营无序、管理无为等问题。同时,通过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农贸市场体制改革、硬件改造、业态和管理方式创新。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使农贸市场布局更合理,建立起农贸市场信息公示系统、交易追溯系统和联网监测系统,努力提高农贸市场登记率、达标率和诚信率,实现农贸市场价格公示化、监管信息化、经营诚信化和创建标准化,全面提升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试点示范阶段(2011年)。完成东兴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净菜市场的“两保一稳两化”改造试点,按标准全面完成改造提升任务。
(二)深入推进阶段(2012年)。完成城区和中心镇农贸市场的改造任务,并按标准全面建立市场日常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具体需完成改造的农贸市场为:集贸市场、第二中心菜场、崇福集贸市场、濮院集贸市场、乌镇集贸市场、洲泉集贸市场、大麻集贸市场、屠甸集贸市场、高桥集贸市场。
(三)全面完成阶段(2013年)。全面完成全市登记在册的农贸市场改造任务,并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统一的电子监管平台,实现全市所有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信息联网。
四、主要任务
(一)合理规划市场布局。要科学编制农贸市场布局专项规划,并与城乡商业网点规划相衔接,统筹考虑农贸市场的服务半径、区域辐射及配套设施等因素,合理设置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的区域网点布局,建设批发集散与分销零售良性互动的农副产品供应保障体系,避免无序、重复建设。城镇小区配套的农贸市场,要严格按照城镇规划的要求配足用好摊位面积,严禁挪作他用。
(二)创新投资运营体制。逐步探索建立与农贸市场作为社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重要组成部分的功能定位相适应的投资运营体制。农贸市场投资主体和投资方式的确定,应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其公共服务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国有、集体资本参与投资经营,发挥引导和示范作用。
(三)加快推进硬件改造。以“地不湿、无异味、菜安全、价公道、计量准、可休息”为基本要求,以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标准为目标,对农贸市场进行标准化改造,推行农贸市场在用衡器的“四统一”(统一配备、统一管理、统一检定、统一轮换),进一步改善农贸市场购物环境。
(四)加快推进软件升级。以“价公示、可追溯、联成网”为基本要求,普遍建立农贸市场信息公告系统,运用电子信息技术及时公布农副产品供应、价格、检测结果等公共服务信息;普遍建立交易追溯系统,对上市农副产品实行全程追溯管理,逐步实现农副产品的全索证、全备案;普遍建立联网监测系统,对农贸市场主要农副产品供应、价格和食品安全进行监测,并实现监测信息的区域联网共享。
(五)积极鼓励业态创新。支持农贸市场与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等建立产销对接机制,探索建立直供直销、连锁配送、“订单提货式”、“菜单配菜式”、净菜销售等模式,实现服务的优质化、个性化和便捷化。
(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对农贸市场经营者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督促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购销台账、质量承诺等制度;强制落实快速定性检测制度,完善快速定性检测体系,全面建立农贸市场检测室,增添检测设备,增加检测项目,提高检测频率,公开检测结果,并将检测情况录入电子信息系统,实现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的实时监管;落实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市场经营户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市场投资者、监管者要承担相关责任,对检测不合格的农副产品要及时销毁,对屡次发现销售质量不合格农副产品的经营户要清退出场。
(七)加强供求与价格预警。大型农贸市场要逐步建立主要农副产品供求和价格监测体系,实时监控和公布农副产品供求状况和价格水平;逐步建立农副产品供需调节和价格预警应急机制,必要时可通过组织抛售储备,实施价格临时干预等形式,平抑重要农副产品销售价格;严厉打击恶意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违法经营行为,保持农副产品价格的总体稳定。
(八)强化信用评价监管。积极推进农贸市场经营户信用评价、计量诚信和分类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记录,公示信用分类结果,实施信用激励与惩戒,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为契机,借助星级市场、诚信市场和文明集市创建等有效载体,打造一批合法经营、诚信经商和文明示范经营户,构建起以品牌市场、品格商户、品质商品为核心的农贸市场商业文明。
(九)落实社会管理责任。对国有控股的农贸市场,要逐步降低和减免摊位费,并在与经营户签订租赁合同中明确提出平价条款;农贸市场规划用地不得改变用途;市场摊位的产权不得出售;市场举办者不再举办市场时,只能按股权或整体转让,不得将市场摊位和营业房分割转让;市场举办者要预留市场维护发展资金和市场物业管理基金,以确保市场可持续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农贸市场集民生性、公益性和社会性于一体,是城乡居民“菜篮子”供应的主渠道,是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的重要载体,是事关群众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指数的风向标,是考量政府执政能力、公共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准,更是展示文明城市形象的示范窗口。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发展工作列入政府实事工程,制定有力措施,加大对该项工作的指导、督导和检查,建立奖惩制度,确保全市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按计划如期完成。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工商局、经贸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宣传部、发改局(物价局)、经贸局、公安局、财政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农经局、卫生局、环保局、城管执法局、国企办、供销总社、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和督促全市农贸市场按规划实施建设与改造;制定农贸市场建设与改造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会同市有关部门协调建设与改造期间相关工作;制定全市农贸市场建设与改造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落实市级补贴资金到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对本辖区农贸市场建设与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责任主体,各农贸市场举办方为具体实施单位,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负责本辖区内农贸市场改造方案制定和日常监督管理。
发改局(物价局):负责指导全市农贸市场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和总体布局;监测分析农贸市场商品的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支持列入市基本公共服务的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并给予政策等方面扶持。负责农贸市场价格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农贸市场相关价费政策、明码标价制度的贯彻执行,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加强农贸市场价格、供求状况监测和预警分析,健全应急和预警机制,做好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急管理。
经贸局:建立农贸市场主要农产品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贯彻落实农贸市场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加强农产品现代配送体系建设;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和推进受国资办委托管理的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改造提升工作。
公安局:打击查处强买强卖等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农贸市场加强内部治安管理,确保良好治安秩序;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消除火灾隐患;督促和指导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级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
财政局(地税局):负责筹措落实支持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资金使用审计和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国土资源局:做好农贸市场用地计划的编制与安排工作,对规划内新建或改造的农贸市场在用地上给予支持,严查农贸市场用地随意改变用途。
规划建设局:督促、指导全市做好农贸市场布局规划;负责审批新建、扩建、迁建农贸市场的选址及地块拆迁事项的协调;指导全市农贸市场供排水、节水、绿化、市容、环卫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安全运营和管理;督促、指导农贸市场做好公共环境卫生设施配备。
农经局: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贸市场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管与监测;组织实施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负责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规范用标的监督管理;保障主要农产品供应,做好本地优质农产品优先进入农贸市场的指导、推进工作,预测并农产品供求情况等经济信息。
卫生局:负责农贸市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做好农贸市场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理。
环保局:负责对农贸市场新(拆)建或改造的环境评价报告审批,负责农贸市场环境污染防治监管。
城管执法局:负责农贸市场环境治理,依法取缔场外非法占道设摊等经营行为;协调其它相关部门做好市场改造期间临时过渡市场秩序管理。
国企办: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和猪肉供应保障。
供销总社: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贸市场对接,积极探索农产品流通新模式,负责加强和推进由本社举办的农贸市场的管理和改造提升工作。
工商局:牵头、协调、指导、组织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负责市场登记发证的审查审批;组织开展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活动;承担农贸市场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农贸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等工作。
质监局:监督管理农贸市场计量工作,对农贸市场在用衡器实行“四统一”;做好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工作,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统一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农贸市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履行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在条件成熟时,成立市农贸市场行业协会,参与全市农贸市场建设与改造工作的规划、实施和监督,并通过行业自律,提高全市农贸市场的层次和水平。
(四)完善配套政策。市财政应积极筹措落实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农贸市场配套设施改造、食品安全检测设备添置、市场监管人员配置、衡器“四统一”和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奖励等。其它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制定的土地供给、降低营业税费、用水用电优惠等扶持政策,以更好地体现农贸市场的公益属性。
具体奖励政策:1.新建农贸市场应视同公建配套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有关规费酌情减免。今后凡新建设农贸市场倡导以国有或集体投资建设为主。新建标准化农贸市场,验收合格后,市财政按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2011年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2.市政府确定的按文明规范农贸市场标准改造的农贸市场,竣工后经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领导小组验收合格,集贸市场、崇福集贸市场、濮院集贸市场,市财政给予80万元补助;第二中心菜场、乌镇集贸市场、洲泉集贸市场、大麻集贸市场、屠甸集贸市场、高桥集贸市场、市河山农贸市场,市同福农贸市场,市财政给予50万元补助;市西门农贸市场、市梧桐街道长乐菜场、市南日集贸市场、市梧桐农贸市场,市财政给予30万元补助。今年试点完成的净菜市场,市财政给予30万元补助。
市场举办者如在农贸市场新建或改造后五年内转让产(股)权或改变用途的,应全额返还财政补贴资金。因市场不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管理职责,致使农贸市场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
农贸市场消防安全范文篇4
现状
加入世贸组织四年多来,我国农产品出口频繁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给我国农业造成了很大损失。据商务部调查,我国有90%的农业及食品出口企业受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影响,每年造成约90亿美元的损失,技术性贸易壁垒给国际贸易造成的障碍占关税等各种壁垒总和的比重,已由原来的20%上升到目前的80%左右。我国出口受阻的产品从蔬菜、水果、茶叶到蜂蜜,进而扩展到畜产品和水产品。其中,欧盟国家对我国出口冻虾、水产品、茶叶、禽肉、果汁等产品设限,美国对禽肉、水产品、蜂蜜等产品设限,日本对我国出口蔬菜、蜂蜜、贝类产品等设限。当前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有四种表现形式:技术性法规和技术标准,标签要求,合格评定程序和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严重限制了我国农产品的外贸出口额。
我国农业总体发展水平不高,出口产品结构落后、档次较低,一些出口农产品在安全和质量方面确实存在问题,容易授人以柄。2002年1月,浙江舟山等地因部分剥虾工人为防治手指发炎而涂搽氯霉素药膏,导致出口欧盟的冻虾中被检出氯霉素残留,引发欧盟决议,对来自我国的氯霉素超标的动物源性食品进行销毁的风波。欧盟以此为由,宣布全面禁止我国的动物性源产品进口,致使我国共有10多亿美元的农产品无法进入欧盟市场。
进入21世纪的短短几年里,日本围绕《食品卫生法》对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的技术法规和标准进行了多次重要的修改,其结果是对进口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的规制越来越严格。以2005年6月第6次修改为例,日本公布了《食品卫生法》中《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简称《肯定列表》)的最终方案。在征求各贸易伙伴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后,于2006年5月29日起正式实施。《肯定列表》涉及对所有农业化学品的管理。在该制度下,对所有农业化学品制定了限量标准。日本有些标准是经过精心设计,专门用来限制特定国家的产品。如2002年7月修改《食品卫生法》就是主要针对中国等国家的冷冻菠菜而实行的,实施《种苗修改法》也是瞄准中国的。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严重削弱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竞争力。
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部分农产品频频受阻于技术性贸易壁垒,其低劳动力成本优势基本被规模小、技术差、质量低、不符合国外有关标准的劣势所抵消,对我国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产生了不利影响。例如,冻鸡曾是我国优势产品,但由于国外对我国冻鸡实行技术性贸易壁垒,不仅出口总量减少,价格也有所下跌。2002年我国冻鸡出口总量减少8万多吨,出口额减少2亿美元,鸡农损失2亿多元,影响了105万人的就业。此外,我国冻兔出口量曾占世界需求的70%,现在只有个别省份还在出口,出口企业已经由过去30多家缩减为3家。鲤鱼、对虾、贝类等水产品出口也相继开始走下坡路。
三、技术性贸易壁垒大幅度提高了我国农产品的出口成本。
我国出口农产品受阻在很多情况下是信息系统不发达、缺乏对进口国各种技术限制的了解所导致的。一方面,企业要获取对方要求的标准、技术法规,只有通过贸易商社索取,常因交涉不利而贻误成交机会,由此造成的交易成本与机会成本也使得企业出口成本增加。另一方面,一些国家的技术标准很苛刻,我国许多企业现有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往往达不到相应的技术要求。如果勉为其难,势必要修改或改变设计、工艺,甚至推迟交货,相应地会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例如,1998年9月11日,美国农业部部长签署了一项新的法令,要求所有来自中国的木质包装和木质铺垫材料须附有中国出入境检验机关出具的证书,否则不能出口到美国,使得包装成本增加将近20%。
四、技术性贸易壁垒对不同农产品、不同地区农业的影响不同,造成农产品类别与农业区域发展不均衡。
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影响波及的农产品中,水、畜、禽产品所受的影响较粮食作物为重。据统计,我国79%的土畜企业受到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另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各省、市的外贸发展影响程度不平衡。分地区调查显示,湖南、贵州等内陆地区因技术水平较低,标准认证、产品认证不完善,受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较重。这些地区接受调查的进出口企业全部认为出口受到了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而福建沿海地区接受调查的进出口企业有68%认为受到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
五、技术性贸易壁垒使我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纠纷增多。
目前,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引发贸易争端的重要领域。在世贸组织争端案例中,有28%是与技术性贸易壁垒有关的。2001年,世界贸易组织收到有关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的通报143件,动植物卫生检验通报772件,其中我国是通报的主要对象。例如,我国双孢蘑菇被美国海关以质量和安全为理由,扣押、索赔、退货达100多批次,我国成为美国技术性贸易壁垒限制进口最多的国家,我国的蔬菜产品也和日本政府发生了多次贸易摩擦。
原因
我国农产品出口受阻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下面主要从国内和国际两方面进行分析。
一、国内方面的原因
首先,我国农产品生产缺乏协调和统一。我国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分散经营方式为主,导致农产品的生产时间、生产品种、质量不能统一,一定程度上是造成我国农产品屡屡受制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最初根源。以家庭为单位自主进行农作物的种植和管理会导致时间上的不同步,这种不同步性在田间管理,特别是病虫害防治上表现得尤为明显。由于缺乏协调和统一,往往造成防治不彻底,从而增加农药喷洒的次数和数量,使我国农产品的农药残存量超标。
其次,我国农产品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建设滞后。农产品的生产者和加工者知识水平较低、素质较差、技术相对落后,难以对产品安全和质量进行科学管理,导致我国农产品的安全和质量标准落后。当前,我国农业生产处于从追求产品数量到追求产品质量和安全的转型阶段,农产品国内标准距欧美发达国家还很远,不能很好地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国际上对农业生产质量的要求。
第三,我国农业生产的外部环境污染严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乡镇工业的发展,“三废”污染和城市排污量日益增加,加上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农药、化肥,致使我国的大气、水质、土地污染不断加剧,危及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例如,浙江省农药和化肥施用量高达18.27公斤/公顷和433公斤/公顷,分别超出了全国农药使用平均水平7.5公斤/公顷和国家制定的225公斤/公顷的安全使用上限。另外,由于“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的存在,农业生产中普遍存在乱用或滥用抗生素、激素、农药等现象,致使出口农产品难以达到发达国家越来越高的质量与安全要求。
第四,我国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不健全。我国现有农产品出口企业大多规模较小,经营品种较单一,对市场、国际市场信息了解常常滞后,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而整个行业也缺乏统一的组织机构从事市场信息的集散,经常是某家企业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后很长一段时间,国内还有很多企业重蹈覆辙。例如,2002年欧盟禁止进口我国的动植物性源产品,我国出口企业由于信息不畅,各自为战,以致接二连三地遭遇退货。天津、黑龙江、辽宁等地出口企业的蜂蜜被退运后仍不知情,依然飞蛾扑火,结果损失惨重。
第五,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体制不完善。目前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通常做法是,先由有进出口权的贸易公司通过收购或者事先签定的订单从农村获得货源,经过加工、包装后再出口到国外。这种体制的弊端在于生产和出口的主体分离,农民和外贸公司的目标利益存在不一致性。这种不一致性加上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往往导致农产品生产和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传递受阻和滞后。现行的“订单农业”虽然一定程度上能约束交易双方,但由于配套的法规不健全,交易双方文化层次上有差异,使双方在签定合约时的地位不对等,遭受损害的往往是农民。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农民隐藏信息,寻求短期利益,甚至在博弈中采取“败德行为”。
二、国际方面的原因
我国农产品出口受阻技术性贸易壁垒除了农业自身的局限性外,还有很多国际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国际社会对保护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的关注与日俱增。近些年来,资源过度开发和生态环境破坏所引起的自然灾害使人们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经济可持续发展成为人类共同追求的目标。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国际上发生了一系列震惊世界的食品污染事件,如肆虐欧洲的二恶英污染畜禽饲料,比利时可口可乐污染,法国的李斯特菌污染熟肉罐头,日本“O-157”和雪印牛奶金葡萄菌污染,横扫欧洲的疯牛病、口蹄疫等,形成严重的食品安全信任危机,许多国家因此而制定了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法规,对进口农产品的质量卫生要求更加苛刻。导致我国农产品出口短期难以适应,甚至因为违反标准与法规而遭到禁运或退货。
其次是各国为保护国内市场实行贸易保护主义。廉价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使我国劳动密集性农产品有极强的价格优势,能够大量进入国际市场。目前,我国农产品中的蔬菜、水果、禽肉、水产品已经得到国外消费者的认可,在国际市场占有一定份额。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WTO各成员利用关税手段保护本国市场与国内同行业的余地已非常小,便纷纷转而采取技术性贸易壁垒这种名正言顺的办法行使贸易保护主义,使技术性贸易壁垒大大增加。有关研究估计,70年代在国际贸易的非关税壁垒中,约有10-30%是技术性贸易壁垒。但90年代以来,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经超过50%。
第三,美、日、欧盟三个技术性贸易壁垒发源地是我国农产品的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
据统计,包括经香港地区的转口贸易在内,我国近75%的出口农产品销往美、日、欧盟等国家或地区。这三大经济实体是绝大多数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的发源地,他们依靠先进的经济和科学技术优势,不断设置新的技术标准,提高农产品的进口门槛,而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地理方向决定了我国不得不直面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威胁。
另外,世贸组织的有关文件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借题发挥”提供了空间。技术性贸易壁垒是一个系统,涵盖的内容庞杂,涉及的文件范围广泛,包括世界贸易组织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中规定的内容,也包括《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协议》、《服务贸易总协定》、《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定》、《农业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等有关环境、农产品的措施与规定。许多世贸组织以外的其他国际公约、国际组织规定的影响国际贸易的技术性措施也都属于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的范围。这些国际性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一方面给发达国家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提供了合法的理由,另一方面也极大地限制了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发展。
第四,国际市场上农产品已趋饱和的形势容易引发技术性贸易壁垒争端。发达国家率先完成了农业现代化并实现了农业规模化机械生产,使全球农产品生产总量迅速增加。由于世界对进口初级农产品的需求一直较为稳定,导致农产品市场趋于饱和。我国出口农产品以传统的低附加值类型为主,属于替代型产品,可代替发达国家自己生产的农产品,容易对进口国家的农产品市场形成冲击。近年来,我国的主要农产品正处于历史上少见的供大于求的阶段,包括棉花在内的部分农产品价格已经低于世界市场,急于扩大对外出口,对市场早已饱和的发达国家造成很大冲击。有鉴于此,我国出口的农产品成为许多进口国,尤其是发达国家技术性贸易壁垒限制的主要对象。
对策
日益烦琐苛刻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给我国农产品出口提出了严峻挑战,它不仅要求我国政府、农业管理部门和农产品企业目标一致,互相配合,还要求政府和企业各司其职。
一、政府从宏观层面采取相应措施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
首先,建立协助出口商克服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咨询和信息服务机构,培养国际水准的绿色人才。为出口企业做好咨询和信息服务工作需要全面了解和研究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特别是我国主要贸易伙伴的有关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的信息。政府应组织专门的人力、物力研究世界贸易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即收集、整理、跟踪国外的技术贸易壁垒状况,建立技术贸易壁垒数据库。研究主要农产品贸易对象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及时采取积极防御措施。建立专门的信息咨询机构承担国外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的通报,向企业传递有关信息,定期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最新动态。
另外,我国许多地方政府对贸易技术性壁垒这个概念缺乏应有的知识,缺乏专业人才,必须尽快采取多种形式,培养一大批国际性的专门人才。从近期看,此举可以及时获得有关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情况,从长远看,还可以参与各种国际贸易条款的修改、制定,使国际贸易中的有关技术标准有利于我国农产品的出口。
其次,积极推进环保农业,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业。政府应在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支持、鼓励环保农业的发展,把环保农业作为提升出口农产品结构的重点和带动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新增长点,政府还应强化环保执法,推行“绿色环境标志”制度。国际农产品市场消费结构变化趋势表明,绿色、有机食品、有机农产品正越来越受到发达国家消费者的欢迎。我国有发展绿色、有机农业的许多有利条件,如边远地区、不发达地区受化肥、农药污染程度低,农业劳动力资源丰富。通过科学规划和技术指导,建立起一批外向型农业生态示范区,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出口竞争力。
第三,研究我国主要出口农产品面临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状况,分别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我国目前农产品的出口结构中约80%为初级产品,如我国粮食、油料、水果、豆类、肉类、水产品等产量均居世界第一位,但加工程度很低,仅为25%左右,而发达国家加工品占其总产量的90%以上,这表明我国的出口农产品在深加工方面大有潜力可挖。我国政府应重点抓主要出口农产品及其主要产品,研究与这类产品相关的技术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和认证体系,调整我国的出口战略,主动与国际市场需求接轨。目前,应重点抓受技术性贸易壁垒影响较大、损失较大的肉类制品、茶叶和水产品等。
第四,全面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打破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根本上还要依靠农产品质量的提高。目前国内农产品消费水平与发达国家仍有一定差距,农产品质量也应根据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区别对待。为此,应做好农产品出口基地化、区域化建设,结合无规定疫病区、质量认证体系、质量检测监控体系、质量分级等方面的建设,从整个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另外,我国所使用的“黄箱补贴”只占农业总产值的3.3%,而《农业协议》中规定,发达国家对本国农业的直接补贴不得超过农业总产值的5%,发展中国家不超过10%。入世后,中国农产品出口利用“黄箱补贴”的空间还很大。
二、企业应配合政府从微观层面采取相应措施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
首先是加快技术改造,完善经营管理,提高自身的技术和管理水平。我国出口农产品中粗加工、低附加值的初级产品占很大比例,其中相当一部分不能达到进口国的产品、环境标准。针对农产品小户经营固有的弊端,企业应该倡导农产品生产的协调和统一,保持病虫害防治的彻底性和同步性,提倡科学用药,减少用药次数,严禁剧毒农药的大量喷洒和化肥的滥用,从生产源头控制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问题。农产品的加工应该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标准,增加出口农产品的附加值,在国际市场不仅要有价格优势,更要以质量取胜。只有全面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出口贸易受阻技术性贸易壁垒问题。
其次是研究国外市场的消费倾向,学习国外成功企业的营销经验。国内企业只有充分把握国外产品、环境标准及消费倾向,才能做到生产和营销两大环节同国际市场接轨,有的放矢提供符合进口国技术、环境的农产品。如果国内企业提供的农产品能够在生产、消费和处置等各个环节更贴近发达国家人们的环保理念与技术标准,兼顾环境利益,就会减少农产品出口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可能性。
第三是改进农产品出口策略,拓宽出口地市场范围。我国农产品出口对象主要是美、日和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出口地区分布高度集中注定我国农产品容易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何况这些国家往往都是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发源地,对农产品的安全、卫生标准和市场管制异常严格。因此,企业在努力提高出口农产品质量的同时,应该考虑有步骤地调整农产品出口的地理方向,将重点转向发展中国家和中等收入国家。这样既可以避开发达国家苛刻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增加我国农产品的出口,又可以避免因产品品种少和出口时间集中给进口国带来的市场压力。减少与进口国的农产品贸易摩擦,也有利于延长产品的生命周期,逐步实现产品向环保型农产品的过渡和转化。另外,农产品企业可以采取迂回战略战术,通过合资、投资、并购等手段,进行企业的跨国经营,利用外商的技术、生产标准、品牌和营销渠道,跨越复杂、烦琐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第四是积极推进国际贸易中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工作。认证是证明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管理体系符合某种标准、法规的合格评定程序,是依据国际惯例对产品进行评价和管理的一项工作。从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来看,一国产品进入国际市场需要获得“白色通行证”――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绿色通行证”――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认证。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应积极获得国外权威机构的产品认证和安全认证,取得国际市场的“准入证”。
农贸市场消防安全范文1篇5
同志们: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年初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市民素质,优化社会经济环境,改善市民生活质量,构筑和谐社会,促进我市社会全面进步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今后几年共同奋斗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天,我们召开城区市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就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动员广大干部群众迅速行动起来,加快城区市场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步伐,时间紧,任务重。下面,我就城区农贸综合市场环境卫生现状、创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市场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安排讲以下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城区农贸综合市场环境卫生现状
(一)基础设施破旧,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娄底大市场内的农贸市场、观化农贸市场。这两个市场属钢架棚结构,自90年代开业以来,已近20年没有进行过维修,钢架锈蚀,顶棚破烂不堪,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垮塌事故,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二)市场管理混乱,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现象严重。如中兴大市场、娄底大市场、涟钢大市场等,以路为市,占道经营,乱搭乱建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中兴大市场西门进口的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现象已经影响行人正常通行,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娄底大市场南门口露天市场,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亟待整治。
(三)功能不配套,市场环境卫生令人堪忧。城区大部分农贸市场始建于八、九十年代,没有消防设施,地面排水不畅,通风、采光等设施不符合农贸市场规范要求,活禽与宰杀经营没有实施隔离,导致市场灯光昏暗,污水横流,臭气熏天,脏、乱、差问题严重,市民对此反响强烈。这种现象在中兴大市场、娄底大市场内的农贸市场、观化农贸市场尤为突出。
(四)部分市民创建意识不高,乱扔乱倒乱贴等不文明现象严重。目前,大部分市场都配有专门的卫生保洁人员,但刚刚清扫过的地面马上又会垃圾遍地“开花”,刚刚清除的“牛皮癣”马上又有人贴上去,甚至我们在检查的过程中也不断有人在市场内张贴“牛皮癣”,给市场文明卫生创建工作带来较大的难度。
二、当前市场创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高,宣传发动工作不到位。少数市场对创卫工作的宣传发动不够深入,没有对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结合各自的实际进行认真研究,认为搞卫生算不上单位的一项大的工作,没有必要兴师动众,抱着无所谓的思想。没有把三创工作的意义、目的、作用等贯彻到每个管理者及其经营者中去,没有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大家的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领导重视不够,市场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行动迟缓。部分市场领导对创卫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把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仍停留在口头上,至今尚未开展实质性的工作,卫生状况仍是老样,乱搭、乱建、乱占现象依然严重,市场内路面破烂,墙面上“牛皮癣”到处有,门、窗家具上灰尘遍布。杂草丛生,污水横流,臭气熏天。
(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薄弱,脏乱差现象严重。城区范围内不少市场无正规的垃圾收集流程,该建垃圾站的未建垃圾站,该摆垃圾桶的未摆垃圾桶,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差,经营者公共卫生意识淡薄,垃圾乱扔乱丢,堆积如山。不少市场无统一的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经常无人清扫,无人管理,脏、乱、差问题十分突出。
(四)市民环境卫生意识较差,三创热情不高。乱搭、乱建、乱扔、乱堆乱放、乱种乱养等现象比较突出。特别是在我们一些综合市场和无人管理的市场,垃圾乱扔乱丢、楼梯过道杂物乱堆乱放、绿化带内种植蔬菜、公共场所和居民区喂鸡喂鸭养狗现象比较严重。这些行为既影响公共环境卫生和周围群众的身心健康,又严重影响了中心城区的文明形象。
三、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安排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娄底中心城区社区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娄底中心城区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及张硕辅市长在《娄底中心城区社区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要打一场社区环境卫生百日整治和除“四害”攻坚战,让中心城区变得更加干净整洁、更加文明健康、更加宜居宜业。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当前,针对城区市场环境卫生所存在的严重问题,综合整治工作务必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市民的三创热情。为了切实解决娄底城区市场的卫生问题,规范市场管理秩序,进一步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任务。市委、市政府决定实行市区联动,成立城区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余建中,副组长刘崇林、邹林华、龚树国,市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龚树国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整治行动的领导、指挥和协调工作。各单位要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服从领导。要按照《娄星区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农贸综合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对整治过程进行认真的组织安排,并严格进行自查自纠。各职能部门要依法做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密切配合支持各市场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这次会议之后,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指导下,深入到城区各农贸综合市场督查督办,专题研究各个农贸综合市场的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化解每一个整治难题;要再次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和业主大会,宣讲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个市场要立即悬挂宣传标语,每月必须举办一期宣传墙报,印发有关宣传资料。要通过各种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将城区农贸综合市场整治工作的意义、目的、要求和标准向干部、职工、家属和业主讲深讲透,真正做到创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面调动市民的创卫热情,积极参与到三创工作中来,形成一个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创建卫生城市的新局面。
(二)严格责任范围,扎扎实实做好城区农贸综合市场整治工作。城区农贸综合市场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各市场的负责人,第二责任人是各市场所在的社区、办事处、主管单位。没有主管单位的,既要按农贸市场的有关要求抓好三创工作,又要按独立院落和居民小区的标准抓好各项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两者缺一不可。如果哪个市场在省里检查中出了问题,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就追究该市场负责人及社区的责任。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安排专人与各市场联系、督办。对治理难度大的市场,则要求责任单位安排一至二名干部下去蹲点指导,保证三创工作达标。对拒不执行整治工作或阻挠整治工作的,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并实施相应的责任追究。
(三)明确整治目标。通过整治行动,城区农贸综合市场必须达到如下规范要求;
1、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保洁人员,实行全面物业管理;
2、市场内商品经营划行归市、且标记清楚,经营人员公平竞争、文明经商;
3、给排水设施完善,环卫消防设施齐全,垃圾清扫、收集、运送责任明确;
4、场内整洁、干净、道路平整、硬化,无积水、无垃圾、无“牛皮癣”;
5、“五小”行业符合应有的卫生要求;
6、无乱搭、乱建、乱种、乱养现象;
7、灭鼠、灭蟑先进城市复查达标,并加强灭蚊、灭蝇两项工作的力度,逐步达到国家标准。
(四)明确整治的重点。
第一是市场除“四害”。“四害”当中主要是灭鼠和灭蟑螂,要把老鼠和蟑螂的密度控制在相应的标准以内。实行群众性运动和专业队伍治理相结合,经常性杀灭和突击性杀灭相结合,化学杀灭和综合防治措施相结合,立足治本、标本兼治,广泛发动,深入持久地开展除“四害”活动。各市场统一组织按要求购买灭鼠、灭蟑螂药物,在统一投药的2-3天内,要广泛发动市场的干部职工和业主、居民做好室外环境卫生和家庭卫生,进行地毯式移动式清扫,清扫卫生死角面,清除垃圾杂物,密闭垃圾箱、疏通沟渠、添堵鼠洞、清扫老鼠和蟑螂粪便、修补鼠咬门窗、摘除蟑螂卵鞘、堵洞抹缝,全面彻底的清除老鼠、蟑螂的阳性痕迹。切实保证灭鼠灭蟑在国家及省专家组的专项考核验收中达标。
第二是清除市场“牛皮癣”。各市场的“牛皮癣”由各市场组织各经营户、业主和住户进行清除清洗。相应作好清除后的保洁管理工作,发现现场制癣者,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积极防止复发反弹。
第三是市场内“五小”行业整治。“五小”行业包括小餐饮、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含网吧、电游)、小超市、小旅店等。小餐饮和小美容美发由卫生部门牵头负责整治,小超市、小旅店由工商部门负责整治,小歌舞厅(含网吧、电游)由文化部门牵头负责整治,各市场积极配合。通过整治行动“五小”行业要达到如下要求:
(1)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2)有满足加工、生产、经营所需场所且布局合理。其中开办的小餐饮操作间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开办的小美容美发店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夜霄摊点要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供水点。
(3)有餐饮具消毒保洁设施,且消毒规范,保洁良好。
(4)防蝇、防鼠、防尘、通风设施齐全。
(5)店容整洁干净、用具清洁卫生。“四害”密度控制达标,食品存贮符合要求;食品、化妆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有健全的卫生管理机构及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7)灶台应置于厨房内,排烟、排气符合环保、卫生要求,有污水排放设施,禁止临街放置灶台加工饭菜。
第四、马路市场必须坚决取缔。首先由城管部门拿出具体方案,并起草好取缔马路市场的安民告示,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城管、工商、商务、公安、卫生、环保、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联合行动,一举取缔。
(五)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6月5日至6月10日)。下发娄底市城区农贸综合市场整治行动方案,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公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组织召开各层次的整治动员大会,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6月11日至6月30日)。各相关单位组织专门人员,集中监管力量对农贸综合市场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并按照自查自纠、整改提高、规范管理的工作步骤进行,最终达到整改的标准要求。
农贸市场消防安全范文1篇6
[论文关键词]农产品技术性壁垒战略机制[论文摘要]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如同双刃剑,善用技术性贸易壁垒不仅可以起到保护国内农产品市场的功能,而且还可以发展出攻克外国农产品贸易壁垒的策略。本文在考察、总结美国、日本和欧盟等发达国家或者国家集团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之上,构建了我国利用、应对和突破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三位一体的战略机制。一、利用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做法1.美国的主要做法(1)技术标准。美国建立了完善的农产品技术性标准壁垒体系,主要分为常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有机食品标准体系两大部分。常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三类。行业标准是美国标准的主体。“有机食品”标准主要包括有机生产加工处理系统计划,土地法规,土壤肥力和作物营养管理标准等。(2)评定与认证程序。美国政府部门、地方政府机构、民间组织都可以开展农产品合格评定与认证工作,虽然农产品认证管理体制自由分散,但最关键的问题是:有关安全、健康方面的农产品要进入美国的市场,必须经美国权威部门检测、评定,认可后才能入境。(3)检验检测体系。美国根据农产品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的需要,建立了两类检测机构,即分农产品品种的全国性专业检测机构和分区域的大区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同时,各州也根据需要,建有州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沟,主要负责监测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产地质量安全。美国的检测检验体系还负责对食品的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通报。2.欧盟的主要做法(1)技术标准。从总体来看,要进入欧盟市场的农产品必须至少达到三个条件之一,即:①符合欧洲标准,取得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认证标志;②与人身安全有关的农产品,要取得欧共体安全认证标志CE;③进入欧共体市场的产品厂商,要取得IS09000合格证书。同时,欧共体还明确要求进入欧共体市场的产品凡涉及欧共体指令的,必须符合指令的要求并通过一定的认证,才允许在欧洲统一市场流通。(2)评定与认证程序。欧洲以外的国家的产品要进入欧洲市场,除了IS09000和1S014000国际标准认证外,还确立了统一的产品质量认证(包括农产品),如CE认证、HACCP认证等。(3)标签和包装。欧盟一直通过产品包装、标签的立法来设置外国农产品的进口障碍。CE标志是欧盟1985年开始制定的系列安全合格指令,世界任何国家的产品要想进入欧盟市场就必须加贴CE标签。3.日本的主要做法(1)技术标准。日本的标准体系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三个层次。国家标准即JAS标准,以农产品、林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和油脂为主要对象。行业标准多由行业团体、专业协会和社团组织制定,主要是作为国家标准的补充和技术储备。企业标准是由各株式会社制定的操作规程或技术标准。(2)认证体系。日本的认证制度分为强制性和自愿性两类。强制性认证以法律形式执行,认证的对象主要是电器产品、液化石油器具和煤气用具等。自愿性认证由企业自愿申请,适用于强制性以外的产品。日本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可以分为常规农产品认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两种。常规农产品认证是指JAS认证。JAS是一种自愿认证制度,生产者可以自愿申请,经认证合格后被授权使用JAS标志,另外就是有机农产品的认证。(3)检验检疫。日本检验检疫制度从内容方面看包括三个方面,即动物检疫、植物检疫、食品卫生防疫。每一个方面都可以分为三种检测类型,即命令检查、检测检查和免检。二、应对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经验1.美国的应对机制(1)政府与企业间沟通顺畅,配合默契。美国产业界维护其自身利益的意识很强,而美国各类行业中介组织在为企业提供国外贸易壁垒信息服务,游说政府采取相关措施方面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攻击性极为突出。美国的经济实力超强并在国际贸易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因此,以其经济实力为依托其贸易壁垒应对机制也具有极强的攻击性。从301条款明显的单边性强制措施中可以证实这一点。(3)有效衔接单边调查程序与多边争端解决机制。301条款允许美国个人、企业或行业中介组织对贸易伙伴的不公平贸易作法进行投诉。并可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从而有效衔接了单边调查程序与多边争端解决机制。2.欧盟的应对机制欧盟先后于1984年和1994年颁布了《新贸易政策工具》和《贸易壁垒规则》,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贸易壁垒调查制度。(1)《新贸易政策工具》。《新贸易政策工具》目标是在遵守当时的国际义务和程序的前提下回应第三国的不正当贸易做法,并消除该做法对欧盟利益带来的损害;同时,确保欧盟依据多边规则对第三国的贸易做法充分行使相应的权利。它的颁布标志着欧盟初步建立起贸易障碍调查程序规则。(2)《贸易壁垒规则》。《贸易壁垒规则》在贸易政策领域为欧盟维护其权益提供了一套完整的程序规则。当欧盟产业和企业遭遇贸易壁垒,从而影响其进入第三国市场或欧盟统一大市场的建设时,其可依据该程序规则建立起的机制,要求欧委会对相关不公平贸易措施开展调查,并通过双边磋商、WTO争端解决机制予以解决。3.日本的应对机制日本国主要采取两类措施进行应对:第一种措施便是自助式,单独或者纠集它国进行集体制约,包括单独采取对等或者报复措施、或者形成战略集团进行攻守同盟;第二类措施则是他助式,即通过诉诸WTO争端解决机构,凭借后者的权威和有效的集体制裁机制,对采取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的国家或者地区施加压力,以迫使后者限制或者取消此类贸易壁垒。三、突破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促进机制1.美国的促进机制(1)组建强大的促销组织机构。美国农业部由各类国家股份公司,如农产品信贷公司、联邦机构和其他机构组成,是直接负责农产品出口促销的政府机构,它集农业生产、农村生态、生活管理以及农产品的国、内外贸易于一身,对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实行一体化管理。美国还有上百个农业团体、协会与政府合作,具体承担农产品出口支持计划。(2)实施农产品国际市场开拓计划。这些计划包括:国际市场拓展计划,国外市场开发合作者计划,优质样品计划,新兴市场计划,特定农作物技术支持计划。(3)建立完善的信贷担保制度。美国政府启用了一系列金融服务措施,制订了一系列促进农产品出口的信用担保计划,强有力地促进美国农产品出口。2.欧盟的促进机制(1)建立新的“农场咨询系统”(FarmAdvisorySystem)。这个系统的主要任务是向农民提供如何在生产过程中按照有关标准和良好操作规范的咨询服务。(2)加强农村发展。欧盟用于促进农村发展的资金将大幅度增加,用于促进农村发展的措施范围也将扩大,这些规定从2005年开始实行。(3)调减对大农场的补贴。此项措施每年可节省支出12亿欧元。这些节省下来的支出将全部用于促进农村发展项目。欧盟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使欧盟农产品在国际贸易中提高了其综合竞争力,对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更具有针对性。3.日本的促进机制(1)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出口促进体制。日本政府成立“农林水产品出口推广协会”,协会内设由政府各部门主管官员和主要农业组合负责人组成的干事会,并在农林水产省内设事务局。(2)加强品牌农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政府一方面提供财力支持开发DNA品种鉴定技术,另一方面,争取各国立法保护海外的日本农产品品种。日本农林水省还为此专门成立了“农业食品知识产权保护本部”,加大对这项工作领导力度,一是控制优良品种种苗的外流,二是通过DNA检测控制在海外生产的产品返流日本,扰乱日本市场。(3)积极开展海外市场推广。农产品出口海外,推广工作是关键。日本政府、民间团体、企业、农户紧密配合,按计划、分步骤、有目标地积极开展这项工作。推广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开拓并扩展销售渠道;采取多种形式的市场营销手段;重点推介品牌农产品;注重向来日游客推广日本食文化和食品。四、对我国的启示1.利用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方面(1)强化政府功能。政府在农业管理中应主要定位于宏观管理、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农业企业和农民(农场主)所不能或者不愿意承担的社会公共事务上,切实承担起提供公共物品的职责。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是以保障人类健康和消费安全、保护动植物健康和生态环境、防止欺诈、保证农产品质量、维护国家利益为主要内容,政府部门理应承担重要职责,要突出政府在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管理中的主导作用。(2)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我国政府应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实际需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及时清理和修订过时的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抓紧制定急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3)加快建立检验检测体系。发达国家政府根据农产品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的需要,建立了从农田到餐桌、多层面、分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并通过该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宏观调控和监督检测。我国政府应加强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的建设,充实检测力量,完善仪器设备和手段,提高检测能力。(4)建立认证体系。发达国家政府高度重视产品认证工作,通过实施产品认证,向市场提供一种可以信任的证明。除了对最终产品进行质量认证外,发达国家还普遍在生产企业中推行HACCP体系认证,强调企业自身的作用,同时重视认证标签的管理。由于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工作起步比较晚,我国政府应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的建设,组建不同层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2.应对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方面(1)积极发挥企业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能动性。对于技术贸易壁垒的应对,仅仅依靠企业是不行的,这就需要企业与农产品行业协会联合,充分发挥应对主体的法律功能,一起来对付外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因此要应对出口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需要企业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积极主动发挥作用,这是成功应对机制的重要方面。(2)灵活的应对策略是成功应对壁垒的关键。发达国家虽然没有专门的应对机制,其适用的是有关贸易壁垒应对机制的一般性规定,但是其灵活的应对策略是其成功的关键,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比如日本的第一种自助式的措施策略,其单独或者纠集它国进行集体制约,包括单独采取对等或者报复措施、或者形成战略集团进行攻守同盟。(3)提高争端应诉能力。从发达国家的实践来看,其不但有灵活的法律应对机制,同时争端解决的实践能力很强,可以说,正是因为最终能够顺利的通过争端解决来处理壁垒纠纷,发达国家多了一道防护墙。从这里看出,对于技术贸易壁垒,不仅要从如何应对入手,即使在争端解决中也能体现绝处逢生的本领,才能不断提高争端应诉能力。3.突破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促进机制方面(1)合理运用财政与金融手段是促进农产品出口实施农业保护的关键。如果仅仅是依靠法律和行政手段的强制性,很难达到政策预期目的。只有依靠经济利益诱导,农民才会朝着政府农业发展目标努力。因此,在发达国家对农产品出口的政策支持手段中,财政和金融手段是保证政策目标责任制实现的关键。(2)确立出口农产品的品牌战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能力的增强,在一些国家和地区逐步形成了以富裕阶层为主的农产品高消费群体,我国农产品出口数量大、单价低、特色少品牌缺,处于国际市场的中低端。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培育自己的农产品名牌,占领国际高端农产品市场是振兴我国农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跨越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重要手段。
农贸市场消防安全范文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辖区内农贸市场管理、改善城镇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实现巩固和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的目标,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镇定XX于X月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并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为原则,紧紧围绕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卫生、经营秩序、车辆管理、占道、私拉乱搭等问题,依法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把市场内整治与抓好周边秩序、环境卫生相结合,把抓好市场环境卫生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把做好市场日常管理与巩固和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相结合,努力提高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整体水平。
二、整治范围、重点
XX辖区内三个农贸市场,重点突出对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整治。
三、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解决农贸市场占道经营、商品划行归市、摊位管理、车辆管理、商品摆放、卫生保洁、安全隐患、私拉乱接等重点、难点问题。农贸市场实现“管理规范、秩序井然、卫生整洁、消费安全”的目标。
四、整治方式
采取自查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
五、整治步骤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为宣传动员阶段。镇整治市场领导小组要结合专项整治的要求,在三个农贸市场内广泛宣传整治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并制定农贸市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由三个农贸市场所在村居结合工作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对市场集中有序地开展自查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由镇市场整治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存在的难点、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六、职责分工
成立XX镇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副主任任组长,城建科科长任常务副组长,成员由城建科全体工作人员、安监科及三个农贸市场所在社区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市场整治工作。各职能部门职责如下:
城建科:负责对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进行清理、取缔。
安监科:负责对市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和处理。负责消防通道的清理及消防器材的监管,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村居:负责抓好专项整治的宣传、自查自纠和日常监管工作。
七、整治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从推进监管到位、防范责任风险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的领导,要把农贸市场整治作为推进市场规范化管理、巩固和深化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严密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多方协调,合力推进。要加强协调与沟通,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各方协同、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特别是对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较多的市场行为,相关部门更要密切配合,理顺关系,依法处理,使市场管理走上正轨。
3、健全机制,强化巡查。一方面,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市场责任人制度的落实,做到市场要有人抓、有人管、有督促、有考核、有落实;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职责,对农贸市场进行经常性地、不间断地跟踪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农贸市场消防安全范文篇8
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督管理,促进农村食品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不断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需要和安全消费,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
由市贸发局牵头,市供销社、粮食局、海洋与渔业局配合,组织建设全市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在“十一五”期间,发展一批农村现代农产品和食品流通骨干企业,初步形成以各县(市)城区中心市场和骨干企业为核心、乡镇市场和重点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布局合理、规范有序,便利安全的农村现代食品流通网络。主要措施:
(一)建立和健全农村农产品流通体系
1.加快推进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和改造升级。由贸发部门负责,供销、海洋与渔业、粮食部门配合。在农产品主产区县(市)有重点地建设和改造升级一批粮油、果蔬、水产品、肉类等专业批发市场;加快批发市场的信息系统、物流装备、农产品冷链系统以及食品安全检疫检测设施建设,逐步建成区域性的农产品集散中心、价格中心、加工配送中心和信息服务中心。开展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标准化工作,促进农产品交易市场改善经营环境,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完善经营设施。今后五年内全市要培育40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其中部级4个,省级6个,培育5个农产品经营龙头企业;新建和改造升级水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贸市场7个,其中省级重点扶持2个,市级重点扶持5个。
2.发展各种类型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供销部门负责,鼓励发展为农民提供包括信用、供销、技术推广等在内的服务的行业协会和购销服务合作社,鼓励发展和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为农民提前产中产后服务。今后五年内全市要新发展农村行业协会20个,专业合作社23个。
4.发展一批有经济实力、有经营管理经验的大型生鲜超市连锁企业。由贸发部门负责,加快建立和发展生鲜农产品加工、包装、存贮、运输为一体的统一配送系统和冷链系统。鼓励连锁超市集团建立自有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或与生产基地产销对接、定单、定牌生产。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的试点工作,重点依托现有大型连锁综合超市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逐步
加大现有大型连锁综合超市中的农产品经营份额,国家试点企业力争用三年时间,使食用农产品的销售比例达到25以上。
(二)建设和完善农村食品经营网络
1.建设“万村千乡”农家店。由贸发部门牵头,供销社配合,按照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的要求,积极引导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进入乡村,加快推进农村流通产业的发展,积极鼓励有实力的商贸流通企业到农村开办直营店、发展加盟店。改造和新建连锁经营网点,拓展农村市场,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农村零售网点的作用,依托现有经营设施,逐步开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完善农村服务网络体系。鼓励农村食品经营网点适应农村居民生活需求变化,增加服务项目,扩大经营品种和经营规模。20xx年在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8个试点县(市、区)的乡(镇)和村建立860个消费品农家店和农资农药店,并建立县级生活消费品配送中心。20xx年8个试点县(市、区)乡(镇)、村计划建立400个消费品农家店和农资农药店。力争用3年时间发展和改造乡(镇)“农家店”1800家,8个试点县(市、区)和**市区建立生活消费品和生产资料配送中心,并依托在**的大中型流通企
业,构建全市消费品流通网络。
2.加强县乡加工食品批发网络建设。由贸发部门牵头,工商、质监、卫生、粮食、供销部门配合。在城区发展辐射农村、规范经营的加工食品批发市场或批发一条街,发展向农村小店统一配送食品的骨干批发企业和配送中心。在重点乡镇培育一批讲求信誉、规范经营的加工食品批发户。今后五年内全市要
实现县县有较规范的加工食品批发市场(街),乡乡有较规范的加工食品批发户。
3.加强中心集镇商业建设。由贸发部门负责,在中心集镇积极发展食品超市、便利店、自选店等新型业态,把集镇食品商业网点建设纳入小城镇建设规划,合理布局,逐步形成辐射周边的农村商业中心;以现代流通方式新办超市、便利店、专卖店、购物中心253家,营业面积8万平方米。
二、建设农村食品监管责任网
联席办负责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建设全市农村食品监管责任网,建立农村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对重大食品中毒事件及时进行处置,依法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主要措施:
(一)由市联席办牵头协调农业、卫生、质监、工商、粮食部门,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建立农村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系统和信息通报网络,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性调查分析工作,及时研究分析农村食品安全形势,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公|_文有]约gw9080.com
(二)由农业、渔业、工商、供销、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落实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力度,从源头上治理农产品污染。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深入组织开展农药残留、滥用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水产品药物残留等专项整治,加强农药、兽(渔)药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督,依法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建立健全有效的日常监管机制,确保农产品和食品加工原料的质量安全。向农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长激素等知识,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同时在蔬菜、茶叶、水果等主产(基地)乡(镇)农办设立快速检测室,每
星期深入产地2-3次开展产品上市前的抽查检测工作。继续抓好禽畜的防疫检疫工作,防控疫病发生,加强生产(外调)源头监管,防止疫病禽畜产品上市。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养殖小区、示范农场和出口生产基地的建设,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推广“基地+公司+农户”模式。今后五年内全市要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场30个(不含水产品)、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3万亩、无公害农产品45个(其中水产品20个)。
(三)由贸发、农业、工商部门负责,加强牲畜屠宰行业的监管,依法取缔非法屠宰,推行定点屠宰场、市场两个“准入准(退)出”制度,巩固和发展猪肉产销监控工作,提高生猪、牛、羊定点屠宰率。加强牲畜屠宰检疫、“瘦肉精”检测、肉品品质检验工作,严格查处定点屠宰场为私宰肉盖章出证的行为。强化肉品“两证”、“两章”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推行无公害和品牌肉上市,加强对集贸市场、生鲜超市肉品销售的监管,落实市场开办者责任制度和经营者准入退出制度,建立健全肉品采购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台帐登记和不合格肉品退出销毁制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执法力度,依法取缔非法屠宰场和屠宰窝点,彻底摧毁其经营网络。对涉黑势力和团伙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要严厉打击,追究其刑事责任,震慑违法者。
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及时了解和掌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情况,组织辖区内的企业逐一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督促其完善保证产品质量生产必备条件,严格按照质量法律法规履行产品出厂检验义务;发现企业重要情况变化或有违法违规行为、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县(市、区)质监部门报告,并协助质监部门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县(市、区)政府要加强领导,组织深入加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清理整顿,从源头上抓好食品安全监管。质监、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紧密配合,深入调研,摸清情况,扎实开展清理整顿,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管理,依法严肃查处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建立农村食品生产加工的有效管理机制。行政村(居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安全工作,形成联防联控联治的工作机制。县(市、区)质监部门要定期向乡(镇、街道)通报食品加工安全有关信息,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培训,指导和督促其按照协管职责,做好加工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
通过整治,到20xx年全市各类加工食品生产企业全都具备相关证照,28类加工食品生产企业都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五)落实食品流通环节监管责任,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治。由工商部门负责,卫生部门配合,加强对农村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要把好农村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指导和监督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开办者和经营者建立健全农产品和食品的索证索票、验证、检测、标识及公示制度,开展对农村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卫生监测。健全和完善市工商局流动监测车不定期巡回检测、各县(市、区)局每月抽检、基层工商所每周定向检测制度,形成三级过滤式快速检测网,特别要加大食品批发市场、批发店的巡查力度,建立健全大宗、敏感食品的日常抽查检测、结果公示制度,切断假冒伪劣食品流通的关键环节。要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对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商店、小超市、代销点、流动摊贩的整治,对农村无营业执照和超范围经营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提高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严把食品进货关、贮存关、销售关,依法经营合格食品。到20xx年全市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店全都具备相关证照,市场上的28类食品基本具备QS标志,禽畜肉产品都有票有证;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都建立快速检测,对上市的蔬菜、水果、水产品进行抽检、公示。
(七)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有毒有害食品以及非法经营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妨碍公务和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农村食品安全行政监管经费的保障和资金落实工作。
三、建设农村食品群众监督网
由工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建设全市农村食品群众监督网。主要措施:
(一)建立多方合力机制,实行食品安全巡察员制度。
1.组建相对固定的分别由人大、政协、社会团体、企业主、群众代表、新闻媒介、专业人士等人员组成的食品安全巡察员队伍,建立完善市局
、县(市、区)局、工商所三级监督联动、方便群众参与的监督平台。
2.建立工商部门、名优食品企业、农村经销商、农村消费者四方互动机制。采取定期邀请食品生产商(供应商)、经营者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召开约谈会,协助食品生产商举办产品推介会等形式为经营者掌握农村信息和了解农民消费需求、村民了解食品市场信息提供互动平台,进一步增进购销双方和监管与被监管双方的信任,形成名优食品产销信息互通的良性机制。
3.建立工商、名优食品企业联手打假机制。与名优企业建立经常性的联手打假机制,实行食品名优企业联络员制度,采取专人联系、定期沟通的办法,利用名优企业掌握市场信息准、识假专业能力强的优势,定期深入广大农村开展联合打假,维护名优食品企业的合法权益。
4.建立红盾维权监控网。深入开展红盾维权进乡村活动,依托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管理等组织在全市建立“红盾维权站”、聘请红盾维权联络员,把维权投诉网点延伸到边远山区,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让群众投诉有门,投诉方便,处理及时,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的监控能力。
(二)由各乡镇政府负责,工商部门配合,建立乡镇一级消委会分会,做到人员到位、机构健全、履行职责规范、农村维权作用明显,至少要达到“六个一(一人、一牌、一证、一室、一薄、一栏)的标准。“一人”,即至少有一人兼职做监督维权工作;“一牌”,即悬挂统一式样的乡镇分会标识牌;“一证”,即为工作人员颁发的社会监督员证;“一室”,即调解室,可单独设立,也可与乡镇政府其它合用;“一薄”,即投诉、举报登记薄;“一栏”,即固定宣传栏,刊登法律法规、消费警示等内容,并配备投诉举报电话。到20xx年全市乡(镇、街道)要100建立消委会分会。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20xx年5-6月)
市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办根据省政府印发《**省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方案》制定5年全市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实施方案,并由市政府印发各地执行。根据省里试点工作的要求,我市确定晋江市、安溪县为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试点。
(二)试点阶段(20xx年7月-20xx年12月)
晋江市、安溪县制定试点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市级有关部门加强试点工作指导,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教训,组织观
摩学习,完成试点工作总结。
农贸市场消防安全范文篇9
历史与现实的对照
在现代市场体系中,集贸市场作为一个大布局、大流通的商品交换场所,是其它市场所无法替代的。人员集中、物资集中、可燃物多等是集贸市场的共有特性。一旦管理水平,基础设施等条件跟不上,就极易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建筑主体、布局的问题。据调查,一些集贸市场在新建时不经消防部门审核批准便匆忙施工,竣工时未经消防部门验收便投入使用,是导致大批火灾隐患滋生的原因。这种先天性“畸儿”留下的后遗症很多,如未进行防火分隔,导致防火分区过大;电气线路不穿阻燃管,乱敷乱接;疏散通道过窄、疏散距离过长、安全出口过少;消防设施不完善,消火栓少;配备的灭火器材型号不对;室内外消防水源不足;大量采用可燃材料装修等等。究其原因,既有历史遗留的痕迹,也有地方短视行为的影响等等。因此,残酷的事实提醒人们,搞好建筑主体、布局的问题是现代集贸市场首要关注的话题。
经营面积不断扩充的问题。近几年,各地集贸市场迅猛增多,并日趋成为综合商贸市场。如始建于1989年的福州市台江农贸市场,在建设初期作为全国最大的室内农贸市场,其市场建设、经营规模、经营品种、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人流量、成交额、税费缴纳等均列全国前茅,并成为省、市对外接待的文明窗口,被誉为“八闽首集”。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原先的农贸市场现在已经扩展成为拥有三个群体,经营面积达2万多平方米的综合集贸市场,每年为国家创收利税6000多万元。但是,像这样一个几乎占据福建省集贸市场一定品牌的“龙头”市场,一样也面临着先天性火灾隐患的困扰。由于消防设施不足,加上经营业主消防安全意识薄弱,严重占道经营等,埋下了严重的火灾隐患。为了整改这些火灾隐患,省、市地方政府及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多次下大力气进行整改,才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消防通道普遍不畅的问题。消防通道不畅这种现象,在许多地方普遍存在,有的集贸市场楼与楼之间间距小,通道用玻璃瓦做遮雨棚,相互连成一片。有的由于经过不断发展,已形成多层次、多单位、多元化的综合性市场,人来人往频繁,使市场通道显得十分狭窄。
消防设施配套滞后的问题。许多集贸市场内的消防规划及防火给水等消防设施,由于受市场始建时的市场规划、经济状况等条件制约,留下了一个难补的窟窿。市场开张多年后,随着经营规模在扩大,人员在增多,有些原来是大棚式的摊位已逐渐被群楼式门面房所取代,但市场的消防设施受当时布局影响,仍停留在原先的状况,远远不能适应防火安全的需要。虽然有些集贸市场后来经过改造,但那种先天性留下的畸形状态很难改观。如有些市场有的地方设置了自动喷淋、自动报警设施,而有的经营场所,却没有设置这些硬件设施,成为“主场外的孤儿”,消防硬件设施根本管不到。而有些集贸市场由于先期呈棚户型结构,加上人员流动性较大,自始至终就没有配置消防设施。
客观与主观的较量
集贸市场中存在的先天性火灾隐患,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同时也为遏制此类现象的再发生提供了生动的范本。可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又不得不为人们消防安全意识的薄弱而震惊。这种主观上的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比起客观存在的问题更可怕。
要改变可怕的生产、生活行为。早些年,集贸市场的市场电气线路仅限于电灯照明以及少数大功率电器的使用,而今,空调、冰箱等功率较大的电器已安人市场,如果原来的电气线路没有改造就远远不能满足现状,就极易造成电气线路短路而引发火灾。另外,集贸市场内人流大,吸烟者多,更有少数经营者在市场内用明火炒菜或用取暖器取暖,稍有不慎就会酿成火灾。1993年7月21日凌晨,位于惠安县城中心的螺城小商品市场发生特大火灾。这场大火将市场一、二层的201个摊位全部烧毁,烧毁面积达1430平方米,15人在火中丧生,直接经济损失近300万元。灾后经调查,水因系一摊位的插座导线绝缘老化,短路产生热电弧引燃紧靠的衣物而酿起大火。只因一个平常疏忽的问题,就造成15人魂归西天,这样的事实告诉我们,主观上留一份清酶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啊!
本要让消防设施维护“变宝为废”。经过几年来不断深入的专项治理工作,我省的许多集贸市场皆能按照消防技术规范设置自动报警、自动喷淋等消防设施,但有些市场由于无人维护或维护不善,系统却不能正常运行,最终导致系统瘫痪;有的市场消火栓被货物埋压、圈占或损坏,消防水带、水枪彼挪作它用;灭火器不按时更换等等。从中我们不难看出,人们对于消防设施的投入和维护在很大程度上还重视不够,把这一十分重要的工作看作是一件多余的事情,直接影响了消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这样做的结果只能使火灾来临之时,原本花了重金配置的消防设施成为摆设,根本起不了作用。在这方面,《消防法》第十四条和公安部颁发的61号令第二十七条对此都作了说明。因此,做好消防设施的维护工作不仅是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对于确保集贸市场从业人员,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增强管理者淡薄的防火安全意识。公安部曾明令禁止集贸市场存在“三合一”现象,但很多市场却置之不理。有的甚至集批发零售、加工、储存、住宿、办公于一体,形成一个典型的“五合一”市场。这在一些中小型的集贸市场中表现尤为突出。这个问题虽然有着经营方面的客观原因,但不能否认人们主观意识在作祟,总认为大火不会轻易烧到自家身上。一些集贸市场的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的现象极其严重,这包括一些与市场管理有着密切关联的职能部门,他们重经济利益轻防火管理,造成市场消防组织、防火制度不健全,消防培训少,防火检查不认真落实,常有边营业边施工、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等现象。有些市场开发商将摊位出售或出租后,并不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导致市场消防安全工作无人问津。凡此种种都说明:人的主观意识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无形中留下了重重的火灾隐患。要想改变这一现状,除了要建规章制度,做好日常防火管理工作外,堵住各种隐患产生的源头尤为迫切。
提高经营者基本的消防意识和知识。集贸市场是个体户云集的地方,由于各种原因,许多个体户多数没有受过消防教育,缺乏消防观念和防火常识。乱扔烟头、乱用明火等陋习在大部分人的身上存在,这对于市场的安全工作是个严重的
挑战。2000年8月18日,集美后溪集贸市场杨明辉卤鸭店因炉火无人看管,导致铝锅燃烧着火。2000年11月20日16时许,修文路人民市场突发大火,大量水产品和日用品被烧,损失达17万元,火因竟系一精神病患者放火所至。时隔5天,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小商品批发市场发生火灾,火因就是因有人乱扔烟头而引起的,如果不是商场的保安发现及时,那火烧连营和人员伤亡的事故肯定在所难难免。由此可见,上述这几起火灾的发生并非偶然,其焦点都离不开人为的因素。
责任与管理的冲突
集贸市场不发生火灾则已,一旦发生火灾,由于人员流动量大,各类物品繁多,所造成的伤亡损失及影响都是很大的,必将给经济建设和社会的稳定带来不利的影响。因此,从讲责任的角度分析“失责”与提升责任,对于预防集贸市场发生火灾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让责任涣散的消防组织凝聚起来。大型集贸市场由于经营规模大、从业人员多,成立消防组织的条件比较成熟。而总量剧多的中小型集贸市场消防组织的建立就令人忧虑了。这些市场由于经营者迁出与迁入非常频繁。再加上各方因素的影响,市场管理人员往往有限,根本就谈不上建立消防组织,即使建立了也是“挂羊头卖狗肉”,真正能起到作用的为数不多。针对这一现象,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组织网络虽是件难办的事,但又不得不办。具体的做法,笔者认为,可由政府牵头,职能部门、辖区消防部门、派出所、工商所、各产权单位的代表组成安全领导机构,统一管理。政府指定部门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责权,并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各单位的法人代表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下设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和经营户参加的消防安全网络机构。同时应定期召开单位分管负责人会议,分析通报火灾形势;同时组织单位的领导和安全保卫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增强责任感和防火技能。各单位还应根据规定设立专职防人员,成立义务消防队,负责巡查和消防训练、演练,督促、处罚市场的违规人员,以确保集贸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让责任缺失的安全制度明确起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部分经营者常常为追求经济效益而把不该忽视的消防安全工作给遗忘了,最终却付出了血的代价。经验教训促使我们时刻把“责任”二字摆在议事日程。根据《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规定,集贸市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责任人应立足“自我管理、自我负责”,将消防安全责任制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各经营摊主,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当市场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管理经营、管理时,应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签订消防责任状。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在完善这些消防安全制度的同时,根据市场自身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灭火疏散预案,再安排专门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按预案要求开展训练,使所有市场从业人员做到熟知场内情况、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组织人员疏散。市场还可以利用广播、标语等媒介向每位摊主和市场内顾客宣传消防知识、告知其防火注意事项。
农贸市场消防安全范文篇10
从年7月份起,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对全市现有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通过升级改造,逐步以设施完善、环境舒适、管理规范的新型农贸市场取代传统农贸市场,努力营造公平、卫生、方便、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升级改造的原则、范围、进度和对象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按照“属地管理、以镇为主、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由各所在地镇(区)政府组织实施。升级改造范围为全市现有的农贸市场。其中首批列入升级改造的市场为城区(含开发区)和镇()范围内所有农贸市场,第二批市场为农村镇政府所在地农贸市场,其余市场均列为第三批。具体升级改造的对象由各镇(区)根据城镇建设的要求确定。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计划在3年内全部完成,其中首批农贸市场必须确保在1年内完成,第二批农贸市场确保在2年内完成。上述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改造达标的农贸市场一律实行关、停、并、转。
今后凡本市范围内按规划新建的农贸市场,包括住宅小区、集中居住区规划配套建设的农贸市场均必须按《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见附件1)要求实施。
三、职责分工
各镇(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系升级改造实施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市场经营单位、产权单位对农贸市场实施升级改造;制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进度计划;认真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宣传引导和市场经营户的安置、过渡工作,确保市场改造期间群众生活购物正常和社会稳定;配合物价部门打击以升级改造为名提高租金、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
工商局: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实施项目的指导、监督,会同各镇(区)政府以及发改委(经贸委)、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指导工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审定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具体计划和方案,负责审核改造后的市场内部功能分区布局设置,组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考核验收工作和验收后的软件规范管理及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发改委(经贸委):牵头负责并会同建设局、国土局和工商局等部门制定全市农贸市场布局规划;负责按照规划及时办理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手续;会同工商局组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参与实施方案制定和考核;协调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程扶持资金落实等相关事宜。
财政局:负责落实升级改造奖励扶持资金,并会同工商局、经贸委等部门制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考核奖励办法;协调项目审计工作;依据考核结果及时安排专项奖励扶持资金。
建设局:负责对城镇总体规划范围内农贸市场的规划审批服务;负责协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改造建设的全程质量监督检查;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供水用水服务、落实相关用水扶持政策。
国土局:对符合用地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新建农贸市场及时办理土地征供手续,对改建的及用地手续不全的逐步完善相关手续。对各类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提出用地方案。
建工局: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施工许可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农林局:负责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检测设施配备和使用管理工作。
卫生局:参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方案审查,参与工程验收。
公安局:负责加强市场治安管理工作,处理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的治安矛盾纠纷,及时疏导交通,确保市场秩序稳定。
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督促相关审批部门及时办理涉及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全过程的相关审批手续和各项优惠政策。
环保局:负责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环保方面要求,参与后期竣工验收工作。
城管执法局: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期间,指导相关镇并配合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在市场附近设立临时摊点,以方便居民生活和市场经营户正常经营,牵头负责市场改造期间城镇市容市貌整洁工作。
安监局:牵头负责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期间及其投入使用后的安全监督管理和督查工作。
监察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对各镇(区)、部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进行效能监察,参与项目的考核验收。
物价局:负责各农贸市场收费及物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打击借升级改造之机提高租金、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
法制办:负责农贸市场管理职能的协调和执法监督工作。
招投标办:负责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消防大队:负责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设计施工图纸进行审查,按有关消防法规进行审核,并组织验收。
供电公司: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供电用电服务。
四、扶持政策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按照“谁投资、谁收益、谁改造”原则,实行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投资方式,统筹各方力量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同时市镇两级政府也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政策扶持。
(一)对列入升级改造的市场按照《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进行提升改造。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升级改造的工程,其中新建或改造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并按《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综合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2)经考核验收符合二级标准(140分以上)的市场,市、镇两级政府分别给予市场主办单位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其中市政府对新建或改建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的市场,第一批考核结果名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相应市场主办单位奖励18万元、12万元、6万元;第二批考核结果名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相应市场主办单位奖励9万元、6万元、3万元;第三批考核结果名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相应市场主办单位奖励4.5万元、3万元、1.5万元。同时,对上述组织实施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推进有力、成绩显著、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升级改造并经竣工验收符合标准的市场,给予三年的优惠期。三年内(自投入使用之日起)每年按原市场实施升级改造上一年度所收各类税、费、基金为基数,超收的部分按地方留成给予全额奖励。
列入升级改造计划改建、扩建、迁建的农贸市场在立项、规划、建设、施工、开发过程中的行政性收费、基金给予减免优惠。
税务部门要对升级改造后市场内经营户给予适当照顾。
(三)为有效调动市场改造者的积极性,解决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成本较高的矛盾,在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领导组把关,可按照市场升级改造建设的规模,拿出总用地规模的一定比例土地用于商业房地产开发,以弥补市场开发投入资金的不足。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必须规范运作,且不得与市场经营管理相冲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和放心消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市政府建立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牵头组织全市市场升级改造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工商局。
各镇(区)、各部门务必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按照方案,认真有效地组织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协调、跟踪督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进度和结果,列入市政府对各镇(区)年度综合考核。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各镇(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协调配合、统筹安排、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各镇(区)必须结合城镇规划迅速拿出切实可行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实施计划,确保两年内各镇(区)辖区内的重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到位,三年内所有农贸市场全部升级改造到位。市建设、工商、卫生、环保、安监、城管、消防等职能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加强对全市各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对不能按照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规划实施的,各镇(区)要会同相关部门迅速调整完善规划,加快实施进度,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同时要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包括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支持参与。
(三)积极引导,确保稳定。各镇(区)、各部门要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向农贸市场开办者及经营户宣传相关政策,坚决打击以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为名提高租金、哄抬物价等行为;要切实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经营户的安置工作;要做好农贸市场周边居民的稳定工作,搞好市场周边、疏导点的管理,保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稳步推进。
农贸市场消防安全范文篇11
为完善市场配套设施,提升市场形象,提高市场竞争力,适应广大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发展的需要,村委会在200年初将集贸市场的升级整改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之首并作为一件重要而紧迫的民生工程。并在上级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村集贸市场被选定为镇两个争创市“食品安全”样板市场的其中一个。为此,村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对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整改。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规划
村高度重视市场的升级整改工作,整改前多次组织村两委、村民小组到市内的多间样板市场进行参观、学习,邀请工商分局、经贸办以及友谊市场负责人等前来本村现场规划、指导、提供宝贵的意见和见议。然后结合本村市场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升级改造方案。在整改过程中,镇经贸办、工商分局等负责人多次亲自前来查看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并给予支持和帮助,以解决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中遇到的困难,使市场的升级改造工程能顺利完工。
二、确定目标,真抓实干,并不断完善市场后续管理工作
根据《东莞市食品安全样板市场建设标准》,村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用于市场各项软、硬件设施的改造。
1、市场整改与环境卫生整治结合结合起来,做到改造一个市场,出新一片环境。为配合整体规划,村将市场西侧原有的10多间铺位全部拆除,用来建造档位,以扩大市场经营面积。同时扩建市场天面,建设了市场天面防水隔热层1400平方米,加大市场的空间。市场地面也进行了全面整改,地面铺设混凝土581立方米,并铺设上广场防滑砖。建设市场下水道235米,大大改善市场的排污环境。
2、统一规划,分类分区。根据《东莞市食品安全样板市场建设标准》和参照其他样板市场的经验,以及结全本村的实际情况,对农贸市场进行分区规划,逐项整改。整改了菜档、鱼档、禽肉档、熟食档、早餐档、炒粉档、夜宵档、水果档、百货档等档位共115个。
3、重新安装改造市场电线、消防设施、货架、标饰、门面装修等,以符合样板市场的标准。根据标准,屠宰间进行了全面改造;三鸟档各种铁笼、铁门、卷闸门已全部更换成全新的不绣钢,以便让消费者买得放心、称心。烧腊档已全部装上空调,保证售卖的食品卫生、新鲜。
4、市场内、外显眼位置已安装上食品安全宣传的各种宣传栏,从而印证了“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市场内安装电子显示屏,以便市民及时了解市场公示的相关信息。为适应市场的需要和让群众购买放心,在市场内安装了信息查询机,让群众可以随时随地查询到产品的各项信息。
农贸市场消防安全范文
摘要:本文就农贸市场经营者素质提升问题进行探讨,通过对农贸市场经营者素质现状、存在问题的认识,改造提升农贸市场经营者素质的重要意义进行阐述。
关键词:农贸市场经营者素质提升与意义
一、农贸市场经营者素质现状
1、农贸市场经营者的素质参差不齐,普遍文化程度不高
由于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大多为下岗工人和农民,文化程度不高、整体素质不强。主要表现在:一是农贸市场的经营者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二是有的经营者证照不齐全,有些经营者认为在集贸市场经营不需取得证照。三是部分农贸市场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不强,进货只考虑经济效益,对如何把好进货关、鉴别食品、保管食品、处置食品的专业知识了解、掌握不多[1]。如有经营者为了水果、蔬菜外表艳丽,经常在水果、蔬菜上洒水,反而加快了食品的变质过程,成为外表艳丽的变质食品,危害不小。
2、部分农贸市场的经营者缺乏长远的经营意识
农副产品的科技含量不高,基本上处于粗放经营,缺乏深加工、精加工,产业化发展。一是农副产品的经营者目光短浅,一些季节性的农副产品生产出来后,对产品的原始形状、品种不加改变便进入市场售卖,只顾眼前利益,根本不考虑农副产品的再加工,对改变农副产品的外包装、上升到品牌缺乏理性认识。二是经营者观念落后[2],大部分农贸市场的经营者经营观念比较落后,受知识水平限制,大部分消费只注重价低,在经营中往往开展价格战,忽略经营手段的提高和变革。
3、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基本没有品牌意识
由于没有商标,很少有本地农产品打入城市超市大商场,只能限制在农贸市场中销售,经济效益发挥不出来。没有意识实施农副产品商标战略,不知道品牌在商品经营中的的重要性,更缺乏对商标作为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的基本认识。
4、农贸市场的经营者纪律观念不强
部分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往往责任心不强,纪律松散,不能自觉遵守市场的规章制度,在经营中的违章行为屡见不鲜。对于违章行为,往往注重突击整治,声势大时见效,而过了整顿期又恢复成原样,整治成果难以长期巩固,使管理工作陷入“一整就好、一停就乱”的恶性循环之中。如无证设摊、跨门占道经营、门前卫生三包、车辆停放等问题,往往是一整就好,不整就乱,致使整治效果显著但不能持久。
二、提升农贸市场经营者素质的意义
农贸市场经营者素质的提升总体来说有助于提升农贸市场的整体经营水平,无论是从深度上还是从广度上来讲,农贸市场经营者素质的提升对农贸市场整体水平的提升起着决定性作用,它的改造提升对于城镇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是农贸市场作为人们生活必需品交易的场所,人与人接触频繁,是一个城镇、一个地区展示当地人整体素质的窗口,它反映着整个城镇的形象。它与其它商品交易环节一样是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交易的平台,其中市场经营者素质的提升有助于建立文明诚信的农贸市场[3]。
二是农贸市场作为城乡居民的“菜篮子”工程,商品供应的主要场所和农产品上市流通的主要渠道,是与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密切相关的,是满足城镇的民生需求的重要载体,满足城镇的民生需求,市场经营者素质的提升有助于推动农贸市场品牌化。
三是通过提升农贸市场经营者素质,促使农贸市场整体素质提升。通过农贸市场引入先进的管理、经营理念,从而激发和提高人们的经营意识、竞争意识和法律意识,开阔他们的眼界,逐步提高整体形象,从而起到样板的作用,带动周围农贸市场,以至于与其相关的各行各业的整体素质的提升。
三、提升农贸市场经营者素质的方法
1、硬件监控,减少纠纷
一是通过监控等硬件的升级和加强市场管理人员巡查可以有效地监督农贸市场经营者的行为,倒逼经营者素质提升。从源头上整治农贸市场内环境卫生“脏乱差”、管理秩序混乱、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通过安装、启用了农贸市场监控系统,实现农贸市场监控系统的联网。设置专职监控人员在监控市场的秩序运行情况,如果发现市场内经营业主有不文明失信行为,通过技术手段保存图像或视频作为证据,再通知相关人员对不良行为予以处罚。二是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后,市场管理办公室就可以对市场内各摊位、店铺进行全天候、全方位、多角度的实时监控,一旦市场内发生纠纷,工作人员即可第一时间借助该系统的数据记忆功能“还原真相”,做出准确判断,及时消除矛盾。
2、明码标价,交易透明化
通过明码标价杜绝农贸市场经营者漫天要价、强买强卖等低素质现象以及不良竞争,把规范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列入提升市场经营者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着重抓好市场明码标价的软硬件建设。可以设置悬挂或摆放明码标价牌的硬件设施,如统一用于悬挂的横梁、统一方便的用于摆放标价牌等,并加强及时更换和调整。同时,市场管理者必须建立健全配套的经营者准入和退出机制,将明码标价工作纳入管理体系[4]。
3、制定对于经营者的考核管理细则
一是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农贸市场经营户的考核管理细则,对于农贸市场经营者进行量化管理,经营者必须随时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媒体及市场管理人员的有关文明、卫生、食品安全等项目的监督、检查与考评。二是做到守法经营、公平竞争、文明经商,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建立食品进货台账。三是做到门前三包,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
4、提高农贸市场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农贸市场的管理人员一是要品德高尚、清正廉洁、不谋私利、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二是坚持学习研究与农贸市场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着重学习了《食品安全法》,用知识武装头脑,用理论指导实践。三是要了解各类食品的保质期,以及常见食品新鲜程度,对于不能食用的食品要及时查处。四是要对农贸市场经营者登记备案,健全经济户口,做到静态资料齐全有效,动态资料随时补充录入,最大程度的实现适时监管,加强警示教育,由事后查处转变为事前预防,实现管口前移。五是妥善处理市场的各类纠纷,不但要协调好市场经营者之间的纠纷,也要协调好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纠纷,努力把农贸市场创建成和谐文明的食品交易中心。
参考文献:
[1]邓云影.提高市场经营者素质三途径[J].中国企业管理,20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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