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小升初衔接班招生方案(3篇)
暑假小升初衔接班招生方案篇1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保障小樊片区每一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襄阳市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小樊中心小学20xx年秋义务教育新生及教学点二升三年级学生入学工作方案。
二、领导小组
1、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胡红波
副组长:陈禹
组员:胡强然、沈红海、许艳华、曾强、宋锐
2、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指导和调控招生小组的招生工作;副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对组员解决不了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检查并进行材料审核。
3、工作要求:
招生时应实事求是、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招生原则
稳定:统一管理、统一领导、精心安排、廉洁招生
规范:免试入学、计划招生
有序:制定方案、不分快慢班
四、工作措施
1.划片招生落到实处
凡属于小樊片区的适龄儿童(学前班满5周岁,指20xx年9月1日前出生;一年级满6周岁,指20xx年9月1日前出生),户口和房产在小樊片区,均符合入学条件。
2.为每位学生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机会
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均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3.摸清底数,科学谋划
(1)要认真开展适龄儿童调查摸底,联合村组摸清片区秋季入学适龄儿童数量、实际户籍和居住状况等,认真如实填写《片区适龄儿童情况统计表》。
(2)对二升三年级的学生,原班主任需提供学生花名册(含家长和学生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花名册整理好以后于8.30前交给陈禹。
4.严格过程管理
学校设立新生入学接待办公室,公示招生、举报电话、邮箱,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针对突发问题,要及时掌握情况,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
招生电话:
监督电话:
暑假小升初衔接班招生方案篇2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招生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招生”的原则,合理控制班额,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管理体制和工作规范运行机制。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协调”的原则。
三、学区范围:
屯东村一、二、三、四、五、六、七、十一、十二组;
东岸村四、五、六、七组;
屯东安置小区、东岸城邦小区、东岸梅园小区
四、招生年龄及对象
(一)年龄
年满6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对象
1、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具体包括如下三种情况:
①户籍和父母住房均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②户籍在学区内,父母确无住房,并实际长期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③户籍不在学区内,但父母住房在学区内且实际长期居住的适龄儿童。
2、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即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芙蓉区从业并在区内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同时提供以下相关证件:
①户口簿;
②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③小孩出生证;
④父母双方在芙蓉区从业的合法有效的证明(如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
⑤父母双方在芙蓉区的居住证;
⑥房屋租赁合同(要求租住地社区、村签署证明意见并加盖公章)。
3、属于必须按政策照顾解决入学的对象,如父(母)为现役军人或转业干部、重点工程拆迁户、我区按规定引进的专家或在我区投资的港澳台人士的适龄子女,由教育局协调解决。
五、工作措施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按照教育局的工作要求及日程安排做好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平稳有序。
⑴切实做好控流保学工作,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
⑵严格按照《芙蓉区教育局关于切实解决中小学大班额、择校热问题的通知》(芙教发〔2010〕14号)文件精神做好班额控制工作,将设班计划报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不擅自扩大或缩小招生计划。
⑶严格控制择校生,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的与入学挂钩的请吃或钱物,且招生入学不与入园入托挂钩。
⑷按政策要求解决好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问题。
⑸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在校门口及相关社区张贴《2014年芙蓉区小学新生招生公告》,同时公示学区和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并在全区统一的招生咨询接待日做好家长接待和政策宣传工作。
⑹规范新生学籍管理,做到学生信息采集工作准确无误,并及时上传到长沙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及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同时做好新生入学资料的归档工作。
六、招生地点:
屯东小学内
七、招生电话:
xxxxxxxx
八、具体日程安排
4月设班计划及新生摸底工作
5月9日召开学校招生工作会议,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5月9日-5月xx日招生宣传
5月18日学区内新生报名
5月25日前上报学区内新生录取人数及名单。
6月21日务工人员子女新生报名
7月1日前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7月4日
8月15日向教育科上报新生准确录取人数。
5月9日下午
6月xx日下午
6月27日下午招生咨询接待日。
暑假小升初衔接班招生方案篇3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招生管理和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根据生源、学校分布情况,确定各校对口招生入学范围与招生计划,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户籍优先,以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为准,安排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划片就近入学。
(三)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须满6周岁(即xx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四)由于校际之间差异的客观存在和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优质初中学校实行划片就近和指标到校相结合的招生方式。指标到校生的招录按照《xxxx年海口市小升初指标到校工作方案》执行。
(五)学校应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法接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不招择校生,学校招生不得与赞助费挂钩。
(七)新生录取工作遵循“学校审批负责,招生办备案”的原则进行。
二、招生办法
(一)城区学校
1.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就读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根据所辖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随机派位入学。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且在本市无第二居住地的.,视购房和租房情况,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借读
(1)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一户一生),且持续居住时间满二年,以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
如果租房居住时间满二年的人数多于片区接收学校学位空缺数,由接收学校随机抽签决定入学新生名单。未被抽签录取的新生由所辖区教育部门随机派位入学。
3.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借读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府办〔xxxx〕22号)规定,即:第一、本人及其父母属农村户籍;第二、是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第三、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进城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第四、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在市区政府所在地务工就业半年以上,且按《海南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证或按《海南省流动人口暂住IC卡管理办法》办理暂住IC卡,不属于办证(卡)范围的,须有申报暂住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可在我市借读,并视购房和租房(半年以上)情况,参照以上1、2项执行。
4.由于城区公办学校学位有限,不符合(一)项1、2、3条就读和借读条件的新生建议到民办学校或回原籍就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