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双减政策的理解范例(12篇)

daniel 0 2024-04-21

对于双减政策的理解范文篇1

关键词:财政政策;货币政策;配合规律;发展趋向

中图分类号:F8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1005902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依赖的两大基本政策,对实现宏观经济四大目标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两大政策应紧密配合,避免政策作用对冲抵消,以实现优势叠加和整体效用最大化。

1宏观经济调控中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配合运用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存在着共通性,这为二者配合运用提供了可能性。共通性表现在:(1)实施主体上,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都是中央政府的重要经管部门,在政府确定的宏观经济调控目标和经济政策指导下,可从各自的业务领域开展工作,协助政府调控管理;(2)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上,分别通过国家财政收支规模和银行信贷规模,而两种规模的制定和实施均以货币为载体,一定时期的货币购买力又表现为社会总需求,因此社会总需求的总量和结构最终由这两大政策进行调控,二者都是国家的需求管理政策;(3)作用机制上,均通过政策工具变量传导,最终调整市场主体经济利益,改变居民和企业经济行为来实现调控目标;(4)终极目标一致,均应包括经济增长和物价稳定目标。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有各自的特点,决定了二者配合运用的必要性。二者的特点体现在:(1)作用领域上,财政通过税收、国债、公共支出、政府投资等手段调节社会分配,货币政策则通过信贷规模伸缩使得货币供给量变动来调节货币流通。(2)透明度上,采取何种财政政策是据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并及时了解政府预算收支表情况而定,透明度较好;而货币供应量指标只能从永久平衡的人行资产负债表中反映,易掩盖经济矛盾,透明度较差。(3)调节的弹性上,财政政策工具(税收、国有资产收益、公债等)调节经济较直接,弹性差;货币政策工具(贴现率、准备金率、公开市场业务等)则具有伸缩性、灵活性特征,对经济调节作用较为间接,弹性好。(4)政策时滞上,财政政策调整有严格的法定程序和规范的审批手续,内部时滞较长,但可控性强,外部时滞较短;货币政策一般由央行据经济运行实际态势自行调整,内部时滞较短,但其政策工具操作施加的影响向市场主体传递经过的中间环节多,外部时滞较长。(5)调节重点上,财政政策重在结构,货币政策重在总量。国民经济运行中可能出现总量和结构双失调,因此,两种政策必须配合运用。

2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两大经济政策配合运用的回顾与经验启示

2.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配合运用的历史沿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货币政策搭配的方式大致经历了六个阶段。

(1)“双松”政策(1979-1984年)。这一时期,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处于起步阶段,央行体制刚建立,财政政策在经济运行中处于主导地位,总体上说实行“松”的货币政策与“松”的财政政策搭配。

(2)“双紧”政策(1985-1997年)。1985年后,新的央行体制建立,确立了银行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地位,货币政策也作为一项宏观经济政策工具具有其特定内涵和作用。该时期过度投资、经济过热的症状也越来越明显,物价涨幅较高,控制通货膨胀成为主要任务。于是我国从1986年起实行紧缩开支和收紧银根的“双紧”政策,银行系统通过收回旧贷款,压缩新贷款,减少货币供给,使得社会总需求迅速收缩,稳定了物价总水平;财政部门通过增加税负,削减开支,增加财政在央行的存款,减少了市场上的货币流通量,压缩了社会总需求。

(3)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1998-2004年)。该时期中国经济出现物质产品相对过剩和明显通缩现象,过去以治理通货膨胀为主转变为现在的治理通货紧缩为主。此情况下,我国宏观调控政策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刺激经济增长;实行稳健货币政策着力稳定物价,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4)“双稳健”政策(2004-2006年)。连续七年实行积极财政与稳健货币政策搭配,不仅刺激了经济增长,也使我国国民经济摆脱通缩阴影,取得了巨大发展。但之后不久,我国经济出现“局部过热”苗头和结构失衡问题,社会分配差距拉大,经济粗放式增长。2004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货币政策继续保持“稳健”姿态同时,财政政策逐步由“积极”转向“稳健”。

(5)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2007-2008年上半年)。2007年我国经济出现过热苗头,物价明显攀升,平均涨幅为4.8%,物价上涨压力不断加大,为应对该局势,从该年第三季度起,货币政策开始采取紧缩态势,第四季度继续收紧。全年10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6次上调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货币政策及时由“稳健”转到“适度从紧”再到“从紧”,最终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搭配。这有效地抑制了通胀形势,CPI同比涨幅也在2008年2月达到高点后开始下行。

(6)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2008年下半年至今)。2008年,国内外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国内发生汶川大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国际上美国次债危机加剧并于9月中旬急剧恶化为全球性金融危机。美欧等国实体经济普遍出现负增长,外需迅速收缩。此背景下,我国宏观经济政策于2008年11月5日也迅速转型,实行积极财政政策与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搭配,计划四年内中央财政投资4万亿,银行贷款预计2009年投放10万亿来保增长、扩内需,目前已收到经济率先复苏的效果。

2.2从我国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搭配运用的回顾中发现规律

(1)我国宏观调控政策的趋向取决于宏观经济的运行走势和变化。以上每一阶段实行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配合方式,都是宏观经济运行的客观要求,都是在对社会总需求、总供给及物价水平做出现实判断基础上选择实施的,因此把握社会总供求关系状况,准确预测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对于我们选择合理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配合方式十分重要。

(2)“双松-双紧”政策对经济运行产生的效果具有局限性。只有前两个阶段采用了“双松”和“双紧”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搭配方式,以后各阶段都是中性(稳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分别与松紧财政货币政策搭配,这也与“双松-双紧”政策对经济运行产生效果的局限性密切相关。具体体现在:①政策上的短视性。总体上我国在采取“双松”政策前,提出的目标和指标往往都是一年一定的短期较高的经济增长率,没有将经济放在循环视野中考虑,之后出台的“双紧”实际上是以另一偏激手段对“双松”政策扩张后果进行的校正,易在“经济降温”时引发下一个“经济过热”。②政策目标上的单一性。“双松”政策的目标为加速经济建设,实现较高经济指标,刺激经济增长,后果往往是欲速不达,投资过度、财政赤字、货币失控、信用膨胀和通胀并存;“双紧”政策则主要通过压缩财政支出和控制信贷投放,较短时间内迅速纠偏,较大程度缓解通胀压力。但会严重损害经营效益较好企业的发展,造成人为损失。③剧烈的政策效应。“双松”后实行“双紧”政策,会使经济增长出现大回落,导致经济大起大跌。

(3)中性(稳健)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分别与松紧财政货币政策搭配或是双稳健政策搭配方式,将会是更常见的、对经济社会运行具有长期良性效应的政策组合方式。随着以后经济形势发展,以短期经济增长目标为主的“双松-双紧”政策因会造成较长期经济振荡,不利于经济社会协调、稳定、可持续发展,不符合政策调控初衷,将会较少使用。而中性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分别与松紧财政货币政策搭配或是双稳健政策搭配这种较温和的搭配方式,能避免对经济运行产生过度影响,同时还放眼长远,注重有利于社会公平、产业结构调整等长效机制的培育,将会成为更适用的搭配模式。

3当前我国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及财政与货币政策搭配的趋向

当前我国经济运行态势可概括为:(1)政策丰富多样、措施扎实推进。(2)出现积极变化,结果好于预期。(3)基础尚不稳固,任务还很艰巨。做出此判断的原因为:一是当前经济回暖可认为是政府刺激经济的一揽子计划出现的短期反弹。二是目前金融机构贷款持续大规模增加,为政府增加投资提供配套资金支持、缓解企业流动资金不足困难、为企业增加投资扩大生产提供相对宽松融资环境的同时,货币、信贷投放过快也存在一定风险。三是国际金融危机尚在蔓延,外需扩大仍需时日。四是我国经济本身正处在下行周期中,内外经济周期重叠和国内各种矛盾积累,可能会使这次经济下行的时间延长。因此,做好长期应对困难的思想准备是必要的。

根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配合的实践及规律,结合当前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可以简单预测:短期内,外需收缩的趋势不会好转,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仍是当前我国经济调控的重点,除全力促增长外,“保稳定”也将成为宏观经济政策的基石。为此,今明两年我国宏观调控政策趋向将会继续延续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抓住机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减缓和抵御外部冲击造成的不利影响,着力扩大国内消费需求,并加大对低收入者和贫困群体的保护和生活补贴,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建平,周富祥,田江海.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思路与对策[J].宏观经济研究,2005,(1).

[2]邓子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配合同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J].当代财经,2006,(1).

[3]毕海霞,岑.中国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配合实践研究[J].金融教学与研究,2006,(2).

[4]潘正彦.如何协调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J].财会研究,2009,(1).

对于双减政策的理解范文

[关键词]社会规制政策;双重外部性;广州“禁止电动车上路”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07)11-0026-03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累积了不少社会问题,在此背景下对社会规制政策的研究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受到重视。本文从对社会规制政策的经济学分类切入,着重探讨当前我国双重外部的社会规制政策(以下简称双重外部性政策)。

一、社会规制政策

社会规制是“以保障劳动者和消费者的安全、健康、卫生、环境保护、防止灾害为目的,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及伴随着提供它们而产生的各种活动制定一定的标准,并禁止、限制特定行为的规制”[1]与其他公共政策一样,我国社会规制政策的主体一般是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有时是人大或司法机关,其客体是个人或组织及其行为。对社会规制分类,我们既可以从社会学角度按实施领域将其分为环境规制、安全生产规制等类型,也可以从经济学角度按规制目的分为公共物品规制、非价值性物品规制、负外部性规制和信息不对称规制。公共物品规制既涉及消防、防灾减灾等纯公共物品,也涉及医疗、高等教育等准公共物品。对非价值性物品的规制有禁毒、禁枪等。[2]对负外部性方面的规制主要针对水土污染、交通安全等。针对信息不对称的规制主要是涉及生活用品质量、有偿服务等方面的强制信息披露。

二、双重外部――社会规制政策的难点

1.外部及其分类。外部性的规制政策是当前社会规制政策研究的一个热点。外部性问题是由阿尔弗莱德・马歇尔在其《经济学原理》中首先提出的(当时被称为“外部经济”),后来由他的学生庇古加以充实和完善,最终形成了外部性理论。“所谓外部性,是指某一经济主体的行为未经交易而对另一经济主体施加的成本或收益,前者为负外部性,后者为正外部性”。[3]我们将现实社会中的外部按其性质分为三类:仅具有正外部性的纯正外部、仅具有负外部性的纯负外部和双重外部。所谓双重外部是指具有负外部性的同时也具有正外部性的行为。有两点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讨论的外部都是合法且不违背社会公德的;严格意义的纯正或纯负外部可能并不多见,所以前面所做的只是一个近似的划分。

2.双重外部的特点及对其不当规制的后果。对于纯正外部,一般不需要予以干涉。对纯负外部,则必须实施规制,这是毋庸置疑的。而对于双重外部是否要出台规制政策,则要权衡其正、负外部性的综合影响。道理看似简单,但是实际上解答这个正、负相抵的算式并不轻松。因为很多时候我们难以将其正、负影响量化后进行比较,我们将双重外部的这一特点定义为争议性。面对这样的问题政府往往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不实施规制,等于纵容该行为的负面影响,有政策缺位之嫌;实施规制则可能由于其争议性而产生一系列不良后果。具体地说:首先,可能造成越位性政策失灵,通俗的讲就是公共政策管了不该管或管不好的事情而导致政策无效或低效。对于双重外部,如果政策主体对负外部性的评估高于实际情况并出台规制政策,就会造成越位性政策失灵。过度的、不适当的规制不但白白浪费行政成本和社会成本,还有可能引发新的问题。其次,使政策主体陷于被动的舆论环境之中。“政策合法性的核心存在于人们内心对政策道义性、正当性和合理性的认可”。[4]而争议性恰恰意味着社会上并没有对某双重外部的综合影响达成广泛共识,政策合法性存在着缺陷。合法性的不足难免会使政策出台后面对大量的反对者,包括被规制对象和一些未牵涉其中但认为被规制行为利大于弊的市民、学者等。拥有正当理由的反对者们在社会舆论方面并不处于劣势,相反则使政策主体陷于被动。再次,可能导致政府的支持率下降。将什么样的社会问题列入政策议程,或者说是否对某项行为实施规制,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执政者的价值取向和执政理念,反映了各群体之间博弈的结果和他们在社会中地位的高低。当人们发现自己的利益被毫无道理的规制政策所削减,而且自己及所在群体的利益根本不受执政者重视的时候,他们的反对和抵制必然会非常强烈和持久,并可能从对政策的抵制转向对执政者的抵制。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双重外部的政策不乏失败的案例,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以便更深刻地理解并慎重对待双重外部。

三、广州禁行电动自行车――双重外部性政策的现实案例

事件回放。2006年11月14日,广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会,宣布广州将出台规定:从12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严禁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不予登记发牌;对于市民保有的电动车,政府不会给予赔偿也不会进行回收。在被记者问到“广州为什么要‘禁止电动车上路’”时,交警部门发言人表示:广州不是第一个“禁止电动车上路”的城市,包括福州、珠海等城市都已“禁止电动车上路”;上海市一直没有“禁止电动车上路”,给其交通造成很大的压力;广州“禁止电动车上路”是根据自己的城市发展规划的需要考虑。另据广州交警部门公布的数据称,电动自行车事故伤亡率较高。2006年1-5月份,广州市区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49宗,伤亡56人。[5]“禁止电动车上路”消息传出后,有支持的声音,但反对的声音也很强烈。电动自行车的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潜在使用者和一些学者、市民纷纷表示政府对电动自行车的评价不公,决策依据难以服众,并未充分考虑底层市民的利益。一时间,广州“禁止电动车上路”成了全国媒体争相报道的热点事件。因为社会反响强烈,2007年3月13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节目对这一事件进行了报道。在发表言论较为自由的网络媒体上,对“禁止电动车上路”的非议更是此起彼伏,延续至今。相应地,半年多来广州“禁止电动车上路”规定的实际执行情况也非常不理想,主干道以外的路段仍有为数不少的市民骑电动车上路。[6]

案例分析。市民购买使用电动车本意是为了方便出行,但大量的电动车上路给城市交通带来了不便,降低了道路使用效率,同时因为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和驾驶员技术没有保证,电动车的上路对他人安全造成了威胁。从经济学的角度讲也就是增加了城市整体和其他市民个体的成本,产生了负外部性,应该予以规制。但是为什么“禁止电动车上路”规定出台半年之后反对声仍然不绝于耳,规定执行情况也不尽如人意呢?究其原因,除了使用者众多以及使用者损失没有得到补偿之外,还在于使用电动车是一种双重外部,它具有一定的正外部性。第一,电动车价格低廉,普通百姓都能消费得起,在广州公交运力不足的情况下电动车起到了补充作用,缓解了公交压力;第二,电动车无尾气污染,比汽车环保;第三,电动车的电池可反复充电,比汽车节约能源。这些正外部性使反对“禁止电动车上路”更具正当性,使反对者得到了社会舆论的支持进而更加坚决。这一点我们可以通过另一个例子来印证:在“禁止电动车上路”前不久,广州市政府就已宣布将从2007年开始禁止摩托车在市区范围内行驶。同样是被禁,同样是使用者众多,但“禁摩”并没有像“禁电”那样遭到强烈的反对,政策实施以来波澜不惊。之所以产生如此巨大的反差,除了政策细节因素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使用摩托车不像使用电动车有那么多的正外部性,它接近于一个纯负外部。可以说广州市的“禁止电动车上路”规定是典型的双重外部性政策,同时也是一个没有妥善处理双重外部争议性的案例。广州市政府没有很好地研究问题的两面性及其可能引发的后果,仅强调电动车的负面影响,简单、粗暴地出台法规对市民合法购买的电动车予以禁行,结果导致了大量市民的反对和抵制,规定的执行面临困境。同时政府还被怀疑与利益集团合谋剥夺底层市民的路权,引发了一定的社会不满情绪,使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受到损害。

四、对制定双重外部性政策的思考

1.贯彻和谐社会理念:双重外部性政策的时代要求。制定公共政策要考虑不同时期的社会环境。目前,我国正在全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政府必须从过去片面追求经济增长转向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并重。社会规制政策是政府履行社会调控职能的重要手段,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安定,关系到人心向背。因此,作为政策主体的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该做到:一方面要对社会规制政策给予更多的重视,尤其是双重外部这样的政策难点。当然重视并不等同于增大对双重外部的规制力度和范围,而是说要时刻谨记其争议性,在问题的处理上更加认真、谨慎和科学。另一方面是在解决双重外部性问题时要贯彻和谐理念。社会和谐就是社会各种要素和关系相互融洽的状态。政府在双重外部性政策的制定上,应致力于将利益矛盾缓和与化解。负外部性固然是要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但相关群体的正当利益也要有所保护,切不可简单、粗暴地以行政权力一禁了之。

2.重视政策问题的论证:双重外部性政策的合法前提。政策问题的构建与论证是公共政策过程的逻辑起点。[7]具体来说,如何界定政策问题以及将何种社会问题纳入政策议程从最根本上决定了政策的合法性以及未来被认同的程度,进而决定了政策能否有效执行、政策目标能否实现。所以,考虑到双重外部的争议性,在将事关此类行为的问题列入规制政策议程之前,一定要对问题的特征、性质、实质等内容进行缜密的论证。论证的过程应该是一个主体与客体、专家与公众等各方利益主体充分博弈的过程。专家和政府相关人员的优势是他们具备较多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分析预测能力,考虑问题也更有大局观念。但是,理论与现实总是有差距的,汉代政论家王充的《论衡》中有这样一句话: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好的决策一定要倾听公众的声音,这也是科学决策、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的基本要求。

3.选择合适的规制方式:双重外部性政策的核心内容。如果政府最终决定对某一双重外部性问题实施规制,那么根据问题的不同特点选择规制方式是政策制定中至关重要的。社会规制的方式主要有登记、认证、指定、特许、限制、禁止等。“禁止”可以说是众多规制方式中最严厉的一种,但它并不适用于解决所有问题,而且不必要的“禁止”常被批评为是惰政。制定双重外部性政策的目标是趋利避害,所以应以登记、认证和限制等方式为主,尽量避免使用“禁止”的方式。例如在处理电动自行车问题时,完全可以通过限定行驶范围、在某一时间段内办理登记发牌之后永久停止发牌、规定单双牌号交错上路、加强检查并没收超标不合格车辆和无牌照车辆、强制驾驶员参加资格考试、强制佩戴头盔等方式来最大限度地消除负外部性。尽管这些措施执行起来需要更多的成本,但是它们更容易被公众理解和接受,也更符合和谐社会理念。

4.制定利益补偿机制:双重外部性政策的辅助系统。根据亚当・斯密的经济人理论,如果被规制对象的某项正当利益被削减,那么只有在其他方面给予补偿才会减弱其抵制情绪和行动。这里所说的利益补偿是广义的,包括对被规制对象的尊重、关怀和经济补偿等。例如向公众耐心地解释政府实施规制的原因;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为各方提供表达利益诉求的机会,听取他们对政策细节的意见;提供替代方案以帮助人们解决因实施规制带来的不便;给予人们一定的经济补偿来弥补规制政策造成的损失。试想,如果广州市在“禁电”政策中承诺对市民的合格电动自行车予以有偿回收,那么仅此一条就会使很多车主打消抵制的念头,尽管他们可能仍然心有不甘。所以,在制定双重外部性政策时应当制定好利益补偿机制,以保障双重外部性政策的有效执行。

参考文献:

[1]植草益.微观规制经济学[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

[2]张金马.公共政策分析:概念・过程・方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3]李瑞昌.公共规制:利益分析与风险分析[A].毛寿龙.公共政策与政府治理[C]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4]「7]谢明.政策分析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对于双减政策的理解范文篇3

这个反思中,首先要看到现在经济学理论的不足:主流经济学的认知框架其实是不对称的。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和凯恩斯主义可说存在着一种共同失误——在理论框架里“假设”了供给环境,强调的只是需求端的深入分析,却忽视了供给端的问题。

美国学者在供给端的认知上是有贡献的,在应对滞胀压力的经济实践中孕育出了供给学派。它的政策创新产生了非常明显的正面效应,但其理论还是有明显不足。可以说,他们的主张还是基于“华盛顿共识”框架,在企业层面激发供给的潜力,但是在结构分析、制度供给分析和政府作为方面的分析较弱。

美国等发达经济体在应对危机的实践中,跳出经济学教科书,实行了区别对待的供给手段。比如2008年金融危机,美国政府对雷曼兄弟的态度,一开始斟酌“救还是不救”,之后,对这家150多年的老店,就任它;但后来对“两房”、通用公司等,却大力度施以援手,这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区别对待的供给

在产业政策方面,美国的做法可圈可点,从克林顿时期的信息高速公路,到最近奥巴马国情咨文所提到的页岩气革命、3D打印机、制造业重回美国、区别化新移民、新兴经济等,都强调在供给端的区别化政策。

回想多年以前,中国风行的《亚柯卡自传》,最后亚柯卡画龙点睛的那句就是“重振美国之路,在于产业政策”。这个“产业政策”,正是一种从供给角度形成的政策调节工具。

这些都说明,充分认识供给端的理论框架构建来支持配置资源优化的操作,是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美国不同于中国,没有解决转轨问题的迫切需要,因此,他们在制度供给这方面的重视程度也自然而然就上不去。

反思中国,我们应当结合当前现实需要,开创新的思路。

在经济学角度上,对于有效供给对需求引导方面的作用,我们过去认识不足,今后有必要以改革为核心,从供给端入手推动新一轮制度变革创新。这是应对可能陷入滞胀、中等收入陷阱以及实现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

对此,相关的政策主张主要体现在以下“八双”:

“双创”——走创新型国家之路,大力鼓励创业;

“双化”——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产业优化;

“双减”——加快以结构性减税为重点的税费改革,大幅度地减少行政审批;

“双扩”——在新的国际竞争局面下,扩大对亚非拉的开放融和,适度扩大有质量、有效益的投资;

“双转”——尽快实施人口政策“一胎化”管制的转变,促进国有资产收益向社保与公共服务领域的转置;

“双进”——协调国有、非国有经济,发挥各自优势,共同进步,摒弃非此即彼、截然互斥的思维;

对于双减政策的理解范文篇4

关键词:多边贸易体制;博弈;囚徒困境

中图分类号:F75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0594(2008)05-0016-05收稿日期:2008-03-05

一、贸易政策选择的“囚徒困境”

假设有两个国家A和B能够自主制定贸易政策,它们分别面临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两种选择,假设两国都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则都受益,而当本国实行自由贸易政策而他国实行保护贸易政策时本国利益受损而他国受益,当两国都实行保护贸易政策时两国均受损,两国各自选择贸易政策后的收益矩阵如图1,它构成一个明显的“囚徒困境”模型。

在该模型中,在经济人假设条件下,两国必然会根据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则而都选择保护贸易政策。在贸易政策选择后,其纳什均衡为图中右下角的(-8-8),这是该博弈模型惟一的纳什均衡解,无论这两个国家进行多少次重复博弈,贸易政策的选择依然是都实行保护贸易政策。该模型虽仅以两个国家为基础,但是推广开来依然适用,它能够解释为什么保护贸易政策受到各国政府青睐。

二、多边贸易体制:摆脱贸易政策“囚徒困境”的制度安排

上述模型中惟一的纳什均衡是两国非合作博弈的结果。很明显,从各自国家的利益来考虑,该纳什均衡解是最优的,但并不是两个国家作为一个整体最优的,相反是一个两败俱伤的选择。因为这两个国家可以做出更好的选择,那就是均选择自由贸易政策,这样其收益为(1010)。由此可见,政府独立的理不是有效率的,一个制度或体制的建立将有助于通过推动合作来解决这一困境(霍克曼等,1999)。根据博弈理论,要实现这种政策选择的转变,首要的条件就是博弈方需要从非合作走向合作,即在博弈方之间建立一种制度安排,并且要求这种制度安排是可信的、具有较强约束力的。制度安排可以是单边的、双边的,也可以是多边的,但是只有多边贸易体制的制度安排才是摆脱“囚徒困境”的博弈规则。

前面分析已经指出,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单边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其他国家会通过选择保护贸易政策获取利益,进而造成本国利益损失。双边贸易协议同样具有其先天的缺陷:一方面,世界上并非仅仅是两个国家,如果任何两个国家达成自由贸易协议,必然会对其他国家产生负的外部性,造成其他国家的报复:如果其他国家之间又达成贸易协议,则势必引发集团的贸易保护主义,陷入新的贸易集团“囚徒困境”。另一方面。双边自由贸易协议的某一方如果违约,而其对方不一定具有足够的实力来限制它这么做,这样就容易导致诸多双边协议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多边贸易体制由于其参与者具有多边性质。确保了协议的可信性和有效性,大大强化了承诺信号,并推动多边贸易自由化发展。

三、多边贸易体制的建设者:“智猪博弈”中的大猪

多边贸易体制是一项公共产品,虽然大家都参与多边贸易体制,但正如瑞士作家阿尔弗雷德・莫勒尔在《玩世箴言》中指出的一样,“尽管大家同乘一条船,可一些人是划船,另一些人只是坐船”。作为公共产品的多边贸易体制在建设过程中,不同的国家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其中的大国理所当然地担当起划船人角色,而其他的小国则充当坐船人。正如划船人需要付出体力成本一样,多边贸易体制建设中的大国自然要付出机制建设的成本,但是这并不能说明它们是无私的。相反却是自身利益使然,博弈论中的“智猪博弈”模型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

在“智猪博弈”模型中,设想猪圈里养着一头大猪和一头小猪,猪圈的一端有一个猪食槽,另一端安装一个按钮,每按一次按钮就会有10个单位猪食自动落入槽中。如果一头猪去按按钮,再回来另一头猪可能就有机会抢先吃到另一边落下的食物。当小猪按电钮时,大猪会在小猪跑到食槽之前吃光所有食物;若是大猪按动电钮,由于小猪吃得慢,大猪还有机会在小猪吃完落下的食物之前争得一些残羹。如果两只猪都去按电钮,则大猪和小猪均能争得食物。假设任何一头猪去按电钮都将付出两个单位食物的成本,两只猪的各种选择及其所获得的食物见图2。在这个模型中,为了得到食物,两只猪的选择就是小猪等在食槽旁边,而大猪则需要奔忙于按钮和食槽之间。

回顾多边贸易体制的产生过程,美国凭借其在二战后强大的政治经济实力,自然而然地充当了大猪的角色,而只有美国有能力也愿意推动多边贸易体制建设。从竞争的角度来看,相对于它的贸易伙伴,美国具有如此之大的优势意味着,它能承担重建欧洲的责任,而与此同时不需要经常为这些政策给美国商业带来的后果而担忧(基欧汉,2006)。难怪WTO总干事雷纳托・鲁杰罗1998年3月4日在“全球贸易体制GATT50周年纪念日论坛”上发表题为“从憧憬到现实:多边贸易体制50年”的演讲中将“这一体制的构思归功于美国人的灵感”,并且热情地赞扬“美国是八轮世界贸易谈判背后的驱动力”,“贸易体系在过去50年中始终如一的就是美国的领导地位”(RenatoRuggieroetal,1998)。

事实并非是“智猪博弈”模型中的那种对等获利结果,现实中大国可能会付出较少的成本却获得更大的利益。规则的制定者必定是规则的受益者,大国所提供的国际公共产品包含了它自己的利益取向,这种制度安排必然会带来利益分配向大国倾斜。

四、互惠原则:避免搭便车行为和平衡双层博弈谈判

互惠贸易是多边贸易谈判及成员贸易自由化过程中与其他成员实现经贸合作的主要工具。虽然GATT和WTO均没有明确强调互惠原则,但是不能否认互惠原则对于多边贸易体制的重要性。在多边贸易体制的博弈机制中,互惠原则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避免搭便车行为发生,二是平衡各成员政府双层次博弈谈判。

在“智猪博弈”模型中,由大猪去按电钮而小猪选择等待。这便产生了搭便车行为,即小猪不付出任何努力而能够获得食物。当然,这仅仅是“看不见的手”原理的童话版,现实中的大国虽然领导和建设多边贸易体制,但决不允许其他成员搭便车行为发生,

教科书式的单边主义贸易自由化在GATT/WTO的设计中找不到一席之地(盛斌,2001)。GATT规则正是以美国制定的《1934年互惠贸易协定法》为基础产生的,WTO管理的协议也是以权力与义务平衡为基础的,这种平衡是通过互惠的市场准入承诺的交换而取得的。在WTO成立之前,GATT成员大约每隔10年就要在互惠基础上就降低货物关税问题进行一个回合的谈判……创建WTO的乌拉圭回合继续坚持了互惠的关税减让方针(麦金尼斯,2004)。互惠原则是建立行为准则过程中的一项基本要素,其制定也是为了缩小因最惠国待遇而引起的免费搭车的范围(霍克曼等,1999)。鞑姆曾这样解释:“在制定关税协定时,这种被认可的方法通常被冠以互惠的标题。从法律原则的角度来说,一个国家只有当其他缔约各方提供互惠关税减让的时候才需要作出关税减让。”(贝格威尔等,2005)。

所有的经济都是国际的,可所有政治都是地方的。WTO多边贸易谈判对其中任何一个成员来说都是双层博弈过程,即国际层次博弈和国内层次博弈。国际层次博弈中,成员政府总是力求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国内层次博弈中,利益集团不断向政府施压,迫使其采取符合自己偏好的政策。进行国际谈判的政治家一般来说试图同时做两件事情:即同时在国际的谈判桌上与其他的国家代表进行谈判和在国内的谈判桌上与那些将进行批准和实施协议的行为者谈判(薄燕,2003)。对于美国这样国内利益集团逐渐强大的国家来说,国内的保护利益集团在没有获得互惠的措施而实行单边贸易自由化,要想获得通过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互惠原则正起到平衡政府双层次博弈的作用,互惠的关税减让对每一个国家的自由贸易造成压力。通过互惠体制的承诺而削弱贸易保护主义集团的影响,……如果没有互惠体制的压力,即使消费者拥有数量上的优势,贸易保护主义集团仍会对贸易政策施加比消费者更大的影响(麦金尼斯,2004)。

五、最惠国待遇原则:博弈利益的扩大器与稳定器

非歧视原则是多边贸易体制的基石,是各成员间平等地进行贸易的重要保证。最惠国待遇原则要求某一成员在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成员的优惠和豁免,也应给予其他任何成员。从这一方面看,最惠国待遇原则是规范多边贸易体制参与者国内贸易政策的原则,是互惠原则落实的具体保障措施,也是国际贸易总得益在各参与方之间公平分配的机制。多边贸易体制的这项规定不仅使博弈利益得以扩大,而且也能够稳定博弈利益。

多边贸易体制的协议主要通过双边谈判达成,在GATT/WTO实践中,为克服搭便车行为,谈判是在主要供应国的基础上以互惠原则进行,即某个产品的关税减让要求通常是由主要进口供应国(即产品的最大供应商)提出的。在多边贸易体制下,这种双边谈判达成的结果通过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推广开来。由此可见,最惠国待遇原则是互惠原则的多边化,这种多边化会产生一种表示友好的效果,即能够有利于促进自由贸易的市场原则。另外,最惠国概念强调可适用于所有参与国的普遍原则,这样就可以使规制成本的最小化。“最惠国待遇可以减少谈判中‘免费搭车’所带来的潜在成本,‘免费搭车’会阻止政府的决策处于效率边界,最惠国待遇可以提高政府决策的效率。”(capinetal,1988)。因为最惠国待遇将多边贸易体制中经济强国的活动变得简单,通过最惠国待遇原则将互惠原则下进行双边谈判的结果推广至所有国家,使其不必要与数十个国家进行持续复杂的双边谈判。由此可见,最惠国待遇原则是市场开放的扩大器,最大限度地促进了世界市场的拓展,使国际贸易博弈总得益的生产能力扩大到极致。

在稳定多边贸易体制方面,非歧视原则可以降低贸易战的风险。在政治层面上,没有最惠国原则,各国政府可能会试图确定特殊的歧视性国际集团类别,这种特殊的集团分类可能会引起憎恨、误解和争端,因为被‘忽视的’国家会对这种排斥回以颜色。而最惠国原则既有助于减少各国之间的对峙,又可以抑制政府求助于短期的、暂时的政策,防止给这个饱受冲突的世界‘雪上加霜’(杰克逊,2001)。贝格威尔和斯泰格尔建立的均衡模型得出的结论指出,一国贸易政策的外部性如果只通过世界价格转移到其他国家。政治最优关税才是有效率的,在存在多个国家时,当且仅当关税设立符合最惠国待遇时,贸易政策的外部性才通过这种途径传递。再加上互惠原则有效地消除这种外部性,最惠国待遇与互惠原则联系一起能够有效克服‘双边机会主义’对WTO体系的侵蚀。多边贸易体制基于最惠国待遇原则的特点,使它的承诺信号变得更加可信。因为最惠国待遇原则在很大程度上锁定了各国已经承诺的保护水平,当某一个成员背离其以前对某个贸易伙伴所作的承诺,根据最惠国待遇原则,它就需要向所有WTO成员做出补偿,从而付出更大的代价。

六、争端解决机制:多边贸易体制规则实施的保障

要解决国际贸易协定的实际义务的履行问题,关键是需要建立一套强制实施的措施。“在国际范围内,法庭的重要性是有限的,在没有宪兵和监狱存在的情况下,无论我们如何强调法庭的重要性,它的重要性还是有限的”(贝格威尔等,2005)。

WTO组织结构中的核心和重要部分是源于GATT几十年经验和实践的争端解决程序,它是使世界贸易体制条约义务得到有效履行的一种核心措施。因此。WTO争端解决机制被誉为WTO王冠上的明珠,正如前WTO总干事鲁杰罗所说,“如果不提及争端解决机制,任何对WTO成就的评论都是不完整的。从许多方面讲。争端解决机制是多边贸易体制的主要支柱,是WTO对全球经济稳定做出的最独特的贡献。”它一方面解决了贸易强国单方面采取行动的“侵略性的单边主义”,另一方面也通过本身程序和机制的完善保障了多边贸易体制规则的实施。

为换取更强有力的多边争端解决机制,WTO对单边贸易行动实行了严格的多边约束。各国政府同意,只要有可能,均采取多边补救方式解决问题。这就限制了贸易强国单方面采取行动的余地。在多边贸易体制内,其争端解决机制被认为是体现了平等、迅速、有效和具有约束性的,其争端解决机制的赔偿和授权报复执行手段限制了大国任意采取“侵略性的单边主义”。多边争端解决机制能够克服双边关系中存在的“势力不均衡”,因为两国贸易战中总是大国的损失要小。所以在双边框架下约束它违约的力量较小。而在WTO多边框架下,违约将被要求赔偿损失并可能受到经济制裁,增加了大国违约成本。

被认为是“从论坛和调解委员会变成法院或仲裁庭的革命”的争端解决机制提高了WTO作为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使多边贸易体制更安全、可预见和稳定。它将“共识”程序改为“反向共识”,加强了WTO法律制度的约束力。反向共识规则形成的自动通过,使得WTO争端解决机构对成员在WTO协议

下发生的争端有了强制管辖权。WTO在强调当事成员之间的磋商、谅解、斡旋、调解和调停的同时,还强调了国际经济贸易仲裁的作用,建立了各种具有一定强制力、准司法效力的执行手段。最后,它规定了最后解决期限,并借组织的力量加强了争端解决机制报复机制的威力,从而保障裁决的执行。

七、谈判机制:一个驱动多边贸易体制的博弈系统

从本义上说,多边贸易体制是处理各国贸易关系的原则和规则的基本框架。不过,这些原则和规则以及各国在这些原则和规则下相应的义务,并不是由某个全球性的统治机构来制定和强制实行的,实践中并不存在这样的超国家机构。GATT/WTO本身并不是规则制定者,而是组织成员进行谈判,为成员间谈判提供便利、提供谈判场所(黄静波,2004)。谈判才是多边贸易体系的驱动力量,它被用来确定规则和程序,定期降低贸易壁垒,或用于新的国家想加入这个俱乐部的时候,还被用来解决贸易摩擦(霍克曼,1999)。国际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的飞跃正是通过一系列“贸易回合”的方式实现的。谈判本身就是博弈过程,多边贸易体制的谈判更是一个博弈系统。

(一)加入谈判与议题谈判如果某一个国家或具有独立制定对外贸易政策的单独关税区希望加入多边贸易体制,则必须进行关税减让和其他开放承诺谈判,这通常被认为是“入场条件”,它要求加入者在一个对所有成员开放的工作组里进行谈判。通过最惠国待遇原则,一个加入国可以从它加入之前关贸总协定(多边贸易体制)成员之间已经商定的所有减让中获得利益,因此,只能期待会要求加入国本身做出贡献,即将它自己的减让表添加到那些已经成为关贸总协定附件并构成其组成部分的减让表中去(奥利佛・隆,1990)。这种程序完全是有充分理由的,它充分体现了多边贸易体制的互惠原则。

多边贸易体制谈判以议题谈判为基础,谈判需要首先确定议题,而谈判议题的确定本身往往就是一场谈判,各成员根据自身利益的需要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议题,各个成员提出的议题交叉互错,最终形成议题群。为推动谈判进行,多边贸易谈判中往往在谈判开始和结束阶段尝试跨议题关联,在初始阶段的跨议题是为获得一个平衡的谈判议程,到谈判的最后阶段,由于各成员对于各个议题的立场已经彻底表达清楚,为达成整个协议则需要进行议题挂钩,它潜在地起到两个作用:可以用于获得互惠性,即满足了分配上的限制而达到利益和减让的平衡:可以用于提高自由贸易产生的潜在获利。因此,多边贸易谈判往往出现“在所有的事情达成协议前什么也达不成协议”。

(二)多方、多阶段、多层次谈判多边贸易谈判包含多个阶段,首先由一个起催化作用的成员开始,发起一个确定谈判议程的前期谈判,然后是正式的多边贸易谈判,随后依次是后期谈判和实施阶段。议题谈判的进行是多方参与的过程,其复杂性远远超过只涉及两个博弈者的谈判,而且在诸多博弈者之间可能形成同盟,而且同盟的类型各有不同:某一个同盟内的成员在某一项议题中具有相同的立场,而在另外议题上又针锋相对,形成一个极其复杂的谈判网,也使多边贸易体制谈判具有多层谈判的性质。对于某个成员来说,其关心的不仅仅是能否达成协议,而且需要考虑达成的协议能否得到国内法律的批准,这就是一个双层博弈的过程。对于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区域性组织,例如欧盟,它不仅仅涉及欧盟与其他成员的谈判,各成员内法律的批准,还涉及到欧盟成员之间的谈判。

(三)谈判结果:拒绝点、协议区域与获胜集合谈判最终是需要结束的,不是达成协议就是陷入僵局。双边协议是否达成取决于二者之间有没有协议区域,协议区域的确定取决于拒绝点,即谈判者(出价者和要价者)各自的心理底线,最起码达成协议要比不达成协议好。图3中A国和B国的拒绝点分别为A点和B点,对于A国来说,A点右边的出价都是可以接受的,对于B国来说,B点左边的出价都是可以接受的,那么A、B两点之间就构成协议区域,则A、B两国有可能在协议区域内达成协议,协议区域的大小决定了达成协议的可能性,至于它们是在x1处达成协议还是在x2处达成协议,则取决于二者各自的谈判能力。

该图同样用于解释各成员的双层博弈结果,只不过在这里,协议区域被称为“获胜集合”,即国内法律能够批准对对外贸易谈判达成的协议的所有可能集合。同样,该获胜集合越大,从而达成的协议就越可能被批准。

八、结论

对于双减政策的理解范文篇5

【关键词】股息红利;双重征税;全流通;税收优化

截止到2011年年底,我国上市公司全可流通比例达到70%以上,证券市场终于进入了全流通时代,困扰我国多年证券市场发展的股权分置问题终于得到解决。但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收入仍存在着公司在缴纳了所得税之后的再次征税问题。本文主要针全流通时代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所涉及到的“经济性双重征税”问题进行粗浅的研究。

一、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双重征税问题的研究背景

(一)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双重征税问题的历史演变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初步构建了以证券交易印花税和股利所得税为主的证券市场税制。十多年间,证券监督部门多次通过改变股利所得税来调控股市,除了组织财政收入之外,还通过这一完善证券税制的举措来鼓励正确的投资理念,抑制过度投机行为,提高市场资金配置效率和规范证券市场发展。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个人取得的股息、利息、红利所得,不扣除任何费用由股份公司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但对国家银行的储蓄类、财政部发行的公债利息一律免征个人所得税。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个人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相当于10%。

2012年11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的《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我国将开始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在新政策下,个人持股期限不同,所得股息将承担20%、10%和5%三种不同的个人所得税税负。由于持股期限的计算存在临界点,税负也将存在临界点。具体说来,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国内文献综述

国内专家学者主要依据税负公平原则对股息红利双重征税问题进行研究。多数文献认为公司是“虚拟法人”,它仅为股东所得提供渠道。如果对法人的所得征税,那么就应该完全排除对股东的股息所得征税,否则就属重复征税,违反公平税负原则。国内学者范瑞猛(2006)认为,我国对个人投资者存在的重复征税的税收政策造成了对股权投资的税收歧视,不仅增加股权投资的成本,还削弱了股东再投资的意愿。苑新丽(2004)分析了股息重复征税对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对纳税人的投资决策的负面影响。湖南大学刘孝伟(2008)在《我国证券税制优化研究》是指出,对股息红利的征税,造成了对同一经济来源收益的重复征税,损害了资源配置的效率,加剧了税收负担的不公平;对证券投资所得征税而对证券交易所得不征税,使投资者更加注重于买卖差价的获益而轻视原本就极低的投资所得,激发了博取差价的投机行为。贝政新和茹晓颖(2004)在“我国证券税制存在的问题及框架设计”一文中指出,自然人在证券交易中获得的价差收益部分即个人资本利得不用纳税,而法人却要将其收入并入企业其他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A股和B股投资者要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其他证券品种如债券、基金的投资者不纳税。这些状况表明税收负担分布不均,不符合税收公平原则。

(三)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通过文献研究法、历史分析法、规范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研究方法是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理论推理与实地调研相结合;更多地进行文献研究工作。

二、税制优化理论与股息红利双重征税问题分析

(一)税收优化理论

最优税理论、供给学派的税制优化理论和公共选择学派的税制优化理论构成了西方的税收优化理论体系。最优税收理认为,政府应致力于寻找一种最优税收工具,这种税收工具在能够征集到既定收入量的前提下,产生最低限度的超额负担。供给学派的税制优化理论认为税收是刺激供给的最有效和最重要的手段,只有降低边际税率而不是降低平均税率的减税形式,才会产生明显的刺激供给的效果。公共选择学派的税制优化理论的基本特点是以经济学的市场行为分析方法税制,其认为最优的税收制度,是指税制产生的收入所提供的公共品以及该税制所分摊给每个纳税人的税收份额能获得纳税人广泛的一致赞同的制度。税收优化理论给股息红利的双重征税问题带来了适用性的思考,即证券税制要坚持方向性、适度性和公平性的原则。

(二)股息红利双重征税问题分析

股息红利既是公司分配利润的组成部分,也是股东个人所得的组成部分。在公司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并存的条件下,如果对公司与个人的全部所得同时征税,就必然会发生股息红利的双重征税问题。此处的股息红利所得既包括现金股息红利,也包括公司以利润或盈余公积金所送的红股。

双重征税带来了税收的非公平性。对证券投资所得的征税,使得我国股份公司的利润先缴纳企业所得税,将税后利润的一部分以股利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时个人股东取得的股利所得再次缴纳个人所得税,造成了对同一经济来源收益的重复征税,加剧了税收负担的不公平,不利于股份制经济和证券市场的发展。从公平方面进行深入分析:

(1)从企业组织形式上看,它导致公司经营和非公司经营之间的不同税收待遇,没有达到税负的公平。非公司制企业如个体、私营企业只需承担个人所得税,而无需承担公司所得税。公司制中的股份制,是现代企业制度中的一种科学组织形式,也是各国企业改革的发展方向,但税收政策对先进的企业组织形式不仅不鼓励,反而采取了歧视性的做法。因此,对于企业主和投资者而言,将个体、私营企业上升为公司制企业在税收上是不合算的,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的成长和扩大。

(2)古典制所得税并未体现按个人纳税能力征税的税收纵向公平原则。由于不同收入的纳税人对税收的承担能力不同,为了体现税收纵向公平原则,大多数国家均采取累进的个人所得税率,对高收入阶层适用较高的税率。但按照古典制所得税的观点,不管公司个人股东的财富状况如何,统一先按比例税率征收公司所得税,没有体现税收的“量能定负”的原则。

双重征税带来了税收的非效率性。按我国的法规,公司不允许从应税利润中扣除向股东支付的股息,同时,个人取得的利息、红利和利息所得,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不得再扣除任何费用。这种所属于古典制重复征税,不利于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从效率方面分析:

(1)导致公司部门与非公的司部门之间的扭曲。投资者在进行决策时,需要考虑将其资金投入公司部门还是非公司部门,其出发点是比较两种形式的税后报酬率的高低。由于公司面临着经济性重复征税,使投资于公司部门的税后收益下降,因此投资者会偏向于投资非公司部门,使公司部门的投入和产出减少,导致资源配置失衡。

(2)导致股利分配和保留利润的扭曲。在古典所得税制中。股息分配面临经济性重复征税,无疑会暗示和鼓励公司保留其利润不分配,以避免股利的重复课征。保留利润再投资会使股份价值增加,股东在出售股份时需要缴纳资本利得税,但由于资本利得税税率一般低于个人所得税税率(目前我国对资本利得不征税),从而可以逃避一部分税负。另外,公司以保留利润的形式所筹集到的资金由于具有了税收上的收益,因而其资金成本较低,会促使聚集了许多保留利润的公司从事原来须依赖外来资金且不愿进行的投资,这不利于投资效率的提高。

(3)导致债券和股票之间筹资方式的扭曲。在古典制所得税中,因为利息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相当于用于支付公司债务利息的利润免交所得税,而股息所得要被双重课征,所以在财政上利息优于股息。当股东和公司债券持有者按相同的边际税率缴纳投资所得的所得税时,就会鼓励公司以举债方式筹资,而不是以股份方式融资。此种扭曲会加大公司的负债,改变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出现“资本弱化”现象,增大公司风险。

三、股息红利课税的国际比较

证券持有者在持有证券一定时间以后可以获得股息或者利息收入,这类证券所得属于投资所得范畴,大多数国家都把它列为征税对象,并根据所得的不同来源采取综合征收与分类征收的方法。

(一)各国证券投资所得课税制度

对股利红利如何征税涉及了公司是“实在法人”还是“虚拟法人”的讨论。坚持不同的税法理论,自然就有不同的税收处理制度。

1.古典制或称分别实体制

这类税制以“实在法人”为理论基础。澳大利亚、荷兰、卢森堡、西班牙、新西兰等国家就是采取这种制度,其问题在于对利润的重复征税。

2.合并制,包括完全合并或部分合并制两类情况

这种制度以公司是“虚拟法人”为研究基点。从解决双重征税的环节来看,合并制又可分为从公司层面消除双重征税与从股东层面消除双重征税,具体包括以下课税制度:

(1)股息支付扣除制。即公司将分配给股东的股息部分或全部从公司税前利润中予以扣除,实行免税,仅对股东取得的股息课税。挪威、芬兰、葡萄牙、瑞典、希腊、阿富汗等国家实行这种制度。

(2)差别税率制。即对公司的分配利润即股息实行较低的税率,而对保留利润实行较高的税率,以减轻对股息红利的双重征税。实行这种制度的国家有德国、日本、葡萄牙等国。

(3)股息免税制。即允许股东纳税人将其股息收入的全部或部分从其应税所得中扣除,且对股东取得的股息收入实行免税。

(4)归集抵免制。即在对股东取得的股息课征所得税时,允许将股份公司分配股息已承担的企业所得税,从股东的应纳所得税额中全部或者部分扣除。英法等多数西欧国家均采用这种制度。

(二)各国对红股的税务处理

股东不必交纳股金而得到的股票称为红股。红股的产生主要有以下情况:一是以股票形式分配股利;二是将公积金转化为资本;三是固定资产增值额较大时产生送红股。国际间对派送红股有征税和不征税之分。征税的国家又有在公司层面征收和在股东层面征收之分。法国、巴基斯坦等在公司层面征税,税率大体与现金分红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负担相等。韩国、菲律宾等国是在股东层征收,按“领取时的公平价”或“正常市价”将红股折算为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对分派给法人股东的的红股,一般不予征税。我国对转赠股本不征税,对利润分配的派送红股征税,即代表股票红利和股息的所分配股票进行征税,征税税率与现金红利一致。

四、我国股息红利征税方案的优化设计

股息红利征税是证券投资所得税的一部分,出于税收公平的考虑,我国现行的证券投资所得税可以保留,对不同的纳税人获得的证券投资所得,可以继续并入企业或个人的应税所得,分别征收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并在些基础上作出一些调整,具体如下:

(1)在对个人股票交易所得课征个人所得税时,借鉴外国经验,取消对红利、股息计征所得税的规定,这样可以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扩大。

(2)从公平原则出发,可做出起征点或免征额的规定,以利于中小投资者。此外,对于一些特殊的项目,比如用于再投资的股利可以制定比较详细的税收减免规定,以体现鼓励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和效率的原则。

(3)清理税收优惠政策,按法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征收。应该由国家税务总局来统一控制企业所得税的减免优惠政策,这样才能保证不同企业之间的税负公平,给企业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外部环境。

世界上大多数工业化国家已经部分或全部解决了上市公司股利的双重征税问题,其办法是通常是对个人征税实施抵免或降低股利的税率。从国际上对股利双重征税的处理方式上看,主要有以下四种作法:股利扣除制、归集抵免制、股利免税制、股利低税制。股利扣除制虽然消除了对企业分配股利的双重征税,但是税务征管的难度较大;归集抵免制被国际上认为是目前处理经济性双重征税的最理想办法,但是该方法需要实行综合个人所得税制、较高的征管水平、良好的纳税申报体系以及配套的先进技术设施,我国目前尚不具备这些条件;股利免税制办法虽然简单,但和我国目前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和调节高收入的政策精神不符,税收减收和政策风险比较大;股利低税制的相对优势较大,不足之处是股利双重征税没有完全消除。我国目前的分持有期的征税方法大致可以理解为股利低税制形式。

鉴于此,我国在确定使用哪种方法免除对股息的重复征税这一问题上,必须立足于我国的现实国情,同时借鉴消除国外重复征税的经验,有计划、有步骤地调整所得税制,在目前股利所得税的基础上,配合证监部门有可能推出的上市公司强制分红政策,继续下调税率逐步缓解直至消除所得的双重课税,推进所得税制的完善。长期来看,个人所得税制度和企业所得税制度也应该统一为一部所得税法,股利征税政策是两者衔接的重要内容。在将来制定整体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课征制的时候,股利征税办法可由股利低税制改为归集抵免法。股利低税制并不能完全消除重复征税现象,随着个人财产登记制的施行和银行存款实名制的完善、各地税务机关信息资源共享化的实现等一系列实施综合课征制条件的成熟,在处理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关系问题上,可以实行归集抵免法,更好地解决股利双重征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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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双减政策的理解范文篇6

2006年初,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拟在吉林省开发风电项目,经双辽市政府与大唐公司多次商谈协调后。确定该风电项目落户双辽。2006年9月,大唐吉林双辽风电场项目正式开工建设,一期工程5万千瓦,投资5.2亿元人民币。并于当年12月末投产发电。二期工程于2008年8月正式开工建设,建设规模5万千瓦。投资5.4亿元,2009年3月末二期工程并网发电。至此,大唐吉林双辽风电场一、二期工程共10万千瓦全部并网发电。

2009年4月。经双辽市政府与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多次沟通协调,华能四平风电场15万千瓦风电项目终于落户双辽。该项目投资约15亿元人民币,座落于双辽市兴隆镇、向阳乡及卧虎镇。该项目已于今年6月26日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工程已全面展开,升压站、场区道路、风机基础、输出线路塔基基础等正在施工中。

为使华能四平风电场早日开工建设,双辽市政府积极支持该项目建设,已多次召开协调会,努力解决项目运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发改局、土地、林业、牧业等相关部门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帮助企业协调省里相关部门,使该项目能够较快地拿到了相关批复文件,为项目的按时开工建设提供了保障。

由华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筹建的那木风电场建设规模30万千瓦,总投资约30亿元人民币,其中一期工程5万千瓦,投资5亿元人民币。该项目已于2009年9月29日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升压站正在建设中。

几年来。双辽市共启动风力发电项目8个,其中。已竣工投产项目1个,正在建设的项目2个,正在做前期工作的项目5个。随着各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各大电力企业纷纷落户双辽,其中,国家五大电力企业已有大唐、华能、华电、国电4家发电企业相继落户双辽市。另外,北京普华亿能风电技术有限公司、神华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溪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吉林中能风电投资有限公司等大型电力企业也纷纷来双辽市开发风力发电项目。

目前,双辽市已有200万千瓦风电规模纳入2022年吉林省“1000万千瓦风力发电发展规划”,为今后大力发展风力发电提供了重要保证。

我们欣喜地看到:双辽新能源产业呈现出无限广阔的发展前景。我们也有理由相信:40.3万双辽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一定能依托资源优势,打造良好投资环境,与来双辽投资的客商携手并肩,共同创造双辽美好的未来。

相关资讯:双辽玻璃工业充满活力

双辽市硅砂资源丰富。硅砂透明度好,砂质纯净,粒度均匀,结构密实,勘探储量9亿吨。被誉为世界四大富矿之一,经过浮选后二氧化硅含量可达98%以上,是生产优质玻璃、加气混凝土、精密铸造及电子工业的优质原料,已被国家列为硅质原料生产基地。

几年来,福耀集团双辽有限公司投资10亿多元先后在双辽建设了600吨级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在线镀膜生产线和28万吨精选砂生产线。

新投产的浮法玻璃生产线主要设备全部从国外引进,其中热端引进法国设备,冷端引进意大利设备,最大能生产12000×4000mm特大板玻璃。在线镀膜玻璃生产线项目是福耀集团双辽公司为增加玻璃后续产品。提高玻璃产品附加值,提升集团产品竞争力,在600吨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的基础上增加的项目。2008年平板玻璃产量达到606万重量箱。

“十二五”期间是我国玻璃工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企业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战略性重组,使多种经济并存的玻璃工业充满活力,建成集平板玻璃生产与二次加工于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

双辽的玻璃工业发展有着得天独厚的资源条件和优良的投资环境,一定能够在结构调整中充满活力。快速发展。

双辽农产品加工业前景看好

农产品加工业是双辽市多年来的传统产业,主要从事农副产品收购、加工以及家禽、家畜屠宰加工等。目前,各种农产品加工能力均有大幅度提高,日烘干玉米达到1200余吨,年可加工大豆30万吨以上,年精选芝麻1.5万吨,年冷冻辣椒5000吨,年可屠宰生猪3万头,加工鹅2500吨、鸭800吨。此外,可分割牛肉及活牛出品居全国前列。

预计到2010年,双辽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将达到15亿元,从业人数达到2000人,年加工粮食达到30万吨,实现利润1亿元。税金达到2000万元。

诚邀国内外投资商来双辽发展,实现共创共赢。

相关链接:双辽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根据国家、省、四平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双辽市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税收政策

第一条新设立的生产性外商、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享受第1年和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类外商、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在现行税收优惠期满后,3年内,按应纳税额减征15%企业所得税。

第二条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依照规定享受减免税期满后,经税务机关批准,在以后的10年内可以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15%至30%的企业所得税。

第三条外商先进技术企业享受减免税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延长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型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在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所录用的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同时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扣减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第五条物流运输业,只要具备相应条件。可办理自开票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六条在我市投资从事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军品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产品生产为主(产品年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50%以上,含50%)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享受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税收政策。

第七条国内外客商在我市投资建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享受增值税、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

第八条国有、集体企业出售后。企业法人予以注销,买受人妥善安置原企业职工30%以上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

第九条对在应征土地使用税5类地段投资新办的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建制镇的政策执行。

二、财政资金扶持政策

第十条国内客商新建生产

型企业,从获利年度起5年内,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扶持该企业技术改造或扩大再生产。

第十一条国内外客商投资收购我市国有企业,新体制盈利后3年内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予以全额扶持企业发展。外商购买我市国有企业或投资嫁接改造国有企业。投资达到25%的比例,享受兴办合资企业的有关政策。凡兼并重组我市国有企业。按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二条招商引资的工业项目自投产之日起5年内,其企业实际缴纳的税收地方所得部分,由市财政或乡镇街对企业前两年按60%给予补贴性返还,后三年按40%给予补贴性返还(此项规定适用于2007年1月1日以后新建的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省级及省级以上高新技术项目、出口创汇项目、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可再延长2年。

第十三条高新技术企业,年缴税达到500万元以上且连续3年递增20%以上的或年缴税超过1000万元且连续3年递增15%以上的,按其第3年税收地方所得部分的30%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

第十四条对投资兴办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的项目,除可享受规定优惠政策外。3年内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全额扶持企业。

第十五条产品出口型企业,在国家和省、市规定的税收减免期满后,产品出口比例超过70%的。经财政、税务部门审核认定。可继续享受原减免税种新增地方财政收入50%的资金扶持,但最多不超过5年。

第十六条新建生产加工型企业,生产经营用地及房产所缴纳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自企业建成之日起3年内,财政给予全额扶持企业发展。

第十七条国内外客商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投资回收时间lO年以上的生产加工型项目。以及投资能源、交通建设、旅游等项目,减免期满后,5年内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全额扶持企业发展。

三、土地政策

第十八条国内外客商在我市投资建设项目用地,可采取出让等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凡来我市投资兴办文教、卫生、科研、环境保护、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等项目。符合《划拨目录》要求的土地以划拨方式供地。

四、收费政策

第十九条凡国内外客商来我市兴办企业的,属于国家和省有明文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按最低标准执行;办理各种证件只收取工本费。

第二十条凡投资500万元以下的工业项目,在国家和省有明文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中,属于我市留成部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减半收取: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留成部分费用全免。

五、服务性政策

第二十一条国内外客商投资兴建、改扩建生产加工型项目,以及兼并、收购生产型企业。凡属于持续性税源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的招商引资企业,由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颁发《招商引资企业特保证书》。

第二十二条凡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域外投资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的子女在双辽市就学,可自愿择校,免费入学。

第二十三条对招商引资企业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协助并优先办理车辆落籍及相关手续。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不准对招商引资企业随意检查,检查和处罚必须报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批准。

第二十五条市人大、政协换届,或代表、委员缺额时,可优先推荐招商引资客商,对贡献较大的域外投资者可授予相应的名誉职务。

第二十六条国内外客商来我市投资兴业,在办理各种申办手续时,按我市确定的时限由市政务大厅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理。引荐单位和部门要实行全方位服务,全程免费代办所有备案、报批、登记等手续。

第二十七条对跨国公司、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国内外名企、上市公司等大企业大集团。到我市设立总部、地区总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结算中心,或将上述机构注册在我市的,重点项目可协助其申请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支持。

六、奖励政策

第二十八条凡单位和个人引进国内外资金,均按下列办法给予奖励。

1、引进国内外客商投资新建工业或农业产业化项目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入到位资金2%0的比例一次性奖励;引进亿元(含亿元)以上的新建工业或农业产业化项目,按固定资产投入到位资金3%0的比例一次性奖励。一次性奖励以新上项目竣工投产时固定资产投入到位资金为计算基数。企业技改项目、扩建项目按本年度新增税收地方级财政收入10%扶持企业,其中50%作为企业招商费用,50%作为个人奖励(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支付)。

2、凡单位和个人引进国内外无偿捐款(政府间捐赠除外),按捐赠款额的10%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由受益单位支付)。

3、对引进资金和项目的机关干部可根据不同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

七、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市投资者享受国内客商投资企业同样的优惠政策。

第三十条外来投资企业可享受市政府给予本地企业的一切优惠政策,但同一事项不可重复享受。

第三十一条国内外投资企业和个人,如有其他要求。本政策规定未涉事宜,可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第三十二条本优惠政策自之日起施行,过去市里出台的政策与本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政策规定为准。如国家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对于双减政策的理解范文篇7

新变化

减少国家干预

布什总统曾在竞选中强调,既然美国经济的基础在于企业,那么,就应当理所当然地增强美国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运行中的重要地位,减少公共部门在经济运行中的影响。布什尤其想大力缩小联邦政府权限,扩大州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限。布什的这一经济理念在其税收政策、社会福利政策和外贸政策中也十分突出地显现出来。例如,布什政府的外贸政策着重点,更多地放在自由企业的对外公平竞争上,试图通过外贸企业公平竞争,进一步推动美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美国前财政部长奥尼尔曾明确表示,在当前美国经济与金融问题上,布什将更多地注重市场机制,而不会像克林顿政府那样只强调国家调节。在美国与日本的关系上,克林顿一向主张,日本政府应该降低其对其他国家的贸易壁垒。布什政府则强调,日本不一定只单纯降低关税限制,还可以找出其它适合日本国情的市场经济机制,只要“能够克服经济衰退,除了政府干预外,任何办法都可以尝试。”这表明,在制订宏观经济政策上,布什更倾向于市场调节而不是政府干预。

产业政策重点放在传统产业

作为总统的克林顿,一直同其副总统戈尔一样,热衷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克林顿不止一次地强调,美国要想走向真正的经济复兴,单纯依靠传统产业已经无济于事,只有把以信息产业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放到对国民经济发展举足轻重的位置,方能达到预期目标。而“新经济”的出现,则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一个重要途径。为了加快“新经济”的发展步伐,克林顿担任总统后,花大力气在信息技术方面进行投资,以至于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末期,美国的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在其GDP中占比6%,成为美国第一大产业。正是由于高新技术的发展,才把“新经济”推向一个发展高峰,并将其他西方国家远远地抛在了后面。

布什政府上台后,对于发展“新经济”采取了排斥的态度。前财政部长奥尼尔在一次讲演中指出:我实在看不出新旧经济到底有哪些不同。从中可以看出,主张减少政府干预,强调市场调节的布什政府,一方面,不愿意花更多的钱用于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另一方面,认为只要把现有高新技术用于传统产业改造,更多地关注传统产业的结构调整,那么,也会达到新技术产业与传统产业结合的预期目的,其中的关键问题是把市场调节提高到重要位置上。

减税重点为富有阶层

克林顿政府由于宜称代表美国中下阶层的利益,因此,他提出的增加税收重点,是向富有阶层开刀,而低收入阶层则从克林顿政府的增税中得到一定的实惠。由于把增加税收的重点放到了富人头上,结果,美国不仅解决了长期以来的庞大财政赤字问题,还促使预算最终实现了平衡。预计到2009年,美国的财政盈余将达到3000多亿美元。

布什政府上台后,面对克林顿政府的大量财政盈余,于2003年1月7日实施了长达10年的减税计划,这项减税计划的总金额高达7260亿美元。其核心内容乃是,通过把现行税率由5级削减成4级,促使富有阶层从中得到实惠,而中下阶层,尤其是穷人却根本没有从布什的减税中得到任何好处,可见,布什政府是代表富人而不是穷人的利益。

社会福利政策转向由私人承担

前总统克林顿推行的社会福利政策其重点之一,乃是由联邦政府对于养老金实行统一管理,州政府与地方政府不能插手。这也是延续30年代大危机时期罗斯福“新政”的重要内容之一。克林顿实施的社会福利政策,也同罗斯福时期一样,由联邦政府把雇员工资收入中的6%拿出来进行强制性扣除,作为联邦养老基金,直到雇员退休后(通常为65岁~67岁),方逐步把养老金退还给雇员本人。因此,联邦政府对养老金的干预和调节便成为克林顿政府经济政策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

美国经济政策中的新变化:减少国家干预;注重传统产业;减税重点在富有阶层;由私人承担社会福利;立足公平竞争外贸政策;大幅增加军费。

作为共和党总统的布什,决心改变克林顿政府的以政府干预为中心的社会福利政策。布什上台伊始,便逐步推行减少政府干预,加强市场调节的所谓新的社会福利政策,其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准许雇员从其工资中划出16%的工资税存入个人在银行开设的新帐户。联邦政府对现有的退休人员社会福利不进行担保,在大多数情况下,通过私有化,由私人企业进行管理。布什推行的社会福利私有化政策,其根源在于供给学派经济理论,在减少政府干预的前提下,运用市场机制,发挥私人与企业对社会福利投资和消费的积极性。在强调私人管理社会福利的同时,政府也对社会福利制度进行适度干预。例如,2002年10月布什政府作出新规定,在今后10年内,将对医疗福利增加1500多亿美元的政府拨款,其中用于健康保险的政府拨款将达到1300亿美元。

立足公平竞争的对外贸易政策

如果说前任总统克林顿的外贸政策十分强调管理,即所谓的管理贸易,那么,布什对外贸易政策的核心则是更加强调公平与竞争,也就是对等的贸易政策,反对在贸易协定中附加另外的条件。

在多边主义会谈中,布什更多地是追求霸权主义,至于一些无关大局的问题,他可以作出一定的让步,但以不损害国家安全利益为前提。在双边主义谈判中,布什推行的是战略政策,凡是与美国有利害关系的国家或地区,布什便千方百计与他们发展双边贸易关系。近年美国与智利和新加坡达成的自由贸易协议,都属于这种战略政策的内容。

布什上台后,对克林顿时期的能源政策也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在减少对中东地区石油依赖的前提下,追求石油来源多元化,尤其是对近邻墨西哥和非洲的石油则更感兴趣。

国防政策由减少军费开支到大幅增加

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的国防政策旨在通过减少军费开支,以达到收缩军事经济的目的。2000年,美国军费占GDP的比重仅为3.8%,比1992年减少大约1个多百分点。与此同时,美国军工企业因军费减少,以至于企业开工不足,不得不转产民品。

布什就任总统后,一举改变了前任时期的缩减政府开支的国防政策,宣称要大幅度增加军费。“9·11”恐怖事件发生后,布什更是找到了增加军费的借口。2003年2月,美国国会经过辩论,最终通过布什提交的高达3930亿美元的2003年度国防预算,这是自1981年以来美国最大的国防开支。在大幅增加军费开支的条件下,美国军工企业因得到足够的资金支持,便夜以继日地加大开工马力,为军事进攻伊拉克和打击恐怖主义赶造尖端武器和常规武器。军费开支的迅猛增加,也使得军事雇员呈现上升态势。所有这些,都促使美国的军事经济再次死灰复燃,这将对美国经济发展造成诸多负面影响。

新特点

财政政策由平衡预算转向赤字预算

同克林顿时期相比,目前美国财政政策出现的第一个突出特点则是,由平衡预算转向赤字预算。众所周知,凯恩斯主义国家干预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于,运用财政赤字刺激需求与投资,进而达到刺激经济增长的预期目标。在凯恩斯赤字财政原理指导下,战后几十年来,只要美国经济一旦出现经济危机或疲软,联邦政府便打开赤字的闸门,借以刺激需求和投资,以促进经济走出衰退困境。但在1993年1月克林顿入主白宫后,改变了这一几十年来的经济信条,通过增加税收和减少政府开支双管齐下的办法,短短几年内,一举破除了自罗斯福“新政”便开始通行的赤字财政政策,从财政赤字转向预算平衡,这在西方财政理论界是一个划时代的创举。

然而,好景不长,布什于2001年初上台后,又采取倒行逆施的政策,重新把以往半个多世纪以来的赤字财政重又提了出来。财政赤字扩大,以往采取的主要办法是大幅度增加政府财政开支,此外,减税也是减少财政收入,增加赤字的途径。布什上台后,在扩大财政赤字方面,则采取了双管齐下的办法。一方面,通过增大军费开支和增加用于反恐的政府支出,促使联邦政府财政亦字日益扩大;另一方面,则又运用削减个人投资税率和减少税收类别,导致税收收入大幅度减少,这一多一少,势必把财政赤字的数额极力扩大。据统计,截至到2001年9月底,美国联邦政府财政余额尚有1270亿美元,然而,2003月2月初,美国联邦预算署宣布2003财政年度联邦财政赤字将达3040亿美元。联邦财政亦字占GDP的比例将由2002年的-1.5%迅速上升到-2.8%。

布什政府宏观经济政策新特点:平衡预算转向赤字预算;货币金融政策地位提高;货币政策双重作用;双边主义模式;实施宽松财政与货币政策。

诚然,联邦政府出现财政赤字,可以利用立法形式提高财政赤字上限,通过恢复发行债券集资解决,当然,其负债数额越是巨大,利息支出也愈高,到期收回旧债的政府开支也将愈来愈大。在此情况下,联邦利息率只能下跌不能上升,可是目前联邦利息率已经跌到最低水平,尚无回旋余地,这意味着联邦政府的利息支出只会增加,不可能减少。毋庸置疑,政府利息支出不断上升,显然对联邦政府的财政赤字更加不利。或许联邦政府的财政赤字将上升得更快。这样一来,庞大的财政赤字势必会成为抑制美国经济增长的巨大障碍。

货币金融政策地位更加提高

在上个世纪70年代~80年代,鉴于凯恩斯主义财政政策在各主要西方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中占据了主导地位,而货币金融政策则处于服从的位置,因而,财政政策用于刺激经济增长的效力明显提高。然而,随着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初期西方通货膨胀和工业生产的停滞,也就是所谓的经济滞胀,凯恩斯主义的赤字财政政策已无回旋余地,在此情况下,货币政策对付经济滞胀的作用得以明显提高。通过降低货币流通量,促使通货膨胀由高转低,再加上灵活运用货币政策,以至于西方的经济滞帐最终得以消除。可见,货币政策的威力巨大。整个90年代,在财政政策捉襟见肘的情况下,美联储灵活运用增减货币流通量的办法,使得美国经济保持了长达10年的持续增长。

随着1997年7月初东亚金融危机的爆发,1999年~2002年巴西、阿根廷先后发生金融动荡,金融政策地位更加得到美国和其他国家的重视。在出现经济衰退或经济不景气时,美国政府常常采取提高利率和放松银根等途径,目的在于刺激经济景气回升;而当面对经济发展过热或出现通货膨胀时,美联储又采取了紧缩银根和降低利率的办法,迫使美国经济降温,进而实现经济软着陆。目前,货币金融政策,在美国宏观经济政策中可以说是得天独厚,而财政政策在美国经济政策中的地位则明显下降。宏观经济政策中财政政策的地位下降,使货币金融政策的地位大为提升,这本身就是美国宏观经济政策的一大突出特点。

货币政策的双重作用

在上个世纪80年代~90年代,美国货币政策在抑制通货膨胀和适度刺激经济增长方面作出了贡献。在进入21世纪之后,货币政策在对付通货紧缩和刺激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则更加突出。由于通货紧缩是当前美国经济乃至全球经济的致命大敌,所以,如何对付通货紧缩成为包括美国在内的全球各国的重要课题。正因为货币政策肩负抑制通货紧缩和刺激经济增长的双重使命,因而方成为美国宏观经济政策的又一突出特点。

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认为,美国没有通货紧缩,然而,事实上,美国至少在企业和金融业中存在着严重的通货紧缩,尽管美国的通货紧缩不像日本和亚洲国家与地区那样严重。在医治通货紧缩方面,美国采取的政策措施是,一方面美联储吸取日本的教训,采取提前下手的办法。美国经济目前虽然疲软,但还不至于大幅降低联邦基金利率,为了对付通货紧缩,美联储于2002年12月5日提前降低联邦基金利率0.5个百分点,企图通过大幅度降低利率,不使通货紧缩继续恶化;另一方面,联邦政府利用美元贬值的办法,促使美国商品和劳务增加对外输出,试图以此缓解通货紧缩。显而易见,在通货紧缩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利用美元贬值推动外贸出口,可以在较大程度上把通货紧缩推向国外。日本和东亚一些国家治理通货紧缩采取的办法对美国来说无疑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在对付经济疲软问题方面,美联储灵活地运用短期利息率和长期利息率达到既防止通货膨胀死灰复燃又抑制经济不景气的目标。格林斯潘时刻对通货膨胀的回升予以高度重视,只要一发现通货膨胀苗头,便立刻运用短期利率抑制通货膨胀的上升;而在对付经济疲软问题上,美联储则使用长期利率促使资本收益投资在中长期内有所回升。因为资本收益投资主要是用来刺激企业投资,它通常在较长时期内发挥效力。这种短期利率和长期利率的结合,既控制了通货膨胀的上升,与此同时,又对经济不景气发挥了正面效应。预计,短期利率和长期利率的有效结合,可以使美国经济至少在2003年下半年达到低通货膨胀下的较快增长。

面向全球的双边主义模式

美国上任总统克林顿尽管热心于美洲自由贸易区建设,但是,由于没有得到美国国会关于“快速处理权”的授权,使他在组建西半球自由贸易区方面基本没有新建树。与克林顿相比,现任总统布什不仅关注美洲自由贸易区建设,而且,也把双边主义推向全球。这是布什政府的双边主义有别于克林顿政府的地方,同时,也是当今美国对外贸易政策,即宏观经济政策的一个值得瞩目的新特点。布什之所以能够把双边主义推向全球,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就在于他从美国国会手中拿到了上方宝剑——贸易促进权,即“快速处理权”,倘若没有从国会得到“先斩后奏”的授权,布什也不大可能实现其把双边主义推向全球的目标。在把双边主义推向全球方面,他首先关注的是美洲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布什不仅与智利签署了自由贸易协议,还与中美洲国家加快了自由贸易谈判的步伐,进而最终把NAFTA推向整个拉美地区,达到其组建西半球自由贸易区的目标。

除此之外,布什还想方设法把自由贸易协议推向美洲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布什首先关注的一个地区便是亚洲地区,在这里,美国不仅有其切身利益,同时,该地区,特别是中国当前还是全球经济最有活力的国家。有鉴于此,美国在完成与新加坡的自由贸易协议后,为了不至于落在中国和日本后面,还打算尽快签署其与东盟的自由贸易协议。

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美国宏观经济政策趋势:推行紧缩财政政策;实施中性货币政策;美元贬值势在必行。

不仅如此,美国在实现其双边主义目标方面,还实施了其在全球全面开花的政策:

在中东和地中海地区,美国与约旦在2001年签署了自由贸易协议,早在1985年同以色列缔结了自由贸易协定。

在南半球,美国于2000年与澳大利亚就有关自由贸易协定问题进行磋商,预计不久美国与澳大利亚的自由贸易协议便可大功告成。

在大西洋地区,美国早在1995年12月便提出与欧盟缔结自由贸易协定,拟建立大西洋自由贸易区。2002年英国也提出建立大西洋自由贸易区的构想,美国立即表示赞同。应当强调指出的是,美国推行的双边主义全球化构想,是其全球经济贸易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最终目标是与日本和欧盟争夺势力范围。

宏观经济政策转向宽松财政与货币组合

在克林顿总统时期采取的宏观经济政策搭配形式为,紧缩财政政策和放松货币政策的混合经济政策。然而,布什就任美国总统后,美国宏观经济政策与克林顿时期相比发生了戏剧性的新变化:面对经济再次陷入衰退,美联储被迫12次降低联邦基金利率,试图以此推动经济复苏;与此同时,布什政府还通过大幅度减税和大力提高军费,从减少财政收入和增大财政支出两方面推动财政政策的放松,并拟用此办法,在债券市场筹集资金,促使美国经济转危为安。诚然,实施宽松的财政货币金融政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经济发展,但是,实施宽松的财政政策却使平衡预算再度变为赤字居高不下,这本身就成为抑制经济长期增长的一大阻力。可以看出,同紧缩财政与放松货币的混合经济政策相比,实施双宽松的财政与货币政策,是美国宏观经济政策组合的一个显著新特征。

新趋势

种种迹象表明,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的新变革,美国的宏观经济政策,在今后一段时期内还将会发生某种变化:

(一)推行紧缩的财政政策

根据预测,在2003财政年度联邦赤字高达3040亿美元的基础上,2004财政年度赤字将上升到3070多亿美元。随着联邦财政赤字的迅速上升,美国国会将运用立法手段迫使布什政府采取紧缩财政政策。现任总统布什的父亲——老布什于1989年初担任美国总统时,正是美国国会通过法令严格限制联邦财政赤字的关键年头,老布什在国会的压力下,不得不采取了抑制财政赤字的紧缩政策。现任总统布什尽管还在实施减税政策和扩大政府开支的政策,但当财政赤字大幅上升而无法控制时,国会势必将出面运用法律阻止赤字的进一步攀升。到那时,紧缩的财政政策势在必行。

(二)货币政策的中性目标。

当前美联储不管是采取降低利率的政策,还是提高利率的措施,都是一种人为的行为。按照弗里德曼的货币市场化的经济理论,人为实行各种货币政策,不利于货币市场的预期变化。所谓中性的货币政策就是按照市场运行规律,货币当局让货币按照市场规律行事。当然,实施中性的货币政策有一个前提,那就是经济形势必须处于稳定之中,经济发展过热或陷入经济衰退,都不可采用中性的货币政策。据预测,美国经济2003年下半年会出现好转。到那时采取中性的货币政策方会适宜。因此,2003年~2004年美国经济形势好转后,美国实施中性的货币政策可能性较大。

(三)美元贬值势在必行

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期间,坚挺的美元对支持美国经济持续增长发挥了巨大作用。然而,随着2001年以来美国经济的不振,加之全球金融形势不稳,已经没有必要维持坚挺的美元。市场上的种种迹象已经表明,美国经济在2003年要走出疲软步入复苏,势必需要疲软的美元为其坚强的后盾,否则,美国经济要想由疲软转向复苏就比较困难。从2002年初以来,特别是当年8月、9月以后,美元大约贬值7%。与此同时,2003年4月美国失业率已上升到6%,为1994年以来的最高水平。美国股市以及制造商和工会大声呼吁美元疲软政策。如果美国经济和世界经济增长强劲,那么,维持坚挺的美元比较有利,但是,据权威机构预测,不仅2002年美国和世界经济疲软,纵然2003年美国经济与世界经济也难以强劲回升。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政府内部也有人主张美元应该停止坚挺而走向贬值。看来,要促使美国经济走出目前的不景气困境,除非美元贬值,否则,美国经济欲达到预期目标势必难上加难。因此,2003年下半年美元可能出现走弱态势。

货币政策的双重作用

在上个世纪80年代~90年代,美国货币政策在抑制通货膨胀和适度刺激经济增长方面作出了贡献。在进入21世纪之后,货币政策在对付通货紧缩和刺激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则更加突出。由于通货紧缩是当前美国经济乃至全球经济的致命大敌,所以,如何对付通货紧缩成为包括美国在内的全球各国的重要课题。正因为货币政策肩负抑制通货紧缩和刺激经济增长的双重使命,因而方成为美国宏观经济政策的又一突出特点。

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认为,美国没有通货紧缩,然而,事实上,美国至少在企业和金融业中存在着严重的通货紧缩,尽管美国的通货紧缩不像日本和亚洲国家与地区那样严重。在医治通货紧缩方面,美国采取的政策措施是,一方面美联储吸取日本的教训,采取提前下手的办法。美国经济目前虽然疲软,但还不至于大幅降低联邦基金利率,为了对付通货紧缩,美联储于2002年12月5日提前降低联邦基金利率0.5个百分点,企图通过大幅度降低利率,不使通货紧缩继续恶化;另一方面,联邦政府利用美元贬值的办法,促使美国商品和劳务增加对外输出,试图以此缓解通货紧缩。显而易见,在通货紧缩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利用美元贬值推动外贸出口,可以在较大程度上把通货紧缩推向国外。日本和东亚一些国家治理通货紧缩采取的办法对美国来说无疑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在对付经济疲软问题方面,美联储灵活地运用短期利息率和长期利息率达到既防止通货膨胀死灰复燃又抑制经济不景气的目标。格林斯潘时刻对通货膨胀的回升予以高度重视,只要一发现通货膨胀苗头,便立刻运用短期利率抑制通货膨胀的上升;而在对付经济疲软问题上,美联储则使用长期利率促使资本收益投资在中长期内有所回升。因为资本收益投资主要是用来刺激企业投资,它通常在较长时期内发挥效力。这种短期利率和长期利率的结合,既控制了通货膨胀的上升,与此同时,又对经济不景气发挥了正面效应。预计,短期利率和长期利率的有效结合,可以使美国经济至少在2003年下半年达到低通货膨胀下的较快增长。

面向全球的双边主义模式

美国上任总统克林顿尽管热心于美洲自由贸易区建设,但是,由于没有得到美国国会关于“快速处理权”的授权,使他在组建西半球自由贸易区方面基本没有新建树。与克林顿相比,现任总统布什不仅关注美洲自由贸易区建设,而且,也把双边主义推向全球。这是布什政府的双边主义有别于克林顿政府的地方,同时,也是当今美国对外贸易政策,即宏观经济政策的一个值得瞩目的新特点。布什之所以能够把双边主义推向全球,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就在于他从美国国会手中拿到了上方宝剑——贸易促进权,即“快速处理权”,倘若没有从国会得到“先斩后奏”的授权,布什也不大可能实现其把双边主义推向全球的目标。在把双边主义推向全球方面,他首先关注的是美洲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布什不仅与智利签署了自由贸易协议,还与中美洲国家加快了自由贸易谈判的步伐,进而最终把NAFTA推向整个拉美地区,达到其组建西半球自由贸易区的目标。

除此之外,布什还想方设法把自由贸易协议推向美洲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布什首先关注的一个地区便是亚洲地区,在这里,美国不仅有其切身利益,同时,该地区,特别是中国当前还是全球经济最有活力的国家。有鉴于此,美国在完成与新加坡的自由贸易协议后,为了不至于落在中国和日本后面,还打算尽快签署其与东盟的自由贸易协议。

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美国宏观经济政策趋势:推行紧缩财政政策;实施中性货币政策;美元贬值势在必行。

不仅如此,美国在实现其双边主义目标方面,还实施了其在全球全面开花的政策:

在中东和地中海地区,美国与约旦在2001年签署了自由贸易协议,早在1985年同以色列缔结了自由贸易协定。

在南半球,美国于2000年与澳大利亚就有关自由贸易协定问题进行磋商,预计不久美国与澳大利亚的自由贸易协议便可大功告成。

在大西洋地区,美国早在1995年12月便提出与欧盟缔结自由贸易协定,拟建立大西洋自由贸易区。2002年英国也提出建立大西洋自由贸易区的构想,美国立即表示赞同。应当强调指出的是,美国推行的双边主义全球化构想,是其全球经济贸易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最终目标是与日本和欧盟争夺势力范围。

宏观经济政策转向宽松财政与货币组合

在克林顿总统时期采取的宏观经济政策搭配形式为,紧缩财政政策和放松货币政策的混合经济政策。然而,布什就任美国总统后,美国宏观经济政策与克林顿时期相比发生了戏剧性的新变化:面对经济再次陷入衰退,美联储被迫12次降低联邦基金利率,试图以此推动经济复苏;与此同时,布什政府还通过大幅度减税和大力提高军费,从减少财政收入和增大财政支出两方面推动财政政策的放松,并拟用此办法,在债券市场筹集资金,促使美国经济转危为安。诚然,实施宽松的财政货币金融政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经济发展,但是,实施宽松的财政政策却使平衡预算再度变为赤字居高不下,这本身就成为抑制经济长期增长的一大阻力。可以看出,同紧缩财政与放松货币的混合经济政策相比,实施双宽松的财政与货币政策,是美国宏观经济政策组合的一个显著新特征。

新趋势

种种迹象表明,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的新变革,美国的宏观经济政策,在今后一段时期

内还将会发生某种变化:

(一)推行紧缩的财政政策

根据预测,在2003财政年度联邦赤字高达3040亿美元的基础上,2004财政年度赤字将上升到3070多亿美元。随着联邦财政赤字的迅速上升,美国国会将运用立法手段迫使布什政府采取紧缩财政政策。现任总统布什的父亲——老布什于1989年初担任美国总统时,正是美国国会通过法令严格限制联邦财政赤字的关键年头,老布什在国会的压力下,不得不采取了抑制财政赤字的紧缩政策。现任总统布什尽管还在实施减税政策和扩大政府开支的政策,但当财政赤字大幅上升而无法控制时,国会势必将出面运用法律阻止赤字的进一步攀升。到那时,紧缩的财政政策势在必行。

(二)货币政策的中性目标。

当前美联储不管是采取降低利率的政策,还是提高利率的措施,都是一种人为的行为。按照弗里德曼的货币市场化的经济理论,人为实行各种货币政策,不利于货币市场的预期变化。所谓中性的货币政策就是按照市场运行规律,货币当局让货币按照市场规律行事。当然,实施中性的货币政策有一个前提,那就是经济形势必须处于稳定之中,经济发展过热或陷入经济衰退,都不可采用中性的货币政策。据预测,美国经济2003年下半年会出现好转。到那时采取中性的货币政策方会适宜。因此,2003年~2004年美国经济形势好转后,美国实施中性的货币政策可能性较大。

对于双减政策的理解范文

一、认真领会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内涵与实质

20__年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第一次提出实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20__年12月,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同志要求“政法机关要更加注重运用多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更加注重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并明确指出宽严相济是“指对刑事犯罪区别对待,做到既要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维护法制的严肃性,又要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一方面,必须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对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严厉打击,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在稳准狠和及时性上体现这一方针;另一方面,要充分重视依法从宽的一面,对轻微违反犯罪人员,对失足少年,要继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有条件的可适当多判一些缓刑,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这里明确界定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内涵,指出了从严从宽的工作方向。20__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全面系统地阐述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具体体现,首先必须体现“严”,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同时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人员,多开展教育感化工作。使轻罪与重罪分别依法得到妥当的处理,做到既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又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以获得刑罚效果的最大化。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旨在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可见,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并不是对“严打”方针的弱化和否定,而是新形势下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密切结合,是对“严打”方针的有益补充。

二、正确认识实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意义

实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稳定是和谐的基础,和谐是稳定的最高境界。公安机关执法实际中,在坚持严打方针的同时,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既能有力地打击和震慑犯罪,维护法律的权威,又要充分运用依法从宽的刑事政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不仅集中力量打击了严重犯罪,还从根本上缓解了社会冲突,减少了社会对抗,促进了社会和谐。

实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利于强化人民警察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不能仅靠从重从快打击刑事犯罪来保障依法办案,在执法中必须转变执法理念,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核心,调和人权保障与利益保护之间的关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宽严适度、有据,实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正是落实了维护社会秩序与保护人权,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的理念。

实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利于立法宗旨的实现。对于严重刑事犯罪,该从重的要坚决从重,对于具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该兑现政策的要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如果因为严打而不兑现政策,就会导致犯罪分子丧失对国家法律的信任度。坚持宽严相济,能够产生积极的、正面的社会效果,能够实现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执法形式与执法目的,追求效率与实现公正的有机统一。

三、公安机关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几点建议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公安刑事执法工作中如何运用,具体应把握以下两方面:

一方面,突出“从严”,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社会丑恶现象。首先,必须长期坚持“严打”方针,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多年的“严打”实践证明,从重从快打击刑事犯罪,是遏制犯罪急剧上升的有效措施,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因此,公安机关必须毫不动摇地长期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真正把“严打”方针贯彻到日常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其次,要根据公安部的部署,加大对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犯罪,多发财犯罪,经济犯罪和犯罪等五类犯罪的打击力度,立足本地的社会治安实际和违法犯罪特点确定打击重点,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严打相结合,增强严打斗争的及时性和针对性。第三,要充分运用劳动教养措施,对那些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煽动闹事、欺行霸市,或者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群众、恶习较深,扰乱社会治安稳定的,该劳教的坚决予以劳教。此外,对于、吸食注射等十分突出的问题,加大整治力度,通过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等手段集中打击社会丑恶现象。

另一方面,要突出“从宽”,深入探索公安执法过程中的应对措施。

第一,把好案件源头。刑事案件的立案必须具备有能够证明犯罪事实的基本证据,符合法定立案标准,该立则立,不该立的/!/不立。根据现有材料尚不足以做出立案决定的,进一步开展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作出是否立案。如果扩大立案范围,随意立案,会给当事人造成巨大的精神压力。如:某市曾发生某学校教师周__因涉嫌一事被立为刑事案件,周__在被公安机关传唤、讯问后,觉得丢失了面子,一时想不通而自尽。经公安机关调查,案件不存在,根本不够立案。

第二,推行刑事调解。所谓刑事调解,是指犯罪发生之后,经由公安机关或其他调解人使受害人与加害人直接商谈,对刑事责任问题达成的协议,受害方不追究加害方的刑事责任,加害方则可能为此对受害方进行物质性赔偿等。刑事调解制度给冲突双方解决矛盾提供了机会,能够有效地减少和消除矛盾,尽可能地减少

法院判决后的消极因素,有助于在全社会增进和谐协调的社会关系。刑事调解制度在实体上能够确保被害人的实质利益;在程序上提升了被害人在刑事追诉程序中之参与地位;在法理上合乎刑事追诉经济原则,有利于提升加害人社会责任感。它旨在提升被害人和犯罪人的满意度,降低再犯率,它与我国传统的调解制度所蕴涵的“和为贵”的理念相一致。轻伤害案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于邻里纠纷、家庭纠纷、日常琐事引发的,加害人往往是出于一时冲动,事发后又追悔莫及。一般来说,此类案件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双方的激愤情绪小,具有调解基础。如能调解结案,则能让亲情得以维系,让家庭得以稳定,让邻里得以和睦,让社会得以和谐。对此类案件,我们在及时全面调查取证的同时,尽力做加害人和被害人双方的调解工作,促成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对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得到执行且符合其他撤案条件的轻伤害案件,一律予以撤销案件。如某派出所办理的齐某故意伤害案,调查取证情况充分证明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但本案双方当事人系亲戚关系,若简单地刑拘、逮捕,可能导致日后两个家庭矛盾进一步激化。后经了解,双方都有调解的意向。于是办案民警就调解问题给双方做了一些教育工作,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的矛盾得以化解。但对达不成调解协议、加害人无悔罪表现、不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则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运用刑事调解的案件范围,应当严格控制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章第4条规定的八类刑事案件范围内。不能滥用刑事调解,杜绝、放纵犯罪行为的发生。第三,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我们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坚持区别对待,对严重的刑事犯罪坚决严厉打击,从严处理。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初犯、偶犯、过失犯罪,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做到当宽则宽。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措施,也为将来法院对其从轻定罪量刑打下良好的基础。如,有的犯罪嫌疑人按照其犯罪情节很有可能被判处拘役或缓刑,按正常程序刑拘、逮捕、、判刑,犯罪嫌疑人可能被羁押达半年以上,最终的判决结果可能体现不了对其从轻处罚,造成形式上的从轻,而事实上未予从轻,更没有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情形。

对于双减政策的理解范文1篇9

【关键词】矛盾分析法;二孩政策

一、二孩政策的产生

(一)二孩政策的背景――矛盾的普遍性

70年代,中央开始提出“晚、稀、少”的方针,在这一方针下,短短十年内中国的总和生育率由1970年的5.81下降到1980年的2.23,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正式,中国由此进入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时代,这也是我国人口和社会发展的重大转折点。以独生子女政策为核心的计划生育政策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减缓了人口增速,缓解了人口压力,为中国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是发展到如今衍生出了一系列问题,所以我们必须承认这一矛盾,分析、揭露矛盾,不回避矛盾,积极寻找解决矛盾的办法。

(二)二孩政策的提出――抓住主要矛盾

在复杂的事物中都包含多种矛盾,在地位上有主次之分,其中主要矛盾占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在经历了迅速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转变之后,我国人口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增长过快,而是人口红利逐渐消失、人口老龄化等问题。在这样的条件下,2011年11月,中国各地全面实施双独二孩政策;2013年12月,中国实施单独二孩政策;2015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实施全面二孩政策。

二、二孩政策的变迁

(一)二孩政策的“三部曲”――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及每一个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各个具体事物的矛盾及每一个矛盾的各方面在发展的不同阶段也各有特点。中国的人口问题在每一时期都有不同的特点,那么相对应的,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其特殊的任务。

1、双独二孩政策。双独二孩政策是在人口老龄化日趋明显的时候,对以独生子女政策为核心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微调,但是由于中国的人口基数大,不少专家学者认为计划生育政策的微调会让中国的人口数量一定程度上升,逼近中国的人口最大可承载容量。双独二孩政策一方面是为了规避独生子女家庭风险,另一方也是为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缓解社会养老问题。

2、单独二孩政策。双独二孩政策实施以后,中国人口的主要矛盾并没有得到大幅度缓解,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根据人口形势发展变化,在全国普遍实行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基础上,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有利于提高人口增长率,调整人口结构,实现社会和谐发展。

3、普遍二孩政策。在单独二孩政策实施以后,得到的效果远低于预期,群众生育观念已然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少生优生甚至不生成为绝大多数人的自觉行动,单独二孩政策实施是一个全国性的社会实验,为全面二孩政策的加快实施提供了足够的经验支持,也打消了人们对普遍二孩政策实施后可能出现的较为严重的出生堆积的种种担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指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二)二孩政策变迁的原因――内外矛盾的辩证关系

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矛盾,矛盾推动事物向前发展。事物的内部矛盾就是事物发展的内因,事物的外部矛盾就是事物发展的外因,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是第一位的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是第二的原因。在分析事物矛盾时,把立足点放在内因上,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源泉;同时也要充分利用外因的作用,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在分析二孩政策的变迁与发展上,便需从内外因入手。

1、内部原因。二孩政策的出台是旨在解决中国的人口老龄化、经济增长减速、出生性别失衡、总和生育率低于更替水平等问题。但是由于中国居民的生活质量水平提高,养育孩子的成本也随之大幅增加,推出的单双独二孩政策和单独二孩政策并没有对其有相应的保障,使得适龄夫妇的生育意愿无法提升,因此便达不到预期的政策效果。在此基础上只能继续对二孩政策进行探索和调整,推出普遍二孩政策。

2、外部原因。二孩政策的发展由双独二孩到普遍二孩,其中也少不了一些专家学者的推动,金登的多源流理论中也明确指出专家学者对政策的出台有很重要的作用。郭志刚(2010)认为,生育率既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要把握好“度”,不能一味地强调降低生育率。而中国目前的状况是,无论社会和家庭个人都存在着降低生育率的因素,而长期的低于更替水平的低生育率将对中国的发展产生一系列的危害,因此我们应该尽快全面放开二孩生育,以免在“人口发展问题上贻误战机”。蔡P(2006)指出,虽然中国的经济增长取得了世界经济史上罕见的佳绩,但是仍有一些因素制约着中国经济增长,例如人口条件的变化。人口条件的变化意味着高储蓄率以及劳动力供给优势在减小,因此他提出要“调整人口政策,防止未富先老,延长人口红利”。

参考文献

[1]翟振武,李龙.“单独二孩”与生育政策的继续调整完善[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4(5):50-56.

[2]乔晓春.实施“普遍二孩”政策后生育水平会达到多高?――兼与翟振武教授商榷[J].人口与发展,2014(6):2-15.

对于双减政策的理解范文1篇10

【关键词】高校财务风险多元化融资化解

高校财务风险源于负债融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高等教育总体投入有限而社会需求不断增长。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随着国家鼓励高校多渠道筹措办学政策的出台,催生了“银校合作”形式,银行贷款迅速成为各地各级高校筹集资金的主要来源。对于属于事业单位编制、资金来源渠道有限、主要依靠财政拨款的普通高校而言,负债是一柄“双刃剑”:它既为高校解决了发展资金不足的燃眉之急,使我国高等教育在二十一世纪之初的短短几年间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同时也给高校带来了巨大的财务风险。

一、高校贷款的时代意义

1、适应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转变的需要。进入新的世纪,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突飞猛进:1998年全日制招生规模为108万,2006年达到540万,是1998年的5倍,1998年在校大学生仅600万人,2006年猛增到2600多万人,毛入学率达到23%,实现了从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转变。政府对高等教育的财政投入一直较低:2004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为2.79%,2005年为2.82%,远远低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6%,也未达到《中国教育和改革发展纲要》中规划的4%。《2005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数据显示:2005年普通高校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5375.94元,比上年下降3.18%;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2237.57元,比上年下降2.65%。由于经费分配不均,相对于重点大学,地方高校生均经费更少,资金缺口更大。高校负债实为发展所迫,是不得已而为之。

2、符合高等教育市场化、社会化的全球发展趋势。高等教育市场化是指商业、金融等机构直接进入高等教育市场,遵循市场模式参与高校建设。当前,高等教育市场化趋势由美国经过欧洲、日本传播到世界各国,几成潮流。这充分说明,高等教育市场化和社会化将主导新世纪高等教育的发展方向。加入WTO,意味着我国高等教育市场的大门已经敞开,如果中国本土高校不能与时俱进,及时抢占发展先机,那么这个市场将面临被国外势力抢占和瓜分的局面。

3、有利于优化高校的融资结构。我国高校原有财政拨款体制资金来源渠道单一,结构也不合理:资金来源中政府投资比重高,社会投资比重低,过于依赖政府可能制约高校发展;而受教育者个人投资比重高,则意味着加重城乡居民负担,并可能使贫困学生失去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其次,高校在吸引社会资金(如民间投资)方面存在体制障碍。尽管国家逐步放开了民间法人对高教领域的投资,但因缺少对民办高校的经费控制制度以及相应的减免税与财政补贴措施,大大影响了民间投资的积极性。

4、有利于高等教育事业与金融市场“合作双赢”。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和深化,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保护期的正式结束,国有商业银行相继改制,竞争加剧、经营风险加大,金融资本亟需寻求新的投资领域。一方面,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需要强有力的资金支持,高校取得贷款能推动高等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另一方面,金融市场大量信贷资金需要寻求新的投资去向。给高校贷款,既可以降低经营风险,又能够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是金融机构规避风险、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最佳选择。存在于双方之间的资金供求互补性,为高等教育与金融市场“合作双赢”、为金融资本扩张和社会经济发展良性互动创造了绝好的机会。

二、高校财务风险的成因

财务风险是指由于负债融资形式引发财务收益的不确定性而导致高校陷入财务困境或财务危机。吉林大学发生财务危机就是一个典型案例:2007年3月19日,吉林大学财务处自曝该校三年贷款54亿元,每年仅支付贷款利息就高达1.7亿元,公开征集建议解决财务困难,率先把高校沉重的债务负担以及蕴涵其中的巨大财务风险展示给社会公众。

从风险产生的性质来看,财务风险可以分为客观风险和主观风险。客观风险属于不可分散风险,又称外在财务风险,是指由于高校外部各项因素变化而引起财务收益的不确定性所产生的风险,诸如银行存款利率上涨、银根紧缩、融资成本增加;人民币潜在的升值趋势所带来的风险(汇率变动);物价上涨;招生政策变化引起生源、收费减少(如教育部从2006年起已经开始控制高校招生规模)等。主观风险又称内在财务风险,是指高校在资金筹集和使用过程中由于筹资决策失误而可能引起财务收益的不确定性所产生的风险,如贷款规模过大;或资金结构不合理;或财务管理不善;或因人为因素导致在建项目报废等。由于高校资金来源渠道不多,没有足够的资金还本付息,容易使高校陷入财务危机。主观风险是各级高校需要重点防范的风险:

1、财务决策风险。部分高校领导出于政绩考虑,脱离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刻意打造形象工程或片面追求奢华,仅以能否满足项目建设需要为标准,盲目贷款,贷款比重之大严重超出高校实际的承受能力。据国家审计署2003年对杭州、南京、珠海和廊坊四市高校园区的审计数据,到2003年底,四市高校园区实际筹资257.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占到了近六成(59.4%)。而南京中医药大学新校区和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已分别贷款7亿元和6.28亿元,竟占到了筹资总额的93%和94%,背上巨额债务。

2、财务管理风险。高校过去依赖于财政拨款,财务管理基础薄弱,资金管理缺乏科学规划,存在着超前消费或盲目投资问题。如由于缺乏监督,天津大学原校长违规投资,结果造成学校巨大的资金损失。调查数据显示,高校还贷一般只有老校区土地转让、学费收入和财政拨款三种渠道。多数高校以学费收入加国家财政拨款,除维持正常运转之外少有节余,偿债能力极其有限。高校过度依赖银行信贷资金,有时借款不还,影响财务关系处理,容易造成信用下降。加上资金结构不合理,缺乏有效防范措施,一旦资金链断裂,就会陷入财务困境。

三、财务风险的应对策略

积极的财务风险应对策略一般包括防范风险、规避风险和化解风险三种。

1、风险防范策略。防范策略是通过评估风险、识别风险和分析研究风险,进而有效控制风险并把风险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的财务风险管理策略。所谓防患于未然,防范策略一般应用在风险发生之前,主要目标是防止风险发生作用。

2、风险规避策略。规避策略强调对风险采取回避措施,有两层含义:一是在项目决策时,尽可能选择财务风险较小的方案或不予实施方案以避免风险;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如果发现风险过大难以控制时,及时调整或中止项目实施,以减少损失的可能性及损失程度。这是一种最彻底的风险处理策略。

3、风险化解策略。化解策略主要运用于财务风险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后,通过及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尽可能减低风险损失,部分或完全化解财务风险的一种风险处理策略。使用风险化解策略需要考虑采取措施的成本与所化解损失大小之比例,进而选择最经济的化解策略。

四、化解高校财务风险:多元化融资

2007年上半年,全国政协对30多所高校进行调研,公布的报告称全国高校贷款总额已达2500亿元,建议对高校贷款实行贴息政策,以减轻高校债务负担。其实,全国高校贷款总额或许远远超出了已经公开的2500亿元。既然高校财务风险的出现难以避免,那就不再是防范或规避那么简单,必须面对现实,设法化解。尽管高校具有公益性,但作为法人主体,绝不能单纯依靠“高校贷款、政府买单”,把还贷希望完全寄托在政府身上。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惟有在政府财政支持和政策扶持下,高校实行多元化融资,才是其财务风险的最终化解之道。

1、盘活存量资产。在国家政策、法规允许的框架下出让空置的土地、校舍,或以老校区土地置换方式获取新校区建设资金,减轻还贷压力。如浙江大学2007年就以24.6亿元高价卖掉了靠近西湖的湖滨校区地皮,使资金紧张问题及时得到缓解。

2、上市融资。将下属产业公司为主要发起人,联合其它投资者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直接通过发行新股上市。1993年复旦大学控股的上海复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功上市,成为我国高校第一家上市公司。目前,全国高校上市控股公司已有34家,募集的资金极大地促进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高校也可以“借壳上市”,通过发行企业债券、配股或增发新股等方式筹措资金,从而使科研、开发与生产实现良性循环,不断提高校办企业的科技水平和盈利能力。如北京大学目前就是采用借壳上市的方式来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的。

3、BOT融资。BOT融资(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移交”),引入社会资金。具体步骤:高校提供土地,与项目公司签订基础设施建设合同――由项目公司融资建设(如学生公寓、食堂等经营性设施)――投资方收取使用费或服务费回收投资――合同期满高校收回设施所有权。BOT直接融资方式为实力雄厚、潜力巨大的民间资本进入高教领域提供了契机,有利于充分整合现有资源,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

4、校企合作。通过合作将高校科研优势与企业资金实力优势互补,如大学城建设,由政府出政策、出土地,高校和企业共同出资建造,风险和利益共担。也可以合作建设大学科技园区,依托高校科研、人才密集的优势,为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提供相关服务,以实现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促进高科技企业发展。随着国家科技创新战略的全面实施,企业的竞争越来越集中到产品的科技含量上,以“双赢”为基础的校企科研合作将会更加密切,并会成为高校重要的资金来源。

5、组建基金。遵循“本金不动,仅用收益”原则,基金来源理事单位赞助、社会捐赠和校友捐助等。美国大学均设有各种类型的大学基金,许多大学甚至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委托专业人员来管理。如哈佛大学的基金1998年高达130亿美元,资产报酬率达20.5%。其中占基金规模1/2的国内股的投资报酬率为38%,地产投资及处置收益报酬则高达44%。

6、发行、债券。我国已具备发行教育的条件:一是我国市场具有巨大的潜力,二是高等教育的准公共产品性质适合通过融资。发行高等教育专项债券既可由政府出面发行,也可以高校直接发行,在债券利率、税收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如哈佛大学弗德学院1996年发行了2400万美元债券,用于教学楼改造,由于资金到位快,工程很快竣工。

此外,利用国家助学贷款(如生源地贷款)政策解决学生欠费难题,加强捐资助学制度建设,调动校友及社会各界捐资助学的积极性等,都能增加高校收入,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参考文献】

[1]李小安:高校融资风险刍议[J].财会通讯(理财版),2007(9).

[2]黄晓文:现代财务观下的财务风险管理[J].新理财,2007(8).

[3]万青:高校贷款的风险及其控制[J].浙江金融,2004(5).

对于双减政策的理解范文篇11

一、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协调配合的方式与内容

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如果从配合的形式上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1]:

第一,政策工具的协调配合。我国货币政策工具和财政政策工具协调配合主要表现为财政投资项目中的银行配套贷款。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还要求国债发行与中央银行公开市场的反向操作结合。也就是说,在财政大量发行国债时,中央银行应同时在公开市场上买进国债以维护国债价格,防止利率水平上升。

第二,政策时效的协调配合。在西方经济理论中,通常把政策时滞分两类三种,即认识时滞、行动时滞和外部时滞三种,其中前两种时滞又称为内部时滞。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也是两种长短不同的政策时效的搭配。货币政策则以微调为主,在启动经济增长方面明显滞后,但在抑制经济过热、控制通货膨胀方面具有长期成效。财政政策以政策操作力度为特征,有迅速启动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但容易引起过渡赤字、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因而,财政政策发挥的是经济增长引擎作用,只能作短期调整,不能长期大量使用。

第三,政策功能的协调配合。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功能的协调配合还体现在:“适当的或积极的货币政策”,应以不违背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为前提,这样可以减少扩张性财政政策给商业银行带来的政策性贷款风险。财政政策的投资范围不应与货币政策的投资范围完全重合。基础性和公益性投资项目还是应该以财政政策投资为主,而竞争性投资项目只能是货币政策的投资范围,否则就会形成盲目投资,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

第四,调控主体、层次、方式的协调配合。由于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调控主体上的差异,决定了两大政策在调控层次上亦有不同,由于货币政策权力的高度集中,货币政策往往只包括两个层次,即宏观层面和中观层面。[2,3]宏观层面是指货币政策通过对货币供应量、利率等因素的影响,直接调控社会总供求、就业、国民收入等宏观经济变量,中观层指信贷政策,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发展需要,调整信贷资金存量和增量结构,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而财政政策由于政府的多层次性及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形成了多层次的调节体系,可以分为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宏观层是国家通过预算、税率等影响宏观经济总量,影响社会总供求关系。中观层则主要是通过财政的投资性支出、转移性支出等,调整产业结构、区域经济结构,解决公平、协调发展等重大问题。微观层则是指通过财政补贴、转移性支付中形成个人收入部分对居民和企业的影响。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还可以从宏观调控目标、结构调整和需求调节方面的协调配合三方面进行分析。

二、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协调的实践分析

政府在对宏观经济调节过程中,要使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配合达到预期的效果,首先要根据宏观经济调节目标、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经济管理体制的特征来选择某种财政货币政策的配合方式。政策配合是否恰当,将直接影响到宏观调节效果。

(一)改革开放以来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协调配合运行的基本轨迹

初略统计,改革开放23年间,实行“双松”政策组合的达13年,实行“双紧”政策组合9年,实行“松紧”组合只有1年,具体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改革初期(1979~1984年)。这一阶段,总体上说执行的是“双松”的政策搭配,即“松”的货币政策与“松”的财政政策的搭配。在“双松”政策模式中,银行系统通过降低存款准备率,降低利率,扩大贷款规模,增加货币供给。财政系统通过减少税收,增加财政支出,扩大社会总需求[4,5];社会总需求因而能在短期内迅速扩张起来,对经济的发展产生强烈的刺激作用。在改革初期,特别是1984年以前,在社会总需求严重不足、生产能力和生产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的条件下,利用这种政策配合,能够推动闲置资源的运转,刺激经济增长,扩大就业。但是1984年以后,由于经济中不存在足够的闲置资源,“双松”政策注入大量的货币则会堵塞流通渠道,导致通货膨胀,对经济产生不利的影响。

第二阶段(1985~1997年)。1985年后,一方面中央银行体制的建立,确立了货币政策作为一项宏观经济政策工具开始具有了特定的内涵和应有的作用,银行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地位开始得到确立。另一方面过渡投资、经济过热的症状越来越明显。在这一阶段中执行的是“双紧”的政策搭配,即“紧”的货币政策与“紧”的财政政策的搭配。在“双紧”政策模式中,银行系统通过收回贷款,压缩新贷款,减少货币供给量,从而使社会总需求在短时间内迅速收缩;财政系统通过增加税收,削减财政开支,增加财政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减少市场货币流通量,压缩社会总需求。

(二)转型时期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组合作用的基本估价

“转型”是近几年我国经济金融改革与发展的主题和主线,任何政策措施都不能离开这条主线,并在服务服从于这条主线的前提下,实现自身的发展和完善,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地位作用的发挥亦离不开这个基本前提。

第一,公共财政理论及政策框架的确立,标志着政策本位的彻底回归,是转型时期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组合的显著特征。从改革初期的大财政、小银行,到上个世纪80年代中后期90年代中前期的“大银行、小财政”,到90年代末期财政政"策在治理通货紧缩过程中主体地位的确立,财政政策本身从行为而言经历了一个“强——弱——强”的过程,从职能上讲也经历了一个由金融财政到吃饭财政、由建设财政到公共财政的转轨和演化过程,公共财政理论及政策框架的初步确立及分步实施,标志着我国财政体系及建设开始与国际惯例全面接轨,是财政政策本位的彻底回归,是市场经济建设的最重要内容之一。

第二,政策搭配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但必须与当时的经济运行机制和宏观调控的重点紧密联系起来,相机抉择,协调推进,才能收到最好的政策效果。近二十年来,我们在宏观调控建设方面虽然有很大的成就,但仔细总结检验,宏观调控的政策绩效与预期政策目标相差较大。时至今日,尚未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宏观调控理论与政策规范,“相机抉择”变成了“随意选择”,宏观调控在上个世纪的80年代中后期政策目标不明确,基本处于“一松就乱,一紧就死,紧紧松松,松紧交替”的怪圈之中,滞延了经济发展的步伐和经济体制转轨的步伐。甚至在90年代末期把“实行双紧”的政策搭配作为我国既定的一项中长期宏观经济选择写入了我国的许多重要文件之中,在一定程度上证明我们的决策部门以及理论界对宏观调控认知的肤浅,自主运用能力与水平较差。政策搭配缺乏权威部门,往往政出多门,形成政策效应的相互抵销,在1998年就呈现出了财政政策扩张效应被税收的制度收缩效应抵销,积极的货币政策效应被整顿金融秩序、治理三乱的制度收缩效应所抵销等局面,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宏观调控理论及政策搭配框架还有相当长的距离。

第三,财政政策的扩张效应呈现递减态势,在宏观调控中的主体地位有所下降。众所周知,财政政策的主要内容是收入政策和支出政策,财政政策的目标是通过其收支的规模和结构来实现的。因此,政府有能力改变财政收支的规模和结构,是有效实现财政宏观调控的前提和重要保证。近几年来,我们加大了财政体制改革的力度,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收到了明显的政策效果。但是,扩张的财政政策已经持续了将近5个年头,通货紧缩的势头开始得到遏制,实施扩张财政政策的经济运行背景有了较明显的变化。按照经济学的一般公理,继续实行扩张的财政政策,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政策的扩张力度,刺激效应要呈下降趋势。如何保持财政政策的扩张效应是宏观调控体系建设、政策搭配与选择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

第五,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协调配合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货币政策已经形成了以“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再贴现、存款准备金”等三大传统工具和“窗口指导”为主体的政策工具体系,但由于上述工具的使用及运行尚缺乏必要的制度载体和完善的市场运行机制,利率市场化的步伐举步维艰,金融系统及金融体制存在明显的“双轨”并存特征,完善的货币政策调控机制缺乏制度保证和运作机制的支撑,货币政策效应特别是对财政政策挤出效应的修复作用,往往受制于行政或决策者能力、操作者能力的制约,特别是作为两大宏观经济政策联结的重要工具——国债在运行及市场化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尚未形成全国性的有效的国债市场,加上国债种类、期限中存在的问题,中央银行能够买进卖出的国债数量不大,因而难以达到利用国债市场进行微调的目的。为此,今后的改革应当通过完善国债的品种、期限结构,逐步建立健全国债市场,为扩大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创造条件。总而言之,只有存在一个高效流动的国债市场,才能既为财政提供巨额资金来源,又能为中央银行提供调控经济的手段,充分实现其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结合的作用。

「参考文献

[2]陈银娥。凯恩斯主义货币政策[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3]朱忠明。中国货币市场发展新论[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2.

[4]巴曙松。中国货币政策有效性的经济学分析[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5]胡海鸥。中国货币供给机制转轨研究[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

[6]王朝弟。转型时期中国金融热点问题探索[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1.

对于双减政策的理解范文篇12

关键词:预算管理;博弈;制度

中图分类号:F811.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2)07-0068-02

一、政府预算管理概述

政府预算是政府为了有效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增进公共利益,按照政治程序在一定时期内对所需资源和可用资源所做出的并经权利机关审查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财政收支计划。政府预算管理是围绕政府预算而展开的一系列活动,包括政府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决算及绩效评价等预算管理过程。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此相适应的是,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而政府预算制度是公共财政模式直接意义上的体现与存在方式。政府预算的有效执行依赖于完善的管理制度,因此,政府预算管理制度的完善对构建公共财政框架起着关键作用,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二、政府预算管理体系博弈分析

(一)博弈双方的情况

根据博弈理论,在完全信息下的静态预算博弈中,“预算审批者”和“预算申请者”都完全了解博弈中各种情况的得益,并且双方同时各自独立地做出决策。另外,在预算博弈中,局中双方可以支配的总资源是一定的。因此,一方的可支配资源增加意味着另一方的减少,从这个角度看,双方的利益是始终不可能一致的。这是一个混合策略的博弈,其特点是“预算申请者”和“预算审批者”在博弈过程中的策略选择是服从一定的概率分布的函数,他们之间不存在纯策略的纳什均衡。

在预算申请过程中,博弈局中人对于双方的收益和行为并不完全了解,此时的博弈信息是不完美的。同时,双方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并且预算申请者和预算审批者的策略选择不是同时的,而是有先后次序的,即由预算申请者先提出申请,然后由预算审批者进行审批。因此,在预算编制过程中,预算申请者与预算审批者之间是一种不完全信息下的动态博弈。

(二)预算申请者的策略空间

根据假设,“预算申请者”在上报其预算数字时,存在高报和实报两种选择,这即“预算申请者”的策略空间:(高报,实报)。“预算申请者”选择高报至少可以带来两方面的收益:一是“预算申请者”获得的资源数量大于实际需要的资源数量,或使预算的产出量小于可能的产出量;二是争取资金成功后的成就感(包括心理满足感等)。当然,高报的成功也要付出代价,主要是申报信息成本包括对申报材料的包装(因为“预算审批者”是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员,申报材料要经得起推敲)需要大量的信息包装成本付出(主要是信息采集、处理成本和时间机会成本);同时,为了顺利通过审批,必要的人际关系要建立或加深,这需要物质成本(如贿赂送礼等等)。

(三)预算审批者的策略空间

根据假设,“预算审批者”的策略空间是(削减,同意)。削减了“预算申请者”的预算数,意味着“预算审批者”实际可利用资源的增加,同时也获得了运用权力的心理以及“预算申请者”的尊重(尽管可能只是表面的),这是“预算审批者”的收益。使收益受到影响的因素包括具体“预算审批者”专业判断的失误以及“预算申请者”的活动干扰。“预算审批者”审批的成本包括为对“预算申请者”的申报信息进行甄别而花费的信息辨析成本(人工成本、时间机会成本)以及可能的工作失误需要承担的责任(包括上级的批评和不信任以及由此产生的心理不适感等)。

(四)模型的构建和求解

根据博弈的有关理论,用博弈树图1来表示不完全信息下的动态博弈:

如图所示,预算申请者仍然存在(高报、实报)两种策略选择,而且其能够凭借信息不对称的优势,明确自己的行动。但是预算审批者此时却无法得知预算申请者的策略以及行为,因此,他只能先判断自己处于信息集(图中的椭圆形)的节点1或节点2,然后再决定自己下一步的行为策略。同理,根据双方的收益函数我们作进一步的分析:

设:预算者高申请报预算的收益为R,其高报预算的行为被发现的概率为P,发现后预算申请者应支付的罚金为F,发现后为减轻处罚的支出(例如贿金或者是与上一级申请者合谋而分割出去的收益,也可以称之为合谋支出)为C,预算申请者高报预算的预期收益为E,这里,影响预期收益的因素有R,P,F,(假定R和P是独立变量)。则预算申请者的预期收益为:

E=R(1-p)-(R+F)p

现在,我们来分析一下预算申请者的选择:

给定P。若E>0,即FR+F,则预算申请者不会选择高报预算,因为这时高报预算的行为是完全不经济的;若C>R+F即为减轻处罚的支出小于高报预算行为被发现后所发生的损失,则预算执行者就具有了高报预算的经济激励因素,这时预算申请者的决策环境就和E>0时一样了。

给定F。E>0,p0时,或虽然高报预算的预期收益E

由于预算申请者和预算审批者的风险趋向类型不同,所以在动态预算博弈中达到的均衡是一种动态的均衡,也就是说,该均衡有无穷多个解。同样,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预算申请者和预算审批者都试图去猜透对方的策略行为但却总是徒劳,其中,预算申请者可以凭借其人的优势地位,相对比较从容地进行策略选择,事实上预算申请者一般都会做出高报这样的选择,这是由逆向选择而引发的道德风险。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了解到:第一,预算申请者选择高报预算的概率是C/(R+F),委托人实施削减预算的概率是R/(R+F)。预算申请者是否选择高报预算取决于其是否能顺利获得高报预算收益;第二,在决策过程中,预算申请者的经济伦理道德有一定的作用。因此在企业内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对于抑制高报预算有重要作用;第三,在高报预算收益为负的情况下,预算申请者仍然有可能选择高报预算,究其原因主要是预算申请者可以通过贿赂减少惩罚或者与上一级审批者达成合谋,共同寻租。只要这部分支出小于高报预算失败的损失,即C

三、加强政府预算管理制度的思路探索

(一)加强政府预算管理的总体思路

1.减少高报预算收益

减少高报预算受益,即减少预算申请者的预期净受益。这样,预算申请者觉得无利可图,自然会丧失高报预算的动力。如果预算管理者在考评和激励环节减少预算申请者的预期净收益,将会大大减少企业全面预算管理中的博弈行为。所以总得来说,制度上的漏洞是导致政府预算各方相关利益主体进行博弈的主要原因,为了弥补这个漏洞,应该完善各项制度,从制度上消灭博弈产生的土壤,从而从根本上杜绝博弈行为。

2.增大高报预算行为被查获的概率

预算申请者的预期收益函数表示为E=R(1-p)-(R+F)p,增大高报预算行为被查获的概率p后,预期收益函数呈减小趋势。这表明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高报预算行为被查获的风险加大,这无疑加大了高报预算的难度。同时预算申请者的收益也将变少,甚至有可能为负,降低了预算博弈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3.加大对高报预算行为的惩罚

同样的道理,根据预算申请者的预期收益函数表达式E=R(1-p)-(R+F)p,可知,加大高报预算的惩罚力度,会减少预算申请者的预期收益。这样得到的结果和增大高报预算行为被查获的概率的效果是一样的。预算申请者将充分地考虑自己付出的努力能不能得到回报,三思而后行,最后的结果可能是放弃无利可图的预算博弈活动。

(二)治理政府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

1.完善预算博弈规则

制度是社会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进行博弈的基本规则,博弈对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又有促进作用。博弈局中人只能在制度允许的框架下做出对已最有利的策略选择,这样,博弈才能按既有的轨道运行并达到均衡。同时必须指出的是既然博弈局中人都是理性人,那么就不能排除有局中人突破现有规则限制谋求利益最大化的可能性。

2建立健全预算全过程绩效监督机制

无论是从世界各国政府预算管理改革的趋势看还是从我国公共财政体制完善的要求看,进行预算绩效监督是一个必然的选择。因此,建议尽快创造条件,建立政府预算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流程绩效监督。此外,由于我国政治体制的特殊性,我国的预算绩效监督也应具有特殊性,一是不能将监督的重心放在绩效指标的层面,而是应该将权力运行的监督作为预算绩效监督的切入点,否则预算绩效监督有可能会最终流于形式;二是应强化预算绩效监督过程中的问责机制,没有问责就不会有制约,不会有责任压力,所以,预算绩效监督一定要先明确责任,给问责策略,反之则正好相反。因此,在不完全信息下的动态预算博弈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引起的申请人和审批人之间的人—委托人结构性矛盾,可以合理运用激励理论加以调整。重点是加强对申请人诚信行为的鼓励以及对其非诚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正向效应,努力构建有效的激励机制,通过制度引导诚信行为。

参考文献:

[1]高伟明,马笑渊.预算博弈现象以及对策分析[J].财政研究,2003(4).

[2]张弘力.建立我国公共预算的基本思路[J].财政研究,2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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