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物学科教学计划范例(3篇)
初中生物学科教学计划范文
中考重大变化
2019年是2015级初中学生毕业之年,是全面落实中考改革政策的第一年。改革的焦点、难点问题是“分数+等级”录取方式如何实施,经过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借鉴济南等兄弟市经验,泰安出台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
考试考查科目与组织
(一)考试考查科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作为考试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等作为考查科目。
五四学制的初四年级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初三年级考地理、生物、历史。
六三学制的初三年级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初二年级考地理、生物。
(二)考试组织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实行纸笔考试(外语含听力测试),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体育与健康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实施测试;信息技术实行上机考试;理化生实验、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实行专业技能测试。
成绩表达形式
(一)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3门考试科目用分数和等级两种方式表达,语文、数学、外语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其它考试科目只采用等级方式表达,不公布考试分数。除体育与健康外,其它考试科目等级划分办法是:以县市区为单位,分为5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E等为不合格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15%、B等30%、C等30%、D和E等共25%,其中E等控制在10%以下。
体育与健康等级划分办法:以县市区为单位,分为A、B、C、D、E五个等级,等级划定是按考生实际得分占该科目满分的比例划定,得满分的90%及以上的考生为A等,90%以下至80%的为B等,80%以下至70%的为C等,70%以下至60%的为D等,不足60%的为E等。
(二)考查科目。
考查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种。
考试时间安排
(一)文化课考试。定于6月11日—14日进行,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表:
(二)其它考试考查科目。体育与健康测试具体考试方案另文下发;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考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音乐、美术、综合实践考查科目由县市区指导学校组织实施。以上科目考试考查工作于5月20日前完成。
文化课命题
(一)命题要求。
命题依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在加强知识与技能考查的同时,重视过程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考查。
1.以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为主。加强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和成长经验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真实情境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及收集、整合、运用信息的能力;加强对高中阶段学习和终身学习影响较大的知识和能力的考查。
2.结合学科内容,利用开放性、探究性题目考查学生的独立思考、发散思维和创新实践等能力。适当控制客观题的题量,加强对实验能力的考查;在思想品德(道德与法治)科目中增加地方课程学生安全常识和相关防护技能内容,占10%左右的权重;语文、英语加强学生应用语言能力的考查;在语文科目中增加地方课程传统文化内容;毕业年级安排一定分值的地方课程内容。
3.试卷表述规范,问题明确,图形清晰,专业用语准确,答案避免出现歧义。试卷结构层次清楚,难易适度,低、中、高三档比例为6:2:2,无复习资料原题。
(二)试卷类型及答题要求。
各科目试卷包括试题、答题纸两部分,各科试卷分为Ⅰ、Ⅱ两卷,其中I卷为选择题,考生用2B铅笔直接涂在答题纸指定位置;Ⅱ卷为非选择题,考生将答案直接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不得另加附页。英语Ⅰ卷含有听力测试,分值为30分。
考试报名与组织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取网上采集信息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5月8日8:00—5月10日17:00。
(二)报名资格
1.我市各初中学校学生,一律按照学籍所在县市区参加相应年级规定科目的报名考试。市直和泰山景区大津口中学的学生仍参加泰山区组织的考试报名。因目前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暂不具备承办初中学业考试条件,泰安高新区北集坡一中、高新区一中、奥林匹克花园学校,以及2017年划归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管理的徂徕镇、房村镇、良庄镇、化马湾乡、黄前镇、下港镇和天宝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仍分别由岱岳区、新泰市代组织报名考试。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及市直初中学校要按照相关县市区教育局的工作部署,做好学生的报名、考试组织等工作。
2.上年因故办理缓考的考生,可随相应年级报名考试;复学的学生随相应年级参加考试,休学前已考科目的成绩计入高中段录取,不再参加已考科目的报名考试。
3.在市外就读(学籍在市外)的泰安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客商子女,如来泰安市参加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须报名参加泰安市初中学业水平全部科目的考试。外省、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时不予承认。
(三)报名办法及要求
1.考生登录“泰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http://taszk.com,以下简称“平台”),选择学籍地端口登录进行考试报名,并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一式两份,考生签印后,考生和学校各留存一份。
2.上年度因故办理缓考的考生,提供相关缓考证明,在学籍地教育局办理相关科目报名手续,随相应年级参加考试。
3.在市外就读回泰安市参加考试的,泰安户籍的考生须持户口本,客商子女须持客商证等相关证明,于5月8日—10日到户籍县市区(或客商经商地)教育局基教科报名。报名时,须提供学生学籍号,经核实后,填报《泰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补报信息登记表》(表格电子版从“平台”下载,下同)。
4.各县市区要组织初中学校于4月10日前完成学籍异动工作,审核学生学籍信息,采集毕业年级学生近期照片,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5.加强对考生报名资格和报名信息的审查,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科长是本县市区的第一责任人,初中学校校长是本学校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审查学生报名资格,杜绝冒名顶替、重复报名等违规现象发生。
6.为使考生熟悉网上报名流程,市教育局将提前组织考生进行模拟填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初中学校要加强指导,组织考生做好网上报名的培训和模拟工作,确保每一位考生都能熟练操作。
考试的组织实施
(一)考区设置。
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设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6个考区,各考区按照要求设立考点。
(二)考点设置。
考点要求设在县市区政府驻地学校,如确需在驻地外设考点,需选择条件较好的学校。
(三)考点管理。
每个考点配备主考1人、副主考2—3人,下设考务、保卫、宣传、医疗等若干工作小组。主考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人担任,副主考由考点所在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共同负责本考点的考试实施工作。
(四)考场编排。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学籍、考籍一体化管理,学生的学籍号即学业水平考试的准考证号。学业水平考试按不同年级分别编排考场。
(五)补考。
学业水平考试补考安排在毕业年级进行,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不合格等级学生补考。补考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记录等级D、E,作为学生义务教育证书发放的依据,不作为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六)缓考。
已参加考试报名,因重大疾病、身体伤害事故等其它特殊原因未能参加本次所报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办理缓考,缓考手续必须在考试结束前办理。缓考考生应参加第二年缓考科目的报名考试。毕业年级考生办理缓考的应同时办理休学手续,第二年随下一级学生参加考试。
阅卷与成绩
文化课考试阅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行网上阅卷,考试成绩将于7月5日前通过“平台”。
免外语听力学生的外语成绩计算
按照《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听力残疾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免外语听力考试的通知》(泰教办发〔2013〕22号)规定,对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学生,凭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可以免外语听力考试。免外语听力考生的外语成绩为笔试项目分数×1.25。享受免外语听力的考生,如考试时填涂听力部分答案的,按填涂的实际得分计,不再享受免外语听力照顾政策。
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意见
招生计划
(一)计划数量
2019年泰安市初中毕业生61428人,高中段学校计划招生61550人,其中普通高中36050人,职业学校25500人。能够保证每一位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段教育都有学可上。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在文件中已经公布,各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将在“平台”另行。
(二)计划构成
1.公办高中招生计划由自主招生、艺体特长生、指标生、统招生四类构成。各高中自主招生(包括西藏生)计划单列;艺体特长生计划原则上为计划总数的5%左右;优质高中指标生计划为计划总数减去自主招生、艺体特长生计划的60%,剩余计划为统招生计划。
指标生计划依据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分配给相关初中学校。艺体特长生各专业(专项)详细计划另行下达。
2.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内计划、市外计划两类构成。市外计划报经省教育厅批准后实施。
3.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由职业中专、技工院校、普通中专、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中职学校与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养职业教育计划七类构成。其中:普通中专、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中职学校与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养职业教育计划纳入全省统一实施。
招生范围与报考要求
(一)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与报考要求
1.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是2019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一律不得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2.按照行政区划和有关规定,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全市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招生范围。民办普通高中市外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公布的计划执行,考生也必须是2019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泰安五中招生仍按照去年模式和范围,纳入岱岳区高中统一管理。2017年划归泰安高新区和泰山景区管理的徂徕镇、房村镇、良庄镇、化马湾乡、黄前镇、下港镇;天宝镇的考生,今年仍按照去年的模式,分别参加岱岳区和新泰市的高中招生录取。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要按照相关县市区的工作部署,做好初中毕业生志愿填报的组织等工作。
4.在市内非户籍地就读或在市外就读来我市参加高中招生的考生,须在户籍地县市区填报高中志愿,但不得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在市内非户籍地县市区就读回户籍地县市区填报高中志愿的考生,须于5月10日至15日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办理报考手续。
5.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泰安市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可在流入地县市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录取,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客商子女凭“客商证”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6.学籍和户籍在泰安高新区的北集坡一中、高新区一中、奥林匹克花园学校初中毕业生,可在市直高中或岱岳区的泰安英雄山中学、泰安三中学校中选报,但不得同时兼报市直高中和岱岳区高中,且选报后不得调整。
户籍在泰山区、父母至少一方在岱岳区工作的初中毕业生,可报考岱岳区的高中学校。由考生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于5月10日至15日到岱岳区教育局办理报考手续。
选择报考岱岳区高中的考生,不得参加市直高中的招生录取;选择报考市直高中的考生,不得参加岱岳区的招生录取。
(二)职业学校的招生范围与报考要求
1.参加中职学校与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养职业教育招生录取的范围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划定中职学校与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养职业教育招生的报名资格线,报名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填报志愿。
2.参加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招生录取的范围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并且分数成绩达到相应要求。
录取办法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从今年开始,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实行“分数+等级”录取方式。语文、数学、外语为分数表达科目,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为等级表达科目。
(一)提出“等级成绩”要求,划定“分数成绩”报名资格线
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前,各高中学校对下达的各类招生计划提出等级科目的成绩(以下简称“等级成绩”)要求。基本办法:(1)提出某科或某几科的单科等级成绩要求。如:体育B以上、物理B以上、历史C以上等;(2)提出某几科的组合等级成绩要求。如:对物理、化学、生物三科的要求,可提出2B1C或1B2C或3C以上要求;对思想品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三科的要求,可2B1C或1B2C或3C以上等;物理、化学两科的要求,可提2B或1B1C或2C以上等。(3)提出单科或组合等级成绩要求后,对剩下的所有科目再提出要求时,至少有一个科目不作等级成绩要求。如剩余5科,可提出4C、3C1D、2C2D、1C3D、4D以上等要求。(4)对不同类别的招生计划,先在全市范围内提出基本等级成绩要求,高中招生学校可再提出具体等级要求。
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后,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分数科目的成绩与特殊考生加分之和(以下简称“分数成绩”),划定各县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各类职业学校招生的报名资格线。分数成绩在报名资格线以上、等级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方可报考。
(二)录取基本办法
分数成绩在报名资格线以上且符合高中招生学校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填报志愿后,依据考生的分数成绩,按照高中学校招生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当分数成绩相同时,录取等级成绩高者。
当分数成绩相同,进行等级科目成绩比较时,借鉴潍坊市经验,7门等级科目之间可进行等级置换,即一科目降低一个等级,另一科目可提高一个等级。如:某考生物理等级成绩为A,生物等级成绩为D,当物理降低一个等级变为B后,生物可提高一个等级变为C,即1A1D=1B1C。
(三)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C等以上(含C等,下同),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成绩为D等以上,音乐、美术、综合实践考查科目成绩均为“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须达B等以上,方可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
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相应县市区组织的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参加所在县市区高中的录取。
1.自主招生录取办法
(1)有自主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须于4月20日前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明确“分数+等级”方式的等级和分数报名要求、录取办法,报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并面向社会。
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参加有关高中学校组织的自主招生报名和测试。高中学校根据自主招生方案,按照1:1比例确定拟自主招生名单,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对符合录取条件者予以正式录取。中外合作办学若有剩余,由学校按照自主招生方案进行一次补录。
(2)民办普通高中全部实行自主招生。各学校均须于4月20日前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明确“分数+等级”方式的等级和分数报名要求、录取办法,报经县(市、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并面向社会。录取工作于7月31日前结束。
2.指标生录取办法
(1)等级要求: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等级成绩,基本要求为5C2D以上。高中学校可在基本要求基础上,再提出不超过两个B等级的单科、组合等级成绩要求。
(2)录取办法:根据指标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对符合指标生等级要求的考生,依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3.艺体特长生录取办法
(1)等级要求: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等级成绩要求为6D以上。
(2)专业要求: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相应县市区组织的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3)录取办法:根据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对符合等级、专业要求的考生,首先按分数,分专业专项(或单项)按照计划1:1.5的比例投档,然后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4.统招生录取办法
(1)等级要求: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等级成绩的基本要求为6D以上,高中学校可在基本要求基础上,再提出不超过两个B等级的单科、组合等级成绩要求。
(2)录取办法:根据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对符合统招生等级要求的考生,依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如有剩余计划,对服从调剂且符合相应高中统招生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依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四)职业学校录取办法
1.职业中专、技工院校的录取,根据各职业学校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和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2.普通中专、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养职业教育的录取,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志愿设置与填报
(一)志愿设置
1.普通高中除各类自主招生外,设指标生、艺体特长生和统招生三个志愿。其中指标生、艺体特长生志愿可填报1所学校;统招生志愿填报1所学校,以及是否服从调剂。
2.职业中专、技工院校和中职学校与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养职业教育设1个志愿学校,每所学校填报1-2个专业;普通中专、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设4个平行志愿,每所学校可填报1-2个专业。
(二)志愿填报
继续实行“先出分数,后报志愿”办法,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分数公布后,分4次在网上填报志愿。
第一次,填报中职学校与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养招生志愿;
第二次,填报普通高中指标生、艺体特长生,及各职业学校志愿;
第三次,填报普通高中统招生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第四次,填报职业学校剩余计划志愿。
考生登录“平台”,选择“高职3+4本科志愿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职业中专(技工院校)志愿填报”“普通中专和高职专科志愿填报”中的一类,然后选择相应的学校或专业。
(三)填报要求
1.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组织、宣传和指导工作,让考生人人知晓填报时限和要求,认真组织学生按时、规范填报。同时,密切关注考生志愿报考进展情况,对自愿放弃填报的考生,要做好详实记录、留存相关证据。
2.为保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维护招生录取的公正、公平,报考普通高中且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须填报指标生志愿,否则不得参加统招生志愿的填报和录取。
3.考生志愿一律由考生本人与家长商议确定,网上填报提交时系统会多次提示确认,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确保无误,一旦提交便不得更改。考生及家长对所填报的志愿负全部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或代替考生填报志愿。
4.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打印一式三份,由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后,交初中学校两份;学校要组成审核小组,认真核对考生上交的志愿信息表与其网上信息是否一致,审核无误后,学校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初中学校、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各存一份。
5.志愿填报时间安排,请参见《2019年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具体时间以“平台”公布的时间为准。各初中学校要随时留意查询,及时通知考生,以免错失志愿填报时间。
6.为使考生熟悉网上志愿填报流程,市教育局将于6月8日前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操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录取批次
高中段学校的招生录取分7个批次,每批次严格考生志愿、分数成绩、等级成绩和相关要求进行,考生在某批次一经录取,即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每批次集中录取完成后,通过“平台”公布录取分数线、录取人数、录取结果及剩余计划等信息。
第一批,录取报考中职学校与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养招生志愿的考生。
第二批,录取普通高中各类自主招生。
第三批,录取普通高中指标生和报考职业学校志愿的考生。
第四批,录取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
第五批,录取普通高中统招生。
第六批,部分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补录。
第七批,职业学校剩余计划补录。
录取通知书发放及新生报到
(一)通知书发放。
普通高中和职业中专新生录取通知书由考生登录“平台”自主打印,其它录取学校的通知书由录取学校发放。
(二)新生报到。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学业考试准考证,按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各学校要提前做好新生报到注册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各自网站上公布报到流程,为新生报到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特殊考生照顾政策
(一)烈士(军人除外)子女加10分。
(二)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加5分。
(三)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农村独生子女,且现仍为独生子女的考生加5分。
(四)军人子女按《山东省实施细则》(鲁政联〔2012〕1号)有关规定,享受降分录取政策。根据《泰安市教育局关于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的通知》(泰教函(2018)127号)规定,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继续享受现役军人子女同等待遇。
初中生物学科教学计划范文
【关键词】初中;有效;生物;制定;中考;复习计划
【中图分类号】G63.2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2095-3089(2013)25-0-01
古人在《礼记・中庸》中写道“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现代人也说“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从这些古今之人的名言可见制定一件事情的计划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计划往往决定一件事情的成功与失败。有效的中考复习计划是对复习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率着复习阶段的教学任务,是以课程标准为方向、以教学大纲为依据,结合学生实际情况而制定的,明确了每一个阶段,每一周,每一节的具体安排,给教师和学生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在中考复习过程中,有许多教师认为不必要制定中考复习计划,有些教师就算制定了也过于简单、随意,缺乏针对性、指引性、有效性。
一、制定有效的中考复习计划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有效的中考复习计划是教师提高课堂效率,按时完成复习内容的指挥棒
有效的中考复习计划它确定了教师完成工作任务的具体时间、内容以及使用的教学方法,对后阶段的复习更是明确到试题的挑选,对不同层次学生具体使用的教学方法等,这些就像一部导航仪,给教师指明了教学目标,使课堂教学的开展更具有针对性,避免兜圈式复习,浪费大量的宝贵时间,减少盲目性,少走弯路、回头路,提高了课堂效率,减少学生不必要的负担,达到高效复习。
(二)有效的中考复习计划是学生准确把握自主复习内容的方向标
新课程标准中强调的是学生的主体地位,在时间短、内容多的中考的复习中,对学生的自主性要求更加明显,教师上课前学生需要对课堂内容进行必要的自主学习来配合教师系统性的复习,初二的学生判断能力相对有限,要求他们在茫茫书海中找到中考的重点知识来配合教师的课堂有不切实际的嫌疑,有效的中考复习计划明确了大纲对课本知识内容的重难点、深浅度的要求,学生提前获得教师复习的每一个阶段或每一节课的具体安排,就相当看到了道路上的方向标,进行自主复习的方向、内容得到了明确,避免不必要的复习,更好地配合教师,使课堂效率达到最大化。
二、有效的生物中考复习计划的制定
初中生物中考复习面临的最大挑战有三点,第一初二的学生中考备考意识的薄弱;第二无论是哪一个层次的学生都需要照顾,毕竟中考是学生升上高中的一个考核,有决定性的作用;第三是时间紧迫。所以教师所有的工作绝对不能含糊,目标必须明确和有针对性,没有摸着石头过河的时间余地,一个有效的中考复习计划能够避免教师和学生复习的盲目性,避免走弯路、回头路,使工作循序渐进有条不紊,减少时间的浪费。要制定一个有效的生物中考复习计划,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认真研读教材和课程标准,通过课程标准制定复习方向
生物课程标准是国家颁布的指导生物科教学的纲领性文件,是编排教材和教学的依据,它指出了对学生最基本要求。生物学课程标准提出应使学生“获得生物学基本事实、概念、原理和规律,了解这些知识在生产、生活和社会发展中的应用”、“初步具有生物学实验操作的基本技能、一定的科学探究和实践能力,养成学科思维的习惯”这些要求。
制定以课标的指引为方向的复习计划可以准确复习需要达到的知识任务、生物学技能、生物学原理和情感,指引了教师运用多元的复习方法,做到有的放失,避免走弯路。方向准确了,复习的路就不会走错。
(二)认真细致分析、研究考试大纲,以考纲为依据制定复习内容
一个地区中考的命题范围、具体内容、要求、目标都是根据考试大纲的规定而确定的,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编写的考试大纲将义务教育阶段的生物知识分成十大板块,每一个板块的每一个考点明确了对应的层次要求,细致认真分析考试大纲,将考点细化、分解,明确哪些知识是一般性了解,哪些需要重点掌握,哪些需要灵活运用。
制定以考纲为依据的复习计划可以使复习课堂紧紧围绕考纲考点进行,准确指引学生进行必须的学习,做到学习任务和目标明确,这样大大提高复习的针对性,减轻学生学习压力,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有了依据,复习的路就不难走了。
(三)认真分析学生基本情况,以学生实际情况为基础制定提高复习效率的方法
学生的发展不均衡的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学生的基本情况主要体现在学习方法、分析实际问题能力、接受知识能力、动手能力、现有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学习态度。学生的实际情况是具体教学活动的基础,新课程标准倡导以学生为本,教师只有全面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知之准,识之深”才能教在点子上,教出好效果,才能准确确立详细而有针对性的复习手段和复习内容的安排。
制定以学生实际情况为基础的生物中考复习计划能够使教学活动有效地,有针对地服务不同情况的学生,更好的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发展和进步,有效提高教学的有效性,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因材施教。有了学生实际情况作为基础,复习就有效了。
在初中生物中考复习前制定一个以课程标准为方向,以教学大纲为依据,结合学生实际情况的有效中考复习计划,可以有效地落实考试目标,减少教师和学生复习的盲目性,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有利于不同层次学生的进步,最终形成准确、高效复习形式。当然,计划并不是“死”的,在计划不断推进和深入后,或许会有更符合实际情况的做法,我们就应该更改原来的计划,使复习计划更加适合正在发生变化的学生,使中考复习更顺利地完成。
参考文献
初中生物学科教学计划范文篇3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三沙市社会事业与后方基地管理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琼府〔2016〕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本实施意见,并经教育部核准备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有利于维护教育公平,有利于中考、高考改革的衔接出发,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化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培养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处理好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关系,在重视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同时,关注学生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为初中毕业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
坚持普职并重。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通过系统科学的制度设计,为学生提供多样化选择,将适合不同教育的学生合理分流到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畅通学生成长成才的多种途径,促进普职协调发展,为多样化人才培养创造条件。
坚持公平公正。不断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规则程序,探索高中自主招生,形成指标到校生分配、统一招生录取、自主招生录取、推荐录取等多元录取方式,为学生创造更多的平等升学机会,确保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坚持全科开考。将义务教育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全部纳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打好共同基础,确保义务教育的基本质量。
坚持因地制宜。立足海南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实践,使学、考、招有机衔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稳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改革目标
进一步完善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到2022年左右基本形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建立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公平。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组织实施,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保障义务教育基本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考试制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既是衡量学生学业水平,评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又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1.考试科目。《海南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规定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美术、音乐12门科目均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过早过度偏科,确保达到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要求。
信息技术、物理实验操作技能、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等为考查科目,积极创造条件将生物实验操作技能纳入考查科目。
2.考试范围。教育部颁发的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必学内容。
3.考试方式。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生物、地理7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行闭卷笔试考试;道德与法治、历史2门科目实行开卷笔试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实行现场测试,积极创造条件提供自选项目供学生选择;音乐、美术及考查科目由省教育厅制定考查方案,各市县(含洋浦,下同)具体组织实施。
4.成绩呈现。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10门科目的考试成绩均以A、B、C、D、E、F六个等级呈现,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9门科目的成绩等级,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全省当年考生人数按A等级10%、B等级20%、C等级30%、D等级20%、E等级15%、F等级5%依次确定。体育与健康学科成绩等级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其中A等级40-50分,B等级35-39分,C等级30-34分,D等级25-29分,E等级20-24分,F等级0-19分。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物理实验操作技能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的考试或考查成绩直接以“合格”和“不合格”呈现,其结果与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一并记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
5.时间安排。全省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7门科目考试安排在义务教育九年级课程学习结束后(每年6月25-26日)进行,生物和地理2门科目考试安排在义务教育八年级课程学习结束后(每年6月27日)进行,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安排在义务教育九年级下学期3月—4月进行。
6.考试组织。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10门科目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9门科目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体育与健康科目由省教育厅制定考试实施方案,由各市县负责组织实施。
全省统一考查科目由省教育厅制定考查实施方案,由各市县按有关规定组织考试、评定成绩。
(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参照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1.科学确定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要记录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内容,重点是学生成长过程中参加各类综合实践活动、党团与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等情况的记录及成果,各学科学习成绩和成果,体育和艺术特长以及参加活动的成果等体现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社会实践能力的关键表现。
2.完善评价手段和方法。进一步完善海南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设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管理平台。初中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从初中一年级开始做好写实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学校要在每学期结束时及时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整理遴选、审核、公示等工作,为每一位学生建立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学生毕业时,提取经过审核、公示的相关材料形成《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表》,为高中阶段学校选拔学生提供依据或参考。
3.科学合理使用评价结果。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学校和家长对孩子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提供重要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招生学校应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前向社会公布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录取办法,确保使用程序规范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三)改革招生录取办法
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
1.改革录取计分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各计分科目等级和各计分科目原始分总分呈现。各科目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3个科目各12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4门科目各100分,体育与健康科目50分。生物、地理2门科目卷面分各100分,2019年(即2017级初中学生,以下递推)各按卷面分30%计入录取总分,2022年各按卷面分40%计入录取总分,2022年起各按卷面分50%计入录取总分。
2.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录取。要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在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作为门槛,其中“省一级学校”和经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实验班只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达到A等或B等级的考生,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对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的要求,由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另行确定;若在录取时,各录取学科总分相同无法区分时,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表》和《成长记录袋》提供的材料以及本校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办法,自主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校在自主招生中,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3.科学合理确定普职招生规模。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基础。
4.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招生名额向农村初中和城区薄弱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引导初中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到2022年市县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比例达到50%以上。继续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政策措施。
(四)探索和规范自主招生
支持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探索建立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制度。试点普通高中“省一级学校”以自主招生方式,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结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收具有体育、艺术等学科特长以及具有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要求。自主招生名额控制在学校总招生计划的8%以内(其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总比例不超过6%)。自主招生学校要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不得重复组织学业水平考试。自主招生录取方案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后实施。要将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结果公平公正。
(五)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1.认真核定招生计划。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认真落实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班额以及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核定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
民办高中与公办高中享有同等的招生权利,各市县应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将民办高中统一列入招生计划。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审核民办高中招生方案,按照学校实际办学能力逐校下达招生计划。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含筹设期间)或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高中”不得参与招生。
2.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和采取承诺、未经政策允许的签订协议等非正常手段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坚持素质教育导向,规范中考成绩,坚决刹住炒作“中考状元”、“中考升学率”等不良风气。严禁任何学校公布、提供学生中考成绩。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以中考成绩、升学率排名排队、表彰奖励。
3.减少和规范加分项目。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大幅减少、严格控制中招录取加分项目,逐步将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2017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从2018年起取消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三好学生、宋庆龄奖学金、“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保留的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进一步完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查公示制度。
4.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监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六)推进考试命题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学业水平考试命题思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要坚持有利于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原则,兼顾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的不同功能,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紧密联系学生生活与社会实际,突出学科核心素养。
科学设计试卷结构,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思维、实践能力,重视对有关学科实验操作技能的考查,积极探索初中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统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积极稳妥推进。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阶段学校要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
(二)深化教学改革。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课程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国家和省级必修地方课程的课时。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完善课程计划,改革基础教育教学内容、教学形式与教学方法,满足学生成长发展需求。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切实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初中学校师资、实验室、体育运动场地及器材等方面的条件保障,保障正常教学需求。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三)提升保障能力。加强命题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命题教师的命题能力,强化对试卷进行评估和分析,提升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严格对试卷命题、印制、运送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试题试卷安全。探索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逐步建立我省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加强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建设,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
(四)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做好改革政策举措的宣传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加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中等职业学校免费等惠民政策的宣传,为推进改革、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
六、其他事项
(一)往届初中毕业生及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学进入本省义务教育学校九年级就读的,或本省户籍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回本省报考的,可申请参加当年度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入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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