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管理制度(9篇)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篇1
为了改善公司劳动条件,保护工人职员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根据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卫生管理制度。
1、人行道和连道应平坦、畅通,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如有挖坑必须有明显的警告标志或护栏。
2、为生产需要所设的坑或池应有护栏和盖板。
3、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应该不妨碍通行和装卸时候的便利和安全。
4,厂院应保持清洁,沟渠和排水道应定期疏通,垃圾应放在指定的位置,并且定期清除。
5、高低压配电应有护栏、护网和明显安全警告标志。
6、车间及工作区应保持整齐清洁。
7、机械设备的布置,应便于工人安全操作,信道的'宽度不能小于1米。
8、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堆放,应定点整齐不准妨碍操作通行,废料应及时清理。
9、在易使脚部潮温,受寒的工作地点要设木头站板。
10、在施工现场的要塞部位或场所,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其常用的安全标志如下:
(1)指令标志
(2)提示标志
(3)警告标志
(4)禁止标志
(5)高空作业标志
11、施工现场一律佩戴安全帽。否则不准进入现场。
12、不准擅自拆除现场安全警告标志。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篇2
十四冶建设集团机安公司云南文山800kt/a氧化铝工程安装现场
临时施工用电方案
云南文山800kt/a氧化铝工程
焙烧炉安装
临时施工用电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目录
一、工程概况———————————————2
二、编制依据———————————————2
三、供配电方式——————————————2
四、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3
五、现场线路布置—————————————3
六、施工用电负荷计算及电缆选用——————3
七、施工技术要求及措施——————————7
八、临时用电系统使用管理维护———————8
九、安全技术措施—————————————8
附施工用电平面布置图—————————14
一、工程概况:
氧化铝焙烧系统是整个工程的重要组成项目,也是氧化铝生产的最后一道工序,该项工程主要由悬浮焙烧炉钢结构框架、悬浮焙烧炉、工艺通用设备,电除尘器,给排水系统、工艺管网、电气仪表、电讯照明等项目组成。
氢氧化铝悬浮焙烧炉钢结构框架是氧化铝工程厂区最高的建筑,高度约为60~70米,
结构为双跨多层敞开式钢框架结构,柱、梁截面均为焊接H型,每套框架总重约1100吨。其中①-④线为焙烧部分,柱子分5段,钢平台11层;④-⑤线为过滤部分,柱子分2~3段,砼平台8层;电梯间约高70米。
焙烧炉系统是通过风机形成的负压将物料悬浮运动,并燃烧煤气使AL(OH)3中的结晶水蒸发而成为AL2O3物料通过四级予热加温到1175℃焙烧后再经四级冷却并通过沸腾冷却床降至80℃出料。其中最大件为焙烧炉,直径约5米多,重约28吨,其余非标设备总重约230吨。
过滤部分④-⑤线目前在5.000米平台和10.000
米平台有马达控制中心和计算机室,16.400米平台有-50立方米料仓。
电除尘器是氢氧化铝焙烧的关键设备:建筑面积约160多平方米,
设备总重约250吨左右,
在电收尘器框架旁边有一台750KW抽风机,
是全系统功率最大的运转设备,主要提供物料运行的动力。
二、编制依据:
⑴、《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
⑵、《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⑶、焙烧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图纸和现场平面布置图。
⑷、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三、供配电方式
1、电源:自建设单位提供的配电室引出两路电源至我方低压配电盘N1、N2,供施工现场临电用。从N1、N2配电盘引出5个回路接至现场的5台一级配电箱。
2、现场采用TN-S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供电。
四、主要施工机械配置表
编号
用设备名称
型号及功率(KW或KVA)
数量
设备容量(KW或KVA)
履带起重机
交流电焊机
时代手弧焊机
气体保护焊机
空压机
角磨机
二氧化碳焊机
五、现场线路布置
根据建设单位供电线路的特点及现场施工要求,由建设单位现场提供的配电室引二路电源至施工现场总配电柜N1、N2,供施工现场临电用。低压配电盘N1、N2引出5个回路接至现场的5各一级配电箱,配电箱分布在现场四周,配电箱应做重复接地。
六、施工用电负荷计算及电缆选择
1、公式及负荷计算
P30=KdPe
Q30=P30??tanφ
S30=P30/cosφ
I=S30/1.732U
ε=ΔU??I30??L
式中P30
——有功功率
Q30——无功功率
S30——视在功率
cosφ——功率因素
ε——电压降
ΔU
——电缆线路1A
??km电压损耗百分值
L——线路长度,km
负荷计算表
编号
设备名称
设备容量
需要系数
计算负荷
履带吊车
1#焙烧炉
成品过滤
氢氧化铝仓
2#焙烧炉
电焊机
磨光机
电焊机
2、电缆截面选择
N1-1路:
计算电流I=206A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采用VV29铜芯
3*120+2*70mm2电缆,
ε=ΔU??I30??L=0.083*206*0.16=2.7%
经计算ε小于5%最小允许电压降,符合要求。
N1-2路:
计算电流I=150A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采用VV29铜芯3*95+2*50
mm2电缆,
ε=ΔU??I30??L=0.083*150*0.18=2.2%
经计算ε小于5%最小允许电压降,符合要求。
N1-3路:
计算电流I=171A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采用V29铜芯
3*95+2*50mm2电缆,
ε=ΔU??I30??L=0.083*171*0.20=2.8%
经计算ε小于5%最小允许电压降,符合要求。
N2-1路:
计算电流I=190A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采用V29铜芯
3*120+2*70mm2电缆,
ε=ΔU??I30??L=0.083*190*0.06=0.95%
经计算ε小于5%最小允许电压降,符合要求。
N2-2路:
计算电流I=150A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采用VV29铜芯3*95+2*50
mm2电缆,
ε=ΔU??I30??L=0.083*150*0.18=2.2%
经计算ε小于5%最小允许电压降,符合要求。
七、施工技术要求及措施
⑴、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其高度和宽度应便于设备出入;面积和高度满足操作与维护所需的安全距离,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⑵、本工程使用临电配电箱应符合当地有关临时用电管理规定,配电箱符合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TN-S的要求。
⑶、二级配电箱处PE线各做一组重复接地。接地极采用L50*50*5mm镀锌角钢,接地极每根长度2.5m,间距5.0m,接地电阻小于10欧,履带吊接地电阻小于4欧。
⑷、二级配电箱的漏电开关的动作电流30mA,动作时间0.1S。
⑸、从总箱到二级配电箱的电缆沿墙或埋地0.7m敷设。电缆过大门或穿越道路时穿铁管保护。
八、临时用电系统使用管理维护:
⑴、持证上岗与维修制度。
坚持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施工现场的配电设施要一个月一检查,一个季度复查一次。
⑵、配电箱安装与保护。
应保持配电线路与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损伤、带电体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然出事。工地所有配电箱要标明箱的名称、所控制的各线路称谓、编号、用途等。在现场施工,当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并在开关箱上悬挂“禁止合闸”警示标志。
经常检查配电箱内电器的螺丝有没有松动,动力设备有没有缺相运行的情况。
九、安全技术措施
⑴、现场与周围环境。
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电气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电气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设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距离应一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110KV
154~220KV
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3、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应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KV以上
最小垂直距离(m)
4、当小于第2、3
条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置屏障、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牌。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员监护。
5、在静电的施工现场内,集聚在机械设备上的静电,应采取接地泄漏措施。
⑵、接地与防雷。
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地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2、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3、保护零线不得设开关或熔断器。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得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4、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5、电力变压器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A的变压器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6、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⑶、配电箱及开关箱
1、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2、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
3、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4、配电箱、开关箱的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箱体必须防雨、防尘。
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6、手动开关电器只允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电动电路,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控制。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7、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以上用电设备。
8、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9、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⑷、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
1、施工现场的所有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b、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c、保护零线的电气连接符合规范要求,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2、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一次侧电源长度应不大于5米,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3、使用焊接机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焊机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电缆。电缆长度应不大于30米。
4、一般场所应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
⑸、照明:
1、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要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钠灯或卤钨灯。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或器材。
2、照明灯具电源末端的电压依偏移应符合下列数值:
A.一般工作场所的电压偏移值允许为额定电压值的±5%;
B.远离电源的工作场所,电压偏移值允许为额定电压值的-10%~+5%;
C.道路照明、警卫照明或电压为12~36V的照明,电压偏移允许为额定电压值的-10%~+5%。
3、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装设熔断电流为15A及15A以下的熔断器保护。
4、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携带式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引线应采用橡皮或塑料护套护套电缆。
5、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内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
6、钠、铊、铟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米以上,灯线应在接线柱上固定,不得靠近灯具表面。投光灯的底座应安装牢固,按需要的光轴方向将枢轴拧紧固定。
⑹、防火要求:
1、施工现场应配有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场地布局合理、预留充足宽度的消防安全通道。
2、配电箱、磁力起动器等,必须装在专用的配电室内,如装在室外要有防水防尘措施。引至各用电设备的线路,应选用铜芯穿在铜管内。电线管路应密封,尽量沿外墙敷设。
3、贮存氧气、乙炔和油漆、稀释剂、油料库房内的照明灯具和电开关,应选用防爆型或有用防外投光照明,开关应安装在室外。
4、防止电火花引起的火灾,应在具有燃烧、爆炸危险等及选择合适的防爆电气设备或封闭式电气设备。
5、引入易烯易爆场所的电线绝缘良好,并敷设在钢管内,防止因短路产生电火花。
6、在进行电焊和气焊操作时,不能有丝毫大意,在易烯易爆场所,不得使用蜡烛、火柴或普通灯具照明,而且应采用封闭式或防爆型电气照明。禁止吸烟和携入火柴、打火机等。
7、安装维修所有电路,确保接零,防止电弧、火花、超载、超载导致的阻抗热和短路产生。
8、用保险丝和电流断路器保护每一个电路。保险丝和电流断路器安装应在一个离工作场所很近的盒子内。
9、应使用固定的金属丝线路而是延伸软线,以避免对电路的损坏。在线路中不可使用多插头,以避免线路超载。
10、在每个工作点都安装单独的控制开关,以避免线路超载,并紧急情况下,能立即切断电源。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篇3
1、各种材料进场必须进行检验、确认,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
2、各种材料分门别类,按规格、型号定位存放,做好防盗、防水、防潮、防挤压、防火等工作,及时办理材料入库手续。
3、施工现场材料发放由专人负责,限额领料,严禁各队无手续和私自领料,对施工队超出额定量用料,由施工队自行解决或从其工程款扣除。
4、对易燃易爆材料另辟库房,与常规材分开堆放。
5、坚持每天做好材料入、出库手续,做到帐目清晰,数量正确,规格齐全。
6、材料保管员应坚守岗位,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善于材料管理,始终贯彻节约为荣、浪费可耻、勤俭持家光荣传统。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篇4
一、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二、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三、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均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四、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五、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六、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七、发生火警的时候,都应当迅速准确地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八、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九、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生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防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十、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篇5
为了指导、规范西岸工区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各部门、施工队要遵照执行。
1、因设计变更、施工图纸有误、工程现场特殊环境,造成工程已经施工、材料已下料或购买造成损失的,将由施工员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办理签证工作。施工队配合施工员及时将相关详细资料、数据收集起来,时间不超过2天。
2、现场施工员使用临时工、施工机械时,超出我西岸工区的工作范围,施工员要提前与工区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商量,及时收集原始资料(临时用工数、机械台班、照片等),办理签证资料,并及时找相关部门完善签字手续。
3、现场施工员为了工作需要,需要派工、增加工时,需提前获得生产经理的同意后方可派工、增加工时。
4、严禁现场出现乱签证的现象,一经发现,除签证单无效外,还要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与签证单同额度的罚款。
5、现场发生签证单时,相关数字要大小写合并使用,签证单要一式四份,施工队一份,施工员一份,合约部一份,技术部一份。
6、现场施工员可对施工队正常的.用工工时、机械台班办理签证,对施工队额外增加工程量的签证必须经工区生产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办理签证资料。
7、现场发生签证时,要在需签证的工作内容结束后,两天内办理完成签证手续,不得拖延时间。
8、现场施工员、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合约部经理、项目经理同时签字后签证单才能生效。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篇6
恢复、暂停、销户用电申请表
表类:深供电营表01
受理单号:
客户名称
合同帐户
用电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固定
电话
移动电话
申请
事项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申请表中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准确,并已阅知背书内容,特此确认。
用电客户:(单位盖章)
经办人:
申请日期:*年*月*日
以上信息由用户填写,以下信息由供电企业填写
受理登记
事
项
附件:
□身份证
□单位证明
□银行存折
□委托银行代扣电费合同书
□电气试验合格报告
□其它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料齐全,受理申请。
受理人:
营业厅:
日期:*年*月*日
备注
请细阅背面业务规定
业务规定
(一)定义
1.暂停:是指用电客户暂时停止全部或部分受电设备用电。
2.恢复:
是指用电客户暂停或减容期满,用户要求重新启用暂停或减容的用电设备。
3.销户:是指客户停止全部供电容量,并与供电企业终止供用电关系。
(二)暂停业务规定
《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
1.减容期满的后的用户及新装、增容用户,二年内不得申办减容或暂停。如确需继续办理减容或暂停的,减少或暂停部分容量的'基本电费应按百分之五十计算收取。
《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用户暂停,须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用户在每一日历年内,可申请全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或部分用电容量的暂时停止用电两次,每次不得少于十五天,一年累计暂停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季节性用电或国家另有规定的用户,累计暂停时间可以另计;
2.按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暂停用电必须是整台整组变压器停止运行。供电企业在受理暂停申请后,根据用户申请暂停的日期对暂停设备加封。从加封之日起,按原计费方式减收其相应容量的基本电费;
3.暂停期满每一日历年内累计暂停用电时间超过六个月者,不论用户是否申请恢复用电,供电企业须从期满之日起,按原合同约定的容量计收其基本电费。
4.在暂停期限内,用户申请恢复暂停用电容量用电时,须在预定恢复日前五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暂停时间少于十五天者,暂停期间基本电费照收;
5.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申请暂停用电必须是全部容量(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的暂停,并遵守以上1至4项规定。
(三)恢复业务规定
1.用电客户恢复用电恢复用电应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对减容或暂停的受电设施检修或试验合格后方能恢复用电。
2.《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用户擅自使用已经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使用手续的电力设备或者擅自启用已经被供电企业查封的电力设备、擅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属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扰乱正常供电、用电秩序的行为,应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4项的规定处理。
(四)销户业务规定
《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用户销户,须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销户必须停止全部用电容量的使用。
2.用户已向供电企业结清电费。
3.查验用电计量装置完好性后,拆除接户线和用电计量装置。
4.解除供用电关系。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篇7
为了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现场工作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1.职责分工
⒈⒈业主授权派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
⒈⒉工程施工(简称乙方)负责对甲方下达的指令或需由乙方签证的文件签证。
⒉签证工作内容
2.1.基础开挖到满足设计要求时,必须进行签证确认。
2.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
2.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以外的工作内容。
2.4.甲方指挥失误造成乙方材料人工的签证。
2.5.乙方施工失误,经甲乙双方口头或书面协调整改的,乙方出具的技术核定签证。
2.6.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方予以确认的。
2.7.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认的。
3.现场签证参加人员
3.1.甲方代表、甲方预算员、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
4.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
4.1.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签证单。
4.2.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甲方预算部、监理单位、乙方各留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内四方签字盖章完毕,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顺延一个星期,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
4.3.由乙方的原因造成签证单需要设计院或其他有关部门签字盖章,乙方负责办理。
4.4.签证原则上不允许签计时工,如有特殊临时用工情况,必须列明用工人数及用工时间。
5.现场签证程序
5.1.乙方应向监理单位提出签证申请,由监理通知甲方。甲方代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预算、测量签字确认。
5.2.乙方填写签证单(现场签证单必须使用国家统一标准规范表格)各单位必须签字盖章及存档以备作为结算依据。
6.现场签证结算方式
6.1.单位施工单位分三个阶段分别办理签证结算。即基础部分、主体结构部分和安装及装修部分。每个阶段在正式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将结算资料提交到甲方预算部,由甲方组织验收签证,否则停止拨付工程进度款和合同规定拨付款。
6.2.外网、景观及零星工程合同签证的,每月10日前必须将签证结算资料提交到甲方预算部,由甲方组织验收签证逾期停付合同工程款。
7.签证的效力
7.1.工程予决算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签证文件,未经甲方签证的,均属无效。已实施未经签证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对甲方的指令确认有异议(拒签),在甲方坚持要求执行时,乙方应予以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应顺延。因拒不执行指令而造成的损失则由乙方承担。
7.2.签证责任人未按法律、法规、预算、测量等现行有效标准及合同约定时间对对方提出的文件予以签证或签复的,应视为要求被确认,由此产生的责任与费用由甲方承担。
7.3.本办法为甲乙双方在合作中的经济或法律责任界定的依据,包括返工、返修、停工损失、延误的工期及其他经济损失。
8.例外处置
8.1.必要时。甲方可发出口头指令,乙方对甲方的'口头指令应予以执行。但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文件,甲方必须组织签证确认。由乙方未能在48小时提出书面文件或放弃让甲方签证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8.2.在特殊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下达指令的要求,并将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48小时内不予下达或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及顺延的工期,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
9.所有现场签证、签字、认可,拨(借)工程款于意图
总经理
副总兼总经理助理
财务部
工程部经理
预算部
专业负责工程师
专业负责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负责人
10.所有程序由施工单位申请,级级审核,一级一级向上报,在没特殊情况下不可越级上报。
11.本办法自行文直日起执行,由工程部负责统一解释。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篇8
1、施工现场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应根据工特点进行安全分析、评价、设计、制定对策、按照内外不同要求组织实施。
2、室外作业主要组织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其内容:
(1)检查作业部门和班组人员是否按照该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如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模板、塔吊、安全网、施工用电、监边洞口等搭设及其防护设施必须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3)施工完毕后,必须按照拆除方案和有关拆除工程规定进行现场派员安全监护,设立警告标志。
3、室内作业主要对进行技术分析、决策和信息反馈的研究处理,以及对收集安全技术管理基础资料的检查。其内容:
(1)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含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网络。
(2)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3)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安全设施安装任务单及安全设施的验收书。
(5)现场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教育记录。
(6)项目经理、特种作业人员的特证情况和验证记录(复印件)。
(7)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和事故隐患整改材料。
(8)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安全技术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
(9)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月报表和事故奖罚与处理记录。
(10)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11)基础资料的管理必须真实、标准、完善。每份资料要明确时间、地点、填报人,工程完结后合并于工程技术资料。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篇9
一、人员配置
项目部必须配备专、兼职设备管理人员。合同金额超过1亿元的项目部必须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合同金额超过3亿元的项目部必须成立设备管理机构。对于大型设备直接影响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的项目,设立项目设备副经理。
租赁公司必须设置安全总监并配备专职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设备安装拆卸等关键工序的过程控制。
设备租赁公司、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甲方指定分包、应根据设备的数量、特点,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单位施工范围内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项目部设备安全管理体系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要按照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要求取得相应的资格人员作业。所有作业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大型设备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及交接班制度。
二、管理机构及岗位职责
1、项目机械管理部室及人员
1.1项目经理对项目部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负总责,是项目部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各项管理办法,负责制定项目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1.3负责本部室生产活动的危害因素辨识,并传递至项目施工技术部。参加项目危害因素评价和控制措施的`制定。
1.4负责组织项目部施工现场所有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前的验收、监督检查、日常保养及维修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机械安全操作规定,做到定机、定人管理。
1.5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无操作证严禁操作机械。作业前要进行分专业、分工种的培训、教育、考试,考试合格后。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1.6负责设备操作人员证件的审核及施工方案论证编制上报工作,实施完毕后进行验收。在施工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护。
1.7对施工现场的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大型设备安拆过程及起重吊装作业进行旁站式监督,及时检查和纠正违章。
1.8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边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机械设备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实现本质安全。
1.9定期进行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做好维修保养、交接班记录等管理工作。经常教育和检查操作人员遵章守纪情况,参与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
2.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给机械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无操作证严禁操作机械。作业前要进行分专业、分工种的培训、教育、考试,考试合格后。由设备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2.2设备操作人员使用机械必须实行“两定三包”制度(即定人、定机,包使用、包保管、包保养),操作人员要相对稳定。
2.3机械操作人员要做到三懂(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要正确地使用机械,按规定进行保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4凡使用机械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多人操作的大型机械应实行司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可设专人兼管数台。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确保机械正常运行。严禁野蛮使用和“带病作业”。
2.5交接班制度是保证机械正常运转的基本制度,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由值班司机执行,多人操作的单机或机组除执行岗位交接外,值班人或机长应进行全面交接并填写机械运转记录和交班记录。
2.6一班作业的机械虽然不进行交接,亦应做好机械的清洁养护和整备工作,填写运转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