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供水管理制度(9篇)

daniel 0 2026-01-16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篇1

第一条

为加强三台县城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防止饮用水污染,保证饮用水二次供水水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以下简称二次供水)是指通过二次供水设施间接向用户供给生活饮用水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的二次供水设施是指将来自集中式供水的管道水另行加压、贮存、处理,再送至水站或用户的供水设施,包括高、中、低位蓄水池(塔、箱),管道,阀门,水泵机组,气压罐等。

第三条

凡在公司供水范围内的二次供水设施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三台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是我县二次供水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二次供水进行监督、管理。三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二次供水进行水质监督和监测。

第五条

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由公司根据市政管网布置情况进行水力计算为依据,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对水压要求超过市政供水能力的,建设单位应当建设二次供水设施,二次供水设施生活、消防应分别设置。

第六条

二次供水设施的选址、设计和建造除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并经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卫生局、公司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一)选定的`场所周围半径10米范围内不得有污染源;

(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必须取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卫生许可批文,确保无毒、无害;

(三)水池壁坚实坚固、光滑、不渗漏,水池加盖加锁,池盖密封性能好,透气孔有防止蚊虫、异物进入池内的装置;

(四)机泵室与储水池必须分建,储水池溢水管、泄水管不得与下水道直接相通,溢水口、泄水口位置应高于下水道最高水位。

第七条

二次供水设施竣工后,必须经公司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公司才对其安装结算水表,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直接向最终用水户收取水费。属于物业管理范围的,由物业管理公司和开发商负责;其余由产权单位、社区管理机构或住户负责。二次供水设施如需移交公司管理其标准另行制定。

第八条

尚未移交给公司管理的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属于物业管理范围的,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其余由产权单位、社区管理机构或住户负责,并要指定专人管理。移交后的,应当由公司按照内部管理规范负责维护管理。房地产开发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保修期限内对二次供水设施的质量负责。物业管理公司对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应尽量提供方便。

第九条

二次供水设施每半年应至少清洗消毒一次,清洗消毒后,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质科进行清洗后的水质检测。水质检验应现场取样,检测项目根据《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确定。

第十条

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由管理机构负责实施。并应作好下列工作:

(一)建立二次供水设施的资料档案,并把每次清洗消毒记录归档;

(二)所使用的清洁工具、清洁剂、除垢剂、消毒剂等产品,必须经卫生部门检验合格;清洁剂、除垢剂、消毒剂等涉水产品必须取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卫生许可批文,以防止饮用水二次污染;

(三)每次清洗消毒后须及时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质科由其派员检验。清洗、消毒人员要经过健康体检、专业知识培训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

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收费标准,由县物价部门制定。水质检验的收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检验与技术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执行。设施已移交给公司的,由公司支付费用;尚未移交的,由产权单位、物业公司或住户支付。

第十二条

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后的水质检验不合格的,由公司责令重洗;水质检验未现场提取水样的,其检验无效,应重新检验并不得再行收取检验费用。

第十三条

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机构违反本规定不组织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的,公司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清洗消毒的,由公司组织清洗消毒,费用由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机构承担,并报行政主管部门按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二次供水设施的,不得安装结算水表并报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破坏二次供水设施造成二次供水水质不及格或水质污染的,按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篇2

一、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由水电班指定,经相关培训后方能上岗。

二、管理人员应定期维护保养供水设施,随时掌握及查询供水设备、仪表运行情况,了解水池(箱)及配套管道、阀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处汇报,并协助维修人员维修。

三、管理人员负责供水设施的管理,保持供水设施周围环境卫生,制止闲杂人等靠近,保证正常供水。

四、根据水池清洗记录档案,及时通知水处理公司进行水池清洗消毒,取得水质检测合格证明。在水质污染高发期,根据需要,增加水池清洗次数,并定期投加消毒剂。

五、水电班管理人员监督、配合清洗消毒过程,监督水质取样人员现场采取进、出水样。

六、做好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记录和水池清洗消毒记录报管理处存档。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篇3

一、总则

1、为了规范物业公司的二次供水管理工作,提高供水质量和供水效率,保障居民的生活用水安全和舒适,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物业公司管辖范围内所有楼宇及其相关设施的二次供水管理。

3、物业公司必须建立健全二次供水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依法管理。同时,注重居民的意见和反馈,适时进行优化和完善。

二、组织架构

1、物业公司应设立二次供水管理部门负责二次供水工作的规划、执行和监督。

2、二次供水管理部门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和紧急事故处理。

三、二次供水工程建设

1、物业公司在新楼宇建设中,应按照国家相关的二次供水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2、已建楼宇的二次供水管道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运行正常和安全。

四、二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

1、物业公司应制定日常维护计划,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完好、无泄漏、无堵塞。

2、对于老旧设施,物业公司应按照规定及时更换和更新,确保二次供水设施的有效运行。

3、物业公司应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运行情况、保养维护和更换情况,以便追溯和查询。

五、二次供水管理服务

1、物业公司应提供良好的二次供水管理服务,包括水量稳定、水质清洁、供水时间合理等。

2、物业公司应建立有效的.居民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居民在二次供水方面的问题和需求。

3、物业公司应建立定期与居民代表沟通的机制,了解居民对于二次供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优化服务和提升管理水平。

六、紧急事故处置

1、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二次供水紧急事故处置预案,并组织专业力量进行相关培训。

2、在发生二次供水紧急事故时,物业公司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理事故,保障居民的用水需求。

3、物业公司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二次供水紧急事故的情况,并积极与相关部门协作,共同解决问题。

七、二次供水费用管理

1、物业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合理收取二次供水费用。

2、物业公司应及时将收到的二次供水费用用于二次供水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3、物业公司应定期向相关部门和业主委员会报告二次供水费用的使用情况,接受监督。

八、法律责任

1、物业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如果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导致二次供水问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物业公司应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警告、罚款、解雇等,确保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九、附则

1、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物业公司所有。

2、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经物业公司审查通过后执行。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篇4

一、公共场所二次供水设施及供应的饮用水必须贴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xx)。

二、凡有二次供水设施的公共场所必须建立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水卫生管理工作。

三、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工作。

五、公共场所二次供水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应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二次供水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六、二次供水水池或水箱应封盖加锁,并坚持二次供水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二次供水各级水池的人孔排气孔溢流管孔应加装砂网,水箱周围2m内不得设有污水管线及污染源。

七、二次供水的管线不得与市政管线直接接通,不得与非饮用水管直接连通,不得与大便器、小便斗直接连接。水池的排气管和溢流管可是同一管,但不得与其他管相连,不得与排水池相连,应离地面50cm以上。

八、水池至少每年清洗消毒二次。从事清洗消毒单位人员必须取得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及健康证明方可上岗。请专业水池清洗队清洗水池,必须要求其出具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清洗人员的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九、当公共场所二次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经营者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篇5

水泵房是提供生产、生活、消防用水的关键部位,是直接关系到企业生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部位。为管理好水泵房,明确职责,制定如下标准。

一、水泵房及地下水池,消防系统全部机电设备由机电人员负责监控,定期检查保养、维修及清洁清扫,并做记录。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书面报告领导。

二、水泵房内机电设备由机电人员负责,其他人不得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泵房。

三、水泵房内所有设备在正常运转下,开关应放在自动位置,所有操作标志简单明确,主接触器开关每半月检查清洗一次。

四、消防泵按定期保养规定进行检查,每旬进行一次“自动”、“手动”操作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五、水泵球阀定期检查保养,泵房每周打扫一次,水泵管道每月检查擦洗一次。

六、水泵控制回路应每月进行一次紧固,检查是否可靠,检查备用水泵能否在主机出现故障的`情况下,自动运行。

七、注意电机运行时的电流、温升情况,声音是否异常,机械是否滑动灵活,定期进行对轴承加油,使水泵达到100%良好状态。

八、污水池卫生常清扫,水泵、管道常保养。

九、地下水池、中位水箱、高位水箱的液位阀每周检查一次,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的管理,预防水质污染,保证二次供水水质贴合国家标准,防止肠道及各类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的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景,特制定管理办法。

第二条总务处为学校二次供水唯一管理单位,负责学校二次供水配套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水质监测、计量、缴费等工作,负责学校二次供水工作配套规章制度与档案的建立。

第二章管理原则

第三条配合行业主管单位做好水质监测,接收大家监督,确保让大家喝上“放心水”和“满意水”。

第四条二次供水设备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应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二次供水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五条水池或水箱应封盖加锁,并坚持供水设备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二次供水各级水池的`人孔排气孔溢流管孔应加装砂网,水箱周围2m内不得设有污水管线及污染源。

第六条二次供水的管线不得与市政管线直接接通,不得与非饮用水管直接连通,不得与大便器、小便斗直接连接。水池的排气管和溢流管可是同一管,但不得与其他管相连,不得与排水池相连应离地面50cm以上。

第七条学校自行配备检测仪器,每一天对供水设施巡查和对水质监测,同时做好巡查监测记录。

第八条做好二次供水工作环境清洁工作,同时做好供水设备设施及周边环境的监控工作,针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等可能发生污染的环节,制订和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检查,严防污染事件发生。

第九条严格控制水质消毒效果,保证水质余氯到达《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并做好消毒登记工作。

第十条水池周边要做到每日巡查,水质要保证每日检测,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作,由卫生管理人员或委托专业清洗队伍进行,每年暑假、寒假消毒各一次,清洗消毒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并做好水质检测,水质必须送当地疾控中心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理解卫生监督部门的抽样监测,确保水质卫生安全。

第十一条水质监测发现严重的水质和健康危害问题,应当及时向辖区教育主管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启动应急预案。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十二条饮水机、热水器设置专人管理,应放在固定、安全、卫生的位置,防止二次污染,必须定期清洗、消毒。清洗消毒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每学期不少于二次。

第十三条确保二次供水工作正常运行,遇有行业主管单位、学校停水的特殊情景,须及时通知学校办公室院并在院网发布通知。

第十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的涉水工程,总务处必须参与设计方案的研究,有职责提出合理化提议。施工单位在工程实施前应将设计方案提交总务处,竣工后总务处按方案参与验收。对未收到设计方案的工程项目,总务处不予参与验收,出现一切职责问题由工程负责部门负全责。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在学校供水管网私接设备设施,否则以盗水盗电行为予以处罚。

第三章供管水员工配置原则

第十六条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卫生、技术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之后每年进行一次业务知识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第十七条供管水设施指定专人管理,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行业行政单位下发的健康证明(书),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并按要求定期体检、换证。

第十八条供管水工作人员必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要求实施作业,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违反。

第十九条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病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

第二十条供管水人员凡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病症的,应主动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或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在二次供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学院视情景给予必须的奖励。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定的用水行为,学校将依规定予以处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学校将追究直接职责人与单位主管领导职责,将依法追责,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从20xx年6月7日开始实施。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篇7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汇编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制度总则:阐述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及基本准则。

2.设施管理:规定了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改造标准。

3.水质监控:明确了水质检测频率、方法和标准。

4.运行管理:规定了供水系统的运行、调度和应急处理流程。

5.安全保障:制定了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6.维护保养:详细说明了设备的定期检查和保养程序。

7.培训与教育:强调员工的培训需求和教育内容。

8.监督与考核:建立了内部监督机制和绩效考核标准。

9.法规遵守:确保所有操作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

内容概述:

1.设施设备:涵盖二次供水设备的选型、安装、运行和更新。

2.操作规程:规定了日常操作和异常情况下的处理步骤。

3.质量控制:从水源到用户端的全程水质管理。

4.人员资质:对操作和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

5.记录与报告:关于运行数据、检测结果和事件记录的管理。

6.用户服务:包括用户投诉处理和信息公开机制。

7.协调合作:与相关政府部门、供应商和用户的沟通协调。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篇8

1.0目的

规范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确保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卫生检验标准。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水池(箱)的二次供水管理工作。

3.0职责

3.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定时检查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3.2水泵房管理员具体负责二次供水管理。

4.0程序要点

4.1二次供水管理要求

4.1.1机电维修部主管每月5号之前检查小区内每个水池(箱),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自己的工作日记上。

4.1.2二次供水管理由水泵房管理员专职负责,水泵房管理员应持有经卫生防疫站认可的《健康证》。

4.1.3每个水池(箱)应结构完好、无渗漏,检视窗应加盖上锁,水池(箱)周围及顶盖应清洁、干净。

4.1.4水池(箱)应每隔4个月清洗、消毒一次,清洗员应持有卫生防疫站认可的`《健康证》。

4.1.5清洗消毒水池(箱)时应提前两天通知公共事物部,由公共事物部通知有关用水部门和用户做好储水准备。

4.2水池(箱)清洗消毒安全注意事项

4.2.1在水池(箱)内作业时,光源需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最好用手电筒或应急灯。

4.2.2抽污水的潜水泵应装漏电开关,漏电开关应提前试验并确认动作可靠。

4.2.3水池(箱)消毒人员需戴防护眼镜和口罩,如果在水池(箱)内感到头晕、气喘,则应马上离开水池(箱)到外面呼吸新鲜空气。

4.2.4上下水池(箱)时应把紧扶手、踩温不锈钢梯,严防跌落。

4.3水池(箱)清洗消毒前的准备工作

4.3.11:00灭菌净水溶液或市卫生防疫站配制的消毒液。

4.3.2潜水泵、应急照明灯或手电筒。

4.3.3扫把、尼龙刷、尼龙绳、胶桶、眼镜、口罩、胶手套。

4.4水池(箱)清洗消毒程序

4.4.1排放水:

a)排放水时应提前关闭水池(箱)进水闸阀,让水池(箱)水位用到接近消防用水水位,以免浪费;

b)为确保用户正常用水,排放干水池(箱)的时间应控制在1.5小时以内。

4.4.2清洗消毒:

a)清洗:

铲出水池(箱)内泥沙及各种沉积物;

用扫把或尼龙刷从水池(箱)顶部、四周墙壁、底部依次反复刷洗;

如果仍未洗干净应再进行刷洗直至干净为止。

b)消毒:

用扫把或尼龙刷蘸取1“00的灭菌净水溶液(或防疫站配制的消毒溶液),依次反复刷洗消毒;之后将水池(箱)盖好封闭半小时;

用清水冲洗一遍整个水池(箱),排出消毒水溶液;

重复用清水冲洗一遍并排出消毒水溶液。

c)注水:清洗消毒工作全部结束后,清理收拾好所有工具。打开闸阀向水池(箱)内注水,达到调定的水位后加盖上锁。

4.5取样送检

4.5.1用干净的矿泉水瓶从水池(箱)中部提取500ml水并在瓶子中部贴上标签,标签上应写明送检单位及送样日期。

4.5.2水样当天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安排人员送至市卫生防疫站进行检测。

4.5.3如果检测不合格,则应重新清洗和消毒水池(箱)直至合格为止。

4.6水池(箱)清洗消毒工作全部结束后,应完整、规范、清晰地把情况记录在《水池(箱)清洗消毒记录表》内,并于每次小区内全部水池(箱)清洗消毒工作结束后3天内由水泵房组长把记录整理成册交机电维修部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5.0记录

《水池(箱)清洗消毒记录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篇9

一、二次供水设施及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xx)。

二、二次供水设施的公共场所须建立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水卫生管理工作。

三、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工作。

五、二次供水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二次供水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必须上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六、二次供水水池应封盖加锁,并保持二次供水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水池的排气孔溢流管孔应加装砂网,水箱周围2m内不得设有污水管线及污染源。

七、二次供水的管线不得与市政管线直接接通,不得与非饮用水管直接连通,不得与大水便器直接连接。

八、水池至少每年清洗消毒二次。从事清洗消毒人员必须取得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及健康证明。

九、当二次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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