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治理实施方案范例(12篇)
垃圾治理实施方案范文篇1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视察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卫生清洁、秩序规范、村容美观、环境优美为目标,全民动员,乡村联动,深入推进全域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行动,切实解决脏、乱、差现象,改善全乡环境面貌,展现新时期发展形象。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改善人居;坚持党委领导,各级负责;坚持全民参与,村民主体;坚持整体统筹,全域推进;坚持标本兼治,长效管理。
(三)行动目标
1.村庄:村内无散放垃圾、无粪便、无残垣断壁;房前屋后无草(柴)堆、无玉米秸秆、无土堆、无粪堆、无散养畜禽;村容村貌整洁,墙体无乱写乱画、无乱设广告;农宅外墙、屋面整洁;庭院无流淌污水,畜禽圈养。
户有分类垃圾收集容器、组有垃圾收集箱,村有垃圾收集车辆,有柴草堆放场所,有村规民约,有村庄清洁制度和稳定的保洁人员。
2.农田:无废旧农膜、无秸秆、无垃圾;有机肥料堆放有序、覆盖整齐。设施农牧业生产区域无乱堆乱放;有垃圾、肥料、生产资料专门堆放场所,遮挡、覆盖整齐;生产区卫生整洁、棚面干净。
3.主干道路:路面整洁、无破损,周边无垃圾,林带无枯树;路边广告牌内容合规合法,路标牌设置安全美观;强弱电各类杆线设置整齐;道路有养护、保洁有制度、有人员。
4.乡属各单位:环境整洁优美,路面硬化平整,墙面屋面干净,排水设施通畅,物品堆放整齐,各种标志醒目规范,无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卫生设施清洁完好,垃圾定点密闭管理,定时拉运,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和杂物,无蝇蛆和异味;室内窗明几净,楼梯、走廊及屋顶墙壁洁净,无墙皮破损脱落,无积尘吊灰、蛛网,灯具清洁,地面无痰迹、烟蒂和废弃物;楼道内整洁,无乱堆、乱贴、乱画现象,门窗无破损;厕所有专人管理,干净无异味且通畅;会议室等公共场所有禁烟标志;食堂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要求。
5.集镇:全面清理白色垃圾及各种生活垃圾,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车辆乱停、乱占道、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设摊点、乱涂乱画、乱设广告牌的行为,确保商铺周边干净整洁。
6.其他区域:水源地周边、沟渠河道、河滩荒地等无非正规垃圾堆积点、无垃圾,严格落实河长制相关规定,坚决禁止在河道两侧倾倒垃圾,禁止在河道两侧500米区域内修建厕所、养殖场。
二、重点任务
(一)长期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1.集镇环境卫生。严格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清理白色垃圾及各种生活垃圾,确保商铺周边干净整洁,全面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车辆乱停、乱占道、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设摊点、乱涂乱画、乱设广告牌的行为。辖区各单位要坚持每周星期五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与每日清洁相结合,彻底清理单位内部及周围环境卫生,努力创造整洁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村组环境卫生。(1)清理陈年垃圾。以G30、312线、韩古公路沿线、通村主干道路沿线、河渠沟道和村庄周边、房前屋后、集镇、田间地头为重点,全面开展垃圾清理活动,集中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2017年底前彻底清理陈年垃圾。(2)以村组为单元,以清理居民巷道、农户院落环境卫生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清理“四堆”(土堆、粪堆、草堆、垃圾堆),消除房前屋后乱搭亭棚、乱堆柴草、木料的现象,消除白色垃圾,消除卫生死角,拆除残垣断壁,严厉制止乱倒垃圾、乱扔脏物的不卫生行为。(3)采取聘请卫生保洁员、农户轮流保洁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稳定的村庄保洁管理队伍。落实村庄日常保洁制度,动员全体村民参与,制定落实村规民约,划分环境卫生责任网格,签订房前屋后环境卫生“三包”责任书,推行垃圾日清日运,切实做到主体上全参与、空间上全覆盖、时间上全天候,以全民、全天、全村推动实现全村、全乡、全域无垃圾目标。(4)建立每周星期五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与日常保洁相结合的环境卫生维护机制和动员全体村民参与的环境卫生运行机制,逐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道路沿线环境卫生。(1)以G30、312线、韩古路、通村主干道路为重点,清理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四堆”、白色垃圾、杂草杂物等,铲除地表以上的杂草,确保道路沿线环境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现象。拆除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残垣断壁、破旧房屋和违法违章建筑,净化周边环境。彻底清理沿线玉米秸秆、麦草乱堆乱放现象,严禁焚烧秸秆、麦草,采取青(黄)贮、粉碎袋装、打捆压块等措施,合理解决柴草秸秆堆放问题,制止牲畜乱栓散养。(2)加强对乡村道路的养护和清洁,严禁在水泥路面上摊场晒谷,保证路面整洁、无破损。(3)全面整治道路标识牌、广告牌,有破损的维修,内容不合规、不合法的要及时移除,有安全隐患和过期不用的必须拆除,要保证标识牌、广告牌设置规范、内容合法、整洁美观。
4.河道沟渠卫生。整治清理河道、河塘及沟渠内外垃圾,及时清理河道、沟渠两侧乱堆乱放及飘散的杂物、白色垃圾等,坚决制止河塘内乱倒垃圾现象。
5.田园环境卫生。(1)主要清理滞留在农田的秸秆、废旧农膜、农药包装物和其它杂物,各村及早规划好玉米秸秆堆放点,大力推广秸秆青贮、黄贮、氨化、粉碎、压捆等技术,实现农作物秸秆全部回收和饲料化加工利用。到2010年农膜回收率、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0%和90%以上。(2)切实落实好“五禁”决定。严禁在农田焚烧秸秆、杂草和其它杂物。(3)整治日光温室周边环境卫生,杜绝秧苗、残枝败叶乱堆乱放、占道堆放等脏乱差现象。(4)加大养殖场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消除乱堆粪土、乱倒污物、污水横流等现象。
(二)加快基础设施能力建设
1.加快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村镇垃圾中转站、村密闭式垃圾收集点、自然村垃圾收集屋,配置转运、收集车辆、清扫工具等设施,建立“农户分类、村组收集、乡镇转运(处理)、区级集中处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垃圾及时清运处理。2018年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100%,90%的村庄垃圾得到全面治理。2019年实现全乡全域无垃圾目标,并达到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等农村垃圾治理标准。到2022年,100%的村庄垃圾得到全面治理。
2.大力推行“厕所革命”。加快乡机关、学校、村委会新建改建“生态厕所”工程,2017年内全面完成乡机关、学校、村委会水厕改造。加快农村改厕及厕所污水治理,推广厕所污水堆肥无害化处理,推动改厕及厕所污水治理专业化,改造农村旱厕。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宣传阶段(2017年8月底前)。广泛宣传发动、梳理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和整治任务清单。各党支部、村委会、各单位要结合整治任务,扎实开展摸底排查,列出整治问题清单,报乡政府备案,召开专题会议,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定责任人员,迅速开展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9月至2018年12月)。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各自实际和职能职责,紧盯重点区域和卫生死角,大力开展全域无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加大农村卫生和村容村貌整治,完善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底全面清理陈年垃圾。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查漏补缺、巩固提高。各村、各单位要对照《实施方案》整治内容,逐项自查自验。乡上对各村、各单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防止反弹,对整改不力的村组、单位在全乡会议上进行通报。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
对全面推进全域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形成长效机制。
(五)长效保障阶段(2019年12月至2022年)。
各项整治工作步入常态化,管理网格化,落实程序化,常抓不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乡上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全域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党支部、村委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域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行动的重要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总体安排部署上来,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扎实开展整治活动,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努力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环境。
(二)明确职责,靠实责任。乡政府对全乡的环境卫生进行巡查,建立红黑板制度,每周星期一通报上一周对各村及驻乡单位、商业网点环境卫生的巡查情况,建立整改台账,跟踪督促落实。各村、驻乡单位及各商业网点对照存在的问题及时领取任务进行销号办结,同时积极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动员一切动员的力量,突破难点、彻底改善自身环境卫生中存在的问题。
(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乡上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全面推进全域无垃圾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行动。要保障好2017年全面清理陈年垃圾的经费和村组环卫设施购置、禅树村垃圾转运站及保洁人员工资等经费。
垃圾治理实施方案范文1篇2
各位领导:
XX县委、县政府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作为推进生态宜居建设、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在市住建委的具体指导和各级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全力以赴抓落实,取得积极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XX县共有14个乡镇、188个行政村,垃圾填埋场5座,垃圾中转站102个,垃圾堆存点188个,保洁员560人,各种垃圾运输车辆100余台。严格落实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成立农村垃圾分类减量领导小组,搭建分工明确的组织机构,先后赴盘锦市盘山县和新宾县等地学习考察,结合我县实际,形成“以户为主,户村结合”的农村垃圾分类减量模式。按照垃圾经过农户一次分类处理,余下垃圾经村保洁员二次分类处理,少量垃圾外运填埋的流程,每户在自家庭院挖沤粪池,生活垃圾、农产品垃圾等全部实现回收利用。2018年,在59个行政村启动了第一批垃圾分类减量试点工作,试点村垃圾数量减少80%左右;2019年继续推广试点村至135个;预计2022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全覆盖。
(一)高度重视,层层落实。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经过深入调研,确定分类减量模式,制定《清原满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方案》和《清原满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推进指导意见》,按照“一年试点启动,三年全面推开”的目标,开展了垃圾分类减量治理工作。同时,建立14个县级领导和6个县直部门包乡镇、包试点村,各乡镇领导班子包村屯,乡镇干部包户的包保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管理,互相监督。一是建立“村每周自查、乡镇进行月查、县每季度抽查、县年度考核”的督查体系,出台了《农村环境卫生目标考核办法》,并纳入绩效考核。二是各乡镇设立专门机构,针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划分管理责任区,对街路巷道、广场公园等落实监管责任人。包村的乡镇机关干部、村干部、党员严格落实包保责任。三是制定村两委成员、保洁员、包保人员等责任制度,明确任务职责,形成长效管理制度。
(三)加大投入,健全保洁队伍。一是由县政府为每个试点村垫付1万元资金用于购买垃圾桶,印制垃圾分类减量宣传单,并拨付3万元的垃圾治理经费。二是要求各乡镇按照40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的标准,落实保洁员负责村内街路巷道、公园广场的日常保洁,重点要对农户门口垃圾桶内的垃圾进行分类清运,对应该由各村进行处理的垃圾,及时外运处理,对应该由农户进行分类处理的垃圾,提醒并交由农户进行处理。各村原有的垃圾房、垃圾转运站由保洁员进行垃圾二次分类,不可回收的垃圾及时运送到填埋场(点)处理。
(四)广泛宣传,发挥主动性。一是通过在电视台、县报开设专栏、在乡村张贴悬挂宣传标语、设立温馨提示牌等多种形式向农户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农村群众积极参与。二是包保乡镇的县级领导、镇村两级干部深入农户,手把手示范分类,面对面宣传引导,达到家喻户晓,人人会分类的良好氛围。村干部、党员率先在自家开展垃圾分类,发挥带头引领作用。三是各乡镇选择典型示范村,组织现场拉练,介绍经验作法,促进和推动垃圾分类的开展。
(五)开展督查,加强监管。由县城建局牵头,联合县财政局、环保局、农发局、爱卫办等5个部门先后多次对试点村进行随机抽查和考核验收。随机访问农户和保洁员,实地了解各试点村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情况,认真听取广大农户的意见和建议,采取现场打分、当场公布、全县通报的方式,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落实还不到位。个别乡镇对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虽制定了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责任制度、评比奖励制度。但有的乡镇只是为了应付检查下发了工作方案,并没有严格抓好落实,有的工作责任制度不够完善,不够具体。
(二)宣传发动工作还不够。村民对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参与的积极性不高,要在短期内纠正村民的不良行为习惯有一定难度,还需加强宣传,加以正确引导,提高村民垃圾分类和环境保护意识。
(三)基础设施不够完善。一是部分乡镇和行政村垃圾处理设施比较简陋,还需加大投入。二是由于要求垃圾收集、填埋等场所要远离人群,运输中容易造成二次污染。三是有毒有害垃圾处理还需加大治理力度。
三、下步工作安排
围绕明年的工作目标,着力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统筹协调持续推进。县政府作为农村垃圾分类减量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定期召开调度会,协调解决存在问题,保证工作扎实推进。县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分工,深入乡村,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各乡镇要抓好各项责任制度的执行,按制度实施奖惩,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大保障经费投入。县政府将农村生活垃圾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各乡镇也要对农村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运行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要统一管理各村垃圾治理经费支出,保证专款专用。
(三)实施“四进四化”工程。实施农村“四进四化”工程,即:鼓励农村厕所进院、养殖舍进院、柴草垛进院、苞米仓进院;加强农村美化、亮化、绿化、净化工作,打造整洁有序的农村居住环境。
(四)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和村进行检查,总结推广垃圾分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定期对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各村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包保干部的实绩考核力度。
垃圾治理实施方案范文篇3
一、指导思想
根据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以治脏、治乱、治差为重点,以“厕所革命、村庄整洁、农村垃圾生活污水治理、检查激励措施四大任务”为方向,以垃圾分类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全民参与,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长效的原则,采取集中重点整治,完善配套设施,强化基础管理,彻底改善全镇环境卫生状况,切实改变全镇环境面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1)加强宣传。利用大喇叭、宣传车、宣传单、各屯微信做好宣传工作,使老百姓自觉做到垃圾清理和分类。
(2)对保洁员实施网格化管理。各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三委”要保证一名干部主抓环境卫生工作;屯长负责本屯环境卫生工作,并负责管理本片区保洁员的各项工作。
(3)重点工作。保洁员要保证村内主干道两侧干净无杂草、无乱堆、乱放,大街小巷无垃圾。村民住宅房前屋后环境整洁,无私塔乱建。垃圾箱保证按时清运,清运的垃圾能够进行无害化处理,清运的垃圾和渣土必须对清运车辆加盖蓬布,做到沿街无抛洒泄漏,并做好垃圾分类保证勾臂箱经常消毒。
(4)镇区保洁工作。镇区内保洁工作要坚持高标准。沿街面垃圾必须要投放至垃圾箱内。保洁员要及时清运垃圾投放至垃圾箱内,人居办人员将对镇内的大街小巷无死角的跟踪检查,并经常性的利用宣传车到村屯、进行宣传。
(5)环卫设施发放。各村的环卫设施保证发放到位,正常使用,如有损坏及时维修。
(6)保洁员的管理方式。①保洁员上岗时必须穿工作服,电话保持畅通,必须保证环境干净整洁;②保洁员无故旷工三天、查岗三次不在岗、完不成本职工作的予以辞退;
③保洁员必须参加人身意外保险,否则不予聘用;④保洁人员由各村聘用,镇人居办把关,镇、村统一管理;⑤镇人居办对全镇保洁员实施全面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保洁员及时予以清退。
三、领导组织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四、人居办责任分工
镇人居办按照本方案制定《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细则》对各村进行全面考核。
五、考核办法
1、人居办人员对各村的人居环境检查和考核,留好影像资料,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上报处罚。
2、对市农居办每月检查出的问题,要求各村做到及时整改,镇人居办进行跟踪检查。
3、如发现各村不立行立改,按市里和镇里要求进行处罚,并限时整改。
垃圾治理实施方案范文
一、总体要求
***作为垃圾分类工作试点单位之一,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和武进区生态文明办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管理,坚持注重实效,着力解决问题,克服困难,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试点阶段垃圾分类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夯实垃圾分类基础
***重点抓好住宅小区、主次干道和综合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做到垃圾分类工作与“美丽乡村”创建、示范道路(小区)创建、环境长效管理有机结合。
三、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基本情况
(一)前期准备
1、建立***个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和***小区。
2、在试点小区中开展大型宣传活动***次,发放宣传品***余份。使居民知晓率达到100%。
(二)制订方案,健全机构
***、***社区作为先行试点社区,按照要求对垃圾分类工作做统一部署,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成立了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按照垃圾分类工作有关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制订了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则,以及责任主体、操作流程、管理标准等一系列制度,确保了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着力宣传,营造氛围
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离不开社区居民的支持,为了营造试点,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氛围,利用宣传栏、宣传展板、微信、微博等介绍垃圾分类有关知识,提高全员做好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准确性。
(四)注重实效,有序实施
按照实施方案,***广场计划发放分类垃圾亭***个,分类垃圾桶***组;***发放分类垃圾亭***个,分类垃圾桶***组;***发放分类垃圾亭***个,分类垃圾桶***组。***月下旬将购买垃圾亭、垃圾桶的申请报告递交至***,预计***月初资金落实到位,分类垃圾配置也及时安装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做好环境整治工作。从***月份开始,各社区、物业积极开展市容和环境整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市容环境基础。下一步,将继续巩固整治成效,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开展主次干道、住宅小区、综合市场周边市容环境的全面督查。
2、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市、区媒体资源和户外广告资源,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标语、标识,推广垃圾分类基础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广大群众的垃圾分类意识,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3、加快垃圾分类设施的投入建设。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因地制宜,合理配置分类垃圾桶、分类亭、分类收集车辆等设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垃圾治理实施方案范文篇5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创建文明村镇和宜居发展环境为目标,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构建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以村庄环境整治为载体,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为突破口,以建立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工作为核心,以农村人口密集区和重要流域垃圾污水治理为重点,加大农村环境建设管理力度,着力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努力塑造清洁卫生、环境优美、文明向上的农村新形象。
二、实施范围
本次实施范围对象确定为1集镇区和15个行政村(居)。
三、方案标准
村庄要求做到“五个一”,即每个村要有一个家园清洁行动的实施方案,有一支专职环卫队伍,有一个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公约,有一套环境卫生保洁运行管理制度,有一批垃圾收集池、箱(桶)。垃圾运输车辆满足需要,安全保障,垃圾统一集中到垃圾中转站,并及时清运到垃圾处理场,道路两侧、河道无随意倾倒垃圾,“白色污染”基本得到控制。
1、主次道路路面整洁、美观;
2、绿化带、花坛、树下无塑料等垃圾;
3、河道、溪流、水塘等无垃圾污染;
4、街巷及村(居)周围无建筑、生活垃圾死角;
5、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
6、穿境公路两旁有绿化、无垃圾、无粪堆。
四、经费来源
(一)集镇区按区政府有关规定收取垃圾处理费用(卫生费),专项用于集镇区的垃圾污水整治工作。包括店面、单位、企业(生活、生产垃圾等)。
(二)村庄垃圾整治经费按照“民办公助、分级负责”的形式进行筹措。
一是村庄按照“一事一议”规定,各村(居)可按每人每月征收1元垃圾处理费标准向属地住户往收农村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农村垃圾的清扫、收集、清运及终端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经费。“五保户”及“城镇低保户”子以免收垃圾处理费。外来流入人口的收费标准可参照执行,该收费标准、方案必须经过村(居)代表大会通过。
二是镇政府将根据各村(居)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款主要用于各村(居)垃圾清扫、清运。由镇政府以奖代补的原则,每月月底组织考评、验收,合格的按标准予以拨款。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各村(居)应重视这项工作,尽快召开会议传达、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工作人员网络,把垃圾污水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村(居)家园清洁行动工作,各包片两委要作为主要工作负责抓好落实,村(居)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负全面责任。各村(居)要把领导机构成员名单、联络电话和实施方案在6月31日前报送镇村建站。各村(居)要招聘责任心强的人员担当保洁员,并与保洁员签订工作责任状,明确各自工作责任范围、工作标准、工作时间等,并进行培训。村(居)卫生管理人员要加强日常监管、督查工作,并认真填写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工作月报表。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居)要加强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召开各种动员会、学习会,结合开展创建文明卫生村(居)活动,采用广播、墙报、电视、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营造气氛浓厚的舆论范围。要培养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行为,尊重卫生管理、门前三包,自觉做好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建设维护,鼓励群众对垃圾中可利用的资源进行回收,积极使用农肥。要组织成立志愿者队伍,及时宣传、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对工作不力的行为和现象进行曝光批评。
(三)措施到位,标准规范。
为了规范行动工作,确保实施方案日常化、科学化,防止出现管理漏洞,各村(居)务必要按规范措施进行规范管理。收费工作应包组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1、各村(居)收费发票全部由镇经管站统一提供,收费时不得用收款收据、白条或未提供发票。
2、垃圾的清运、保洁员的聘用。各村(居)要根据本村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议垃圾的清运要采取承包方式推向市场,保洁员要年轻力强、有责任心、最好不是村干部亲属。
3、卫生管理员原则上要由村(居)两委兼职,各村(居)要根据财力给予适当补贴。卫生收费员的补贴按收费额给予提成。
垃圾治理实施方案范文1篇6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依法负责的原则。
国家采取有利于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利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科学技术水平,鼓励对城市生活垃圾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第四条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严禁挪作他用。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治理规划与设施建设
第七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统筹安排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
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应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第八条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用地应当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
第九条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第十条从事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的单位,以及机场、码头、车站、公园、商店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第十一条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十二条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依法向当地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送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第十四条申请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权属关系证明材料;
(三)丧失使用功能或其使用功能被其他设施替代的证明;
(四)防止环境污染的方案;
(五)拟关闭、闲置或者拆除设施的现状图及拆除方案;
(六)拟新建设施设计图;
(七)因实施城市规划需要闲置、关闭或者拆除的,还应当提供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三章清扫、收集、运输
第十五条城市生活垃圾应当逐步实行分类投放、收集和运输。具体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标准和本地区实际制定。
第十六条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间等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应当按规定时间投放在指定的收集场所。
城市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的地区,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装入相应的垃圾袋内,投入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
宾馆、饭店、餐馆以及机关、院校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并交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企业运至规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
禁止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
第十七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应当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活动。
第十八条直辖市、市、县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许可的决定,向中标人颁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直辖市、市、县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与中标人签订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经营协议。
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经营协议应当明确约定经营期限、服务标准等内容,作为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附件。
第十九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从事垃圾清扫、收集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从事垃圾运输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二)机械清扫能力达到总清扫能力的20%以上,机械清扫车辆包括洒水车和清扫保洁车辆。机械清扫车辆应当具有自动洒水、防尘、防遗撒、安全警示功能,安装车辆行驶及清扫过程记录仪;
(三)垃圾收集应当采用全密闭运输工具,并应当具有分类收集功能;
(四)垃圾运输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或船只,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
(五)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六)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七)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船只停放场所。
第二十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作业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清扫、收运城市生活垃圾;
(二)将收集的城市生活垃圾运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处理场所;
(三)清扫、收运城市生活垃圾后,对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及时保洁、复位,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
(四)用于收集、运输城市生活垃圾的车辆、船舶应当做到密闭、完好和整洁。
第二十一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禁止实施下列行为:
(一)任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
(二)擅自停业、歇业;
(三)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
第二十二条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收集、运输,严禁混入城市生活垃圾。
第四章处置
第二十三条城市生活垃圾应当在城市生活垃圾转运站、处理厂(场)处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处置城市生活垃圾。
第二十四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所采用的技术、设备、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标准的要求,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二十五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
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不得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活动。
第二十六条直辖市、市、县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许可的决定,向中标人颁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
直辖市、市、县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与中标人签订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经营协议,明确约定经营期限、服务标准等内容,并作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的附件。
第二十七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规模小于100吨/日的卫生填埋场和堆肥厂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规模大于100吨/日的卫生填埋场和堆肥厂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焚烧厂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二)卫生填埋场、堆肥厂和焚烧厂的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取得规划许可文件;
(三)采用的技术、工艺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有至少5名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包括环境工程、机械、环境监测等专业的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垃圾处理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具有完善的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生产安全、计量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六)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备沼气检测仪器,配备环境监测设施如渗沥液监测井、尾气取样孔,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等监测设备并与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联网;
(七)具有完善的生活垃圾渗沥液、沼气的利用和处理技术方案,卫生填埋场对不同垃圾进行分区填埋方案、生活垃圾处理的渗沥液、沼气、焚烧烟气、残渣等处理残余物达标处理排放方案;
(八)有控制污染和突发事件的预案。
第二十八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企业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置城市生活垃圾;
(二)按照规定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粉尘等,防止二次污染;
(三)按照所在地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接收生活垃圾;
(四)按照要求配备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备、设施,保证设施、设备运行良好;
(五)保证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站、场(厂)环境整洁;
(六)按照要求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
(七)对每日收运、进出场站、处置的生活垃圾进行计量,按照要求将统计数据和报表报送所在地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八)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水、气、土壤等环境影响监测,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性能和环保指标进行检测、评价,向所在地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检测、评价结果。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企业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需要,可以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企业派驻监督员。
第三十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和资料;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就有关问题做出说明;
(三)进入现场开展检查;
(四)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改正违法行为。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监督检查并提供工作方便,不得妨碍与阻挠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第三十一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委托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机构,定期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站的垃圾处置数量、质量和环境影响进行监测。
第三十二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续手续。准予延续的,直辖市、市、县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与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企业重新订立经营协议。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撤销许可证书:
(一)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作出准予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许可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的企业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注销许可证的申请,交回许可证书;原许可机关应当办理注销手续,公告其许可证书作废:
(一)许可事项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期的;
(二)企业依法终止的;
(三)许可证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吊销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注销的情形。
第三十五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需停业、歇业的,应当提前半年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停业或者歇业。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企业停业或者歇业前,落实保障及时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的措施。
第三十六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应急预案,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应急处理系统,确保紧急或者特殊情况下城市生活垃圾的正常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企业,应当制定突发事件生活垃圾污染防范的应急方案,并报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七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劳动保护的要求和规定,改善职工的工作条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提高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做好职工的卫生保健和技术培训工作。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未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不履行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义务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企业不履行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义务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垃圾治理实施方案范文篇7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社区为着力点,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构建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倡导清洁、低碳、文明的生活方式,创造生态、循环、可持续发展的优良人居环境,为建设绿色美好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管理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保障所需资金,加强部门属地联动,强化宣传、引导、监管职能,逐步形成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居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良好氛围。
2.全程分类,循序渐进。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原则,发挥公共机构、示范街道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全域实施。统筹发挥政府、企业、社会、居民等各方作用,强化社会共治。
3.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坚持城乡一体化,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结合我区实际,统筹布局各类垃圾中转、处理设施建设。鼓励乡镇(街)、经济开发区探索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的新机制、新模式。
4.法治保障,明确职责。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导则》文件规定,压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管理责任人职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法治化、规范化。
(三)工作目标
全区各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公共机构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2022年底,基本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平岗街道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全区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设施体系和工作体系。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准确率明显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2022年底,实施范围逐步拓展到史河街道办事处全域。2023年开始,同步实施其余4个乡镇街道的生活垃圾分类。到2025年底,实现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分类标准
(一)垃圾分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城市范围内生活垃圾分四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建筑(装潢)垃圾、大件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开,单独分流处理。
(二)分类方式:可分为“三分法”、“四分法”
1.“三分法”:广场、公园、体育场馆等极少产生厨余垃圾(湿垃圾)的公共区域,生活垃圾按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分法”分类。
2.“四分法”:单位、商业综合体、商业大街、车站、市场等公共区域,居民小区生活垃圾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四分法”分类。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1.推广使用清洁产品、用品。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在生产、流通环节减少产生垃圾。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逐步减少塑料袋使用。积极推进宾馆、餐饮等服务行业减少提供一次性用品,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发改委、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倡导绿色生活、办公。树立低碳生活、适度消费理念,在餐饮服务行业鼓励节约文明用餐,减少餐厨废弃物产生量;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有效减少家庭餐余垃圾产生量。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使用有利于环保的产品、设备和设施,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文明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快递包装类管理。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和用户使用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的包装物和填充物。支持在邮政快递末端网点开展包装物料二次直接循环利用。电子商务企业应提供多种规格封装袋、可循环使用包装袋等绿色包装选项,并运用计价优惠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减少电商邮件快件二次包装。(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垃圾分类设施配备
1.设置分类收集容器。按照《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导则》要求,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分别使用蓝色、绿色、红色、橘黄色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必须印刷醒目标志。2022年6月底前,完成公共机构、示范片区分类收集容器设置。2022底前,完成史河街道办事处辖区分类收集容器设置。2022年底,完成区全域分类收集容器设置。
(1)单位:有独立办公区或联合办公区的单位,根据区域大小,在室外出入口集中设置1-2套四分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楼道内可按需成对投放小型厨余垃圾(湿垃圾)和其他垃圾(干垃圾)收集容器。有食堂的,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区域单独投放厨余垃圾(湿垃圾)收集容器。(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居民小区:小区按每300户集中设置1套四分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合理规划集中投放点。鼓励示范片区在有条件的小区设置智能回收垃圾箱。居民每户应配置家庭分类垃圾桶。(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乡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公共区域:无物业管理的商业大街按每500米1处集中设置1套四分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街道长度不足500米的按500米标准集中设置;有物业管理的商业大街纳入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统一管理。车站、市场、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区域,按区域大小,按需集中设置“四分类”垃圾收集容器。公园、广场、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在主要入口处集中设置1-2套三分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文体旅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配备垃圾分类运输车辆。2022年8月底前,依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SZDB/Z152-2015)有关规定,相关收运单位配置分类运输车辆,满足垃圾分类运输需求。规范车辆分类运输标识,做到运输车辆密封性好、标识明显、节能环保。(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设垃圾分类站点。选址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逐步实现建筑垃圾、装潢垃圾和大件垃圾规范化处理。(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生态环保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垃圾分类正确投放
1.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编制《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加强垃圾正确分类指导。有条件的单位、社区可以集中组织培训,深入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充分发挥村社基层组织作用,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入户宣讲,不断提高群众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正确率。(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分类督导队伍。按照“谁管理、谁配备”原则,保证每个集中投放点配备一名督导员。督导员由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组织统一培训,培训考核通过后方能上岗。督导员负责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监督、服务和统计等工作,现场督导居民正确分类、正确投放,切实提高垃圾分类质量。(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探索分类激励机制。各单位、社区可根据垃圾分类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积极探索垃圾分类激励机制,采用积分兑换等方式,奖励正确分类行为。(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垃圾分类收运处理
1.可回收垃圾收运处理。可回收垃圾产生者可自行交售可回收物,或投放至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由投放点管理单位负责收运至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处理。鼓励单位、社区委托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定时定点收运可回收垃圾。加快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整合再生资源回收市场,规范回收行为。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的扶持力度,制定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优惠和补贴政策,引导社会力量进入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市场。(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有害垃圾收运处理。垃圾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纳入危险废物管理,由具备专业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送至综合性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依托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立完善以餐饮企业、单位食堂、农贸市场、居民小区为主要收运对象的厨余垃圾收运体系,由市餐厨垃圾处理企业定时定点收运后集中处置。(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其他垃圾收运处理。投放点收集的其他垃圾,由市场化保洁公司负责的,直接收运至处理末端(填埋场或垃圾焚烧厂)处理。非市场化保洁公司负责的,由各物管单位运送至垃圾中转站后,再由市场化保洁公司负责“二次转运”。鼓励单位、居民小区委托市场化保洁公司定时定点收运其他垃圾。(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大垃圾分类宣传教育
1.多渠道广泛宣传。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持续宣传垃圾分类意义,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案例。结合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宣传,入户发放垃圾分类手册、倡议书等宣传资料,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融媒体中心、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抓好学校学生教育。强化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三大平台,树立垃圾分类绿色理念,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性互动局面,促进文明习惯的养成。(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3.广泛开展志愿活动。积极鼓励和引导青少年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带头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让绿色、低碳、公益成为更多青少年的时尚追求。培育志愿者队伍,引导志愿者在本地、本单位就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探索创新垃圾分类机制
积极探索垃圾分类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公司化操作,解决政府垃圾分类相关人员、资源短缺问题。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以BOT、PPP等模式参与垃圾分类处置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技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具体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监督与指导。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总责。6月底前,平岗街道办事处要出台示范片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要牵头负责出台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其他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及相关区直单位要根据总体目标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建立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要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方案,广泛开展专项宣传,形成有利于推进强制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积极探索“社区+志愿者”等模式,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
(三)强化经费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由区财政统筹安排,用于社区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垃圾分类站点建设等所需经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等。单位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分类垃圾袋采购等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垃圾治理实施方案范文篇8
根据市城管委《2018年**区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我区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背街小巷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改善,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明显提升。现将我区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1、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岗位责任。制定背街小巷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部署整治工作,成立背街小巷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分解任务。严肃环卫工人工作纪律,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格奖惩兑现,对相关工作人员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目标,建立了日、月巡查、督办、整治考评制度,不断使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抓宣传,营造宣传氛围。背街小巷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要求严,涉及面广、突发性事件多,离不开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为了使整治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各街道工作人员不断深入到各层面进行宣传,利用横幅、板报、宣传栏,发“告知书”,登门走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大量的宣传发动工作,得到了绝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如吴家山街、长青街每天出动执法宣传车巡回播放《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致辖区居民一封信》形成整治活动全民皆知、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行动的良好氛围,使群众的公共卫生意识得到明显提高。
3、抓投入,完善基础设施。今年1月将2018年年底购置的44台环卫作业车辆投入使用,更换了7000个240L垃圾桶,现拟购买7台垃圾转运车用于进一步强化垃圾转运能力。我区2018年建设常青花园收运一体化及垃圾容器清洗中心,将小区内垃圾容器采取“以旧换新”收运模式,即用已清洗干净的新垃圾桶直接
替换装有垃圾的旧桶,并将旧桶集中装车运往专门场所清洗消毒,避免垃圾容器异味、脏乱扰民。
4、抓质量,不留死角。清扫保洁:遵守道路清扫基本要求,做到不花扫、不漏扫不扬尘。清扫每天早4:30-7:00为清扫作业时间,每天7:00-22:00采用机械与人工结合方式不间断巡回保洁,路面无浮土,无垃圾积存,无砖瓦石块,无污水,无粪便遗留,无果皮、纸屑、烟蒂等杂物乱丢乱弃。垃圾转运: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转运作业不发生噪声、扬尘等扰民现象。将现每天两次清运模式改为早4-7时、9-12时,下午2-4时,晚7-10时全天避高峰清运,对作业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居民生活垃圾每日清运3次以上,废弃物箱每日至少清运3次以上,确保垃圾桶满必清、池满必清。严格落实垃圾清运密封运输和无抛洒遗漏。垃圾容器:每日对垃圾容器进行清洗保洁,保持垃圾容器外观完好、干净、整洁、无破损、无缺失。环卫投诉:设立投诉电话,做到处理率达100%,件件有回音。暴露生活垃圾、路面污染等环境卫生投诉24小时内清除完毕。
垃圾治理实施方案范文
2016年上半年以来,__市以“双创”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就我市上半年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开展“双创”工作,城市环境卫生整体质量明显提升。
一是做好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全市3584条道路实行常态管理,132辆机械化清扫车以司机轮班、车辆循环作业的方式清扫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7.01%,__主要街道逐渐显现路面本色。同时,延长保洁时间,主要街道保洁时间在16小时以上,一般街道包括小街小巷保洁时间在12小时以上,道路卫生质量明显提升。
二是优化生活垃圾清运模式,有力促进病媒生物防制。市、区环卫部门和PPP一体化管理服务企业共同研究生活垃圾清运工作长期存在的噪音、臭气扰民,引发城市交通拥堵的老大难问题,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增加夜间垃圾清运班次,延长大、中型垃圾转运站开放时间,真正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有效解决因垃圾暴满引起病媒生物孳生问题,有力促进全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三是建立水域环境卫生管理机制。今年5月,我市将全市水域卫生管理移交四个区环卫PPP一体化管理服务企业实行属地管理,按照《__市城市水环境垃圾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责任分工,对岸线总长160.16公里,水域面积4910万平方米的城区海岸线及内河(湖)、城区外重点水域进行全面整治。同时,起草《__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完善执法体制机制,建立长效的水域环境卫生管理机制。
四是开展高铁沿线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根据《2016年__市高铁沿线__段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规划了整治内容和进行了责任分工,针对沿线垃圾、沿线建筑工地、沿线空旷地、沿线建筑物立面、沿线广告、电线杆进行全面整治,使高铁沿线环境面貌大有改善。(二)积极推行环卫一体化作业PPP模式,全面提升城市环卫综合管养水平。
根据孙新阳书记对环卫工作“转变思想、提升管理、改善设施设备”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市环卫现状和发展需求,积极推行环卫一体化PPP综合管养模式试点工作,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全面提升我市环境卫生作业水平,为我市实现“双创”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今年5月,美兰区环卫PPP项目正式签约,标志环卫PPP模式在__全面铺开,预计每年投入8.96亿元。目前,各区均已完成业务交接,环卫PPP一体化管理服务企业全面接管城市道路及其可视范围内(含公共活动场所、三无小区、空旷地、闲置地、街心街边公园、小游园等)清扫保洁服务、垃圾收集清运(包括无主建筑垃圾的清运)、公共厕所运营管理、环卫专用车辆和设施设备的配置与更新管理、特殊情况下的环卫保障等工作。
(三)依托数字城管信息平台,环卫监管工作有新突破。
为了加强对环卫PPP一体化项目作业质量的监督考评,进一步提升我市环境卫生监管水平,今年5月,市环卫局从基层各单位抽调120人专门成立了__市环卫作业质量监督考评队伍,负责对城区范围内的环卫PPP一体化综合管理的城乡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水域环境卫生、公厕保洁以及城区范围内的垃圾转运站、公厕及环卫设施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等情况开展常态化巡查工作,并依托市数字化城管平台,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平台分类立案、派发处置,对案件处置进展及结果进行全方位跟踪监管,确保问题及时有效得到处理,并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加强“三无”小区的环境卫生管理。
“三无小区”是我市双创工作的难点,也是我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我市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三无小区”环卫基础设施和配套投入,不断完善收运体系,使“三无小区”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观。秀英区环卫部门协同街道办、社区居委会投入100多万元对金滩路省储运公司、丘海一横路冷冻厂等“三无小区”进行整治,建成示范单位。龙华区环卫部门为全区61个“三无”小区配备了密闭垃圾桶,并安排人员定时上门清扫和收运垃圾。美兰区环卫部门对现有的125个“三无小区”的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正常收集、清运,其中38个道路条件允许的小区采取“桶车清运”的方式,44个清运车辆无法进出的居民小区则采用电动车进行清运,确保登记在册的“三无小区”垃圾清运实现全覆盖。
(五)抓好法定节假日的环卫保障工作。
上半年以来,清明节、五一小长假、端午节等一系列假期接踵而至。据
统计,节日期间全市环卫系统共投入出动35830人次,重点加强港口、车站、机场及城区主要干道和景区景点、繁华闹市区周边的清扫保洁,同时对广场、商业繁华区、公园、海滩等人员密集区域和重要部位进行巡查监管,主要道路实行24小时保洁,为市民提供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白水塘、江东两垃圾转运站,颜春岭垃圾焚烧厂等单位节日期间不休息,全员上岗,确保节假日期间垃圾转运、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__市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15-2017年)》,对照《__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验收办法》“五有标准”,继续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百日大会战”垃圾整治活动。
上半年以来,各区相继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百日大会战”垃圾整治活动,对陈年积存的垃圾进行全面清理,累计共出动4.5万人次,垃圾运输车辆2000台,共清理农村存量垃圾12.6万吨,彻底解决了我市农村长期存在的“垃圾围村”现象,为下一步农村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奠定了基础。开展双创工作以来,市、区两级政府共投入农村垃圾治理经费合计5094万元,其中秀英区投入1090万元、美兰区投入1361.42万元、琼山区投入1387.12万以及龙华区投入1255.46万元。
(二)农村垃圾清运工程稳步推进。
为加快农村垃圾收运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至今年6月份,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工程,分别在全市22个镇建设了46座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覆盖全市22个镇247个行政村。配备了压缩式垃圾运输车234辆,联体垃圾压缩转运箱16个,垃圾车厢可卸式垃圾车(拉臂车)38辆,桶装垃圾运输车31辆,垃圾桶8883个,清扫车133辆,推桶车429辆,电动保洁车441辆,1505辆手推保洁车等专用机械设备62辆及建设垃圾板房,并建立起“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覆盖全市2153个自然村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较好解决了这些镇、村居民群众的垃圾投放和收运问题。目前,已建成垃圾收运体系的村镇,垃圾清运、处理率达都到了80%以上。
(三)建立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机制。
各区、镇人民政府要在已完成收运工程的镇、村,按每500人口配1名保洁人员的标准,配齐专职保洁员,全面落实农村卫生保洁制度。全市农村共配备保洁人员1829人,建立起了农村保洁机制,配全环卫设施设备和清扫保洁员,同时在经费保障方面做出了安排。到目前为止,全市所有自然村均配备保洁人员,农村卫生清扫保洁覆盖率达到100%,真正做到了垃圾有人收,道路有人扫。
(四)稳步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今年各区选取秀英区海秀镇儒益村、石山镇施茶村,龙华区城西镇苍东村、龙桥镇道贡村,琼山区红旗镇苏寻三村、云龙镇长泰村,美兰区三江镇上云村、苏寻三村等8个行村作为农村垃圾分类试点。遵照《__省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及无害化处理指导意见》的规定,将垃圾按A类、B类、C类3大类进行分类。A类为易腐有机垃圾,进行堆肥利用就地处理。B类为可回收垃圾,进行集中回收利用。C类为不可回收垃圾,转运至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按照“A类、B类、C类”分类办法设置生活垃圾分类专用桶,并标注明显的分类识别标志。农户自觉完成垃圾初步分类后,有专人统一归类、收集。
(五)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开始形成。
市环卫局起草了《__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__市农村环境卫生检查考评标准》,并组织市、区两级环卫部门定期对乡镇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进行督查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向各区政府反馈,要求各镇政府及时整改存在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农村环境卫生考评机制
(一)存在的问题。
在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中,我市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需要我们今后工作中加以整改。
一是环卫PPP一体化管理作业质量监管机制不够完善。
二是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公厕、垃圾转运站数量尚未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三是农村环境管理质量整体水平不高,发展还不够平衡。
四是垃圾分类工作尚未全面开展。
五是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脏乱差屡有抬头。
(二)下一步主要抓好的几项工作
1、加强对环卫PPP一体化管理作业质量的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督考评机制,依托数字城管信息系统,按照环卫作业质量考核办法、作业质量标准和检查考核评分细则的要求,对环卫PPP一体化管理作业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和考评,推动我市环卫管理工作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全面提升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2、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提高垃圾收运处理能力和公共服务功能。一是积极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循环利用以及春岭垃圾场浓缩液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确保按时间节点建成,并实行PPP管理模式运行。二是督促各区环卫局及PPP企业加快推进37座生活垃圾收集站、80座固定公厕和51座移动环保公厕项目。同时完成一批老旧收集站和公厕的升级改造。三是积极推进江东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和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处置场项目落地动工建设,提高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循环利用水平。
3、深入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整体水平。一是抓农村环境卫生保洁作业质量管理。我市农村环境管理质量整体处于较低水平,环境脏、乱、差现象依然存在。其主要原因还是保洁人员不足和责任心不强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对保洁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排查,督促各区、镇按照规定配足保洁人员,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提高补贴标准,把目前保洁人员的兼职身份逐步过度为专职身份,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增强工作责任心。加强农村保洁制度落实和作业质量标准的检查考评,促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整体提升。二是进一步规范农村环卫设施设备管理标准和使用行为,克服重使用轻管理现象。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使10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
4、扎实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城市方面:继续抓好垃圾分类的试点工作,将分类试点每个区要扩大到10个。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新模式,全面引入竞争激励机制,采取政府、社会等多元化投入模式,确保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工作取得新突破。农村方面: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发动,把生活垃圾分类写入“村规民约”内容,按照省规定的“A类、B类、C类”三种分类办法,积极引导村民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
资源化、减量化。5、继续做好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卫生管理,遏制脏乱差现象。对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积存垃圾进行全面清理,逐步完善环卫设施设备,建立环境卫生日常保洁机制,为创卫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垃圾治理实施方案范文篇10
第一章研究概述
第一节研究背景与目标
第二节研究的内容
第三节研究方法
第四节数据来源
第五节研究结论
一、市场规模
二、竞争态势
三、行业投入的热点
四、行业项目投入的经济性
第二章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总论
第一节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背景
一、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名称
二、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承办单位
三、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主管部门
四、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拟建地区、地点
五、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单位和法人代表
六、研究工作依据
七、研究工作概况
第二节可行性研究结论
一、市场预测和项目规模
二、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供应
三、选址
四、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工程技术方案
五、环境保护
六、工厂组织及劳动定员
七、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进度
八、投入估算和资金筹措
九、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财务和经济评论
十、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综合评价结论
第三节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第四节存在问题及建议
第三章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投入环境分析
第一节社会宏观环境分析
第二节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相关政策分析
一、国家政策
二、垃圾无害化处理行业准入政策
三、垃圾无害化处理行业技术政策
第三节地方政策
第四章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背景和发展概况
第一节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提出的背景
一、国家及垃圾无害化处理行业发展规划
二、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发起人和发起缘由
第二节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发展概况
一、已进行的调查研究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及其成果
二、试验试制工作情况
三、厂址初勘和初步测量工作情况
四、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议书的编制、提出及审批过程
第三节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一、现状与差距
二、发展趋势
三、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四、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第四节投入的必要性
第五章垃圾无害化处理行业竞争格局分析
第一节国内生产企业现状
一、重点企业信息
二、企业地理分布
三、企业规模经济效应
四、企业从业人数
第二节重点区域企业特点分析
第三节企业竞争策略分析
一、产品竞争策略
二、价格竞争策略
三、渠道竞争策略
四、销售竞争策略
五、服务竞争策略
六、品牌竞争策略
第六章垃圾无害化处理行业财务指标分析参考
第一节垃圾无害化处理行业产销状况分析
第二节垃圾无害化处理行业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第三节垃圾无害化处理行业资产运营状况分析
第四节垃圾无害化处理行业获利能力分析
第五节垃圾无害化处理行业成本费用分析
第七章垃圾无害化处理行业市场分析与建设规模
第一节市场调查
一、拟建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产出物用途调查
二、产品现有生产能力调查
三、产品产量及销售量调查
四、替代产品调查
五、产品价格调查
六、国外市场调查
第二节垃圾无害化处理行业市场预测
一、国内市场需求预测
二、产品出口或进口替代分析
三、价格预测
第三节垃圾无害化处理行业市场推销战略
一、推销方式
二、推销措施
三、促销价格制度
四、产品销售费用预测
第四节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产品方案和建设规模
一、产品方案
二、建设规模
第五节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产品销售收入预测
第八章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条件与选址方案
第一节资源和原材料
一、资源评述
二、原材料及主要辅助材料供应
三、需要作生产试验的原料
第二节建设地区的选择
一、自然条件
二、基础设施
三、社会经济条件
四、其它应考虑的因素
第三节厂址选择
一、厂址多方案比较
二、厂址推荐方案
第九章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应用技术方案
第一节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组成
第二节生产技术方案
一、产品标准
二、生产方法
三、技术参数和工艺流程
四、主要工艺设备选择
五、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指标
六、主要生产车间布置方案
第三节总平面布置和运输
一、总平面布置原则
二、厂内外运输方案
三、仓储方案
四、占地面积及分析
第四节土建工程
一、主要建、构筑物的建筑特征与结构设计
二、特殊基础工程的设计
三、建筑材料
四、土建工程造价估算
第五节其他工程
一、给排水工程
二、动力及公用工程
三、地震设防
四、生活福利设施
第十章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保护与劳动安全
第一节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
一、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的地理位置
二、地形、地貌、土壤、地质、水文、气象
三、矿藏、森林、草原、水产和野生动物、植物、农作物
四、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名胜古迹、以及重要政治文化设施
五、现有工矿企业分布情况
六、生活居住区分布情况和人口密度、健康状况、地方病等情况
七、大气、地下水、地面水的环境质量状况
八、交通运输情况
九、其他社会经济活动污染、破坏现状资料
十、环保、消防、职业安全卫生和节能
第二节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
一、主要污染源
二、主要污染物
第三节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拟采用的环境保护标准
第四节治理环境的方案
一、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对周围地区的地质、水文、气象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对周围地区自然资源可能产生的影响
三、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对周围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等可能产生的影响
四、各种污染物最终排放的治理措施和综合利用方案
五、绿化措施,包括防护地带的防护林和建设区域的绿化
第五节环境监测制度的建议
第六节环境保护投入估算
第七节环境影响评论结论
第八节劳动保护与安全卫生
一、生产过程中职业危害因素的分析
二、职业安全卫生主要设施
三、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机构
四、消防措施和设施方案建议
第十一章企业组织和劳动定员
第一节企业组织
一、企业组织形式
二、企业工作制度
第二节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
一、劳动定员
二、年总工资和职工年平均工资估算
三、人员培训及费用估算
第十二章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第一节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实施的各阶段
一、建立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实施管理机构
二、资金筹集安排
三、技术获得与转让
四、勘察设计和设备订货
五、施工准备
六、施工和生产准备
七、竣工验收
第二节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实施进度表
一、横道图
二、网络图
第三节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实施费用
一、建设单位管理费
二、生产筹备费
三、生产职工培训费
四、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
五、勘察设计费
六、其它应支付的费用
第十三章投入估算与资金筹措
第一节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总投入估算
一、固定资产投入总额
二、流动资金估算
第二节资金筹措
一、资金来源
二、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筹资方案
第三节投入使用计划
一、投入使用计划
二、借款偿还计划
第十四章财务与敏感性分析
第一节生产成本和销售收入估算
一、生产总成本估算
二、单位成本
三、销售收入估算
第二节财务评价
第三节国民经济评价
第四节不确定性分析
第五节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分析
一、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对国家政治和社会稳定的影响
二、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与当地科技、文化发展水平的相互适应性
三、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与当地基础设施发展水平的相互适应性
四、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与当地居民的宗教、民族习惯的相互适应性
五、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对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影响
六、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的国防效益或影响
七、对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的影响
第十五章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不确定性及风险分析
第一节建设和开发风险
第二节市场和运营风险
第三节金融风险
第四节政治风险
第五节法律风险
第六节环境风险
第七节技术风险
第十六章垃圾无害化处理行业发展趋势分析
第一节我国垃圾无害化处理行业发展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
一、我国垃圾无害化处理行业发展的主要问题
二、促进垃圾无害化处理行业发展的对策
第二节我国垃圾无害化处理行业发展趋势分析
第三节垃圾无害化处理行业投入机会及发展战略分析
一、垃圾无害化处理行业投入机会分析
二、垃圾无害化处理行业总体发展战略分析
第四节我国垃圾无害化处理行业投入风险
一、政策风险
二、环境因素
三、市场风险
四、垃圾无害化处理行业投入风险的规避及对策
第十七章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结论与建议
第一节结论与建议
一、对推荐的拟建方案的结论性意见
二、对主要的对比方案进行说明
三、对可行性研究中尚未解决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
四、对应修改的主要问题进行说明,提出修改意见
五、对不可行的项目,提出不可行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六、可行性研究中主要争议问题的结论
第二节我国垃圾无害化处理行业未来发展及投入可行性结论及建议
第十八章财务报表
第一节资产负债表
第二节投入受益分析表
第三节损益表
第十九章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投入可行性报告附件
1、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位置图
2、主要工艺技术流程图
3、主办单位近5年的财务报表
4、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所需成果转让协议及成果鉴定
5、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6、主要土建工程的平面图
7、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摘要表
8、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投入概算表
9、经济评价类基本报表与辅助报表
10、现金流量表
11、现金流量表
12、损益表
13、资金来源与运用表
14、资产负债表
15、财务外汇平衡表
16、固定资产投入估算表
17、流动资金估算表
18、投入计划与资金筹措表
19、单位产品生产成本估算表
20、固定资产折旧费估算表
垃圾治理实施方案范文篇11
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落实《xx市城市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xx市‘垃圾革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及《关于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秋雷”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x执〔xx〕xx
号)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垃圾(含建筑渣土、装修垃圾、拆迁垃圾等)、生活垃圾处置管理,规范建筑垃圾产生、运输、消纳秩序,全面解决好当前生活垃圾乱扔乱放、治理滞后等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处置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力量开展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有效管控建筑垃圾产生源头,规范收集、中转和运输环节,实施全程许可控制;严厉打击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净化清运市场,促进建筑渣土、装修垃圾平衡消纳,全面提升全市建筑垃圾管理水平。有效解决城乡生活垃圾违规堆放、量大面广、脏乱恶臭等环境污染问题;实现城乡环境整洁有序、生态宜居,普遍增强城乡居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整治时间
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
三、整治内容
1.
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
1、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运行。严把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关,严肃查处未经许可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监管,严肃查处未按规定线路运输、未在指定消纳场地消纳等违法行为。
2、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进一步加大对施工现场进出口检查力度,完善专人冲洗进出车辆措施,及时清扫现场出入口的主要道路,禁止带泥上路,确保净车离场;妥善处置建筑工地污水泥浆,不得溢流到临街路面,未经沉淀处理的废水不得直接排入排水设施或渠系;及时清运施工现场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临时堆置应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堆放的零星废弃物以围栏隔离;严肃查处在施工现场乱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占用人行道堆放物料的违法行为。
3、加大工程运输车辆路面执法力度。针对建筑垃圾偷倒乱倒、严重影响市容的情况,进一步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密闭运输、抛撒滴漏、
带泥上路、随意偷倒乱倒等各类违法行为,从严查处。
2.
生活垃圾处置提升专项行动
3.
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重点查处未按要求分类投放各生活垃圾的分类单位,以及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投放管理责任人;严禁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对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的行为,对负有垃圾处置责任的单位未签订协议或者未核实最终贮存、处置、利用情况的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4.
加强餐厨垃圾监管。督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与其他餐厨垃圾分类存放,严肃查处随意排放餐厨垃圾和不按规定设置使用环保环卫设施的行为;督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按规定与收运单位签订作业合同,严肃查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未取得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收运处置的违法行为,加大餐厨垃圾流入生猪养殖场这一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严格监督收运处置单位按标准规范分类收运处置餐厨垃圾,严肃查处不按规范标准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的行为。
5.
城区卫生死角清零专项整治行动
1.
深入排查,加强源头管控。加大背街小巷环境卫生和陈年垃圾的清运处置力度,消除卫生死角,进一步查处影响环境卫生管理的违法行为。按照分类、利用、环保、规范的要求,积极做好装修垃圾分拣利用、规范运输、依法消纳等处置政策宣传,加大装修垃圾相关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查处擅自将装修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擅自将装修垃圾混入生活垃圾、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装修垃圾等违法行为。
2、创新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利用非现场执法模式工作优势,充分发挥智慧城管系统、天网工程等平台拓宽取证渠道的作用,创新科技+执法模式提升执法效力,对辖区内卫生死角逐一处置到位,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四、行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协同。开展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整治是规范工程运输市场、解决市容顽症、营造良好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各中队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责任、分解任务、扎实推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建立健全协调合作机制,加强沟通、紧密协同,合力解决整治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整治工作效率。
(二)依法整治,文明执法。要按照“宣传教育在先、执法查处在后”的文明执法要求,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自由裁量标准,做到既严格执
垃圾治理实施方案范文篇12
在上级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我县以农村垃圾整治为突破口,把村镇建设与村容村貌整治紧密结合起来,逐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农村部分共有12个建制镇、5个乡、315个行政村,各镇规划区内共有52个行政村。农村人口约90多万人,其中镇规划区内人口27万人,村庄人口63万人。据统计,全县日均垃圾量约670吨,人均日垃圾量为0.5-1.0kg,主要成份为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药垃圾等,其中主要成份为食品包装袋、厨房残渣、塑料废品、破旧衣被、家庭旧废品等。在收集、清扫、清运上都是采取最原始的手推车运送,在处理方面主要采取焚烧、填埋等方式,根本达不到无害化处理要求。我们在农村垃圾整治过程中发现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有:群众卫生意识淡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薄弱,经费的不足,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不高以及农村,垃圾转运站建设相对滞后,垃圾收集、转运能力十分有限,严重地影响了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主要做法与进展情况
近段来,我县以农村垃圾整治为切入点,全面开展农村垃坟整治工作,让农民重到了实惠,看到了希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是:自从上级部署工作后,我县立即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基层普查各村垃圾有关状况,收集资料,撰写《**县农村垃圾调研报告》,制定《**县农村垃圾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把农村垃圾整治列入年度计划内容之一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督查、有奖惩、有通报,年终有总评。成立农村垃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垃圾整治日常事务。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求各乡镇负责具体实施,分别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层层落实领导目标责任制,做到人人有压力,人人挑重担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同时,加强领导增强上下沟通,实行领导挂钩责任制,上下联动共同整治。各乡镇都布署农村垃圾整治工作,相继召开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及动员会等,研究部署整治工作,明确整治任务,制定政策措施及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制。大部分行政村、社区居委员会都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靠上抓,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找准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部署农村垃圾整治工作,制定环境卫生整治的村规民约和卫生管理公约,采取制度形式把农村垃圾整治落实到实处,特别是首期市定75个村都积极推进农村垃圾整治工作。在村内不同位置配置果皮箱、固定垃圾桶(箱),垃圾收集点和处理点,同时,加强对公厕、垃圾中转站等设施建设的规划选址、设计工作;配备保洁队伍,聘用1-2名卫生保洁员、签订工作责任状,配置垃圾收集车。各村各住户负责房前屋后的卫生保洁及绿化,并将垃圾的打包放到指定地点,由保洁员统一收集;保洁员每天负责清扫和垃圾收集工作,特别是对公共地段、村道、街道、广场等进行日常清扫、收集、清运,并运到收集点,保持村容村貌整治美观。垃圾清运由乡镇统一安排,用2-5辆垃圾清运车运往指定的垃圾场。前阶段工作已初步通过市建设局组织的验收。
我县在市定75个村基础上自加压力,一方面增加**镇**路西侧15个村开展农村垃圾整治;另一方面,2006年初以县财政拨出专款,重点开展整治**沿线“绿化、亮化、净化”和沿线四个集镇区“硬化”的工作。
1、绿化:在集镇区范围内,结合人行道硬化,对原有的绿化带、花坛、绿化品种进行调整与完善,绿化带与花坛统一规划尺度和装修,绿化树种统一调配栽植,达到整齐、美观、大方;两条沿线非集镇区,条件受限制地点至少4m,其他地段20米范围内,统一栽植“巨尾桉”,场地由各乡镇负责租用和平整,树种与栽植费用由县政府承担。
2、亮化:全面提高**县整体形象,一是以**沿线亮化入手,规定从2006年元月始,沿线路灯在上半夜前统一开亮,并拨出专款,对原路灯进行重新布线、油漆和修缮。二是延伸县城区形象,即**路的**路至**收费站路段按照县城布置形式和标准,把绿化带和路灯移到路两侧,显示道路开阔与宏伟形象。
3、硬化:各沿线集镇区原有人行道标高高低不一,原有铺设的面层五花八门,没有铺设垃圾成堆,县委、县政府下决心要彻底改变“杂、乱、脏、差”面貌,提升各集镇区的镇容镇貌,要求统一铺设红色九格砖,与绿化建设结合,统一标高、统一尺寸,施工严格按照市政道路规范执行,并考虑无障碍要求,县政府给予每平方补贴40元。
4、净化:按照人口分布与垃圾点服务半径的具体情况,合理规划垃圾收集点的布置,在沿线非集镇区,建设垃圾池,垃圾池宜选择在公路边10米范围之外,最好有一排树遮档;在集镇区宜建设清洁屋,由建设局提供施工图纸,要求统一漆成绿色,且精小、清洁、美观,受限制地点可建立流动垃圾收集点,即晚上放置垃圾集简、白天清运出去;要求各乡镇建立一支责任心强,服务热情高,保洁员队伍,按照每公里2个人的原则,合理配备保洁员,负责沿线保持工作,清运的车辆由各乡镇具体组织建设,费用、车辆等固定投资由县政府和乡镇共同承担,人员工资费用由县政府承担,由文明办牵头验收合格后于每月10日下拨。
重要加强**镇“三废”综合治理,即对废塑、废铁、废线的收集户进行治理。“三废”严重污染镇区周边村庄,到处污水横流,臭气冲天,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考虑到从业群众就业生活出路问题,县政府决定统一选址2-3个点,把“三废”收集户统一集中、统一管理,减少二次污染。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1、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召开各种动员会议、座谈会,结合开展创建文明、卫生村镇活动,编写宣传材料、刷写固定标语等大力宣传,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采用广播、墙报、电视、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要教育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行为,遵守卫生管理、门前三包、自觉做好房前屋后的环境清洁和绿化美化建设,形成“人人受卫生、爱家园”的良好氛围。鼓励群众对垃圾中可利用的资源进行回收,积极使用农家肥。要大力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及时宣传、推广一批好的典型,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曝光批评。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加强领导,实行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整洁工作的顺利开展。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全镇垃圾整治工作,按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总收集点)建立垃圾清运保洁制度,负责全镇垃圾中转站(总收集点)的垃圾收集清运及集镇保洁、负责辖区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
村委会按照“一事一议”的要求,组织村民进行村庄垃圾整治,建立垃圾清运保洁制度,制定实施村庄垃圾整治的村规民约,设置垃圾收集点,负责专业保洁员队伍的建立,负责本村范围内农户、企事业单位的垃圾收集清运和公共区域保洁。
3、制定收费方法和政策,多方进行扶持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在农村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规定出台前,可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或协调村老协会,按照本村垃圾收集运输等实际开支情况,酌情征收卫生费,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1、建制镇建成区可参照*政综[2004]175号文件《**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和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执行。2、村庄每人每月征收1-2元,企事业单位按人数每人每月征收0.5-2元,商店按每店每月征收10-30元,建筑垃圾按每平方米征收1元垃圾处理费标准执行。各级财政要对农村垃圾的处理给予贴补,特别是经济比较困难的镇村要给予重点扶持。市计划对积极开展垃圾整治,经各级验收合格的的村庄平均每年每村给予1-2万元的补助,县也要给予配套拨补。3、垃圾清扫及清运。①清扫:房前屋后由住户负责;村道、沟渠和绿化带的卫生与白色污染由保洁员负责;各住户的生活垃圾由保洁员每天定时收集,要求保洁员对垃圾适当分类,对泥土和树枝、树叶就地处理;②清运:a:首批开展75个村的垃圾:**、**运往莆田大湖垃圾处理场;**\**运往蒲峰填埋场;b:以乡镇为单位: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建立清运队伍,要求各乡镇配备2-5部清运车,当天垃圾当天清运、防止“滴、洒、漏”现象。
4、强化考评督查,确保整治实效
农村垃圾整治必须实行目标责任制,要层层建立年度目标责任制和督促、协调工作机制,强化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整治成效的考评要纳入年终统一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和奖励的依据。要求各乡镇每月定时或不定时自查,建立月报季度。县建立抽查及定时检查办法,并建立动态管理制度。考评好的给予表扬奖励,达到“垃圾整治示范村”标准的,经验收合格,将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并予以表彰。对垃圾整治不力的村镇将予通报批评并不得参加“文明村镇”、“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镇”的评选,并对主要责任者进行效能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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